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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通告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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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公告通告范文】

公告、通告写作

一、公告

公告的种类

根据内容的不同,将公文分为两类:

1、重要事项公告内容大多关系到国家政治、经济、军事等领域内的大事。

2、法定事项公告适用于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或其他组织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向社会广泛告知具有规定性、权威性、约束力的重要事项和法定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一号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05年3月13日选举胡锦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现予公告(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主席团

二00五年三月十三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公告

谭毅:

你向境外邮寄的侵犯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的食品防伪标签一案,我关以“渝关知侵字(2004)0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没收的处罚决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你应到重庆海关法规处领取有关法律文书,逾期,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

二00四年十二月六日

二、通告

1、标题:可为完全式标题:即发文机关十事由十文种。

2、正文:正文

一般由通告缘由、通告事项、通告要求三部分组成。

3、落款:写明发文机关和成文日期。标题中有了发文机关,此处可不写。有的通告的日期

写在标题之下。

x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剂的通告

x府发[2002]74号

为了保护和改善三峡库区的水环境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防止含磷洗涤剂对水体的污染,根据《x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03年1月1日起,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内销售含磷洗涤剂;本市企业和经营性单位禁止使用含磷洗涤剂,改用无磷洗涤剂。

二、本通告所称无磷洗涤剂,是指织物洗涤剂、、、、、、

三、在本市销售的无磷洗涤剂,必须在其产品包装的显著的位置标注“无磷”字样;未按规定标注的,视为含磷洗涤剂。

四、禁止本市广告经营者在本市辖区内发布含磷洗涤剂的广告,新闻媒体不得承接发布含磷洗涤剂的广告。

五、各级工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职责对洗涤剂市场事实监督管理。

六、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由环境保护、工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职责,依据《x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分别予以处罚。

x市人民政府(印)

二00五年x月x日

【篇二:通告格式范文】

通告格式范文

共享者:f-0

定义:通告是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时使用的公文。通告不同公告,它主要用于有关单位开展业务工作需要。

格式:

1、标题:

①通告。如遇特别紧急情况,可在通告前加上“紧急”二字。

②关于xxx的通告。

③xxx关于xxx的通告。

④xxx的通告。

⑤通告

2、原由:

主要阐述发布通告的背景、根据、目的、意义等。通告常用的特定承启句式“为??,特通告如下”或者“根据??,决定??,特此通告”引出通告的事项。

3、通告事项:

通告事项是通告全文的核心部分,包括周知事项和执行要求。撰写这部分内容,首先要做到条理分明,层次清晰。如果内容较多,可采用分条列项的方法;如果内容比较单一,也可采用贯通式方法。其次要做到明确具体,需清楚说明受文对象应执行的事项,以便于理解和执行。

4、结语:

用特此通告或“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表达。

范文:

例1:

河南省交通厅

关于继续做好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的通告

根据交通部通知,在国家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方案正式公布实施之前,各地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部等部门关于继续做好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2号)精神,继续做好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特通知如下:一、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清醒地认识到交通规费征收工作对交通基础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乃至于对河南经济建设产生的重大影响,切实加强对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的领导,积极主动与当地财政、公安等部门取得联系,密切协作,及时解决征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维护正常的征费秩序,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筹集更多的资金。

二、各缴费义务人要严格按国家和省现行征缴政策、办法和标准,自觉到当地征稽机构缴纳各项交通规费。对目前社会上仍然存在偷、逃、漏、欠规费的行为,各级交通规费征稽机构和人员将继续进行稽查、追缴并依法收取滞纳金和罚款,对故意妨碍征缴人员执行公务的,要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各级交通规费征稽机构要认真学习、领会和坚决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国

务院以及交通部、财政部等国家有关部委法规、文件,以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工作的通告》,加

强领导、加强宣传、稳定思想、稳定队伍,充分认识税费改革的重大意义,以国家利益为重,顾全大局,坚守岗位,恪尽职守,照章收费,只要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方案还没有正式开始实施,就要坚决做到公路养路费等交通规费征收稽查工作有条不紊进行。

河南省交通厅

2000年11月8日

例2:

x校

关于规范教学区车辆行驶管理的通告

为了加强教学区内车辆管理,维护教学区内良好交通秩序,为广大师生营造有序舒适的教学区环境,按照学校的有关要求将对所有驶入校园内车辆进行规范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外来车辆不得驶入教学区(以办公楼4号楼为界,4号楼以北为教学区,4号楼以南为生活区)。

2、因工作需要或经学校允许驶入教学区的车辆应遵守:减速慢行,不得超速,禁止鸣笛,不得随意停放车辆。

3、对于违反规定车辆予以警告或驱逐出校园。

x校(印)

****年**月**日

【篇三:通知的格式及经典范文】

通知的格式及经典范文

通知的格式

通知的格式,包括标题、称呼、正文、落款。

①标题:写在第一行正中。可只写“通知”二字,如果事情重要或紧急,也可写“重要通知”或“紧急通知”,以引起注意。有的在“通知”前面写上发通知的单位名称,还有的写上通知的主要内容。

