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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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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

01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部署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为农民工服务工作,切实解决农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意见指出,农民工就业稳定性不强,劳动保障权益受侵害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工业化、信息化、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要求,积极探索中国特色农业劳动力转移道路,着力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着力维护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权益,着力推动农民工逐步实现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在城镇落户,着力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有序推进、逐步实现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民工市民化。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对待。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公平保障农民工作为用人单位职工、作为城镇常住人口的权益,帮助农民工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改革发展成果共享。

——坚持统筹兼顾、优化布局。按照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逐步完善生产力布局和城镇化布

局,引导农民工在东中西不同区域、大中小不同城市和小城镇以及城乡之间合理分布。

——坚持城乡一体、改革创新。适应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需要,着力改革城乡二元体制机制,逐步建立完善有利于农民工市民化的基本公共服务、户籍、住房、土地管理、成本分担等制度。

——坚持分类推进、逐步实施。按照自愿、分类、有序的要求,因地制宜、存量优先,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重点促进长期在城镇居住、有相对稳定工作的农民工有序融入城镇,循序渐进地推进农民工市民化。

(三)总体目标。到2020年,转移农业劳动力总量继续增加,每年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2000万人次,农民工综合素质显著提高、劳动条件明显改善、工资基本无拖欠并稳定增长、参加社会保险全覆盖,引导约1亿人在中西部地区就近城镇化,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未落户的也能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农民工群体逐步融入城镇,为实现农民工市民化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四)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加大农民工职业培训工作力度,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对农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对在岗农民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具备中级以上职业技能的农民

工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将农民工纳入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加强农民工职业培训工作的统筹管理,制定农民工培训综合计划,相关部门按分工组织实施。加大培训资金投入,合理确定培训补贴标准,落实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改进培训补贴方式,重点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企业定岗培训,面向市场确定培训职业(工种),形成培训机构平等竞争、农民工自主参加培训、政府购买服务的机制。鼓励企业组织农民工进行培训,符合相关规定的,对企业给予培训补贴。鼓励大中型企业联合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建设一批农民工实训基地。将国家通用语言纳入对少数民族农民工培训的内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农民工办〕会同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局、扶贫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负责) (五)加快发展农村新成长劳动力职业教育。努力实现未升入普通高中、普通高等院校的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都能接受职业教育。全面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农村学生免学费政策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鼓励各地根据需要改扩建符合标准的主要面向农村招生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支持没有职业院校或技工院校的边远地区各市(地、州、盟)因地制宜建立主要面向农村招生的职业院校或技工院校。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创新办学模式,提高教育质量。积极推

进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扶贫办负责) 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

(六)完善和落实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的政策。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就业、鼓励农民工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进一步清理针对农民工就业的户籍限制等歧视性规定,保障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实现就业信息全国联网,为农民工提供免费的就业信息服务。完善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有针对性地为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加强农民工输出输入地劳务对接,输出地可在本地农民工相对集中的输入地设立服务工作站点,输入地应给予支持。组织开展农民工就业服务“春风行动”,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示范县建设。大力发展服务业特别是家庭服务业和中小微企业,开发适合农民工的就业岗位,建设减免收费的农贸市场和餐饮摊位,满足市民生活需求和促进农民工就业。积极支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发展,引导有市场、有效益的劳动密集型产业优先向中西部转移,吸纳从东部返乡和就近转移的农民工就业。将农民工纳入创业政策扶持范围,运用财政支持、创业投资引导和创业培训、政策性金融服务、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生产经营场地和创业孵化基地等扶持政策,促进农

民工创业。做好老少边穷地区、牧区、库区、渔区农牧渔民转移就业工作和农民工境外就业服务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工商总局、扶贫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负责) (七)规范使用农民工的劳动用工管理。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与农民工依法普遍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在务工流动性大、季节性强、时间短的农民工中推广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对小微企业经营者开展劳动合同法培训。依法规范劳务派遣用工行为,清理建设领域违法发包分包行为。完善适应家政服务特点的劳动用工政策和劳动标准。整合劳动用工备案及就业失业登记、社会保险登记,实现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动态管理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全国总工会负责)

(八)保障农民工工资报酬权益。在建设领域和其他容易发生欠薪的行业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在有条件的市县探索建立健全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完善并落实工程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制度、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治理恶意欠薪制度、解决欠薪问题地方政府负总责制度,推广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原则。在经济发展基础上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推动农民工参与工资集体协商,促进农民工工

资水平合理增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高法院、全国总工会负责)

(九)扩大农民工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覆盖面。依法将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研究完善灵活就业农民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灵活就业农民工可以参加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努力实现用人单位的农民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着力解决未参保用人单位的农民工工伤保险待遇保障问题。推动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参加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并平等享受待遇。对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侵害被派遣农民工社会保险权益的,依法追究连带责任。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推进农民工等群体依法全面持续参加社会保险。整合各项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资源,优化经办业务流程,增强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险服务能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法制办、全国总工会负责)

(十)加强农民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保护。强化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操作农民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将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相关知识纳入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内容。严格执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安全生产培训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相结合制度。督促企业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农民工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建立监护档案。建立重点

职业病监测哨点,完善职业病诊断、鉴定、治疗的法规、标准和机构。重点整治矿山、工程建设等领域农民工工伤多发问题。实施农民工职业病防治和帮扶行动,深入开展粉尘与高毒物品危害治理,保障符合条件的无法追溯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无法承担相应责任的农民工职业病患者享受相应的生活和医疗待遇。(安全监管总局、卫生计生委分别会同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资委、法制办、全国总工会负责)

(十一)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加强用人单位用工守法诚信管理,完善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排查预警、快速处置机制,健全举报投诉制度,依法查处用人单位侵害农民工权益的违法行为。按照“鼓励和解、强化调解、依法仲裁、衔接诉讼”的要求,及时公正处理涉及农民工的劳动争议。畅通农民工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简化受理立案程序,提高仲裁效率。建立健全涉及农民工的集体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大力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和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完善服务设施,增强维护农民工权益的能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国资委、高法院、全国总工会负责)

(十二)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健全

基层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工作网络,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使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时便捷地获得法律援助。简化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查程序,完善异地协作机制,方便农民工异地申请获得法律援助。畅通法律服务热线,加大普法力度,不断提高农民工及用人单位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引导农民工合法理性维权。(司法部会同财政部、高法院、全国总工会负责)

(十三)逐步推动农民工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深化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由主要对本地户籍人口提供向对常住人口提供转变,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在城镇常住的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使其逐步平等享受市民权利。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逐步按照常住人口配置基本公共服务资源,明确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可以享受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并不断提高综合承载能力、扩大项目范围。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在输入地城镇未落户的,依法申领居住证,持居住证享受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在农民工输入相对集中的城市,主要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等现有资源,建立农民工综合服务平台,整合各部门公共服务资源,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一站式”综合服务。(农民工办会同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卫生计生委、法制办

