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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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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

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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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01案件审结情况

02当事人特征

03案件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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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之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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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全国离婚纠纷年度一审审结案件量基本持平。?

2017年较之2016年略有上升,为140余万件。

各年案件量

01 案件审结情况

400000

800000

1200000

1600000

2016年

2017年

已结

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之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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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60%

73.40%

男女

02 当事人特征

?在全国离婚纠纷一审审结案件中,73.40%的案件原告的性别为女性。

原告性别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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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当事人特征

?在全国离婚纠纷一审审结案件中,年龄相差0至3岁的夫妻最多。

年龄差分布

20000

4000060000800001000001200000

2

4

6

810121416182022242628303234363840

年龄差

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之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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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10000150002000025000300003500040000450000

3

6

91215182124273033363942454851545760

婚姻存续时间

03 案件特征

?在全国离婚纠纷一审审结案件中,婚后2年至7年为婚姻破裂的高发期。

婚姻存续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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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1%

91.09%

双方都想离婚只有一方想离婚

03 案件特征

?在全国离婚纠纷一审审结案件中,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想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案件占比为91.09%。

离婚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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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9%

65.81%

解除婚姻关系维持婚姻关系

03 案件特征

?在全国离婚纠纷一审审结案件中,65.81%案件的判决结果为当事人双方继续维持婚姻关系。

判决结果

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之离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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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案件特征

离婚原因

0.00%

20.00%

40.00%

60.00%

80.00%

100.00%

生理缺陷

重婚或婚外情

不良恶习失踪或离家不归

失踪或离家不归家庭暴力感情不和?77.51%的夫妻因感情不和向法院申请解除婚姻关系。?14.86%的夫妻因家庭暴力向法院申请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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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案件特征

?在全国离婚纠纷一审审结案件中,广东、贵州和广西涉及家暴的案件量排名靠前。

家暴案件分布

5001000150020002500广东贵州广西山东福建湖南甘肃四川安徽云南

家暴案件量-已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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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3%

8.57%

男性家暴女性女性家暴男性

03 案件特征

?在全国离婚纠纷涉及家暴的一审审结案件中,有91.43%的案件是男性对女性实施家暴。

家暴对象分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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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案件特征

?在全国离婚纠纷涉及家暴的一审审结案件中,家暴方式主要以殴打、打骂和辱骂为主。

家暴方式

5000

10000

15000

20000

25000

30000

冷暴力

残害捆绑限制人身自由

辱骂

打骂殴打案件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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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

统计时间: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数据范围:民事一审审结案件

制作时间:2018年3月

制作单位: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

技术支持:北京华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夫妻协议离婚后财产纠纷怎么办

夫妻协议离婚后财产纠纷怎么办 以案说法 A.小张和小王这一对夫妻已经结婚十载,婚后未生育过子女。夫妻间总有一些小小的摩擦,时间一长,矛盾升级,小矛盾变成大矛盾,夫妻之间的感情逐渐破裂了。 2006年,双方觉得无法维系这段婚姻,于是二人协议离婚。二人之间就是一些财产和住房的分割问题,动产问题好解决,不动产是婚姻财产尤为重要的部分,对此二人也友好地签下了协议:住房归女方小王所有,男方小张于2006年7月30日前搬出,2008年6月底前将户口迁出。离婚手续办妥后,小王给小张12万元,小王先给小张11万元,等小张的户口迁出后再付1万元。 2006年6月,二人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2007年,小张将户口迁出了原来的住房,但小王并没有按约定支付小张1万元,小张就一纸诉状将小王诉至法院要求小王支付1万元。 案件审理中,被告小王认为双方确实约定小张迁出户口,自己给付1万元。但现在小张迁出户口自己作为户主并不知情,其系通过不合法手段迁移户口;双方在离婚期间,小张拿走了自己的钱包及首饰,还殴打自己,双方曾调解以该1万元作为抵消,现要求一并处理上述事宜,不同意给付原告小张1万元。 法院判决,小王给付小张1万元。法院认为,原、被告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均应按约履行。现原告根据协议迁出了户籍,被告则应按约给付钱款。现原告要求被告给付1万元,理由正当,依法应予支持。被告要求解决其首饰及钱包被原告拿走及被原告殴打等问题,可另行主张。 【点评】

