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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级经济法】第六章 增值税法律制度(背诵版)

【2018年中级经济法】第六章  增值税法律制度(背诵版)
【2018年中级经济法】第六章  增值税法律制度(背诵版)

2018年中级经济法

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背诵版

【考点一】增值税的概念

1.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货物和劳务税。

2.增值税优点

(1)中性税种;

(2)道道课征,税不重征;

(3)增值税税负在商品流转的各个环节合理分配。

【考点二】增值税的类型

区分增值税的类型标志:扣除项目中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不同。

【考点三】一般和小规模纳税人分类

【解释】年应税销售额: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提示】自2015年3月30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除外。

【考点四】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一、销售货物

(一)一般规定17%

销售货物17%: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

(二)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例】:甲企业将价值100万元的货物委托乙商场代销,乙商场将该批货物以110万元的价格对外售出,同时收取10万元手续费。代销完成后,开具代销清单,以100万元价格与甲企业结算,同时收取手续费。代销和委托代销都视同销售货物,有增值额都应缴增值税。

【评析】代销和委托代销紧密相连,从经济交易顺序看,甲企业委托代销在前,乙商场代销在后;从纳税顺序上看,乙商场代销行为首先视同销售,委托方甲企业收到清单或货款后也视同销售。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例:A店将货物转移到本市的B店,不视同销售。

【解释1】限于不同机构之间发生,属于同一个企业内部。企业间的货物移送正常纳税。【解释2】强调相关机构必须在不同县市,反言之,同一县市发生的机构间货物移送不征税。

【解释3】强调货物移送以后,必须用于销售。

4.将自产、委托加工(无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二、销售劳务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加工:必须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

(2)修理修配:对货物(有形动产)修复

(3)不属于: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三、销售服务

四、销售无形资产及不动产

五、应税范围特殊规定

1.应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情形:

2.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指有偿行为。

【提示】但属于下列非经营活动的情形除外:

(1)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法定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3)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3.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4.属于境内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

(1)货物起运抵或所在地在境内

(2)应税劳务发生地在境内

(3)服务或无形资产的销售放或购买方在境内

(4)销售或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5)所销售的自然资源使用权在境内

六、进口货物

【考点五】增值税的税率

一览表

三、零税率

1.纳税人出口货物

2.境内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1)国际运输服务:

①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②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③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2)航天运输服务。

(3)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10项):

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转让技术。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考点六】征收率

【考点7】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纳税人的当期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1.当期销项税额的确定

(1)当期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2)当期销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提示1】在计算当期销项税额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首先界定题目中的项目是否适用“增值税”优惠政策。

(2)“当期”的界定。根据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准确界定该笔收入是否计入“当期”的销项税额。

(3)销售额的范围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解释】价外费用

【提示2】销售额必须是不含税的

(1)换算: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2)判断含税的方法:

提示: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一般含税(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除外)。

2.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视同销售行为无销售额的,税务机关依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1)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按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3)组成计税价格,公式如下:

①不征消费税的货物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或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其中成本利润率按10%计算。

②征收消费税的货物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3.特殊业务的销售额

4.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提示:先开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提示: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

提示: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7)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委托他人代销、销售代销货物除外),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8)进口货物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计算

1.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注意】运费的处理

【新增】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B.四个非正常损失的不得抵扣

(1)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2)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3)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其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含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解释1】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以及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不包括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解释2】区别所得税的“非正常损失”口径。

C.五种服务不得抵扣

(1)购进的娱乐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2)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3)购进的餐饮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4)购进的居民日常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5)购进的贷款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解释1】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解释2】住宿和旅游服务,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可以抵扣进项税。

【解释3】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货物运输服务,可以抵扣进项税。

D.兼营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简易计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解释】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免税项目销售额+当期简易计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例如:购进一批药材,既生产应税药品,又生产免税药品

E.一般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发生进项税额转出情形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适用税率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净值,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计提折旧或摊销后的余额。

【考点8】进项税额的抵扣时限

2010.1.1-2017.7.1 180天

2017.7.1- 360天

【考点9】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1.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销售额(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征收率(3%)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3%)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减按2%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

【例题·单选题】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某月外购原材料20000元,当月销售商品获得含增值税收入25750元。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为()。

A.750元

B.977.5元

C.772.5元

D.1030元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应纳增值税=25750/(1+3%)×3%=750元

【例题】某商场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3年6月,该商场取得零售收入总额18.54万元,还销售了旧货一批,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5.2万元,原值4万元。计算该商场当月的应纳增值税税额。

【解析】

(1)零售收入应纳增值税税额=18.54÷(1+3%)×3%=0.54(万元)

