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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化改造

永州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化改造
永州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化改造

永州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化改造

2012-12-14 01:39 文章来源:湖南省商务公众信息网文章类型:摘编内容分类:

新闻

根据魏市长和罗市长在《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批示和2011年3月21日至22日市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精神及市委、市政

府提出的永州中心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为确保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和改造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实现“六城同创”的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全面改善我市农贸市场硬件设施和购物环境,丰富市场商品供应,有效稳定市场价格,不断提高市场建设和管理水平,将市区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工作作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以群众满意为工作的立足点和着眼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农贸市场建设改造工作目标任务。

二、基本原则

(一)合理规划原则。新建的农贸市场要符合城市的总体规划的要求,基本按照每1.5万人建立一个农贸市场的标准设置新的农贸市场。在冷水滩区、零陵区设立大型的农贸综合交易市场。

(二)属地管理原则。中心城区的农贸市场按照“属地管理”和“市直部门参与,区政府为责任主体”的原则进行标准化改造。

(三)形式多样原则。对中心城区的支柱性、特大型的农贸市场或农贸企业采取政府入股的方式进行建设;对产权单一明晰、有硬件基础、有改造意愿的国有农贸市场采取政府补贴的方式改造;对位置相对较好、覆盖面广的民营农贸市场采取产权回购回收的方式进行改造。

(四)分布实施原则。根据“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分类改造”的原则,先改造涉及人口多、覆盖面广、产权明晰、业主积极性高的农贸市场,后改造产权不清、业主积极性不够高的农贸市场;在充分调研论证和商业网点规划允许的基础上,再适当新建规模适度的农贸市场。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新建市场速度

为达到创国卫的标准,按照城区最多每1.5万人设置一个农贸市场的标准,到2012年底之前中心城区需达到38家农贸市场的规模。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只有29个,于此标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冷水滩、零陵、凤凰园要对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合理布局,对近郊菜农临时销售点的设置提出可行性建议,并拿出布局规划,进行新建。参照城市

总体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要求,力争在创卫期内新建

9家标准化农贸市场。

(二)加快市场改造进度

1、国有农贸市场:对国有的农贸市场采取政府投入的形式进行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和升级,进一步改善购买环境。

第一批扶持改造的农贸市场:潇湘大市场、徐家井市场、七层坡市场、黄古山市场、河西市场。

第二批扶持改造的农贸市场:九中小区市场、光明市场、青松市场、百万庄市场

2、民营农贸市场:对目前我市民营农贸市场采取产权

回购回收的方式进行改造。对基础较好、人口密集区的农贸市场可以先予产权回购回收。农贸市场产权回购回收由商务、财政委托评估机构进行依法评估。

第一批产权回购回收的农贸市场:冷水滩区有黄泥井市场、梅湾市场、三多亭市场、凤凰园中心市场、凤凰大市场;零陵区有芝城小区市场、金阳市场、安置市场、日升市场。

第二批产权回购回收的农贸市场:建都农贸市场、螺丝塘市场、菱角山市场、西站临时市场、工业村市场、朱家山市场、桥头临时市场、珍珠花苑菜市场、春江市场、珍珠菜市场。

(三)完善市场管理体系

明确各农贸市场的创国卫领导及工作班子,制订和完善市场管理、市场卫生管理、食品安全管理、市场社会治安等工作制度。统一所有农贸市场的标示,安排专门的市场管理人员、保洁人员和消毒人员,规范各项检查记录。设置卫生、食品安全方面的宣传栏。确保市场管理体系达到创国卫的标准。

(四)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规范市场内所经营户的经营行为,做到所有农副产品都要划行规市、摊位整齐、摆放有序。杜绝市场内占道经营和场外经营的现象。加强社区管理职能,增加市场场内摊位,就近安置需要取缔的马路市场的经营户。

(五)改善市场卫生条件

加强农贸市场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安排专门的保洁人员维护市场卫生状况;认真做好除“四害”工作,定期组织灭“四害”活动,消除“四害”孽生地;完善市场内给、排水设施,并建设一批公厕、垃圾站等环卫设施,使市场内环境卫生状况达到创国卫标准。

(六)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建立农产品现场检测机构并适时开展常规性的监管和

检测工作。打击销售假冒、过期变质食品行为。经营摊位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法规》的相关要求和规定,做到人人亮证经营,持证上岗。

(七)严管活禽屠宰、销售

加强活禽屠宰和销售的管理,为每个农贸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隔离屠宰区域,建造完善的清洁和消毒设施。

四、职责分工

(一)市商务局负责协调、配合、牵头拿出工作意见,对三区的城区农贸市场创卫工作进行综合协调、督促督查、衔接汇报、评估通报;同时积极向上级反映,争取政策和资金上的扶持;对创卫工作进行考核评比,对完成任务出色的单位予以奖励。综合、指导、协调、督查督办工作主要由创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执行。

(二)冷水滩区、零陵区、凤凰园经济开发区为创国卫工作的主体,负责将工作细化分解到所属职能部门,明确他们在城区农贸市场创国卫工作中的职责。具体分工如下:

1、区商务局:负责农贸市场规划的布局,以及创国卫的组织协调工作。

2、区市场中心:负责做好农贸市场的划行规市、市场内管理以及设施的修缮和改造。

3、区工商局:负责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欺行霸市、非法经营、无照经营等行为。

4、区质量监督局:负责市场计量器具的检测,食品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

5、区林业局:负责违禁野生动物销售的查处。

6、区农业局:负责蔬菜等农产品农药残留量的检测。

7、区食品药品监督局:负责饮食行业的证照,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的办理。

8、区住建局:对城区农贸市场合理布局,同时负责近郊菜农临时经营场地的选址、规划和建设手续的审批。

9、区城管执法局:负责菜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店外经营的取缔工作。

10、区交警大队:杜绝市场周边车辆乱摆乱放。

11、区环卫局:负责各市场垃圾站建设和垃圾清理工作,市场公共厕所的建设和管理。

12、区卫生局:加强市场从业人员、市场经营者的健康教育。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2年10月中旬前),做好市场网点设置和建设标准的前期工作,确定纳入2012年改造的农贸市场名单。

第二阶段(2012年10月中旬前),各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农贸市场建设标准、管理办法、工作方案、验收考核标准等。

