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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资料集

郭庙乡党风廉政建设学习资料

1、党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共有五条:(1)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群众的正当利益;(2)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或向党的组织提出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但不得公开发表同中央决定相反的意见;(3)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4)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5)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党员领导干部活动,发表意见(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二章第十条)。

2、《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十种监督制度:

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巡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询问和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见《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三章)。

3、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具体内容: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反对因循守旧、不思进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照抄照搬、本本主义;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反对独断专行、软弱涣散;坚持党的纪律,反对自由主义;坚持清正廉洁,反对以权谋私;坚持艰苦奋斗,反对享乐主义;坚持任人唯贤,反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2001年9月26日中国共产党十五届六次中央全会)。

4、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的七个方面责任: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完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3)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理论,学习党风廉政法规,进行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4)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党风廉政法规制度,并组织实施;(5)履行监督职责,对所辖地区、部门、系统、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监督、检查和考核;(6)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7)依法领导、组织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见中共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第二章第六条)。

5、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干部工作十不准”内容:

(1)不准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2)不准以书记办公会、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3)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4)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党委(党组)会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5)不准拒不执行上级调动、交流领导干部的决定;(6)不准要求提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或者指令提拔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7)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领导成员调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或者干部在调离后,干预原任职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8)不准在选举中进行违反党的纪律、法律规定和有关章程的活动;(9)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10)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搞团团伙伙,或者打击报复(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十二章

六十三条)。

6、领导干部必须执行的“三项报告制度”:

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受礼品实行登记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关于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收受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

7、中纪委《廉政准则》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的六个方面内容:

(1)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2)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活动。(3)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4)禁止借选拔干部之机谋取私利。(5)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6)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见《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第二章)。

8、中纪委对领导干部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

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遵循以下要求:(1)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2)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3)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4)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5)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6)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7)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8)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2004年1月中纪委三次全会)。

9、中纪委“五个不许”内容:

第一,不许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违反规定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第二不许“跑官要官”。“跑官要官”的,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第三,不许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违反规定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第四,不许借婚丧嫁娶等事宜收敛钱财。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第五,不许参加赌博。参加赌博的,应予以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2005年1月中纪委五次全会)。

10、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责任追究的“六个重点”是:

(1)本地区、本部门出现重大经济损失;(2)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事件;(3)不正之风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长期得不到治理;(4)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利用该领导干部的职权和影响获取非法利益造成恶劣影响;(5)领导干部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反腐败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以致屡屡发生大案要案、造成恶劣影响;(6)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违反有关政策和规定,造成严惩后果(2004年9月中纪委四次全会、2005年1月五次全会)。

11、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六条基本要求是:

一是坚持理想信念,坚定不移地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奋斗。二是要坚持勤奋学习,扎扎实实地提高

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领。三是要坚持党的根本宗旨,始终不渝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四是要坚持勤奋工作,兢兢业业地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五是要坚持遵守党的纪律,身体力行地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六是要坚持“两个务必”,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2005年1月在“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专题报告会”上的讲话)。

12、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全会关于学习贯彻党章四点要求是:

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

13、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八荣八耻”的具体内容:

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以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2006年3月会见政协十届四次会议委员时的讲话)。

中共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公报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09年1月12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中央纪委委员123人,列席299人。

中央纪委常委会主持了会议。会议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了党的十七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了2009年的任务。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所作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胡锦涛出席全会第二次大会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贺国强、周永康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了会议。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全会认真学习了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一致认为,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分析了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明确提出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深刻阐述了新时期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及基本要求和工作重点,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统一、继承光荣传统和弘扬时代精神相统一、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相统一、加强个人修养和接受教育监督相统一,着力增强宗旨观念、提高实践能力、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政绩观、树立正确利益观、增强党的纪律观念,努力做到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号召全党要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以坚强的党性和优良的作风保证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对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全党同志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全会认为,党的十七大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有力的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的成绩,反腐倡廉建设方向更加明确、思路更加清晰。全会提出,2009年,全党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落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中央关于推动科学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证。

第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高度重视政治纪律,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保证全党始终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中央关于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灾后重建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等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第二,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把改进领导干部作风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切入点,开展对领导干部作风状况的监督检查,促进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增强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认真解决理论脱离实际、作风飘浮、弄虚作假、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等问题。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勤俭办一切事业,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积极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严肃追究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

