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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实施办法

湖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实施办法
湖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实施办法

《湖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实施办法》公布

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时间:2012-08-15 来源:长沙晚报[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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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就到幼儿园秋季开学的日子了,不少年轻的爸爸妈妈也开始关注幼儿园的收费问题。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制定的《湖南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实施办法》(简称《办法》),将于2012年秋季学期起执行,适用范围包括湖南省境内所有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托儿所、班(托儿所、班是指0~3岁幼儿入托的机构,以下统称“幼儿园”)。

幼儿园收费项目全省统一为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住宿费和伙食费。其中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公办园:定价审批制,较过去下调20~24元

《办法》明确,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实行定价审批制,申报标准不得高于省定最高指导性收费标准。

其中,长、株、潭三市的保教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略高于其他市州。公办幼儿园假期开放期间,保教费收费标准可在正常收费标准的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不得超过20%。部分财政拨款、民政补贴和社会捐款较多的公办幼儿园应视情况适当下调收费标准。

“这次的公办园收费标准是在过去的(2010年)的基础上下降了20~24元不

等。以省级示范园为例,过去的保教费规定的是500元/月,但如果是全托的话要加180元/月,在此基础上根据当时的收费政策可上浮30%,那么它的最高收费标准是884元/月。因为公办幼儿园资金紧缺,所以当时几乎所有的公办幼儿园对此政策是顶格执行的。这次新的政策将住宿费和保教费分开,同时考虑到幼儿家长的经济承受能力。还是以省级示范园为例,保教费最高为600元/月,住宿费最高为260元/月,加在一起为860元/月,较过去的884元/月下降了24元。”省物价局教育收费管理处副处长吴玲说。

民办园:申报备案制,不提供资料按公办园管理

对于民办幼儿园,《办法》规定其保教费、住宿费标准实行申报备案制。享受政府财政补助的普惠型民办幼儿园,可由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以合同约定等方式确定最高收费标准,由民办幼儿园在最高标准范围内制定具体收费标准,报当地价格、财政、教育部门备案后执行。

吴玲透露,过去民办幼儿园也是实行成本备案制度,但从过去两年的实施情况来看,民办园基本上无法提供完整的成本资料,特别是小型民办幼儿园。因此,此次新出台的政策加强了对民办园的规范管理,要求其一定要申报完善的成本资料。“如果民办园不能提供完备的资料,那我们只能按照公办园的标准进行规范管理。当然,如果公办园不能提供完备资料,那我们就不允许其提高价格。”吴玲表示。

伙食费:一经备案,不得随意上调

伙食费方面,由幼儿园按实际成本支出情况制定收费标准,报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一经备案,不得随意上调,确因物价大幅度上涨需上调收费标准,必须向价格主管部门重新报备后执行。

“现在公办园的伙食标准为230~250元/月,因此省级公办园的所有收费大概为1100元/月左右。而同级民办园收费大概是2500~2600元/月,保教费、住宿费、伙食费都包含在里面。”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说。

禁跨学期收取费用

《办法》同时规定,所有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和伙食费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收费(幼儿教育收费一学期按5个月150天计算)。幼儿入园后因故中途转园、退园或请假,要求退费的,保教费和住宿费按月计退,伙食费按周计退。下表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和住宿费标准(单位:元/生·月、期)。

幼儿园内禁办有偿兴趣班培训班

此外,幼儿园除收取保教费、住宿费和伙食费外,不得再向幼儿家长收取书本费等任何其他费用。幼儿园不得在保教费外以开办实验班、特长班、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幼儿家长另行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园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

《办法》也同时明确,幼儿园收费须保持相对稳定,经审批或备案的保教费标准,一年之内不得上调。调整的保教费收费标准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发现12项违规行为请举报

幼儿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价格、财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市民如有发现,可拨打12358进行投诉:

1.不按规定审批权限报批或备案收费;

2.不按规定办理《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和不按时参加年度检审的;

3.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范围收费、提高收费标准;

4.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课后培训班和亲子班等名目另外收费;

5.收取书本费或教材费;

6.收取与入园挂钩的捐资助学费、赞助费、建园费、教育成本补偿费;

7.强制收取保险费和重复收取保险费;

8.强制统一代购幼儿用品;

9.不按规定退还所收费用;

10.不符合国家规定提取资金回报;

11.不按规定进行收费公示,招生简章和招生信息内容与报经批准、备案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一致;