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解除婚姻关系这三大内容是离婚纠纷中的主要内容,财产分割方案是双方慎重考虑,权衡利弊后作出的决断,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具体表现,不能轻易否定,否则,将有违诚实信用之原则。 当事人应尊重财产分割协议效力: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只要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对当事人双方就具有法律约束力。 B.罗女士与翟先生原系夫妻,生有一女,原房屋的产权登记在翟先生的名下。 2002年10月,双方订立“协议离婚家庭房屋与财产分割”协议,约定翟先生一次性付给罗女士3万元现金,今后一切家庭财产和位于本市S路的房屋财产全归女儿所有,如有变动,罗女士有作出家庭财产重新分割的权利。 去年8月,翟先生擅自与他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将S路房屋出让,得房款58万元。去年10月,翟先生购得本市另处一套商品房。为此,罗女士以翟先生违反约定为由,起诉要求翟先生支付房屋转让款22万元。 法院审理中,被告翟先生辩称,离婚后女儿一直随自己生活,在离婚协议中没有房屋转让款分割的内容,现该房屋只是转变成它处商品房,故不同意罗女士诉请。 法院判决,被告翟先生给付前妻罗女士房屋出让款22万元。 法院认为,原房屋是原、被告婚后共同购得,双方协议离婚时,约定将S路房屋归其女儿所有,但被告违反约定将其变卖,原告有权作出重新分割,故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离婚民事起诉状(通用模板)

离婚民事起诉状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 市县乡(镇),身份证号 码:,联系方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 市县乡(镇),身份证号 码:,联系方式:。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女儿________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 抚养费元给原告【或者表述为: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元 至儿子/女儿年满18周岁止; 三、市区 _路_ 号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车牌为号型号的小型 汽车归原告所有,其 他 . 四、本案诉讼费由被告负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____年____月___________(自由恋爱/经人介绍)与被告相识,于____年____月 ___日领取结婚证。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下_________。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生活习惯不同,被告性格暴躁,对原告经常恶言恶语。婚后不到__年,被告___________________(感情破裂原因)。结婚至今,彼此积怨,没有沟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被告在外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没有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 经实践证明,夫妻双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间_____________的义务且____________________,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理当结束这段婚姻。 婚生儿子/女儿______岁,一直与原告生活,从小一直由原告照顾,而被告从未关心和照顾儿子的生活,为有利于_______(儿子/女儿)的健康成长,应保持现状,继续由原告抚养为宜。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稳定,为维护原告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告现___________财产应判归原告所有。至此,夫妻感情已彻

离婚房产纠纷案例大全

离婚房产纠纷案例大全 案例一:婚后父母赠与财产如何分割 案情简介:2001年王晴与小张结婚。2003年,王晴夫妇因购置房屋缺少资金,接受了王晴父母的资助款10万元。后因小张有了外遇,王晴决定与他离婚。但他们就房屋的分割产生了分歧。小张认为应将房屋折价后,由两人平分;王晴认为其父母资助的10万元房款必须扣除后,再平分。 律师解读:从王晴的情况看,其父母为他俩购置房屋出资是在他俩结婚后,且当时没有明确表示这10万元购房款是赠与给王晴的。因此,这10万元应视为王晴和小张的共同财产。可见,王晴的观点没有依据。当然,有一个前提是例外,如果王晴能收集到李某有外遇的证据,证明他对婚姻的破裂有过错,那么,王晴作为无过错的女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是可以享受优待的。 法律条款:根据《婚姻法》第17、18条的规定,夫妻关系存继期间因赠与所得的财产,只要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便应归夫妻共同所有,而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2 》第22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本刊提醒:在婚姻生活中,很多财产上的问题,比如赠与等在夫妻感情面前都显得有些微不足道,很多夫妻怕谈这些问题“伤了和气”,孰不知,一旦婚姻破裂,这些曾经无视的“小问题”才真正“伤了和气”。理智一些的夫妻,在财产问题上,还是提前达成“纸面”说明,才能真正做到“分手以后也是朋友”的融洽关系。 案例二:妻子该不该分得一半房产 案情简介:前年孙先生买了一套45万元的商品房,其中贷款25万元,产权登记的是孙先生一个人的名字。去年3月他结婚了,婚后并没有和妻子进行任何的书面财产约定,收入仍然是各管各的,而房贷一直都是用孙先生的工资在还。但最近两人闹起了离婚,妻子说房子是共同财产,婚后涨价部分应当属于双方投资所得,她应享有一半份额,而孙先生则认为房子应该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妻子根本没有权利分。 律师解读:根据上海市高院有关精神,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证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该房屋仍然视为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也为其个人债务。因此,该房屋应当属于孙先生的个人财产,其银行还贷应当属于个人债务,而房价的上涨基于这一基础也应当属于孙先生个人所有。但是如果孙先生无法证明双方之间的财产有所约定的话,那么配偶就被视为参与了贷款的清偿,尽管不改变个人财产的性质,孙先生却应该归还妻子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数额中的一半。