第三,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治理违规建房、超标准建房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开展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工作,压缩出国(境)经费、团组数量和规模,从严控制在国(境)外停留时间。严格控制新建楼堂馆所,纠正超预算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的问题。

第四,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以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利用人事权、司法权、行政执法权、行政审批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土地管理、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金融和国有企业等领域的案件。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坚持党纪国法面前人人平等,严格执纪,决不让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

第五,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重点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征地拆迁、专项基金和资金监管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强对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治理教育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涉农负担中的突出问题。

第六,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加大改革和制度创新力度,把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强化监管惩处结合起来,力争在治理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方面取得新突破。完善符合科学

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深化财税、投资体制、国有企业改革,深化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及相关改革。充分发挥国家预防腐败局的作用。

第七,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深入推进巡视工作。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健全非派驻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责。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积极探索监督关口前移的方式和途径。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强执法监察、廉政监察、效能监察。

第八,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加强国有企业(含金融机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推进高等学校和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

全会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讲政治、顾大局、抓落实、作表率,把学习贯彻这次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与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积极服务和有力保证;与认真研究部署和努力完成好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努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在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全会号召,全党同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新华社北京1月14日电)

胡锦涛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

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弘扬良好作风

继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1月13日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必须坚持不懈地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使各级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以优良作风带领广大党员、群众迎难而上、锐意改革、共克时艰。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吴邦国、温家宝、贾庆林、李长春、习近平、李克强、周永康出席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贺国强主持会议。

胡锦涛在讲话中强调,党的十七大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维护党的纪律,保证中央大政方针贯彻落实,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保持惩治腐败强劲势头,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坚持深化改革和创新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呈现良好发展态势。要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毫不动摇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

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证。

胡锦涛指出,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第一,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开展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保证中央政策措施落实到位。第二,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使。要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要加强党内监督,增强党内监督实效。第三,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着力解决重点领域的腐败问题。要严肃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决不让腐败分子逃脱党纪国法的惩处。要加大预防腐败力度,切实提高监管水平。第四,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要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既要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治理,又要形成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

胡锦涛强调,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任务,要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领导干部作风问题,说到底是党性问题。党性纯洁则作风端正,党性不纯则作风不正。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统一,坚持继承光荣传统和弘扬时代精神相统一,坚持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相统一,坚持加强个人修养和接受教育监督相统一,努力使各级领导干部成为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的领导干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胡锦涛指出,当前,要突出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着力增强宗旨观念,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多办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努力把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着力提高实践能力,切实用党的科学理论指导工作实践。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把党的科学理论与改革发展稳定实践紧密结合起来,认真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干事创业能力,不断增强应对复杂局面能力。三是着力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要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强化责任意识,把功夫下到抓落实上,兢兢业业完成组织上交付的工作任务。四是着力树立正确政绩观,切实按照客观规律谋划发展。要求真务实、埋头苦干,察实情、讲实话,鼓实劲、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五是着力树立正确利益观,切实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要以人民利益为重,坚持把实现个人追求与实现党的奋斗目标、人民利益紧密联系起来,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努力实践共产党人高尚的人生价值。六是着力增强党的纪律观念,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在当前形势下,坚持艰苦奋斗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级领导干部要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观念,勤俭办一切事业,求真务实、真抓实干。

胡锦涛强调,各级党委要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优良作风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级党组织要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落实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工作和措施上。

胡锦涛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反腐倡廉重任,肩负着党和人民重托。纪检监察干部应该具有坚强党性和良好作风,敢于同各种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行为作坚决斗争,做到忠于职守。各级党委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推动落实反腐倡廉各项任务。

贺国强在主持会议时指出,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分析了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明确提出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深刻阐述了新时期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及基本要求和工作重点,对

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提供有力保证。

王刚、王兆国、王岐山、回良玉、刘淇、刘云山、刘延东、李源潮、张德江、徐才厚、郭伯雄、何勇、令计划、王沪宁、陈至立、梁光烈、马凯、孟建柱、戴秉国、王胜俊、曹建明、钱运录、万钢等出席了会议。中央军委委员陈炳德、李继耐、廖锡龙、常万全、靖志远、吴胜利、许其亮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中直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解放军驻京各大单位及武警部队、在京中央骨干企业的负责同志,列席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的代表,出席全军纪律检查工作会议的全体同志参加了会议。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1月12日在北京开幕。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了会议。贺国强代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作了题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23人出席了会议。(摘自2008年1月14日《人民日报》第一版)

