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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咨询服务质量管理制度

全过程造价咨询质量管理制度

为了不断完善和提高全面质量管理,落实质量责任制,保证全过程造价咨询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科学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司日常质量监管机制管理模式

公司常务质量管理机构将全面负责全公司质量的动态管理。主要通过调阅下属项目咨询成果资料和检查正在实施过程中的咨询项目程序的合规性等方式进行监管。

1、监管方式

(1)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是指公司对下属单位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实施的集中检查。

(2)抽查

抽查是指公司对下属单位咨询过程的规范性情况,进行的监督抽查。

(3)专项稽查

专项稽查是指公司依据投诉、举报和重大质量事故,进行的专门监督检查。

2、监管检查结果的评价办法

公司综合了影响咨询质量的各种因素,制定了执业质量检查评价的评分标准。检查评分实行百分制,得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60分至80分的为合格,80分以上的为优良。对多个项目的质量检查结论,按最低得分项目的得分来确定。

3、监管检查结果的处理

(1)检查情况应形成文字书面意见。检查意见应与被检项目进行充分沟通。被检项目收到检查结果书面意见后10天内,应将项目整改意见和整改情况回复公司。

(2)单位技术负责人对咨询初步成果审核后,应在《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质量控制流程单》上签署审核意见,并按照《质量检查评分标准》对审核后的咨询初步成果进行评分。咨询成果在三级复核范围内出现的问题,实行质量问题问责制,由复核人员承担责任。

(3)年度检查结果在公司内部进行公布。对获得全公司优良评价第一名的项目,给予奖励。对低于60分和问题严重的下属项目,在下一年度质量检查中需进行复查,同时对其项目参与人员进行处罚。

(4)对获得全公司优良评价第一名的项目组奖励元,其业绩作为执业人员晋升的参考依据。

对低于60分的项目组,对项目参与人员及单位相关负责人的处罚额度为:

①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元;

②项目组专业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元/人;

③单位技术负责人元/人。

(7)专项稽查检查结果涉及到个人职业道德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名誉损失的,由公司常务质量管理机构按规定程序进行上报并按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置。

(1)全过程造价管理

图1:全过程造价管理要点流程图

1、全过程造价咨询质量保障措施

①组织保证体系

为保证咨询成果文件的质量,项目部建立严格的三级审核制度,所有咨询成果文件在签发前应经过审核程序,成果文件涉及计量或计算工作的,还应在审核前实施校核程序。校核人员和审核人员的职责如下:

a) 校核人员:校核人员由各专业负责人担任。

熟悉咨询业务的基础资料和咨询原则,对咨询成果进行全面校核,对所校核的咨询内容的质量负责;

校核咨询使用的各种资料和咨询依据是否正确合理,引用的技术

经济参数及计价方式是否正确;

校核咨询业务中的数据引用、计算公式、计算数量、软件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的咨询原则和有关规定,计算数字是否正确无误,咨询成果文件的内容与深度是否符合规定,能否满足使用要求,各分项内容是否一致,是否完整,有无漏项;

校核人员在校审记录单上列述校核出的问题,交咨询成果原编制人员修改,修改后进行复核,复核后方能签署并提交审核。

b) 审核人员:由项目经理担任。

审核人员参与咨询业务准备阶段的工作,协调制订咨询实施方案,审核咨询条件和成果文件,对所审核的咨询内容的质量负责;

审核咨询原则、依据、方法是否符合咨询合同的要求与有关规定,基础数据、重要计算公式和计算方法以及软件使用是否正确,检验关键性的计算结果;

重点审核咨询成果的内容是否齐全、有无漏项,采用的技术经济参数与标准是否恰当,计算与编制的原则、方法是否正确合理,各专业的技术经济标准是否一致,咨询成果说明是否规范,论述是否通顺,内容是否完整正确,检查关键数据及相互关系;