离婚纠纷民事起诉书

离婚起诉 原告:马××,男,1961年12月××日生,汉族,××大学外语系教授,家庭住址是××大学××区××。 被告:吴××,女,1962年12月××日生,汉族,××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家庭住址是××大学××区××。联系电话:×××××× 法定代理人:吴×,被告父亲,70岁,文盲,现住××县××镇××村,联系电话:××××××,邮编:×××××× 诉讼请求: 1、解除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婚姻关系; 2、离婚后原告愿意继续请人照料被告,或者被告由其父母或兄长等家人照料; 3、女儿由原告抚养; 4、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1986年1月6日结婚(补办结婚证日期为1990年8月18日)。被告于2003年6月14日自缢而患有缺氧性脑病,且留有严重的后遗症,如智力障碍、语言不清、记忆力差、生活不能自理、大小便不知、需长期请人照料。 1、夫妻分居两年,没有夫妻生活。自妻子自缢以来我们一直分居,长期没有夫妻生活,甚至连正常人的生活都没有,生活苦不堪言。 2、妻子的自缢严重地影响了我的生活、身体和工作。过去两年来,我不仅要承担繁重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还要照料妻子,一年四季没有休息日,尤其是节假日护工也要回家时更忙。妻子的自缢给我带来了沉重的精神负担,身体状态也明显变坏(如高血压,反复出现口腔溃疡、前列腺炎、免疫力下降等)。抢救和治疗也给我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各种费用先后花去了十余万元,现在的检查费用和药费平均每月约为2000元.为了支付家庭每月的庞大药费开支,我一直透支身体承担更多的教学任务,这样才勉强维持生活。我的科研工作因此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以前每年都有数项科研成果,但近两年来因为妻子原因没有科研成果。 3、妻子的父亲及家人的纠缠严重地干扰了我的生活和工作。妻子自缢以来,其父柳华山胡搅蛮缠,屡屡干扰我的生活和工作。自妻子2003年6月住院以来就开始耍赖,一直威胁要与我拼命。妻子出院后,他与妻弟和妻妹等人经常来我家、我父母家、妻子的工作单位新闻学院、我的工作单位外语系和学校办公室无理吵闹,提出不合理的要求,甚至数次

北京法院参阅案例第16号:李某某诉王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北京法院参阅案例第16号:李某某诉王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2014年9月2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次会议讨论通过)关键词离婚协议共同共有房产未成年子女撤销赠与 参阅要点 夫妻双方离婚时协议约定将夫妻共同共有的房产赠与未成年子女,离婚后一方在赠与房产产权变更登记之前反悔,主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赠与的,法院不予支持。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第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七条 当事人 原告(上诉人):李某某 被告(被上诉人):王某某 基本案情 原告李某某与被告王某某于2001年11月11日登记结婚,婚后于2003年9月生育一子王某。因感情不和,双方于2009年9月2日在法院调解离婚。双方离婚时对于共同共有的位于北京市崇文区××路××号院××小区××号楼××单元59号房屋(以下简称59号房屋)并未予以分割,而是通过协议约定该房屋所有权在王某某付清贷款后归双方之子王某所有。2013年1月,李某某起诉至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称:59号房屋贷款尚未还清,房屋产权亦未变更至王某名下,即还未实际赠与给王某,目前还处于李某某、王某某共有财产状态,故不计划再将该房屋属于自己的部分赠给王某,主张撤销之前的赠与行为,由法院依法分割59号房屋。 被告王某某则认为:离婚时双方已经将房屋协议赠与王某,正是因为李某某同意将房屋赠与王某,我才同意离婚协议中其他加重我义务的条款,例如在离婚后单独偿还夫妻共同债务4.5万元。我认为离婚已经对孩子造成巨大伤害,出于对未成年人的考虑,不应该支持李某某的诉讼请求。 审理结果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于2013年4月24日作出(2013)东民初字第02551

民事起诉状(离婚)

民事起诉状(离婚) 被告:XXX,男,XXXX年10月3日出生,住XXXX市XXX 区XX路5号西区40号楼4单元403号。 诉讼请求: 1、判决原、被告离婚。 2、判决位于XXXX市XXX区XX路5号西区40号楼4单元403号住房归原告所有。 3、判决分割鑫风科技原始股票。 4、判决被告支付原告扶助费元。 5、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承担共同债务。 6、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元。 7、被告承担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1981年间,原、被告双方从相识到恋爱,于XXXX年1月16日登记结婚。结婚后双方感情尚好,并生育一女,现已成年。双方婚姻持续到2015年8月,原告发现被告开始隐瞒收入,并与其他女人来往密切,经常借故不回家,对家庭事务不管不问。原告为了维护和珍惜与被告的婚姻,多次对被告进行劝说,希望被告能回心转意,但被告执迷不悟,依然与第三者保持暧昧关系。被告对原告的苦心规劝反当成了阻碍,对原告多次进行殴打。2015年9月23日 被告在其单位当众殴打原告,致使原告脸部、颈部等多

