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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初级经济法笔记(皓)

2015初级经济法笔记(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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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初级经济法笔记

1.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方法。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

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具体行政行为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经经复议机关审查应当予以撤销、变更或者确认其违法。

2.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复议机关为作

出该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3.行政复议参加人: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但不包括行政复议机构)

4.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5.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合调解;行政赔偿诉讼可以调解。

6.行政诉讼的范围主要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或处罚侵犯

其合法权益,可以申请行政诉讼。

7.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

8.根据规定,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订、发布的具有

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不受理。

9.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

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

10.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

不成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11.仲裁协议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无效。

12.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

出裁定(可能有效,可能无效)

13.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及其其

他材料作出裁决。

14.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机密的除外。

15.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又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16.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由被执行人住

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17.仲裁协议应当具有: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不包括仲裁

员)。

18.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身份关系是原告住所所在地;财产关系是被告住所所在地】

19.一人犯数罪,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邢中最高刑以上,

酌情决定执行的刑罚,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

20.税收实体法:《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房产税暂行条例》

21.税收程序法:《税收征管法》

22.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3.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4.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

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25.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6.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或

者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27.两个以上法院有管辖权(共同管辖)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法院起诉(选择

管辖);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28.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

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29.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案件不公开审理:(1)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包括党的秘

密、政府的秘密和军队的秘密;(2)涉及个人隐私的案件;(3)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30.民事经济纠纷实行或裁或审制度;民事诉讼与仲裁均实行回避制度;民事诉讼实行两审

终审制度,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民事诉讼实行公开审判制度,仲裁不公开进行。

31.附加刑可以附加于主刑之后作为主刑的补充,同主刑一起适用;也可以单独适用。

32.行政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在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仅起参照作用,不能

作为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

33.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者裁定不予理会。原告对裁定

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34.按照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作为标准,可以将法律事实划分为两大类:法律事件和

法律行为。

35.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是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所作的分类

36.一般法和特别法是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者对人的效力所作的分类

37.根本法和普通法是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所作的分类。

38.实体法和程序法是根据法的内容所作的分类。

39.属于我国法的形式的有: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条约。

40.《民法通则》规定,下列事项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毁损的。

41.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

42.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3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

员会决定。

43.仲裁机构是民间性的组织,不是国家的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对经济纠纷没有强制管

辖权;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是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44.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发生法律效力。

45.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46.诉讼时效中断:债务人提出要求;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47.诉讼时效中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山洪暴发,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

48.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消灭的是胜诉权,并不消灭实体权利。时效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

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49.对于调解书、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由

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50.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对其进行审查仅

限于各种“规定”(不包括国务院部门和各级人民政府的“规章”)

51.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52.目前我国实行的工时制度主要有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制。

5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54.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接

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是用工单位。

55.劳务派遣用工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务派遣单位应当

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56.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发生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劳务派遣单

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劳动者与个人承包经营者发生争议,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应当将发包的组织和个人承包经营者作为当事人。

57.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由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共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8.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9.我国法定假日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不包

括重阳节】

60.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61.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

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62.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

效。

63.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

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64.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65.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0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66.社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的核心内容。

67.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除有

特殊情况外,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68.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后,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

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69.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国家补贴相结合的社会保险险种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70.某企业职工郭某2013年的月工资为9000元,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为2500元。则郭某每

月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是(600)元。【个人养老账户月存储额一本人月缴费工资×8%。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计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因此,郭某个人每月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数额为2500×3×8%=600(元)】

71.某企业王某的月工资为5000元,假设用人单位强制性缴费的划入比例为30%,则王某

个人医疗保险账户每月的储存额是(190)元。【王某每月从工资中扣除5000×2%:100

(元)存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单位每月缴费中转入王某个人账户额=5000×6%×30%=90(元);因此,王某个人医疗保险账户每月的储存额=100+90=190(元)】

72.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73.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

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74.竞业限制属于约定条款。

7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76.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违约金的支付主体只能是劳动者;违约金和赔

偿金均以过错为构成要件。

77.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对其责令改正,

给予警告的是(劳动行政部门)

78.烟叶税的纳税人是收购烟叶的单位,所以其本身就是纳税人而不是代扣代缴义务人。

79.烟叶税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

80.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中,验货付款的承付期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

的次日算起。付款人在承付期内,未向银行表示拒绝付款,银行即视作承付,并在承付期满的次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银行开始营业时,将款项划给收款人。

81.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非国家

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82.某人自建房屋一栋,造价38000元。建成后转让房屋,取得收入60000元,支付合理费

用2500元,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3900)元。【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60000-38000-2500)×20%=3900】

83.我国《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不得更改的项目包括:出票金额、

出票日期和收款人名称。

84.某建筑公司自建一建筑物后对外销售,建筑成本300万元,当地成本利润率20%,对外

售价400万元,其应纳营业税为(31.13)万元。【(1)纳税人自建自用房屋的行为不纳税;如纳税人(不包括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将自建的房屋对外销售,其自建行为首先应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再按销售不动产缴纳营业税。(2)①建筑业营业税=营业成本或者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3%=300×(1+20%)÷(1-3%)×3%=11.13(万元);②销售不动产营业税=400×5%=20(万元);合计应纳营业税11.13+20=31.13(万元)】

85.纳税人:①开立银行账户;②领购发票,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86.经财政部批准可以暂免征收房产税的有: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公有住房;企业向职工

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

87.个人所得税的所得来源:财产租赁所得,以被租赁财产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生产

经营所得,以生产、经营所得实现地作为所得来源地;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特许权的使用地作为所得来源地;不动产转让所得,以不动产坐落地为所得来源地。

88.“出租电影拷贝”,按转让无形资产征营业税;航空运输企业从事干租业务的收入,按

服务业征税。

89.按照“交通运输业”缴纳营业税的有:湿租业务、程租业务、搬家业务。

90.出租不动产的营业额为经营租赁业务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全额,不得扣除任何费用。

91.属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的有:出售房产的中外合资房地产公司;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事业单位。【不包括建造房屋的施工单位、房地产管理的物业公司】

92.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税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93.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

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构成偷税。

94.存款人需要在异地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应出具在住所地开立账户所需的证明文件。

95.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

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96.税务机关的场地检查权仅限于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不包括纳税人的生活场所。

97.纳税人在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应纳税所得的,可选择并固定在其中一地税务

机关申报纳税。

98.公示催告的期间不得少于60日,涉外票据可根据情况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90

日。

99.货款业务的营业额为货款利息收入(包括各种加息罚息等)。

100.销售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数量,委托加工应属消费品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数量。

10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征消费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才按组成计税价格计征消费税。

102.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个人转让债券取得的所得;个人转让住房取得的所得;个人将其收藏的已故作家文字作品手稿拍卖取得的所得。

103.个人将自己的文字作品手稿拍卖取得的所得是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

104.按照“建筑业”税目缴纳营业税的有:有线电视台收取的“初装费”;管道煤气集资费。

105.既征消费税又征增值税的环节有:卷烟的生产和批发环节、化妆品的生产环节。【金银首饰消费税在零售环节征收,小汽车在零售环节缴纳增值税】

106.人民法院不受理当事人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107.休假包括法定假日和年休假。

108.本票自出票之日起,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个月。

109.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110.运动员因成绩突出获得国家奖励的住房应征收契税;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经批准改为出让方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应依法缴纳契税;法定继承人承受房屋权属不征契税;契税的纳税人为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单位和个人,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是契税的征收范围。

111.付款人账户内没有资金,或收款人应收的款项由于付款人的原因不能收回时,银行的中介职责可以不履行,这体现的办理支付结算的原则是(银行不垫款原则)。

112.2012年10月,某中国居民因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取得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为5000元。根据规定,其应纳个人所得税为(400)元【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计算过程:5000×(1-20%)×10%=400(元)】

113.纳税人违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规定被加罚的滞纳金和罚款不能作为计征城建税的计税依据。【实际缴纳“三税”的税额、纳税人偷逃“三税”被查补的税款是其计税依据】

