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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真题-土地案例分析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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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估价报告中容易出错的地方

封面

1 、封面缺少关键词;2、封面中罗列的项目与《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要求不一致;

3、报告编号明显有问题,例如2007年出具的报告编号为[2005]*****;

第一部分总述

4、第一部分中罗列的项目与《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要求不一致;

一、估价项目名称:

【要点】全称,一般形式为某某单位位于某某地方的土地使用权评估,包括评估目的

5、估价项目名称不正确,没有明确估价目的和土地价格类型;

二、委托估价方:

【要点】说明委托方的名称

三、受托估价方:(注意!!国土资发[2002]237号文的新规定,现已讲评级制度改为注册制度)

【要点】(1)评估机构的全称;(2)机构地址;(3)机构注册证书;4)法定代表人。

6、不完整或者错为国土资源部或某省厅颁发的某级资质证书;

四、估价目的:

【要点】(1)为什么评估;(2)谁委托估价的;(3)应用方向。

7、评估目的只能是一个,不能不同的评估目的共用一份报告;

五、估价依据:

【要点】(1)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依据;(2)技术规程及当地的有关地价评估的文件及规定;(3)委托方提供资料;(4)评估人员调查收集的资料。

8、缺少《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9、估价依据中错误之一——原国家土地管理局颁布的《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年11月12日发布;

10、估价依据中错误之二——国土资源部有关规定及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6)国土(籍)字第180号《土地估价报告规范格式》,已更新为2002年7月1日开始实行的《城镇土地估价规程》附录的《土地估价报告规范格式》;

11、估价依据中错误之三——有关法律法规、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颁布的法规、条例、文件、通知,应该写明;

12、评估中采用了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依据中缺少当地的《基准地价评估报告》或政府公布的基准地价文件。

13、估价依据中错误之五——不应该是基准地价评估报告,而是当地政府颁布基准地价文件;

六、估价基准日:【要点】估价期日是估价基准面日,是一个时点。

14、写成一个时间段;15、缺少日、月;

七、估价日期:【要点】估价日期是评估报告的起止时间,是一个时段。

16、写为一个时间点,只有起点,无截止点或相反;

八、地价定义:

【要点】(1)估价期日;(2)土地用途;(3)开发程度;(4)土地使用年期;5、土地价格类型(所有权价格、使用权价格、抵押权价格)。

【要点详解】(1)叙述开发程度时要说明:a、实际开发程度和设定开发程度;b、红线内开发程度和红线外开发程度。红线内开发程度为红线内“几通”和宗地内场地平整,红线外开发程度为宗地红线外“几通”。(2)叙述土地用途时要说明:实际土地用途和设定土地用途。(3)叙述土地使用年期时要说明:已使用土地使用年期和剩余土地使用年期及设定土

地使用年期。

价格定义中常见错误:

17、漏项、不规范;18、不说明用途或用途界定不符合用地类型划分标准或与土地证不符;

19、不界定土地开发程度或界定不准确、不匹配情况,如果土地开发程度定义为“五通一平”(通路、电、水、排水、讯及场地平整),应完整阐述“五通一平”的含义;再比如估价目的是抵押贷款,因此地价定义中开发程度应按现状条件下评估,不能按设定条件评估;

20、根据估价基准日计算出的使用年限有计算不准,或选取不当等情况;

21、地价定义中未界定权利状况,应明确所有权价格、使用权价格、抵押权价格,而且必须说明是估价基准日的价格,例如不能错写为“现实市场价格” ;

九、估价结果:

【要点】(1)土地面积;(2)单位面积地价;(3)总地价;(4)大写;(5)货币种类;(6)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

22、总地价无大写;23、总地价单位一般应为万元;24、估价结果没有注明货币种类;

25、评估单价的单位错误,不应是元,而应是元/平方米;26、无估价结果一览表;

十、需要特殊说明事项

【要点】

(1)估价假设条件;(2)该报告使用的限制条件;

(3)资料来源及未经实地确认的资料和估价事项;

(4)估价中未考虑的因素及一些特殊处理,必要时说明这样做的原因或依据;

(5)土地估价结果有效的条件和结果对外提供的限制条件、要求等;

(6)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27、估价假设条件不妥,例如抵押价格考虑建成或开发完成以后的价格;

28、资料来源及未经实地确认的资料和估价事项的说明不妥,例如规避本单位责任的资料未经核实,委托方负责等等,估价必须建立在真实的资料基础之上。

29、估价中未考虑的因素及一些特殊处理的方式不妥;

30、土地估价报告的有效期理解有误;

十一、土地估价师签名

【要点】(1)估价机构内的2名估价师签字;(2)资格证书编号。

31、估价师未签字;32、不是土地估价师签字;

十三、土地估价机构盖章

33、估价机构未盖章;34、估价机构负责人未签字

2009年

总述内容不全,缺少估价日期。

项目名称中缺少估价目的描述。

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价格,应提供参考

估价依据不全,挂牌出让评估应将国土资源部相关规定作为依据,包括《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II号)(三个写出一个即给分)。

有关技术标准中,《土地利用分类规程》应为《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地价定义表述不全,缺少用途、容积率。

价结果缺评估总地价大写。

未说明估价报告与估价结果的有效期限。

在需要特殊说明事项中第四条中估价报告和技术报告提交方向相反。

缺估价机构负责人签字。

2008年

总述内容不全,缺少委托方、受托估价方。

确定价值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引用错误,2004年8月28日该法已经修订。

《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高价标准》错误,应为《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

应为《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地价定义不全,缺少土地用途的设定。

土地使用年期设定错误,不该是法定最高使用年期,实际剩余使用年期为43.2。

估价结果表述不全,缺少土地单价。

报告撰写的依据不准确,应依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

土地估价技术报告提交对象错误,提供给委托方仅为土地估价报告,土地估价技术报告不提供给委托方

应为估价机构负责核实错误

缺少估价师签字,至少要两名土地估价师签字’

估价项目名称不正确,没有明确估价目的和土地价格类型。

估价依据之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作为农用地评估的依据不合适

估价基准日错误,没有该日期

估价目的是核定国有农用地资产价值,因此,地价定义中开发程度应按现状条件下评估,不能按设定条件评估。地价定义中未界定农用地权利状况,应明确农用地使用权市场价格。

缺少审核人签字。

土地估价机构:缺少法人代表签字和机构盖章。

2004年

2002年

1-估价依据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土地估价报告规范格式(1996)))的通知

([1995]国土[籍]字第180号)是旧的土地估价报告规范格式,不应作为估价依据。

估价依据缺乏土地估价技术规程。

地价定义不清楚,未明确待估宗地的设定用途、年期、土地开发程度等内容。

使用说明中,待估宗地的土地面积、土地权利状况等应以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准。

“土地估价技术报告”供委托方的上级主管部门使用为错误说法,“土地估价技术报告”应供土地管理部门进行估价报告审核或备案以及估价机构存档用。

缺少土地估价师签字栏。

2000年

项的说明。

第二部分估价对象描述及地价影响因素分析

35、第二部分中罗列的项目与《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要求不一致;

一、估价对象描述

1、土地位置状况

【要点】(1)位置;(2)用途;(3)四至;(4)面积;(5)土地等级;(6)地籍图号;(7)宗地号。

36、漏项、描述过于繁琐或简单或前后不一致、内容不符

2、土地权利状况

【要点】(1)待估宗地为国有土地;(2)估价期日的土地使用权性质为国有划拨土地(或出让土地);(3)是否设有他项权利,若有需表述;(4)出让土地说明使用年限(起止日)和剩余年限(截至估价期日);(5)宗地使用的特殊规定(无则不写);(6)权属来源描述包括首次用地批文,初始登记,变更登记的简单过程。宗地多时需列有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一览表。

37、不注明待估宗地现有的权利状况,例如待估宗地为国有土地或农村集体所有土地,是国有出让土地或国有划拨土地;