处受伤,无法正常上班。原告用鲜血捍卫着自己的婚姻,但却打动不了被告的心。2015年3月原告提起了离婚诉讼,在审理过程中,经法庭主持调解,被告立下了书面保证,表示痛改前非,与原告好好生活,原告撤回了起诉。但在原告撤诉后的日子里,被告并没有履行保证诺言,仍然恶习不改,原告无法接受这一事实,精神已无法承受打击。原告认为,原、被告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只有与被告离婚才能走出失败婚姻的困境,精神才能得到解脱。为此,原告特提起诉讼,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XXXX市X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民事起诉状(离婚) [篇2] 原告:邓小琳,身份证号:310107198201510468,性别:女,出生年月日:1982年1月1日,职业:会计,籍贯:上海,住居所:上海市闵行区莘北路100号404室被告:胡晓阳,身份证号:310105************,性别:男,出生年月日:1980年2月2日,职业:业务员,籍贯:上海,住居所:上海市闵行区莘北路100号404室诉讼请求 1.判令原、被告离婚。

2016离婚赔偿协议书范本

2016离婚赔偿协议书范本 一、协议双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就因此次事故造成的损害达成如下协议: 二、事故事实 乙方参加甲方组织的团号为________________的旅游团队,在____年____月 ___日旅游过程中,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造成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协议事项 1.除甲方已向乙方支付或垫付的费用外,现一次性再向乙方支付处理此次事故的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笔赔偿款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护理费及其他财产损失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所有项目及费用。 2.乙方在收取甲方一次性损害赔偿金时,须将所有的医疗费用发票、病历资料、鉴定结论等全部交给甲方,由甲方向投保保险公司理赔,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提供相关证件、票据等资料。保险理赔权利和费用归甲方所有。 3.若此事故损害涉及第三方侵权或违约行为所致,本协议达成后,甲方有权利代表乙方向第三方行使追偿权,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进行追偿。 四、特别约定 本协议为处理本事故的终结性协议,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经签章后立即生效;甲方支付乙方费用后,今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或其他相关第三方主张任何权利或向法院提起诉讼,甲方不再负任何赔偿责任。

[实用参考]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

婚姻家庭纠纷典型案例 1、于某某诉高某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2、王某诉江某离婚案 3、张某诉郭甲、郭乙、郭丙赡养纠纷案 4、博小某诉博某抚养费案 5、郭某诉焦某变更抚养关系案 6、麻某某诉麻晓某抚养费纠纷案 7、李某诉孙某离婚后财产纠纷案 8、刘某诉刘甲、刘乙赡养费纠纷案 9、孙某某申请执行彭某某抚养费案 10、余某诉余某望抚养费纠纷案 11、贾某诉刘某赡养纠纷案 12、周某诉张某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案 13、郭某起诉与吕某离婚案 14、韩某控告张某新遗弃案 15、刘某森诉李某梅离婚纠纷案 16、付小某诉付培强抚养费纠纷案 17、刘某某诉袁乙赡养纠纷 18、陈某琪与被告陈某明抚养费纠纷案 19、黎某某与被告资某祥等六人赡养纠纷案 20、陈某某与梁某某非婚生子女抚养纠纷案 21、何某某与蒋某某探望权纠纷案 22、翁某某故意伤害案 23、李某与杨某不当得利纠纷案 24、彭某某与李某某离婚纠纷案 25、杨某某诉汪某某变更抚养权案 26、王丽诉张伟同居析产一案 27、王鹏与徐丽丽彩礼返还案 28、孙丰杰与王玉萍离婚纠纷案 29、韩理诉杨延铭探望权纠纷 30、邢桂芝诉殷智刚占有物返还案 31、张某诉程某身体权纠纷案 32、刘平诉孔霄离婚纠纷案 33、陈长臻诉陈路程、徐磊、徐春艳赡养纠纷案 34、原告李泊霖、李宁诉被告李涛抚养费纠纷案 35、李某福诉李甲、李乙赡养费纠纷案 36、张某与蒋某婚姻家庭纠纷案 37、黄某某与张某某婚内扶养纠纷案 38、弟媳向“大伯子”索要儿子抚养费纠纷案案 39、原告汤某诉被告姜某离婚纠纷案 40、张老太与子女赡养纠纷案 41、朱绍昌诉朱正方、朱正德、朱立香赡养费纠纷案 42、冯某诉蔡某解除收养关系纠纷案 43、原告吕某诉被告许某离婚案 44、马某诉魏某子女抚养纠纷案 45、何某诉周某抚养纠纷案 46、吕发珍等二人诉李向有等四人赡养纠纷案 47、赵某与杨某离婚纠纷案 48、孙某某诉田某某离婚纠纷案 49、狄桂霞诉被告李志明、李志刚、李志强、李亚杰赡养纠纷案

