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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1.0目的

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是保证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的物质条件。为做好本公司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2.0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3.0 职责

3.1实验室仪器设备,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技术部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工作,须指定专人管理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

3.2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仪器设备的立项、论证、采购、安装、验收、使用、维护直至报废的全过程中,要加强计划管理、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做好日常管理,使仪器设备在整个寿命周期中充分发挥效益,保证科研工作的需要。

4.0 具体内容

4.1总则

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管理,必须贯彻勤俭节约的方针,实行共享,减少不必要的重复,避免浪费,挖掘现有仪器设备的潜力,重视功能开发工作,不断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能力。

4.2设备的划分标准

4.2.1能独立使用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形态、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一般仪器设备及单价在800元以上的专用仪器设备列入固定资产管理范围。

4.2.2单价在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一般仪器设备及单价在200元以上800元以下的专有仪器设备列入地低值仪器设备管理范围。

4.2.3专用设备是指各种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于的设备,包括各种各样仪器和机械设备等。

4.2.4调拨、捐赠的仪器设备,符合上述规定的亦列入固定资产管理。

4.2.5自制设备属固定资产的,应按需要的材料、配件成本和加工费计价,经技术部验收合格,按固定资产管理。

4.3仪器设备的计划审批程序

4.3.1经费预算,技术部在年度末根据科研、生产等实际需要,提前做出下一年度所需经费预算,报采购部汇总后统一向财务部递交仪器设备经费预算,最后由公司根据财力情况确定设备经费预算后,技术部开始编制下一年度设备计划。

4.3.2仪器设备计划,设备预算计划经技术部审核通过并签字盖章后上交采购部,经总经理审核通过后,由采购部进行采购。

4.3.3实验室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在购置前必须进行可行性论证。实验室提出的申请计划中必须包括购置理由、效益预测、选型论证、公司内相同仪器设备台套数、安装和使用条件等。

4.3.4仪器设备进入采购环节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经过公司采购批准立项。

(2)设备经费、安装配套经费已全部落实。

(3)设备负责人明确。

(4)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必须做出可行性论证结论,填写统一规定的文件、表格,并经领导批准。

(5)自制设备,订购非标准设备,必须具备经过讨论且领导批准的正规的设计图纸和完整的技术文件资料。

4.3.5 编制原则,设备计划的编制必须以科研和生产的实际需要为基础认真进行。使用部门要充分挖掘现有设备的潜力,提高投资效益。在申报计划时要做到三不:即公司现有的设备能基本满足需要的不重复购置;公司能自己制造的不外订;国内设备满足需要的不引进国外设备的原则。

4.4仪器设备的购置和验收

4.4.1公司采购部统一负责仪器设备的采购工作,采购要严格执行技术部送达的计划。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计划,必须征得技术部的同意,不得随意更改购置计划。

4.4.2采购部在仪器设备购置工作上的职责是:组织招标,签定合同,监督供货,协调解决安装调试(试用)过程中出现的涉及公司内外单位的问题,协调解决售后服务方面出现的问题。

4.4.3技术部在仪器设备购置工作上的职责是:编制申请计划,提供技术标准,接受论证质询答辩,参加评标,负责接货、开箱清点检验、安装调试、试用、技术验收,总结报告仪器设备使用绩效情况。

4.4.4仪器设备到后实行公司、部门两级验收制度。公司验收包括开箱查验和试用验收,由采购部组织;部门验收由技术部组织。

4.4.5仪器设备验收查验的基本内容是:

(1)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是否相符,外表是否完好;

(2)零配件、说明书、出厂合格证及其资料是否与装箱单相符;

(3)技术指标、质量性能是否合格;

技术性要求较高的仪器设备要组织专门力量验收;进口仪器设备,要在索赔期前十天内完成验收工作。如发现与技术协议、合同不符合情况,应及时向采购部报告。

4.4.6自制、捐赠、无偿调拨的仪器设备,也要办理验收手续,如无价格,由采购部会同使用部门共同协商核价建帐。

4.5仪器设备的管理

4.5.1技术部全面负责设备管理工作。凡构成仪器设备的,不论资产来源如何均归技术部管理,并对所管设备的保管、养护、使用、维修等工作负责,有关部门对本部门的设备管理工作负监督责任。

4.5.2技术部要建立设备分户明细账,领用部门要有设备保管帐。要坚持保养、使用、改造、维修进行记录的制度,技术部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并对所保管的设备每年清点一次,做到物、账相符。

4.5.3仪器设备必须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如:定人定机制、交接班制、定期检查保养制、安全操作规程等制度,努力做到数量清、质量清、配套清、账物相符,摆放整齐。

4.5.4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必须制定保管人和操作人,由专人负责保管、掌握和指导使用,并认真填写使用记录(见附件一)。同时要建立技术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仪器设备出厂的技术资料,从购置到报废整个寿命进程中的管理使用、维护、检修及校验等记录和文书资料,使之成为仪器设备管理和使用的技术依据。

4.5.5 为了防止设备的技术资料丢失,影响设备的使用和维修,一般设备的技术资料和说明书等文件,统一由设备管理人集中保管,建立设备资料查阅手册;国外引进设备和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的技术资料,一律交技术部保管。随机配套的仪器、仪表、元器件、工具等,应随主机保管,并有配件清单。

4.5.6 设备管理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半年以上的,必须像接管(或代管)人员进行交接,交接清楚后到技术部备案,方可离职。

4.5.7 设备的维修、研发和开发。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要配制一定数量的专业维修人员,同时积极鼓励实验技术人员从事开展这项工作,树立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思想。

4.5.8 凡对仪器设备进行较大的修理、修复、研制、开发工作,由技术部批准后实施。技术部要对维修设备进行必要的技术鉴定,查明原因,按实际技术状况确定维修内容。大型精密设备的维修要从严掌握,未经批准不得自修或外修。外修一般以返原厂修理为主,并签订合同,在合同中必须明确大修周期、保用时间、质量标准、罚款细则等条款。在修理过程中可以对设备的局部结构进行改动,但必须有书面技术方案和报告,经技术部批准后方可实行。

4.5.9 为了提高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在保证科研工作的基础上,实验室可开展对外技术服务工作。

4.5.10 因科研需要将仪器设备带出公司者,必须经主管实验室工作负责人同意,交回时要严格检查,如有损坏或丢失要追究责任。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原则上不外带,确需外带的,须报公司批准。不得将仪器设备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

4.5.11 公司内各部门之间仪器设备的调拔,由技术部办理调拔手续。

4.6仪器设备的报废报损与赔偿

4.6.1 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报废,应具有下列情况;

(1)使用年久,主要部件或结构已经损坏,且无法修复的;

(2)技术落后,不能达到最低使用要求的;

(3)出于意外灾害和突然事故,受到严重破坏不能修复的;

(4)维护修理费过高,超过或接近新购置者,或无修复价值的。

4.6.2仪器设备由于使用人违犯操作规程造成损坏或保管不当造成严重损失,弄清原因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后方可按报损处理。

4.6.3 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由实验室提出申请,公司各部门进行评估鉴定,报总经理批准后,采购部进行处理。

4.6.4凡属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者,应在查明原因的基础上,视情节轻重和当事人认识态度,酌情结予处分或赔偿。

5.0 附则

5.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5.2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技术部所有。

6.0 附件

6.1附件一:实验室仪器设备适用登记表信你自己罢!只有你自己是真实的,也只有你能够创造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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