114.孤老人员的所得以及因自然灾害的损失是属于个人所得税减征项目。

115.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以及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用属于个人所得税免税项目。

116.当事人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再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收缴发票、税务机关作出税收保全措施、税务机关的行政许可行为、税务机关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的行为。

117.某企业2012年3月1日向某企业借入经营性资金400万元,借款期1年,支付利息费用28万元。假定当年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年利息率为6%,该企业在计算2012年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利息费用为(20)万元。【可以扣除的利息费用为:400×6%×10÷12=20(万元)】

118.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纳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19.调味料酒和影视演员化妆用的油彩不征收消费税,工业酒精和成套化妆品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

120.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21.根据营改增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122.动产转让所得,以“转让动产的企业或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企业所得税的所得来源地;以“实现转让的地点”为个人所得税所得来源地。

123.个人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后,工商登记仍为企业的,承包、承租人对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按合同(协议)规定取得一定所得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

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124.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劳务报酬所得,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的收入的;财产租赁所得。

125.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126.金融企业的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利息的利息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127.2014 年甲企业取得销售收入200 万元,广告费支出45 万元,上年结转广告费15 万元。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企业2014年准予税前扣除的广告费是(30)万元。【2014 年甲企业广告费税前扣除限额= 200 x 15% = 30 (万元),当年实际发生额(45万元) +上年结转广告费(15万元) = 60 (万元),甲企业2014 年税前准予扣除的广告费为30万元。】

128.甲居民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2013年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其设在A国的分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70万元(折合人民币,下同),在A国已缴纳企业所得税14万元。则该企业2013年在我国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53.5)万元。【A国所得的抵免限额=(200+70)×25%×70/(200+70)=17.5(万元),实际在A国已缴纳税款14万元未超过抵免限额,其已纳税款可以全部抵免。该企业2013年在我国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200+70)×25%-14=53.5(万元)】

129.对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130.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

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131.个人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

132.因单位减员增效,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尚有3年龄4个月的王某于2012年6月办理提前退休手续,当月领取工资5600元和一次性补偿款收入100000元。王某6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5)【100000÷40=2500(元),低于费用扣除标准,一次性补偿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600-3500)×10%-105=105(元)】133.个人在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应按办理内部退养手续后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的所属月份进行平均,并与领取当月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减除当月费用扣除标准,以余额为基数确定适用税率,再将当月工资、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减去费用扣除标准,按适用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134.因单位减员增效,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尚有3年零4个月的王某,于2011年10月办理了内部退养手续,当月领取工资2800元和一次性补偿收入80000元。王某10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379)。【应纳税所得额=80000/40+2800-3500=1300(元),适用税率为3%,应纳税额=(80000+2800-3500)×3%=2379(元)】

135.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平均计算。

136.中国公民李某2014年12月与其任职五年的甲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甲公司支付李某一次性经济补偿金100000元,已知当地上年职工平均为20000元,则李某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725)元。【应纳所得=100000-20000*3=40000(元),视同月应纳所得额=40000/5-3500=4500(元),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105元。一次性补偿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500*10%-105)*5=1725(元)】

137.王某2014年5月与其任职了15年的境内甲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王某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金360000元,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5000元/月,已知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1005元,王某酒气取得的经济补偿金应纳个人所得税( 22440)元。【确定税率:(360000-5000*12*3)/12-3500=11500(元),适用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1005元。应纳个人所得税

=[(180000/12-35000)*25%-1005]*12】

138.中国公民钱某2012年8月取得一笔审稿收入20000元,其中通过国家机关向某学校的图书馆捐赠5000元,钱某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2240)元。【捐赠限额=20000×(1-20%)×30%=4800元 < 5000元,所以钱某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000×(1-20%)-4800]×20%=2240(元)】

139.中国公民李某2011年1~12月份每月工资4000元,12月份除当月工资以外,还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24000元。李某2011年年终奖金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295)元。

【24000/12=2000(元),适用税率为10%,李某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额

=24000*10%-105=2295(元)】

140.中国公民董某2014年12月份取得全年一次性不含税奖金24000元。当月工资4000元。

则董某全年一次性不含税奖金的个人所得税为(2550)元。【24000÷12=200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则含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24000-105)÷(1-10%)

=26550(元);26550÷12=2212.5(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105;应纳税额=26550×10%-105=2550(元)】

141.李某2014年5月将房屋出租给张某居住,按照市场价格取得租金收入5000元,支付的相关税费为300元,当月发生的修缮费1200元,李某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310)元。【个人所得税=(5000-300-800-800)*10=310(元)】

142.劳务报酬所得,实行按次计征,并在次月15日内预缴税款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143.转让土地使用权收入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144.企业因存货盘亏、损毁、报废等原因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视同企业财产损失,准予与存货损失一起在企业所得税前按照规定扣除。

145.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146.税务机关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企业做出特别纳税调整的,应对补征的税款,自税款所属年度的次年6月1日起至补缴税款之日止的补税期间,按日计算加收利息。加收的利息,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利息应当按照税款所属纳税年度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与补税期间同期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加5个百分点计算。

147.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148.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49.某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取得收入1200万元,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成本费用400万元。应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为(150)元。【应纳税所得额=(1200-400-500)*50%=150】

150.张某就职于国内甲公司,8月取得工资、薪金收入6000元,通过境内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向某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地区捐赠2000元。张某8月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70)元。【捐赠扣除限额=(6000-3500)*30%=750(元)<2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6000-3500-750)*10%-105=70】

151.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于汇票到期日未能足额交存票款时,承兑银行应当凭票向持票人无条件付款,对出票人尚未交付的汇票金额按照每天万分之五计收利息。

152.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应按票面金额向出票人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

153.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其具体确定方法有三种:省政府确认的单位测定的面积;土地使用证书确认的面积;由纳税人申报的面积为准,核发土地使用证后做调整。不包括税务部门估定的面积。

154.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水利设施用地;港口的码头用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155.甲企业2014年初实际占地面积为3000平方米,2014年5月底甲企业为扩大生产,根据有关部门的批准,新征用非耕地2000平方米。该企业所处地段适用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为3元/平方米。该企业2014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为(12500)元【根据规定,新征用非耕地的,应该是自批准征用的次月开始纳税的,即从6月开始纳税。所以新征用的非耕地需要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时间为7个月。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3000×3+2000×3×7÷12=12500(元)】

156.对企业的铁路专用线、公路等用地除另有规定外,在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应照章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企业厂区以外、与社会公用地段未加隔离的,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157.家住甲地的张某因与家住乙地的王某和家住丙地的赵某打架,被丁地派出所拘留,张某

对派出所的拘留措施不服,遂准备提起诉讼,则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有(甲地人民法院、丁地人民法院)。【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58.免征车船税的有:养殖渔船;军队专用的车辆;人民法院领取警用牌照的车辆。非机动驳船按照机动船舶税额的50%计算纳税。

159.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车船税是按年申报,分月计算,一次性缴纳。

160.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者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161.根据规定,纳税主体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海关属于征税主体。

162.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是,纳税人提供的建筑业劳务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163.外购的机器设备用于集体福利,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对应支付的运费也不能抵扣进项税额;2013年8月1日之后,外购自用小汽车支付的运输费用是可以抵扣的;购进的货物均是免税农产品,购进方可以按照买价的13%计算抵扣进项税,支付的运费也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

164.根据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的企业印制。

165.增值税免税项目: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16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以成交价格作为契税计税依据。167.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契税计税依据。

168.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以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差额为契税计税依据。169.权利、许可证照,营业账簿中的其他账簿,均为按件贴花,税额为每件5元。

170.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企业所得来源地。

171.我国《劳动合同法》不适用外国境内的企业,国办院校的教职工比照《公务员法》执行。172.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

173.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按照“最低计税价格”征收车辆购置税。

174.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征收制度,税款应当一次性缴清;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175.2015年2月甲煤矿开采原煤400万吨,销售原煤240万吨,不含税销售额3640万元;

