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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医师管理制度

住院医师管理制度
住院医师管理制度

住院医疗流程管理规定

第一条根据现行医疗管理制度,结合我院临床医疗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各医务人员应当遵循该作业流程的管理规定。

第二条接诊患者入院后,值班护士应当立即接诊患者,根据病情安排床位,备好病员所需该床位物品,简要介绍入院须知。入院患者是急、危、重症时,接诊护士应当立即通知该床位当班主管医师。对一般患者应当在5分钟内通知当班主管医师。

第三条检诊

(一)主管医师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对患者进行检诊。准确采集病史,进行系统的全面体检,下达医嘱,做好必要的检查和开好必要的处方,送当班护士执行。

(二)住院患者必须检查的项目有: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胸透、心电图、血糖、肝功、乙肝、甲肝等传染病检验项目。各科室根据专科特点规定必须检查的项目。

(三)对急危重患者,主管医师应当在当班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对一般患者,主管医师应当在8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

(四)凡是夜间入院患者,由值班主管医师按检诊要求完成全部工作,并于值班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次日向主管医师详细交班,特殊病情与处置要做详细交代。

(五)属他科收治患者而误收,由首收科室完成入院记录、首次病程记录、转出记录,转入科室书写转入记录。遇重危患者误收,首收科室要积极抢救,待病情平稳后转科。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或推诿患者,不得无记录、不抢救将患者直接转入他科。

(六)遇危重患者入院,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医师或请求急会诊,首诊主管医师应陪同上级主管医师或会诊主管医师再次检诊。确定进一步治疗方案。

第四条查房

(一)晨间查房

1、住院医师每日晨间及下午至少各查房一次,主治医师每日查房一次,主任医师每周不少于两次。上级医师查房重点是对新入院患者、危重患者及诊断不明确、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查房,提出诊治意见,查房要按医院规定进行。新入院患者应当在24小时内有上级医师查房意见,急诊患者应当在8小时内有上级主管医师查房意见。

2、节假日病房主管医师必须全部参加晨间查房,个别情况确实不能查房的,应当向值班主管医师交班,其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一天。

(二)午后查房

对分管患者进行重点巡视。观察重危、疑难、发热、待查、新入院及术后患者的病情变化。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及疗效。同时做好向夜班主管医师交代危重患者需观察事项的准备。

(三)夜间查房

夜班主管医师接班后,应当对危重患者进行重点查房,对一般患者应当进行夜间巡视。遇有病情发生变化,应迅速采取紧急措施。有重大疑难患者要请示报告或请求会诊。同时对夜间进行的诊疗工作做好病程记录和交班工作。

(四)急、危、重病的查房

1、对急、危、重患者,根据病情需要,每日进行数次查房,随时发现病情变化并给予有效处理。

2、住院医师,原则上每晚对自已分管的急、危、重患者进行夜间查房。

第五条会诊

(一)科间会诊

由主管医师提出会诊要求,在病程记录上书写“请会诊记录”,填好“会诊记录”,做出病情小结,提出会诊目的,经本科上级医师同意后送出。一般科间会诊,会诊主管医师应于36小时内

到位,在主管医师陪同下完成会诊,详细书写“会诊记录”。

(二)急诊会诊

患者病情发生急剧变化,需要他科会诊的,由主管医师邀请会诊,会诊单上应当注明“急”字,特别紧急者可用电话邀请。应邀医师应随叫随到,不得超过10分钟,如本人不能前往,应电话询问或商派相应医师。紧急会诊时申请医师必须在场配合。急诊会诊仅限于重危抢救或需紧急处置时提出,不得随意扩大急诊会诊范围。

(三)全院会诊

1、疑难病例或者重危患者,凡需要全院几个科室共同讨论会诊的病例,可由申请科主任提出,医政办同意并确定会诊时间及人员。非紧急情况,应提前一天将会诊病例的病情摘要发给参加会诊人员。全院会诊一般由分管院长主持,医政办参加,主管医师报告病历,主管医师做好讨论记录,并认真执行确定的诊疗方案。

2、应邀医师在执行会诊时,若遇特殊情况,应先提出紧急处置意见,必要时向本科上级医师汇报。遇危重患者,应邀医师应随访会诊意见实施结果。

3 、会诊和急会诊应邀医师要及时认真书写会诊意见,提出诊治措施。

(四)院外会诊

遇本院不能解决的问题,或者患者及其家属要求会诊的,由科主任提出,报医政办备案,与有关医院联系会诊。会诊由申请科主任主持,主管医师报告病历和做好会诊记录工作。必要时,分管院长和医政办参加。

第六条病例讨论

(一)有下列情况的,应当组织病例讨论。

1、病危患者在病危报告出后,应当尽快组织病危病例讨论。

2、常规手术患者应当在手术前进行术前讨论。

3、一周内未确诊的疑难病例,应当组织科内讨论;两周内未确诊者,应当组织全院讨论。

4、死亡患者应于患者死亡后马上组织科内讨论。

(二)病例讨论由科室主任主持,主管医师报告病例并做好讨论记录。

第七条治疗

(一)主管医师应当制订合理的治疗方案,治疗方案根据病情需要包括服药、注射、手术、穿刺、理疗、护理、营养等。治疗方案实施以医嘱的形式执行。

(二)主管医师开具医嘱应当注意掌握护理级别、饮食、体位、病危、陪护的指征,注意掌握各类药物、特殊诊疗检查手段的适应症状、禁忌症。医嘱由具有处方权的医师签字后生效,严禁代签医师姓名。

(三)主管医师医嘱一般于晨间查房时开出。除个别特殊病例外,全科医嘱应于上班后两小时内结束,保证护士有足够时间做好较复杂的处置工作。新入院患者应当在半小时内开出医嘱,使入院患者尽快得到治疗。

(四)一般的治疗和处置都要填写医嘱,除抢救和手术外不得下达口头医嘱。因抢救需要下达的口头医嘱,执行者在执行前须复诵一遍,经核对无误后再执行。执行者事后应当及时记录,并由主管医师补记医嘱。

(五)应用抗菌素,应当严格遵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使用激素和剧毒药物,应当严密观察疗效和副作用,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

