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标准

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标准

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标准
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标准

5.建筑设计

5.1建筑设计的一般规定

5.1.1在门诊、急诊、急救和住院主要出入口处,必须有带雨棚的机动车停靠处。如设坡道时,应按无障碍要求另设计为残疾人专用的坡道。

5.1.2医院的各个分区和医疗用房应在交通本枢纽处,如大厅、电梯门、各科室入口处等设置明显的导向图标。

5.1.3电梯

1)二层及—二层以上的门诊楼宜设电梯,四层及四层以上的门诊楼或病房楼应设电梯,且不得少于二台;当病房楼高度超过24m时,应设污物梯。有条件时可增设自动扶梯。

2)供病人使用的电梯和污物梯,应采用“病床规模电梯”。

3)电梯井道不得与主要用房贴邻。

5.1.4楼梯

1)楼梯的位置应同时符合防火疏散和功能分区的要求。

2)主楼梯宽度不得小于1.65m,踏步宽度不得小于0.28m,高度不得小于0 16m。

3)主楼梯和平台深度,不宜小于2m。

5.1.5三层及三层以下无电梯的病房楼以及观察室与抢救室不在同—层又无电梯的急诊部,均应设置坡道,坡道坡度按无障碍坡道设计,并应有防滑措施。

5.1.6通行推床的室走道,净宽不应小于2.4m:有高差者必须用坡道相接,坡道坡度按无障碍坡道设计。

5.1.7半数以上的病房,应获得良好日照及景观。

5.1.8门诊、急诊和病房,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和天然采光。

5.1.9室净高在自然通风条件下,不应低于下列规定:

1□诊查室2.60m 病房2.80m

2□医技科室2.80m,或根据需要而定。

5.1.10病房的允许噪声级(A声级)昼间应小于或等于50dB,夜间应小于或等于40dB,隔墙与楼板的空气声的计权隔声量应大于或等于40dB,楼板的计权标准化撞击声压级宜小于或等于75dB。

5.1.11所有医疗用房必须满足医疗使用和医疗设备对环境的特殊要求。

5.1.12厕所

1)室厕所京戏设前室,门急诊、医技科室病人公用厕所应将前室成宽式布置,不设门扇,并应设非手动开关龙头的洗手盆。

2)如采用室外厕所,宜用连廊与门诊,病房楼相接。

3)病人使用的厕所隔间的平面尺寸,不应小于1.10m×l.40m,门朝外开,门闩应能里外开启。

4)病人使用的坐式大便器的坐圈宜采用“马蹄式”,蹲式大便器宜采用“下卧式”,大便器旁应装置“助力拉手”。

5)男、女公共厕所应各设一个无障碍隔间厕所。

新建无障碍厕位面积不应小于1.80m×l.40m。

改建无障碍厕位面积不应小于2.00m×l.00m。

6)厕位门扇向外开启后,入口净宽不应小于0.80m,门扇侧应设关门拉手。

7)每个护理单元至少设一间带无障碍厕位的病房。

5.2门诊部与接诊部

5.2.1与一般综合性医院相比,传染病医院门诊量相对比较小,门诊人次与住院床位比例l:1—0.6:1围。

为保证传染病患者就医环境减少与控制交叉感染风险,传染病医院应有足够的室候诊就医空间。

门诊部与接诊部的位置应靠近院区的主要出入口以方便病患者急找。

门诊部一般包括入口厅、问讯处、挂号、划价交费、中西药房、各科诊室、医务人员值班更衣、医办、病人厕所。

大型传染病医院门诊应考虑不同传染病种的门诊区域,包括肝炎门诊,消化道传染病门诊、呼吸道传染病门诊、艾滋病门诊、发热门诊等。

各类传染病门诊科室包括候诊、诊室等均应分别自成一区,相对独立。

传染病医院的平面布局可采用双通道布置方式,即病患者与医务人员分别使用不同通道。医务人员进出门诊工作区的口部应设置医务人员更衣室与卫生间,发烧门诊医务工作人员可按卫生通过室要求设置。

候诊厅及候诊廊可根据传染病医院的规模以及予计接纳的日平均门诊人次,大中型医院采用厅式候诊,小型医院采用走道式候诊。

5.2.2为接受其他医院转诊病人以及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根据医院规模,在医院门诊部入u附近设置接诊部或筛查部。产在其毗邻设置隔离观察区。在入口部对不同传染病患者进行筛查分流。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可以及时排查并有效控制带有扩散传染病风险的病患者的活动围,减少其扩散围。

5.3急诊部

应自成一区,可能对与门诊部毗邻,在可能时使化验及药房布置在二者之间,分别设置服务窗口以利资源共享。

急诊部包括入口厅、挂号、计价收费、小型药房、小化验室、男女值班室、处置室、抢救室、手术室、医生办、护士办、移动式X线机或小型X线机、病人卫生间、污物间及医务人员更衣间、卫生间、重症监护区及观察区。

特大城市中的大型传染病医院急诊部可配置大型X线机及CT机房,通风空调装置应按正负压可转换调配考虑。

在较大规模的传染病医院的急诊部可按(快速抢救)绿色危急抢救区及—般急诊区划分。

大型传染病医院的观察病区,重症监护病区中应设置负压隔离小间,每间1床,并附设缓冲过渡小间。

大型传染病医院急诊部的X线检查室及抢救室、手术室应考虑各有1—2间负压检查室或抢救手术室,可考虑平时采用正压,需要时改为负压。

急诊部的入口应明显易找,应设宽敞入口门,安排宽敞急救大厅,各主要通道应考虑推车、推床,交通便捷。

5.4医技科室

5.4.1一般放射检查室

应考虑方便门诊及住院病人使用。

为减少病患者之间近距离接触,或空气传染,交叉感染风险,可考虑其中1间采用负压通风,并为每个放射检查室分别设2—3间更衣小间。

大型医院放射检查室可采用病患者与医务工作人员分分别使用不同通道的复廊式布局。

5.4.2功能检查室

包括超声波、电生理、肺功能、心电图、脑电图、肌电图、脑地形图、运动平等,根据不同规模,组成功能检查区。

除以上各个相关检查室外还应安排医办、护办、病患者及医务人员更衣、厕所。

针对不同的污染病患者,各个检查室采用隔离小间。较大规模传染病医院功能检查区亦可采用病患者与医务工作人员通道分离的复部布局。

5.4.3血库

应自成一区宜邻近检查科、手术部。

由贮血、配血、发血、清洗、灭菌消毒、工作人员更衣厕所等组织,应配置发血化验核查小间,贮血与配血应分成独立小间。

5.4.4中心(消毒灭菌)供应室

应自成一区,宜靠近手术部布置并与该部有直接联系通道。

由收件、分类清洗、敷料制作、组装打包、灭菌、质检、无菌储存、一次忡用品库、器械库、办公发放、更衣厕所等组成。

应严格按照洁净区、清洁区、污染区分区布置,并严格按照生产加工单向工艺流程布置。

应为进入洁净区与清洁污染区的工作人员分别设置卫生通过间。

ECO气体灭菌室应与中心供应室合并设置,可以高压蒸汽灭菌统一安排。其位置宜靠外墙,便于有害气体抽吸排放。

5.4.5手术部

应自成一区并与外科手术相关护理单元相靠近安排。其位置应综合考虑与中心供应室、血库、病理科而联系,事先策划便捷联系通道联系交通,如小型物梯、电梯、气送物流系统等。

手术部由污染手术室(负压手术室)、无菌手术室刷手处、麻醉准备间、术后醒间(可与前者合设)、换床间、—护士室、麻醉办公室、医生办公室、男女卫生通过更衣室、男女厕所淋浴间、无菌敷科室、器械仪器室、家属等候室、谈话室、冰冻切片室、标本传送间、污物暂存处组成。——有教学任务的传染病医院手术部,可在手术部外侧或在区外设闭路电视示教室。

