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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代以来农村土地制度的历史现状和未来

中国近代以来农村土地制度的历史现状和未来
中国近代以来农村土地制度的历史现状和未来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一半以上,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巨大的社会存在。几千年延续至今,农民问题始终是中国的根本问题,而与农民问题联系最密切的则是土地。如果说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那么土地则是农业的基础,它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要素,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证。而我国只占世界7%的耕地却要养活占世界20%以上的人口,土地显得更加重要,土地的占有和利用问题,不仅关系到农村的持续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全国的稳定。因此,土地问题是维系国计民生的战略问题,是农民问题的核心。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党围绕土地问题不断改革、不断创新,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土地制度,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这一切引起了世人的瞩目。

一、新中国成立至1978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农村土地制度变革

1.土地改革阶段:把封建土地所有制改革为农民私有的土地制度

1949年7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必须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50年6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明确规定了土地改革的目的是“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开辟道路。”规定了对“所有没收和征收来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除本法规定收归国家所有者外,”均应“统一地、公平合理地分配给无地少地及缺乏其他生产资料的贫苦农民所有。”到1952年底,除新疆、西藏和其他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和台湾省以外,全国广大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已全部完成。

2.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阶段:把土地农民私有制改为农民私有、集体统一经营使用的土地制度

土地改革消灭了封建土地制度,建立了农民土地私有制,中国共产党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合作制理论,结合当时中国的实际情况,引导农民走合作化的道路。在根据地,农业合作运动的主要形式是劳动互助,但也发展了一些农业生产合作社。大规模地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在1952年,首先开始的主要是初级社,即在承认土地私有权的前提下,农民以土地、农具等生产资料入股,集体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初级社虽然不涉及土地私有权,但使用权则由个人使用变为集体共同使用,这是土地制度的重大变革。

3.高级社和人民公社化阶段:把农民土地私有、集体统一经营使用的土地制度改革为集体统一所有、统一经营的土地制度

1955年8月以前,中国共产党的主要精力放在发展初级社方面,高级社只是作为试点,数量很少,也不提倡,但在1955年秋,毛泽东同志强调合作化运动的高潮就要到来,强行推动农业高级合作化运动,只有一年半时间,就在全国范围内完成了组建农业高级合作社的任务。在高级社阶段,农民私有的土地和牲畜、大型农具以及土地上的附属物如塘、井等水利设施转为合作社集体所有,取消土地报酬,取消初级合作社的土地与大农具入社分红制度。

在人民公社化阶段,更是全面无偿剥削农民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和自然资源,人民公社的特点是一大二公,在当时生产力水平还是很低的条件下,必然会束缚生产力的发展。“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缺乏多样性和灵活性,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不能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

4.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阶段:把集体所有、统一经营使用的土地制度变革为集体所有、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使用的土地制度

“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土地制度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必将为新的制度所代替。以1978年冬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农民的“包产到户”为开端,中国开始了又一次重要的土地制度变革,即将纯粹的土地集体所有制变成为土地集体所有、农民家庭承包的所有权和经营权

相分离的土地制度。

二、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

1.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推行的三阶段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其产生到最终确立,大体上经历了3个阶段:

(1)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萌芽和起步阶段(1978年秋—1980年4月)

在这一阶段,以安徽凤阳县小岗村为代表的中国普通农民,在极其贫困的条件下,实行了以家庭承包经营为目标的改革实践。安徽是个农业省,但在“左”的路线指导下,长期没有解决吃饭问题。1978年,小岗生产队决定把生产队的土地分了,实行包产到户。由于责任明确,方式灵活,到年底,这个合作化以来从未向国家交一斤粮食的生产队,第一次向国家缴了公粮。