38、出让土地未说明使用年限(起止日)和剩余年限(截至估价期日);

39、未说明是否设有他项权利;

40、权属来源描述包括首次用地批文,初始登记,变更登记的简单过程;

41、描述有术语错误或前后不一致;

3、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状况

【要点】(1)建筑物的耐用年限;(2)已使用年限;(3)建筑面积;(4)建筑结构;(5)建筑细部说明;(6)设备和安装状况;(7)建筑成新、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层数和各层建筑用途以及其它地上附着物状况。

42、完全没有交待地上物情况或者漏项;

43、用语不准确;

2009年这部分错误

土地登记状况不全,缺少估价对象四至

未说明估价对象土地他项权利状况

未对估价对象规划利用状况进行描述

2008年

土地登记状况不全,缺少土地权利人登记信息

标题名称不符,应为地价影响因素分析

2004年

2002年

估价对象描述中,待估宗地的容积率应为0.81。

2000年

二、地价影响因素分析

1、一般因素

2、区域因素

3、个别因素

【要点】(1)、规划土地最有效使用用途或现状利用条件下的土地用途:(2)、宗地宽度、进深;(3)、形状;(4)、面积;(5)、地形;(6)、地质;(7)、容积率、覆盖率;(8)、宗地基础设施等对估价对象地价水平产生影响的个别因素。

[上述因素要求与土地估价过程中涉及的有关因素分析和比较内容相对应。其中对地价影响大的重要因素必须分析,与估价相关性小或无关的因素不应考虑。因土地的特殊用途或其它原因而影响地价的特殊因素,要在技术报告中说明并进一步分析。

42、因素范围界定不清,未与土地估价过程中涉及的有关因素分析和比较内容相对应;

43、个别因素经常漏项;

44、土地最有效使用用途或现状利用条件下的土地用途等重要因素未作分析;

45、前后不一致(区域因素和个别因素所描述的内容就是估价时定价的依据,不管哪种方法的使用都应同此因素一一对应,比较修正,不能前后矛盾);

2009年这部分错误

区域因素分析缺项,缺少基础设施条件分析

交通条件描述分析不全,估价对象为住宅用地,未说明公交便捷度状况

地价影响因素分析中缺一般因素

区域因素分析缺项,缺少基础设施条件分析

交通条件描述分析不全,估价对象为住宅用地,未说明公交便捷度状况

个别因素分析缺项,缺少估价对象土地面积分析

2008年

区域因素分析缺项,还应包括通气,公共配套设施等内容

2007年

2006年

第二部分“估价对象界定”应为“估价对象描述及其地价影响因素分析”。

土地利用状况中,农用地总面积中没有说明水田与旱地的面积比例,土地的熟化程度等土壤条件。

2000年

第三部分土地估价

一、估价原则(明确说明此次估价所遵循的原则)

【要点】(1)、替代原则(所有方法适宜)(2)、合法原则(所有方法适宜)

(3)、需求与供给原则(所有方法适宜)(4)、预期收益原则(适合收益法)

(5)、有效利用原则(剩余法最重要。如设定为现状利用,最好不使用最有效使用原则,很难说就是最有效使用。待开发的土地评估,且最大限度的满足规划要求,使用最有效使用原则。)

(6)、协调原则(所有方法适合)

即土地效用的最有效发挥,必须以周围各类环境适度为前提,在评价时,要充分注意周围环境的适度性。

(7)、收益分配原则(剩余法、成本法、收益法)

46、漏掉合法原则;

47、原则与所选方法无联系,如利用的是待估宗地现状条件评估而出现了有效利用原则;

48、漏掉最适用最重要的原则,例如采用了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但没有替代原则;

49、技术原则和工作原则不分,例如公平公正是工作原则;

2009年

估价原则中缺少替代原则。替代原则是市场比较法和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必须遵循的原则。2008年

估价原则不全,缺合法原则、运用假设开发法需要最有效利用原则

2006年

估价时点原则缺少依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中并没有提及这一原则。

2004年

2000年

二、估价方法与估价过程(要求说明估价方法选择依据和每种方法的估价过程)

1、估价方法选择说明估价方法的选择依据。

【要点】(1)分析待估宗地特点及项目的实际情况;(2)对照《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的规定,选取适宜的估价方法;(3)在一项估价活动中所选方法不少于两种;(4)简述估价方法。

50、没有分析待估宗地特点及项目的实际情况,方法选择无依据或不充分;

51、方法选取不当;

52、只选取了一种方法(表面看是两种方法实际是一种,或者实际上就是用了一种);2009年

选用估价方法理由不充分。住宅用地还可采用剩余法、收益还原法评估,应分析说明不选用的理由

选用估价方法理由不充分。住宅用地还可采用剩余法、收益还原法评估,应分析说明不选用的理由。

2008年

方法选择错误,办公楼具有收益性,不适宜运用成本逼近法。

公式不正确。

2006年

估价方法的选择:用成本法计算出的价格应为积算价格。

2000年

(一)、市场比较法

1、比较实例选择。所选实例应是实际交易案例。并说明实例的具体坐落(门牌号和宗地号)

【要点】

(1)、与待估宗地属同一供应圈(即尽量在同一区域、同级别、且基础设施完善程度相近。如同区域无案例,可选择邻近区域或同一级土地内的类似区域的交易案例,但选择案例的交易价格不能相差太大。根据经验不能超过25%)

(2)、与待估宗地用途应相同或相似(按用地类型细类)。如无用途相同案例,可选择用途相近。例如待估宗地用途为住宅可选择商住,如工业可选择仓储,前提是已有1-2个与待估宗地用途交易案相同的交易实例。用途不一致时应设用途修正。

(3)、与待估宗地的交易类型(价格类型)相同。交易类型一般包括出让、转让、股份制改造、租赁、抵押等。如选择交易案例的交易类型与待估宗地的类型不一致,应进行交易类型的修正。(除抵押评估外,一般不选择抵押实例)。

(4)、成交日期与待估宗地的估价期日应接近。最长不超过3年。

(5)、交易案例必须为正常交易,或修正为正常交易(即成交价格为正常价格或可修正为正常价格)。所谓正常交易应是公开、平等、自愿的交易。

(6)、不能少于3个案例。

总体上看,市场比较法可能会出现的错误:

53、实例选择不符合要求。案例与待估宗地不在同一供需圈、价格相差太大;

54、用途不同;

55、交易日期相差太长;

56、案例数量不够;

57、交易资料的可靠性不够,交易价不可修正;

58、非交易价格而是评估价格;

59、案例条件描述不完善,缺土地使用者、宗地位置及门牌号交易价格类型(出让价格、转让权价格、抵押价格)、价格内涵、交易时间描述等;

60、因素选择不合理。区域因素,个别因素选择不合理或主次不分或混乱,因素选择与报告中选用基准地价的因素不一致且相差较大。

61、因素条件说明时与评估报告一般、区域及个别因素或其他评估方法中的描述不一致。

62、比较因素说明未量化,过于笼统;

63、确定因素条件指数中可能会出现因素内容与前表(因素条件说明表)不一致,可能漏项或多项,指数确定不合理;

64、修正系数计算错误;

65、地价指数计算错误;

66、容积率修正系数计算错误;

67、年期修正计算错误;

68、计算比准地价时错误;

69、确定地价时只以其中一个比准地价为结果或计算错误;

70、取中位数或其他求平均值计算错误;

