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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暂估入帐的一些问题

存货暂估入帐的一些问题
存货暂估入帐的一些问题

存货暂估入帐的一些问题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付款不及时等多种原因,购入的存货常常会出现发票不能及时到达的情形,为了准确地反映资产、负债、成本以及管理方面的需要,应对此类存货做暂估入帐。实务中由于企业的业务特点、会计核算方式、会计环境的不同以及会计人员的见解不一致,各企业“暂估入帐”的具体操作方法也多不相同。

让我们先来看看《企业会计制度》是如何规定的:购入存货,月底时,若发票未到,应分别存货科目,抄列清单,暂估人账,借记“库存商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一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作同样的记录,予以冲回。

从上面的规定不难看出,《企业会计制度》中对暂估入帐规定得过于笼统,实务中还有这样几个问题要解决:

一、是单独设应付帐款-暂估入帐户还是直接暂估到客户名下?

《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单独设应付帐款-暂估入帐户,这种方法应用也较广,其优点是便于查询核对未取得发票的入库材料的情况。但此法的缺点是:帐务中不能全面准确反映应付每个客户的款项(因其不含增值税),不利于应付帐款的管理,有可能出现多付款或

不能及时付款的情况。

实务中有按所购存货名称设应付帐款明细帐的。也曾就此问题在中国会计视野网站探讨,较多认同的是:暂估入帐户无论怎样设置,也只是个过渡性帐户,若暂估入帐情况不经常发生,只是临时性、偶然性的有此类业务,怎样设置都无大碍。但若暂估经常发生,且客户较多,应直接暂估到相应的应付帐款客户名下,相应地能解决上述单独设应付帐款-暂估入帐户的问题。最好是应付帐款明细帐下设三级明细,即对每家客户核算应付(票到)和暂估(票未到),以利于对帐。但此法也有缺点,就是不能对估入材料直接查询。

二、要不要月底暂估,下月初再冲回?

《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是月底暂估,月初再冲回。但若企业客户很多或发票长期未到,每月底月末都要估入和冲销一次,太繁琐,

工作量也大。

本人的做法是发票未到的当月月底暂估,发票到达的当月月底再冲回,不必以后每月月初冲回,月底再暂估,这样可减少一些工作量。但使用这种方法财务人员应再设一套备查帐,对估入的金额、户名等都要逐笔登记,以便发票到达时逐笔查找,找到后划销,防止漏户、

错户。

实务中回冲帐务处理的方法归结为三种:月初回冲,票到回冲和

票到调差。

月初回冲是上个月暂估入库的存货第二月初不管有没有拿到发

票,均冲回。就是《企业会计制度》中的规定那种。

票到回冲是暂估入库的存货地发票到达后再冲回;

票到调差是拿到发票后不冲回原暂估金额,而是根据实际发票金额多冲少补。即只对暂估的数量、金额与实际数量金额的差异及增值

税部分作帐务调整处理。

三、要不要暂估增值税

《企业会计制度》中没有提到要暂估增值税。这是因为企业只有在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时,才算取得了这种抵扣销项增值税的权利。在此之前,权利并未取得。企业的负债当然也就没有这部分增值税。但这样做的缺点是应付帐款户不能准确反映外欠款的金额。而多数企业财务管理方面需要准确反映与客户的往来,为此实务中暂估入帐时有将增值税金额暂估在应付帐款金额内的做法。暂估入帐包含增值税的做法有:1.将暂估的增值税放在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中核算,发票到时作红字冲销;2.设专门的待抵扣税金户反映;3.在其他应收款

-暂估进项税金核算等。

四、如何保证发票到达的时候,能够将发票和原来的暂估入库对

应上

暂估入帐最容易产生的问题就是暂估容易冲销难,难就难在发票到达后找不到原来对应估入的是哪一笔,特别是客户很多或较长时间才收到发票的情况更易才生此种问题。解决的方法一就是按上面所说的月底暂估,月初回冲,保持帐务的连续性以免因发票长时间未到而难以查对;二是设备查帐(表),对每笔新发生的的暂估入帐及发票到达冲销后都要及时登记,将存货明细帐与库房的明细帐定期不定期地核对,以减少差错的发生及尽早发现差错。

五、年底暂估入帐的存货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不要做纳税

调整

税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相关的原则规定是国税发[2000]84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中第三条的规定: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

实务中税务较多运用的原则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发票已到达的或能提供能充分证明暂估入帐真实性的其他原始凭证如合同等就不必做纳税调整,否则应做纳税调整,以防止企业滥用暂估入帐。