对农民自发的包产到户,中共中央经历了从不允许、允许例外、小范围允许到全面推广的过程。而在这一阶段,则是从不允许到允许例外。

中国近代土地问题

中国近代土地问题 土地不仅是一种物质资源,因为它始终与我国最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直接相关,就更是一种战略资源。而土地政策的好坏,小则增加人民收入,促进农业发展;大则可影响朝代更替,政权沉浮。 土地问题乃是观察和解决中国历史上,自西周以来两千年历朝治乱相循的钥匙。土地在每个朝代,都有个由分散到聚集,由荒废到精耕的过程。分散到了各户农民,生产就发展了,内需充足了,也就国富民裕了;土地被豪强兼并了,集中在少数人手里,农民贫困了,生产和商业交换也就凋敝了,在“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的情况下,“天高皇帝远,民少相公多,一日三遍打,不反待若何”,官逼民反,也就天下大乱,遍地烽火了。 在经历了一番战乱以后,荒芜的土地,又被农民开发耕种了,土地又回到农民手里了,加之,统治阶级接受教训,轻徭薄赋,于是就出现新王朝初期的盛世,也就是“杜诗”里所形容的“开元盛世”的景象。 但是,在天下呈平日久以后,由于统治阶级忘记了前朝覆灭的教训,有的骄奢淫逸,广修宫苑;有的好大喜功,穷兵黩武;有的争权夺利,内斗绵绵;以致不恤民力,加重负担,国势日衰,引来外患。内忧外患,交相爲害,使农民不堪负担,只能揭竿而起,再造新朝。 数千年的中国历史,政权更替的关键是土地问题。当土地集中到少数既得利益,社会公正就失去了基础,社会稳定就会无从谈起。大批失去土地的农民一旦被动员起来,任何政权就会马上面临威胁。不说久远的历史,现代国共两党的历史,也很能说明土地和农民问题的重要性。国民党在大陆的失败是土地问题,而共产党领导革命的成功经验也在土地。国民党在台湾成功的经验更和土地改革有关。成功的土地改革为台湾社会的工业化、城市化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中小企业是台湾中产阶级的经济基础,而中产阶级的形成是台湾社会民主化的最主要的动力。台湾的民主化因为民进党的“台独”路线而导致激进,导致社会的分化。不过,正是台湾庞大的中产阶级使得台湾的民主化,较之其它很多社会更为理性与和平。如果没有这样一个中产阶级,台湾民主化会变得无比暴力。 我认为要一劳永逸的解决中国土地问题要从以下几点着手: (一)、立即叫停当前掠夺式的土地征收制度 当前掠夺式的土地征收制度在没有完善之前必须立即停止,否则就是对中国最大多数人口的农民的最大伤害,也是对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民事法律原理的公开嘲讽。由于公共利益的需要,也无法完全废止,只有在民事法律原则下改进完善,使之既能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又能充分尊重广大农民的权利。只有在严格界定在公益性的前提下才能慎重启动征地程序。在现有的征地制度下,让财政困难的地方政府不去侵犯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几乎没有保护的土地,而去严格落实中央耕地保护政策,可以说是不现实的,实践证明也是行不通的。 (二)、尽快做好农村土地的登记、颁证工作,明晰产权 尽管以前也多次要求做好农村土地的登记、颁证工作,但是实际情况是广大农村只有农民宅基地的农村建设用地证书的登记、颁证工作还比较满意外,别的几乎是空白。一方面,是农民的权利意识不强,在物权不动产登记制度下,只有不动产所有权、使用权证书等是享有该不动产的法定依据;另一方面,是我们的政府部门对登记、颁证要求农民出钱过多,农民无法承受。为此,一方面,要加

