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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二中院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16年)

上海二中院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16年)
上海二中院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16年)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工作年度报告(2016年)

目录

前言

一、狠抓第一要务,努力提升履职能力

二、推进司法改革,重点解决短板瓶颈

三、拓展多元化解,协力维护稳定大局

四、探索管理创新,积极夯实工作基础

五、增强发展后劲,切实服务综合治理

六、推进队伍建设,着力激发内生动力

前言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关键之年,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也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攻坚之年。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面临速度换挡、结构调整、动力转换节点,社会关系和法律关系日趋复杂,社会矛盾纠纷呈现许多新的形态和表现形式。受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影响,法院案件数量持续大幅攀升,案件中蕴含的社会风险增多,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都面临新情况新问题。

2016年,我院在市高级法院党组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为抓手,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探索矛盾纠纷的多元分流和妥善化解,取得了新的可喜成绩。

一、狠抓第一要务,努力提升履职能力

2016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2017件,审结22100件,同期结案率达100.38%,收、结案数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8.50%和8.46%,均创历史新高。

在2016年审结的各类案件中,按照审级划分,一审案件占8.48%,二审案件占65.7%,再审案件占0.35%。按照案由划分,民事案件占60.85%,刑事案件占7.22%,行政案件占6.46%,申诉审查和申请再审案件占3.42%,国家赔偿案件占0.06%,执行案件占9.69%,非诉执行审查案件占0.23%,减刑假释案件7.9%,其他案件占4.17%。

(一)加强刑事审判工作

依法惩治各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562件,连同存案审结1595件,同比分别下降5.1%和4.66%。其中,审结一审刑事案件126件,判处罪犯223人,同比分别下降5.97%和1.76%;生效案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罪犯占比83.5%,同比上升4.4个百分点。审结二审刑事案件1469件,同比下降4.24%。

——依法惩处严重刑事犯罪,保障平安上海建设。全年共审结一审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48件,判处罪犯55人,同比分别上升20%和7.84%。审结毒品犯罪案件40件,判处罪犯67人,同比分别下降25.92%和27.17%。审结一审抢劫、诈骗、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9件,判处罪犯22人,同比分别下降25%和15.38%。其中,审结抢劫案件4件,判处罪犯4人,同比分别减少2件和3人。

——依法惩处各类经济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共审结一审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3件,判处罪犯69人,其中审结骗税、制售假发票等经济犯罪案件11件,判处罪犯43人;合同

诈骗犯罪案件10件,判处罪犯22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件,判处罪犯2人,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案件1件,判处罪犯2人。

——依法惩处各类职务犯罪,推进反腐败斗争。妥善审理原上海中虹(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桐乡中虹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沈中极受贿案等一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取得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共审结一、二审贪污、贿赂案件24件,同比上升4.3%;判处罪犯43人,同比上升34.37%。

——依法惩处涉少刑事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完善少年审判工作机制,做好“法润花季”系列特色项目,微信公众号共推送内容28期,少年庭荣获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全年共审结一、二审涉少刑事案件13件,其中涉少强奸案件1件,盗窃、抢劫案件4件,聚众斗殴1件,强制猥亵、侮辱妇女案件1件,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1件,寻衅滋事案件3件,抢夺案件1件,故意伤害案件1件。

(二)深化民商事审判工作

妥善处理经济发展新常态背景下的各类民商事案件。民一庭和民三庭分别被授予“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和“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全年共新收一审、二审、再审民事案件13221件,连同存案审结13449件,同比分别上升9.75%和11.1%,诉讼标的额为258亿元,同比上升28.15%。其中,新收一审民事案件1233件,连同存案审结1250件,同比分别上升28.57%和11.91%。

——继续加强商事审判工作。圆满审结光大证券“乌龙指”引发的内幕交易赔偿案件507件,得到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的批示肯定。全年新收各类合同纠纷案件8670件,同比上升13.17%;连同存案审结8772件,同比上升15.18%;诉讼标的额为211.4亿元,同比上升22.71%。

——妥善处理各类涉及民生案件。全年共受理婚姻、家庭和继承案件821件,连同存案审结819件,同比分别上升10.65%和8.19%。其中,审结涉及赡养、抚养和扶养纠纷的案件279件,继承纠纷案件175件,离婚纠纷案件365件。共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496件,同比上升15.56%。受理财产权属确认、人身损害、宅基地纠纷等权属、侵权案件3730件,连同存案审结3858件,同比分别上升2.36%和

3.38%;诉讼标的额为35.19亿元,同比上升57.16%。

——积极开展涉房地产审判工作。共受理各类涉房地产纠纷3269件,连同存案审结3477件,同比分别下降3.46%和上升6.59%。其中,受理一审房地产案件38件,连同存案审结47件,同比分别下降26.92%和上升30.56%,涉案标的额为21.64亿元,同比上升52.76%。共受理各类二审房地产案件3217件,连同存案审结3410件,同比分别下降2.84%和上升6.66%,涉案标的额为20.64亿元,同比上升9.1%。共受理各类再审房地产案件14件,连同存案审结20件。

——依法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共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303件,同比上升22.67%。其中,审结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39件,同比下降25%,二审案件199件,同比上升48.51%,再审案件4件,同比增加2件。共审结涉台案件21件,同比上升10.53%;涉港案件35件,同比下降5.41%;涉澳案件5件,同比上升66.6%。

(三)推进行政审判工作

切实履行行政审判职能,监督行政机关严格执法。进一步落实行政领导出庭应诉相关机制,拓宽案件类型,提高行政领导出庭应诉案

件数量和效果。全年新收各类行政案件1582件,连同存案审结1429件,同比分别上升8.36%和0.42%。其中,新收一审案件645件,连同存案审结498件,同比分别上升50.7%和30.37%。审结二审行政案件931件,其中房屋土地资源类及规划类306件;治安类160件;劳动保障类41件;工商、税务、司法行政类16件;安全、卫生、环保、药品类11件;民政、教育、文化、信息电讯类14件;财政、物价、乡政府、农业类24件;其他案由359件。推进行政案件多元化解决机制建设,努力提高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的能力水平。全年共协调化解行政案件134件,和解撤诉率9.38%。

(四)强化执行工作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着力解决“执行难”问题。全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182件,连同存案执结2142件;执行存案78件;执行到位人民币84.96亿元,执行标的清偿率为59.7%。其中,执行实施类案件1680件,占执结案件总数的78.43%。执行实施类执行案件中,共执结刑事案件32件,同比下降57.33%;民事案件1070件,同比

上升75.99%;行政案件28件,同比上升300%;行政非诉审查案件2件,同比减少1件;仲裁类案件408件,同比上升114.74%;公证债权文书类案件1件,同比减少2件;执行恢复案件139件,同比上升4.51%。在非执行实施类案件中,共审结执行复议案件70件,同比上升25%;执行监督案件18件,同比上升20%;执行异议案件120件,同比上升30.43%;执结执行保全案件254件。

