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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郫县入户条件

成都郫县入户条件
成都郫县入户条件

一、行政审批条件

(一)学历、职称入户准迁证核发

在我市中心城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在郊(市)县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初级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工职业资格的,以及因经济建设需要引进的各类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并在我市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入户在单位集体户或本人产权房屋处。本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还可申请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二)购房入户准迁证核发

1、在我市、区(市)县购买商品房、二手房面积在90平米以上的,可申请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 但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27.82平方米;

2、在我市、区(市)县有合法固定住所,面积在70平米以下,暂住满2年,在我市有用人单位并签订劳动合同,且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可申请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

(三)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入户准迁证核发

1、夫妻一方属本县居民户口,且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的生活来源,另一方在户口所在地无职业,均可按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申请配偶入户;

2、夫妻一方属本县已征地农转居户口,未迁入安置小区或划地安置,户口地址还在原农村,另一方需投靠的,只能入户在配偶所在镇的街道。

(四)无职业父母投靠子女入户准迁证核发

凡老年父母属离(退)休人员,或男方满60岁、女方满55岁,子女属本地户口且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的生活来源,老年父母均可申请入户。

(五)无职业人员随军入户准迁证核发。

(六)破产企业职工或国有企业下岗人员入户准迁证核发。

(七)属企业破产职工或国有企业下岗人员,可申请投靠配偶,无配偶的投靠子女,无子女的投靠父母。

(八)孤寡老人、父母双亡未成年人投靠近亲属入户准迁证核发

(九)老年人身边无配偶、无子女和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其近亲属户口在我县,且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的生活来源,可申请入户到其近亲属户口所在地。

(十)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准迁证核发。

(十一)凡子女属于18岁下以未成年人或18岁以上在校高中生,父母一方或双方户口在本地,且有合法固定住所,均可申请子女入户。

(十二)投资入户准迁证核发

在我市中心城区生产性投资200万元以上,在区(市)县城生产性投资100万元以上、在建制镇生产性投资50万元以上的市外人员,可申请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入户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地。

(十三)离退休人员入户准迁证核发

离退休人员经过本区(市)县人事或劳动部门安置、或配偶、子女的户口在本地的,均可申请入户。

(十四)随军调动人员入户准迁证核发。

(十五)调动、聘用、招收人员入户准迁证核发

公民属调动、聘用、招收人员,均可申请本人入户在单位集体户或本人住房所在地。若本人有住房,则可申请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入户在住房所在地。

(十六)收养子女入户准迁证核发。

二、所需资料

(一)学历、职称入户准迁证核发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16周岁以上入户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

5、本人学历或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市或区(市)县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入户联系函(原件);

7、单位工作证明(原件)或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及门牌地址证明;

8、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门牌地址证明(本人有产权的需提供)。

(二)购房入户准迁证核发

1、在我市、区(市)县购买商品房、二手房面积在70平米以上的,可申请本人、

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但迁入人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低于27.82平方米。所需材料:(1)《入户申请表》;

(2)产权人和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产权人和入户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入住证明(小区物管或居委会出具);

(6)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次性缴款发票或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银行按揭公证书或与银行签定的借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和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二手房出具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和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二手房按揭的出具房管局打印的房屋产权档案摘要,银行按揭公证书或与银行签定的借款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和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7)购房所在地派出所出具门牌地址证明;

(8)市或区(市)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入户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2、在我市、区(市)县有合法固定住所,面积在70平米以下,暂住满2年,在我

市有用人单位并签订劳动合同,且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可申请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户口。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两年以上IC卡居(暂)住证;

(3)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4)16周岁以上入户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

(6)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次性缴款发票或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按揭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和银行半年的缴款凭证;

(7)购房所在地派出所出具门牌地址证明;

(8)缴纳2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

(三) 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准迁证核发

夫妻一方属本县居民户口,且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的生活来源,另一方在户口所

在地无职业,均可按无职业人员夫妻投靠申请配偶入户。

外地投靠人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件印);

4、城镇居民需提供无职业证明(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5、若属本县农村地区居民户口,还需原户口所在村社出具迁出证明(原件)。

本地被投靠人材料:

1、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住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或单位工作证明(原件);

5、未享受低保证明(居委会、政府盖章);

6、镇派出所出具街道门牌地址证明(原件);

7、农村地区实际居住证明(涉农地区提供)。

(四)无职业父母投靠子女入户准迁证核发

外地投靠人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

4、离(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本地被投靠人材料:

1、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亲属关系证明(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或户口簿或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住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社保证明或单位工作证明。(原件)(若父母有离退休证的则不需)。

(五)无职业人员随军入户准迁证核发

1、《入户申请表》;

2、军官证、入伍登记表、任职命令(原件和复印件);

3、军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干部家属随军审批表(原件);

4、随军家属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6、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7、城镇居民需提供无职业证明(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破产企业职工或国有企业下岗人员入户准迁证核发

外地投靠人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破产公告和法院裁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5、失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本地被投靠人材料:

1、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亲属关系证明(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或户口簿或公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住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社保证明或单位工作证明(原件)。

(七)孤寡老人、父母双亡未成年人投靠近亲属入户准迁证核发

外地投靠人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16周岁以上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本人属孤寡老人或父母双亡未成年人的情况证明;

5、若属成都市内的农业户口,还需所在村社出具迁出证明(原件)。

本地被投靠人材料:

1、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住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社保证明或单位工作证明(原件)。

(八)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入户准迁证核发

外地投靠人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16周岁以上人员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18岁以上高中在校证明(原件);

5、亲属关系证明(如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

6、村组迁出证明(原件)(县内户口需提供)。

本地被投靠人材料:

1、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房屋产权证或农村地区住房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九)投资入户办理

1、《入户申请表》;

2、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16周岁以上入户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

5、合法固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及门牌地址;

6、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7、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8、验资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9、原户口所在村社出具迁出证明(原件)(成都市内农业户口需提供)。

(十)离退休人员入户准迁证核发

离退休人员经区(市)县人事、劳动部门安置的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区(市)县人事、劳动部门安置通知(原件);

5、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原件);

6、离(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7、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离退休人员投靠配偶、子女的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

2、投靠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被投靠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离(退)休证(原件和复印件);

6、住房证明和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十一).随军调动人员入户准迁证核发

1、《入户申请表》;

2、区(市)县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的调(流)动通知(原件和复印件);

3、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原件);

4、军官证、入伍登记表,任职命令(原件和复印件);

5、军队师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干部家属随军审批表(原件);

6、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8、住房证明或入户地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十二)调动、聘用、招收人员入户准迁证核发

1、《入户申请表》;

2、市或区(市)县人事、劳动部门出具入户联系函(原件);

3、入户人员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成都市内户口户籍证明和户口簿都需提供);

4、16周岁以上入户人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亲属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和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

6、合法固定住房(原件和复印件)及门牌地址证明;

7、单位工作证明;

8、入户在单位集体户的,还需单位的门牌地址证明。

(十三)收养子女入户准迁证核发

1、《入户申请表》;

2、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出具)(原件和复印件);

3、收养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收养人结婚证;

5、被收养人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6、被收养人属我县农村地区户口的,还需原户口所在村社出具迁出证明(原件);

7、收养人夫妻双方属我县农村地区户口的,小孩需提供农村地区实际居住证明。

三、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人向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

第二步: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全面审核,对条件符合的,当场办理准迁证,成都市内的户口迁移实行网迁,材料齐全,入户人员直接到县政务服务中心

公安分中心一次性办理完结。对条件不符的,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或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材料。

第三步:申请人40天内持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迁移证,然后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分中心办理入户。

居住证、户口办理须知

如何入户 一、办理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 前置条件: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入户且需拥有合法稳定住所。 所需材料 落户合法稳定住所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学历在教育部学信(htp:/ /ww. chsi. https://www.wendangku.net/doc/352224504.html,)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p/ https://www.wendangku.net/doc/352224504.html,.c)无法核实的,申请人需提交毕业证书(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入户地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办理出生入户 1、国内出生婴儿 前置条件:国内新生婴儿入户。(只适用于在中国大陆地区出生的新生婴儿,不适用于在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出生的新生婴儿)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网

上下载)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非婚生育提供直接抚养方的);(原件和复印件) (5)监护人(父亲或母亲)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离婚调解书(申报出生登记时父母已离异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6)非婚生育声明(非婚生育提供);(原件) (7)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非婚生育随父亲落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2、国外出生婴儿入户 前置条件:父母其中一方系本市户籍居民,子女在国外出生,且未在国外定居和未取得外国国籍,回国后申请入户的。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取领或网上下载) 2、新生婴儿的中国护照或旅行证(已入境);(原件和复印件 3、新生婴儿在国外的出生证和翻译件;(原件和复印件)

成都市职称评定

提示:在办理相关手续过程中,流动人员应诚实守信,不得弄虚作假,提供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因提供虚假材料而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流动人员负责。 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须知(需要档案托管在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 申报职称须知(初级) 一、政策依据 (一)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 (二)成都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人事代理试行意见》的通知(成人发〔1997〕50号); (三)《成都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办法(试行)》(成职改字〔1999〕3号)。

二、办理对象 人事档案托管在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且人事代理合同在有效期内的流动人员。 三、申报条件 提示:请仔细阅读申报条件,确定自己属于认定还是评审,两者任选其一 (一)认定(符合认定条件的,则无须通过“评审”方式) 取得国家统招学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大专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三年; 2.本科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一年; 3.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已参加工作。 (二)评审(达不到认定条件的,通过“评审”的方式) 取得职称计算机C级证书,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五年; 2.非国家统招学历(成教、函授、自考、网教、电大)大专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三年; 3.非国家统招学历(成教、函授、自考、网教、电大)本科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一年。 四、申报专业 申报专业详见《专业类别》。 五、申报时间 (一)认定 全年均可申报。 (二)评审 建筑类专业申报时间为4-8月,其余专业申报时间为7-9月。 六、申报流程及资料 (一)申报 根据申报类别提交以下材料至市人才中心申报: 1.认定(注:以下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张) (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1份(贴照片);样本浏览 (2)学位证(专科生除外)、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论文1份(3000-5000字);样本浏览 (4)工作与思想方面总结1份(1500-2500字);样本浏览 (5)一寸标准证件照1张。 2.评审(注:以下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张) 重要提示,以下材料不适合于教师系列(高校、高职、中专、技校、中学、小学)申报评审,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请登录四川教育网。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贴照片);样本浏览 (2)《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1份;样本浏览 (3)《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3份(最近三年每年一份,本科生只需一份);样本浏览(4)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 (5)职称计算机C级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符合免考条件可不提供); (6)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1份;样本浏览

办理外地户口购房入户须知(广东汕头)