高三历史一轮复习知识总结 中国古代农耕方式及土地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农耕方式及土地制度的演变 【知识梳理】 一、农耕方式的演变从刀耕火种到铁犁牛耕1.原始农业(农业的起源)(1)起源:距今约1万年前(新石器时代),农耕逐渐取代采集(2)农作物:北方旱地(黄河流域)——粟、麦;南方水田(长江流域)——水稻(3)耕作方式:刀耕火种(石器锄耕)(4)生产工具:石斧、石铲、石镰、木耒、骨耜等(5)特点:①呈现出明显的地域差异; ②生产力水平低下;③以种植业为主、家畜饲养业为辅。(6)影响:①使人们生活开始走向定居;②奠定了中国古代农业社会的基础。2.精耕细作的农业生产模式发展演变(1)形成:春秋时期(2)生产方式:以家庭为单位组织生产,小农经济(规模),自然经济(属性)。(3)生产工具的发展①春秋战国:开始使用铁农具和牛耕(使用直辕犁)。②汉朝:发明犁壁、藕犁(直辕犁);铁犁牛耕广泛推广,成为我国传统农业的主要耕作方式。③隋唐:长江下游出现曲辕犁(江东犁);标志中国传统步犁基本定型。(步犁就是使用畜力的曲辕犁)(2)耕作方式的发展①商周:集体农耕(即千耦其耘或十千维耦;工具太简陋,单个家庭难以完成稼穑)。②春秋战国:出现个体农耕(耕作技术进步、私有土地出现);延续到三大改造时期。(3)水利灌溉事业的发展①春秋:芍陂(楚国,淮河流域)②战国:都江堰(秦,长江流域)、郑国渠(秦,黄河流域)③秦朝:灵渠(解决军粮运输问题,广西,沟通长江和珠江两大水系)④汉朝:a.汉武帝时修建了漕渠、白渠及大规模治理黄河;b.东汉明帝派王景治理黄河;c.西域(今新疆)修建了具有地方色彩的坎儿井。⑤灌溉工具:三国时曹魏的马钧改制的翻车(人力);唐朝创制了新的灌溉工具筒车(水力)。二、小农经济1.出现:春秋时期2.形式:自耕农经济(主体);佃农经济;均田农户经济。(中等及以上的地主自留土地的生产属于小规模集体生产;小地主生产也属于小农经济)3.条件:①生产力发展(铁农具和牛耕推广使用,根本原因);②封建土地私有制确立。4.自耕农经济特点①拥有一定土地,以家庭为单位生产、生活,精耕细作。(分散性)②业与家庭手工业结合,男耕女织。(稳定性)③产主要是为了满足自家的基本生活需要和交纳赋税。(自给自足)④模小、水平低、抵御天灾人祸的能力差。(脆弱性)⑤很少与市场发生联系。(封闭性)⑥自耕农是国家赋役的主要承担者,在封建社会始终占据主导地位。5.影响①积极:明中期以前,基本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②消极:明中期以后,阻碍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商品经济的发展,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成长。6.变化与结束①变化:明朝中后期以来,江南地区商品经济迅速发展,农产品商品化程度不断提高。②开始解体:鸦片战争以后外国廉价商品大量涌入,农民和手工业者纷纷破产,自然经济开始解体(即小农经济的自然经济属性不断降低,商品经济属性不断上升)。③结束:1953-1956年,三大改造时期,通过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将土地私有制转变为公有制,小农经济转经济变为集体经济。三、土地制度的发展演变从土地国有制到土地私有制1.土地国有制:井田制(1)历程:开始实行(商);盛行成熟(西周);瓦解(春秋);废除(战国)。(2)内容:①周王将全国土地层层分封给各级贵族;②井田之中有“公田”“私田”之分,“公田”实际为贵族占有,“私田”是村社成员的份田; ③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3)生产方式:简单协作的集体耕作。(4)瓦解原因:①铁农具和牛耕的使用,生产力发展。②鲁国等进行税制改革,使土地逐步由国有向私有转变。(5)废除:战国时秦商鞅变法:a.“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买卖”、“为田开阡陌封疆”(从法律上废除了井田制)。b.实行“以军功行田宅”制度(培植了一批新兴大土地所有者)。2.土地私有制(1)历程:①春秋:鲁国“初税亩”、齐国“相地而衰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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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新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助力乡村振兴的思考 摘要:土地是经济开始、是财富之母、农业的基础、农民的根源。土地制度是 国家生产关系重要部署和所有管理制度中最基本的制度。21世纪以后,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城乡一体化发展背景下的农村地区的土地管理更加严重。为了管理农村土地,需要继续完善综合管理战略,不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 从而落实城乡一体化发展背景下的中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关键词: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创新;措施 引言 在现代化社会发展过程中土地资源是重要的物质资源,我国国土辽阔,但是 由于人口基数较大,人均占有土地量较少,为了保障土地资源能有效应用,当前 要进一步强化土地资源管理工作。在现阶段土地工作开展过程中,土地管理战略 能保障各项土地工作有序开展,对全面提升管理工作效率以及扩大管理范围具有 重要意义。但是从现阶段我国部分区域土地管理工作现状来看,仍旧存在较多问题,当前要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保障各项管理工作能落实到实处,推动我 国土地资源可持续发展。 1土地管理制度中存在的各项问题 1.1耕地保护面临的挑战 当前我国人口约有14亿,粮食自给量不足60%。如果继续降低我国农产品的占比,必将对我国粮食安全带来严重的影响,因此我国制定了严格的耕地面积红线。但在具体工作中,1.2亿hm2的耕地红线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首先,在计 算耕地面积的过程中,我国将实测面积作为具体的考核标准。但依据传统的统计 标准,土地的实际产量是基层计算耕地面积的主要计量方式,因此,我国的耕地 面积有虚高的成分。其次,我国部分地区在补偿占用耕地的过程中,存在以次充 好的现象。近年来,城市发展占用了大量的农业用地,这部分土地的质量普遍较好。在耕地补偿的过程中,部分地区开垦了对等的贫瘠土地,但是这些土地的产 量远低于被占用的耕地。 1.2监管不合理,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 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对农业耕地、林业用地不合理监管与保护,受到自然条件 等要素影响,土地会发生不同程度荒漠化与水土流失问题,致使土地质量不断降低。其次城市发展过程中各类废水废气不合理应用,不通过处理随意排入土地中,将会导致区域土地资源与水资源受到污染。从现阶段土地管理工作发展现状来看,国家已经拟定了各项土地管理政策,但是由于缺乏有效监管,地方管理部门难以 重视。加上部分管理人员自身缺乏良好的责任意识,专业素质有待提升,需要更 新管理思想,致使各项管理政策未能全面实施。 1.3土地强制征用情况的存在 从改革开放至今,中国城市的发展和建设,在几十年内可以迅速发展,这其 中的原因就有征收农村土地,且征用土地基本上都是强制征用,这一行为严重损 害着农民利益以及相关权益,这由两个方面可以体现:(1)由于土地征用后农 民目前的补偿制度不完善,补偿只是根据征地后的土地效益制定的,没有考虑到 土地成本,对农民进行补偿。(2)一直以来,我国土地征收范围一直很广,不 利于土地的合理利用和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从而阻碍着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推进。 2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创新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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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论文 【摘要】三农问题是我国发展面临的主要社会问题,直接关系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因此,我国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三农问题的解决,积极采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措施。而土地作为农民生存发展的物质基础,直接影响着三农问题的解决,土地管理也成为我国政府部门的重要工作。在三农问题的解决中,政府加快改革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以促进农业生产。但是,由于受传统土地管理的影响,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在承包土地流转、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置换等方面仍存在着很多问题需要政府解决。研究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不仅能够提高土地管理效率,解决土地问题,而且农村发展和社会主义建设有着深刻意义。 【关键词】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1.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必要性 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背景下,我国对农村土地管理的相关制度和法律规定进行了一定的调整,推进了农村土地管理工作的开展。并且,农村土地直接关系着农民的生存和发展,关系着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因此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需要从农民入手,从农村发展实际出发,从立法、制度、整儿等方面入手,改进土地管理工作中的不足,保证农村土地的合理利用,充分发挥农村土地在农业发展中的作用。 2.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2.1承包地流转问题。首先,农民的土地流出承包意愿不断减弱,很多农户都不愿意将承包来的土地流转出去,还有一些农户在流转承包土地之后要求将承包土地回收。这是因为,农民对土地存在着矛盾心理。一方面,他们认为土地的农业收益较少,无法从根生上提高经济收入。另一方面,农民对土地的依赖程度较高,认为土地是他们的唯一要价砝码。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农民不愿意讲自己承包的土地流转出去;其次,农村的规模经营主体缺乏劳动力。种植业的经营利润较少,劳动量较大,很多青年人都不愿意从事种植业工作。但是中老年的体力有限,无法从事劳动量大、劳动时间长的农业工作,导致农业生产缺乏劳动力。 2.2集体建设用地流转问题。农村土地管理中的集体建设用地存在着一些问题,严重影响集体建设用地的使用。首先,我国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政策支持和法

