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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附件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年月日

(盖章)注:如纸面不敷,可另增页。

填表说明: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由重大危险源填报单位填写。危险化学品单位厂区内存在多个(套)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并且相互之间的边缘距离小于500m时,都应按一个单元来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当危险化学品单位存在两个以上重大危险源时,应分别填写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2.填报单位为重大危险源生产运行所在的产业活动单位或法人单位。

3.重大危险源投用时间为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场所正式投入生产使用的日期。当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场所进行了改建或扩建,也应填写改建或扩建后的投用时间。

4.生产工艺流程简介中应写明是否含有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中危险化工工艺。

5.工业(化工)园区为重大危险源所在的化工园区、工业园区或主导产业包含化工(包括危险化学品仓储)的开发区。

6.重大危险源距周边重点防护目标最近距离为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装置、设施的边缘到周边重点防护目标边缘的最近距离。周边重点防护目标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40号令)附件2表1中所列出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周边重要目标和敏感场所。

7.厂区边界外500米范围内的单位或设施的主要类型包括居民区、教育机构(如幼儿园、大中小学)、医疗机构、慈善机构(如孤儿院、养老院、福利院)、商场、宾馆、办公场所(如写字楼)、机关团体(如党政机关)、文化体育设施(如电影院、体育场)、大型交通枢纽、重要公共基础设施(如供水、供电、供气等设施)、环境敏感目标(如水体)、其他工业企业等。在统计厂区边界外500米范围内的人数时,不包括重大危险源单位的厂内人员。

8.近三年内危险化学品事故情况为填报之日起之前三年内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情况,应包括事故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事故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和事故原因等内容。

9.危险化学品名称应按《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名称填写,当该危险化学品为混合物时,应标注危险成分所占质量百分比。危险货物品名编号为《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5)给出的编号。生产用途是指该危险化学品主要为①原料(包括辅料),②中间产物,③产品,④其它。单个最大容器是指存储该危险化学品数量最多的单个储罐、设备、容器或仓储间。分级指标R值的计算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登记表

危险化学品 使用单位登记表 登记单位 经办人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填表日期年月日 ****制

《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登记表》填写说明 一、本表由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单位(指使用剧毒化学品和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填写。 二、《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登记表》由首页、《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登记表》填写说明、使用单位基本情况(表一)、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表二)和危险化学品登记审查意见表(表三)组成。 三、本表要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打印机打印,同时要制作电子文档(表三除外)。 四、“使用的危险化学品”是指使用单位使用的剧毒化学品和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五、《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登记表》编号由登记办公室按编码规则填写。 六、表一填写方法: 1.登记单位是独立法人单位时,“法人单位基本信息”与“登记单位基本信息”栏中的相应项目的填写内容相同;登记单位是非独立法人单位时,登记单位除填写“登记单位基本信息”外,还应填写其法人单位的“法人单位基本信息”的内容。 2.“单位注册名称”、“单位注册地址”和“法人代码”等应与工商等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件的内容一致。 3.“单位代码”由登记办公室统一填写。 4.“固定资产总值”是指填表时上年度的固定资产总值。 5.“职工人数”,以登记单位劳动部门上年度报省(区、市)统计局的统计数字为准。 6.“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人数”是指上年度从事危险化学品作业的总人数。 7.“产品销售收入”是指填表时上年度全部产品的销售收入总额。 8.“经济类型”,按“国有”、“合资”、“独资”、“股份”、“集体”、“私营”或“其它”填写。 9.安全主管人是指本单位最高领导层中负责安全工作的负责人。 10.“行业分类”,按“01.农、林、牧、渔业”,“02.采掘业”,“03.制造业”,“04.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05.建筑业”,“06.地质勘探业”,“07.水利管理业”,“08.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09.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10.社会服务业”,“11.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12.教育、文化艺术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4最新版》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4 20141407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代替GB18218—2009《重大危险源辨识》。 本标准与GB18218—200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标准名称改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将采矿业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和储存活动纳入了适用范围;———不适用范围增加了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对部分术语和定义进行了修订; ———对危险化学品的范围进行了修订; ———对危险化学品的临界量进行了修订; ———取消了生产场所与储存区之间临界量的区别。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TC288/SC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本单位参加起草单位:中石化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宗之、魏利军、刘骥、多英全、师立晨、高进东、孙猛、于立见、张海峰、杨春笋、彭湘潍。 本标准于2009年首次发布,本次修订为第二次修订。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 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 b)军事设施; c)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 d)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e)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

