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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4 邓恩《圣十四行诗10》

No.14 邓恩《圣十四行诗10》
No.14 邓恩《圣十四行诗10》

对邓恩的《圣十四行诗10》的介绍、浅析及汉译本诗发表于1633年,是多恩19首神圣十四行诗中的第10首。在这首诗中。多恩将敏捷的思维和基督教激情融为一体,在斥责死亡的时候采用了他惯常的辩论口吻。这里没有繁辞丽藻,而是口语化,戏剧化,刚健有力。

这是一首意大利体的十四行诗。诗的起句突兀,表达了对死神的嘲笑和蔑视。死亡是人生的终结,许多人对死亡表现出极度的恐惧,把死亡同黑暗的地狱联系在一起。然而,在多恩看来,死亡并没有什么可怕之处。他把死亡看作睡眠,看作是通向“永远觉醒”的必经之路。死亡只是从有限的生命通向永恒的过程。这种思想并非多恩特有,因为在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生存还是死亡”这一著名的内心独白中,莎士比亚也曾根据西方人的宗教思想把死亡比作睡眠,但是,把死神作为无能而又自傲的形象进行如此淋漓尽致的讥讽,恐怕只有出现在多恩的作品中。

汉译(一)

死神莫骄妄

约翰.邓恩

死神莫骄妄, 虽有人称你

蛮横可怖, 其实外强中干;

你自以为能把众生摧残,

但枉然;可怜的死神,我超越你!

你不过类似睡眠,憩息,

必然比安眠更令人舒坦;

故而人杰英豪不怕归天,

无非白骨入土,灵魂安息.

你受厄运,杀机,暴君与狂徒差遣,

用毒药,战争和疾病害人;

鸦片与妖术也能使人昏,

且更灵验,你何必如此气焰!

凡人了却浮生,但精神永生,

超脱死的魔掌,灭绝死神!

从诗的结构来看,第一、二行“死亡,不要骄傲,虽然有人说你/强大而又可怖,而你并不真的这样”,是论点,而第二行到第八行是论据,说明死亡没有什么可怕,死亡同睡眠没有多少不同,都可以使人“获得身体的休息,灵魂的解脱”。第九、十行指出死神的无能,而第十一、二行说明死神并没有什么独特之处,没有什么可资骄傲的理由。这四行进一步提供论据,来支持诗人的论点。第十三、四行则是结论。虽然这首诗有很强的论说性,但表达了诗人对死神的蔑视和无畏之情。情与理的结合使诗本身具有有说服力,而比喻的运用使这篇说理的诗生动。整个诗作铿锵有力,富于阳刚之气。

汉译(二)

死神,你莫骄横,尽管有人将你看得

如何强大,如何可怖,你呀,名不符实;

你自以为已经把芸芸众生毁灭,

可怜的死神,他们没死.你至今还杀不死我;

休憩和睡眠,其实就是你的写照,

你定然比它们更让人感到舒适惬意,

而我们最出色的人们随你而去越早,

越能早日让灵魂获救,肉体安息,

你是命运、时机、君主和狂徒的奴隶,

你与毒药、战争和病魔同流合污,

鸦片与巫术也能灵验地进行蛊惑,

而且效果更佳,你又何必颐指气使?

人们小憩一会,精神便得以永远清朗,

便再不会有死亡,死神你自己将死亡。

约翰·邓恩诗歌的玄妙之处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3c12796763.html, 约翰·邓恩诗歌的玄妙之处 作者:吴春香 来源:《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2016年第02期 摘要:约翰·邓恩是17世纪英国玄学派诗歌鼻祖与集大成者,玄学派诗歌以玄妙著称。邓恩的作品是诗人坎坷命运的映像。研究邓恩诗歌的写作内容和写作手法,可以体味到玄学派诗歌的玄妙之处。 关键词:约翰·邓恩;玄学派诗歌;玄妙;文艺复兴时期;骑士派诗歌 中图分类号:I1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573(2016)02-0041-05约翰·邓恩(1572-1631)是英国玄学派诗歌的开创者与集大成者,活跃在十六、十七世纪英国文坛,他未像同时代作者一样深受意大利文艺复兴诗歌影响,是当时最为独立的韵文作者。他一改伊丽莎白时期辞藻华丽、句式复杂诗风,创作了兼具口语体风格、哲学思辨内涵的玄学诗歌,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文坛独树一帜。 一、创作背景 (一)社会动荡 在英国历史上,16世纪末17世纪初是一个动荡不安,风云际会的时代。伊丽莎白女王统治晚期,诸多社会矛盾开始显露。呼吁宗教改革的清教与腐败的国教的矛盾,资产阶级掌控的议会与封建王权的矛盾,无能政府与生活在水深火热的人民的矛盾,各种矛盾最终引起了1642年内战爆发。查理一世被送上断头台后,克伦威尔开始军事独裁政府,又引起人民不 满,继而斯图亚特王朝复辟。这一系列变革的结局看似回到原点,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在革命过程中受到强烈冲击,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已成历史,一个新兴自由社会开始形成。 新兴的社会总是有各种思想涌现,各种价值观交锋。社会动荡在戏剧、散文等各种文学形式上都有反映,其在诗歌上的反映尤为鲜明。人类最早的文学创作形式便是诗歌,从《贝奥武夫》到但丁的《神曲》,诗歌都是历史的载体。十六世纪异军突起的玄学派诗歌和骑士派诗歌就是时代最典型的代表。玄学派诗歌少有阳春白雪气质,时常前言不搭后语,融入的思想也是杂七杂八;骑士派诗歌则严格遵循古典主义原则,音调优美,行文晓畅。两种流派的诗人都以贵族青年居多,但所著诗歌风格迥异,说明当时人们解放思想,观念多元。如果说骑士派诗歌是怀旧经典,玄学派诗歌则是时代潮流。首先,玄学诗歌虽然仍以精妙语言闻名,但又兼具口语体风格。日常生活语言出现在文学诗歌中,这说明文学正走向市民阶级,普通人的思想也得以被记录。其次,玄学诗歌最大的特点在于玄妙。玄妙的意象和玄妙的语言让读者或莫名其妙或恍然大悟。玄妙特性反映出的是社会转型时期文人才具有的复杂世界观。玄学诗歌另一特征是融自然科学元素于文学诗歌中,这是自然科学发展对文学的影响。天文、物理、化学等各个领域的科学家们有了新的发现。其中影响最深刻的有哥白尼的日心说,推翻地球中心论;哈维