大型传染病院手术部可附设手术部供应室,可在手术部相邻部位安排。包括收类分类、打包组合制作、消毒灭菌、质检、无菌存放过渡间、发送窗口。发送窗口应面向手术部无菌洁净区而接收窗口应面向手术部回收清洁廊。

手术部设计应按照《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GB50333—2002)要求执行。

手术部的间数及平面尺;十大小可参照综合医院建筑设计标准按基本要求配置。一般传染病医院不考虑特大型手术室只按大中型规模配置。

手术部的平面布置应符合功能分区手术操作流程以及生物洁净环境控制要求,应于出入口部分别设置病患者推床或输椅换床处,设置男女医务工作人员强制卫生通过室。

传染病医院的手术部应根据医院规模及其承担的任务设计安排1—3问负压手术室,页压手术室宜安排布置在手术部的靠近换床间的前端,应另设专用通道与一般换床通过问通道分开。

5.4.6药剂科

大型传染病医院的门急诊药房与住院部药房可分别独立设置,中小型,特别是小型传染病医院可考虑将药房合并设置同时为门急诊及住院部服务。

一般由发药处、调剂配剂室、中成药库、中草药库、西药库、贵重及控制药品库、更衣、值班、办公、厕所,较小规模医院可部分合并设置。

静脉配药中心,在大型传染病医院中,可设置符合物洁净要求GMP标准的洁净抗生素配制间、营养液配置间、核对间、发放间以及相配套的卫生通过间、更衣值班间、厕所、洗消间以及针剂库、输液库、器材库等。

5.4.7病理科

自成一区,宜与手术部邻近。

由接受、取材、切片、冷冻、脱水、染色、蜡包埋检、洗涤消毒、更衣、淋浴、厕所、办公等组成。

病理解是宜和太平间合建,并没医务人员淋浴、厕所,注意排气通风。

5.5住院部(包含若干病区或护单元)

应组成或竖向组合布置,于出入口处设置出入院探视大厅、出入院办理登记处、交费结账窗口、医保办公室、病人住院接诊处、财务会计室、工作人员更衣厕所。

每护理单元(病区)设置32~42床位,不同传染病种患者应分别安排在不同病区构成不同护理单元,不得混合安排,如需要合并时应于合理分隔。

每护理单元可根据不同传染病种分设1床间、2床间或多床间,各病室均应附发卫生间,设厕所、脸盆、淋浴三件。

在特大型传染病医院可设置1~2个负压病房的护理单元,可考虑正负压转换,平时与应急时期相结合,在中型医院中可在其中ICU病区设置 2—4间负压监护室。

传染病的护理单元应按传染病隔离要求分设病患者使用通道,包括垂直交通楼电梯,病患者由专用通道进入病室,医务工作人员使用另外垂直交通楼电梯及走廊进入工作区,医务工作人员进出工作区口部应按卫生要求设置卫生通过室。

根据需要可设计安排疑似筛查病区。该病区应全部按单人病室布置,不考虑双床多床间。应考虑病患者确诊后分流通道。

传染病区备餐间应分成相邻洁污独立小间,相互间设传递窗,患者餐食由工作人员在清洁备餐间分取,由传递窗送至各病房,患者用餐后残留食品餐具另由患者通道回收,送至污染备餐小间,倒弃废残食,回收餐具经蒸煮消毒后,由传递窗传向清洁小间。

烈性传染病区或有条件的医院可采用一次性餐具,病患者用餐后、残食、一次性餐具统一回收集中灭菌、销毁。

传染病护理单元,包括带卫生间的病房、医办、护士站、处置室、治疗室、值班室、重病监护室、被服库房、病人使用走廊、医务工作人员使用走廊、清洁备餐与污染备餐。

有教学任务的医院可配设示教室。

烈性传染病室与走廊间应设有双门密闭式传递窗,病室与走廊间设缓冲过渡小间,将门错开布置避免气流倒灌,过渡小间应设非手动式龙头刷手池,医务人员进出病室刷手用。

5.6后勤保障供应部

5.6.1洗衣房

可布置在院区后勤保障区域,污衣单洗涤消毒应按衣单洗涤消毒加上工艺流程布置,污衣单接收口与清洁衣单发送口分开设置。

烈性传染病区的衣单应由专门容器或包裹先送至大型环氧乙烷灭菌器熏蒸后再由洗衣房接受加工。

大型传染病医院及有条件的传染病医院应选配双门式洗甩两用工业洗衣机,如无条件时可布置消毒灭菌浸泡池按加工流程事先浸泡灭菌,加洗涤加工。

洗衣房包括收件分类、浸泡、消毒灭菌、洗涤、甩干、烘干、缝纫、存放库房、发放、更衣、办公、厕所等。

5.6.2营养膳食科

位于院区后勤保障区或靠近病区病房区,应考虑食品半成品运输方便,并事先策划向病区护理单元发送餐食的通道与工具。

原材料入库过磅检验存放,主食存储、水果蔬菜存储、鱼肉冷冻存储、凋料仓库、主食洗涤加工、主食蒸煮间、副食洗涤加工、副食烹制、冷荤熟食冷柜、配餐、餐车存放、餐车洗涤、更衣办公、淋浴厕所。在规模大,加工量较大的加工厨房中还应安排汤粥加工、糕点面包烤制、特食(低盐、低糖、低脂肪……)加工,少数民族餐(如回民餐等)。

厨房加工布局应严格遵守食品加工卫生防疫要求,主副食、生熟严格按加工流程布置,注意排油烟,污水油污收集设计,防蝇防鼠措施。

5.6.3太平间

可独立建造或设于医疗病房楼地下室,应考虑与运尸通道有方便联系。

根据医院规模及要求设置病理解剖室、告别室、家属等候室、停尸间、化妆间、标本存放间、器械消毒室、值班更衣间及厕所,如有教学任务可考虑在病理解剖室设置观摩台。

可采用成品停尺冷柜,应注意室排风排气,采取防鼠措施,解剖台排水应采用专用构造地漏。

5.6.4医疗病理垃圾收集及焚烧炉

应设置围墙与其他区域相对分隔。设于院区下风向处,其余见总体规划说明。

5.7室装修和其他要求

5.7.1一般医疗用房的地面、墙裙、墙面、顶棚,应便于清扫、冲洗,其阴阳角宜做成>50mm圆弧半径圆角。

5.7.2手术室、无菌室、灼伤病房、层流病房等洁净度要求高的用房,其室装修应满足易清洁、耐腐蚀的要求,手术室地面要求采用导电或防静电地板:·放射科、脑电图等用房的地面应防潮、绝缘、防静电。

5.7.3生化检验室和中心实验室的部分化验台台面,通风柜台面,采血与血库的灌液室和洗涤室的操作台台面,病理科的染色台台面,均应采用耐腐蚀、易冲洗、耐燃烧的面层:相关的洗涤池和排水管亦应采用耐腐蚀材料。

