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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制度与政策_城市发展的重要助推器——对中国城市化发展实践的观察与思考

土地制度与政策_城市发展的重要助推器——对中国城市化发展实践的观察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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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二:我国城市土地出让制度改革分析(2011)

我国城市土地出让制度改革分析 REICO 工作室 2011年1月

提要 当前房地产调控政策没有触及到我国城市土地出让制度。我国城市土地出让制度具有三个主要特征:政府垄断土地供给,以竞争性的招拍挂为主要出让方式以及一次性缴纳未来若干年的土地出让金的“批租制”。在我国快速城镇化和地方政府“土地财政”的背景下,我国城市土地出让制度导致了土地价格的高涨。土地价格高涨则是导致住宅价格高涨的主要原因之一。改革的方向,一是适应我国快速城镇化的发展趋势,扩大城市土地供给,二是改革招拍挂出让方式,不以土地价格的高低作为竞争标的,三是将批租制转换为年租制,并与房产税合并征收。 目录 一、当前房地产调控政策与城市土地出让制度2 二、我国城市土地出让制度的特征5 三、土地出让制度与土地价格7 四、土地价格与住宅价格15 五、国外土地出让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我国土地出让制度的改革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当前房地产调控政策与城市土地出让制度 为遏制住宅价格持续快速上涨,中央政府出 自2009年年初以来,我国城市住宅价格持续上涨。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全国七十城市住宅销售价格指数自2009年3月份以来环比一直超过100,这

台房地产调控 政策 个趋势一直持续到2010年3月份。这种快速上涨的住宅销售价格引起来各 方面的关心和担忧。在此情况下,中央政府自去年末开始酝酿新一轮房地产 调控措施。自2010年3月份以来,各种调控措施频繁出台。 图1 07年6月到10年12月全国七十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指数(环比) 2010年3月份以 来住宅价格回 落趋于平稳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表1 2010年政府主要调控措施一览表 2010年政府出台多项措施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时间内容 1月10日国务院出台“国十一条”,严格二套房贷款管理,首付不得低于40%,加大房地产贷款窗口指导。 1月21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报国务院批准城市建设用地申报与实施工作的通知》提出,申报住宅用地的,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 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占住宅用地的比例不得低于 70%。 3月10日国土资源部再次出台了19条土地调控新政,即《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该通知明确规定开发商竞买保证金最少 两成、1月内付清地价50%、囤地开发商将被“冻结”等19条内容。 4月2日财政部下发通知称,对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 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4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仍在持续,将保持货币信贷适度增长,坚决抑制住房价格过快上涨,并将加快研究制定合理引导个 人住房消费的税收政策。 4月15日国务院出台具体措施,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购买首套住房 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中国的城市化现状及发展方向