中共创始人之一邓恩铭

中共创始人之一邓恩铭 1931年4月5日,在响亮的中国共产党万岁口号声和悲壮的国际歌声中,一位著名的共产党人在济南纬八路英勇就义。 这位烈士便是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邓恩铭。 邓恩铭(1901-1931),中共一大代表,山东中共党组织的创始人。 男,1901年生,水族,原名邓恩明,字仲尧,化名黄伯云、丁友民、丁佑民、丁又铭、尧钦、建勋等,贵州荔波人。 他出生于一个贫苦农民家庭,幼年靠亲友资助求学。 6岁上私塾,10岁进入到荔泉书院读书。 1917年秋毕业后,到山东投奔过继给黄家当县官的二叔黄泽沛(曾在益都、淄川、沂水等地做官)。 并由二叔资助于1918年进入济南山东省立第一中学读书。 中学毕业后,他就坚定地当了一名职业革命家。 五四运动爆发后,在五四爱国运动的影响下,他积极参加反帝反封建的斗争,并在斗争中接受了马克思主义。 他积极参加北京学生爱国运动,被选为学生自治会领导人兼出版部部长,主编校报,组织学生参加罢课运动。 在共同的斗争中,他同省立第一师范学生王尽美结成了亲密战友。 他与王尽美组织学生抵制日货,反对卖国条约,积极参加宣传、演讲、罢课、游行等活动,成为学生界有影响的人物之一。 他们联络进步青年学生,于1920年11月21日组织了进步团体励

新学会。 邓恩铭被选为学会领导成员之一。 学会出版了以介绍新文化、新思想为宗旨的《励新》半月刊。 他经常在《励新》半月刊上发表文章,介绍俄国十月革命,揭露社会黑暗,抨击旧礼教、旧教育等社会现状。 1920年底,他同王尽美发起组织了马克思主义研究会,经常在一起阅读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和介绍苏维埃俄国的书刊。 1921年春,邓恩铭和王尽美等在马克思主义研究会的基础上发起建立了济南共产主义小组,创立了济南乃至山东中国共产党的早期组织。 邓恩铭和王尽美均担任小组的负责人。 1921年7月,邓恩铭与王尽美代表山东的济南共产主义小组,赴上海出席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与其他代表共同创建了中国共产党。 1921年9月,又同王尽美等发起建立济南马克思学说研究会,会员发展到五六十人。 在中共中央代表的帮助下,建立了中共中央直属的中共山东区支部,任支部委员。 邓恩铭在山东区支部的领导下,积极从事党的组织、宣传工作和工运工作。 1922年1月,邓恩铭以中共代表的身份,赴莫斯科参加了共产国