第三阶段(2012年10月—2013年11月),对纳入改造的29家农贸市场进行逐步改造和回购。争取今年内完成10家农贸市场的改造和回购;2013年6月前完成10家农贸

市场的改造和回购;2013年底完成9家农贸市场的改造和回购。

第四阶段(2013年12月底前),组织验收,发放补贴资金。

六、保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农贸市场是带有公益性的城市基础设施和交易平台,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开展各层次的农贸市场创国卫动员,广泛宣传永州市中心城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紧迫性、重要性,要求参与创国卫的相关部门、各办事处在思想上高度统一。各有关部门和两区政府要从发展我市经济、提升城市品位、减轻群众负担、保障民生安全的高度出发,将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作作为一项办在老百姓家门口的“民心工程”,打造“最清洁、最文明、最有品位城市”的“实事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责任和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提升改造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商品购物环境。同时要充分利用职能部门窗口、新闻媒体、公共场所等渠道,在社会上进行广泛地宣传,使创卫精神为每一个经营户所接受。

(二)建立会议制度。永州市农贸市场提升改造工作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组织召开,永州市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每季度召开1次,主要是通报

农贸市场提升改造进展情况,研究解决提升改造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按时并保质保量完成提升改造任务。

(三)制订过渡办法。市场主办单位要将拟改造的市场名单、地理位置、建筑面积、经营情况、所需经费、过渡场地、施工力量、改造工期、周围环境、应急预案以及改造后的摊位安置等进行详细调研和科学论证,制订临时性过渡办法,减少经营户的损失,保障物品供应。

(四)提供财政保障。市中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改造资金采取企业自筹和市、区两级财政补贴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对验收合格的农贸市场,市财政按200元/平方米的标准补贴,区财政按1:1.5比例予以配套补贴。农贸市场新建或改造在报建、办证等办理各种手续方面开辟绿色通道,规费予以优惠。农贸市场竣工营业一家,验收一家,补贴资金拨付一家。对回收回购的农贸市场,由商务、财政两家委托中介评估公司认定回收回购的价格。

(五)加大管理服务。零冷水两区成立相应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农贸市场建设改造、日常管理、周边环境治理等工作。农贸市场改造后,市场收费物价部门要给予指导,投资主体和市场经营主体不得任意提高收费标准,要切实加强农贸市场的日常管理。

(六)落实奖惩措施。各成员单位、各市场业主、各街道办事处都是城区创国卫的第一责任人,因此,要将每一项

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做到责任可以追溯,奖惩可以兑现。城区农贸市场创卫领导小组组织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对任务完成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没有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的单位和责任人实行问责。对不按要求实施改造的市场,要实行限期整改,限期内整改不到位的,对其存在的安全、卫生等隐患由有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符合停业整顿条件的,由有关部门按法律程序规定实施停业整顿。

(七)理顺健全机构。理顺市场与市场服务中心的关系,将两区的市场服务中心纳入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从人、财、物上给予保障。

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1.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2.农贸市场建设项目验收规范 月二十四日 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一、基础设施建设要求 (一)交易厅棚。市场交易大棚应采用大跨度、大空间的钢架结构。有条件的宜建成封闭的室内市场,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砖混结构,层高应不低于4m。 (二)地面及墙体。市场地面应硬化、防滑,并向排水槽(沟)倾斜。有条件的敞开式棚架建筑市场周围应有围墙或相应建筑物围栏,围墙应牢固,高度不低于1.8m;室内市场的内墙宜贴墙砖,高度应不低于1.5m。 (三)出入口及通道。市场应设置2个以上的出入口,主要出入口宽度应不小于4m;市场主通道宽度应不小于2m,次通道宽度应不小于1.5m,有条件的市场可单设进出货出入口。 市场出入口、通道等公共空间应设台阶的,应同时设置无障碍通道。 室内市场通道上方应设置悬挂应急疏散警示牌装置。 (四)停车场。应根据市场规模相应设置非机动车停车场,地面应硬化,停车场面积不小于市场建筑面积的5%,有条件的市场可为经营户和消费者分设停车场。 (五)卫生设施。市场应设置公共卫生间,可按2-3个/千人(市场内日平均人口流动数量)的标准配置厕位(含市场外50m内公共卫生间的厕位),公共卫生间不得设在熟食区域,有条件的市场可以设置1-2个无障碍厕位。 市场应设置垃圾池或一定数量的带盖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的可设置垃圾中转密闭间。 市场应设置一定数量的防鼠、灭鼠设施设备。 (六)给排水设施。市场内应配备合理的供水系统,水产品供水应到档口,畜禽肉类供水应到畜禽肉经营区,宰杀间、现场食品加工间等应供水到专间。市场内应设置供消费者使用的自来水供水点。 市场内部排污管道(沟)应单独设置,自成系统,不与连体建筑污水管道共用。排污管道(沟)应尽量采用直排式,减少弯道且应有合理坡度。当地有公共污水排放系统的,市场排污管道应与其联通。 市场柜台外侧或内则应设置排水槽(槽宽宜为8-12cm,深度宜为3-5cm,底部应呈弧形)或明沟(断面尺寸不小于 10×10cm)并加盖隔栅盖板,宰杀间、现场食品加工间内应设置下水管道。水产、畜禽肉类污水排放口应设隔离过滤设施。

(管理与人事)标准农贸市场管理制度

标准化农贸市场管理 制度 二○一四年五月

目录: 一、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规则 (1) 二、市场文明经商公约 (5) 三、市场环境卫生制度 (8) 四、市场食品安全制度 (9) 五、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0) 六、治安防范制度 (12) 七、市场工作人员规范 (13) 八、日常巡场检查制度 (14) 九、食品安全溯源管理制度 (16) 十、食品退市制度 (18) 十一、商品入市索证索票制度 (19) 十二、食品进销货台帐管理制度 (21) 十三、协议准入制度 (22) 十四、商品查验登记制度 (23) 十五、市场承诺制度 (25) 十六、投诉公示制度 (26) 十七、价格管理制度 (27)

