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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状态标识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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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检验状态标识包括待检、合格、不合格、待判定等。

检验状态标识卡

注:检验状态标识包括待检、合格、不合格、待判定等。

注:检验状态标识包括待检、合格、不合格、待判定等。

检验状态标识卡

注:检验状态标识包括待检、合格、不合格、待判定等。

标识卡管理应用规范

标识卡管理应用规范-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5.1.3检验状态使用《产品状态标识卡》,检验结果附注《工艺流程卡》 5.1.4当顾客有要求时,最终产品按顾客的要求进行标识。 5.2标识的实施 5.2.1原材料进厂,由仓库安排存放到“待检”区域,并依据订购单、送货单对产品进行核对标识,明确显示物料名称,物料编号,规格,生产批次号,来料数量(数量标识必须涵盖产品范围,如一个批次号一拖产品为21箱,数量为2020,则可标识为20箱*100+20=2020只,凡填写标识卡人员都参照此方式填写数量),日期等; 5.2.2由仓库填写《进料送检单》通知品质验货; 5.2.3品质部检验员依据检验标准、承认样品、相应的采购信息或取少量样品等对来料进行检验/验证,并依据检验/验证结果进行产品状态标识,标识需清晰完整;合格产品办理入库手续,并由检验员填写相应《产品状态标识卡》;不合格产品存放到不合格区域和进行不合格标识,并通知相关职能部门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5.2.4生产过程中,操作者自检出的不合格品,由操作者进行隔离,生产班组长及品质部检验员进行确认,并由生产班组长进行产品标识,检验员进行检验状态标识;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5.2.5生产的最终产品由仓库以《物料标识卡》标识和填写《成品送检单》报检,品质部检验员依据检验结果进行检验状态标识; 5.2.6产品生产批次号的标识:在产品生产完成后,生产线负责填写产品的生产记录,记录入产品的制造时间或日期,品质部OQC须在包装外箱上盖检验合格章(表明检验之状态与日期)。 5.3标识的管理 5.3.1各种标识由产品存放所在地的管理人员进行管理,任何人不得 随意撕毁和移动,应保持各种标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3.2当标识发生丢失或移动时,根据相关记录或重新检验后进行标识; ●同产品质量相关的流程单、印章等标识的使用应由品质部全面监控和管理。 5.4追溯性实施 5.4.1物品批次的相关追溯要记录在《标识卡》、《进料验收单》上,详细记录供应商(或客供品名)、收料日期、送货单NO、采购单NO等。可能时记录物品的生产日期(来料日期)。入库时在物品《标识卡》上记录部品的品名、来料批号、出入库情况。仓库在发放物品时,用《领料单/出库单》记录物品发放使用的名称、规格、批号、发料之日期、数量、领料单NO、使用之订单号码等; 5.4.2 物品追溯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规范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规范 1.目的 确保只有通过检验且经检验合格的产品才能流到下道工序。 2.范围 适用于从原材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 3.职责 3.1 从原材料、外购、外购件进厂到成品出厂的每道工序的 每个产品都必须由检检员做好检验标识,并作相应记录。 3.2 检验员负责检验状态的标识和记录,以及标识的检查。 3.3 各相关人员负责相关的状态标识的维护,发现无标识或标识不清的情况应及时通知检验员,检验员对其重新检验后作新的标识。 4.程序 4.1原材料进厂经检验或验证合格后由检验员在产品上作出 标识,不合 格品当场交给经营部作拒收处理。 4.2过程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a.待检产品放入待检区域或用待检标牌进行标识。 b.已检验但检验结果未出来时,则放待判定区域或用判定标牌进行标识。 c.合格由检验员在不影响使用性能的合适位置打上检验工号。 d.经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产品,挂不合格标识。 4.3不合格品状态标识 4.3.1返工品检验员在返工部位用“黄色”标上“返”标识,并及时通知操作者返工。 4.3.2返修或让步接收的产品由检验员在该产品上用“黄色”标识分别标上“修”或“让”,同时做好记录,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4.3.3装配试验过程中如发现主体壳有渗漏的情况、由检验员在渗漏部用“红色”划Δ并通知经营部退给供方。 4.3.4因加工导致废品<工废>、由检验员用“红色”进行标识并在该产品打“×”,因材料不良导致的废品<料废>由检验员用“红色”进行标识并在产品上打“0”,工废品、料废品都必须及时存放到废品库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注明报废的原因,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产品和产品状态的标识管理规定

产品和产品状态的标识 管理规定 公司内部档案编码:[OPPTR-OPPT28-OPPTL98-OPPNN08]

产品和产品状态的标识管理办法 1、目的 通过对生产和服务提供全过程中产品和产品状态的标识,达到防止混淆和误用。 2、范围 适用于对采购产品、半成品和成品的产品标识及产品的状态标识。 3职责 3.1生产科负责标识的制作,并对标识的实施有效性进行监控。 3.2生产车间和库房负责所属区域内的产品的标识,负责不同的产品状态的区域划分及标识的维护。 4、工作程序 4.1产品标识 4.1.1产品标识可以用产品代号、标牌或其它适用的方法实现。 4.1.2产品标识是区别产品特性的标志,包括产品实现中的采购产品、半成品和成品。 4.2产品状态标识 4.2.1公司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应针对监视和测量要求,识别产品的状态。 4.2.2产品状态标识分为 a)待检品 b)合格品

c)不合格品 d)待判定品 4.2.3状态标识标签一般采用标签的形式。 4.3采购品的标识。 4.3.1待检状态:采购品进行库管员应在其上放置待检标牌。 4.3.2合格状态:入库的产品均为合格品,可不做状态标识,但要做产品标识,标识的内容:包括品名、规定型号。 4.3.3不合格状态:当复检不合格时,应放置不合格品标牌。 4.3.4生产提供过程中的标识 4.4.1对生产提供过程中的半成品,生产车间可用工序卡,标识其名称、代号。其各个工序的测量状态放置标识牌。 4.4.2对于待检品,应放置在待检区,经检验员检查后,分别放置合格品、不合格品或待判定标识牌。 4.5标识的保护 4.5.1产品标识应清晰 4.5.2产品标识和产品状态标识应进行保护,严禁涂抹、撕毁,保证标识整洁、完好。 编制:审批:

