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2010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及收费表

2010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及收费表

2010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及收费表

2010年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及收费表

陕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退费标准

陕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陕西省物价局 陕西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陕西省物价局 第一条为促进我省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规范民办学校的收费行为,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劳动保障部印发的《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学校和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民办学校”)。 第三条民办学校对接受教育者可以收取学费(或培训费,以下统称学费),对在校住宿的学生可以收取住宿费。 第四条民办学校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标准,由民办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按学校类别和隶属关系报教育行政部门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物价部门批准。 民办学校对接受非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标准,由民办学校自行确定,并按隶属关系报物价部门备案。 第五条民办学校申请制定或调整学历教育收费标准应提前一个学期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请学校的名称、性质、地址、法定代表人、职能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来源及法人登记证书和教育行政部门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 (二)申请制定教育收费标准的具体项目; (三)现行和申请制定的教育收费标准、拟调整标准的幅度、年度收费额、调整后的收费增减额; (四)申请制定和调整教育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理由,收费的范围; (五)申请制定和调整教育收费标准对学生负担及学校收支的影响; (六)申请学校近三年的收入和支出状况,包括教职工人数、按规定折合标准的在校生人数、生均教育培养成本;财务决算报表中的固定资产购建和大修理支出情况、教育设备购置情况、工资总额及其福利费用支出等主要指标; (七)物价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学校提供的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第六条民办学校学历教育学费标准按照补偿教育培养成本的原则,并考虑适应社会需求状况,兼顾促进学校发展的因素制定。 教育培养成本包括:人员经费、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等学校教学和管理的正常支出,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捐赠等非正常费用支出和校办产业及其他经营性费用支出。民办学校学历教育住宿费标准按实际成本确定。 第七条民办学校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按学期或学年收取学费、住宿费,不得跨学期或学年预收。其中,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按学期收费;高等学校按学年或学期收费。 学费标准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 “收费”不等于“营利”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收费”不等于“营利” 作者:汪明《光明日报》(2016年12月06日 14版) 修改后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其中关于“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这一新规可能带来的影响,有人表示担忧,还有人甚至认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会因此一蹶不振。这种担忧主要基于以下两个判断:一是目前我国大部分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是营利性的;二是如果允许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自主选择,会有一大批民办学校选择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但这样的判断其实并不准确。从法律角度看,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按照修改之前的《教育法》的规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是一个基本办学要求,即便有出资人要求从办学节余中取得合理回报,也只占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很小比例,因此目前大部分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带有营利性质,从法律上看站不住脚。从现实角度看,如果允许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在非营利性学校和营利性学校中进行选择,考虑到举办营利性学校所需付出的成本较高,主动选择举办营利性学校的可能并不多。 从义务教育的发展需求看,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仍将有所作为。随着我国义务教育改革发展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在“公办学校保障公平、民办学校提供选择”的总体发展思路下,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地位和作用会愈加突显。“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并没有否定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存在价值及其合法性,相反,它在满足个性化需求、提供多样化选择方面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得到重视和肯定。与此同时,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通过“收费”办学充分享有“办学自主权”,这一权利也不会因其“非营利性”特征而改变或削弱,相反会得到法律更好保护。把“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混同于“不得设立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学校”是明显误读。 从对民办学校举办者的权益保障看,现有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办学积极性可以得到有效保护。“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引申出的问题是,现有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举办者的投入是否就此一笔勾销?维护举办者权益如何体现?修改后的《民办教育促进法》确认了举办者在学校终止时对学校剩余财产享有的权益,出资者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和奖励。各地可以依据法律,因地制宜制定补偿或奖励的具体办法。这样一种法律规定,既维护了现有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举办者的权益,也是对他们办学积极性的最好保护。 当然也应当承认,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来自“非营利性”的挑战。在过去很长一段时期,一些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虽然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的法律要求下办学,但实际办学中却存在事实上的营利,实际办学与法律要求并不完全一致。对于这样的学校,特别是在新的监管措施下,如何严格按照新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办学要求办学,是一个实实在在的挑战。 除此之外,也不排除会有个别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选择退出,对于这些退出学校的善后工作需要做实做细。对于一些既包括义务教育又包括学前和高中的民办学校而言,如果“非义务教育部分”选择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那么学校的整体选择就会相对简单。否则的话,可能会涉及学校“义务教育部分”和“非义务教育部分”的拆分,包括财产分割、债务剥离等方面的操作会比较复杂,需要通过管理细则进一步加以明晰。 (作者系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基础教育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民办中小学收费一览表