(2)销售旧货收入应纳增值税税额=5.2÷(1+3%)×2%=0.1(万元)

(3)当月应纳增值税税额=0.54+0.1=0.64(万元)

【考点10】进口的货物的应纳税额计算

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1)非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2)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

【例题·单选题】(2012年)某汽车制造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12月进口汽车配件一批,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144万元,从海关运往企业所在地支付运费6万元,取得承运部门开具的运输发票,进口汽车配件的关税税率为10%。该汽车制造厂2010年12月进口汽车配件应缴纳的增值税额为()万元。

A.26.93

B.27.63

C.28.05

D.31.88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144×(1+10%)×17%=26.93(万元)。

【例题】某商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8月,该企业进口生产办公家具用的木材一批,该批木材在国外的买价20万元(人民币,下同)。运抵我国海关前发生的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等共计10万元。货物报关后,商场按规定缴纳了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并取得了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假定该批进口货物在国内全部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0万元。

计算该批货物进口环节、国内销售环节分别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货物进口关税税率12%,增值税税率17%)。

【答案】

(1)关税的完税价格:20+10=30万元

(2)应缴纳进口关税税额:30×12%=3.6万元

(3)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30+3.6=33.6万元

(4)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税额:33.6×17%=5.712万元

(5)国内销售环节的销项税额:50×17%=8.5万元

(6)国内销售环节应纳增值税税额:8.5-5.712=2.788万元

【考点11】增值税的税收优惠(P360轻松过关一)

【考点12】纳税地点、纳税期限、专用发票管理(P363轻松过关一)

【考点13】出口退(免)税制度(p364轻松过关一)

中级会计经济法章节重点总结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 1.本章是经济法部分的重点章,平均分值在15分左右,并且经常考查主观题。 2.本章重点在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和股权(份)转让。 3.本章理解难度并不大,但需要过数字关,知识较为零散,需要学员在不断对比归纳后做到准确记忆。 考点一公司类型 考点二公司法人财产权 1.对外投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2.★担保能力的限制: 3.上市公司担保:需要股东大会决议 (1)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的担保; (2)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 (3)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4)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考点三公司的设立要求 1.★设立条件:

【补充】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设1名执行董事(可兼任经理),不设立董事会;可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 2.★出资方式: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3.非货币出资: (1)应当评估作价:未作价,去作价;价不足,不认定。 【注意】出资后因市场或其他客观因素导致资产减值,不能认定未履行。 (2)以划拨或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合理期间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解除权利负担。 (3)★已交付使用,未办理权属变更:未变更,给机会,变更后,交付算。 (4)已办理权属变更,但未交付使用:可主张实际交付后享有。 4.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注意】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5.★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考点四出资责任 1.未尽出资义务的责任 (1)★首次出资: 【必背法条】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2)增资:未尽忠实和勤勉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 2.★抽逃出资:验资后又转出;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出资转出;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 3.其他后果: (1)抽逃、未尽出资义务:股东权利受到相应受限。 (2)有限公司: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全部出资+催告→股东会决议除名 (3)股份公司:未按期缴纳+催缴→另行募集+赔偿 (4)★出资义务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必背法条】公司债权人的债权未过诉讼时效期间,依照规定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被告股东以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义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设立阶段的合同责任: (1)★以发起人名义订立:公司确认或实际成为主体+相对人要求公司承担→公司承担 (2)以设立中公司名义订立:有证据为发起人利益+相对人恶意→发起人承担

2018年中级经济法考试重点(预测)

每章会分为重点与次重点。 一、今年考试形式 今年考试为机考,考试时间为2个半小时, 机考:对界面有所熟悉,对快捷方式熟练掌握。 二、主观题命题方向 1.综合题方向:增值税综合题概率比较高。 2.简答题方向:合同法、票据法、公司法、合伙企业。 三、答题时间分布 客观题:1小时~1小时15分 主观题:45分钟~1小时 最后半小时检查。 四、最后阶段如何复习 最后阶段建议学员多看多背考点串讲、考前串讲班讲义。 五、考前做题 建议学员练一下模拟题,把之前做错的题多加关注。个别部分主观题需要加强练习,比如票据法、增值税主观题特别注意。 六、主客观题答题 主观题:意思到位会得分,关键词、核心内容要尽量答出来。 客观题:不用太犹豫。 七、各章讲解 第一章 出题预测:考查客观题,分值8-9分 ◆重点: 1.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在撤销前已经生效;法院、仲裁机关不告不理;知道起1年内行使;一经撤销,自行为开始时无效。 2.表见代理:结合例子考查界定 客观上存在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空白合同书或曾被授予代理权)+相对人善意→代理有效,合同有效,被代理人负责 3.仲裁协议:效力界定 (1)仲裁协议具有独立性,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2)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一方请求仲裁,另一方请求法院,由法院裁定。 (3)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4.仲裁适用范围:与人身有关的、行政争议不适用仲裁。劳动争议、农村土地承包不适用《仲裁法》。 5.诉讼管辖:均被监禁、特殊地域管辖 (1)若双方被监禁,被告原住所地法院管辖 (2)特殊地域管辖