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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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输入地政府要将符合规定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学校布局,科学核定公办学校教师编制,加大公办学校教育经费投入,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普遍对农民工随迁子女开放,与城镇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积极创造条件着力满足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需求。对在公益性民办学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接受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支持经费,指导和帮助学校、幼儿园提高教育质量。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好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的政策。开展关爱流动儿童活动。(教育部会同发展改革委、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负责)

(十五)加强农民工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继续实施国家免疫规划,保障农民工适龄随迁子女平等享受预防接种服务。加强农民工聚居地的疾病监测、疫情处置和突发

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强化农民工健康教育、妇幼健康和精神卫生工作。加强农民工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工作,落实“四免一关怀”等相关政策。完善社区卫生计生服务网络,将农民工纳入服务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纳入当地医疗救助范围。巩固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全国“一盘棋”工作机制,加强考核评估,落实输入地和输出地责任。开展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动态监测和“关怀关爱”活动。(卫生计生委会同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负责)

(十六)逐步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统筹规划城镇常住人口规模和建设用地面积,将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纳入住房发展规划。支持增加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供给,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工购买或租赁商品住房,并按规定享受购房契税和印花税等优惠政策。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住房保障实施范围。加强城中村、棚户区环境整治和综合管理服务,使居住其中的农民工住宿条件得到改善。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产业园区可以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集中建设宿舍型或单元型小户型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用人单位或农民工出租。允许农民工数量较多的企业在符合规划和规定标准的用地规模范围内,利用企业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建设农民工集体宿舍,督促和指导建设施工企业改善农民工住宿条件。逐步将在城镇稳定就

业的农民工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范围。(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税务总局负责) (十七)有序推进农民工在城镇落户。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促进有条件有意愿、在城镇有稳定就业和住所(含租赁)的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在城镇有序落户并依法平等享受城镇公共服务。各类城镇要根据国家户籍制度改革的部署,统筹考虑本地区综合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以就业年限、居住年限、城镇社会保险参保年限等为基准条件,制定具体落户标准,向社会公布。(公安部、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教育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统计局、法制办、中央农办负责)

(十八)保障农民工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切实保护农民工土地权益。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加强流转管理和服务。完善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调解仲裁体系和调处机制。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多种有效实现形式,保障农民工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完善相关法律和政策,妥善处理好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进城落户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问题。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

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分别会同法制办、中央农办、高法院负责)

(十九)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民主政治权利。重视从农民工中发展党员,加强农民工中的党组织建设,健全城乡一体、输入地党组织为主、输出地党组织配合的农民工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制度。积极推荐优秀农民工作为各级党代会、人大、政协的代表、委员,在评选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报考公务员等方面与城镇职工同等对待。创造新办法、开辟新渠道,支持农民工在职工代表大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组织中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农民工办会同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全国总工会负责)

(二十)丰富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继续推动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农民工同等免费开放。推进“两看一上”(看报纸、看电视、有条件的能上网)活动,引导农民工积极参与全民阅读活动。在农民工集中居住地规划建设简易实用的文化体育设施。利用社区文化活动室、公园、城市广场等场地,经常性地开展群众文体活动,促进农民工与市民之间交往、交流。举办示范性农民工文化活动。鼓励企业开展面向农民工的公益性文化活动,鼓励文化单位、文艺工作者和其他社会力量为农民工提供免费或优惠的文化产品和

服务。(文化部、农民工办会同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中央宣传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负责) (二十一)加强对农民工的人文关怀。关心农民工工作、生活和思想状况,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科普宣传教育,引导农民工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人文关怀进企业、进一线”活动。通过依托各类学校开设农民工夜校等方式,开展新市民培训,培养诚实劳动、爱岗敬业的作风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对有需要的农民工开展心理疏导。努力推进农民工本人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城镇。(农民工办会同教育部、卫生计生委、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负责)

(二十二)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关爱服务体系。实施“共享蓝天”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行动,完善工作机制、整合资源、增加投入,依托中小学、村民委员会普遍建立关爱服务阵地,做到有场所、有图书、有文体器材、有志愿者服务。继续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着力解决留守儿童入园需求。全面改善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寄宿需求,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政策。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开展心理关怀等活动,促进学校、家庭、社区有效衔接。加强农村“妇女之家”建设,培育和扶持妇女互助合

作组织,帮助留守妇女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健全农村老年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制度,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养老服务体系,努力保障留守老人生活。加强社会治安管理,保障留守儿童、留守妇女和留守老人的安全,发挥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关爱留守人员功能。(民政部、全国妇联会同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共青团中央负责)

(二十三)完善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农民工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落实相关责任。国务院已成立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也要成立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指导。(农民工办会同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

(二十四)加大农民工公共服务等经费投入。深化公共财政制度改革,建立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民工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和财政转移支付同农民工市民化挂钩机制。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要按照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统筹考虑农民工培训就业、社会保障、公共卫生、随迁子女教育、住房保障、公共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的资金需求,加大投入力度,为农民工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提供经费保障。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农民工工作经费纳入公共财政预算支

出范围。(财政部、农民工办会同发展改革委、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卫生计生委负责)

(二十五)创新和加强工青妇组织对农民工的服务。积极创新工会组织形式和农民工入会方式,将农民工组织到工会中来。以输入地团组织为主、输出地团组织配合,逐步建立农民工团员服务和管理工作制度,积极从新生代农民工中发展团员。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要切实履行维护农民工权益的职责,通过开展志愿者活动等方式关心关爱农民工及其子女,努力为农民工提供服务。(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分别负责)

(二十六)发挥社会组织服务农民工的积极作用。按照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的原则,对为农民工服务的社会组织正确引导、给予支持,充分发挥他们为农民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协同社会管理、促进社会融合的积极作用。改进对服务农民工的社会组织的管理,完善扶持政策,通过开展业务培训、组织经验交流、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和支持其依法开展服务活动。(民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部、卫生计生委、工商总局、全国总工会负责)

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百科

(二十七)夯实做好农民工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加大投

入,建立输入地与输出地相结合、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相结合、标准统一、信息共享的农民工统计调查监测体系,做好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动态监测工作。深入开展农民工工作的理论和政策研究,为党和政府相关决策提供依据。(统计局、农民工办会同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负责)

(二十八)进一步营造关心关爱农民工的社会氛围。坚持正确导向,组织引导新闻媒体运用多种方式,加强政策阐释解读,积极宣传农民工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农民工中的先进典型,对相关热点问题开展及时有效的舆论引导。对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及个人按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努力使尊重农民工、公平对待农民工、让农民工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中央宣传部、农民工办会同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负责)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要求,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和完善配套政策措施,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要针对重点工作和突出问题进行督察,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农民工工作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4年9月12日