②称呼:写被通知者的姓名或职称或单位名称。在第二行顶格写。(有时,因通知事项简短,内容单一,书写时略去称呼,直起正文。)

③正文:另起一行,空两格写正文。正文因内容而异。开会的通知要写清开会的时间、地点、参加会议的对象以及开什么会,还要写清要求。布置工作的通知,要写清所通知事件的目的、意义以及具体要求和作法。

④落款:分两行写在正文右下方,一行署名,一行写日期。

写通知一般采用条款式行文,可以简明扼要,使被通知者能一目了然,便于遵照执行。

通知范文一

关于加强机关值班、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正式复杂版)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委、局、办、中心:

时至年底,全县各种不稳定因素增加,治安形势比较严峻。加强值班工作,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显得尤为重要。然而,近一段时间以来,我县一些单位和乡镇在机关值班和安全保卫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单位平时不安排值班,公休日、节假日期间更是无人在岗,值班制度形同虚设;有的单位领导不带班,只有一般工作人员守摊子;还有的单位连值班室、值班电话都没有设立,有些单位和乡镇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不落实,管理松懈,导致发生入室盗窃等问题。针对这些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值班、做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机关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是各级机关搞好自身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机关工作秩序、保持上下联系畅通的必要保证,也关系到整体工作的大局。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机关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真正摆上重要位置,

认真研究和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督促检查。该投资的要舍得投资,经费缺乏的要增加经费,人员不足的要配齐配强。特别是对全体机关干部,要切实加强机关安全教育,牢固树立维护稳定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坚决克服各种麻痹松懈倾向,坚定维护机关良好秩序和稳定局面。二、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完善制度。做好机关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必须配备好值班和安全保卫人员,认真完善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和检查,形成制度化、经常化的防范机制。结合当前实际,全县各级机关必须做到以下两点:一是认真落实机关值班制度。县直机关和各乡镇机关要坚持实行常年值班制度,确保每天24小时不间断有人值班,并要由一名班子成员带班。没有值班室、值班电话的要抓紧设立。对值班期间发生的重要情况和重大事件,要按照有关规定迅速上报,及时采取应对措施。二是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机关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凡是有机关大院的单位,都要确定专门的安全保卫人员,配齐配好必需的工作生活设施,加强巡逻,严明责任。特别是重点部门、要害部位要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追究责任。从现在起,无论是上班期间,还是公休日、节假日,县委、县政府将对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采取电话检查、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定期不定期地督查。电话查岗时无人接听,一律视为无人值班;现场检查时要求值班人员在岗,各项制度健全。对措施落实不到位、不按时值班的单位要进行通报批评。对因误岗、漏岗、工作失误导致出现失盗失火、财物损坏、人身伤害事件的,将按照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与主要领导的责任。中共**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月日

通知范文二(简单版)

通知

原定今日下午进行的校际足球对抗赛因雨改期,具体比赛日期经两校协商后,另行通知。

另,午后的体育活动改为文艺活动,由各班按预案组织实施。

教导处

通知范文三

通知

各分公司各厂:

为贯彻市政府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落实我公司安全生产事宜,总公司决定召开1999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加会议人员:各车队队长,修理厂厂长。

2?会议时间:5月3日,会期1天。

3?报到时间:5月2日至5月3日上午8时前。

4?报到地点:第二招待所301号房间,联系人:赵爱国。

5?各单位报送的经验材料,请打印30份,于4月20日前报公司技安科。

特此通知

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政府通告

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政府通告 第5号 《北京市宣武区行政机关移送无管辖权行政违法案件和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已经2007年1月31日区人民政府第3次区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 二OO七年三月五日

北京市宣武区行政机关 移送无管辖权行政违法案件和 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行政机关之间的协作与配合,保证行政违法案件和涉嫌犯罪案件得到及时查处,根据国务院《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行政机关是指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的组织。 本规定所称无管辖权行政违法案件是指行政机关发现的行政管理相对人损害行政管理秩序,但不在本机关管辖范围内,依法应由其他行政机关查处的行政案件及相关线索。 本规定所称涉嫌犯罪案件是指行政机关发现的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依法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及相关线索。 第三条本区行政机关移送无管辖权行政违法案件和涉嫌犯罪案件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区政府统一领导、协调全区无管辖权行政违法案件和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工作。 各行政机关负责本机关无管辖权行政违法案件和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办理工作。 第五条移送无管辖权行政违法案件和涉嫌犯罪案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条件、程序进行。