一论学习贯彻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

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在刚刚闭幕的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胡锦涛同志发表了重要讲话,贺国强同志代表中央纪委常委会作了工作报告。全会认真总结了党的十七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了今年的任务。现在目标已经明确,思路已经清楚,摆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认真学习领会好、坚决贯彻落实好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引向深入。

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分析了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明确提出了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深刻阐述了新时期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及基本要求和工作重点。讲话高屋建瓴,内涵丰富,论述深刻,语重心长,具有很强的政治性、理论性、思想性、针对性和指导性,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对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同时,这也是胡锦涛同志第七次在中央纪委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胡锦涛同志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体现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时代要求,是对党的反腐倡廉理论与实践的继承、发展和深化。

贺国强同志的工作报告,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党的十七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对反腐倡廉工作取得的成绩作出了客观评价,对当前存在的问题作出了深刻分析,对反腐倡廉形势进行了准确判断,对今年的工作作出了符合实际的部署,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是当前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指导性文件。

认真学习领会好、坚决贯彻落实好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必须深刻认识当前我国改革发展呈现

出的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准确把握党中央关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这就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把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与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认真研究部署和努力完成好今年的纪检监察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结合起来,领会精神实质,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扎实实、不折不扣地把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体现在实际行动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认真学习领会好、坚决贯彻落实好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必须正确判断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充分认识完成好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意义。我们在肯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反腐倡廉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总的来看,当前反腐倡廉建设正面临着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并存、成效明显和问题突出并存的局面,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国内外严峻经济形势影响、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一年。机遇与挑战并存,希望和压力同在。完成好今年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以坚定的信心、积极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全会的工作部署,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保证。

认真学习领会好、坚决贯彻落实好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明确反腐倡廉工作思路,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切实抓好《工作规划》的落实,增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实效性;要继续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定不移地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坚强的领导和组织保证;要加强对中央关于推动科学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东风浩荡满眼春,征程万里当奋起。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迅速行动起来,认真学习领会好、坚决贯彻落实好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奋发努力,真抓实干,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论学习贯彻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

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

胡锦涛同志1月13日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指出,要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以优良作风带领广大党员、群众迎难而上、锐意改革、共克时艰。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纲领性文献,意义重大而深远,全党同志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一定要把思想、行动统一到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上来,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务必取得实效。

一要在思想上真正解决“为什么抓”的问题,做到认识到位、思想统一。胡锦涛同志在讲话中深刻阐述了新时期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党同志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在提高认识基础上形成共识,然后把共识转化为坚定态度、自觉行动和强大合力。要充分认识到,

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任务,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共克时艰,迫切需要以各级领导干部的坚强党性和优良作风提供有力保证。

——当前,领导干部队伍作风总的是好的,在应对重大挑战、完成重大任务的实践中,经受住了考验,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称赞,但一些领导干部作风不正问题仍然存在,给党和国家工作带来了损失,也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因此,必须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领导干部的坚强党性和优良作风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胡锦涛同志在讲话中强调通过加强党性修养来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抓住了“根本”。领导干部作风问题,说到底是党性问题。党性纯洁则作风端正,党性不纯则作风不正。同时,胡锦涛同志强调抓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也抓住了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关键”。各级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的骨干,加强党的作风建设首先要抓好领导干部的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就会上行下效,必收“其身正,不令而行”之功效;领导干部党性不纯、作风不正甚至违纪违法,就会纷纷效尤,必酿“上梁不正下梁歪”之恶果。从抓党性修养这一“根本”入手,从抓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这一“关键”突破,形成领导干部的“龙头”示范带动效应,对于从整体上加强党的作风建设乃至推进政风、行风建设和社会风气建设,无疑都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

必须看到,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是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每一个领导干部改造主观世界的终生课题,也是一个常抓常新的长期任务,不可能一劳永逸,党性修养无止境,作风建设无穷期。因此,要特别注意防止一些同志产生麻痹、懈怠和厌战情绪。全党同志必须在思想认识上保持高度清醒和统一,不断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明确新任务,取得新进展,真正做到常抓不懈、与时俱进。