煤矿生产的天然气30万立方米,销售煤矿生产的天燃气25万立方米,不含税销售额30万元。另外,将一部分原煤移送加工生产选煤48万吨,销售选煤30万吨,不含税销售额3000万元,洗选煤的折算率为70%。原煤资源税税率5%,天然气适用6%的税率。【煤矿生产的天然气暂不征收资源税。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销售的,以洗选煤销售额乘以折算率作为应税煤炭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所以该煤矿应纳资源税

=(3640+3000×70%)×5%=287(万元)】

176.某企业2014年度生产经营用房原值12000万元;按政府规定价格向职工出租的该企业自有住房原值400万元,年租金30万元;对外出租房屋原值600万元,年租金80万元。

已知房产原值减除比例为30%,房产税税率从价计征的为1.2%,从租计征的为12%,该企业当年应缴纳房产税税额=12000×(1-30%)×1.2%+80×12%=110.4(万元)【企业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出租人的房屋应该按照从租计征房产

税,不再缴纳从价计征房产税】

177.某企业有一处生产经营用房产,原值5000万元,2014年7月1日用于投资联营(收取固定收入,不承担联营风险),投资期为3年。已知该企业当年取得固定收入10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的扣除比例为20%。该企业2014年应缴纳的房产税=5000×(1-20%)×1.2%÷2+100×12%=36(万元)【以房产联营投资,不担风险,只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

178.应征收印花税的有:分包合同;未列明金额的购销合同。

179.免征印花税合同:财政贴息贷款合同、同业拆借合同、出版合同、委托代理合同、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农牧业保险合同。

180.某公司于2014年11月注册成立,营业账簿中记载的实收资本为100万元;12月该公司以自有财产50万元作抵押,取得某银行抵押贷款100万,签订合同,合同规定年底归还,但年底因资金周转困难,无力偿还,按照合同规定将抵押财产产权转移给该银行,并依法签订了产权转移书据。则该公司应缴纳的印花税为(800 )元。【营业账簿中记载资金账簿应缴纳的印花税税额=1000000×0.5‰=500(元);借款合同涉及应缴纳印花税税额=1000000×0.05‰(借款合同)+500000×0.5‰(产权转移书据)=300(元)。

合计应缴纳印花税=500+300=800(元)。】

181. 周某向谢某借款80万元,后因谢某急需资金,周某以一套价值90万元的房产抵偿所欠谢某债务,谢某取得该房产产权的同时支付周某差价款10万元。已知契税税率为3%。

谢某应缴纳契税=90×3%=2.7(万元)【契税的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承受”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的单位和个人】

182.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资源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采取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产品的当天。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支付首笔货款的当天。

183.资源税纳税人的减税、免税项目,应当单独核算销售额和销售数量,未单独核算或不能准确提供销售额和销售数量的,不予减税或者免税。

184.对填充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

185.一般贸易项下进口的货物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完税价格。186.出售房产应缴纳营业税、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而契税是对买受人征收的。

187.印花税分别采用自行贴花、汇贴汇缴和委托代征三种缴纳方法。

188.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的征税范围包括市区和郊区,不包括农村。建制镇的征税范围为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地区,不包括所辖行政村;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级人民政府划定;在税法规定的征税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才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189.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的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专利权转移书据。

190.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7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

191.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占用农用地手续通知的当天”;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的当天。

192.耕地占用税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纳税人临时占用耕地,应当缴纳耕地占用税。

纳税人在批准临时占用耕地的期限内恢复所占用耕地原状的,全额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

193.对林区的育林地、运材地、防火道、防火设施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林业系统的办公及生活用地,均应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194.进口货物向境外采购代理人支付的买方佣金不能列入关税完税价格。

195.出口货物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货物售予境外的离岸价格,扣除出口关税后作为关税完税价格。出口货物在成交价格以外买方另支付的货物包装费,应计入成交价格。离岸价格不包括装船以后发生的费用。出口货物在成交价格以外支付给国外的佣金应予以扣除,未单独列明的则不予扣除。

196.房地产的交换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税。

197.因故退还的中国出口货物,可以免征进口关税,但已征收的出口关税不予退还;因故退还的境外进口货物,可以免征出口关税,但已征收的进口关税不予退还。

198.①海关误征,多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从缴纳税款之日起“1年内”书面申请“退税”。

②进出口货物完税后,如发现少征或漏征税款的,海关有权在“1年内”予以“补征”。

③进出口货物完税后,如因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违反规定而造成少征或漏征税款的,海

关在“3年内”可以“追缴”。(“一退一补三追”)

199.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其多缴纳税款,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纳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00.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201.经济落后地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幅度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的30%。

202.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03.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04.按照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

205.印花税征税范围中的借款合同,指的是“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对于非金融机构之间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所以不征收印花税。借款合同以借款金额为计税依据,不包括利息。

206.毁损不堪居住的房屋和危险房屋,经有关部门鉴定,在停止使用后,可以免征房产税。207.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0.3‰征收印花税,要注意购销合同是既购又销,所以要针对购进额和销售额分别计征印花税,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

208.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的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209.发票实行不定期换版制度。

210.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一般情况下,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国家税务总局认为其他需要由付款人向收款方开具发票的。

211.税款征收措施包括:由税务机关核定、调整应纳税额;责令缴纳,加收滞纳金;责令提供担保;采取税收保全措施;采取强制执行措施;阻止出境。

212.税收保全措施只适用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不适用于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213.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

214.税收保全措施与强制执行措施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连续联系。

215.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在出境前未按照规定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纳税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216.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适用纳税担保:(一)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

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经责令其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收入的迹象,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的;(二)欠缴税款、滞纳金的纳税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三)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而未缴清税款,需要申请行政复议的;(四)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提供纳税担保的其他情形。

217.发票丢失的,应于丢失发票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218.某公司自行核算的营业收入为80万元,营业税为4万元,并于6月20日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核查发现,该公司有16万元的酒水饮料营业额财务人员隐匿了记账凭证,没有入账。滞纳金应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缴纳之日按日收取万分之五。该公司应纳营业税为6月15日前,滞纳税款日为6月16日起至6月20日止共5日,应缴纳的营业税为4+16×5%=4.8(万元);则该公司应缴纳的滞纳金=48000×0.5‰×5=120(元)219.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但是不得提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只有当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220.税务机关在对甲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不包括税务人员工作证】

221.对故意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期限限制,可以无限期追征。

222.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取得收入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应该缴纳土地增值税。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以及房地产出租、抵押等未转让房产产权、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22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自领取营业执照或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设置账簿。

224.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225.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税额时,按照会计核算办法扣除费用的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

226.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227.行政复议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的方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228.个人所得税中不动产转让所得,以不动产坐落地为所得来源地;动产转让所得,以实现转让的地点为所得来源地。

229.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

230.开证行在决定受理信用证时,应向申请人收取不低于开证金额20%的保证金。

231.信用证结算方式只能用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232.信用证的有效期为受益人向银行提交单据的最迟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233.申请人缴存的保证金和其他存款账户余额不足支付的,开证行仍应在规定的付款日期进行付款。

234.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但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

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照规定征收房产税。

235.某设备生产企业2014年营业收入为1500万元,广告费支出为52万元。2013年超标广告费90万元,则2014年税前准予扣除的广告费为(142 )万元。【2014年广告费税前扣除限额=1500×15%=225(万元),实际支出52万元,尚结余税前扣除指标173万元,2013年超标的广告费90万元小于173万元,超标的广告费90万元可以在本年全部扣除。则2014年税前准许扣除的广告费=52+90=142(万元)】

236.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是自然人的,当转让的房地产坐落地与其居住所在地不一致时,在办理过户手续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37.城镇土地使用税规定幅度税额,而且每个幅度税额的差距为20倍。

238.商业银行办理银行卡收单业务向商户收取结算手续费,公立医院和公立学校等公益类行业按照服务成本收取费用。

239.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240.2012年6月1日,经批准进口一台符合国家特定免征关税的科研设备用于研发项目,设备进口时经海关审定的完税价格折合人民币800万元(关税税率为10%),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5年;2014年5月31日,公司研发项目完成后,将已计提折旧200万元的免税设备出售给国内另一家企业;进口科研设备应补关税=800×10%×[1-2×12÷(5×12)]=48(万元)