第六条对依法属于本机关管辖的行政违法案件,行政机关应当积极履行法定职责,不得推诿。 对依法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行政违法案件和涉嫌犯罪案件,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移送有关机关,不得越权管辖,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移送涉嫌犯罪案件。 第七条行政机关移送无管辖权行政违法案件和涉嫌犯罪案件应当接受人民检察院、监察机关和区政府法制机构依法实施的监督。 第八条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将案件及相关线索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 (一)超出本机关职责管辖范围的; (二)在本机关职责管辖范围内,但超出本机关管辖权限的; (三)超出本机关地域管辖范围的; (四)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 第九条对同一违法行为,多个行政机关均有权管辖的,已经立案查处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向其他有权管辖的行政机关通报查处情况和结果。 对同一违法行为,一个行政机关已经给予罚款处罚的,其他有权管辖的行政机关不得再给予罚款处罚。 第十条行政机关认为需要移送无管辖权行政违法案件和涉嫌犯罪案件的,应当指定2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专门负责,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妥善收集、整理、保存证据材料; (二)核实有关情况,确定接受移送的机关; (三)与接受移送的机关进行沟通、协商;

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

附件 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 (2020年版)

目录 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1) 资格预审公告 (2) 招标公告 (6) 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9)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13) 更正公告 (16) 终止公告 (18) 合同公告 (20) 公共服务项目验收结果公告 (22)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3)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6) 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27) 集中采购机构考核结果公告 (28)

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单位名称)年(至)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单位名称)年(至)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单位名称) 年月日

资格预审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项目名称: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可详见附件)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邀请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数量少于拟邀请供应商数量,采用下列方式(□1或□2)。

北京市人民政府文件

北京市人民政府文件 京政发[2011]27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 为规范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以下简称《征收补偿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市政府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完善相关工作机制。

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为本区县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二、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并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 房屋征收部门或者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根据需要可以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完成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涉及的测绘、评估、房屋拆除、法律服务等专业性工作。 三、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建设单位向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提出征收申请,并提交项目批准文件、规划意见、土地预审意见等文件。收到申请后,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条例》规定审核建设项目是否符合房屋征收条件。 四、对符合房屋征收条件的建设项目,区县房屋征收部门自收到区县人民政府的确认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在征收范围内发布暂停公告,告知被征收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变更房屋权属登记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当增加部分不予补偿。

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用户操作说明

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用户操作说明 第一章系统概述 科技成果登记是成果转化、推广、统计、奖励等科技成果管理的基础。本系统对于各级成果管理机构和成果完成单位而言,是一个完全独立的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系统,全国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和各级科技成果管理机构使用本系统以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生成上报数据文件,再通过文件的传输,实现科技成果数据的层层上报,最后通过数据导入,形成各级成果管理部门的成果数据库。 各级成果管理机构在进行成果登记时一定要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二章系统运行环境 2.1 硬件环境 IBM PC或兼容机,至少256MB内存,1024*768分辩率的监视器,至少剩余200M的硬盘空间。 2.2 软件环境 Windows 操作系统(如windows 98, windowsXP ,windows2000, windows2003,windows2008等),32位、64位均可。 第三章系统的安装与运行 3.1 系统软件的获得途径 3.1.1 免费向各级科技成果管理部门或科技部"NAST"项目组索要光盘; 3.1.2 从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3b5469393.html,或https://www.wendangku.net/doc/3b5469393.html,下载应用软件。 3.2 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软件的安装 运行系统的安装程序"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9.0].exe",系统即自动安装,缺省安装目录为C:\kjcg9.0,用户可自行选择安装路径。 注意:如果操作系统是windows7、windws2008或更高版本 ①系统安装时,一定要以管理员身份运行安装文件; ②自行选择安装路径时,不要选择c:\program files下。 系统安装后自动在系统"程序"菜单下形成"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9.0]"子菜单。 3.3 系统运行 点击“开始”菜单,在"程序"菜单下点击"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9.0"即进入本系统,屏幕上出现“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9.0”主窗口。 注意:登记系统7.0版及7.0以上版本将不再分管理版和简易版,过去简易版的用户在主界面选择成果完成单位,过去管理版的用户则要选择成果管理机构。 3.4 系统功能 1)用户注册:根据具体的使用对象,对成果管理机构和下属机构、成果完成单位进行注册,确定用户相应的管理功能; 2)数据处理:对本软件使用单位管理的成果进行日常的录入、修改、删除、打印等操作; 3)数据导出:将本单位管理的成果数据和单位信息,生成上报文件,并将上报文件通过传输上报给上级管理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https://www.wendangku.net/doc/3b5469393.html, 中国机构网2009年03月20日15时29分 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称,《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北京市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6个。其中,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7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8个。 监察局与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牌子;民族事务委员会挂宗教事务局牌子;规划委员会挂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牌子;商务委员会挂口岸办公室牌子;外事办公室挂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新闻出版局挂版权局牌子;园林绿化局挂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办公厅保留参事室牌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可使用公务员局、外国专家局名称开展工作。 此外,设置部门管理机构6个:监狱管理局、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由司法局管理;农业局由农村工作委员会管理;粮食局由商务委员会管理;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医管理局由卫生局管理。 通知全文如下: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 京政发〔2009〕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已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现将市政府机构设置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保留北京市人民政府参事室牌子) 二、市政府组成部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北京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牌子) 北京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挂北京市宗教事务局牌子) 北京市公安局 北京市国家安全局 北京市监察局(与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入市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