(六)主管医师应当从严掌握输液指征,尤其要控制盲目静滴抗菌素和无指征输血。需要控制输液速度的,应当在医嘱中注明。输液量大时,应当均衡输液。

(七)药物混合使用时,应准确了解药物配伍禁忌及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尤其要重视药品使用时对心、肝、肾功能的影响。

(八)主管医师对患者治疗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医院内感染控制制度,减少和预防医院内

感染的发生。

第八条危重患者的抢救

(一)收治危重患者和患者病情突然变化,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应当立即处置,并且立即向上级主管医师请示汇报。

(二)患者发生未预料的心脏骤停、休克、呼吸循环功能衰竭、急性肾衰、大咯血、大呕血、昏迷、窒息及术后发生未预料的生命体征大范围波动时,应立即通知科主任,科主任及主管医师应立即赴科室进行抢救,并向总值班、医政办或分管院长汇报。

(三)抢救危重患者时,与之有关的医护人员、医技科室人员、行政后勤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应当以最快的速度到达工作岗位,配合抢救。

(四)抢救危重患者未成功,有可能发生医疗纠纷的,主管医师和科室应向患者家属做好解释工作,并立即报告科主任和医政办。

第九条病历书写

(一)新入院患者在8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24小时内完成入院记录。

(二)对病危患者根据病情变化随时记病程记录,24小时内不得少于2次。病重患者病程记录,24小时内不得少于1次。普通患者2-3天记一次病程记录。慢性患者至少5天记一次病程记录。每月写一次阶段小结。

(三)死亡病历当日完成所有记录,最迟应于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四)出院病历应当于出院当日12时前完成,并附出院记录交给患者,详细记录主要诊断、主要辅助检查结果、出院带药、出院后注意事项及随诊事宜。

(五)病历书写其他要求按卫生部《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和《河南省医疗文书书写规范》严格执行。

第十条值班与交班

(一)住院医师要坚持节假日查房制度。值班医师负责全科的临时医嘱、重症患者的观察治疗和病程记录,对新入院患者进行初步检诊,下达医嘱、书写首次病程记录。

(二)值班医师要做好病房管理工作,协助护士清查探视人员,准时关灯,保持病区安静,休息时间不得早于晚12:00时,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院总值班。

(三)值班人员要认真书写交班报告,于晨会时报告患者流动情况和新入院、危重及手术前后特殊患者的病情变化。主管医师交班应采用背诵形式。

(四)危重患者,主管医师除书面交班外还应在床头向值班医师交班。

(五)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离开病区要向护士讲明去向,严禁脱岗、串岗及酒后上岗。夜间值班最迟应于上班前1小时起床巡视病房,认真书写交班报告,整理值班室和主管医师办公室。

第十一条辅助检查

(一)主管医师应当熟悉各项辅助检查指征及适应症、禁忌症,既要完善必要检查,又可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和滥用昂贵检查。

(二)主管医师应当熟悉特殊送检标本的取材方法、注意事项及送检时间,并向护士交代清楚。

(三)认真填写检查和检验申请单,要求描述言简意赅、部位准确,有关检验项目齐全。各项检查的检验单开出后,应及时察看检查结果,认真粘贴于病历。非特殊情况下,检验的检查单未回,不得让患者出院,并应向有关科室查询。

(四)危重患者生命体征未稳定,应当以抢救为主。生命体征稳定后需要作辅助检查的,主管医师应当随同前往辅助科室,并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发展情况,发现危象,应当立即组织抢救。

第十二条患者出院、转院

(一)患者出院由主管医师提出,主管医师或科主任同意后,于出院前一日下达医嘱,于出院当日10时以前将有关手续交住院处。患者出院时,医师应向患者交代出院后注意事项,开健康教育处方,并征求病员对医院工作的意见。

(二)出院患者带药以一周量为限,带药品种不得超过治疗用药,由主管医师开临时医嘱,由当班护士到住院药房取回交给患者,外地患者可适当放宽。

(三)患者转院时应逐级办理审批手续,详细书写病情介绍。危重患者生命体征未稳定者,不得转院。患者及其家属强烈要求转院的,由患者或者家属提出书面申请,经医政办同意后转院。危重患者转院应当有医护人员接应或者护送。主管医师应当向护送者交代病情、途中注意事项及抢救措施等。

有限空间管理制度.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保证进入有限空间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预防和控制中毒、窒息、火灾、爆炸、触电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13】第59号)和其他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公司相关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名词解释: (一)有限空间:是指在作业过程中,人员进入有一定困难或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密闭或半密闭的空间和场所,以及进出口较为狭窄的设备、设施,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含氧量不足的空间。 (二)有限空间分类: 1、封闭、半封闭设备,如:储罐、反应塔、冷藏车、沉箱及锅炉、压力容器、浮筒、管道、槽车等。 2、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沼气池及化粪池、下水道、沟、井、池、建筑孔桩、地下电缆沟等。 3、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槽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封闭车间、试验场所、烟道等。 (三)公司将有限空间作业分为常规性有限空间作业和特殊性有限空间作业:

1、常规性有限空间作业:是指在作业过程中,人员进入有一定困难或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密闭或半密闭的空间和场所,以及进出口较为狭窄的设备、设施,在空间内无有毒有害物质,在作业过程中也不产生或产生较少的有害物质,不存在其他危害,可通过采取常规性措施(如通过风机送风、采用安全电压等措施)就能检测合格的作业空间。 2、特殊性有限空间作业:是指在作业过程中,人员进入有一定困难或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密闭或半密闭的空间和场所,以及进出口较为狭窄的设备、设施,但在作业空间内检测存在有毒有害或在作业过程中产生有毒有害物质或易触电等危害,需要采取特殊性措施(如需要佩戴正压呼吸器、防毒面罩,需要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便携监测仪随时监测等)才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的作业空间。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范围内有限空间作业的管理与监督管理。 第四条将特殊性有限空间作业审批纳入到危险作业审批统计。 第五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要严格按照本规定落实实施。 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 第六条安环室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单位,负责制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管理规定》,负责对公司各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公司各单位主要职责: (一)各单位是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责任主体。