存货暂估入账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财会月刊□2011.4上旬·19 ·□存货暂估入账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田淑华 伊虹 (辽东学院辽宁丹东118001) 对于存货暂估入账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购入存货,月末时,若发票账单未到无法确定实际成本,期末应按照暂估价值先入账,下月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予以冲回,收到发票账单后再按实际金额入账。 实际工作中经常会出现发票账单下月也不能到达的情况,如果每月都要估入和冲销一次,就会增加不必要的工作量。对于暂估入账的存货是否允许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未作明确规定。笔者针对上述问题,结合会计与税法的相关规定提出如下处理建议: 一、对于暂估入账存货的冲销时间由“月初”改为“收到发票账单时”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购入存货,月末时,若发票账单未到无法确定实际成本,期末应按照暂估价值先入账,下月初作相反的会计分录予以冲回,收到发票账单后再按实际金额入账。 但实际中经常出现发票账单下月也不能到达的情况,如果每月都要估入和冲销一次,就会增加不必要的工作量。因此,笔者建议,发票未到的当月月末暂估,发票到达时再冲回,并同时按实际金额入账。为保证每笔暂估入账核算的准确性,对暂估入账较多的企业,应设一套暂估入账的备查簿,分别登记暂估入账货物名称、金额、销货方名称、入账时间等信息,以便发票账单到达时逐笔查找,找到后及时划销,防止出现错误。 二、存货暂估入账的相关税务处理 1.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收到发票账单。对于暂估入账的存货,发票跨年度仍未到达,但存货已经领用并销售,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否调整按暂估价列支的成本。《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 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暂估入账发生的成本,如果是实际发生的且与取得收入有关,在纳税人不存在滥用暂估入账少缴或不缴所得税的情形,原则上是可以税前扣除的。但由于实际操作难以界定纳税人的真实意图,笔者认为,只要企业于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收到暂估入账的发票并支付了相关成本,就应允许税前扣除,否则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1)发票账单金额与暂估入账金额一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收到发票账单,且发票账单金额与暂估入账金额一致,由于暂估入账涉及的会计科目均为资产负债类科目,因此可以直接冲回,再按实际金额入账,不影响年度损益。 (2)发票账单金额与暂估入账金额不一致。 例:2010年12月5日A 企业从B 企业购入甲材料2000 千克,合同约定的不含税单价为2.5元/千克。2010年12月18日车间将甲材料全部领用,因A 企业资金困难,B 企业认为货款能否收到存在不确定性,没有确认收入并开具发票。2011年2月12日,A 企业支付货款,B 企业提出产品已涨价,按不含税单价为3.0元/千克开具发票。A 企业应做以下会计及税务处理: (1)2010年12月18日,生产车间领用甲材料:借:生产成本 5000贷:原材料———甲材料 5000 (2)2010年12月31日,按暂估价入账:借:原材料———甲材料 5000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5000(3)2011年2月12日收到发票,冲暂估价:借: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5000贷:原材料5000借:原材料———甲材料 6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20贷:银行存款7020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00贷:原材料 1000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000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0报表调整: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年初数调减1000元;“未分配利润”项目年初数调减1000元;利润表营业成本调增1000元。 2.所得税汇算清缴后收到发票账单。对于暂估入账的存货,发票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后收到,虽然存货已经领用并销售,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上述成本不允许税前扣除,应作为纳税调整项目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因上述成本费用是上一年度发生的,不能作为本年的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 (1)发票账单金额与暂估入账金额一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收到发票账单,且发票账单金额与暂估入账金额一致,由于暂估入账涉及的会计科目均为资产负债类科目,因此可以直接冲回,再按实际金额入账,不会影响收到年度的损益。 (2)发票账单金额与暂估入账金额不一致。由于发票账单金额与暂估入账金额不一致,虽然暂估入账涉及的会计科目均为资产负债类科目,但原材料估价与实际金额的不一致会在本年度结转,因此上述不一致应作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暂估入库业务处理流程

暂估入库业务处理流程 月初回冲: 一、处理流程 指当月货到票未到时,先将采购入库单暂估入账,在下月初时立即回冲形成红字回冲单,冲回上月暂估的业务,下月结算时再按结算价形成最终的反映实际成本的采购入库单(即报销的蓝字回冲单)。如果下月发票仍未到,则期末处理时系统自动按原来的暂估价重新暂估入账(即暂估的蓝字回冲单),下月初再回冲,这样如此循环直到结算生成报销的蓝字回冲单为止。 暂估入库业务处理流程说明:采购业务先到货,发票未到,本月处理。 ①当月,根据采购到货签收的实际数据在库存管理系统中填制采购入库单。 ②在库存管理系统中审核采购入库单,以证明入库单上的货物已经入库。 存货核算月末结账如下: ③月末,发票未到,在存货核算系统中输入采购入库单的暂估单价,对“暂估入库单”进行单据记账, 即以暂估单价计入存货明细账。(存货核算—业务核算—暂估成本录入:查询条件选择中对包括已有暂估金额的数据:选择否。对采购单中没有单价的查明原因后进行金额的录入。) ④在存货核算系统中对“暂估入库单”制单,系统生成机制转账凭证(暂估凭证)并自动传递到总账系 统。存货系统,暂估入库单记账,生成凭证。 借:存货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⑤下月初,存货核算系统自动生成与“暂估入库单”完全相同的“红字回冲单”,同时自动计入存货明细 账,冲回上月计入存货明细账中的暂估入库单。 借:存货(红字)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红字) ⑥在存货核算系统中对“红字回冲单”制单,系统生成机制转账凭证(红字凭证)并自动传递到总账系 统,回冲上月的暂估凭证(这步操作可在第⑩步时与“蓝字回冲单”一起制单)。 ⑦下月,收到采购发票后,在采购管理系统中填制采购发票。 ⑧将采购发票与对应的采购入库单做采购结算。 第一种:发票到,与采购入库单完全结算,存货系统进行暂估处理,生成蓝字回冲单(报销)制单 借:存货 贷:应付账款 第二种:发票到,与采购入库单部分结算,存货系统暂估处理时,生成已结算的蓝字回冲单。期末处理时,根据暂估入库数与结算数的差额生成未结算的蓝字回冲单,即作为暂估入库单。下月月初就暂估入库单生成红字回冲单。 借:存货 贷:应付账款 第三种:情况发票未到,存货系统期末处理后,根据蓝字回冲单(暂估)制单。 借:存货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⑨结算完毕后,进入存货核算系统,执行“暂估处理”功能。进行暂估处理后,系统根据发票自动生成 一张“蓝字回冲单”,并以发票中的实际单价自动计入材料明细账。 ⑩在存货核算系统中对“蓝字回冲单”制单,系统生成采购入库机制转账凭证并自动传递到总账系统。