农贸市场经营管理规则 为促进市场繁荣发展,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经营环境,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更好地保护承租人、消费者、出租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承租人、出租人共赢、消费者满意的目的,特制定本规则。 一、市场公共环境卫生管理规范 (一)、市场内摊区划分标识明确,人流、物流通道畅通。 1、无占用公共通道经营现象; 2、无出摊、离摊占道现象; 3、无在公共通道上停放车辆现象; 4、无在公共通道上乱堆、乱放物品现象; 5、公共通道、垃圾箱周边无垃圾堆放现象,垃圾及时清运; 6、公共通道上无积水、无油污,摊位(门面)整洁无残标。 (二)、经营区域内地面清洁卫生,没有影响环境卫生的污染情况。 1、摊位(门面)区内物品堆放整齐,无乱堆、乱摆情况; 2、摊位(门面)区标识明确,摊位(门面)及设施干净卫生,垃圾、杂物等装入垃圾容器内,垃圾容器摆放整齐; 3、摊位(门面)区内卫生整洁,地面无垃圾、无积水、无油污,广告悬挂规范整齐,无残标。 (三)、经销商“摊前三包”(包卫生、包商品摆放整齐、包无四害)定期搞好摊位(门面)区内清洁卫生,卫生习惯良好。 1、监督经销商搞好“摊前三包”,摊前纸屑、菜叶等废弃物由经营户负责清理,严禁乱扔乱倒行为,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2、监督经营户每周一次搞摊区卫生大扫除,洗抹摊面、摊架、经

菜市场设置与规划标准

前言 为规本市菜市场的设立与交易管理行为,改善市民购买副食品环境,提高菜市场的经营档次,保障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参照有关标准,根据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市经济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市副食品行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桂铭、王子迅、孔庆源、郁麟驹、建秋、卢国俭、惠明。 本标准由市经济委员会负责解释。 1

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 1 围 本标准规定了菜市场的场地、设施设备、场布局、商品质量安全、食品整理加工、定牌食品经营、卫生管理、管理制度和菜市场信用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市围菜市场的设置与管理。 2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市人民政府第105号令》 《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 GBJ16 《建筑设计防火规》 GB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 GB18406 《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安全要求》 CJJ14 《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 DB31/190 《市豆制品地方标准》 DB31/199 《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GJ08-55 《市工程建设规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菜市场设置除执行本规外,还应符合国家和各级政府现行的有关规定。 3术语和定义 2

3.1 菜市场 是指专门用于销售蔬菜、蛋品、家禽、肉食品、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熟食卤品、腌腊制品、水果、粮油制品等各类农副产品的经营场所。 3.2 不可食用肉 俗称垃圾肉,即指“三腺”(甲状腺、肾上腺和有病变的淋巴结)、伤肉、霉变肉等有毒有害肉。 3.3 无害化处理 是指将病死动物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畜禽胴体或其病变组织器官等经过处理达到对人畜无害的要求。 3.4 水产品“三去”服务 是指零售点为消费者对冰鲜和活鲜水产品进行去头、去脏、去鳞的服务。 3.5 副食品废弃物 是指蔬菜的枯败叶、水产品的头、脏等不可食用部分和有毒、有害及变质水产品。 3.6 清真食品供应“四专” 是指清真食品在供应运输过程中实施的专摊、专人、专库、专车管理的措施。 3.7 熟食从业人员“三白” 是指熟食从业人员上岗时应穿戴白衣、白帽、白口罩。 3.8 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 是指在责任单位门前确定的责任区,建立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围、责任区责任人和责任区目标要求的制度。 4场地要求 4.1 选址要求 4.1.1 菜市场选址要求按DGJ08-55 《市工程建设规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执行。 4.1.2 菜市场设置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符合交通、环保、消防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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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录 第一章概述 (1)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建设地点 三、项目建设单位及概况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五、可行性研究的主要依据 六、可行性研究结论 第二章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必要性 (8) 一、农贸市场现状分析 二、标准化农贸市场的市场定位 三、建设标准化农贸市场的作用 1、建设鲜活农产品市场体系的需要 2、改善购物环境保证农产品销售质量的需要 3、提高农产品销售渠道信息化的需要 三、建设标准化农贸市场的意义 1、改善居民生活,扩大城市居民消费 2、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城乡二元结构 3、扩大城乡居民消费,改善国家经济结构 第三章项目的建设条件 (16) 一、建筑项目拟建土地的使用权 二、建筑项目拟建土地的规划 三、基础配套设施 四、市场条件

第四章项目建设的规模和内容 (18) 一、项目建设的指导思想 二、项目建设的性质 三、项目建设用途 四、方案设计的依据 五、建设规模及内容 六、农贸市场规划方案 (一)设计依据 (二)金龙农贸市场 1、地点 2、用地概况 3、总图及给排水、供电、监控系统 4、建筑结构 5、方案对比 6、农贸市场容量分析 第五章建筑节能与耗能计算 (29) 一、建筑节能措施 二、节电措施 三、耗能计算 第六章环境保护措施 (31) 一、环保目的

二、设计依据 三、金龙农贸市场周围环境现状 四、项目建设过程对环境的影响及应采取的措施 五、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及应采取的措施 第七章销售食品卫生措施 (35) 一、设计依据 二、卫生措施 三、产品卫生措施 第八章消防 (37) 一、设计依据 二、设计范围 三、总平面布置 四、建筑消防 五、消防系统 六、消防用水量 第九章安全管理 (39) 一、设计依据 二、主要劳动安全风险分析 三、安全措施 1、施工安全 2、建筑物使用安全措施 3、生产安全措施 第十章经营管理 (41) 一、设计依据

