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规范”、“标准”和“规程”有何区别

“规范”、“标准”和“规程”有何区别

“规范”、“标准”和“规程”有何区别

在工程建设领域,标准、规范、规程是出现频率最多的,也是人们感到最难理解的三个基本术语。

标准的概念前已述及,按照《标准化和有关领域的通用术语第一部分:基本术语》(GB3935.1)的规定;规范一般是在工农业生产和工程建设中,对设计、施工、制造、检验等技术事项所做的一系列规定;规程是对作业、安装、鉴定、安全、管理等技术要求和实施程序所做的统一规定。

标准、规范、规程都是标准的一种表现形式,习惯上统称为标准,只有针对具体对象才加以区别:当针对产品、方法、符号、概念等基础标准时,一般采用“标准”,如《土工试验方法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道路工程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等;

当针对工程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等通用的技术事项做出规定时,一般采用“规范”,如:《混凝土设计规范》、《建设设计防火规范》、《住宅建筑设计规范》、《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屋面工程技术规范》等;

当针对操作、工艺、管理等专用技术要求时,一般采用“规程”,如:《钢筋气压焊接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工艺及操作规程》、《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操作规程》等。

在我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中,由于各主管部门在使用这三个术语时掌握的尺度、习惯不同,使用的随意性比较大,这是造成人们最难理解这三个术语的根本原因。

标准,规范和规程的区别

什么是标准 标准作为标准化的核心,其定义和解释也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发展时期,最有影响的有四个: 一是1934年盖拉德在其《工业标准化原理与应用》一书中对标准所作的定义,这也是世界上最早给出的标准的定义,即:“标准是对计量单位或基准、物体、动作、过程、方式、常用方法、容量、功能、性能、办法、配置、状态、义务权限、责任、行为、态度、概念或想法的某些特征,给出定义、做出规定和详细说明。它以语言、文件、图样等方式或利用模型、样本及其他具体表现方法,并在一定时期内适用”。 二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给标准所作的定义,即:“标准是由各方根据科学技术成就与先进经验,共同合作起草、一致或基本上同意的技术规范或其他公开文件,其目的在于促进最佳的公众利益,并由标准化团体批准”。 三是1983年我国对标准的定义,即:“标准是对重复性的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各方协商一致,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四是1996年修订的国家标准《标准化和有关领域的通用术语第一部分:《基本术语》(GB/T 3935.1)给出的标准定义为:“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或特性的文件,该文件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经一个公认机构批准,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社会效益为目的”。 目前,我国对标准概念的定义和解释,以2002年发布的《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词汇》(GB/T 20000.1-2002)为准(GB/T 20000.1-2002代替了GB/T 3935.1-1996),即: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由公认机构批准,共同使用的和重复使用的一种规范性文件。同时,给出了一条注释,即:标准宜以科学、技术和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的共同效益为目的。 什么是标准化 标准化作为一门新兴的现代科学,在不同的国家和学术团体里,对它的定义和内涵的描述是不完全一致的。 英国著名的标准化工作者桑德斯在《标准化的目的与原理》一书中,给标准化的定义为:“标准化是为了所有有关方面的利益,特别是为了促进最佳的全面经济并适当考虑到产品使用条件与安全要求,在所有有关方面的协作下,进行有秩序的特定活动所制定并实施各项规则的过程”、“标准化是指以制定和贯彻标准为主要内容的全部活动过程”、“标准化以科学、技术与实践的综合成果为依据,它不仅奠定当前的基础,而且还决定了将来的发展,它始终和发展的步伐保持一致”。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给标准化的定义为:“标准化主要是对科学、技术与经济领域内应用的问题给出解决办法的活动,其目的在于获得最佳秩序。一般来说,包括制定、发布及实施标准的过程”。 1983年我国颁布的国家标准《标准化基本术语第一部分:基本术语》(GB/T 3935.1)所给出的标准化定义为:“标准化是指在经济、技术、科技及管理等社会实践中,对重复性的事物和概念,通过制定、发布和实施标准到达统一,以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 1996年,我国对国家标准《标准化基本术语第一部分:基本术语》(GB/T 3935.1-1983)进行了修订(修订后为GB/T 3935.1-1996),给出的标准化的定义为:“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实际的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的活动”。同时,给出了该定义的两个注释,即:(1)上述活动主要是包括制定、发布及实施标准的过程;(2)标准化的重要意义是改进产品、过程和服务适用性,防止贸易壁垒,并促进技术合作。 2002年发布的《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词汇》(GB/T 20000.1-2002)代替了GB/T 3935.1-1996,将标准化定义为:“为了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现实问题或潜在问题制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条款的活动”。同时,给出了该定义的两个注释,即:(1)上述活动主要是包括编制、发布及实施标准的过程;(2)标准化的主要作用在于为了其预期目的改进产品、过程和服务的适用性,防止贸易壁垒,并促进技术合作。

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的区别

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的区别 作业指导书是指为保证过程的质量而制订的程序。 -"过程"可理解为一组相关的具体作业活动(如抹灰、砌砖、插件、调试、装配、完成某项培训)。 -作业指导书也是一种程序,只不过其针对的对象是具体的作业活动,而程序文件描述的对象是某项系统性的质量活动。 -作业指导书有时也称为工作指导令或操作规范、操作规程、工作指引等。 ·作业指导书的作用 -是指导保证过程质量的最基础的文件和为开展纯技术性质量活动提供指导。 -是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的支持性文件。 b. 作业指导书的种类 ·按发布形式可分为: -书面作业指导书; -口述作业指导书; -计算机软件化的工作指令; -音像化的工作指令。 ·按内容可分为: -用于施工、操作、检验、安装等具体过程的作业指导书; -用于指导具体管理工作的各种工作细则、导,则、计划和规章制度等; -用于指导自动化程度高而操作相对独立的标准操作规范。 c. ISO9000系列标准中对作业指导书的要求 · "如果没有作业指导书就不能保证5质量时,则应对生产和安装方法制订作业指导书"(GB/T19001-ISO9001--9. 1)。 ·生产作业可由作业指导书规定到必要的程度。应对工序能力进行研究以确定工序的潜能。整个生产中使用工艺规定也应写成书面文件,务个作业指导书中均应引用。作业指导书中应明确规定圆满完成工作以及符合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的准则。……(GB/T19004-ISO9004--10. 1. 1)。 ·"应按照质量体系的规定对作业指导书,规范和图样进行控制"(GB/T19004-ISO9004--11. 5)。 2. 作业指导书的内容 常用的作业指导书、工作细则、标准、作业规范通常应包含的内容. 3. 作业指导书的编号与管理 a. 基本要求 ·内容应满足 -5W1H原则 任何作业指导书都须用不同的方式表达出: Where:即在哪里使用此作业指导书;