12.其他违规收费行为。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幼儿园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与培训制度 一、幼儿园定期成立安全教育领导小组,负责安全教育工作。 二、幼儿园定期对幼儿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意识教育;纪律教育、日常生活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交通安全教育、用电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网络安全教育、体育活动安全教育、预防自然灾害安全教育、自救自护教育、救助教育、社会实践安全教育等。 三、每年的三月份为安全教育月,每学期的第一周为安全教育周,幼儿园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活动。 四、充分发挥幼儿园教育阵地作用,利用光碟、黑板报专刊、图片展示、案例教育片、专题学习、知识竞赛等幼儿喜闻乐见的形式,扎扎实实的地宣传和普及安全知识,提高教育的时效性和吸引力,营造人人"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的宣传氛围。 五、幼儿园要切实加强幼儿日常行为习惯教育,培养幼儿守纪律、有秩序的好习惯。定期邀请校外辅导员给幼儿作专题讲座,使幼儿了解幼儿园和日常生活中的基本安全知识,熟记常用的报警、援助电话,掌握基本的分辨安全与危险的能力,正确掌握突发事件避险和自救的简单方法。 六、每年至少应组织全园教师及家长进行一次消防器材使用、消防逃生知识专题讲座及消防逃生专题演练,增强师生自救、自护和互救的能力。 七、每学期放假前,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家庭生活安全教育和社会生活安全教育,提高幼儿的自护自救能力;将安全教育作为家长会的重要内容,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学校、家庭和社会携手确保幼儿假期安全。

八、组织外出活动前,要针对活动的内容、形式、路线等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需要乘车外出活动,还要进行乘车安全教育。 九、集会、体育活动、体育训练和竞赛、举行大型活动前,要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 十、配合有关部门整治幼儿园周边环境,配合社区,从防火、防触电、防不洁食物、防交通事故等多方面立体式展开对幼儿的安全教育。 十一、幼儿园应与家庭密切配合,注重幼儿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疏导工作,帮助幼儿克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幼儿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简易幼儿园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简易幼儿园基本条件(试 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教发[2009]2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09.01.15 【实施日期】2009.01.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简易幼儿园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 (湘教发〔2009〕2号) 各市州教育局: 为规范简易幼儿园建设与管理,促进学前教育发展,我厅制定了《湖南省简易幼儿园基本条件(试行)》(以下简称“基本条件”),现印发给你们,并就实施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实施《基本条件》的意义。实施《基本条件》,一方面在于适应现阶段幼儿园办园主体的投入能力和幼儿家庭支付能力,进一步完善我省幼儿教育办园类型和发展机制,另一方面在于切实规范简易幼儿园办园行为,确保基本办园条件和教育、保育质量。

二、把握《基本条件》的主要内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实施《基本条件》时,要严格把好安全卫生、管理规范、教师合格关,切实做到“硬件从实,软件从严”,切实防止在实施过程中降低《基本条件》的情况发生。 三、制定《基本条件》实施细则。各地在实施《基本条件》时可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明确实施步骤和实施范围,对符合要求的简易幼儿园予以正式登记,纳入管理范畴,对不合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取缔。 各地《基本条件》实施细则请报我厅备案,在实施过程中的有关情况、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我厅基础教育处。 二OO九年一月十五日 湖南省简易幼儿园基本条件 (试行) “简易幼儿园”是指办园规模在3个班(含3个班)以下,在园幼儿未达到75人(每班不超过25人)的非寄宿制幼儿园。为规范简易幼儿

幼儿园管理制度范本

幼儿园管理制度范本 幼儿园管理如何制定?下面就是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幼儿园管理制度范本,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幼儿园管理制度范本 晨检制度 为防止传染病患儿进入幼儿园及幼儿把不安全的物品带入园,我园应坚持每天进行晨检工作,要求为:一摸、二看、三问、四查: 一摸:摸摸幼儿额头看有无发热。 二看:看幼儿精神状态好不好,有无疲倦或不适面容,看皮肤有无皮疹、肿块,这是发现并隔离水痘、腮腺炎患儿非常关键的步骤。

三问:问问幼儿在家中的健康情况,有无不适以便在园中观察,如发现问题可细问其有无发执、咳嗽、呕吐、腹泻等症状,在家的睡眠、饮食、大小便情况。 四查:对疑似患病的幼儿进行体格检查协助诊断。检查有无携带易造成外伤的物品、器械入园,最好不要让幼儿自带食品入园。 晨检过程中,班主任教师应注意亲自把关,对普通的感冒、消化不良、皮炎等带药入园的幼儿要进行登记并管理。注意发现幼儿的问题,及时请保健医生复检,应正确对待晨检工作。 全日观察制度 教师应对入园幼儿进行全日观察,处理在园幼儿的健康相关问题,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具体工作如下:

1、对带药入园的患儿,应检查其服药情况、在园活动情况及病情变化情况,以便离园时知道家长,并做好观察记录。 2、对在园幼儿应观察其有无健康问题。 (1) 看幼儿的精神状态、面容,必要时测量体温。 (2) 观察幼儿的情绪、食欲、大小便情况,注意有无异常情况。 (3) 观察幼儿的活动情况是否正常。 (4) 注意防范意外事故的发生,在园中如果发生摔、碰、划破皮肤等事故应及时处理,离园时必须告知家长,并做记录。 3、离园时应与家长做好交接工作,并进行必要的卫生、安全

