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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法基础理论的变革与创新.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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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月民:中国经济法基础理论的变革与创新

2011年3月14日17:37 新闻中心 (阅读:1622次)

目次

上篇:从蓬勃兴起到初步发展

一、部门经济法地位之确立

二、早期经济法诸学说之理论争鸣

三、初步发展时期经济法诸学说之统合

下篇:从走向成熟到理性繁荣

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经济法学之重构与反思

二、新时期经济法代表性学说之考辨

三、经济法基础理论共识之析出

作为法学领域里的一个新兴学科,经济法学因应国家改革开放而迅速崛起,并在与经济立法、经济执法以及经济司法的互动中不断实现理论突破和创新,30多年来的诸多经济法理论命题和制度建构,契合了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推动了中国经济转型和社会发展,促进了中国法学事业的发展和繁荣。历史分期是历史研究中常用的重要方法之一,对中国经济法基础理论的变革与创新进行研究,科学确定经济法学发展的分期依据至为关键,其价值在于从量变和质变的关

系研究中,认识和把握历史演变的轨迹和规律。有学者提出,分期依据的确定不能忽视下列因素:一是中国1979年以来重大经济体制改革;二是调整对象学说的重大发展;三是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活动。笔者对此观点深表赞同。基于此,笔者把中国经济法学的历史以1992年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为界,将之前的历史分为1979-1984年的蓬勃兴起阶段和1985-1991年的初步发展阶段,之后的历史分为1992-2001年的走向成熟阶段和2002年至今的理性繁荣阶段。本文分为上、下两篇,通过回顾和分析这四个不同发展阶段中有关经济法基础理论研究的学术成果,展示中国经济法学在不同发展阶段中的认知状态,剖析经济法基础理论研究中一些重要理论的形成及其衍变,以彰显经济法学发展、创新与繁荣的实践价值。

上篇:从蓬勃兴起到初步发展

一、部门经济法地位之确立

对于经济法学而言,虽然“经济法”这一概念早在20世纪20年代即被人介绍进国门,当时介绍的内容已涉及经济法在德国形成的原因、德国学者关于经济法概念的不同观点及经济法的性质、范围等,但这些成果并未引起中国法学界的关注。建国后,尽管中国法学研究一边倒地受到前苏联法学影响,但鉴于各种主客观原因,前苏联经济

法理论及其流派在改革开放前却并未能够体系化地进入中国的法学界和法律实务界,以促就中国经济法学的产生。中国经济法学的真正勃兴是20世纪70年代末以后的事情。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党和国家在指导思想上完成了拨乱反正的艰巨任务,工作重点开始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在大力发展经济中实现了历史性的伟大转变。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加强经济立法,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决策之一,这高度反映了整个国家和社会对经济法的饥渴。1979年,“经济法”作为国家立法的一个类别得到确认。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叶剑英在1979年6月16日的五届全国人大六次会议的开幕式上强调:“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我们还需要各种经济法。”仅1979年,所制定的经济法律、法规就有24个,其中经济法律2个。当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等纷纷建立有关经济法制的机构,在加快经济立法步伐的同时,加强了经济司法工作,这为中国经济法学的产生创造了直接条件。

1978年《国外法学》第1期刊载了前苏联克?波?拉普捷夫的《苏联的经济立法》一文,该文迅速引起了国内学界的重视,使有关经济法的研究工作蓬勃展开。1979-1981年期间,中国经济法学初创时期所引进并加以利用的国外学术资源主要是3本前苏联的经济法学译著和20多篇译文及译介性文章。同期,对日本和欧洲国家经济法理论的译介文章,共约5篇左右。借助这些非常有限的理论资源,结合中国改革开放的鲜活实践,中国经济法学的前辈们在法学复兴运动的促进和带动下,以中国法学理论为基础,解放思想,积极探索,

投身于研究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概念、原则、体系、特征等基本属性问题以及经济立法和经济司法问题,公开发表了大量有价值的学术论文,努力开辟经济法学的研究领域。为了再现经济法蓬勃兴起阶段前辈们的研究热点,这里选列部分当年的重要成果,并制表如下:

经济法学蓬勃兴起阶段的重要成果

序号作者作品名称发表刊物发表日期

1 王家福

陈明侠《必须搞好经济立法和经济司法》《人民日报》1978年12月6日

2 刘海年

陈春龙《加强经济立法和经济司法》《河北日报》1979年1月6日

3 江平、陶和谦《谈谈民法和经济法的划分问题》《政法论坛》1979年第1期

4 (苏)维?维?拉普切夫

《从苏联新宪法看经济法的发展(摘译)》《国外法学》1979年第1期

5 孙亚明《南斯拉夫和罗马尼亚的经济立法和经济司法情况简介》《法学研究》1979年第3期

6 (苏)B?B?拉普捷夫

《论苏维埃经济法》《国外法学》1979年第4期

7 申徒

(即芮沐)《美国与西欧的“经济法”和“国际经济法”》《法学研究》1979年第5期

8 (苏)Ю?A?吉赫米洛夫(柯辉译)

《经济管理中法的问题》《国外法学》1980年第1期

9 (苏)B?C?塔吉沃祥(姜明安译)

《再论完善经济立法》《国外法学》1980年第1期

10 (苏)P?O?哈尔斐娜(郭明瑞译)

《完善经济立法的几个理论问题》《国外法学》1980年第1期11 (苏)C?H?勃拉图西(王正泉译)

《论经济立法系统化的途径》《国外法学》1980年第1期

12 杨紫烜等《关于扩大企业自主权与加强经济立法的调查报告》《法学研究》1980年第2期

13 王家福等《日本法学家介绍日本民法、经济法和环境保护法》《法学研究》1980年第2期

14 关怀《经济立法必须体现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法学杂志》1980年第2期

15 寇孟良

李昌麒《对开展经济审判工作的几点意见》《西南政法学院学报》1980年第2期

16 顾明《关于加强经济立法的几个问题》《法学杂志》1980年第3期

17 李昌麒

代大奎《经济法应当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西南政法学院学报》1981年第1期

18 刘忠亚《试论加强经济司法工作》《法学研究》1981年第2期

19 金明善《战后日本的经济立法》《法学研究》1981年第2期

20 张笃志《关于经济纠纷案件的审理》《法学研究》1981年第2期

21 孙亚明《关于经济立法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问题》《法学研究》1981年第4期