资金管理、存货管理与费用管理(doc 8页)

资金管理、存货管理与费用管理(doc 8页)

第二章资金管理 第四条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合理使用,减少占压,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益。 第五条公司的财务实行预算管理。预算管理就是对有关财务计划的制订、审批、实施、检查和分析进行全面的管理,从而使财务管理工作有序、稳定地进行。 第六条为保证库存的现金安全合理,公司各部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金。支取现金先填写借款单,并注明用途、金额、期限等,按规定批准方可支取。预支现金一般不超过20 00元,超过支票结算起点的付款应通过转帐

(3)出纳人员应每日编制库存现金与银行存款变动表。 (4)出纳人员应于月末填制“银行帐户余额表”,送交财务经理批准后呈报总会计师。 (5)按时于月末填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交财务经理审核,对未达帐项要认真查对,及时入帐。 (6)支票和公司印鉴分人妥善保管。 第八条预付货款和定金,必须根据合同办理,经由审批权限的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第九条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支付购货款或工程进度款,经由审批权限的领导批准, 方可执行。 第十条对外投资等资本性开支的审批、使用、实施顺序 1、对外投资的拨付,由规划部根据项目可行性报告实施步骤提出股本金使用申请,分管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会签,由总经理批准后支付。 2、固定资产更新、添置、报废,由使用

部门或者管理部门提出,规划部和财务部审核,分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会签,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新筹建单位的前期开办费如在公司核算,由总经理授权给新设单位负责人后,各项费用由被授权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单,财务部门在核定的限额内支付,并进行单独记帐、结算。 第十一条对外收、付款的规定 1、对外付款必须要填制对外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具体办理。 2、有合同(或协议)的付款,在第一次付款时应附上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实行分次付款的,在未结帐前的付款,应由收款方开具收据。 3、收款方必须提供符合公司规定的发票或收据。 4、广告宣传由代理商垫支的,必须要由代理商提供付款凭证。 5、特殊情况先付款,收款方再提供发票或收据的,由经办人向财务办理暂支手续,并负责将发票或收据在规定时间内交回财务。

存货的入账价值怎样确定

存货的入账价值怎样确定?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各种存货应当按取得的实际成本记账”。存货实际成本的构成,因存货的取得方式而异: (1)购入的存货。购入存货的成本是指采购成本,通常包括:①买价。指购入存货发票上所列的货款金额,不包括应负担的增值税(小规模企业除外)。 ②运杂费。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和运输保险费。③途中合理损耗。④整理准备费。 ⑤交纳的税金。指应由买方支付的税金,如进口关税等。增值税是否计入存货成本,要看其按税法规定是否能作为进项税额抵扣,不能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要计入存货成本,可以抵扣的计入“应交税金”账户而不计入存货成本。 (2)自制的存货。其实际成本包括自制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直接材料费、直接人工费、其他直接费用和应分摊的间接制造费用。间接制造费用应以合理的标准分配给有关的成本对象。 (3)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其实际成本包括:加工过程中耗用的材料或半成品的实际成本、加工费和往返运杂费及应负担的税金。 (4)接受捐赠的存货。接受捐赠的存货按照发票账单所列金额加企业负担的运输费、保险费、缴纳的税金作为实际成本。无发票账单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市价计价。 5、投资人投入的存货。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按投资协议确定的价值或者评估确认的价值作为实际成本。 6、盘盈的存货。盘盈存货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入账。 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收发的明细分类核算怎样记账? 材料核算包括材料收入的核算和材料发出的核算。企业的材料品种不一,规格复杂,收发频繁。如果材料供应不足,生产就会受影响;相反,如果材料储备过多,又会造成材料积压,影响资金周转。因此,企业必须认真地组织材料的明细分类核算,按材料品种、规格反映材料收发和库存数量和金额,按材料的类别反映材料资金的增减变化和占用情况。 材料明细分类核算应包括数量核算和价值核算两部分。材料收发、库存的数量核算,由仓库人员负责;价值核算由财会人员负责。根据这一要求,企业可以采用设置“两套账”或“一套账”的方式,进行材料的明细分类核算。 所谓两套账方式,是指仓库设置材料卡片,核算各种材料收发结存的数量,财会部门设置材料明细分类账,核算各种材料收发结存的数量和金额。这种方式的优点是;两套账可以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缺点是:重复记账,工作量大。 所谓一套账方式。是指仓库按品种、规格设置的材料卡片与财会部门设置的材料明细分类账合并,实行“账卡合一”,即把材料卡片与材料明细分类账合并为一套账,由仓库负责登记数量,财会人员定期到仓库稽核收单,并在材料收发凭证上标价,登记金额,账册平时放在仓库。 材料卡片,是登记材料收发结存数量的明细记录,应按材料的品种、规格开设,根据收发料凭证,按日逐笔登记,序时地反映各种材料收发结存的实物数量。材料卡片应按材料类别和编号顺序排列,或按类别装订成活页账,以便保管。 材料明细分类账又称数量金额式明细账,由财会部门按材料品种、规格设置,采用收、发、余三拦式。登记方法是:根据收料凭证序时逐笔登记“收入”拦;根据发料凭证序时逐笔登记“发出”拦。从该明细账中,不仅可以取得各种材料的数量资料,而且可以取得各种材料的资金增减和占有的核算资料。