天津海钢板材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天津海钢板材有限公司生产区内的危险化学品进行辨识、分级。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for dangerous chemicals)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根据天津海钢板材有限公司的生产实际有液氨储存区一个单元。对本公司搬运、使用或储存的液氨、乙炔等危险物品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 一、重大危险源辨识 1、重大危险源辨识 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单一品种,则该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即为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总量,若等于或超过相应的临界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我厂的危险源为单一品种液氨,存量14.2吨大于临界量10吨即

q>Q,所以我厂的液氨站已经构成重大危险源。 二、重大危险源分级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 (1)分级原则 采用单元内各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经校正系数校正后的比值之和R作为分级指标。 (2)R的计算方式: q1,q2,…,q n—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在线)量(单位:吨); Q1,Q2,…,Q n -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吨); β1,β2…,β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校正系数; α—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厂区外暴露人员的校正系数。 (3)校正系数β及R值分级区间的确定 根据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类别不同,设定校正系数(β)值,见表1和表2: 表1 校正系数取值表 表2 常见毒性气体校正系数β值取值表

危险化学品特性表 第5类

目录 5.1类氧化剂 过氧化氢的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表-) (1) 过氧化钠的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表-) (2) 高氯酸[含酸50%~72%]的理化性质和危险特性(表-) (3) 高氯酸钠的理化性质和危险特性(表-) (4) 氯酸钠的理化性质和危险特性(表-) (5) 氯酸钾的理化性质和危险特性(表-) (6) 亚氯酸钠的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表-) (7) 高锰酸钠的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表-) (8) 高锰酸钾的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表-) (9) 硝酸钠的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表-) (10) 硝酸钾的理化性质和危险特性(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硝酸钙的理化性质和危险特性(表-) . (12) 硝酸锶的理化性质和危险特性(表-) (13) 硝酸钡的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表-) (14) 硝酸锌的理化性质和危险特性(表-) (15) 硝酸银的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表-) (17) 硝酸铅的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表-) (18) 亚硝酸钾的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表-) (19) 过(二)碳酸钠的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表-) (20) 过硫酸铵的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表-) (21)

过硫酸钾的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表-) (23) 过硼酸钠的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表-) (24) 漂白粉的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表-) (25) 溴酸钠的理化性质和危险特性(表-) (26) 溴酸钾的理化性质和危险特性(表-) (27) 高碘酸的理化性质和危险特性(表-) (28) 高碘酸钠的理化性质和危险特性(表-) (29) 高碘酸钾的理化性质和危险特性(表-) (30) 碘酸钠的理化性质和危险特性(表-) (31) 碘酸钾的理化性质和危险特性(表-) (32) 三氧化铬[无水]的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表-) (33) 重铬酸钾的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表-) (34) 硝酸镁的理化性质和危险特性(表-) (35) 硝酸铁的理化性质和危险特性(表-) (36) 硝酸镍的理化性质和危险特性(表-) (37) 硝酸钴的理化性质及危险特性(表-) (38) 硝酸铝的理化性质和危险特性(表-) (39) 硝酸锰的理化性质和危险特性(表-) (40) 硝酸铜的理化性质和危险特性(表-) (41) 硝酸铋的理化性质和危险特性(表-) (42) 硝酸镧的理化性质和危险特性(表-) (43)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记录

晋中市华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分级记录 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对公司生产区内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储存进行辨识、分级。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for dangerous chemicals)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对照GB18218-2009,储存危化品的量超过临界量是为重大危险源,单元内存在的危险化学品为多品种时,若满足下式则定为重大危险源: q1/Q1 + q2/Q2 + … + qn/Qn ≥1,q为实际用量,Q为临界量。 一、重大危险源辨识过程 公司危险化学品储存明细 液氯储存区内储存有氯气瓶,每瓶1t,最大储存20瓶。所以晋中市华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氯气最大储存量是20t,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内容,氯气的临界量是5t,q/Q值>1。 所以晋中市华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液氯储存区已经构成重大危险源。 二、重大危险源分级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 (1)、分级原则 采用单元内各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