22 王正泉《苏联法学界关于经济法问题的争论》

《法学杂志》1981年第6期

23 刘龙培《从经济司法看经济立法的迫切性》《法学》1982年第2期

24 陶和谦《经济法的发展概况和经济法的概念》《政法论坛》1982年第3期

25 李时荣《谈谈经济立法工作中的几个问题》《政法论坛》1982年第4期

26 卞耀武

谢次昌《经济法应该怎样分类》《西南政法学院学报》1982年第4期

27 谢次昌

卞耀武《对经济法基本原则的探讨》《法学研究》1982年第5期

28 周沂林等《论经济法调整对象》《中国社会科学》1982年第5期

29 王家福

王保树《论加强社会主义经济法制建设》《法学研究》1983年第1期

30 郭锐《经济法调整对象初探》《法学研究》1983年第1期

31 史探径《试论经济法》《法学研究》1983年第3期

32 王家福等《西德、法国、英国经济法考察》《法学研究》1983年第4期

33 (苏)B?阿列克谢耶夫(施厚生译)

《经济机制与经济法》《国外法学》1983年第4期

34 李时荣

王利明《经济法调整对象若干问题探讨》《法学研究》1983年第5期

35 孙亚明《战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的经济立法》《国外法学》1983年第6期

36 (日)丹宗昭信、福岡博之(谢次昌译)

《经济法的性质及其与邻近法律部门的关系》《国外法学》1983年第6期

37 梁慧星《西方经济法与国家干预经济》《法学研究》1984年第1期

38 顾明《关于我国经济立法问题》《中国法学》1984年第1期

39 谢怀栻《从经济法的形成看我国经济法》《法学研究》1984年第2期

40 张宿海

焦廉成《我国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关系刍议》《法学研究》1984年第2期

41 徐杰

黄欣《浅谈经济法的几个问题》《法学研究》1984年第2期42 佟柔《关于经济法的几个理论问题》《中国法学》1984年第2期

43 王家福《经济法理论与实践的若干问题》《中国法学》1984年第3期

44 梁慧星《试论经济行政法》《中国法学》1984年第3期

45 刘隆亨

张玲

《经济法的由来及其新特点》《国外法学》1984年第3期

46 孙亚明《五年来我国的经济立法和几个新兴法律部门的形成》《中国法学》1984年第4期

47 (苏)H?彼得罗夫(杨紫烜译)

《列宁与经济立法》《国外法学》1984年第5期

48 张孝烈《论经济违法行为法律责任的特征》《法学研究》1984年第6期

“经济法”一词的直观平实,使其重要性自经济法学产生初期即获得政界和学界的普遍认可,1981年我国《经济合同法》的制定,进一步提升了经济法学的学科地位。始于1979年的民法经济法大论战,使经济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部门法地位获得了根本性的肯任和确立。应该说,1979年8月7-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在北京组织召开的民法、经济法问题学术座谈会,是揭开长达7年之久民法经济法大论战序幕的标志性事件。这次座谈会的与会代表达到50人,其中既有北京的法学和财经类高等院校学者,也有政法机关的实

际工作者,大家共同研讨了民法、经济法及其关系问题。芮沐、孙亚明、佟柔、江平、王家福、陶和谦、杨紫烜、王保树、魏振瀛、潘静成等学者,在会上纷纷就经济法的有关问题发表了自己的学术观点。会议认为,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民法和经济法应该分为两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并建议制定经济法典和民法典,经济法与民法在调整对象、主体、调整原则、司法权限上有很大区别。此后的几年里,一系列重要经济法理论研讨会和工作会议相继召开,各种理论观点异彩纷呈,营造出了一种浓郁的经济法学学术氛围,有效推动了经济法学的知识创新和学术交流,使经济法学的研究走向了深入。有关经济法与民法的可区分性研究,在民法经济法大论战中一直进行得如火如荼。比较一致的观点是,从所调整的财产关系的所有制性质看,经济法与民法所调整的商品关系的所有制基础分别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和个人所有制;从主体来看,经济法主体只能是社会主义组织,而民事法律关系则发生在公民之间和公民与社会主义组织之间;从国家干预和保护的手段来看,民法的法律关系主要在司法领域,而经济法的法律关系中有相当一部分在司法领域之外;从法律关系的总体特点来看,正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和生产领域内的商品交换关系使平等原则受到限制从而使经济法与民法相区别。当时,彭真同志曾在一次会议上强调,“经济法是反映经济基础的,是基础法”;“我们有各种法,最重要、最繁重的是经济法”。1986年《民法通则》的颁布,最终结束了民法与经济法之间的论战,经济法与民法的界限逐步清晰,二者各司其职,归为两个不同的法律部门,经济法学和民法

学也各自成为独立的法学二级学科。部门经济法的兴起,适应了改革开放后我国经济法制实践与整个社会思潮的发展变化,有力保障了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所取得的历史成果。

二、早期经济法诸学说之理论争鸣

在经济法学蓬勃兴起的过程中,经济法的调整对象问题成为总论体系中不可动摇的理论核心,出现了形形色色的理论观点,也形成了不同的理论学说和学派。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这完全符合科学发展的规律,因为如果没有学者、学派之间的争鸣,要发展和繁荣学术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从当时民法经济法论战的具体情况看,主要有以下三大学说:

其一是“大经济法说”。该说认为,经济法调整全部经济关系,即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公民在生产、交换、分配过程中相互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该说强调,由于社会主义经济关系都是计划经济关系,计划经济关系显然不是“私”的关系,因而除了人身关系外,民法不调整其他社会关系。

其二是“特定经济关系说”。该说主张,经济法只调整部分经济关系,而不是全部经济关系。研究中,学者们主要从经济关系的主体、发生领域、所有制基础、权力性质及其他性质上的不同对经济关系进行区分,进而确定经济法所调整的经济关系的特定性。

其三是“大民法说”。该说认为,经济法只是由多种法律部门的规范组成的经济法规,无论是单个的或者它们的总体,都不构成独立的法律部门,也没有它自己专有的调整对象。经济法只能作为民法的特别法。既然经济法没有自己独立的调整对象,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那么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部门就只有民法了。

由于当时法学界大多数学者认为,调整经济关系的只有经济法和民法两个部门,争论焦点只是集中在这两个部门在调整对象和范围上如何划分,因此,“大经济法说”和“大民法说”均未在后来成为有影响力的学说,更未成为主导性学说。相反,“特定经济关系说”则在学术争鸣中逐步占据主导地位,影响也越来越大。在这一学说中,基于研究视角的不同,学者之间又具体衍生分化为四类学派:

学派一:“主体论”。即以经济关系主体的不同作为经济关系的划分依据,认为经济法调整的特定经济关系是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内部及其相互之间,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在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经济法不调整公民之间的经济关系。换言之,传统民法是纯粹调整“私”的关系的法律部门,也就是没有国家和其他体现“公”主旨的组织参与的社会关系。除公民之间财产关系外,其他所有的经济关系都属于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学派二:“特定经济领域论”。即以经济关系所发生的经济领域(如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角度对经济关系进行区分,认为经济法调整的特定经济关系是国民经济中商品生产在组织、计划、财产管理和商品流通方面发生的经济关系。