民办中小学收费一览表 (2006学年) 单位:元/学期区县学校名称项目学费住宿费 黄浦 上海市民办立达中学 初中4500 高中4500 上海市民办劲松中学 初中3800 高中4300 上海市民办申江中学 初中3500 高中4000 上海市民办清新中学 初中3500 高中4000 上海市民办明珠中学初中4500 上海市民办东元高级中学高中3500 上海市民办锦绣园中学 小学3500 900 初中4500 900 高中5500 900 上海市民办万竹小学小学2000 600 杨浦 民办存志育海初级中学初中4000 1000 上海民办兰生复旦中学 初中5300 高中5500 上海民办交大飞达初级中学初中5000 800 上海市民办东光明中学 初中5000 800 高中5000 上海民办沪东外国语学校 小学5000 初中5500 高中5000 上海民办杨浦实验学校 初中5200 1000 高中5500 上海市民办存志中学初中5500 上海市民办昌华高级中学高中3500 上海市民办控江久慧高级中学高中4500 上海市民办杨浦凯慧初级中学初中5000 1000 上海市同大实验学校 小学5000 1200 初中5500 上海民办沪东外国语第二高级中学高中3500 上海民办沪东外国语高级中学高中5000 上海市民办上外双语学校 小学6500 1200 初中8000 上海民办打一外国语小学小学5000 上海市民办阳浦小学小学6200 宝山上海民办日日学校小学3000 800 中学3500 800

上海市和衷中学中学3500 800 上海市民办行中中学中学3500 800 高中5000 上海民办锦秋学校小学3000 中学3500 上海民办交华中学中学5000 600 上海民办建峰高级中学高中4000 600 上海市行知第二中学中学5000 800 上海鸿文国际职业高级中学高中4500 崇明上海崇明民办大通中学初中3000 一类:360 二类:270 上海崇明民办大通中学小学2700 崇明县中华高级中学高中3000 三类:180 崇明县中华高级中学初中2500 虹口 上海市民办宏星小学小学5000 上海市民办新复兴初级中学初中6000 上海市民办丽英小学小学5000 360 上海市民办汇民高级中学高中5000 上海市民办新华初级中学初中6000 上海市民办迅行中学初中、高中5000 上海市民办白玉兰中学初中、高中5000 360 金山民办交大南洋中学初中5000 360 高中5500 360 民办师大实验中学初中3500 180 民办金盟学校初中3500 180 小学3000 180 民办金中中学初中3500 180 静安民办上外静安外国语中学初中3000 360 民办上外静安外国语小学小学2500 360 卢湾 私立永昌学校 小学3200 初中4500 600 震旦外国语中学初中4800 震旦中专 中专(非艺 术类) 2000 中专(艺术 类) 2500 永兴高级中学高中3000 中华职工中专成人中专1800 闵行上海市民办日新实验小学小学2000 上海闵行民办华星学校小学1500 上海市七宝外国语小学小学5000 闵行区民办塘湾小学小学1400 上海市燎原实验学校小学4000 360

民办中小学学历教育收费标准的制定

民办中小学学历教育收费标准的制定 (一)学校申请。 民办学校拟制定或调整学历教育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05]309)向注册所在地教委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并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1、申请报告 ①学校的基本情况,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地址、法定代表人、学校类别; ②申请制定或调整学历教育收费标准的具体项目、标准、调整幅度; ③申请制定或调整学历教育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理由; ④新建学校提交教育成本的测算、办学规模及前期投入情况说明。调整标准的学校提交近三年的财务收入和支出明细、财务报表,说明调整变动的原因; ⑤申请制定或调整学历教育收费标准对学生负担及学校收支的影响; ⑥提供办学房屋产权证明; 2、如租赁房屋办学,需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审核原件,复印件留存)。 3、有关证件。办学许可证(正副本)、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招生简章。(审核原件,复印件留存) 4、价格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需上交一式二份,复印件要加盖学校公章。 (二)教委审核。 1、材料审核:对学校报送的申请及相关材料、证件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材料予以受理,不合格的材料退回申请单位补充完善,待合格时予以受理。 2、标准审核: ①学费收费标准按照“补偿教育成本原则并适当考虑合理回报的因素”的规定进行审核。需注意以下内容:A.教育培养成本包括工资、公务费、业务费、修缮费、折旧费等学校教育和管理的正常支出; B.对房屋、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教学、生活设备及设施按其使用年限分期摊入当年教育成本; C.当年发生的大额修缮费用,纳入房屋及建筑设施的使用年,从交付使用的次月起逐年摊入当年教育成本。 D.教育成本不包括罚没、灾害损失、事故等非正常费用支出及与教学无关的校办产业及经营性费用支出;E.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校服、书本费、伙食费等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能纳入教育成本。 F.合理回报应掌握适度比例,最高不超过5%。 ②住宿费收费标准依其实际住宿条件,按照“实际成本确定”原则进行审核。 ③聘请具有财政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的评估机构进行成本评审并出具的成本评审报告。 (三)发改委审批 1、区教委审核同意后,将审核意见出具正式文件报区发改委审批。 (四)批复学校 区发改委批复后,区教委将批复文件转批相关民办学校作为收费的合法依据,予以公示。 没有找到任何记录。 ?·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309号) ?·关于制定民办中小学学历教育收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京发改[2007]974号)