最新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全文_规章制度

最新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全文_规章制度 最新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全文 发布时间:2017-07-02根据教育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建设部、交通部、文化部、卫生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制定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现予发布,本办法自XX年9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应届毕业生制度网为您搜集整理的《最新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全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统称学校)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等。第五条各级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依法履行学校周边治理和学校安全的监督与管理职责。学校应当按照本办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参与和支持学校安全工作,依法维护学校安全。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六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建设、交通、文化、卫生、工商、质检、新闻出版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第七条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二)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三)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四)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五)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教育督导机构应当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第八条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三)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第九条卫生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二)监督、检查学校食堂、学校饮用水和游泳池的卫生状况。第十条建设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立即排除;(二)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三)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四)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第十一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第十二条公安、卫生、交通、建设等部门应当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与学校安全管理

幼儿园管理制度汇编

喀什市小博士幼儿园管理 制度汇编 2017年2月 3 日

目录 1、园长职责 (1) 2、班主任工作职责 (2) 3、保育员职责 (3) 4、医务人员职责 (4) 5、卫生保健制度 (5) 6、劳动纪律制度 (5) 7、奖惩制度 (6) 8、考勤制度 (7) 9、安全管理制度 (7) 10、安全检查制度 (10) 11、幼儿园安全防火制度 (11) 12、班级日常安全制度 (12) 13、班级卫生工作制度 (13) 14、门禁制度 (13) 15、安全巡查制度 (14) 16、校车管理制度 (15) 17、接送制度 (16) 18、家长接送制度 (17) 小博士幼儿园管理制度汇编

园长职责 1、园长是幼儿园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幼儿园的全面管理,主持全园工作。 2、认真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全面贯彻《幼儿园工作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 3、主持制定全园工作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确立分级管理目标,建立结构合理、协调灵活、反馈及时的科学管理机制。 4、负责全园教职工的聘任、调整园内工作人员结构,定期对保教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并作出正确评估。 5、全面了解教育、教研、卫生保健及膳食管理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尽量减少工作中的失误。发扬民主,尊重人格,加强“爱心、和谐、团结、向上”的园风建设。 6、全面掌握教职员工的思想动态,开展经常性的政治、业务学习,提高修养。关心教职工的生活,改善生存环境,维护合法权益,增强向心力,提高凝聚力。 7、定期召开家长会,展示教育成果,宣传家教方法,听取家长意见,提高办园质量。 8、及时了解幼儿教育动态,研究幼儿教育新成果,关注幼儿教育发展的新动向。 班主任工作职责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测试题三套含答案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测试题一 一、填空题:(每格1分,共56分) 1、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其学生和教职工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等法律法规,制定《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2、学校安全管理遵循( 积极预防)、( 依法管理 )、( 社会参与 )、( 各负其责 )的方针。 3、学校应当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履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职责。 4、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5、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应当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保卫人员,明确其安全保卫职责。 6、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7、学校应当建立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制度和危房(报告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对学校(建筑物)、(构筑物 )、( 设备 )、(设施 )进行安全检查、检验。 8、学校应当在校内高地、水池、楼梯等易发生危险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者采取(防护设施)。 9、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10、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11、学校应当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 12、学校教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工作纪律,不得(侮辱)、(殴打)、(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当及时(告诫)、(制止))并与学生(监护人)沟通。 13、学校应当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 14、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有条件的可以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和体验,使学生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15、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紧急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16、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用水)、(用电)的安全教育,对寄宿学生进行(防火)、(防盗)和(人身防护)等方面的教育。 17、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自我保护)技能,应对不法侵害。 18、学校应当对学生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 二、选择题:(每题5分,共30分) 1、《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于 B 开始实施。 A、2006年3月1日

幼儿园常规管理-幼儿园一日常规管理

幼儿园常规管理-幼儿园一日常规管理 幼儿园常规管理[内容摘要]一日活动常规是幼儿园各项活动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也是幼儿良好习惯养成的重要前提,更是幼儿从家庭迈向社会的重要桥梁,直接影响到幼儿的健康成长,是幼儿园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该文主要从常规执行的一致性、一贯性、顺畅性等方面报告了幼儿园在行政管理层面对一日常规管理的施行经验;从幼儿对常规教育的理解度、常规遵行的内化度、常规守护的能动性、对常规执行的归属感等方面报告了在常规管理过程中提高幼儿主体意识、增进幼儿参与常规管理的实践经验;强调教师的榜样作用,提高幼儿常规执行的归属感;强调家园配合提升常规养成的实效性,从不同层面展现了幼儿园对一日活动常规管理的实践轨迹。[关键词]一日活动常规;一致性;一贯性;顺畅性;内化度;能动性;归属感一日活动常规,顾名思义,指的是幼儿在幼儿园一日集体生活中应该遵守的基本行为规范,它是幼儿园各项活动顺利开展的重要保证,也是幼儿良好习惯养成的重要前提,更是幼儿从家庭迈向社会的重要桥梁,直接影响到幼儿的健康成长,是幼儿园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二十三条明确提出:“幼儿园日常生活组织,要从实际出发,建立必要的合理的常规,坚持一贯性、一致性和灵活性的原则,培养幼儿的良好习惯和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也指出要“科学、合理地安排和组织一日生活”。长期以来,我园能秉持“一日生活即课程”的理念和原则,认真探讨幼儿园保教常规管理办法,不断优化一日活动管理,努力提高保教常规管理水平,促幼儿良好习惯养成。[正文]一、统一认识,保证常规执行的一致性保教人员统一思想认识、密切配合、要求一致是做好常规工作的基础。我园注意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方式,增强教职工对幼儿园一日活动常规的认识,保证常规执行的一致性。一是定期组织教工学习省市有关幼儿园一日活动常规要求的相关文件及《厦门市瑞景幼儿