存货暂估入账的财税处理核算

存货暂估入账的财税处理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常会发生购入存货已入库但发票不能及时到达的情形,会计上一般将此类存货暂估入账。由于不同企业的经营方式各具特色,其对暂估入账的会计处理大相径庭。此外,暂估存货对汇算清缴的影响也是税企双方关注的焦点。本文区分几种情况,对存货暂 估入账的财税处理进行说明。 期末货已到,发票未到 .期末仓库部门收到存货,但发票未达,仓库部门按对方送货单据或合同价格填制一式几联暂估入库单,财务部门以此为附件进行会计处理:借记"原材料等",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注意:仓库部门必须以收料单或入库单登记仓库账,并同时将财务记账联转财务部门入账;暂估入账不包括进项税额;"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余额并不完全等于应付供货商的金额,仅是暂估料的过渡性科 目。 .次月初用红字冲回,以仓储部门上月末出具的暂估入库单改为红字为附件进行会计处理:借记"原材料等(红字)",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 款(红字)"。 注意:一些企业嫌手续繁琐,月初不作暂估冲回会计分录,或者会计上作了分录,但无红字入库单作附件,会计账与仓管账不同步处理,更谈不上账账相符,这样就存在涉税风险。 .正式发票收到时,以发票和仓储部门出具的正式入库单作为附件进行会计处理:借记"原材料"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

应付账款客户"。 注意:不能将"应付账款客户"与"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混淆。.如果正式发票连续数月未达,但存货已经领用或者销售,仓储部门和财务部门仍作暂估入库处理,领用存货时,仓储部门按暂估价开具出库单,财务部门以此为附件进行会计处理:借记"生产成本等",贷记"原材 料等"。 .暂估价与实际价差异的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存货》,发出存货的成本有不同的计价方法,具体包括个别计价法、先进先出法和加权平均法。对于采用个别计价法和先进先出法的企业,暂估价和实际价之间的差异,可以按照重要性原则,差异金额较大时再进行调整;发出存货的成本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的,存货明细账的单价是实时动态变化的,对于暂估价与实际价之间的差异,只是时间性的差异,按照会计的一贯性原则,不需要进行调整。 期末货已到,部分发票到达 实务中可能会出现一笔存货分批开票的情形,对于已开票的部分存货,可以凭票入账,期末只暂估尚未开票的部分。 例:东方公司和大华公司都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月日,东方公司从大华公司购入甲材料,共计公斤,材料已入库,尚未收到正式发票,料款尚未支付,合同不含税价每公斤元。月日,车间领用甲材料公斤,加权平均单价为元。月日,按照合同约定,东方公司支付的货款,用银行存款支付元,大华公司开具同等金额的发票。东方公司发出存货采用加权 平均法计价。

存货占用资金情况分析

存货占用资金情况分析 2008年6月底存货4,139.9万元,比年初存货10,766.05万元下降了61.6%,据了解主要是: 1、非自主生产的存货占用资金明显减少,非自主生产的存货年初 7,509.03万元、2008年6月底1,484.43万元,下降了80.23%, 其中: 非自主生产的原材料年初1,471.56万元、2008年6月 底 377.83万元, 下降了74.33%,库存商品年初6,037.47万元、2008年6月底 1,106.61万元, 下降了81.67%。 2、自主生产的存货占用资金也有一定幅度的下降,自主生产的存 货年初3,257.02万元、2008年6月底2,655.48万元, 下降了 18.47%,其中:生产1原材料年初774.2万元和2008年6月底的 813.15万元基本持平,但其中有185万元的原材料半年中基本 无出入库记录应引起关注,在产品存货年初543.39万元、2008 年6月底 322.29万元, 下降了40.69%,生产1库存商品年初 1,932.54万元、2008年6月底1,400.93万元, 下降了27.51%, 其中:VEP占生产1库存商品的比重最高,占52.33%,因为未开票 导致资金占用57.85%,未发货导致资金占用41.17%,因其他原 因导致资金占用0.98%,另母线桥和天灵环网柜资金占用也较 大,原因和VEP的情况类似,生产1库存商品资金占用下降的主 要原因在于:中置柜项目的库存商品资金占用下降幅度较大,年 初907.33万元、2008年6月底 188.49万元,下降了79.23%, 主要原因是6月份开票量较大。

存货的资金定额管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 存货的资金定额管理【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存货资金定额管理是衡量企业各类存货资金占用情况的尺度,也是管理存货数量、减少资金占用的有效方法。在传统的会计制度中,加工企业一般会把存货变成三项定额:原材料储备资金定额、在制品生产资金定额、产成品资金定额。会计制度改革以后,统一改名为存货。企业想要管好存货资金,最好还是采用定额管理的办法。 定额标准属于管理基础工作,是为实现企业经营目标和管理职能提供资料、依据、共同准则、基本手段等前提条件必不可少的工作。 1.制定合理资金占用定额 企业要制定出合理的资金占用定额,其中包括原材料资金定额、在制品资金定额、产成品资金定额。 在制定资金定额时最好采取上下结合的办法:由财务部门对各部门提出制定定额的方法和要求,发动企业所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各自的资金定额,然后由财务部门汇总平衡,并进一步审核批准,正式推行。 由各部门制定资金定额有很多好处:一是提高速度,只靠财务部门的力量制定全公司的定额,工作量很大,而且不一定准确;二是提高主动性,定额由各个部门自己制定,在执行过程中就会更有主动性。 在这个过程中,财务部门主要起到审核和警报的作用,表现为:审核其他部门制定的定额是否合理;在执行的过程中,一旦有哪个部门的资金超出了定额,财务部门可以拉响警报。 一般情况下,企业在刚开始制定资金定额的时候,可能不够全面,但只要坚持年年修改、年年补充,就能掌握正确的方法。 2.控制资金的支出和占用 资金定额制定出来以后,企业既要控制支出,也要控制占用。资金定额一定要与现金收支预算管理相结合,企业资金占用情况和支出要以资金定额为标准,衡量每个资金占用的环节,对超过资金定额的,要严格控制。