中国的城市化现状及发展方向【引言】当前,当今,城市化是世界上持续时间最长也最有力的发展趋势之一。然而,一个国家城市化的进程也作为了一个国家发达程度的象征,在我们国家,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社会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以来,国民经济取得了较大发展,城市化发展也取得了很大进程。然而,城市化进程是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要得到较好的发展并非易事,所以需要一个较好的指导方针来作指导,不然就会陷入发展不合理的陷阱。但是,在西方一些国家,城市化水平太高,以至于出现了逆城市化的现象。【关键词】:城市化现状存在问题发展方向中国城市化发展现状中国的城市化发展,经历了很长的道路,我国的城市化自1949年10.6%曲折的发展到1978年时为12%。从1978年以来,随着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中国的经济步入快速发展的阶段,相应的城市化也得到了空前的发展,在全面总结以前城市化发展的经验和教训的同时,智慧的中国人积极探索、创新寻找新的发展方向。特别是从84年中国开放城市户籍管理制度,大量扶持乡镇企业及私营企业的发展,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进入90年代,国家政策大力扶持推进城市化进程,到20世纪末时中国的城市化已取得了较大发展,城市化水平已经达到36.2%。这主要得意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进入21世纪以后,中国的城市化进程步入高速发展阶段,各地普遍呈现出活跃现象,大中型城市迅速发展,形成了城市群、城市带、大城市圈,国家也大力加大了政策的扶持力度,把城市发展摆放在一个重要的位置,到目前为止,中国的城市化水平为48%左右。中国的城市化水平虽然取得了较好的发展,但是与西方的发达国家相比,差距仍然很大,到20世纪中叶,一些西方国家的城市人口占全部人口比例分别为:美国72%,英国87%,联邦德国79%,荷兰86%,加拿大77%,澳大利亚83% 。到现在简直就不值得一比了,不过我们也应看到,中国的城市化起步较晚。中国的城市化中存在的问题 城市规模的无限制扩大,城市人口的迅猛增长,城市化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问题。具体表现在六个方面:(1)环境污染严重,原有生态环境改变,环境质量下降,趋于恶化;(2)中心区人口密集;(3)交通拥挤;4、地价房租昂贵,居住条件差;5、失业人口增多;(6)社会秩序混乱。【范恒山 2009年09月】总的来说,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问题为,大城市膨胀发展,中小城镇发展缓慢。这就说明我国城市化发展不合理,存在很大问题。中国城市化发展的方向首先,在城市化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问题就是城市环境的污染,道路交通的拥堵,居住环境差等,因此,要建立现代化合理化信息化宜居型城市就得,建立卫星城,开发新区;改善城市交通和居住条件;保护和治理城市环境、扩大绿化面积。加快中小城市的发展,分担大城市的功能。其次,应根据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城市化起步晚,发展速度缓慢,发展不 合理等特征,制定合理的城市经济发展战略和城市化战略,不能盲目追求城市化的进程,而忽略了城市化进程对环境、交通、经济带来的负面影响。再次,要发展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化建设,不能盲目的照搬照套西方的城市化模式和策略,根据中国国情研究和探索出适合中国发展的城市化道路。主要发展创新型特色城市,放宽大城市管理规模,重点建设几个国际型超级大城市。什么叫创新型特色城市呢?创新型特色就是别人没有的我有,别人有的我比他好。中国的大小城市估计有成千上万,但大多数城市不出名,城市形象不好,没有影响力,也许别人压根就不知道有这个城市的存在,何来出名,何谈城市形象,城市影响力呢?举个列子:一个中型城市,也许你什么卫生、环境等都做得很好,但就是不出名。原因就是没有特色,但如果你一个中型城市,你把他的绿化全部弄成一种比较有特色的植物(比如把南昌的全部绿化植物卖了,全部改种成竹子),或者把整个城市重点发展一种产业。水城威尼斯,宗教圣城耶路撒冷,无论它人口多杀,环境有多好,我们大家都知道。但不是说把城市全部建成宗教圣地或是把城市全建在水上。主要说明要形成自己的特色,要有所创新。

中国城市化发展特点研究

中国城市化发展特点研究 【摘要】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中国经济持续保持高速增长,中国城市化建设出现新的契机,进入了城市、城镇发展的快车道,成为世界上城市化发展速度最快的国家之一。但是伴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出现了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生态恶化和城市发展不平衡等不可持续问题,这已经成为制约中国城市化发展的瓶颈。本文将从城市化等的概念入手,阐述现有城市化指标的问题,并构建恰当的城市化指标体系,分析过去十年中国城市化发展进程和城市化过程中的资源消耗、污染排放等,正确评价中国城市化与环境变化的关系,并对未来的城市化提供一定的建议。 一、研究背景 我国的城市化经过了一个相当曲折的发展过程。在过去30年间,中国保持了高速的城市化发展,但它是以发展的不平衡为代价的。这一时期,由于经济的过快增长和农村人口大量涌入城市,对城市建设用地和城市建设资金的需求都迅速增长,很多地方将农地转为建设用地,盲目扩大城市规模,造成了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而且,城镇新增人口主要集中到上海、北京、广东、福建、江苏、浙江等少数地区,使得中国城市化布局极不平衡,城镇空间布局与资源环境承

载能力不相适应,使中国资源和环境问题越来越突出。各种资源短缺、环境污染、生态恶化等问题不断涌现出来,给中国的城市化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资源与环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资源的有限性与人的需求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使得人类不能无限制的发展下去,1989年正式提出了“可持续发展”思想。1996年联合国在伊斯坦布尔举行了人类住区第二次大会,并在会议上提出了“城市化进程中的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二、中国城市化发展的特点 1、中国城市化发展与经济增长 学术界普遍认为,经济增长是城市化的根本动力,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城市化水平与该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有着密切的关系。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人口逐渐向城镇聚集,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伴随着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善和社会文化的提升,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而反过来,城市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载体,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使城市对劳动力、技术等要素的控制能力增强,产生规模经济效应并使劳动效率提高,也就是说,城市化同样能够影响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城市化和经济发展之间的相互影响表明,城市化水平应该与经济发展水平相一致,过度城市化或者城市化不足都将不利于经济社会的发展。 为了便于计算,在统计分析中,我们选择单项指标城