源辨识》(GB18218-2009)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经校正系数校正后的比值之和R作为分级指标。 (2)、R的计算方法 式中: q1,q2,…,qn —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在线)量(单位:吨); Q1,Q2,…,Qn —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吨); β1,β2…,β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校正系数; α—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厂区外暴露人员的校正系数。 (3)、校正系数β及R值分级区间的确定 根据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类别不同,设定校正系数(β)值,见表1和表2: 表1 校正系数β取值表 注:危险化学品类别依据《危险货物品名表》中分类标准确定。 表2 常见毒性气体校正系数β值取值表 注:未在表2中列出的有毒气体可按β=2取值,剧毒气体可按β=4取值。 (4)、校正系数α的取值 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厂区边界向外扩展500米范围内常住人口数量,设定厂外暴露人员校正系数(α)值,见表3: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完整版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辨识G B 集团标准化办公室:[VV986T-J682P28-JP266L8-68PNN]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 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 b)军事设施; c)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 d)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e)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12268 危险货物品名表 GB20592 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急性毒性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危险化学品dangerous chemicals 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 单元unit 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 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临界量threshold quantity 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危险化学品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for dangerous chemicals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辨识依据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具体见表1和表2。 GB18218-2009 危险化学品临界量的确定方法如下: a) 在表1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其临界量按表1确定; b) 未在表1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依据其危险性,按表2确定临界量;若一种危险化学品具有多种危险性,按其中最低的临界量确定。 表1危险化学品名称及其临界量

危险化学品理化特性表汇总(很全哦)

甲烷理化特性表项目内容 标识中文名甲烷别名沼气 分子式CH4危险货物类别第2.1类易燃气体分子量16.04危险货物编号21007 CAS74-82-8UN编号1971 理化性质 外观与性 状 无色无臭气体。 主要用途用作燃料和用于炭黑、氢、乙炔、甲醛等的制造。 溶解性微溶于水,溶于醇、乙醚。 熔点(℃)-182.5燃烧热(kJ/mol)889.5 沸点(℃)-161.5饱和蒸汽压(kPa)53.32(-168.8℃)相对密度(水 =1) 0.42(-164℃) 临界温度(℃) -82.6 相对密度(空气 =1) 0.55 临界压力(MPa) 4.59 燃烧爆炸危险性 火灾危险 类别 甲类 稳定性 闪点(℃)-188聚合危害 引燃温度 (℃) 538 避免接触的 条件 爆炸下限 (V/%) 5.3燃烧(分解) 产物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爆炸上限 (V/%) 15禁忌物 强氧化剂、氟、氯。 燃爆危险本品易燃,具窒息性。 危险特性 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与五氧化溴、氯气、次氯酸、三氟化氮、液氧、二氟化氧及其它强氧化剂接触剧烈反应。 灭火方法 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 包装与储存运输 包装标志 包装类 别 052包装方法钢质气瓶。 储存注意 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氧化剂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 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运输注意 事项 采用刚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运输 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 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严禁与氧化剂等混装混运。夏 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 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 毒性与健康危害性接触极限 中国MAC(mg/m3):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MAC(mg/m3):300 TLVIN:ACGIH 窒息性气体 TLVWN:未制定标准 毒性 LD50:无资料 LC50:无资料 健康危害 甲烷对人基本无毒,但浓度过高时,使空气中氧含量明显降低,使人窒息。当空气中甲烷达25%~30%时,可引起头痛、头晕、乏力、注意力不集中、呼吸和心跳加 速、共济失调。若不及时脱离,可致窒息死亡。皮肤接触液化本品,可致冻伤。 侵入途径 环境危害