2009年

市场比较法公式中个别因素修正反了,应为E--估价对象个别因素条件指数/比较案例个别因素条件指数。

与估价对象属同一城市不准确,应为同一供需圈。

与估价对象估价基准日相差3—5年以内不准确,应为3年。

比较案例A中未说明交易时间错误内容及原因。

比较案例B交易时间为2004年3月28日,与估价基准日相比超过3年。

因素选择不全,缺少交易情况修正因素。

个别因素中,基础设施应为宗地内。

缺比较因素条件指数表。

土地还原利率取值未做分析说明。

容积率说明错误。

案例C容积率修正指数计算错误,应为130.1。

土地用途不属于区域因素。

距商服中心距离不属于个别因素。

案例C距商服中心距离比准方式错误,应为100/101

案例B临街状况修正错误,应为100/98

市场比较法各比较案例经因素修正后价格不是积算价格,应为比准价格

2008年

公式不正确

公式错误,分子分母颠倒了,B应为估价对象估价基准日地价指数/比较实例交易期日地价指数

比较案例描述缺项:土地用途内涵是否一致未作说明,位置没有说明

地价指数确定不清:未对地价指数的基准日期进行说明,地价增长缺依据

公式错误:公式中n、m颠倒

容积率修正确定缺乏依据:应说明如何确定容积率修正系数

2007年

2004年

2000年

(二)收益法

收益还原法可能会出现的错误:

71、收益还原法公式选错;

72、计算过程漏步骤,收益或费用确定可能漏项;

73、收益为待估宗地的实际收益不是客观收益;

74、收益确定依据不充分;

75、没有计算押金等衍生收益;

76、没有考虑空置损失;

77、年折旧费计算公式错误(年限出错,重值价取值错误);

78、建筑物还原利率、土地还原利率、综合还原利率的确定不合理;

79、地价计算中年限错误;

80、计算过程有错;

2006年

收益还原法中,“待估农用地的年纯收益规律为:第1、2、3年的纯收益各不相等,逐年递增,从第4年至第30年实行标准轮作制的预期平均纯收益每年相等”说法的理由依据不足。

收益还原法的公式有错,求和符号上的n应取值为3。

收益还原法中,年运营成本应按现时平均价格水平计算。

.收益还原法中,销售税金及附加的取值缺乏依据。

收益还原法中,计算公式中应取消“农业税”一项,现已取消农业税。

收益还原法中,利息率取值有误,2002年2月起,一年期利息率调整为5.31%。

收益还原法中,未说明土地还原利率确定的过程及依据。

收益还原法中,总地价的单位错误,应为万元。

收益还原法中,提到水田和旱田分别计算价格,但实际并未对旱田价格作出评估。

2000年

(三)剩余法

基本公式以剩余法评估土地价格用下列公式:V=A-B-C

1、估算开发完成后的不动产价值

【要点】(1)待估宗地的最有效利用方式

(2)房地产市场的现状及未来变化趋势的正常性

(3)正常经营(正常条件下出卖、出租、自营等)

2、确定开发周期和投资进度安排

应参照类似不动产的开发过程进行确定。不能太长或者太短。

3、确定开发成本

开发成本是项目开发建设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的总和。

在土地开发项目中,整个开发项目的开发成本包括(1)购地税费、(2)土地红线外正常的开发费用和红线内平整费用、(3)管理费用、(4)投资利息、(5)销售税费;

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整个项目的开发成本包括购地税费、房屋建造成本、管理费用、投资利息和销售税费。

【要点】(1)所有的成本必须是客观成本。

(2)(相对于开发商来说的)常规的成本。

4、计算利息

【要点】(1)不是所有成本的利息,是指的建造成本的利息,所以销售税费不计利息

(2)包括地价款,

(3)利息的计算要充分考虑资本投入的进度安排,

(4)按复利计算。

(5)在实务中,如果用土地或房地产现值,则可以没有利息项。

5、计算利润

【要点】(1)有几种计算方法都是正确的,一是以土地或房地产总价值的一定比例计算,二是按全部预付资本的一定比例计算。

(2)利润率是类似土地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平均利润率。

(3)利润率不能太高或者太低

剩余法可能会出现的错误:

81、公式选错;

82、计算过程漏步骤;

83、预测开发完成后不动产总价依据不充分或确定错误或不合理;

84、费用确定可能漏项或多项;

85、所有的成本必须是客观成本;

86、确定开发周期和投资进度安排应参照类似不动产的开发过程进行确定,不能太长或太短;

87、利息计算错误选用了单利计息公式或公式正确但计息周期错误;

88、利润计算时考虑了利息;

89、利润率是类似土地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平均利润率,不能太高或者太低;

90、未将地价还原至估价期日时的价格水平;

(四)成本逼近法

1、确定土地取得费【要点】

(1)要对评估对象周边现状进行描述,确定评估对象的参照条件。

(2)所有取得费为客观费用,而不是实际发生的费用。

(3)费用的计算要使用标准和市场行情相结合的方法,但计算标准要准明来由。

(4)土地取得费应该细列。要和当地情况一致。

(5)特别注意,费用要是合法的!!摊派的费用、与国家政策相违背的不能用。

(6)所有费用是点都与估价基准日一致,不能用历史的资料。如果用,要进行时点修正。

2、确定土地开发费【要点】

(1)土地开发费按该区域土地平均开发程度下需投入的各项客观费用计算。

(2)红线外的土地开发费中的公用设施配套费(注意和公共设施的区别)和小区开发费要注意,不是所有的,而是必须的;比如,小区商场等就不是。

(3)宗地红线内的土地开发费一般有土地平整费和小设施配套费,注意和房屋评估衔接,一般的情况下就考虑平整费用即可。

(4)土地开发程度必须与设定的开发程度一致,不然的话要修正。

(5)开发费计算的依据。

3、确定各项税费【要点】

(1) 根据征地区域状况确定相关费用,不要有矛盾。如使用的是采地区的土地,却用耕地标准计算。

(2)项目要全,一般有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征地管理费、教育基金等。

(3) 要根据周边的情况确定。即使该地块是非耕地,但只要周边都是耕地,而且该耕地适合做建设用地,也要按耕地的要求去做。

(4)有关文件名称。

4、确定土地开发利息

【要点】

(1)分项分段计算利息。取得费、有关税费全时段计息,开发费按半时段计息。

(2)按照界定土地开发程度的从零开发假设周期。有的人把已经开发的现状部分和未开发部分分开计算,是不正确的。

(3)按贷款年利息率计息。

(4)土地开发周期超过一年,利息按复利计算。

(5)不要将利润部分计算利息。

5、确定土地开发利润

【要点】

(1)是土地开发总投资的利润率,而不是年利润率。

(2)不要将利息部分计算利润。

(3)市场正常回报率,不是项目本身的。

(4)利润率不要离谱。

6、确定土地增值【要点】

(1)土地增值以上述各部分的总和为基础计算。不要漏掉利息和利润。

(2)土地增值不是所谓的纯出让金,也不是所谓的土地所有权收益。而是因改变用途、进行土地开发发生的价值增加。

(3)增值率不要太离谱。一般的情况下,商业要高于住宅,住宅要高于工业,和地价的差类似。

7、价格修正与确定【要点】

(1)要有微观区位修正,微观区位是指评估对象基本条件相一致的区域。个别因素修正的比较对象是一般状况的条件。

(2)要有年期土地使用年期修正。注意是从无限年期修正到有限年期。一般情况下年期按法定年期计算,但当待估宗地为已出让土地时,应进行剩余使用年期修正。

(3)对于土地增值修正问题,规程上是这样规定的:

A、当土地增值是以有限年期的市场价格与成本价格的差额确定时,年期修正已在增值收益中体现,不再另行修正;

B、当土地增值是以无限年期的市场价格与成本价格的差额确定时,土地增值收益与成本价格一道进行年期修正。但是,由于上面求出的土地成本价格是一个无限年期的价格,年期修正并不仅仅体现在土地增值上,所以从原理上说,A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4)土地开发程度修正必须在年期修正之前进行,而不是在之后。因为开发成本可以理解为土地成本,进而是地价的一部分,而年期修正是对整个地价的修正,所以要放在开发程度修正的后面。

成本逼近法可能会出现的错误:

91、缺少对待估宗地周边土地利用类型的描述;

92、取得费不是区域的客观水平,取费依据不足;