目前中国土地政策面对的挑战(一)

目前中国土地政策面对的挑战(一) 中国政府日益认识到土地政策问题在实现预期的经济与社会结果中的重要性。事实上,中国近些年来的土地政策是与这种快速变化的环境相适应的。迄今为止的改革值得称道,但还不够全面,在土地政策和实践方面仍存在一些遗留问题亟待解决。 一、农村与城市土地制度仍然维持着二元性,以及相关的国家对城市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现象,造成了经济的重大扭曲,也刺激了城市以不合理的方式增长 在一个城市以史无前例的速度增长以及城市与农村经济越来越整合的年代,中国土地政策的一个最重要特征却是对待城市与农村土地上的一直绝然分割。这两类土地受制于不同的权利体系并由分立的机构和法规所管理。 作为这一分割的主要结果是,政府成为农地转变为城市土地的惟一仲裁者,它拥有从农村获得土地及将之转换给城市使用者的排他性权力。在现行法律下,所有土地进入城市市场必须首先由城市政府当局进行强制征用,然后通过几种方式将之再配置给城市使用者。换言之,在土地转换用途的过程中,不需要在原有的农村土地拥有者和最终获得土地的城市新使用者之间进行直接交易。无论是土地被作为公共目的、准公共用途还是明确作为私人使用,都是如此。 这一特征以国际标准来看是非常独特的——在世界上没有一个主要的市场经济像中国这样维持着城市与农村在土地权利、管理与市场上的绝对分割。而且全球趋势与这一特征正好相反。这些国家日益认识到,随着城市与农村经济的日益整合、城市的快速增长、人口与资本的流动,对土地的区别对待将是不合时宜的,其效果是适得其反的。尽管不同类型的土地确实需要有不同的规划方法和程度不一的规制和经济干预,但越来越清楚的一点是,将城市和农村土地人为地归入完全分割的两类制度体系并不是最好的方式。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的加速,中国这种区别对待的做法越来越受到质疑。这些关注可以被分成几个基本方面: 1.对农村土地使用者的不公正对待。现行做法对农村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十分不利,因为它造成他们不能分享自己的土地在城市市场所产生的增值收益。另一方面,他们也不能将自己的土地直接投放市场。与此同时,他们所获得的土地补偿只与这些土地被用作农作时的价值相关,常常只是其农用价值的若干倍,远远低于它们在城市被作为他用时的土地价值。这种土地收益分享的极大反差所产生的不公平,已经日益成为社会紧张的来源。 2.城市以无效的方式增长。由于可以人为低价地从农村获得土地,助长了土地更为粗放利用的投资方式。它刺激了对土地的无效利用,包括强调城市的外延扩张,而不是对现有城市空间进行更有效利用(这一做法又经由现行城市土地制度的特征而得到强化)。在城市周边对用于房地产和其他商业开发的土地的新需求在一定程度上有人为的成分,因为有现存的廉价农村土地让他们垂手可得,将这些土地纳入账下何乐而不为呢!在其他条件不变时,这一方式使得设计和实施保护农地的措施很难成功。 3.地方政府对通过土地征用获得收益以及以其补贴基础设施投资的过度依赖。现行做法助长了地方政府对土地强制征用的不健康依赖,因为政府既要依靠它获得预算外收入,也要以此去补贴发展。 至于受到广为关注的预算外收入的功能,政府的这块收入取决于土地在转让给城市使用者时——它们常常被用作商业或住宅目的——采取以所谓“市场”(即拍卖)方式出让的绩效。与所征用的土地总面积相比,尽管这部分通过市场出让的土地比例相对较小(通常只占10%-20%),但它们的出让仍然是地方政府收入的盈余来源,否则,他们只能主要依赖于中央政府的转移支付和那个在缺乏财产税制下的十分不发达的地税体制。 政府征用的大多数土地只是扮演了补贴的功能,它们的定价并未参考城市土地市场价格,因而不具有增加政府收入的目的。这些土地或者被划拨给其他政府单位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或