检验状态标识程序

上海氯碱机械有限公司 检验状态标识程序 QG/T530306—2005(C版) 发布日期:2005-09-01实施日期:2005-09-01编写:李世闻审核:陶国祥批准:曹稼斌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从原材料进公司到项目完工的全过程中,各阶段的检验和试验的产品按规定方法标识,确保只有合格的产品才能转序或出公司。 1.2 适用于所有过程和产品检验状态标识的控制。 2 相关文件和术语 2.1 相关文件 2.1.1《材料检验程序》QG/T530203-2005 2.1.2《产品(项目)检验程序》QG/T530301-2005 2.1.3《不合格品控制程序》QG/T530307-2005 2.1.4《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QG/T530308-2005 2.1.5《理化检验程序》QG/T530303-2005 2.1.6《无损探伤检验程序》QG/T530302-2005 2.1.7《工序控制程序》QG/T530207-2005 2.2 术语 2.2.1 产品:材料、中间品(过程)、最终产品(项目)。 2.2.2 检验状态分为:待检品、合格品、不合格品。 2.2.3 待检品:未经检验的产品。 2.2.4 合格品:满足规定要求的产品。 2.2.5 不合格品:不满足规定要求的产品。 2.2.6 标识:用以识别检验状态的标识、铭牌、标签、检验单、合格证(单)或指定的放置地点。 3职责 3.1 技术质安部:公司检验状态标识的归口管理部门。 3.1.1 负责建立本公司检验工作网络,明确各级职责。 3.1.2 对本公司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标牌、标签、检验单、合格证(单)批准的印章进行统一管理。(见《机械公司检验印章发放记录》) 3.1.3 对本公司检验状态标识实施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3.2 生产运行部:负责进公司材料、外购件和入库后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和控制。

产品标识控制程序(经典版)

产品标识控制程序 1 范围 对原料、辅料、过程及最终产品进行标识,防止产品混淆、误用、并实现产品的可追溯。 适用于产品及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 2 职责 2.1 各单位/部门分别负责所属范围内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管理。 2.2 品质技术部/技术科负责规定产品批号、品种; 2.3 各作业部门负责区域内产品的具体标识。 3 工作流程 3.1 将产品检验状态为待检、合格、不合格三种;部分产品的合格、不合格状态以等级标识。 3.2 原料、辅料、机配件 3.2.1 原料、辅料、机配件进厂后,仓储部门在原料、辅料、机配件存放点,以“标识牌”注明该产品名称、产地、规格、型号、批号、单位、数量、进厂时间和待检状态。 3.2.2 检验部门按《检验程序》实施进货检验,并对抽取的样品进行标识。3.2.3 各作业部门,包括生产单位/车间和仓库,对作业区域内的原料、辅料、机配件名称、产地、规格、使用生产线进行标识,并做好领/使用记录。 3.2.4 检验和使用中发现的不合格原料、辅料、机配件,应注明“不合格”字样。 3.3 产品的标识 3.3.1 对过程和最终产品,由技术部门按原料、品种和工艺确定产品批号、品种;调度部门按产品批号、品种确定所用纱管、纸管颜色、机型、纬纱,并以“工艺变换通知单/生产调度通知单”通知各相关部门。 3.3.2 各单位将“工艺变换通知单”/“生产调度通知单”的变更内容,在执行之前通知下属各部门/班组或相关单位。 3.3.3 同时生产同品种,不同批号产品,不允许使用相同颜色的纱管、纸管,除非这些批号的产品间有明显的感观区别。 3.3.4 特殊情况不得不使用同一颜色纱管、纸管时,必须做好现场特殊标识,并指定专人负责,安排尽快替换现场使用的特殊标识的纱管、纸管,当其中一批号了批、包装入库完毕后,方可撤消现场特殊标识、并作好记录,便利于追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制度范本格式

1. 目的 对产品及其生产过程各阶段检验的产品按规定的方法标识,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确保只有合格品才能转入下序或出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从原料入厂到成品出厂全过程中检验、实验状态的控制及产品生产和出厂过程中对产品的标识。 3. 引用文件 ISO 9001:2000 7.5生产和服务提供 《质量手册》7.5章 4. 定义 无 5. 职责 5.1 质检科负责产品标识的制定并对与标识有关问题进行分析与追溯,负责各种检验、试验状态的判定及标识形式的制定与审批。 5.2 各生产班组负责制造过程中检验状态的标识及产品标识的使用和保管。 5.3 质检科负责进货及最终检验、试验状态的标识及标识的管理。 5.4 仓库管理员负责库存物品检验状态的标识及标识的管理,并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各种物品标识。 6. 程序内容 6.1 质检科制定产品及其状态标识,相关部门使用产品及其状态标识。 6.2 各种标识要求不易脱落或丢失、破碎,字迹要清楚。产品标识可以用标签、标牌。标识的主要内容反映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或地点、方位等。产品状态标识可用如下方式表示:标签(如合格证)、印章(如合格率、不合格品率)、区域、标牌、各种记录(如工艺流程单)等。 6.3 当产品无标识或标识不清时,由质检科会同相关部门查明原因后补加相应识。 6.4 对供方提供的原料或本厂生产的最终产品均由质检科质检员执行《监视和测量控制程 序》,并进行相应标识。其质量记录中应对标识作相应记录。对不合格品执行《不合格控制程序》。 6.5 生产车间在制造过程完成时,应在产品包装箱内及外包装箱上按有关规定放置产品标 识。