241.根据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242.取得安装工程结算收入12万元,该项安装工程设备价款136万元,由建设方自行提供。

安装工程应缴纳营业税税额=12×3%=0.36万元。

243.纳税人提供装饰劳务的,按照其向客户实际收取的人工费、管理费和辅助材料费等收入(不含客户自行采购的材料价款和设备价款)确认营业额。

244.取得装饰收入16万元,该项装饰工程消耗材料120万元,由客户自行采购。装饰工程应缴纳营业税税额=16×3%=0.48万元

245.对于以房产投资联营,投资者参与投资利润分红,共担风险的,按房产的余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房产税;对以房产投资,收取固定利润,不承担联营风险的,按出租房产征税,以收取的利润作为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

246.公司和部分职工伪造证明材料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责令这些员工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30万元,对该公司和员工可以处60万元(2倍)以上150万元(5倍)以下的罚款。

247.取得国债利息收入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自2008年10月9日起,个人储蓄存款利息,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48.出让、出租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征土地增值税;转让、交换国有土地使用权,征收土地增值税。

249.某企业2013年有固定资产原值3000万元,其中房产原值为2000万元,已提折旧400万元;机器设备原值为1000万元,已提折旧240万元。已知当地政府规定的扣除比例为30%,该企业2013年度应纳房产税为(16.8)万元。【企业应纳房产税=2000×(1-30%)×1.2%=16.8(万元)】

250.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为资源税的扣缴义务人;独立矿山、联合企业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按照本单位应税产品税额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其他收购单位收购的未税矿产品,按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产品税额标准,依据收购的数量代扣代缴资源税;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资源税,应当向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

251.外购已税烟丝用于连续生产卷烟,可以抵扣已纳消费税;卷烟生产企业直接销售外购已税烟丝,不需要缴纳消费税。

252.粘单上的第一记载人(粘单上第一手背书的背书人),应当在票据和粘单上的粘接处签章。

253.只有确定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的票据丧失时才可以进行挂失止付,具体包括⑴已承兑的商业汇票;⑵支票;⑶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⑷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

254.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提供建筑业劳务;

出租不动产。

255.房地产的出租、抵押,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256.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257.对以房地产作价入股,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征收土地增值税;258.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征收土地增值税;

259.投资、联营企业若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则属于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范围。

260.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票据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261.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262.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具体包括:独生子女补贴;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

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263.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264.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265.某外商投资企业2012年度境内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150万元,在全年已预缴税款35万元,来源于境外某国税前所得50万元,境外实纳税款15万元,该企业当年汇算清缴应补(退)的税款为(2.5)万元。【该企业汇总纳税应纳税额=(150+50)×25%=50(万元),境外已纳税款扣除限额=50×50÷(150+50)=12.5(万元),境外实纳税额15万元,可扣除12.5万元。境内已预缴35万元,则汇总纳税应纳所得税额=50-12.5-35=2.5(万元)】

266.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应当按下列期限提示付款:(1)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2)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和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10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267.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1)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2)企业所得税税款;(3)税收滞纳金;(4)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5)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外的捐赠支出;(6)赞助支出;(7)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8)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9)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268.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

269.代建行为是指房地产开发公司代客户进行房地产的开发,开发完成后向客户收取代建收入的行为。对于房地产开发公司而言,虽然取得了收入,但没有发生房地产权属的转移,其收入属于劳务收入性质,故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270.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仅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271.特别法是指只在一国的特定地域内(如某个行政区域)或只对特定主体(如公职人员、军人)或在特定时期内(如战争时期)有效的法律。《妇女权益保障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澳门特别行政区驻军法》。

272.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而发生退税的,可同时退还已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273.对在供需经济活动中使用电话、计算机联网订货,没有开具书面凭证的,暂不贴花。274.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征印花税;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视同合同征收印花税;未按期兑现合同亦应贴花。

275.直销企业先将货物销售给直销员,直销员再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的,直销企业的销售额

为其向直销员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直销员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时,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276.直销企业通过直销员向消费者销售货物,直接向消费者收取货款,直销企业的销售额为

其向消费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77.支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1)表明“支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而不是收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

278.甲、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双方约定采用托收承付、验单付款结算方式。2014年7月1日,付款人开户银行向付款人甲公司发出承付通知,甲公司于7月3日收到承付通知。

如不考虑法定节假日因素,甲公司承付期满日为(7月4日)【验单付款的承付期为3天,从付款人开户银行发出承付通知的次日算起,本题的承付期为7月2日~7月4日】279.大李和小李两兄弟签订仲裁协议,约定父亲去世后如果双方发生遗产继承纠纷,就向A 市的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后双方就遗产继承发生争议,则大李小李解决纠纷的正确途径是(只能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规定,继承纠纷不能提请仲裁,因此只能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纠纷】

280.2014年,王某获得单位奖励房屋一套。税务机关核定奖励的房屋价值28万元。王某得到该房屋后进行了简单装修,然后将其与李某拥有的一套房屋进行交换。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王某交换时房屋价值 30万元,李某房屋价值35万元。两人协商后,王某实际向李某支付房屋交换价格差额款5万元。已知当地规定的契税税率为3%。则王某应缴纳的契税税额为(1500)元。【解析:以获奖方式取得房屋权属的应视同房屋赠与征收契税,计税依据为税务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的价格,即28万元。房屋交换且交换价格不相等的,应由多支付货币的一方缴纳契税,计税依据为所交换的房屋价格的差额,即5万元。因此,王某应就其获奖承受该房屋权属行为和房屋交换行为分别缴纳契税。

(1)王某获奖承受房屋权属应缴纳的契税税额= 280000×3%=8400(元)(2)王某交换房屋行为应缴纳的契税税额=50000×3% =1500(元)(3)王某实际应缴纳的契税税额= 8400+1500 = 9900(元)】

281.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非物质财富、行为、人身。

282.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1)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

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4)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5)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6)改建的固定资产,除法定的支出外,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283.对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公益事业和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捐赠额不超过所得收入的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84.对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285.根据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含)起,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的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286.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287.纳税人应在3月15日缴纳的税款30万元,逾期未缴纳,税务机关责令在3月31日前缴纳。但直到4月24日才缴纳。则滞纳金为(30×0.5‰×40)万元。【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本题中从3月16日开始计算,到4月24日,供给天数=16+24=40天】

288.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约束力。

289.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290.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用,税前予以扣除。291.小汽车在生产环节(或者进口、委托加工环节)征收消费税。

292.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在进口环节不征收消费税。

293.卷烟在生产环节、委托加工环节、进口环节和批发环节均有可能被征收消费税,但在零售环节不征收消费税。

294.某企业销售仓库取得收入1000万元,另取得延迟付款利息收入10万元,购进该仓库时支付买价700万元。已知销售不动产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该企业应缴纳营业税(100+10-700)*5%万元。【纳税人销售其“购置”的不动产,以全部收入(包括价外费用)】

295.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而非必备条款),当事人可以不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没有三个月的试用期】

296.纳税人的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

等方面,应当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297.保证人清偿汇票债务后,可以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行使追索权。

298. 纳税人销售不动产的营业额为纳税人销售不动产时从购买方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含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

299. 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以全部收入减去不动产的购置原价后的余额为

营业额。(强调的是先买后卖)

300. 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以全部收入减去抵债时该项不动产作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301. 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

302.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303.2012年3月8日,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商品,乙公司于收到货物后的一周内验货,如货物合格,则于签订合同满一周的当日开具转账支票付款,2012年3月10日,经乙公司检验货物合格。关于该支票出票日期的写法,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贰零壹贰年叁月壹拾伍日)【合同订立的时间是2012年3月8日,所以一周后开具票据的当日应当是2012年3月15日,为防止变造票据的出票日期,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