《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总结

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方案 一、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菜市场设置与管理使用的术语和遵循的原则,规定了菜市场选址。场内环境、建筑装修、设施设备、场内布局、商品卫生质量、现场食品加工、品牌食品经营、市场管理、诚信经营等应达到的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社区菜市场的新建、改造与管理。 二、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1.菜市场 是由市场举办者提供固定商位(包括摊位、店铺、营业房等)和相应设施,提供物业服务,实施经营管理,有多个经营者进场独立从事蔬菜、蛋品、家禽、肉制品、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熟食卤品、腌腊制品、水果、粮油制品等各类农副产品的经营场所,是城市公益性的公共配备服务设施。 2.不可食用肉 是指“三腺”(甲状腺、肾上腺和有病变的淋巴结)、伤肉、霉变肉、病死肉等有毒有害肉。 3.无害化处理 是指将病死动物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畜禽体或起病变组织器官等经过处理达到对人畜无害要求。 4.水产品“二去”服务 是指零售点为消费者对冰鲜和活鲜水产品进行去内脏,去鳞服务。 5.农产品废弃物 是指蔬菜的枯败叶、水产品的头、内脏等不可食用部分和有毒、有害及变质水产品。 三、市场存在的问题 1.乱拉电线与乱安装电表的问题。 2.摊位上的护栏损坏问题。 3.墙面漏水问题。 4.二楼宾馆空调管漏水问题。 5.摊主私自安装风扇问题。 6.摊位水龙头损坏问题。 7.摊主私自使用电饭宝的问题 8.严禁电动车与单车进入市场的问题。 9.摊位摆放物品不整齐的问题(尤其是水果档)。 10.零时档口的没有规化区域问题(要准确零时档摆放物品的大小面积)。 11.每天早上蔬菜档与水果档进货问题(必须在8:30之前将蔬菜摆放台上,水果档在9点之前摆 放完毕,必须以通知的形式公告每个档主,如有不听者将进行100-500的罚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通道。 12.卫生打扫问题(清洁工每天在打扫卫生时相隔1:30将打扫一次卫生)。 13.菜市场是一个民声问题,市场的好坏多半是买卖公不公平的问题(必须统一使用电子秤)。 三、场地环境 1.选址要求 菜市场选址应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商业网点规划的要求,并取得相应的规划审批手续。 菜市场设置应符合交通、环保、消防等有关规定,与城市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建设相配套,并选择在交通便利处。

标准化菜市场规范

标准化菜市场 为了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进一步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扩大城市消费,2009年商务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实施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的通知》(商商贸发〔2009〕290号),以及《财政部、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09年度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并在北京、上海、重庆、四川、大连等19个省市开展了标准化菜市场示范工程试点。经过一年的建设,极大地改善了试点省市城市社区商业落后的局面,扩大了城市消费,产生了极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成为解决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重要实践。 2010年,商务部、财政部确定太原和石家庄、合肥、长沙、兰州5市,为2010年全国标准化菜市场建设项目试点城市,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每个试点城市2000万元的资金支持,每个标准化菜市场国家扶持资金按不超过50万元支持,且不得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什么样的菜市场才能被称为标准化菜市场呢?按照《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标准化菜市场首先应具备良好的环境设施。以菜市场周边环境为例,申报标准化菜市场必须先确定以菜市场外墙为界,1公里内,无有毒有害等污染源,无生产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场所;市场内还必须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和采光条件。 同时,为了美化市场的购物环境,所有标准化市场地面还应铺设防滑地砖,并在墙面上粘贴墙砖。另外,摊位面积也有严格的要求,每个摊位面积将统一按长1.5—2米、宽0.75—0.9米、高0.7—0.8米进行设置;在鲜肉销售区,温度不得高于25℃,并需按季节确定肉类的保存时间。 此外,针对菜品质量,标准化菜市场也有严格的监管制度。按照规定,所有标准化菜市场均应设有专职食品卫生管理监督人员,必须在市场内明显处设置不小于10平方米的检测室;检测室将每天对市场内销售的菜品进行农药残留等方面的抽样检测,并公布检测结果,发现有农药残留超标或肉制品变质的情况,一律不得入市。 标准化菜市场的要求很高,也很细。大到建设设施、装潢情况,甚至经营菜类都有要求,如水产品要有去内脏、去鳞的“二去”服务,活禽经营区与其他经营区间隔不得小于5米等等。按照管理规范,还统一设置消防、检验、通风、排水、废弃物处理、公厕等配套设施,做到食品安全、环境整洁、标识统一等。 标准菜市场建成后,居民去菜市场买菜的过程可能就是这样:首先进门看一下市场导购图,然后到不同的经营区域购买食材,沿着宽敞干净的通道转了几圈后,出门还能去食品检测室测一下蔬菜的农药残留……

菜市场设置与规划标准

前言 为规范本市菜市场的设立与交易管理行为,改善市民购买副食品环境,提高菜市场的经营档次,保障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参照有关标准,根据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上海市经济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副食品行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桂铭、王子迅、孔庆源、郁麟驹、张建秋、卢国俭、张惠明。 本标准由上海市经济委员会负责解释。 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菜市场的场地、设施设备、场内布局、商品质量安全、食品整理加工、定牌食品经营、卫生管理、管理制度和菜市场信用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范围内菜市场的设置与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上海市人民政府第105号令》 《上海市人民政府第127号令》 GBJ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18406 《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安全要求》 CJJ14 《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 DB31/190 《上海市豆制品地方标准》 DB31/199 《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GJ08-55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 菜市场设置除执行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和各级政府现行的有关规定。 3术语和定义 3.1菜市场 是指专门用于销售蔬菜、蛋品、家禽、肉食品、水产品、豆制品、调味品、熟食卤品、腌腊制品、水果、粮油制品等各类农副产品的经营场所。 3.2不可食用肉 俗称垃圾肉,即指“三腺”(甲状腺、肾上腺和有病变的淋巴结)、伤肉、霉变肉等有毒有害肉。 3.3无害化处理 是指将病死动物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畜禽胴体或其病变组织器官等经过处理达到对人畜无害的要求。 3.4水产品“三去”服务 是指零售点为消费者对冰鲜和活鲜水产品进行去头、去内脏、去鳞的服务。 3.5副食品废弃物 是指蔬菜的枯败叶、水产品的头、内脏等不可食用部分和有毒、有害及变质水产品。 3.6清真食品供应“四专” 是指清真食品在供应运输过程中实施的专摊、专人、专库、专车管理的措施。 3.7熟食从业人员“三白” 是指熟食从业人员上岗时应穿戴白衣、白帽、白口罩。 3.8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制度 是指在责任单位门前确定的责任区内,建立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范围、责任区责任人和责任区目标要求的制度。 4场地要求 4.1选址要求

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方案

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方案 深入贯彻市委三届九次全会精神,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按照市政府三届第64次常务会议、市委三届第124次常委会议审定通过的“十件民生实事”的内容,市委、市政府把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列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菜篮子”工程之一,根据县政府的工作安排部署,县工商局将牵头对城区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对农贸市场和农贸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切实解决农贸市场设施老化、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实现场内场外环境同步改善、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同步提升,逐步建立设施完善、环境舒适、管理规范农贸市场,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升级改造任务 基础设施改造 1、对破损地面对破损的地面进行修补; 2、对操作台进行改造; 3、对垃圾处理设施进行改造,各市场内分段配备垃圾桶20个,增设集中统一封闭的垃圾点1个; 4、规范设置市场内的标识标牌、店招店牌、信息