政府通告格式

政府通告格式 【篇一:公告通告范文】 公告、通告写作 一、公告 公告的种类 根据内容的不同,将公文分为两类: 1、重要事项公告内容大多关系到国家政治、经济、军事等领域内的大事。 2、法定事项公告适用于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或其他组织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向社会广泛告知具有规定性、权威性、约束力的重要事项和法定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一号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05年3月13日选举胡锦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现予公告(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主席团 二00五年三月十三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公告 谭毅: 你向境外邮寄的侵犯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的食品防伪标签一案,我关以“渝关知侵字(2004)0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没收的处罚决定。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你应到重庆海关法规处领取有关法律文书,逾期,视为送达。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 二00四年十二月六日 二、通告 1、标题:可为完全式标题:即发文机关十事由十文种。 2、正文:正文 一般由通告缘由、通告事项、通告要求三部分组成。 3、落款:写明发文机关和成文日期。标题中有了发文机关,此处可不写。有的通告的日期

写在标题之下。 x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剂的通告 x府发[2002]74号 为了保护和改善三峡库区的水环境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防止含磷洗涤剂对水体的污染,根据《x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禁止销售和使用含磷洗涤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03年1月1日起,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内销售含磷洗涤剂;本市企业和经营性单位禁止使用含磷洗涤剂,改用无磷洗涤剂。 二、本通告所称无磷洗涤剂,是指织物洗涤剂、、、、、、 三、在本市销售的无磷洗涤剂,必须在其产品包装的显著的位置标注“无磷”字样;未按规定标注的,视为含磷洗涤剂。 四、禁止本市广告经营者在本市辖区内发布含磷洗涤剂的广告,新闻媒体不得承接发布含磷洗涤剂的广告。 五、各级工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职责对洗涤剂市场事实监督管理。 六、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由环境保护、工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职责,依据《x市长江三峡库区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分别予以处罚。 x市人民政府(印) 二00五年x月x日 【篇二:通告格式范文】 通告格式范文 共享者:f-0 定义:通告是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时使用的公文。通告不同公告,它主要用于有关单位开展业务工作需要。 格式: 1、标题: ①通告。如遇特别紧急情况,可在通告前加上“紧急”二字。 ②关于xxx的通告。 ③xxx关于xxx的通告。 ④xxx的通告。 ⑤通告 2、原由:

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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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 干政策的通知 【标 签】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颁布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 【文 号】京政发﹝1999﹞14号 【发文日期】1999-04-26 【实施时间】1999-04-26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征收管理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高新技术产业是首都经济发展的关键和核心,是本市新的经济增长点。为重点支持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工程和新医药、新材料、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的进一步发展,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特制定本政策。 一、吸引、凝聚高素质创新和创业人才 (一)对经市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所需的外省市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经人事部门批准,给予工作寄住证,享受本市市民待遇。工作满三年者,经用人单位推荐、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办理户口进京手续。 (二)在中关村地区建立社会化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高新技术企业中的科技开发、经营管理人员,由个人申报,经评审机构评审合格后,授予专业技术职务。 (三)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教授、研究员通过专职、兼职形式创办或受聘于高新

技术企业,进行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在企业任职期间,教授、研究员资格予以保留;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聘请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做兼职教授、研究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可与高新技术企业联合培养研究生,共同建立实验室;允许在校研究生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并保留其一定时期的学籍。 (四)对在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由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 (五)市有关部门每年制定高新技术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的培训计划并委托有关高等院校或机构组织实施。 (六)鼓励留学人员携带科技成果来本市从事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和生产。凡获得国外长期(永久)居留权或已在国外开办公司(企业)的,经市科技干部局进行身份认定并经市外经贸委批准,按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注册资金额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注册后可享受本市外商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其他留学人员经市科技干部局进行身份认定,按内资企业登记注册后,可享受本市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各项优惠政策。留学人员开发、生产的高新技术项目和产品,经认定,可以申请市政府有关部门对科技产业投入资金的支持。对以上留学人员,经人事部门批准,给予工作寄住证并享受本市市民待遇。 (七)以高新技术成果向有限责任公司或非公司制企业出资入股的,高新技术成果作价总金额最高可达公司或企业注册资本的35%,合作方可凭合同到工商部门办理企业注册手续。属于职务发明的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入股项目,从项目实施起,成果完成人可享有不高于50%的该成果股权收益。成果转让时,成果完成人可享有不低于20%的转让收益。要进一步改进高新技术企业注册登记办法,具体办法由市工商局另行制定。 (八)对高新技术成果完成人和从事成果产业化实施的科技人员、管理人员的奖励和股权收益,用于再投入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九)积极进行高新技术企业产权制度创新试点。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非国有高新技术企业智力资本占总股本的比例可达到35%。鼓励并支持国有及国有控股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国家有关允许和鼓励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规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试点。 二、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资金支持力度 (十)继续加大财政对科技的投入,科技经费年增长率不低于20%。对科技经费中用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进行项目开发的属于按规定准予核销的部分,经报批后,准予核销。 (十一)市、区县两级财政,对高新技术企业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上一年为基数,新增部分按50%的比例在预算中安排,用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