义务教育阶段收费

一、义务教育阶段收费 1、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向自愿在校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含饭菜加热或大米加工服务费),可按规定统一无偿代收作业本费、教辅材料费,此外严禁另收其他任何费用。 2、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按规定向学生收取课本费(限经省教育厅颁布目录并经省发展改革委核定价格的课本)和作业本费(见附件一),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教辅资料费、住宿费、伙食费、午休住宿费、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和校外活动费。除以上收费外,学校不得另收其他任何费用。 二、高中教育收费 1、公办普通高中除按规定收取学费、书籍课本费、作业本费外,可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学生收取教辅材料费、住宿费、伙食费、校服费、就餐卡补办费和校外活动费、社会实践活动费(指军训费和学工学农费)。除此之外,不得另收其他费用。 2、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按省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1000元,其它高中每生每期800元的标准执行。职业高中学校、普通中专、职业中专学费仍按湘价教[2010]125号和湘价教[2012]113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执行标准附后(见附件二、附件三)。 3、中等职业学校收费按湘财教[2012]82号文件执行。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

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各类特殊教育学校中的全日制残疾中职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免除学费。 4、高中阶段书籍课本费根据省教育厅颁布的高中用书目录和省发展改革委核定的课本价格执行(见附件六),作业本费由市物价、财政、教育部门核定(见附件二)。各年级、各学科供教学参考使用的磁带、光盘应体现自愿原则,不得强制学生购买。 5、各地各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公办示范性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省级示范性学校择校费每生每期不超过2300元,市级示范性学校择校费每生每期不超过1800元,择校费不得跨学期预收。学校对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其收取学费,但可按规定对其收取书籍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学校不得在“三限”政策之外以自费、旁听、借读、代培、转学、非计划生等名义招收学生并收费。经省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特色教育学校不得参照省级示范性高中收费政策执行。 三、民办学校收费 1、按照湘发改价教[2014]1127号文件规定,放开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收费审批权限。民办中职可根据市场需求和办学成本自主定价,但应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政策”的收费原则,遵守收费公示制度,不得在规定收费项目之外增设其他收费项目。其他民办中小学学历教育学校的收费按《湖南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湘价

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研究

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研究 [摘要]民办学校的收费问题是当前人们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也是当前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政策选择重点问题之一。民办教育中的成本核算及收费标准的制定问题与民办教育的发展密切相关。只有在科学分析民办教育成本的基础上,结合影响民办教育收费的相关因素,制定出合理的收费标准及收费项目,才能促进民办教育的长远发展。 [关键词]民办教育;教育成本;收费标准;直接成本;间接成本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有知情权,同样作为教育消费的消费者而言,学生和家长也有教育收费的知情权。他们有必要知道学费的构成、制定收费标准的依据,以及学费的金额。但是从目前来看,教育收费可以说是一本糊涂账,民办学校不知道哪些属于收费内容,哪些不属于收费内容,家长更是无从知晓。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在这个无形的博弈中,家长和学生只能被动地接受各种不明不白的收费项目,民办学校也不知它的收费是否收回了它的投资成本和运营成本,是收多了还是少了,因此,导致民办学校收费逐年攀升而教育消费的消费者却无处诉说,也不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面对高昂的教育个人支出有人长叹:“教育成本:不堪承受之重”。更何况,民办学校的学生还要交纳建校费等,使家庭的教育负担更为沉重。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已经逼近甚至超过了我国广大普通居民的承受能力极限。那么,民办学校该收什么费?民办学校收费的依据到底是什么?如何确定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这些问题都关系到教育消费的知情权。在民办学校产生后,国家出台了关于《社会力量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民办学校的学费标准以教育成本来确定。招生学校应根据学生教育成本报有关部门审核备案后,向社会公布执行。可见,高等教育成本核算指标是合理确定收费标准的依据,同时也是增加民办学校收费的透明度,民办学校学费应按合理教育成本原则来确定。那么,如何根据学校当地实际情况和实际教育成本来确定一个合理的收费标准。这个问题会直接影响民办学校的健康发展,规范民办学校收费的合理性已经刻不容缓。 1民办学校教育成本内容及项目 1.1民办学校教育成本内容 高等教育成本是劳动力在接受高等教育阶段所消耗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以及维持个人生理需要所消耗的价值总和。高等教育成本就其内容范围来看,可以分为广义教育成本和狭义教育成本。广义教育成本是指培养一个高校学生,民办学校、家庭和社会所耗费的全部费用。从这一划分的角度出发,广义教育成本可包括:①教育人员费用、学习设施费用、物资耗费、设备设施折旧费等,也可称为“机构成本”,属于学校的经常性开支和基建设备等的资本投入。②学生生活成本,包括学费及日常学习和生活开支,以及为学习需要的学费、书本、文具、其他教育费用及服装费用、往返交通支付的费用。这些成本与学生的生活水平、居住情况(住校、租屋、走读)和院校所在地区有密切的关系。③因学习而放弃工