约翰_邓恩爱情诗中爱的隐喻与爱的原型_潘宇文

第23卷 第5期2001年10月 湖州师范学院学报 Journal of Huzhou T eachers C ollege V ol.23 N o.5 Oct.,2001 约翰?邓恩爱情诗中爱的隐喻与爱的原型Ξ 潘宇文 (湖州师范学院外语系,浙江湖州313000) 摘 要:约翰?邓恩是17世纪英国玄学派诗歌的创始人,其诗歌具有典型的玄学诗风。对于他的爱情诗中运用的隐喻,众说纷纭。用Searle的隐喻理论对约翰?邓恩爱情诗中典型的爱的隐喻进行分析,可以阐明其隐含的意义不符合常规关系;然后再用荣格的“原型”理论,在诗人对爱进行的隐喻描述与古希腊神话中描述的爱的原型之间进行对比,可以论证约翰?邓恩爱情诗中所运用的隐喻之精妙。 关键词:约翰?邓恩;爱情诗;隐喻;原型 中图分类号:I56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1734(2001)05-0043-04 约翰?邓恩是17世纪英国玄学派诗歌的创始人。他早年生活狂放不羁,早期以写爱情诗见称。他的语言里充满了别具匠心的奇思怪喻,且笔法奇特,意象奇崛,寓情感于理喻,具有典型的玄学诗风。对于他的爱情诗中所运用的隐喻,众说纷纭。有人认为其精妙无比,生动贴切;也有人认为其牵强附会,荒诞不经。因此,对于他的作品,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在G.C.Thorneley and G wyneth R oberts所编著的An Outline o f English Literature中,有这样一段对约翰?邓恩的评价:“…it is difficult to find a com plete poem by him which is faultless.He wrote many things,but no perfect poem.”[1](P28-29)而Ben Johns on(班?章孙)称赞他是“the first poet in the w orld in s ome things”。[2](P537)文学作品所要揭示的真谛往往不止一个,不同的读者,由于欣赏水平不同,欣赏的角度不同,对同一作品可以得出完全不同的诠释,从而对同一作者可以作出迥然不同的评价。而对作品的诠释和对作者的评价,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作品中具体的语言形式和作者的创作手段。本文结合Searle的隐喻理论及荣格的“原型”理论,对约翰?邓恩爱情诗中爱的隐喻作一探讨。 爱情是文学作品中一个永恒的主题,人们力图以最精妙和最富有情感的言辞来描绘人世间的爱,以引起读者广泛的共鸣。《告别辞:莫伤悲》一诗是诗人约翰?邓恩于1611年赴法国之前写给他妻子安妮的,全诗流露出诗人对理想爱情的认识与追求,该诗最吸引人之处在于一个大胆而奇特的比喻。诗人把一对相爱人的灵魂比作一副圆规的两脚,无论离合,都紧紧相连。为了便于理解,在此附上此诗的后三节: 我们俩的灵魂即便是两个,/那也和圆规的两只脚相同/你的灵魂是圆心脚,没有任何/动的迹象,另只脚动了,它才动 这只脚虽然在中心坐定,/如果另只脚渐渐远离/它便倾斜着身子侧耳倾听,/待到另只脚归返,它就直立。 对于我,你就是这样,我象另只脚,/必须倾斜着身子转圈,/你坚定,我的圆才能画得好,/我才能终止在出发的地点。[3](P49) (胡家峦译)诗中的“圆心脚”代表诗人的妻子安妮。毫无疑问,“另只脚”即圆周脚则代表赴法国的诗人自己。历代文人都好用蝴蝶、鸳鸯、连理枝等有生命的,具有典型的爱情象征物的意象来颂扬爱情,而用无生命的仪器圆规作为爱情的象征物,在一般读者眼里显得陌生、奇特、不可理喻。圆规在外形上两脚纤细、对称,中国读者也许马上会联想到鲁迅笔下的杨二嫂:“我吃了一吓,赶紧抬起头来,却见一个凸颧骨,薄嘴唇,五十岁上下的女人站在我面前。两手搭在髀间,没有系裙,张着两脚,正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 Ξ收稿日期:2001-04-25 作者简介:潘宇文(1971-),女,浙江长兴人,湖州师范学院外语系讲师。

顾左右而言她――约翰邓恩爱情诗歌创作特色剖析及The Fle.

fil[61韦清琦?生态批评:完成对逻各斯中心主义的最后合国!逸;;佣?外国文学研究,2003(4? }的i r7】约翰?斯坦贝克?愤怒的葡萄【M】?胡仲持译.北京:人民l想;;文学出版社.1956. 1象i 118 顾左右而言“她" ——约翰.邓恩爱情诗歌创作特色 剖析及ne nea一诗赏析 口石家庄经济学院外国语学院丁宁康静 摘要:文艺复兴时期因其作为英语走向盛世的一个重要 :时期而孕育并催生了大量历史上最知名剧作家、诗人和重要作 ;品。特别是在诗歌创作方面。涌现了如克里斯托弗?马洛(Chris topher Mar lowe.本?强森(Ben Jonson翰?邓,恩-(John Donne。 f约翰?弥尔顿(John MiZton:敞表人物。他们的作品各具特色。写 作手法精练独特。内涵丰富。其中约翰.邓恩更是以其特立独行 的诗歌创作而在其中独树一帜.成为玄学派诗人的代表。 本文通过对约翰.邓恩诗歌创作特色进行概括分析和赏析 i其爱情诗作精品711le Flea(g蚤,对其中体现出的玄学派诗歌

