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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保险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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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保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公司社会统筹保险及补充保险的管理和核算,维护参保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天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编制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依据以下文件编制

(一)《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条例》;

(二)《天津市城镇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条例》;

(三)《工伤保险条例》;

(四)《天津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条例》;

第三章管理职责划分

第四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职责

(一)及时掌握国家及天津市的社会保险方面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根据社会保险属地管理原则,按照塘沽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的规定,定期报送社会保险方面的报表及相关资料;

(三)每年按照规定汇总、审核并上报员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四)按月核定人员增减变化并办理相关手续,申报、并足额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用;

(五)负责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理赔工作,做好社会保险转移等工作;

(六)办理退休职工的社会统筹工作;

(七)负责补充保险的相关管理工作;

(八)负责机关员工的保险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分(子)公司人力资源部职责

(一)负责将社会保险相关政策及规定宣传到位;

(二)负责按月向公司人力资源部上报《社会保险统筹增减人员名册》;

(三)每月严格按核定的社会保险个人扣缴明细进行工资核算;

(四)负责所属员工养老保险手册的建立与管理;

(五)负责建立所属员工个人收入台帐并核定年度保险缴费基数;

(六)负责所属员工的工伤或生育保险费用的整理、粘贴,并报送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

(七)按照公司人力资源部的要求,提交各种材料及报表。

第六条公司财务部职责

(一)负责医疗保险费用的报销、管理等相关事宜;

(二)负责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投保、理赔等工作。

第四章社会保险

第七条社会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行的,由劳动者、劳动者所在单位和国家三方共同筹资,帮助劳动者及其亲属在遭遇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等风险时,防止收入中断、减少或丧失,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的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八条社会保险缴费规定

(一)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员工个人共同负担,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1.公司按照员工个人缴费基数的20%缴纳,该部分金额全部进入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2.员工按照个人缴费基数的8%缴纳,由公司按月在员工工资中代为扣缴,该部分金额全部进入个人帐户。

(二)失业保险由公司按照员工个人缴费基数的2%缴纳;

1.城镇户口的员工按照个人缴费基数的1%缴纳,由公司按月在员工工资中代为扣缴;

2.农业户口员工个人部分不需缴纳。

(三)工伤保险由公司按照员工个人缴费基数的0.5%—2%缴纳,该部分金额全部进入社会工伤保险统筹基金;

(四)生育保险由公司按照员工个人缴费基数的0.8%缴纳,该部分金额全部进入社会生育保险统筹基金;

(五)基本医疗保险暂时不建立个人帐户,在塘沽区参保的员工均执行塘沽区医疗保险政策,由公司按照员工个人缴费基数的5%缴纳。

第九条社会保险代扣规定

(一)公司按照“全员足额抵扣”法,对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足额扣缴;

(二)各单位每月在进行工资核算时,必须严格按照核定的社会保险个人扣缴明细,全额列入员工工资表中予以扣缴。

第十条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

公司按照天津市劳动保障部门的相关规定,每年初核定员工的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是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收入为基础,在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的范围内进行核定。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的具体数额将按照天津市劳动保障部门每年核定下发的数额执行。

第十一条社会保险建立

公司为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建立社会保险。对于新增员工,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员工第一个月的收入进行核定。

第十二条社会保险转移

(一)天津市范围内转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到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取《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通知书》,同时将该通知书交予原社会保险关系所在单位,员工于15个工作日

内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办理完毕,并将相关材料返回人力资源部;

(二)天津市范围内转出:员工须出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将接收单位开具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通知书》交予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于20个工作日内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办理完毕;

(三)跨省市范围转入:员工在天津市落户后,到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异地转移单》,同时将该转移单交予原社会保险关系所在单位,员工于30个工作日内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移手续办理完毕,并将相关材料返回人力资源部;

(四)跨省市范围转出:员工须出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将接收单位开具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通知书》交予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于20个工作日内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转移手续办理完毕。

第十三条工伤保险处理流程

(一)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健康安全环保部应于24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分别报告塘沽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塘沽社保分中心,进行工伤备案;

(二)健康安全环保部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塘沽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健康安全环保部负责将《工伤认定决定书》、《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以备忘录的形式报送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

(四)人力资源部负责在《工伤认定决定书》下达之日起20日内,办理工伤登记手续;

(五)员工须按就医管理规定就医,并在工伤医疗费用结清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单据和材料送交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各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整理、粘贴票据,收集相关材料,并于收到相关材料后的2个工作日内报送公司人力资源部;

(六)人力资源部负责工伤医疗费用的理赔工作,并整理所收款项明细,办理付款申请工作;

(七)财务部负责清理工伤员工备用金,审核并发放社保基金支付的工伤医疗费。

第十四条生育保险处理流程

(一)女工在怀孕10周内,须到塘沽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进行妊娠登记;

(二)女工在办理当地住院3日内、异地住院10日内,须到塘沽区社会保险管理中心进行住院登记;

(三)员工须在费用结清日之后2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票据及材料送交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各单位人力资源部

负责整理、粘贴票据,收集相关材料,并于收到相关材料后的2个工作日内报送公司人力资源部;

(四)人力资源部负责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的理赔工作,并整理所收款项明细,核定生育津贴待遇,办理付款申请工作;

(五)财务部根据付款申请,负责发放生育保险待遇。

第十五条医疗保险处理流程

(一)次月申报

1.申报时间:每月4日前由各单位收齐送财务部医疗报销管理岗处;

2.次月报销规定:本年度某月员工的医疗费累计达到当年规定的起付线时,次月单位应为员工申报,在首次申报后,员工每月发生的医疗费必须连续申报,跨月不连续申报的医疗费不予支付。尽量不要在最后一个月申报全年费用;

3.申报的收据、处方、明细缺一不可,当日为一组,不可分离,不可相互替代;

4.需到区外医院就诊的病人,要有转诊证明,证明需由渤油职工医院出具,无转诊证明不予支付;

5.大型检查费用(100元/次以上)申报时,须提供相关检查报告。

(二)年度申报

1.金额在当年起付线以上的医疗单据务必在每年1月4日由各单位统一收齐上交财务部医疗报销管理岗处,需提供资料如下:

(1)门诊:门诊医疗收据原件即社保报核联(蓝联);门诊病历原件;处方底联;治疗费用及药品费用明细清单;检查费用单项超过100元,附检查报告;

(2)住院:医疗收据原件即社保报核联(蓝联);出院小结原件;住房费用明细总清单原件;

2.全年医疗费用在个人账户标准(35岁以下600元,35岁以上至45岁800元,45岁以上至退休1000元)以上、起付线以下的医疗单据务必在每年1月10日前由各单位统一收齐上交财务部医疗报销管理岗处。

第五章企业补充保险

第十六条企业年金

根据总公司《企业年金管理办法》,2005年1月1日及以后实行新的用工与薪酬制度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

上劳动合同的在职改制员工,试用期满,可以参加企业年金计划。

企业年金由员工与用人单位双方共同缴纳。员工缴费基数为本人月岗位工资与福利补贴之和,缴费比例由本人自主确定,但不超过员工本人月岗位工资与福利补贴之和的10%,用人单位对等缴纳。

员工到达法定年龄,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缴费部分累积额可按月或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十七条企聘住房养老公积金

根据《总公司关于完善企业聘用合同人员规定》,总公司为企聘制员工建立住房、补充养老公积金制度。员工在职时,由个人和企业各交一定比例,建立个人帐户,并由总公司通过金融机构保值增值。员工购房时分期支取,支付购房款以后剩余的部分,退休后一次性支取。

公积金标准: 从正式上岗之月起,以企聘制人员的岗薪工资、岗位奖、工龄工资、社会保险津贴(12%)与福利费补贴之和为基数,个人缴纳10%,用人单位缴纳20% 第十八条补充医疗保险

(一)保险管理机构

1.企劳/企聘制员工、改制员工的补充医疗保险管理机构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社聘制员工的补充医疗保险管理机构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塘沽支公司。

(二)缴费规定

公司按上年度工资总额的4%提取补充医疗保险费用,统一上缴总公司。员工个人基本保费的收取:企劳/企聘制员工以及企劳制退休内退人员不需缴费;改制员工按人均保费的50%缴费。

公司按照年度人均水平的一定金额提取补充医疗保险费用,统一上缴渤海公司。社聘制员工个人不缴费。

第十九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一)保险管理机构

1.企劳/企聘制员工、改制员工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管理机构为:海康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2.社聘制员工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管理机构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塘沽支公司。

(二)缴费规定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全部由公司缴纳。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公司外埠分(子)公司在当地参保员工以及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按其所在地的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所在地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

与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签订合同的员工的保险,参照此办法由所属人力资源服务公司负责管理。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公司员工商业保险方案

精品文档员工综合福利保障计划 对企业: 1、转移企业责任风险,提升企业形象 2、留住人才,增强企业竞争力 3、提升员工士气和生产力 4、当不幸发生时,解决棘手的补偿问题 5、有利于控制企业运营成本,合理运用和节约资金 6、以极小的成本最大程度地表达了对员工贡献的认可 对员工: 1、提供内心的安全感,保障其生活品质 2、为某些个险不可保的员工提供保障 3、提供原本需要税后收入购买的保障 4、为员工的个人寿险和财务规划提供额外保障 5、体现自我价值,是职业人市场价值的衡量标准之一 一保险需求分析:一、购买点:用较少的可支付的现金积累换取急用的大额现金回报。 二、设计投保方案的目的:有效地减轻员工因意外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压力,体现公司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的经营之道。从而增强了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使员工对公司的发展前景更加充満必胜的信心。 1 、员工在工作、学习或生活中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发生较大的风险,不管对于单位或者员工个人来说,都会有较大的损失。 2 、对于贵单位说,通过保险可以充分化解财务风险,解决员工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给单位造成的巨大财务支出压力。 3 、通过保险能够帮助单位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同时可以极大地缩减用于员工管理的成本,使贵单位 精品文档 能够轻装上阵,把更多的精力投放到主要工作当中去。

通过接触与沟通,在充分了解了贵单位的实际情况后,从实际需求出发,我们为贵单位制定了以下方案。 二具体方案 投保险种: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附加意外住院津贴团体收入保障保险 单位:元 保险方案及保额 三、保障计划说明: 1 、参加保险计划的员工年龄为:16-60 周岁 2 、员工为在职、身体健康并且能正常工作和学习的人员。 四、售后理赔服务: 销售仅仅才是开始,后续服务才是最重要的,对于理赔一直是客户非常关心的问题,我公司本着以人为本,服务企业的态度将竭诚为企业客户作好理赔工作。 贵单位只需按照我公司相关要求在作好报案及收集好所需所有理赔资料,我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为客户进行快速的理赔。 1 、咨询服务:对于与保险相关的金融方面的各种资讯,我们都随时可以为贵单位进行支持。 2 、投保资料准备:贵单位只要把员工的资料准备好,其余事情我们将全部完成。 3 、保全变更:对于单位人员合理性流动,人员的增加及减少或变更,贵单位只需提供人员变更申请书(我公司提供),并加盖公章后我们会及时进行资料的处理。 4 、理赔:我们将会把各项保险所需理赔资料提供给贵公司,如遇出险,贵公司专管人员只需把各项资料收集齐全并上交给我们。对于一般案件,我们将会在10 个工作日内结案,对于因案件事实不清楚等 精品文档 原因,需要调查的案件,我们会在30 个工作日内结案,对于因特殊原因而需要延长的我们将会与贵单位进行协商解决。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 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会保障卡)的发行和应用,规范社会保障卡管理,促进社会保障卡建设稳妥、有序、健康地开展,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办法主要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社会保障卡的各个环节进行规范。对于社会保障卡封装、运输、使用及持卡人权益等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外部环节的管理要求,我部将另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会保障卡)发行、应用和管理,维护持卡人的合法权益,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会保障卡,是指面向社会公众发行,主要应用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集成电路卡。 社会保障卡是持卡人享有社会保障和公共就业服务权益的电子凭证,具有信息记录、信息查询、业务办理等基本功能。 第三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省、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管理本地区社会保障卡发行和应用工作,其所属的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具体承担社会保障卡发行和技术管理的有关事务。 第四条社会保障卡按照“一卡多用,全国通用”的原则进行建设。各地发行社会保障卡必须遵循安全性、完整性和公益性的要求,采用全国统一的标准规范,保证在全国范围内使用。 第二章发行管理 第五条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地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批准后,可发行社会保障卡。其他任何机构和组织均不得发行社会保障卡。 第六条发行社会保障卡的地区(以下简称发卡地区)应建立规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流程,各项业务间具有较强的综合协调性,能够保证社会保障卡的有效应用。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技术条件: (一)建立为社会保障卡应用提供后台支持的业务管理系统、数据库和适于用卡方式的信息网络; (二)具备支持社会保障卡管理和应用的技术力量,包括人员、设备等,能够快速完成社会保障卡应用的系统布局; (三)制定规范可行的实施方案,包括应用设计方案、费用解决方案、信息采集方案和具体发行方案等; (四)建立科学完善的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制度和明确的内部控制程序,并制定应对