最新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具体实施办法

广州蓄电池企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具体实施办法 GX/QG/质2-2001 为防止混乱和无序,产品检验和试验活动的状态标识必须清晰、完整,具有可追溯性。本办法对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工作提出如下规定: 1 进货检验和试验 1.1 采购部门应对原材料、外协件作好状态标识,并保证各类状态的物质均按规定的区域放置,现场物品应和进货记录相符。 1.2 检验员对原材料、外协件的抽样检验,必须对样品进行编号工作、并作记录,以保证样品的可追溯性。 1.3 试、化验部门对送来的检验样品,应根据样品的状态标识,作好记录,并将样品放置于规定的区域,以保证样品处于受控状态。 1.4 出具试、化验报告单应认真核对样品的标识,防止混淆。 2 过程检验和试验 2.1 对上工序转来的原材料、半成品,如检验发现无状态标识,应隔离堆放,待查明正确的标识后,方能按规定使用。 2.2 流水线上的产品检验状态标识,用“已检合格”的绿色牌,悬挂于线上最后一个已检产品上,区别于未检产品。全部检验活动完成的产品,用产品合格证作明示区别。 2.3 对已产生的不合格品应在产品上打不合格标记,并放置于不合格区域。 2.4 检验部门根据不同类别的检验情况,分别作好记录,记录和状态标识相结合,使过程检验和试验具有可追溯性。 3 最终检验和试验 3.1 产品的最终检验应在完成所有规定的检验和试验后进行。

3.2 对进行型式试验的产品,应用红漆在产品上作好试验编号,产品编号应与电脑记录相符。 3.3 型式试验各阶段的状态标识由放置的区域作区别,试验部门应严格按试验的程序与规定,使产品试验状态标识处于受控状态。如发现状态标识与实际不相符,应核对电脑记录,予以纠正。 3.4 最终检验合格的产品,由检验员贴放产品合格证,允许包装入库。 附加说明: 本规定由产品质量部起草,经主管总经理批准。 编制: 骆丽丽日期: 2001年9月13日 审核: 杨全华日期: 2001年9月13日 批准: 区友雄日期: 2001年11月30日

标识卡管理应用规范

浙江玉环鹏翼零部件有限公司作业文件编号 版本 生效日期 标识卡管理应用规范及可追溯性 1.目的 通过对原材料、生产过程在制品、最终产品的标识及对标识进行记录,防止误用,并在有追溯性要求时,实现可追溯。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材料、在制品及最终产品的标识追溯。 3.职责 3.1 仓库对库存原材料及库存最终产品进行产品标识,使用《物料标识卡》。 3.2品质部对原材料、过程产品、最终产品的检验状态进行标识。 4.产品状态定义 4.1合格品:符合顾客要求和规范,可正常流动的产品和材料。如,合格原材料.毛坯.半成品.成品等。(标识使用绿色标识卡) 4.2待处理品:未能明确其状态,需进一步确认或者处理的产品。如,可疑品.返工前产品.混淆包装需筛选的产品等。(标识使用黄色标识卡) 4.3不合格品:不符合顾客要求和规范的产品或材料。不能使用返工.返修的方法使其符合使用要求的产品。不合格品必须在产品表面喷涂红色油漆,使其不能在流动。(标识使用红色标识卡) 5.程序 5.1标识的分类 5.1.1标识分为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两类; 5.1.2产品标识采用《标识卡》和《工艺流程卡》 5.1.2.1《标识卡》内容主要包括:生产批次号、物料/产品名称、型号、数量、状态日期、工序及检验情况等; 5.1.2.2《工艺流程卡》内容主要包括:生产批次号、产品名称/型号、工序、数量、检验情况等。