最新离婚民事起诉状范例

最新离婚民事起诉状范例 引言:近年来,中国的离婚率是越来越高,而由离婚闹上法庭的案例也是越来越多。今天华律网将向大家介绍一下最新离婚民事起诉状范例,包括一般的离婚起诉状、涉外离婚起诉状、涉 台离婚起诉状,希望这些范例能够帮助大家很好解决离婚困扰。 》》》阅读指南 》》》正文 一、离婚民事起诉状 离婚民事起诉状 原告:李-,女,-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山东省济南市-县-镇-村. 被告:张-,男,-年-月-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山东省-县-镇-村。电话: 诉讼请求 1判令原告、被告离婚。 2、判令婚生女儿-由原告抚养,被告承担抚养费每月-元。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和被告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年-月-日生育一女,取名-。原被告婚前缺乏了解,仓促成婚,无感情基础,婚后也未建立起夫妻感情。原、被告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而无法沟通,最终导致原告-年-月离家出走,分居至今已满两年。原告认为,双方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为此,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贵院依法从速裁决。 二、涉台离婚民事民事起诉状 华律网涵盖各种类型的法律文书,如果您有关于法律文书方面的问题,欢迎您到华律网来寻求答案,华律网一定尽心竭力帮助您!下面是华律网小编提供的涉台离婚民事起诉状,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法律咨询: 你好,我老公是台湾人,我们结婚五年,在这五年来我发现他是一个整天无所事事,好逸恶劳的人,我还经常遭到他的辱骂和殴打。现在我打算起诉离婚,想问一下涉台离婚民事起诉状怎么写? 华律网律师解答: 原告_______ ,女, __ 年—月—日出生,_____ 族住_______ 。 被告_______ ,男, __ 年—月—日出生,_____ 族住_______ 。 诉讼请求: 1?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 2?原被告持有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3?本案一切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告祖籍—省—市,—年—月我和被告在—市相识,后来通过电话联系,相互了解了一些情况,被告婚前到我家所在地—两次。___年—月,双方在—市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月在—举行婚礼,—月我随被告一起去了台湾。 三、涉外离婚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离婚后财产纠纷之未分割)

民事起诉状(离婚后财产纠纷之未分割) 要点 夫妻离婚后,原告向法院提起分割财产、离婚损害赔偿等诉讼请求。 民事起诉状 案由:离婚后财产纠纷 诉讼请求: 一、依法分割原被告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 二、判决原告在被告支付完毕共同财产折价后一个月内,可以在被告婚前房屋内居住,作为 被告对原告的困难帮助; 三、判决被告支付离婚损害赔偿款人民币元; 四、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一、原被告结婚及离婚的基本情况 原被告年月日经人介绍相识,很快确立恋爱关 系,年月日在市区民政局登记结 婚,婚后年月日生育一子,现年岁半。双方均 系初婚。 二、夫妻共同财产情况 由于被骗离婚,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未进行分割,因此,原告不得不起诉要求分割,双方主 要的夫妻共同财产为:

1. 车( _________________ )一辆,登记在___________________ 名下; 2. 被告名下有存款,要求依法分割; 3. 被告名下住房公积金,要求依法分割; 被告采取欺骗手段与原告离婚,故意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给原告,属于恶意隐瞒转移财产的 性质,同时与异性有婚外情并同居,存在明显的婚姻过错。依婚姻法第四十七条及相关司法 解释要求对无过错方在财产分割方面进行照顾的规定,要求共同财产按原告 60%,被告40% 的比例进行分割。 三、原告要求被告给予困难帮助 原告名下没有房屋,收入一般,属于生活困难,而被告名下有房屋,收入也高于原告,根据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被告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因此,原告要求,在被告给付完毕上述夫妻共同财产的折价之后一个月内,可以与子女在被告的婚前房屋号房屋内居住。 四、要求被告向原告支付离婚损害赔偿款人民币元 被告与异性有婚外情并同居生活,严重违反夫妻忠实义务,依《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 要求向原告支付损害赔偿款 *万元。 请法庭依法判如所请。 此致 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起诉离婚协议书

起诉离婚协议书 起诉离婚协议书是怎样的呢?留学网为您整理了起诉离婚协议书样本,供您参考! 原告:地址:电话: 委托代理人:电话: 被告:地址:电话: 离婚(民事)诉讼请求: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 ——————————————————————————————————————————————————————————————————————————————————————————————————————————————————————————————————————————————————————————————————————————————————————————————————————————————————————————————————————————。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申诉人: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附: 本诉状副本___份。 其它证明文件__份。 注:①事实和理由中应写清合同签订的经过、具体内容、纠纷产生的原因、离婚诉讼请求及有关法律、政策依据。

②原告应向法院列举所有可供证明的证据。证人姓名和住所,书证、物证的来源及由谁保管,并向法院提供复印件,以便法院调查。 起诉离婚应该提交哪些材料? 任何一方不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项义务的,应向_________方付违约金 _________元/按_________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当事人必须要知道向人民法院提交哪些相关的材料: (一)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财产的分割及子女的抚养要求,并提出相关的证据); (二)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三)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现金、存款、房产、股票、债券等等夫妻约定或法律规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 (四)夫妻感情破裂或者没有破裂的相关证据; (五)一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儿一次或带女儿外出游玩,但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应保证男方每周探望的时间不少于一天。) (六)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如本协议生效后在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下无正文) 另外,还要防止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隐匿财产,因此,不能做类似“男女双方名下的其它财产归各自所有”、或“男女双方无其它财产争议”的约定,以避免离婚后丧失起诉分割对方隐匿的其它财产的机会。 男方:xxx,男,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证号码: 女方:xxx,女,汉族,_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身份证号码: 男方xxx与女方xxx于____年__月认识,于__年__月__日在____登记结婚,婚后于__年__月__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名______。因____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现经夫妻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离婚协议如下: 一、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离婚后与财产分割有关的案例