公司社会保险管理制度.pdf

XXX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各项社会保险的管理,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 保险。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社会保险的管理 第四条公司社会保险执行部门为财务部,工作职责包括: 1.人力资源部负责社会保险制度的制定,以及缴纳保险人员名单的提交; 2.人力资源部负责社会保险的咨询、解答; 2.财务部负责社会保险的执行与办理; 3.财务部负责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险信息及相关资料的存档管理。 第五条参保范围 (一)公司现有在册在岗正式员工(不含借调、兼职人员及临时工); (二)新招聘员工通过试用期考核,录用为公司正式员工; (三)调动人员及临时工通过考核办理入职成为公司正式员工。 第六条新入公司员工通过试用期考核,由人力资源部填写保险缴纳申请名单,报总经理签批。人力资源部按总经理签批意见,通知需参保人员。 第七条新参保的人员需提供相关材料(1存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续交人员另行提供保险(中)终止单)后,财务部在一个月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如因员工未能及时提 供材料造成参保延后的,由员工个人承担相应费用及责任。 第八条公司员工符合缴纳社会保险的,需服从公司的安排,自觉缴纳保险。如因员工自身 原因造成未参保或参保延后的,由员工个人承担相应费用及责任。 第九条公司员工符合缴纳保险条件,但因已经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合作医疗”等同类社会保险或其它自身原因,不能参加公司缴纳的各项保险的,需由本人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员工转入的社会保险,在转移前将应缴的费用金额缴清,应缴未缴的保险费(包括 单位部分、个人部分及产生的滞纳金)全部由员工个人承担,依据财务部计算金额在员工工 资中扣除。如因员工个人原因无法及时提供社会保险转入手续,影响在公司参保所产生的后 果由员工个人承担。 第十一条员工离职的,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人力资源部通知财务部在当月或次月办理员 工社会保险的停保手续。 第十二条离职员工如未按照公司规定办理辞职手续,公司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办理停保。未 能及时停保造成多缴纳的保险费(包括单位部分、个人部分及产生的滞纳金)全部由个人承担,在员工来公司办理保险转出手续时,财务部核算金额,并交清后方才办理转出手续。 第十三条如员工发生社会保险投保条款中规定的事件,应及时通知、咨询人力资源部。由 人力资源部指导员工按照相关流程向社保机构申请支付或索赔。必要时,当事人应维持现场原貌并保存证据,在索赔时提供所需要的各类证明(病例本、住院病例、诊断证明书、出院 证明、医疗发票原件、住院医疗明细、身份证复印件、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手术记录、 交通警察事故调节通知书、责任认定书等)。

某集团公司社保制度及管理办法

向新集团公司社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集团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险(以下简称社保)管理工作。 第二条适用范围: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 第三条社保释义:社保是国家通过立法形式,由国家、集体和个人共同筹集资金确保公民在遇到生、老、病、死、伤、残、失业等风险时,获得基本生活需要和健 康保障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第四条职责 一、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是集团公司社保管理的主管部门,有以下社保管理职责: (一)拟订并指导、督促、检查各分子公司实施集团公司制订的社保管理制度。 (二)与区、市、县社保管理机构沟通,掌握社保政策,拟订适当的参保方案,报集团公司批准。 (三)办理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员工社保关系的转移审批事项。 (四)办理集团公司员工社保费缴交和其他有关社保的事项。 二、各分子公司行政办公室是各分子公司社保管理的管理部门,有以下社保管理职责: (一)维护公司与当地政府社保管理机构之间的正常公共关系。 (二)按当地政府社保管理机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本公司员工社保费的缴交和其他有关社保的事项。 三、集团公司和各分子公司财务部是员工社保费的支付与核算部门,有以下社保管理职 责: (一)依据公司社保管理责任人填制的《用款申请单》支付新员工或异动员工需补交的社保费。 (二)依据当地政府社保机构向银行托收的社保费凭证承付保费。 (三)依据公司社保责任人提供的《公司员工参保情况一览表》,核算保费支出和代扣代缴保费往来应收应付款。 (四)配合本公司社保主管部门做好当地社保管理机构对公司社保的年检工作。 第五条参保对象: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原则上都是参保对象,但因员工在其他单位或自行参保的,经本人申请说明不需为其办理社保的可以除外。 第六条参保或续保的起始时间: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为参保对象的员工,设置了试用期的,从批准转正的次月起为其办理参保或续保事项。 第七条停保时间:员工离职。从离职月(以离职通知单的批准时间为准)的次月一日起停止为其缴交社保费,公司社保管理责任人应及时为其办理停保事项。因公司社保管理责任人原因未及时办理停保事项,所造成的公司多支付的社保费由责任人承担。 第八条参保项目与保费基数的确定:集团公司及其在的各分子公司员工的参保项目和保费基数(即月缴费工资)由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与市社保管理机构商议,在外地分子公司员工的参保项目和保费基数,由外地分子公司与当地社保管理机构商议。属强制保险项目,应及时办理参保事项。分子公司的参保项目及其保费基数、适用对象应报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审批。各分子公司必须按集团公司行政人资部的有关通知、规定确定参保项目、对象和保费基数。 第九条社保费的成本对象:公司员工的社保费,包括企业承担和个人承担两部份,统一由员工所在公司支付。员工个人承担部份由公司社保管理责任人造表从员工应发工资中扣