5 7.4药剂科的配方室、贮药室、中心药房、药库均应采取防潮、防鼠等措施。

5.7.5太平间、病理解剖室,均应采取防蚊、防蝇、防雀、防鼠以及其它动物侵入的措施。

5.7.6医院建筑应全院实施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JGJ50-2001。

5.7.7医院建筑应在院区及各建筑配置信息导向标志。

6.给水排水消防和污水处理

6.1医院给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85的规定。

6.2生活饮用水管道应避开污染区,当条件限制不能避开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6.3牛活用水量定额应符合表I的规定。

注:本表所列用水量已包括医疗用水,不包括制药、厨房、洗衣房

以及医院职工和病人陪同人员的生活用水。

6.4 室外给水、热水的干、支管应设检修阀门,阀门应设置在工作人员的清洁区。

6.5 每个护理单元应单独设置饮用水供水点。

6.6 每间手术室应设不少于2个洗手龙头,并应采用非手动开关。

6.7 营养办公室、配餐室和餐车停放处,应设冲洗和消毒餐车的设施。

6.8 医护人员使用的洗涤池、洗手盆、化验盆等均应采用非手动开关,并应防止污水外溅;公共卫生间的洗手盆、小便器应采用采用非手动开关或感应开关,大便器应采用脚塌开关或感应开关。

6.9 除洗消间、准备间、污洗间、淋浴、拖布池等必须设置地漏的场所外,其它用水点尽可能少设或不设地漏。各排水点应有良好的水封。地漏要定期进行消毒。

6.10 细菌检验应设专用洗涤设施,且消毒灭菌后方可排放到室外排水管网洗涤设施应设非手动开关。

6.11 穿越各类无菌室的管道应护封,不得明设。

6.12 对于具有严重传染病病毒的排水管,在穿过的地方应用不收缩、不燃烧、不起尘材料密封;排水管上的通气管口必须设高效过滤器或其他可靠的消毒设备,同时应使通气口四周的通风良好。

6.13 排水管上的通气管口不得接入空调通风系统的排风管道。

6.1 4 污物洗涤池和污水盆的排水管管径不得小于75mm。

6.15 热水用水量定额应符合表2的规定。

注: 1. 热水水温按60℃计。

2. 本表所列热水用水量不包括医疗装备,制药、厨房、洗衣房以及医院职工和病人陪同人员的热水用水。

6.1.6 医院污水必须进行消毒处理。处理后的水质,按排放条件应符合现行的《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

6.1.7 核医学科污水的排放应符合《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4792—84的要求。在地面上未经处理的污水管道,应有防漏和防护措施。器皿洗涤和病人生活污水,应经过衰变处理。

6.18 消防系统应按照消防有关规定设置。

7.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7.1 采暖地区应设集中采暖。采暖方式宜设置散热器采暖。

7.2 传染病医院或传染病区必须具备自然通风条件。

7 3 各处门口不应设置空气幕。

7.4 传染病医院或传染病区应设置机械通风系统。

7.5 医院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的机械送、排风系统应按区域设置。

7.6 医院门、急诊口部的筛查,其通风系统独立设制。

7.7 机械送、排风系统应使院区压力从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依次降低,清洁区为正压区,污染区为负压区。清洁区送风量大于排风量,污染区排风量大于送风量。

7.8 为了实现所需要气流向所必须的压力差值的大小取决于送排风流量差和建筑围护结构密闭程度。

7.9 房间通风量:最小换气次数6次/时。

7.10 气流组织:气流组织应防上送排风短路,送、排风口的定位应使洁净空气首先流过房间中医务人员可能的工作区域,然后流过传染源进入排风口。

7.11 送风口应设置在上部;污染区(病房)排风口应设置在房间下部,病房排风口底距地不小于100mm。

7.12房间负压:为保持污染区房间的负压,排风量最少应大于送风量10%(差应不小于85m3/h(50CFM))。

7.13 病房卫生间排风不宜通过共用竖井排风的,应结合病房排风统一考虑。

7.14 房间到总排风系统之间的排风道上应设置止回阀,以防止各房间空气相交叉污染。

7 15有条件的应另设置数间负压隔离病房,用于安置患有烈性呼吸道传染病的病人(染有通过空气具有致命强传染性病毒病原的病人)。

7.16空气处理:负压隔离病房、手术室、重症监护室(1CU)送排风应经过初、中、高效过滤器三级处理。

7.17 空气过滤器应安装在房间到总排风系统之间的排风道,以在空气排到总排风管道之前从空气中排除致病微粒。

7.18 送排风系统设置多级过滤的,应确保通风系统在过滤器终阻力时的送排风量仍能保证各区压力梯度要求。

7.19过滤器应设压差检测报警装置,以便及时更换过滤器,确保系统在设计风量围运行。

7.20 负压隔离病房的外围护结构(墙、顶、地板、门、窗)应采用接缝严密的建筑材料建造。病房送排风管上宜设置压力无关型的定风量阀,使病房送、排风量不受风管压力波动的影响,使病房的负压有可靠、稳定的保证。

7.21 负压隔离病房应设置压差传感器,用来检测负压值,或用来自动调节不设定风量阀的通风系统的送排风量。

7.22手术室,重症监护室(1CU)以及高精度医疗设备用房也应为负压区域。

7.23 负压隔离病房、手术室、重症监护室(1CU)以及高精度医疗设备用房等,宜采用空气调节。

7.24负压隔离病房、手术室、重症监护室(1CU)应采用全新风直流式空调系统。

7.25高精度医疗设备用房在设置送排风系统的基础上,根据设备的温、湿度要求,设置独立的空调机组(或恒温恒湿机组)。

7.26有条件做中央空调的地方,小空间(诊室、病房、医护办公)可结合送排风系统做风机盘管系统。

7.27 全新风直流式空调系统应考虑在没有空气传染病菌时期有回风的可能性,以节省医院的运转费用。

医院空调的冷凝水应分区集中收集,随各区废、污水排放处理。

8 电气

8.1 保证双路电源供电,两路均能为100%负荷供电,且一路检修或故障时,另一路不停电。如受条件限制,应设自备应急电源为以下负荷供电;

●手术部、产房及婴儿室:

● 1CU(监护病房)、血液透析室、配血室:

●急诊部及必须持续供电的场所:

●培养箱、冰箱、恒温箱及必须持续供电的医疗设备:

●消防用电负荷:

8.2 ICU、手术室配电应采用双路电源末端互投自动控制,并采用局部IT不接地系统。

8.3 污水处理、焚烧炉、中心供应、太平间、真空吸引及压缩机、大型放射或放疗设备等用电负荷均采用专线供电。消防配电干线应采用耐火电缆或耐火母线槽。

8.4 呼吸科传染病病房的通风设备宜采用专线供电,且在护士站集中控制。

8.5 医院的诊室、治疗室、检查化验室和病房等场所照明应采用高显色性光源。病房及护理单元走道照明灯的设置应避免对卧床病人产生眩光。照度标准执行综合医院设计规有关标准。

8.6 应急照明应采用双路电源末端互投自动控制,应急照明系统应配置蓄电池,且供电时间不小于30min。应急照明除满足消防要求外,尚应维持医疗场所适当的照度。

8.7 大量设置紫外线杀菌灯:污染走廊、污洗间、候诊室、治疗室、ICU、手术室均设置紫外线杀菌女丁,且与其它用途照明女了分别用开关控制。病房应没置插座用于移动式紫外线杀菌灯。