2018年中级经济法重点题二

2018年中级经济法重点题二 单选题 1、张某欲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其注册资本最低为() A.10万元 B.5万元 C.3万元 D.15万元 单选题 2、某项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造成较大损失的应属于贷款种类中的()类。 A.关注 B.次级 C.可疑 D.损失 单选题 3、《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 A.不得低于75% B.不得高于75% C.不得低于25% D.不得高于25% 多选题 4、张某拟于2008年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张扬文化用品有限公司,故向律师进行咨询,律师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你成立张扬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万元,出资应当一次足额缴纳。” B.“张扬有限公司成立后,你便不能再行投资设立新的有限责任公司了。”C.“你必须在张扬有限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是自然人独资。”

D.“虽然是有限责任公司。但是你仍然可能面临对张扬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 单选题 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下列属于免税收入的是______。 A.国债转让收入 B.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C.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组织的收入 D.企业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多选题 6、会计准则主要规定了会计核算的()等。 A.一般原则 B.会计要素 C.财务报告 D.道德标准 简答题 7、甲公司是一家股份制有限责任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5%,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盈余公积按净利润的15%提取,其中法定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为10%,法定公益金为5%。甲公司每年实现税前会计利润800万元。每年的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为4月16日,所得税汇算清缴日为3月11日。 (1)甲公司2003年9月1日赊销商品一批给丙公司,该商品的账面成本为2800万元,售价为300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10%,丙公司因资金困难无法按时偿付此债权,双方约定执行债务重组,有关条款如下: ①甲公司豁免丙公司20万元的债务。 ②以丙公司生产的A设备来抵债,该商品账面成本为1800万元,公允售价为200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取得后作为固定资产使用,设备于2003年12月1日办妥了财产转移手续。 ③余款约定延期两年支付,如果2005年丙公司的营业利润达到200万元,则丙公司需追加偿付30万元。

2018年《经济法基础》真题及答案

2018年《经济法基础》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2017年7月1日,李某到甲公司工作,按月领取工资3000元。同年9月1日,甲公司与李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知: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00元,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500元。因未及时与李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甲公司应向其补偿的工资数额为( )。 A、7000元 B、1800元 C、3500元 D、3000元 【答案】D 【解析】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1日。 2、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但竞业限制不得超过一定年限。该期限为( )。 A、1年 B、2年 C、3年 D、5年 【答案】B 【解析】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 3、甲贸易公司位于市区,实际占地面积为5000平方米,其中办公区占地4000平方米,生活区占地1000平方米。甲贸易公司还有一个位于农村的仓库,实际占地面积为1500平方米。已知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税率每平方米税额为5元,计算甲贸易公司全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 A、5000×5=25000元 B、(5000+1500)×5=32500元 C、(4000+1500)×5=27500元 D、4000×5=20000元 【答案】A 【解析】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国家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其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的一种税。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 4、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支付工具中,可以透支的是( )。 A、储值卡 B、信用卡 C、储蓄卡 D、预付卡 【答案】B 【解析】信用卡可以透支。 5、2017年12月甲啤酒厂生成150吨啤酒,销售10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0万元、增值税税额5.1万元。甲啤酒厂当月销售啤酒消费税计税依据为( )。 A、35.1万元 B、30万元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章节练习题及答案十四含答案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章节练习题及答案十四含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关于增值税电子发票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增值税电子发票可以是专用发票也可以是普通发票 B、增值税电子发票是电子版的,不可以自行打印版式文件 C、增值税电子发票的发票代码是11位 D、发票号码是8位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增值税电子发票是普通发票,选项A错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选项B错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代码为12位,选项C错误。

【该题针对“电子发票”知识点进行考核】 2、某管道运输公司位于“营改增”试点地区,主要从事天然气输送服务,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12月该公司向客户运输天气共取得不含税收入3000万元,同时随同天然气输送向客户收取管道维护费50万元,当月发生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50万元。那么,该公司12月可申请办理即征即退的增值税为()万元。 A、334.95 B、184.95 C、91.35 D、93.6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2012年12月发生的销项税额为3000×11%+50/(1+11%)×11%=330+4.95=334.95(万元)