离婚后与财产分割有关的案例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婚姻家庭领域里的财产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离婚案件中的财产纠纷越来越复杂,财产种类、财产争执标的额和过去不可同日而语,在有的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中,夫妻财产数额达几千万元甚至上亿元。当夫妻感情破裂时,对财产的争执往往寸金不让。”感情没了,后面的事就冷酷得像一场阴谋”,其实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如何正确处理离婚案件中的财产纠纷,涉及到一些财产收益的法律定,和当事人的经济利益。 财产分割协议不能随便反悔 现在,不少夫妻为避免法庭上的”唇枪舌剑”,愿意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尤其是新的《婚姻登记条例》今年10月1日实施,自愿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不用再尴尬地找单位开证明,离婚登记将会成为更多人的选择。但问题是,有的人在登记离婚后,不主动履行离婚协议,或拿到离婚证后又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 比如,有的当事人在登记离婚时,约定房屋由一方居住,另一方在三个月内搬出。可离婚后另一方却”按兵不动”,迟迟不愿按协议履行。遇到这种情况,一方当事人可根据在婚姻登记机关达成的协

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签订协议并非儿戏,一般情况下,法院会认为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由此判定双方履行协议。 还有一种情况,当初离婚登记时心甘情愿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比如有的人为了尽快离婚,表示愿意放弃所有的财产。离婚后却反悔了,越想心里越不平衡,于是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针对这种情况,该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规定:”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的,就财产分割问题达成的协议,属于民事合同。离婚后一年内一方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经审理未发现离婚分割财产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行为的,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驳回。” 从这个规定可以看出,首先将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定位为民事合同。既然属于民事合同,对双方就有一定的约束力,不能随便反悔;其次规定了时间限制,限于离婚后一年内,超过这个时间则不予保护;最后规定了支持当事人要求重新分割财产诉讼请求的几种情况,即离婚分割财产有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行为,除此以外,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予驳回。也就是说,重新分割财产的条件是比较严格的,况且对”欺诈、胁迫、重大误解”行为的举证也比较困难。故当事人在登记离婚时,对财产的处理上,要明白一旦在协议上签了字,协议就有了法律效力,所以订协议要三思而后行,切忌一时意气用事。

民事起诉状离婚范本

民事起诉状离婚范本 原告孙××,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号×幢×××房。电话:××××××× 被告李××,男,××××年×月×日出生,住所地:××省××市××路×号×幢×××房。电话:××××××× 案由:离婚 诉讼请求: 1.要求与被告离婚; 2.由原告抚养儿子刘×; 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约元,其中元归我所有。 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或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年×月经人介绍相识,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儿子刘×。由于婚前我对被告了解不够,草率地与其结婚,婚后发现被告经常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活动,不务正业,经我多次苦心规劝,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及亲人极端不负责任,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加之双方性格不合,夫妻长期分居,现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另我们夫妻存续期间拥有夫妻共同财产约*******元。现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并由我抚养儿子刘×,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元中的*******元归我所有。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孙×× ××××年×月×日 民事起诉状离婚范本 [篇2] 原告:吴某,男,汉族,1965年4月6日出生,职业:个体司机,现住阜新市某区,电话: 被告:梁某,女,1967年3月5日出生,家庭主妇 ,显著 诉讼请求 一、坚决要求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归吴大,吴小原告监护抚养,由被告一次性给付抚养费;直到18周岁 三、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事实与理由 我与被告在1988年经人介绍相识,在1990年8月9日登记结婚,1991年7月8日生子吴大,1996年生子吴小,据原告称,两人婚后性格不和,多次吵闹,并于2019年分房居住,而且被告喜欢打麻将,经常到深夜,不听劝,更是把原告给之家用之金拿去赌钱,赌输之后就摔东西,致使原告忍无可忍,被-迫搬出,在外居住,为此我曾于2019年11月份起诉离婚,经法院2019年12月份调解结案。此后,我与被告一直分居,加上以前分居的时间,已连续长达42个月,双方感情仍没有任何改善。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2011年修订版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2011年修订版 2007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38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法〔2011〕41号)第一次修正)为了正确适用法律,统一确定案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实际情况,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如下:(注:由于知道字数限制,下面第一部分至第九部分每行末尾请加“纠纷”二字) 第一部分人格权 一、人格权 1、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2、姓名权 3、肖像权 4、名誉权 5、荣誉权 6、隐私权 7、婚姻自主权 8、人身自由权 9、一般人格权 第二部分婚姻家庭、继承 二、婚姻家庭 10、婚约财产 11、离婚 12、离婚后财产 13、离婚后损害责任 14、婚姻无效 15、撤销婚姻 16、夫妻财产约定 17、同居关系 (1)同居关系析产 (2)同居关系子女抚养 18、抚养 (1)抚养费 (2)变更抚养关系 19、扶养 (1)扶养费 (2)变更扶养关系 20、赡养 (1)赡养费 (2)变更赡养关系 21、收养关系 (1)确认收养关系 (2)解除收养关系