公示栏、文明宣传标识、标语,对市场内破损的制度宣传栏、标识牌进行更换,并在市场的醒目位置以公示牌的形式公示以下制度:市场食品安全制度、市场食品退市制度、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市场食品安全质量责任制度、市场活禽摊区管理制度、市场购销台账建立制度、市场环境卫生制度、市场水电火使用制度、市场计量管理制度、市场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市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市场文明经商公约; 5、对供排水设施及排水管道进行改造,确保排水畅通; 6、对供电设施进行改造。铺设管线,禁止经营者私拉乱接电线; 7、统一制作分区标识牌,统一制作各店面字号标牌、店招店牌,达到样式、颜色、大小一致; 8、加强“防四害”工作,配备防鼠、防蚊、防蝇、防蟑设施和药物,定期对市场及周边进行消毒; 9、对消防设施进行改造,加强消防人员知识培训,配备灭火器材。 入市商品管理 入场商品进货管理。场内经营者应当向供货商索取产品的地证明、质量认证证书或商品检验检测合格证;对劣质商品的清退,场内经营的商品无过期、变

农贸市场建设可行性报告

第一章总论 1.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农贸市场建设。 2、建设性质:新建、改造。 3、建设规模:新建3个中小型标准化农贸市场;规范改造1个马路市场;争取托管2-3家成熟农贸市场。新增市场经营面积8000平方米、摊位600个、综合超市面积3000平方米、经营户廉租房3000平方米。 4、建设单位:000金三角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5、建设地点:共4处,即:新建书刊市场农贸市场、办事处停车场农贸市场、家园农贸市场等3个农贸市场;改造湾林路马路市场。 1.2 建设方案编制依据 1、国家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颁布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二版)。 2、国家计委《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 3、《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 48-88 。 4、《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 5、现行的行业规定、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设计标准。 6、000城建设总体规划。 1.3 编制原则

1、项目建设本着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综合配套、高效灵活、兼顾发展的原则。 2、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节能、环保、消防等规定、标准和规范。 1.4 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总投资额为1500万元,由000金三角农贸市场管理有限公司全额投资。 政府以项目资金和以奖代补等方式予以补贴。 1.5 结论 1、本项目的建设将完善市场基础设施,改善交易环境,带动就业与创业。 2、本项目的建设将从根本上解决城镇环境脏、乱、差的问题,使扩建后的市场更有利于开展招商引资。 3、本项目选址,交通便利、供水、供电及通讯等各项建设条件均已具备。 4、本项目已作了大量和充分的前期调研论证和准备工作,项目建设无论从功能、规模、配套设施、建设标准上,还是客观需要上都是十分必要的。 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和城镇发展要求,建设条件已经具备,建设规模合理,建筑标准适当,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 因此,本项目建设是必要的,可行的。

菜市场的设置与服务管理的规范

昌吉市锦秀苑综合市场的设置 与服务管理的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菜市场的场地要求、设施设备、场内布局、商品陈列与销售要求、商品准入、包装要求、卫生要求和管理要求。 本规范仅适用于本早市的设置与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办法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办法。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J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规范》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CJJ14《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 3、场地概述 3.1地理位置: 昌吉市人民公园早市是昌吉市实施菜篮子工程建设的重要工程,位于宁边东路人民公园内部靠南侧。与公与公园有一门相连,早市设独立出入口两个。 3.2规模: 早市长约100米,宽约80米,面积为8000M2左右。内设标准水冲公厕一座。地面彩砖硬化,统一路灯亮化。是昌

吉市区一处中小型蔬菜副食品综合早市。 3.3市场应配置商品卸货场地和非机动车停放场地。非机动车停放统一安排,作到停放有序。 3.4市场地面铺设防滑地砖,地面应保持无污水、清扫及时无赃物。 3.5本市场选址符合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及商业网点规划的要求,手续齐全。 3.6本市场晨练者为主要消费群体和附近居民,年龄结构偏老的非主流消费群体。主要以蔬菜消费为主。交通便利、环保、消防符合有关规定,与城区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建设相配套。 3.7以本市场外墙为界,直线距离1公里以内,无有毒有害等污染源,无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场所。 4设施设备 4.1 供排水设施 4.1.1 场内上下水道应确保畅通。 4.1.2 水产柜应供水到摊,肉柜应供水到经营区,同时,市场内设置供消费者使用的供水点。所有供水点要管理到位,严禁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4.1.3 水产、冰鲜禽类经营区的污水排放应增设初级隔渣过滤设施,再排入三级过滤处理设施。 4.2 供电设施 4.2.1 应配备符合用电负荷、安全的供电设施。电线铺设以暗线为主,并配备漏电防护装置。 4.2.2 柜台灯光照明亮度达到100Lx,除柜台上方设有照明灯光外,主通道与购物通道也应配备照明。

绿怡居菜市场提升改造设计需求

绿怡居菜市场提升改造设计需求 一、投标须知 项目名称:绿怡居菜市场提升改造设计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政务绿怡居菜市场提升改造设计项目,本项目地面一层框架结构房屋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含非机动车停车场),设计费按照2016年设计取费标准第2篇第四条第6款,估算价约14万元。 项目地点:东至路与怀宁路交口绿怡居小区旁 招标单位:蜀山区商务局 招标方式:公开抽签 二、投标资质条件及其他要求 1、建筑设计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有贰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三、设计内容 乙方设计方案及图纸等技术资料须符合国家规范和标准,并遵循商业通行规则。对原绿怡居菜市场内进行提升改造设计,就现有菜台不拆除情况,消防管网、供排水管道、供水、强弱电、墙体(菜台外立面)、水产区、家禽区、门头招牌和店招牌等内部设计,按国家合肥市《示范菜市场建设标准》的要求设计,包括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程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示范菜市场室内装修设计),效果图制作,技术服务及相应后续服务工作等。(附:《合肥市示范菜市场建设标准》)

