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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保后管理制度

完整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保后管理制度
完整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保后管理制度

江苏Ⅹ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文件

Ⅹ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保后管理制度(试行)

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风险控制体系安全运行,健全内部控制机制,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全面实施,现根据《担保业务风险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保后管理是指本公司对申请担保人和反担保人的履约意愿和履约能力的现状及变化趋势,包括资信状况、资金流向、现金流量、经营管理、项目进度、竞争能力、财务状况、履行合同、改组、改制等一系列影响担保风险的因素进行跟踪、调查、监控和分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积极补救措施的过程。

第三条保后管理方式包括常规检查、重点检查等风险监控措施;业务发展部负责常规检查的组织工作,必要时可请风险控制部保后监管人员或法规事务部(律师)参与;风险控制部负责重点检查或专项检查以及风险监测工作。

第四条风险控制部是保后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对该项工作的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

管理职责

第五条在保后管理阶段,业务发展部和风险控制部应依照岗位设置、发展规模、管理目标、人力资源等实际情况,页8 共页1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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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划分客户经理和保后监管人员的岗位职责。客户经理和保后监管人员应相互协作,共同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申请担保人的关系维护;

2、负责申请担保人、反担保人(包括含抵押人和质押人,下同)的年审营业执照等基本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

3、负责申请担保人、反担保人财务报表的收集、核实;

4、负责保后管理期间,金融部门对申请担保信用评级和债务承担额的动态调整;

5、负责申请担保人和反担保人资金使用和回流的跟踪、监控管理;

6、负责监控被担保人自筹资金到位、经营管理等情况;

7、负责保后过程管理日志、所担保的贷款台账和资金流向监控表等管理信息的创建、记录和维护;

8、负责对被担保人和反担保人经营、财务、行业等方面情况的保后现场检查、分析和研究;

9、负责拟写被担保人的跟踪管理,定期形成保后检查书面报告;

10、负责及时提交重大突发事件报告;

11、负责提出保后管理策略和建议,并及时组织实施;

12、负责被担保人保后风险分类信息的初分、更新和维护;

13、负责被担保人还本付息、贷款条件变更、贷款结清页8 共页2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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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工作;

14、负责移交前不良担保贷款的管理;

15、负责各类反担保有效性和完整性的监控、维护;

16、负责配合做好各类内查外审工作;

第六条风险控制部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保后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履行保后管理职责;

2、制定并修订公司担保业务保后管理具体操作细则;

4、监控、检查和督导公司业务发展部门保后管理工作;

5、负责重点企业的监控管理;

6、负责定期对保后管理情况、资产质量状况等进行分析;

7、做好保后管理培训工作。

常规检查

第六条常规检查是对担保业务发生后全过程的日常检查,是防范担保风险的关键。

第七条常规检查的工作程序

1、保前尽职调查责任人,即:该客户经理为该笔担保业务的保后常规检查责任人,负责进行保后常规检查工作。

2、约见、走访客户,上门检查。

3、收集资料。客户经理应通过多种渠道、全面接近了解客户,收集有关客户的各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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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填写《保后检查报告》,客户经理在对被担保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后,要通过掌握的客户信息资料对客户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并报公司风险管理部门。

5、相应措施。客户经理和业务发展部主管应根据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对重大风险隐患应会同风险管理部、法规事务部商讨对策,并及时上报总经理。

6、检查资料的反馈。业务发展部每次对被担保人和反担保人保后检查完毕,形成书面《保后监控报告》和客户提供的最新资料,如:企业财务报表、工商登记变更、年检纪录、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高层负责人或股东变动、存货变动、纳税情况,还贷本息等资料及情况,反馈给风险控制部门。

7、风险管理部的保后检查总结。每月10日前风险管理部保后监管人员汇总保后检查结果,并书面报告总经理。

第八条常规检查的内容

常规管理内容包括:客户基本信息的收集、管理和维护;企业的经营风险;企业组织状况;财务状况;银行往来情况;以及行业风险等,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具体内容:

1、贷款用途、利息及纳税检查:主要检查客户是否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有无以流动资金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固定资产的贷款的使用是否与申贷项目建设同步;承兑汇票项下的购货合同是否执行,订购货页8 共页4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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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是否到货,保证金是否足额,有无挪用;是否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纳税。

2、客户财务状况的检查:通过测算比较上期与当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主要财务比率的变化,动态评价企业的经济实力,资产负债结构、变现能力、现金流量情况,判断企业是否具备可靠的还款来源和能力。

3、融资项目完成情况的检查:主要检查项目投资和建设进度,项目施工设计方案及项目投资预算是否变更、项目自筹资金和其他银行借款是否到位,项目建设与生产条件是否变化,配套项目建设是否同步。

4、客户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检查:

⑴企业或项目主导产品市场及其市场地位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⑵企业或项目产权结构与经营管理体制有无进行调整,是否发生兼并、全并、分立、停产(歇业),是否有合资经营以及大额对外权益性投资,贷款建设项目是否可能停(缓)建或进行建设方案的重大调整;