附三所民办学校调整收费标准方案

附:三所民办学校调整收费标准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三所学校现行收费标准、实际执行平均水平和申请标准 (一)徐州市铜山区新星中学。初中学费现行收费标准为1400 元/生.学期,于2010 年制定,实际执行平均为1377 元/ 生.学期。申请收费标准为3000 元/ 生.学期。 (二)徐州市铜山区城北中学。初中学费现行收费标准为1300 元/生.学期,于2005 年制定,实际执行平均为1172 元/ 生.学期。申请收费标准为3000 元/ 生.学期。 (三)铜山启星中学、徐州市铜山区启星外国语学校。小学学费现行收费标准为2000 元/生.学期,于2010 年制定,实际执行平均为1921 元/ 生.学期。申请收费标准为3500 元/生.学期;初中学费现行收费标准为2000 元/ 生.学期,于2007 年制定,申请收费标准为3500 元/ 生.学期;高中学费现行收费标准为2500 元/生.学期,于2007 年制定,申请收费标准为4000 元/ 生.学期。 二、周围毗邻地区部分学校现行收费标准 铜北润杰学校初中学费2450 元/ 生.学期,黄山外国语学校初中学费2800 元/ 生.学期,辅仁学校初中学费2700 元/ 生.学期,撷秀中学、树人中学初中学费3000 元/ 生.学期,树德中学初中学费3500 元/ 生.学期;撷秀中学高中学费

6000 元/生.学期,树人中学高中学费5000 元/ 生.学期,辅仁学校高中学费3600 元/ 生.学期。 三、调整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 号)、《省物价局教育厅劳动与社会保障厅转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价费[2005]103 号)及铜山区物价局认证中心关于三所学校教育成本认证报告、铜山区物价局关于三所学校成本监审报告。 民办学校学历教育学费按照补偿教育成本的原则并适当考虑合理投资回报的因素制定。可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两个百分点。目前,国有银行一年存款利率 3.00% ,一年贷款利率 6.00% 。投资回报率区间为 3.00%-8.00% 。 四、建议调整收费标准 (一)徐州市铜山区城北中学。2012 年生均教育成本为1963 元/生.学期。1、该校教师工资偏低,承诺教师工资月增加1250 元,由2905 元上调到4155 元,收费标准需提高562 元/生.学期。2、考虑物价上涨因素(3% ),其收费标准需提高20 元/生.学期。3、按投资回报率 3.25% 计算收费标准需提高64 元/ 生.学期。合计2609 元/生.学期。 拟定该校收费标准为2600 元/ 生.学期 (二)徐州市铜山区新星中学。2012 年生均教育成本为

民营学校收费标准

欢迎阅读 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的制定 一、民办学校自主制定收费项目与标准 民办学校自主制定收费项目与标准是由于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与非学 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在办学成本上有很大的差距,而实施学历的教育的民办学校中,由于学历教育的类别不同,如民办中小学与民办大学,它们在办学成本上的差别 收费项目和标准件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 (2)实施非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可以根据办学成本自主地确定收费项目和收费和标准,并报审批部门备案后,方可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 民办学校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向交 费者开具收据。所收取的费用必须纳入教育机构财务统一核算,统筹用于正常办