政府通告的格式及范文

政府通告的格式及范文 你知道关于政府的通告是怎样的吗?具体该怎么写“?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政府通告范文,供大家参考! 政府通告范文一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直属及驻漯各单位: 0xx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召陵区人民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整治粘土砖瓦窑厂的部署和市政府“大干100天,全部彻底拆除粘土砖瓦窑厂”的要求,精心组织,攻坚破难,稳妥推进,于5月27日前将辖区内314座粘土砖瓦窑厂全部拆除,为全市率先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同时,召陵区人民政府采取多种措施,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加快土地复垦和新型墙体材料推广工作,全年复垦窑厂用地4500余亩,新建新型墙体材料企业16家,为保护耕地资源和改善生态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召陵区人民政府进行通报表彰。 希望召陵区人民政府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县区和市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努力做好砖瓦窑厂综合整治、土地复垦和新型墙体材料推广等工作,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贡献。 xx年x月x日

政府通告范文二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委、局、办、中心: 时至年底,全县各种不稳定因素增加,治安形势比较严峻。加强值班工作,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显得尤为重要。然而,近一段时间以来,我县一些单位和乡镇在机关值班和安全保卫方面存在一些问题。有的单位平时不安排值班,公休日、节假日期间更是无人在岗,值班制度形同虚设;有的单位领导不带班,只有一般工作人员守摊子;还有的单位连值班室、值班电话都没有设立,有些单位和乡镇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不落实,管理松懈,导致发生入室盗窃等问题。针对这些情况,现就进一步加强值班、做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机关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是各级机关搞好自身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机关工作秩序、保持上下联系畅通的必要保证,也关系到整体工作的大局。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机关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的重要性,真正摆上重要位置,认真研究和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级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督促检查。该投资的要舍得投资,经费缺乏的要增加经费,人员不足的要配齐配强。特别是对全体机关干部,要切实加强机关安全教育,牢固树立维护稳定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坚决克服各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本市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本市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法规规章清理 【发文字号】京政办发[2007]29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4.27 【实施日期】2007.04.27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决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本市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7]2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7〕12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全国行政法规规章清理工作座谈会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开展本市规章清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行政法规、规章的清理,是政府立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着政府立法工作的整体质量。国务院发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明确规定,要建立和完善行政法规、规章修改、废止的工作制度和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制度,要适应完

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扩大对外开放和社会全面进步的需要,适时对现行行政法规、规章进行修改或者废止,切实解决法律规范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及时清理行政法规、规章,是维护法制统一、政令畅通的重要举措。《通知》指出,为了更好地适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要求,国务院决定对现行行政法规、规章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这有利于解决我国法律制度建设中存在的反映客观规律不够等问题,从而提高制度建设质量及制度的实施效果,为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奠定良好的法律制度基础。对此,本市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切实贯彻执行,认真开展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主要任务和分工 本市清理工作要遵循“统一部署、全面清理、严格审查、依法处理”的原则,主要任务是: (一)在2007年10月底前,全面清理本市现行296项政府规章。 (二)对国务院现行行政法规和国务院部门规章提出修改、废止或者失效的建议,分别于2007年6月10日和8月底前完成。 (三)在本市规章清理工作结束后,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根据国务院及本市清理结果,对本区县和本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这次清理工作的分工如下: (一)市政府各部门负责逐项清理本部门实施的市政府规章,并提出处理的初步意见;属于有关区县政府实施的市政府规章,由有关区县政府负责清理。规章由多个部门负责实施的,由主责部门负责征求其他相关部门意见;监督管理职责已调整的,由目前执行该规章的部门负责清理。 (二)市政府各部门对有关国务院行政法规和国务院部门规章的清理

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表

北京市人民政府机构设置表 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 办公厅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教 育 委 员 会 科 学 技 术 委 员 会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民 族 事 务 委 员 会 公 安 局 国 家 安 全 局 监 察 局 民 政 局 司 法 局 财 政 局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国 土 资 源 局 环 境 保 护 局 规 划 委 员 会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委 员 会 市 政 市 容 管 理 委 员 会 交 通 委 员 会 农 村 工 作 委 员 会 水 务 局 商 务 委 员 会 文 化 局 卫 生 局 人 口 和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审 计 局 外 事 办 公 室 社 会 建 设 工 作 办 公 室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地 方 税 务 局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广 播 电 影 电 视 局 新 闻 出 版 局 文 物 局 体 育 局 统 计 局 园 林 绿 化 局 旅 游 局 金 融 工 作 局 知 识 产 权 局 民 防 局 侨 务 办 公 室 法 制 办 公 室 信 访 办 公 室 研 究 室 说明: 北京市人民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6个。其中,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7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8个。监察局与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合署办公,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挂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办公室牌子;民族事务委员会挂宗教事务局牌子;规划委员会挂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牌子;商务委员会挂口岸办公室牌子;外事办公室挂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新闻出版局挂版权局牌子;园林绿化局挂首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办公厅保留参事室牌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外可使用公务员局、外国专家局名称开展工作。 此外,设置部门管理机构6个:监狱管理局、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由司法局管理;农业局由农村工作委员会管理;粮食局由商务委员会管理;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医管理局由卫生局管理。