规程与规范的区别

规程与规范的区别 技术规范 技术规范是有关使用设备工序、执行工艺过程以及产品、劳动、服务质量要求等方面的准则和标准。《GB/T 20000.1-2002 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词汇》中给出定义:规定产品、过程和服务应满足的技术要求的文件。 注1:适宜时,技术规范宜指明可以判定其要求是否得到满足的程序。注2:技术规范可以时标准、标准的一个部分或与标准无关的文件。 规程 规程,简单说就是“规格+流程”。所谓流程即为实现特定目标而采取的一系列前后相继的行动组合,也即多个活动组成的工作程序。规则则是工作的要求、规定、标准和制度等。 《GB/T 20000.1-2002 标准化工作指南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词汇》中给出定义:为设备、构件或产品的设计、制造、安装、维护或使用而推荐惯例或程序的文件。 注:规程可以是标准、标准的一个部分或与标准无关的文件。标准与规范的区别 标准化的对象不同 标准主要是针对某一类科学、技术、概念或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制定的一种标准文件。规范主要对某一类(个)具体的物品或事件(包

括过程或服务)而制定的标准文件。 包含的具体内容不同 标准只规定要求性或统一概念内容,规范即规定要求性内容,又应包括规定用来测定所给出的要求是否已得到满足的程序即合格评定的内容,两者不可缺一。作用不同 标准存在的价值通过规范的引用来体现;规范通过引用标准而达到完整、简洁。对产品而言,作为组织生产和交货的依据。 综述 标准、规范、规程都是标准的一种表现形式,习惯上统称为标 准,只有针对具体对象时才加以区分。当针对产品、方法、符号、概念等基础标准时,一般采用“标准”。如《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道路工程标准》等,当针对产品规划、设计、制造、检验等通用的技术事项作出规定时,一般采用“规范”,如《包装箱设计规范》、《产品制造与验收规范》等,当针对操作、工艺、管理等专用技术要求时,一般采用“规程”,如《制品检验规程》等。

规范化管理与标准化管理的区别

规范化管理与标准化管理的区别 标准化管理更多地是强调把为达成组织目标的行为过程以具体的标准加以界定,并用所界定的行为过程标准来约束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双方的行为,其内涵接近制度化管理。 规范化管理除了强调要贯彻体现一套完整的价值观念体系,使所制定的目标和行为标准不再是孤立的只零破碎的制度规范之外,重点强调的是,对管理行为和标准进行统一必须建立在科学的人性理论基础上,要求在一个完整的体系上,来实施被管理者具有一定价值选择自由的管理。它不是简单地对企业组织运行的活动和过程制定具体的行为标准。 企业规范化管理的本质要求-制度化管理、标准化管理都不等于规范化管理企业规范化管理,在上个世纪的90年代末,作者以此为题为企业提供咨询服务时,还是一个多少有些生僻的概念,现在它也已开始成为一个最时髦的概念了。 可惜人们更多的是把它等同于制度化管理,或叫标准化管理。尽管规范化管理最终也要落到制度层面上,通过规章制度来实施,但制度化管理仍远不等于规范化管理。制度仅仅是一种形式,任何一种形式的管理都可以以制度的形式予以界定和贯彻。所以,人们所说的制度化管理仅仅是强调要把企业老板或上司主管的稳定意志——不是心血来潮的冲动,以制度的形式予以界定。它仅仅是相对于由情感主导的上司老板的随意性管理行为而言的,是与能人强权管理相对立的一种管理,强调的是事事有章可循的“法制”化管理。规范化管理则是与泰罗的科学管理相对立的,强调的是在管理的过程中,要充分体现人的价值,而不是把人当作一个机器上的螺丝钉和齿轮,是在对人的本质特性准确把握的基础上,通过确立一套价值观念体系来引导下属员工的意志行为选择。 到目前为止,我国企业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几乎都是从欧美国家照搬过来的。但在英文中却没有规范化管理的概念,与之对应的是标准化管理(StandardManagement or Criterion Management)。尽管规范化管理与标准化管理,存在一定的联系,但二者远非完全相同。标准化管理更多地是强调把为达成组织目标的行为过程以具体的标准加以界定,并用所界定的行为过程标准来约束管理者和被管理者双方的行为,其内涵接近制度化管理。规范化管理除了

技术要求规范及标准

电杆技术规格书 1、本工程采用φ190-15-I、φ190-15-J型电杆。 2、使用环境 海拔高度:≤1000 m 最低温度:-47°C 短时最高温度:+55°C 24小时最高平均温度:35°C 物资应允许在较高或较低温度和较高湿度的恶劣环境条件下工作。 安装地点:昌赣客专江西段 地震烈度:8 度 3.技术要求、规范及标准 3.1、水泥电杆 3.1.1总则 3.1.1.1为贯彻GB4623《环形预应力混凝土电杆》和GB396《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标准,加强企业的生产技术和质量管理,保证产品质量,提高行业的生产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程。 3.1.1.2本规程适用于按GB4623《环形预应力混凝土电杆》和GB396《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标准生产的环形预应力混凝土电杆和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 3.1.1.3凡本工艺技术规程中未作规定的部分,按GB5020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3.1.1.4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通过试验和鉴定后方可使用。如新技术的应用和本规程不相适应时,可另制订专项规程。 3.1.1.5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本技术规程,并结合生产实际,制订相应的操作规程。 3.1.2技术要求