关于存货暂估入库业务探讨

关于存货暂估入库业务探讨 作者:accliu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付款不及时等多种原因,购入的存货常常会出现发票不能及时到达的情形,为了准确地反映资产、负债、成本以及管理方面的需要,应对此类存货做暂估入帐。实务中由于企业的业务特点、会计核算方式、会计环境的不同以及会计人员的见解不一致,各企业"暂估入帐"的具体操作方法也多不相同. 让我们先来看看《企业会计制度》是如何规定的:购入存货,月底时,若发票未到,应分别存货科目,抄列清单,暂估人账,借记“库存商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一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作同样的记录,予以冲回。 从上面的规定不难看出,《企业会计制度》中对暂估入帐规定得过于笼统,实务中还有这样几个问题要解决: 一、是单独设应付帐款-暂估入帐户还是直接暂估到

客户名下? 《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单独设应付帐款-暂估入帐户,这种方法应用也较广,其优点是便于查询核对未取得发票的入库材料的情况。但此法的缺点是:帐务中不能全面准确反映应付每个客户的款项(因其不含增值税),不利于应付帐款的管理,有可能出现多付款或不能及时付款的情况。 实务中有按所购存货名称设应付帐款明细帐的。也曾就此问题在中国会计视野网站探讨,较多认同的是:暂估入帐户无论怎样设置,也只是个过渡性帐户,若暂估入帐情况不经常发生,只是临时性、偶然性的有此类业务,怎样设置都无大碍。但若暂估经常发生,且客户较多,应直接暂估到相应的应付帐款客户名下,相应地能解决上述单独设应付帐款-暂估入帐户的问题。最好是应付帐款明细帐下设三级明细,即对每家客户核算应付(票到)和暂估(票未到),以利于对帐。但此法也有缺点,就是不能对估入材料直接查询。 二、要不要月底暂估,下月初再冲回? 《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是月底暂估,月初再冲回。

固定资产暂估入账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整

固定资产暂估入账的会计处理与纳税调 整 2012-8-16 8:50转自互联网【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 固定资产暂估入账的会计处理在《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中都有较明确的规定,但估价入账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如何在税前扣除,税法上却无具体的规定。本文通过案 例,分析资产估价处理方法的会计和税务处理差异。 案例 甲公司以出包方式建造一幢办公大楼,2010年8月1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其工程预算造价1800万元,施工方已开具发票金额1500万元。因施工方暂未提供工程决算报告,甲公司按1800万元估价入账。2011年7月,施工方提供竣工决算报告,其实际造价2029万元,双方均确认,施工方又开具了金额为529万元的发票。假设会计与税法规定的使用寿命均为20年,残值率为0。甲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 则》。 分析 (一)2010年 1.2010年8月,办公大楼投入使用 借:固定资产 18000000 贷:在建工程18000000。 2.2010年9月~12月,每月计提折旧 月折旧额为18000000÷(20×12)=75000(元)。 借:管理费用 75000 贷:累计折旧 75000。 3.201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固定资产账面金额、计税基础相等,折旧年限相等,不需要作纳税调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 进行。 (二)2011年 1.2011年1月~7月, 每月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 75000 贷:累计折旧 75000。 2.2011年7月竣工决算,取得全额发票,调整暂估价值 借:固定资产 20290000 贷:在建工程20290000。 同时调整上年度(2010年)会计、税法折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 2010年会计上确认的折旧为75000×4=300000(元)。 2010年税法上确认的折旧为20290000÷(20×12)×4=338166.67(元)。 递延所得税负债=(338166.67-300000)×25%=9541.67(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9541.67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9541.67。 2012年4月,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巡视员卢云在访谈中明确指出,国税函〔2010〕79号文件第五条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此条所指的调整包括根据发票调整企业已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以及折旧额。甲公司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取得全额发票,应调整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同时以前年度计提的折旧也应 作相应调整。 3.2011年8月~12月, 每月计提折旧 月折旧额为(20290000-75000×11)÷(20×12-11)=85000(元)。

货币资金和存货审计

货币资金审计 (一)货币资金业务不相容职务分离 货币资金业务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是账款分管,经营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与记录这些业务的人员分离。 (1)货币资金实物收付及保管是否由经授权的出纳人员负责处理,其他岗位人员是否可以接触未经支付的货币资金。 (2)负责登记应付款项账的人员是否同时负责现金支出账的登记工作。 (3)保管支票簿的人员是否同时负责登记现金支出账和调整银行存款账的工作。 (4)负责调整银行存款账的人员是否与负责登记银行存款账、现金支出账、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的人员分离。 (5)负责货币资金支出审批的人员是否同出纳人员、支票保管员和记账员分离。 (二)库存现金 (1)收入的现金是否及时送存银行,当天未送存的现金是否集中存放在保险箱内,是否有坐支现金收入的情况,库存现金是否做到“日清月结”。 (2)主管部门和负责人是否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现金清查和盘点,清查结束后是否编制盘点报告单注明损溢情况。 (3)库存现金账实是否相符,是否有挪用现金、白条抵库、超限额留存现金等现象。 (三)银行存款 (1)分支机构所使用的银行存款账户开设和终止是否有正式的审批手续,个人银行账户公用是否得到批准或备案留底。 (2)各种票据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是否明确,是否有专门的登记账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3)是否直接从银行取得银行对账单,并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调节。(4)资金的调拨转账是否依循相应的授权审批程序,专项资金是否专用,是否存在资金挪用的情况。 (四)财务印章