中国城市化问题与城市化战略的新选择

中国城市化问题与城市化战略的新选择 摘要:小城镇的道路并非是适合我国城市化进程的选择,根据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注重从中国的现实国情出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坚持提高、完善大城市与积极发展中小城市相结合,促进区域城市化的发展,有力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才是中国城市化战略的新选择。 关键词:城市化;城市化问题;城市化战略 城市化不仅是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动力和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的根本出路,而且城市化也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和解决农村劳动力出路的有效办法。至2000年底,我国共有城市668座,城市人口4.56亿,城市化率达到了36.9%。根据世界多数国家城市化发展规律,中国已经进入了从30%到70% 的城市化加速发展阶段。但在中国城市化进程中亦出现了诸多问题,如城市化水平较低、城市化地区性差异明显、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农村剩余劳动力增长与城镇容量间的矛盾突出等。实践证明:积极发展小城镇并非是适合我国城市化进程的选择,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也应将重点放在提高城市的承载能力上,放在提高城市质量和城市的现代化水平上来。因此,根据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注重从中国的现实国情出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坚持提高、完善大城市与积极发展中小城市相结合,促进区域城市化的发展,促进建制镇适当集中,有力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才是中国城市化战略的新选择。 一、中国城市化进程分析 中国城市化进程始于建国,但中国城市化的发展步伐非常缓慢。1949~1978年近30年的时间里,我国实行的是高度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城市化的发展模式是政府发动和包办型的自上而下的城市化,广大农村和众多农民被游离于工业化的进程之外,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滞留在农村,不能进入城市化的进程,这就使我国城市化水平仅仅从建国初的10.6%、136个建制市增加到1978年底的17.9%、193个建制市。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城市化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时期,城市化的发展模式是以市场导向的改革进程中新出现的由民间力量或社区组织发动并得到政府认可或支持的自下而上的城市化。这期间城乡之间的壁垒被逐渐打破,各种生产要素开始在城乡之间跨地区流动。伴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乡镇企业的崛起,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摆脱了土地和农业的束缚,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初步形成了以特大城市为中心,大中城市为骨干,小城市为纽带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尽管如此,但是由于中国工业化刚刚起步,城市化水平与世界水准仍有较大的差距。可见我国的城市化水平还处于由初期起步阶段向中期加速发展阶段转换的时期,伴随着国家工业化和经济市场化、社会化、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化的发展也必将与世界性潮流接轨,进入加速发展阶段。因此分析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问题,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城市道路新战略显得至关重要。 二、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进入到加速发展的新时期。但长期实施的城市化方针却严重阻碍了我国城市化向更高层次的迈进。城市化水平较低、城市化地区性差异明显、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农村剩余劳动力增长与城镇容量间的矛盾突出等成为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 1. 城市化水平较低 按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到2000年,中国的城市化率为36.06%,这个指标,不仅低于世界上同等经济发展水平国家,也与自身工业化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不

中国城市化进程研究

1978-2000年中国城市化进程研究 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城市化速度大大加快,从城乡居住人口这个城市化指标来看,2000年城镇人口所占比重达到36·22%,比1978年提高了18·3个百分点;而1949—1978年的29年里,城镇人口比重仅提高了7·3个百分点。但并不是说这个结果是令人满意的,我们应该能够做得更好一点。本文试图对这22年的城市化做出恰当的评估,指出其特点和成因,并依此提出建议。 一、1979年以前中国城市化评估 (一) 城市化水平。 众所周知,从1949年建国到1978年“三中全会”以前,中国大陆的城市化相当缓慢,在1950至1980年的30年中,全世界城市人口的比重由28.4%上升到41.3%,其中发展中国家由16.2%上升到30.5%,但是中国大陆仅由11.2%上升到19.4%。[1] 这种城市化的缓慢并不是建立在工业发展停滞或缓慢的基础上,正相反,改革开放前的29年,中国大陆的工业和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并不算慢,工业总产值1978年比1949年增长了38.18倍,工业总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由1949年的30%提高到1978 年的72.2%;社会总产值增长12.44倍,其中非农产业在全社会总产值中的比重,则由1949年的41.4%上升到1978年的77.1%;国民收入总额则从1949年的358亿元增长到1978年的3010亿元(按当年价格计算),提高7.41倍,其中非农产业在国民收入构成中的比重,也由1949年的31.6%上升到1978年的64.6%。[2] 另据麦迪森计算,从1950年到1973年,世界GDP总量年均增长4.9%,人均GDP 增长2.9%,其中中国大陆GDP年均增长5.1%,人均增长2.9%,高于和等于世界平均水平,高于同期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3]