5.1.3检验状态使用《产品状态标识卡》,检验结果附注《工艺流程卡》 5.1.4当顾客有要求时,最终产品按顾客的要求进行标识。 5.2标识的实施 5.2.1原材料进厂,由仓库安排存放到“待检”区域,并依据订购单、送货单对产品进行核对标识,明确显示物料名称,物料编号,规格,生产批次号,来料数量(数量标识必须涵盖产品范围,如一个批次号一拖产品为21箱,数量为2020,则可标识为20箱*100+20=2020只,凡填写标识卡人员都参照此方式填写数量),日期等; 5.2.2由仓库填写《进料送检单》通知品质验货; 5.2.3品质部检验员依据检验标准、承认样品、相应的采购信息或取少量样品等对来料进行检验/验证,并依据检验/验证结果进行产品状态标识,标识需清晰完整;合格产品办理入库手续,并由检验员填写相应《产品状态标识卡》;不合格产品存放到不合格区域和进行不合格标识,并通知相关职能部门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5.2.4生产过程中,操作者自检出的不合格品,由操作者进行隔离,生产班组长及品质部检验员进行确认,并由生产班组长进行产品标识,检验员进行检验状态标识;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5.2.5生产的最终产品由仓库以《物料标识卡》标识和填写《成品送检单》报检,品质部检验员依据检验结果进行检验状态标识; 5.2.6产品生产批次号的标识:在产品生产完成后,生产线负责填写产品的生产记录,记录入产品的制造时间或日期,品质部OQC须在包装外箱上盖检验合格章(表明检验之状态与日期)。 5.3标识的管理 5.3.1各种标识由产品存放所在地的管理人员进行管理,任何人不得随意撕毁和移动,应保持各种标识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3.2当标识发生丢失或移动时,根据相关记录或重新检验后进行标识; ●同产品质量相关的流程单、印章等标识的使用应由品质部全面监控和管理。 5.4追溯性实施 5.4.1物品批次的相关追溯要记录在《标识卡》、《进料验收单》上,详细记录供应商(或客供品名)、收料日期、送货单NO、采购单NO等。可能时记录物品的生产日期(来料日期)。入库时在物品《标识卡》上记录部品的品名、来料批号、出入库情况。仓库在发放物品时,用《领料单/出库单》记录物品发放使用的名称、规格、批号、发料之日期、数量、领料单NO、使用之订单号码等; 5.4.2 物品追溯 如发现不良问题是由某种部品所引起的可追溯到《领料单》、《出库单》等。进而追溯到IQC进料检验记录,查阅此批物品的来源、生产批号,必要是时可追溯到物料的供应商。并依《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操作规程

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操作规程 1 目的 通过对购进原辅包装材料、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明确标识,防止误用或非预期使用。 2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购进原辅包装材料及产品生产过程中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管理。 3 职责 3.1兽医检验人员负责对收购的生猪进行检验标识; 3.2库管员负责对入库的原辅包装材料作好标识; 3.3生产加工工序品管员负责对检验过程中不合格品进行标识; 3.4屠宰生产过程品管员负责对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产品进行标识; 3.5各生产单位负责对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半成品状态及库存成品进行标识; 3.6技术部门负责对试验品的跟踪与标识。 4 内容 4.1 生猪屠宰检验试验状态的标识 4.1.1生猪接收检验状态标识 4.1.1.1宰前检验中需隔离观察的生猪,送入标有“隔离圈”的圈舍中标识。 4.1.1.2宰前检验过程中需急宰的生猪,由宰前品管员开据《生猪急宰证明》标识,随急宰猪送往急宰间。

4.1.1.3宰前检验急宰后需高温、化制或销毁的生猪,由宰前品管员开据《双汇集团产品质量检验卡》标识。 4.1.1.4宰前检验过程中需拒收的生猪,由宰前品管员用不同于客户标识色的颜料在猪体表进行标识。 4.1.1.5 宰前检疫检验无异常的生猪,直接送入标有“待宰圈”的圈舍中。 4.1.2 宰后检疫检验状态的标识 4.1.2.1 宰后品管员根据相关标准判定需作高温、化制、销毁处理的内脏分别打入带“高温”、“化制”、“销毁”字样的容器中。 4.1.2.2 宰后品管员根据相关标准判定需作复制、高温、化制、销毁处理的胴体分别盖“复制”、“双复制”、“化制”、“销毁”字样的印章标识。 4.1.2.3白条修整、预冷、分割、包装、冷藏、配送等环节出现的不合格品用《双汇集团产品质量检验卡》标识。 4.1.2.4做分割合格白条不做标识。 4.1.2.5做市场合格白条,用“动物检疫验讫合格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进行标识。 4.1.2.6分割后检疫检验合格的产品,用“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验讫标签”进行标识。 4.1.3潜在不安全产品的标识 4.1.3.1当通知水质检测不合格时,品管员对该时间段生产的产品用检验卡标识,进行隔离处理;

产品状态标识的方法

行业资料:________ 产品状态标识的方法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8 页

产品状态标识的方法 1、目的与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工作使用的原辅材料、半成品、零部件、外协件、紧固件、外购件、组件、成品的标识,以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追溯性。 2、工作内容 2.1各类圆钢、钢材、方管、扁管、角钢、铝型材、不锈钢管材,分类定置堆放,较轻材料上架,较重材料地面堆放。在同一规格材料处贴放标识,标识注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标识牌件见图1。 2.2半成品、零部件、外协件、紧固件、外购件、组件、成品的标识 2.2.1仓库人员按材料消耗定额落料后的各类材料,视物件大小集中整齐堆放,挂或贴标签标识,注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材质、落料尺寸,标识牌件见图2。 2.2.2车间按生产安排的加工件,填写领料单,根据材料定额的规格型号,到仓库对照标签标识领用,加工完成后,工件、图纸随工转序质量跟踪单一起送半成品检验,检验员根据图纸进行检验,有待检标识(图3)、正检品(图4)、合格品(图5)、待处理(图6),现时检验员在随工转序质量跟踪单上填写检验情况。仓库保管员按定置整齐推放,挂贴标签标识,标明产品名称、零件名称、零件图号(见图7)。 2.2.3紧固件、外购件,按定置位置,集中上架,按规格型号,整齐推放,挂贴标签标识,标明产品名称和规格型号。 2.3成品标识 第 2 页共 8 页