(1)财务专用印章是否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是否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是否存在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的情况。 (2)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是否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3)印章的使用是否得到有效管理,重要印章的使用是否得到批准和记录。 (4)印章与票据是否分开存放。 存货审计 (一)存货存放、出入库、项目库的管理 (1)仓库存货按类别有序摆放,是否使用物料卡、台账等进行记录。 (2)存货的出入库是否填写领退及转移料单,单据是否得到有效批准。 (3)是否对项目库存用料进行有效清理,特别是长库龄项目库存。 (二)库存的合理控制 (1)获得实库明细库龄表,按物料类别分析库龄情况,针对长账龄项目要求解释。 (2)针对各账龄区间皆有分布的物料,要求解释新增原因及长账龄区间仍有项目原因,确认位于长账龄区间的物料是否已损失。 (3)获得项目库存明细表,按站点开工日期/完工日期盘点在建站点及完工未结站点的库龄情况,针对长账龄项目要求解释,确认站点未完工/未结算的原因,判断损失可能。 (三)存货账实一致 (1)实库领退料单是否及时按要求做账,是否定期进行盘点核对,保留记录并及时追踪差异原因。 (2)对实库库存和项目库存进行抽盘,确认资产的真实性和损耗情况。

存货的性质与分类

第3章存货 3.1 存货概述 3.1.1 存货的性质与分类 1. 存货的性质 (1)定义 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中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资等。 (2)内容 包括企业为产品生产和商品销售而持有的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产成品、商品等。 (3)流动性 通常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被消耗或经出售转换为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具有明显的流动性,属于流动资产。 2. 存货的分类 (1)按经济用途分类 1)销售用存货 2)生产用存货 3)其他存货 (2)按存放地点分类 1)库存存货 2)在途存货 3)委托加工存货 4)委托代销存货 (3)按来源分类 1)外购存货 2)自制存货 3)委托外单位加工存货 3.1.2 存货的范围 即存货的确认问题 –企业应以所有权的归属来确定存货范围 –所有权的归属须注意的问题P 57 所有权及与所有权相关的风险与报酬是否归属本企业(是否发生转移) –企业的存货主要包括的内容 ?(1)库存待售的存货。 ?(2)库存待消耗的存货。 ?(3)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以及处在加工过程中的存货。 ?(4)购入的正在运输途中的存货和结算凭证已到但尚未办理入库手续的存货。 ?(5)委托其他单位加工、代销的存货。 3.1.3 科目设置与报表列示 –科目设置: ?对于企业的存货应按其不同作用、特点分别设置相应的会计科目。 如“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科目。 –报表列示: ?合并计算存货总额后,考虑材料成本差异、商品进销差价、存货跌

价准备等因素,在资产负债表上以“存货”项目反映其净值。 3.2 存货入账价值 即存货的初始计量(initial measurement )问题。 ——基本原则:按取得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3.2.1 外购存货的入账价值 按其重要程度分为购货价格、计入存货成本的相关税费和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代价。 1. 购货价格 指因购货而发生的进价成本。购货折扣的处理按照总价法。 2. 计入存货成本的相关税费 主要包括进口环节的关税、消费税、海关手续费,企业购入未税矿产品代缴的资源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支付的增值税,以及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按规定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等。 3. 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代价 仓储费、包装费、运杂费、运输保险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 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等。 3.2.2 自制存货的入账价值 –定义:企业为加工生产某产品而消耗的除原材料以外应计入加工产品成本的支出,主要包括直接人工及按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即:消耗的材料成本和发生的加工成本。 –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费用分配方法 –联产品、主产品和副产品 3.2.3 其他方式取得的存货的入账价值 主要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1.企业通过非货币性交易方式换入的存货,应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支付 的相关税费再加上支付的补价或减去收到的补价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或者 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支付的相关税费再加上支付的补价或减去收到 的补价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当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时采用此方法)。 2.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 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时,应以公允价值确定。 3.通过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存货成本,应以取得存货的公允价值确定。 4.盘盈的存货的成本,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公允价值确定。 3.3 原材料 3.3.1 “原材料”科目按实际成本记录 ?“原材料”——借方登记企业购入已验收入库的各种材料;贷方登 记材料发出、减少的数额;期末借方余额表示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 ?“在途物资”——用以核算企业货款已经支付或商业汇票已经承兑, 但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各种物资的实际成本。 ?“生产成本”——用以核算企业进行工业性生产发生的各项生产费 用,包括生产各种产品( 如产成品、自制半成品、提供的劳务等)、 自制材料、自制工具、自制设备等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 ?“委托加工物资”——用以核算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物资的 实际成本。

存货暂估入库账务处理

存货暂估入库账务处理(一) 在日常业务处理中,经常会遇到商品已验收入库,但发票未到的情况。当企业不能准确确定价格的情况下只能暂估入库,待发票到达后重新调整。因为企业尚未收到专用发票,所以在暂估入库时,不应计算暂估进项税额。 暂估入账最容易产生的问题是暂估容易冲销难,难就难在发票到达后找不到原来对应估入的是哪一笔,特别是客户很多或较长时间才收到发票的情况更容易产生这种问题。解决方法是月底暂估,月初冲回,保持账务的连贯性以免因发票长时间未到而难以查对,二是设置查账表,对每笔新发生的暂估入账及发票到达冲销后都要及时登记,将存货明细账与库房的明细账定期不定期的核对,以减少差错的发生及尽早发现差错。 若企业当月将该商品出售并结转销售成本后,在次月收到的正式发票价格与估价不一致时会影响损益的计算。企业应分情况进行处理。 (一)非主营性商品交易 1、如***公司日常主要经营A产品的采购和销售,某月按照客户要求,为其单独采购一台D设备。经过询价得到D设备价为5000元,当日***公司从该单位赊购到D设备一台,并送往客户处,收取货款6000元。***公司未当月未收到D设备的发票,但按照客户的要求为其开具了销项发票。***公司按估价对D设备进行处理。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D设备 5 000 贷:应付账款 5 000