医保管理制度(新)

医保管理制度 一、核验参保患者身份制度 (一)门诊医师接诊时,收住患者时,必须认真核实就诊者医保本,身份证(或户口本)等证明身份信息的资料,发现持非本人医保本就诊者,应拒绝提供门诊或住院医疗医保服务。 (二)参保人住院,办理入院手续时,住院登记处应登记病人的医保类别(市、县、区职工,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建档立卡户,工伤),并到医保窗口登记信息,提供确认身份的医保本(卡)、身份证复印件,医保人员查实是否属于参保报销范畴(打架、酗酒、自杀、有第三方责任人的车祸等,不予报销,不享受扶贫政策),医保患者只需交纳30%左右住院押金。病人入院后所住科室接诊医师再次核实参保患者信息,有不符报销条件的,及时向医保结算中心反馈,经医保办调查核实后,不予报销。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人员、残疾人、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五保户、二女结扎户等医保城乡贫困人口,签订"先诊疗,后付费"住院医疗协议后,一律实行“先看病后付费”,医院不得收取押金,患者出院时仅负担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 (三)病人出院后,在出院结算窗口办理出院,持身份证(医保卡)、出院证、发票在医保窗口再次验证合适,及时结算,办理医保报销,民政救助,保险公司大病,工伤报销等手续,即时付现

(超过银行制定标准的,打卡)。 二、参保等人员出入院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出、入院和重症监护病房收治标准,保证需要住院的参保人得到及时的治疗,不得推诿和拒绝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住院治疗;不得将不符合入院标准的参保人员住院治疗;不得要求未达到出院标准的参保人员提前出院或自费住院;为符合出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及时办理出院手续,参保人员拒绝出院的,应当自通知其出院之日起,停止医疗保险费用结算。 (二)符合住院标准的参保人入院时按“核验参保患者身份制度”中规定相关流程执行。 (三)参保人出院时,出院结算窗口凭患者出院通知书、押金单,办理出院结帐手续,在医保窗口办理报销手续。 (四)急、危、重症的病人住院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先住院,后付费。特殊危急情况下,做好为病人入病房服务,办理入出院等手续,解决病人实际问题。 三、参保人员转诊制度及转诊病人报销制度 (一)参保人员转诊,需先在我院就医治疗。 (二)本院目前暂无设备或技术条件诊治抢救的病人,可以转院治疗。 (三)本院或外院专家会诊未确诊的疑难病人,确需到市外

病人住院管理制度(DOC 37页)

病人住院管理制度 1 病人应自觉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服从检查治疗和护理。 2 病人须按时作息,在查房、诊疗时间内不得擅自离开病房。特、殊情况外出应请假,经科主任同意后方可离开,但不得外宿。 3 搞好个人卫生,保持病房内外整齐、清洁和安静。 4 病人不得擅自进入治疗室和医护办公室,不得翻阅医疗文件及资料。 5 病人的饮食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不得随意更改。 6 病人可携带必须生活用品等,并按规定放置。 7 病人不得互串病房,非探视时间不得会客。 8 节约用水、用电,爱护公物。如损坏公物应按价

赔偿。 9 发扬团结友爱精神,病人之间应做到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 10病人入院时应进行《病人住院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

病区管理工作制度 1.病区由科主任及护士长负责管理,各级护理人员与医生积极协助。树立一切“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供周到及时的护理服务。 2.有完整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各类人员工作职责及专科护理常规。护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各项护理操作规程。 3.护士长全面负责病房财产、设备,建立帐目并指派专人管理,定期清点,严格交接班。如有遗失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处理。 4.工作人员进病区必须按要求着装,佩戴胸牌上岗。仪表庄重、举止大方、态度和蔼、文明用语。工作时间不允许大声喧哗、会客、打私人电话。5.为患者提供良好的休养环境,保持病房整洁、安静、空气清新,定时通风与消毒,防止交叉感染。患者床头桌、地面,每日至少清洁两次,每周大清扫一次。严禁吸烟和随地吐痰。避免噪音,工作人员做到走路轻、开关门轻、说话轻、操作轻。

有限空间管理办法

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9号令)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规范、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有限空间的基本特征是:空间有限、自然通风较差、常伴有不明有害气体和易燃、易爆气体,对人身安全构成较大威胁。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在有限空间内(如:锅炉、压力容器、除尘器、地沟、烟道、地坑、污水提升站、污水处理池(井)、化粪池、下水道、箱罐类容器等)实施的检查、维修、施工等活动。 第三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第二章有限作业空间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第四条有限空间危险、有害因素包括: (一)设备设施与设备设施之间、设备设施内外之间相互隔断,导致作业空间通风不畅,照明不良,通讯不畅; (二)活动空间较小,工作场地狭窄,易导致工作人员出入困难,相互联系不便,不利于工作监护和实施、施救;

(三)湿度和热度较高,作业人员能量消耗大,易于疲劳; (四)存在酸、碱、毒、尘、烟等具有一定危险性的介质,易引发窒息、中毒、火灾和爆炸事故; (五)存在缺氧或富氧、易燃气体和蒸汽、有毒气体和蒸汽、冒顶、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各种机械伤害等危险有害因素。 第三章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单位要建立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细化作业标准,每项作业必须明确安全责任人,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要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作业程序为: (一)由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单位、项目部提出申请,由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办理《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 (二)安全责任人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查等情况; (三)监护人员必须是车间级副职及以上管理人员,负责检查监护措施、防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等设施设备是否齐备,确认合格后签字认可; (四)项目责任人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后,报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在《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签字批准后,方可进入作业。 第四章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第六条单位应对从事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的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内容包括: (一)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医保病人住院管理制度.