⑶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是否进行调整,企业班子的文化背景、阅历、管理能力、工作作风和品质以及团队协作力等情况;

⑷有无发生重大经济纠纷,违法行为;

⑸有无发生重大财产或经济损失的意外事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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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反担保措施的检查:

⑴对抵(质)押物状况检查:项目经理应按期实地检查抵(质)押物的变化情况及价值。主要检查抵(质)物是否发生出租、转让、赠予,抵(质)押物形态是否完整,有无失修、拆迁、毁损,其价值是否大幅变动,有无法院查封,以确保抵(质)押物形态完好,金额充值、权属完整。经合理判断发现抵(质)押物价值明显减少的,客户经理应要求客户恢复其价值。

⑵对反担保企业的检查:主要检查其资产情况、银行负债履

约情况,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及外界评价等,重点分析反担保能力有无下降。

⑶对反担保个人的检查:主要检查其有无卷入较大的经济纠纷,刑事或经济诉讼,大额财产或其他权益有无变化。

⑷对股权反担保的检查:主要检查股权权属及比重是否发生变动。

⑸对保证金反担保的检查:主要检查保证金有无挪用、是否保持充足。

6、还贷情况的检查:项目经理应在贷款到期前15天督促客户落实还款资金,并在归还贷款的下一工作日取得银行收回贷款本息的凭证复印件及企业还款书面证明。

第九条常规检查的频率

1、首次贷款担保检查:被担保企业在第一次用款15天页8 共页6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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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客户经理应对该企业进行首次检查,重点检查该笔贷款的使用情况,包括资金流向是否和申请借款时用途相符,是否按进度用款。

2、定期检查:客户经理每季不少于2次到客户的主要办公地点、生产经营场所实地检查,认真分析企业提供的财务报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第十条建立客户经理责任移交制度。业务发展部原项目(企业)客户经理在工作岗位变动时,须在部门经理监交下,同接手的客户经理对其负责的担保项目进行风险状况鉴定,形成书面交接材料,由原客户经理、接手客户经理和部门主管签字存档。责任移交后,接手的客户经理即对该项目企业担保业务负责,不得推诿责任。

重点检查

第十一条重点检查是指对常规检查中发现被担保人或反担保人出现重大风险隐患,即:被担保人和反担保人由于种种原因,出现严重风险状况,有可能出现或已出现担保业务代位偿还的发生的检查。

第十二条重点检查,根据业务发展部的报告,由公司风险控制部门牵头会同业务发展部共同参加。

第十三条重点检查为不定期检查,视被担保人和反担保出现的风险状况而定。

第十四条重点检查的内容:检查被担保人、反担保人出页8 共页7 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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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风险状况,不能按期履约偿还金融部门贷款本息(或银行承兑汇票票款)等问题,并分析其产生的原因,积极采取对策和措施,以避免公司代位偿还业务的发生,维护公司的经

济权益。主要检查重点:

1、被担保人和反担保人的偿债能力;

2、企业有否抽逃股本金或股本权益性的投资;

3、企业资产、负债结构与保前尽职调查的变化情况;

4、企业经营活动中现金流量情况;

5、被担保人和反担保人经营活动有否违法违规行为;

6、董事会、评审会认为需重点检查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重点检查形成的书面报告,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报董事会、总经理、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同时由风险控制部存档备案。

第十六条业务发展部和风险控制部,要积极配合法规事务部,依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按照公司制定的《担保业务风险防范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做好风险资产的处置工作,依法行使追索权。

其他

第十七条本制度经董事会通过后生效。

第十八条本办法的解释、修改权属于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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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彩--三鼎控股—三鼎控股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三鼎控股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三鼎控股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2006年 5 月 目录 第一■章 ........................................................... 总贝U 1 第二章岗位分工与审批权限 (1) 第三章决策与操作程序控制 (2) 第四章担保履行控制 (4) 第五章监督检查 (5) 第六章附则 (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三鼎控股及其下属子集团对担保业务的管理,规避企业或有负债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一基 本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三鼎控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担保主要包括:三鼎控股及其下属子集团出于各种原因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承担被担保企业到期不能偿还债务的连带偿付责任,其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三鼎控股及其下属子集团。 第四条三鼎控股总部完全掌握担保决策权,下属子集团仅仅是提出担保需求并配合担保工作的实施。 第五条目前三鼎控股及其下属子集团的担保业务均需经总裁审批决定。 第六条三鼎控股各子集团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担保业务内部会计控制程序,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担保业务的内部会计控制重点主要包括: 1)建立担保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明确担保原则,严格限定担保权限;加强对被担保单位资信情况和经营状况的调查了解; 2)强化对担保审批管理,注意担保合同的订立和推敲; 3)重视对被担保单位的即时监控监督和担保业务执行控制。 第二章岗位分工与审批权限 第八条各子集团应当建立担保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第九条担保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包括: 1)担保业务的申请和审核; 2)对被担保企业调查和审批; 3)担保合同拟订与复核; 4)合同订立、履行担保责任垫付款项审批与付款;