一.购房入户条件:凡购买新建商品房住宅,并申请将外地户口或潮阳区、 潮南区、澄海区和南澳县户口迁入本市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的业主及其配偶、父母、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子女。 二.入户指标额度: 每单元套内建筑面积35-50m2可申请迁入1人; 51-80 m2可申请迁入2人; 81-100 m2可申请迁入3人; 101 m2及以上可申请迁入4人。 三.购房人办理入户时需提供的资料: 1.申请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申请人与业主是配偶的,要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3.汕头市《房地产权证》或《汕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广东省汕头市不动产销售(转让)发票和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 5.房地产交易所出具《购房入户证明书》原件; 6.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7.业主及入户人申请书; 8.申请人迁出地户口证明; 9.申请人是十六周岁以下小孩的: (1)小孩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2)准生证原件、复印件(没有准生证的要出具街道或镇以上计生办的证明); (3)父母结婚证原件、复印件; (4)第一胎要放环证原件、复印件;第二胎以上要结扎证原件、复印件,并提供街道、镇计生办证明; (5)全额社会抚养费单据的原件。 10.申请人是十六周岁以上的: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汕头市职业病防治所健康体检表 11.派出所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或证明。 四.其它注意事项 1.申请人必须是业主或业主直系亲属(即父母、配偶、子女)。 2.《汕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鉴证后,半年内需开具购房入户证明, 否则失效。 3.规定申请入户的,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未成年子女应当与其监护 人同时申请。 4.办理入户时需提供的资料中第1、2、3、4、9项原件必须送市局 验证。 5.复印件统一使用16K复印纸。 6.购房入户的具体条款以政府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成都市毕业生报到人才中心入户需知

1. 2. 3. 4. 外地生源应届毕业生入户须知 一、政策依据 (一)《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公安厅关于对引进人才的户籍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委办〔2003〕21号)。 (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公安厅关于推进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3〕4号)。 (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教学〔1997〕6号)。 (四)《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 〕19号)。 二、办理对象 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成都市六城区以外,且已就业的毕业生。

三、办理条件 (一)工作单位 1.工作单位性质 工作单位须具有法人资格,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国有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社会团体(编外聘用,需纳入人事代理的); (2)非国有企业; (3)个体工商户。 2.工作单位注册地在成都市六城区内。 (二)《报到证》报到地址和《户口迁移证》户口迁往地址须在成都市范围内。 四、办理流程 (一)材料准备 登陆成都人才网()点击人事代理页面下载填写(4份)、(2份),并逐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二)入户申请 提交(4份)、(2份)至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盖章,并将(1份)交至学校派遣。 (三)确认到档

待学校派遣转档后,登陆成都人才网()查询确认档案到达市人才中心后,前往办理入户。 (四)系统注册 登陆成都人才网()点击“”,按照系统提示录入基本信息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打印《成都市20XX年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 (五)报到接收 持下列材料至市人才中心办理报到接收手续: 1.《报到证》原件、复印件1份(学校发放); 2.《户口迁移证》(户口在原籍者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学校发放); 3.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 4.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如系代办,则提供、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5.1份; 6.3份; 7.《成都市20XX年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1份(网上注册打印); 8.一寸标准证件照1张; 9.婚育证明(已婚毕业生须提供,由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及所属街道计生办出具); 10.成都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原件(未就业研究生除外)。

成都市职称申报须知

二、办理对象 人事档案托管在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且人事代理合同在有效期内的流动人员。 三、申报条件 提示:请仔细阅读申报条件,确定自己属于认定还是评审。 (一)认定 取得国家统招学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大专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三年; 2.本科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一年; 3.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已参加工作。 (二)评审 取得职称计算机C级证书,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五年; 2.非国家统招学历(成教、函授、自考、网教、电大)大专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三年; 3.非国家统招学历(成教、函授、自考、网教、电大)本科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一年。 四、申报专业 申报专业详见《专业类别》。 五、申报时间 (一)认定 全年均可申报。 (二)评审

建筑类专业申报时间为4-8月,其余专业申报时间为7-9月,具体申报时间以成都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为准。 六、申报流程 (一)申报 根据申报类别提交以下材料至市人才中心申报: 1.认定(注:以下所有材料请使用B5或16K纸张) (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1份; (2)学位证(专科生除外)、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工作单位开具的介绍信(须注明单位联系电话)1份; (4)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论文1份(3000-5000字); (5)工作与思想方面总结1份(1500-2500字); (6)一寸标准证件照2张。 2.评审(注:以下所有材料请使用B5或16K纸张)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 (2)《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1份; (3)《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3份(最近三年每年一份,本科生只需1份); (4)毕业证原件,复印件1份; (5)职称计算机C级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符合免考条件可不提供); (6)单位综合推荐意见(须加盖单位公章)1份; (7)工作单位开具的介绍信(须注明单位联系电话)1份; (8)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论文1份(3000-5000字); (9)工作与思想方面总结1份(1500-2500字);

