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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寝室内务管理制度

学校寝室内务管理制度
学校寝室内务管理制度

学校寝室内务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文明意识,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制

定本制度。

一、内务整理

1.折叠好棉被,床单拉平。

2.枕头放在棉被边内侧,多余衣裤必须放在枕下。

3.鞋、拖鞋要求整齐地放在下铺底下,鞋跟一律朝外并对齐。

4.牙刷、牙膏(放牙杯内,且方向一致)、牙杯、热水瓶等物品

统一分类摆放,规范整齐。

5.在寝室不得乱吃零食等。

6.严格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生活上、学习上互相帮助培养良好的文明风尚

7.每个寝室设寝室长一人,负责该室纪律、内务、卫生等管理工作。发现擅自缺宿或其他人员在本寝室就寝的要及时向生管老师报告

8.每位同学必须按编定床位入宿,不得私自调换或到别的寝室住宿。

9.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水电、门窗、床铺等设备,不私自搬学校

公物进宿舍使用。

10.保持宿舍内安静,不在宿舍中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如打扑克、抽烟等。

11.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服、被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卫生

1.寝室长排定好值表,轮流值日,每日打扫。

2.寝室地面保持干燥干净,寝室内外上空无蜘蛛网,墙上无脚印、球印、墙上不贴不挂片、图片等。

3.每周一次大扫除,大扫除时,全员参加,除平时卫生要求外,

还应使门、窗、窗台清洁。

4.要自觉遵守卫生制度,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杂物,

不随地倒剩余饭菜,不向窗外丢、倒杂物,不带一次性餐具进宿舍。

三、纪律

1.熄灯铃响前必须做好一切就寝工作。

2.各寝室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串房。

3.各寝室人员不得拼床、串床。

4.熄灯后,不得随意讲话、走动,更不得外出。

5.不得任意将校外人员带入校内,未经许可不得留宿亲友,不得

外宿。

6.发现有可疑的现象或闲人都应及时查问并报告。

7.听从生活管理员、寝室长的指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

8. 在寝室内不得使用收录音机、MP3、MP4、手机等。

9. 不准带贵重物品到宿舍中,不得在宿舍里使用台灯、床头扇、

充电器等电器,不得在电线上挂任何物品,不得使用火柴、打火机等。

10. 离开寝室要关好门窗并加锁,要协助学校搞好防火、防毒、防盗、防坏人等治安保卫工作,发现情况要及时向老师报告。

四、奖励

四周内卫生分达到“星级宿舍”标准的,将在宿舍门上挂星,以示

荣誉。并于期末按有关标准给该班加分。综合宿舍被评为“星级宿舍”,该宿舍得分按人均分加入相应班级期末总分。

五、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

1.床上不洁,每人次扣1分;

2.地板、后阳台不拖洗扣2分;地板、后阳台、门前走廊有纸屑、果皮或杂物各扣1分;

3.天花板上有蜘蛛网的扣1分;

4.门窗不净或乱写、乱画、乱贴,各扣2分;

5.衣服、毛巾、袜子乱挂于室内,每件扣1分;

6.鞋、桶等生活用品乱放,每人次扣1分;

7.室内、阳台上有烟头扣2分;

8.室内垃圾不及时倒掉或桌椅乱摆各扣2分;

9.宿舍不按时关灯的,每次扣1分,并记1次违纪;

10.内外墙壁上乱写、乱贴、乱画各扣2分;

11.水桶、洁厕精、厕所刷、扫把、拖把、垃圾铲(筐)等,每缺

一件扣1分。

12.综合宿舍被扣分的,按居住人数平均扣除相应班的卫生分。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第1条管理人员按时上下班,按时开关门,保证所有宿舍及上下楼通道畅通无阻.

第2条完善交接班制度,及时做好交接班

1、严禁在宿舍内抽烟、点蜡,以免引发火灾。

2、宿舍内不准存放贵重物品,现金要加密存入银行。

3、严禁乱摸、乱动灭火器、供水阀门等消防设施。

4、严禁乱接电源、插充电器、损坏插座及电源开关。

5、严禁在阴阳台上探身喊话、观景、乱扔杂物、泼倒污水,严禁在阴阳台外晒晾衣物。

6、不上网吧、不逃夜。

7、隔断玻璃门要轻推轻拉,当心玻璃。

8、双休日及节假日回家必须向班主任请假并在宿舍管理人员处登记。

9、严禁乱窜宿舍、乱窜楼层、结伙滋事、在宿舍内打打闹闹、玩危险游戏。

10、值日生全面负责宿舍安全,离开宿舍时,必须锁好门窗,出现

安全事故要追究值日生的责任。

11、严禁住校生在校外租房住宿。

12、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管理人员或学校报告。

建立宿舍管理员老师负责制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清洁整齐的环境和良好秩序,以保证员工在良好

的生活环境中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生产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

定如下管理规定,入住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是学院安全工作的重点.为了确保学生宿舍安全,便于学生宿舍管理,根据教育部、公安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学生宿舍安全管

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制度

1 、凡要求住宿的学生,须填写好《寄宿生登记表》。经班主任同意,政教处审批,交清住宿费后,凭发票由宿管老师统一安排寝室、床位,办理住宿登记,寄宿生须按宿舍管理人员指定的床位就寝,

不得私自调换寝室和床位。住宿证应妥善保管,不得外借,若有遗

失应及时到政教处补办。

2 、寄宿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宿舍管理条例》、《学生宿舍作息

制度》等学校规章制度,准时进出宿舍,按时就寝。熄灯后不得串门、洗衣服,不得大声讲话,入睡后不得再出寝室。

3 、寝室内不得出现明火,严禁使用蜡烛、点燃的蚊香;不得损坏安全、消防和用电设施;严禁私改线线路、私拉电线、私自修理供电设施和焚烧物品。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拴挂蚊账。

4 、宿舍内不得打扑克、下棋、搓麻将、赌博。严禁吸烟、喝酒。

5 、每个寝室设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室人员的值日安排和纪律监督。室长应尊敬师长、友爱同学,有困难和同学商量解决,营造一个温馨、和谐、整洁的“家”。有问题报告老师,帮助同学纠正错误。督促检查本宿舍卫生、纪律。准时参加室长工作例会。

6 、寄宿生住校期间必须参加学校的夜自修。若有事急需回家者,须凭班主任的准假条,交宿舍管理人员留底后方可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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