(完整word版)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

GB18218-2018 (2018年11月19日发布2019年3月1日起实施)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 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与GB 18218—2009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适用范围中明确厂外运输不包括在辨识范围内【见第1章d,2009年版本的第1章d】; ——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定义(见3.1、3.4,2009年版的3.1、3.4); ——增加了混合物的定义(见3.7); ——修改了重大危险源分类,分为生产单元重大危险源和储存单元危险源(见4.1.1,2009年版的4.1.1); ——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名称(见表1,2009年版的表1); ——修改了危险化学品分类方法(见4.1.2,2009年版的4.1.2); ——增加了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量的确定方式(见4.2.2); ——增加了对混合物的辨识要求(见4.2.3); ——增加了重大危险源的分级方法(见4.3)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利军、王如君、多英全、师立晨、张圣柱、于立见、罗艾民、杨春生、宋占兵、杨国梁、李运才、赵文芳、王家见。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18218-2000、GB18218-2009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单位。 本标准不适用于: a) 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 外; b) 军事设施; c) 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 d) 危险化学品的厂外运输(包括铁路、道路、水路、航空、管道等运输方式; e) 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0000.2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2部分:爆炸物 GB30000.3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3部分:易燃气体 GB30000.4 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4部分:气溶胶 GB30000.5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5部分:氧化性气体 GB30000.7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7部分:易燃液体 GB30000.8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8部分:易燃固体 GB30000.9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9部分:自反应物质和混合物 GB30000.10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0部分:自燃液体 GB30000.11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1部分:自燃固体 GB30000.12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2部分:自热物质和混合物 GB30000.13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第13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和混合物

危险化学品理化特性表汇总(很全哦).doc

项目 标识 理化性质 燃烧爆炸危 险性 甲烷理化特性表 内容 中文名甲烷别名沼气 分子式CH4 危险货物类别第类易燃气体 分子量危险货物编号21007 CAS 74-82-8 UN 编号1971 外观与性状无色无臭气体。 主要用途用作燃料和用于炭黑、氢、乙炔、甲醛等的制造。 溶解性微溶于水,溶于醇、乙醚。 熔点 (℃) 燃烧热 (kJ/mol) 沸点 (℃) 饱和蒸汽压 (kPa) ℃ ) 相对密度 (水=1) (-164 ℃) 临界温度 (℃ ) 相对密度 (空气 =1) 临界压力 (MPa) 火灾危险类别甲类稳定性 闪点 (℃) -188 聚合危害 引燃温度 (℃) 538 避免接触的条件 爆炸下限 (V/%) 燃烧 (分解 )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爆炸上限 (V/%) 15 禁忌物强氧化剂、氟、氯。燃爆危险本品易燃,具窒息性。 包装与储存运输 毒性与健康 危害性危险特性 灭火方法 包装标志 包装方法 储存注意事项 运输注意事项 接触极限 毒性 健康危害 侵入途径 环境危害 皮肤接触 眼睛接触 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与五氧化 溴、氯气、次氯酸、三氟化氮、液氧、二氟化氧及其它强氧化剂接触剧烈反应。 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 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 包装类别052 钢质气瓶。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 30℃。应与氧化剂等分开存 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 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采用刚瓶运输时必须戴好钢瓶上的安全帽。钢瓶一般平放,并应将瓶口朝同一方向, 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运输时运 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 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严禁与氧化剂等混装混运。夏季应 早晚运输,防止日光曝晒。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 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中国 MAC(mg/m 3):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 MAC(mg/m 3):300 TLVIN: ACGIH 窒息性气体 TLVWN:未制定标准 LD50:无资料 LC50:无资料 甲烷对人基本无毒,但浓度过高时,使空气中氧含量明显降低,使人窒息。当空气中甲 烷达 25%~ 30%时,可引起头痛、头晕、乏力、注意力不集中、呼吸和心跳加速、共 济失调。若不及时脱离,可致窒息死亡。皮肤接触液化本品,可致冻伤。 若有冻伤,就医治疗。 急救措施防护措施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 吸入 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 呼吸系统防护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但建议特殊情况下,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眼睛防护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戴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防护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