当期可低扣的进项税额为150万元,应纳税额为334.95—150=184.95(万元) 当期实际税负为184.95/[3000+50/(1+11%)]=6.07%,超过了3%的标准。 该管道运输公司2012年12月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为[3000+50/(1+11%)]×3%=91.35(万元) 可申请办理即征即退的增值税为184.95—91.35=93.6(万元) 【该题针对“试点税收优惠中即征即退”知识点进行考核】 3、北京市甲运输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9月取得国内客运收入188万元,支付其他企业各类材料费和燃料费当月取得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款为5万元。假设该企业上月无进项税额留抵,甲公司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为()。 A、22万元 B、18万元

2016年营改增税目税率与2018增值税率一览(附表)

2016年营改增和2018增值税税率对比表(附表) 2018年4月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税〔2018〕32号和财税〔2018〕33号,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和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 2016和2018年最新增值税税率对比表如下: 简易计税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以及允许适用简易计税方式计税的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 务,销售应税服务、无形资产;一般纳税人发 生按规定适用或者可以选择和简易计税方法 计税的特定应税行为,但适用5%征收率的除 外。 3% 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转让营改增前取得的地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 企业销售、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一 级二级公路、桥、闸(老项目)通行费;特定 的不动产融资租赁;选择差额纳税的劳务派 遣、安全保护服务;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 外包服务。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原油、 天然气。 5% 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销售旧货;小规模纳税人(不含其它个人)以及符合规格情形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大类中类小类征收品目原营业 税税率 2016 增值 税税 率 2018 增值 税税 率

销售服务 交通运输服 务 陆路运输服务 铁路运输服 务 3% 11% 10% 其他陆路运 输服务 水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服 务 航空运输服 务 管道运输服 务 管道运输服 务 邮政服务 邮政普遍服 务 邮政普遍服 务 3% 11% 10% 邮政特殊服 务 邮政特殊服 务 其它邮政服 务 其它邮政服 务 电信服务 基础电信服 务 基础电信服 务 3% 11% 10% 增值电信服 务 增值电信服 务 6% 6% 建筑服务 (2016新 增) 工程服务工程服务 3% 11% 10% 安装服务安装服务 修缮服务修缮服务 装饰服务装饰服务 其它建筑服 务 其它建筑服 务 金融服务 (2016新 增)(2018 年注:含有形 动产、不动产 融资性售后回 租;以货币资 金投资收取的 固定利润或者 保底利润) (注:资管产 品管理人从事 交管产品运营 业务、暂适用 简易计税方 法,按照3%的 征收率缴纳增 值税) 贷款服务贷款服务 5% 6% 6% 直接收费金 融服务 直接收费金 融服务 保险服务 人寿保险服 务 财产保险服 务 金融商品转 让 金融商品转 让

2018年增值税计算题

1.南方家具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2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 (1)外购用于生产家具的木材一批,全部价款已付并验收入库。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货款(不含增值税)为40万元。 (2)外购建筑涂料用于装饰公司办公楼,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9万元,已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3)进口生产家具用的辅助材料一批,关税完税价格8万元,以纳关税1 万元。 (4)销售家具一批,开具普通发票注明销售额93.6万元。 已知:该公司月初增值税进项税余额为零,增值税税率为17%。 要求:(1)计算该公司进口辅助材料应纳增值税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2)计算该公司2月份增值税销项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3)计算该公司2月份增值税进项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4)计算该公司2月份应纳增值税税额,并列出计算过程。 2.某粮油加工厂为一般纳税人,该厂2009年6月份发生的购销业务如下: (1)从粮管所购进小麦20万公斤,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000元,增值税税款为19500元; (2)从农民手中收购小麦10万公斤,价款70000元,取得收购凭证;