93、税费的确定没有明确的法律和文件依据,取费依据不足;

94、开发费的确定与地价定义设定的开发程度不一致;

95、开发费不是区域的客观水平,取费依据不足;

96、开发费的取值与基准地价评估中的开发费不一致;

97、利息计算有误;

98、未进行年期修正;

99、利润计算时考虑了利息;

100、土地增值收益计算有错或土地增值收益不当;

2007年

2006年

没有说明成本逼近法的评估思路及公式。

成本逼近法中,农用地开发费取实际地块的开发费不对,应采用当地平均的农用地开发费。成本逼近法中,农用地增值收益率20%缺乏依据。

成本逼近法评估结果应作年期修正,修正系数计算公式:1/[1-1/(1+r)30],r为土地还原利率。

地价的确定中,缺少对两种估价结果的分析过程,既然采用算术平均应该说明两种方法的结果相近。

地价的确定中,总地价无大写。

2004年

2002年

成本逼近法的计算公式有误。

成本逼近法中,税费不应包括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

成本逼近法中投资利息计算错误,土地开发费的计息期应为半年,正确

的计算公式应为:投资利息=土地取得费及有关税费×开发周期×5.85%+土地

开发费×开发周期×1/2×5.85%。

投资利润计算错误,计算投资利润时,投资利息不应计算利润。

计算增值收益时,应以成本价格乘以一定的增值收益率,成本价格应包括

投资利息。

增值收益率有打印错误。

成本逼近法计算待估宗地的价格有误,计算结果是无限年期的价格,应

进行土地使用年期修正,修正为50年期的价格。

(五)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

1、收集有关基准地价资料;

【要点】(1)最新的、正式公布的。(2)地价内涵要清楚,并要摘录在技术报告里。101、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中,缺公布(制定)时间、批准机关、批准文号等;

102、缺少地价内涵介绍或者介绍不完整,缺少开发程度、年期等内容;

103、因素描述及修正与市场比较法及地价影响因素描述不一致;

104、因素描述不具体且未量化;

105、未列出待估宗地的因素条件说明、优劣程度判定表;

106、基准地价评估中区域因素、个别因素修正系数之和计算错误,相应造成后续的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计算结果和最终的地价计算结果亦错误;

107、计算错误;

2009年错误

基准地价内涵介绍不全,缺少土地使用年期。

基准地价修正过程缺项,未进行容积率修正。

缺估价对象因素条件说明。

缺修正系数表。

土地使用年期修正公式错,应为估价对象年期修正系数/法定最高出让年期修正系数。

为土地法定最高出让年期,非有效。

期日修正系数确定无依据,期日修正系数应依据地价指数或调查分析地产市场状况分析确定,应有充分的依据。

未进行土地开发程度修正,估价对象土地开发程度与基准地价内涵不一致,应进行开发程度修正。

2002年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中,未明确基准地价的内涵,包括颁布日期、用途、基准地价、开发程度等。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中,待估宗地的容积率应为0.81,容积率修正系数为1.0。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中,待估宗地为国有划拨土地,根据估价目的,土地使用年限可设定为最高出让年限50年,与基准地价年限相同,不必进行年期修正。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中,期日修正系数有误,未明确1999年12月31日至2001年12月31日之间的地价变化情况。

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计算结果有误。

三、地价的确定

最终地价结果确定理由要充分。

108、地价的确定中,缺少对估价结果的分析过程,采用算术平均应该说明两种方法的结果相近,可靠程度接近,有权重区分者应说明理由;

2002年

地价的确定中,未说明结果确定方法的依据。

地价确定中,两种方法的权重和不等于1.0。

估价结果中,总地价没有大写。

缺少土地估价结果一览表。

第四部分附件109、缺少待估宗地区域位置示意图;

110、附件中缺待估宗地土地权复印件;

111、缺照片;

112、缺少估价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113、缺少估价机构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114、缺少估价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2009年

缺少对两种估价方法可信度分析

估价结果确定时两种方法测算结果的权重值缺依据

附件不全,缺少估价对象位置示意图

附件不全,缺少委托方营业执照,

2006年

附件中缺待估宗地土地权属证明复印件。

附件中缺土地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附件中缺宗地区域位置示意图。

2004年

2002年

缺少待估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缺少估价对象的照片资料。

2000年

2017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总结

2017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总结 土地确权是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确定某一范围内的土地(或称一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的内容。下面是为大家搜集整理的2017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总结范文,欢迎阅读与借鉴。 2017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总结【1】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 市局工作任务部署后,我县高度重视,县领导多次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及时采取措施,把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提上了工作重要议程。 一是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为组长的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领导小组,出台了《济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二是县国土资源局会同县财政局、农业局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措施及步骤,落实了交通工具和业务经费。 三是组建专门作业队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专业人员,负责整个工作的进度、质量、联络和协调。为了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保证工作质量,县国土局选派了三名工

作人员派驻项目工程部,监督检查工作质量,掌握技术人员、设备到位情况,把握工作推进情况。 四是加强了人员培训,工作中,我们坚持统一组织领导、统一政策标准、统一时间进度、统一技术要求。为此,我们先后根据不同时段有针对性地举办了三次专题培训活动,分别在试点工作之初、全县土地所有权调查核实全面铺开之前、全县土地所有权测量登记和镇(办)集体土地使用权调查登记开始。每一次培训都是依照技术方案、地籍调查规程,根据市局的部署和监理部提出的技术要求,结合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有的放矢的培训。 五是明确了政策界限。为了加快工作进度,统一政策界限,县国土局会同县法院、县政府法制办出台文件,注销废止了2012年6月15日之前,全县范围内已经发放的没有界址点坐标成果表的《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等集体土地权利证书,明确了这次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时限、政策标准,为顺利开展工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深入宣传,营造氛围 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对于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提高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如何让广大群众认识到它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北京市农垦系统国有农场土地确权登记有关问题的意见

京国土籍…2010?491号 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 北京市农垦系统国有农场土地确权登记 有关问题的意见 市国土局各分局: 根据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国有农场土地使用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8?202号),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农垦系统国有农场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统一规范国有农场土地确权登记的要求和标准,支持农场建设发展,结合我市国有农场用地的实际情况,现就有关工作提出意见如下,请各分局按照相关要求积极推进此项工作。 一、适用范围

本意见所述北京市农垦系统国营农场是指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农集团)及其所属各级企事业单位管理的国有农场,以及从首农集团(包括原北京市农工商联合总公司、北京市三元集团公司时期)整建制移交地方或独立出来的国有农场。 二、确权登记主体 (一)首农集团直接管理的土地以首农集团为主体进行登记,其他土地原则上登记到其二级单位名下。但国有农场范围内已经转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的土地,应当按照使用现状为其确定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首农集团所属单位成建制移交给地方或者从国有农场成建制独立出来的,根据移交或批准文件确认其国有土地使用权并登记发证。 三、地类(土地用途)认定原则 (一)国有农场内部的各类土地应当按照国家标准《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二级地类的要求进行调查。 (二)宗地的设定原则 1.国有农场内部的建设用地,具体用途不同且可以明确地类界线的,按照二级地类标准单独设定宗地;界线难以划分的,设为一宗地并按照宗地主要用途确定。 2.国有农场内部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设为一宗地,登记发证时应注明详细的各地类面积。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国有