22、监护权 23、探望权 24、分家析产 三、继承 25、法定继承 (1)转继承 (2)代位继承 26、遗嘱继承 27、被继承人债务清偿 28、遗赠 29、遗赠扶养协议 第三部分物权 四、不动产登记 30、异议登记不当损害责任 31、虚假登记损害责任 五、物权保护 32、物权确认 (1)所有权确认 (2)用益物权确认 (3)担保物权确认 33、返还原物 34、排除妨害 35、消除危险 36、修理、重作、更换 37、恢复原状 38、财产损害赔偿 六、所有权 39、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 40、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1)业主专有权 (2)业主共有权 (3)车位 (4)车库 41、业主撤销权 42、业主知情权 43、遗失物返还 44、漂流物返还 45、埋藏物返还 46、隐藏物返还 47、相邻关系 (1)相邻用水、排水 (2)相邻通行 (3)相邻土地、建筑物利用关系(4)相邻通风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新婚姻法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因这种约定如果是口头的,具有不确定性,极易发生纠纷,所以法律规定,该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认为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解决,并提出22条具体意见,其中第6条与现行婚姻法冲突,不再适用,其余各项还作为法院审理离婚时的依据,具体包括: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3)一方或双方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 (4)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 (5)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债权; (6)一方或双方的其他合法所得。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作者按:我认为此规定不太公平,如一方财产为5,另一方财产为3,差额应为2,财产为5的一方给对方2,财产少的一方变为5,财产多的一方变为3,是又不公平了。这是立法者的一个失误,但合理了又不合法,智者千虑,必有一失)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 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6、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条与该解释冲突,所以不再适用) 7、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8、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 一般归个人所有。

离婚起诉书范文下载(新编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46033 离婚起诉书范文下载(新编

离婚起诉书范文下载(新编版) 原告:姓名:性别:女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 被告:姓名:性别:男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 诉讼请求 1、判决原、被告离婚; 2、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3、婚生女(子)XX由原(被)告抚养。 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或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在此叙述离婚的事实和理由,包括何时结婚,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和原因,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孩子多大等。例如:我与被告于XXXX年X月经人介绍相识,于XXXX年X月X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儿子XX.由于婚前我对被告了解不够,草率地与其结婚,婚后发现被告经常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活动,不务正业,经我多次苦心规劝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及亲人极端不负责任,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加之双方

性格不合,夫妻长期分居,现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另我们夫妻存续期间拥有夫妻共同财产约XXXX元。现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并由我抚养儿子XX,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XXXX元中的XXXX元归我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特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决。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状人:签名盖章 年月日 XX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YumBo Network Technology Co., Ltd.

离婚后房产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该由哪个法院管辖

离婚后房产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该 由哪个法院管辖 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同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不动产纠纷只能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房屋属于不动产所以要界定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就需要看法院是否是房屋所在地的法院。 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可能会因为房产的分割而产生纠纷,由于房产属于不动产,因此如果向法院起诉的话,就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确定具体的离婚后房产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的管辖法院。下面,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 一、离婚后房产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该哪个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第一项规

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两个条文分别对一般管辖和专属管辖进行了相关规定。专属管辖是对一般管辖的补充规定,它不能凌驾于其他管辖权原则之上而成为最基本的管辖权原则,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能使用。 二、房产只有一方名字离婚时怎么分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产权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这是在现实生活中较普遍的现象,特别在都市里,完全由一方出资购房,压力很大,通常由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在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时,由于婚前双方感情觉得好或出于其他原因,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另一方没有写进去。结婚后因感情破裂离婚,此时,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认为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形: 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且付清全部房款的。 如果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自己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的话,那么,另一方的权益是得不到法院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一方真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法院也无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但未付清全部房款的(有贷款)。