3.1.2.1原材料 3.1.2.1水泥 3.1.2.1.1水泥宜采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或快硬硅酸盐水泥,也可采用矿渣硅酸盐水泥,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其性能应分别符合: GB175《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GB199《快硬硅酸盐水泥》; GB1344《矿渣硅酸盐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及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748《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的规定。 电杆生产用水泥强度等级: 预应力混凝土电杆用水泥强度等级不宜低于42.5; 钢筋混凝土电杆用水泥强度等级不宜低于32.5。 3.1.2.1.2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应按进厂顺序分别存放。堆垛高度不宜超过12包,库内应有防潮措施。 3.1.2.1.3水泥存放不得超过三个月,过期或对质量有怀疑时,需按规定重新检验后使用。 3.1.2.1.4使用袋装水泥时,不同厂商、不同标号的水泥不得混用,水泥中不应有夹杂物和结块。 3.1.2.1.5使用散装水泥时,不同厂商、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不得混放在同一罐内,水泥中不应有杂物和结块。 3.1.2.2细骨料 应采用质地坚硬的中粗砂,其细度模数宜为2.3-3.2、含泥量不得大于2%,其它各项指标须符合GB/T14684《建筑用砂》的有关规定。 3.1.2.3粗骨料 应采用卵石或碎石,含泥量小于1%、石子最大粒径不大于1/2壁厚或钢筋最小间距的3/4,其它各项要求须符合GB/T14685《建筑用卵石、碎石》的有关

规程规范标准的管理规定

规程规范标准的管理规定 Final approval draft on November 22, 2020

1. 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内部各部门使用有效版本的规程、规范、标准,特制定本管 理 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江苏电建一公司承建的火力发电厂建筑安装工程所使用的与工程质 量 相关的规程、规范、标准的管理。 3. 职责 各使用部门负责收集本部门所使用的规程、规范、标准的目录。 公司项目管理部负责汇总、审核规程、规范、标准清册。 公司总工负责规程、规范、标准清册的批准。 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各职能部门规程、规范、标准的订购发放。 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工程处规程、规范、标准的订购发放。 4. 程序 公司各使用部门(包括项目管理部、金属试验室、材料试验室、电气试验室、热工试验室、长度标准室等)组织本部门专业人员,收集本部门工作中使 用 的与质量相关的规程、规范、标准的目录,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公司 项 目管理部。 公司项目管理部设专人负责规程、规范、标准的管理,管理人根据使用部门上报的规程、规范、标准目录,整理汇总后编制规程、规范、标准清册, 经 项目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后,报公司总工室批准。 批准后的规程、规范、标准清册由公司项目管理部以公司文件的形式颁布,发至各使用部门,并做好记录。

规程、规范、标准清册每年颁布一次,一般在每年一季度颁布当年的规程、规范、标准清册。 各使用部门应根据规程、规范、标准清册结合工作需要,编制本部门使用的规程、规范、标准目录清单。 分公司工程科负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工程处规程、规范、标准的订购发放,分公司各使用部门应设专人负责,建立持册人记录。 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各职能部门规程、规范、标准的订购发放。 当工程合同发生更改或施工技术发生变化或国家行业对现行规程、规范、标准作出变动时,公司各使用部门及时将变动情况上报公司项目管理部;分公 司各使用部门将变动情况反馈到分公司工程管理科,分公司工程管理科及时 将变动情况上报公司项目管理部。项目管理部收到变动情况后及时办理报批 手续,并以公司文件的形式颁布执行。 作废的规程、规范、标准必须由持册人在封面上加盖“作废”章,以作标识避免误用。 5. 附表 规程、规范、标准清册 规程、规范、标准发放登记表

规程规范标准的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内部各部门使用有效版本的规程、规范、标准,特制定本管理 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江苏电建一公司承建的火力发电厂建筑安装工程所使用的与工程质量 相关的规程、规范、标准的管理。 3. 职责 各使用部门负责收集本部门所使用的规程、规范、标准的目录。 公司项目管理部负责汇总、审核规程、规范、标准清册。 公司总工负责规程、规范、标准清册的批准。 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各职能部门规程、规范、标准的订购发放。 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工程处规程、规范、标准的订购发放。 4. 程序 公司各使用部门(包括项目管理部、金属试验室、材料试验室、电气试验室、热工试验室、长度标准室等)组织本部门专业人员,收集本部门工作中使用 的与质量相关的规程、规范、标准的目录,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公司项 目管理部。 公司项目管理部设专人负责规程、规范、标准的管理,管理人根据使用部门上报的规程、规范、标准目录,整理汇总后编制规程、规范、标准清册,经 项目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后,报公司总工室批准。

批准后的规程、规范、标准清册由公司项目管理部以公司文件的形式颁布,发至各使用部门,并做好记录。 规程、规范、标准清册每年颁布一次,一般在每年一季度颁布当年的规程、规范、标准清册。 各使用部门应根据规程、规范、标准清册结合工作需要,编制本部门使用的规程、规范、标准目录清单。 分公司工程科负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工程处规程、规范、标准的订购发放,分公司各使用部门应设专人负责,建立持册人记录。 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各职能部门规程、规范、标准的订购发放。 当工程合同发生更改或施工技术发生变化或国家行业对现行规程、规范、标准作出变动时,公司各使用部门及时将变动情况上报公司项目管理部;分公 司各使用部门将变动情况反馈到分公司工程管理科,分公司工程管理科及时 将变动情况上报公司项目管理部。项目管理部收到变动情况后及时办理报批 手续,并以公司文件的形式颁布执行。 作废的规程、规范、标准必须由持册人在封面上加盖“作废”章,以作标识避免误用。 5. 附表 规程、规范、标准清册 规程、规范、标准发放登记表 附表1 表式:305-01-2000-01