物业入户须知

入户须知 尊敬的各位住户: 您好!欢迎您入住小区,物业公司首先祝各位住户安居乐业、全家幸福、万事如意。在以后的日子里广厦物业公司全体员工将与您朝夕共处,并将竭诚为您服务,为创建文明和谐小区,创造一个清洁、优美、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在小区入住时请住户认真阅读以下内容并遵照执行。 1、您在搬入新居前,请认真查看室内设备是否有损坏或未尽完善, 请您告知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根据国家楼房承建规定楼房的维 修保养期按质量保证书执行维修保养期内,如因工程质量所致,承建单位将为业主(住户)免费处理,因业主(住户)使用不当,则由业主(住户)自行处理维修保养期结束后公用部位和公用设 施的日常维修保养由物业公司负责(如质量问题除外),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设备的维修,由住户自行负责,也可由物业公司提供有偿服务。 2、室内的墙体布有各种通信、电线等管线,住户在装修时必须将需 进行拆改部位向物业公司进行拆改申请,由物业公司对拆改部位 进行核实,在不影响卫生间结构防水等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给予批准,住户未经申请的行为视为乱拆乱改施工单位不负保修,由 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拆改住户自行负责,予收1000元押金。3、为保持楼房的外貌美观,住户不得将窗户、阳台及外墙做任何更 改,不得在公共地方乱搭乱建,因主体楼外墙有保温层,不允许在外墙安装铁架框、附属物,楼顶不允许安装太阳能,严禁在墙角,墙根燃烧垃圾以免引然笨板的保温层,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负责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4、楼道内是大家的公共过道,也可称做消防通道,用户不得摆放家 具、货物、杂物等,更不得乱涂乱画,如属小孩所为由家长负责。 5、讲究文明、搞好卫生、树立社会公德,请不要乱丢垃圾、杂物, 更不要从窗户、阳台向外乱丢杂物、垃圾,切勿随地大小便,勿随地吐痰、禁止在院内踢(打)球。 6、在您需要装修房屋时,电梯可运载装修材料,但不能超载,运水 泥、沙子时要重新包装好,如您今年不想入住,望您在2011年1月31日前把装修材料运到房间里,从2011年2月1日起电梯不再运载装修材料,望周知。 7、预收物业管理费(含电梯、供热、供水所发生费用),商业用房 每月1元/m2,3-6层每月1元/m2,7-11层每月1.2元/m2,12-17层每月1.4元/m2,车库每月0.4元/m2(按工商物价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复为准,多退少补)。 8、由于装修期间用专人看管电梯,时间为早7:00至中午11:30, 下午1:00-5:30产生的费用按楼层收取(含装修垃圾清运费)2-6层3元/m2,7-11层3.5元/m2,12-17层4元/m2,门市房收垃圾清运费每平0.5元/m2,出现的建筑垃圾应投放到指定地点,物业公司集中清运,违者罚款200元。 9、您如需安装空调,必须由物业公司安排合理位置方可安装。 乘坐电梯注意事项 1、好好站立,最好是扶着边上的扶手,乘客在乘电梯时应该看清电 梯轿厢是否在本层,不可盲目跨入,防止层门开着而轿厢不在本层以至造成跌入井道事故。 2、乘客不要用身体去阻止电梯关门或背靠安全触板。 3、儿童乘坐电梯一定要有成人陪同。

职称评审-网上申报流程和注意事项

上海市建交委直属单位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 网上申报流程和注意事项 2012年度上海市建设交通委直属单位工程系列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行网上申报(试运行)。申报人员请详细阅读以下申报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后在进行网上申报操作。 一注册申报信息 登陆https://www.wendangku.net/doc/352224504.html,/,在首页点击,进入建设交通人才网职称评审系统,如下图: 在此页面可进行网上申报、表格下载、公示名单、证书查询等流程,点击 ,则可进入注册/登陆页面,如下图:

对于注册过的用户可输入身份证号和密码直接登录,对于未注册过的新用户则点击“注册”,进入注册页面,如下图所示: 用户输入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务必填写真实有效、准确无误,以便日后查询评审情况。点击“提交”后,完成注册,并选择要申报的项目。 二填写申报信息 选择申报的项目后(下面以市政工程专业为例),自动进入“上海市建设交通职称评审网上申报人员使用须知”界面,申报人认真阅读“须知”内容,阅读

完后选中“个人承诺”,如下图所示: 点击“我同意”后,跳出申报内容的基本信息,申报人核对项目的名称,查看申报的开始注册时间、结束时间、申报费用、联系方式等信息。如下图所示: 确认无误后点击“申报此项目”,开始填写申报资料。按照页面上的系统提示,依次填写“基本信息”、“个人简历”、“工作业绩”、“论文著作”等内容,按要求上传有关附件资料。每项资料填写完成后,务必点击。 填写资料注意事项 1.网上申报内容包括“基本信息”、“个人简历”、“工作业绩”、“论文著作”、“附件资料”五个部分,上述材料在职称评审过程中都将起到重要的作用,所以请申报人员提前充分准备,认真仔细上传,确保所提供的个人资料真实

一收养入户须知

一、收养入户须知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受理单位:拟迁入地派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六条“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的规定,户口登记机关凭收养人提供的县(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收养登记证》或公证机关核发的事实抚养公证书、收养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落户申请,为被收养人办理落户审批登记手续。 备注: 1、对2009年4月1日之后发生公民捡拾弃婴的,一律到公安部门报案,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一律由公安部门送交当地社会福利机构或民政部门指定的抚养机构抚养,并为民政部门出具《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 2、户口登记机关凭发现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和社会福利机构或抚养机构接收弃婴(儿童)证明材料及落户申请,为弃婴(儿童)办理集体户口审批登记手续。公民收养社会福利机构和抚养机构抚养已登记集体户口的弃婴(儿童),凭县(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收养登记证》、被收养人户籍证明、收养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落户申请,向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被收养人户口迁移审批手续。 3、因特殊情况,弃婴(儿童)发现地民政部门将弃婴(儿童)交由收养人代养,不登记社会福利机构或抚养机构集体户口的,收养人凭县(市)民政部门核发的《收养登记证》和出具的特殊情况说明书,收养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落户申请,向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被收养人落户审批登记手续。 申请人收养弃婴入户,需递交以下材料: ①收养人申请报告;(书面材料请用A4纸准备;签名须收养人亲笔签名) ②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核原件,留复印件); ③收养证或收养公证书等(核原件,留复印件); 备注:南宁市西乡塘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办公室咨询电话:3131236 ④属收养福利院弃婴的,提交弃婴的集体户口或户籍证明。