土地制度改革的成都经验

什么是土地制度改革的成都经验?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综合课题组 成都市是国务院批准的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2003年以来,成都在科学发展、城乡统筹的纲领下,进行了多方面的改革探索,逆转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为了研究成都的实践经验,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组成综合课题组,在系统调查的基础上,完成了题为《还权赋能:奠定长期发展的可靠基础》的综合报告与九份专题报告。本项研究发现:成都统筹城乡的经济基础,是主动调整土地政策、改革征地制度,适当增加农民和农村分享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土地收益的份额。成都的改革可以概括为:增加现存征地制度的弹性,探索在非征地模式下配置土地,以确权为基础,为逐步缩小征地范围、全面改革征地制度准备条件。 一、引言 城市化、工业化导致资源的积聚与集中,促进分工与经济效率的提高,刺激投资和消费的活跃,因而是经济增长的强大动力。在此过程中,非农业用途土地的市值急剧上升,成为城市化、工业化巨大投资的资本来源。但是,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使农民和农村很少分享城市化工业化带来的土地增值,既阻碍农民增收的步伐,又激化城乡矛盾。同时,现存征地制度还导致土地资源配置的低效率,产生日益高昂的土地执法成本。怎样全盘考虑、兼顾各方利益,有序调整土地政策、改革征地制度,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已经提上决策日程的重大任务。在地方层次,改革征地制度还面临更现实的约束。这是因为,土地增值收益是维持行政运行的地方财政基础。如何在这个现实约束条件下启动征地制度改革、调整城乡收入分配关系,夯实内需的基础,是一个难度极大的挑战。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大国,没有地方的积极响应和落实,中央的正确方针难以普遍见效。 以上背景,使成都的经验具有全局价值。成都自2003年以来,在施政过程中运用地方性政策,特别是在综合改革试验的框架内,探索改变土地收益的传统分配机制,适当提高农民和农村在土地增值中的份额,为收窄城乡收入差距奠定基础。成都经验表明,统筹城乡不仅不会妨碍或延缓城市化和工业化,而且可以有力地推动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健康发展。关键是要在加大地方财政对农村和农民转移支付的同时,利用城市化加速的机遇,释放级差土地收入的巨大能量,把本来属于农民的财产权利和收入真正还给农民,经由土地合法流转,形成农民与各相关利益方分享城市化土地增值的新格局。 二、增加征地制度的弹性 成都的改革首先是在现行征地制的框架内启动变革。成都通过贯彻“占补平衡”政策,根据土地利用的全域总体规划,对农村的田、水、路、林、沟、渠、村实行综合国土整治,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积和有效耕地面积,并获取来自城市的平均每亩2.5万元的占补平衡费。这等于是将土地的综合整治作为城乡统筹的工作平台,使那些远离中心城区的偏远农村地区,也可以得到一笔当地根本无从筹措的建设新农村的资本,既增加了耕地存量和农民收入的流量,又显著改变了一批村庄的面貌。 在土地整治中,村庄整治的更高价值被发现出来。经由宅基地和其他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节约出来的建设用地指标,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可置换到远高于“占补平衡费”的收入。2006-2008年间,成都共实施了15个挂钩项目,节约出来的农村建设用地指

土地制度改革思路和对策

土地制度改革思路和对策 现行土地制度存在的农村土地产权不完整、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征地制度不合理、政府垄断城市建设用地供应、城市土地使用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影响城镇化进程、消费需求扩大、产业结构升级和政府职能转变,并成为引发社会不稳定的重要根源。应按照渐进式改革思路分步推进改革:近期应打破政府垄断城市建设用地供应局面、推进农地使用权流转、完善征地制度和城市土地使用制度;远期可推进城乡土地产权多元化。 现行土地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宪法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改革开放以来,围绕着土地使用权我国进行了改革,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法律法规及制度不完善,土地市场建设滞后,现行土地制度还远远不能适应城镇化、工业化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 1、农村土地产权不完整。农村土地名义上归集体所有,但实际所有权虚置,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仅限于耕种权、部