近代中国历次土地改革

近代中国历次土地改革 [新中国成立前的土地改革] 土地革命时期的土地改革(1931年) 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开展打土豪、分田地、废除封建剥削和债务的土地革命,满足了农民的土地要求。1931年春,毛泽制定出一条完整的土地革命路线:依靠贫农、雇农,联合中农,限制富农,保护中小工商业者,消灭地主阶级,变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为了保证土地革命的顺利进行,县、区、乡各级都建立了土地委员会。分田的大体步骤是: (一)调查土地和人口,划分阶级。 (二)发动群众清理地主财产,焚毁田契、债约和帐簿,把牲畜、房屋分给贫雇家,现金和金银器交公。 (三)丈量土地,进行分配,公开宣布分配方案,插标定界,标签上写明田主、丘名、地名和,面积。 抗战时期土地改革(1937年) 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由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转变为实行减租减息政策。1937年2月10日,中共中央在致国民党三中全会电中,提出了“停止没收地主土地之政策”。5月3日,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时期的任务》中,提出准备“用立法和别的适当方法去解决土地问题”。8月1日,中共中央在《关于南方各游击区域工作的指示》中,提出利用“减租、减息、减税”等合法的斗争方式,以“求得群众生活的改善”。 到1937年8月25日,中共中央在洛川会议上,根据毛泽东的提议,通过了《抗日救国十大纲领》,正式决定把减租减息作为党在抗日战争时期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基本政策。 解放区的土地改革运动(1947年) 1947年11月,中共中央重新印发了毛泽东1933年主持制定的《怎样分析阶级》和《关于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两个重要文件。同年召开的中共中央12月会议讨论了有关土地改革的一些具体政策。 1948年3月,毛泽东对土改总的指导思想作了完整的表述:“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这就是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的革命时期,在土地改革工作中的总路线和总政策。” 在晋察冀、晋冀鲁豫和华东解放区,凡是过去封建土地制度已经全部或大部分被废除、土改基础较好的地区,均实行抽补、调剂政策,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法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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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 第47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已于1月7日经农业部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经过,现予公布,自 3月1日起施行。 部长: 杜青林 二00五年一月十九日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 第三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

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规范有序。依法形成的流转关系应当受到保护。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及合同管理的指导。 第二章流转当事人 第六条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 第七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缴。 第八条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或中介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应当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 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土地。 第九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能够是承包农户,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历史变迁的进化博弈论解释

第27卷 第7期2013年7月Vol.27 No.7Jul.,2013 中国土地科学China Land Sciences 收稿日期:2012-10-12 修稿日期:2013-06-08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12YJA790217)。 第一作者:韩德军(1980-),女, 内蒙古通辽人,博士,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土地经济与土地制度。E-mail: hdj1532@https://www.wendangku.net/doc/3a13214658.html, 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历史变迁的进化博弈论解释 韩德军1,2, 朱道林1 (1.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北京 100193;2.贵州财经大学资源与环境管理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4) 摘要:研究目的:解读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历史变迁规律,分析现阶段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取向。研究方法:通过构建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农民集体、农民4方动态进化博弈模型,分析新中国成立后农村土地制度历史变迁中各利益主体博弈进化关系特征及约束条件。研究结果:生成了各利益主体进化博弈关系表及策略对比趋势图。研究结论:(1)新中国成立后农村土地制度以中央政府强制性制度变迁为主导;(2)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变迁是一个由强制性向诱致性过渡的历史过程,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应该顺应这种趋势;(3)农民集体是中国农村土地制度历史变迁中中央政府策略选择不完全的产物,其产权关系不清、权能缺失。(4)应该有针对性地完善现行土地产权制度,促使现行农村土地制度由城乡二元体制向一元体制过渡。 关键词:土地制度;历史变迁;进化博弈论;农村 中图分类号:F30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158(2013)07-0021-07 Game-theory Analysis on the Evolution of Rural Land Institutions in China HAN De-jun 1,2, ZHU Dao-lin 1 (1. College of Resource &Environment, Chin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Beijing 100193,China; 2. College of Resource & Environment Management, Guizhou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Guiyang 550004,China )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study is to interpret the regularity of the historical evolution and the reform direction of rural land system in China. Methods include a dynamic evolutionary game model among central government, local gov-ernments, rural collective organizations and farmers. The main result of this paper is a diagram that represents the com-parison and the tendency of game strategy of the interest subject, which is obtained through analyzing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the constraint conditions of evolutionary relationship of the interest subject in the processes of the rural land system change. The main conclusions are as follows. 1) The institutional change of rural land system was driven by the central government since the establishment of PRC; 2) Generally, Chinese rural land system change shows a trend from forced pattern to induced pattern. Therefore, the ongoing reform of Chinese rural land system should follow the trend; 3) The rural collective organizations are the result of the incomplete strategic chosen by the central government in the history