二、推进司法改革,重点解决短板瓶颈

以院党组2016年初制定的“强抓手、补短板”十条意见和2016年中制定的“深化改革、跟踪问效”十条意见为着力点,有计划、有步骤地破除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一)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研究制定刑事案件庭前会议、证人鉴定人出庭、刑事法律援助等方面的实施意见和操作规范9项,确保相关改革试点工作有章可循,

有效防范冤假错案,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与市检二分院签署《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纪要》。自2016年5月试点启动以来,证人、鉴定人出庭25件次,其中,侦查人员出庭7件,隐蔽作证6件;为96名被告人指定辩护。创新推出民商事案件“1+3”庭审方式改革,探索将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有机结合,构建“庭前会议”、“争点过滤”、“释明权行使”等审理工作机制。其中,民二庭推出“类案审判要素化、庭前准备精细化、开庭审理集中化”工作机制,民三庭探索“一会一庭”工作制度,民六庭制定落实“1+3”改革41条实施细则,少年庭实践“四效合一”的庭审试点等,均在相关案件审理中推进了庭审方式的标准化、规范化、实质化。积极探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政府信息公开类一审行政案件,首次适用行政简易程序审理了原告上海璘立商贸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政府涉政府信息公开5起一审案件,并当庭作出判决,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与市住建委协作联动,努力构建征收类行政纠纷诉前第三方听证机制,拓宽行政纠纷联动化解渠道。

(二)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

继续落实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在全院各业务庭中配置标准化合议庭54个,全年案件中的99.84%均由合议庭依法自主裁判,法律文书100%由合议庭合署印发。合理限缩审委会讨论案件的范围,全年仅有28件案件提交审委会讨论,占同期结案数的千分之一点二。规范作为决策咨询机构的专业法官会议的召集方式和讨论程序,全院各庭专业法官会议共讨论案件135件,同比下降52.8%。其中,案

件采纳专业法官会议倾向性意见的有118件,部分采纳的有7件,未采纳的有10件。

(三)构建执行体制新模式

围绕“一年大见成效,两年基本实现解决执行难”的目标,积极推进执行体制机制改革。成立执行裁判庭,进一步规范执行实施权行使。自2016年8月中旬执行裁判庭正式收案以来,共受理各类执行裁判案件97件,结案率达100%,实现执行裁判案件办理的规范化和高效化。探索执行局局长、执行长负责制,构建局长、执行长两个指挥管理层级。成立执行司法警察大队,配备司法警察7人,配合执行法官依法采取执行强制措施。实行团队化办案模式,按照1+X+1+1的执行组格局,由入额法官带领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作为基本单位,开展具体案件执行工作。推行案件办理7:1.5:1.5执行工作考核和责任承担模式。自2016年7月实质推进执行改革以来,执行案件的平均执行天数为20.39天,同比缩短11.17天;实际执行率为71.23%,同比提高11.51个百分点;案均执行标的清偿率为73.51%,同比增长23.07个百分点。

(四)深化人员分类管理

制订《法官岗位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等制度,完善对各类人员的科学管理,将司法责任制与合议庭及法官办案数量质量挂钩。健全《法官助理岗位说明书》规定,细化法官助理的选拔、配备、培养工作,在72名法官助理中,授权其中业务熟练、任职较长、能力较强的23名助理可在法官指导下,独立完成全部司法辅助工作。上述法官

助理至今共辅助法官审结案件140件,较好地配合了全院全年审判任务的完成。完成第二批法官入额工作,10名法官经严格遴选入额,法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

三、拓展多元化解,协力维护稳定大局

联合各方力量、整合多方资源参与纠纷化解工作,努力以较小的司法成本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建立诉调对接中心

深化与静安区司法局合作联动,率先成立中级法院层面的诉调对接中心,在当事人双方约定适用非诉程序解决纠纷的前提下,积极调解双方纠纷,全年共成功调解案件420件,占全年民商事调解、和解案件总数的15.24%。

(二)深化与市律协的交流合作

扎实推进双方2015年10月签订的《关于律师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合作备忘录》,通过大数据系统选取近5年在我院代理诉讼数排名靠前的30家律师事务所开展试点,推进代理律师提交诉讼材料标准化、证据材料表格化、与法官助理庭前衔接便捷化。积极试推网上交换诉讼材料在线平台的工作新模式和律师持令送达等改革举措,探索诉讼资料的快速传输和法律文书的便捷送达。

(三)健全矛盾纠纷非诉解决的方式和渠道

建立退休法官审前专职调解、劳动争议案件第三方特邀调解、商

事纠纷案件委托调解、金融纠纷案件“一行三会”参与调解等工作机制。其中,专职调解和特邀、委托调解的成功率分别达到23.27%和57.14%;自2016年3月份推进以来,已分流了同期民商事案件的9.8%。

(四)实现社会资源互联互通

建立申诉案件律师公益代理工作机制,针对涉公民人身权益的相关民刑案件,协调律师无偿提供代理申诉服务。该制度自2016年10月启动以来,已有15件案件由律师成功实施公益代理,其中5件案件调解撤诉结案。与市公证协会、东方公证处共同召开纠纷解决机制工作推进会,分别签署《合作备忘录》和《对接协议》,积极推动双方在公证调解、信息共享等领域开展合作。

四、探索管理创新,积极夯实工作基础

创新方式,完善形式,形成利当下、管长远的法院管理模式。

(一)狠抓信息化工作十件实事

以“服务审判工作、服务法官办案、服务群众诉讼、服务领导决策”为宗旨,共研发15款新软件,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开发破解执行难专项活动案件数据分析管控平台,优化执行流程管理系统。研发庭审笔录智能语音转换系统,并配合两个法庭做好调试完善工作。推出二中微信公众号新的功能应用,新增案件进展、法律法规、审判案例查询、缴纳诉讼费、联系法官等功能。开发三维诉讼导航系统、诉讼文书电子送达系统和二维码扫描自主立案系统,方便群众诉讼。研发

手机在线用车报批功能,规范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

(二)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

启动诉讼服务中心在立案阶段保全办理、庭审文书窗口送达、随机分案、开庭排期、静态证据调查等五方面的新功能,运行情况良好。规范立案登记流程,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设置绿色通道,优先办理老幼病残孕等当事人的诉讼事务150余次。

(三)加大司法公开力度

全年共有14411篇裁判文书上网,完成网络直播12次,12368诉讼服务分平台自动推送案件进度信息96535条。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播出《公开裁判文书推进阳光司法》专题节目,对我院裁判文书公开相关案例和工作经验作了报道,引起较大社会反响。

(四)强化后勤和警务保障工作

圆满完成立体车库整修等14个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完成零星维修项目180项。及时做好房屋、空调、管线等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全力推进扩建三期业务用房等院内基础设施建设。改进食堂管理,进一步提升餐饮服务质量。根据最高法院统一部署,积极组织法警技能大比武活动。法警支队全年参与院区昼夜巡逻1976人次,押解刑事被告人2030人次,处理各类突发事件69次,有力地保障了院区安全和办公秩序。