学派三:“所有制基础论”。即从经济关系的所有制基础角度区分经济关系,认为经济法调整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上的经济组织之间的经济关系。

需要说明的是,还有一些学者将所有制基础与主体(即经济组织)、经济领域(生产领域或以生产领域为主)以及经济关系的内容(经济管理关系、生产协作关系)等结合起来界定特定的经济关系,以此限定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如有学者认为,经济法调整的是社会主义组织之间直接或间接由计划而产生的,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领域的商品关系。这类学者虽然兼采众长,但并未提出新的建设性的观点和思想,因此无法作为一个独立的学派看待,只能将其归入上述三个学派之一。

学派四:“经济关系性质论”。即依经济关系本身的性质来区分经济关系,界定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它排斥了从上述经济关系的主体、发生领域以及所有制基础等角度界定特定的经济关系,而是从其他侧面揭示经济关系本身所属性质。该学派进一步细分为下列五个亚学派:(1)管理与协作经济关系论。即认为经济法调整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组织之间的经营管理和生产协作的经济关系。(2)纵横经济关系论。即认为经济法调整纵向经济关系和横向经济关系,其中纵向经济关系是指国家行政管理机构上下级之间、它们和各种经济组织之间以及经济组织和本单位职能部门及职工之间的经济关系,主要是计划管理关系;横向经济关系则指同级行政管理机构之间、经济组织和经济组织之间,在社会化大生产中形成的分工协作

关系。(3)意志经济关系论。即认为经济法调整的是意志经济关系,这种关系的质的规定性在于,它是各经济主体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特殊的经济活动中形成的,以国家意志为主导的一种经济关系,是财产因素和行政因素的化合。(4)纵向经济关系论。即认为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集中表现为组织和管理经济的关系,或者说是管理关系。(5)计划关系论。即认为经济法调整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中建立在计划经济基础上,不通过商品货币关系,直接通过计划关系而形成的各种经济关系。

从1979年到1984年,中国法学界关于经济法学的7次研讨会,调整对象每次都是讨论的中心主题,前两次几乎就是经济法调整对象(及其与相关部门法区别)的专题研讨会。1984年底以前50多种经济法读物、320多篇经济法学的文章(含论文、译文和一般文章)也显示着调整对象的核心价值。其实,对于经济法调整对象的激烈争鸣,实际上源于法学界关于法与社会关系之关系的基本假设,这一基本假设与法理学中关于法的调整对象及部门法划分依据的重

要理论一脉相承,因此,无论是当时的民法学者还是经济法学者,在他们看来,有关经济法调整对象问题直接关系着本学科的前途和命运,不管花多少时间进行争鸣和讨论都不会过份,都值得投入更多的精力。当然,由于当时没有非公有制企业的存在,所有的企业和经济组织都以公有形式出现并统一于国家计划管理之下,纯粹的自然人经济关系只占微乎其微的比例,因此,在基本概念、范畴、原理和体系均存在严重缺陷的学术背景下,学者之间就经济法调整对象理论的见

人见智和莫衷一是,也就不难被理解了,当然今人更应该对此心存一些敬意。但需要指出的是,这时的理论成果受前苏联经济法理论影响较深,远未形成基本共识,顶多只是出现了一种共识的趋势。

应该说,经济法调整对象的研究是中国经济法学产生时期学者们最为关注的问题。该问题直接和部门法的划分标准问题研究交织在一起。部门法划分标准作为经济法地位研究的理论前提,事关经济法是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不是具有与民法、行政法平等的法律地位。早在1979年,部门法划分标准即已被纳入经济法学者的研究范围。大多数学者主张从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论断切入,强调部门法的划分应从分析社会的生产关系着手,研究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全部活动,而且首先要分析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生产关系。1983年4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和华东政法学院在上海共同举办的首次

法学理论讨论会,部门法的划分标准即被列为研讨的议题之一。由此可以看出,该问题当时已成为整个法学界普遍重视并展开广泛讨论的重大问题,并在之后的时间里一直争论不休。在随后的部门法划分标准研究中,有从理论抽象角度进行研究的,也有从法律实践需要出发进行研究的。前者,立足于经济关系的多维性决定有关经济的全部法律规范分成不同质的规范的必然性,以及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分门别类的必要性,推导和论证经济法成为独立部门的必要性;后者,则从特定法的部门固有本旨、从法律的制定和审判专业化以及法学教育和人民群众对法律掌握的专业化、从新法律部门的边缘性、从各种划分方案的最佳抉择等提出了划分部门法依据和途径的观点和认识。

三、初步发展时期经济法诸学说之统合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改革计划体制,首先要突破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明确认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必须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由此开始,国家对市场机制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经济体制改革进入过渡时期。从1985年到1991年,我国经济立法速度明显加快,经济法学转入初步发展阶段。随着1986年我国《民法通则》的颁布,经济法的调整对象研究也进入过渡时期。经过学术炼炉的反复煅烧,昔日的百家争鸣已一去不返,各种学说和学派如溪流入河,渐有依归。原来的“大经济法论”,因其理论基础缺位,而且经济体制改革后完全不支持,故几近消失。“大民法论”则以“学科经济法论”的面目再次出现,虽仍有提及但影响力却大为削弱。只有“特定经济关系论”仍表现出旺盛的生命力,经过重新分合,出现了以下四种代表性理论:一是“经济管理关系与经济协作关系论”。以杨紫烜教授为代表的一部分经济法学者认为,经济法调整的特定经济关系,应当是经济管理关系和(部分)经济协作关系。其中,经济管理关系是在对社会主义生产总过程的经济活动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过程中发生的物质利益关系,包括宏观经济管理关系(即国民经济管理关系)和微观经济管理关系(即经济组织内部的管理关系);经济协作关系是在

改革开放与创新发展(考试答案)

1、从发达国家来看,技术创新人才主要聚集在政府机关。 正确 错误 2、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就是为了扩大出口,赚取外汇。 正确 错误 3、良好宽松的环境包括允许和宽容。 正确 错误 4、深化政府“放管服”改革,政府就可以减少监管责任,可以为基层领导干部们减负了。 正确 错误 5、“三大抓手”是指,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区扩能增效、中心城区扩容提质。 正确 错误 6、技术模仿可以替代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 正确 错误 7、广东省的 2002 年之前主要以放松政府管制为主、逐步引入市场机制来发展经济。 正确 错误 8、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创新能力合作,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 正确 错误