土地规划工作总结

土地规划工作总结 一年来,土地规划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在村镇办的指导和安排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支持下,土地规划及重点工程建设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主动抓好本职工作。 一是在全乡村民建房审核报批上,主动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联系,请区规划分局,市规划局分管村民的局长到各村建房户现场踏勘选址定点,为建房户及时整理审核绘制定位图,报批建房手续和资料,并做好严格审批、把关及时向规划分局上报,特殊情况特事特办。凡是各村申报的建房手续,都能按规定政策进行审核并报主管乡长签批并在一周内上报给区规划分局审批。 我乡近几年正处于大发展,大开发、大拆迁的快速发展期加之城市东扩及宏观调控,对我乡村民建房有一定的限制和控制,全乡共16个村,已有13个村都在建小区,能分散建房的村只剩下南湾、灵宝两村部分地段散建户也是足年减少。因此,对这些散建的户工作越来越难做,手续越来越难批、难办,但对那些特殊困难群体,居住的确有困难,我们一切从实际出发,个别情况单独汇报,作为特殊困难群众个别进行解决,今年重点对南湾、灵宝二村解决突出矛盾和住房办理建房手续35户、建筑面积6600㎡。 二是认真做好规划统计年报工作,对应报数据做到口径统一、数据准确、上报及时,并将各类档案资料整理汇总上报归档,确保数据资料完好无损,深受上级业务部门的好评。

三是积极主动配合区土地分局到村搞好土地变更调查,对卫片查处的土地进行逐块核准,现场进行核实,对各村违法占地、进行调查取证。 四是积极参与村解决户与户之间的用地纠纷,化解用地矛盾,解决实际问题,并将矛盾大的化小、小的化了,还基层群众一个公平一个公道。 二、积极参与百日整治控违拆违工作。 在市召开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暨控违拆违大会后,全乡为更好的落实大会精神、狠抓落实。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机制。从乡到村逐级组建领导小组、专班、信息员队伍,负责控违拆违工作。 二是明确责任、严格奖惩。村与乡签定控维拆违责任书,并将该项工作纳入目标制考核,形成“防”“控”“拆”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三是主要成效及完成的工作任务。 全乡16个村共悬挂主题宣传横幅56条,刷墙体宣传标语10条、固定宣传橱窗三个,发放违法用地行为通告1660份。在控违拆违期间,共拆除面积12330.23㎡,其中亮剑行动及大队中队联合组织大型强拆12次,拆违面积2329㎡,伍家中队组织强拆面积4165.52㎡,各村自查自改自拆4650㎡,在文明创建阶段,对宜古路、宜当路强拆面积1185㎡,广告牌240块。 三、积极完成乡党委政府安排的临时阶段性工作。 一是服从安排听从调动,积极参与全乡第八届村级组织换届工

土地确权工作总结3篇

土地确权工作总结3篇 为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和承包合同管理工作,尽快规范有效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进一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结合实际确定了“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稳步实施”的工作思路,祝畈村被确定为祝站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试点。在镇党委、政府的有力领导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配合和测绘公司的辛勤工作下,按照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历经四个月的时间,圆满完成了试点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成效和成功经验,现将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祝畈村位于祝站镇中部,1个自然湾,3个村民小组,村民人口535人,劳力310人,耕地面积378亩。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主要做法 1、成立领导机构 成立确权登记工作指导小组,由总支负责,按照镇委、镇政府领导小组的要求具体指导统筹确权登记工作。成立由村干部、熟悉村内情况和德高望重村民等15人参与的工作组,参与权属指界、农户地块确认等具体村里开展的工作。 2、前期调查和信息收集

测绘公司工作人员8月13日进村对祝畈村137户家庭进行初步登记,驻村干部及村干部配合测绘公司进行田块登记,正确登记农户的田块多少和大小,并进行编码,方便下一步的农户指认。 3、动员培训 8.22 日参与镇委、镇政府组织的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培训会,让基层干部、广大农民群众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晓确权登记的意义、内容、方法、步骤和好处,广泛宣传发动,保证干部与群众的参与率,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小组全体党员干部都要掌握政策,积极稳步推进,认真负责,确保工作落实。 4、村工作小组指认阶段 从测绘公司获取祝畈村初步田块图,由村工作组德高望重熟悉情况的村民对初步田块图进行地界标注,承包责任人标注,确认地块四至和收集相关共有人信息、承包地块的原面积等,为下一步农户指认打下基础。 5、农户指认 测绘公司凭借上一轮村工作组确定的工作底图到村和村干部、驻村干部一起逐户指认地块,对于农户不认可的权属登记信息进行到田地实测,确实存在问题的进行修改变更,对认可的田块由原承包责任人进行签字按指纹确认,为下一步公示打下基础。 6、公示

2020年关于国有农场土地使用管理办法文档

2020年关于国有农场土地使用管理办法文档 Document on land use management measures of state o wned farms in 2020 编订:JinTai College

2020年关于国有农场土地使用管理办法 文档 前言:办法是有关机关或部门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规定,就某一方面的工作或问题提出具体做法和要求的文件。本文档 根据办法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 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为进一步加强对国有农场土地的使用管理,国土资源部 和农业部就此提出了意见。下文是小泰收集的全文,仅供阅读哦! 20xx年最新关于国有农场土地使用管理办法的意见 一、对国有农场耕地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制度 国有农场土地是确保国家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安全的基础,必须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制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国有农场基本农田保护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擅自改变用途。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国有农场基本农田或改变其用途的,必须报国务院批准。地方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对占用国有农场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要加强审核。

地方各级国有农场主管部门要积极协助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审核工作。 国有农场应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要求,利用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做到地块、面积、标志、档案、措施、责任制“六落实”,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国有农场要加强土壤肥力监测和质量动态管理,建立基本农田地力与施肥效益长期定位监测网点,定期对基本农田环境污染进行监测和评价,监测和评价结果报国有农场主管部门备案。 国有农场主要领导对农场耕地保护工作负领导责任。国有农场主管部门应将耕地保护状况作为对国有农场主要领导的考核指标,与绩效挂钩。 二、加快国有农场土地确权发证工作 土地登记是土地管理的重要环节,依法登记的国有农场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各地要加大土地确权力度,加快推进国有农场土地登记工作,对国有农场依法申请登记并提交符合要求的土地登记申请资料,经审核权属来源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无争议的土地,要尽快登记发证。对存在土地权属争议的,要严格按照国办发[20xx]8号文件及相关法律规定依

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情况分析报告

盐都市2007年度 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情况分析报告 盐都市国土资源局 二○○七年十一月

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是国土资源治理的基础性工作,是政府对土地实行跟踪监督治理的一项重要技术手段。我局多年来一直将此项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内容之一。我们在收到省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0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后,迅速将部和省厅的精神传达下去,及时明确此次调查工作重点、总体要求和差不多程序及方法。并在深入学习《通知》精神和全面领会调查要求的基础上,制订了《盐都市200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方案》,对我市变更调查工作作出部署,明确要求各县(市、区)局必须做到“月清季累”,年末及时变更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做到数据、图形、实地“三一致”,建立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方法,全面查清实际新增建设用地情况和实际耕地变化情况。同时,加大了质量检查力度,确保调查成果的真实性,做到图、数、实地三者一致。 并先后三次组织各县(市、区)的分管局长、地籍科长和业务骨干进行业务培训,对土地变更调查的资料预备、外业调查、内业

处理、统计汇总、县乡自查、市局检查和成果上报等工作作了明确规定和要求。通过认真实施上述行之有效的措施,我市如期保质地完成了200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其成果差不多反映了2007年度土地变化情况。现将我市2007年度土地利用现状变化情况报告如下: 一、土地利用现状及年内变化情况 截至2007年10月31日,全市农用地面积为16737972.2亩,建设用地面积为3455080.2亩,未利用地面积为5265579.6亩,合计总面积为25458632.0亩,折16972.42 KM2。土地利用结构见表1 表1 盐都市土地利用现状面积 单位:亩

村土地确权工作总结

华福村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总结 为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和承包合同管理工作,尽快规范有效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进一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结合实际确定了“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稳步实施”的工作思路,华福村被确定为净潭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试点。在乡党委、政府的有力领导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配合和测绘公司的辛勤工作下,按照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历经四个月的时间,圆满完成了试点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成效和成功经验,现将试点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华福村位于净潭乡南部,3个自然湾,6个村民小组,村民人口528人,耕地面积1726亩。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主要做法 1、成立领导机构。成立确权登记工作指导小组,由村委会负责,按照乡党委、政府的要求具体指导统筹确权登记工作。成立由村干部、熟悉村内情况和德高望重村民等15 人参与的工作组,参与权属指界、农户地块确认等具体村里开展的工作。 2、前期调查和信息收集。测绘公司工作人员8 月13 日进村对华福村户家庭进行初步登记,驻村干部及村干部配合