8.8 配线的保护管、母线槽或桥架穿越隔墙处应做可靠的密封处理,防止交叉感染。

8.9 设置医护呼叫对讲系统、通信系统、有线电视系统;教学医院宜设置闭路电视示教系统;防止无关人员随意出入的场所应设置门禁系统。

8.10 宜采用TN—C-S或TN-5系统,低压总配电屏(箱)以后的PE线与N线应严格分开。

8.1l应采取总等电位联结措施。ICU、手术室、治疗室、淋浴间或有洗浴功能的卫生间等应采取局部等电位联结。

8.12除应符合本规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规、标准的规定。

9.智能化

10.医疗气体

11.环境保护

传染病医院规划设计应严格采取相应环境保护措施,即保证传染病医院传染源不造成院交叉感染,同时保证不扩散至院外造成二次污染。保证院区具有良好医疗诊治环境不受室外污染环境威胁。

11.1噪声

院区住院部重症监护室、诊断室、手术部应远离城市噪声源,日间噪声不应超过50dB(A),住院部病房夜间噪声不超过40dB(A)。

院区各设备用房,如冷冻机、新风机、通风机、锅炉鼓风机、水泵、洗衣机、空压机等应采用低噪声高效率产品,采用隔震减震基础,必要时采用噪声构造墙面、隔声门、软管接头等有效阻隔固体传声与空气传声。

需要控制噪声的病房,诊断室等区域可选用密闭型门窗。

11.2射线防护

院区X线影像机房、计算机断层扫描用房等应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设汁防射线屏蔽,如面体用墙楼板,设置铅玻璃观察窗,以及铝板夹芯防护门,防射线屏蔽要求应按GBZl31

—2002《民用X射线治疗卫生防护标准》规定执行。

11.3电磁屏蔽

医院如设有高频中频治疗仪,医院附近有发射台、高压线,心电、脑电图仪图像受影响时可采用焊接铜网六面体电磁屏蔽构造,也可以采用成品屏蔽防止外电磁波相互干扰。

11.4粉尘

如院区设有燃煤锅炉,应采用除尘消音装置,接环保要求设置足够高度烟囱,保证排放烟尘。

11.5医疗固体垃圾

按国家相关要求配置。

1l.6医院污废水

应按医院污废水规。

12.节能与节水

医院能耗水耗较高,应严格注意采取节能节水措施。

12.1能源供电、供热、供水部门应尽量靠近负荷中心,减少输送距离,减少能耗。

12.2建筑布置应注意形体齐整,减少外围热损失,根据地域气候条件,尽量采用自然采光与通风,—不过分依赖空气调节与机械通风。

根据热工计算配置选用建筑物外围护结构及门窗热阻,减少外围热损失。

12.3有条件地区鼓励采用可再生能源,如被动或主动太阳热能与风能发电等环保新型能源,减少能耗。

11.4有条件时采用楼宇自控,分科计量等有效措施,减少电能、热能、水能消耗,选配节水型卫生洁具,电动感应龙头、弹簧自闭龙头等有效的卫生节水洁具。

13.防火与疏散

13.1传染病医院的防火设计除应遵守国家现行建筑设计防火规的有关规定外,尚应符合本章的要求。

13.2传染病医院建筑耐火等级一般不应低于二级。

13.3防火分区

13.3.1医院建筑的防火分区应结合建筑布局和功能分区划分。

13.3.2防火分区的面积应按建筑耐火等级和建筑物高度确定。(以下取消外,病房部分每层防火分区,尚应根据面积大小和疏散路线进行防火再隔断:同层有二个及二个以上护理单元时,通向公共走道的单元入口处,应设乙级防火门。

13.3.3防火分区的病房、产房、手术部、精密患重医疗装备用房等,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小时的非燃烧体与其他部分隔开。

13.3.4高层以建筑的门诊大厅,当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且采用不燃烧或难燃烧材料装修时,地上部分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为4000平方米。

13.4楼梯

13.4 1病人使用的疏散楼梯至少有一座为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的楼梯。

13.4.2病房楼的疏散楼梯间,不论层数多少,均应为封闭式楼梯间;高层病房楼应为防烟楼梯间。

13.5安全出口

13.5.1在一般情况下,每个护理单元应有二个不同方向的安全出口。

13.5.2尽端式护理单元,或“自成一区”的治疗用房,其最远一个房间门至外部安全出口的距离和房间最远一点到房门的距离,如均未超过建筑设计防火规规定时,可设

一个安全出口。

13.6医疗用房应设疏散指示图表;疏散走道及楼梯间均应设事故照明。

13.7供氧房宜布置在主体建筑的墙外;并应远离热源、火源和易燃易爆源。

商业建筑设计要求规范

商店建筑设计规: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保证商店建筑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规。 第1.0.2条本规适用于全国城镇及工矿区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商店建筑(含综合性建筑的商店部分)。 第1.0.3条商店建筑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并应合理地组织交通路线,方便群众和体现对残疾人员的关怀。 第1.0.4条商店建筑的规模,根据其使用类别、建筑面积分为大、中、小型,应符合表1.0.4的规定。 商店建筑的规模表1.0.4 第1.0.5条商店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发的有关设计标准、规和规定。 商店建筑设计规:第二章基地和总平面

第一节选址和布置 第2.1.1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基地宜选择在城市商业地区或主要道路的适宜位置。 大中型菜市场类建筑基地,通路出口距城市干道交叉路口红线转弯起点处不应小于70m。 小区的商店建筑服务半径不宜超过300m。 第2.1.2条商店建筑不宜设在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厂房、仓库和易燃、可燃材料堆场附近;如因用地条件所限,其安全距离应符合防火规的有关规定。 第2.1.3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应有不少于两个面的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相邻接;或基地应有不小于1/4的周边总长度和建筑物不少于两个出入口与一边城市道路相邻接。 第2.1.4条大中型商店基地,在建筑物背面或侧面,应设置净宽度不小于4m的运输道路。基地消防车道也可与运输道路结合设置。 第2.1.5条新建大中型商店建筑的主要出入口前,按当地规划部门要求,应留有适当集散场地。

第2.1.6条大中型商店建筑,如附近无公共停车场地时,按当地规划部门要求,应在基地设停车场地或在建筑物设停车库。 第二节步行商业街 第2.2.1条步行商业街应禁止车辆通行,并应符合城市规划和消防、交通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2.2.2条原有城市道路改为步行商业街时,必须具备邻近道路能负担该区段车流量的条件。 第2.2.3条步行商业街的宽度,根据不同情况,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改、扩建两边建筑与道路成为步行商业街的红线宽度不宜小于10m; 二、新建步行商业街可按街有无设施和人行流量确定其宽度,并应留出不小于5m的宽度供消防车通行。 第2.2.4条步行商业街长度不宜大于500m并在每间距不大于160m处,宜设横穿该街区的消防车道。 第2.2.5条步行商业街上空如设有顶盖时,净高不宜小于5.50m,其构造应符合防火

建筑设计合同标准范本_1

协议编号:LX-FS-A64482 建筑设计合同标准范本 After Negotiation On A Certain Issue, An Agreement Is Reached And A Clause With Economic Relationship Is Concluded, So As To Protect Their Respectiv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建筑设计合同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谈判或共同协商的某个问题,在取得一致意见后并订立的具有经济或其它关系的契约条款,最终实现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的结果。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委托单位:(甲方) 设计单位:(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就委托乙方进行“[暂名]之建筑设计、景观设计及灯光设计”一事,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设计内容 1、基地与周围环境的勘查。 2、建筑平面设计。 3、建筑立面设计。