《幼儿园管理条例》全文.doc

《幼儿园管理条例》全文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第三条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订幼儿园的发展规划。 幼儿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 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幼儿园设置的布局方案。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举办幼儿园,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助园。

第六条 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国家教育委员会(今教育部)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 审批程序 第七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八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第九条 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二)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三)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四)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

幼儿园常规管理制度

幼儿园常规管理制度 幼儿园常规管理制度 一、学习制度 1.政治学习:由书记或支部委员负责主持,全体教职工参加,以集体或小组的形式进行学习和讨论,每周一次。 内容:根据上级要求,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文件、时事及请人做有关报告。 2.业务学习:由业务园长、主任、年级组长主持,全体教职工分组进行学习。 内容: ①系统地学习各类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 ②以小组的形式开展研讨活动。 教师组:每周一次,主任或副园长主持。 保育员组:每周一次,保健医或保健员主持。 炊事员组:每周一次,后勤主任或管理员主持。 后勤组:每周一次,后勤主任主持。 二、会议制度 (一)全园会 主持人:园长或副园长

参加人员:全体教职工 时间:每月末召开一次 内容:总结工作,安排下月工作,公布全园应工作的大事。 (二)园务会 主持人:园长 参加人员:党政工团及各部门主任 时间:每月召开一次(月末),遇重大问题可临时召开。有扩大会议时,请各年级组长、医务室组长、伙委会管理人员参加。 内容:对全园的目标、规划、总结、人员奖惩、财务预算和决策方案、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废除以及其他涉及全园工作的重要问题进行审议。 (三)班主任会 主持人:各年级组长 参加人员:各班班主任 时间:每月召开一次(月初) 内容:根据园里布置的工作,结合本年级的实际,研究本组如何开展工作。 (四)班务会 主持人:班主任 参加人员:本班教师及保育员 时间:每月召开两次(月初、月底) 内容:总结上月工作、研究班内目前存在的问题,结合本班实际开展本班工作。 (五)教研会: 主持人:业务园长或主任 参加人员:各年级教师(分年级组进行)

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

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 遵义市红花岗区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 (2014.06)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幼儿教育机构的管理~保障幼儿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有利于幼儿健康、安全成长的良好环境~现结合全区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遵义市红花岗区实行幼儿园审批登记制度。未经审批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举办人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园~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屋安全鉴定、消防验收合格证明、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保健评估报告、收费备案等证照齐全、有效。 第二条幼儿园园名规范~冠名不得带有宗教色彩、迷信含义的字词。不得冠以“国际”、“中国”、“中华”、“全国”、“贵州”、“贵州省”等字样。不得冠以“智能训练”、“神童训练”、“天才”、“学院”、“双语”、“艺术”、“科技”以及其他有夸大宣传或误导公众倾向的字样。 第三条幼儿园原则上应拥有自有产权的独立校园且产权清 1 / 17 晰。租赁房屋办园的应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合同~租期不少于10年。 第四条幼儿园应选址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日照充足、空气流通、远离各种污染源、符合环保规定的安全地段。不应与集贸市场、娱乐场所、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殡仪馆等不利于幼儿身心健康的场所毗邻。园舍周边没有泥石流、塌方、积水等自然灾害隐患。 第五条幼儿园应有完整、安全的围墙~并建立警务室~警用设备配置齐全~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管理规范~防止外来人员和车辆随便进入。