五、增强发展后劲,切实服务综合治理

坚持把法院工作放入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提升层次,扩大

影响,确保工作后续有力。

(一)推进司法实务调研

落实我院《关于加强和改进调研信息法宣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实现司法改革新形势下调研信息法宣工作更好发展。完成市高院重点课题1篇,报批课题5篇;在《人民法院报》、《人民司法》、《上海审判实践》等各类刊物发表调研文章64篇;我院司法改革经验总结文章《构建有中级法院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探究》被《中国审判》刊登。高度重视与社会各层面专家、学者、群众的沟通交流,共召开座谈会十余次,广泛听取各界对我院司法改革、审判工作、司法为民等方面的意见建议。2016年民一庭有1件案例、民四庭有2件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载,民二庭有1件案例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刑二庭、民四庭各有1篇法律文书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优秀法律文书”。与一中院共同举办4期“适法统一联合论坛”,就房地产纠纷等疑难问题深入研讨,取得较好效果。

(二)加强信息宣传工作

全年共编发信息、简报、专报、要情反映、每日情况388期(条),及时反映我院审判执行、司法改革、统计分析等各项工作举措及最新动态。其中,信息材料285篇(条)被市高院录用,《立足抓早突出抓实确保抓好二中院切实加强中青年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等3篇简报材料获市高院院长崔亚东批示肯定,《二中院积极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简报被市委政法委《上海政法情况》全文刊载。成立二中新闻中心,进一步整合加强新闻宣传力量。紧紧围绕我院推进司法

体制改革等重点工作开展新闻宣传,共组织各类新闻报道388篇。配合破解执行难各项工作举措,撰写报道13篇,拍摄现场执行十余次。制作执行专题片《幸好,还有他们》,在中国法院网、上海法院网等媒体播出。继续抓好二中视频新闻中心建设,制作《二中新闻》16期。认真做好微信、微博发布工作,二中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51期,二中官方微博编发信息2800余条。

(三)重视司法建议发布

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制度在创新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全年共发出司法建议31篇。其中,刑一庭就推进辖区禁赌工作向青浦区综治办发出司法建议,获得市委政法委书记姜平的批示肯定。举办系列审判白皮书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发布《非法集资犯罪审判白皮书》等7本系列审判白皮书,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承办“新金融与司法”首届金融中心建设司法论坛,促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社会各界代表共200余人参会,收到论文22篇。进一步健全和发挥信访接待、法律志愿服务、法律援助等窗口功能,加强信访接待与12368诉讼服务平台、执行事务中心的信息共享、力量整合与服务联动。建立《劳动报》“乔法官说法”专栏、“外来务工人员劳动维权工作室”和“乔法官说法”微信公众号“三位一体”服务品牌,加强劳动纠纷的预防化解。

六、推进队伍建设,着力激发内生动力

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大力推进队伍“三化”建设。

(一)强化机关党的建设

认真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干警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有序完成机关党委和各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开展“党旗下的天平”、“五个一”系列活动,激发干警创先争优热情,涌现出市级机关先进党支部刑一庭党支部、全国法院优秀党务干部乔蓓华等先进集体和个人。切实增强开展老干部工作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举办“趣味运动会”、“迎新春茶话会”等各类活动,提高老干部离退休生活质量。

(二)突出法官主体地位

实施《关于加强法官主体地位、促进依法公正办案的十条意见》,召开3次法官大会,表彰39名“办案之星”和10名“服务保障之星”。妥善解决3起影响较大的侵害法官权益的事件,有力维护干警合法权益,得到市高院崔亚东院长的批示肯定。

(三)完善人才培养机制

顺应分类管理改革要求,完善中长期人才梯次培养机制。率先在全市完成审判长资格确认工作,最终确认62名法官的审判长资格。公开选拔16名70后、10名80后后备干部。党组召开干警双月座谈会5次,广泛听取干警意见91条,采纳56条可行建议。

(四)坚持文明单位创建

积极开展文化法院建设,被评为上海市“书香机关”示范点。加强健康法院建设,举办小型运动会及健步走等活动。创办并已刊出2期二中院刊《阳光法苑》,全面展现法官干警的精神风采。

二○一七年六月

上海重点初中排名

上海重点初中排名 【黄浦区】 格致初级中学 【教学特色】素质教育:管乐队、射击队等团体在市、区比赛中屡屡获奖,OM队、女排队、舞蹈队、合唱队、篮球队日趋成熟。学校系市素质教育实验学校、市第二期课程教材改革基地学校、市学业管理与评价研究所基地学校。电话:63584646地址:长沙路35号 市十中学 【教学特色】上海市第十中学是一所有近百年历史的公办普通完全中学,中学英语特级教师魏孟勋为现任校长,有一支优秀的师资队伍,特级教师和高级教师约占30%。教学质量在社会享有良好的声誉,以全面发展、文理协调、理科见长为办学特色。电话:63770024地址:永宁街25号 光明初级中学 【教学特色】学校是上海市法语教学特色学校、射击项目特色学校。法语教学被纳入到中法两国教育合作项目;世界杯与奥运会冠军陶璐娜就是其中杰出的代表。此外还有铜管乐、口琴、舞蹈、茶艺。电话:63284691地址:三牌楼路58号 尚文中学 【教学特色】1985年起以“第二课堂”教学蜚声全市乃至全国。学校连续三次被评为“上海市加强初中先进集体”。共有48名教师获市以上先进称号。学校先后被评为市文明单位、素质教育实验学校、科技教育特色学校、体育工作先进单位。电话:63326020地址:花衣街12号 大同初中 【教学特色】学校先后被评为市素质教育实验校、市科技教育特色学校、全国青少年科普创新示范学校,同时被指定为市科技教育研究所实验基地、市学习潜能开发研究所实验学校、市口琴音乐教育基地。学校还是上海航宇科普中心、市造船工程学会共创科技教育特色学校的科技教育基地。电话:63160791地址:瞿溪路202号 民办明珠中学 【教学特色】是上海市首批创办的五所民办中学之一。格致中学的公共资源等与明珠中学资源共享。学校在市一级与区一级的数、理、化比赛中取得了优秀的成绩,近四年来在市、区各级各类竞赛中有900人次获奖。电话:63223550地址:云南中路35号 民办立达中学 【教学特色】学校设有环保、插花等20余门兴趣活动课;数、英、化、物、机器人等科技领域及足球、交响乐、民乐等文体领域均获重大荣誉。历届初中毕业生参加市中等学校考试,成绩连续三年列全区第一。市重点录取率稳定在65%,区重点以上学校录取率稳定在85%左右。电话:63137445地址:车站支路90号

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

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1) ——20XX年2月27日在黄冈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黄冈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黄六洲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黄冈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XX 年全市检察工作和20XX年工作主要安排,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代表提出意见。20XX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院的领导下,依靠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依靠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要求,全面履行三项职能,充分运用两个手段,突出把握一个关键,积极完成检察工作目标任务,为在我市创建稳定的社 一、全面履 (一)切实履行严打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按照“坚持严打方针,突出打击重点,依法快捕快诉,确保办案质量的工作目标,全力做好“严打各项工作。一是保持“严打工作力度,做到办理刑事案件思想不麻痹、工作不放松、行动不手软。全年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案件991件1583人,经审查批准逮捕894件1390人;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件946件1406人,经审查提起公诉787件1189人;共办理在押人犯又犯罪案件3件3人。加快办案节奏,批捕环节提前介入重特大案件71件次,起诉环节提前介入402件次,全部案件均在法定时