图解: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

社会工作介入信访领域的探索与思考

社会工作介入信访领域的探索与思考 朱眉华 2013-2-6 11:12:58 来源:《中国社会工作》(京)2012年4上期【英文标题】Exploration and Reflection of Social Work's Intervention into the Letters-and-Vistors System 【作者简介】朱眉华,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工作系教授 信访制度作为一种颇具中国特色的民主机制,具有政治参与、民主监督和权利救济等重要功能。回顾其发展变迁的历程,可见其在沟通政府与百姓、反映民情民意、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等方面能发挥重要作用。但伴随着我国社会的转型与发展,社会问题纷呈,社会矛盾和利益冲突加剧,同样给信访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学界对信访制度的理论与实践的探讨主要聚焦于法学、政治学和社会学领域,本文将从社会工作视角,基于近年来上海公益社工师事务所开展的上访家庭服务项目的实践探索(注:该项目为P区妇联委托的家庭服务项目的子项目,为期两年,服务对象是因动迁安置引发的群访女性及其家庭,共96户。社工采用个案辅导、小组工作和社区活动等方式介入,服务达2286人次,1/3家庭情况有明显改善),探讨社会工作在信访领域中可以发挥的作用、社会工作者的角色和介入方法,以期抛砖引玉,更深入地研究社会力量参与信访工作的新机制。 一、在信访领域开展社会工作实践探索的意义 社会工作实践的根本目标在于帮助个人、家庭、群体、组织和社区进行社会功能方面的调适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

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急剧转型的过程,无论在价值观、思维模式还是生活方式上都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冲击,有些人无法跟上社会快速变迁的步伐,种种不适应状况必然显现出来。社会工作者的职责正在于帮助有需要的人士共同去处理好自我(内心的矛盾和挣扎)、人际关系(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以及个人与环境之间的调适(工作单位、家庭、社区乃至整个社会),以修复其社会功能,提升人们的生活品质。正如中组部、民政部等18部门颁发的《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对社会工作的工作领域及其作用所作的清晰阐述: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困难救助、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等个性化、多样化服务方面的专业优势,对解决社会问题、应对社会风险、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基础性作用。 信访工作,也是一个矛盾调解、问题解决、风险预警的重要领域。信访工作体系中,一直强调的是政府部门间的合作,较少关注到社会力量参与协同的成效。而社会工作介入信访领域的探索,正是期望通过第三方的参与、专业介入方法的运用,以形成合力来一起解决社会难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在此,重点探讨以下两点积极意义: 1.呼应社会发展需要,分担社会责任 回顾社会工作发展的历史,可以清晰地看到与社会宏观背景息息相关的发展脉络,正是不断顺应社会发展及服务对象需求的变化,及时提供专业化、多样化的社会服务,这个职业才得以迅速发展并赢得相应的社会地位。目前我国的社会工作实务领域探索还处在初级阶段,大多数服务聚焦于青少年、老人、家庭、戒毒、社区矫正、医院、学校等领域,而信访领域确实是一个崭新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领域,没有国内外的相关项目经验可以借鉴。开拓这样一个新的领域,正是为

农民工如何利用法律手段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农民工如何利用法律手段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摘要农民工群体是我国职工群体中极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国家本该为其在城市生活方面提供更多的便利,降低其在城市生存的成本,使其城市生活的质量得到提高。但是,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经常遭受来自用人单位的不法侵害,遭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因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问题关系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具有重大的法律及政治意义。 关键词农民工法律手段合法权益 自1985年开始,我国各地就掀起了“民工潮”,一个介于普通农民及城市公民之间的群体,具有农民身份的产业工人---农民工。一个为我国城市的繁荣发展做出巨大的贡献群体,长期以来,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所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和其固有的经济社会制度,迫使我国农民工与主流社会脱离,他们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这样一来,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便成为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必须得到解决的一个难题。在我国掀起农民工热潮这一现象产生了很多积极的影响,首先,农民进城务工就业,可以增加农民的收入;其次,促进了我国城镇化的发展,促进我国城市经济和社会的繁荣。但农民工的权益却不断受到不法侵害,越来越多的的侵害农民工权益的事件为农民工权益保护问题敲响了警钟。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推进,我国经济的市场化程度越来越高,特别是随着我国城乡发展态势、区域发展态势客观上的极度不平衡,我国农民工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关键问题。农民工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是农民工问题的核心所于,在我国这样一个农民工规模巨大的国度里,农民工是否能过上安定的生活,不仅体现了现代法治社会对“农民工”的关爱,而且这也是切实防范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的基本要求。 一、现状分析 2003年12月,温家宝总理为农民熊德明讨工资这一事件使得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问题迅速浮现在我们的面前,农民工的利益首次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重视,随之而来的是我国各级政府态度的转变,农民工合法权益被保护的力度不断加强,特别是商家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不断引起政府的重视。以解决拖欠工资问题为例,2003-2004年间国务院办公厅针对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发布和转发了《关于做好农民工进城务工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及《关于为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通知》。与此同时,我国各地方政府针对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也纷纷成立一些指导组织,进行多种形式的活动来解决农民工合法权益问题。这表明,我国各级政府确实加强了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但是由于我国城市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和歧视农民工的政策继续存在,再加上农民工自身文化素质的偏低,法律意识淡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欠缺等的存在,农民工合法权益被侵害的现象仍然广泛存在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现在的农民工已经成为一个弱势群体,就业被歧视的现象处处可见,工资问题和法定节假日问题等法定权利不能得到有效合理的保障,农民工的生存现状令人堪忧。这不仅影响农村和城市的社会稳定,并且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性质背道而驰。 二、问题分析 在当前的社会形势之下,农民工权益方面的问题存在诸多方面的不足,第一方面,农民工劳动安全卫生状况极为不好,严重威胁着农民工健康及生命安全。我国颁布的《劳动法》第52条明文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保障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但在现实生活中,多数情况下,农民工的工作环境基本都是没有健全的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很多用人单位没有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雇主们更没有对农民工们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大多数农民工受到来自工作场所的很多伤害,各种各样事故的不断发生,职业病便广泛存在于农民工这一群体之中。据统计,2006 年度我国

2018年社区工作30 个最新经典案例分析题

2018年社区工作30 个最新经典案例分析题 说明:本文主要包含了社区工作(社工)各个方面的内容,以30个经典案例为依托,详细分析问题、设计方案、实施方案、解决问题以及触类旁通的关键启示。 案例1、社区安全--安装防盗门问题 某居民小区位于本市城乡结合部,小区内有住户1840户,长住居民5300多人,基本上都是由农民回城的人员、动迁人员和外地入住人员组成。 小区人员有三大特点:一是无业和生活困难的居民多;二是六十岁以上的老人多;三是外来人员多。 小区接上级综合治理部门的通知,要求在小区各楼道内安装电子防盗门。然而有的居民认为,外来人员多的楼道,安装防盗门的 实际意义和效果不大;有的居民觉得经济困难,拿不出钱来安装;还有人顾虑,防盗门质量不一定有保障,等等。面对不少居民都拒 绝安装电子防盗门的情况,社工如何将该项工作顺利推进。 主要问题: 1.上述案例属于社区社会工作的哪个范畴? 2.试分析部分居民拒绝安装电子防盗门的深层原因是什么。 3.社工应采取什么样的介入方法,帮助社区有效推进工作开展? 答题要点: 1.本案例属于社区治安工作: (1)社区内生活困难人员多,难以支付安装费用; (2)社区居民结构复杂,难以统一思想;