成都市人才中心职称评审须知

申报职称须知(初级) 一、政策依据 (一)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 (二)成都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人事代理试行意见》的通知(成人发〔1997〕50号); (三)《成都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办法(试行)》(成职改字〔1999〕3号)。 二、办理对象 人事档案托管在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且人事代理合同在有效期内的流动人员。 三、申报条件 提示:请仔细阅读申报条件,确定自己属于认定还是评审。 (一)认定 取得国家统招学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大专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三年; 2.本科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一年; 3.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已参加工作。 (二)评审 取得职称计算机C级证书,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五年; 2.非国家统招学历(成教、函授、自考、网教、电大)大专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三年; 3.非国家统招学历(成教、函授、自考、网教、电大)本科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一年。 四、申报专业 申报专业详见《专业类别》。 五、申报时间 (一)认定 全年均可申报。 (二)评审 建筑类专业申报时间为4-8月,其余专业申报时间为7-9月,具体申报时间以成都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为准。 六、申报流程及条件 (一)申报 根据申报类别提交以下材料至市人才中心申报: 1.认定(注:以下所有材料请使用B5或16K纸张) (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1份;样本浏览 (2)学位证(专科生除外)、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论文1份(3000-5000字);样本浏览 (4)工作与思想方面总结1份(1500-2500字);样本浏览 (5)一寸标准证件照1张。

入户调查注意事项

烟台市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工作注意事项 一、入户调查人员地址分解 前期,省人社厅与省公安厅进行了多次协调。目前系统只能分解至县级,需各县市区自行分解到街道(乡镇)、社区(村)。省里专门下发了《关于完善全民参保登记户籍未参保人员信息的通知》(鲁社保函〔2016〕57号),要求各市要将完善后的户籍未参保人员信息采集表和各县市区所辖街道(乡镇)、社区(村)编码尽快反馈省厅。此项工作由县市区组织人员补齐未参保人员所属街道(乡镇)、社区(村)编码后,于2016年11月16日前上报市局。市局统一将各县市区补充完善的未参保人员所属街道(乡镇)、社区(村)编码数据上报省厅信息中心,于2016年11月21日完成我市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的更新。 二、入户调查宣传 在开展入户调查前,各县市区要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形式,对入户调查工作进行宣传,营造入户调查的舆论氛围,取得社会认可和居民的支持配合。 (一)宣传内容 着重宣传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目的、意义、社会保险政策、入户调查工作开展时间、入户调查范围、入户调查内容、入户调查流程、群众疑问以及其他相关内容等。 (二)宣传方式

社会宣传:1.报纸、电台、电视台;2.公交车车体广告、公交车站广告栏等方式。 社区宣传:1.设立宣传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2.社区公示栏、张贴标语、悬挂条幅、分发宣传单等营造登记氛围。 网络宣传:可利用互联网站、平台、手机短信等平台组织实施宣传工作。 入户宣传:发放宣传材料、面对面讲解社会保险政策,解答群众疑问。 (三)注意事项 1.入户调查前,应通过以上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使入户登记工作家喻户晓,消除群众顾虑。应明确具体分工,力求做到宣传到位,营造浓厚氛围。 2.应及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特别是要取得地方党委宣传部等部门的支持,充分发挥政府公众平台作用,提高宣传效率。 3.应做好各项宣传活动的经费预算和支出,保障宣传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三、入户调查培训 入户调查前,各县市区应分层次、分岗位对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充分掌握入户调查的相应内容和操作技巧,规范入户调查行为,确保登记调查和信息采集工作质量。

申办小孩来广州市入户须知

申办小孩来市入户须知 一、入户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未成年小孩(指16周岁及以下。如属在读初中或高中的,可延至19周岁以下)可申请来市入户。 1、属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小孩,父母亲双方或一方常住户口在本市的,可随父或随母入户。 2、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小孩(包括超生、非婚、婚前生育,下同),父母亲双方或母亲一方常住户口在本市,可随父随母入户。 3、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出生的小孩,父亲常住户口在本市,母亲常住户口在市外,随母入户后,可申请来市随父入户。 4、取得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收养证》的小孩,可随养父或养母入户。 5、父亲原是本市常住户口,因服刑且母亲失踪或改嫁(需派出所出具失踪证明或法院出具判归父亲抚养的判决书),本市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可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入户。 6、父亲原是本市常住户口,因故死亡后,其母又没有再婚,要求来市投靠祖父母或仍居住在其生父生前在本市拥有的合法房屋(包括继承的合法房屋和租赁市房管部门的公房)的,可申请入户。 7、父母双方或母亲一方原是本市常住户口,因双方均往港澳或国外定居生活,其未办理入户手续的未成年小孩,可申请投靠本市亲属入户。 (二)父亲年龄达到60周岁以上且母亲年龄达到55周岁以上,父母一方户口在本市且本市无子女的,可允许一名已成年的非本市常住户口的拟入户人员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来市入户(此类人员中属于就业入户和须转移社会保险关系到我市的,请按照管辖其就业及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的职能部门到相关的省、市组织、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申办)。 二、所需证明材料 申办小孩入户除需提供父母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或街、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下同)、父母的《结婚证》、户口簿及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或《出生证》)外,还需根据下列不同类型提供相关证明: (一)属1997年2月1日之前出生的小孩,母亲在外地且未入户的还需当地派出所出具未入户证明。 (二)属19周岁以下就读初中或高中的在校学生需提供学校证明。 (三)属随祖父母(外祖父母)或亲属入户的,还需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或亲属的户口簿、身份证及派出所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四)属收养的还需提供《收养证》(如属送养,还需出具送养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 三、申请入户的具体程序 (一)凡需申请来市入户的,须向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属证件的,可经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验核后,提供复印件)交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审核。 (二)凡被批准来市入户的,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被批准入户人员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领取《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被投靠人的户口簿,到市区内任一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成都电务段2018新生入职须知【模板】