担保抵押管理制度

担保抵押管理制度

初稿仅供内部讨论2002 中华财务版权所有

1、目的 本管理文件明确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非控股公司(包括参股子公司和股东单位、无资产关系的外部公司三类)提供的对外担保,包括贷款担保、以财产对外提供抵押等的要求与操作规范,以规范公司担保抵押管理的基本程序,以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 2、适用范围 2.1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对外提供担保抵押的业务活动。 2.2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3、相关程序及文件 3.1对外融资管理规定FM-TM-08 4、职责 4.1董事会 ?批准公司为非控股公司对外出具担保的《贷款申请报告》。4.2董事长(或委托代理人) ?签署《担保合同》或《抵押合同》; ?签署财务管理协议。 4.3总裁办公会 ?批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对外出具担保的《贷款申请报告》; ?审批公司对外出具担保的《贷款申请报告》; 4.4总裁 ?批准信用评价报告并签字。

4.5财务总监 ?审批公司对外出具担保的《贷款申请报告》; ?审批信用评价报告并签字。 4.6财务部 ?对提出担保申请的公司进行偿债能力分析和信用度调查,形成信用评价报告; ?向公司领导层提供各控股子公司银行账户存款情况; ?与控股公司财务部或非控股公司财务部签署关于提供担保的财务管理协议。 5、管理权限 5.1首创置业统一安排对外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由首创置业审批(先通过控股子公司董事会审批),控股子公司不得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对外担保。 5.2公司财务部是担保批准的办理机构。 5.3公司对外出具担保,应由财务部严格审查被担保单位的偿债能力和信用程度,由公司总裁和财务总监双签批准。对非控股公司的担保申请,必须经董事会批准。 5.4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对外出具担保,可出具贷款金额的全额担保;公司为参股子公司对外出具担保,原则上出具贷款金额的担保比例不超过公司的参股比例;原则上不对系统外的公司提供对外担保。 5.5《担保合同》或《抵押合同》一经签发,不得擅自修改变更。

最新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最新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支持普惠金融发展,促进资金融通,规范融资担保公司的行为,防范风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融资担保,是指担保人为被担保人借款、发行债券等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行为;所称融资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融资担保公司开展业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审慎经营,诚实守信,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以下称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地区融资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促进本地区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处置融资担保公司风险,督促监督管理部门严格履行职责。 国务院建立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负责拟订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制度,协调解决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对融资担保公司进行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牵头,国务院有关部门参加。 第五条国家推动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公司,建立政府、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合作机制,扩大为小微企业和农业、农村、农民提供融资担保业务的规模并保持较低的费率水平。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通过资本金投入、建立风险分担机制等方式,对主要为小微企业和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财政支持,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第二章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六条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应当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融资担保公司的名称中应当标明融资担保字样。 未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融资担保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融资担保字样。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为实缴货币资本; (三)拟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熟悉与融资担保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从业经验和管理能力; (四)有健全的业务规范和风险控制等内部管理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可以提高前款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第八条申请设立融资担保公司,应当向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和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决定批准的,颁发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担保公司资产保全部管理制度

担保公司资产保全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资产保全部部门职能 1、为公司担保业务保驾护航,防范风险,确保公司业务质量,提高公司担保能力,降低逾期率、违约率, 维护国家金融秩序,维护公司与银行良好的信用关系。 2、保障公司各项安全,保护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维护公司经营的良好环境。 3、协助业务部门做好保后跟踪的工作,与业务部门和项目经理密切联系,互相配合。 4、做好担保客户逾期的催收服务和保全工作。 5、协助公司办理催收后资产的管理和处置工作。 6、协助合作银行进行资产保全,促进公司与相关银行的良好协作关系。 7、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公司许可对外开展资产保全业务,实现一定的经济效益。 8、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资产保全部组织架构 本部门设置部门经理壹名、项目经理若干名、内勤壹名。 ●部门经理 ●项目经理 ●内勤 第三条资产保全部岗位职责 1、部门经理岗位职责: ●组织本部门学习催收知识; ●合理安排本部门日常工作; ●根据风险管理部资料管理员提供客户应交公司保管资料情况安排催收; ●根据银行的逾期单据和客户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催收计划; ●关注客户保后管理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客户因突然出现重大变故而产生的各项事宜。 2、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调查分析需上门客户的情况; ●逾期客户上门催收; ●车辆登记证等应交公司保管单据进行催收; ●公司安排的其他任务。 3、内勤人员岗位职责:

●整理逾期资料; ●电话提前通知客户预存款; ●逾期客户电话催收服务; ●整理电话催收情况; ●调出需上门催收客户档案及开具催收单及收据。 催收工作流程(流程表:附表一) 1、银行来单 银行每周一、三、五来单。来单内容包括逾期客户名单、逾期日期、逾期次数、贷款总金额、逾期金额、还款期数、逾期原因、催收结果、备注、项目经理。 2、短信催收 针对逾期的客户,首先通过短信催收,短信内容为“尊敬的客户,你通过我司担保的车贷供款本月已逾期,请您及时将本月车供款存入你的供款帐号,多谢你的支付,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人。 3、第一次电话催收 对于短信催收无效的客户,逐一打电话进行电话催收。对于银行来单上电话联系不到的客户,在公司资料及其档案中查找其其他有效联系方式。对于更改了电话的客户进行登记记录。进行电话催收后把催收结果及客户逾期情况整理制作成表存档。 4、第二次电话催收 在银行来单上,第二次还出现的客户进行电话催收时需严厉,对其发出警告:如再不还款将上门催收。 5、调档案交给项目经理 对于经两次以上电话催收还未还款的客户,调出档案交给项目经理。 6、项目经理进行调查分析 项目经理对调出的客户档案进行分析。对于确实是事务繁忙和忘记的客户再次电话催收,对于有意拖欠客户进行上门催收。 7、对需上门客户开催收单及催收款收据 上门催收之前开出催收单及催款收据。 8、上门催收 9、回单归档 整理上门催收客户情况,归档到客户个人档案中。 第四条资产保全部门主要工作制度 1、例会制度

某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制度(草案)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草案)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银行信用和担保管理,规避和降低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在各商业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一般应以公司信用作保证。重合同,讲信用,维护公司形象。需他人提供担保的,应慎重选择担保人,特殊情况下,经董事长批准后办理。 二、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公司应调查被担保人的经营和信誉情况。董事会应认真审议分析被担保方的财务状况、营运状况、行业前景和信用情况,审慎依法作出决定。 公司可在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实施对外担保的风险进行评估,以作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决策的依据。 三、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措施防范风险,谨慎判断反担保提供方的实际担保能力和反担保的可执行性,并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四、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被担保人应属于与公司在生产经营规模、资产经营状况、盈利能力水平、偿债能力高低、银行信誉等级大体相当的企业。一般为三类企业: 1、与本公司有业务往来的企业; 2、有债权债务关系的企业; 3、与本企业有密切经济利益的企业。 五、公司应慎重审查担保合同。对债权主体、种类、数额、债务人履约期限、保证方式、担保范围及其他事项均应逐项审核。掌握债务人资信状况,对担保事项的利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 六、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应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审批对外担保。 七、公司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 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须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1、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2、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议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4、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集团公司担保管理办法

*集团有限公司 担保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担保行为,切实防范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及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担保行为主要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等。 第三条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责任主体,应当对公司所有对外担保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其主要职责是: (一)建立健全对外担保的各项工作制度,并对执行情况加强检查; (二)负责制定并审议本年度的担保计划和方案; (三)负责对外担保的决策并承担由担保行为产生的风险责任;

(四)审议对外担保的相关议案并作出相应决议,授权法定代表人签发对外担保合同,责成公司具体部门履约执行,并加强检查和日常跟踪、管理。 第五条公司财务审计部是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日常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审核担保业务相关材料,具体办理对外担保相关手续; (二)建立担保事项台账,详细记录担保对象、金额、期限、用于抵押、质押的物品、权利和其他相关事项,定期监测、统计、分析、报告。 (三)建立完善的担保风险预警机制,适时监控被担保资金的使用状况、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及偿债责任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启动预警机制,采取应对措施。 第六条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应根据要求,协助财务审计部同做好担保业务的审查和全过程监控工作。 第三章担保对象 第七条公司担保对象包括下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对没有产权关系、主营业务关联度不高的企业,原则上不得提供担保,确实需要担保的,在担保前报杭州市国资委审批。 第八条公司为所出资的全资、控股企业提供担保,以被担保企业的效益和偿债能力为主要依据确定对各企业的担保额度。对连续两年亏损、扭亏无望或资不抵债的全资、控股企业原则上不予担保。

1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等七部门令[2010]3号)20100308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 2010年第3号 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为,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刘明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部长谢旭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长周伯华 二○一○年三月八日 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为,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融资性担保是指担保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融资性债务时,由担保人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融资性担保公司是指依法设立,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本办法所称监管部门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部门。

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保后管理制度培训课件

Ⅹ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保后管理制度(试行) 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风险控制体系安全运行,健全内部控制机制,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全面实施,现根据《担保业务风险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保后管理是指本公司对申请担保人和反担保人的履约意愿和履约能力的现状及变化趋势,包括资信状况、资金流向、现金流量、经营管理、项目进度、竞争能力、财务状况、履行合同、改组、改制等一系列影响担保风险的因素进行跟踪、调查、监控和分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积极补救措施的过程。 第三条保后管理方式包括常规检查、重点检查等风险监控措施;业务发展部负责常规检查的组织工作,必要时可请风险控制部保后监管人员或法规事务部(律师)参与;风险控制部负责重点检查或专项检查以及风险监测工作。 第四条风险控制部是保后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对该项工作的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 管理职责 第五条在保后管理阶段,业务发展部和风险控制部应依照岗位设置、发展规模、管理目标、人力资源等实际情况,