测绘公司进行田块登记,正确登记农户的田块多少和大小,并进行编码,方便下一步的农户指认。 3、动员培训。8.22 日参与乡党委、政府组织的农村土地承包确权登记颁证培训会,让基层干部、广大农民群众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晓确权登记的意义、内容、方法、步骤和好处,广泛宣传发动,保证干部与群众的参与率,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小组全体党员干部都要掌握政策,积极稳步推进,认真负责,确保工作落实。 4、村工作小组指认阶段。从测绘公司获取华福村初步田块图,由村工作组德高望重熟悉情况的村民对初步田块图进行地界标注,承包责任人标注,确认地块四至和收集相关共有人信息、承包地块的原面积等,为下一步农户指认打下基础。 5、农户指认测绘公司凭借上一轮村工作组确定的工作底图到村和村干部、驻村干部一起逐户指认地块,对于农户不认可的权属登记信息进行到田地实测,确实存在问题的进行修改变更,对认可的田块由原承包责任人进行签字按指纹确认,为下一步公示打下基础。 6、公示。由村民小组将地块确认完成后的初步田块图重新绘制成新一轮有承包人信息和地块大小的图带到村中,和农户地块信息表格一起进行公示。对公示有异议的,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测绘公司打新一轮农村土地承包合同。

2019年最新关于国有农场土地使用管理办法_条据书信

2019年最新关于国有农场土地使用管理办 法 为进一步加强对国有农场土地的使用管理,国土资源部和农业部就此提出了意见。下文是橙子收集的全文,仅供阅读哦! 20xx年最新关于国有农场土地使用管理办法的意见 一、对国有农场耕地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制度 国有农场土地是确保国家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安全的基础,必须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制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国有农场基本农田保护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擅自改变用途。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国有农场基本农田或改变其用途的,必须报国务院批准。地方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对占用国有农场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要加强审核。地方各级国有农场主管部门要积极协助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审核工作。 国有农场应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要求,利用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做到地块、面积、标志、档案、措施、责任制“六落实”,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国有农场要加强土壤肥力监测和质量动态管理,建立基本农田地力与施肥效益长期定位监测网点,定期对基本农田环境污染进行监测和评价,监测和评价结果报国有农场主管部门备案。 国有农场主要领导对农场耕地保护工作负领导责任。国有农场主1 / 5

管部门应将耕地保护状况作为对国有农场主要领导的考核指标,与绩效挂钩。 二、加快国有农场土地确权发证工作 土地登记是土地管理的重要环节,依法登记的国有农场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各地要加大土地确权力度,加快推进国有农场土地登记工作,对国有农场依法申请登记并提交符合要求的土地登记申请资料,经审核权属来源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无争议的土地,要尽快登记发证。对存在土地权属争议的,要严格按照国办发[20xx]8号文件及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调处,确定权属并登记发证。自本意见下发之日起,对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各地应在两年内基本完成国有农场土地的登记发证工作。 三、规范国有农场土地使用权收回行为 因国家经济建设或地方公益性建设需要收回国有农场农用地的,需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并参照征收农民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需要收回国有农场建设用地的,参照征收农民集体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保障农场职工的长远生计。收回的国有农场土地使用权,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供应的规定,办理供地手续。严禁擅自通过调整国有农场隶属关系、撤销国有农场建制等方式收回国有农场土地或改变国有农场农用地用途。 对拟收回的国有农场土地使用权,在依法报批前,必须将拟收回土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告知该农场和所涉及的职工。 2 / 5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总结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总结篇一:关于农村土地确权情况汇报 XX镇XX村农村土地确权情况简介 一、基本情况, XX村位于县城东南部,全村面积XX平方公里,耕地面积XXX亩,人均耕地面积XX亩,下辖XX个村民小组,XX户,总人口XX人,全村人均纯收入XX元。 二、XXX村土地承包确权工作开展情况 XXX村土地承包确权外业调查及制图等工作由XXX具体负责。该公司于XXXX年XX月进行了外业调查,经调查该村第二轮承包地块2389块,面积亩;调查承包户数633户,外业调查使用图件为XX年卫星遥感影像及地理国情普查资料,分辨率为,精度小于米。XX年11月航拍的最新影像成图,精度为米,影像质检已经报送省地理信息中心等待质量鉴定。4月23日开始对XX村进行第一轮公示,第一轮公示主要工作,一是填写发包方调查表及收集村领导班子换届文件(一式三份);二是让承包方在公示图上确认地块及无异议后填写公示无异议声明书(一式三份)、承包方调查表(一式一份)、承包方委托他人的填写承包方代表委托书(一式三份),三是在地块图上按手印、图边签字并按手印拍照片,公示表上签字并按手印拍照片。四是承包方申请变更户主的,填写承包方代表变更申请书(一式一份),有村上领

导审核后加盖村委会盖章作作为依 据并同步变更图表一致,收集变更后的承包方身份证及户口簿等资料,更新该户的信息文件夹。五是对漏登、错登地块、合户的进行反复认定,经确认后在图上标注并对电子版同步变更,做到图、表、册一致。六是对新增加的承包方地块进行确认登记续大号、填表、收集相关信息资料、做到图上标注与电子版一致。七是对承包方不认可的地块取消编号,从地块调查表中划掉并改正错误地块及属性录入。 对公示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纠错改正后准备第二轮公示。 篇二:村土地确权工作总结 华福村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总结 为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和承包合同管理工作,尽快规范有效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进一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结合实际确定了“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稳步实施”的工作思路,华福村被确定为净潭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来自: 小龙文档网: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总结)作试点。在乡党委、政府的有力领导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配合和测绘公司的辛勤工作下,按照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历经四个月的时间,圆满完成了试点各阶段的工作任务,取得了

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总结报告

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总结报告 县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报告 随着社会、经济日益发展,国土资源基础信息的需求也日益增多,为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切实做好国土资 源规划、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我县根据国家、省、市业务主 管部门的安排,启动了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XX年前期准备,XX 年12月开始招标,安徽省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承担了此项工作。至XX年3月外业调查结束,完 成了**县第二次土地调查的外业工作。成果经自检、自查,基本达到《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的质量要求,现提交检查 验收。 一、基本情况 (一)全县概况 **县位于安徽省西北隅,地处东经115 ° 53’ - 116 ° 33',北纬33° 20‘一33° 47’之间。东靠濉溪、蒙城,南连 利辛,西接太和、北与河南省永城县为邻,是安徽省的北大门。 总面积2109.3平方公里。全县辖27个乡镇,379个行政村,4667个村民组,人口132万元人。 **县总的地势是西北高,东南低,海拔26.5 —34.5米,坡降约七千分之一。由于降雨、河流的侵蚀作用和人类的长期活