304.杨某2013年12月因无法偿还黄某的到期债务,遂将自己的一处房产作价300万元抵债给黄某,办理了相关的手续。黄某之后又将抵债所得的房产以310万元的价格出售。已知当地契税税率为4%。则关于此次房屋交易缴纳契税为(12)万元【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征收契税。以获得土地、房屋的一方为纳税人。

杨某不用缴纳契税,黄某应缴纳的契税=300×4%=12(万元)】

305.依据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保险赔偿;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等,免征个人所得税。出租房屋的所得属于财产租赁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306.甲乙签订一份公路运输合同,由甲负责将货物从A地运往B地,但货物运输前,双方因该合同发生纠纷,乙决定提起诉讼,则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有(A地法院、B地法院、甲住所地法院)【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307.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员;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专家;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人员,在3500元扣除额的基础上,再附加1300元的费用扣除额,即扣除4800元。

308.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309.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0月份销售自产的白酒10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20万元,另收取白酒的包装物押金10万元,另将同类白酒2吨用于职工食堂,则该白酒生产企业应纳消费税()万元(白酒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500g)【应纳消费税=(100+2)*2000*0.5/1000+(120+120/100*2)*20%+10/(1+17%)*20%=36.39】310.纳税人应当自契税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税收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收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311.合同的当事人是印花税的纳税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

312.预算单位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者原基本存款账户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后已按照财政部门要求撤销的,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作为基本存款账户管理。

除上述情况外,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作为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313.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二)、避孕药品和用具。(三)、古旧图书(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没有外国企业)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六)、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七)、由残疾人组织(而不是个人)直接进口供残疾

人专用的物品。残疾人个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九)、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314.宣传媒介的收费,应在相关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

315.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316.将自用的普通住宅租给张某居住,当月取得租金7000元,缴纳相关税费665元,另因修缮该住宅支付修缮费用1200。这个月的应纳个人所得税为(442.8)【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且修缮费用扣除以每月800元为限。

个人所得税=(7000-665-800)*(1-20%)*10%=442.8(元)】

317.甲超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12月零售货物取得零售额105300元,从农业生产者手中购入一批水果,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支付价款10000元,。委托乙运输公司将该批水果运回超市,取得乙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运费1000元,增值税110元。则甲超市2014年12月应缴纳增值税(13890)元【应缴纳增值税=105300/1.17*0.17-10000*0.13-110=13890(元)】

318.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2月份将自产的化妆品用于向乙企业换取生产资料,换出的该批化妆品同类平均不含税售价为200万元,最高不含税售价为220万元,换进的生产资料取得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上注明金额234万元;另将自产同类化妆品10箱赠送给客户。则该化妆品生产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109.4)万元。(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增值税

=200*0.17+200/100*10*0.17=37.4;消费税=220*30%+200/100*10*30%=72】

319.加收的利息,不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额时扣除。

320.不动产转让所得,以不动产坐落地为所得来源地;

321.动产转让所得,以实现转让的地点为所得来源地。

322.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1.违反国家或本统筹地区计划生育规定而发生的医疗费用;2.因医疗事故而发生的医疗费用;3.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检查、分娩而发生的医疗费用;4.按照规定应当由职工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5.婴儿所发生的各项费用;6.超过定额、限额标准之外的各项费用;7.不具备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剖腹产手术条件,但女职工个人要求实施剖腹产手术而超出自然分娩定额标准的医疗服务费用;8.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323.可以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的是:怀宝宝所花的检查费;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因生育离开工作岗位期间支付的生活费。

324.期前追索是指票据到期前的追索,即持票人在票据不获承兑或者有其他法定情形发生时,在票据到期前要求票据债务人支付票据金额及相关费用。我国票据法规定,在下列情形发生时,持票人可进行期前追索。1.汇票得不到承兑。即在汇票到期前持票人依法提示承兑而遭付款人拒绝。2.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而不是出票人)。承兑人死亡、逃匿,意味着票据的主债务人消失或暂时处在不确定状态;付款人死亡、逃匿,则意味着汇票将无法得到承兑。3.承兑人或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或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在这种情况下,持票人对票据的承兑及付款的期待已经落空,故法律也允许持票人进行期前追索。

325.滑准税是指关税的税率随进口商品价格的变动而反方向变动的一种税率形式,即价格越高,税率越低,税率为比例税率。

326.我国票据法规定了两种提示期限:见票即付的汇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是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其提示付款的期限是自到期日起十日。

327.提示承兑期限(1)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提示承兑(2)定日付款或者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

票:到期日前提示承兑(3)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出票之日起1个月内提示承兑328.汇票上未记载承兑日期的,应当以受到提示承兑汇票之日起3日内的最后一日为承兑日期。

329.某企业有厂房一栋原值200万元,2014年初对该厂房进行扩建,2014年8月底完工并办理验收手续,增加了房产原值45万元,另外对厂房安装了价值15万元的排水设备并单独作固定资产核算。已知当地政府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20%,2011年度该企业缴纳房产税(21120)元。【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厂房的排水设备,不管会计核算中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都应计入房产原值,计征房产税。应纳房产税=200×(1—20%)×1.2%×8/12×10000+(200+45+15)×(1—20%)×1.2%×4/12×10000=21120(元)】

330.某企业有厂房一栋原值200万元,2014年初对该厂房进行扩建,增加了房产原值45万元,另外对厂房安装了价值15万元的排水设备并单独作固定资产核算。已知当地政府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20%,2011年度该企业缴纳房产税(21120)元。

【(200+45+15)*(1-20%)*1.2%*10000=24960(元)】

331.某企业销售原煤生产的洗选煤40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当地省财税部门规定原煤生产洗选煤的折算率为60%,煤炭的资源税税率为2%。应纳资源税为

60*60%*2%=0.072(万元)

332.用人单位既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得中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中止: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病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

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3.不征收资源税:人造石油不征税;煤矿生产的天然气;洗煤、选煤和其他煤碳制品不征。

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334.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335.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336.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企业实施其他不具有商业目的安排的,税务机关有权在该业务发生的纳税年度10年内,进行税务调整。

337.失票人应当在通知挂失止付后3日内,也可以在票据丧失后,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或提起诉。挂失止付不是公示催告的必经程序。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1 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

338.贷记卡免息还款期最长为60天;贷记卡持卡人选择最低还款额方式用卡时,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贷记卡透支按月计收复利,准贷记卡透支按月计收单利。透支利率为日利率万分之五,并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此项利率调整而调整。

339.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车船,不征收车船税。

340.某企业2013年3月1日向某企业借入经营性资金400万元,借款期1年,支付利息费用28万元。假定当年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年利息率为6%,该企业在计算2013年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利息费用为(20)万元。【可以扣除的利息费用为:400×6%×10÷12=20(万元)】

341.根据规定,签发商业汇票必须记载确定的金额,如果汇票上记载的金额是不确定的,该汇票无效。

342.根据规定,当事人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能申请行政复议。因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提起的行政诉讼,法院不予受理。

343.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在停工留薪期内,职工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另外,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344.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有:辅助器具装配费、康复性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345.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税款征收中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享有的权利包括:要求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情况保密;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要求税务机关退还多缴纳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等。【估税权属于税务机关的权利】

346.已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在同一纳税年度内办理转让过户的,不另纳税,也不退税。

347.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期限应比照上述“三税”的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348.由劳动者主动辞职而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49.税务机关有调出检查纳税人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的权利,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350.根据规定,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赈灾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351.对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甲建筑公司2014年3月发生以下业务: (1)承包A公司的一项建筑工程,总承包额6000

万元,将其中的安装工程分包给乙安装公司,分包款2000万元。 (2)承建8公司的一项建筑工程,合同约定,甲建筑公司提供自产材料的金额为7万元,提供设备价款24万元,由8公司提供材料的金额为14万元,提供设备价款25万元。(3)为客户提供装饰劳务,客户自行采购材料,价款20万元,客户提供的设备价款10万元。甲公司收取劳务费10万元、辅助材料费2万元。 (4)将自建的商品房对外销售,取得销售收入6000万元,建筑成本为3500万元。已知当地建筑业成本利润率为10%,建筑业营业税税率为3%,销售不动产营业税税率为5%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关于业务(2)的税务处理,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甲建筑公司提供自产材料的价款11.7万元应并入营业额中计征营业税