不动产登记系统数据接入规范(讨论稿)

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接入技术规范 (讨论稿)

1.概述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及定义 (2) 4.数据接入形式 (4) 4.1.XML文件接入 (4) 4.2.web服务接入 (5) 5.报文格式 (5) 5.1.业务报文格式 (5) 5.2.响应报文格式 (8) 6.业务数据内容 (9) 6.1.土地所有权常规登记 (10) 6.2.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常规登记 (19) 6.3.农用地使用权(非林地)常规登记 (28) 6.4.海域(含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常规登记 (38) 6.5.林权常规登记 (48) 6.6.构(建)筑物所有权常规登记 (57) 6.7.房屋所有权常规登记 (66) 6.8.点状定着物常规登记 (80) 6.9.线状定着物常规登记 (83) 6.10.面状定着物常规登记 (85) 6.11.抵押权登记 (86) 6.12.地役权登记 (95) 6.13.其他相关权利常规登记 (104) 6.14.注销登记 (112) 6.15.异议登记 (118) 6.16.预告登记 (122) 6.17.查封登记 (128) 7.数据校验 (134) 7.1.文件格式校验 (134) 7.2.规范编码检查 (134) 7.3.数据类型及格式检查 (134) 附录A:要素代码表 (134) 附录B:属性值字典表 (136) 附录C:使用密钥访问sftp的示例 (156) 附录D:数据接入web服务调用示例 (159)

1.概述 本规范规定了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数据接入形式、格式、内容和校验。 本规范适用于省、市、区县各级不动产登记机构信息化系统,以数据接入方式接入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参考一下文件或其中条款: ●《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试行)》 本标准的引用以下文件条款,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13923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GB/T 21010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GB/T 26424 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技术规程 ●TD/T 1001 地籍调查规程 ●TD/T 1015 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 ●CJJ/T 115 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JGJ/T 246 房屋代码编码标准 ●JGJ/T 252 房地产市场基础信息数据标准 ●HY/T 123 海域使用分类体系 ●HY/T 124 海籍调查规范 ●无居民海岛使用测量规范 ●NY/T 2539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2007年)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2007年) (1989年12月1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39号令发布根据1997年12月3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2号令第一次修改根据2007年11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0号令第二次修改) 第一条为严格控制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制止乱占滥用耕地建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本市农村村民(以下简称村民)建设个人住宅用地,均按本规定管理。 第三条村民建房用地,必须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的方针,认真执行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禁止乱占耕地、滥用土地。 第四条村民新建住房,应在原宅基地内安排;原宅基地无法安排的,应充分利用村内空闲地(包括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调整出的宅基地)或其他非耕地。 村内无空闲地或非耕地,确需占用耕地建房的,必须先在本村开发相当新建住房用地面积两倍的荒地后,方可占用耕地。 按照规划进行新农村住宅建设的,一般应在原址改建。确需易址新建的,附旧址复垦计划,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区、县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依法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第五条占用耕地建房的村民,必须依法缴纳耕地占用税。 第六条村民每户建房用地的标准,由各区、县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情况确定,但近郊区各区和远郊区人多地少的乡村,最高不得超过0.25亩;其他地区最高不得超过0.3亩。 1982年以前划定的宅基地,多于本条前款规定的用地标准的,可按每户最高不超过0.4亩的标准从宽认定,超过部分按照乡村建设规划逐步调整。 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要按照每年土地利用计划,向郊区各区、县人民政府下达村民建房用地控制指标。 第七条村民申请建房用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子女已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无房分居; (二)现有宅基地(包括1982年以前划定的老宅基地)按所在区、县规定的建房用地标准无法扩建。 出卖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受理。