动及近代黄泛影响,平原地区又有不同的微域地貌,具有大平小不平的特点。中部的涡河、北部的包河和南部的西淝河两岸受黄泛的影响最大,为近代黄泛沉积所覆盖,地势较高。涡河与包河、涡河与西淝河之间是两片低洼的平原。 全县地貌大致可分为石灰岩岛状残丘、河间平原、黄泛沉积平原三种类型。 **县属暖温带半湿润季风气候,气候温和,雨量适中, 四季分明,光热资源丰富,生长期较长。年均日照时数2327.4 小时,年均太阳辐射总量为124.7千卡/平方厘米,适合喜光作物的生长。年均气温14.6 oC,无霜期215天,年平均降水量818.6mm,但时空分布不均,降水年际变化大,灾害性天气时有发生。 (二)调查原始资料情况 按照第二次土地调查有关规程要求,收集以下资料: 1、1:1万正射影像图套合工作底图。 2、县级以上人民下放确定的国有土地集体土地的登记 资料。 3、政府最新划定、调整、处理争议权属争议界线的图 件、说明及有关文件等确权资料。 4、集体土地登记发证资料。 5、土地的征用、戈I]拨、出让、转让等相关资料。 6、建设用地审批文件等资料。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总结范文3篇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总结范文3篇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总结 高仁乡共有耕地39612.45亩,其中国有土11043.2亩(不在确权范围)。本次我乡共丈量耕地面积27097.68亩,农村土地确权的外业调查已结束,内业统计工作已完成微机录入,现在分户汇总完成工作量的75%。这次土地确权工作以市、县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严格按照平罗乡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实施方案》,紧密结合我乡实际,充分发挥和调动了乡、村、队三级干部和党员的积极性,依法按照实施方案和操作规程,在公开、公正、透明.民主的原则下顺利完成了土地确权工作。截止目前,全面核实工作已经结束,张榜公示正在进行。 一、宣传动员 为使土地确权的外业调查登记工作开展顺利,我乡在5月20日就召开了乡、村、队三级干部动员大会,会后各村依照会议精神和实施方案,队队召开群众大会由乡村干部进行宣传讲解,使群众在土地登记确权之前就能够清醒地了解和认识到这次土地确权工作的重要 性和必要性。 二、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为了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乡上成立了土地确权领导小组,并设立了办公室,一是乡长任组长负总则;二是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

体负责,三是包片领导和包村干部直接参与和指导所包村队的工作任务。为使此项工作能够按时间、要求、技术、质量完成任务,乡上和各村层层签订了土地确权工作责任书,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同时还抽调全乡所有干部,协助村队逐田块丈量,使外业调查工作做到户不重名、户不漏块、块不漏户、块户相符、丈量准确、数据真实、登记无误,为内业统计汇总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具体做法 1、制订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为了做好外业调查前的准备工作,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全乡设7个组,每个工作组都有一名副科以上的干部担任组长,4个行政村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做到责任到人,职责明确,时间安排合理。有效的完成了工作任务。 3、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把问题梳理归类。在宣传动员前,一是做好宣传资料的印制工作;二是搜集准备宣传讲稿,讲稿内容要符合实施方案所涉及的内容;三是做好宣传记录的准备工作,把农户提的问题、疑难问题、有共性的问题、尖锐突出的问题一一梳理归类。分别给予解决。 4、外业调查汇总。外业工作开展后,各村认真按照实施方案和技术操作规程进行实地丈量,丈量做到:户不重名、户不漏块、块不漏户、块户相符、丈量准确、数据真实、登记无误和公开、公正、透明。外业调查结束后,及时将田块按户汇总。

大通县推进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汇海源公招(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大通县推进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 证项目 采购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 包号:包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汇海源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

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邀请 (1) 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 (4) 一、说明 (4) .适用范围 (4) .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 (4) .投标费用 (4) 二、招标文件说明 (4) .招标文件的构成 (4)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采购活动和中标结果的质疑 (4)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5)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5)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5) .投标报价及币种 (6) .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有效期 (6) .投标文件构成 (7)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8)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8) .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8)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9) 五、开标 (9) .开标 (9) 六、资格审查程序 (9) .资格审查 (9)

七、评审程序及方法 (10) .评标委员会 (10) .评审工作程序 (12) .评审方法和标准 (14) 八、中标 (17) .推荐并确定中标人 (17) .中标通知 (17) 九、授予合同 (17) .签订合同 (17) 十、招标代理费 (18) 十一、其他 (18) 第三部分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 (20) 第四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33) 封面(上册) (33) 目录(上册) (34) ()投标函 (35)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6)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7) ()投标人承诺函 (38)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39) ()资格证明材料 (40)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1)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2)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3) ()投标保证金证明 (44) (下册) (45)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总结报告改.doc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二、三标段) 工 作 总 结 报 告 *** 二〇一三年三月

报告名称:***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二、三标段)总结报告 工程编号: 提交单位:** 大队长:** 总工程师:** 审定: 审核 工程负责: 编写: 提交日期:2013年3月20日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单位地址:* 电话:*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二、 三标段)总结报告 1、工作概况 按照***国土局要求,7月份以来,***全面开展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过各方面的协同配合和艰苦努力,截止到现在,我单位**个街道(**)、**个镇(****)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已全面成。 1.1领导重视是关键 一是及时成立了指导小组。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成立了***农村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调度、协调开展工作。同时,把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列为2012年全区重点工作之一。 二是广泛听取意见,科学制定方案。区政府多次组织召开由国土局、林业局、牧业局、水利局等各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专门探讨、研究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方案,广泛听取意见,并多次易稿,做了大量的修改和补充,使工作方案更趋于科学、全面、合理。 1.2精选人员与配置设备是前提

每个工作组根据所包村的实际状况,划分10个工作区(9个镇和4个街道),确定指界人员,然后通过外业土地来源源权属调查、地籍测量,到内业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表、土地登记审批表,土地登记卡等各种表格及绘制宗地图、面积量算等程序,查清全县各类土地位置、面积、用途等基本信息,最终核发证书。 1.3 先行试点摸索经验 2012年,土地确权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各工作组随同的包村的工作人员与村干部入驻村里正式开展工作。工作组克服了风沙大、道路泥泞、水土不服等各种困难,历时两个月时间完成了试点确权工作。试点工作结束后,区政府及时组织召开了试点工作总结会议,总结经验并要求把试点经验应用于第一批次和全区土地确权工作中。在工作中,做到了职责明确、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乡镇和相关部门领导班子都进行了明确分工,村干部全员参与,与工作队协同作战。其间,所有工作人员放弃节假日,不畏严寒,白天外业,晚上内业,加班加点,克服各种困难。各乡镇党委、政府不等不靠,坚持一把手靠前指挥、亲临一线、亲自调度和早动员、早部署、早落实的原则,积极调配人员,迅速推进工作。各乡镇农村把确权工作质量作为考核村社干部的一项硬性指标,并与其工资待遇相挂钩,促进乡村社干部保质保量地完成确权工作各项任务。 1.4业务指导和群众支持是保障 由***为组长的业务指导组整日奔波于各工作组之间,在整个确

国有农场土地使用权的常见问题

国有农场土地使用权 什么是国有农场? 即国营农场,由国家投资兴办的、主要生产资料和产品归国家所有的农业经济组织。其土地、自然资源、机器设备、生产建筑等生产资料属于全民所有;在国家计划指导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产品由国家统一支配。 国有农场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推进在城镇化、工业化和道路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进程中,不可避免要使用国有农场的土地,以下是国有农场土地使用权中几点常见的问题,供参考: 一、国有农场的土地性质 国有农场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国有农场是受国家的委托经营管理所辖区域内的土地,并对辖区内的土地有使用、占有、收受等项权利。除上述权利外,还依法享有对所辖区域内的土地的发包权、租赁权、转让权、开发权、融资权等延伸权利。这些权利有一些是受到法定事由限制的,未经法定程序许可,是不能行使的。 二、国有农场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出租? 国有农场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租,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租赁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后,出租人必须继续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此外,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四)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效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乡镇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总结3篇

乡镇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总结3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及政策规定,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把确权登记工作作为全镇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从组织领导、人员配备、工作经费等各方面予以重点保障。在省、市、区农业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我镇精心组织实施,科学操作、稳步推进,在群众的大力配合下,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现将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工作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进 为了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我镇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担任组长,纪委书记和分管农业的副镇长担任副组长,小组成员由从各相关部门中抽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12个村委会也成立了工作组,镇驻村挂点领导担任组长,镇驻村联系点组长和村委会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两委”干部组成,同时吸收村民代表、熟悉村情的老干部等配合参加工作。目前为止,参与确权的工作人员达到501人。通过成立专门机构和工作小组,加强了组织领导,为登记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了很好的组织基础。 (二)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 为了做好确权登记工作,我镇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下发