第六条幼儿活动区域应在三层以下,含三层,。生均用地面积不少于13?~生均建筑面积不少于8.8?,生均室内活动面积不少于3?~生均户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少于4?。室外活动场地应配置大型玩具~并创造条件开辟沙池,深0.3-0.5m,、水池,深0.3m,、直跑道,长30m,、种植园地等设施。园内不种有毒、带刺的植物。活动室内净高不低于2.8m~采光窗地比不低于1:6~能直接自然通风。园舍走廊净宽不小于1.5m。楼梯踏步高度不大于0.15m~踏步纵深不小于0.26m~栏杆高度不小于1.2m~栏柱净间距不大于0.11m~梯井宽度不大于0.2m~楼梯有幼儿扶手且高度不大于0.6m。 2 / 17 第七条厕所清洁卫生~男女分开~不与食品加工区域相邻。必要时安装幼儿扶手~有防滑措施。每班幼儿蹲位不少于4个,沟槽式槽宽0.16-0.18m~坐式便器高度0.25-0.30m,~幼儿蹲位若设置门栏或隔断~严禁上锁且不能阻挡教师视线。配备流水洗手设施~盥洗池安装6-8个水龙头~大小高度适宜幼儿使用。 第八条厨房明亮卫生~布局、设施和操作规程符合卫生监督部门要求。食品原料新鲜~库房堆放有序~无过期变质及易造成中毒的高风险食品,如:四季豆、发芽土豆、豆浆、野生菌、鲜黄花菜、皮蛋等,。严禁供应冷荤凉菜、隔餐剩食。严格执行食品48小时留样、采购索证和周食谱公示制度。进货台账、清洗消毒等记录详实。厨房工作人员着装规范~个人卫生良好~不带病工作。 第九条设立卫生保健室~并按《贵州省幼儿园卫生保健器械基本配备标准》,附件1,配备相关卫生保健设备。卫生保健人员应具有执业医师或护士资格~按照妇幼保健所要求~做好幼儿的卫生保健工作。 第十条每班有符合幼儿身高和国家安全标准的桌、椅、床,幼儿一人一床~单人单睡。有符合卫生标准的毛巾架、口杯架~幼儿每人两巾一杯~能够标识区分,有冷暖空调等防暑降温、防寒取

幼儿园安全常规管理细则

幼儿园安全管理,细节最重要! 在幼儿园,安全问题可以说是重中之重,因为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承受的了“意外事故”!所以,每一所幼儿园都非常注重安全管理,那幼儿园的安全管理要注意哪些细节呢? 一、幼儿园安全管理屏障 1、“晨检”:可以防止孩子将传染病及危险物品带入幼儿园。包括:询问在家饮食、睡眠情况,有无不适;检查孩子是否发烧、感冒;查看精神是否良好,五官、皮肤、眼结膜有无异常;检查孩子是不是携带了可能造成外伤及引发意外的物品、器械入园。 2、严格的接送制度:在大多数幼儿园里,家长接孩子时必须持有接送卡,经门卫核实后方可出入幼儿园。委托他人接送时,需要事先通知园方。 3、安全预案:针对火情、停电、设施设备损坏等情况设有完善的预案,制定安全疏散演习计划,让孩子熟悉安全疏散线路。 4、膳食安全: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食品有专人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生、熟板,洗涤池(盆)与洗菜池(盆)严格分开。 5、设施安全:园舍建筑的边沿及拐角处处理成圆滑角,楼房加有防护网,电源插座与地面距离不少于1米,有必要的消防器材。 6、定期的安全检查:消除园舍、活动场地、活动器具、玩具、用具的安全隐患。 7、定期体检:入园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合格后方能入园。入园后,每年体检一次,离开园所3个月以上或有肝炎接触史的孩子经体检证实健康后方能回班。 8、健康、专业的工作人员:幼儿园的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体检合格才能上岗。从事饮食工作的人员要接受有关儿童营养及食品卫生方面的专门培训。 9、安全主题教育活动:幼儿园会设计一系列教学活动增加孩子的自护能力,比如,“开门、关门要小心”,“安安全全过马路”、“着火了怎么办”等。 二、七条孩子应该知道的安全清单 1、在教室里不要跑,小心撞到桌角。 2、不带小刀等危险物品上幼儿园。 3、走楼梯时,要看好脚下,不能推别人。 4、小玩具、小饰物等不要衔在嘴里玩,也不要放进自己或小朋友的鼻子里和耳朵里。 5、身体不适、跌倒、摔伤要及时告诉老师。 6、不吃陌生人给的东西,不跟陌生人走,离开集体时要和老师打招呼。 7、能说出自己的姓名、家长姓名电话、住址。 三、3个最容易出现的“小意外” 1、同伴抓伤或咬伤:争夺玩具或图书、受欺负、意见不合、不会谦让……在这样或那样的矛盾中,不可避免地带来抓伤、咬伤、打伤等“恶果”。 小提示:争执的源头是不会协商。预防的关键是教给孩子如何和小朋友交往。比如,对于想加入游戏的中大班的孩子,可以教他说:“请带我一起玩行吗?”如果遭到拒绝,会说:“那我等会儿行吗?” 2、跌伤或撞伤:孩子在活动时,经常会突然跌倒;抛接物落在自己或同伴身上;从滑梯上或大型运动器械上不慎摔下来;彼此之间躲闪不及,发生冲撞磕碰等“意外”。 小提示:观察孩子的活动,将可能发生的确的自我保护的方法与应变技能。如:在玩抛接球时,告诉他应该和小伙伴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抛接物落在周围同伴的身上;危险及时告诉他,同时教给他一些正在奔跑中,不能低着头向前猛冲,应注意观察周围的情况,避免与其他同伴相互碰撞而跌倒;如果不慎跌倒,可采用前趴的方法,防止头着地等。