:申独特的“顾左右而言‘她”’的示爱手法和诗人的玄思妙想加 :以展示.蔫望以此归结文艺复兴时期玄学派诗人在爱情诗歌创 :作上的共同特点. 关键词:顾左右而言“她”;约翰?邓恩;玄学派;示爱 1.引言 约翰.邓恩极具诗歌天赋。他的诗歌最显著的一个特色毫 无疑问是他的玄思妙想(conceit。在他所有的诗歌作品中,他摒 弃了过去人们在诗歌中所应用的传统的意象.采用了奇特的比喻,多变的格律等。具有他独特的诗歌特色。 作为玄学派在文艺复兴时期的活跃分子和代表人物.约 翰?邓恩在其诗歌中将玄学派推崇的推理(reasnnin异和象征主义(symbolism发挥到了极致。尤其是在他的爱情诗歌中。约翰?邓恩看似懒散且不经意的“顾左右而言他”的示爱手法.其实恰恰 体现出他这种精妙绝伦的创作思路和高超的写作手法。 2.。顾左右而言‘她”的标题 所谓的“顾左右而言‘她”.在约翰?邓恩的爱情诗歌题目上 的体现有两层含义: 1约翰.邓思的爱情诗标题往往给人与其要表达的爱情内 容风马牛不相及.甚至是背道而驰的印象。他的爱情诗歌的标

2约翰·邓恩诗歌文献综述

约翰·多恩诗歌的文献综述 文艺复兴时期的玄学派诗人在英语诗歌的发展历程中产生了极其深远的3翰·多恩更是将这种方式推向极致。这些诗歌语言口语化,节奏和韵律有很大的灵活性,主题复杂,充满了智慧与创造力。而其中的那些奇异而新颖的意象尤其让人印象深刻。 约翰·多恩(1572—1631)出生于一个天主教的商人家庭,四岁丧父,曾在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先后读了六年书,但从未获得学位,早期过着放荡的生活。多恩涉猎广泛,包括神学,医学,法律和古典名著。1621年,多恩成为圣保罗大教堂的教长。他写出了许多优秀的说教词,并持续进行宗教诗歌的写作,直至生命的终结。 玄学派诗人是英国17世纪早期的一组诗人,其主要成员包括约翰·多恩,乔治·赫伯特,安德鲁·马维尔等。玄学派诗歌的突出特征在于对一种新颖的意象和奇特比喻的运用。作为玄学派诗人的领导人,约翰·多恩把对“奇思妙喻”的运用发挥到了淋漓尽致的地步,从而奠定了他在文艺复兴时期诗坛甚至整个诗坛毋庸置疑的重要地位。多恩的诗歌与他的前辈及和他同时期的诗人的诗歌有很大的不同,大多数伊丽莎白时期的诗歌文辞华丽,韵律优美,意象谐调,而多恩的诗歌在语言上经常采用口头谈话方式。 在我们中国人的审美观念里,用来赞颂美好事物的东西本身也应该是完美的。诗人常用皎洁的月亮来象征团圆,表达思念之情,如苏轼那首传诵千古的名作《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中就有“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的佳句。在歌颂爱情时,人们又会赋予一双蝴蝶以人的灵性,让他们谱出一曲“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的化蝶恋曲,更不消说那让人心泣的“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的爱情了,似乎这样的比喻才是贴切而又合情合理的。相形之下,多恩对于爱情与婚姻的另一妙喻“跳蚤”则显得那么另类,让人难以接受。任谁也无法将让人见之即厌的“跳蚤”与人类视之神圣的爱情与婚姻联系起来,这恐怕又是多恩另一次大胆的尝试。

No.13 邓恩的跳蚤(英汉对照)

邓恩的Flea英汉对照 Mark but this flea, and mark in this,看呀,这只跳蚤,叮在这里, How little that which thou deniest me is ;你对我的拒绝多么微不足道; Me it sucked first, and now sucks thee,它先叮我,现在又叮你, And in this flea our two bloods mingled be;我们的血液在它体内溶和;Thou know’st that this cannot be said你知道这是不能言说的 A sin, or shame, or loss of maidenhead,罪恶、羞耻、贞操的丢失, Yet this enjoys before it woo ,它没有向我们请求就得到享受, And pampered swells with one blood made of two,饱餐了我们的血滴后大腹便便, And this, alas, is more than we would do.这种享受我们无能企及。 Oh stay, three lives in one flea spare ,啊,住手,饶了这只跳蚤的三条生命吧,Where we almost, nay more than married are.它的身体不仅是见证我们的婚约。 This flea is you and I, and this还是你和我,是Our marriage bed and marriage temple is;我们的婚床和婚姻殿堂;Though parents grudge, and you, we are met,尽管你父母怨恨,你也不情愿,我们还是相遇, And cloistered in these living walls of jet.并躲藏在黝黑的有生命的墙院里。Though use make you apt to kill me,尽管你会习惯地掐死跳蚤,Let not to that , 千万别,