公司社会保险管理规定

公司社会保险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社会保险管理,为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二、办理地点 汉中市社保部门。 三、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构成 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包括基本医疗、大病医保)、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四、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缴费基数 1、缴费基数根据员工应发工资执行,若应发工资低于汉中市最低缴费基数则按汉中市最低缴费基数执行,若高于市最低缴费基数则按实际工资执行。 2、根据汉中市相关规定,员工将保险关系或公积金关系转入我公司后,我公司按员工现工资标准为其申请缴费基数,具体按上一条执行。 3、员工因兼职或由其他单位缴纳社保,无法(重复)办理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入职时员工本人必须手写一份书面申明存入档案。 五、社会保险及公积金的缴费比例 具体缴费比率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六、社会保险费用缴纳 1、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员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

公司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2、根据员工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并到岗上班的时间,在当月15日前入职的员工,在当月办理参保手续;当月15日之后入职的员工,在次月办理参保手续;若因员工个人原因无法办理社保相关手续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3、根据汉中市社保中心规定,医疗保险(包括基本医疗、大病医保)、生育保险必须按年度一次性缴纳。 七、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1、社会保险增员 (1)交纳社保办理所需个人材料: 方可将保险关系转至公司进行续保。 2、社会保险减员(停保) (1)原则上,离职日期在每月15日以前的,离职当月报减少;15日及以后的,视情况报减少。 员工在当年12月15日以前办理离职手续的,由员工承担公司给员工多缴纳的医疗保险(包括基本医疗、大病医保)、生育保险保险费。 (2)社保转出:要求转出社保的,须将接收证明及相关证件寄达公司社保确认人办理转出手续。 (3)员工因请长假或其他原因不在岗三个月(含三个月)以内的,该员工不在岗位期间的“个人应承担的社保费”,应在其离岗当月的工资中提前进行代扣代缴(根

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销售方案

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销售方案

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销售方案一、保险套餐 方案一:特惠保费:800元每人每年 方案二:特惠保费:1050元每人每年 方案三:特惠保费: 1100元每人每年

方案四:特惠保费:1450元每人每年 二、投保规则 1、以上方案投保人数最低10人; 2、企业投保员工平均年龄须小于等于30岁可执行以上成本; 30岁(不含)至35岁(含)成本上浮60元/人/年; 35岁(不含)至40岁(含)成本上浮120元/人/年; 40岁(不含)至45岁(含)成本上浮280元/人/年; 最高不超过45岁; 3、员工人数20人(含)以上方可附加子女险; 4、可单独增加子女险:费用450元/人/年; 员工子女中国大陆境内人身意外伤害身故保额2万元;因疾病在规定的医院进行门急诊或住院治疗产生的除社保自费部分以外的合理医疗费用50%赔付,保额各1万; 5、可单独附加公共交通工具意外套餐:费用50元/人/年;

员工因乘坐指定公共交通工具导致意外残疾、死亡或烧伤按约定额度赔付,保额飞机50万、轮船30万、火车30万、汽车10万;(仅限多加一份) 6、非北京企业客户或无北京社保人员成本价上浮标准: 企业投保员工平均年龄须小于等于30岁可执行以上成本; 30岁(不含)至35岁(含)成本上浮300元/人/年; 35岁(不含)至40岁(含)成本上浮350元/人/年; 40岁(不含)至45岁(含)成本上浮400元/人/年; 7、以上方案投保期限1年,缴费方式为年缴费,不支持月缴费或 季缴费,当月签约投保并缴费,次月一日开始生效; 8、本次促销活动限定以上四款固定方案,不得有任何形式的方案 变动,价格不得低于特惠保费,但能够加费。

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目的 建立合法的员工保险体系,并确保公司保险福利制度方案的有效实施,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子公司全体员工的各类型保险的管理。 ?社保释义 社会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年老、患病、失业、伤残、死亡、生育等原因,暂时中断劳动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不能获得劳动报酬,本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失去生活收入时,国家通过立法,按规定提供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缴费的个人和单位都必须按照规定的费率缴费。为落实国家政策要求,现集团对社会保险参保员工的规范如下: ?参保原则 (一)一般员工 1、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为参保对象的员工,设置了试用期的,从批准转正的当月起为其办理参保或续保事项,公司将在合同有效期内按规定缴纳四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公司员工与原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或由原单位代理或个人自行缴纳社会保险的,入职满一年的此类员工可凭本年的缴费发票根据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规定的相关比例给予核销。(注:基于员工退休待遇计发及退休后领取的方便,对原已参保人员不强制要求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本公司) 3、对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补齐欠缴保费后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至公司进行续保。 (二)高聘员工 1、凡是高薪诚聘的员工高层领导,自入职之日起将为其上社会保险(五险一金,比一般员工多出了失业保险和公积金),保险金额将按石家庄正常缴费基数收缴。 2、对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应自入职之日起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

至公司进行续保,欠缴保费公司将为其缴纳公司应缴保费的30%,个人应缴部分及其余部分保费应自己补齐。 ?参保项目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300%)。具体缴费基数由公司根据社保机构提供的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及相关规定确定。 ?员工参保须知 1、公司将在员工(一般员工、高聘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 2、员工参保需: (1)身份证复印件4张 (2)提交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照1张 (3)填写《社会保险参保个人信息登记表》 (4)交纳工本费20元 3、员工社会保险由人力资源部社保负责人统一核算出缴费总额,并上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申报办理。 4、员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公积金)按月缴纳。 5、员工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各项社会保险的,需提交书面形式的个人声明,人力资源部备案。 6、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不能享受公司的各项社会保险福利。 7、凡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参保员工未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者中途不予退保。 ?社会保险缴费