(3)销售自制的面粉,开局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180000元;销售挂面,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为60000元;销售食用植物油,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为10 0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厂本期应纳的增值税税额。 3.某自行车厂为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自行车,2009年9月购销情况 如下: (1)外购自行车零部件、原材料,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20000元,进项税 额20400元; (2)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自行车零件30000元,未取得专用发票; (3)向当地百货商场销售800辆,每辆出厂价250元(不含税),百货商场当月付清货款后,厂家给予了5%的销售折扣,开具红字发票入账; (4)向一特约经销店销售600辆,每辆出厂价250元(不含税),并向运输单位支付运费8000元,受到运费发票; (5)逾期仍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30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厂本期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4.某工业企业为一般纳税人,生产A、B两种产品,A产品增值税率为17%,B产品增值税率为13%。10月份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销售A产品取得不含税收入1100000元,增值税187000元,款项已 存入银行。 (2)销售B产品取得含税收入及运输包装费915300元,款项已存银行。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简单练习_1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简单练习 各科成绩的提高是同学们提高总体学习成绩的重要途径,大家一定要在平时的练习中不断积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索整理的中级会计考试训练题,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更多精彩内容请及时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商业银行存款业务规则 多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权依法对个人储蓄存款采取查询、冻结和扣划措施的有( )。 A.人民法院 B.税务机关 C.人民检察院 D.海关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选项C:只是有权查询和冻结个人储蓄存款。 单项选择题 根据商业银行法律制度的规定,未到期的个人定期储蓄存款,全部提前支取的计息规则是( )。 A.按存款存入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B.按存款存入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C.按存款支取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D.按存款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个人储蓄存款,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证券发行 多项选择题 关于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下列说法符合法定发行条件的有( )。 A、最近3年公司运行良好 B、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C、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D、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2)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3)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4)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项选择题 2012年3月某股份有限公司成功发行了3年期公司债券3600万元,1年期公司债券2400万元;该公司截至2013年9月30日的净资产额为24000万元,计划于2014年10月再次发行公司债券。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债券数额不得超过( )万元。 A.9600 B.6000 C.3600

2018年《中级经济法》预习知识点: 追索权_毙考题

2018年《中级经济法》预习知识点: 追索权   【内容导航】 1.行使追索权的条件 2.持票人不能出示相关证明的情况 3.发出追索通知的时间 4.追索金额 5.追索对象 【所属章节】 本知识点属于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科目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 第四单元商业汇票【知识点】追索权 票据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一般情况下,持票人应首先行使付款请求权(第一次权利),得不到付款时,才可以行使追索权(第二次权利)。持票人不先行使付款请求权而先行使追索权遭到拒绝而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1.行使追索权的条件 (1)到期追索权 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2)期前追索权 ①被拒绝承兑(包括承兑附条件); ②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 ③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宣告破产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 2.如果持票人不能出示相关证明(如退票理由书、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文件)的,将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责任。 3.发出追索通知的时间 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3日)发出追索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因延期通知给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承担该损失的赔偿责任,但所赔偿的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 表4-5 具体情形 法律后果 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 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 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付款 丧失对“出票人、承兑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 未取得拒绝证明 丧失对“出票人、承兑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 未按照规定期限发出追索通知 仍可以行使追索权 4.追索金额 (1)首次追索权的追索金额 ①被拒绝付款的汇票金额; ②汇票金额从到期日或者提示付款日起至清偿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 ③取得有关拒绝证明和发出通知书的费用。

2018中级经济法考试真题及解析

2018中级《经济法》考试真题及解析 一、单选题 1.3 月 1 日,甲公司经理赵某在产品洽谈会上遇见钱某,钱某告知赵某其所在公司欲出售一批钢材,赵某要求钱某给甲公司发一份要约。3 月 2 日,钱某用快递给甲公司发出要约,收件人为赵某,3 月 3 日快递被送往甲公司传达室,3 月 5 日赵某出差归来,传达室将快递送给赵某,3 月 6 日赵某拆阅快递内容。该要约生效的时间是() A.3 月 6 日 B.3 月 2 日 C.3 月 5 日 D.3 月 3 日 【答案】D 【解析】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3 月 3 日为到达时间。 2.甲会计事务所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 年 5 月甲会计事务所提供鉴证咨询服务取得收入 500 万元(不含增值税,适用税率 6%);出租 2016 年 10 月购入的不动产,当月取得现金收入 200 万元(不含增值税,适用税率 11%),已知:甲事务所对不同类别的销售额分别核算。甲事务所当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万元 A.77 B.42 C.67 D.52 【答案】D 【解析】增值税销项税额=500*6%+200*11%=52万元

3.2018 年 2 月,甲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货物,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为 60 万元,已知:该批货物的进口关税税率为 10%,增值税率为 17%,甲公司进口该批货物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万元 A.11.22 B.8.7 C.10.2 D.9.18 【答案】A 【解析】增值税税额=60*(1+10%)*17%=11.22万元 4.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 17%,甲公司主要从事服装的生产与销售。2018年 3 月发生如下业务:销售 1000 套新款服装,市值为每套 200 元(不含增值税),将该款服装 300 套用于员工福利,该款服装成本为每套140元,成本利润率为10%。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当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元 A.34034 B.44200 C.34000 D.41854 【答案】B 【解析】(1)自产的服装用于职工福利,视同销售。需要确认销项税额;(2)甲服装厂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1000+300)*200*17%=44200(万元) 【知识点】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的确定 5.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是()A.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B.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C.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D.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2018年增值税税率调整 增值税税率表一览