具体划分客户经理和保后监管人员的岗位职责。客户经理和保后监管人员应相互协作,共同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申请担保人的关系维护; 2、负责申请担保人、反担保人(包括含抵押人和质押人,下同)的年审营业执照等基本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 3、负责申请担保人、反担保人财务报表的收集、核实; 4、负责保后管理期间,金融部门对申请担保信用评级和债务承担额的动态调整; 5、负责申请担保人和反担保人资金使用和回流的跟踪、监控管理; 6、负责监控被担保人自筹资金到位、经营管理等情况; 7、负责保后过程管理日志、所担保的贷款台账和资金流向监控表等管理信息的创建、记录和维护; 8、负责对被担保人和反担保人经营、财务、行业等方面情况的保后现场检查、分析和研究; 9、负责拟写被担保人的跟踪管理,定期形成保后检查书面报告; 10、负责及时提交重大突发事件报告; 11、负责提出保后管理策略和建议,并及时组织实施; 12、负责被担保人保后风险分类信息的初分、更新和维护; 13、负责被担保人还本付息、贷款条件变更、贷款结清

1、融资担保担保业务管理制度(标准模板)

融资担保公司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对外担保行为,加强担保业务管理,明确担保业务审批权限,有效控制担保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XXX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XXX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本制度中的“对外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或质押。 第五条本制度中的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六条担保业务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合理分担风险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能综述 第七条公司设立担保风险管理部和评审委员会。前者是公司担保业务风险防范与控制的机构;后者是公司担保业务的评估审批机构。两者按各自独立的工作规则行使职权。 第八条公司设立担保业务部,负责公司的担保业务的具体管理和本规定的实施。 第九条公司担保业务主要包括: 贷款担保; 票据承兑担保; 贸易融资担保; 项目融资担保; 信用证担保; 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 第十条担保范围分为部分担保和全额担保两种。具体操作与贷款金融机构根据双方合作协议以及被担保人资信等级、担保金额等情况协商决定。 第十一条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应采取保证、抵押、质押三种方式的一种或三种方式的任意组合,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反担保。为追偿的快捷实施,反担保的相关合同须在公证机关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履约公证手续。 第十二条为规避企业重复抵(质)押,应事先向金融机构、工商、土地和房产管理等部门进行查询,获取真实的征信信息和公共信息。 第三章业务人员素质和基本要求 第十三条担保业务部业务人员的素质关系到公司的直接效益。在招聘业务人员时必须严格按公司相关规定条款执行。 第十四条全体业务人员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如下: 1 、对公司、对业务、对自已充满信心。 2 、认真执行公司“劳动纪律”和“员工守则”,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担保管理办法

焦作市科瑞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担保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焦作市科瑞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控制或有负债风险,加强对担保业务的管理和监控,维护公司的良好信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焦作市科瑞森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子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负担的债务提供担保。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保、开立银行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保函等担保。 第三条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公司为他人担保,公司对强令其为他人担保的行为有权且应当拒绝。 第四条公司作出的任何对外担保行为,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批准。 第五条公司为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

第六条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反担保适用本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章担保对象的审查及方式 第八条确有融资需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同时具有较强偿债能力,公司可考虑为其提供担保: (1)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 (2)公司及全资下属子分公司之间因业务需要可相互提供担保; 第九条公司对于申请担保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得为其提供担保: (1)资金投向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国家产业政策的; (2)发生过银行借款逾期、拖欠利息等情况,至本次担保申请时尚未偿还或不能落实有效的处理措施的; (3)经营状况已经恶化、信誉不良,且没有改善迹象的; (4)提供资料不充分的; (5)董事会认为不能提供担保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融资担保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保障本公司工作、业务、经营、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正常运行,确保公司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的有效合理利用和最大限度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不断地把公司的事业向前推进,取得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依照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律,结合本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规章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 公司由业务部、法务部、风险控制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组成。 第三章组织制度 一、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责任制。实行分级管理模式,责、权、利有机结合。 二、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以执行董事为核心,负责公司经营方针、方向、发展目标、项目投资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工作。董事会对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负责。 三、执行董事以及监事、总经理特别任命人员组成公司高级经营管理层的核心,即公司领导班子负责按照执行董事的决定和要求制定公司经营管理计划,并组织实施。公司监事监督制约机制,依法合规业务制度。总经理直接聘任或解职中层干部及下级的员工。监事、总经理的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四、中层干部负责各种经营管理及工作任务的具体实施。 五、总经理对部门员工有人事任免建议权力。认为不称职的员工报执行董事批准后可予辞退。员工聘用均以公司名义统一聘用。 六、公司组织原则:遵纪守法,敬忠职守,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员工要服从安排,听从指挥。 七、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并经董事会审批会,可定岗位、定员工、定责任。 八、综合办受总经理授权,负责代为下达有关工作任务、催办检查验收工作任务及检查、监督各部门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四章管理机构 公司管理机构设5个部门,分别是业务部、法务部、财务部、风险控制部、综合办公室、。这些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业务部 1、协助项目经理建立全面的业务方案战略; 2、制定并组织实施完整的业务方案; 3、与客户、同行业之间建立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 4、开展多种业务手段,完成业务及回款任务;