危险化学品使用情况表格

厦门市东渡第二小学实验室事故应急措施 一、处置程序: 1、如实验课发生意外事故,当事人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2、当事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领导汇报,根据事故大小酌情处理,如发生重大事故,应报上级主管部门。 3、如有伤害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或向就近医院救治,也可报120救护中心。 4、责任人、班主任及时做好家访慰问工作。 5、事后分析发生原因,分清责任,做好备案工作。 二、各种伤害事故的应急救护方法 (一)火灾事故 1、任课教师迅速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同时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学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 3、注意事项: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短电源;(二)带电操作安全应急预案 1、操作时不能用湿手接触电器,不把电器弄湿。 2、若出现触电事故,应先切断电源,若来不及切断电源,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在未切断电源之前,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也不可用金属或潮湿的东西挑电线。若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生治疗。 (三)有毒物品操作安全应急预案 1、禁止尝任何药品的味道,闻气体应“招气入鼻”。即用手轻拂气体,把气体扇向鼻孔(少量),不可把鼻子凑到容器上。 2、仪器中的反应物倾倒出来后再清洗。有毒物质不准倒入水槽里,要倒在废液缸中,统一处理。有毒物质用剩后不可随意乱扔。 3、皮肤破损后不能接触有毒物质,以免有毒物质经伤口侵入人体造成中毒。 4、每次实验完毕应用冷水洗净手、脸后再离开实验室。 (四)创伤、烫伤、灼伤 1.创伤。伤口不能用手抚摸,也不能用水冲洗。若伤口里有碎玻璃片,应先用消过毒的镊子取出来,在伤口上擦龙胆紫药水,消毒后用止血粉外敷,再用纱布包扎。伤口较大、流血较多时,可用纱布压住伤口止血,并立即送医务室或医院治疗。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2009-11-07 15:26:49)标签:标准

20090331发布200912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代替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 本标准与GB18218—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标准名称改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将采矿业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和储存活动纳入了适用范围; ———不适用范围增加了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对部分术语和定义进行了修订; ———对危险化学品的范围进行了修订; ———对危险化学品的临界量进行了修订; ———取消了生产场所与储存区之间临界量的区别。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TC288/SC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本单位参加起草单位:中石化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宗之、魏利军、刘骥、多英全、师立晨、高进东、孙猛、于立见、张海峰、杨春笋、彭湘潍。 本标准于2000年首次发布,本次修订为第一次修订。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本标准不适用于: 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 b)军事设施; c)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 d)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e)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 GB20592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急性毒性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MSDS】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三氯氧磷理化特性

三氯氧磷-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三氯氧磷 英文名称:phosphorus oxychloride 别名:氧氯化磷;氯化磷酰;磷酰氯;三氯氧化磷 CAS No.:10025-87-3 分子式:POCl3 分子量:153.33 危险标记:20(酸性腐蚀品) 包装类别:O52 包装方法:闭口厚钢桶,采用2~3毫米厚的钢板焊接制成,桶身套有两道滚箍。螺纹口、盖、垫圈等封口件配套完好,每桶净重不超过300 公斤;玻璃瓶或塑料桶(罐)外全开口钢桶;玻璃瓶或塑料桶(罐)外普通木箱或半花格木箱;磨砂口玻璃瓶或螺纹口玻璃瓶外普通木箱;安瓿瓶外普通木箱。 三氯氧磷-理化性质 主要成分:含量:工业级≥99.0%。 外观与性状:无色透明发烟液体,有辛辣气味。 熔点(℃):1.2 沸点(℃):105.1

相对密度(水=1):1.68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蒸气压(kPa):5.33(27.3℃) 闪点: 燃烧热(kJ/mol): 化合物在水中的溶解度(S): 稳定性和反应活性:稳定 危险特性:遇水猛烈分解, 产生大量的热和浓烟, 甚至爆炸。对很多金属尤其是潮湿空气存在下有腐蚀性。 溶解性: 禁配物:强还原剂、活性金属粉末、水、醇类。 三氯氧磷-应急处置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用水漱口,无腐蚀症状者洗胃。忌服油类。就医。

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蒸气时,必须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隔离式呼吸器。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身体防护:穿橡胶耐酸碱服。 手防护:戴橡胶耐酸碱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备用。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泄漏应急处理: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立即隔离150m,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酸碱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小量泄漏:用砂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在专家指导下清除。 有害燃烧产物:氯化氢、氧化磷、磷烷。 灭火方法:灭火剂:干粉、干燥砂土。禁止用水。 三氯氧磷-管理方法 操作的管理:密闭操作,注意通风。操作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橡胶耐酸碱服,戴橡胶耐酸碱手套。避免产生烟雾。防止烟雾和蒸气释放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还原剂、活性金属粉末、醇类接触。尤其要注意避免与水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4最新版》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 B18218-2014 20141407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代替GB18218—2009《重大危险源辨识》。 本标准与GB18218—200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标准名称改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将采矿业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和储存活动纳入了适用范围; ———不适用范围增加了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对部分术语和定义进行了修订; ———对危险化学品的范围进行了修订; ———对危险化学品的临界量进行了修订; ———取消了生产场所与储存区之间临界量的区别。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TC288/SC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本单位参加起草单位:中石化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宗之、魏利军、刘骥、多英全、师立晨、高进东、孙猛、于立见、张海峰、杨春笋、彭湘潍。 本标准于2009年首次发布,本次修订为第二次修订。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 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b)军事设施; c)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 d)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e)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 GB20592化学品分类、警示标签和警示性说明安全规范急性毒性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危险化学品 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3.2 单元 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生产经营单位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 临界量 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危险化学品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记录表.doc