(3)对防盗门的产品功能及质量不信任等。 2.工作方法和策略: (1)听取各居民住户的意见和建议,必要时还可以召开小区党员领导会义; (2)召开楼组长代表会议,传达工作精神,统一他们的思想; (3)对于防盗门质量问题,可以与生产厂商沟通,在小区内现场展示防盗门的样品; (4)加大宣传力度,对社区反对居民进行个案心理安抚和调适。 案例2、社区康复—-智障人问题 某市街道D社区,拥有居民3万多人。假设你是该社区的一名社工,并且主要负责社区内智障人士的康复工作,请针对智障人士设计一套社区康复计划。 答题要点: 1.方案设计: 康复方案的目标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 (1)智障人士在行为及社会功能上的改变; (2)智障人士家庭对生活满意程度的提高; (3)智障人士与邻里之间关系得到改善; (4)社区对智障人士的接受程度增加。 2.实施策略: (1)个人训练:为智障人士提供简单的自我照顾技巧及康复技巧训练,协助其发展个人才能。

谈如何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内容摘要: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业、农村、农民“三农”问题日渐突出,前任总理朱镕基和现任总理温家宝都坦诚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三农”问题。如何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成为众所瞩目的热门话题。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业、农村、农民“三农”问题日渐突出,前任总理朱镕基和现任总理温家宝都坦诚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三农”问题。如何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成为众所瞩目的热门话题。 笔者认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保险业同样负有义不容辞的职责,在这方面应该有所作为。同时,如何开垦好这片尚待挖掘的处女地,也是保险业在新时期面临的一个新课题。 在中国,“农民工”这个词是近十几年来才渐渐为人所耳熟能详的。它的出现,是中国城乡二元社会经济格局的必然产物,同时也是推动中国社会政治经济和改革不断深入的巨大力量。 众所周知,中国是个典型的农业国家,13亿人口中,农业人口就占了9.3亿。人口众多,但耕地资源却很少。据国土资源部公布的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全国实际可耕地面积只有18.51亿亩,人均只有1.43亩,只及世界人均耕地的40%左右。而且耕地面积还在以每年数千万亩的速度减少,仅2002年耕地面积就减少了2529万亩, 2003年这一数字更是达到了3800多万亩。由于人多地少,按照我国现有的耕作与经济发展水平计算,农业剩余劳动力有2.7— 3亿之多。五个人干三个人的活,效率自然可想而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家在劳动用工制度、户籍制度等方面的逐步放宽,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自然也就被解放了出来,开始离地离农,逐渐向城市第二、第三产业转移。 另一方面,农业收益的下降及城乡差距的不断扩大,亦造成大量的农民争相弃农从商。由于生产资料价格的不断上涨和农副产品价格的持续走低,加上各种税费过高,单纯靠种田赚不到钱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资料表明,近年来,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十分缓慢,2003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只有2622元,只有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8472元的1/3还不到。特别是1997年以来,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已连续7年低于5%,年均增长4%,仅相当于同期城镇居民收入年均增长幅度的一半。改革开放以来,城乡收入差距不但没有缩小,反而从 1985年的1.72:1扩大到2002年的3.1:1,如果考虑到城市群体中所受到的各种福利,实际差距还要大,可能达到四倍、五倍甚至六倍,是世界上最高的! 种种原因,使得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不断涌向城市,并最终形成一股势不可挡的“民工潮”,形成之快,规模之大,持续之久,乃世界所罕见。据统计,1978年我国农村外出打工者还不足200万,到1988年已超过2500万。2003年,实际外出打工的农民达9900万,仅四川一地外出打工的农民就超过了1300万!而且,这种现象已遍及全国各个角落,全国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既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输出地,又是输入地。如地处东南沿海经济比较发达的浙江省在吸纳了来自全国各地1500万打工者的同时,也有300多万浙江人活跃在全国各地,务工经商。 大量农民工的涌现,推动了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其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据测算,一个农民工在东南沿海等发达地区的贡献,折合成gdp约为全年3万元左右,以平均每人按最低贡献1万元至1.5万元计算,如果一个省有500万外来打工者,那么其为当地gdp所作的贡献每年就在500亿至750亿元之巨。至于农民工在方便当地居民生产生活等方面所起的作用,就更不用说了。 另外,据有关部门对2002年全国9400万外出打工农民的调查,其一年的工资总额高达

社工介入的方案设计

社工介入的方案设计 社会工作介入农民工服务的突出优势就是专业性、系统性和全面性。下面请看小编带来的社工介入的方案设计! 社工介入的方案设计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是社会工作的三大直接服务方法,但是在农民工社会工作服务中它们并不是单一存在的,一个完整性的公益项目或者一个系列性专业服务大都融入了其中两种及以上的服务方法,甚至引入其他专业服务方法。因此,在农民工社会工作服务中更加注重和强调综融社会工作方法的应用。 从具体实践来看,社会工作服务农民工注重不同直接服务方法的多方位介入,这也说明了问题和需求的复杂性需要不同方面的手法介入,以达至更好的服务成效。以上海复源社工事务所XX~XX年“流动儿童社会适应项目”为例,根据该机构《流动儿童社会适应项目终期报告》显示,该项目社会工作直接服务方法在农民工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中的应用情况如下:开展4个系列专业小组和42次一般小组活动,基本活动内容为自我成长、兴趣培养、潜能挖掘、团队协作等;开展社区工作活动28次,基本活动内容以社区融入和节日主题性活动为主;开展25项个案工作与辅导,基本活动内容以亲子关系和环境适应调适为主。 这些数据能够显现出社会工作直接服务方法介入农民

工服务的基本特点,即以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三大方法综合运用为主,辅以其他服务方法,同时在三大直接服务方法中以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为主要方法。 农民工社会工作服务活动设计和实践中经常综合性应用了个案工作、小组工作和社区工作以及其他专业手法,这就是综融社会工作方法。它是对不同社会工作直接服务方法的有机融合,既有针对农民工及其家庭个别化需求的个案工作,也有内容丰富的小组活动,还有依托社区、学校等开展的社区活动。 以上海复源社工事务所“流动儿童社会适应项目”为例,在项目后期,社会工作者发现项目对象中的六年级学生面临着回老家就学与留在上海就学的两难选择等现实问题。针对这个实际需求,社会工作者将个案工作、小组工作、情绪疏导和家庭辅导等专业手法相结合,引导流动儿童、家庭正确面对自身的成长发展以及对未来学习生活的规划。 基于农民工社会问题的复杂性,农民工社会工作服务还应尝试性地整合其他专业方法,使用扩展性服务方法,比如文艺表达法、影像传播法等,从实践效果来看,这些方法比较适合农民工的群体特点和实际需求。同时,也应注重在社会工作服务农民工的具体过程中将专门性服务方法和综合性方法相结合,形成农民工社会工作服务体系。一方面专门