(一)平面部分 1、前期菜市场调查; 2、菜市场平面功能分布; 3、菜市场数据报告; 4、菜市场现场测量; 5、方案效果图; 6、菜市场通道、门面、柜台摊位设计; 7、地面、墙面、吊顶、楼梯、厕所、服务室、办公室、检测室等系列公共设计; 8、菜市场材料型号与规格以及色调设计; 9、方案效果图单层9张。效果图包括:门头招牌、蔬菜、水果、鲜肉、粮油干货、水产、熟食卤味、豆制品、家禽、主入口或主人流通道; 10、乙方提供农贸市场门头方案设计,提供门头简易的示意图图纸,但不出结构和详细图纸。 (二)施工图部分 1、菜市场室外装修墙立面、广场施工图; 2、菜市场室内装修土建和强弱电施工图; 3、菜市场室内装修给排水和消防管网施工图; 4、菜市场室内装修电气施工图; 5、菜市场中央空调、通风设备施工图; 6、菜市场水产区、熟食区、所有摊位分布施工图;

标准化农贸市场规划设计说明

昆明大板桥下李其村农贸市场规划方案设计 2011年9月

目录 一、规划依据 (1) 二、现状分析 (1) (一)地理位置及区域环境 (1) (二)建筑现状分析 (1) (三)开发条件分析 (1) 三、规划区性质及规划目标 (2) (一)规划区性质 (2) (二)规划目标 (2) 四、规划构思 (3) (一)规划理念 (3) (二)空间结构形态 (3) (三)功能分区及规划布局 (3) (四)景观规划 (4) (五)建筑环境及色彩控制 (5) 六、专项规划 (6) (一)道路竖向规划 (6) (二)给水排水工程规划 (7) (三)电力电信工程规划 (9) 七、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投资估算 (10) (一)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0) (二)投资估算 (10)

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年4月1日);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5年12月31日);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年6月8日); 4、《昆明市技术管理条例》; 5、国家相关规范、规定及昆明市政府和规划部门相关规定和规划要求; 6、1:1000地形图; 7、建设项目的规划条件要求: 地面硬化及停车场面积不小于市场面积的5%。 二、现状分析 (一)地理位置及区域环境 1、地理位置 大板桥下李其村果蔬农贸市场位于昆明主城区至昆明新机场的高速公路旁,规划区周边常住人口2万多人,所在地具有良好的区位优势。规划区总用地面积为14491.1331平方米(约合21.74亩),东侧为城市公共绿化带。 规划区现状地势平坦,地势东南高,西南低,场地中东部有少量岩石山体,建设中会有少量拆迁,用地条件较好,适宜建设。(二)建筑现状分析 规划区内有少量临时性建筑,用地条件较好,适宜建设。 (三)开发条件分析 对规划区现状综合分析可知有利于建设的因素有如下几点: 1、区位优越,交通便捷,发展前景好 大板桥下李其村果蔬农贸市场是介于昆明主城和新机场空港经济区之间必经区域,为了满足周边社区人群购买蔬菜及日常用品的需求,我们将开发一个集农产品配套服务,日常用品销售及生鲜蔬菜销售为一体标准化农贸市场。新机场空港经济区现正在发展阶段,其今后将与新螺蛳湾国际商贸城、世纪城商住片区一起构成了连接昆明主城和呈贡新城的黄金商务中心。同时,大板桥的特殊地位以及周边四通八达的交通道路,行业资源丰富,是实现集镇区域化经济的地利条件,是建设以服务群众为本,方便群众日常买菜、买生鲜等日常生活必需品的福祉之地。 什么样的菜市场才能被称为标准化菜市场呢?按照《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标准化菜市场首先应具备良好的环境设施。以菜市场周边环境为例, 1公里内,无有毒有害等污染源,无生产储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场所;市场内还必须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和采光条件。按照管理规范,还统一设置消防、检验、通风、排水、废弃物处理、公厕等配套设施,

放心农贸市场创建工作总结

放心农贸市场创建工作总结 我省政府为抓好十方面实事工作的落实,提升农贸市场改造成果,在全省开展放心农贸市场创建活动。××镇党委、政府紧紧围绕深化“创建”主题,把农村农贸市场改造升级这项民生工程与开展的创建放心农贸市场活动和经济发展有机结合,全面部署,明确责任,整体推进,健全制度,全力打造健康“菜篮子”工程,营造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实现了各项目标任务。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目标。 省政府已把放心市场创建列入××省十方面民生实事之中,我镇政府高度重视,切实把放心市场创建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将创建活动列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通过签订责任状形式,把放心市场创建任务分解到各级部门,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创建目标完成。 我镇××、××两大农贸市场建于80年代末,由于当时集镇建设规模小,资金投入不足等因素的影响,市场布局不尽合理,主体为棚式结构。经过多年的风雨侵蚀,大棚设施陈旧,棚顶破损严重,加之20××年初的自然灾害给市场带来严重安全隐患。两大市场占地面积较小,摊位设置不够合理,日常管理松散,市场内“脏、乱、差”较为突出,基本处于“有场无市”的状况,大多数摊位在场外经营,给交通安全和集镇管理带来压力。面对这样的情况,市场改造升级工作刻不容缓。但是旧市场改造涉及面广、摊子大、事情杂,稍有不慎,就可能影响群众生活,甚至可能引起民怨。针对种种存在问题,我镇党政一班人高度重视,

认真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在充分调研、摸清情况的基础上,决定迁移新建××农贸市场、原地改造升级××农贸市场。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做到“三个到位”:一是组织领导到位。建立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镇财政、工商、公安、司法、三产、村建、城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对市场升级改造进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二是研究问题到位。建立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联席会议制度,由镇分管负责人召集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每周召开一次市场建设升级改造情况通报会,研究协调解决建设过程中的难点和存在问题;三是责任落实到位。各成员单位明确职责,各司其职,齐心协力,密切配合,确保市场建设升级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责任,督查推动,合理规划,科学布局。 ××镇完善责任落实机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工作通报、检查考评等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将创建目标任务、工作职责分解到相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合力推进。 面对我镇农贸市场的现状,对照升级改造标准,我们先后组织相关人员到姜堰城东、府东等农贸市场进行实际考察、学习,组织讨论,学习先进单位的做法。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按照“设施先进、功能完善、管理规范、环境优美、购物方便、安全卫生,群众满意”的购物场所要求,制定出台升级改造方案,报请市发改委审核确定。为缓解市场改造升级资金困难,我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多元投资”的原则,通过招引外地老板参与市场建设升级改造,从而解