2018年增值税税率调整增值税税率表一 览 。 2018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低至16%,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的税率从11%降至10%。此外,工商业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认定标准从过去的50万元和80万元统一上调至500万元,对于部分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这几项措施将减轻市场主体税负超过4000亿元。 首先,增值税是我国当前税制中的第一大税种。2017年,国内增值税占我国全部税收收入比重40%左右。由增值税这一“带头大哥”领衔我国的这场减税降费“大戏”再合适不过了。 其次,增值税税率的降低无疑会“纲举目张”,最终惠及广大企业和终端消费者。例如,基础电信服务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无疑将促使2018年7月1日起取消流量漫游费“板上钉钉”。 最后,增值税通常分为生产型、收入型和消费型等三种类型。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消费型的增值税,纳税人税负最低。对于纳税人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过去规定是结转下期继续抵扣,这次明确对于部分企业予以退还的政策,无疑将进一步为相关行业“减负”,引爆他

们扩大投资的积极性。 在5月1日后,增值税税率将会进行调整。 那么你知道调整后,哪些情况下使用新税率吗? 一、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适用税率从原来的17%调整为16%,原来11%调整为10%。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扣除率,从原来的11%调整为10%。 三、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对应农产品的扣除率从原来的13%调整为12%。 四、原适用17%税率且出口退税率17%的出口货物,出口退税率调整至16%。原适用11%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1%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0%。 2018最新增值税税率一览表

2018年中级《经济法》高频考点:收入总额_毙考题

2018年中级《经济法》高频考点:收入总额 1.收入的确认条件 (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已对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2.销售货物收入 (1)收入时间的确认 ①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注意】“①”规定与第六章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2”的规定有所区别。严格上来说办妥托收手续的前提是发出货物并有发货单作为凭证,但命题专家往往严格按照教材说法命题,因此在回答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题目,选项中如没有“发出货物”而只说“办妥托收手续”应判断为错误;回答所得税收入确认时间的题目,选项中只说“办妥托收手续”应判断为正确。 ②销售商品采用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③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④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⑤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

⑥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⑦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照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 (2)收入金额的确认 ①售后回购 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提示】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②以旧换新 销售的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③商业折扣(折扣在前,销售在后) 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④现金折扣(销售在前,折扣在后) 按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⑤销售折让、销售退回

【必背知识点】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公司解散的清算

https://www.wendangku.net/doc/391328188.html, 【必背知识点】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公司解散的清算 2018年中级会计师考试预计在9月份开考,离考试还有一段时间,但是考生要好好备考,争取一次性通过考试!小编整理了一些中级会计考试的相关资料,希望对备考生有所帮助!最后祝愿所有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 考点:公司解散的清算 1.公司解散是否需要清算? (1)不需要清算——债权债务有人承继 因合并、分立而解散的公司,因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分立后继续存续的公司承继,不需要清算。 (2)应当清算——公司债权债务无人承继 公司解散,债权债务无人承继的,应当清算。 2.清算组 (1)自行清算 ①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②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③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2)指定清算 ①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A)公司解散逾期(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 (B)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的; (C)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 ②人民法院受理公司清算案件,指定的清算组成员可以从下列人员或者机构中产生: (A)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B)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

https://www.wendangku.net/doc/391328188.html, (C)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 3.公司在清算期间的主体资格和行为能力 (1)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2)清算组在公司清算期间代表公司进行一系列民事活动,全权处理公司经济事务和民事诉讼活动。 4.清算工作程序 (1)登记债权 ①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而非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②债权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的,清算组应予登记。债权人补充申报的债权,可以在公司尚未分配的财产中依法清偿。公司清算程序终结,是指清算报告经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完毕。 ③清算组未按照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清理公司财产,制定清算方案 ①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清算组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公司、股东或者债权人有权要求清算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 ②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法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 ③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④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制订有关债务清偿方案。债务清偿方案经全体债权人确认且不损害其他利害关系人利益的,人民法院可依清算组的申请裁定予以认可。

2018年最新建筑业增值税进项税率抵扣大全

2018年最新建筑业增值税进项税率抵扣大全 一、进项税额抵扣 1分包工程支出 分包工程支出,应按照分包商的纳税人资格和计税方法的选择来区分。 1.1 分包商为小规模纳税人,进项税抵扣税率为3%。 1.2 分包商为一般纳税人 1.2.1 专业分包,进项抵扣税率为10%。 1.2.2 劳务分包(清包工除外),进项抵扣税率为10%。 1.2.3 清包工 (1)清包工(分包方采取简易计税),进项抵扣税率为3%。 (2)清包工(分包方采取一般计税),进项抵扣税率为10%。 2工程物资 工程物资,由于工程材料物资种类繁多,所以分供商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适用税率也不尽相同。一般的材料物资适用税率是16%,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 2.1 木材及竹木制品,进项抵扣税率为10%、16%。 属于初次生产农产品的原木和原竹,取得的发票可能会是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而非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同样可以抵扣进项税,适用税率为10%;而经过加工的属于半成品或成