论当今农民工的权益保障与法律保护问题

论当今农民工的权益保障与法律保护问题 摘要当今中国,城市农民工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规模巨大的特殊社会群体。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场调节作用日益彰显。与此相反,传统管理体制仍未得到根本改革,城乡隔离模式下的许多制度仍阻碍着农村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有效的保护。这不仅严重地阻碍了我国城市化的进程,也不利有“三农问题”的解决。因此,从制度上消除不合理的障碍,切实加强对农民工权益的法律保护,既是广大农民工的迫切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本文拟从当今农民工的权益保障现状、农民工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的原因、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现实意义以及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之思路等方面对其展开讨论。 关键词农民工问题 引言他们,是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而产生的新兴社会群体,其人数已占整个产业工人的30%左右,但是他们却游离在城市和农村的边缘,得不到基本的身份认同,长期以来被无情地拒之于权益保障的大门之外。他们,为我国城市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是却没有享受到与贡献对等的权利,成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今天,就让我们一起来关注这个特殊的群体——城市农民工。 正文 一、当今农民工的权益保障现状 对于当今农民工的权益保障现状,笔者拟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从生存意识方面看,农民工依然处在“草根”底层。当致富成为人们第一需求和追求目标的时候,城市人占有各种政策的抉择领导地位、占有意识领先的统治地位、占有生产资料转化成货币的掌控权等等,当处在两眼墨黑最封闭的乡村的农民进城务工时,自然会对他们制造出许多政策的限制,强加给一些莫须有的罪名,赋予一些带有歧视性的概念、名词。农民工所从事的职业往往是房地建筑工、绿化清洁工、钟点工或保姆、厨师、服务员等脏、累、险、差的工种。而出现这些限制和歧视的主要原因就是意识问题,换句话说就是城市文化派生出来的对乡村的政治、文化、经济的排斥而产生的人的等级观念的歧视。 从社会保障方面看,虽然农民工为城市创造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他们的社会保障问题却一直无人问津。失业保障方面,城市居民在失业期间有失业补助,而农民工却没有,他们在失业期间多是花费积蓄,或向他人借钱维持生计,也有一部分人不得不重回农村老家。医疗方面,很多农民工生病以后仗着年轻、身体好、硬挺着而不去医院看病;遇到不得不看的病,绝大部分也只能是自费,用工单位通常在不得已的情形下只垫付很小一部分费用。住房方面,农民工是无法享受福利分房或在政府提供补贴的情形下购买商品房的。他们一般都合伙租住于城乡结合部的农居点,建筑工人往往住在工地附近的工棚里。农民工居住点大都拥挤不堪,采光和通风条件较差,通常是城市的卫生死角。另外,像养老保险、工伤保

社会工作个案案例

杭州市社区社会工作个案研究评审表

规范小区管理,搭好组织机构,架起沟通桥梁 ——助理社会工作师一一爸爸 一、背景介绍 HW小区于2010年交付,房价在当地属于中上水平。小区原定计划分一期、二期,一期主要是商住房的建设,二期主要是开发建设五星级酒店。开发过程中,一期开发商HW因故将所有产权转让销售给了另一个开发商公司YT。四年多来,因房屋质量、设计原因、居民入住情况等原因,小区矛盾逐渐凸显,亟需业主团结起来共同解决,成立业委会的呼声越来越高。 二、案例分析 1、HW小区属于商住小区,因销售期间更换了开发商,中途衔接不够完善,或多或少存在一些问题,新接手的开放商因初涉房地产,政策不熟悉,加上已有业主拉横幅抗议开发商,导致开发商对业主态度也不尽友好。 2、业主构成。HW小区建设之初起点高,宣传阵势十分庞大,房价在周边小区中是最高的,但实际入住之后发现周边配套奇缺,业主自购入住比例不足50%,每幢每单元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群租、淘宝人群,令业主苦不堪言。 3、该小区物业未更换,且不是开放商物业,所以得不到开放商的大力支持,但小区地下车库扬尘大、污水倒灌、墙体脱落、车辆管理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小区居民生活,物业的无能为力更令业主怒火中烧。 4、HW小区建在排灌站旁,船只进出每次鸣笛噪音大。小区开

发商未在小区外围建商铺,无配套,居民十分不便,经营性收入也十分少。同时,开发商正在建造二期酒店项目,施工也给居民带来了不便。 三、服务计划 1、服务目标 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本社区辖区有八个小区,3个小区居住规模近1000户,3个小区超1500户,全体社工不足14人,范围广不足以服务好每个小区。所以成立业主委员会,选出全体业主的代表,制定规范,让小区管理有法可依,有制可循势在必行。 2、服务策略 (1)理论依据:马斯洛理论把需求分成生理需求(Physiological needs)、安全需求(Safety needs)、爱和归属感(Love and belonging)、尊重(Esteem)和自我实现(Self-actualization)五类,依次由较低层次到较高层次排列。在自我实现需求之后,还有自我超越需求(Self-Transcendence needs),但通常不作为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中必要的层次,大多数会将自我超越合并至自我实现需求当中。 (2)理论实践:对于小区来说,环境友好、小区安全、生活便利是居民的基本需求,挖掘一批热心的居民,学习了解法律,参与到业主委员会这一公益民间组织,代表全体业主共同为小区发展无私奉献,就是更高级的、社会化程度更高的需要如安全、自我实现的需要。 (3)社工角色:本案例中,各方对业委会概念只停留在听说的层面,法律定位、工作方向都十分不明朗,社工需要担任使能者、资

社工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题 (1) 张华,女,44岁,有一个正在本地读大学一年级的女儿,丈夫在女儿幼年时就因病去世。张华没有正式工作,这么多年来一直靠做临时工作维持家庭生活,比如做保姆、街道清扫员、家政员等。去年3月份,由于一次车祸,张华不幸失去了一条腿,住院没多长时间,她就因无力支付医药费出院。至今她还无法接受这种巨大的生活变迁,整日闷闷不乐,脾气也很暴躁,经常对女儿发脾气,有时候甚至不吃不喝,病情也没有好转。后来在女儿的劝说下,她的情绪好一点,但她还是经常想到自己是个废人什么用处也没有了,有时甚至想自杀,但又觉得不能让女儿孤孤单单一个人在世上生活。现在,她几乎不出门,不愿意和健全人说话,也不乐意和残疾人交往。 问题: 1.请阐释残疾人社会工作的含义及目的。 2.针对张华的情况,社会工作者可以采取哪些介入策略? 答案: 解析: 1 .残疾人社会工作的含义及目的 (1)残疾人社会工作是围绕残疾人个人、家庭、群体以及相关的社会组织和社区开展的专业性助人活动。 (2)残疾人社会工作的根本目的是增强残疾人的社会功能。具体而言,残疾人社会工作是要通过处理残疾人心理社会方面的问题,帮助残疾人克服在康复、教育、就业、婚姻家庭生活、社会权益、文化生活和环境方面遇到的障碍,让残疾人因把损伤带来的能力丧失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更好地发挥潜能,有机会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