4、能够全面反映建筑外观的细部设计、材料搭配及外装饰材料的局部设计大样图。 5、庭院植栽系统、户外家具和景观范围内的地面铺装、水景、小品等的规划设计。 6、建筑外观泛光及园林景观灯光设计(含灯具的搭配和选择)。 第二条设计阶段 中期汇报时, 乙方应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1、根据设计合同,[暂名]按下列工作进度向甲方提交设计文件数据: 1.1合同生效日开始,且甲方提交具体设计任务书后,四周内完成建筑方案图设计。 1.2经甲乙双方确定,进入建筑详细平立面设计阶段后, 六周内提交各层平面及各向立面图。 1.3经甲乙双方确定,进入建筑细部详图、材质的

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48890

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传染病医疗设施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的宏观调控,提高传染病医院工程项目科学决策和建设水平,合理确定和正确掌握建设标准,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项目决策服务和控制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传染病医院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全过程建设标准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独立传染病区以及传染病后备医院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 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独立传染病区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经济建设法规,尤其是重视贯彻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在内的相关条例与法规,以及相关技术经济政策。处理好现状与发展,需要与可能以及科学先进与勤俭节约的辨证关系。 第四条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独立传染病区的建设,应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城市建设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防灾应急予案的各项要求,并应考虑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合理组织调配,避免重复建设或过度集中。 现有传染病医院或综合医院内独立传染病区以及传染病后备医院的改扩建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并应考虑新旧部分的有机组合以及改扩建中必要的卫生安全防护措施。 第五条传染病医院的建设,应根据需要与可能一次或分期建设,当分期建设时,应进行院区总体规划,预留后期卫生安全防护措施的建设条件。 第六条综合性医院中新增独立传染病区,应根据院区具体条件,合理平衡需要与可能;对院区内已有传染病设施进行改扩建,应按上述要求进行评估。 第七条传染病医院的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方便患者的原则。应在满足各项医疗基本要求的同时,为患者提供良好就医条件,并应为医护人员创造卫生、安全、便捷的工作环境,做到功能合理、流程科学、安全卫生、经济合理。 第八条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独立传染病区的建设,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与定额指标的规定。

传染病院建筑设计规范标准

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 目录 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 1□总则 2□术语与略沿 2.1 术语 2.2 略语 3□选址 4口总体规划 5□建筑设计 5.1 —殷规定 5.2 门诊郎与接诊部 5.3 急诊部 5.4 医技科室 5.4.1 放射检查室 5.4.2 功能检查室 5.4.3 血库 5.4.4 中心供应室 5.4.5 手术部 5.4.6 病理科 5.4.7 药剂科 5.5 住院部 5.6 后勤保障部门 5.6 1 洗衣房 5.6.2 营养膳食科 5.6.3 锅炉房 5.6.4 太平间 5.6.5 车库、停车场 5.7 室装修和其他要求 6□给水排水消防和污水处理 7□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8□电气 9□智能化 10□医疗气体 11□环境保护 12□节水与节能 13□防火与消防 1.总则 1.1适用围 本建筑设计规适用于专门收治各类传染病患者的医院建筑,为该类建筑物建筑设计与规划应遵循的原则与依据。有关章节亦运用于附设于综合性医院的传染病区或独立传染病区。

1.2设计原则 1.2.1本建筑设计规核心是从传染病传播的传染源、宿舍、环境三角形关系,切断传染链,控制传染源的原则。在建筑总体布局,平面与竖向布置上,明确功能分区,明确各部门洁污分区与分流。并针对传染病医院的特点,重视医疗区病患者诊疗活动区域与医务工作人员工作区域的相对区划。减少洁净与污染人流物流的相互交叉与相互感染机率。突出与一般综合性医院建筑不同的设计特点与措施要求。 1.2.2发展变更可能性 与其他医疗设施类似,传染病医院具有预留发展空间的特性。要有具备改扩建灵活性以及在总体布局上应为医院的日后发展预留一定的发展空间,其平面与竖向布置以及结构选型应考虑医院日后改扩建的灵活可能性。 1.2.3医疗空间环境 从心理社会生物医学模式出发,规划设计应充分考虑病患者就医诊治的医疗环境空间,考虑在院区长期工作的医务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空间。人性化医疗环境外空间的创造注重绿色生态环境技术的运用。构筑以人为本,回归自然的医疗设施。 1.2.4 环境保护 传染病医院的规划与设计应充分重视医院外环境的卫生安全,既要防止院区外污染环境对院医疗区的干扰污染,更要防院区污染源的管理与控制,不造成二次污染。病患者使用接触过的一次性用品、污染梯、纱布、食物残渣、病患者的排泄物以及检验用血样、体液标本、病理组织标本等均应根据不同传染病种采用有效对路,适宜的合理的定点定人收集渠道,采用可靠的无菌消毒处理措施。 传染病医院医疗垃圾收集、焚化,医院污废水汇集处理应予以高度重视,统一规划同步建设。 1.2.5公用系统设计 如采用机械通风空气调节系统时,应特别注意建筑物的气流组织。严格保证清洁区空流流向次清洁区再流向污染区。即应当对清洁区、次清洁区与污染区的气疏压力形成级差,由清洁区向次清洁区、污染区依次递减,严禁倒流。 楼宇自动化、信息自动化BAS、PACS、LIS、RIS等将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有助于减少医务工作人员的来往活动,提高工效并减少院交叉感染的风险。大型医院以及在有条件地区应尽量配置。 2.术语与略语 2.1 术语 2.1.1 传染病医院 Infections diseases Hospital 2.1.2门诊与接诊 Outpatient Dept & referal dept. 2.1.3急诊 emergency dept. 2.1.4医技部门 medical technical sections。 2.1.5住院部 inpatient dept. 2.1.6后勤保障部 logistic dept. 2.2略语 2.2.1 CT 计算机断层扫描 Computerized Tomography 2.2.2 EEG心电图 Electro cardiograph 2.2.3 EKG肌电图 Electro 2.2.4 PACS图文存储传输系统 Picturized Archiefing communication system 2.2.5 LIS化验信息系统 Laboratory information system 2.2.6 RIS放射信息管理系统 Radiology information system 2.2.7 1CU重症监护 Intensive Care Unit

国家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1、商品房的楼层空间高度标准国家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第六节层高和净高 第 2.6.1 条住宅层高不应高于 2.80m 。 第 2.6.2 条卧室、起居室的净高不应低于 2.40m ,其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m。 第 2.6.3 条利用坡屋顶内空间作卧室时,其一半面积的净高不应低于 2.10m ,其余部分最低处高度不宜低于 1.5m。 第264条厨房的净高不应低于 2.20m,卫生间、厕所、贮藏室的净高不应低于2m。 第 2.6.5 条卫生间、厕所内采用蹲式大便器时,其蹲位处地面距上部存水弯的净高不应 低于 1.90m。 以上谈到的层高的国家标准只是层高的最低标准,如果购房合同中买卖双方对层高另有约定(该约定必须高于国家标准,否则无效),则开发商交房时应当达到约定的标准 2、国家商品房交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5年11月30日住宅应满足下列条件,方可交付用户使用:由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确认合格;取得当地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小区道路畅通,已具备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条件。 弱势群体的权利:十种情况下可依法拒绝收房根据《住宅建筑规范》、《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等相关法规,消费者遇到下列情况之一可不收楼: 1、不具备小区道路畅通,已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的条件的”: 依据:《住宅建筑规范》第11.0.1-2 条 2、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依据:《住宅建筑规范》第11.0.1-1 条 3、不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的: 依据:《济南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 4、开发商无故比原合同约定延迟交楼,经购房人催告后超过三个月交房的: 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五条 5、开发商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及合同中约定的配套环境的: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6、开发商经批准改变商品房规划设计未经买家认可的: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 7、不能提供有资质的测绘部门房屋面积实测数据的: 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8、合同没有约定,且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不含3%)的,可拒绝收房,并解除购房合同: 依据:司法解释第十四条 9、经符合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核验,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 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二条 10、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三条 3、《商品房买卖合同》逾期履行违约金标准 一般原则:按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为标准来计算违约金;合同没有约定的,按逾期履行的天数依逾期贷款利息标准来确定。 4、容积率、绿化率国家标准 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3,绿化率应不 低于30% 。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书范本(标准版)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书范本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工程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论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设计依据 1、发包人给设计人的委托书或设计中标文件 2、发包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3、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工程项目 1、建筑规模:_____层;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 2、设计阶段 (1)方案:

(2)初步设计: (3)施工图: 3、估算总投资:¥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4、估算设计费:¥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条设计内容 设计人为发包人设计_________工程并编制_________工程总体规划文件,主要内容包括: 1、发包人_________区总平面布置; 2、发包人第_______________期_________工程生产规模、产品、技术方案分析与规划; 3、发包人技术经济效益分析与预测。

去了传染病医院好后悔新建传染病医院污水处理工程设计要点

去了传染病医院好后悔新建传染病医院污水处理工程设计 要点 摘要:医院污水排放直接影响周边环境,在设计新建传染病医院污水处理方案时应抓住一些要点进行。为此,本文做了一些设计方面的探讨。 Abstract: The hospital sewage directly influences the surrounding environment, and we should pay attention to the key points when designing the new infectious disease hospital sewage disposal scheme. Therefore, this paper did some discussion in design. 关键词:医院;污水;环境;设计 Key words: hospital;sewage;environment;design :R197.38 :A :1006-4311(xx)25-0303-03 0 引言 医院污水中除含有大量病菌、病毒、寄生虫和传染病原体外,还含有许多有机的和无机的污染物,成份较为复杂,尤其是传染病医院,这些污水直接排放对周边环境和水体会造成较大的危害。因此对于新建传染病医院的污水处理系统如何进行设计显得尤为重要。

1 设计依据 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1996);②《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3-xx);③《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CECS07-xx); ④《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xx)。 2 设计原则 ①医院污水处理站应独立设置,与病房、居民区建筑物应采取有效安全隔离措施,不得将污水处理站设于门诊或病房等建筑物的地下室。②采用先进、成熟的生化接触氧化处理工艺,实用可靠,布置紧凑,工程投资省,建设周期短。能有效去除污水中的各类污染物,确保合格排放。③餐厅、厨房废水排入污水处理站需先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才能进入污水管道。洗涤用品应禁止使用含磷类洗涤剂。④污水处理站内应有必要的报警、捕消(中和)、抢救、计量、监测等装置,并预备防毒面具等。操作间应设机械排风系统,换气次数宜为8—12次/h。并应有直接通向室外和向外开的门。应充分考虑污水处理系统配套的减震、降噪、除臭等措施,以防止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⑤设备应便于安装、检修和维护。⑥污水处理设施上部能够承受行人和一般小车的荷载,可种植花草,绿化环境。

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范本

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传染病医疗设施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的宏观调控,提高传染病医院工程项目科学决策和建设水平,合理确定和正确掌握建设标准,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项目决策服务和控制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传染病医院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全过程建设标准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独立传染病区以及传染病后备医院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 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独立传染病区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经济建设法规,尤其是重视贯彻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在内的相关条例与法规,以及相关技术经济政策。处理好现状与发展,需要与可能以及科学先进与勤俭节约的辨证关系。 第四条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独立传染病区的建设,应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城市建设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防灾应急予案的各项要求,并应考虑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合理组织调配,避免重复建设或过度集中。 现有传染病医院或综合医院内独立传染病区以及传染病后备医院的改扩建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并应考虑新旧部分的有机组合以及改扩建中必要的卫生安全防护措施。 第五条传染病医院的建设,应根据需要与可能一次或分期建设,当分期建设时,应进行院区总体规划,预留后期卫生安全防护措施的建设条件。 第六条综合性医院中新增独立传染病区,应根据院区具体条件,合理平衡需要与可能;对院区内已有传染病设施进行改扩建,应按上述要求进行评估。 第七条传染病医院的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方便患者的原则。应在满足各项医疗基本要求的同时,为患者提供良好就医条件,并应为医护人员创造卫生、安全、便捷的工作环境,做到功能合理、流程科学、安全卫生、经济合理。 第八条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独立传染病区的建设,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与定额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九条传染病医院及综合医院内独立传染病区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所在地区,城市规模与等级,医院服务半径与服务人口,依据流行病学调查及传染病防治的实际需求以及拟建项目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现有可利用卫生资源等因素综合分析确定,并应纳

建筑工程设计协议书(标准范本)格式

建筑工程设计协议书格式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and clea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of both parties, the following terms are reached on the principle of voluntariness, equality and mutual benefi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本协议书下载后可随意修改

协议编号:YH-FS-543312建筑工程设计协议书格式 说明:本服务协议书根据有关规定,及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同时对当事人进行法律约束,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条款。文档格式为docx可任意编辑使用时请仔细阅读。 工程名称: 委托单位: 设计单位: 设计编号: 合同编号:____年____月______日订 订立合同双方: 建设单位: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项目的设计任务,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和________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规模,投资额,建设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

积为______平方米,批准总投资为____万元,建设地点在_________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应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向乙方提交业经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工程选址报告,以及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和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甲方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施工图设计前,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能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的条件,以及有关设备的技术资料。甲方对上述资料必须保证质量,不得随意变更。 2,及时办理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审批工作。 3,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有关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4,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并在生活上予以方便。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因技术上的特殊需要进行试制试验,所需一切费用以及为配

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

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参考稿) 日期:2006年2月27日来源:作者:本站编辑:龚晖访问: 1128 次 [字体:大中小] 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 (仅供参考,以正式发文为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传染病医疗设施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的宏观调控,提高传染病医院工程项目科学决策和建设水平,合理确定和正确掌握建设标准,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项目决策服务和控制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传染病医院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全过程建设标准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独立传染病区以及传染病后备医院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 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独立传染病区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经济建设法规,尤其是重视贯彻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在内的相关条例与法规,以及相关技术经济政策。处理好现状与发展,需要与可能以及科学先进与勤俭节约的辨证关系。 第四条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独立传染病区的建设,应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城市建设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防灾应急予案的各项要求,并应考虑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合理组织调配,避免重复建设或过度集中。 现有传染病医院或综合医院内独立传染病区以及传染病后备医院的改扩建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并应考虑新旧部分的有机组合以及改扩建中必要的卫生安全防护措施。 第五条传染病医院的建设,应根据需要与可能一次或分期建设,当分期建设时,应进行院区总体规划,预留后期卫生安全防护措施的建设条件。 第六条综合性医院中新增独立传染病区,应根据院区具体条件,合理平衡需要与可能;对院区内已有传染病设施进行改扩建,应按上述要求进行评估。

最新医院的设计规范标准

. .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综合医院建筑设计符合安全、卫生、使用功能等方面的基本要求,特制订。本规范,其它专科医院可参改建和扩建的综合医院建筑设计本规范