9、高创造力的人都是高智商的人。 正确 错误 10、推进高质量发展,只是说要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正确 错误 11、投资、消费、出口“三驾马车”属于供给侧。 正确 错误 12、做好“六个稳”的工作是指“稳税收、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 正确 错误 13、1950 年以后,美国经济基本转向以消费为主导的经济体。与之相对应,美 国GDP 构成发生了重大变化,商业服务、金融、科技和教育医疗产业比重大幅增长,而传统农业、制造业、矿产等出现大幅萎缩。 正确 错误 14、“一带一路”倡议源于中国,但机会和成果属于世界,中国不打地缘博弈小算盘,不搞封闭排他小圈子,不做凌驾于人的强买强卖。 正确 错误 15、国家创新体系是以企业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各类科技创新主体密切联系和有效互动的社会系统。 正确 错误 16、目前我国正处于跨越中等收入阶段的关键期。 正确 错误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上

2013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汇总(上 2013年《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法的本质与特征 【小编纪念】本篇文章和大家分享的是《经济法基础》中的高频考点:法的本质与特征。 【考情分析】 考频:★★ 2008年单选,2009年多选 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 (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2)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3)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2.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解释】制定、认可,是国家创制法的两种方式。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利益导向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解释】法具有普遍适用性,凡是在国家权力管辖和法律调整的范围、期限内,对所有社会成员及其活动都普遍适用。 2013年《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法律关系 【小编纪念】本篇文章和大家分享的是《经济法基础》中的高频考点:法律关系。易出多选题,大家要重点掌握。 【考情分析】 考频:★★★★ 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2年多选 法律关系 【解释】法律关系是被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任何法律关系都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构成法律关系。夫妻关系、合同关系就是一种法律关系。 1.法律关系的主体 (1)公民(自然人) 【解释】由公民组成的特定主体,如个体户、农户、合伙人等,也可参与某些特定的经济法律关系。 (2)机构和组织(法人) ①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立法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 ②各种企业事业组织; ③各政党和社会团体。

中国科技咨询协会咨询创新奖评奖办法

附件1: 中国科技咨询协会咨询创新奖 评奖办法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我国咨询服务水平,推动我国科技咨询业的发展,中国科技咨询协会特设立中国科技咨询协会咨询创新奖。 第二条中国科技咨询协会咨询创新奖依照《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科学技术部第10号令)有关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批准设立。 第三条中国科技咨询协会咨询创新奖是科技咨询领域的全国性奖项,中国科技咨询协会对各奖项的主要完成人给予荣誉奖励。 第四条中国科技咨询协会设立中国科技咨询协会咨询创新奖评审委员会,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咨询创新奖的受理、评审、批准和颁发工作。协会有关部门负责奖励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为维护中国科技咨询协会咨询创新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奖励的申报、评审和授奖,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和保密性原则,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的干涉。评奖的报奖、评审、公示流程将在咨询创新奖评奖专题网页中完成。 第六条咨询创新奖实行省市咨询协会推荐制度。经中国科技咨询协会授权,中国科技咨询协会团体会员(省市咨询协会)为本地区 1本办法在2009年11月《中国科技咨询协会咨询项目创新奖评奖办法试行办法》修订稿基础上修改而成。

申报咨询创新奖的预审单位和推荐单位;在没有中国科技咨询协会团体会员的地区,可直接向中国科技咨询协会申报。 第七条中国科技咨询协会咨询创新奖,下设咨询项目创新奖、咨询机构管理创新奖、咨询方法创新奖共三个奖励类别。 第八条中国科技咨询协会为获奖者颁发荣誉奖杯、奖状和证书,不颁发奖金。 第二章奖励范围 第九条中国科技咨询协会咨询创新奖的奖励范围为在我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咨询机构完成的具有创新性的咨询项目、咨询机构管理模式、咨询方法和工具等。 第十条中国科技咨询协会咨询创新奖每两年评审、授奖一次,每个奖项获奖数原则上不超过申报数量的三分之一。 第三章评审机构 第十一条中国科技咨询协会咨询创新奖评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1)为完善中国科技咨询协会咨询创新奖工作提供政策性意见和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探索的主要成就与经验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探索的主要成就与经验 自从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在许多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探索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就与经验。联系实际,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探索的主要成就与经验的理解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主要内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包括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在内的科学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理论联系实践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结合起来,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研究和解决中国革命、建设、改革中的实际问题,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运用中国人民自己的民族语言来阐述马克思主义理论,揭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规律,使之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建设就是要求中国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立足基本国情,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自从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形成和发展经历以下几个方面: (1)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结合起来,提出了一系列具有开创意义的思想,奠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础。 (2)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进一步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创造性地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问题,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3)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历史进程中提出一系列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形成了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赋予中国特色

创新中国 (考试100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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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中国》期末考试(20) 23' 52''
题量: 100 满分:100.0 截止日期:2017-12-24 23:59
一、单选题
1
下面可以使心肌细胞增殖的是()
?
A、
干细胞治疗
?
B、
从外源性添加东西填充死掉的心肌细胞
?
C、
让心肌细胞置于缺氧环境下
?
D、
运动
我的答案:D
2
人类社会发展中的每一次时代变革都以()的革命为标志。
?
A、
技术
?
B、
生产关系

?
C、
材料
?
D、
生产力
我的答案:C
3
毛泽东认为近代中国总是落后挨打的原因一个是社会制度腐败,另外一个是()。
?
A、
地理位置受限
?
B、
人才稀少
?
C、
资源紧缺
?
D、
经济技术落后
我的答案:D
4
现在专利战普遍存在,最典型的领域是()。
?
A、
材料
?
B、
影视
?
C、
智能手机
?
D、
笔记本电脑

我的答案:C
5
下面不属于材料基因组工程研究方法特点的是()。
?
A、
每次一个样品循环实验
?
B、
研发速度快
?
C、
高通量数据库
?
D、
研发成本低
我的答案:A
6
当今世界热点地区的争端主要是围绕()问题进行的。
?
A、
人才
?
B、
科技
?
C、
资源
?
D、
地理位置
我的答案:C
7
上海大学研发的“精海一号”主要用于()。
?
A、