担保公司担保业务操作管理办法

担保公司担保业务操作管理办法

担保公司担保业务操作管理办法 XX担保有限公司 担保业务操作管理办法 一、总则 目的 为防范担保业务风险,规范担保业务的开展,明确有关各岗位职责,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确保****担保有限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地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原则 本办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西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公司以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为经营原则。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与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客户开展业务往来。 适用范围 本办法所称担保人,系指本公司。本办法所称借款人,系指经过本公司担保而取得借款的法人、其它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本公司担保是指本公司与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人不履行对债权人负有的债务时,由本公司依法承担合同约定的担保责

任的行为。 本办法适用于****担保公司担保业务的开展。 二、基本流程 担保业务流程的五大阶段 担保业务基本流程包含五大阶段,即“申请受理”、“调查评价”、“审查审批”、“签约及担保费收取”和“保后管理”等五大阶段。 1.申请受理:客户提出担保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对客户进行资格审核。 2.调查评价:对受理的担保项目,主要从客户评价(资信情况)、业务评价(业务及经营状况)和反担保评价(反担保措施)等方面进行实地调研和风险评价。 3.审查审批:由项目评审委员会审批担保项目是否同意受理。 4.签约及担保费收取:经审批同意受理的项目,与客户、银行间签订一系列的担保合同,并完成反担保登记、担保收费等。 5.保后管理:包括对担保项目的检查、资金回收、代偿和追偿、担保终结等内容,在该项目终结后,完成相关档案整理、归档。担保业务流程的11个活动环节 担保业务的五大阶段,可具体细化为11个活动环节。 11个活动环节由“企业申请”、“担保受理”、“项目初

公司担保业务执行管理制度

文档序号:XXGS-AQSC-001 文档编号:AQSC-20XX-001 XXX(单位)公司 担保业务执行管理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担保业务执行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为准确掌握担保业务的进展情况,及时化解担保风险或尽量减少担保风险给企业造成的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的所有担保业务。 第2章建立担保事项台账 第3条担保业务实行过程中,担保经办人负责设置担保业务事项台账,对担保相关事项进行详细全面的记录。 第4条担保业务记录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被担保人的名称。 2.担保业务的类型、时间、金额及期限。 3.用于抵押财产的名称、金额。 4.担保合同的事项、编号及内容。 5.反担保事项。 6.担保事项的变更。 7.担保信息的披露。 第3章担保业务监督检查 第5条担保经办人员负责对担保项目的执行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跟踪和监督。 第6条监督检查时限。 1.担保期限在××年以内的,担保风险在××级以上的

担保项目,担保经办人员需每1个月进行一次跟踪检查。 2.担保期限在××年以上的担保项目,担保经办人员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 第7条监督检查项目。 1.担保项目进度是否按照计划进行。 2.被担保人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是否正常。 3.被担保人的资金是否按照担保项目书的规定使用,有无挪用现象等。 4.被担保人的资金周转是否正常等。 第8条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和问题,应本着“早发现、早预警、早报告”的原则及时上报担保项目负责人,属于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的,应及时向企业管理层或董事会报告。 第4章合同协议管理 第9条担保业务经总裁、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在权限范围内批准后,应当与被担保人订立书面担保合同或协议。 第10条订立担保合同或协议,企业法律顾问应结合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严格审核各项义务性条款,以保证企业的权益。 第11条合同档案管理人员专门保管担保合同协议、与担保合同协议有关的主合同协议、反担保合同协议等。 第12条合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有关担保及反担保财

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规范公司的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简称《担保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出于经营管理需要,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具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和银行承兑汇票担保、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企业或控股子公司为第三人提供担保的行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对外担保,适用本制度规定。 第三条子公司担保参照《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对外担保相关规范文件的规定和本制度的规定。公司财务部为公司担保行为的职能管理部门。公司财务部对担保事项进行初步评审后,按程序逐级报总经理审订后,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按其各自权限进行审批。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批准,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供对外担保。 第四条公司对外担保对象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偿债能力,应符合《公司章程》第110 条(二)(1)中规定的条件。 第五条公司不得违反本制度的规定,为任何非法人单位或者个人债务提供对外担保。 第二章对外担保调查、审批权限与审查程序第六条在公司对对外担保事项进行审议前,财务部应要求申请担保人提供其基本资料,并对申请担保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调查,确认资料的真实性,掌握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对该担保事项的收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

完整版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保后管理制度

江苏Ⅹ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文件 Ⅹ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业务保后管理制度(试行) 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风险控制体系安全运行,健全内部控制机制,促进公司发展战略全面实施,现根据《担保业务风险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保后管理是指本公司对申请担保人和反担保人的履约意愿和履约能力的现状及变化趋势,包括资信状况、资金流向、现金流量、经营管理、项目进度、竞争能力、财务状况、履行合同、改组、改制等一系列影响担保风险的因素进行跟踪、调查、监控和分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积极补救措施的过程。 第三条保后管理方式包括常规检查、重点检查等风险监控措施;业务发展部负责常规检查的组织工作,必要时可请风险控制部保后监管人员或法规事务部(律师)参与;风险控制部负责重点检查或专项检查以及风险监测工作。 第四条风险控制部是保后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对该项工作的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和考核。 管理职责