限内办结。二是突出“严打工作重点。对爆炸、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316人、起诉279人;对盗窃、抢劫、抢夺、诈骗等侵财犯罪批捕678人、起诉555人。红安案件主犯周旺清纠集黑恶势力团伙为非作歹,扰乱治安秩序,为泄私愤图报复,指使团伙成员用“狗钻笼蒙面、手持钢管焊刀在闹市区追杀他人致死。市院及时提前介入,周密审查,及时提起公诉,周犯等19名被告人一审分别被判处死刑、无期和有期徒刑。案犯汪春松、童春莲以黄州“满天星茶楼为据点,组织和容纳卖淫嫖娼、淫秽表演。市院及时组织业务骨干审查此案,引导侦查取证。汪犯、童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19年。三是注重严打工作质量。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审慎办理刑事案件,努力使检察执法不枉不纵。通过审查,共依法不捕不诉118人,依法追捕追诉123人。市院仅办理熊鑫非法制造、储存、销售毒鼠强案,就依法追诉了33起犯罪事实,全部被法院认定,熊犯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四是坚持打防并举,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检察信访接待,参与排查调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依法审查处理举报、控告信访件266件。(二)切实履行侦查职务犯罪职能,促进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反腐败斗争总体部署,振奋精神,创新机制,加大力度,积极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一是开展以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7)沪01民终4050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王仲裕,男,1961年10月6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虹口区。 上诉人(原审被告):秦志芳,女,1965年6月16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虹口区。 上列二上诉人之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胡萍,上海震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列二上诉人之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郭默涵,上海震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王敏娣,女,1958年3月1日出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侯毅,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海燕,上海市申房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王仲裕、秦志芳因与被上诉人王敏娣共有物分割纠纷一案,不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6)沪0115民初2881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7年 3月21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王仲裕、秦志芳及二人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胡萍、郭默涵,被上诉人王敏娣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马海燕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王仲裕、秦志芳上诉请求:撤销原判,依法改判:上海市浦东新区XX路XX弄XX号XX室房屋(以下简称1204室房屋)及XX路XX弄XX号XX室房屋(以下简称1304室房屋)产权归王仲裕、秦志芳共同共有,上海市浦东新区XX路XX弄XX号XX室房屋(以下简称402室房屋)产权归王敏娣所有;上海市虹口区XX路XX弄XX号XX室(以下简称涉迁房屋)拆迁所得的安置款88,456元(人民币,下同)由上诉人分得33,171元,被上诉人分得55,285元;上诉人给予被上诉人折价款442,894.05元(19.485平方米×22,730元/平方米)。事实和理由:一、双方签署的《保证书》性质应属赠与协议,而非一审认定的拆迁利益分配协议,因此,上诉人享有任意解除权,有权撤销赠与。在上诉人撤销赠与后,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各占涉迁房屋二分之一产权份额,故动迁安置房产权份额应对半分割;二、即便该《保证书》为拆迁利益分配协议,上诉人处分的也只是具有金钱性质的安置费及各类补贴奖励等动迁款项,而不涉及具有居住性质的动迁安置房的产权份额,故应根据双方所占动迁利益份额分别分配安置款及动迁安置房产权,且原审将全部剩余安置款判归被上诉人明显错误;三、分配动迁安置房产权时应考虑上诉人家庭有三口人而被上诉人只有一口人这一人口因素。 王敏娣辩称,不同意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一、《保证书》的签署时间是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的确权纠纷诉讼期间,是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一审对《保证书》性质认定正确;二、不管从面积还是动迁款角度计算,一审将两套小房屋判归被上诉人都是合理的,被上诉人现在身体不好,其中一套用于居住使用,另一套用于出售治病,故不同意上诉人的分配方案。综上,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word完整版2016年上海地理等级考试题与答案Word版 解析

2016年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 地理试卷 一、选择题(共40分,每小题2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巴黎协定》是“人类送给地球最好的礼物”。《巴黎协定》缔约国承诺采取措施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这将直接有助于 ①减缓海平面上升趋势②减轻酸雨的危害 ③减缓臭氧洞扩大趋势④减轻水体的污染 A.①④B.①③C.②③D.②④ B 答案:解析:人为排放大量温室气体,导致全球变暖,气温升高,两极与山地冰川融化,海平;在温室气体中,二氧化碳的温室效应作用最大,其次是氟利昂,氟利昂同时也会面上升,大量消耗平流层的臭氧,导致在南北两极与青藏高原出现臭氧洞;因此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将有助于①③。虽然温室气体中有导致酸雨的一氧化二氮,但其温室效应所占比较小;导致酸雨的主要气体主要是硫氧化物和氮氧化物。所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不会直接减轻酸雨危害,也不会减轻水体污染,排除②④ 年。46月发射升空的“东方红一号”卫星,至今已在太空无动力飞行了2.我国于1970年4 这主要是由太空环境的某些特性所致,这些特性是③强辐射④微重力②超低温 ①高真空 .①④D B.②③.③④C A.①②D 答案:年,意味着卫星飞行没有阻力,或几46解析:题干中说到:卫星无动力在太空飞行了乎为零,显然是高真空带来的结果;万有引力的两个分力是重力和向心力,微重力资源使得万有引力主要体现为指向地心的向心力。强辐射和超低温条件与卫星无动力飞行没有之。D间关系,答案选 地观测到一轮明月。此时,月、地位置关E,某天文爱好者在243.正月十五时(地方时)系正确的是 C 答案:解析:首先根据地球的昼夜半球补充太阳所在位置;正月十五的月相为满月,此时月球运时看到一轮24E行到太阳的对面,和太阳分处地球的两侧;天文爱好者在地当地时间图中只有月球位于地球的上中天,即夜半球的中央,该地应该半夜子时,明月,C符合。 1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6)佛中法民三初字第3号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6)佛中法民三初字第3号 原告左伯良,男,汉族,1975年11月16日出生,住(略),身份证号码(略)。 委托代理人庄丽凤,女,汉族,1976年6月10日出生,住(略),身份证号(略)。 被告陈宏芝,男,汉族,1967年10月21日出生,住(略),系佛山市南海区九江大谷联兴五金家俱厂业主,身份证号码(略)。 委托代理人丁亚妮,广东通法正承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签收有关法律文书。 原告左伯良诉被告陈宏芝专利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05年12 月19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6年2月2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左伯良的委托代理人庄丽凤、被告陈宏芝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在本案审理前,原告于2005年11月15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证据保全和诉前禁令的申请并提供了相应的担保。本院于2005年11月21日作出了保全的裁定并于同年12月2日作出了诉前禁令的裁定。 原告诉称:原告于2003年3月13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椅脚,并于同年10月1日被授予专利权,专利号为ZL 03 3 20526.4。被告大量生产销售侵犯原告专利权的产品,其行为严重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因此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0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原告向法庭提交了以下证据: 证据1,原告企业资料,证明原告主体资格;证据2,被告身份证、企业资料,证明被告主体资格;证据3-5,专利证书、专利年费发票、专利检索,证明专利合法有效;证据6,(2005)穗证内经字第70708号公证书,证明被告生产、销售侵权产品;证据7,(2005)穗白内民证字第5548号公证书,证明被告持续恶意侵权;证据8、被控侵权实物,证明被告侵权事实。 被告辩称:被告生产、销售的产品与原告的专利不同。被告于2003年10月16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脚架(虎爪),并于2004年7月7月被授予专利权,专利号为:ZL 2003 3 0114906.9。被告的产品是按照上述专利进行生产的,因此被告不存在侵犯原告专利权的行为。 被告向法庭提交了以下证据: 证据1,专利证书(专利号为ZL 2003 3 0114906.9)、专利权公告书、专利年费发票,证明被告的专利合法有效。