医保病人住院管理制度 为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 , 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 根据《武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办法》及配套文件精神 ,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 , 特制订如下办法: 1、严格执行首问、首诊负责制和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病历、处方、检查单等书写规范,做到字迹清晰记录准确完整,医师签字规范。 2、做到就诊患者身份证件与参保人员本人相符,病与症相符,所患疾病与所使用的药品、诊疗项目相符,药品与需要的数量相符,使用的药品数量、诊疗项目与费用相符。 3、医保病人因病住院 , 各病区应按规定为其提供普通病房 , 提供超标准病房或病人自愿选择超标准病房时 , 应向病人及家属交待清楚,超标准部分由患者承担。 4、患者住院其间 , 各病区应及时催缴自费费用及应由个人先自付费用。 5、因病情需要使用乙类药品、部分支付的诊疗项目 (包括 B 超、 CT 、置入器官、置换材料等及“三大目录”以外的项目者应向病人交待清楚 , 并填写《委托协议书》 , 要求病员或家属同意并签字认可。 6、医保患者因紧急抢救、重大手术和治疗重症疾病必须使用血液制品时, 需到医保办领取申请表 (一式两份 , 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并由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医保办审核盖章,院领导 批准后方可使用; 遇夜间紧急抢救或特殊情况需要使用血液制品 , 可先使用 , 第二天到医保办补办相关手续。 7、根据医保对住院病人定额标准及费用结算的有关规定 , 要求各病区指定专人跟踪病人费用情况 , 统揽全局 , 将本病区医保病人费用尽量合理控制在定额标准以内 , 当病人住院累计总费用达到 10万元 , 应及时向医保办报警。

住院病人外出管理制度

住院病人外出/离院管理制度 1.患者入院时,责任护士告知其住院期间不得擅自离院,并由其在 住院须知上签名; 2.住院患者外出/离院需告知医务人员,经过医生评估病情及告知离 院风险和可能后果后,住院患者仍要求离院者需签署《住院病人离院责任告知书》并保存于病历中; 3.如经过医务人员劝阻,住院患者仍强行要求离院并拒绝签署《住 院病人离院责任告知书》,医生在履行完告知义务后应填写《住院病人离院责任告知书》并注明“经过劝阻已明确告知患者离院风险,患者仍强行要求离院并拒绝签名”,将《住院病人离院责任告知书》保存于病历中; 4.住院患者外出/离院不得超过24小时,嘱咐患者外出期间如有身 体不适必须及时返回医院住院治疗,否则按照自动离院处理;5.住院病人外出/离院前,应告知患者不得将贵重物品及现金等留在 病房,否则后果一律由患者本人负责; 6.住院病人外出/离院前,护士将所需继续服用的药物交给患者,外 出期间服药不得间断。嘱咐患者注意休息及饮食; 7.住院患者回院后,应及时评估患者病情并积极开展后续诊疗。 8.住院患者未告知医务人员擅自离院或失踪: (1)医务人员发现住院患者无故不在院2小时以上,应及时报告主管医生及科主任;与家属联系并积极寻找;及时记录于病历中。(2)医务人员寻找患者4小时以上无结果,应及时报告医务科并记

录;评估患者病情及可能情况;及时记录于病历中。 (3)医务人员寻找患者8小时以上仍无结果,视为失踪,向当地派出所报告并备案;及时记录于病历中;填写“医疗不良事件报告表”。 附件一:住院患者外出/离院报告流程

附件二:《住院病人离院责任告知书》 尊敬的患者、家属、或患者的法定监护人、授权委托人: 你好!医院是诊治疾病的场所,为了患者能够早日恢复健康,在住院期间宜安心治疗。患者目前的疾病状况不适合外出。如果患者外出,可能会出现以下风险,对患者疾病的治疗,身体的健康甚至生命造成不利影响,现告知如下: 1、患者的病情将加重或者出现病情恶化的不良后果; 2、由于患者在患病期间外出,患者原有治疗已经取得的效果可能会丧失; 3、患者在住院期间外出,患者的病情可能会随时出现变化而不能得到及时的诊治; 4、患者可能因外出而丧失最佳的诊断治疗疾病的时机; 5、患者在住院期间外出,可能出现医疗以外的其他的无法预计的意外; 鉴于上述原因,医护人员希望患者在住院期间安心治病,不要外出,请患者自觉遵守医院的规定。 患者、患者家属或患者的法定监护人、授权委托人意见: 医护人员已将住院期间患者外出可能发生的风险以及不良后果向我告知,我予以理解。患者的外出行为与医护人员的意见相违背,我明白住院期间外出可能出现上述风险及其他不可预知的风险以及不良后果,但患者仍然坚持外出,并且自愿承担一切风险和不良后果。 外出事由:;外出去向: 外出时间:年月日时分;预计回院时间:年月日时分联系电话:患者签名:签名日期:年月日如果患者无法签署姓名,请其授权的亲属(或法定监护人)在此签名。 患者授权亲属签名:与患者关系:签名日期:年月日 医护人员陈述: 我已经将患者住院期间外出可能发生的风险以及不良后果告知患者、患者家属或患者的法定监护人、授权委托人,并且解答了相关的问题。 医护人员签名:签名日期:年月日

-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临洮县中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制度 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二、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甘肃省病历书写规范》、《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病历资料承担医疗纠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和法律诉讼举证责任。 三、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度、查对制度、医嘱制度、交接班制度、三级查房制度、会诊制度、病例讨论制度、手术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消毒隔离制度、分级护理制度以及请示报告制度等有关制度和规定。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四、按照卫生部、甘肃省卫计委、定西市卫生局关于医疗技术准入有关规定,规范医疗技术准入和医师、护士的执业行为,执行医院有关规定。 五、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应当用患者能够理解的语言,将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或家属,及时解答其咨询;并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要让病人对手术、麻醉、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条款,新开展技术项目及某些非常规治疗项目风险了解清楚,并于检查或治疗前履行患者同意签字手续。

六、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病历和实物封存和保管。按规定保管和复印病历资料,严格遵守病历回收和病历借阅制度。 七、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要求,做好患者死亡后尸体处理和尸检。凡医患双方当事人对患者死亡原因有异议的,应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冷冻的尸体可延长到7天,并有死者亲属同意签字。 八、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当班医务人员及科室领导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九、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争议时,应当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院相关职能部门报告,职能部门接报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主管院长报告,并按规定向市卫生局报告。 十、科室负责人及相关医务人员要积极做好患者或亲属的解释,化解矛盾,并主动配合医院处理善后工作。 医疗风险预警、防范、追溯机制 一、意义: 在门诊、住院、出院、诊断、治疗、康复等医疗行为的全过程中,医疗风险无处不在。医务人员、患者、卫生管理人员、患者家属、涉及医疗行为的各类人员都可能成为医疗