学费用支出,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民办学校的学生退学,应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核退所收费用;民办学校因刊登、散发虚假招生广告(简章)等违反国家规定造成学生退学的,应退还所收的全部费用。 审批机关和财政、物价部门要加强对民办学校收费的管理和监督,督促民办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收费管理的政策和规定,建立健全收费管理的规章制度,对巧立名目、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的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公示的主要方式: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学校在招生简章中要注明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通过收费报告单等方式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通过教育收费的公示,来规范民办学校的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

民办学校学费为什么那么贵 公办学校跟民办学校有什么区别

民办学校学费为什么那么贵公办学校跟民办学校有什 么区别 广东民办学校的学费问题一直是家长们比较头疼的,民办学校的学费本来就是比公办学校要贵一些的,但是不少学校在一年后又会上涨学费,让不少家长苦不堪言,不过最近广东省出台了新的政策学费调整满一年可调整改为入学后六年不可变,这是怎么回事呢?具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呢?以下是小编整理了关于民办学校学费为什么那么贵,希望你喜欢。 20xx广东学费调整满一年可调整改为入学后六年不可变是怎么回事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xx〕14号)要求,20xx年开始执行新的收费政策。 从20xx年秋季学期起,学费收取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即只核定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新生的收费标准,小一新生入学后收费标准6年保持不变,初一新生入学后收费标准3年保持不变。20xx年秋季及之前入学的学生执行原收费标准。从20xx年秋季学期起,插班生按插入班级的收费标准收取。 此外,从今年起,对同一学校新招收的同一年级的学生不得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不得以“实验班”“特色班”“非学历教育收费备案”等名义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民办学校学费为什么那么贵 1、国家资金不支持 公办学校享受国家政策、资金上的支持,属于公益性机构。民办学校是由企业或者个人创办,不享受国家资金上的支持,但学校的发展离不开资金,因此高昂的学费是为了学校的发展提供条件。 2、学校赚钱 民办学校并帆益项目,大多数学校创立的意义在于赚钱,就像企业一样,因此,学校收取高昂的学费是正常的。

3、吸引老师 大多数地区,公办学校的实力比较强,师资力量比较好,民办学校想要拥有更好的发展,就要掏钱吸引优秀的老师,优秀的学生,提升学校的升学率,为学校打造良好的口碑。想必大家都知道,民办学校高价挖老师的情况普遍存在。同时对于成绩比较好的学生,民办学校招生老师会登门拜访,为学生减免学杂费等各项费用,甚至为学生发动辄上万的奖励金吸引优秀的学生。那么这样的情况学校的资金从何而来?学费当然会更高。 公办学校跟民办学校有什么区别 1、民办院校是由社会集团,集体,及个人投资,自负盈亏竖家高等教育体系有益补充的一种教育体制。公办是由国家拨款辅助的我国教育体制中的主要形式。 2、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招生的区别: 公办学校招生是由各当地教委抽取建档线以上,直接进入高等院校学习深造,而民办院校则是在高考生进入高考期后,由本校派人直接到各地招收学员,各个学校由于各自的差异,因此在招生时选拔学生的方法也不同。 简单来说,公办学校由于竖家拨款,所以对工资的需求不高,所以对学生的关心程度也会低于民办学校,而民办学校的工资是只能通过学费来发放的,所以为了更多的学生入学,他们的教学肯定会更倾向于学生。

上海民办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上海市民办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规范民办高等学校(以下简称“民办高校”)的收费行为,保障民办高校和就读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由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依法面向社会举办的各类民办高校。 第三条(收费项目)民办高校可向就读学生收取学费(非学历教育为学费或培训费,下同)、住宿费,以及代办服务性收费。 第四条(定价形式)民办高校举办学历教育收取的学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民办高校举办的非学历教育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代办服务性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第五条(定价原则)制定学费标准,应统筹考虑办学成本、教学质量、培养层次、学科专业设置,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体现优质优价。 制定住宿费标准,应统筹考虑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住宿服务成本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宿舍设备配备以满足学生学习生活基本需要为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 制定代办服务性收费标准,应体现确有必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 第六条(定价程序)制定和调整民办高校学历教育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由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报市教委审核,由市教委报市物价局批准。 民办高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由学校自主确定,报市物价局、市教委备案。 第七条(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申报)民办高校申请制定或调整学历教育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应提供以下书面材料:(一)学校的基本情况,包括学校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法人登记证书以及教育主管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近两年年度检查结论等材料。