附件 3: 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记录表 序号检查内容自查要求自查情况评估意见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1 是否建立危化品采购、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的部门人员安全五个层面上的安全生责任制产责任制落实 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②安全生产奖惩制度,③安全检查和隐患企业应建立健全八项整改制度,④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制度,⑤危险作业和外包工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 安全管理制度,⑥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⑦劳动防护用品(具) 管理制度,⑧事故管理制度 3是否建立储存、使用危化品安全操作规程 4是否设置完整的危化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及周知卡 5是否有危化品出入库登记 6是否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活动,及时整改事故隐患 7危险作业审批措施是否落实 是否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8 设置机构和配置专职 人员 9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应持证上岗 10 危化品保管人员是否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应持证上岗 二、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情况

(一)作业人员安全素质 作业人员是否熟悉本岗位化学品的基础知识;作业人员是否熟悉有现场提问解答正确11 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作业人员是否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 12 及事故应急措施 危化品作业人员是否佩戴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符合从业人员配备劳13 品 动保护用品要求(二)涉危设备、设施安全状况 检测检验单位资质、涉及危化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以及其他特种设备是否经有资质 14 检测检验的范围、在 单位检测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效期危化品储存、使用场所防雷、防静电、电气防爆等安全防护设施 15 是否经有资质单位检测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三)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是否建立生产设备设施管理台帐、记录。是否按管理制度定期检 16 查维修,并建立档案 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 17 是否建立安全制度和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场所的适当场所是否悬挂、张贴安全警示 18 标志和安全标签或安全周知卡 检修、施工、吊装、装卸、罐装等作业场所是否设置警戒区域和 19 警示标志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附件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填表人:联系电话:填表日期:年月日 (盖章)注:本表格不能满足需要时,可自行设置续表,格式和内容要求应与本表一致。

填表说明: 1.为保证重大危险源辨识的统一性,危险化学品单位厂区内存在多个(套)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并且相互之间的边缘距离小于500m时,都应按一个单元来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当危险化学品单位存在两个以上重大危险源时,应分别填写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2.填报单位为重大危险源生产运行所在的产业活动单位或法人单位。 3.重大危险源名称以重大危险源主要生产装置名称或项目立项名称命名。当企业整个厂区构成一个重大危险源时,可以以企业名称(厂区)方式命名。 4.重大危险源投用时间为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场所正式投入生产使用的日期。当重大危险源所涉及的各装置、设施或场所投入生产使用的日期不同时,按投用最早的日期填写。 5. 化工(工业)园区为重大危险源所在的化工园区、工业园区或主导产业包含化工(包括危险化学品储存)的开发区,不属于以上所列情形的则应填“否”。 6.重大危险源与周边重点防护目标最近距离情况,应填写重大危险源四周最近的重点防护目标(标明方位)及最近距离。重大危险源与周边重点防护目标最近距离为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装置、设施的边缘到周边重点防护目标边缘的最近距离。周边重点防护目标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附件2表1中所列出的危险化学品单位周边重要目标和敏感场所。 7.厂区边界外500m范围内人数估算值,根据对厂区周边500m范围内建筑、设施或单位内存在的人员数量进行估算。 8.近三年内危险化学品事故情况为填报之日起之前三年内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情况,应包括事故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事故涉及到的危险化学品和事故原因等内容。 9.危险化学品名称应按《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名称填写,当该危险化学品为混合物时,应标注各成分所占质量百分比。危险性类别按《危险化学品目录》中的类别填写。UN编号为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中给出的编号。生产用途是指该危险化学品主要为①原料(包括辅料),②中间产物,③产品,④其它。单个最大容器是指储存该危险化学品数量最多的单个储罐、设备、容器或仓储间,其操作温度、压力应填写最高操作温度和压力。分级指标R值的计算值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 危险化学品存量按数量最大的原则确定。对于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储罐,危险化学品存量是该危险化学品储罐最大容积所对应的危险化学品数量;对于其他容器、设备或仓储间,危险化学品存量是容器、设备或仓储区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实际最大存量与设计最大存量中的较大者。