适用于城镇新建第1.0.2条、。照执行∶综合医院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为“”第1.0.3条一、设置包括大内科、大外科等三科以上;二、设置门诊和服务24小时的急诊;。设置正规病床三、第1.0.4条医院规模、标准的确定,医技科室和专科病房的设置,应按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执行,应符合有关专业规范的规定条兼供残疾人使用的综合医院设计。第1.0.5》第1.0.6条综合医院的建筑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民用建筑设计通则、规范和规定以及国家和专业部门颁布的有关设计标准 JGJ37-87,。第二章基地与总平面第一节基地第2.1.1条综合医院选址,应符合当地城镇规划和医疗卫生网点的布局要求。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条第2.1.2;,交通方便宜面临两条城市道路一、;便于利用城市基础设施二、三、环境安静,远离污染源; 四、地形力求规整;格式Word

. . 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贮存区;并远离高压线路及其设施;。六、不应邻近少年儿童活动密集扬所第二节总平面第2.2.1条总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功能分区合理,洁污

路线清楚,避免或减少交叉感粱;;,交通便捷,管理方便二、建筑布局紧凑教学科研用房等处的环境、内窥镜室、献血室、三、应保证住院部、手术部功能检查室、;安静;病房楼应获得最佳朝向四、五、应留有发展或改、扩建余地;六、应有完整的绿化规划;,并应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令、法规的规定。七、对废弃物的处理,应作出妥善的安排第2.2.2条医院出入口不应少于二处,。人员出人口不应兼作尸体和废弃物出口。第2.2.3条在门诊部、急诊部入口附近应设车辆停放扬地第2.2.4条太平间、病理解剖室、焚毁炉应设于医院隐蔽处,并应与主体建筑有适当隔。尸体运送路线应避免与出入院路线交叉离。环境设计第2.2.5条,防护间距和其它空地布置绿化并应有供病人康复活动的专用绿一、应充分利用地形、地。。建筑内外空间和色彩等作综合性处理装饰、应对绿化二、、。,宜采取符合儿童生理和心理特点的环境设计三、在儿科用房及其入口附近,且不宜小于12m。第2.2.6条病房的前后间距应满足日照要求第2.2.7条职工住宅不得建在医院基地内;如用地毗连时,必须分隔,另设出人口。格式Word

建筑设计委托合同标准范本

编号:QC/RE-KA3467 建筑设计委托合同标准范本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the parties protected by the contract shall use the contract to apply for arbitration to solve the disputes and safeguard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正式协议示范文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设计委托合同标准范本 使用指南:本协议文件适合在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组织之间设立的各方可以执以为凭的契约/文书,作用于他们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同时明确参与合同的各方对应的权利和义务。文件可用word任意修改,可根据自己的情况编辑。 确立设计委托合同书单位: 甲方:乙方:兹为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建筑外观装饰、室内装饰方案设计及施工图纸设计工作,双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一. 室内装饰工程地点: 项目建筑平面面积合计约平方米 二. 装饰工程设计项目: 三. 乙方接受委托书后,应随即进行现场斟测,并根据甲方提供资料办理下列事宜。(参照双方协商设计内容十二项)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参照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在协商基础上达到双方满

意。 四. 总设计费计人民币元整。 五. 设计费付款方式: 1.签约时,付设计费20%,计人民币 2.平面图交付时,付设计费25%,计人民币 3.效果图交付时,付设计费25%,计人民币 4.施工图交付时,付设计费25%,计人民币元整; 5.该工程装修完工后,结清设计费尾款5%,计人民币(预计装修工程时间6个月,若工程在6个月后非因设计原因未完成,甲方都应付清设计费尾款)。 以上款项都应一次付清。乙方在甲方

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

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 (2008 年报批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传染病医院建设,提高传染病医院项目决策水平和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正确掌握建设标准,满足传染病医院的基本功能需要,提高投资 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传染病医院建设项目投资的重要制度,是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水 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传染病医院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也 是有关部门审查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全过程建设标准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传染病区的新建工程项目;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传染病区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卫生工作的政策,处理好现状与发展,需要与可能的关系,做到规模适宜、功能适用、 装备适度、经济合理、安全卫生。 第五条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传染病区的建设,应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城市建设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防灾应急予案的各项要求,并应考虑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合理组织调配,避免重复建设或过度集中。 现有传染病医院或综合医院内传染病区的改扩建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并应考虑新旧部分的有机组合以及改扩建中必要的卫生安全防护措施。 第六条传染病医院的建设,应根据需要与可能一次或分期建设,当分期建设时,应进行院区总体规划,预留后期卫生安全防护措施的建设条件。 综合性医院中新增独立传染病区,应根据院区具体条件,合理平衡需要与可能;对院区内已有传染病设施进行改扩建,应按上述要求进行评估。 第七条传染病医院的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方便患者的原则。应在满足各项医疗基本要求的同时,为患者提供良好就医条件,应为医护人员创造卫生、安全、便捷的工作环境,做到功能合理、流程科学、安全卫生、经济合理。 第八条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传染病区的建设,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与定额指标的规定。 — 34 —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公司标准合同)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公司标准合同)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 项目名称:项目项目地点: 甲方: 乙方: 甲方合同编号: 乙方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年月日

目录 第一条合同依据及设计依据 第二条项目概况 第三条设计阶段及内容 第四条设计周期及设计成果要求 第五条设计费用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第六条项目团队 第七条双方责任 第八条知识产权及保密义务 第九条违约责任 第十条廉洁条款 第十一条其他 附件: 附件1:《项目各阶段设计责任划分》 附件2:《乙方主要设计人员名单》 附件3:《设计错误分类及奖惩措施》 注: 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编写指导:该合同范本适用于建筑设计范畴,黑色字体属于合同范本内容,常规情况下不可更改,蓝色字体属于按实际填写的内容,红字体属于指导编写参考文字,不属于合同范本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项目(以下统称本项目)建筑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依据及设计依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1.3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4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1.5 甲方发给乙方的相关要求文件; 1.6 甲方交付给乙方的设计基础资料及他方的设计成果(经甲方书面认可)。 第二条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总用地面积为㎡,综合容积率,总建筑面积约为万㎡。其中地块用地面积约为㎡,容积率约为,计容建面约为㎡,建筑面积约为㎡。 第三条设计阶段及内容 3.1 本项目设计内容及相应设计阶段详列如下:

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

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

传染病医院建设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传染病医疗设施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的宏观调控,提高传染病医院工程项目科学决策和建设水平,合理确定和正确掌握建设标准,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项目决策服务和控制项目建设水平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传染病医院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初步设计和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全过程建设标准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独立传染病区以及传染病后备医院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 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独立传染病区的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经济建设法规,尤其是重视贯彻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病防治法》等在内的相关条例与法规,以及相关技术经济政策。处理好现状与发展,需要与可能以及科学先进与勤俭节约的辨证关系。 第四条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独立传染病区的建设,应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城市建设规划、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防灾应急予案的各项要求,并应考虑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合理组织调配,避免重复建设或过度集中。 现有传染病医院或综合医院内独立传染病区以及传染病后备医院的改扩建应充分利用原有设施,并应考虑新旧部分的有机组合以及改扩建中必要的卫生安全防护措施。 第五条传染病医院的建设,应根据需要与可能一次或分期建设,当分期建设时,应进行院区总体规划,预留后期卫生安全防护措施的建设条件。 第六条综合性医院中新增独立传染病区,应根据院区具体条件,合理平衡需要与可能;对院区内已有传染病设施进行改扩建,应按上述要求进行评估。 第七条传染病医院的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方便患者的原则。应在满足各项医疗基本要求的同时,为患者提供良好就医条件,并应为医护人员创造卫生、安全、便捷的工作环境,做到功能合理、流程科学、安全卫生、经济合理。 第八条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传染病医院、综合医院内独立传染病区的建设,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与定额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传染病医院建筑设 计规范 1