民办学校收费申请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民办学校收费申请报告 篇一:学校收费申请报告 关于请求批示20XX学年度学生收费的 报告 我校创办于20XX年9月,从事小学和学前教育,现有校园面积10000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在校学生1900人,其中小学1660人,幼儿园240人,教职员工共115人。 学校坚持“校园环境园林化,设施设备现代化,生活服务家庭化,学校管理规范化,教育教学特色化,教学质量优质化”的“六化”办学方向,为培养“合格+特长”的现代人才奠定坚实的基础。10年来,学校以“一流的师资,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服务,一流的质量”赢得了全县学生、家长和社会的好评。办学以来,学校教育质量一直居全县前列,先后有800余人次在县以上各项比赛中获奖,学校先后被评为县中小学生“三树一改”优秀组织单位、国防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单位,在全县中小学田径运动会上每年每次都名列团

体总分前六名,三次荣获团体总分第一名,20XX年、20XX 年县教育局举办中小学艺术特长生居全县榜首。学校已连续八年年检被评为“优秀办学单位”,20XX年被评为“市级骨 干民办学校”。优越的办学条件、规范的管理、良好的办学 质量已吸引外县外省不少学生来校就读。 一、申请核定的收费项目及收费资金的用途 1、今年下期拟定收费包括三部分:办学经费拟定1000 元∕期、人,财政补助250元∕期、人,其它经营收入。 2、收费资金用途,包括三部分: (1)用于职工的劳务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及绩效奖励 工资:职工福利支出,在职人员津补贴,社会保障支出等。在职人员的工资报酬是根据在校生人数,结合学校岗位设置,合理确定人员编制,按照本地标准进行测算。 (2)用于商品和劳务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招待费、招生费、燃料费、培训费、维修费、劳务费、专用材料购置费、课改培训费、外出学习考察费、会议费、学生教辅资料费、仪器费、图书费、电教费等支出。这部分除学生教辅资料费、仪器费、图书费、电教费之外是可控成本,弹性很大,学校本着“量入为出、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充分利用本年度的资金。 (3)项目支出:由基本建设支出、修缮项目支出、设 备购置支出、信息网络构建支出、上交教育局仪器费、图书

又涨顺德18间民办学校2016学年学费出炉(附华英南实石门等佛山名校收费方案)(优选.)

最新文件---------------- 仅供参考--------------------已改成-----------word文本 --------------------- 方便更改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 又涨!顺德18间民办学校2016学年学费出炉!(附华英、南实、石门等佛山名校收费方案) 选择让孩子上民办学校的家长要注意了!2016年顺德民办学校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已出炉啦!今日,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公布《顺德区民办中小学收费批复文件(共18间学校)》,对比2015年,今年全区民办学校学费均有不同程度的上调!! 18间顺德民办学校 2015年2016年收费对比▼ 1.大良实验小学 学杂费涨幅10.48% 2016年 学杂费:小学 23200 元/学年住宿费:小学维持原标准不变 2015年学杂费:21000元/学年住宿费:全寄宿4000元/学年,半寄宿费250元/月2.德胜小学(原嘉信西山小学) 初中学杂费涨幅10.09% 2016年学杂费:小学 24000 元/学年住宿费:小学维持原标准不变,即全寄宿 4000 元/学年、半寄宿维持 250 元/月 2015年学杂费:21800元/学年住宿费:全寄宿4000元/学

年,半寄宿250元/月3.顺德一中附小新德业学校 学杂费涨幅10.48% 2016年 学杂费:小学 23200 元/学年住宿费:小学维持原标准不变,即全寄宿 4000 元/学年、半寄宿维持 250 元/月 2015年学杂费:21000元/学年住宿费:全寄宿4000元/学年,半寄宿250元/月4.顺德德胜学校初中学杂费涨幅10.09% 高中学杂费涨幅10.18% 2016年学杂费:初中 36000 元/学年,高中 42200 元/学年住宿费:3600 元/学年 2015年学杂费:初中32700元/学年,高中38300/学年住宿费:3000元/学年5.顺德养正学校 小学学杂费涨幅10.48% 初中9.85% 2016年学杂费:小学 23200 元/学年,初中 29000 元/学年住宿费:小学维持原标准不变,初中住宿费调整为3600元/学年 2015年学杂费:小学21000元/学年,初中26400元/学年住宿费:小学全寄宿4000元/学年,半寄宿250元/月;初中全寄宿3000元/学年6.广东实验中学顺德学校小学学杂费涨幅5.26% 初中学杂费涨幅7.14%高中学杂费涨幅3.23% 2016年学杂费:小学20000元/学年,初中30000元/学年,高中32000元/学年住宿费:小学全寄宿4000元/学年,半寄宿250元/月;初中、高中住宿费3600 元/学年