菜市场建设基本标准

建设基本标准 一、建设及改造提升标准 1、市场应为全封闭室内市场,宜采用钢架结构或钢混结构的固定建筑物,室内、外地面进行硬化,室内地面采用防滑、耐磨、便于清洗的建筑材料,如室内瓷砖、石材等材料。 2、具备完善的消防设施,防火设计应执行国家有关规范规定,市场主办单位根据防火要求要统一配备必需的灭火器材及防火设施。 3、具备良好的给水、排水、排风、照明和卫生等设施,下水与公共排污设施相连并保持畅通,保证良好的采光和足够的照明,有条件的可以增加制冷空调设备以满足高温季节的需要。 4、要有两个以上主要出入口,市场内主要通道宽度大于2.5米,其它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门口坡道及室内通道等应符合无障碍设计基本要求。 5、外装修立面必须符合市场规划建设处提供给各区的外立面装修要求。菜市场外立面装修材料标准不得低于铝塑板。菜市场名称可采用xx道(路)菜市场,也可用xx菜市场;立面门口上方设菜市场统一标识和色调,门窗和橱窗采用不锈钢半玻平开门或卷帘门。所有外装修要求保证质量,装修工序和材质符合规范要求。 6、场内应设统一展台或货架,统一广告装饰,统一悬挂标牌。不得摆地摊,不得里空外卖。 7、菜市场应根据建筑面积和人口流动量因地制宜、统筹考虑配置厕所。 二、服务功能要求 8、实行分行划市、分区布局,特别是水产、肉类、禽类、清真食品等经营区应与其他经营区域保持适当距离,避免交叉污染,肉禽产品、水产品、冷冻食品、熟肉制品、保鲜食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冷藏保鲜设备,商品展示必须使用封闭透明的展示柜。菜市场内不得有服装百货、鞋帽等经营摊位;可适当保留土产杂品等群众日常生活所需用品。 9、根据经营场地面积可设置主食、副食、半成品、熟食、禽畜类加工区域和相对应的售货区域。加工区域和相对应的售货区要相连接,生熟食品分开并配置相应的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加工设备;加工区域应封闭并有防潮、防尘、防串味、防虫防蝇、通风、隔热设施;加工摊位和人员应有《卫生许可证》和《健康体检证》。 10、市场内应统一计量工具并设有公平秤,经营人员统一着装,统一配置密闭垃圾容器,统一卫生清扫,统一悬挂标牌营业执照和各种证件。 11、市场应建立健全治安消防管理制度、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顾客投诉处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商品质量管理制度等市场管理制度并公示上墙;实行入场商贩准入制和商品质量市场主办单位先行责任制。市场内禁止人员留宿。 12、为保证建设改造质量,本标准须严格执行。2008年菜市场项目验收均以本标准为依据。

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

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 上海市地方标准 DB31/T 344-2005 前言 为规范本市菜市场的设置建设与经营管理行为.改善市民购买副食品环境,提高菜市场的经营管理水平,保障食用农产品消费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根据本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本标准由上海市经济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副食品行业协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桂铭、王子迅、孔庆源、郁麟驹、张建秋、卢国俭、张惠明。 本标准于2005年5月首次发布。 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菜市场的场地要求、设施设备、场内布局、商品陈列与销售要求、商品准入、包装要求、卫生要求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与改建菜市场的设置与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l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l4881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DB31/199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3术语和定义 3.1菜市场 是指用于销售蔬菜、瓜果、水产品、禽蛋、肉类及其制品、粮食及其制品、豆制品、熟食、调味品、土特产等各类农产品和食品的以零售经营为主的固定场所。 3.2不可食用肉 俗称垃圾肉,即指"三腺"(甲状腺、肾上腺和有病变的淋巴结)、伤肉、霉变肉等有毒有害肉。 3.3无害化处理

是指将病死动物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畜禽胴体或其病变组织器官等经过处理达到对人畜无害的要求。 3.4副食品废弃物 是指蔬菜的枯败叶、水产品的内脏等不可食用部分和有毒、有害及变质水产品。 4场地要求 4.1选址要求 4.1.1菜市场选址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符合市容、交通、环保、消防等有关规定,与城区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规划建设相结合。 4.1.2以菜市场外墙为界,直线距离lkm以内,无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等的污染源,无生产或贮存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的场所。 4.2建筑要求 4.2.1菜市场建筑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室内宽敞明亮。 4.2.2菜市场出入口不少于2个,主要出入口门的宽度不小于4m。 4.3面积要求 4.3.1新建菜市场用于经营的建筑面积应在1000㎡以上。 4.3.2菜市场建筑层高应大于4.2m。场内主通道宽度不小于3m,购物通道宽度不小于2m。 4.3.3新建菜市场应设置商品卸货场地和非机动车停放场地。新建菜市场应配备1%~2%的建筑面积的内部仓库。 4.3.4菜市场应设置符合计量要求的公平秤室,并有明显标志,方便消费者计量复测。 4.3.5菜市场内应设公共厕所,并设置规范醒目的引导标志。 4.4装修要求 4.4.1菜市场地面应符合防滑、易清扫的要求,并向排水槽(两边)倾斜。 4.4.2菜市场内墙(含立柱四周)应贴墙面砖,高度不低于2m。 4.4.3菜市场内房顶应采用清洁、明亮的装饰。 5设施设备 5.1给排水设施 5.1.1菜场内要配备合理的供水系统,水产柜应供水到摊,肉柜供水到经营区,熟食经营供水到专间。市场内设置供消费者使用的供水点。 5.1.2菜场内下水道应确保畅通,主通道与购物通道交叉处应设窨井,柜台内侧设地漏。 5.1.3柜台外地面排水槽宽度8cm~lOcm,弧底深度3cm~5cm。柜台内排水槽畅通,便于清洁,不积垃圾。 5.1.4水产、冰鲜禽类、活禽经营区的污水排放应设隔离过滤设施。 5.1.5菜市场要安装高压水冲洗装置以有效冲洗地面和墙面。 5.1.6菜市场污水排放应符合DB3l/199的要求。