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用户操作说明

附件2: 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用户操作说明 第一章系统概述 科技成果登记是成果转化、推广、统计、奖励等科技成果管理的基础。本系统对于各级成果管理机谈判成果完成单位而言,是一个完全独立的科技成果管理工作系统,全国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和各级科技成果管理机构使用本系统以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生成上报数据文件,再通过文件的传输,实现科技成果数据的层层上报,最后通过数据导入,形成各级成果管理部门的成果数据库。 各级成果管理机构在进行成果登记时一定要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二章系统运行环境 2.1 硬件环境 IBM PC或兼容机,至少256MB内存,1024*768分辩率的监视器,至少剩余200M的硬盘空间。 2.2 软件环境 Windows 操作系统(如windows 98, windowsXP ,windows2000, windows2003,windows2008等),32位、64位均可。 第三章系统的安装与运行 3.1 系统软件的获得途径 3.1.1 免费向各级科技成果管理部门或科技部"NAST"项目组索要光盘; 3.1.2 从网站或下载应用软件。 3.2 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软件的安装 运行系统的安装程序"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9.0].exe",系统即自动安装,缺省安装目录为C:\kjcg9.0,用户可自行选择安装路径。 注意:如果操作系统是windows7、windws2008或更高版本 ①系统安装时,一定要以管理员身份运行安装文件; ②自行选择安装路径时,不要选择c:\program files下。 系统安装后自动在系统"程序"菜单下形成"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9.0]"子菜单。 3.3 系统运行 点击"开始"菜单,在"程序"菜单下点击"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9.0"即进入本系统,屏幕上出现"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9.0"主窗口。 注意:登记系统7.0版及7.0以上版本将不再分管理版和简易版,过去简易版的用户在主界面选择成果完成单位,过去管理版的用户则要选择成果管理机构。 3.4 系统效用 1)用户注册:根据具体的使用对象,对成果管理机谈判下属机构、成果完成单位进行注册,确定用户相应的管理效用; 2)数据处理:对本软件使用单位管理的成果进行日常的录入、修改、删除、打印等操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北京市区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国有企 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委,各区、县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 校: 《北京市区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和《北京市国有企业及 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已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0年1 月14日 北京市区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 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加强全市党政领导班子建设(1998* 2003 年)规 划纲要》,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促进领导干部勤 政廉政,全面履行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中办发[1999]20 号)以及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区、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是指区、县直属的党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群众团体、事业单位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街道工委、办事处,乡、镇党委、人民 政府正职领导干部(以下统称领导干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是指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对其所在部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包括主管 责任和直接责任。 第四条 领导干部任期届满, 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转任、轮岗、免职、辞职、退休等事项前,应当接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未经审计不得解除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

违章建筑物整治工作宣传通告(市政府版)

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限期拆除 电力线路保护区内违章建筑物的通告 为保障电力线路可靠供电,减少停电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及《供电营业规则》的有关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110千伏架空线路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10米并垂直于地面的区域和10千伏架空线路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2.5米并垂直于地面的区域为电力线路保护区,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兴建建筑物、堆放物品或进行其他影响安全供电的行为。 二、架空线路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距离电杆高度的1.5倍并垂直于地面的范围内,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如储油罐等)。 三、对于在上述保护区内无报建、无报批的违章建筑物,将向其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要求自行纠正违章行为。收到《隐患整改通知书》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以保证本地区的供电安全为重,以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重,在《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的期限内自行整改或拆除违章建筑。 四、若在正常情况下,《隐患整改通知书》无法送达违章建筑物业主,我们将会把《隐患整改通知书》张贴于违章建筑物之上,并视张贴日期为送达日期。 五、对于逾期未整改或拆除的,电力管理部门将根据有关程序,依法对违章建筑物、易燃易爆物的业主的相关物业进行停电处理。 六、对拒不执行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交由人民法院处理,并按照《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赋予的权利,强行进行拆除。 七、未经电力管理部门书面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施工、作业。对在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新建的违章建筑物,电力管理部门将根据安全考虑,不予对该建筑物供电。 特此通告 南海市人民政府 二OO一年十二月二七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通告

北京市人民政府通告 市政府决定,自2007年8月17日起到20日止,每天6时至24时,对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核发号牌机动车的交通管理措施 (一)对本市核发号牌机动车按车牌尾号实行单号单日行驶、双号双日行驶(单号为1、3、5、7、9,双号为2、4、6、8、0,下同),“二00二”式号牌机动车按双号管理。但以下机动车不受单、双号行驶措施限制: 1、特种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 2、公共电汽车及大型客车; 3、出租汽车和小公共汽车(不含租赁车辆); 4、邮政车; 5、各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机动车(“使”字号牌车辆); 6、持“2007好运北京”标识车证的机动车; 7、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各类货运通行证(含危险品运输通行证)的保障城市正常生产、生活的机动车。 (二)货运机动车、摩托车、拖拉机、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除遵守上述规定外,仍执行现有限行措施,即:四环路以内道路(含四环路),每天6时至23时,禁止货运机动车行驶;四环路以内道路(不含四环路辅路),全天禁止京B号牌的摩托车行驶;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全天禁止拖拉机、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行驶。 (三)渣土运输车辆全天禁止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持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此期间专用通行证、承担奥运工程渣土运输任务的车辆除外)。 获奖译文中译英 Beij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Announcement 作者:plainjane The municipal government has decided that from August 17 to 20, 2007, temporary traffic control measures will be taken for roads in Beijing municipality from 6 o’clock to 24 o’clock every day. Below is an announcement on issues concerned. 1, Traffic control measures for Beijing-registered vehicles: Only vehicles with the plate number ending with the odd numeral are allowed on roads on odd days while vehicles with the plate number ending with the even numeral on even days. (Odd numerals include 1,3,5,7,9; even numerals include 2,4,6,8,0. This rule also applies to the following mentioned vehicles. ) Vehicles with plate numbers written in Chinese characters such as “二00二” are treated as even numbers. Vehicles which will be exempted from these restrictions are as follows: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