二要在工作上真正解决“抓什么”的问题,做到任务明确、重点突出。首先要牢牢把握住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基本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统一,坚持继承光荣传统和弘扬时代精神相统一,坚持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相统一,坚持加强个人修养和接受教育监督相统一,努力使各级领导干部成为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勤政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的领导干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同时要牢牢把握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工作重点:一是着力增强宗旨观念,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多办顺民意、解民忧、增民利的实事,努力把为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落到实处。二是着力提高实践能力,切实用党的科学理论指导工作实践。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点,把党的科学理论与改革发展稳定实践紧密结合起来,认真研究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干事创业能力,不断增强应对复杂局面能力。三是着力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要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强化责任意识,把工夫下到抓落实上,兢兢业业完成组织上交付的工作任务。四是着力树立正确政绩观,切实按照客观规律谋划发展。要求真务实、埋头苦干,察实情、讲实话,鼓实劲、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努力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五是着力树立正确利益观,切实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要以人民利益为重,坚持把实现个人追求与实现党的奋斗目标、人民利益紧密联系起来,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努力实践共产党人高尚的人生价值。六是着力增强党的纪律观念,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同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在当前形势下,各级领导干部要大力发扬艰苦奋斗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观念,勤俭办一切事业。

三要在方法上真正解决“怎么抓”的问题,做到措施有力、务求实效。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

扬良好作风关键是要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务求实效,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挑战中增强党性、改进作风、提高本领。各级党委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级党组织要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落实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工作和措施上。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形成有利于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的制度环境。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同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制度。各级纪委要切实履行职责,协助党委抓好领导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并在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

三论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

严明政治纪律促进科学发展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以党的纪律作保障。胡锦涛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强调指出,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贺国强同志工作报告在部署今年工作时明确提出,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对此,全党同志尤其是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做到认识统一、态度坚决、行动自觉,切实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党的纪律是党的生命。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严明的纪律是我们党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可靠保证。当前,世界正在经历着一场历史罕见的金融危机,给我国经济带来了严重冲击,对我们的党、我们的国家是一场严峻的考验。此时强调严明党的纪律,就显得尤其紧迫而重要。实践证明,越是形势复杂多变,越是矛盾错综复杂,越是任务繁重艰巨,就越需要通过严明纪律来保证全党全国的思想统一和步调一致,确保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得到全面贯彻,确保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共克时艰,共创伟业。

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最重要的纪律。严明政治纪律对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妥善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至关重要。当前,全党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方面总的是好的。但也要看到,一些同志头脑中讲政治、遵守政治纪律的意识淡化了,极少数党员、干部在一些涉及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等重大政治问题上说三道四、我行我素;有的对中央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臵若罔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阳奉阴违,等等,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这些现象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并切实加以纠正和解决。

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政治纪律,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政权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始终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领导干部要带头讲政治,以身作则,自觉做遵守和维护政治纪律以及其他各项纪律的表率。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是党章赋予纪律检查机关的一项基本职责。各级纪委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严肃查处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等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着力增强党的纪律观念,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当前一项紧迫的任务就是切实增强全党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切实解决一些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还不高,对科学发展观理解还

不够深入的问题,切实解决一些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能力与推动科学发展的要求还不适应的问题;坚决纠正单纯追求经济增长速度、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增长的现象,坚决纠正只顾局部利益、眼前利益而盲目上项目铺摊子的现象,坚决纠正重经济发展轻社会发展和解决民生问题的现象,使广大党员干部树立和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以坚强的党性和优良的作风保证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纪检监察机关当前最紧要的任务就是按照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的部署,围绕中央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要开展对中央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强宏观调控特别是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检查,开展对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开展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开展对灾后重建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检查。同时,建立健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纪律保障机制,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错误行为,维护中央权威,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四论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抓好廉洁自律工作

刚刚闭幕的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对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作出了具体而周密的部署。对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努力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抓好廉洁自律工作,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全局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尤其面对当前复杂多变的国际局势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任务,更加需要通过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坚定理想信念,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良好的作风促进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

正在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提供了良好契机。要紧密结合学习实践活动,大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章,着力解决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很强,具有自身特定的规律,只有不断加强和改进方式方法,才能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吸引力和感染力。要通过广泛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加大培训工作力度,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同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正确的事业观、工作观、政绩观,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意识和能力,清白做人守党员之本,勤奋做事尽公仆之责。要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调动方方面面参与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廉洁意识,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为反腐倡廉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党风廉政教育在面向全党全社会的同时,要把党员领导干部列为重点。领导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如果他们严格自律、廉洁从政、扎实工作,就会带动一个地方、部门、单位党风政风的好转;反之,一旦出现问题,不仅会带坏一批干部,而且会影响一个地方、部门和单位的风气。因此,采取有效措施,促使党员领导干部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落实好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就显得尤其重要。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强调指出的“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和监督,保证权力正确行