中国保险行业发展情况

中国保险行业发展情况 据统计,截至2004年12月8日,共有40家外资保险公司在我国设立了75个营业机构(含筹建)。40家公司中,寿险公司有23家,财险公司有14家,再保险公司有3家。分别有3家外资保险经纪公司和2家外资保险公估公司在华设立了营业机构。外资保险公司大量进入的同时也取得了骄人的业绩。目前,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的保费增长速度,已经达到中资保险公司增速的2到3倍。到今年上半年,外资产险公司保费收入同比增长47.1%;外资寿险公司保费收入同比增长51.2%。而同期,全国财产险保费收入增长只有23%;全国人身险保费收入只增长了6.5%。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保险业得到长足发展,保险市场年均增长超过30%。不过,调查也显示,目前我国只有不到10%的人购买了保险,在上海、北京和其他大城市尽管购买保险的人口比例要高一些,但是在中小城市,这一比例就要低很多,百姓还没有形成购买人身保障的意识。简单一个10%加上中国保险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势头,得出的结果是:我国保险市场必将不断成熟并有一个光明的发展前景。 2010-2015年中国保险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 随着中国保险业进入深化改革、全面开放、加快发展的新阶段,保险业服务经济社会的领域越来越广,承担的社会责任越来越重:从四川汶川大地震到百年盛事北京奥运、从交强险制度实施到房地产投资解禁、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到参与医疗纠纷调解、从养老社区投资到新农合建设、从农险覆盖面扩大到环境责任保险试点启动……保险业正在努力提高科学发展和服务经济社会全局的能力,在探索中国特色保险业发展道路和保障民生方面取得显著成就。如今,保险业站在新起点,进入了新阶段,我国正在成为新兴的保险大国。 2008年,保险业积极参与抗击突如其来的两场特大自然灾害,应对历史罕见国际金融危机的挑战,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保险业务较快增长,风险得到有效防范,损失补偿功能逐步发挥。2008年截至11月底,全国实现保费收入9150.5亿元,同比增长42%。其中,财产险保费收入2159.1亿元,增长17.5%;人身险保费收入6991.4亿元,增长51.8%。2008年前11个月,保险业赔款和给付支出已达2675亿元,同比增长32.7%。在抗灾救灾中,保险业发挥了积极作用,分别为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汶川地震灾害支付赔款55亿元和10亿元。 2009年,保险业积极应对各种严峻挑战,战胜种种困难,各方面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全年保费收入首次突破1万亿元,达到11137.3亿元,同比增长13.8%。财产险业务继续保持较快增长,保费收入2875.8亿元,同比增长23.1%。人身险业务保费收入8261.5亿元,在上年增速较高的基础上同比增长10.9%。全年赔付3125.5亿元。 2010年以来保险业发展保持了良好的势头,经营理念和发展方式也发生了积极变化,总体上呈现“快中趋稳、稳中向好”的特点,经营效益不断提升,业务实现较快增长。2010年1-9月,全国保费收入11299.1亿元,同比增长31.7%。

《改革开放与创新发展(四)(仅适用于2018年公需课)》课后习题

《改革开放与创新发展(四)(仅适用于2018年公需课)》课 后习题1 总分:100 及格分数:60 单选题(共7题,每题5分) 1、要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实践的发展,对党的法规制度的运行情况定期开展检查督查,及时对一些不合时宜的党的法规制度进行(调整改革),使党的法规制度 变迁与实践发展同频共振并保持活力。 A、调整改革 B、“纪律严明性” C、法律法规 D、全面深化改革 2、科学的完善的制度是(D )规定和()规定的统一。 A、实体性,严明性 B、严明性,操作性 C、严明性,整体性 D、实体性,操作性 3、把(雷厉风行)和久久为功有机结合起来勇于攻坚克难。 A、雷厉风行 B、风风火火 C、艰苦卓绝

D、艰苦卓绝 E、新官上任三把火 4、(D)是我们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我们党力量与智慧的源泉。 A、政治建设 B、制度建设 C、政治原则 D、人民群众 5、坚持底线思维守边界,做任何事情、任何时候都要严守()高压线,不触(C ) 红线,坚守()底线。 A、纪律,风险,法律 B、道德,纪律,法律 C、纪律,法律,道德 D、纪律,法律,风险 6、党的群众路线是(B)。 A、一切为了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B、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 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而奋斗 C、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D、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力更生, 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

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高频考点:结算方式

初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高频考 点: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 一、汇兑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其款项支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汇兑分为信汇和电汇两种,由汇款人选择使用。单位和个人的各种款项的结算,均可使用汇兑结算力式。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对汇兑的办理程序、撤销和退汇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二、托收承付 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使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收款单位和付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 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l万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千元。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对托收承付办理程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三、委托收款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商业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结算,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以使用。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对委托收款办理程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四、国内信用证 国内信用证是开证银行依照申请人(购货方)的申请向受益人(销货方)开出一定金额、并在一定期限内凭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支付款项的书面承诺。我国信用证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跟单信用证。 信用证结算方式只适用于国内企业之间商品交易产生的货款结算,并且只能用于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

信用证与作为其依据的购销合同相互独立,银行在处理信用证业务时,不受购销合同的约束。 信用证有效期为受益人向银行提交单据的最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对信用证办理程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中国地方政府创新报告

《中国地方政府创新报告2010》读后感 2010年地方政府创新涉及到许多省市,我根据《第五届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选拔颁奖大会的获奖名单》,简单列举一下创新举措: 北京市大兴区清源街道办事处“参与式社区治理与社区服务项目化管理”;浙江省温岭市新河镇政府“参与式预算改革”;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财政局“财政支农方式创新”;贵州省湄潭县纪委“村民集中诉求会议制度”;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委区政府“‘大综管’信访维稳机制”;浙江省湖州市委组织部“干部考核机制创新”;广东省揭阳市总工会“民间社团建工会”;河北省青县县委县政府“农村合作养老制度建设”;重庆市黔江区委区政府“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创新”;浙江省松阳县政府“农村宅基地换养老”;四川省遂宁市政法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江苏省南京市民政局“社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四川省总工会、成都市总工会“省际工会联动维护农民工权益机制”;西藏自治区尼木县委县政府“寺庙管理服务机制创新”;宁夏盐池县外援项目办公室“推动农村社区公众参与”;云南省昆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化”;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复议机制改革”;江苏省淮安市信访局“阳光信访”;上海市浦东新区综治委办公室“预防和减少犯罪机制创新”;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委区政府“自然村中的‘农民议会’”等20个项目获得了“中国地方政府创新奖”提名奖。通过以上案例的研读,我总结了一下感想: 首先是政府职能的转变推动创新。纵观改革开放以来的30多年,政府的职能转变出现了以下几个趋势:一是从全能政府走向有限政府。二是从管制政府走向服务政府。三是从人治走向法治。该书的一个案例“北京市大兴区清源街道办事处‘参与式社区治理与社区服务项目化管理’,”就较好地说明了创新和政府职能转变的关系。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政府在经济发展、生态保护、公共服务等方面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越来越需要通过不断创新来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就我们枣庄市来说,政府的服务职能也在不断加强。以前去政府办事需要跑好几个办事部门,各个部门距离很远,需要很多天才能办完一件事。近几年政府实行“大部制”改革,要求者职能相近的部门合并一处,这就给人们处理事务带来了便利,不用一个上午就能把事情办完。 其次,改革创新需要勇气。创新意味着没有现成的东西可以照搬照抄,也没有现成的答案套用,而创新势必会遇到争议和指责。所以,创新要解放思想,敢于冲破陈旧观念,发扬“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三不足”精神,绝不走“回头路”。在创新过程中,党政干部更要鼓起勇气,善于思考,积极探索,努力克服创新中遇到的“本领恐慌”问题。书中列举了浙江省湖州市委组织部“干部考核机制创新”的案例:一是突出了科学发展。传统的以GDP为中心的政绩考核,最大的弊端就在于一些地方把“发展才是硬道理”错误地理解为“增长率才是硬道理”、“GDP增长才是硬道理”。湖州市在干部考核中,坚持发展性指标和约束性指标并重,淡化GDP考核,强化对民生改善的考核,有力地推动了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二是突出了因地制宜。注重把握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类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特点,适当体现差异性,增强了干部考核的针对性和可对比性。对不具备发展工业经济条件的地区,摆脱GDP考核约束,突出对生态环境保护等指标的考核,把人力物力财力重点投向保护生态、发展旅游,有效改善了群众的生活水平。三是突出了年度综合考核。改变以往“不换届不考察、不提拔不考察”的状况,每个年度都对县(区)进行综合考核,形成了干部考核常态化的长效机制。而且,注重强化对领导干部在重要时刻、重大项目和重点工作中表现情况的考核,形成了重视基层、崇尚实干、鼓励创新的氛围。四是突出了群众满意。按照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要求,进一步扩大了考核评价主体,实现了“由多数人在