有限空间管理制度

北京市XXXX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编制人: XXX 审核人: XXX 签发人: XXX 北京市XXXX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一日

1目的 为了规范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总局59号令)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公司范围内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 3定义 3.1本制度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半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集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3.2有限空间分为三类。 (1)密闭设备:如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 (2)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 (3)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发酵池、垃圾站、温室、料仓等。 3.3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进行作业活动。 4职责 4.1有限空间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全面负责;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区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4.2办公室负责作业场所危险作业工作场所的安全检查,督促工作。

5工作内容和要求 5.1凡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检修、清理作业的,作业单位应实施作业审批工作制度。作业单位或负责部门提出申请,经生技科和安监科审批同意,并办理《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后方可工作。未经审批,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5.2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作业单位须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根据作业现场和周边环境情况,检测有限空间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值、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值、有毒气体浓度值等。未经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 5.3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作业单位应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作业人员工作面发生变化时,视为进入新的有限空间,应重新检测后再进入。 5.4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处于安全环境,检测时要做好检测记录,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和检测浓度等。 5.5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作业单位应根据检测结果对作业环境危害状况进行评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确保整个作业期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 5.6在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可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降低危险,保持空气流通,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5.7作业人员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当有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时,检测、照明、通讯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作业人员应使用防爆工具、配备可燃气体报警仪等。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以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5.8作业单位应在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并告知作业者

医保管理规章制度

医保管理制度 (一)机构管理 1.建立院医保管理小组,由分管院长负责,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医保工作。2.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医保的政策规定。 3.监督检查本院医保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 4.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规定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 (二)医务管理 1.中西药品处方书写要求有姓名、性别、年龄、日期、工作单位及家庭地址、剂型、剂量、用量、用法、医师签名。 2.控制药品需严格掌握适应症。 3.急诊处方不开与急诊无关的药品、控制使用的抢救药品要注明病情、履行审批手续。 4.住院用药必须符合医保有关规定,使用自理药品必须填写自费项目认同书,检查必须符合病情。 5.出院带药严格按规定执行,禁止挂牌住院。 6.特殊检查和治疗,应指征明确,审批手续完备,实行自负比例的,按比例收取费用。

(三)药房管理 1.按药品采购供应制度采购药品。 2.划价正确。 3.医保用药占医院药品目录比例,不得串换药,而无医师签名处方的药品。(四)财务管理 1.认真查对参保人员的《医保证》、IC卡,把好挂号、收费关,按市医保中心医疗费管理的要求,准确无误地输入电脑。 2.配备专人负责与医保中心医药费结算和衔接工作,并按医保规定提供相关资料。3.新增医疗项目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医保中心上报。 4.严格执行医保中心的结报制度,控制各项相关指标,正确执行医疗收费标准。5.对收费操作上发现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并有相关处理记录。 6.参保人员出院结帐后,要求查询收费情况,医保窗口和财务部门做到耐心接待,认真解释,不推诿。 (五)信息管理 1.当医保刷卡出现错误时,窗口工作人员及时通知信息科,由信息科工作人员利用读卡程序来检查卡的质量,如卡有问题,信息科及时向医保中心汇报。

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2018

有限公司 有限空间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总局59号令)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浙江电器有限公司范围内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 3.定义 3.1 本制度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3.2 公司有限空间由各生产车间,交安全生产管理部汇总、确定、调整并下发各部门。 3.3 有限空间分三类:封闭、半封闭设备,地上有限空间,地下有限空间。如窑内、磨机内部、各类储罐内、锅炉、除尘室等。 3.4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 4职责 4.1有限空间作业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由生产车间负责,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全面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区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4.2生产技术部负责有限空间作业工作场所的消防监护和后勤保障工作。 4.3安全部负责危险作业工作场所的安全检查、督促工作。 5 工作内容和要求 5.1有限空间作业分级审批程序

5.1.1凡属非突发性的受限空间作业均应有下达作业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作业任务部门共同制订安全作业程序、防护措施,填写《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按分级审批要求进行审批。 5.1.2 突发性的有限空间作业,是指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突发性的,为做好安全防范或抢救人员,避免、减少人身伤害及公司重大财产损失的事件,可立即电话汇报公司领导、安全部,并指定专人在现场指挥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由安全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事件调查、原因分析等。 5.1.3 有限空间作业危险分级及审批按照公司《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4.1项内容执行。 5.2危险作业分级监控或安全督查程序 5.2.1施工前,施工单位要检查现场,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表》制订的各项安全措施,按作业程序,对参加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中除专(兼)职安全员到现场外,公司负责人,所在车间领导必须到现场监护或安全督查。 5.2.2根据分级审批,A级有限空间作业公司总经理或在公司主持工作的领导必须到现场指挥作业,B级有限空间作业公司分管领导或在公司主持工作的领导必须到现场指挥作业,C、D级有限作业审批人员必须到现场监护或指派同级别其它人员现场监护。 5.2.3作业前要清理好现场,保持现场清洁整齐,消除不安全因素。 5.2.4不执行有限作业审批制度,私自从事危险作业,任何人员都有权制止,并按违章论处,如发生伤亡、火灾、爆炸等事故,或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等,应追查单位领导和操作者的责任。 5.3 有限空间作业控制 5.3.1 各单位对本部门的有限空间进行辨识,确定有限空间的数量、位置以及危险有害因素等基本情况,建立有限空间管理台账,并及时更新。 5.3.2 各车间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公司负责人批准;未经许可任何人禁止入内。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1.doc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1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广大参保人员的医疗服务,保证我院医疗保险诊疗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省、市医保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对医保患者要验证卡、证、人。 2、定期对在院患者进行查房,并有记录。 3、应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实行宿床制,凡符合住院标准患者住院期间每日24小时必须住院。 4、住院期间医疗卡必须交医院管理。医疗证患者随身携带,不准交未住院的医疗卡、证放医院管理。 5、建立会诊制度,控制收治患者的转院质量。 6、如有利用参保患者的名义为自己或他人开药、检查治疗的,经查清核实后将进行处罚,并取消医保处方权。 7、严禁串换药品、串换诊疗项目、串换病种、乱收费、分解收费等行为。 8、严禁误导消费、开大处方、重复检查。 9、严格控制参保病人的医疗费用,严格执行抗生素使用指导原则等有关规定,实行梯度用药,合理药物配伍,不得滥用药物,不得开人情处方、开“搭车”药。