—规程规范标准的管理规定精编WORD版

—规程规范标准的管理 规定精编W O R D版 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

1. 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内部各部门使用有效版本的规程、规范、标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江苏电建一公司承建的火力发电厂建筑安装工程所使用的与工程质量相关的规程、规范、标准的管理。 3. 职责 3.1 各使用部门负责收集本部门所使用的规程、规范、标准的目录。 3.2 公司项目管理部负责汇总、审核规程、规范、标准清册。 3.3 公司总工负责规程、规范、标准清册的批准。 3.4 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各职能部门规程、规范、标准的订购发放。 3.5 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门负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工程处规程、规范、标准的 订购发放。 4. 程序 4.1 公司各使用部门(包括项目管理部、金属试验室、材料试验室、电气试验室、

热工试验室、长度标准室等)组织本部门专业人员,收集本部门工作中使用的与质量相关的规程、规范、标准的目录,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公司项目管理部。 4.2 公司项目管理部设专人负责规程、规范、标准的管理,管理人根据使用部门 上报的规程、规范、标准目录,整理汇总后编制规程、规范、标准清册,经项目管理部负责人审核后,报公司总工室批准。 4.3 批准后的规程、规范、标准清册由公司项目管理部以公司文件的形式颁布, 发至各使用部门,并做好记录。 4.4 规程、规范、标准清册每年颁布一次,一般在每年一季度颁布当年的规程、 规范、标准清册。 4.5 各使用部门应根据规程、规范、标准清册结合工作需要,编制本部门使用的 规程、规范、标准目录清单。 4.6 分公司工程科负责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工程处规程、规范、标准的订购发 放,分公司各使用部门应设专人负责,建立持册人记录。 4.7 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各职能部门规程、规范、标准的订购发放。

门刚规范与规程的区别

门刚规范与规程的区别

3.3.2 钢材设计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3.4.2 单层门式刚架的柱顶位移设计值,不应大于表3.4.2-1 规定的限值。 6.1.1工字形截面梁、柱构件腹板的计算高度hw与其厚度tw 之比,不应大于250√235/fy。此处fy为钢材屈服强度。 4.3.1中规定了温度区间长度,且是“不大于”

风载工况: ①边墙左风+鼓风效应②边墙左风+吸风效应③边墙右风+鼓风效应④边墙右风+吸风效应⑤端墙左风+鼓风效应⑥端墙左风+吸风效应⑦端墙左风+鼓风效应⑧端墙右风+吸风效应其中,边墙 作用风对应 规范中的横 向风,端墙 作用风对应 规范中的纵 向风。GB将CECS102 附录中的风荷载的设计规定变更为正式一节,规定了适用范围。 增加了开敞式结构的风荷载系数。 6 ⑴表A.0.2-3屋面板和墙面板的风荷载体型系数 ⑸表A.0.2-1下注:屋面以上的周边伸出部位,对1区和5区 可取+1.3,对4区和6区可取-1.3 ⑴屋面板和墙面板在风压力作用下风荷载系数不分区。 ⑵风荷载系数分区变化 ⑶增加锯齿形屋面风荷载系数 ⑷增加单坡房屋风荷载系数 ⑸未见女儿墙风荷载系数 风荷载

7 按照《建筑结构荷载规范》⑴高低跨屋面考虑雪漂移和雪堆积 ⑵积雪平均密度比荷载规范大 30Kg/m3 雪荷载 8 ⑴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1.0.2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及以 上地区的建筑,必须进行抗震设计。 ⑵表3.1.5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区分构件与连接形式,不区分 强度破坏和稳定破坏。 ⑷3.1.6 阻尼比 取0.05 ⑸3.1.6 地震作用效应可采用底部剪力法分析确定⑴3.1.4当抗震设防烈度7度(0.15g)及以上时,应进行地震作用 组合的效应验算。 ⑵表3.1.5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对强度破坏取0.85,稳定破坏取0.9 构件或连接受力状态r RE 梁、柱、支撑、螺栓、节点、焊缝强度0.85 柱、支撑稳定0.90 ⑶增加抗震构造措施3.4.3 ⑷6.2.1规定敞开式房屋的阻尼比0.035;其余房屋按外墙面积开孔 率插值计算。 ⑸6.2.2等高房屋可采用基底剪力法进行横向钢架的水平地震作用计 算,不等高房屋可按振型分解反应谱法计算。 6.2.5纵向柱列的地震作用采用基底剪力法。 ⑹门式刚架可不进行强柱弱梁的验算。 地震作用

规程规范标准的区别

规程规范标准的区别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建筑企业规范、规程、标准的区别 GB/T指推荐性国家标准,非强制性,"T"为"推"。推荐性国标是指生产、交换、使用等方面,通过经济手段或市场调节而自愿采用的国家标准。但推荐性国标一经接受并采用,或各方商定同意纳入经济合同中,就成为各方必须共同遵守的技术依据,具有法律上的约束性。如果被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引用了,GB/T也是强制的了。 标准、规范、规程的概念:工程建设标准是为在工程建设领域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建设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或特性的文件,该文件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经一个公认机构批准,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社会效益为目的。 规范是在工农业生产和工程建设中,对设计、施工、制造、检验等技术事项所做的一系列规定; 规程是对作业、安装、鉴定、安全、管理等技术要求和实施程序所做的统一规定。 标准、规范、规程都是标准的一种表现形式,习惯上统称为标准,只有针对具体对象才加以区别。当针对产品、方法、符号、概念等时,一般采用标准;当针对工程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等技术事项所做的规定时,通常采用规范;当针对操作、工艺、管理等技术要求时,一般采用规程。 同等条件下标准>规范>规程。