公司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公司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111一林红叶一霜染,一场秋雨一地寒。一栏落霞一处忧,一卷诗情一夕游。 一渡飞瀑半山下,一行白鹤越峰翔。一竿怅惘一蓑远,一船离愁一帆行。 一梦十年一回首,一丝垂纶一苇轻。一枕乡思黄花瘦,一雁独行一弓惊。 XXX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各项社会保险的管理,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社会保险的管理 第四条公司社会保险执行部门为财务部,工作职责包括: 1.人力资源部负责社会保险制度的制定,以及缴纳保险人员名单的提交; 2.人力资源部负责社会保险的咨询、解答; 2.财务部负责社会保险的执行与办理; 3.财务部负责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险信息及相关资料的存档管理。 第五条参保范围 (一)公司现有在册在岗正式员工(不含借调、兼职人员及临时工); (二)新招聘员工通过试用期考核,录用为公司正式员工; (三)调动人员及临时工通过考核办理入职成为公司正式员工。 第六条新入公司员工通过试用期考核,由人力资源部填写保险缴纳申请名单,报总经理签批。人力资源部按总经理签批意见,通知需参保人员。

第七条新参保的人员需提供相关材料(1存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续交人员另行提供保险(中)终止单)后,财务部在一个月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如因员工未能及时提供材料造成参保延后的,由员工个人承担相应费用及责任。 第八条公司员工符合缴纳社会保险的,需服从公司的安排,自觉缴纳保险。如因员工自身原因造成未参保或参保延后的,由员工个人承担相应费用及责任。 第九条公司员工符合缴纳保险条件,但因已经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合作医疗” 等同类社会保险或其它自身原因,不能参加公司缴纳的各项保险的,需由本人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员工转入的社会保险,在转移前将应缴的费用金额缴清,应缴未缴的保险费(包括单位部分、个人部分及产生的滞纳金)全部由员工个人承担,依据财务部计算金额在员工工资中扣除。如因员工个人原因无法及时提供社会保险转入手续,影响在公司参保所产生的后果由员工个人承担。 第十一条员工离职的,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人力资源部通知财务部在当月或次月办理员工社会保险的停保手续。 第十二条离职员工如未按照公司规定办理辞职手续,公司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办理停保。未能及时停保造成多缴纳的保险费(包括单位部分、个人部分及产生的滞纳金)全部由个人承担,在员工来公司办理保险转出手续时,财务部核算金额,并交清后方才办理转出手续。第十三条如员工发生社会保险投保条款中规定的事件,应及时通知、咨询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指导员工按照相关流程向社保机构申请支付或索赔。必要时,当事人应维持现场原貌并保存证据,在索赔时提供所需要的各类证明(病例本、住院病例、诊断证明书、出院证明、医疗发票原件、住院医疗明细、身份证复印件、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手术记录、交通警察事故调节通知书、责任认定书等)。

意外保险及商业保险购买方案

意外保险及商业保险购买方案 (总1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xx集团员工意外保险购买方案分析 一、保险目的: 进一步提高员工福利,解除员工后顾之忧,增强公司凝聚力,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具体保险方案 1、适用险种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2、承保对象 公司在职在编高危行业人群,能正常工作、学习、年龄在16-65周岁的员工。 3、保险期间 本保险保险期间为一年。 综上所述,每一被保险人需350元保险费,可以享受10万元的意外伤害保障和1万元的意外医疗保障。 团体险起购人数20人,每年人数更换比例不高于15%。 5、保险责任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1、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为直接原因身故,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残疾,保险人按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及该项身体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3、保险人对每一被保险人所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保险单所载保险金额为限,一次或累计给付的保险金达到保险金额时,本合同对该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附加团体意外医疗保险》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而支付的合理医疗、医药费用,保险人按下列标准给付保险金: 1、被保险人直接用于治疗的检查费、药费、手术费、治疗费,保险人对一次事故中100元以上的医疗、医药费用按80%的比例在保险金额内予以补偿。 2、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伤害而住院治疗,到保险期满仍未结束的,保险人继续承担(1)条保险责任最长至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第180天止,但累计给付达到保险金额全数时,保险责任终止。 分析: 《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员工购买工伤保险不冲突,工伤保险基金按相关规定赔付后(必须认定为因工引起的事件),《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依然给予赔付(主要赔付死亡和残疾补助,不包括医疗费用)。 《附加团体意外医疗保险》只赔付医疗保险报销部分的差额(自费药品及住院费除外),工伤保险只要是在报销范围之内的予以全额报销,不在范围之内的《附加团体意外医疗保险》基本上也无法赔付。 如员工未购买工伤及医疗保险的则此保险方案作用较大。

企业社保管理制度

企业社保管理制度 社会保障制度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以社会保障基金为依托,对公民在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与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1 、目的: 为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作性,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因公司相关制度不成熟,故此规定暂试行,如有修改再另行通知。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社会保险办理地点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关系所在地购买。 四、参保原则入职公司的转正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且工作表现突出的(特殊情况除外)可由本人以《社会保险申请表》的形式提出或部门推荐为其申请办理养老保险。 五、审批核准员工办理社保的签批流程:由个人申请

━部门负责人意见━行政部门考核意见━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六、相关制度: 1、公司及时为在册符合条件员工购买养老保险,建立员工个人账户,并对员工保险进行办理、管理、转移等提供指导和服务。 2、公司行政部负责保险的具体业务操作,并负责审核员工保险费用报总经理批准。 3、参保:如因员工个人原因无法及时提供社会保险转入手续,影响在公司参保所产生的后果由员工个人承担。 4、社保转入:员工养老保险必须转移到公司,不然无法享受公司养老保险福利;员工要求将以往所办的社保转入我司投保所在地的,经本人申请,由社保确认人到社保机构开具接收证明(须已在我司办理社保),交员工本人到转出地社保局办理转入手续。注:参保员工(原已参加社会保险的),须补齐欠缴保费后方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至公司进行续保。

5、如员工的社会保险关系从外单位转入本公司时,若原缴费基数与公司规定的缴费基数不同,应调整为公司同岗位级别缴费基数。如不考虑调整,需沿用原缴费基数缴纳的,经行政部上报总经理批示后执行。超出公司同级别缴纳的费用部分由本人承担。 6、员工个人原因自愿申请离职的,由本人填写离职申请,办理离职手续的同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行政部自员工离职当月或次月办理养老保险的停保手续。 7、行政部在办理减员(停保)手续。原则上,离职日期在每月20日以前的,离职当月报减少;20日及以后的,次月报减少。 8、公司对员工进行辞退、开除的处理的,由行政部通知员工本人,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经总经理签字审批后,行政部门自员工离职当月或次月办理养老保险的停保手续。 9、离职员工如未按照公司规定办理辞职手续,公司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办理停保。未能及时停保造成多缴纳的保险费(包括单位部分、个人部分及产生的滞纳金)全部由个人承担,在员工来公司办理保险转出手续时,行政部核算金额,