B.甲建筑公司提供自产材料的价款11.7万元应计算缴纳增值税

C.B公司提供材料和设备的价款均应并入营业额中计征营业税

D.B公司提供材料的价款应并入营业额中计征营业税,但是提供设备的价款不计征营业税解析: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应该分别核算货物销售额和建筑劳务的营业额,货物销售额缴纳增值税,建筑劳务营业额缴纳营业税;选项CD:纳税人从事建筑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和其他物资及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设备的价款。

(2)甲建筑公司针对业务(2)应缴纳营业税( )万元。

A.1.17

B.1.49

C.1.14

D.2.24

甲建筑公司针对业务(2)应缴纳营业税=(24+14)×3%=1.14(万元)。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1.记账程序的核心是如何登记总分类账。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净利润 3.法律事实=法律事件+法律行为=>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 4. 全国人大:宪法和基本法律 全国人大常委会:其他法律 国务院:行政法规 国务院所属部委:部门规章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性法规 地方人民政府:政府规章 5.仲裁适用于:合同纠纷和经济纠纷 适用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土地承包和劳动争议 仲裁不适用于:离婚、抚养、继承等和行政争议 仲裁需要有书面协议才能进行 仲裁的必要条件:有意思表示;仲裁事项;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仲裁事项和仲裁委员会没有明确提出的,不进行仲裁补充,则仲裁协议视为无效 仲裁具有独立性,一裁终局 对仲裁协议有异议,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出,以法院的裁决为准。 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仲裁委员会之间没有隶属关系,不按照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仲裁基本原则:自愿原则;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独立仲裁原则 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可以记入笔录;仲裁员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仲裁庭由3名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双方事先约定不开庭则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作出裁决 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仲裁庭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效力。 仲裁判决书自作出之日生效;仲裁调解书自双方签收之日生效;行政复议书自送达之日生效 6.民事诉讼:财产纠纷和人身纠纷。 适用于《民事诉讼法》: a.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发生 的民事案件,如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案件、婚姻收养监护抚 养纠纷 b.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如劳动合同纠纷案件 c.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非讼案件 d.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 e.按照公式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考试真题与答案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14小题,每小题1.5分,共21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 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电子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至到期日不能超过一定期限。() A.1年 B.3个月 C.2年 D.6个月 参考答案:A ?2[单选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应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的是() A.盘盈的固定资产 B.通过馈赠取得的固定资产 C.外购的固定资产 D.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 参考答案:A ?3[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况中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张某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且唯一家庭生活用房 B.王某将房屋无偿赠与其子 C.赵某转让无偿受赠的商铺 D.杨某将房屋无偿赠与其外孙女 参考答案:C ?4[单选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存款人可以出借银行结算账户 B.存款人不得出租银行结算账户 C.存款人应当以实名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D.存款人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洗钱 参考答案:A ?5[单选题]甲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一住宅项目,实际占地面积1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各税率为2,甲房地产开发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为() A.18000平方米 B.24000平方米 C.36000平方米 D.12000平方米

参考答案:D ?6[单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免征增值税的是() A.粮油企业销售面粉 B.农民销售自产粮食 C.木材加工厂销售原木 D.超市销售糖果 参考答案:B ?7[单选题]不属于销售无形资产的是()。 A.转让专利权 B.转让建筑xx使用权 C.转让网络虚拟道具 D.转让采矿权 参考答案:B ?8[单选题]境内公司向乙境外公司支付1000万股息,境内企业所得税税率25%,境外乙公司预提10%企业所得税,甲公司应代缴代购企业所得税计算正确的是() A.1000×10% B.1000×(1-25%)×10% C.1000×(1-25%)×50%×10% D.1000×25 参考答案:A ?9[单选题]下列在境内无住所的外藉个人中,不属于居民纳税人()。 A.怀特2015.1.1入境境,12月31日离境、中间三次离境,每次20天 B.汤姆2015.2.1入境,次年3.1离境 C.海南维2015.1.1入境,12.31离境 D.麦克2015.1.1入境,12.31离境,中间离开25天 参考答案:B 对于在境内无住所的,必须在我国境内居住满一个纳税年度(指1月1日至12月31日),临时离境一次不超过30日或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内的,才能被认定为居民纳税人。?10[单选题]代扣代缴义务人在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设立账簿的期限()。 A.10天 B.15天 C.20天 D.30天 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

初级经济法基础各章节知识点速记

初级经济法基础》考点速记 第一章总论 一、法律基础 ( 一) 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 二) 法的本质与特征 1. 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 (1) 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2) 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 ,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3) 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2. 法的特征 (1) 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 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 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利益导向性)。 (4) 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记忆口诀:说起法,找国家。国家制定或认可,国家强制来保证; 本质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体现, 特征也为国家意志性、强制性、利益导向性、规范性。 ( 三) 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被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任何法律关系都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构成法律关系。 1. 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法律关系主体又称权利主体或义务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 (1) 公民(自然人) (2) 机构和组织(法人) (3) 国家 (4) 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 2. 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与义务)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 法律义务包括积极义务(纳税、服兵役)和消极义务(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 (2) 任何一方的权利都必须有另一方义务的存在,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就是说,任何一方既是权利主体,也是义务主体。 记忆口诀:权义不分家。 (3) 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都受国家法律保障。 3. 法律关系的客体(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法律关系客体又称权利客体或义务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 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包括: (1) 物,是指可为人们控制的,具有一定经济价值和实物形态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 ①自然物:土地、森林; ②人造物:机器、建筑; ③货币和有价证券。 (2) 非物质财富 ①知识产品:著作、发明; ②道德产品:荣誉称号、嘉奖表彰。 (3) 行为 ①生产经营行为; ②经济管理行为; ③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 ④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 (4) 人身 记忆口诀: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享、承” ,内“权、义”,客“对象”,三缺一均不可。( 主“享、承”是指: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为主体; 客“对象”是指: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为客体; 内“权、义”是指:权利与义务为内容。) (四)法的形式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绝密

第一章总论表一、法律关系 主体 (双)自然人自然人(中国人、外国人、无国籍人);自然人性质的特定主体机构、组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党和社会团体 国家 内容 权利 义务积极、消极 客体物自然物、人造物、一般等价物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道德产品 行为 人身 表二、法律事实 分类内容标准 事件绝对事件(自然现象) 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相对事件(社会现象) 行为合法行为(等)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违法行为(等) 表三、法的形式 形式制定机关注意要点 宪法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法律全国人大——基本 法律 人大常委会——其 他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就有关问题作出规范性决议或者决定,与 法律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 法 规 行政法规国务院 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 常委会 省;省会、特区、较大的市(1+3) 规章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行政规章在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仅起参照作用” 地方政府 规章 地方人民政府 政府规章除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外,还不得与上级 和同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效力排序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提示自治区法规、特别行政区法、国际条约也属于法的形式表四、法的分类

划分标准法的分类 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创法成不成)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那(内)三小子根本太普通)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内容很诚实)实体法和程序法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小三长的特别一般)一般法和特别法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划分(祖国)国际法和国内法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目的是为了开公司)公法和私法【记忆口诀】“小三(根据三种效力)长的特别一般(分成一般法和特别法)”。 表五、经济仲裁 适用范围适用“平等主体”“合同纠纷”“财产权益纠纷” 不适用《仲 裁法》 劳动争议、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不能仲裁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人身) 原则自愿、公平、独立仲裁、一裁终局 仲裁委 员会 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无隶属关系