邵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邵东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XX年,邵东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全县稳定、发展大局,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着力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于保障民生,着力于加强自身监督制约,各项检察工作整体推进,为维护邵东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我院始终将维护社会稳定作为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坚决贯彻上级检察机关和县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以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一)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70件806人,不捕96件218人,提起公诉496件682人,不诉87件101人。坚持把黑

恶势力犯罪、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共批捕上述犯罪嫌疑人236人,起诉197人。如谭达祥、肖炜彬等10人抢劫案,赵品龙、李鸣等11人抢劫团伙案,作案手段恶劣,社会危害大,群众反响强烈,我院受案后快捕快诉,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突出打击影响群众财产安全的盗窃犯罪。共批捕该类犯罪嫌疑人111人,起诉98人。如肖奇良、唐焕明等6人盗窃40余万元特大案,我院受案后,2天内做出批捕决定,5天内提起公诉。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共批捕涉毒犯罪嫌疑人101人,起诉94人。如赵建飞、周仲权等人贩卖毒品麻古6000余粒案,我院在受案当天,即做出了批捕决定。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促进社会和谐。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较小的未成年人、老年人、初犯、偶犯、过失犯,坚持依法从宽处理,可不捕的不捕,可不诉的不诉;对一些轻微刑事案件,按照和解政策和自愿原则,认真做好当事人双方和解工作,共办理刑事和解案件44件,同比增加16件,使一些消极因素得到了化解。同时,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维护青少年权益,对青少年犯罪实行专人审理和帮教制度,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制环境。如我们在审查曾某盗窃一案时发现,被告人曾某与被害人江某均系县三中学生,且为同班同学,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中竞业限制纠纷审判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竞业限制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 目 录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中竞业限制纠纷审判 情况通报 (1) 一、近三年竞业限制纠纷案件数据分析 (1) 二、竞业限制纠纷案件新特点 (4) 三、竞业限制纠纷案件审理难点 (6) 四、竞业限制纠纷案件审理主要举措 (10)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中竞业限制纠纷 典型案例 (14) 一、海舟公司与余某竞业限制纠纷上诉案 (14) 二、光顿公司与张某竞业限制纠纷上诉案 (18) 三、滕某与锋亚公司竞业限制纠纷上诉案 (21) 四、张某与布料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上诉案 (23) 五、外国人安某与提普公司竞业限制纠纷上诉案 (25)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竞业限制纠纷案件审判白皮书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劳动争议案件中竞业限制纠纷审判情况通报 人才是核心竞争优势。上海全面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成为与我国经济科技实力和综合国力相匹配的全球创新城市,需要把人才作为创新的第一资源。不仅要充分发挥企业家在推进创新和成果产业化中的重要作用,而且要打通人才便捷流动、优化配置的通道。而人才流动,必然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等利益保护,反映到劳动争议案件中,则需要在审理竞业限制纠纷中,在社会、企业和个人三者发展之间做好利益平衡。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在竞业限制纠纷案件审理中,妥善处理保护商业秘密与自由择业、竞业限制与人才合理流动的关系,促进形成更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为此,上海一中院对2015年1月至2018年3月期间审理的竞业限制纠纷案件进行梳理分析,并选取了五件具有代表性的案件予以发布。 一、近三年竞业限制纠纷案件数据分析 2015年1月至2018年3月,上海一中院共受理劳动争议二审案件8390件,审结劳动争议二审案件8416件。其中,受理竞业限制纠纷案件48件,审结竞业限制纠纷案件47件。从结果上看,维持原判36件,占76.60%;调解6件,撤诉4件,改判1件。 1. 案件数呈上升趋势。2015年审结竞业限制纠纷案件12件,

法院判决书样本

甘肃省定西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0)定中民三初字第01号 原告张爱祥,男,汉族,甘肃省通渭县人,个体户,住通渭县平襄镇北街56号。 委托代理人李小娥,甘肃三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张礼,男,汉族,定西市安定区人,个体户,住定西市汽车站立交桥对面交通宾馆左侧“弘古斋”古玩店。 委托代理人倾兆滨,甘肃恒亚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张爱祥与被告张礼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0年8月9日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均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原告父亲张守忠系通渭县人,2007年1月16日(农历2006年11月28日)去世,系甘肃省及定西市的著名国画家,擅长禽鸟画。原告父亲去世后,被告在其经营的“弘古斋”古玩店明目张胆制作出售仿冒原告父亲张守忠名字的禽鸟画牟利,给原告造成巨大精神损害和经济损失。如果按被告每年最低出售25幅画,每幅画为1200元计算,年侵权

金额为3万元,原告父亲去世三年半则侵权金额为10万元。因被告及其他人非法制作、出售仿冒原告父亲名字的书画作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请求法院:一、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父亲张守忠著作权的侵害;二、判令被告消除影响,向原告公开在《甘肃日报》、《定西日报》上赔礼道歉;三、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00元,精神损失44500元,实际支出5500元(律师费5000元,租车500元),共计150000元;四、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被告辩称:被告不存在侵害原告著作权的事实。被告没有制作过原告父亲的国画牟利。在被告处的国画,是被告从书画爱好者丁珍瑞处交流来的。并且被告不是从事书画交流的,对于收到藏品的真伪没有能力鉴定,往往是凭借双方的经验判断。至于说在被告处的国画,是否属于仿制品,被告也不清楚。故被告没有制作过原告父亲的国画牟利。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明显的证据证实,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原告提供以下证据,以支持其诉讼请求: 1、张守忠常住人口登记卡1张,证明张忠守系通渭县人。 2、张守忠高级职务资格证书1份,证明张守忠生前系中学高级教师。 3、张守忠甘肃美术家协会会员证1份,证明张守忠系甘肃美术家协会会员。

上海市市重点中学排名(含高考升学率)