成都电务段2018新生入职须知 陕西铁路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集团公司安排,贵院2018年新分配到我段的新生唐红洁,请通知他于2018年7月9-10日(特殊情况不超过13日上午9点)前来体检、报到。(烦请同学们读懂该“须知”内容) 一、报到及学生档案投递地点:**市**区驷马桥路2号, 成都电务段劳动人事科(综合办公大楼5楼东头最里1间)。交通: 1.成都站:乘地铁7号线内环火车东站方向的,在府青路站E2或E3口出,向西(顺出口方向)步行200M左右即到; 2.成都东、南站:乘地铁7号线外环火车北站方向的,在府青路站E2或E3口出,向西(顺出口方向)步行200M左右即到; 3.其他站点:乘坐公交或地铁转乘地铁7号线或公交36路(驷马桥路东站下)。 二、相关程序 1.核对信息、体检:领取并如实填写《高职(大专)生入职体检健康情况调查表》,到单位指定医院,按路局统一规定项目进行体检。体检的前一天注意休息、饮食清淡,体检当日(请在上午10点前到)不吃早饭,体检费用(200元左右,以医院规定为准)自理。 2.住宿(因单位无招待所,原则不提供):确实在成都无住所、也无亲朋好友投靠需短期住宿的新生,段可临时安排简易住宿; 3.正式入职:根据体检结果,符合入职条件的新生,定为7月16日集中办理入职手续。需交原件资料:报到证、毕业证、有效身份证(近几年发生多个到期或即将到期者,最终给自己带来极大的不便)、《就业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参加了“2+1”培训学生须同时提供《铁路专业知识培训结业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明、体检表(单位统一去体检医院领取),1寸白底彩色非职业装的证件照2张(背面写上本人姓名)、2寸照片1张(填写履历表时粘贴在规定处所),1寸电子照片(白底彩色非职业装的证件照,分辨率=358x441,大小为:16-20KB,用“姓名+身份证号”命名),个人人事(学籍)档案(已自带了档案的新生)。单位复印相关证书存档。填写相关资料:新生

成都市职改办职称评审办法及要求

成都市职改办职称评审办法及要求 (一)评审条件:五大生(党校、职大、夜大、函大、成人教育、电大),有工作单位 一、初级评审条件: 中专毕业满5年参加评审 大专毕业满3年参加评审 本科毕业满1年参加评审 二、中级评审条件: 专科毕业满7年参加评审 本科毕业满5年参加评审 研究生毕业满2年参加评审 三、高级评审条件: 博士研究生毕业满2年 (二)已取得相应职称晋升下一级别的: 一、大专以上学历取得初级职称满四年,可参加中级职称评审 二、大专以上学历取得中级职称满五年,可参加副高级职称评审 三、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副高级职称满五年,可参加正高级职称评审 (以上为我市一般情况评定审职称所参照) (三)职称晋升及初、中、高级职称评审所需材料(申请人必须携带原件) 1、毕业证、职称计算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一寸免冠彩照4张(A4纸张) 2、结合本人申报专业论文(主要是本人工作经历以及参与过的工程建 设)(3000字、A4纸张) 3、《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1份、A4纸张) 4、《政治思想和个人业务工作总结》(1500字、A4纸张) 5、《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近3年工作考核,最多填写3份、A4纸张) 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A4纸张) 7、档案袋封面(1份、A4纸张) (四)职称申报时间以及证书下发时间: 初级每个月都可以申报,申报后1-2个月发放证书; 中级职称一年两次,上半年是在5月份申报资料,下半年是在10月份申报资料,都是在申报完资料的两个月左右发放批文和职称证书; 高级一年只申报一次,在每年6-12月申报资料,次年的5月左右发放批文和职称证书; 工程系列职称分类:建筑、建筑施工、园林设计、水利、水利水电、机械、给排水、机电、机械制造、电气技术、工民建公用设备、消防水电、电力、装饰装修、安全、通信工程、窑炉、水电安装、市政、自动化、园林、电子信息、冷冻、机械设计、计算机科学、道路与桥梁、环境艺术设计、电气、船舶技术、热处理、地质勘测、市政工程、机电一体化、土木工程、建筑预算、工程测量、冶炼、园林建筑、建筑工程、测量、电气自动化、生物技术、建筑管理、化工、测量、采矿、制冷维护、食品科学工程、建筑装饰、暖通、路桥、电子、医学检验、腐蚀与防护、平面设计、建筑设计、机电设备、机电设备安装、设备安装、电子仪表、汽车维修、材料学、检测、环境保护、勘测测量、爆破与拆除、工程经济管理 1

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成职改字〔2002〕2号 各区(市)县人事(劳动)局、市级各部门、高新区人事劳动局: 为进一步规范评审组织、统一评审程序、保证评审质量,经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二○○二年六月十日 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西部大开发和加入WTO的新需要,实现国际间人员资质互认,使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在专业学术技术、能力水平等方面的评价尽快与国际通行的方式以及国家实行的执(职)业资格制度接轨,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的职称资格评价体系,切实保证客观、公正、准确地进行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下称职称资格),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具备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在受聘于某一专业技术职务时,应具有的前提条件它依照国家、省、市颁布制定的一系列标准条件和程序,在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申报基础上,通过社会化的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经政府人事(职改)部门审批认可。 第三条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称资格后,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实际工作需要,按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或职数限额管理自主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二、评委会及同行专业组 第四条本市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下称评委会)是政府人事(职改)部门组建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专家评价机构,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具备条件的行业业务主管部门或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评委会日常工作和专家服务工作。 第五条本市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以市属专家为主体,在建立学术技术专家库的基础上,逐步实行计算机随机确定评委会成员。评委会根据专业面及工作量大小,一般由7-25名专家组成,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一至二人,任期二年。评委会按专业(学科)由3名以上同行专家组成若干个评议组。评委会成员行使评审表决权。 第六条本市各类评委会的委员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资格,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资格或享受正高级待遇的委员不低于四分之一,中青年专家比例不低于四分之三。各评委会可在中央、省驻蓉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其它企事业单位中聘请1-3名专家,但应征得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认可。 第七条评委会专家应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恪守职业道德,熟悉职称改革有关政策规定,遵守评审纪律,认真履行评审工作职责。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精通本专业领域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担任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在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是本专业(学科)的技术、学术带头人。 第八条评委会办公室按照上述条件提出拟设评委会专家组成人员名单,经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进入评委会专家库,各评委会的评委均从评委会专家库中产生。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本市获得国家、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和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以及留学回国和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直接进入评委会专家库。 第九条评委会按规定评审权限范围受理全市企事业单位(含非国有企业、科技机构)专