上海市民办学校收费暂行管理办法

上海市民办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促进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规范(目的依据)第一条 民办高等学校(以下简称“民办高校”)的收费行为,保障民办 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根据校和就读学生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法》、 和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由(适用范围)第二条依法面向社会举办的 各类民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办高校。民办高校 可向就读学生收取学费(非(收费项目)第三条 学历教育为学费或培训费,下同)、住宿费,以及代办服务性收费。民办高校举办学历教育收取的学费、(定价形式)第四条 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民办高校举办的非学历教育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代办服务性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 1 制定学费标准,应统筹考虑办学成本、(定价原则)第五条教学 质量、培养层次、学科专业设置,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社 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体现优质优价。住宿应统筹考虑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住宿费标准,宿舍设备配备以满足学生服务成本和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制定。学习生活基本需要为原则,不以营利为目的。学生自愿和非制定代办服务性收费标准,应体

现确有必要、营利原则。制定和调整民办高校学历教育的学费和第六条(定价程序)住宿费标准,由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报市教委审核,由市教委报市物价局批准。由学校自主民办高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确定,报市物价局、市教委备案。民办高校申请制定或调第七条(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申报)整学历教育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应提供以下书面材料:法定代表人、包括学校名称、学校的基本情况,地址、(一)法人登记证书以及教育主管部门或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近两年年度检查结论等材料。 2 (二)学校近三年的收入和支出状况,包括职工人数(分专生均教育培养成本,按规定标准折合的在校生人数、职、兼职)、提交的学校财务决算报表中的固定资产购建和大修理支出情况。 收入、支出状况材料,应经过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学校或校区的基建项目应报送成本测算情况、(改扩建)新建工程决算报告或审计报告。现行教育收(三)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依据与理由;申请制定或调整教育费标准与拟调整教育收费标准的变动幅度;前次收费标准制定收费标准对学生负担及学校收支影响的分析;或调整后实际执行情况,以及对教学的影响评估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要价格主管部门、(四)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学校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市教委受理民办高校书面申请后,教育部门审核第八条(应对民办高校的办学方向、办学成本、教学质量、财务规范等进必要时

民办学校办学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竞相发展的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办学若干规定的通知》以及上饶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决定》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利用非财政性资金举办的各类民办教育机构。 第二章机构设立 第三条申请设立民办学校的,必须向审批机关报送学校章程和其他材料。学校章程中必须载明出资人及举办者是否要取得合理回报。合理回报的取得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第四条民办学校举办者需在当地银行按办学规模存入办学专项资金,并办理验资公证手续。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举办者共同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人)对举办机构的资金来源和原始投入等进行评估验证,并将评估验证结果核准备案。 第五条民办学校应有独立、固定的办学场地和校舍。举办民办普通完全中学、职业高中、初级中学的,其校园面积和生均建筑面积按市教育局的标准执行;举办民办小学的,其校园面积不得少于15亩,生均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0平方米;举办民办乡(镇)中心幼儿园的,其校园面积不得少于5亩,生均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0平方米。 民办学校的教学用房要拥有自己的房地产权。 第六条民办学校的校舍建设应与其办学规模相适应,并按照建设部 和教育部2002年4月颁布的《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执行。 民办学校应按照办学层次做到教学和教学辅助用房以及行政用房基本配套。理科实验室、科学(小学自然)实验室、仪器保管室、图书阅览室、音乐教室、美术活动室、体育器械室、劳技室、计算机室、卫生室等各种专用的教室应基本齐全。 新审批的学校,其设施设备必须满足当年教学需要,并制定出详细的添置计划。未按添置计划落实设施设备的,第二年将限制招生或不允许招生。 已经审批设立的学校,基本设置不达标的,必须制定出具体的完善计划报审批机关,在每年招生前由教育主管部门进行审定,达不到要求的,当年不得招生。 第七条民办学校应有基本满足学生体育课教学的体育活动场地和器材。 第八条民办学校变更举办者、法定代表人、校长、隶属关系的,须经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九条设立义务教育学校、学前教育学校、文化补习学校和培训机构,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设立民办完全中学、职业中学的学校,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上报。 第三章政策环境 第十条优惠土地的使用。新建、扩建民办学校,其用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根据投资者意愿,在不改变办学用地性质的前提下,采用出让或划拨方式优先供地。 第十一条减免有关税费。民办学校除执行国家统一的税收政策外,对举办高中及以上阶段教育的学校享受优质高中减免规费的待遇,如遇上级对上述优惠政策作出新规定,按新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公办学校教师可以合理流动到民办学校任教。民办学校可以到县内公办学校选择30%的专任教师(根据学校的学生数,按教育部规定的师生比例标准核定的民办学校专任教师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以内的教师)。这些教师须经县教育局审核,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执行。到民办学校任教的教师,事业编制留在原校,保留公办教师身份,不限在民办学校任职