No.14 邓恩《圣十四行诗10》

对邓恩的《圣十四行诗10》的介绍、浅析及汉译本诗发表于1633年,是多恩19首神圣十四行诗中的第10首。在这首诗中。多恩将敏捷的思维和基督教激情融为一体,在斥责死亡的时候采用了他惯常的辩论口吻。这里没有繁辞丽藻,而是口语化,戏剧化,刚健有力。 这是一首意大利体的十四行诗。诗的起句突兀,表达了对死神的嘲笑和蔑视。死亡是人生的终结,许多人对死亡表现出极度的恐惧,把死亡同黑暗的地狱联系在一起。然而,在多恩看来,死亡并没有什么可怕之处。他把死亡看作睡眠,看作是通向“永远觉醒”的必经之路。死亡只是从有限的生命通向永恒的过程。这种思想并非多恩特有,因为在莎士比亚的《哈姆雷特》“生存还是死亡”这一著名的内心独白中,莎士比亚也曾根据西方人的宗教思想把死亡比作睡眠,但是,把死神作为无能而又自傲的形象进行如此淋漓尽致的讥讽,恐怕只有出现在多恩的作品中。 汉译(一) 死神莫骄妄 约翰.邓恩 死神莫骄妄, 虽有人称你 蛮横可怖, 其实外强中干; 你自以为能把众生摧残, 但枉然;可怜的死神,我超越你! 你不过类似睡眠,憩息, 必然比安眠更令人舒坦; 故而人杰英豪不怕归天, 无非白骨入土,灵魂安息. 你受厄运,杀机,暴君与狂徒差遣,

用毒药,战争和疾病害人; 鸦片与妖术也能使人昏, 且更灵验,你何必如此气焰! 凡人了却浮生,但精神永生, 超脱死的魔掌,灭绝死神! 从诗的结构来看,第一、二行“死亡,不要骄傲,虽然有人说你/强大而又可怖,而你并不真的这样”,是论点,而第二行到第八行是论据,说明死亡没有什么可怕,死亡同睡眠没有多少不同,都可以使人“获得身体的休息,灵魂的解脱”。第九、十行指出死神的无能,而第十一、二行说明死神并没有什么独特之处,没有什么可资骄傲的理由。这四行进一步提供论据,来支持诗人的论点。第十三、四行则是结论。虽然这首诗有很强的论说性,但表达了诗人对死神的蔑视和无畏之情。情与理的结合使诗本身具有有说服力,而比喻的运用使这篇说理的诗生动。整个诗作铿锵有力,富于阳刚之气。 汉译(二) 死神,你莫骄横,尽管有人将你看得 如何强大,如何可怖,你呀,名不符实; 你自以为已经把芸芸众生毁灭, 可怜的死神,他们没死.你至今还杀不死我; 休憩和睡眠,其实就是你的写照, 你定然比它们更让人感到舒适惬意, 而我们最出色的人们随你而去越早, 越能早日让灵魂获救,肉体安息, 你是命运、时机、君主和狂徒的奴隶, 你与毒药、战争和病魔同流合污, 鸦片与巫术也能灵验地进行蛊惑, 而且效果更佳,你又何必颐指气使? 人们小憩一会,精神便得以永远清朗, 便再不会有死亡,死神你自己将死亡。

约翰·邓恩《跳蚤》中英文对照阅读

The Flea 跳蚤 约翰·邓恩 Mark but this flea, and mark in this, 看呀,这只跳蚤,叮在这里, How little that which thou deniest me is; 你对我的拒绝多么微不足道; Me it sucked first, and now sucks the, 它先叮我,现在又叮你, And in this flea our two bloods mingled be; 我们的血液在它体内溶和; Thou know'st that this cannot be said 你知道这是不能言说的 A sin, or shame, or loss of maidenhead, 罪恶、羞耻、贞操的丢失, Yet this enjoys before it woo, 它没有向我们请求就得到享受, And pampered swells with one blood made of two, 饱餐了我们的血滴后大腹便便, And this, alas, is more than we would do. 这种享受我们无能企及。 Oh stay, three lives in one flea spare, 住手,一只跳蚤,三条生命啊, Where we almost, nay more than married are. 它的身体不只是见证我们的婚约。 This flea is you and I, and this 还是你和我,

Our marriage bed and marriage temple is; 我们的婚床,婚姻的殿堂; Though parents grudge, and you, we are met, 父母怨恨,你不情愿,我们还是相遇, And cloisered in these living walls of jet. 并躲藏在黝黑的有生命的墙院里。 Though use make you apt to kill me 尽管你会习惯地拍死跳蚤, Let not to that, self-murder added be, 千万别,这会杀了我,也增加你的自杀之罪, And sacrilege, three sins in killing three. 杀害三条生命会亵渎神灵。 Cruel and sudden, hast thou since 多么残忍,你毫无犹豫 Purpled thy nail in blood of innocence? 用无辜的鲜血染红自己的指甲? Wherein could this flea guilty be, 它不过吸了你一滴血 Except in that drop which it sucked from thee? 罪不至死啊? Yet thou triumph'st, and say'st that thou 你却以胜利者的口吻说 Find'st not thy self nor me the weaker now; 你我并没有因失血而有些虚弱; 'Tis true; then learn how false fears be: 的确,担心不过是虚惊一场: Just so much honor, when thou yield'st to me, 接受我的爱, Will waste, as this flea's death look life from thee.