使”,“要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

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抓好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任务。要针对不同时期、不同阶段的新情况,什么问题突出,就盯紧盯牢采取措施解决;什么问题群众反映强烈,就集中力量抓紧解决。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明确提出,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等行为;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和子女从业、投资入股、到国(境)外定居等规定和有关事项报告登记制度;治理违规建房、超标准建房等问题;严禁领导干部利用和操纵招商引资项目、资产重组项目为本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严禁领导干部相互请托,违反规定为对方的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继续开展治理公款出国(境)旅游工作,严格控制新建楼堂馆所,纠正超预算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的问题等。这些规定和要求,瞄准的就是当前群众反映强烈和具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有很强的针对性,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必须多措并举,坚持教育与管理、监督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统一,在加强教育的同时,健全制度,明确规范,加强监督,严肃纪律。对那些违反规定的,必须通过组织处理和严格执纪等手段,该处理的处理,该严惩的严惩,决不姑息迁就。

五论学习贯彻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

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提出的“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的要求,严厉惩处违纪违法行为,以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当前反腐倡廉形势的严峻性和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要求我们必须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这些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取得重要进展,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纪、社会和政治效果。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腐败现象在一些部门和领域仍然易发多发,一些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仍然比较严重,有的案件涉案金额巨大、影响恶劣。如果不及时祭起法纪的利器,予以严肃惩治,就会严重损害发展环境,就会使发展严重偏离甚至背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科学发展观也就难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也将成为一句空话。尤其在当前中央实施一系列推动科学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加大投资规模,新上一批重点项目之际,更要加大惩治腐败的力度,震慑腐败分子,防范腐败问题的发生。这就决定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下,继续把查办案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抓得紧而又紧,一刻也不能放松。

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必须突出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这个重点。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权力大、影响大,一旦出现问题,往往涉及面广、危害性大,甚至严重影响一个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给党和政府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特别是极少数高中级干部胆大妄为,严重违纪违法,影响十分恶劣。因此,对于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不论是什么人,不论职务多高,都必须以坚决的态度、有力的措施,严肃予以查办,决不姑息,决不手软。

查办案件任务繁重,必须集中力量,加大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案件的查处力度。比如工程建设、房地产、土地批租、矿产开发、金融、国有企业等领域和拥有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干部人事权、司法权等部门和单位的案件,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必须坚决予以查处。同时,随着中央加大对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扶贫开发等方面的投入,一些原来被认为是清水衙门的部门和单位开始出现案件多发的迹象。对于这些领域要密切关注,加强管理和监督,发现案件及时查处。

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还必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继续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等领域以及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等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加强市场诚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制度,建立和完善商业贿赂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应当明确,惩处不是目的,最终目的是形成有效防范腐败的体制机制,营造良好的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因此,要把查办案件与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社会和谐等因素统一起来,统筹考虑查办案件与经济社会全局的关系,坚持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努力取得良好的法纪、社会和政治效果。同时,对所查办的案件进行认真总结和剖析,研究发案规律,根据案件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改进措施;运用典型案件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做到查处一起重大案件、教育一批干部、完善一套制度,以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六论学习贯彻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反腐倡廉工作全局,中央高度重视、群众十分关注。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工作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扎扎实实推向前进。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工作纳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来部署和开展,紧紧围绕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开展专项治理,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有力地推动了中央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有效地维护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纠风专项治理的成果还不巩固,有的不正之风屡禁不绝、纠而复生,同时还出现了一些新的不正之风;一些领导干部对纠风工作不够重视,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态度不坚决、工作不主动、措施不得力,等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解决。特别是在当前形势下,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仅是推动科学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当务之急,也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根本举措。我们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继续把纠风工作摆上重要位臵切实抓紧抓好。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就要继续采取专项治理这个有效形式,以重点工作的突破带动整个纠风工作的开展。针对一个时期的突出问题集中进行专项治理,是多年来开展纠风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必须坚持和完善。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对重点解决食品药品安

