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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巡察党组织汇报材料

被巡察党组织汇报材料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四次、五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总结20xx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xx年任务,听取部分地方和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述责述廉。刚才,省委书记李鸿忠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xx年的工作回顾

20xx年,是全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一年。省委始终坚持力度统一,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担当有力、以上率下,为全省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营造了良好环境、提供了坚强保证。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省“四风”问题和腐败蔓延势头得到一定遏制,政治生态建设呈现新气象,得到了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为加快实现“建成支点、走在前列”的战略目标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加强压力传导,落实“两个责任”形成新格局。协助省委采取“钉钉子”办法,落实环环相扣措施,推动“两个责任”层层压实。坚持一波接一波传导压力,召开落实主体责任会议10次,举办全省党政主职干部落实主体责任研讨班,召开全省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会议,进行两次“夜谈”,开展了全省第十五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

动,李鸿忠同志逢会必讲、反复强调。坚持一轮接一轮开展督导检查,采取“挨家逐户”与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个别谈话、座谈的方式,实现了对全省所有市县、省直单位和高校、国企督导的“全覆盖”。坚持一项接一项建立制度,协助省委制定了我省惩防体系建设五年规划实施办法、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责任制检查考核暂行办法、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暂行办法等,促进落实主体责任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坚持一批接一批问责通报,省委和省纪委3次公开通报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问题及相关典型案件,全省共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555个,处理739人,其中党纪政纪处分461人。全省各级党委和纪委主动对准表、聚好焦,抓本级、带下级,形成了落实“两个责任”层层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持续狠刹“四风”,作风建设渐成新常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聚焦“四风”问题,真抓真管、严查严处,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围绕整治公款送礼、公款吃请、公款旅游、公款娱乐及其他铺张浪费问题,深入广泛地开展明察暗访,对违规违纪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去年全省共查处问题6564个,处理党员干部836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519人。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不折不扣地落实中央部署的21项整治任务,并结合我省实际,开展了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基层信访突出问题、利用婚丧喜庆事宜敛财问题、涉农涉企涉教涉医乱收费问题、“为官不为”问题等7项专项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

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全省“三公”经费压缩6.77亿元,同比下降10.8%。

(三)加大惩治力度,遏制腐败蔓延取得新成效。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办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又严肃查办发生在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保持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初核线索13184件,同比增长46.1%;立案10301件,首次突破“万件大关”,同比增长63.3%;查处市厅级干部43人、县处级干部445人、乡科级干部1937人,同比分别增长48.3%、83.9%和90.6%;移送司法机关649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46亿元。注重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健全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机制,调动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斗争的积极性。注重快查快结,及时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及时量纪处分,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提高审查效率。注重抓早抓小,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轻微违纪问题及时诫勉谈话,对反映失实的问题予以澄清。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函询1899人次、约谈4600人次,诫勉谈话287人次,了结问题2745人次,教育和保护了干部。注重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查办工作的指导,全面推行案件工作专项考核制度、乡镇纪委办案协作区制度,形成查办案件整体推进态势。注重依纪依法审查,严格执行办案安全责任制,保证办案工作安全运行。注重加强反腐败组织协调,密切与成员单位的沟通、协作和配合,增强反腐败合力。

(四)坚持问题导向,监督问责发挥新震慑。围绕“一个中心”、“四个着力”,发挥巡视机构反腐“利剑”作用。建立了巡视组长库,组建

了4个专项巡视组,加强巡视情况反馈、整改、移交、督办及成果运用。去年省委巡视组开展了3轮巡视,实现对17个市(州)新一轮巡视的“全覆盖”,发现了一批突出问题,掌握了一批问题线索。纪检监察机关根据移交的问题线索突破了一批大要案件,形成有力震慑。加大经济责任审计问责追责力度,制定《湖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是我省唯一编入中央办公厅《党内法规精选》的法规文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坚持“问到底、责到位”,去年共问责干部352人,其中厅级干部25人,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通报10起典型案例,起到了警示和教育效果。

(五)紧扣主题主线,推进“三转”和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迈出新步伐。坚持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主题,以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为主线,推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职能,提升监督权威,有力地促进了监督责任的落实。省纪委议事协调机构由197个精简到12个,精简率达到94%。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完成了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工作。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在不增加机构、编制的前提下,调整合并内设机构10个,纪检监察室由原来的5个增加到8个,直接从事监督执纪工作的人员编制占机关总编制的65.8%。各市(州)纪委监察局完成第一轮内设机构改革任务,新增纪检监察室34个,直接从事监督执纪工作的人员编制占总编制的70%以上。在全国率先制定《关于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排序及分工意见》,县级以上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全部实行“专职专责”。通过推行“三转”,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形成了聚焦主业、专司主责、加强主力的新格局,

省、市、县三级派驻(出)机构去年查办案件数同比分别增长130%、50.3%和71.2%。

稳步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制发了《湖北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湖北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20xx年工作要点》,明确目标任务,做到项项有负责领导、有承办机构、有责任人员、有具体要求、有工作措施、有时间表和路线图,保证了各项改革有力有序推进。省本级共完成改革任务22项,在落实“两责任”、“两为主”、“两覆盖”方面实现了新突破。

(六)坚持严抓严管,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呈现新气象。省纪委常委会坚持以上率下,坚决贯彻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自觉与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修订完善了《省纪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了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18条具体措施。以省纪委监察厅网站为载体,加强纪律教育、形势宣传和舆论引导。举办了省纪委第二个“开放日”活动,开展了向优秀纪检干部王林华同志学习活动,不断聚集正能量。大力实施纪检监察干部素质能力提升工程,进一步完善机关干部业绩登记制度、市(州)纪委绩效考评制度、省直单位派驻机构业绩考核制度,形成了聚焦中心任务、着力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牢固树立“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教严管。制定《委厅机关关于从严管理干部的实施意见》,专门设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并全面开展工作,加强内部监督制约。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公开作出“八不承诺”,明确机关干部出差

“六项纪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作风巡查活动,发现了一批突出问题并督促整改纠正。坚持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中央纪委和省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全省各级党委对主体责任的坚强担当,离不开全省广大干部群众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全省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辛勤付出。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少数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峻复杂的形势认识不深,从严管党治党的意识不强,落实主体责任的新措施、新办法不多,责任压力传导存在层层衰减现象;腐败问题依然多发,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作风建设还停留在治标层面,长效机制还没有形成,遏制“四风”反弹的压力较大,实现常态化还任重道远。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三转”和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不平衡;有的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少数纪检监察干部还存在自身不硬、作风不实、能力不足等问题,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切实解决。

二、20xx年主要任务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于巩固遏制腐败蔓延成果,强化“不敢腐”氛围,推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xx年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四次、五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

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坚持不懈落实“两个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进一步深化“三转”和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以更严的纪律管好纪检监察干部,做到坚守阵地、巩固成果、深化拓展,推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键是要严明纪律。我们要将纪律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治本之策,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的规矩总的包括党章、党的纪律、国家法律和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纪律是成文的、刚性的规矩,一些未明文列入纪律的规矩是不成文的、自我约束的纪律。政治纪律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政治规矩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政治规则、组织约束和工作惯例。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遵守和维护党章,自觉做到“四个服从”,自觉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的要求。制定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意见,把政治纪律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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