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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kV环网柜技术规范书

1 货物需求及供应范围一览表

备注 1、环网柜内母线及分支线全部使用铜排,加装绝缘相色套。

2、环网柜内相间及相对地空气距离不小于12.5cm。

3、环网柜底应设封板,待电缆敷设完毕后再行封堵。封板开孔应能满足电缆直径及转弯半径要求。

4、环网柜应具备完善的五防功能。

5、环网柜出线带电时,不允许合地刀。

6、单相电源变压器:DC-1,10/0.1/0.22kV,220V绕组容量1000VA。

7、具体配置详见配电站10kV主接线配置图

备注

2 总则

2.1 本设备技术协议书适用于10kV箱型(固定)交流封闭环网开关设备,它提出了环网柜的功能设计、性能、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2.2 本设备技术协议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提供符合本协议书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2.3 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卖方提供的设备(或系统)符合本协议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协议书的意见和同协议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2.4本设备协议书所使用的标准如果与卖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2.5本设备技术协议书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6 本设备协议书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2.7买方所指定产品厂家的元器件质量由卖方负责。

3 技术要求

3.1 产品的设计制造和调试过程中应附合现行的国标电力行业标准,IEC有关标准的要求

IEC298 《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

GB3906 《3—35kV交流金属封闭开关设备》

GB11022 《高压开关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GB1984 《交流高压断路器》

GB311 《高压输变电设备绝缘配合》

GB763 《交流高压电器在长期工作时的发热》

SD/T318 《高压开关柜闭锁装置技术条件》

GB2706 《交流高压电器动热稳定试验方法》

DL/T593 《高压开关设备的共用订货技术条件》

GB3309 《高压开关设备常温下的机械试验》

3.2 使用环境条件

3.2.1 安装地点:户内

3.2.2 海拔:1000m以下

3.2.3 相对湿度:日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5%

月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90%

3.2.4 环境温度范围:上限+45℃下限-20℃

3.2.5 地震烈度不超过8度

3.3主要设备技术要求

3.3.1开关柜HXGN15-12技术要求:

3.3.2 主要电器元件的性能

3.4 总体结构要求

3.4.1 环网柜采用独立单元组合方式连接组成,便于单元的更换和增减。

3.4.2环网柜由外壳、负荷开关、接地开关、仪表室、母线及其它电器元器件和辅助元件组成,负荷开关布置在外壳的中上部,开关柜面板采用优质敷铝锌钢板,钢板厚度2mm,表面应粉末喷涂处理。框架

采用标准型材,整个柜体为组装式结构设计,结构坚固,安装后不会扭曲和摇晃,环网柜运点应设可拆吊环。

3.4.3环网柜应满足电网对高压开关柜的要求,并适合“五防”和全工况、全封闭、全绝缘条件。负荷开关有三工位(合闸、分闸、接地)且带有完善的防误联锁保护,各工位位置可由机构面板上的指示器来确定,且应确保隔离开关元件,接地开关元件,环网柜门之间有正确的操作顺序。接地开关能加锁闭锁,其联锁功能符合下列要求:只有负荷开关在断开位置时才能实现接地开关的分、合闸操作,也只有接地开关时在断开位置时才能实现负荷开关的分、合闸的操作;只有当接地开关在合闸位置时才能开启和关闭柜门;柜门开启后接地开关不能分闸,负荷开关不能合闸。

3.4.4环网柜负荷开关配有独立的手动、电动操作机构。操作面板上有明显的分、合闸位置指示。

3.4.5环网柜应满足全工况的要求。柜内所有设备为加强绝缘型,其泄漏比距≥2.8cm/kv。柜内带电部分相对地、相间的空气间隙不小于125mm,带电体对绝缘隔板空气间隙不小于30mm。柜内带电裸露部分应加装绝缘护套。

3.4.6仪表室位于环网柜的上部,室内可装设电流表、电压表、转换开关、指示灯等元件,在仪表室底部可装设二次回路的端子排等。

3.4.7每台环网柜中设有检测一次回路运行的带电显示器1组。每回路配电流互感器,并引出二次端子至二次小室,所有回路装电流表计,PT柜装电压表计,表计装在二次小室。面板上装带电指示器、分合闸位置指示。开关柜内带电显示器灯亮时柜门应被闭锁,确保开关柜带电时打不开柜门。

3.4.8环网柜内应设置温湿度控制器,以便自动对柜内空气加热去湿,维持柜内的绝缘水平。柜内配有照明装置,照明灯开关安装于仪表室内,照明灯可在安全的情况下检查和更换。

3.4.9 环网柜的前、后上部应有标识开关柜编号和用途的标示牌。

3.4.10 整个外壳的防护等级不应低于IP3X。

3.4.11 柜前面板上有模拟单线图及开关的位置显示,保证位置显示可靠。

3.4.12 应有大约75%空间是用于电缆连接、熔断器、接地开关和PT,CT安装。

3.4.13 开关柜内应配置防凝露自动控制装置。

3.4.14 开关柜不靠墙安装。柜前柜后维护。

3.5 接地

3.5.1 环网柜的箱体设专用铜接地导体,接地导体上需设有与接地网相连的固定连接端子,其数量不少于两个,并有明显的接地标志。接地端子所用螺栓为直径不得小于M12的镀锌螺栓。