全、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征地拆迁、专项基金和资金监管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的明确部署,提出的明确要求,就突出了重点,抓住了关键。我们一定要按照这个部署和思路,找准问题症结,集中力量突破,坚决刹住这几股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并切实防止反弹,让人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当前还要突出加强对中央关于推动科学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确保中央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得到贯彻落实。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就要始终抓住刹风整纪这个有效手段,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对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是深入推进纠风工作的有效手段,也是纠风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因此,要把从严执纪的要求贯穿于纠风工作的全过程,对顶风违纪的,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对违纪违法所得要加大追缴力度,决不让搞不正之风的人在经济上占到便宜;对典型不正之风案件要予以曝光,以强化警示、形成震慑。

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就要继续抓住深化改革和完善制度这个治本之策,努力从源头上铲除不正之风滋长的土壤和条件。各种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滋生,与我们的体制机制制度不健全、管理有漏洞直接相关。因此,我们不仅要从严治标、坚决纠正面上的问题,更要注重治本和预防,消除导致不正之风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当前必须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纠建并举、寓纠于建,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和制度,切实规范权力运行,解决利益驱动等深层次问题。要建立健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热线、互联网站相结合的行风建设监督体系,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相关制度,逐步完善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

七论学习贯彻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

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

胡锦涛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指出,要加大预防腐败力度,切实提高监管水平。贺国强同志在工作报告中,把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提出了明确要求,进行了具体部署。认真贯彻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必须紧紧围绕改革和发展的进程,服从服务于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大改革和制度创新力度,不断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

“浊其源而求其流之清,不可得矣。”防治腐败,必须从源头抓起。深化改革,创新制度,努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是我们党对反腐倡廉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和实践的认真总结,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核心内容,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近年来我国在一些领域的改革已初见反腐治本成效,建立起的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作用已初步显现。也应看到,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腐败的成因和表现形式也越来越复杂多样,牵涉到体制、机制、法制和管理等不同层面。改革是我们党、我们国家发展进步的活力源泉,更是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强大动力和根本途径。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深入贯彻落实《工作规划》,不断深化改革推进制度建设,继续创新思路寻求治本办法。

治本抓源头工作涉及面宽、情况复杂,必须找准产生腐败的关键部位和环节,明确治理重点和目标,力争在治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突出问题上取得新突破。现实表明,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领域、热点部位、关

键环节,往往是腐败现象容易滋生蔓延的地方。当前,工程建设、房地产、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金融、司法等领域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有些案件涉案金额巨大,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对此,要加大改革和创新力度,把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市场机制、强化监管惩处结合起来,推动源头治理工作在这些领域和环节取得新进展。同时,还要完善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制度,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深化财税、投资体制、国有企业改革,深化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及相关改革,最大限度地堵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体制机制漏洞,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必须加大制度创新力度,进一步发挥制度在防治腐败方面的保证作用。在我国现阶段,制度不完善、管理有漏洞是腐败滋生的重要原因。要解决导致腐败滋生的深层次问题,必须把治本抓源头工作与改革的进程紧密结合起来,抓住权力运行中容易产生问题的薄弱环节,做到改革发展延伸到哪里,源头防腐就要延伸到哪里,制度建设就要延伸到哪里。既要加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领域的制度建设和创新,又要加强党内制度建设和创新,不断完善各方面的体制机制,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机制。同时,要着力提高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尤其要注意把那些经过实践检验的成功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把那些通过查处和解剖案例得出的规律性认识运用于法规制度建设,使制定的各项法规制度行得通、做得到、有实效。

进一步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还必须充分发挥国家预防腐败局的作用。随着源头防腐工作的不断深入,国家预防腐败局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要健全预防腐败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各部门预防腐败的相关工作,形成整体合力;开展预防腐败试点,及时总结基层预防腐败工作经验;拓展工作领域,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加快建立预防腐败信息系统和信息共享机制,推进预防腐败工作的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吸取国际预防腐败的经验,扩大我国在国际预防腐败领域的影响。

八论学习贯彻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

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加强监督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是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工作部署,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各级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骨干,主要领导干部在领导班子和一个地方、部门的工作全局中更是处于核心地位,掌握着较大权力,负有重大责任,其行为具有导向作用。如果对他们监督乏力,权力的运行就容易偏离正确轨道,甚至滑入腐败深渊,给党和国家的事业造成重大损失。当前,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仍然是薄弱环节,影响了监督的效果。从近年来查处的县处级以上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看,“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占了相当大的比例。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作为强化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增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接受监督的意识,使其认识到监督是对自己最大的爱护、最好的保护、最真诚的帮助,只有正确对待监督,才能不犯或少犯错误。同时,要促使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切实履行监督职责,敢于抓班子、带队伍,推动监督工作的开展。