品的木材及竹木制品,取得的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税率一般是16%。 2.2 水泥及商品混凝土,进项抵扣税率为16%、3%。 购买水泥和一般商品混凝土的税率通常为16%;但以水泥为原料生产水泥混凝土,就可以选择简易征收,征收率为3%。 2.3 砂土石料等地材,进项抵扣税率为16%、3% 。 在商贸企业购买的适用税率是16%;但从生产企业购买,生产企业自产的建筑用砂、土、石料以及自产砂、土、石料连续生产砖、瓦、石灰可以选择简易征收,适用税率为3%。 3机械使用费 3.1 外购机械设备进项抵扣税率为16%。 购买机械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一次性抵扣,但购买时要注意控制综合成本,选择综合成本较低的供应商。 3.2 租赁机械 3.2.1 租赁机械(只租赁设备),进项抵扣税率为16%,3%。 租赁设备,一般情况下适用税率为16%;但是若出租方以试点实施之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使用征收率为3%。 3.2.2 租赁机械(租赁设备+操作人员),进项抵扣税率为10%。 4临时设施费 临时设施费,进项抵扣税率为16%。 工程项目发生的临时设施费用,例如购买的脚手架、活动板房、围墙等,这些费用的支出都是可以一次性抵扣的。

【2018年中级经济法】第六章 增值税法律制度(背诵版)

2018年中级经济法 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背诵版 【考点一】增值税的概念 1.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货物和劳务税。 2.增值税优点 (1)中性税种; (2)道道课征,税不重征; (3)增值税税负在商品流转的各个环节合理分配。 【考点二】增值税的类型 区分增值税的类型标志:扣除项目中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不同。 【考点三】一般和小规模纳税人分类 【解释】年应税销售额: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提示】自2015年3月30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除外。

【考点四】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一、销售货物 (一)一般规定17% 销售货物17%: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 (二)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例】:甲企业将价值100万元的货物委托乙商场代销,乙商场将该批货物以110万元的价格对外售出,同时收取10万元手续费。代销完成后,开具代销清单,以100万元价格与甲企业结算,同时收取手续费。代销和委托代销都视同销售货物,有增值额都应缴增值税。 【评析】代销和委托代销紧密相连,从经济交易顺序看,甲企业委托代销在前,乙商场代销在后;从纳税顺序上看,乙商场代销行为首先视同销售,委托方甲企业收到清单或货款后也视同销售。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例:A店将货物转移到本市的B店,不视同销售。 【解释1】限于不同机构之间发生,属于同一个企业内部。企业间的货物移送正常纳税。【解释2】强调相关机构必须在不同县市,反言之,同一县市发生的机构间货物移送不征税。 【解释3】强调货物移送以后,必须用于销售。 4.将自产、委托加工(无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2018年《中级经济法》预习知识点(二十一)

2018年《中级经济法》预习知识点(二十一) 【知识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解释1】纳税人外购的固定资产,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也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例如,某饼干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的机器设备既用于生产饼干,又用于修缮职工食堂,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解释2】如果购进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否则,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解释3】用于劳动保护方面的购进货物,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解释4】外购办公用品和办公设备,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2.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解释】居民日常服务包括市容市政管理、家政、婚庆、养老、殡葬、照料和护理、救助救济、美容美发、按摩、桑拿、氧吧、足疗、沐浴、洗染、摄影扩印等服务。

3.非正常损失 (1)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2)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解释1】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解释2】货物的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以及被执法部门依法没收或者强令自行销毁的货物。 【解释3】(1)因“管理不善”造成的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4.运费的处理 (1)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重点整理:票据法律制度