若不知供应商可设置“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 同时按照估价出售、结转成本、结转损益 借:库存现金7 020贷:主营业务收入 6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 020 借:主营业务成本 5 000贷:库存商品—D设备 5 000 将“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收入”结转入“本年利润”后,企业盈利1000元。 2、次月处理 冲减上月暂估凭证 借:库存商品—D设备-5 000 贷:应付账款-5 000 因为D设备价格调整,***公司实际取得的发票价格为4800元。 借:库存商品—D设备 4 8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16

金蝶K3存货核算_暂估

金蝶K3 存货核算 ---暂估入账 在使用供应链系统时,需要注意一个参数,如下图所示: 当未使用应收应付系统,或供应链系统先于应收应付系统使用是,需将该参数勾掉;否则,业务系统的发票不允许保存。 一、外购入库生成暂估冲回凭证 在外购入库生成暂估冲回凭证的情况下,暂估差额生成方式只允许选择差额调整时。在差额调整下,暂估冲回凭证生成方式分为月初一次冲回和单到冲回两种。 1、暂估冲回凭证生成方式:月初一次冲回

当外购入库单下推生成采购发票并进行勾稽后,在勾稽日志可查看暂估补差单: 入库单可分为2种可能: 本期单据,没有暂估,系统根据采购发票和费用发票的金额反填外购入库单成本; 上期的单据,入库单已经暂估,或虽为本期的单据,但已生成凭证,单据上的金额不允许刷新。 在使用差额调整模式的时候,系统会自动生成外购入库暂估补差单(只有金额而无数量的外购入库单),可以通过核算单据查询功能查询出来; 路径:存货核算-出库核算-核算单据查询

查询结果如下所示: 在生成凭证之前,需要在凭证模版中选择凭证字,并定义相应的凭证模版。同时,一张单据只允许生成一张凭证,不能重复生成,也不能覆盖,如果需要重新生成,必须删除之前生成的凭证。提示报告如下: 月初一次冲回生成凭证如下:

该暂估冲回凭证,系统自动生成,无需手动生成。供应链模块进行结账,总账系统不用结账。凭证不用审核、过账亦可进行下一期间数据录入。但在生成发票的时候,主要修改日期。2、单到冲回 外购入库单与发票进行勾稽后,点击核算: 与月初一次冲回勾稽日志一致。但不同的是,单到冲回需要手动生成暂估冲回凭证,且系统会自动生成冲回红字单据,并生成新的蓝字单据;月初一次冲回在月初由系统自动生成,直接生成新的蓝字单据。

资金管理、存货管理与费用管理

第二章资金管理 第四条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合理使用,减少占压,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益。 第五条公司的财务实行预算管理。预算管理就是对有关财务计划的制订、审批、实施、检查和分析进行全面的管理,从而使财务管理工作有序、稳定地进行。 第六条为保证库存的现金安全合理,公司各部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金。支取现金先填写借款单,并注明用途、金额、期限等,按规定批准方可支取。预支现金一般不超过2000元,超过支票结算起点的付款应通过转帐支票结算。任何人不得从营业收入中坐支现金。库存现金必须日清月结,不准白条抵现。 第七条支票的领取及管理 1、支票领取: (1)凡领取支票,先填制支票申领单,写明用途、金额、使用人等项,经由有权审批人批准方可领取。 (2)签发支票的金额超过10000元,在填写申领单时,须提交符合审批程序的用款报告及附件(合同、采购单、计划书等)。 (3)领取人应办理登记手续,于使用后三日内报帐。 (4)未及时报帐者财务人员及时督促,并有权不予签发新支票。 (5)持票人应对支票妥善保管,如丢失将由个人承担经济责任。 2、支票管理:

(1)所签发支票应填写日期、金额(限额)、用途,不准签发空白支票。 (2)准确掌握帐户余额,不准发生空头、透支。 (3)出纳人员应每日编制库存现金与银行存款变动表。 (4)出纳人员应于月末填制“银行帐户余额表”,送交财务经理批准后呈报总会计师。 (5)按时于月末填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交财务经理审核,对未达帐项要认真查对,及时入帐。 (6)支票和公司印鉴分人妥善保管。 第八条预付货款和定金,必须根据合同办理,经由审批权限的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第九条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支付购货款或工程进度款,经由审批权限的领导批准,方可执行。 第十条对外投资等资本性开支的审批、使用、实施顺序 1、对外投资的拨付,由规划部根据项目可行性报告实施步骤提出股本金使用申请,分管副总经理和总会计师会签,由总经理批准后支付。 2、固定资产更新、添置、报废,由使用部门或者管理部门提出,规划部和财务部审核,分管副总经理、总会计师会签,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3、新筹建单位的前期开办费如在公司核算,由总经理授权给新设单位负责人后,各项费用由被授权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单,财务部门在核定的限额内支付,并进行单独记帐、结算。 第十一条对外收、付款的规定 1、对外付款必须要填制对外付款审批单,由项目经办人具体办理。 2、有合同(或协议)的付款,在第一次付款时应附上所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实行分次付款的,在未结帐前的付款,应由收款方开具收据。 3、收款方必须提供符合公司规定的发票或收据。 4、广告宣传由代理商垫支的,必须要由代理商提供付款凭证。 5、特殊情况先付款,收款方再提供发票或收据的,由经办人向财务办理暂支手续,并负责将发票或收据在规定时间内交回财务。