幼儿园人事管理制度

幼儿园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事 1、凡本园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不提倡留职停薪,未经许可,不准从事第二职业。 2、全园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分配。 3、幼儿园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 否则从通知之日起以旷工论处。 4、凡本园教职工连续矿工一周或累计半个月以上者,以待岗处理。 二、考勤 1、幼儿园全体干部,教师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教务处负责考勤 工作。各组、室设考勤员一名,(由组长担任),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按 日统计,上报教务处汇总公布。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幼儿园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离岗。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 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应告知组室负责人或考勤员。 4、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旷工半天以上(合半天)扣除相应的工资外,停发当月奖励工资。 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 常的考勤之列。

6、本园专职教师,按国家规定享受寒暑假。 7、凡本园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一个月,或累积一个月者,以自动离职处理。 8、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工资、奖金、评选、职称评定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请假 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课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2、请假一律由园长批准。 3、教职工请假,一月内事假累计3天、病假5天以上者扣发全部奖金;一学期事假累计15天,病假累计一个月以上者,扣发全学期地区津贴。 4、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准假三天,实行晚婚晚育的可准假10—15天。 5、女职工的产假按计划生育暂行规定办理。 6、本人直系亲属死亡时,可给三日的丧假。 四、奖惩 1、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罚,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经过一定评议、审议手续,并公之于众。 2、园级先进工作者,每学年评定一次,由园长授予荣誉称号。单项奖励随时进行。先进工作者评定比例一般为15%--20%左右,表彰

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

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 1、幼儿来园和离园值班教师负责照顾,交接班不能有空档,必须清点幼儿人数,作好记录,签字确认。 2、幼儿户外活动要有明确的目的;要注意动静交替;要适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时间不宜过长,活动前后一定要清点幼儿人数,确保幼儿的安全。 3、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不要打闹乱跑,进园后不得擅自离开幼儿园。增强幼儿自我保护意识,使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具体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提高幼儿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每天晨、午检工作,教育幼儿不要带危险品来园(如:别针、纽扣、尖针、玻璃球、小刀、小豆豆等),防止异物落入鼻腔、口腔、耳内。 5、园内各活动室要定期用紫外线消毒,消毒时防止人员入内。 6、每天下班前要对全园各活动室进行检查。如:教室、厕所等,防止幼儿遗留在室内。 7、值班教师负责保管幼儿药物。给幼儿服药必须核对(姓名、剂量),防止发生错误。 8、园长每天早晚要巡视一遍园所,发现有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教师在活动中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

9、意外事故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包括家长工作。然后必须写出事故报告,并根据产生影响程度、情节轻重给予处理。户外活动和放学由两位老师负责,其他时间由当班老师负责。 10、厨房严禁幼儿入内,热汤、热菜、热开水要放在幼儿碰不到的地方,开饭时一定要注意稍凉后再给幼儿吃,防止烫伤事故。 11、凡是幼儿经过的地方及活动场地要经常检查,不准乱放杂物。 12、幼儿玩大型玩具要加强监护,随时纠正幼儿的不安全动作,组织活动要有秩序。活动完后,要清点幼儿人数。 14、幼儿室内外活动时,教育幼儿不大声喧哗,要有秩序、不乱跑乱撞,划定活动范围,所有教师到位。 15、幼儿五个环节的安全防护措施一定严格执行,针对具体情况对幼儿加强常规教育,不得有半点疏忽。(就餐、就寝、入厕、户内外活动、出入园)。 16、坚持正面教育,严禁态度粗暴、动作生硬、体罚、变相体罚幼儿,杜绝因上述情况造成事故。 17、值班时不会客,不打、接电话,如有急事,须经领导同意后予以安排。 18、值班教师下班前,检查并关闭门窗、水管、电源等。

幼儿园一日常规管理制度资料

幼儿园一日常规管理 制度

幼儿园一日常规管理制度 (一)饮水常规 1、早晨幼儿入园时,水杯应及时从消毒柜中取出放在水杯架上,防止尘土落入。 2、饮水器(或保温桶)应有温热适宜、数量足够的开水,保证开水供应。 3、小班上学期幼儿可坐在座位上由教师或保育员给每人杯中倒适量的水,小班下学期和中大班幼儿自己接水喝。要掌握幼儿饮水量,提醒幼儿及时饮水,保证每个幼儿足够的饮水量。不得限制幼儿饮水的次数。 (二)入厕常规 1、不得限制幼儿便溺次数。 2、帮助年龄小和自理能力差的幼儿。 3、对遗尿和遗屎的幼儿,耐心地为他们更换、清洗衣物。 4、将卫生纸裁好放在固定位置上,并教会幼儿正确使用。 5、培养幼儿良好的大小便习惯,如会按需要小便、按时大便,大便后自己擦净,整理好衣裤,便后用肥皂洗手等。 6、观察幼儿大小便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7、幼儿集中入厕时,厕所一定要有教师或保育员。 (三)洗手常规 幼儿集中洗手时,盥洗室一定要有教师或保育员;幼儿饭前便后以及使用蜡笔、油画棒、橡皮泥或玩沙等户外活动后应洗手。步骤如下: 1、卷袖子(小班幼儿及中大班部分衣袖难卷的幼儿由教师帮助卷袖子)。 2、用流动水和肥皂洗手。