第五条在保后管理阶段,业务发展部和风险控制部应依照岗位设置、发展规模、管理目标、人力资源等实际情况,页8 共页1 第 江苏ⅩⅩ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文件 具体划分客户经理和保后监管人员的岗位职责。客户经理和保后监管人员应相互协作,共同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负责申请担保人的关系维护; 2、负责申请担保人、反担保人(包括含抵押人和质押人,下同)的年审营业执照等基本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 3、负责申请担保人、反担保人财务报表的收集、核实; 4、负责保后管理期间,金融部门对申请担保信用评级和债务承担额的动态调整; 5、负责申请担保人和反担保人资金使用和回流的跟踪、监控管理; 6、负责监控被担保人自筹资金到位、经营管理等情况; 7、负责保后过程管理日志、所担保的贷款台账和资金流向监控表等管理信息的创建、记录和维护; 8、负责对被担保人和反担保人经营、财务、行业等方面情况的保后现场检查、分析和研究; 9、负责拟写被担保人的跟踪管理,定期形成保后检查书面报告;

8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XX安泰集团股份XX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X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加强担保业务管理,明确担保业务审批权限,有效防X对外担保的风险,保证公司资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XX国公司法》、《中华人民XX 国担保法》、《关于规X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以及《XX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XX安泰集团股份XX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对外担保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X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XX安泰集团股份XX(以下称“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本制度中的“对外担保”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或质押。

第五条本制度中的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二章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 第六条公司对对外担保事项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第七条公司应就对外担保适宜调查被担保人的经营和信誉情况,认真分析被担保人的财务状况、营运状况、行业前景和信用情况。被担保人应满足以下标准: (一)管理规X,运营正常,资产优良; (二)近三年连续盈利,现金流稳定,并能提供外部审计审定的报告;

(三)企业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四)资信状况良好,银行评定信用等级应不低于A级; (五)近一年内无因担保问题引起的诉讼或未决诉讼。 1被担保人不满足上述标准中的任一一条标准的,该等担保事项需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若公司认为需要,被担保人需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公司可在必要时聘请外部专业机构对实施对外担保的风险进行评估,以作为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决策的依据。 第八条对被担保人的资信审查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财务负责人可以要求被担保人提供如下资料:

公司担保管理制度

公司担保管理制度

XX压缩: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XX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本制度已经2014 年6 月4 日召开的公司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所属子公司是指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各级子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含公司所属各级子公司,下同)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押,包括公司为所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所属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与公司所属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70%。 第四条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其他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六条除对公司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对外担保原则上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或互保,反担保或互保的提供方应当具有实际承担能力。 第七条公司证券办公室为公司担保行为的日常管理部门,公司计划财务部、公司办公室、审计法务部分别按照部门职责对对外担保事项进行专业管理。 第二章担保对象的基本条件 第八条除公司所属子公司外,担保对象同时具备以下资信条件的,公司可为其提供担保:

融资担保公司绩效考核办法

融资担保公司综合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一、制定目的全面、客观评估管理岗员工绩效,提高工作效率,培养优秀人才,通过上级领导对下级员工工作公平、公正、及时、准确的评价,使员工充分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与取得报酬、职位晋升的关系,获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动力。 二、制定原则 1、根据2008 年集团公司提出的“利润最大化”要求,本业务绩效考核办法只按照实际业绩奖励,无业绩无奖励。 2、双重考核标准。即业务考核与日常岗位考核相结合,全面评估员工工作; 3、公平、公正、公开。 三、绩效考核的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员工。 四、任务指标确定每月下达两个任务指标,即基础任务和目标任务,基础任务为每月必须完成的任务指标,与个人绩效提成挂钩,完成即执行绩效考核方案,不完成不执行;目标任务为每月需努力完成的任务,与部门奖励挂钩,完成一定比例即享受部门奖励。 五、执行前提 1、各业务部门每月应有明确的任务指标; 2、各部门经理须把部门月任务指标分解到人(或项目组); 3、及时准确的报表反馈体系。 六、绩效考核的实施 考核的实施期为每月一次,次月10 日兑现该兑现部分; 七、绩效奖金构成: 绩效奖金由三部分构成,分别为:风险保证金(40%);个人绩效奖金 (40%);营销费用(20%) 八、考核执行方式: 1、日常岗位考核采取逐级考核方式。即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核;副总经理负责所管辖部门经理的考核;总经理负责副总经理的考核。无副总经理考核的部门经理,由总经理负责考核,次月3 日由部门经理将本部门考核表上报综合管理部; 2、业务考核:根据各部门业务绩效考核方案执行,每月 3 日财务及业务内勤提供销售数据,由