审核人员在校审记录单上列述审核出的问题,交咨询成果原编制人员进行修改,修改后进行复核,复核后方可签署。

c) 所有成果文件必须由项目负责人审定后方可报出。

②管理保证措施

a) 选派公司内业务能力强、素质高、经验丰富的技术骨干人员,从组织安排上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

b) 加强工期管理,认真编制本工程的进度网络计划,合理安排人员,按时检查落实进度情况,发现偏差及时纠正。

c) 加强全面质量管理,严格执行三级复核程序,各单位工程工

程量计算完成后,即可进行工程量计算的校核工作,对咨询质量进行全过程的动态控制。

d) 在全面逐项审核的基础上,抓住重点,对重点工程安排得力人员重点审核,认真审核清单项目设置及取费是否符合规定或合同约定。保证咨询误差率不超过3%。

e) 加强咨询人员职业道德教育,认真贯彻国家的各项政策法规,严格执行各项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和计价依据,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执业原则,公正地为项目各方服务。

f) 认真按咨询程序进行工作,按规律办事,咨询方案一经批准,就要严格执行,无特殊情况,不应变更。

③时间工作标准

委托人需要了解咨询人的相关工作情况时,在正常作业时间,咨询人主要责任人必须在【1】小时内当面答复或书面回复委托人的询问或作出解释。

对本项目总承包合同的结算审核,咨询人应在委托人提供全套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总承包合同资料后,【2】个日历天内提交结算初稿完成计划,【30】个日历天内完成结算初稿的编制工作。咨询人在收到委托人提供的总承包结算书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审核和核对工作,并提出符合委托人要求的成果文件。对本项目其他各种类别合同总价的结算,应在委托人提供全套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合同资料后【15】个日历天内完成结算初稿编制工作,并在收到委托人提供的其他类项目结算书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审核和核对工作,向委托人提交符合委托人要求的成果文件。

【酒店内外装、大商业外装、写字楼外装、泛光照明等分包工程】根据图纸编制工程量清单。咨询人在收到委托人关于每个单项工程的图纸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量清单编制,并向委托人提交符

合委托人要求的成果文件。标函分析根据询标次数确定,一般不超过三次,每次标函分析应在委托人提供投标单位投标书后【4】个日历天内完成,同时委托人根据工程大小实际情况有缩短编制或分析时间的权利。

咨询人须在咨询服务结束后7天内,按委托人要求整理委托人向咨询人提供的各种资料,并返还委托人。未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咨询人不得留存任何资料备份。

对于委托人要求的紧急任务,咨询人必须按质按期完成,如驻场人员不够,咨询人须加派人员,加派人员在1天之内必须到岗,或提供有效的后台支持。

三、全员质量管理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质量管理,必须建立在全员岗位质量管理责任制的基础上。

1、岗位质量管理职责

(2)单位技术负责人

负责指导和审核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编制的咨询实施方案,对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执业全过程负责技术指导,解答咨询业务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对重大疑难问题及专业上的分歧,寻找专业支撑,提出处理意见;对更新的软件、新颁布的工程造价文件及时组织学习,针对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开展过程中遇到的专业问题,建立全员参与研讨的互动机制,提高全体执业人员专业水平;结合咨询业务具体开展情况和咨询服务回访与总结情况,归纳其共性问题,并将存在的共性问题纳入质量改进目标,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与方法;对本单位全体员工进行定期技术培训,并负责向公司备案本单位全年培训计划和季、月度培训计划的调整情况。

(3)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负责编制项目的咨询实施方案,组织本项目组专业人员对咨询实施方案的学习,并用它来指导项目组每个成员的执业行为;对委托方提供咨询资料内容的完整性、规范性、合理性负责,并办理资料交接清单;按照实施方案拟定的原则、风险防范要点、计价依据等要素,规范地开展咨询工作;具体负责业务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相关专业人员间的技术协调、组织管理和业务指导工作;对咨询过程中尚未排除的风险,须如实向单位技术负责人反映报告,并在初步成果文件形成前加以解决;按照公司规定,对项目组初步咨询成果复核后,汇总成册;对咨询初步成果文件的评价深度和复核质量负责;咨询成果审核后,负责组织按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意见进行修改。

(4)专业负责人

按照批准的咨询实施方案,规范地进行咨询工作;对本专业的工作内容进行分配与实施,对本专业的计价依据、计算方法、计算公式、计算程序、计算结果等过程资料进行汇总整理,监管专业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工作过程中的质量与进度,校核专业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的工作成果,对自己发现而无法排除的风险,须在咨询过程中,及时向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反映汇报,以征得问题解决;专业负责人对所完成的本专业内的咨询初步成果质量负责,对支撑自己咨询结论的资料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对送审的咨询初步成果按复核和审核意见进行修改。

(5)专业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

按照专业负责人分配的工作内容,依据专业负责人给定的计价依据、计算方法、计算公式、计算程序等方式方法按时准确的进行咨询工作;收集与本专业有关的信息,对自己的过程资料进行系统的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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