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剪力墙结构设计指导书

剪力墙结构设计指导书

1、一般规定

1.1 剪力墙应双向布置,墙肢截面简单、规则,各剪力墙刚度应尽可能均匀,或部分剪力墙围合成筒体等。对较小墙肢验算轴压比,使其不小于相同抗震等级框架柱的要求。《高规》第7.

2.5条

1.2 短肢剪力墙结构不应全部采用短肢剪力墙,必须有核心筒或一般联肢剪力墙,核心筒形状应完整,核心筒抗震等级应提高一级。

1.3 剪力墙结构应符合“强墙弱梁,强剪弱剪弯”的原则,使墙肢安全储备大于梁,受剪承载力大于受弯承载力。

1.4 要对开洞剪力墙中洞顶上墙的工作性质作出判断,确定属连梁、框架梁,还是整体小开口墙,对电算结果作出调整。如连梁在电算中出现超筋现象,抗弯钢筋可以进行调整(上下调或适当调整到左右墙肢上),但抗剪箍筋不宜减少,也可将连梁分成上下两根连梁(中间相隔50,用泡沫塑料填塞)。

1.5 计算中,要对与剪力墙相连的梁的性质作出正确选择,不能对所有该类型的梁进行刚度折减,因为受力小的梁不可能有裂缝出现,处理不当,将导致结构刚度的较大出入。

1.6 剪力墙可以有少部分不延伸至屋面,但应避免造成变化处部分构件受力突变。

1.7 当要求必须采用错洞墙时,洞口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3倍墙厚,如小于500mm时,可按大洞口处理,设置暗框架。

1.8 剪力墙类别划分见下表(《高规》第7.1.2条、7.

2.5条)

1.9 连梁按跨高比划分:1b/h b<5为连梁:1b/h b≥5为非连梁,宜按框架设计。(《高规》第7.1.8条)

2 截面设计及构造

本节同样适用于框架-剪力墙结构、筒体结构、框支剪力墙结构。

2.1 剪力墙的横向分布筋应锚入相邻墙肢或端柱内。

2.2 尽端墙肢长度小于1000mm的小墙肢应加强配筋。

2.3 现浇楼板与剪力墙的连接要求。

1 剪力墙横墙在过道处不能设置连梁时,此处楼板应加强,加强宽度可取1000mm,上下各加不小于2φ16的主筋,箍筋不小于φ6-150。

2 山墙、楼电梯间等墙边楼板的上下部钢筋应锚入墙内。

3 楼梯段钢筋应尽量锚入剪力墙,如墙另一侧无楼板时,必须将斜梯板钢筋锚入剪力墙,形成对墙的支点。

2.4 短肢墙应同时满足柱与剪力墙的构造要求。

2.5 短肢墙边缘构件中,箍筋长边不大于短边的3倍,且相邻二个箍筋应至少相互搭接1/3长边的距离。

2.6 暗柱的设置必须区别主要部位、次要部位,按内力的大小及构造要求配筋,但当为次要部位可者开洞比较小时,可只设洞口加强筋。

2.7 剪力墙在墙厚变化处应设暗梁,暗梁高度应满足剪力墙竖向分布钢筋的锚固长度要求。

2.8 抗震设计时,剪力墙底部加强区范围应符合表2.8要求。

剪力墙底部加强区范围(《高规》第7.1.9条)表2.8

2.9 剪力墙截面尺寸应满足表2.9要求。当墙厚不满足上表时,可按《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附录D计算墙体稳定。

剪力墙截面厚度(《高规》第7.2.2条)表2.9

注:表中h为层高,lw为剪力墙无支长度。

2.10 抗震设计时,剪力墙在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轴压比不宜超过表2.10要求。(《高规》第2.2.5、第7.2.14)

剪力墙轴压比限值N/(A·fe)

N-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剪力墙墙肢的轴向压力设计值;

A-剪力墙墙肢截面面积;

fe-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

h w-墙肢截面高度;

b w-墙肢截面厚度。

2.11 剪力墙水平及竖向分布钢筋构造要求详表2.11(《高规》第7.2.18、7.2.19、7.2.20条)。

面b x厚度不大于400mm时,采用双排配筋;当b x大于400mm,但不大于700mm 时,采用三排配筋;当b x大于700mm时,采用四排配筋。剪力墙配筋可根据计算及构造要求按下表选用。

3 剪力墙边缘构件的配筋

3.1 剪力墙应按所在部位分别设置约束边缘构件和构造边缘构件,两种构件配筋要求分别详表3.1-1、3.1-4。不同形状的边缘构件暗柱面积A C的计算方法不同,计算较繁。为方便设计,根据规范要求给出表3.1-2和3.1-5,供设计选用。