分收益权和极少量的处置权。由于土地权能残缺,农民权益得不到保障,并影响土地利用效 2、农村土地流转制不健全,近年来,不少地区开始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部分地区试点推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但都存在行政推动、市场化程度低、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宅基地使用权多处于禁止流转之列。 这不利于农业规模化经营和农村土地利用效率提高,并引发撂荒、“空心村”等现象。 3、征地制度不合理。与国外征地必须用于公共利益、必须按照市场价格补偿、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相比,我国征地制度存在三方面的突出问题:-是政府征用土地既可用于公共目的,也可用于经营目的,公益性用地的界定范围过宽。部分地区出现的“圈地运动”与此不无关系。二是征地补偿标准没有体现土地的市场价值,农民利益严重受损。三是征地程序不完善,农民只能被强制接受征地,尚未建立起保障农民利益的征地补偿安置争议裁决制度。 4、对城市建设用地供应实行行政审批和指标控制。我国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土地管理法》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并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中央政府还对各地新增建设用地实行年度指标管理和转用审批。在严格的行政审批和指标控制下,城市土地供应无法适应城镇化进程中人口不断增加的需

中国城市化进程中遇到的问题与对策

中国城市化进程中遇到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城市化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也是我国走向经济大国的必经之路,不仅加大了城乡的人口流动,促进了农村地域发展,平衡了城乡发展的节奏,拉动了国内消费,也带动了城市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但随着城市规模的迅速扩大,同时也产生了诸多问题,例如城市人口拥挤、交通问题、住房紧张、资源短缺、生态环境恶化、公共安全管理问题等等,要解决这些问题,才能进一步推进城市化进程健康化、有序化、科学化。 关键词:城市化问题对策 一、城市化概述 城市化,也称为城镇化、都市化,是指随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其社会由以农业为主的传统乡村型社会向以工业(第二产业)和服务业(第三产业)等非农产业为主的现代城市型社会逐渐转变的历史过程。城市化是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经历了这样的过程,社会才能有更大的创新和进步。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逐步放开了原有对人口流动的控制,大量农民工流向了城市,同时加快了城市化的进程。可谓“追梦改革万里春,农民潮涌作工人。荒滩野岭高楼起,立体网联城市群。”但是,正在进行中的城市化也给中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的矛盾。因此,单纯、刻意、过激地进行城市化,并不适宜中国的国情及稳健发展的需要。当务之急是将当前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问题都总结出来并找出相应的对策,正确认识中国城市化进程的现状。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研究员李善同指出:在选择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化道路时,应当优先考虑如下几个方面: 1.有助于提高我国的整体竞争力。 2.有助于缩小区域差距、优先区域布局。 3.有利于资源节约与利用。 4.有利于城乡统筹发展、和谐发展。 李研究员提出的标准将对我们找出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对策提供坐标,指明方向。 二、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问题 1.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人口问题 普遍意义上的城市化主要就是指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虽然一方面缓解了农村区域劳动力过剩的问题,但另一方面也带来了城市人口增长过快、人口拥挤的问题。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向城市,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1)我国大部分城市还不具有良好接纳包容这么多农村人口的条件,这就使得原本就不算发达的城市,无法解决这部分迁移人口的生活、工作、学习、住房等各种问题,也给原本基础设施条件差、住房条件差的城市无形中增加了更多的压力,也影响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城市工商业集中,人口密度大,人工设备密度高,活动强度大,人多车多,导致交通拥挤。城市地域不断向四周蔓延,城市功能混杂,建筑密集,

国有土地出让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第55号 颁布时间:1990-5-19 发文单位:国务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改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制度,但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除外。 前款所称城镇国有土地是指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属于全民所有的土地(以下简称土地)。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经营。 第四条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五条土地使用者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对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及有关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登记,由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依照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办理。 登记文件可以公开查阅。 第二章土地使用权出让 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第九条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第十条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批准权限报经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第十一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应当按照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出让方)与土地使用者签订。 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第十三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协议; (二)招标; (三)拍卖。 依照前款规定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和步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四条土地使用者应当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六十日内,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逾期未全部支付的,出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违约赔偿。