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项目总结

柳州市十大农业工程——三江县老堡 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项目总结 根据柳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业十大工程——农业服务体系完善工程乡镇农产品集贸市场升级改造”的工作部署,为解决老堡乡长期以来当地经营户及农民自产自销农副产品街边占道经营的现状,经老堡乡政府申请,县人民政府决定,要求县经贸局必须将老堡集贸市场项目建设列入2011年柳州市十大农业工程——乡镇集贸市场改造建设项目。县经贸局与有关部门经多次深入老堡实地考察,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利用老堡供销社场地进行项目建设。该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由三江县建筑公司承建,于3月底进场施工,由于受到雨季的影响,项目建设于5月底全面竣工,现已投入使用。 项目预算总投资:老堡集贸市场建设项目预算总投资为814,155元(含拆除老堡供销社已安排给职工作为安置的经营场所)。 项目计划建设内容:⑴拆除老堡供销合作社,宿舍、仓库、厨房、水池、热水房、洗澡房、烤房、厕所等地面建筑;⑵平整及水泥硬化地台1137平方米;⑶建造镀锌铁皮瓦钢架结构圩亭面积430平方米;⑷新建固定摊位30个;⑸新修排水沟80米;⑹安装市场内水电设施;⑺修建30米连接码头;⑻修建进入市场通道两处,回建安装不锈钢拉闸门1扇; ⑼改造及硬化老堡旅社负一楼门窗地台等。 通过改造老堡集贸市场力求达到:⑴设置明显商品区域标志,摊位设置明显合理,鲜、活、生、熟、干、湿商品严格分开;⑵交易大棚没有吊顶、棚中棚及乱拉线的现象;⑶地面平整干爽,设置排水暗沟;⑷摊台

统一规划,统一制作;⑸公厕有冲水设施,有专人打扫;⑹市场内设有明显分区交易摊位牌、安排专人负责清洁卫生。 老堡市场主要完成项目建设内容:新建钢架结构渡锌铁皮高度为4米的交易棚420平方米,;硬化场地1158平方米;防护栏27米;排水主道暗沟35米,附排水沟70米;连接码头50立方米;建设日杂行、水果行、蔬菜行、肉行等固定摊位23个,鱼池4个,设有独立的活离经营场所150平方米;改造原旅社负1楼墙体、地台硬化等设施。 经过近3个月的施工,老堡集贸市场建设项目工程已全面竣工完成。整个市场设固定摊位26个,临时摊位30个,临时摊位为免费提供给当地农民自产自销的一个交易平台,新增从业人员160人;新增市场带动农户数(货源来自农户数)240户,新增带动就业人员420人;年农产品年交易量达200万公斤,交易额预计在300万元以上,每年可增加税费10多万元,对拉动三江县老堡乡社会内需发挥积极的作用,也改善了人民群众的交易环境,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到人民群众的交口称赞。老堡集贸市场的改造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经济效益:农贸市场的建成,可为经营户提供27个经营摊位,解决部份人员的就业和收入,更重要的是为老堡乡2万多群众日常生活需要提供公共交易场所。同时老堡供销社通过管理和服务,也将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因此市场的建设,对促进老堡乡经济发展、市场繁荣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社会效益:该项目建成,对于构建新农村服务网络建设、治理老堡乡马路市场具有重要作用。对推动乡镇基础设施、加快农村流通网络建设步伐、繁荣乡镇和改善乡镇市容市貌等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老堡市场项目建设结算:老堡农贸市场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

成都市菜市场标准化建设标准

成都市菜市场标准化建设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成都市菜市场建设的规范管理,进一步改善菜市场经营与购物环境,提高菜市场整体建设水平,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成都市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菜市场。 第三条本标准所指菜市场是指用于销售蔬菜、水产品、粮油、肉类、蛋禽类、果品、熟食、副食干杂等农产品和食品,以零售经营为主的固定场所。 第四条菜市场建设应满足城市规划的要求,并遵循“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经济适用、卫生美观”的原则。 第五条菜市场商品布置应分区明确、划类归市。按蔬菜类、水产品类、粮油类、肉类、蛋禽类、果品类、熟食类、副食干杂类等设置销售区。 菜市场内不得设立蔬菜、食品以外的其他商品经营单位。 第六条菜市场建设除执行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省有关法规、规范、规程的要求及规划、交通、卫生、环保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选址与建设用地 第七条菜市场建设选址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食用农产品市场专项规划的要求,与城市开发改造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具体的建设地点宜结合居住区服务中心,选在交通方便的相对独立地段。其通道出口距城市干道交叉路口红线转弯起点处不应小于70米。 第八条菜市场的建设地点应有良好的地形、地貌、工程水文地质条件,场地附近应具有满足菜市场使用的电源、给排水和交通条件。 第九条凡已规划确定的菜市场用地和设施,以及建成使用的菜市场,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严禁占用城市道路建设菜市场。

第十条新建居民小区菜市场宜单独建设,不宜与住宅建筑连体开发,可结合商业、娱乐设施整体开发。当与其他建筑连建时,应处理好同整体建筑物的关系,满足市场使用功能的同时满足相关规范及标准。 第十一条市区菜市场的建设规模,新区不得小于2000平方米,旧城区不得小于1500平方米,并根据规划部门的要求确定适宜的建筑形式,核定规模类别,满足市民日常生活的需求。 第三章规划与建筑设计 第十二条室内式、棚顶式菜市场的建筑密度不大于50%,绿地率不作强制规定,应按标准设置停车场地,合理组织交通。主出入口前应留有适当集散地。连体式菜市场应满足市场使用的功能,并与主体建筑同步报批。 第十三条交易厅、棚宜采用大跨度、大空间的结构形式,柱距不小于7.2米,市场内净高应不低于4米。钢筋混凝土结构的交易厅可与服务、办公等设施合建多层建筑。新建、改建和扩建的独立式、连体式、棚顶式菜市场,在层数、高度、造型、色彩以及与其他用地、建筑的关系上,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 第十四条市场进、出口处应设护栏,禁止车辆进出。市场内通道应保持畅通,满足经营与购物的需要。主通道宽度应不小于3米,购物通道宽度应不小于2米。 第十五条菜市场的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市场应符合建筑消防的要求,依据规范划分防火分区、设置防火疏散通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每个防火区安全出口不少于2个,安全出口净宽应满足规范要求,市场内通道上任意一点到安全出口距离不大于30米,以保证消防和紧急疏散的要求。 第十六条菜市场主出入口道路路面宽不宜小于7米,至少设两个车行道出入口。停车场可独立设置,亦可与其他建筑共用停车场。新建菜市场的停车场配置标准须符合规划要求,旧城区补点或改造现有菜市场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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