邓恩 死神莫骄傲的两个译文

约翰?邓恩《Death, Be Not Proud》二译本对比 作者:陈昊周四, 2009年08月13日14:56 John Donne: Death, Be Not Proud V1:汪剑钊译;V2:于中旻译 Death, Be Not Proud John Donne 约翰?邓恩 V1:死神,你莫骄横 V2:死亡,你不要骄狂 Death,be not proud,though some have called thee Mighty and dreadful,for thou art not so; For those whom thou think'st thou dost overthrow Die not,poor Death,nor yet canst thou kill me. From rest and sleep,which but thy pictures be, Much pleasure; then from thee much more must flow, And soonest our best men with thee do go, Rest of their bones, and soul's delivery. Thou art slave to fate, chance,kings,and desperate men, And dost with poison, war, and sickness dwell, And poppy or charms can make us sleep as well And better than thy stroke; why swell'st thou then? One sort sleep past, we wake eternally And death shall be no more; Death,thou shalt die. V1:死神,你莫骄横,尽管有人将你看得 如何强大,如何可怖,你呀,名不符实; 你自以为已经把芸芸众生毁灭, 可怜的死神,他们没死.你至今还杀不死我; 休憩和睡眠,其实就是你的写照, 你定然比它们更让人感到舒适惬意, 而我们最出色的人们随你而去越早, 越能早日让灵魂获救,肉体安息, 你是命运、时机、君主和狂徒的奴隶, 你与毒药、战争和病魔同流合污, 鸦片与巫术也能灵验地进行蛊惑, 而且效果更佳,你又何必颐指气使? 人们小憩一会,精神便得以永远清朗, 便再不会有死亡,死神你自己将死亡。 V2:死亡,你不要骄狂!虽然有些人称你

约翰邓恩

约翰邓恩与玄学派诗歌 玄学派诗歌(Metaphysical school of poetry)作为一种文学倾向流行于十七世纪,但这个称呼最早是英国诗人德莱顿在一六九三年才提出来的。当时是含有贬义的,他认为以多恩为代表的一些诗人“好弄玄学……爱情诗本应言情,他却用哲学的微妙的思辩,把女性们的头脑弄糊涂了”。十七世纪的约翰逊(Samuel Johnson)进一步作出评论,认为十七世纪“涌现出一批可以称之为玄学派诗人的作家”,从而使这一术语广为流传。二十世纪的大师艾略特等人(他写过《玄学派诗人》著名论文)更是对该派诗歌大加赞赏。艾略特认为英国诗歌从多恩之后便日趋衰落,认为多恩诗歌智力和激情交融一体,是一种复合型的智性。 为了更好地赏析《别离辞:节哀》,我们得对英国玄学派诗歌主要的代表约翰·多恩(John Donne)的创作以及该诗的背景有所了解。出生于富商家庭的多恩早年受到天主教徒的教育,并入牛津大学学习。他一生经历曲折复杂。青年时代个性狂放,生活放荡,又野心勃勃,做了宫廷一位大臣的秘书之后,又在一六 一年与大臣夫人的侄女私逃结婚,而被关进监狱。获释后,生活潦倒。但他仍不肯放弃仕途生涯,但最后不得不在教会中寻求出路,根据对他赏识的国王詹姆斯一世的意旨,在一六一五年改信国教,做了牧师,最后受命任伦敦圣保罗大教堂教长,直至逝世。投身宗教以后,他的生活和创作都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以前过着放荡的生活,出入于剧场妓院,追求享受,寻求冒险,而到后期,则哀叹“过去浪费掉的叹息和眼泪”,把思想感情和炽热的爱转换到“神圣”的宗教事业上来。所以他早期的主要创作成就是爱情诗和讽刺诗,晚期的主要成就是宗教诗歌和布道文。正如他自己所宣称的那样:“我青年时代的情妇是诗歌,老年时代的妻室是神学。” 《别离辞:节哀》便属于多恩早期的诗作。这首诗是一六一一年他随罗伯特·特鲁里爵士出使巴黎时,在临行前赠给他所爱女子的,据沃尔顿(Izaak Walton)所写的传记,此诗是赠给他的妻子安妮·多恩的(当时她正怀着第十个孩子,结果仍产一死胎)。 如同他早期的一些爱情主题的诗歌一样,玄学的技巧在《别离辞:节哀》一诗中表现得尤为突出。该诗不仅是多恩早期著名的作品,也是英国玄学派诗歌中的最具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在该诗中,多恩主要抒写了爱的发现和爱的拥有。该诗所着重强调的(或该诗的主题),是赞颂男女恋人之间的净化了的感情,认为他们之间的分离并不重要,甚至并不可能。 这派诗歌最大的特色是“巧智”(wit),即能在异中见同、而且寓庄于谐的才智。诗歌中说理辩论多于抒情,明显无关的观念、思想、意象、典故等等常常糅合一体,构成“双重思维”。这种深层次的思维活动又与强烈情感(爱的激情、宗教激情)融为一体,从而使感情哲理化,思想知觉化。 该诗分为九节,共三十六行。诗的第一节就采用了一个“玄学”的类比,给人造成一个强烈的知觉意象。这一节语气平和缓慢,整个场面完全是为了烘托第五行的融化(melt)一词。诗人告诉恋人,分离时不需要表现出夸张的悲哀,只需要静静的融化,他用死亡的比喻来说明,甚至连死亡也是极为微妙、难以觉察的,聚在旁边的观看的人也说不出最后一口气何时离去。乍一看,把真正的恋人的离别比作死别,确实显得悲痛,与诗人的本意不符,但这位玄学大师正是在这方面体现出自己的“怪才”,他使得“离别”这一意象几乎令人难以察觉,使得死亡成为一种回归宁静和圆满的精神意义上的“融化”。为了烘托这种“融化”,原诗中,诗人在这一节使用了“s”声音的重复以及“头韵”(alliteration),使人感觉到窃窃私语以及虚弱的呼吸,造成一种“融化”的音响效果。 第二诗节中,为了突出分离的博大独特和不同凡响,多恩表现出了对创造新词的热爱。在词语的使用方面,多恩喜欢用自然意象的词语表达新意,甚至热衷于用自然意象来创造新词。他将“眼泪”和“洪涛”组合在一起,构成新词“泪浪”(tear-flood),将“叹息”和“风暴”组合在一起,构成新词“叹风”(sigh-