2016年度中山市申请积分入学入户须知

中山市流动人员申请积分制管理须知(文字版) 一、适用对象 户籍不在中山市,已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目前在中山市工作并累积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员。 二、办理步骤 第一步:到居住地镇区卫计部门开具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注意事项: (一)办理计生审核表须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的户口簿(小孩未上户口,须同时提供小孩《出生证》)。 2、结婚证及夫妻双方的身份证。 3、全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全国通用)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全省通用);申请人为男方并已婚的,提供其配偶的上述证明(属未婚的不用提供)。 4、申请人及配偶双方户籍地乡镇计生部门最近6个月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详见样本,双方户籍不同乡镇的,要分别出具);申请人曾违反计划生育的,须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缴款发票等。 5、其他可以申请计生加分的证明材料,如上环证、结扎证、查环查孕记录本等。 (二)如果只申请积分入学可不办理计生审核表,凭相关资料直接申请,但未能进行计生审核的流动人员不享受计划生育情况加 分。 第二步:针对积分计分标准,初步评估自己可以申请的积分项目,按照相关要求准备证明材料。

第三步:携带身份证、广东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开具的统一格式工作证明(个体工商户提供登记时间1年以上的有效营业执照)、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只申请积分入学为自由选择提供)、居住地卫计部门开具的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以及申请积分项目的相关证明材料到镇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 申请积分。 第四步:积分累积超过30分,可到工作地或本人(配偶)的产权房所在地申请入学排名。 积分累积超过30分,可到工作所在地申请公租房排名。 积分累积超过60分,有合法房产的,可到产权房所在地申请入户排名;无合法房产的,在中山有连续合法职业满3年(须提供连续3年的参保证明和居住证),可到工作所在地申请入户排名。 注意事项: 1、第三步与第四步可合并申请。 2、在火炬开发区、石岐区、东区、西区、南区以外的镇区申请入户、入学和公租房排名,累计总积分按个人实际总积分的30%给予奖励,其个人实际总积分的入户、入学和入住公租房准入线分别为47分、24分和24分。 3、申请入户排名必须于申请的上月在中山参加社会保险,在法定工作年龄(男性16周岁至60周岁;女职工16周岁至50周岁)以内,其本人、配偶、直系亲属在中山拥有合法房产(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中山市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标准)或在中山市有连续合法职业满3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和办理居住证);申请入学排名为未曾入读小学(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申请初中一年级)的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子女;申请公租房必须上月在中山市参加社会保险,其本人及家庭成员在中山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及自有住房,或者有住房,但住房面积低于本市规定的面积标准,并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成都市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社会化评...

成都市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社会化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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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社会化评审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职称评审社会化、专业化、科学化,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经成都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职改办)批准纳入职称社会化评审试点的职称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审。 第三条(实施原则)职称社会化评审按照个人申报、社会评价、单位聘用、政府指导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二章组织 第四条(实施机构)全市职称社会化评审工作在市职改办领导下,由专业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组织实施。 第五条(评委会设立)专业评委会由市职改办批准后设立。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服务机构,可依据本办法申请设立专业评委会。 第六条(评审专家库)专业评委会设置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库成员在市内外相关专业专家中遴选产生,数量应至少在评委会成员数量的3倍以上。评审专家库设立及专家成员的调整,应报市职

改办审批。 第七条(评审专家条件)评审专家库专家成员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正派。 (二)一般应具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为在职人员,业绩、成果、影响突出的可适当放宽。 (三)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并取得相应系列(专业)高级职称满3年。 (四)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学术造诣较高,研究成果显著,在本地区、本行业有较大影响。 第八条(评委会办公室)专业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评委会日常工作和职称评审的组织实施,包括专家库管理和个人职称申报受理并初审、组织评审、通知评审结果、发放资格证书等。 第九条(评审申报点)市工业集中发展区、行业协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等可申请设立专业技术职称社会化评审申报点。申报点具体负责个人职称申报代理和初审工作。申报点向市职改办负责,同时接受所在区(市)县职改办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申报 第十条(评审公告)经市职改办同意后,专业评委会将本系列(专业)职称申报材料要求及报送时间、地点等向社会公告。公告