创新案例专题讲座 考试真题 我考了74分

创新案例专题讲座考试 一) 单选题:每题1分,共30题,只有唯一一个 1. 中国光学事业的奠基人是(),他还和其他科 学家一起提出成立中国工程院、研制国产大飞 机等重要建议。 (A) 张钰哲 (B) 王大珩 (C) 钱学森 (D) 高锟 [分值: 2. 崔琦,美籍华裔物理学家,()年诺贝尔物理 学奖获得者。 (A) 1949 (B) 1957 (C) 2007 (D) 1998 [分值: 3. 社会医疗制度改革是()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A) 社会福利体系 (B) 社会保障体系 (C) 社会援助体系 (D) 社会医疗体系 [分值: 4. 强调“全过程学习”,学习必须贯彻于()的 整个过程之中。 (A) 生命 (B) 组织系统运行 (C) 事件管理 (D) 工作时间 [分值: 5. 1976年丁肇中因为发现()而获得了诺贝尔物 理学奖。 (A) 宇称不守恒 (B) 离子束方法 (C) 分子马达 (D) “J”粒子

[分值: 6. 纳米科技是以1-100NM尺度的物质或结构为研 究对象的一门新兴学科。一纳米等于()米。 (A) 百万分之一 (B) 千万分之一 (C) 亿万分之一 (D) 十亿分之一 [分值: 7. 在具体实施计划中要(),通常一项创新之所 以得意实现,很大程度上归功于持之以恒的努力。 (A) 浅尝辄止 (B) 不劳而获 (C) 认真负责 (D) 坚持不懈 [分值: 8. 现代远程教育是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而 产生的一种新型教育形式,通常认为,远程教 育已经历经三代,其第三代为:()

(A) 函授教育 (B) 广播电视教育 (C) 网络教育 (D) 学校教育 [分值: 9. 问题的突破发生在()阶段? (A) 准备阶段 (B) 酝酿阶段 (C) 豁朗阶段 (D) 验证阶段 [分值: 10. TRIZ发现存在于问题后面的固有矛盾,如果 要改进系统的某一部分属性,其他的某些属性就会恶化,这种问题就是:() (A) 技术冲突 (B) 问题冲突 (C) 系统冲突 (D) 制度冲突

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历史和现状

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历史和现状 摘要:保险业是我国金融业开饭时间最早、开放力度最大、发展步伐最快的行业。在党中央的关心下,在不断对外开放的过程中,保险业坚持改革创新,行业面貌放生了历史性的变化。虽然我国的保险业在近几年中发展迅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国外发展水平相比,仍存在较大的差距,落后于外国保险业整体水平的发展,在目前国内保险业发展中仍存在诸多问题。本文主要从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历史角度入 手,以时间为线索,介绍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并阐述我国现在保险业的现状。 关键字:民族保险业发展历史初级阶段

保险是以合同形式确立双方经济关系,以缴纳保险费建立起来的保险基金,对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人类社会从开始就面临着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侵扰,在与大自然抗争的过程中,古代人们就萌生了对付灾害事故的保险思想和原始形态的保险方法。我国历代王朝都非常重视积谷备荒。春秋时期孔子的"拼三余一"的思想是颇有代表性的见解。孔子认为,每年如能将收获粮食的三分之一积储起来,这样连续积储3年,便可存足1年的粮食,即"余一"。如果不断地积储粮食,经过27年可积存9年的粮食,就可达到太平盛世。保险业作为金融的三大支柱之一,在经济发展中处于非常重要的位置。中国保险在中国已有200多年的历史,早在1805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就在广州开办了中国第一家保险机构,主要为鸦片贸易服务。但是真正意义上的民族保险业的开端还是在十九世纪后页。 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史 (一)中国保险业的开端。 鸦片战争以后,西方列强迫使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加强了对我国的政治、军事、经济的侵略。外国保险公司纷纷登陆中国,中国保险市场逐渐形成。外国保险公司凭借不平等条约所持有的政治特权扩张业务领域,利用买办招揽业务,垄断了早期的中国保险市场从中,攫取了巨额利润。 面对外商独占中国保险市场,每年从中国掠夺巨额利润,致使白银大量外流这一严峻事实,中国人民振兴图强、维护民族权利、自办保险的民族意识被激起。在此情况下,1865年5月25日义和公司保险行在上海创立。义和公司保险行,是我国第一家自办的保险机构,其成立打破了外商保险公司独占中国保险市场的局面,为以后民族保险业的兴起开辟了先河。 提到保险业就不得不提到航运业,保险与贸易两者是互为表里的关系。轮船招商局于1872年在上海成立,是中国人自办的最早的轮船航运企业,也是现在的招商局集团的前身。它不仅是中国现代航运业的起点,也可以说是中国保险业的源头之一。轮船招商局自创办之日起就深刻明白保险对于航运业的重要作用。作为一种打击竞争对手的手法,早期依附于外商航运业的外资保险公司听命于上司,为了击垮轮船招商局,对其所属船舶百般刁难。收取高额保费、对中国本土产的船只不保等限制。以李鸿章为代表的洋务派,为适应航运业发展的需要,先后创办了“保险招商局”、“仁和水险公司”和“济和水火险公司”等官办保险公司,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并坚持与外商保险公司进行斗争,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抵制了外商对中国保险市场的控制。当然,洋务派在保险业方面的努力不能改变外商垄断中国保险市场的局面。 (二)建国前在夹缝中生存发展的民族保险业。 到民国初期,中国民族保险业获得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一是民国初建需要刺激工商业的发展以稳定政权;二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欧美列强卷入战争,无暇东顾,大大减缓了洋商