所谓标准、规范、规程等词汇都是标准的一种表现形式,习惯上统称为标准。在标准层次范围内,只有针对具体对象和具体标准的层次才加以区别。 一般情况同等条件下的层次:标准>规范>规程。例如:检验标准中以检验方法、试验方法为标准,检验规程(检验操作规程)等,划分检验标准的层次。 在工程建设领域,标准、规范、规程是出现频率最多的,是感到比较难理解的三个基本术语。按照《GB 3935.1 标准化和有关领域的通用术语第一部分:基本术语》的规定理解为: 1.标准 当针对产品、方法、符号、概念等基础标准,需要做出详细的规定时,以企业标准编制规则中规定的固有文本格式而编制的标准,一般归纳为“标准”类型,列入企业标准范围。 “标准”的主要特点是通用性强,含盖范围较大。 2.规范: 当针对工程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等通用的技术事项做出详细规定时,一般用企业标准编制规则中规定的固有文本格式,归纳为“规范”类型,一般列入企业标准范围。 主要是指的某规定的程序,在规定的范围要按一定的标准执行实施,大家按指定的标准衡量行为准则。 注:主要是因为无法精准定量的形成标准,所以,被称为规范。 3.规程:

规范、规程、标准的区别【免费下】

标准作为标准化的核心,其定义和解释也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发展时期,最有影响的有三个: 一是1934年盖拉德在其《工业标准化原理与应用》一书中对标准所作的定义,这也是世界上最早给出的标准的定义,即:“标准是对计量单位或基准、物体、动作、过程、方式、常用方法、容量、功能、性能、办法、配置、状态、义务权限、责任、行为、态度、概念或想法的某些特征,给出定义、做出规定和详细说明。它以语言、文件、图样等方式或利用模型、样本及其他具体表现方法,并在一定时期内适用”。 二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给标准所作的定义,即:“标准是由各方根据科学技术成就与先进经验,共同合作起草、一致或基本上同意的技术规范或其他公开文件,其目的在于促进最佳的公众利益,并由标准化团体批准”。 三是1983年我国对标准的定义,即:“标准是对重复性的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经有关各方协商一致,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形式发布,作为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目前,我国对标准概念的定义和解释,以1996年修订的国家标准《标准化和有关领域的通用术语 第一部分:《基本术语》(GB3935.1)给出的标准定义为准,即:“为在一定的范围内获得最佳秩序,对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或特性的文件,该文件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经一个公认机构批准,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社会效益为目的”

规范一般是在工农业生产和工程建设中,对设计、施工、制造、检验等技术事项所做的一系列规定;规程是对作业、安装、鉴定、安全、管理等技术要求和实施程序所做的统一规定。 标准、规范、规程都是标准的一种表现形式,习惯上统称为标准,只有针对具体对象才加以区别。当针对产品、方法、符号、概念等基础标准时,一般采用“标准”,如《土工试验方法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道路工程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等;当针对工程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等通用的技术事项做出规定时,一般采用“规范”,如:《混凝土设计规范》、《建设设计防火规范》、《住宅建筑设计规范》、《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屋面工程技术规范》等;当针对操作、工艺、管理等专用技术要求时,一般采用“规程”,如:《钢筋气压焊接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工艺及操作规程》、《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操作规程》等。在我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中,由于各主管部门在使用这三个术语时掌握的尺度、习惯不同,使用的随意性比较大,这是造成人们最难理解这三个术语的根本原因。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与国际惯例的逐步接轨,标准、规范、规程在使用上都逐步在发生着变化。例如:近年来,我国卫生部门把一些涉及技术规定的、具有一定强制性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统一冠名为“技术规范”或“规范”,以区别与自愿用或推荐性的标准等。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中,目前尚没有要求进一步规范这三个术语的使用。 规范:是在工农业生产和工程建设中,对设计、施工、制造、检 验等技术事项所作的一系列规定。 规程:是对作业、安装、鉴定、安全、管理等技术要求和实施程 序所作的统一规定。

标准规范与规程三个名称的区别与联系

标准、规范、规程有何区别与联系 在工程建设领域,标准、规范、规程是出现频率最多的,也是人们感到最难理解的三个基本术语。标准的概念前已述及,按照《标准化和有关领域的通用术语第一部分:基本术语》(GB3935.1)的规定,规范一般是在工农业生产和工程建设中,对设计、施工、制造、检验等技术事项所做的一系列规定;规程是对作业、安装、鉴定、安全、管理等技术要求和实施程序所做的统一规定。 标准、规范、规程都是标准的一种表现形式,习惯上统称为标准,只有针对具体对象才加以区别。当针对产品、方法、符号、概念等基础标准时,一般采用“标准”,如《土工试验方法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道路工程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等;当针对工程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等通用的技术事项做出规定时,一般采用“规范”,如:《混凝土设计规范》、《建设设计防火规范》、《住宅建筑设计规范》、《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屋面工程技术规范》等;当针对操作、工艺、管理等专用技术要求时,一般采用“规程”,如:《钢筋气压焊接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工艺及操作规程》、《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操作规程》等。在我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中,由于各主管部门在使用这三个术语时掌握的尺度、习惯不同,使用的随意性比较大,这是造成人们最难理解这三个术语的根本原因。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与国际惯例的逐步接轨,标准、规范、规程在使用上都逐步在发生着变化。例如:近年来,我国卫生部门把一些涉及技术规定的、具有一定强制性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统一冠名为“技术规范”或“规范”,以区别与自愿用或推荐性的标准等。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中,目前尚没有要求进一步规范这三个术语的使用。

建筑工程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图集

建筑工程法律法规规范规 程标准图集 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

2017年最新建筑工程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图 集 (2017年8月13日) (1)主要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7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1日实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年2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止法》(1997年3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年5月1日实施)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年2月1日实施)(2)主要规范、标准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50107—2010);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2006)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8-2006) 《盘柜及二次线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200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10);《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组合钢模板技术规范》(GBJ50214—2001); 《建筑给水排水与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02)