员工社保购买方案

员工社会保险购买方案 公司: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司社会保险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员工社会保险体系和操作流程,提高员工福利待遇及归属感,稳定公司人才队伍,实现公司经营效益与员工利益最大化的目的,根据国家社保管理办法的相关社保政策。 一、遵循原则 坚持员工自愿,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社会保险构成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三、参保条件 1、在公司工作满3个月以上的普通人员 2、在公司工作满1个月以上的普通管理人员 3、在公司就任主管级或以上的自工作起 四、参保险种及缴费比率 符合以上参保条件的人员,公司统一帮其购社保,公司及个人的缴费比率按东莞市社保缴纳百分比执行。 五、社会保险的缴纳原则 社会保险费用由公司和员工共同承担,其中属于员工缴纳部分,由公司在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具体说明如下: 1、依据规定社保费用先行由公司统一缴纳,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在员工当月

工资中扣除(如:3月份的社保费用,在其3月份的工资中扣除)。 2、员工因请假或其它原因不在岗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的,该员工不在岗位期间的“个人应承担的社保费”,应在其离岗当月的工资中提前进行代扣代缴(根据员工离岗批准时间及离岗当月的出勤情况分析,若不足抵扣的,应在其离岗前一个月的工资中抵扣)。 六、参保办理流程 1、办理流程:对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遵循员工自愿参保原则,由员工提交个人参保申请交至所属部门,部门根据员工工作表现提交审核意见至公司社保管理人员;社保管理人员提交的且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名单汇总;通过审批的员工办理社保。 七、具体管理办法 1、在职人员管理 (1)社会保险按国家规定由公司和个人分别缴纳,个人应缴部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公司社保专管人员须建立员工社保台账,并定期记录员工实际参保情况。 (3)公司社保专管人员每年对公司社保缴费情况进行统一汇总,同时以书面形式呈报下一年度社保政策和管理办法。 2、离职人员管理 (1)员工自离岗或离职之日起,公司停止缴纳由公司承担的保险费用。员工前半月离岗或离职的,当月公司和个人的保险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后半月离岗或离职的,当月公司应承担的保险费用由员工和公司各承担一半费用。 (2)员工离职须按公司制度办理离职手续,待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完毕三个

员工社会保险购买方案及管理办法

员工社会保险购买方案及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社会保险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员工社会保险体系和操作流程,提高员工福利待遇,稳定公司人才队伍,实现公司经营效益与员工利益最大化的目的,根据国家社保管理办法和佛山市顺德区的相关社保政策,特制定《员工社会保险购买方案及管理办法》。 一、遵循原则 坚持员工自愿,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社会保险构成 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三、参保条件 1、在公司工作满两年以上的普通员工; 2、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半年以上的组长、主管级人员;, 3、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经理级人员; 4、在公司工作满八个月以上的副总级别以上的高管人员; 四、参保险种及缴费比率 符合以上参保条件的员工,公司统一帮其购买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三种保险,公司及个人的缴费比率按佛山市顺德区的相关社保政策的社保缴纳百分比执行, 五、社会保险的缴纳原则 社会保险费用由公司和员工共同承担,其中属于员工缴纳部分,由公司在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具体说明如下: 1、依据规定社保费用先行由公司统一缴纳,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在员工当月工资中

扣除(如:8月份的社保费用,在其8月份的工资中扣除)。 2、员工因请假或其它原因不在岗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的,该员工不在岗位期 间的“个人应承担的社保费”,应在其离岗当月的工资中提前进行代扣代缴(根据员工离岗批准时间及离岗当月的出勤情况分析,若不足抵扣的,应在其离岗前一个月的工资中抵扣)。 3、社会保险缴纳的基数按照当地上一年最低工资标准进行核定。 七、参保办理流程 1、办理流程: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员工,遵循员工自愿参保原则,由员工提交个人 参保申请交至所属部门,部门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及品行提交审核意见至行政部;行政部将部门提交的且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名单汇总呈总经理审批;行政部将为通过审批的员工办理社保。 八、具体管理办法 1、在职人员管理 (1)社会保险按国家规定由公司和个人分别缴纳,个人应缴部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社会保险已参保人及新增参保人,采取“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政策执行,即已参保人仍沿袭原社保管理办法,新增参保人依照新社保 管理办法。 (3)行政部社保专管人员须建立员工社保台账,并定期记录员工实际参保情况。 2、离职人员管理 (1)员工自离岗或离职之日起,公司停止缴纳由公司承担的保险费用。员工前半月离岗或离职的,当月公司和个人的保险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后

XX公司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山西XX有限公司 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员工的社会保险关系管理,规范员工各项社会保险关系的办理程序,确保各项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山西XX有限公司所有员工的社会保险管理。 第三条参保内容与缴费比例 公司按照当地行政部门的有关管理规定,依法为员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五项社会保险。各项保险费用由公司和员工按国家或所属地区社保部门规定的缴费比例共同负担,其中员工个人承担部分,从其工资中扣除,代为缴纳。 公司与员工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企业20%,个人8% 医疗保险:企业7%,个人2% 生育保险:企业0.8%

工伤保险:企业0.6% 失业保险:企业0.2%,个人0.1% 第四条职责权限 1、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科负责办理录用、调动、离职时员工社会保险的相关手续。 2、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公司办理社会人员须告知员工保险参保时间、需提供的相关资料、公司和个人承担的保险缴费比例、每年的新基数标准及保险缴费情况和进度。 3、公司要明确告知参保的员工只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才能享受相应社会保险待遇。 第五条参保对象 凡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上都是参保对象,但因员工在其他单位或自行参保的,经本人申请说明不需为其办理社保的可以除外。 第二章保险缴纳 第六条保险缴纳时间 1、社会保险费用按照劳动合同签订的起始月份开始缴纳。 2、社保费用由公司统一逐月、足额缴纳,并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员工的各项保险缴费情况。 第七条保险新增、转入时间