中国土地制度的演变

中国土地制度的演变 1、先秦: 西周实行井田制,是奴隶社会的经济基础,是一种土地国有制(实际上是周天子土地私有),它规定:一切土地周王所有;受田诸侯世代享用,不得转让买卖;要向周王交纳贡赋;奴隶在井田上集体耕种。 春秋时期,齐国的“相地而衰征”指根据土地多少和田质好坏征收赋税,鲁国的“初税亩”实行按亩收税,它们不再区分公田、私田,都促使土地由国有制向私有制转化。 战国时秦国的商鞅变法,重农抑商,奖励耕织;废除井田制,以法律形式确立土地私有。 2、秦汉:秦朝开始实行土地私有制,按亩纳税;当时土地兼并严重,农民承担的徭役繁重、赋税沉重。西汉实行编户制度,正式编入政府户籍的百姓(编户齐民)依据资产多少承担赋税、徭役、兵役; 3、隋唐:实行均田制(仅按人口分配国家掌握的土地),它是府兵制和租庸调制的经济基础。隋和唐朝前期实行租庸调制。隋朝农民年满五十,可纳绢代役。唐朝时,“租”指成年男子向官府交谷物,“庸”指纳绢或布代役,“调”指每年缴纳定量的绢或布。 唐朝后期由于土地兼并盛行,均田制无法推行,租庸调制无法维持,国家财政收大为减少,唐德宗时实行两税法,即两种征税标准(资产、田亩)和两个交税时间(夏、秋两季)。其意义在于:税制得到统一,保证国家财政;改变人丁为主,放松人身控制;扩大税源,增加收入,减轻负担;是封建赋税制度的重大改革。缺陷是:土地兼并日益严重;赋税转嫁农民身上;加派许多苛捐杂税。 4、宋元:北宋初在各路设转运使,规定地方赋税大部分转运中央,消除了地方割据的物质基础;中央设三司使管理财政收入。北宋“不抑兼并”,土地兼并严重;王安石变法的理财措施包括:青苗法、募役法(纳钱代役)、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和市易法。 5、明清:明初,地方设布政司,统管地方民政和财政。明神宗时推行“一条鞭法”:多税合一,折成银两,役银分摊,人田分担。意义:减

行测常识判断复习资料古代土地制度

行测常识判断复习资料古代土地制度 出guo为大家提供行测常识判断复习资料:古代土地制度,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大家在平时多多积累知识,顺利通过考试! 近年来,行测考试中关于历史部分考察范围较广,很多考生在应对这部分内容时,没有很清晰的思想脉络。希望通过本次梳理历代的土地制度,不仅能够给考生一个很好的复习思路,也可以让考生完解中国古代的土地制度。 1.出现于商朝,到西周时已发展很成熟。到春秋时期,由于铁制农具的和牛耕的普及等诸多原因井田制逐渐瓦解。 2.含义:井田属周王所有,分配给庶民使用。领主不得买卖和转让井田,还要交一定的贡赋。领主强迫庶民集体耕种井田,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实质上是土地私有制的表现。 1.管仲的“相地而衰证” (1)“均地分力”就是把公田分配给农户耕种,变集体劳作为分散的一家一户的个体独立经营。 (2)“与之分货”,就是按土地质量测定粮食产量,把一部分收获物交给国家,其余部分留给生产者自己,实现了以实物税代替劳役税。 2.鲁国的初税亩 (1)初税亩是中国古代春秋时期鲁国在宣公十五年实行的按亩征税的田赋制度,它是承认土地私有合法化的开始。

(2)鲁国为了增加收入,规定不论公田、私田,一律按田亩收税。所以把鲁国的初税亩作为我国农业税征收的起点。 1.内容:不允许土地买卖,又把民众禁锢于公田之中。把全国田地改称王田,私家奴婢改称私属,都不许买卖。 2.影响:进一步激化了社会矛盾,以失败而告终。 1.均田制是由北魏至唐朝前期实行的一种按人口分配土地的制度,部分土地在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其所有,部分土地在其死后还给官府。 2.到了唐朝中期,土地兼并日益严重,至唐天宝年间,根本无法实行土地还授,故被“两税法”取代。 1.租庸调制:以征收谷物、布匹或者为政府服役为主,是以均田制的推行为基础的赋役制度。规定凡是均田人户,不论其家授田是多少,均按丁交纳定额的赋税并服一定的徭役。 2.两税法:唐德宗建中元年,宰相杨炎建议“两税法”。是以原有的地税和户税为主,统一各项税收而制定的新税法。由于分夏、秋两季征收,所以称为“两税法”。 1.“一条鞭法”是明代嘉靖时期确立的赋税及徭役制度。新法规定:把各州县的田赋、徭役以及其他杂征总为一条,合并征收银两,按亩折算缴纳。 2.该制度上承唐代的两税法下启清代的摊丁入亩。 1.摊丁入亩,创于明代,是清朝政府将历代相沿的丁银并入田赋征收的一种赋税制度。清朝康熙、雍正、乾隆年间普遍实行。