国家标准规范一览表

国家标准规范一览表 点击率:550发布时间:2007-3-17 规范编号规范、规程名称GB/T50001-2001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J2-86建筑模数协调统一标准 GB50003-2001砌体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5-2003木结构设计规范 GB50007-200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9-2001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50010-200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1-2001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J13-86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J14-87(97年修订)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J15-88(97年修订)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J16-87(2001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7-2003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8-2002冷弯薄壁型钢结构技术规范 GBJ19-87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J25-90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 GB50026-93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7-2001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 GB50028-93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T50033-2001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50034-92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 GB50037-96建筑地面设计规范 GB50038-94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 GBJ39-90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41-92锅炉房设计规范 GBJ43-82室外给水排水工程设施抗震鉴定标准GB50045-95(2001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6-95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规范 GB50050-95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 GBJ51-83烟囱设计规范

规程 规范 标准的区别

建筑企业规范、规程、标准的区别 GB/T指推荐性国家标准,非强制性,"T"为"推"。推荐性国标是指生产、交换、使用等方面,通过经济手段或市场调节而自愿采用的国家标准。但推荐性国标一经接受并采用,或各方商定同意纳入经济合同中,就成为各方必须共同遵守的技术依据,具有法律上的约束性。如果被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引用了,GB/T也是强制的了。 标准、规范、规程的概念:工程建设标准是为在工程建设领域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建设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或特性的文件,该文件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经一个公认机构批准,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社会效益为目的。 规范是在工农业生产和工程建设中,对设计、施工、制造、检验等技术事项所做的一系列规定; 规程是对作业、安装、鉴定、安全、管理等技术要求和实施程序所做的统一规定。 标准、规范、规程都是标准的一种表现形式,习惯上统称为标准,只有针对具体对象才加以区别。当针对产品、方法、符号、概念等时,一般采用标准;当针对工程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等技术事项所做的规定时,通常采用规范;当针对操作、工艺、管理等技术要求时,一般采用规程。 同等条件下标准>规范>规程。 所谓标准、规范、规程等词汇都是标准的一种表现形式,习惯上统称为标准。在标准层次范围内,只有针对具体对象和具体标准的层次才加以区别。 一般情况同等条件下的层次:标准>规范>规程。例如:检验标准中以检验方法、试验方法为标准,检验规程(检验操作规程)等,划分检验标准的层次。 在工程建设领域,标准、规范、规程是出现频率最多的,是感到比较难理解的三个基本术语。按照《GB 3935.1 标准化和有关领域的通用术语第一部分:基本术语》的规定理解为: 1.标准

施工执行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和图集

第七章执行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和图集 本工程主要使用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和图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和图集: 一、施工执行的规程规范、技术标准和图集 Ⅰ、通风与空调工程 G B50243-200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 B50231-98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 B50275-98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 B50236-98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91SB6建筑设备施工安装通用图集通风与空调工程; Ⅱ、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 G B50242-2002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019-2003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91SB2建筑设备施工安装通用图集卫生工程; 91SB3建筑设备施工安装通用图集给水工程; 91SB4建筑设备施工安装通用图集排水工程; Ⅲ、电气工程 G B50254-96∽G B50257-9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 B50303-2002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92DQ1∽92DQ13建筑电气通用图集 Ⅳ、验收标准、规程 G 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二、工程设计规范 G B J16-8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 B50313-2000消防通信指挥系统设计规范 G B/T50314-2002智能建筑设计标准

三、建筑工程安全、消防、环保规程规范 J G 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 G B50194-9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程 G 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规程》编制规范解析

主题:《作业规程》的编制规范编号:SJ-005 解释修订:公司生产技术部总工程师:刘巍 页数:27 页日期:20070418 《作业规程》是规范采掘工程技术管理、现场管理、协调各工序、工种关系,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保障安全生产的准则,是中能公司及煤矿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具体体现。因此编制好煤矿采、掘《作业规程》,是矿井正规作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必须高度重视。 煤矿安全生产的重点在采煤、掘进工作面。事故发生的原因,往往与作业规程不规范、内容不完善、程序缺失、责任不明确、技术措施针对性不强、不能正确指导现场施工有关。因此制定《作业规程》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由于我们公司管理人员来自全国各大煤矿企业,开采条件不同、采掘方法和工艺不同,故原使用的《作业规程》在编制上存在一定的差别。为了使《作业规程》更加具有先进性、规范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使《作业规程》的编制更加全面严密,指导现场科学合理地组织生产,保证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保证技术管理工作的严肃性,提高技术管理整体素质,实现《作业规程》编制、审查、批复、宣贯、复查、总结全过程管理。特编制此编制规范。 适合范围:陕西中能煤煤田有限公司榆阳煤矿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的《作业规程》编制。 一、《作业规程》的标准

《作业规程》能贯彻有关技术政策和先进技术,并能结合实际,指导现场工作;从编制审批到贯彻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并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每月进行一次复查,并有复查意见;《作业规程》中对支护设计有根据矿压观测地质资料、科学计算,对支护方式、支护强度的选择要有科学依据;工作面有初次放顶、收尾及过地质构造带专项措施。综采有切眼安装和撤面的顶板管理专项措施。 二、一般规定 榆阳煤矿总工程师对生产技术管理负全面技术责任。 《作业规程》的编制严格按原煤炭部(86)煤字第633号文件《关于回采、掘进作业规程技术管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和“蒲白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采掘进作业规程编制规范》”执行。 采煤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 采区开采前,生产技术部门必须编制采区设计。采煤工作面回采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情况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安全措施。 编制《作业规程》前,生产技术部门必须提交本工作面地质报告、采区设计,机电部门提供设备装备情况。 《作业规程》的编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各工种操作规程》、《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等规定,凡引用《煤矿安全规程》条文时,要写出原文,不得省略。 《作业规程》的编制要从生产实际出发,遵循有理、有利、有序的原则,突出安全防范重点,做到技术先进,数据要准确,有利于

