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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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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山东省人事厅

鲁人办发〔2008〕65号

关于2008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单位),省属各高等院校: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关于省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发[2007]2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08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组织

(一)招聘方案的制定

招聘单位根据年度增人计划,按照岗位需求,编制本单位的年度招聘方案,并认真填写《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见附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招聘方案要根据不同等级、不同类别岗位对工作人员的需求,分类编制,主要对如何组织招聘、信息发布、招聘时间、考试办法以及

考核体检等内容统一作出计划安排。

(二)招聘的组织方式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要按照不同等级的岗位和专业要求,采取不同的方式组织进行。

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初级管理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信息的发布、网上报名和笔试的组织由省人事厅负责;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

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的程序自行组织实施,招聘信息必须在规定的网站、按规定的时间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中招聘中级管理岗位人员的,须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对急需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以及因涉密、专业特殊等不宜公开或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采取直接考核或简化程序的方式组织招聘。

省直属高等院校的招聘,采取招聘方案备案后自行组织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的时间安排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自行组织的公开招聘,时间安排和招聘程序应按审核备案的招聘方案,根据招聘单位工作需要分期分批组织实施,年内完成。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的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公开招聘,3月开始,7月完成。

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的招聘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1968年4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并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全日制普通高校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本科以上毕业生不受生源地限制),并具备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要求。

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其工作单位应在山东。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读全日制普通大中专学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按增人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确定招聘岗位,并填写《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经省人事厅审核汇总后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要明确、具体,易于操作和界定,并对是否允许相近专业人员报考作出规定;同一主管部门下属不同招聘单位的相同、相近岗位,可予以适当归并,集中招聘;各岗位进入面试人数按不低于1:3的比例,根据招聘计划由招聘单位自行确定。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初级管理岗位人员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08年 4月24日-28日。

查询时间:2008年 4月25日-30日。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名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3710361273.html,),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单位初审: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

作,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单位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如果招聘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不含报名当天),未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要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解答应聘人员的咨询。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单位应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3)网上缴费。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08年4月25日-30 日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3710361273.html,),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08年5月13日-17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应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需按

招聘信息公布的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非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是在职人员的还要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介绍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的证明材料和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证明,并能够正常毕业。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考一科,非医药卫生类应聘人员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医药卫生类应聘人员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试题由省人事厅统一命制。公共基础知识的考试内容主要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综合基础知识的考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其中专业基础

知识部分按医疗、药检、中医、护理四类分别命题。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为5月18日上午 8∶30-11∶00

2、面试

面试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规定程序具体组织实施。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信息公布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招聘单位张榜公布并通知本人。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根据面试成绩确定。

(五)考核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核、体检。同一招聘计划出现面试成绩并列应聘人员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对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根据实际需要,考核体检工

作既可先进行考核也可先组织体检。体检应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核对象,并写出书面考核意见。考核、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签订聘用合同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7至15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人事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省人事厅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受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限内)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

三、监督检查

招聘单位要最大限度地实行政务公开,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公开招聘工

作的监督检查,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四、组织领导

省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各界比较关注,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政策规定,坚持标准条件,严格工作程序,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流动事业单位招聘通知