保后管理制度

保后管理制度 为加强和完善担保业务过程控制,做好保后管理工作,提高担保业务质量,有效防范担保风险,根据公司管理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保后管理的目的 保后管理是担保业务安全重要的一道防火墙,其目的是通过保后的日常信息收集分析、定期及不定期回访、客户分级管理等手段,实现保后业务实时监测和风险预警管理, 控制风险。 第二条保后管理的原则 保后管理坚持科学性、及时性、主动性、服务性原则。 第三条保后管理方式及内容 保后管理方式主要有及时回访、信息采集报告、客户分类管理、还款提醒及催促、风险预警及处置。 (一)回访类别 1、例行回访:新办理的每一笔担保业务,不论是新、老客户,项目经理必须在业务发生后15天内,进行一次回访,并做好回访记录存档。回访内容主要是:客户借款使用情况、资金真实流向及使用效果、生产经营、资产及负债发展变化情况、客户意见及建议。 2、定期回访:根据客户分类情况确定回访计划,优良客户每半年回访一次、正常客户每季度回访一次、关注客户每月回访一次、其他客户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特别回访。 3、特别回访:对所有关注类以下的客户,根据实际需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随时进行回访监控。特别回访主要针对客户行

业动态、企业管理、生产经营、市场及销售、财务状况、高管人事变动、体制变化、偿债能力、履约等,区别不同情况和级别,分别确定回访时间、频率和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置。 (二)回访方法 1、实地查看生产场所、盘点实物、查看有关帐务。 2、与客户及主要管理人员进行座谈,交流、沟通,获取信息。 3、对生产工人等企业有关人员进行随机调查,通过有目的的询问等,了解客户和企业的情况。 4、通过相关部门和其他人员了解客户和企业情况。 (三)回访管理 根据客户情况将客户风险等级分类为:良好、正常、关注、风险四级。客户风险分级由各事业部根据日常管理情况每季末进行一次,并根据客户级别制定下季回访计划,于下季初10日前编报经营类在保客户风险分类表、回访计划表上报风险管理部。对关注、风险类客户,部门经理、项目经理A、B角要充分沟通,制定、填报适当的处置措施、方案。 各事业部要对每次回访情况进行认真记录,填写客户回访报告。下季初10日前将客户回访报告等资料整理移交风险管理部归档。 第四条处罚规定 1、未按客户回访规定时间要求进行回访的,每户每次由项目责任人献爱心50元。 2、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经营类在保客户风险分类表、回访计划表的,每次部门经理献爱心100元。 3、未按规定时间移交客户回访报告的,每次部门经理献爱心100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定稿)

xxxx 担保业务管理制度

2007 年9 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岗位分工与审批权限 (1) 第三章决策与操作程序控制 (3) 第四章担保履行控制 (5)

第五章监督检查 (6) 第六章附则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xxxx 及其下属子集团对担保业务的管理,规避企业财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xxxx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担保主要包括:xxxx 及其下属子集团出于各种原因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承担被担保企业到期不能偿还债务的连带偿付责任,其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 及其下属子集团。 第四条xxxx 总部完全掌握担保决策权,下属子集团仅仅是提出担保需求并配合担保工作的实施。 第五条目前xxxx 及其下属子集团的担保业务均需经集团总裁审批决定。 第六条xxxx 各子集团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担保业务内部会计控制程序,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担保业务的内部会计控制重点主要包括: 1) 建立担保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明确担保原则,严格限定担保权限;加强对被担保单位 资信情况和经营状况的调查了解; 2) 强化对担保审批管理,注意担保合同的订立和推敲; 3) 重视对被担保单位的即时监控监督和担保业务执行控制。 第二章岗位分工与审批权限 第八条各子集团或各子公司应当建立担保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XX北兴特殊钢XX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风险管理,规X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根据《中华人民XX国担保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不得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或者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三条对外担保必须坚持充分理由原则 (一)对外提供的担保必须给公司带来重大利益,或不提供担保必然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且带来的利益或损失明显大于相关担保风险损失的; (二)与被担保单位存在相互担保协议,且相互担保规模相当; (三)坚决杜绝人情担保。 第四条对外担保必须坚持反担保原则。即要求被担保单位提供可靠的反担保,或提供可执行的抵押或质押,使担保发生损失时可以得到补偿。 第五条对外担保必须由项目建议部门会同财务部门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必须索取被担保单位的营业执照、经审计的近期财务报告等基础资料;必须掌握担保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或项目资料;必须对被投资单位的资信情况、还款能力严格审查,对各种风险充分预计,并提出是否提供担保的建议。 第六条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或由总经理在董事会授权X围内批准后由公司实施,公司其他任何部门或个人均无权代表公司对外提供担保。 第七条对外担保的授权审批权限。 (一)董事会的审批权限 单笔担保金额在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年度累计金额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的对外担保项目由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审批。 (二)超出总经理审批权限的对外担保项目由公司董事会审批,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应不超出公司章程中有关规定。 (三)超出董事会审批权限的担保项目由股东大会审批。 第八条对外担保有效期内,有关责任部门必须对有关担保事项严格监控,对风险情况及时预警,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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