上海市市重点中学排名(含高考升学率) 第一档:(一本率90%以上) 1.上海市上海中学(98.9%) 2.华东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华师大二附中)(94%) 3.上海市复旦大学附属中学(复旦附中)(94%) 4.交通大学附属中学(交通大学附属实验学校)交大附中(91%) 第二档:(一本率80%以上) 5.南洋模范中学(88%) 6.上海市建平中学(85%) 7.上海市延安中学、上海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上海师大附中)(84%) 9.控江中学(83%) 10.上海市实验学校中学部(83%) 11.复兴高级中学、上外附中、大同中学、七宝中学(82%) 15.进才中学(81%) 第三档:(一本率75%左右) 16.上海市格致中学(79%) 17.上海市向明中学(78%) 18.市西中学、曹杨第二中学、位育中学(76%) 21.市北中学、松江二中、杨浦高级中学(75%) 第四档:(一本率70%左右) 24.上海市第三女子中学(市三女中)(71%) 25.育才中学、华东师范大学第一附属中学(华师大一附中)(68%) 第五档:(一本率60%左右) 27.上海市吴淞中学、上海市第二中学(市二中学)(68%) 29.上海市风华中学、上海市洋泾中学(60%) 30.金山中学(57%) 31.行知中学、晋元高级中学(晋元中学)、南洋中学(58%) 34.嘉定一中、崇明中学(55%)

第六档:(一本率50%左右) 36.青浦高级中学(54%) 37.新中高级中学(50%) 38.北郊中学、南汇中学、敬业中学(48%) 41.大境中学、奉贤中学、浦东上外附中(45%) 44.上大附中、同济一附中、宜川中学 第七档:(一本率30--50%) 47.闵行中学(45%) 48.光明中学、卢湾中学(30%) 50.民立中学、六十中学(32%) 第八档:(一本率30%以下) 52.华东模范中学、回民中学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分析报告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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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 各位代表: 我代表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0年,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努力保障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省检察院制定了《关于服务和保障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意见》,指导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打击、监督、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努力为我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积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企业合法权益。依法打击妨碍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刑事犯罪,坚决查办和积极预防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三旧”改造等过程中的职务犯罪。全年共批捕走私、金融诈骗、非法经营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6251人,起诉6566人,同比分别上升19%和39.9%;查办行政执法机关、金融保险系统人员职务犯罪316人,同比上升2.6%。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对发生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过程中的各类案件,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改进办案方式方法,维护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 积极服务和保障创新型广东建设。重视对知识产权的刑事保护,省检察院召开了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为主题的珠三角九市检察长会议和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刑事保护交流会,研究建立保护知识产权长效机制。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的力度,全年共批捕假冒注册商标、假冒专利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657人,起诉614人,同比分别上升73.8%和59.1%。 积极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依法打击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严肃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背后的职务犯罪,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全年共批捕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364人,起诉515人。查办国土、林业、环保等领域职务犯罪124人。探索开展环境公益诉讼,检察机关以原告身份成功起诉5件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切实维护环境公共利益。 二、以创建平安亚运为载体,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 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创建平安亚运,省检察院制定了《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实施细则》和《服务保障平安亚运的若干意见》,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和社会管理创新,全力服务和保障亚运会、亚残运会的成功顺利举办。 依法坚决打击刑事犯罪。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作用,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以及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坚持提前介入,加强督办和协调,确保办案质量、效率和效果的统一。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10086人,起诉109359人。其中,批捕黑恶势力犯罪嫌疑人555人,起诉471人;批捕故意杀人、放火、强奸、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4069人,起诉4044人;批捕抢劫、抢夺、盗窃犯罪嫌疑人41854人,起诉42481人。全省检察机关特别是广州、佛山、汕尾、东莞等亚运赛事承办地检察机关积极参与亚运维稳安保工作,为实现平安亚运作出了积极努力。 深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全过程,对未成年人犯罪和老年人、初犯、偶犯、过失犯中情节轻微的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适度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6)穗中法民四初字第352号原告(反诉被告):陈德先,男,汉族,1950年10月13日出生,香港特别行政居民,住址香港九龙湾太平洋贸易中心616室。身份证号:D297247(7)。 原告(反诉被告):蔡林礼,男,汉族,1949年10月30日出生,住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苑1栋802房。 两原告共同委托代理人:宋伟国,广东潮之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反诉原告):广州市有一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广州市中山四路248号信德商务大厦1708-1712室。 法定代表人:宋楚明。 委托代理人:邹苑青,该公司职员。 委托代理人:吴成柱,广东安华理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陈德先、蔡林礼诉被告广州市有一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合作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陈德先、蔡林礼的共同委托代理人宋伟国,被告广州市有一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邹苑青、吴成柱到 .1.

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被告原名称为“广州市正大有一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04年底被告为吸引原告投资,自称是正大集团附属的企业,并向原告提交了一系列以正大集团名义招商的宣传资料。原告相信被告作为正大集团附属公司作为“有一居”项目的经营者具有的信誉和潜力,决定投资参与合作。2004年12月31日和2005年5月23日,原告分别和被告签订了《“有一居”投资协议书》二份。投资协议书约定,原告作为投资人“乙方”分别对广州市新粤新酒店有限公司和深圳海联招待所“有一居”项目向被告(甲方)投资,由被告利用原告的投资资金经营管理,双方按约定的方式由甲方每月向乙方结算并支付当月收益。合同生效后,原告依约向被告实际投资人民币249.98万元(此外新粤新项目有部分投资收益转为海联项目的投资),原告履行了合同义务。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原告发现被告变更企业名称(将原名称中的“正大”二字删除)、股东和股份、地址,上述重大变故使得现在的被告和正大集团没有关系。自原告投资后至起诉前,被告根本没有经营“有一居”项目的能力,尤其是正大集团退出“有一居”项目后,被告已无力和无意继续履行合同。被告没有依约定期向原告呈送财务报表,也未定期举行沟通会,自2005年8月开始也未按期向原告支付收益款项,私自截留扣押原告的投资收益。被告的高层管理人员变动频繁。2006年底,被告打算将企业和“有一居”经营项目另行转让,通知包括原告在内的“有一居”相关投资人与案.2.

上海重点中学排名

上海重点中学排名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

上海市重点高中排名:括号内为一本上线率 第一档(4大名校):(99)、、、 第二档8所一流一等市重点:(89)、(87)、南洋模范(83)、(85)、、上海市实验(83)、、、(84)、、格致中学 第三档8所一流二等市重点:松江二中、市西中学、曹杨二中、市北中学、进才中学位育中学、 第四档8所一流三等市重点:向明中学、市二中学、市三女中、华师大一附中、育才中学、杨浦高级中学、晋元中学 第五档8所二流一等市重点:行知中学、闵行中学、嘉定一中、敬业中学、洋泾中学、大境中学、北郊中学、吴淞中学、 第六档9所二流二等市重点:新中中学、青浦中学、奉贤中学、南汇中学、金山中学、崇明中学、卢湾中学、徐汇中学 第七档9所二流三等市重点:回民中学、上大附中、光明中学、南洋中学、宜川中学、同济一附中 委属重点中学:华师大二附中、上海中学、复旦附中、交大附中、上师大附中、市实验学校、上外附中; 以下是各个区比较好的高中: 黄浦区:格致中学、大同中学、大境中学、光明中学、敬业中学、市八中学;卢湾区:向明中学、卢湾中学、李惠利中学; 徐汇区:南洋模范中学、市二中学、位育中学、南洋中学;