2.3.1装配完毕,经检验和试验合格,检验员填写检验单,钉贴铭牌,表明其产品型号、规格、性能参数、出厂日期。 2.3.2入库后按定置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标识见图8 2.4标识的填写 所有标识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要求字迹清楚,对无标识或标识不清楚的,需立即整改填写。 产品运输车辆卫生安全管理规定 1.范围 本规定对运输产品车辆卫生安全及其控制的管理要求作出明确规定,适用于承担本公司产品装运、交付车辆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 2.职责 本规定由质检部归口管理,相关部门配合执行。 3.产品运输车辆卫生安全管理 3.1卫生安全组织管理 3.1.1公司成立车辆卫生安全管理小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两名和相关成员,其中明确一人为专职车辆卫生安全监督员,对车辆卫生安全实施专项管理; 3.1.2公司成品交付运输车辆以冷藏车为主,条件许可时,经车辆卫生安全管理小组组长批准方可用厢式货车; 3.1.3成品交付运输车辆原则上由各营销区域经理联系,区域经理 第 3 页共 8 页

状态标识管理规定

状态标识管理规定 1、目的: 建立状态标识管理规定,以防止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混淆、差错、污染等质量事故的发生,并保证对设备、仪器进行正确的操作,以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厂所有生产过程状态标志管理,包括:物料标志、生产状态、设备、管线标志、清洁标志、计量标志五大类。 3、责任者: 3.1设备科负责物料的合格、不合格、待验和设备的设备卡、运行、完好、维修、封存和管线涂色以及清洁标志的清洁、待清洁状态牌制作、验收、发放管理,并监督设备状态标志的日常使用管理; 3.2计量中心负责计量标识的制作与验收、计量器具的校验和张贴合格或禁用等标志,并监督计量器具的日常使用管理; 3.3质量科负责物料的物料签、货位卡、生产状态卡、清场合格证的制作与验收管理,并监督该规程中所有的规定执行情况; 3.4各部门、各车间物料管理员、岗位操作人员、设备维修人员涉及到该规程中的规定,负责执行状态标识的正确使用与监督管理; 3.5车间质量员负责按本规程规定,执行日常监督管理。 4、内容: 4.1状态标识的分类及定义: 4.1.1生产过程中的所用状态标识分为五大类,分别为物料标志、生产状态、设备/管线标志、清洁标志、计量标志。 4.1.2物料标志: 4.1.2.1包括物料信息标志和物料质量情况状态标识二类。其中,物料的质量情况状态标识并采用醒目的色标管理。 4.1.2.2物料的信息状态标识是物料标签和货位卡二种。其目的是避免物料在储存、发放、使用过程中发生混淆和差错,并通过货位卡的作用,使物料具有可追溯性。 货位卡是用于标志一个货位一单批物料的产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和来源去向的卡片,识别货垛的依据,并能记载和追溯该货位的来源和去向。 物料签是用于标志每一件物料或中间产品的产品名称、批号和数量的卡片,用于识别单独一件物料或中间产品的依据和标识。 4.1.2.3物料的质量情况状态标识分为三类,分别为待验、合格、不合格,并采用黄、红、绿三种不同色标来进行醒目区分。 待验:黄色色标,其中印有“待验”字样。其含义是:物料在允许投料或出厂前所处的搁置、等待检验结果的状态。 合格:绿色色标,其中印有“合格”字样。其含义是:物料、中间产品或成品可允许使用或批准放行的状态。 不合格:红色色标,其中印有“不合格”字样。其含义是:物料、中间产品或成品不能使用或不准放行的状态。 4.1.3生产状态标志: 4.1.3.1每一生产操作间或岗位应有正在生产的产品信息(生产状态卡)或清场合格证,以明确标识生产操作间的生产状态。

产品状态标识的方法(2021新版)

产品状态标识的方法(2021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201

产品状态标识的方法(2021新版) 1、目的与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工作使用的原辅材料、半成品、零部件、外协件、紧固件、外购件、组件、成品的标识,以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追溯性。 2、工作内容 2.1各类圆钢、钢材、方管、扁管、角钢、铝型材、不锈钢管材,分类定置堆放,较轻材料上架,较重材料地面堆放。在同一规格材料处贴放标识,标识注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标识牌件见图1。 2.2半成品、零部件、外协件、紧固件、外购件、组件、成品的标识 2.2.1仓库人员按材料消耗定额落料后的各类材料,视物件大小

集中整齐堆放,挂或贴标签标识,注明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材质、落料尺寸,标识牌件见图2。 2.2.2车间按生产安排的加工件,填写领料单,根据材料定额的规格型号,到仓库对照标签标识领用,加工完成后,工件、图纸随工转序质量跟踪单一起送半成品检验,检验员根据图纸进行检验,有待检标识(图3)、正检品(图4)、合格品(图5)、待处理(图6),现时检验员在随工转序质量跟踪单上填写检验情况。仓库保管员按定置整齐推放,挂贴标签标识,标明产品名称、零件名称、零件图号(见图7)。 2.2.3紧固件、外购件,按定置位置,集中上架,按规格型号,整齐推放,挂贴标签标识,标明产品名称和规格型号。 2.3成品标识 2.3.1装配完毕,经检验和试验合格,检验员填写检验单,钉贴铭牌,表明其产品型号、规格、性能参数、出厂日期。 2.3.2入库后按定置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标识见图8 2.4标识的填写