中国土地制度的历史变迁

中国土地制度的历史变迁分析 摘要: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作为农村经济制度基础和核心的土地产权制度是农业经济增长的关键。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安排不仅关系到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和农村经济的全面发展,而且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从特定意义上说,农村土地及其产权关系问题的存在,制约着我国“三农”问题的解决乃至城镇化发展的步伐。本文以农村土地制度为研究对象,以农村土地的产权关系为主线,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理论,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及多学科综合分析的方法,较为系统地回顾了中国土地制度的历史演进过程,然后对改革开放以来的土地制度变迁进行了重点审视。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土地制度创新的现实基础与应当遵循的原则,对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未来的创新模式提出了初步构想。 关键词:农村土地制度制度变迁分析与启示 The history change analysis of land system in China Abstract:Agriculture is the foundation of nation economic,land peropertiy right institution is the key of agriculture economic growth.Under the circumstance of issues concerning agriculture, countryside, and farmers attracting more and more public attention, the author systematically analyzes and discusses the history, the reality and the future of rural land policies in China from the view of its innovation, striving to offer novel ideas to tackle issues concerning agriculture, countryside and farmers effectively. This paper takes rural land institution as an object of study,takes property rights relationship and management relationship of rural land as a main clue,uses the theory of 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adopts the method of combining quantitative analysis and qualitative analysis,reviews systematically the developing process of rural land institution in China,especially since 1978.analyses the innovative mechanism institutive achievement and being faced with difficult position and gauntlet of the present rural land institution in China and defines the objective and following principles of rural land institution innovation proceeding from the actual conditions of our country,on the basis of these,constructs the innovative models by stages of rural land property rights institution and management institution. Key Words: rural land institution,institution change,analysis and enlightenment

土地管理制度

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分析摘要:土地是民生之本,是农业活动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建立完善的农村土地制度对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当前,农村土地问题是“三农”问题之症结所在。为此,对农村土地制度的规范和完善,既是中国农村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保证,也是当前农村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本文根据当前我国农村经济和社会的现实情况,对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现有问题做出详细的分析,并提出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创新的基本思路。 关键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与创新土地改革模式土地制度缺陷 一、土地制度国内外相关理论综述 土地制度的概述: 西方新制度经济学是我们进行土地制度创新研究的主要理论依据,而至于什么是土地制度,学者们存在不同的看法,尤其是国内外理论界存在着明显的分歧。简单来说,存在以下五种代表观点: 1、土地制度是一定社会经济制度下一个国家与社会因人们利用土地而产生的人地关系以及其中人与人关系的一种法定的结合形式,即由国家社会定制的人们共同遵守的土地利用法制规范与政策。 2、土地制度是一定经济条件下土地关系的总和,是关于土地这一基本生产资料的所有、使用、管理的原则、方式、手段和界限等的法律规范和制度化体系,它反映着因利用土地而发生的人与人、人与地之间的社会经济关系。 3、土地制度是由土地所有制、土地使用制度、土地流转制度和土地管理制度及其他要素构成的社会经济制度。 4、土地制度有广义与侠义之分,广义的土地制度包括有关土地问题的一切制度,侠

义的土地制度主要指土地所有、使用与政府管理三大制度。 5、土地制度包括两个基本制度,一是土地的所有制度,而是地权制度即土地产权制度。 上述的五种专家学者的观点反映出其不同的视角和思维,前四种属于广义的土地制度,后一种是侠义的土地制度。从发展的观点来讲,土地制度作为社会经济关系的总和,其形成与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于社会生产力的进步与人地关系的演进,因此从本质上讲,农村土地制度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其内涵也不是一成不变的。 综合以上的学者观点,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将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概括为以下几点:一是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二是农村土地经营制度;三是农村流转与配置制度;四是农村土地收益制度等。 二、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缺陷 我国农村现行的土地制度, 是20世纪80年代初形成的。从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看,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产权不明晰、承包期不稳定、宅基地产权不清等。同时 由于土地要素配置时间长、效率低、交易成本过高, 造成土地闲置、浪费和稀缺并存。现行农村土地制度的缺陷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集体土地产权主体不清晰 中国农村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这在《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农业法》等重要法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但是,“集体”是哪一级,在法律规定中则较为含糊。例如,在《宪法》中被笼统界定为集体所有,在《民法通则》中被界定为乡(镇)、村两级,而在《农业法)和《土地管理法》中则指乡(镇)、村或村内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为此,在集体所有制下,“谁”真正拥有土地,实际上是不明晰的。所有权的虚设造成产权模糊,“责、权、利”不清,法律赋予农民的权益,由于实现形式的模糊不清而得不到落实和保证,但农民却要承