离婚协议中自愿给付的赔偿款应该怎么办

离婚协议中自愿给付的赔偿款应该怎么办 现实中,一些急于离婚的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尽快解除婚姻关系等目的,往往未考虑清楚就答应对方提出的合理或不合理的条件,作出自己有能力或没有能力兑现的承诺。甚至还有一些人天真地认为,离婚后只要自己称离婚协议书中的那些条款,是对方强加的,并非本人真实意思的表达,对自己就没有约束力。即使对方告上法庭,也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 然而,这种想法错了。除非其有证据证明该离婚协议是对方胁迫自己所签,或者该协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否则,其在离婚协议书上作出的承诺就必须兑现。 【基本案情】 前不久,北京市高级法院公布了一起协议离婚后,一方不按约定履行给付义务的纠纷案。判决结果是:事后反悔不认账的陈先生必须按协议约定,给付前妻李女士精神损害赔偿金60万元。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陈先生与李女士原本是夫妻,后因感情不合自愿协议离婚。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除了对子女抚养权、共同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处理等作出约定外,还约定了补偿条款。内容为:“因离婚为陈先生(男方)提出,陈先生自愿向李女士(女方)支付60万元人民币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哪料,双方离婚后,陈先生只给了李女士1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经李女士多次讨要后,陈先生又给李女士写了张“陈先生欠李女士人民币伍拾万元整”的欠条。虽然欠条上有陈先生签字、日期,但并未注明所欠是什么钱,也没注明还款最后期限。后来李女士再次讨要,陈先生竟然反悔且不认账。无奈,李女士将陈先生告上法院。 庭审中,陈先生承认欠条是他本人所写,但不同意给付李女士50万元,理由是本案不能按欠款纠纷审理,而应按离婚后损害责任纠纷审理。 陈先生称,离婚协议中他自愿支付李女士的60万元,明确注明是精神损害赔偿。而按法律规定,法院在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时,须要根据赔偿方的过错程度和赔偿能力综合判断。而自己在离婚中并无过错,也没有能力赔偿李女士60万元,因此请求法院驳回李女士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先生为离婚与李女士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约定合法有效。其中,双方签订的补偿条款,也是双方为离婚而自愿达成的协议内容之一,其实质是陈先生自愿给付李女士的补偿,而非精神损害赔偿款。该补偿条款作为离婚协议书的一部分亦合法有效,陈先生应按照补偿条款的约定履行给付义务。据此,判决陈先生支付李女士欠款50万元。

离婚后对财产协议中房屋归属产生纠纷的案由确定和审理思路

法官札记93:离婚后对财产协议中房屋归属产生纠纷的案由 确定和审理思路 原创2016-01-08 陈贵新审判研究 叶玉:夫妻共同债务的制度定位与价值选择 荐读:婚姻家事法律主题页 案情 李某与陈某原系夫妻,生有一儿一女,在某小区购买了一套130平方米的住房。因感情不和,李某与陈某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约定:儿子小强由李某抚养,女儿小莉由陈某抚养,住房一套赠送给儿子小强所有。离婚手续正式办完后,李某要求陈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将住房过户到儿子名下。陈某拒绝办理过户手续,李某遂诉至法院,诉请确认房屋所有权归小强所有和判令陈某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观点 对于上述案情,有观点认为法院可以迳行判决:案涉房屋归李某与陈某的儿子小强所有,并判决陈某协助李某将房屋产权过户到小强名下。 讨论 本案原告的诉请指向房屋的权属,而重点在于这是所有权确认纠纷,还是离婚后财产纠纷?笔者倾向于这是离婚后财产纠纷,由此出发,迳行判决直接确认案涉房屋归小强所有并支持协助过户的观点值得商榷。具体理由分析如下: 一、本案案由应为离婚后财产纠纷 最高法院发布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将所有权确认纠纷归属在物权纠纷中,属于第四级案由,将离婚后财产纠纷归属在婚姻家庭纠纷之中,属于第二级案由。可见,所有权确认纠纷与离婚后财产纠纷是性质不同的两类纠纷。 所有权确认纠纷是指针对某一标的物的权利归属产生争议而引发的纠纷。只有当事人之间就某一动产或不动产争相主张所有权的时候,法院才能对该争议的动产或不动产权利归属加以确认。物权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而本案中讼争的房屋属于李某和陈某共同所有,而非其儿子所有,这一点非常明确,彼此都无疑义。既然双方不存有物权归属争议,本案当然就不属于所有权确认纠纷。 离婚后财产纠纷,主要包括三种情形:①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没有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或者因一方隐瞒财产导致还有部分财产没有分割,离婚后一方要求对财产进行分配而产生的纠纷。②当事人协议离婚时达成了财产分割协议,离婚后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而发生的纠纷。③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而引发的纠纷,一方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本案诉讼因陈某不履行其与李某在离婚时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而酿成,符合离婚后财产纠纷中的第二种情形,属于离婚后财产纠纷,本质上可归属于合同纠纷。李某应当主要遵循合同法原理来主张权利,但其通过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寻求权利救济属于选择错误。 二、受赠人小强只享有债权,不享有物权 债权,是指一方要求他方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是一种相对权。债发生的原因有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物权,是指权利人对特定的物享有的支配和排他的权利,是一种绝对权,主要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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