产品标识控制程序

对产品及其生产过程各阶段检验的产品按规定的方法标识,确保在需要时对 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确保只有合格品才能转入下序或出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从原料入厂到成品出厂全过程中检验、实验状态的控制及产品生产和 出厂过程中对产品的标识。 3.引用文件 ISO 9001:2000 7.5生产和服务提供 《质量手册》7.5章 4.定义 无 5.职责 5.1质检科负责产品标识的制定并对与标识有关问题进行分析与追溯,负责各种 检验、试验状态的判定及标识形式的制定与审批。 5.2各生产班组负责制造过程中检验状态的标识及产品标识的使用和保管。 5.3质检科负责进货及最终检验、试验状态的标识及标识的管理。 5.4仓库管理员负责库存物品检验状态的标识及标识的管理,并正确使用和保管 好各种物品标识。 6.程序内容 6.1质检科制定产品及其状态标识,相关部门使用产品及其状态标识。 6.2各种标识要求不易脱落或丢失、破碎,字迹要清楚。产品标识可以用标签、 标牌。标识的主要内容反映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或地点、方位 等。产品状态标识可用如下方式表示:标签(如合格证)、印章(如合格 率、不合格品率)、区域、标牌、各种记录(如工艺流程单)等。 6.3当产品无标识或标识不清时,由质检科会同相关部门查明原因后补加相应 识。 6.4对供方提供的原料或本厂生产的最终产品均由质检科质检员执行《监视和测 量控制程序》,并进行相应标识。其质量记录中应对标识作相应记录。对不 合格品执行《不合格控制程序》。 6.5生产车间在制造过程完成时,应在产品包装箱内及外包装箱上按有关规定放 置产品标识。

6.6 产品标识应具有可追溯性,当出现质量问题需要追溯时,由质检科依据标识 进行追溯。 6.9 生产过程各操作工机长负责本机台产品检验状态的控制:若检验合格,则标 示合格标记;若不合格,则标示不合格标记;未检产品不作标记。 6.10 当产品无法确定状态时,视同为未检验状态,相关部门应予以记录,由质检 科执行6.3条,并重新检验,确定其检验状态。 7.质量记录 产品标识登记表 HD-QT-70401 8.相关/支持性文件 《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HD-QP—803 《不和格控制程序》 HD-QP—804

检验状态标识和追溯性

发文范围: 质量部、生产部、生管物流部受 控印 章分 发编 号 更 改 历 史 版本号更改单 号 更改日期更改人批准人 会签单位会签人/日期会签单位会签人/日期质量部 生产部 生管物流部

编制/日期文控审核/日期部门审核/日期批准/日期

1 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对产品检验状态进行适当、有效的标识防止混淆和误用,并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可追溯性。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从接单到生产、交付的所有阶段的产品检验状态标识。 3职责 3.1质量部负责制订检验状态的标识方法并监督标识的正确使用。 4 规范 4.1标识的分类、管理 4.1.1检验状态标识分为六类,分别为:合格品、不合格品、待检、待返工、特采、 报废。 4.1.2标识的方法有多种,可采用印章、标签、标牌、区域标识等。 4.1.3所有的标识在接单、进货、生产、贮存、交付过程中必须保护,以确保标识完整无误。 4.2原材料检验 4.2.1质量部来料检验人员根据原材料检验控制程序对来料进行检验,出具《来料检验报告》并在《日报表》中做相应记录。检验合格的物料贴合格标签;不合格物料贴不合格标签;特采物料贴特采标签;当需要紧急放行时贴紧急放行标签。对合格品通知仓管员办理入库,不合格品通知仓管员放置于不合格区内等进一步处理。 4.3半成品检验 4.3.1质量部质检员在各工序检验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时贴挂不合格标识,并出具《注塑检验报告》或《喷漆检验报告》,同时在《日报表》中做相应记录。 4.3.2质量部质检员在巡检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品时贴挂不合格标识,并在《日报表》中做相应记录。 4.3.3完成的成品,放置于成品待检区交质量部质检员检验,合格的放置于合格品区进行包装。不合格的挂不合格标识并放置于不合格品区进

013-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管理规定

Q-SC《质量手册》××××制造有限公××××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HL.801.032-2017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管理规定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分类及方法,使生产现场产品的状态易于辨认,以防止未经检验和检验后不合格品的误用。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用于产品的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零部件、半成品、顾客提供的产品以及成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控制。 2 职责 2.1 技质科负责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确定,指导生产现场状态标识区域的划分,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2 车间及物资仓库负责对本部门范围内状态标识的维持及保护,并严格遵守本规定。 2.3检验员及有关操作工负责作出状态的标识。 3 状态标识分类及方法一般将检验和试验状态划分为三类:待检、合格、不合格。标识方法有挂牌、分区堆放、作检验标记等。 4 具体规定 4.1 外购、外协件: a) 合格品:上架码放或放置在合格区内;b) 不合格品:放置在不合格品区内,或挂有“不合格品”标牌,或有红漆标记;c) 待判定的货物应放在待检区内,或挂有“待检”标牌。 4.2 零部件:a) 合格品:有检验员检验合格标记(绿、蓝、黑漆),或码放在“合格区”内,或挂有“合格品”牌标志;b) 让步接收:有检验员检验标记(黄色漆);c) 不合格品:有检验不合格标记(红色漆),或堆放在“不合格品区”,或挂有“不合格品”牌标志; d) 待检:有加工者工号,无检验工号标记,或放在“待检区”内,或挂有“待检”牌标志; 4.3 成品 a) 合格品:经试验合格的泵机,

挂有出厂编号的试验纸牌,并附合格证明书,到后装配下线处,张贴合格证标志。b) 不合格品:经检验不合格的泵机,挂故障牌(写明故障原因),转入“返工区”。附加说明:本标准由公司办提出。2017年03月28日期第一次制定本标准由公司办负责解释。本标准由公司办负责起草。第二版: A 本标准起草人:江武