3、洗完后双手在水池内甩几下,防止水滴在地上。 4、用自己的毛巾擦干。 5、教师帮助洗完手的幼儿拉下袖子。 6、教育幼儿节约用水和肥皂。 (四)进餐常规 1、教师开饭要求: (1)餐前首先规范擦洗和消毒餐桌,消毒后要防止再污染(如幼儿趴在桌上乱摸)。 (2)教师取拿饭菜前,要用流动水和肥皂洗净双手。 (3)所有餐具应放在桌上或饭架上,不要直接放在地上。 (4)分发完餐具后组织幼儿分组洗手。中大班可指导值日生摆餐具。 (5)食物要在温度适宜后进班。在餐厅集体进餐的幼儿,要待食物温度适宜后由教师或保育员带入餐厅就餐。 (6)要将饭菜分开盛;有刺、有骨头的菜不与其他菜混放在一起,以免发生意外。 (7)幼儿进餐时,除及时帮助幼儿添饭外,还要督促、观察幼儿进餐情况;不要让吃饭慢的幼儿最后站着吃或站在活动室外吃。 (8)进餐时保持安静,不催促、硬塞;哭闹、咳嗽时不能强迫幼儿进食。(9)准备好饭后用的餐巾和放碗筷盘的盆等物,餐后教师催促幼儿擦嘴并将碗盘内的残羹集中倒入汤桶内,剩饭单独放,餐后所有碗筷勺应干净整齐地放在碗筐内,便于厨房清洗。

湖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1)

湖南省幼儿园办园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建设与管理,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幼儿园新建、改造、检查、评估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标准的实施遵循分级负责的原则。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本标准的实施;各市州、县市区根据本标准制定本地区幼儿园建设实施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二章园舍与设备 第四条幼儿园应设置在日光充足,周围空气、水源、噪音等环境条件符合环保规定的安全区域内。 第五条幼儿园的园舍建设应当符合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和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标准。园舍安全、美观,整体布局合理、通透,按功能分区,管理方便,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 第六条幼儿园每班应有活动室、寝室和盥洗室,使用面积分别不少于50、50、15平方米,活动室、寝室共用的,使用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寝室内有适合幼儿使用并符合卫生及安全要求的床铺设备,原则上每人一床。盥洗室设施完善。 第七条幼儿园应有满足使用要求的生活及服务用房。寄宿制幼儿园还应有浴室、洗衣房等。 第八条幼儿园应有与规模相适应的户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少于生均2平方米,绿化面积不少于生均0.5平方米(垂直绿化面积按1/2计算)。并创造条件开辟沙地、动物饲养角和种植园地。 第九条幼儿园应有适合幼儿使用、符合卫生及安全要求的生活设施和教学设备,包括盥洗卫生用具、桌椅、玩具架,以及必要的乐器、电教设备等。 第十条幼儿园的教玩具应按《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标准基本配齐。室外大型玩具至少能保证两个班同时使用。有一定数量的自制玩具。教玩具使用率高。 第十一条幼儿园应配备各类保教理论与实践书籍,定期补充。有配套的教师用书、教学图片、音带、幼儿操作材料和幼儿图书。 第三章教师与员工 第十二条幼儿园应按国家颁发的编制标准配备工作人员。全日制幼儿园力争每班2教1保,寄宿制幼儿园力争每班2教2.5保。