3.5.2 环网柜的所有非带电金属裸露部分均可靠接地,门和在正常运行条件下抽出部分的接地保证在打开或隔离位置时,仍可靠接地。

3.5.3 与接地回路相连的部分包括:环网柜外壳,高压金属屏蔽和电缆接地导体。

3.6 附属设备技术参数及要求

卖方提供的环网柜的零配件和选配件均为国家定点厂家的优质高可靠产品,并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技

术标准的要求,供货时要向买方提供主要零配件(电缆头、熔管、PT用熔断器、带电指示器、短路接地故障指示器、避雷器、PT、CT、发热管等)的生产厂家、型号、标准、标号、批次等,并严格按照国家及有关行业标准对产品进行检测,提供相应的出厂和试验证明,并保证在20年环网柜内主要零配件的供应。

4 设备规范

本工程订购的设备共计10面,不靠墙安装,具体外形尺寸及配置见配电站10kV主接线配置图。

5 供货范围

5.1 柜体(共计10台开关柜,包括柜内所有元件及附件)。

5.2 操作机构。

5.3 地脚螺栓。

5.4 主母线柜内铜排,绝缘子金具。

5.5 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6 技术服务

6.1 项目管理

合同签订后,卖方应指定负责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协调买方在工程全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如工程进度、设计制造、图纸文件制造确定、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验收。

6.2 技术文件

6.2.1卖方在订货前向买方提供一般性资料:鉴定证书、报价书、典型说明书、总装图和主要技术参数。

6.2.2 在合同签订10天内卖方向买方提供下列技术文件3份。

①总装图:应表示设备总的装备情况,包括外形尺寸,设备的重心位置和总重量,运输尺寸和重量,电缆入口位置,材料及其它附件。

②基础图

③电气原理图

④操作机构与开关间的相互接线图。

6.2.3设备供货时提供下列资料:设备的开箱资料,除上述图纸还包括安装、运行、维护、修理说明书、部件清单资料、工厂试验报告、产品合格证。

6.3 现场服务

在设备安装过程中卖方应派技术人员常驻现场,免费提供现场服务。常驻人员协助买方按标准检查安装质量,处理调试投运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卖方应选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对安装和运行人员免费培训。

7 买方工作

7.1 买方向供方提供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技术文件。

7.2 设备安装过程中,买方为卖方现场派员提供工作和生活的便利条件。

7.3 设备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员到卖方进行监造和检验,卖方应积极配合。

8 工作安排

8.1 卖方收到技术协议书后如有异议,在1周内书面通知买方。

8.2 根据工程需要可以召开设计联络会或其它形式解决设计制造中的问题。

8.3 文件交接要有记录,设计联络会议应有会议纪要。

8.4 卖方提供的设备及附件规格或结线等有变化时,应及时通知买方。

9 备品备件

除上表外,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其他必要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应是新品,与设备同型号、同工艺。

10 质量保证和试验(监造)

10.1 质量保证

10.1.1 卖方保证本合同设备及零配件必须是全新的符合国家最新有关标准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10.1.2 装在环网柜内的元件,应选择具有生产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厂家的产品,对强制认证的元件应具有认证标志。

10.1.3 卖方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试验等(包括卖方的外购零部件)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10.1.4卖方应遵守本规范书中各条款和工作项目的ISO-9001(2)GB/T19001(2)质量保证体系,该质量保证体系已经过国家认证和正常运转。

10.1.5 产品保质期5年,保修期30年。

10.2 试验

卖方应根据规范要求提供环网柜完整的试验报告,包括型式试验、出厂试验、现场交接试验。型式试验由国家认定的试验站进行,试验项目、要求见附录三。

10.3 监造

10.3.1 卖方在生产前将环网柜内部空间结构图、柜内所有元件选用的型号、参数、厂家等资料提交给买方,经确认后方可生产。

10.3.2 买方对设备关键工序实行监造和见证。卖方必须在总装及出厂试验等工序开始前5天以文字通知买方,买方应在3天内以文字答复卖方是否去见证。

10.3.3 买方有权对环网柜进行厂内及现场检查,卖方应积极配合。

11 包装、运输和贮存

11.1 包装

11.1.1 卖方必须根据国家标准和买方的实际运输条件,将环网柜和所有零部件采用适合于铁路、公路和水路远途运输的包装箱进行包装好,并将全套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产品合格证明书、产品外形出厂图、运输尺寸图、产品拆卸件一览表、装箱单、铭牌图或铭牌标志图以及备品备件一览表等应妥善包装防止受潮。

11.1.2 大件和重件需在运输文件中附上尺寸图和重量,并提供起吊图纸和说明,包装箱上应有起吊标志。

11.1.3 所需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应装在箱内,在箱上注明“专用工具”、“仪器仪表”,以与本体相区别;并标明“防尘”、“防潮”、“防止损坏”、“易碎”、“向上”、“勿倒”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11.1.4 包装箱连续编号,不能有重号。包装箱外壁的文字与标志应耐受风吹日晒,不可因雨水冲刷而模糊不清,其内容应包括:

①合同号;

②收货单位名称及地址;

③环网柜名称及型号;

④毛重和环网柜总重;

⑤包装箱外形尺寸;

⑥制造厂名称;

⑦包装箱储运指示标志:“向上”、“防潮”、“小心轻放”、“由此起吊”等字样。

11.1.5 从卖方发货至买方收到期间,设备应完好无损。凡应包装不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卖方负

责。

11.2 运输

11.2.1 卖方负责将设备安全运抵买方指定的地点。设备从生产厂家至买方指定地点的运输和装卸全部由卖方完成。转运货物时,需考虑便于现场卸货、搬运和安装。

11.2.2 环网柜运输方式:公路汽车运输或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11.2.3 在设备启运时,卖方应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买方以下内容:

①设备名称;

②件数、件号、重量;

③合同号;

④货运单号;

⑤达到站(港);

⑥设备发出日期。

11.2.4 设备运抵后卖方收到买方通知的5天内,卖方必须派人免费进行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及操作培训,所需器械和仪表由卖方自行解决,并保证设备的安装质量。

附录一卖方投标文件要求

1.1 卖方应对收到的技术规范书逐条进行响应。

1.2 卖方应根据环网柜配置选项表提供投标设备、元件及主要原材料的规格型号、数量、技术参数、生产厂家的明细表。

1.3 卖方收到技术规范书后如有异议,在1周内书面通知买方,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卖方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投标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投标设备偏差表

附录二买方提出的技术文件

见配电站10kV主接线配置图。

附录三试验大纲

3.1 出厂试验

3.1.1 一般检查。

3.1.2 主回路工频耐压试验。

3.1.3 辅助控制回路工频耐压试验。

3.1.4 仪表及指示元件检查。

3.1.5 主回路电阻测量。

3.1.6 机械特性和机械操作试验,防误操作功能试验,电气连锁装置试验。

3.1.7 仪表、继电器元件校验及接线正确性检定。

3.1.8 分合闸时间及速度测试。

3.2 型式试验

3.2.1 绝缘试验,包括雷电冲击耐压试验,1min工频耐压试验和控制回路1min耐压试验。

3.2.2 机械试验,机械操作试验,常温下机械定性试验。

3.2.3 主回路电阻测量。

3.2.4 短时耐受电流和峰值耐受电流试验。

3.2.5 长期工作时的发热试验(温升试验)。

3.2.6 局部短路条件下的开断与关合试验。

3.2.7 其它条件下的开断与关合试验。

3.2.8 容性电流开合试验,包括空载架空线路,空载电缆的开合试验。

3.2.9 买方需要的协商试验项目:

a、防护等级试验

b、内部燃弧试验

c、声级试验

d、外壳机械强度试验

3.3 现场交接试验

3.3.1 机械操作试验。

3.3.2 主回路绝缘试验。

3.3.3 测量保护和检测装置的效验。

3.3.4 分合闸试验。

3.3.5 辅助回路绝缘试验。

3.3.6 相位检查。

3.3.7 防护等级检查。

环网柜在现场组装完成后,在卖方代表在场的情况下,由买方进行现场交接试验。

附录四售后服务

4.1 根据买方的需要,卖方应提供合同或协议规定的全部技术资料、工艺参数、有关标准及检测报告。

4.2 根据买方的需要,卖方派有丰富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并可为买方免费培训技术人员。

4.3 当买方对卖方的产品有疑问时,卖方应以最快的速度做出满意的答复。在质保期内或质保期后,非买方原因的任何由卖方产品质量引起的设备问题,卖方在接到通知的1小时内给予答复,1天内到达现场免费维修或更换配件,更换后的设备和配件保质期为5年。

4.4 若纯粹因卖方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线路故障,卖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包括材料费、施工费、经济损失等)。

附录五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5.1 需要提供的备品备件

卖方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或可能需要使用的备品备件;并提供至少满足一个大修周期的备品备件和必要的事故易损备件。

5.2 备品备件的工艺质量要求

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规格材质和制造工艺。

5.3 备品备件的管理

所有备品备件应单独装箱,应能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并标注“备品备件”以区别本体。

5.4 备品备件清单

卖方可根据用户的要求按表5.1的清单式样提供备品备件。

表5.1 备品备件清单

5.5 需要提供的专用工具及测试、仪器仪表

卖方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或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并提供安装、运行、检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包括专用调试、测试设备。

5.6 专用工具及测试仪器、仪表的要求

所有专用工具与仪器仪表必须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详细使用说明资料。

5.7 卖方对专用工具及测试仪器、仪表的管理

专用工具与仪器应单独装箱,注明“专用工具”、“仪器”、并标明防潮、防尘、易碎、向上、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

5.8 专用工具清单

卖方可根据用户的要求按表5.2的清单式样提供专用工具及测试仪器、仪表。

表5.2 专用工具及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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