状态标识

1、目的 建立状态标识管理规定,以防止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混淆、差错、污染等质量事故的发生,并保证对设备、仪器进行正确的操作,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厂所有生产过程状态标志管理,包括:物料标志、生产状态、设备、管线标志、清洁标志、计量标志五大类。 3、责任者 3.1 设备科负责物料的合格、不合格、待验和设备的设备卡、运行、完好、维修、封存和管线涂色以及清洁标志的清洁、待清洁状态牌制作、验收、发放管理,并监督设备状态标志的日常使用管理。 3.2 计量中心负责计量标识的制作与验收、计量器具的校验和张贴合格或禁用等标志,并监督计量器具的日常使用管理。 3.3 质量科负责物料的物料签、货位卡、生产状态卡、清场合格证的制作与验收管理,并监督该规程中所有的规定执行情况。 3.4 各部门、各车间物料管理员、岗位操作人员、设备维修人员涉及到该规程中的规定,负责执行状态标识的正确使用与监督管理。 3.5 车间质量员负责按规程规定,执行日常监督管理。 4、内容 4.1 状态标识的分类及定义 4.1.1 广宁分厂生产过程中的所有状态标识分为五大类,分别为物料标志、生产状态、设备/管线标志、清洁标志、计量标志。 4.1.2 物料标志

4.1.2.1 包括物料信息标志和物料质量情况状态标识二类。其中,物料的质量情况状态标识并采用醒目的色标管理。 4.1.2.2物料的信息状态标识是物料标签和货位卡二种。其目的是避免物料在储存、发放、使用过程中发生混淆和差错,并通过货位卡的作用,使物料具有可追溯性。 货位卡是用于标志一个货位一单批物料的产品名称、规程、批号、数量和来源去向的卡片,识别货垛的依据,并能记载和追溯该货位的来源和去向。 物料签是用于标志每一件物料或中间产品的产品名称、批号和数量的卡片,用于识别单独一件物料或中间产品的依据和标识。 4.1.2.3 物料的质量情况状态标识分为三类,分别为待验、合格、不合格,并采用黄、红、绿三种不同色标来进行醒目区分。 待验:黄色色标,其中印有“待验”字样。其含义是:物料在允许投料或出厂前所处的搁置、等待检验结果的状态。 合格:绿色色标,其印有“合格”字样,其含义是:物料、中间产品或成品可允许使用或批准放行的状态。 不合格:红色色标,其中印有“不合格”字样。其含义是:物料、中间产品或成品不能使用或不准放行的状态。 4.1.3 生产状态标志 4.1.3.1 每一生产操作间或岗位应有正在生产的产品信息(生产状态卡)或清场合格证,以明确标识生产操作间的生产状态。 4.1.3.2 生产状态卡应能正确的指示所生产的产品或物料的名称、批号、数量等信息。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规定修订稿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 规定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管理规定 1.目的 确保只有通过检验且经过检验合格的产品才能留到下工序,防止不同检验状态的产品混淆及不使用不合格品。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设备、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全过程工序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 3、职责 、技术科负责确定产品及重要零部件状态标识的内容和方法; 、生产科负责对原材料和零部件及成品的标识; 、质检科负责对零部件及成品状态进行标识。 4工作程序 检验和试验状态的分类 按标准的规定分为四类:待检验、已检合格、已检不合格、已检 待处理。 检验和试验状态区域 公司在指定的区域设置检验区和试验区,并摆放区域标识牌。 检验区域的分类 a)待检区 b)已检合格区 c)已检不合格区 d)已检待处理区 e)废品区 试验区域的分类 a)待试验区 b)已试验区 c)已试验待处理区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方法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形式可应用标记、标牌(签)、色标、钢印、合格证、检验记录等形式表示。 进货检验和试验 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是来自本公司认可的合格供方。 对生产购进物资,仓库保管员核对送货单,确认物料名称、规格、数量等无误、包装无损,材料证明书齐全后,置于待验区。 检验员按照编制好的进货检验规范对物资进行全数或抽样检验。检验完毕,检验员在“进货检验记录”上记录详细内容并签字。 a)检验结果合格,检验员在合格品上放上标签,仓库办理合格品入库手续。 b)检验结果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检验员在不合格品上贴或挂上标签,条件允许,将其放在隔离区域。 在没有作出检验结果以前,库房应保持货物原样,不准动用。 首件检验和试验 由技术科制订质量计划和过程检验规范,明确检验要求,操作工人和检验员必须按质量计划和规范进行检验。 在零件加工过程中,需对每批的第一个零件进行首检。操作者首先进行自检,合格后还必须由检验员做首件检验,在未经首件检验认可的情况下,操作者不得继续加工其余的零件。 零件经首件检验合格后由检验员在首件上作首件检验标识,随即通知操作者继续加工。 如首件检验不合格,检验员应向操作者指出首件不合格部位,并提出改进加工的方法。由操作者返工或重新加工首件,直至检验合格,才可加工其余零件。对首件不合格而又不能返工、返修的不合格品,由检验员在不合格部位上作好标记,并进行隔离存放。 过程、完工检验和试验 检验员按规范要求进行或做100%检验和试验,加工零件填写“工序流转卡”和“检验记录”,生产科将零部件放置在规定的区域。 外协加工件检验

产品和产品状态的标识管理办法

广品和广品状态的标识管理办法 1、目的 通过对生产和服务提供全过程中产品和产品状态的标识,达到防止混淆和误用。 2、范围 适用于对米购产品、半成品和成品的产品标识及产品的状态标识。 3职责 3、1生产科负责标识的制作,并对标识的实施有效性进行监控。 3. 2生产车间和库房负责所属区域内的产品的标识,负责不同的产品状态的区域划分及标识的维护。 4、工作程序 4. 1产品标识 4. 1. 1产品标识可以用产品代号、标牌或其它适用的方法实现。 4. 1. 2产品标识是区别产品特性的标志,包括产品实现中的米购产品、半成品和成品。 4. 2产品状态标识 4. 2. 1公司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中,应针对监视和测量要求,识别产品的状态。