我国当前城市化的问题和发展战略

我国当前城市化的问题和发展战略 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组 2012年11月13日 编者按: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工业化的推进,城市化进程始终以两倍于世界同期平均速度的步伐高速发展。 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目前城市化发展处于什么样的阶段,存在什么样的问题,是否可以一直持续下去,明晰这些问题对于我国未来经济发展走向、提升国家综合国力、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化进入到加速发展的新时期。但长期实施的城市化方针却严重阻碍了中国城市化向更高层次迈进。 我国当前城市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背景链接 2011年中国城市化率首次突破50%,意味着中国城镇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中国城市化进入关键发展阶段,这必将引起深刻的社会变革。中国的城市化道路是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的非均衡道路;是土地城市化快于人口城市化的非规整道路;是以抑制农村、农业、农民的经济利益来支持城市发展,导致不能兼顾效率和公平的非协调道路;是片面追求城市发展的数量和规模,而以生态环境损失为代价的非持续道路;是以生产要素的高投入,而不是投入少、产值高,依靠科技拉动经济增长的非集约道路。 传统的城市化存在着诸多弊端,中国未来的城市化必须走出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新型城市化道路。

关于《2012中国新型城市化报告》: 该报告是由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组组长、首席科学家牛文元教授担任主编,组织多名专家历时1年完成的研究成果。这是继2009年之后专门研究中国新型城市化战略的第四部年度报告。 城市经济增长的速度与质量的非同步 投资与消费失衡:资本形成总额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一直保持较高的水平,拉动GDP增长的百分点数,尤其2009年,资本形成总额贡献率达到95%以上,对经济增长的拉动达到了8.7个百分点;而同期的消费贡献率只有45.4%,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点数只有4.1%,货物和服务净出口贡献率为-40.6%,拉动经济增长百分点也出现了负值。在我国城市化发展中,一直存在着高投资、高出口、低消费的发展问题。按照国际惯例,发展中的转型国家,投资与消费的比例正常水平为30∶70,正常的下限是35∶65,但是我国的投资消费比接近1∶1。可见,我国消费率偏低,投资率偏高。投资与消费比例的失调是我们重建设、轻消费、居民收入水平低下、社会保障不健全等原因。 第三产业比重过低:如果按照三大产业投资水平来看,第二产业投资一直保持较高水平,长期以来我国的固定资产投资向工业特别是重工业倾斜。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的第三产业发展始终没有取得突破,2010年我国第三产业的增加值占整个GDP的比重只有43.1%,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只有34%。从第三产业内部结构看,我国主要以商业餐饮、交通运输等传统服务业为主;邮电通讯、金融保险等基础性服务业以及信息咨询、科研开发、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新兴服务业虽然发展较快,但比重仍不高,发育仍不足。此外,我国服务业产品创新不足,服务品质和技术水平不高,在组织规模、管理水平与营销技术上与国外服务业都存在相当大的差距,难以适应激烈的国际竞争需要。

中国城市化发展及其特点

中国城市化发展及其特点

中国城市化发展及其特点 摘要:我国城市化道路蜿蜒曲折,经历了一个连续而又不稳定的发展阶段。这段曲折历程又可分为四个时期:①1949—1957年城市化短暂健康发展时期;②1958—1965年城市化剧烈波动时期;③1966—1978年城市缓慢发展和城市化徘徊停滞时期;④1978年至今,城市化进入持续稳定的加速发展时期。目前,我国城市化水平已由1949年的10.6%上升到1997年的29.62%。 关键词::城市化进程、城乡二元、改革开放、集约型城市化、健康发展、区域城市化 城市化一直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世界城市化发展的经验表明,城市化快速发展是任何一个国家或者地区不可逾越的阶段。城市化是伴随着工业化的步伐前进的,是由农业为主的传统乡村社会向工业、服务业为主的现代城市社会逐渐转变的历史过程,具体包括人口职业的转变,产业结构的转变,土地及地域空间的变化。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现阶段已进入到高速城市化的起飞线上。如何依照可持续发展理论,积极稳妥地推进城市化进程,是21世纪中国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中国城市化发展的历史回顾 一百多年来,中国城市发展的进程,走的是一条十分曲折、反复的道路。从十九世纪下