长宁区:延安中学、市三女中、天山中学、复旦中学、建青实验学校; 静安区:市西中学、育才中学、民立中学、市一中学; 普陀区:曹杨二中、晋元中学、宜川中学; 闸北区:市北中学、新中高级中学、风华中学、六十中学、彭浦中学; 虹口区:华师大一附中、复兴高级中学、澄衷中学、北虹中学、虹口中学、继光中学、北郊中学; 杨浦区:控江中学、杨浦高级中学、同济中学、建设中学、中原中学、同济大学一附中、延吉中学、市东中学; 闵行区:七宝中学、闵行中学; 嘉定区:嘉定一中、嘉定二中; 宝山区:行知中学、吴淞中学、罗店中学; 浦东新区:进才中学、建平中学、洋泾中学、东昌中学、上南中学、三林中学、川沙中学、高桥中学; 金山区:金山中学、华师大三附中、上师大二附中、张堰中学; 松江区:松江二中、松江一中; 南汇区:南汇中学、大团中学、周浦中学; 奉贤区:奉贤中学、曙光中学; 青浦区:青浦高级中学、朱家角中学; 崇明县:崇明中学、民本中学。 按国际奥赛奖牌数目(注意不包括国家级奖牌) 绝对领先的是:华东师大二附中、复旦大学附中 较好的是:上海向明中学、上海延吉中学 一般的是:上海中学、上海延安中学、上海建平中学、上海大同中学、上海控江中学 上海市重点中学各种排名 学生质量: 1复旦附中2师大二附中3上海中学4上外附中5交大附中 6建平中学7控江中学8延安中学9复兴中学10位育中学 教师质量: 1师大二附中2上海中学3格致中学4建平中学5七宝中学

关于对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关于对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意见和建议 阅读了市人民检察院2011年度工作报告,我认为,市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市委工作部署,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都取得新的发展和进步,强化了社会管理职能,服务了地方经济发展,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下面我对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讲几点意见和建议:1.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业务素质 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和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深入领会法律监督职能的重大意义,明确工作原则和工作方法,并将其贯彻落实到日常的检察工作中。坚持边学习、边实践、边完善、边提高的工作思路,把探索的过程作为检察官积累提高的过程,把实践的过程作为检察工作推进的过程,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制度体系 健全检察执法制度体系,准确定位执法点,精细固定调节幅度,做到轻重有法、轻重有据,切实提高法律监督工作效率和效果。工作实践中,要积极探索有利于化解矛盾纠纷、修复社会关系的工作机制,加大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增加检察治安管理工作的透明度,依法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提升司法工作公信度。 3.重视疑案难案,妥善处理个案 检察工作涉及范围广,工作强度大,在实践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出现疑案难案,应该重视调查取证,研讨论证。对于无法确定罪名的疑案难案要及时上报,请求上级检察院的业务指导。要考虑法律监督实践中个案间的案情差异,不能死套硬套检察规则。工作中,要综合以往检察实践,反复讨论,妥善处理个案,维护司法公正。 4.提倡多方配合,营造法治环境 要注重公检法机关的业务配合,协调一致,取得各方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检察工作依法健康、有序的进行。另外,要重视民主监督作用,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使检察工作更好地体现人民群众的愿望,符合人民群众的要求,增强执法透明度,提高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

上海法院本部地址与立案庭地址(2015)

目前上海很多法院本部地址与立案庭地址不一致,为避免大家立案来回折腾,特向大家奉上最新各法院通讯录及立案窗口地址电话。 法院本部地址、电话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肇嘉浜路308号电话:63080000 立案窗口东兰路248号4号楼电话:64511123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下辖: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虹桥路1200号电话:62751200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中山北路567号电话:56700000 上海市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上海市武进路527号电话:63648355 上海市铁路运输法院中华新路60号电话:51235588 上海市海事法院浦东新区迎春路567号电话:68567567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下辖: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上海市丁香路611号电话:38794518 闵行区人民法院上海市雅致路99号电话:64120000 立案窗口雅致路215号置业大厦三楼电话:64120000 徐汇区人民法院上海市宜山路188号电话:64680966 立案窗口文定路209号,靠近凯旋路电话:54896200 长宁区人民法院上海市虹桥路1133号电话:52574999 金山区人民法院上海市金山大道2288号

电话:57968100 奉贤区人民法院南桥镇解放东路199号电话:37190666 松江区人民法院南青路701号 电话:67735555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下辖: 黄浦区人民法院上海市延安东路1234号电话:53584777 立案窗口合肥路213号 电话:63856666 杨浦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河间路29号电话:35124588 立案窗口杨树浦路1360号电话:65430055 虹口区人民法院上海市北宝兴路531号电话:56333300 静安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武宁南路448号电话:62718212 闸北区人民法院上海市共和新路3009号电话:36034666 普陀区人民法院上海市铜川路1433号电话:52564588 立案窗口铜川路1472号电话:62656265 宝山区人民法院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989号电话:26078989 嘉定区人民法院嘉定区德富路1221号电话:59521000 青浦区人民法院青浦区城中北路55号电话:69201478 崇明县人民法院崇明县人民路25号电话:59611568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汉仪公司诉笑巴喜公司字体商标侵权纠纷案(标注版)

汉仪公司诉笑巴喜公司字体商标侵权纠纷案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l1)宁知民初字第60号 原告:北京汉仪科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2号中国印刷科学技术研究所A座2层法定代表人:陈彦,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王佩佩,江苏纵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鲁丽莉,北京赛思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昆山笑巴喜婴幼儿用品有限公司 住所地:江苏省昆山市千灯镇善浦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杨根云,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上海笑巴喜婴幼儿用品有限公司 住所地:上海市虹口区广灵四路62l号 法定代表人:杨臻,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杨根云,男,昆山笑巴喜婴幼儿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长被告苏果超市有限公司 住所地: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解放路53号 法定代表人:马嘉樑,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陈耿、孟兰凯,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北京汉仪科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仪公司)诉被告昆山笑巴喜婴幼儿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笑巴喜公司)、上海笑巴喜

婴幼儿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笑巴喜公司)、苏果超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果超市)侵害著作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1年4月12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汉仪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佩佩、鲁丽莉,被告昆山笑巴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同时又是上海笑巴喜公司的委托代理人杨根云、被告苏果超市的委托代理人陈耿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汉仪公司诉称:汉仪公司成立干1993年,是中国最早的专门从事研究、开发和销售数字化中文字体的高新技术企业。汉仪公司于l998年12月26日创作完成了美术作品汉仪秀英体(简、繁)字体,并于1999年3月23日在北京首次发表,汉仪公司对该美术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该作品经著作权登记,登记号为2009-F-020548。近来,汉仪公司发现被告昆山笑巴喜公司、上海笑巴喜公司在其注册商标中,未经许可使用原告享有著作权的秀英体,并在其生产、销售的产品上,使用该注册商标。为此,汉仪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在位于南京市白下区光华路上的被告苏果超市处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购买了由被告昆山笑巴喜公司、上海笑巴喜公司共同生产、销售的型号为MC638的笑巴喜全实木婴儿床一张,并当场取得了盖有“苏果超市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的“苏果超市有限公司工商业统一发票”一张,江苏省南京市石城公证处对整个购买过程进行了证据保全公证。该产品上使用的注册商标,申请注册时间始自2006年,距今已使用五年。被告昆山笑巴喜公司、上海笑巴喜公司生产使用“笑巴喜”商标的产品,销售范围广(遍及中国大陆及港澳台地区)、销量巨大(销量居全国前三位)、侵权时间持续长(涉嫌侵权商标,ijiI年申请注册),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损失。请求判令:1、被告昆山笑巴喜公司、上海笑巴喜公司立即停止使用侵犯原告著作权的“笑巴喜”注册商标:2、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3、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50万元,