10、参保病人出院带药应当执行处方规定,一般急性疾病出院带药不得超过3天用量,慢性疾病不得超过7天。 11、严格按照病历管理的有关规定,准确、完整地记录诊疗过程。 医保卫生材料审批管理制度 1、医用卫生材料的临床使用需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已经批准的除外)。 2、审批流程: (1)由临床医生填写“新增卫生材料采购申请表”,表中材料名称、规格、用途、材料生产单位、代理单位、需要数量、参考单价等项目需填写完整,科主任签署意见。 (2)财务科根据相关规定,审核并签署意见。 (3)分管领导审批同意购置并签署意见。 3、已经审批的卫生材料再次使用时无需审批。 4、未经医保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同意的卫生材料在临床使用后所产生的不能列入医保支付等情况由申请科室负责。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财务管理制度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财经政策、法律和法规,严格按财经制度办事,严禁贪污、挪用公款。

门诊管理制度门诊工作制度

【门诊管理制度】 1.门诊部主任应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门诊的业务管理、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科室的门诊工作。各科室主任则负责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和考核。 2.门诊部的医、护、医技、收费等各类人员由各科派出并相对固定。各科应派有一定经验、责任心强、服务态度好的人员出诊。必须配置足够的医力,保证门诊病人的及时就医。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应定期出门诊。门诊人员调换时由科室与门诊部共同商定。 3.建立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完善各种医疗、护理操作常规及首诊负责制、会议制度、“三查七对”制度、收入院制度、传染病报告制度等。要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门诊人员一律佩戴胸卡上岗。 4.对重病员、65岁以上老人、军人、残疾人等病员,优先安排就诊。 5.应尽量简化手续,方便病人。要有解决门诊“三长一短”及节假日医力不足的措施。对病人要做好分诊工作,认真诊治,做到科学治疗,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病人负担。要认真书写门诊病历、处方及门诊日志。对病员要做到关心体贴,态度和蔼,耐心地解答问题。对疑难重病员不能确诊,病员两次复诊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生诊视。 6.门诊检验、B超、放射等各项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门诊手术应根据条件规定定的范围。医师需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必要时亲自操作。对病情不适于在门诊处置的病人要收入院或转院治疗。 7.门诊各科与住院处、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及时收容病人住院治疗。 8.门诊禁止吸烟,保持环境整洁、安静、秩序良好。 9.开展便民活动,为病人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向病员宣传卫生防病及计划生育等知识。 10.门诊大厅公开设立病人意见本、意见箱及投诉电话;建立专门处理投诉的规章制度,接受群众的监督。 【监督检查】 1.医务科要协调、督查派赴门诊管理制度的落实,对不按协调要求保证门诊的科室负责人要追究责任,已派遣但漏岗误时的医务人员要承担相应责任。 2.检查内容包括: (1)制度落实情况; (2)解决门诊“三长一短”及节假日医力不足的措施是否有效; (3)各种便民、利民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4)环境卫生是否整洁、良好。 3.医务科、药学部、护理部与门诊部主任、护长必须每月一次检查门诊的医疗、护理质量,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登记处理。 4.对患者的投诉和来访要热情接待,及时登记,并在一周内拿出处理意见。病人不满意度调查,门诊部每月进行一次,医院每季度进行一次。 5.市卫生局和区卫生局对市属或区属医院进行突击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并将检查情况在全市或全区进行综合通报。

有限空间管理制度

有限空间管理制度 中铁三局集团北京中国铁十号线五标项目部 二00九年五月二日

有限空间管理制度 为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预防、控制中毒窒息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护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北京市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项目内从事有限空间作业和具有有限空间作业行为的生产活动选用于本制度。 二、有限空间分类 有限空间分为三类 1、密闭设备:如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 2、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忘废井、地窑、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等; 3、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 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1、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施作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开“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表”后方可施作; 2、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处于安全环境,检测时要做好

检测记录,包括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和检测浓度等; 3、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可采取强制性持续通风措施降低危险保持空气流通; 4、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5、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以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 四、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1.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限空间作 业负责人、作业者、监护者职责; 2.制定专项作业方案、安全作业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3.保证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风、检 测、防护、照明等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4.督促,检查本项目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有 限空间作业的各项安全要求; 5.提供应急救援保障,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6.凡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检修、清理作业的,必须实施作业 审批制度,未经项目负责人审批,任何人不行进入有限空间 作业; 7.有限空间进入点附近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标识,并告知作