2.社会工作者采取的介入策略: (1)社会工作者借助医疗科技的基本知识,帮助张华取得合适的医疗康复服务。 (2)对张华进行心理辅导,提高其心理适应能力,使其能够勇敢接受现实。 (3)帮助张华进行生活自理训练,提高其生活自理能力。 (4)在张华具有生活自理能力之后,为其提供就业辅导,帮助她联系力所能及的工作。 (5)评估张华的家庭状况、经济条件以及在社会生活中遇到的或可能遇到的问题,帮助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金,并取得社区的支持,解决其生活困难。 (6)鼓励张华走出家门,积极参与残疾人之间以及残疾人和正常人之间的交流与沟通。 (2)刘先生曾是一家公司的销售员,在经历一次车祸后失去了双腿。妻子是一家大公司的职员,有着丰厚的收入,儿子学习成绩优异,懂事。刘先生的母亲照顾他的生活起居,而母亲年老体弱,照顾儿子也显得吃力。妻子工作非常忙,没有时间照顾丈夫,而社区中又不能提供生活照顾和康复服务。一年来,刘先生一直待在家里,情绪很容易激动,经常一个人偷偷地哭。刘先生原本是一个性格开朗、爱说爱笑、喜欢与人交往的人,经历了这次创伤之后,不再和以前的朋友和同事来往,也很少说话,整个人很沉默。妻子看到丈夫变得越来越孤独,前来求助社会工作者。 问题: 1.请你分析刘先生面临的困境有哪些? 2.作为社会工作者,对刘先生可以采取哪些辅导策略? 答案: 解析:本案例适合采用社会康复模式残疾人社会工作方法。本模式的理论依据是生态环境改善模式,它关注三个方面:一是关注个人,二是关注个人和家庭及其成员之间的关系,三是关注个人环境系统。在这个理论的指导下,采用为残疾人自身的发展提供帮助(教育、

农民工权益和民工生活环境保护措施

农民工权益和民工生活环境保护措施 一、农民工权益保障措施 我单位认真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创新劳务管理工作,将民工纳入职工队伍中统一管理,切实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1、各工程队与劳务方签订劳务承包合同,在项目经理部的监督下,劳务方与民工签订生产和劳动保护合同。每个月初由项目经理部作已完合格工程劳务费,由劳务方作民工工资支付表,经劳务方及民工本人核对后,发放其上个月的劳务费及民工工资,民工工资采取项目经理部和劳务方负责人共同监管的发放措施。 2、每月5日前在醒目和固定位置向农民工公示领取工资的时间和地点,将农民工工资直接支付发放给农民工本人。 3、农民工工资领取情况公示三天。若不能按期直接将工资足额发给农民工时,业主可代我单位发放,并在下一次进度款拨付时扣回相应的额度,同时可对我单位进行处罚。 4、在工地设置“维权公示牌”,公布该项目施工企业及业主方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方便农民工维权,做到随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及时化解矛盾。 5、经理部设立“民工事务举报箱”,民工可以随时投诉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工程竣工验交后项目经理部付清民工的全部工资。 6、积极配合业主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按规定给每个农民工配备劳动保护用品。 二、民工生活环境保护措施 1、生活和环境卫生:制定生活和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搞好宿舍卫生和食堂饮食卫生,生活区设专人打扫卫生,水沟定时清扫,区内设置垃圾箱;

2、生活垃圾集中堆放,随时清理,当天运走,纳入城市垃圾处理系统; 3、在场内设置水冲式厕所。厕所设有盖化粪池,安排专人清洗。生活区设淋浴室; 4、食堂按规定申办卫生许可证,生、熟食分开操作,熟食设有防蝇罩,炊事员持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 5、施工完不用的料具和机械及时清退出场,保持场内整洁; 6、施工场地采取满铺水泥混凝土地坪,布设排水系统。本合同工程初验后,按业主规定的时间清退施工场地。按业主的要求保留或拆除施工用地范围内的临时房屋及临时设施; 7、工地设专职医生,对工地生活、食堂、饮水进行监控检查,建立深坑、高架作业人员的健康档案,每季进行一次体检。工地落实除“四害”措施,防止各种害虫的滋生。 8、生活区内员工凭企业发放的标有姓名、职务、身份及编号的工作证出入,外地民工凭暂住证及胸卡出入生活区。在生活区明显位置设防水、安全警示牌及住宿规定。生活区根据人员情况设淋浴室及垃圾容器,专人定时清扫,清理水沟。保持路面整洁、干净、无异味。

2014全国优秀社会工作案例精选理论(一)

2014全国优秀社会工作案例精选理论(一) 一、儿童社会工作 1、艾利斯的“ABC理论”:A代表引发事件,是指求助者遇到的当前事件或感受;B代表求助者的信念系统,是指求助者对引发事件的认知或评价,它可以是理性的,也可以是非理性的;C代表引发事件之后出现的各种认知、情绪和行为。 2、社会学习理论:即观察学习或模仿学习,强调认知在学习中的作用,认为人的大部分行为是通过观察和模仿获得的。 3、“镜中自我”理论:认为人与社会是紧密联系的。在与他人的互动过程中,我们通过感知他人对我们的反应和评价,从而建立起我们的自我意识、自我形象和自我评价。小组是一个微型的社会缩影,是一个通过互动而存在和发展的有机体。小组中每个成员的表现和变化都会影响到小组,而小组整体的进程也会影响到小组中的每一个人。 4、奥尔夫音乐治疗原理:采用循序渐进的,丰富、生动、即兴的动、说、唱、奏等音乐游戏形式,激发特殊需要儿童有意识或无意识反应的积极音乐行为表现,从而促进和改善特殊需要儿童的情绪及行为等多方面的障碍症状,从特殊需要儿童在治疗前后对音乐的接受程度中体现其注意力方面的改善,达到补偿特殊需要儿童心理、生理缺陷的治疗目的。在具体操作层面上,它分别通过心理训练、生理训练、行为训练、运动训练,刺激小脑的自动化机制,改善脑部注意力、动作协调等特定区域的效率,从而改善儿童注意障碍及多动症。 5、融合理论:向有特殊教育需要的人士提供机会,让他们能够全面参与社会上各式各样的活动,包括教育、就业、消费、娱乐、小区及家庭活动。 6、社会支持网络理论: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社会网络中,个人是这个网络上的一个点,通过社会网络,人与人之间建立其复杂的关系,在这些网络关系中,对个人起到支持作用的网络构成个人的社会支持网络。社会支持网络理论指出,良好的社会支持网络对个人的成长、发展及克服困境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社区是困境儿童的生存环境,也是他们生活资源和文化背景的载体;有效地调用社区资源,积极挖掘社区中的积极因素,帮助困境儿童建立一个有效的社会支持网络,对困境儿童的成长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我们旨在通过社区活动,帮助社区困境儿童建立起社会支持网络,帮助他们在以后的生活中能更好地面对困难和挑战,更好地实现自我的成长和发展。 7、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20实际中叶,人本主义心理学创始人马斯洛认为,人类的需求分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归属与爱的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五类并以此由低到高不断递进顺序,层次越低的需求,强度越大;层次越高的需求,强度越弱。 8、增能理论:增能是个人与他人及环境的积极互动过程中,获得更大的对生活空间的掌握能力和自信心,已经促进环境资源和机会的运用,以进一步帮助个人获得更高能力的过程。增能理论在社会工作实务中能够协助服务对象确认自己是改变自己的媒介;协助服务对象了解专业人员的只是和技巧是可以分享和运用的;协助服务对象认识到专业人员只是帮助他们解决问题的伙伴,他们本身则是