初级经济法基础的知识点复习考点归纳总结最终版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2)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3)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法的特征:(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利益导向性)。(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法律关系的主体:(1)公民(自然人)(2)机构和组织(法人)①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立法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②各种企业事业组织;③各政党和事业团体。(3)国家(4)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 法律关系的内容:(1)法律义务包括积极义务(纳税、服兵役)和消极义务(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2)任何一方的权利都必须有另一方义务的存在,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3)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都受国家法律保障。 法律关系的客体:(1)物①自然物:土地、森林②人造物:机器、建筑③货币和有价证券(2)非物质财富①知识产品:著作、发明②道德产品:荣誉称号、嘉奖表彰(3)行为①生产经营行为;②经济管理行为;③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保管合同中的保管行为); ④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完成的建设项目)。(4)人身 法律事实:1、法律事件:(1)自然现象(绝对事件):水灾、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2)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2、法律行为 法的形式: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法律(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1)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其他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3、行政法规(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国务院4、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5、自治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6、特别行政区的法7、行政规章(1)部门规章:国务院所属部委(2)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8、国际条约 法的分类:1、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习惯法)2、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宪法)和普通法3、根据法的内容:实体法和程序法4、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者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5、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和国内法【解释】《税收征收管理法》属于成文法、普通法、程序法、一般法、国内法。 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1、一个国家的现行法律规范划分为若干法律部门,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互相协调的统一整体即为法律体系。2、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首先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 仲裁的适用范围(1)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纠纷(2)不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①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②行政争议; ③劳动争议;④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仲裁的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2)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仲裁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完备的情况下,仲裁庭可以按照公平合理的一般原则来解决纠纷。(3)独立仲裁原则仲裁机构不依附于任何机关而独立存在,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4)一裁终局制度: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仲裁委员会:(1)仲裁委员会的独立性:仲

改革开放近30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探索的主要成果

改革开放近30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探索的主要成果 1978年以来,中国发生了5000多年历史上最为深刻的一场社会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改革中重新焕发出蓬勃生机的客观事实,中华民族再度崛起的巨大成就,无可辩驳地证明了这场社会变革的必要性和正确性。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实践,创造了极为丰富的改革经验,认真总结中国改革的历史经验,系统概括中国改革的理论成果,无论对于中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还是对于世界社会主义的命运和前途,都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不仅积累了丰富的历史经验,而且还创造了丰硕的改革理论成果。这些理论成果,既是中国改革开放实践的理论指导,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内容。中国改革开放的成果是多方面的,择其要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成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对现阶段纲领的概括。其科学涵义是要求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同本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走适合中国特点的道路,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把中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即一方面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走社会主义道路;另一方面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出发,不照抄、照搬别国经验、模式,而是走具有中国特色的路。中国共产党依据毛泽东倡导的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总结长期探索所积累的经验,特别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实践,深刻地认识到建设中国社会主义的规律,在十二大提出“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科学论断。党的十三大、十四大和十五大对这一论断形成了一系列科学观点,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政策、措施。主要内容有: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中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必须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轨道上来;建设社会主义有一个很长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集中力量实现现代化;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对外开放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要条件;使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依法治国,改革和完善国家的政治体制和领导体制;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与坚持改革开放两个基本点要互相结合,缺一不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改善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用“一国两制”来解决国家统一问题;执政党的党风问题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反对帝国主义、霸权主义、殖民主义、种族主义,维护世界和平。 党的十三大以后,社会主义在世界范围内遇到了空前尖锐的危机与挑战。20世纪80年代末发生了东欧剧变,90年代初发生了苏联解体。在国内也遇到了严重的政治经济困难。严峻的形势使中国面临三种选择,即走苏东演变的道路、回到“以阶级斗争为纲”、继续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并把它推向前进。中国选择了第三条道路。 1992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胜利和挫折的历史经验并借鉴其他国家社会主义兴衰成败历史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推进到一个新阶段。在理论上,这一阶段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突破,其中最重要的是: (1)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概念,把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

创新经济学练习题库

. 《创新经济学》练习题 一、判断题 1. 迪斯尼在上海兴建的主题公园是其全球第六大主题公园,此前,它的其它五个主题公园都非常成功,赚取了丰厚的利润。错 2. 2013年,双汇国际拟以71亿美元收购史密斯菲尔德,成为当时中国企业规模最大的赴美投资案,但最后因为美国多部门审核未通过,收购计划搁浅。错 3. 微笑曲线说明了制造业利润低的事实,相对于研发优势和品牌优势,制造优势所获得的利润相对较低,这也正说明了中国“世界工厂”身份的实质性问题。对 4. 中华牙膏是中国民族品牌的骄傲,多年以来,没有合资,也没有被收购,与永久自行车、上海手表同列三大上海老品牌。错 5. 2013年国正式诞生第一例股权众筹案例,美微淘宝卖股权,虽然经过证监会的干预,但最后还是筹资成功,获巨大盈利。错 6.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为质押标的物出质,经评估作价后向银行等融资机构获取资金,并按期偿还资金本息的一种融资行为。对 7. 独角兽在风险投资领域主要指创办时间短,成长迅速,估值超过1亿美元的企业。错 中国风险资本的来源与美国相近,养老金是其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其次是捐赠基金。8. 错中国风险资本的来源与美国相近,养老金是其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其次是捐赠基金。9. 错一般来说,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和成熟期这四个阶段中,风险投资更应该投向种10. 子期及初创期,以扶持企业,从而获得双赢。对熊彼特是当世伟大的经济学家,也是一名出色的教师。不仅学生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11. 错奖,而且自己也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华为这家企业从创立开始,就一直走自主创新之路,直到今天,我们都认为它是一家12. 自主创新型企业。错发明与创新的区别在于,发明的成功一般来说是技术上的成功,而创新的成功一般来13. 说是市场上的成功。对14. 创新性毁灭的观点,源自熊彼特,意思是说,创新的同时意味着毁灭。对对15. 按照熊彼特对创新的定义,任何新的生产要素引入生产过程,就可以算是创新。熊彼特的创新理论现在已经过时,德鲁克创立了更为与时俱进的创新理论,并广为流16. 错传。资料 Word .