公司员工商业保险方案

员工综合福利保障计划 对企业: 1、转移企业责任风险,提升企业形象 2、留住人才,增强企业竞争力 3、提升员工士气和生产力 4、当不幸发生时,解决棘手的补偿问题 5、有利于控制企业运营成本,合理运用和节约资金 6、以极小的成本最大程度地表达了对员工贡献的认可 对员工: 1、提供内心的安全感,保障其生活品质 2、为某些个险不可保的员工提供保障 3、提供原本需要税后收入购买的保障 4、为员工的个人寿险和财务规划提供额外保障 5、体现自我价值,是职业人市场价值的衡量标准之一 一保险需求分析:一、购买点:用较少的可支付的现金积累换取急用的大额现金回报。 二、设计投保方案的目的:有效地减轻员工因意外事故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压力,体现公司以人为本的人性化管理的经营之道。从而增强了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使员工对公司的发展前景更加充満必胜的信心。 1、员工在工作、学习或生活中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发生较大的风险,不管对于单位或者员工个人来说,都会有较大的损失。 2、对于贵单位说,通过保险可以充分化解财务风险,解决员工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而给单位造成的巨大财务支出压力。 3、通过保险能够帮助单位进行人力资源管理,同时可以极大地缩减用于员工管理的成本,使贵单位能够轻装上阵,把更多的精力投放到主要工作当中去。 通过接触与沟通,在充分了解了贵单位的实际情况后,从实际需求出发,我们为贵单位制定了以下方案。 二具体方案 投保险种:团体意外伤害保险+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附加意外住院津贴团体收入保障保险 保险方案及保额 三、保障计划说明: 1、参加保险计划的员工年龄为:16-60周岁 2、员工为在职、身体健康并且能正常工作和学习的人员。 四、售后理赔服务: 销售仅仅才是开始,后续服务才是最重要的,对于理赔一直是客户非常关心的问题,我公司本着以人为本,服务企业的态度将竭诚为企业客户作好理赔工作。 贵单位只需按照我公司相关要求在作好报案及收集好所需所有理赔资料,我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为客户进行快速的理赔。 1、咨询服务:对于与保险相关的金融方面的各种资讯,我们都随时可以为贵单位进行支持。 2、投保资料准备:贵单位只要把员工的资料准备好,其余事情我们将全部完成。 3、保全变更:对于单位人员合理性流动,人员的增加及减少或变更,贵单位只需提供人员变更申请书(我公司提供),并加盖公章后我们会及时进行资料的处理。 4、理赔:我们将会把各项保险所需理赔资料提供给贵公司,如遇出险,贵公司专管人员只需把各项资料收集齐全并上交给我们。对于一般案件,我们将会在10个工作日内结案,对于因案件事实不清楚等原因,需要调查的案件,我们会在30个工作日内结案,对于因特殊原因而需要延长的我们将会与贵单位

员工社保实施管理办法

员工社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司社会保险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员工社会保险体系和操作流程,提高员工福利待遇,稳定公司人才队伍,实现公司经营效益与员工利益最大化的目的,根据国家社保管理法规和XX省XX市的相关社保政策,特制订《XX建设有限公司员工社保管理办法》。 第二条坚持公司计划、员工自愿、兼顾公平的原则。 第三条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XX建设公司所有员工(劳务合同制人员除外)。 第二章参保条件与管理 第五条公司人员参保缴纳条件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的普通员工(工作表现优秀,能力表现突出的,可不受此时间限制;经本人申请,部门推荐,分管领导审核,人力资源总监或总经理批准); (二)在公司工作满半年以上的副主任、主管(主任)级人员; (三)入司通过试用期转正的副经理(副部长)、经理(部长)级人员; (四)入司满2个月具有初中级专业职称(含国家职业3级及以上)人员; (五)入司满2个月公司项目部领导班子成员; (六)入司副总级及以上的公司高管、特殊岗位人才、人员(须经总经理批准)和公司发展人才引进项目人员和持有国家高级职称(含国家职业和执业1级)人员;

第六条社会保险费用由公司和员工共同承担,其中属于员工缴纳部分,由公司在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具体说明如下: (一)依据规定社保费用先行由公司统一缴纳,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在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如:3月份的社保费用,在其3月份的工资中扣除)。 (二)员工因请假或其它原因不在岗三个月以内(含三个月)的,该员工不在岗位期间的“个人应承担的社保费”,应在其离岗当月的工资中提前进行代扣代缴(根据员工离岗批准时间及离岗当月的出勤情况分析,若不足抵扣的,应在其离岗前一个月的工资中抵扣)。 第七条社保和公积金参保种类费用核算(单位:元/月): XX市XXXX年社保标准参考 基数保险类别费用承担百分比金额 C2255/N1953 养老 公司20% 451.00 个人8% 156.24 工伤公司1% 20.84 生育公司0.5% 约12.00 医疗 公司7.5% 162.7 个人2% 43.28 失业 公司2% 41.68 个人1% 20.84 以上供参考,实际标准参照XXXX年社保管理单位规定执行 (一)以上所述社保缴纳百分比为XX省XX市的社保缴纳百分比,公司社保缴纳比例以公司所属地的要求为准; (二)社会保险缴纳的基数按照当地上一年最低缴纳标准进行核定。公司按照60%的基数缴纳标准执行。 第八条对符合参保条件的员工,遵循员工自愿参保原则,由员工提交个人参保申请交至公司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将个人提交的且符

企业保险计划书

企业保险计划书 篇一:员工福利保险计划书 敬呈: 员工综合保险计划书 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团险部:___ 联系电话: 保险方案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致客户函?????????????????????????3 第二部分员工综合保险服务方案设计?????????????????4 1. 本计划保障特色 2. 投保规定/ 保险期限/ 保障区域/ 保费标准 3. 员工保险利益(保障项目/ 保险金额/ 保险给付) 4. 本计划具体保险责任描述 第三部分生命人寿为您提供的保险服务????????????????6 1. 保险管理与客户服务安排(一览