细则和规定的区别

细则和规定的区别 细则是应用写作研究的主要文体之一。规定是规范性公文中使用范围最广、使用频率最高的文种。下文是细则和规定的区别,欢迎阅读! 细则和规定的区别:规定概念 作为文种的规定就是领导机关或职能部门为贯彻某政策或进行某项管理工作、活动,而提出原则要求、执行标准与实施措施的规范性公文。(《新应用写作》朱悦雄主编) 规定是规范性公文中使用范围最广、使用频率最高的文种。它是领导机关或职能部门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订相应措施,要求所属部门和下级机关贯彻执行的法规性公文。规定是局限于落实某一法律、法规;加强其项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具有较强的约束力,而且内容细致,可操作性较强。 结构 规定由首部和正文两部分组成。 (1)首部。包括标题、制发时间和依据等项目。 1)标题。一般有两种构成形式:一种是由发文单位、事由、文种构成;另一种是由事由和文种构成。 2)时间和依据。用括号在标题之下注明规定发布和签发的时间和依据。有的规定是随“命令”、“令”等文种同时发布的。 (2)正文。正文的内容由总则、分则和附则组成。 总则交代制定规定的缘由、依据、指导思想、适用原则和范围等。分则即规范项目,包括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和要求具体执行的依据。附则说明有关执行要求等。 正文的表述形式一般采用条款式或章条式。 特点 1、从针对的问题和涉及的对象看,它们都是针对带有一般性和普遍性的问题,涉及的是大多数的人和事,并非少数或特定的人和事。 2、从约束力和法定效力看,它们都具有极强的强制约束力,它们的效力是由法

定作者的法定权限与规范的公文内容决定的,包括效力所及的时间、空间、人员、机关等等。 3、从产生程序看,它们产生的程序极为严格和规范,需要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和正式公布的程序。 4、从公文语言的使用看,它们要求运用语言要讲究高度的准确、概括、简洁、通俗、规范。 5、从效用原则看,一般实行“ 不溯既往”和“后法推翻前法”的原则,即公文效力所及只对文件正式成立后发生的有关人和事;与其规定不一致的“旧文件”即行废止,以新文件为准。(《应用写作》1998年8期) 规定的分类大致可以分为方针政策性和具体事宜性两种。 细则和规定的区别:细则写作要求 1.任何细则都是为贯彻执行某一条规而制发的,必须首先说明制定细则的条文根据,根据几条就注明几条,不能随意增减。 2.必须注意细则的补充性和辅助性,并体现在一个“细”字上,把有关条规具体化、细密化,而不是在原有条规之外另起炉灶,再来一个“补充说明”。 3.要注意细则条文的逻辑顺序,一项一事,体现出相对的独立性。 4.细则写作必须坚持“上有所依,下有所系”的原则,即必须根据上级机关的有关条规,联系本地区、本系统的实际,提出具体的实施细则。 细则特点 细则多是主体法律、法规、规章的从属性文件,它具有如下特点: 规范性 细则是对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补充说明或辅助性的规定,自然具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范特点。 补充性和辅助性 细则是主体法律、法规、规章的从属性文件,它对法令、条例、规定或其部分条文进行解释和说明,制定细则的目的是为了补充法律、法规、规章条文原则性强而操作性弱的不足,以利于贯彻执行。