医保病人住院管理制度

医保病人住院管理制度各有关科室: 医疗保险事业关系社会长治久安,医院医保工作更是任重道远,我们本着“为政府分忧,为百姓解难”的宗旨,进一步理顺医、保、患三者关系,维护其共同利益,使其和谐发展,管理更加科学化、制度化。同时随着全民参保时代以及医保新年度的即将到来,在为医院带来新情况、新机遇时,如何保障参保者利益最大化,最大限度地创造社会效益,是目前摆在我们医院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结合我们医院住院病人中,医保病人占绝大多数,如何管理成为当前医院管理中不能忽视的问题,只有管理好这类特殊群体,医院才能在医疗保险基金中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才能让参保人员的“救命钱”花在“刀刃上”。加上医院应有的医保管理综合考评制度,并以特色去吸引参保人,以服务留住参保人,以病人满意来回馈参保人,必将使两者能够得以统一。现将有关暂行办法下发各临床科室,供日常工作、学习、照办,对违反制度规定给医院带来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人和事,按照授权照章办事,予以严肃处理。(注:本办法随上级政策变更而变更) 一、建立组织机构是做好医保管理工作的保证 1.1建立管理机制。医院成立院领导小组,医保督查小组,下设办公室,医保办具体负责,各个部门人员明确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调。(建议由医务处、财务处、药剂科、审计处及信息人员组成) 1 1.2临床科室及医保相关科室建立医保专管员队伍,除科主任、护士长主管科室医保工作外,要求各临床科室选一名主治岗位医生,主管护士(建议副主任、副做为本科医保专管员,病案室抽一名医保专管员,医保工作遇到问题直接)护士长 与院医保办沟通联系。医保工作中遇到问题直接与医保办沟通联系,做到责任到位,渠道畅通,使医院医保工作得以协调运转。 二、建章立制完善管理措施,强化院内监督管理是执行好医保政策的关键 2.1建立医院医保管理规定:为保证政策落实,方便临床一线操作,医院组织有关人员对录入院处,结算窗口,临床医生,护士等与医保有关岗位分别制度规定,使医院医保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2.2不断完善医院信息平台,加强医保动态监控。 通过不断完善医院信息平台,医保办全程动态监控医保病人住院,治疗,检查及费用控制情况,每天查阅全院医保人在院费用明细,不合理费用及时下病区了解,对严重超定额病倒进行抽查。 2.3制定院内专家质控制度,加强医保出院病人终未质控。 制定医保病人病历质控标准,每月一次组织院内专家通过病历抽查,严格医保出院病人的合理用药,重点监控费用较大,天数过长医保患者,对发现的问题,按实际情况分别按不同级别医疗缺陷处理,实行严格扣罚,并在每月医疗质量点评会上公布检查结果。 2 2.4开展合理用药,将每月合理用药情况结果在每月医疗质量点评会上由院长向

住院患者分级护理管理制度

住患者级护理管理制 一、分级护理病情依据及护理要求 1、特级护理 病情依据 1、病情危重,随时需要抢救的患者。 2、各种复杂或新开展的大手术后的患者。 3、严重外伤和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护理要求 1、除患者突然发生病情变化外,尽可能进入抢救室或监护室,根据医嘱由监 护护士或特护人员护理。 2、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注意检测患者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保持呼吸道及各 种管道的通畅,准确记录24 小时出入量。 3、制定护理计划或护理重点,有完整的特护记录;详细记录患者的病情变 化。 4、认真做好重症患者的生活护理,做到“六洁”、“四无”,即:口腔、头 发、手足、皮肤、会阴、床单位清洁,无褥疮、坠床、烫伤、交叉感染的发生。 5、备齐急救药品和器材,用物定期更换和消毒,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范。2、一级护理 病情依据 1、重症病,各种大手术后尚需严格卧床休息以及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

2、生活一部分可以自理,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护理要求 1、随时观察病情并掌握病情变化,根据病情,定期测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 2、认证完成重症患者的生活护理,做到“六洁”,即:口腔、头发、皮肤、会阴、手 足、床单位清洁。 3、15~30一次,随时做好各种应急准备。 3、二级护理 病情依据1、急性症状消失,病情趋于稳定,仍需卧床休息的患者。2、慢性病限制活动或生活大部分可以自理的患者。 护理要求 1、定期巡视患者,观察和掌握患者的病情变化,按常规为患者测量体温、脉搏、呼吸及 血压。 2、协助患者进行生活护理,监督、检查、指导患者做到六洁。 4、三级护理 1、按常规为患者测量体温、脉搏、呼吸及血压。 2、定期巡视患者,观察和掌握患者的治疗效果及精神状态。 3、督促、检查患者做到“六洁”,执行作息时间,做好卫生宣传工作。二、护理级别检查评分标准护理部质控组定期对分级护理患者进行检查,了解护理工作质量,对护理工作进行评价。 (一)特级护理评分标准科室;日期;分数;

门诊管理制度.doc

门诊管理制度 篇一:医院门诊管理制度 医院门诊管理制度 建立良好的门诊环境,配备高素质的精良队伍,装备优良的医疗技术设备,落实严格的门诊管理制度是门诊工作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率的重要条件。其中管理是决定要素,制度又是实现有效管理的重要保证,因此必须高度重视门诊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以此强化门诊的岗位责任制。门诊工作的管理制度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门诊病历制度 门诊病历是门诊医疗工作的原始记录,凡门诊病人不论初诊复诊都应建立门诊病历,现在大多数医院采用的门诊病人自管自带不存档的做法,是不符合门诊管理制度的,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有时会增加新的矛盾。为了有利于医疗科研、观察病情,凡不建立门诊病历档案的医院也应专门建立专科或专病的门诊病历保管制度。门诊病历要求用钢笔书写,力求通顺、完整、简练、准确,字迹清楚、整洁,不得删改、剪贴、颠倒,医师要签全名。门诊病历一般项目如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等内容在挂号时就应填写清楚。医师要将病人主诉、现病史、既往史、各种阳性体征和必要的阴性体征、诊断或印象诊断、治疗和处理意见等记载于病历上。每次诊察都要填写曰期,

病情急重者还要填写时间。若要请求他科会诊,应将请求目的和本科初步意见填上,若要住院或转诊者也要填写住院原因或转诊摘要。 二、预约诊疗制度 为了方便病人就医,简化就诊手续,便于门诊医师继续或连续观察病情,可采用签发预约券法,注明下次复诊时间。凡门诊医师因故不能到位时应指定专人接替。出院病人需随访观察者由专科门诊医师或病区医师预约门诊。上述预约门诊是一种计划医疗制度,是医院行为的预约制度。此外,病人为了合理安排时间,不论是否初复诊也可到医院或电话联系指定专科医师或提出专科医师资格要求的事先确定门诊时间的预约制度。现在在欧美国家的门诊病人中已有三分之二左右属预约门诊。随着医院改革的深化和人们观念的转变,医院要高度重视预约诊疗制度的建立和健全。 三、诊前准备制度 门诊部要抓好开诊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医护人员准时到岗,护理人员提前作好各种物质准备(有的科室还要准备好消毒器械设备),各种单据的规范存放,诊室的清洁卫生工作等,保证按时开诊。 四、检诊制度 国外医院普遍重视检诊工作,并设有中心预诊处,由助理医师或经验丰富的老护士负责此项工作。我国也应高度重视这样工作,对初诊病人进行预诊分诊,较准确地进入相应专科避免挂错号要