【最新公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最新公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宁鲁石化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宁鲁石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管 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员工和财产安全,根据《危险化 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司的危险化学品液化石油气、原油、汽油、柴油、甲醇等构成 重大危险源区域控制和管理。 第三条引用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 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9 5、《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 6、《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 第四条术语 1、危险化学品 dangerous chemicals 具有易燃、易爆、有毒等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 品。 2、临界量 threshold quantity 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危险化学品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 for dangerous chemicals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 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第五条管理原则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因其自身具有的高风险性,历来都是国家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的重要内容,为规范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有效防范事故风 险,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职责。 第六条管理职责 1、项目部是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责任主体,负责建立健全危险 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负责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告知施工单位和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 采取的应急措施; 2、施工单位负责将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项 目部安监部审批,保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需的资源投入。 2、项目经理对项目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全面负责。 3、安全监察部是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重大危 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专项检查,组织重大危险 源的评估工作。 4、工程技术部是项目部设备设施类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对设备设施类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涉及的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参与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估工作。第七条辨识与评估 1、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普查和辨识,分类进行登记。危 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登记表见附录1。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普查、辨识范围主要包括危险物品贮罐区(贮罐)、库区(库)、 生产场所(包括高压、高含硫、高危地区油气生产装置)。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18218-2009) 2009年3月31日发布2009年12月1日实施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的。 本标准代替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辨识》。 本标准与GB18218—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标准名称改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将采矿业中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和储存活动纳入了适用范围; ———不适用范围增加了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对部分术语和定义进行了修订; ———对危险化学品的范围进行了修订; ———对危险化学品的临界量进行了修订; ———取消了生产场所与储存区之间临界量的区别。 本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TC288/SC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本单位参加起草单位:中石化青岛安全工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宗之、魏利军、刘骥、多英全、师立晨、高进东、孙猛、于立见、张海峰、杨春笋、彭湘潍。 本标准于2000年首次发布,本次修订为第一次修订。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辨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依据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和经营等各企业或组织。 本标准不适用于: a)核设施和加工放射性物质的工厂,但这些设施和工厂中处理非放射性物质的部门除外;b)军事设施; c)采矿业,但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加工工艺及储存活动除外; d)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e)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分级方法 一、分级原则 采用单元内各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在线)量与其在《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中规定的临界量比值,经校正系数校正后的比值之和R作为分级指标。 二、R的计算方法 式中: q1,q2,…,q n—每种危险化学品实际存在(在线)量(单位:吨); Q1,Q2,…,Q 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临界量(单位:吨); β1,β2…,βn—与各危险化学品相对应的校正系数; α—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厂区外暴露人员的校正系数。 三、校正系数β及R值分级区间的确定 根据单元内危险化学品的类别不同,设定校正系数(β)值,见表1和表2: 表1 校正系数β取值表 注:危险化学品类别依据《危险货物品名表》中分类标准确定。 表2 常见毒性气体校正系数β值取值表

注:未在表2中列出的有毒气体可按β=2取值,剧毒气体可按β=4取值。 四、校正系数α的取值 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厂区边界向外扩展500米范围内常住人口数量,设定厂外暴露人员校正系数(α)值,见表3: 表3 校正系数α取值表 五、分级标准 根据计算出来的R值,按表4确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级别。

表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级别和R值的对应关系 、

可容许风险标准 一、可容许个人风险标准 个人风险是指因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各种潜在的火灾、爆炸、有毒气体泄漏事故造成区域内某一固定位置人员的个体死亡概率,即单位时间内(通常为年)的个体死亡率。通常用个人风险等值线表示。 通过定量风险评价,危险化学品单位周边重要目标和敏感场所承受的个人风险应满足表1中可容许风险标准要求。 表1 可容许个人风险标准 二、可容许社会风险标准 社会风险是指能够引起大于等于N人死亡的事故累积频率(F),也即单位时间内(通常为年)的死亡人数。通常用社会风险曲线(F-N曲线)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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