https://www.wendangku.net/doc/391328188.html, 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重点整理:票据法律制度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预计在9月份,考生要决定备考,就要争取一次性通过考试!小编整理了一些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相关资料,希望对备考生有所帮助!最后祝愿所有考生都能顺利通过考试! 票据法律制度 考点1:票据的种类(P216、226) 暂无,考试一般不涉及。 考点2:票据关系、票据基础关系与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P217) 1.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票据关系),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票据基础关系)。 2.票据关系一经形成,就与基础关系相分离,基础关系是否存在,是否有效,对票据关系都不起影响作用。 3.票据关系因一定原因失效,亦不影响基础关系的效力。 4.持票人因超过票据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金额相当的利益。(票据法上的非票据关系) 考点3:票据上的签章(P219) 1.如何正确签章? (1)自然人的签章 ①自然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自然人的签名或盖章。 ②自然人在票据上的签名为该当事人的本名(合法身份证件上的姓名)。 (2)单位的签章 ①单位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②银行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和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的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汇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https://www.wendangku.net/doc/391328188.html, ③商业汇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为该法人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④银行本票的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使用的该银行本票专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名或者盖章。 ⑤支票的出票人和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在票据上的签章,应为其预留银行的签章。 2.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后果 ①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票据无效。 ②承兑人、保证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票据上签章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③背书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规定的,其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前手符合规定签章的效力。

2018年中级经济法教材主要变化

2018年中级经济法教材主要变化 1.第1章 (1)对“经济法主体”的有关内容进行大幅删减; (2)根据《民法总则》对多处考点进行了全面更新:“经济法主体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法律行为”“代理权的滥用”“代理关系的终止”和“诉讼时效制度”; (3)新增“公民的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的概念”,删除“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地域管辖”。 2.第2章 (1)新增“电子营业执照”。 (2)新增《公司法司法解释(四)》的有关规定,主要变动点为: ①新增“股东代表诉讼中诉讼当事人的列置、诉讼利益的归属和诉讼费用的负担”“不开股东会直接作出决定的特殊情形”“公司决议的效力”“股东知情权”和“股东分红权”; ②重大调整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 3.第3章:2018年本章教材没有变化 4.第4章 (1)删除“商业银行法律制度”; (2)新增“不托管的私募基金的财产安全保障和纠纷解决机制”。 5.第5章 (1)删除“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 (2)对若干考点进行了小幅修订、增补:“格式条款”“要约”“合同的成立”“涉及第三人的合同履行”和“法定抵销”等。 6.第6章 (1)将传统增值税业务与营改增业务合并、整合,对本章内容进行了重新编写; (2)重大调整了“增值税税率”“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的抵扣”;

(3)删除“不征收增值税的特殊项目”; (4)小幅修订、增补了“属于境内销售的情形”“进项税额抵扣期限”等,不予赘述。 7.第7章 (1)根据最新的税法规定,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公益性捐赠的扣除”“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技术先进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企业取得境外所得时的抵免”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2)删除“企业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100%加计扣除应具备的条件”“创业投资企业的界定和投资期限的计算”“鼓励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等过于细化或者仅在特定范围内适用的税收政策,在此不予赘述。 8.第8章 (1)删除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财政监督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法律制度”; (2)新增“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国有企业产权时转让价格确定的特殊规定”; (3)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中,新增“采购人员的回避”“因特殊情况不进行公开招标的条件”,对“质疑供应商的投诉”进行了调整。

2018最新各行业税负率

2018最新各行业“预警税负率”,收好了! 2018-02-26 11:4 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税局会根据当地、同行业来定一个税负,即应该交多少税(用百分比计算)。如果企业低于这个税负,系统就会发出预警,这时税局就会让您自查,甚至稽查。我们可以掌握在不低于行业平均税负率1%左右(商业企业1、5%左右)。今天给大家整理了最新各行业“预警税负率”。 一、企业增值税行业预警税负率 增值税税负率就是指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当期应纳增值税占当期应税销售收入得比例。 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税负率就就是征收率3%,而对一般纳税人来说,由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税负率就不就是17%或13%,而就是远远低于该比例,具体计算如下: 税负率=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应税销售收入 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实际抵扣进项税额 实际抵扣进项税额=期初留抵进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进项转出-出口退税-期末留抵进项税额 注1: 对实行“免抵退”得生产企业而言,应纳增值税包括了“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注2: 通常情况下,当期应纳增值税=应纳增值税明细账“转出未交增值税”累计数+“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累计数。 农副食品加工3、50% 食品饮料4、50% 纺织品(化纤) 2、25%

纺织服装、皮革羽毛(绒)及制品2、91%造纸及纸制品业5、00% 建材产品4、98% 化工产品3、35% 医药制造业8、50% 卷烟加工12、50% 塑料制品业3、50%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5、50% 金属制品业2、20% 机械交通运输设备3、70% 电子通信设备2、65% 工艺品及其她制造业3、50% 电气机械及器材3、70% 电力、热力得生产与供应业4、95% 商业批发0、90% 商业零售2、50% 其她3、50% 二、企业所得税行业预警税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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