有限空间管理制度汇编资料

有限空间管理制度汇 编

目录 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 二、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8) 三、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11) 四、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 (14) 五、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6) 六、有限空间安全设施监管制度 (17) 七、有限空间作业检测制度 (18) 八、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19) 九、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 (20)

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司各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与监督,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有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如缺氧、有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气体或粉尘中毒危险)且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如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炉、管道、容器、封闭料仓以及地下室、地窖、井、坑(池)、下水道、地下电缆沟等)的作业活动。 二、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保障 第三条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制度及规程 (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 各单位主任是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主管安全部长对本单位有限空间作业负

门诊部感染管理制度

门诊部、诊所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目录 1.门诊部、诊所的治疗室、处置室的医院感染管理 2.门诊手术室的医院感染管理 3.重复使用的诊疗器械、器具的清洗、消毒灭菌操作流程 4.使用压力蒸汽灭菌器的管理要求 5.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及消毒药械的购进与管理 6.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相关知识 门诊部、诊所的治疗室、处置室医院感染管理 一、室内布局合理,清洁区、污染区分区明确,标识清楚,设有流动水洗手设施。清洁区:配药操作台、放置医疗用品柜。污染区: 洗手设施、医疗废物收集装置。 医疗用品柜:存放灭菌后物品和去除外包装的一次性医疗用品、消毒剂、氧气湿化瓶等医疗用品。 二、医护人员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无菌操作前必须洗手,操作时必须戴口罩。 三、诊疗器械、器具与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 1、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腔隙、或接触人体破损的皮肤、黏膜、组织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行灭菌。 2、接触皮肤、黏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选择消毒。 四、止血带、体温计使用后先清洗(洗涤剂)后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剂浸泡30分 钟,冲洗掉残留的消毒剂,干燥保存备用。 五、抽出的药液、开启的静脉输入用无菌液体须注明时间,超过2小时后不得使用;启封抽吸的各种溶媒超过24小时不得使用。 六、肌肉注射、皮内注射、静脉注射的皮肤消毒,尽可能用小包装的复合碘消毒剂,注明开启日期,使用时间不得超过7天。如使用碘伏、酒精罐应密闭保存,每周更换2次,容器每周灭菌2次。 七、提倡使用一次性换药包,使用小包装的灭菌纱布和棉球,禁止用消毒液浸泡灭菌器械。 八、坚持每日湿式清洁,有污染时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拖擦物表及地面。拖把抹布专用,用后冲净晾干备用。 九、感染性废物置入有明显标识的黄色医疗废物袋内,针头、刀片等锐器放入防刺、防渗漏的装置内(利器盒)。应有医疗废物交接记录,交接双方签字,资料保存3年,医疗废物暂存不超过2天,医疗废物暂存处应干净防盗。 门诊手术室的医院感染管理 一、手术室布局及基本要求:

住院患者医疗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住院病人安全管理制度 住院病人应遵守住院制度,听从医护人员指导,与医护人员密切合作,配合治疗和护理,安心养病,确保安全。 一、病人入院时,认真听取入院宣教内容。 二、病人应遵守病房作息时间,保持病室内外环境整洁与安静,请不要随地吐痰,不在室内吸烟,不在病房内私自使用电器等。 三、请不要随意出人医务人员办公室,不得翻阅病历,如有需要,请与主管医生联系,履行手续。 四、病人未经许可不得进入诊疗场所;不得动用医疗、护理设备以及进行任何护理技术操作。 五、护士不得私自答应病人外宿,若有特殊情况需外出时,必须经科主任及主管医生批准同意,并办理请假手续后方可离开。 六、尽量少带物品到病房,暂不用的物品,由家属带回,贵重物品不要带入病房,如有特殊需要,请注意保管,手机等随身携带。 七、请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八、休养期间,不要串房间,不要自行更换床位,如遇抢救危重病人需要更换房间,请服从值班医务人员的安排。 九、看病要采用实名制。 十、需留陪护者严格按医嘱执行。 十一、请爱护公物,自觉节约水电,尤其是做到室内开空调请关好门窗,开窗通风时请关闭空调。 十二、患者住院期间须留陪护。 住院患者医疗安全管理措施 一.医务人员执行查对制度管理措施

1.在标本采集、给药或输血前等给类诊疗活动前,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 2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如姓名、床号等(禁止仅以房间或床号作为识别的唯一依据)。 2.实施任何介入或有创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3.关键流程:急诊与病房、手术室;手术(麻醉)室与病房、产房与病房之间流程中患者识别措施。 二、加强患者身份识别管理 1、医护人员在各类诊疗活动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姓名、性别、床号3种方法确认患者身份。 2、病情危重、意识障碍、新生儿、围手术期患者必须按规定使用“腕带”标识。 3、护士在为病人使用“腕带”标识时,实行双核对。 4、在创治疗活动、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前,医护人员应让患者或家属陈述患者姓名,确认患者身份。 5、在诊疗活动前,实施者必须亲自与患者或其家属进行沟通,严格执行查对制度,保证对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6、手术病人在转运交接过程中,必须有患者身份识别的如下具体措施:(1)手术病人进入手术室前,由病房护士给患者使用“腕带”标识,写清病人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科别、血型后,与手术室护士交接并填写病房与手术室对接单,无误后方可进入手术室。(2)围手术期患者“腕带”使用时间必须依据护理部规定,即手术前一日开始使用,手术后病情危重期间使用(直至改为二级护理),手术后病情稳定使用三日,结束后由病房负责护士核对后取下。 7、急诊、病房、产房、手术室患者识别,必须有患者身份识别的如下具体措施:(1)急诊科重危病人转科:由医务人员护送,确保搬运安全;出示病人在急诊就诊的复写病例、入院病例;认真与科室护士交接,内容包括病人一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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