2017年成都 高新区职称评审申报指南

附件2 成都高新区职称评审申报指南 一、登录高新区职称线上申报系统(https://www.wendangku.net/doc/352224504.html,/prof essional-re),查询高新区评审板块,了解相关要求。 二、若符合要求,点击下方“立即办理”,进入账号登录界面。如无账号,点击右上方“没有账号?马上注册”,进入账号注册界面,用户类型选择“个人”,填写注册相关信息。 三、账号注册完毕后,返回登录界面,完善个人基本信息。 四、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后,点击右侧“职称申报”,然后点击“高新区评审填报”,填写、扫描、上传相关资料。然后微信关注“成都高新人才”公众号。 五、3个工作日后,登录高新人才服务系统(http://www.cdhrsip. com/user/login),选择个人,填写账号、密码登录。登录后点击右方“职称申报”,选择“评审查询”,查看评审状态,如初审通过,点击右侧“预约”,用微信扫描二维码,进行预约,然后按照预约时间,带上下列材料,到高新区职改办提交进行复审: 1.《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推荐表》(一式一份,须有高一级职称或资深(三年以上)同级职称的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同行专家共2人推荐、签名,留联系电话,表后请附推荐人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 3.申报人《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一式一份,必须本人签名)。 4.任现职以来个人思想、业务工作总结(限3000字以内)。 5.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科研成果、发明专利、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

技术创新、技术标准以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造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文字材料和获奖证书、成果鉴定书、出版论著等实体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工作单位出具的聘任申报者担任工程师职务满5年的聘任文件,发文时间为始聘时间,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申报高级职称需要)。 7.其他证明材料(均一式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学历证明:2002年(含2002年)后毕业学历需打印学信咨询网提供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现任职称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高新区职称评审诚信审查表(一式一份,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 9.营业执照、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意: 1.现场提交材料一律电脑打印并提交电子版本,内容要具体、真实、字体端正清楚,各表各栏目必须全填,无内容可填的栏目必须写“无”,非选择项目请划去。 2.材料使用标准的牛皮纸档案袋(每人一袋)装袋,并详细填写《申报材料清单》附于档案袋上,材料按《申报材料清单》顺序进行装订。 3.相关表格可在个人登录界面——职称申报——职称相关文件中进行下载(https://www.wendangku.net/doc/352224504.html,/evaluationRDoc/openLoadDoc) 六、现场复审通过后,进行缴费,请自备零钞。 七、申报高级职称者,在高新区本年度评审申报时间结束后,按照高新区职改办电话通知,参加现场答辩。

入户调查注意事项

入户调查注意事项 关于珠海市公共指数文明测评活动,需要进行入户调查和实地考察,如何把握入户调查,才能使其成功率高,并且保证入户调查的结果呢?以下分 两大方面来说明: 一、保证调查信息的准确性 1、真实入户调查,每户只做一份问卷; 2、调查要真实可靠,不能引导及误导调查户; 3、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要有社会责任感、法律责任感(不得 泄露调查户的隐私)、岗位责任感等。 二、入户调查的技巧 1、入户之前的准备工作 第一点,携带相机或具有拍照功能的手机进行取证,入户前搞好宣传动员工作,了解调查问卷的内容(最好提前演练一遍); 第二点,弄清楚自己的身份,如何向调查户介绍自己(比如说我是北师大应用数学学院的学生,在协助市政府做珠海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的调 查……,避免长篇大论) 第三点,事先踩点,搞清楚自己要调查那个社区那栋楼怎么走;第四点带齐物品:调查表(多备一份)、受访者的信息登记表、笔(多带一支)、调查工作证、鞋套、入户礼物以及记事本;第五点,注意着装仪表:(1)不着奇装异服,(2)不要浓妆艳抹,(3)不要披金戴银,(4)不要香气扑人,(5)注意脚卫生(带鞋套),(6)出门前照镜子(注意牙齿)。 2、调查沟通中的技巧 敲门:敲门声不能轻不能重,时间不要太久,不要太野蛮; 打招呼:要有礼貌,说话要用尊重的语气 自我介绍:简明扼要、充满自信、尊重调查户的生活习惯和风俗 讲话时: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与调查无关的不要多问 调查过程要保证公正客观的态度 3、访问技巧 澄清式发问:当调查户回答模棱两可时或前后矛盾时,要再进一步确定 答案; 避免引导式发问(容易误导对象);有些开放性问题要记录。 4、调查过程出现意外怎么办? 最常出现的意外是被拒访,一开始就被拒(实在想不到好办法可以换一家),中途被拒,这时要保持头脑清醒,分析被拒原因(嫌烦、怕麻烦、怕隐私被泄露、很忙没时间),针对原因找出解决方案,见机行事,多站在对方角度考虑问题,千万不能跟调查户发生争吵和冲突,实在不行微笑的礼貌

四川省职称申报条件

1、初、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一)申报助理工程师职称的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经单位考核合格: ①非全日制大专毕业从事技术工作满3年, ②非全日制本科毕业从事技术工作满1年。 ③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④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职称评审按相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工程师职称的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经单位考核合格,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 ②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③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④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职称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2、高级职称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诚信承诺,无不良诚信记录。近3年工作单位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在现专业技术岗位任职1年以上。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学历、资历要求。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任职资格时间

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下同)。 2.具备硕士学位,取得工程职称(中级)后,从事技术工作满5年。 3.具备本科学历,取得工程职称(中级)后,从事技术工作满5年。 4.取得相关职业(工种)一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本专业技术技能工作满5年。 (三)要求放宽适用情形。 1.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规定,申报人应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大专学历者,可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推荐破格申报,破格推荐表(附件1)请随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2.在农村基层(成都市五城区、高新区及其他区(市)县城关镇除外的农村乡镇和涉农街办)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基层工作累计满25年的,可降低一个学历等次破格申报。 3.符合《四川省五系列破格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推荐条件(试行)》(川职改〔1992〕69号)的人员可破格申报。破格申请表、成都市破格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名册(附件2)、相关佐证材料及报告(需两名同行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在报告上签字推荐),单位盖章后于2019年9月12日前交由我中心报市人社局专技处、省人社厅核准后,再另行通知提交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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