表)2. 出险报案服务指南 3. 保险索赔服务指南 4. 理赔资料提供服务指南 5. VIP客户绿色通道服务时效承诺(一览表) 第四部分生命人寿保险公司介绍??????????????????10 1. 生命人寿概况 2. 资本实力/ 经营业绩及规划一览表/ 生命荣誉 3. 我们的VIP客户(Our Vip Clients) 第五部分附件????????????????????????13 第六部分计划书回执??????????????????????21 第一部分致客户函 尊敬的客户,您好! 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给予生命人寿的信赖和支持,我们也非常荣幸地呈递为贵单位量身定制的《团体员工福利保险计划》。 员工福利计划是现代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涵盖保险保障、退休养老金计划、带薪假期、教育津贴

等各种各样的津贴和福利。 对二十一世纪的现代企业而言,建立一个完善的员工福利计划,不仅可以体现企业的人文关怀,增强企业凝聚力,作为企业吸引并留住人才的重要手段,同时还能获得专业的人力资源风险管理和经济的公司财务安排;对于企业所属的员工而言,则可以得到周到全面的保障和长远的财务规划、投资和管理,免除后顾之忧,全心投入工作、享受生活。 生命人寿根据贵单位的企业实际情况及具体保险需求,特别量身设计了本员工福利保险计划。各位领导在审阅后,如有不详之处,我们可为您提供更详尽的讲解服务;另外我们也就本方案的有关内容诚挚地征求您的意见,以便我们对该方案进一步修改和完善。 我们确信,以生命人寿一流的国际化寿险专业经验和客户服务体系,我们将能为您们提供最优的产品和最佳的服务。 我们决不辜负您的信任,我们一定

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1通用.doc

公司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1 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目的 并确保公司保险福利制度方案的有效建立合法的员工保险体系, 实施,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社保释义 社会保险是指劳动者由于年老、患病、失业、伤残、死亡、生育 暂时中断劳动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不能获得劳动报酬,等原因, 本人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失去生活收入时,国家通过立法,按规 定提供物质帮助的一种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缴费的个人和单位都必须按 照规定的费率缴费。为落实国家政策要求,现公司对社会保险参

保员工的规范如下: 参保原则 (一)一般员工 、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为参保对象的员工,公司将在合同1 有效期内按规定缴纳五险(具体缴纳种类根据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20日之前的将于当月增员缴纳下月保险,于20入职日期为每自然月 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满正日之后入职的将于次月增员缴纳下月保险, 式签订劳动合同后由行政部确定参保。 、公司员工与原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或由原单位代理或个人自行缴2 入职满一年的此类员工可凭本年的缴费发票根据国家纳社会保险的, (注:基有关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及公司规定的相关比例给予核销。 对原已参保人员不强制要于员工退休待遇计发及退休后领取的方便,

求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本公司) 、对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已经参加社会保 险的,补齐欠缴保费3 后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至公司进行续保。(二)主任级以上人员 1自入职之日起将为其上社会保险,凡是本公司的主任级以上人员,、 保险金额将按中卫市正常缴费基数收缴。 、对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已经参加社会保险的,应自入职之日2 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将之起可将社会保险关系转至公司进行续保, 前的社保关系中断并减员造成无法转入本公司续缴的,其后果自负。 (三)参保项目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四)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具体缴费基数300%~60%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基数

公司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精心整理 XXX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各项社会保险的管理,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社会保险的管理 第四条公司社会保险执行部门为财务部,工作职责包括: 1.人力资源部负责社会保险制度的制定,以及缴纳保险人员名单的提交; 2.人力资源部负责社会保险的咨询、解答; 2.财务部负责社会保险的执行与办理; 3.财务部负责参保员工的社会保险信息及相关资料的存档管理。 第五条参保范围 (一)公司现有在册在岗正式员工(不含借调、兼职人员及临时工); (二)新招聘员工通过试用期考核,录用为公司正式员工; (三)调动人员及临时工通过考核办理入职成为公司正式员工。 第六条新入公司员工通过试用期考核,由人力资源部填写保险缴纳申请名单,报总经理签批。人力资源部按总经理签批意见,通知需参保人员。 第七条新参保的人员需提供相关材料(1存免冠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续交人员另行提供保险(中)终止单)后,财务部在一个月内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如因员工未能及时提供材料造成参保延后的,由员工个人承担相应费用及责任。 第八条公司员工符合缴纳社会保险的,需服从公司的安排,自觉缴纳保险。如因员工自身原因造成未参保或参保延后的,由员工个人承担相应费用及责任。 第九条公司员工符合缴纳保险条件,但因已经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合作医疗”等同类社会保险或其它自身原因,不能参加公司缴纳的各项保险的,需由本人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员工转入的社会保险,在转移前将应缴的费用金额缴清,应缴未缴的保险费(包括单位部分、个人部分及产生的滞纳金)全部由员工个人承担,依据财务部计算金额在员工工资中扣除。如因员工个人原因无法及时提供社会保险转入手续,影响在公司参保所产生的后果由员工个人承担。 第十一条员工离职的,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人力资源部通知财务部在当月或次月办理员工社会保险的停保手续。 第十二条离职员工如未按照公司规定办理辞职手续,公司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办理停保。未能及时停保造成多缴纳的保险费(包括单位部分、个人部分及产生的滞纳金)全部由个人承担,在员工来公司办理保险转出手续时,财务部核算金额,并交清后方才办理转出手续。 第十三条如员工发生社会保险投保条款中规定的事件,应及时通知、咨询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指导员工按照相关流程向社保机构申请支付或索赔。必要时,当事人应维持现场原貌并保存证据,在索赔时提供所需要的各类证明(病例本、住院病例、诊断证明书、出院证明、医疗发票原件、住院医疗明细、身份证复印件、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手术记录、交通警察事故调节通知书、责任认定书等)。 第三章缴纳比例及缴费基数管理 第十四条社会保险各险种缴纳费用的计算方法按照公司所在地标准执行,具体执行如下: <宁波市社会保险缴纳2011年年度标准> 精心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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