2020年中级会计师《实务》知识点精讲讲义第二章 存 货

本章历年考情概况 本章属于基础性章节,难度不大,在考试中主要以客观题形式出现,每年分值为3分左右,2017年出现计算分析题。从历年考试情况看,本章的主要考点包括:存货入账价值的确定及期末计量,包括外购存货入账成本的确定、委托加工物资入账成本的确定、产品生产成本构成内容、通过提供劳务取得的存货入账成本的确定、可变现净值的确定。2020年考生在学习本章内容时要在掌握基础知识的前提下,提高灵活运用能力。 近年考试题型、分值、考点分布 2020年考试内容主要变化 本章涉及的增值税税率由16%、10%分别调整为13%、9%,其他章节同理。 核心考点及经典例题详解 【知识点】存货的初始计量(★) 存货应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一)外购存货的成本 外购存货的成本即存货的采购成本,指企业物资从采购到入库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1.相关税费:包括计入存货的进口关税、消费税、资源税、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等。 2.运输费: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存货支付的运输费,按取得的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运输费金额计入存货成本,按其运输费与增值税税率计算的进项税额,也可以抵扣。 3.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包括入库前的仓储费用、包装费、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 4.商品流通企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应当计入存货的采购成本;也可以先进行归集,期末再根据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进行分摊。 【例·多选题】(2019年考题)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列各项中,应计入进口原材料入账价值的有()。 A.入库前的仓储费 B.关税 C.进口环节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存货核算中的暂估流程

客户使用手册(U861) 仓库计价方式:全月平均价核算方式:按存货暂估回冲方式:单到回冲 回冲的几种情形 整单到票回冲(整单一次性到票回冲、整单当月多次到票回冲) 记录级部分到票回冲 数量级部份到票回冲 混合型 注意:整单当月多次到票回冲,到票可能是记录级的、或者是数量级、也可能是记录级和数量级混合型的。 举例说明: 案例资料: 3月10日,收到“供应商A”单位,原材料如下: 原材料A:100吨*10元/吨=1000元 原材料B:200吨*20元/吨=4000元 到月末31日,没有收到采购发票,进行暂估处理,选择“采购入库单(暂估记账)生成凭证 借:原材料5000.00 货:应付账款----应付暂估款5000.00 整单到票回冲: 1、4月10日,收到发票(全部到票) 原材料A:100吨*15元/吨=1500元

原材料B:200吨*25元/吨=5000元 2、软件操作流程: ?【采购管理】参照“采购入库单”,生成“采购专用发票”,随即点“结算”按钮,执行“采购结算”; ?【应付款管理】对“采购发票”进行“审核”; ?【存货核算】执行“结算成本处理”,点“暂估”,系统自动生成“红字回冲单”和“蓝字回冲单”; ?【存货核算】执行“生成凭证”,“选择”,“红字回冲单”,“合成”生成暂估回冲凭证; 借:原材料-5000.00 货:应付账款----应付暂估款-5000.00 ?【存货核算】执行“生成凭证”,“选择”,“蓝字回冲单(报销)”,“合成”,生成入库凭证; 借:原材料65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1105.00 货:应付账款----应付结算款 7605.00 记录级部分到票回冲: 1、4月10日,收到发票 原材料A:100吨*15元/吨=1500元(全部到票) 原材料B:发票未收到 2、软件操作流程: ?【采购管理】参照“采购入库单”生成“采购专用发票”,随即点“结算”按钮,执行“采

暂估成本入账

暂估入库的处理 一、暂估入账概念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已验收入库的购进商品,但发票尚未收到的,企业应当在月末合理估计入库成本(如合同协议价格、当月或者近期同类商品的购进成本、当月或者近期类似商品的购进成本、同类商品同流通环节当期市场价格、售价*预计或平均成本率、等)暂估入账。编制的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帐款——暂估款 必须注意的是,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能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因此,不存在进项税额的暂估抵扣问题,且上述分录中,暂估金额应当按照不含税价格口径暂估。 因此,首先应当按照上述规定暂估入帐,然后,与其他正常入库入帐的库存商品一样,一并计算库存商品发出(包括说的销售出库)成本。编制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收到发票后的处理: 次月初,冲回暂估入库成本,以红字编制如下分录: 借:库存商品等 贷:应付帐款——暂估款 取得发票后,编制正式入帐分录: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帐款——**公司等 对于上月暂估入库并已销售商品的销售成本,从理论上应当进行调整,但是,由于企业购销活动的经常性和大量性,从会计的重要性原则出发,出于简化会计核算的考虑,对于暂估成本的发出成本,不予单独进行调整,而是随库存商品今后的收发业务自行消化。这也就是企业会计制度强调的暂估入库成本时应当合理估计的原因之一。因此,在计算当月发出库存商品成本时,应当仍然按照规定的方法正常计算确定发出成本。由于月初红字冲回入库,并且取得发票正式入帐,两者相抵,余额为暂估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额。所以,该差额实际上应当由本月发出和月末借存的库存商品承担了。 但是,如果本月同类商品即无月初结存,又无购销业务发生的,或者企业是使用个别计价法计算存货的发出成本的,或者暂估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额巨大的话,则该暂估成本与实际成本之间的差额(包括及其连带影响的其他存货成本),应当调整并转入销售成本。编制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等 贷:库存商品等 如果暂估成本大于实际成本的,应当以红字编制上述分录. 二、存货暂估实务中五个问题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购入存货,月底时,若发票未到,应分别存货科目,抄列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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