农民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农民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农民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的相关范文,本文关键词为范文,网,权利,自己,如何,维护,农民工,,您可以从右上方搜索框检索更多相关文章,如果您觉得有用,请继续关注我们并推荐给您的好友,您可以在法律法规中查看更多范文。 1.农民工维权主要有哪些途径? (1)在职业中介机构被骗或者被用人单位侵权的,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 (2)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工伤认定、要求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等,如果劳动保障部门有关机构拖着不办,或者对其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如果遇到一些复杂的官司,对法律问题搞不懂的时候,可以到当地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当地新闻媒体、法律援助中心等部门寻求帮助; (5)如果想了解劳动保障政策,或者遇到具体问题需要咨询的时候,可以拨打“12333”免费劳动保障政策咨询热线电话,工作人员会给您详细的解答。 2.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怎么办? 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农民工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农民工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

家庭社会工作相关案例分析及其解决思路

家庭社会工作相关案例分析及其解决思路 一、案例 这就是一个重组家庭,家庭主要成员包括:41岁的父亲、31岁的继母、16岁的女儿小佳与与小佳同父异母的7岁的妹妹。 正在读高一的小佳,学习成绩差,在校表现差,情绪暴躁,爱发脾气,有严重的厌学情绪与自虐倾向。小佳原有的家庭,父母关系一直不好,加上父亲有“婚外情”并生有一私生女,最终父母在一年前离异。父亲在离婚后不久就与曾经的“婚外情女主角”结婚。此后小佳与父亲、继母与一直没有曝光的同父异母的妹妹生活在一起。面对背叛母亲的父亲、破坏自己原有家庭的继母与与自己抢夺父爱的妹妹,作为曾经的宠儿,小佳无法适应与接受家庭如此大的变化,脾气变得更加暴躁、不稳定,心理更加敏感与脆弱还伴有严重的自虐倾向,经常用小刀将自己割伤,她曾坦言“在瞧着血液从身体中流出的时候,内心的恨、愤怒、嫉妒才会暂时得到缓解。”她一直以敌对的态度对待现在的家人,甚至拳脚相向。 在原有的家庭中,父亲经常借口工作忙不归家,即便回家也很少与母亲及小佳交流。在对待子女问题上,父亲仅仅以满足女儿在物质上要求为目标。在当前的家庭里,父亲对女儿小佳深感愧疚,更加想要弥补她,但也只就是在物质上的“宠爱”,感情上的溺爱与骄纵。可面对小佳的变化尤其就是其自虐倾向,父亲感到迷茫,不知如何就是好。 继母在现在的家庭中处于一个尴尬的位置,经常成为小佳攻击的对象。虽然她已尽力的满足小佳在衣食住行方面的要求,但却发现很难与小佳进行良好沟通与友好相处。 二、对问题的界定 该重组家庭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情绪问题。小佳的情绪不稳定,易冲动,冲动时有自我伤害行为,有轻微暴力倾向。 (二)小佳的厌学心理,学习成绩差,表现差。 (三)亲子关系问题。小佳与父亲、继母之间沟通不良,冲突不断。父亲与继母都想对小佳好,但都仅仅就是对其物质上的满足,忽略了其精神与内心的情感需要。

2019年维护农民工权益问题及建议

维护农民工权益问题及建议 伴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农民工已经发展成为我国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和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近年来,党中央和国务院也非常重视农民工这一群体,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但在现实中农民工的管理还很不规范,特别是在农民工权益维护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侵害农民工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这不仅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还影响了和谐社会的构建。 一、维护农民工权益存在的问题 1、法制建设滞后,法律法规不健全,执法力度不足。针对用人单位招用农民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克扣工资,不参保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由于法律法规的缺失,执法也难以震慑和遏止。 2、农民工自身素质偏低,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淡薄。一旦发生侵害自身合法权益时,农民工或忍气吞声,或无所适从,许多用人单位正是利用了农民工的这一劣势来逃避法律的制裁,同时也纵容了用人单位侵权行为的不断蔓延。 3、身份地位差别导致的歧视政策和歧视意识的长期存在。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工业化进程中形成的以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限制歧视农民的政策影响,城市人口和农业人口显现出了身份地位的差别,城

市人口形成的歧视农民的意识根深蒂固,难以一时改变。 4、农民工就业的流动性和自由性影响维权行为。农民工的流动性和自由选择性是农民工就业的一大特点,他们的职业具有不固定性,往往根据打工的情况即:工资收入、环境及其它待遇情况的好坏,决定工作期限,一般都是由同乡或亲朋好友介绍,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只是口头承诺。还有部分农民工为了保证自己的自由性,不愿意或拒绝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这种行为和意识给农民工日后的维权制造了障碍,留下隐患。 5、农民工维权成本超出了农民工的承受能力。一是经济成本,农民工维权不论成功与否都要花费不少的支出,如交通费、伙食费、住宿费、仲裁费、上诉费等;二是时间成本,农民工外出务工多数是从事计件或计日工资,干一天活就拿一天工资,不干活就没有收入,如果农民工维权按现行的法律程序,有的几个月,有的几年也无结果。 二、维护农民工权益的建议 1、加快健全和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 建议尽快制定一部有关农民工劳动权益维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明确农民工与城镇居民的平等权,在农民工职业培训、就业指导、劳动条件、政治权利、子女入学、社会地位和待遇等方面作出规定,禁止任何机构、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歧视农民工,侵犯农民工利益。尽快修改和完善《劳动法》的有关章节,制定与《劳动法》相配套的《劳动合同法》、《工资法》、《欠薪条例》、《社会保障法》等法律法规。2、发挥工会组织作用,帮助农民工增强维权意识,维护合法权益。

1流动儿童亲子关系的社工介入典型案例分析

流动儿童亲子关系的社工介入典型案例分析 【摘要】本文以流动儿童亲子关系的社会工作为切入点,运用个案社会工作和家庭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巧,以社会生态系统理论和萨提亚家庭治疗理论为理论基础,通过对流动儿童亲子关系问题的专业服务工作进行典型个案的分析,表明社会工作对解决流动儿童家庭亲子关系问题的有效性,并且为构建流动儿童社会工作支持体系的研究提供有力借鉴。 【关键词】流动儿童亲子关系个案社会工作家庭社会工作 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出现以农民为主的、以移居城市为目的的流动家庭,而且数量越来越多,与之相伴的是大量的流动儿童群体。特殊的经历使他们既不同于土生土长的农村孩子,也不同于城市中的常住儿童,他们的成长面临着教育、健康、贫穷、社会边缘化以及社会化等诸多挑战。此外,这些流动儿童早期与父母分隔两地,没有建立良好的依恋关系,现在,由于父母工作繁忙无暇顾及他们,使得流动家庭亲子关系不融洽,这些不良的成长环境和发展状况,严重影响流动儿童个体的心理健康和社会化的顺利进行,也不利于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推进以及和谐社会建设。 一、接案与建立关系 案主小星(化名),今年9岁,小学三年级。在小星刚满两岁时,父母都离家到城里务工小星留给家里的奶奶带着。现在父亲在工程队里做木匠,收入还算满意,但工作量很大,每天收工回到家,已经是夜里了。母亲在超市做清洁工作,赚些钱贴补家用。小星在小学二年级的暑假里,被他陌生的父母带到了城里,父亲为小星办理了在属地公办小学随班就读的手续,开学几个月后,小星不好好做作业作业,父亲狠狠打了他好几次,父子间关系十分紧张,小星基本不与父亲交流,甚至都很少叫“爸爸”,虽然与母亲关系较融洽但彼此交流也不多,很少主动跟母亲讲自己在学校发生的事。小星在学校里不但学习成绩不好,与同学关系也不好,甚至影响到老师正常教学。为此,父亲对小星管教更加严厉,而小星性格也变得内向、孤僻。 在熟人的介绍下,笔者与小星母亲交流并征得父亲同意的情况下,上门了解其家庭情况,和小星的三次接触后,笔者获得了他的信任,并与小星及其家庭建立了专业关系。 二、预估与问题界定 (一)预估 在儿童的成长和社会化过程中,家庭、学校和儿童生活的社区是对儿童影响最大的三个子系统,因此本案例采用社会生态图的预估方法。