我国保险业发展现状

中国保险业发展的现状 摘要:保险业是我国金融业开饭时间最早、开放力度最大、发展步伐最快的行业。在党中央的关心下,在不断对外开放的 过程中,保险业坚持改革创新,行业面貌放生了历史性的 变化。虽然我国的保险业在近几年中发展迅速,取得了一 定的成绩,但是与国外发展水平相比,仍存在较大的差距, 落后于外国保险业整体水平的发展,在目前国内保险业发 展中仍存在诸多问题。本文主要介绍现在保险业的现状。关键字:民族保险业初级阶段

保险是以合同形式确立双方经济关系,以缴纳保险费建立起来的保险基金,对保险合同规定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行经济补偿或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人类社会从开始就面临着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侵扰,在与大自然抗争的过程中,古代人们就萌生了对付灾害事故的保险思想和原始形态的保险方法。我国历代王朝都非常重视积谷备荒。春秋时期孔子的 " 拼三余一" 的思想是颇有代表性的见解。孔子认为,每年如能将收获粮食的三分之一积储起来,这样连续积储3年,便可存足1年的粮食,即"余一"。如果不断地积储粮食,经过27年可积存9年的粮食,就可达到太平盛世。保险业作为金融的三大支柱之一,在经济发展中处于非常重要的位置。中国保险在中国已有200多年的历史,早在1805年,英国东印度公司就在广州开办了中国第一家保险机构,主要为鸦片贸易服务。但是真正意义上的民族保险业的开端还是在十九世纪后页。 一、目前我国保险业发展现状 (一)中国保险业的整体实力与核心竞争能力不断提升、经 济功能初步显现。 回顾保险业60年来的改革发展历程,虽然经历了曲折,但全行业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在探索中国特色保险业发展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成就,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在“抓监管、防风险、促发展”的总体思路指导下,我国保险业保持了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在各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1.保费收入规模迅速扩大 保险业是国民经济中增长最快的行业之一,2012年,全年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15488亿元,同比增长8.0%,保险业增速继续在低位徘徊,而且增速首次降为个位数,与近20年来超过20%的平均增速形成了明显反差。从外部环境看,复杂严峻的国内和国际经济形势,通过实体经济、金融市场和消费者需求等多种渠道传导至保险业,增加了保险市场稳定运行和风险防范的难度与压力。2012年,保险监管强调“风险底线”和“消费者权益”,取得积极成效。从国际

改革开放40年中国所有制理论的创新和发展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4317876144.html, 改革开放40年中国所有制理论的创新和发展 作者:胡家勇 来源:《中州学刊》2018年第05期 摘要:改革开放40年来,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国化、时代化取得了重大成就,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所有制理论的突破和发展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初期,个体经济破土而出,在“铁板一块”的所有制结构上打开了一个缺口,从此中国所有制结构的演进便获得了内生动力和呈现自身的规律性。所有制理论的重大创新是提出了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理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支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基。基于改革开放的生动实践,我们对公有制、非公有制、混合所有制经济等中国特色政治经济学基本范畴的认识不断深化,开始形成比较系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 关键词:改革开放40年;所有制理论;基本经济制度;创新 中图分类号:F12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8)05-0026-07 所有制问题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理论问题。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所有制理论取得了一系列重大进展,最大的理论突破是提出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理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理论的确立,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奠定了重要理论基础。回顾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所有制理论的演进脉络,对于构筑新时代经济发展的制度基础,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改革开放初期所有制结构的多元化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起点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在所有制结构上的表现就是“一大二公”,公有制经济一统天下。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形成、发展并不断取得突破的历史背景,也是理解中国所有制结构变迁的基本前提。 中国所有制结构的变迁是以允许个体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为发端的。一旦打开所有制结构这个缺口,所有制结构便获得了自我演进的内生动力,并成为推动中国所有制理论发展的现实基础。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指出:“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补充部分,任何人不得乱加干涉。”①1982年,发展和保护个体经济被写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城乡劳动者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历程

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历程、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的若干思考 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历程 中国是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的泱泱大国,保险思想和救济后备制度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2500年前,孔子就主张“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荀子提出“节用裕民,而善藏其余”、“岁虽凶败水旱,使百姓无冻馁之患”。可谓最古老的社会保险思想。 我国古代一直施行各种赈济制度。据记载,周朝已建立各级后备仓储。战国以后,逐步形成一套较完善的仓储制度,魏有“御廪”;韩有“敖仓”,汉代设有备荒赈济的“常平仓”,隋朝设“义仓”;宋朝和明朝还出现了民间的“社仓”,它属于相互保险的形式。宋朝还有专门赡养老幼贫病的“广惠仓”,这可以说是原始形态的人身救济后备制度。 尽管我国保险思想和后备救济制度产生很早,但因中央集权的封建制度和重农抑商的传统观念,商品经济发展缓慢。从而保险业赖以产生的经济基础和物质基础都不具备。所以,始终没有产生商业保险。 中国资本主义形式的保险业是随着帝国主义对中国通商贸易和 经济侵略而来的。在鸦片战争前,外国商人在对华贸易中,为了应付海盗、战争和变幻莫测的海上风险,需要保险的保障。1805年,英、印商人在广州成立“谏当保安行”,亦称为广州保险协会或广州保险社,这是外商在中国开设最早的保险公司。继英国之后,美国、法国、

德国、瑞士、日本等国的保险公司也相继来华设立分公司或代理机构,经营保险业务。 第二次鸦片战争和甲午战争后,帝国主义列强对中国的侵略在一些进步知识分子中产生了重大影响,如魏源、洪仁玕、郑观应、王韬、陈炽等人,他们纷纷著述立说,阐述各自的保险观点,为中国民族保险业的创建作了思想、舆论准备。清廷维新派发动的戊戌变法运动也为民族保险业的兴起提供了有利条件。1865年5月25日,上海义和公司保险行成立,这是我国第一家民族保险企业,打破了外国保险公司对中国保险市场的垄断局面。1865至1912年的40多年间,成立的各类华商保险公司约有35家。1912年到1925年,陆续成立的保险公司有39家。1926年到1936年,全国有保险公司40家,分支机构126家。 随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有关保险立法亦为政府和社会人士所重视。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至宣统三年(1911年),先后拟订了《保险业章程草案》、《海船法草案》和《商律草案》。北洋政府时期,曾聘请法国顾问爱斯嘉拟订了《保险契约法草案》。1917年,北洋政府农商部拟订了《保险法草案》。1929年12月,国民政府公布了《保险法》。1935年5月和9月,分别公布了《简易人寿险法》和《简易人寿保险章程》。1937年1月,国民政府公布了修改后的《保险法》、《保险业法》和《保险业实施法》。 抗战期间,国民政府迁都重庆,内地保险业得到了相应的发展,保险中心则由抗战前的上海转移到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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