规范 规程 标准

建筑中的技术规范、国家标准有什么区别呢? GB,就是我们常说的国家标准 JGJ,就是我们常说的建筑行业标准 前者的法律效力优先于后者。 GB/T,国家非强制推荐标准 GBJ国家建筑类强制标准 JGJ建筑工程技术规范 JGJ/T推荐类建筑工程技术规范 JG/T建筑工程类推荐标准 GB是强制性国家标准代号,GB 即"国标"的汉语拼音缩写,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的意思。 GB/T指推荐性国家标准,非强制性,"T"在此读"推"。推荐性国标是指生产、交换、使用等方面,通过经济手段或市场调节而自愿采用的国家标准。但推荐性国标一经接受并采用,或各方商定同意纳入经济合同中,就成为各方必须共同遵守的技术依据,具有法律上的约束性。如果被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引用了的话,GB/T也是强制的了。 标准、规范、规程的概念:工程建设标准是为在工程建设领域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建设活动或其结果规定共同的和重复使用的规则、导则或特性的文件,该文件经协商一致制定并经一个公认机构批准,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基础,以促进最佳社会效益为目的。 规范是在工农业生产和工程建设中,对设计、施工、制造、检验等技术事项所做的一系列规定; 规程是对作业、安装、鉴定、安全、管理等技术要求和实施程序所做的统一规定。标准、规范、规程都是标准的一种表现形式,习惯上统称为标准,只有针对具体对象才加以区别。当针对产品、方法、符号、概念等时,一般采用标准;当针对工程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等技术事项所做的规定时,通常采用规范;当针对操作、工艺、管理等技术要求时,一般采用规程。 同等条件下标准>规范>规程。 所谓标准、规范、规程等词汇都是标准的一种表现形式,习惯上统称为标准。在标准层次范围内,只有针对具体对象和具体标准的层次才加以区别。 一般情况同等条件下的层次:标准>规范>规程。例如:检验标准中以检验方法、试验方法为标准,检验规程(检验操作规程)等,划分检验标准的层次。 在工程建设领域,标准、规范、规程是出现频率最多的,也是人们感到最难理解的三个基本术语。按照《GB 3935.1 标准化和有关领域的通用术语第一部分:基本术语》的规定理解为: 1. 标准 当针对产品、方法、符号、概念等基础标准,需要做出详细的规定时,以企业标准编制规则中规定的固有文本格式而编制的标准,一般归纳为“标准”类型,列入企业标准范围。 “标准”的主要特点是通用性强,含盖范围较大。 2.规范: 当针对工程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等通用的技术事项做出详细规定时,一般用企业标准编制规则中规定的固有文本格式,归纳为“规范”类型,一般列入企业标准范围。 主要是指的某规定的程序,在规定的范围要按一定的标准执行实施,大家按指定的标准衡量行为准则。注:主要是因为无法精准定量的形成标准,所以,被称为规范。 3.规程: 当针对操作、工艺、管理等专用技术要求时,一般归纳为“规程” 类型的标准。 简单说就是“规则+流程”。顾名思义:规定的程序。规程的特点是有些不通用的 事项在规程中作出规定,并且常采用“列表”(非企业标准编制规则中规定的固有 文本格式)的格式编制。规程在文件中名号比较大,是工作中常用而且用量较大 的名词,一般将其纳入企业技术文件类。 注:企业技术文件包含设计、检验、工艺等技术文件。 在标准化工作中,由于概念不清,在使用这三个术语时掌握的尺度、习惯不同, 使用的随意性比较大,这是造成我们最难理解这三个术语的根本原因。 企业中的产品以及文件都应规范化,那么名词术语首先是基础,规范化用语代表 着企业的规范性管理,是非常重要的。术语分清了,那么标准的类型随即分清, 有利于企业标准化的工作。 规范、规程、标准之间的关系是标准化的一种表现形式。 1.规范是指群体所确立的行为标准。它们可以由组织正式规定,也可以是非正式 形成。在规定的范围要按一定的标准执行实施,大家按指定的标准衡量行为准则。 2.规程是指正式公文和标准(技术文件)正在执行中的章程,规程中的文件细化管 理办法并按规范标准制定一系列的约束制度,按章做事,有条不紊的执行规范制 定的标准。 3.标准是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所做的统一规定,它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 合为基础,经过有关方面协商一致,由主管机构批准,以特定的形式发布,作为 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 标准是由一个公认的机构制定和批准的文件。它对活动或活动的结果规定了规 则、导则或特殊值,供共同和反复使用,以实现在预定领域内最佳秩序的效果。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是对《住宅建筑设计规范》进行修订的 为保障城市居民基本的住房条件提高城市住宅功能质量使住宅设计符合适用安 全卫生经济等要求制定本规范的。《住宅设计规范》适用于全国城市新建扩建的 住宅设计。主要针对房屋建筑的设计。 而《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适用于城镇住宅的建设、使用和维护。主要 的内容是些基本规定、外部环境、建筑结构、室内环境、设备、防火与疏散、节 能、使用与维护。 因此,在设计的时候,应该主要参照《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1999 同时有必要时也应结合《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2005。 在工程建设领域,标准、规范、规程是出现频率最多的,也是人们感到最难理解 的三个基本术语。标准的概念前已述及,按照《标准化和有关领域的通用术语第 一部分:基本术语》(GB3935.1)的规定,规范一般是在工农业生产和工程建设 中,对设计、施工、制造、检验等技术事项所做的一系列规定;规程是对作业、 安装、鉴定、安全、管理等技术要求和实施程序所做的统一规定。 标准、规范、规程都是标准的一种表现形式,习惯上统称为标准,只有针对具体 对象才加以区别。 当针对产品、方法、符号、概念等基础标准时,一般采用“标准”,如《土工试验 方法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道路工程标准》、《建筑抗震鉴定标准》等; '当针对工程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等通用的技术事项做出规定时,一般采用“规 范”,如:《混凝土设计规范》、《建设设计防火规范》、《住宅建筑设计规范》、《砌 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屋面工程技术规范》等; 当针对操作、工艺、管理等专用技术要求时,一般采用“规程”,如:《钢筋气压 焊接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工艺及操作规程》、《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操作规程》等。 在我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中,由于各主管部门在使用这三个术语时掌握的尺 度、习惯不同,使用的随意性比较大,这是造成人们最难理解这三个术语的根本 原因。 哪个现行的法律、规范或标准中规定了“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 消防法中有个纰漏,我国现行任何法律、规范或标准及其条文说明中均未说明“国 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的内容,进而也就没有明确必须和非必须报审及报验 的工程范围,例如:有一个厂房已经有了消防验收合格的消防设施,但厂领导依 然不放心,又增加了一个煤气探测器,这是否需要报审、报验? 很多人认为需要,我觉得不需要,因为即便这个探测器不符合消防规范要求,也 不会影响现有的消防系统,不会因多设置了一个煤气探测器而导致其他消防设施 不合格,别看是个小问题,这将大大阻碍业主提高自身消防意识。 问题补充: 谢谢诸君回复,我是想找一个搞法律或消防执法的朋友明确一下“国家工程建筑 消防技术标准”的内容。后面只是个小例子。 回4楼的朋友,试举一例,某车间加工过程中产生某种可燃气体,比如说可燃浓 度下限为30%,车间内加装了相应的报警、冷却、排风、灭火装置,已经符合消 防规范,但问题来了,报警装置报警的设置为燃烧下限的50%,符合消防规范, 但这是在无人吸烟的情况下,当然吸烟的问题可以人为控制,但如果没控制住的 话,一个操作工怎么赔得起一个车间?老板当然希望再安装一个具有更高报警灵 敏度的探测器了。 其实,在西方国家,人们是很重视消防设施的布置,稍见高级的场所,其消防设 施均高于NFPA的要求,可是在我们国家,不知道是因为什么,都不太重视这个。 谢4楼了,我明白,不过,没有明确的条文解释就没有法律依据,产生的分歧会很多。 另外,鄙人从事消防设计和消防施工(外加有点儿粪清),希望能和你多沟通, 我下周要出差,没时间关门,所以只好现在关门了,特留下鄙人的QQ:67111640, 望能加我。 你可以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去判定工程是否符合消防技术 要求。至于在已经通过验收的消防工程上追加报警装置需不需要报审的问题,消 防法已经有了明确的规定:消防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也就是说有国家承认的 消防产品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消防产品。如果是煤气等易燃易爆气体探测器,那 么在安装施工中将设计到很多问题,如,施工单位是否有施工资质证书?在施工 中是否对原有的消防安全系统产生影响?装修中使用的电器线路是不是符合防 火、防爆要求?是否与现有消防系统能够联动?等等。针对种种问题,我想您已 经有答案了。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