约翰邓恩诗歌中的三大特点

约翰邓恩诗歌中的三大特点 提起17世纪的伟大诗人约翰·邓恩,人们自然而然就会联想到玄学诗、陌生化之词。当然,邓恩是英国17世纪玄学派诗歌的开创者,也是玄学诗歌的代表人物。他的诗歌充满了奇思妙想、诙谐机智并富有创造力。尤其是他运用大量的“奇喻”使得他的诗歌与众不同, 虽然晦涩难懂,却新颖独特而且富有哲理。因而,邓恩诗中的巧妙的表达形式与深刻的心理剖析对后期作家产生了深远影响。细读邓恩的诗歌,我们不难发现,在某种程度上,他的诗歌的确带有现代文学的某些特征,可以说他的诗歌为以后的现代诗歌埋下了伏笔。 现代文学的形成与发展是在19世纪中叶到20世纪早期。作家们主要从外在客观世界的描写转向人物内心世界的探索,追求神秘的梦境世界,他们运用暗示、象征、意象、意识流等手法去探索人的心理活动,在结构上让时空任意颠倒。我们阅读约翰·邓恩的诗歌,发现其某些诗歌的特点与现代诗歌的特点不谋而合。 一、从苦闷到怀疑的消极悲观思想 邓恩是玄学诗歌的创始人,这一派别的诗歌主要描写信仰上的苦闷、疑虑、探索与拯救,常常带有怀疑主义的色彩,反映出科学进步对传统宗教信仰所产生的巨大冲击,揭露了社会中的矛盾。邓恩生活在16 世纪末英国社会政治动荡时期,当时的英国反对天主教,具有天主教家庭背景的邓恩感到前途黯淡,一直挣扎在希望和痛苦的矛盾之中,生活中充满了悲观情绪。“他要在社会上取得地位,不得不依附国教权贵,这使他内心极度苦闷,产生了悲观主义情绪。”这与波德莱尔的现代诗歌《恶之花》中精神家园的失落与寻找、人的惶恐和在陌生世界的绝对孤独,以及艾略特《荒原》中的人们一度精神空虚并对生活与现实产生了迷惘与失望的消极悲观思想是一致的。这种怀疑悲观是现代派诗歌的一个重要标志,西方人精神危机的表现。邓恩的诗歌运用了许多隐晦难懂的奇喻,其实隐藏着诗人的苦闷及内心的挣扎。在《圣露西节之夜》中,强烈的怀疑与悲观主义气息贯穿于全诗。“世界耗尽了最后一点力气,饥渴的大地疯狂吞噬生命的精灵,它们已慢慢枯萎,渐渐干涸如将死之人,步步走向冥冥;滋润生命的养分所剩无几,坟墓将是它们的唯一归宿,一种死寂般的虚无在空气中弥漫开来”。这体现了虚无主义和孤独悲伤的情绪,是对自我的一种否定,不知到哪里去,求索无路,是诗人对生存的困惑和人的虚无感,压抑、空旷、黑暗和死亡,似乎所有否定性的事物在圣露西的晚上都体现在了诗人身上。这一夜,他的爱人离他而去,使得本就感觉空虚无助的他更加孤独寂寞。因而,“这种对自我的否决,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诗人的潜意识中有着对死亡的追求,而这种追求在现代诗人看来却是一种恒在,一种与生存本能具有同等意义的存在”。这本身就具有宗教的神秘色彩和悲观思想。 二、奇思妙想的暗示意象、对比象征的运用 现代派作家广泛运用象征、暗示、意象等手法,与玄学诗人邓恩的写作特点有某些相同。现代主义的代表人物艾略特认为,玄学派诗歌是智性与情感交融的产物,比单纯抒情诗优越。玄学派的奇想巧智、新颖诙谐,把抽象转为具体,同样体现现代人复杂的感受和不和谐的心态。邓恩的诗中引用了大量的科学意象,如天体、星球、流星、动物、圆规等,给人们以全新的视角,新颖、奇特的感觉。《别离辞·莫伤悲》是诗人邓恩于1611年赴法国之前写给他妻子安妮的爱情诗,诗中运用了类比、夸张、奇特的暗喻。“正如德高的人逝世很安然/对灵魂轻轻的说声走……让我们化了,一声也不作,泪浪也不翻,叹风也不兴。那是亵渎我们的欢乐,是对俗人讲我们的爱情。”诗人把自己和妻子之间的爱情类比化、神圣化了。他认为普通恋人会在分别时流泪、叹息,他们的爱情只是肉体的接触,别离对他们来说就是失去了爱的全部。而诗人与妻子间的爱情是一种精神上的升华,是超越时空的,只可意会。对于离别,他要妻子不要像俗人那样哭哭啼啼。进而,诗人运用天体作比喻并加上夸张的手法:“地动带来灾害和惊恐,人们估计,它干什么,要怎么样,那些天体的震动,虽然大得多,什么也不伤。我们被爱情提炼得纯净,自己却不知存什么念头,互相在心灵上得到了保证,再也不