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 为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保障城市道路交通正常运转,创造优良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通告。 第一条:苏州市区禁止发展燃油型助力车,中心城区禁止发展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四冲程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使用满10年的必须报废;二冲程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使用满8年的必须报废;已达到报废年限的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由公安机关发布报废公告,车主必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主动上缴牌证,办理报废手续。公安机关发现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就地强制报废。 全天禁止二、三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在中心城区以内区域通行。上述区域内单位、个人的二、三轮摩托车需申领悬挂通行标识,在指定区域通行。每日8时至17时,禁止在人民路(人民桥至平门桥段)、干将路(相门桥至干将桥段)通行,但允许横穿上述道路。 第二条: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电瓶三轮车、燃油型助力车全天禁止在中心城区以内区域通行。 第三条:每日7时至21时禁止非市区货运汽车在中心城区以内区域通行。每日21时至次日7时禁止非市区中型(含)以上货运汽车(黄牌)在东环路、南环东、西路、解放西路、西环路、白洋湾大街、312国道以内区域通行(不含上述道路)。 第四条:全天禁止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在中心城区以内区域通行。每日7时至20时禁止市区货运机动车在苏虹路、星华街、新机场路、星塘街、东方大道、吴东路、东吴南路、越湖路、友新路、太湖西路、福运路、晋源路、苏福路、金枫路、泰山路、长江路、312国道、苏虞张一级公路、太阳路、227省道分流线以内区域通行(不含上述道路、区域内的312国道除外)。 因运送生产、生活物资,必须进入上述区域的市区货运机动车,需申领悬挂通行标识,在指定的时间、路段通行。 第五条:每日7时至20时,禁止非市区微型普通客车在古城区通行。 第六条:城区东环高架、南环高架、西环高架、友新高架、苏福高架、北环、独墅湖大道(隧道)、白洋湾大街等快速路,全天禁止货运机动车通行。 第七条:装运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建筑材料、土方等易抛、洒、滴、漏物品的车辆必须在中心城区以内区域通行的,需申领悬挂通行标识,按指定时间、路线行驶。 第八条:在设置单位接送班车上下客临时停靠点的道路上,接送班车不得在核准的站点外随意停车上下客;禁止驾驶人在接送班车停靠站逗留等客。 第九条:在设置出租车上下客临时停靠点的道路上,出租车不得在核准的站点以及道路内的临时停车泊位外随意停车上下客;禁止驾驶人在出租车上下客临时停靠点逗留等客。 第十条:禁止机动车在东环路、吴东路、东吴南路、越湖路、友新路、太湖西路、福运路、晋源路、苏福路、金枫路、泰山路、长江路、312国道、227分流线、苏虹路、星塘街、机场路以内区域(不含除东环路以外的上述道路)鸣号。 第十一条:每日7时至20时,禁止人力货运三轮车在东环路、南环东、西路、解放西路、西环路、白洋湾大街、312国道以内区域通行(不含上述道路)。 第十二条:每日19:00至次日7:00,禁止人力客运三轮车在中心城区通行。

政府迁坟公告.doc

政府迁坟公告 因城市建设需要,对规划红线内所有土地进行征用,有时需要对所有坟墓、地上物进行迁移,政府会发出相应的公告。下面我给大家带来政府迁坟公告范文,供大家参考! 政府迁坟公告范文篇一 各位坟主: 因绕越高速公路建设所需,根据市高指和区国土资源局的要求,凡涉及到绕越公路界桩范围内的所有坟墓必须自即日起,至20xx年月22日(冬至)前自行迁出;望各位坟主在此期间内主动到各自所在行政村办理相关迁坟手续,逾期不办则按无主坟处理,请相互转告。 特此公告 xx区人民政府xx湖街道办事处 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政府迁坟公告范文篇二 因科院北路项目建设需要,将对规划红线内所有土地进行征用,并对所有坟墓、地上物进行迁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征地及迁移范围:科院北路老港、岑兜段 2. 放样时间:20xx年11月8日下午 3. 耕地、地上物确认时间:20xx年11月8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4. 确认地点:地块现场确认

5. 迁坟登记时间:20xx年11月8日至15日 6.统一迁坟时间:20xx年11月15日-20日 7. 迁往地点:xx村骨灰堂、xx村骨灰堂 8. 补偿标准:凶葬坟墓迁移补偿xx00元/座;吉葬坟墓迁移850元/座;两个合葬迁移加xx0元(950元/座) 9. 自公告之日起,请坟主亲属分别到老港村部、岑兜村部办理迁坟事宜,逾期未迁移的,将视为无主坟墓处理。 xx村联系人:卓xx 138507666xx xx村联系人:洪xx 133585868xx xx镇人民政府 年11月8日 政府迁坟公告范文篇三 为改善xx区交通状况和xx河道环境,市政府决定,今年将对龙湾新区内的龙绣街进行修建贯通,并对xx河进行改造。根据项目规划要求,在控制区内的所有坟墓需要迁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xx路与xx街交汇处以南、xx以北,xdx村范围内的所有坟墓。 二、迁坟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xx年4月7日止。 三、迁坟地点 xx市xx公墓 四、迁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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