山东省人事厅办公室 2008年3月28日印发

山东正厅级干部简单介绍

山东省正地厅级干部简历 省委直属委办 颜世元,1977年在山东师范大学历史系学习,大学文化。曾任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省委副秘书长,现任省委副秘书长、省委政研室主任。 彭绪进,曾任省委机要局局长。现任省委副秘书长、省委610办公室主任。 山东省纪委 高守勤,曾任山东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2006年10月任山东省纪委副书记。 郭建昌,1954年出生。曾任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2006年10月任山东省纪委副书记。 崔瑛,女,曾任山东省纪委常委。2007年6月任山东省纪委副书记。 山东省委组织部 耿文清,1955年10月1日生,山东青州人,1984年5月1日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6月1日参加工作。研究生学历。1972年6月为青州市口埠镇黄家里双小学民办教师(1978年2月至1982年1月山东师范大学政治系学生;1982年1月至1984年12月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专业研究生)。1984年12月为省经济研究中心综合处干部(其间:1986年5月至1987年5月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工作学习)。1987年2月历任省经济研究中心综合处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其间:1991.05—1992.10挂职任沾化县委副书记)。1994年6月为省体改委正处级干部。1996年11月任省农业厅副厅长、党组成员。2000年3月任省农业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2001年1月任泰安市委副书记、市政府代市长、党组书记。2001年2月任泰安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党组书记。2002年12月任泰安市委书记。2008年2月任山东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正厅级)。 贺可存,1951年11月1日生,山东沂南人。1976年3月1日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9月1日参加工作,大专学历。1969年6月为沂南县辛集公社世合联中民办教师。1970年12月为铁道兵独立机械团战士、班长、副排长。1978年4月沂南县辛集公社城子乡务农。1978年9月为山东师范学院中文系学生。1980年7月为省委组织部宣教干部处、干训处干事。1986年12月任省委组织部二级巡视员(其间:1984年9月至1987年7月在中央党校理论部哲学专业硕士研究生)。1989年1月任省委组织部副处级巡视员。1992年2月任省委组织部研究室副主任。1992年11月任省委组织部研究室主任。1995年8月任省委组织部副部级巡视员、研究室主任。1996年10月任省委组织部副部级巡视员。1998年3月任省委组织部副部长。2001年6月任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厅级)。2008年任省委组织部巡视员。 于刚,女,1953年3月生。大学学历。曾任山东省第一轻工总会办公室主任。1996年11月至1998年5月任山东省第一轻工总会副主任。1998年5 月任山东省委组织部副部长。2002年5月至2004年5月兼任山东省委企业工委副书记。2003年4月当选省政协常委。2004年5月兼任山东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正厅级)。 霍正气,1950年11月出生,山东省鄄城县红船镇霍坝村人。1968年10月任鄄城县引马公社霍坝村民办教师,1972年10月任鄄城县革委政治部报道组干事,1975年8月任鄄城县临濮公社党委常委、团委书记,1976年3月任鄄城县阎什口公社党委书记,1976年7月任鄄城县委常委、阎什口公社党委书记,1978年10月任城关公社党委书记。(1980年8月至1982年9月在山东大学科学社会主义系学习),1982年9月任鄄城县政府党组成员、农委主任、县委农工部部长。1984年1月任梁山县小路口区委书记,1984年8月任梁山县委副书记,1986年4月任梁山县县长。1989年7月任成武县县长,1991年6月任成武县委书记。1994年7月至1995年11月任菏泽地委委员、秘书长。2001年11月后历任聊城市委副书记,聊城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省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党组副书记,2008年2月任省委老干部局局长。

{组织设计}山东省委组织部

(组织设计)山东省委组织 部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文件山东省人事厅 鲁人办发〔2008〕65号 关于2008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单位),省属各高等院校: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关于省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发[2007]2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2008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壹、公开招聘的组织 (壹)招聘方案的制定

招聘单位根据年度增人计划,按照岗位需求,编制本单位的年度招聘方案,且认真填写《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见附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招聘方案要根据不同等级、不同类别岗位对工作人员的需求,分类编制,主要对如何组织招聘、信息发布、招聘时间、考试办法以及考核体检等内容统壹作出计划安排。 (二)招聘的组织方式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要按照不同等级的岗位和专业要求,采取不同的方式组织进行。 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初级管理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信息的发布、网上报名和笔试的组织由省人事厅负责;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于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 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的程序自行组织实施,招聘信息必须于规定的网站、按规定的时间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附件2 编号 山东省青年科技奖 推荐表 推荐渠道 人选姓名 工作单位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制 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