转角墙时,尚不应小于翼墙厚度或端柱沿墙肢方向截面高度加300mm。

2、一、二级抗震设计时纵筋还分别不应小于6ф16和6ф14。

2

表3.1-2使用说明:

1、本表配筋面积为0.01Ac计算结果,适用于二级抗震设计;一级抗震设计时应按表值×1.2。

2、AC按上图标准阴影断面计算;当翼墙长度不对称或不足bf和300时按实际断面计算。

3、翼墙长度小于其厚度3倍或端柱截面边长小于墙厚2倍时视为无翼墙或无端柱。配筋面积约束范围应满足暗柱的相应要求。

v

λv=0.1计算

2、在阴影范围,一、二级抗震设计时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mm,箍筋间距分别不应小于100mm和150mm。

体结构以及B级高度的剪力墙结构中的剪力墙(筒体)且配箍征值λv不宜小于0.1。

2、剪力墙构造边缘构件箍筋无支长度不应大于300,拉筋水平间距不应大于纵向钢筋间距的2倍。边缘构件为端柱时,纵向钢筋及箍筋宜按框架柱的构造要求配置。

3、非抗震设计时,剪力墙端部配不少于4ф12的纵筋,沿纵向钢筋配不少于ф6,间距为250的拉筋。

2

表3.1-5使用说明:

1、本表配筋面积为0.01Ac计算结果,当为[0.004,0.005,0.006,0.008]时应按表值×[0.4,0.5,0.6,0.8]采用。

2、Ac按上图标准阴影断面计算:当翼墙长度不对称或不足bf和300时按实际断面计算。

4 连梁设计

4.1 连梁不宜承受较大的竖向荷载。连梁截面剪压比应满足下式要求:

Vb≤αβ

c f

c

b

b

h

bo

式中,α-截面剪压比,非抗震设计时,α=0.25;

抗震设计时,跨高比大于2.5的连梁,α=0.20/γ

RE

=0.20/0.85=0.2353;

抗震设计时,跨高比不大于2.5的连梁,α=0.15/γ

RE

=0.15/0.85=0.1765;

4.2 连梁以承受水平风荷载或水平地震作用为主,其受弯纵向钢筋应根据弯矩设计值,按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普通框架梁的规定计算,梁顶面底面配置相同数量钢筋。抗震设计时,连梁应满足“强剪弱弯”要求。

4.3 当连梁计算不需配置纵向钢筋时,通常按构造配置纵向钢筋。连梁采用的纵向钢筋最小配筋率与连梁的跨高比、混凝土强度等级、钢筋等级有关,跨高比越小、钢筋强度越高、混凝土强度越低,则钢筋屈服时,连梁的剪压比越大,因此,可采用的纵向钢筋配筋应越小,以满足连梁截面剪压比要求。

4.4 非抗震设计时,所有跨高比的连梁,均可采用框架的最小纵向钢筋配筋

率0.20%进行构造设计;抗震设计时,当连梁跨高比大于2.5时,可采用框架梁的最小纵筋配筋率进行设计;抗震设计时,当连梁跨高比不大于2.5时,纵向钢筋配筋率,可按表4.4取值。

连梁往往超筋超限,设计时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调整措施。

4.6 在水平荷载作用下,连梁刚度可以折减,当风荷控制时,折减系数不宜小于0.8;当地震荷载控制时,折减系数不应小于0.55。

4.7 由风荷载控制时,若连梁刚度折奋斗不息后仍出现超筋超限,宜增加剪力墙刚度或降低连梁刚度,重新计算,不宜采用内力调整方法解决。

4.8 由地震控制时,若连梁刚度折减后仍出现超筋超限,可根据情况,用下述方法解决。

1 若结构刚度较大,且超筋超限的连梁较多时,可加大洞口,减小连梁高度,以减小连梁内力。

2 若只部分连梁超筋超限,则可用调整连梁内力的方法解决。

3 若结构刚度较小,则不应对连内力进行调整,应增加剪力墙刚度,以减小连梁的内力。

4.9若经上述调整,仍有部分连梁不符合要求时,可按连梁截面的最大剪压比限值确定剪力,然后按“强剪弱弯”的要求配置相庆的纵筋。

4.10 连梁高度较高时,可将连梁用构造缝分成等高的两根或三根连梁,连梁的总剪切刚度变化不大,但抗弯刚度只有原来的1/3~1/9,可有效地解决连梁的超筋超限问题。输入时可将连梁高按其1/2或1/3输入,梁宽按其2或3倍输入。

4.11 连梁破坏对于承受竖向荷载无明显影响时,可考虑在大震作用下该连梁不参与工作,按独立墙肢进行第二次多遇地震作用下结构内力分析,墙肢应按两次计算所得的较大内力进行配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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