读《中国土地制度史》

读《中国土地制度史》 中国土地制度的历史研究,因为牵涉到太多的实际社会政治问题,一直不是一个简单的学术问题。历代的研究者在研究时往往打上“主义”或“性质”的标签,使得本来复杂的问题更加神秘。赵冈、陈钟毅夫妇于20世纪末合著的《中国土地制度史》由于没有受到历史界、经济史界那些固有成见的束缚,采用简单的解构方法反而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引起学术界的重视,该书于1982年获得了“行政院”金鼎奖。 一、本书的主要内容: 全书共计28.5万字,将土地制度史分成几个专题来论述,共分八章,分别是土地所有权制、耕地面积之变动、人口与耕地、耕地的分配、农业经营方式之比较、历史上的经营地主、历史上的租佃制度、结语。 第一章讲述土地所有权制,将中国古代土地制度分为上古井田制和秦汉以后的土地私有制,使复杂的土地制度问题简单明了。作者得出结论:自战国以后“私有土地是中国历史上最主要的土地所有权制度”。作者进一步表明自己的观点,土地私有的标准是自由使用权、自由买卖以及遗赠之权。然后再分析某些朝代对于土地私有的限制方法,主要包括各个朝代的限田政策和实行了近三百年的均田政策。最后作者还专门论述了政府经营的土地以及政府作为薪俸拨给在职官吏的土地。 第二章耕地面积之变动,作者先厘清历代度量衡的变动,以建立一个统一的数值单位。然后分述各个朝代政府土地丈量情况,作者在做了一番计算后,得出了一个历代耕地面积统计表,统一以现在的亩制为标准,通过此表可以看到从西汉到清中期的1800年中,中国耕地恰好翻了一番,从5亿亩上升到10亿亩。此外在本章中作者还对南宋时出现,流行于明清的鱼鳞图册单独提出,祥加讨论。读者读到这里,显然会发现中国古代的人口增长是远远超过了耕地增长的。因此,作者安排第三章人口与耕地,首先讲历史上的人口统计,大量援引已有的研究成果来校正,推算各代的人口数,以此显示人口的循环波动性。作者得出结论:中国古代在太平时期人口增长率一般在0.6%—1%之间。紧接着分析人口循环的成因,作者认为中国的人口循环是与历代的治乱循环相关,是治乱循环造成的结果,

中国古代土地、赋税制度

中国古代主要的土地制度 井田制: 【发展过程】形成于商代,盛行于西周,瓦解于春秋,废除于战国。 【内容和实质】是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所有权属于周王,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诸侯臣下只有使用权,而无所有权。井田制是奴隶社会的经济基础。 【作用】适应并促进生产力发展。 【瓦解】随着春秋时期铁器牛耕的使用,大量井田之外的荒地得以开垦成为私田,奴隶主破坏井田制,井田制开始瓦解。各诸侯国的改革客观上承认土地私有的合法性,加速了井田制的瓦解。 屯田制: 【形成与发展】汉末饥荒之际,曹操总结汉朝西域屯田经验,在许下屯田,后大范围推广。 【方法】统治者招募流亡农民,按军事编制,几十人一屯,开垦荒地,并设官管理。 屯田农民享有土地使用权,按比例向官府交纳收获物。 【性质与作用】屯田是一种封建土地国有制,它使流民与土地结合,稳定了社会秩序,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与发展。后来蜀、吴两国也在边境、军镇和其他一些水土条件适宜的地方,实行过不同规模的屯田。 均田制: 【形成与发展】485年,北魏孝文帝采纳汉族谋臣建议,在不触动官僚地主土地前提下,颁布均田令,推行均田制。隋朝和唐朝前期基本的土地制度。 【目的】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内容】①国家将掌握的土地实行分配。丁男受露田40亩,桑田20亩;妇女受露田20亩,奴婢和耕牛也相应受田。②土地不得买卖。受田者年老或死亡,露田归还国家,桑田传给后代。③官吏在任时可按级别在官府所在地就近受田。均田制是我国历史上较完备的一种土地制度。它以法律形式确认受田者的土地占有权和使用权。 【性质与作用】①封建社会土地国有制度。②确认了受田者的土地占有权和使用权。 ③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有利于恢复经济和民族融合。 【瓦解】隋朝和唐朝前期推行的均田制,限制了土地的买卖和无限占有,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土地兼并。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天宝年间,土地买卖和兼并之风盛行,政府直接支配的土地日益减少,均田制无法推行。 更名田: 【概念】1669年,康熙帝宣布原来明朝藩王的土地,归现在更种人所有,叫作“更名田”。 【作用】一定程度满足农民土地要求,对清朝社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起到积极作用。(1)封建土地所有制大体分为四种类型:君主土地私有制、封建国家土地私有制、地主土地私有制、农民(自耕农)土地私有制。其中地主土地私有制占主要地位,是封建生产关系的基础。农民土地私有制虽不占支配地位,但却广泛而分散,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建立和长期存在的基础。 (2)关于封建土地国有制的形式:曾出现过屯田制、均田制等具体形式。屯田制在西汉、曹魏、金朝、元朝、明清初年都曾实行过。均田制始于北魏,流行隋唐。这两种形式,往往是在经历了一场战乱和社会动荡之后,国家控制了大量无主土地的情况下实行。授田时,既不触动地主的土地,又能使农民得到一定土地,因此,都有利于缓和阶级矛盾和经济的发展。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 一、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概况夏商周(奴隶社会):实行贡赋制度,这是赋税制的雏形。