农民工合法权益受损现状及原因分析

农民工合法权益受损现状及原因分析 一、农民工合法权益受损的现状 近年来,沿海地区出现长期性的农民工短缺现象。专家们调查后认为,工资缺乏吸引力、劳动条件差、用工不规范和民工权益受侵害等原因造成了农民工短缺,实质就是农民工权益缺乏有效的保障。问题主要表现在7个方面:1.就业受限制。绝大多数流动农民只能在非正式市场寻找就业机会,从事的是城市人不愿干的“脏、累、粗”工作。但是,随着近年来城市下岗工人的增多,城市就业压力加大,对原来不愿意做的一些工作,现在城市人也开始加入到竞争的行列中来。同时有些城市出于3方面需要,出台了禁止和限制外来人口特别是农村外来人口在某些岗位就业的政策:从保护本地人就业角度出发;从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角度出发;从城市文明卫生角度出发。 2.劳动关系不规范。以汝城县为例,据统计,非国有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雇用员工2.07万人。但签订劳动合同只有4000多人,劳动合同签订率只有20%左右。有些用人单位虽签有劳动合同,但格式不规范,内容不完整,有的条款甚至与劳动法规相冲突,成为霸王合同、生死合同。 3.劳动标准不落实。劳动保障部门对部分私营企业劳动用工情况检查显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

准、超时加班、节假日加班不发加班工资、不办理社会保险、收取劳动者押金、服装费、培训费、辞退劳动者不支付补偿金、不为工伤劳动者支付医疗补偿等现象较普遍存在。劳动报酬方面遭到侵害主要表现在:一是同工不同酬。农民工虽然从事着与城市人同样的工作,却拿着比城市人低的报酬。二是加班不给加班费或少给加班费。三是被拖欠甚至拒付工资。 4.社会保险没保障。农民工是以工资性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一旦遭遇风险,就不能再依靠土地来获得保护。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只有城镇居民才能享受到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农民工一般享受不到这些保障。一些用人单位,特别是个体和私营企业要么不给农民工投保,要么为了应付检查只给少部分农民工投保,要么避重就轻只投个别保险,而回避其他几个险种。有的即使是高危企业也只是随意购买一些商业意外人身伤害保险应付了事。 5 . 生活、工作环境恶劣,缺乏劳动保护。有的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生产成本,而不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不给农民工配发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导致农民工职业病或工伤事故频频发生。 6.休息休假无保证。农民工加班加点现象较为普遍,而加班工资,远远低于国家标准,有的甚至不发加班工资。

社会工作个案分析

社会工作个案分析报告 一、个案基本资料∶ 钟天桥,男,14岁,是一名初二学生。父母长期外出打工,一年回家一两次,两个姐姐都出嫁,家中只剩案主与奶奶,父母每年外出之前会留下一小部分钱由奶奶支配,两人靠田里种的的庄稼维持日常生活。奶奶年纪已大,除了忙地里的活,还要做饭烧菜,加上文化程度低,基本上没有能力也没有精力管教案主,两人代沟严重,很少交流互动。父母外出打工从不打电话回家,不关心案主的生活和学习,用他的话来说家就是个吃饭睡觉的房子。案主性格较为外向,但脾气暴躁,轻易与同学发生矛盾冲突。学习兴趣不高,上课注意力不集中,科任老师反映经常扰乱课堂,近段时间三天两头旷课。找案主谈话时了解到,他觉得上学没意思,最近认识了村子里的社会青年,想辍学跟他们“混”,反正自己没人管没人关心,问到家庭情况时他总是自卑地低头不说话或说不知道。学校了解他的家庭情况后,想给他申请贫困补助,但他不愿意接受 二、问题分析∶ 案主正处于青春逆反期,其的生活环境给他造成非常严重的影响,家庭生活里很少有父母的身影,很少得到家人的关爱,心理逐渐冷漠,开始厌倦生活和学习,潜意识觉得自己是没人关心没人爱的的;案主与不良人群交往,别人买瓶水或零食给他,他就很满足,他觉得这样就是关心,在精神上找到了依托,想要跟随这群社会青年一起玩,加上在校表现不佳,学业困难,与同学相处的不融洽,又因为家庭的原因在同龄人面前有自卑的心理,父母对自己的学习更是不闻不问,于是产生了辍学的想法。学校老师问到他的家庭情况时,他表现出的冷漠又自卑可见留守儿童心理的极大创伤;而他拒绝学校的帮助是因为处于青春期的孩子具有很强的自尊心,在他看来这是同情和可怜,这样的心理需要纠正。 三、个案目标与服务计划 目标∶改变案主现在颓废的生活状态,避免其跟着社会不良青年做出违法犯罪的事;帮助其发现自己生活的温馨,让他感受到父母家人、老师、同学的关怀和爱;帮助他认识到校园生活以及家庭的美好,认识自己的偏差,走回正常的人生轨道。 计划∶(1)收集资料,了解案主的基本情况 (2)约定时间上门走访、与案主父母取得联系 (3)整理所得资料信息,找出问题的关键 (4)与案主接触,得到其信任,并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 (5)对案主实施心理、思想上的工作 (6)注意案主心理及表现情况,并积极给予鼓励、关心和引导 (7)积极帮助案主与父母家人以及老师同学的互动和沟通 (8)注意案主可能存在的情绪波动,跟进服务 (9)若各项目标基本达成,即可结案并共同制定未来计划 四、计划开展过程及实施成效 过程∶(1)通过学校的资料了解钟天桥的个人信息,并向班主任、科任老师和同学了解他的在校生活、学习习惯以及性格、为人处事的特点。从老师同学口中得知,他不爱学习,上课经常睡觉,跟周围同学讲话,基本上不交作业,老师教育他时,他总是一脸的无所谓。(2)找到钟天桥的家庭地址,并跟他奶奶约好将会在周末去拜访。钟天桥的奶奶是个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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