填表说明 1.本表需打印完成,请到山东省科协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3710361273.html,)下载。 2.专业专长:现所从事的研究领域或专业。 3.学科组:根据被推荐者的专业专长填写,具体分组情况如下: 数理科学组:数学;物理学;天文学;力学 化学与化工组:有机化学;无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分析化学;化学 工程与工业化学 地球科学组:地理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地球物理学;地质学 生命科学组:微生物学;植物学;动物学;生态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物理学;生物医学工程学;细胞生物学;遗传工程学 工程科学一组:机械工程;仪器仪表;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工程科学二组:铁道、公路、水运;船舶与海洋工程;兵器科学与技术;航空与 宇航技术 工程科学三组: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纺织;轻工;原子能科学与技术 工程科学四组:电子学与通信;电工;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自动控制 工程科学五组:土建、水利、测绘;地质勘探、矿业、能源;环境工程 农林科学组:农学;林学;畜牧;水产;兽医;农业工程;林业工程 医药卫生组: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中医;中西医结合军事科学组:军事技术;密码学;其他军事科学 综合组:管理科学与工程;其他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 4.成果类型:从以下三项中选择一项:(1)学术研究,(2)技术实践,(3)推广普及。 5.封面编号:由山东省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填写。 6.工作单位意见:指被推荐人工作单位对被推荐人的德、才、绩评语。 7.推荐单位意见:指负责向山东省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推荐人选的单位 对该人选的明确意见。 8.备注:表格中未包括的需说明的事项,可填入备注栏内。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工作暂行办法》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工作暂行办法》 (2000-01-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从高等院校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以下简称选调生)到基层工作,是新形势下培养造就跨世纪优秀年轻干部的有效途径,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为了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调生到基层工作,重点是培养党政领导干部后备人选,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同时,为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培养和输送高素质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因人制宜、合理分配、有利于发挥专长的原则,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大胆使用的原则,积极为选调生创造条件,促使他们尽快健康成长。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选调生,系指经省委组织部直接选调并分配到基层工作的应届大学毕业生。 第二章选调分配 第五条选调范围。高等院校国家任务计划应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 第六条选调数量。每年根据需要确定,其中女性一般不低于15%,少数民族学生要占一定比例。 第七条选调条件: 1、拥护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 2、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团结同学,有吃苦奉献精神,志愿到基层工作,组织观念强,服从统一分配。 3、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学生干部中的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三好学生,并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 5、身体健康,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第八条招考录用: 发布招考简章、通知。按照省委确定的选调原则和要求,选调前发布招考简章,下发选调通知,就选调的有关问题向社会和各高校公布。 报名。高等院校按照选调要求,进行动员和部署,讲明选调的意义、条件,以系为单位组织报名,报校(院)党委研究同意后,填写《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选调报名登记表》,报省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 考试。省委组织部会同省考试中心,对符合选调条件的毕业生进行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按录用人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通知高校填写《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选调分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省委组织部。 考察。对确定为考察对象的选调生,省委组织部组织人员进行全面考察,逐一形成考察材料,研究提出拟录用的初步名单。建立考察责任制,对考察情况考察人要逐一署名,如发现考察失实,要追究考察人的责任。所在院校也要如实介绍学生的情况,如发现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出入,对院校予以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取消下一年度的选调计划。 体检。对研究确定的拟录用人选,通知高校组织其到统一指定的市地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录用。体检合格后,作为正式录用人选,办理国家公务员录用手续。选调生一经省委组织部确定录用,高校和本人不得另找其他接收单位。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财政厅等关于做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财政厅等关于做好用党费、宣传文化资金和财政资金为全省农村订 阅重点党报党刊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鲁宣发[2013]31号 【发布部门】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山东省邮政局山东省邮政公司 【发布日期】2013.11.29 【实施日期】2013.11.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新闻出版局、山东省邮政管理局、山东省邮政公司关于做好用党费、宣传文化资金和财政资金为全省农村订阅重点党报党刊工作的通知 (鲁宣发〔2013〕31号) 各市党委宣传部、组织部,各市财政局、农业局、文广新局,各市邮政管理局、邮政局: 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指示精神,进一步在党报党刊发行工作中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回应群众呼声,规范发行秩序,减轻基层负担,经省委领导同意,我省从2014年度