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目录 1□总则 2□术语与略沿 2.1 术语 2.2 略语 3□选址 4口总体规划 5□建筑设计 5.1 —殷规定 5.2 门诊郎与接诊部 5.3 急诊部 5.4 医技科室 5.4.1 放射检查室 5.4.2 功能检查室 5.4.3 血库 5.4.4 中心供应室 5.4.5 手术部 5.4.6 病理科

5.4.7 药剂科 5.5 住院部 5.6 后勤保障部门 5.6 1 洗衣房 5.6.2 营养膳食科 5.6.3 锅炉房 5.6.4 太平间 5.6.5 车库、停车场 5.7 室内装修和其它要求 6□给水排水消防和污水处理 1.总则 1.1适用范围 本建筑设计规范适用于专门收治各类传染病患者的医院建筑,为该类建筑物建筑设计与规划应遵循的原则与依据。有关章节亦运用于附设于综合性医院内的传染病区或独立传染病区。 1.2设计原则 1.2.1本建筑设计规范核心是从传染病传播的传染源、宿舍、环境三角形关系,切断传染链,控制传染源的原则。在建筑总体布局,平面

与竖向布置上,明确功能分区,明确各部门洁污分区与分流。并针对传染病医院的特点,重视医疗区内病患者诊疗活动区域与医务工作人员工作区域的相对区划。减少洁净与污染人流物流的相互交叉与相互感染机率。突出与一般综合性医院建筑不同的设计特点与措施要求。 1.2.2发展变更可能性 与其它医疗设施类似,传染病医院具有预留发展空间的特性。要有具备改扩建灵活性以及在总体布局上应为医院的日后发展预留一定的发展空间,其平面与竖向布置以及结构选型应考虑医院日后改扩建的灵活可能性。 1.2.3医疗空间环境 从心理社会生物医学模式出发,规划设计应充分考虑病患者就医诊治的医疗环境空间,考虑在院区内长期工作的医务工作人员的工作环境空间。人性化医疗环境内外空间的创造注重绿色生态环境技术的运用。构筑以人为本,回归自然的医疗设施。 1.2.4 环境保护 传染病医院的规划与设计应充分重视医院内外环境的卫生安全,既要防止院区外污染环境对院内医疗区的干扰污染,更要防范院区内污染源的管理与控制,不造成二次污染。病患者使用接触过的一次性用品、污染梯、纱布、食物残渣、病患者的排泄物以及检验用血样、体液标本、病理组织标本等均应根据不同传染病种采用有效对路,适宜的合理的定点定人收集渠道,采用可靠的无菌消毒处理措施。 传染病医院医疗垃圾收集、焚化,医院污废水汇集处理应予以高度

建筑设计规范大全

建筑设计规范大全 1 总则 1.0.1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住宅设计。 1.0.3住宅按层数划分如下: 一、低层住宅为一层至三层; 二、多层住宅为四层至六层; 三、中高层住宅为七层至九层; 四、高层住宅为十层及以上。 1.0.4住宅设计必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遵守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节约用地、节约能源、节约用材、节约用水等用关规定。 1.0.5住宅设计应符合城市规划及居住区规划的要求,使建筑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创造方便、舒适、优美的生活空间。 1.0.6住宅设计应推行标准化、多样化,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促进住宅产业现代化。 1.0.7住宅设计应在满足近期使用要求的同时,兼顾今后改造的可能。1.0.8住宅设计应以人为核心,除满足一般居住使用要求外,根据需要应满足老年人、残疾人的特殊使用要求。 1.0.9住宅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 住宅residential buildings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 2.0.2 套型dwelling size 按不同使用面积、居住空间组成的成套住宅类型。 2.0.3 居住空间habitable space 系指卧室、起居室(厅)的使用空间。 2.0.4 卧室bed room 供居住者睡眠、休息的空间。

2.0.5起居室(厅)living room 供居住者会客、娱乐、团聚等活动的空间。 2.0.6厨房kitchen 供居住者进行炊事活动的空间。 2.0.7卫生间bathroom 供居住者进行便溺、洗浴、盥洗等活动的空间。 2.0.8使用面积usable area 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不包括墙、柱等结构构造和保温层的面积。 2.0.9标准层typical floor 平面布置相同的住宅楼层。 2.0.10层高storey height 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11室内净高interior net storey height 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2.0.12阳台balcony 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晾晒衣物等的空间。 2.0.13平台terrace 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的上人屋面或由住宅底层地面伸出室外的部分。 2.0.14过道passage 住宅套内使用的水平交通空间。 2.0.15壁柜cabinet 住宅套内与墙壁结合而成的落地贮藏空间。 2.0.16吊柜wall-hung cupboard 住宅套内上部的贮藏空间。 2.0.17跃层住宅duplex apartment 套内空间跨跃两楼层及以上的住宅。 2.0.18自然层数natural storeys 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数。 2.0.19中间层middle-floor 底层和最高住户入口层之间的楼层。 2.0.20单元式高层住宅tall building of apartment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范本标准版

编号:JZ-202168975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范本标准版 The content of this contract is only a reference for the parties. The specific terms of the contract may be added or deleted according to the actual situation. Do not apply them directly.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年____月_____日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 建筑工程设计合同范本1 建设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规定,鉴于乙方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 质等级来承揽建设工程设计业务,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工程的设计项目,建筑安装面积为_________平 方米,建设地点在_________。 二、甲方义务 1、在工程开工前,甲方应组织施工单位,与乙方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俊工后,甲方应通知乙方参加竣工验收。 2、在设计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进行工作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甲方必须维护乙方的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制,重复使用或擅自扩大建设范围。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不 得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 三、乙方义务

传染病院建筑设计规范

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目录 传染病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1□总则 2□术语与略沿 2、1 术语 2、2 略语 3□选址 4口总体规划 5□建筑设计 5、1 —殷规定 5、2 门诊郎与接诊部 5、3 急诊部 5、4 医技科室 5、4、1 放射检查室 5、4、2 功能检查室 5、4、3 血库 5、4、4 中心供应室 5、4、5 手术部 5、4、6 病理科 5、4、7 药剂科 5、5 住院部 5、6 后勤保障部门 5、6 1 洗衣房 5、6、2 营养膳食科 5、6、3 锅炉房 5、6、4 太平间 5、6、5 车库、停车场 5、7 室内装修与其她要求 6□给水排水消防与污水处理 7□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 8□电气 9□智能化 10□医疗气体 11□环境保护 12□节水与节能 13□防火与消防 1、总则 1、1适用范围 本建筑设计规范适用于专门收治各类传染病患者得医院建筑,为该类建筑物建筑设计与规划应遵循得原则与依据。有关章节亦运用于附设于综合性医院内得传染病区或独立传染病区。 1、2设计原则 1、2、1本建筑设计规范核心就是从传染病传播得传染源、宿舍、环境三角形关系,切断传染链,控制传染源得原则。在建筑总体布局,平面与竖向布置上,明确功能分区,明确各部门洁污分区与分流。并针对传染病医院得特点,重视医疗区内病患者诊疗活动区域与医务工作人员工作区域得相对区划。减少洁净与污染人流物流得相互交叉与相互感染机率。突出与一般综合性医院建筑不同得设计特点与措施要求。 1、2、2发展变更可能性 与其她医疗设施类似,传染病医院具有预留发展空间得特性。要有具备改扩建灵活性以及在总体布局上应为医院得日后发展预留一定得发展空间,其平面与竖向布置以及结构选型应考虑医院日后改扩建得灵活可能性。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