了演府发63号《演丰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了此次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操作规程等,做到分工到人,职责明确,安排合理。 (三)编制工作流程图,确保规范操作 为了进一步规范工作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美兰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流程,结合我镇实际,编制了《演丰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流程图》。流程图直观、具体、明确地反映出确权登记工作的主要步骤和工作重点,使参与工作的人员能够准确理解和熟悉掌握具体操作规程,同时便于群众对工作进行有效监督,确保了工作正常、有序、规范开展。 (四)工作政策牢记心,宣传入户惠群众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需要做大量的工作让老百姓了解、懂得。为此,4月15日我镇精心组织召开了演丰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推进会。会上主要向镇确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镇挂点领导、联系点组长、全体村委会干部传达了区里的相关精神和宣传了确权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并对土地承包确权登记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明确了工作程序、方法步骤、责任主体和质量要求。我镇还通过采取公开信、拉横幅、贴标语、设立展板等方式,在广

2019年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报告-推荐word版 (16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报告 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更多顶部 目录 ?第一篇:201X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 ?第二篇:第三节土地利用变更调查a4 ?第三篇: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记录表填表要求 ?第四篇:土地利用调查报告 ?第五篇: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工作规则 ?更多相关范文 正文 第一篇:201X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 2005年度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显示我国现有耕地18.31亿亩 比上年度净减少542.4万亩,全国人均耕地降为1.4亩; “十五”期间全国耕地净减少9240万亩 最近,国土资源部完成了全国2005年度土地利用状况调查和逐级汇总(未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结果显示,截至2005年10月31日,我国耕地面积为18.31亿亩,比上年度净减少542.4万亩,全国人均耕地由上年的1.41亩降为1.4亩。 2005年减少的耕地面积中,建设占用318.2万亩,其中当年建设占用208.1万亩,灾毁耕地80.2万亩,生态退耕585.5万亩,因农业结构调整减少耕地18.5万亩,4项共减少耕地1002.4万亩,同期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460万亩。 数据显示,2005年当年新增建设用地427.4万亩比上年增加6%。2005年,东、中、西部当年新增建设用地分别为242.4万亩、57.2万亩、127.8万亩,各占当年全国新增建设用地的57%、13%和30%。“十五”期间,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生态建设力度加大,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国有农场土地使用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8〕202号)

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加强国有农场土地使用管理的意见(国土资发…2008?2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农垦国有农场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依法保护国有农场土地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8号),保护好国有土地资源,规范国有农场土地管理行为,维护国有农场的合法权益,促进国有农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现就加强国有农场土地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对国有农场耕地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制度 国有农场土地是确保国家粮食等重要农产品安全的基础,必须实行最严格的保护制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国有农场基本农田保护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擅自改变用途。建设项目确需占用国有农场基本农田或改变其用途的,必须报国务院批准。地方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对占用国有农场基本农田的建设项目,要加强审核。地方各级国有农场主管部门要积极协助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审核工作。 国有农场应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要求,利用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做到地块、面积、标志、档案、措施、责任制“六落实”,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国有农场要加强土壤肥力监测和质量动态管理,建立基本农田地力与施肥效益长期定位监测网点,定期对基本农田环境污染进行监测和评价,监测和评价结果报国有农场主管部门备案。 国有农场主要领导对农场耕地保护工作负领导责任。国有农场主管部门应将耕地保护状况作为对国有农场主要领导的考核指标,与绩效挂钩。 二、加快国有农场土地确权发证工作 土地登记是土地管理的重要环节,依法登记的国有农场土地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总结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总结 篇一: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总结报告(改)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二、三标段) 工 作 总 结 报 告 *** 二〇一三年三月 报告名称:***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二、 三标段)总结报告 工程编号: 提交单位:**

大队长:** 总工程师:** 审定: 审核 工程负责: 编写: 提交日期:20XX年3月20日 资质等级:* 单位地址:*电话:*证书编号*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二、 三标段)总结报告 1、工作概况 按照***国土局要求,7月份以来,***全面开展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过各方面的协同配合和艰苦努力,截止到现在,我单位**个街道(**)、**个镇(****)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已全面成。 1.1领导重视是关键 一是及时成立了指导小组。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成立了***农村土地确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一调度、协调开展工作。同时,把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列为20XX年全区重点工作之一。 二是广泛听取意见,科学制定方案。区政府多次组织召

开由国土局、林业局、牧业局、水利局等各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题会议,专门探讨、研究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方案,广泛听取意见,并多次易稿,做了大量的修改和补充,使工作方案更趋于科学、全面、合理。 1.2精选人员与配置设备是前提 每个工作组根据所包村的实际状况,划分10个工作区(9个镇和4个街道),确定指界人员,然后通过外业土地来源源权属调查、地籍测量,到内业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表、土地登记审批表,土地登记卡等各种表格及绘制宗地图、面积量算等程序,查清全县各类土地位置、面积、用途等基本信息,最终核发证书。 1.3先行试点摸索经验 20XX年,土地确权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各工作组随同的包村的工作人员与村干部入驻村里正式开展工作。工作组克服了风沙大、道路泥泞、水土不服等各种困难,历时两个月时间完成了试点确权工作。试点工作结束后,区政府及时组织召开了试点工作总结会议,总结经验并要求把试点经验应用于第一批次和全区土地确权工作中。在工作中,做到了职责明确、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乡镇和相关部门领导班子都进行了明确分工,村干部全员参与,与工作队协同作战。其间,所有工作人员放弃节假日,不畏严寒,白天外业,晚上内业,加班加点,克服各种困难。各乡镇党委、

关于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的几点思考

关于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的几点思考 陈文强 《土地调查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家每10年进行一次全国土地调查。近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 以下简称《通知》 },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明确自2017年起启动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确定2019年12月31日为调查的标准时点。如何开展第三次土地调查工作是当前地方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面临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本文就第三次土地调查有关问题谈些看法和意见。 一、第三次土地调查应遵循的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第二次土地调查于2007年7月开展,调查数据更新至2009年10月31日标准时点,距今已经近8年了。第二次土地调查由于受当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指标等因素的影响,其部分成果真实性存在问题,图数与实地有许多不一致,加上8个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存在的变更不到位和地方人为因素的干扰,现有的成果现势性不强,已经不能客观、准确反映各地实际的土地利用状况。第三次土地调查必须避免第二次土地调查出现的问题,要客观、准确调查各地土地利用真实情况,对出现耕地面积增减和建设用地面积增减等情况要实事求是地反映出

来,不得隐瞒和擅自修改。 2、充分应用“3S”等新技术新方法的原则。与第二次土地调查相比,第三次土地调查采用的遥感影像的分辨率更高、时效性更强,互联网技术更加成熟,因此大力推广运用新技术、新方法将大大提高第三次土地调查的效率和成果的准确率,也更有助于成果的运用和互联共享。 3、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为重点的原则。第三次土地调查内容很多,包括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土地权属调查、土地条件调查等。第三次土地调查要求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2019年12月31日为调查的标准时点,时间紧、任务重,必须突出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为重点,才能确保调查工作按时保质顺利完成。 4、有利于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在土地类型调查中,对难以判定的地类要从有利于保护耕地出发确认相关地类,如农业内部结构调整耕地已经改种果树、茶树、林木等,或已作设施农用地的,要看其耕作层是否破坏,耕作层未破坏的按耕地调查,耕作层已经破坏的按非耕地调查。 5、充分运用现有各级各部门调查成果和资料的原则。目前各级各部门的调查资料和成果不少,如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发证调查所用的1:2000的航空遥感影像图分辨率高、第一次全国地理国情普查的成果新等,这些资料和成果可利用价值很高。国土部门已经基本完成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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