开始,采取省、市、县分级承担的办法,从党费、宣传文化资金和财政资金中拿出一定专项资金,用于为全省农村订阅《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大众日报》、《支部生活》杂志和本市党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用党费、宣传文化资金和财政资金为全省农村订阅重点党报党刊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主流思想舆论不断壮大,报刊市场繁荣发展,党报党刊发行和使用工作总体较好,但也存在个别部门、行业类报刊通过搭车订阅、强行摊派、评比表彰、考核挂钩等办法,违纪违规征订,扰乱发行秩序,加重基层负担,群众对此反映强烈、意见很大,已成为多年积成的“顽症”,影响了党委、政府的形象,也影响了重点党报党刊发行工作的声誉和效果。特别是农村集体经济薄弱村,由于没有正常订阅经费来源,重点党报党刊订费难以保障,群众读报难、学报难。用党费、宣传文化资金和财政资金为农村,特别是为集体经济薄弱村订阅重点党报党刊,是贯彻群众路线,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重要举措,是扩大党报党刊在农村基层覆盖面、影响力的有效途径,是整顿报刊发行秩序、纠正摊派搭车发行不正之风的实际行动。省委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把治理报刊征订乱象、减轻基层负担列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四风”问题专项整治重点任务之一,要求全省上下联动,限期加以解决。同时,开正门堵偏门,采取公费为主、分级承担,多方筹措、集订分送的办法,用好党费、宣传文化资金和财政资金,逐步实现村级组织全覆盖,从根本上解决全省农村村级组织党报党刊订费难题,使党报党刊发行工作成为群众满意工程。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把这项工作摆上突出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加强指导;分管负责同志要集中精力,全程落实,确保订阅经费足额到位,确保重点党报党刊及时投送到村,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让基层和群众得到实惠,切实感受到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显著变化。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2010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 鲁人社发[2010]17号 省直各部门(单位),省属各高等院校: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关于省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发〔2007〕22号)的有关规定,现就2010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公开招聘的组织 (一)事业单位新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都要进行公开招聘。 (二)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招聘方案,并填写《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统计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统计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管理权限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组织实施。 (三)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按照岗位的等级、类别和专业条件要求,采取不同的方式组织进行。 1、招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信息的发布、网上报名和笔试的组织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其中允许择业期内大中专毕业生报考的岗位信息,招聘单位须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3710361273.html,),按照相关程序同时发布。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 2、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中级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人员,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招聘信息须在规定的网站、按规定的时间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其中招聘中级管理岗位人员的,须报省委组织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3、招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可采取答辩、试讲、面谈交流等方式,也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备案的招聘方案,按规定程序、时间组织实施。 4、省直属高等院校的招聘,采取招聘方案备案后自行组织的方式进行。 招聘工作结束后,招聘单位应及时办理聘用人员备案手续。聘用人员备案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管理权限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备案材料主要包括招聘工作情况总结、招聘人员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等。聘用人员备案工作要在年内完成。 (四)认真落实有关政策。 1、我省实施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8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8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笔试成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退伍军人安置 【发文字号】鲁人社函[2018]38号 【发布部门】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8.03.01 【实施日期】2018.03.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军队转业干部教育 培训工作的通知 (鲁人社函〔2018〕38号) 各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军转服务保障工作创新发展,结合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军转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向纵深推进的关键一年。全省各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始终

把军转培训工作作为军转安置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延伸,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军转干部是党和国家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人才资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要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明确要求,认真贯彻中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突出需求导向,按需、按实抓好培训工作,开发好军转干部人才资源,实现军事人才向地方建设人才的顺利转变。 二、扎实做好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各项工作 (一)科学制定工作规划。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军转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军转工作发展的方向和行动指南。各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学懂上下功夫、弄通上做文章、作实上求实效,要结合新要求,对培训工作科学筹划,搞好协调,不断提升教育培训的实效。2018年的军转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全省继续采取统一规划、条块结合、分片设点、按专业编班的办法。各市和法院、检察院、公安、安全、司法、国税系统接收的军队转业干部,原则上由各市军转部门和各系统自行组织培训。接收军转干部人数少、难以自行组织培训的市,可就近参加其他市的培训。 (二)落实重点培训内容。计划分配军转干部培训工作,要认真执行《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大纲》,在精准上下功夫,把握好需求导向,充分考虑不同特点、不同发展阶段军转干部的不同需求,科学设计培训科目和培训内容,抓好基础课程尤其是核心课程的培训,落实好规定的内容和学时(使用国家统编核心教材不少于4个科目,教材费请自行汇付)。要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军转培训的主要内容和必修课。在培训过程中,加强理论武装、党性修养和能力培养,全面增强“八种本领”,帮助军转干部成为做好工作的行家里手。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要在深入搞好培训需求调查、继续抓好适应性培训和网络培训的同时,开展形式多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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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编办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建设厅山东省人行山东省国税局山东省地税局山东省工商局山东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印发山东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标 签】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暂行办法 【颁布单位】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文 号】鲁人发﹝2003﹞38号 【发文日期】2003-12-18 【实施时间】2003-12-18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其他 各市委组织部,各市人事局、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教育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建委(建设局),人民银行各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各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各警备区、军分区政治部: 现将《山东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布《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以来,部分军队转业干部选择了自主择业的安置方式,我省各项安置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起来。随着国家和军队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将有更多的军队转业干部选择自主择业。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山东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暂行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军地之间、部门之间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不断改进和完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山东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制度改革的需要,建立和完善我省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体系,加强管理和服务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发﹝2001﹞3号)、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等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国转联﹝2001﹞8号)、国务院军转安置工作领导小组、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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