关于孩子厌学的思考-邓恩思

孩子厌学道理分析 家长一定会遇到孩子厌学的情况,这是个让人头痛的事情。这里作为遇到这种情况的家长之一,我这里对这个问题进行一下理性地分析。 第一、上学与学习成绩的关系问题 很多孩子厌学,其实认真分析发现孩子并不是厌恶上学,因为对孩子来讲,宅在家里一定没有在学校那么多小伙伴好玩,甚至生活上规律的学校生活是孩子生活的一部分。所以没有哪个孩子真的是厌学上学,他们只是有一种认知上的混乱,自然二然地认为上学和学习成绩是一回事。所以导致因为恐惧学习成绩,所以连学都不愿意上了。 知道了这个道理,家长就可以先跟孩子讲,上学就是上学,学习成绩好坏跟着个不搭,那是另外一回事。一定让孩子彻底明白,上学和学习成绩绝对不是一回事。这样,孩子就不会盲目地抵制上学本身了。 第二、课堂纪律与尊重老师的问题 有一部分孩子,在学校不遵守课堂纪律,不尊重老师,就是调皮捣蛋,惹的家长烦恼,老师讨厌。甚至不排除有些老师对孩子已经绝望,并不打算再好好教孩子,而把要求改成只要你遵守课堂纪律,只要别跟老师对着干就行。那么孩子为什么会不遵守课堂纪律,为什么非要跟老师对着干呢? 其实很多孩子都曾经学习好过,或者学习不差过,当初他们并不捣乱课堂纪律,也不会跟老师对着干。任何一个人都不会对别人对自己提出的很轻易就可以达到的要求有抵触情绪。那么孩子之所以捣乱课堂纪律,跟老师对着干,就肯定是这个要求对他们来说已经无法接受。那么又为什么以前这种要求对他们可以欣然接受,现在却无法接受了呢?

以前学习可以,上课跟的上,老师讲什么听得懂,所以45分钟的课堂,对他们来说是很容易,甚至不知不觉当中就度过了。而现在,学习跟不上了,老师讲课,他们像听天书一样,别的小伙伴又都在听课,那这45分钟的课堂对于这部分孩子来讲就是硬熬过去。别说一个孩子了,就是我们成年人,让你干熬45分钟,我们也受不了。所以难免就会在课堂下上搞些小动作,藐视课堂纪律,以打发时间。如果你一味地要求孩子遵守纪律,那你子先做到再说,让你每天干熬若干个45分钟,你是否做的到? 其实孩子是否尊重老师也是个值得推敲的问题。孩子跟不上,上课听天书,难免就会搞小动作,违反课堂纪律。学校老师一般不会对一个听话但学习不好的学生反感,只会对学习又不好,又调皮捣蛋的学生反感。老师也是人,反感一个学生了,在日常想处中就难免不会在某些事情上带着有色眼镜看人看事,很多时候就又会在很多事情上对这类学生进行冤枉和针对。比如这类孩子跟学习好的起冲突了,老师往往会不假思索地有罪推定,首先责怪这类孩子。这样这类孩子就觉得老师是针对他,就是看不上他,就是要侮辱他。那么这类孩子就会仇视老师,不挖你祖坟就不错了,还指望他尊重你? 第三、其实你会发现,万恶之源就是跟不上,上课听天书。那么是什么导致孩子上课如同听天书呢?就是很多现有课程是以前面的课程为基础来编制的,是个循序渐进的课件。如果孩子前面的课程没学好,后面自然就越来越听不懂。但是这里面有个误区,中小学生的课程符合这个条件的只有一刻,那就是数学。前面的原理和公式你没学会,后面的课程引用前面的原理和公式你就完全听不懂。但是语文,英语,道德与法制,生物,地理,美术,音乐,体育都不符合这个条件。这些课程就是你从哪里开始认真学都可以跟上的。这么一分析你会发现,其实所谓的孩子跟不上,就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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