2015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章节检测试题

2015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章节测试题(1) 第一章总论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选项中,关于法的本质的描述,正确的是()。 A. 法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体现 B. 法是超阶级的产物 C?法是全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 D?法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总和 2?下列选项中,不可能成为法律关系的内容的是()。 A. 继承权 B纟纳税 C. 不得损坏公共财物 D. 劳动成果 3.下列选项中,关于法律关系三要素的描述,错误的是()。 A. 任何一个法律关系至少有两个主体 B. 义务主体只能以积极作为的方式履行义务,不能以消极不作为的方式履行义务 C. 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D. 权利和义务只有通过客体才能得到体现和落实 4?下列选项中,关于法律事实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 法律事实能够直接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

B. 地震、洪水、台风等属于法律事件 C. 重大政策的改变是一种绝对事件 D. 法律事件的发生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5?我国的根本大法是()。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C.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D.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6?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我国法的形式的是()。 A. 法律 B. 行政法规 C. 法院的判决书 D. 国际条约 7. 行政法规是由()在职权范围内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B. 国务院 C. 各级人民政府 D. 最高人民法院 8. 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可以将法分为()。 A. 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B. 根本法与普通法 C. 实体法和程序法

2015年中级经济法主观题考点汇总

中级经济法主观题考点(包括但不限于) 第一章:总论(☆)(注意与“合同法”结合考核主观题) 1.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客观上使“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被代理人应承担代理的法律后果。 2.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第二章:公司法(☆☆☆)(注意与“证券法”结合考核综合题) 1.股东出资 (1)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债权、股权)等。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2)已交付,未办理权属变更,出资人主张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已办理权属变更,但未交付:公司或者其他股东主张其向公司交付,并在实际交付之前不享有相应股东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4)股东抽逃出资,“公司债权人”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名义股东 (1)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如果受让人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可以善意取得该股权。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有权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3)公司债权人请求名义股东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该股东以其仅为名义股东而非实际出资人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不得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不得未经股东(大)会同意,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董事、高管违背上述忠诚勤勉义务的,所得收入归公司所有。 (2)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①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②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③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④最近1年内曾经具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⑤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4.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转让股权(P54)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

2015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真题-第一套附解析答案(单选)

2015会计职称《初级经济法基础》真题-第一套附解析答案(单选)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4小题,每小题1.5分,共36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 1.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C.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 D.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答案:B 【解析】(1)选项A属于“法律”;(2)选项B属于“行政法规”;(3)选项C属于“地方性法规”;(4)选项D属于“行政规章”。 2.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法定期限是指( )。 A.判决书作出之日起10日内 B.判决书作出之日起15日内 C.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 D.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 答案:D 【解析】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而非作出)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3.A市甲县国税局对乙企业作出了罚款1000元的决定,因年底事务繁忙,乙企业财务人员逾期未缴纳该笔罚款;甲县国税局遂向乙企业发出通知,责令其缴纳罚款,并自逾期日起按日加处1%的罚款;乙企业认为加处罚款的比例过高,拟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乙企业应当向( )申请行政复议。 A.A市人民政府 B.甲县人民政府 C.A市国税局 D.甲县国税局 答案:D 【解析】对税务机关作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的,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在本题中,乙企业仅认为加处罚款的比例过高,并未对罚款1000元本身提出异议,应当向作出罚款决定的甲县国税局申请行政复议。 4.张某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在甲公司工作,2015年1月11日,甲公司的劳动人事部门书面通知张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遭到张某的拒绝。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甲公司的下列做法中,不符合规定的是( )。 A.书面通知张某终止劳动关系. B.未向张某支付经济补偿 C.向张某支付了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D.未向张某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答案:D 【解析】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2016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真题试卷及答案

2016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真题 及答案解析 (WORD版本真题试卷+解析答案,建议下载练习)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 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根据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民事纠纷中,当事人不得约定纠纷管辖法院的是()。A.收养协议纠纷 B.赠与合同纠纷 C.物权变动纠纷 D.商标权纠纷 【答案】A 2.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诉讼时效制度适用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当事人不可以约定延长或缩短诉讼时效期间 B.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当事人自愿履行义务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C.当事人未按照规定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却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申请再审,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D.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可以主动适用诉讼时效规定进行审判 【答案】D 【解析】选项D: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 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3.根据诉讼时效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发生的下列情形中能够引起 诉讼时效中止的是()。 A.权利人提起诉讼 B.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权利人无法行使请求权 C.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D.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 【答案】B 【解析】(1)选项ACD:属于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2)选项B:不可抗力,属于 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 4.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8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限制未作 特别规定,该公司有关人员的下列股份转让行为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发起人王某于2014年4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25% B.董事郑某于2014年9月将其所持本公司全部股份800股一次性转让 C.董事张某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股,2014年9月通过协议转让了其中的2600股 D.总经理李某于2015年1月离职,2015年3月转让了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答案】B 【解析】(1)选项A: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选项BC: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经理、副经理、 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 份总数的25%;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以一次性全部转让,不受25%的比例限制;(3)选项D: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018初级会计考试《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笔记整理版.

《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汇总 第一章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 (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法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3)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4)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2.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得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注意】本质与特征是一回事,无需特别区分。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律事实概念: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 分类标准: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类别: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一)法律事件(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1.自然现象(绝对事件):地震、洪水、台风、森林大火等自然灾害+生、老、病、死及意外事故。 2.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等。 【注意】法律事件的出现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 (二)法律行为(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注意2】请大家重点掌握“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的区分,并看清题目问法。 【注意3】法律行为的反向问法,例:订立遗嘱是合法行为、积极行为、意思表示行为、单方行为、要式行为、自主行为。

2017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仲裁裁决 1.仲裁管辖权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委员会。(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 2.仲裁庭的组成 仲裁庭由3名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 (1)当事人约定由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员为首席仲裁员。 (2)当事人约定由1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公平合理原则) 3.回避制度(公平合理原则)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4.仲裁应开庭但不公开(自愿原则)

初级经济法基础重点归纳

经济法基础 第一章总论 法律关系 ◆法律事实:法律事件(自然现象、社会现象)、法律行为 法的形式 ◆判决书: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 法的分类 ◆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不成文法 ◆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普通法 ◆法的内容:实体法、程序法 ◆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 ◆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国内法 ◆法的运用目的:公法、私法 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 ◆仲裁原则: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 ◆仲裁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委员7-11人,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协议无效) ◆仲裁庭:1名仲裁员或3名仲裁员组成,3名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 ◆仲裁开庭进行,一般不公开进行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范围: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经济法、劳动法(破产、劳动合同 纠纷);选民资格、宣告失踪死亡;债务;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审判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证人不需回避)、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 ◆合议庭成员:3人以上的单数 ◆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外,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一级法院 进行第二审 ◆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的:事故发生地或到达地、最先降落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害时(超过20年的不予保护) 诉讼时效:普通(知道或应知道):2年 特别(知道或应知道):1年(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最长(实际发生日):20年 ◆时效中止: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 ◆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时候,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事由消除后重新计算 ◆两审终审:当事人不服第一审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 公开宣告判决) ◆执行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收入;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搜查被 执行人财产;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件制定的财物或票证;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

2019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2019 年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知识点】: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 (一)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的概念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劳动关系的特征: 1.劳动关系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关系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2.劳动关系的内容具有较强的法定性。当事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否则无效。 3.劳动者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的地位在发生变化。 (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国办院校的教职工比照《公务员法》执行。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后勤人员:机关车队、食堂、保洁等,都属于这个项。 3.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

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 定; 未作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初级会计考试知识点】: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和原则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 ( 一) 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 1.劳动者需年满16 周岁(只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能够例外) ,有劳动权利水平和行为水平。 2.用人单位有用**** 利水平和行为水平。 (1)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能够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2)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能够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 二) 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 1.用人单位的义务和责任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理应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3)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初级经济法基础试题