幼儿园管理办法

幼儿园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幼儿园的申办审批管理,促进我省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3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实行统一的幼儿园申办审批制度。具体办法如下: 一、凡在我省范围内举办各类幼儿园均应进行申办和审批。 二、审批机关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 三、举办幼儿园,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单位举办的,举办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个人举办者必须是享有政治权利、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中外合作办园,华侨或港、澳、台同胞与内地合作办园,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有稳定、可靠、合法的经费来源。 4.具备幼儿园设置的基本条件(见《浙江省幼儿园准办标准》中的相关条款)。 5.机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冠以“全国”、“中国”、“中华”、“国际”等字样,不得使用易产生误导的词汇。已办幼儿园的园名中如有此类字样,在重新审核时应予以更正。幼儿园对外用名必须与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的名称一致。 四、申请筹办幼儿园,申办者应当向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提交下列材料: 1.办园申请报告(原件),举办者的签字、印签,以及所在乡镇(街道)政府签署意见、盖章。 其中申请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举办者、幼儿园名称与地址、培养目标、办园规模、办园形式、办园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举办者的资质证明(交复印件,验原件)。 举办者是个人的,须提供身份证及简历,注明现地址、联系方式,户口所在地(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举办者是法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法定代表人简历等(交复印件,验原件)。 3.经费来源、资金数额的有效证明文件(原件)。 由银行出具的举办者存款证明,各县(市、区)可根据申办幼儿园的规模和园舍产权状况自行确定本地区的资金数额标准。举办者为两个及以上单位和个人的,需提供各自的出资数额、出资比例证明。 4.园产来源证明材料(交复印件,验原件)。 属自建园舍的需载明产权;属租房办园的须提供租赁合同意向书(原件);属捐赠性质的园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数额、用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证明文件(原件)。 5.合作办园的须提供合作办园意向书(原件)。 其中要有统一的办园思想、办园目标,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 五、申请正式设立幼儿园时,申办者应当向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提交下列材料: 1.筹设批复意见书(复印件)。 2.筹设情况报告(原件),由所在乡镇(街道)政府签署意见并盖章。 3.符合法规的拟办幼儿园的章程。 内容应包括:幼儿园名称、地址、办园宗旨、规模、形式等;幼儿园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法、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湘价费[2008]122号 关于发布《湖南省建设系统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财政厅 关于发布《湖南省建设系统收费管理暂行办 法》的通知 湘价费〔2008〕122号 省建设厅,各市州物价局、财政局: 我省建设系统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简称收费,下同)项目和收费标准主要是省物价局、省财政厅于2001年以湘价费〔2001〕261号文件制定的。近几年来,有些政策国家已作调整,有些情况发生了变化。为此,我们对建设系统的收费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规范,制定了《湖南省建设系统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请各地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有什么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二○○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湖南省建设系统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二:湖南省建设系统收费标准一览表(点击查看)

附件一: 湖南省建设系统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简称收费,下同)行为,禁止乱收费,促进城市建设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权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湖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湖南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条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以及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8]924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我省境内建设系统的收费行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指的建设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职能部门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进行行政管理活动,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为政府筹集建设资金或对管理活动中有关费用的补偿。包括房地产、建管、城建城管、考务等收费。 二、房地产收费 第四条本办法指的房地产收费主要是指房屋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的法律法令对房地产进行登记和其他管理行

幼儿园管理条例解读

《幼儿园管理条例》解读 1.教学目标:使学生明确幼儿园保育与教育的主要目标;了解幼儿园管理的基本制度;明确幼儿园教师的主要职责。 2.知识点: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幼儿园的管理体制;幼儿园的违法行为处罚;幼儿园保育与教育的主要目标;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原则;幼儿园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幼儿园的经费保障; 3.教学重点:幼儿园的管理体制;幼儿园工作人员的主要职责 4.教学难点:幼儿园的违法行为处罚 5.教学过程 一、概述 (一)《条例》颁布的意义 1.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 条例的颁布,使我国幼儿教育逐步走上依法治教轨道,推动幼教管理工作的科学化。 2.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 推动和深化幼儿教育改革,促进幼教事业的健康发展。当前幼儿园保育、教育和管理工作普遍存在忽视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教育规律的现象。条例的颁布,有助于使广大幼教工作者、幼儿家长以及社会人士明确幼儿园保育和教育的指导思想、培养目标和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建立正确的儿童观和教育观,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二)《条例》的特点 1.是重要的教育行政法规 2.旨在保护幼儿教育权益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 (一)幼儿园的举办 举办幼儿园的条件 1. 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 第七条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2.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 第八条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3.举办幼儿园必须有合格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第9条)(1)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2)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3)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4)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教师法》修订建议稿中的规定: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各位读友大家好,此文档由网络收集而来,欢迎您下载,谢谢 据新华社电作为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的一项具体措施,教育部、公安部等10部门日前联合制定《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办法》共分9章,适用于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的安全管理,将于9月1日起施行。 ■门卫尽量用专职保安 《办法》对学校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及时消除隐患,预防发生事故。学校应当健全门卫制度,建立校外人员入校的登记或者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禁止将非教学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动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办法》规定,学校不得

聘用因故意犯罪而受到刑事处罚的人,或者有精神病史的人担任教职工。学校门卫应当由专职保安或者其他能够切实履行职责的人员担任。 ■学校食堂饭菜要留验 食堂是学校卫生监管的重点。《办法》规定,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范。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不得租用报废车接学生 鉴于某些学校租用拼装车、报废车接送学生的现象,《办法》采取了严格的禁止性规定,学校不得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接送学生的车辆必须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检测。

接送学生专用校车应当粘贴统一标识。 ■要依法保护学生个人隐私 《办法》)规定,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办法》提出,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 ■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 《办法》规定,学校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抢险等应当由专业人员或者成人从事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与制作烟花爆竹、有毒化学品等具有危险性的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活动。学校应当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应对不法侵害。学校应当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针对洪水、地震、火灾等灾害事故的紧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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