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民办教育收费管理,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保障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合法权益,根据《价格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号)、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号)和《山西省定价目录》(晋发改法规发[]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和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民办学校”,不含学前教育)。 第三条民办学校对接受教育者可以收取学费、培训费,对在校住宿的学生可以收取住宿费。 第四条营利性民办学校对接受教育者的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民办学校自主确定。 第五条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对接受教育者的收费标准,根据公办教育保障程度、民办学校发展情况等因素,通过市场化改革试点,逐步实行市场调节价。

(一)以下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本科院校学历教育收费; 、独立学院学历教育收费; 、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中小学学校学历教育收费; 、太原市义务教育学校学历教育收费。 (二)除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学校自主确定。 第六条政府定价管理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学历教育收费标准按学校类别和隶属关系实行分级管理。制定或调整本科院校、独立学院学历教育收费标准、省属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中小学学校学历教育收费标准,由学校向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制定或调整市属、县属公办学校参与举办的民办中小学学校学历教育收费标准、太原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历教育收费标准,由民办学校向同级发展改革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同级发展改革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七条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学费标准根据教育培养成本、本地公办教育保障程度、民办学校办学条件、市场需求、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

民营学校收费标准

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的制定 一、民办学校自主制定收费项目与标准 民办学校自主制定收费项目与标准是由于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与非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在办学成本上有很大的差距,而实施学历的教育的民办学校中,由于学历教育的类别不同,如民办中小学与民办大学,它们在办学成本上的差别也很大,就是同一类型的民办中小学或者民办大学,也因其办学条件、设备的差异,办学成本也不尽相同。所以,本法将民办学校收费项目与标准的制定权赋于了民办学校,使每一个民办学校有权根据学校的办学成本自行制定收费项目与标准,这是民办学校处主办学权利的体现。 二、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的收费基础上与标准须报有关部门批准,非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须报有关部门备案。 民办教育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稳定的经费来源是民办学校开展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特征,对于确保民办教育机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稳定运行与健康发展有直接的影响。为此,从我国民办教育的实际情况出发,允许民办学校向就学的受教育者收取费用,这是民办学校的重要经费来源。但是其收费行为必须规范,以维护受教育者和民办学校的合法权益。本法针对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民办学校收费项目与标准的审批程序作了明确规定:(1)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向受教育者收取学费、杂费以及住宿等学习期间必要的费用项目与标准,并将制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报教育行政部门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物价行政部门批准。民办学校按批准后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件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 (2)实施非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可以根据办学成本自主地确定收费项目和收费和标准,并报审批部门备案后,方可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 民办学校收费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票据向交费者开具收据。所收取的费用必须纳入教育机构财务统一核算,统筹用于正常办学费用支出,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民办学校的学生退

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最新版】

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各类民办教育收费管理,维护民办学校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309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民办教育学校和教育机构(不含民办学前教育学校和教育机构,以下简称“民办学校”)。民办学校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校园校舍和基本教育教学设施,实行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独立招生,独立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 第三条民办学校对接受教育者可以收取学费(或培训费,下同)、代办费,对在校住宿的学生可以收取住宿费。 民办学校向学生收取的代办费,应当遵循“学生自愿、事先公示、多退少补、不得营利”的原则。学校对代办项目收费必须单独立帐,按学期进行结算,在每一学年结束前向学生公布结算结果,学生毕业

离校前予以结清。 第四条制定或调整民办学校对接受学历教育的受教育者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标准,由民办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按学校类别报教育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由教育行政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价格主管部门批准。审批权限具体划分: (一)民办学校学费审批权限: 1.本科院校学费由省一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批,高职和技工学校学费由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审批; 2.其他各类学校学费由批准其办学的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批; 3.民办学校按同类别、同层次公办学校标准收费的,按上述权限报相应的价格、教育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备案后执行。 (二)民办学校住宿费审批权限: 1.福州地区本科院校住宿费由省一级价格主管部门审批,高职、技工学校和福州地区之外的本科院校住宿费由设区市价格主管部门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