4. 2. 2产品状态标识分为 a)待检品 b)合格品 c)不合格品 d)待判定品 4. 2. 3状态标识标签一般米用标签的形式。 4. 3米购品的标识。 4. 3. 1待检状态:采购品进行库管员应在其上放置待检标牌。 4. 3. 2合格状态:入库的产品均为合格品,可不做状态标识,但要做产品标识,标识的内容:包括品名、规定型号。 4. 3. 3不合格状态:当复检不合格时,应放置不合格品标牌。 4. 3. 4生产提供过程中的标识 4. 4. 1对生产提供过程中的半成品,生产车间可用工序卡,标识其名称、代号。其各个工序的测量状态放置标识牌。 4. 4. 2对于待检品,应放置在待检区,经检验员检查后,分别放置合格品、不合格品或待判定标识牌。 4. 5标识的保护 4. 5. 1产品标识应清晰 4. 5. 2产品标识和产品状态标识应进行保护,严禁涂抹、撕毁,保证标

CNAS-R01-2018《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 》

CNAS-R01 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Rules for the Use of Accreditation Symbols and Reference to Accreditation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2018年03月30日发布2018年03月30日实施

认可标识使用和认可状态声明规则 1 目的与范围 1.1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为保证CNAS认可标识、国际互认联合认可标识与认可证书的正确使用,防止误用或滥用标识和认可证书,以及错误声明认可状态,维护CNAS的信誉,特制定本规则。 1.2 本规则适用于CNAS对获准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使用CNAS认可标识、国际互认联合认可标识、认可证书及声明认可状态的要求。 注:本规则中合格评定机构指获得CNAS认可资格的认证机构、实验室及相关机构、检验机构和其他评估/核查机构,以下简称认证机构、实验室、检验机构。 2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以下引用的文件未注明日期,引用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任何修订)适用。 2.1 GB/T27011《合格评定认可机构通用要求》(等同采用ISO/IEC 17011) 2.2 GB/T27000《合格评定术语和总则》(等同采用ISO/IEC 17000) 2.3 IAF ML 2《IAF-MLA国际互认标志使用通则》 2.4 ILAC-R7《ILAC-MRA国际互认标志使用规则》 2.5 LAC-P8《获准认可的实验室、检验机构使用认可标识和认可状态声明的补充要求和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本规则引用GB/T27000(等同采用ISO/IEC17000)和GB/T27011(等同采用ISO/IEC17011)中的有关术语并采用下列定义: 3.1 CNAS徽标:代表CNAS机构的特定图形,CNAS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 3.2 认可注册号:CNAS授予获准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的特定英文字母和数字组合。 3.3 CNAS认可标识:CNAS授予的、供获准认可的合格评定机构使用的,表示其特定认可资格的图形,通常由CNAS徽标和标明认可制度的文字、注册号组成,具体式样见本文件附录1和附录2。

物料标识管理规定

物料标识管理规定版本记录

物料标识管理规定 1.目的 对公司的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包括从原辅材料的接收、工序生产、成品入库,直至出厂,都保持相应的标识,以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规定相应检验状态的标识种类和管理办法,确保合格的原料才能使用,合格的成品才能出厂。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产品,包括进货物资,生产过程,直至产品出厂全过程标识的控制。 3. 职责 3.1 生产部 3.1.1 负责制定对生产全过程的产品标识及检验状态标识实施严格管理,若需要对产品质量进行追溯时,生产部参与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 3.1.2 仓库负责对所有原材料的标识控制; 3.1.3 生产车间和仓库负责对工序产品及成品的标识控制; 3.2 技术部负责产品质量跟踪活动的控制,发生需要追溯时,组织并协调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并 监督检查各执行部门的实施。 3.4 各部门应熟悉并掌握各类物品检验状态标识方法和意义,严格执行不同状态标识的规定,发现问 题及时进行追踪复查。成品仓库负责产品其标识的核对。 4.工作程序 4.1 原料仓库标识控制 4.1.1 原料仓库管理员根据《采购控制程序》进行收货,并在包装袋/桶上,用标贴的方法进行码堆标识,在检验中的原材料不贴标识或写上“待检”字样,根据原料检验报告,分别使用PASS和UNPASS 标识贴在包装袋/桶上。备料区的零头原料,可直接在所盛放的容器贴上“合格”标识及原 材料编号。根据不同物资进行分开码堆存放。 4.1.2 标识时应注明批次信息,批次编号方式为原料编号+采购批次,标识卡还应有注明原料编号、 产地、合格或到货日期、若该原料具有有效期限的,则需注明,并标明检验状态。 4.1.3 当原料被领入生产时,送料人员应在所领用的每板原料上用笔注明产品编号、生产批号、原料 名称、数量、送料日期等。 4.2 成品仓库标识控制 4.2.1 成品完工后,应在成品包装贴上批次信息,批次信息以生产指令单上为准,检验前应贴上“待检中”标识,待合格后由质量部通知产品合格,摘除“待检中”标识。 4.2.2 成品仓内经检验和试验(复检)判定合格的产品,技术部在“产品送检单”中,填写检索结果并签名。合格的存放于规定的“合格品区”内,并准予出厂;当判定不合格的成品,在没有进行适当处置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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