初级经济法基础试题 初级经济法基础试题 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24小题,每小题 1.5分,共36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 1、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民事诉讼审判制度的是( )。 A、合议制度 B、公开审判制度 C、两审终审制度 D、一审终局制度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仲裁协 议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有效 B、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C、仲裁庭有权确认仲裁协议的效力 D、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 前提出 3、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复议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B、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C、行政复议决定书自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D、申请行政复议,必须书面申请,不可以口头申请 4、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可以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是( )。 A、试用期用工 B、非全日制用工 C、固定期限用工 D、无固定期限用工 5、A公司为员工贾某支付培训费30000元,约定服务期为3年。2年后,贾某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不肯再续签合同。那么贾某 应支付违约金( )元。 A、0 B、10000 C、20000 D、30000 6、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集体合同与劳务 派遣的相关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 过 B、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 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初级经济法基础的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最终版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2)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3)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法的特征:(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利益导向性)。(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法律关系的主体:(1)公民(自然人)(2)机构和组织(法人)①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立法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②各种企业事业组织;③各政党和事业团体。(3)国家(4)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 法律关系的内容:(1)法律义务包括积极义务(纳税、服兵役)和消极义务(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2)任何一方的权利都必须有另一方义务的存在,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3)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都受国家法律保障。 法律关系的客体:(1)物①自然物:土地、森林②人造物:机器、建筑③货币和有价证券(2)非物质财富①知识产品:著作、发明②道德产品:荣誉称号、嘉奖表彰(3)行为①生产经营行为;②经济管理行为;③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保管合同中的保管行为); ④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完成的建设项目)。(4)人身 法律事实:1、法律事件:(1)自然现象(绝对事件):水灾、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2)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2、法律行为 法的形式: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法律(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1)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其他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3、行政法规(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国务院4、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5、自治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6、特别行政区的法7、行政规章(1)部门规章:国务院所属部委(2)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8、国际条约 法的分类:1、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习惯法)2、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宪法)和普通法3、根据法的内容:实体法和程序法4、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者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5、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和国内法【解释】《税收征收管理法》属于成文法、普通法、程序法、一般法、国内法。 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1、一个国家的现行法律规范划分为若干法律部门,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互相协调的统一整体即为法律体系。2、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首先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 仲裁的适用范围(1)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2)不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①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②行政争议; ③劳动争议;④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仲裁的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2)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仲裁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完备的情况下,仲裁庭可以按照公平合理的一般原则来解决纠纷。(3)独立仲裁原则仲裁机构不依附于任何机关而独立存在,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4)一裁终局制度: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仲裁委员会:(1)仲裁委员会的独立性:仲

2015初级经济法基础押题三答案

2015 初级经济法基础押题三答案 、单项选择题 1、下列法的形式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一定立法程序制定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是()。 A、宪法 B、行政法规 C、法律 D行政规章 2、甲、乙因合同纠纷达成仲裁协议,甲选定A仲裁员,乙选定B仲裁员,另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1 名首席仲裁员, 3 人组成仲裁庭。仲裁庭在作出裁决时产生了三种不同意见。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应当采取的做法是()。 A、提请仲裁委员会主任作出裁决 B、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C、提请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 D按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3、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是()。 A、某直辖市部分市民认为市政府新颁布的《道路交通管理办法》侵犯他们合法权益 B、某税务局工作人员认为税务局对其作出记过处分违法 C、某公民认为某公安局对其罚款的处罚决定违法 D某商场认为某教育局应当偿还所欠的购货款 4、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表述错误的是()。 A、劳动关系主体的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 B、劳动合同仅涉及财产关系 C、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D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管理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5、根据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一定期限。该期限是()。 A、1 年 B、2 年 C、3 年 D、5 年 6、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关于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下列各项中说法不正确的是()。 A、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 B、用人单位变更投资人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C、用人单位发生合并,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 D劳动合同的变更是签订新的劳动合同 7、某企业罗某的月工资为 6000 元,则罗某个人医疗保险账户每月的储存额为()元。 A、108 B、120 C、228 D、480 8、根据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规定,符合开立一般存款账户、其他专用存款账户和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条件的,银行应办理开户手续,并于开户之日起一定时间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备案。该时间 是()。 A、1个工作日内 B、3个工作日内 C、5个工作日内 D、2个工作日内 9、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存款人对其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 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的是()。 A、一般存款账户 B、专用存款账户 C、基本存款账户

中级经济法历年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2015年)

中级经济法历年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5年) 一、单项选择题(本类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每小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 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1.甲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甲转为普通合伙人,下列关于 甲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责任的表述中,符合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规定的是()。 A.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B.以其实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C.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不承担责任 2.甲公司购进一台价值120万元的机器设备,向保险公司投保。保险合同约定保险金额为60 万元,但未约定保险金的计算方法,后保险期间发生了保险事故,造成该设备实际损失80万元;甲公司为防止损失的扩大,花费了6万元施救费。根据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保险公 司应当支付给甲公司的保险金的数额是()。 A.46万元 B.60万元 C.80万元 D.86万元 3.甲企业向乙银行申请贷款,还款日期为2013年12月30日。丙企业为该债务提供保证担保,但未约定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后甲企业申请展期,与乙银行就还款期限作了变更,还款期 限延至2014年12月30日,但未征得丙企业的书面同意。展期到期,甲企业无力还款,乙银 行遂要求丙企业承担保证责任。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丙企业是否承担保证责 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不承担,因为保证期间已过 B.应承担,因为保证合同有效 C.应承担,因为丙企业为连带责任保证人 D.不承担,因为丙企业的保证责任因还款期限的变更而消灭 4.甲公司欠乙公司300万元货款。后甲公司将部分优良资产分享出去另成立丙公司,甲、丙 公司在分立协议中约定,该笔债务由甲、丙公司按3:7比例分担,但甲、丙公司未与乙公司 达成债务清偿协议。债务到期后,乙公司要求甲公司清偿300万元,遭到拒绝。根据合同法 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笔债务清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乙公司只能向甲公司主张清偿 B.乙公司只能向丙公司主张清偿 C.应当由甲、丙公司按连带责任方式向乙公司清偿 D.应当由甲、丙公司按分立协议约定的比例向乙公司清偿 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企业所得税的是()。 A.财政拨款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知识点

第一章总论 1、法的本质与特征: (1)本质:统治阶级+国家意志 (2)特征:国家意志性、强制性、规范性、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 2、法律关系主体: (1)自然人: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 (2)组织:法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特别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3)国家 3、法律关系内容: (1)权利 (2)义务:积极、消极 4、法律关系客体: (1)物:自然物、人造物、一般等价物人身人格 (2)非物质财富:知识产品、荣誉产品 (3)行为:生产经营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 5、行为能力: (1)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精神状态 (2)无民事行为能力不满8周岁(<8)“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包括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8≤X<18)“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4)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18周岁(≥18) 6、法律关系客体的适用范围:(1)物(2)行为(3)人格利益(4)智力成果 7、法律事实: (1)事件:A:绝对事件(自然现象) B:相对事件(社会现象) (2)行为:(表现形式)积极行为与消极行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几方表意)单方行为与多方行为(特定形式)要式行为与非要式行为(主体参与)自主行为与代理行为 8、法的形式:宪法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9、适用法的效力原则: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 10、法的形式: (1)宪法:全国人大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法 (3)法规: A: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 B: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条例(4)规章: A: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无“上位法”依据,不得设定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的规范,不得增加自身的权力或者减少自身的法定职责××办法××条例实施细则 B:地方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地方××办法 11、法的分类: 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划分: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划分:根本法和普通法; 根据法的内容划分:实体法和程序法; 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划分:一般法和特别法; 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划分:国际法和国内法; 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公法和私法。 12、行政诉讼管辖一般由什么法院管辖:一般由基层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13、行政诉讼判决生效规定:一审判决——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不上诉一审裁定——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不上诉 14、民事诉讼时效:普通诉讼时效期间“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权利被侵害”之日起20年

2015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公式大全

2015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公式大全 一、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此处税率为17%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禁止抵扣人进项税额=当月全部的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的合计÷当月全部销售,营业额合计) 2、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二、消费税 1、一般情况: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三、营业税 应纳税额=营业额×税率 四、关税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五、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33% 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 六、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企业所得税 1、应纳税所得额 制造业: 应纳税所得额=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商业: 应纳税所得额=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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