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必须紧紧抓住权力运行这个重点。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只要有权力,就必须有监督;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特别要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等关键

岗位的监督,提高监督的有效性,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当前,还要着重抓好对中央关于推动科学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抓好对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监督,促进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以良好的作风开展各项工作。

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必须狠抓监督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认真贯彻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深入推进巡视工作,继续抓好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同时,要推动监督工作创新,健全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切实把防治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

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必须扩大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民主是监督的有力武器,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证党员行使包括监督权在内的各项民主权利;深入推进党务公开,使广大党员更多、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健全党委常委会向委员会全体会议定期报告工作、接受监督的制度。要不断扩大人民民主,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认真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和层次。还应该拓宽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群众监督等结合起来,发挥好民主党派、社会团体、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形成有效监督的合力。

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必须积极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促进政府廉政勤政、依法行政。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督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加强廉政监察,督促政府机关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强化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积极开展效能监察,推动政府机关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九论学习贯彻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改善和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我们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清形势,明确任务,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把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关于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认真落到实处。

处于基层的广大农村、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城市社区,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最直接、最重要的环节,如果基层工作做不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搞不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会成为“空中楼阁”,难以落到实处,党群、干群关系就会受到损害,从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必须切实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增强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群众基础。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的部署和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全国农村、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城市社区等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呈现出力度不断加大、工作整体推进、成效日益显现的良好局面。但我们还应该看到,一些地方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缺乏凝聚力、战斗力,一些基层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宗旨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作风粗暴、办事不公、以权谋私等问题还比较突出;有些国有企业改制、资产转让等工作不公开、不透明,

造成了国有资产流失,损害了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高校招生、收费、基建等逐渐成为群众关注的焦点;城市社区资产处臵、物资采购以及民主决策议事制度和公开制度等有待继续完善。这些现象和问题,值得我们高度重视并着力加以解决。

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把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进行了具体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深刻认识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极端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工作规划》,坚持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相结合,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农村、国企、高校和城市社区等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整体成效,为推进改革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针对基层不同领域的特殊情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抓住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就是要认真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监督,加强对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重大原则、各项制度和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基层站所管理制度,做好信访工作,畅通诉求渠道,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提供保证;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就要认真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七项要求”,加强对企业改制、资产评估、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的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在高校,特别要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工作的意见》,加强对高校招生、基建、采购、财务、科研经费、校办企业、后勤服务中心的监督和审计;在城市社区,要开展对公共资源营业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等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和公开制度。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强化领导,落实措施,明确责任。要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健全和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着眼于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全面推行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校务公开,不断扩展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领域,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以公开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

十论学习贯彻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

加强自身建设履行神圣职责

胡锦涛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对党的十七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对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开展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自身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对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寄予了殷切期望。这是对我们的巨大鼓舞和鞭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带头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以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以“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为履行神圣职责提供有力保证。

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反腐倡廉重任,肩负着党和人民重托,其素质和能力如何,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成效。实践表明,我们这支队伍是一支富有战斗力和奉献精神的队伍,是一支党和人民可以信赖的队伍。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我们的队伍建设还存在一定差距。特别是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纪检监察干部面临的腐蚀与反腐蚀考

验也更加严峻。这就要求我们坚持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永恒主题,不断增强政治业务素质,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

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就必须按照胡锦涛同志重要讲话和全会要求,在加强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深刻领会新时期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及基本要求和工作重点,自觉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理论和实践相统一、继承光荣传统和弘扬时代精神相统一、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相统一、加强个人修养和接受教育监督相统一,着力增强宗旨观念、提高实践能力、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政绩观和利益观、增强党的纪律观念,以坚强的党性和优良的作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就要继续扎扎实实做好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工作,努力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通过学习实践活动,一方面促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着力运用科学发展观所体现的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来指导和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使纪检监察工作更好地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不断提高服务和保障科学发展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深刻领会中央出台的一系列促进科学发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措施,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全面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突出问题,更好地服务科学发展、保障科学发展、推动科学发展。

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就要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同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在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真正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抓住这“四个对”,就抓住了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关键和要害,就抓住了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的主题。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深刻理解和坚决落实“四个对”的要求。当前,还必须紧密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现状,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保持谦虚谨慎、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恪尽职守、秉公执纪的职业操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各项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改善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努力提高专业化水平。加强干部交流、轮岗,不断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县级及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创新基层纪委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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