中国近代以来农村土地制度的历史现状和未来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一半以上,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巨大的社会存在。几千年延续至今,农民问题始终是中国的根本问题,而与农民问题联系最密切的则是土地。如果说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那么土地则是农业的基础,它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要素,也是农民最基本的生活保证。而我国只占世界7%的耕地却要养活占世界20%以上的人口,土地显得更加重要,土地的占有和利用问题,不仅关系到农村的持续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全国的稳定。因此,土地问题是维系国计民生的战略问题,是农民问题的核心。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党围绕土地问题不断改革、不断创新,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土地制度,农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这一切引起了世人的瞩目。 一、新中国成立至1978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农村土地制度变革 1.土地改革阶段:把封建土地所有制改革为农民私有的土地制度 1949年7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必须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于1950年6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明确规定了土地改革的目的是“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开辟道路。”规定了对“所有没收和征收来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除本法规定收归国家所有者外,”均应“统一地、公平合理地分配给无地少地及缺乏其他生产资料的贫苦农民所有。”到1952年底,除新疆、西藏和其他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和台湾省以外,全国广大新解放区的土地改革已全部完成。 2.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阶段:把土地农民私有制改为农民私有、集体统一经营使用的土地制度 土地改革消灭了封建土地制度,建立了农民土地私有制,中国共产党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合作制理论,结合当时中国的实际情况,引导农民走合作化的道路。在根据地,农业合作运动的主要形式是劳动互助,但也发展了一些农业生产合作社。大规模地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在1952年,首先开始的主要是初级社,即在承认土地私有权的前提下,农民以土地、农具等生产资料入股,集体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初级社虽然不涉及土地私有权,但使用权则由个人使用变为集体共同使用,这是土地制度的重大变革。 3.高级社和人民公社化阶段:把农民土地私有、集体统一经营使用的土地制度改革为集体统一所有、统一经营的土地制度 1955年8月以前,中国共产党的主要精力放在发展初级社方面,高级社只是作为试点,数量很少,也不提倡,但在1955年秋,毛泽东同志强调合作化运动的高潮就要到来,强行推动农业高级合作化运动,只有一年半时间,就在全国范围内完成了组建农业高级合作社的任务。在高级社阶段,农民私有的土地和牲畜、大型农具以及土地上的附属物如塘、井等水利设施转为合作社集体所有,取消土地报酬,取消初级合作社的土地与大农具入社分红制度。 在人民公社化阶段,更是全面无偿剥削农民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和自然资源,人民公社的特点是一大二公,在当时生产力水平还是很低的条件下,必然会束缚生产力的发展。“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缺乏多样性和灵活性,不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不能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 4.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阶段:把集体所有、统一经营使用的土地制度变革为集体所有、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使用的土地制度 “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土地制度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必将为新的制度所代替。以1978年冬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农民的“包产到户”为开端,中国开始了又一次重要的土地制度变革,即将纯粹的土地集体所有制变成为土地集体所有、农民家庭承包的所有权和经营权

近代史整理

有一个人,爱国反清用流血牺牲促进辛亥革命的巾帼英雄秋瑾是我国近代史上一位著名的值得纪念和学习的女英雄。她的精神感人,她的英名永存! 虽然她是一个女生。秋瑾曾经说过:“今古争传女状头,红颜谁说不封侯?""莫重男儿薄女儿,始信英雄亦有雌。”其中"莫重男儿薄女儿,始信英雄亦有雌。”这句话让我挺足了做女生的信心。 秋瑾她从小不仅仰慕英雄豪杰,进而还立志要做英雄豪杰那样的人。在福建的时候,秋瑾就听母亲说舅父和表兄都精通武术,回到绍兴以后,她天天缠着母亲要去舅舅家。秋瑾终于如愿到了浙江萧山舅舅家,向舅舅和表兄学习刀剑棍棒。对于一个女孩子来说,习武非常不易,因为秋瑾也和*女子一样从小缠了脚。每次习武下来,裹脚布上渗满了鲜血,疼痛难忍,但她想到花木兰替父从军的故事,便咬紧牙并坚持下来,从不疼叫苦。还是刚学骑马的时候,秋瑾由于心心切求胜,一不小心,两腿一夹马肚子,那马向前猛一窜,秋瑾就从马背上摔下来,来了一个前滚翻。虽然疼痛难忍,倔强的秋瑾害怕舅舅再不让她骑马,就咬着牙关连声说?一点不疼",回到家里,秋瑾每天闻鸡习武,挥刀舞剑,骑马驰骋于山野之间 其实我们小学生应该向秋瑾学习,之所以她能成为巾帼英雄,是因为她坚持不懈的做好每一件事情,我们平时日常生活中,做的虽然不是惊天动地的大事,或者是可以让别人仰慕你的事。但是我们可以从小事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 秋瑾,号竞雄,别署鉴湖女侠,浙江绍兴人。1875年生于福建。从小敬佩岳飞、文天祥、花木兰、秦良玉等民族英雄和女中豪杰,还学会击拳、舞剑、骑马等武艺。1904年她东渡日本,去寻求救国救民的真理。1905年回国加入光复会,同年又重去东京加入了同盟会,1906年初秋瑾回国后从事革命活动。1907年她与徐锡麟约定在皖、浙两地同时举事。7 月初徐锡麟在安庆起义失败被害。7 月13日秋瑾在绍兴也不幸被捕,被捕后她英勇不屈,怅恨自己壮志未酬,留下了"秋风秋雨愁煞人"的绝命诗。7月15日(农历六月初六)凌晨被害于绍兴轩亭口。辛亥革命胜利后,家乡人民为了纪念这位杰出的女英豪,在绍兴城内府山西南坡上建立了"风雨亭"。又在烈士就义的轩亭口,竖起了"秋瑾烈士纪念碑"。纪念碑高2 丈多,四周设栏栅,临街的碑座上镌刻着由蔡元培撰文、于右任手书的"秋先烈纪念碑记",巍巍丰碑,永远耸立在人们的心中。 秋瑾从一个大家闺秀走上革命的道路,就这一点就值得现代人仰慕的,当一个人过着朝不保夕的贫困日子时就会“穷则思变”,走上革命之路;可当一个人过着丰衣足食的生活时就会丧失革命的斗志,走向奢靡之途。秋瑾是我们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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