上海市各区市重点高中有哪些

上海市各区市重点高中有哪些? 上海市重点高中排名:括号内为一本上线率第一档(4大名校):上海中学(99)、华师大二附中、复旦附中、交大附中 第二档8所一流一等市重点:建平中学(89)、上师大附中(87)、南洋模范(83)、延安中学(85)、控江中学、上海市实验学校(83)、上外附中、复兴中学、七宝中学(84)、大同中学、格致中学 第三档8所一流二等市重点:松江二中、市西中学、曹杨二中、市北中学、进才中学位育中学、 第四档8所一流三等市重点:向明中学、市二中学、市三女中、华师大一附中、育才中学、杨浦高级中学、晋元中学 第五档8所二流一等市重点:行知中学、闵行中学、嘉定一中、敬业中学、洋泾中学、大境中学、北郊中学、吴淞中学、 第六档9所二流二等市重点:新中中学、青浦中学、奉贤中学、南汇中学、金山中学、崇明中学、卢湾中学、徐汇中学 第七档9所二流三等市重点:回民中学、上大附中、光明中学、南洋中学、宜川中学、同济一附中 委属重点中学:华师大二附中、上海中学、复旦附中、交大附中、上师大附中、市实验学校、上外附中; 以下是各个区比较好的高中: 黄浦区:格致中学、大同中学、大境中学、光明中学、敬业中学、市八中学;卢湾区:向明中学、卢湾中学、李惠利中学; 徐汇区:南洋模范中学、市二中学、位育中学、南洋中学; 长宁区:延安中学、市三女中、天山中学、复旦中学、建青实验学校; 静安区:市西中学、育才中学、民立中学、市一中学; 普陀区:曹杨二中、晋元中学、宜川中学; 闸北区:市北中学、新中高级中学、风华中学、六十中学、彭浦中学; 虹口区:华师大一附中、复兴高级中学、澄衷中学、北虹中学、虹口中学、继光中学、北郊中学; 杨浦区:控江中学、杨浦高级中学、同济中学、建设中学、中原中学、同济大学一附中、延吉中学、市东中学; 闵行区:七宝中学、闵行中学; 嘉定区:嘉定一中、嘉定二中; 宝山区:行知中学、吴淞中学、罗店中学;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侵犯商业秘密判例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2008)沪二中刑终字第432号 原公诉机关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魏成刚,男,1968年7月15日出生于辽宁省鞍山市,汉族,大学文化,原系上海欧本表面处理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暂住本市杨浦区延吉东路125弄3号501室(户籍在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和平新华委08 新华街53-7号)。因本案于2007年4月2日被刑事拘留,同月30日被逮捕。2008年9月22日被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取保候审。 辩护人廖海涛,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律师。 辩护人孔德峰,北京市权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李迪准,男,1972年10月19日出生于上海市,汉族,大学文化,原系上海欧本表面处理技术有限公司技术质量部经理,暂住本市松江区兰天新村190号302室(户籍在本市金山区朱泾镇西林街2街2弄20号)。因本案于2007年4月11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5日被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取保候审,同年7月6日被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 辩护人王荣,上海市道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辩护人常海梅,北京市权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审被害单位梯爱司表面处理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原名上海舍福表面处理技术有限公司,2005年10月31日经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批准变更为现名称,住所地本市松江区松江镇中山东路70号。 诉讼代理人骆美玲、黄震尧,上海市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理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 魏成刚、李迪准犯侵犯商业秘密罪一案,于二00八年六月十九日作出(2007)杨刑初字第751号刑事判决。原审被告人魏成刚、李迪准不服,提出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指派检察员杜民霞出庭履行职务,上诉人魏成刚及其辩护人廖海涛、孔德峰,上诉人李迪准及其辩护人王荣、常海梅,原审被害单位诉讼代理人骆美玲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doc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8)一中民终字第6833号上诉人(原审被告)深圳市凯立德计算机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南 区高新技术工业村W2A栋3楼西侧。 法定代表人张文星,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石磊,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侯仰坤,男,北京劳尔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住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路175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长地万方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95号。 法定代表人黄小池,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陈晖春,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杨建序,男,北京长地万方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住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77号24楼1206号。 原审被告北京中微恒业商贸中心,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路52号2层222室。 法定代表人杨荣香。 上诉人深圳市凯立德计算机系统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凯立德公司)因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不服北 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简称一审法院)(2007)海民初字第884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 法组成合议庭,于2008年7月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上诉人凯立德公司之委托代理人石磊、侯仰坤; 被上诉人北京长地万方科技有限公司(简称长地万方公司)之委托代理人陈晖春、杨建序到庭参加诉 讼,北京中微恒业商贸中心(简称中微恒业中心)书面表示不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一审法院判决认定:长地万方公司对自己制作完成的《“道道通”导航电子地图》(简称《道图》)享有著作权,在他人侵害其权利时有权请求给予著作权保护。现其主张凯立德公司的《凯立德全国导航电 子地图(335城市)》(简称《335图》)抄袭其《道图》,凯立德公司予以否认,法院将根据查明的事 实作出判断,经将《道图》与《335图》比对可见,《335图》中至少99处错误与不规范之处与《道图》 相同,虽然我国著作权法允许作品的雷同,但前提是需经作者各自创作完成,而不是基于未经许可对他 人作品的使用。就涉案导航电子地图而言,虽然相关的道路、结点、行政区划、地物要素、道路名称等 信息要素是客观的,属于公共资源,但对同一地理信息的筛选、取舍以及如何表达等具有创作的属性, 受著作权法保护。有关导航电子地图的信息采集和注记国家没有明确规范,企业据自己作业情况制作完 成,即会体现出企业自己的制作风格、特色。外业采集中因不同人对相关信息感受不同,决定了对同一 区域采集、选取信息和注记的不同,不同的企业不可能存在大量基本信息之外的雷同,如在信息筛选取 舍数量、内容、表达方面,特别是在错误及不规范方面的雷同。由于当事人双方属于国内为数不多几家 从事电子导航的企业,企业间相关的产品信息在主管部门网站上均有公示,凯立德公司有能力接触并了 解到长地万方公司的《道图》作品,对于上述雷同事实是否源于创作,其有责任提供证据给予证明。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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