这是对人类社会进程的一个巨大促进。中国的城市化不仅决定着中国的未来,而且也决定着世界的城市化发展进程。 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到现在,我国经历了十一个五年计划,每个五年计划时期政府从国家层面上确立的路线、方针、政策,直接或间接地都对我国城市化发展产生了重要的或根本性的影响。正是在这些国家政策的引导和宏观调控下,我国的城市化发展才取得了今天较为显著的成就,总体来看,我国城市化道路先后经历了单一化、多样化和协调化的发展历程,城市化道路的数度调整有力地推动着我国城镇化健康发展。 三、我国的城市化的基本特征 3.1 城市化的连续性和不稳定性 我国城市化道路蜿蜒曲折,经历了一个连续而又不稳定的发展阶段。这段曲折历程又可分为四个时期:①1949—1957年城市化短暂健康发展时期;②1958—1965年城市化剧烈波动时期;③1966—1978年城市缓慢发展和城市化徘徊停滞时期;④1978年至今,城市化进入持续稳定的加速发展时期。目前,我国城市化水平已由1949年的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村转移人口城镇化下83分 试卷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村转移人口城镇化(下)83分试卷[考试时限]:60分钟 [及格分数]:60分 [考试说明]: 1、对于农业,政府应当承担更大的责任。 正确 错误 2、在城镇化的推进过程中,我们不能贪多嚼不烂,要切实解决入城农民的各种问题。 正确 错误 3、城镇郊区的土地问题是农村土地中最突出的问题。 正确 错误 4、目前,我国的城镇化水平比较高。 正确 错误 5、征用农民的土地,必须给农民以相应的补偿。 正确 错误 6、我国农业没有造成任何污染。 正确 错误 7、我国的乡土文化已经断了。 正确 错误

8、关于确保我国粮食安全,地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正确 错误 9、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改革开放的重大举措。 正确 错误 10、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 正确 错误 11、宅基地不能入市。 正确 错误 12、农村土地的经营权是不可以抵押的。 正确 错误 13、土地的承包权是不能抵押的。 正确 错误 14、根据日本法律,营利性法人可以购买日本的农地。 正确 错误 15、我们要进一步明确粮食安全的工作重点,合理配置资源,集中力量首先把最基本最重要的保住,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 正确 错误 16、食品安全,首先是“产”出来的。 正确

错误 17、加强农村社会治理,无需重视空心村问题。 正确 错误 18、党管农村工作不是我们的传统。 正确 错误 19、改革开放是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的新的伟大革命,是当代中国最鲜明的特色。 正确 错误 20、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市场与社会的关系。 正确 错误 21、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能包括占有、使用和收益。 正确 错误 22、农民的宅基地的权能包括占有、使用。 正确 错误 23、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求省级政府统一部署若干试点。 正确 错误 24、根据日本法律,日本的农地不可以自由买卖。 正确 错误 25、人口学上的城镇化是农业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的过程。

土地政策与法规

土地政策与法规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 )、()和()。 2、土地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地政部门为保障土地行政执法活动正常进行,对拒不履行法 定义务的个人或组织,申请()采取强制性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行为。 3、土地登记可以分为()和()两种, 依法改变土 地权属和用途的,应当办理()手续。 4.、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代表国家行使。 5.根据法律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保护区应当占本行政区内耕地的比例在()以上。 6.我国土地增值税采用()税率。 二、名词解释(每名词3分,共30分) 1、土地法 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3、基本农田 4、土地使用权出租 5、土地用途管制 6、土地行政监督

7、耕地占用补偿制度 8、土地使用权抵押 9、土地行政执法 10、土地行政复议: 三、简答题(每题6分,共42分) 1.各种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如何? 2.比较国有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在法律特征和权利内容上的差异?

3.试述我国土地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 4、述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概念及其与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区别? 5.简述我国主要的土地税种的概念和征税对象? 6、地行政执法生效的要件是什么?

7.试述征用土地的审批权限? 四、论述题(18分) 比较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在概念特征、取得方式、权利内容和处置等方面的区别,现行土地法规都做了哪些规定? 一、名词解释:(每个名词3分,本题共30分) 1、土地法 2、土地法律关系

3、土地承包经营 4、土地使用权抵押 5、土地法律责任 6、土地征用 7、土地使用权收回 8、土地行政执法 9、土地行政诉讼 10、土地行政复议 二、填空题:(每个空格1分,本题共10分) 1、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代表国家行使。 2.某开发商准备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受让一宗土地用于写字楼项目,根据规定该地的最高出让年限为()年。 3.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其承包经营期限一般为()年。 4.土地使用权出让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 5.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以及地上附着物和

中国城市化的三大问题与三大对策

刘勇:中国城市化的三大问题与三大对策 ——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研究员刘勇博士 “十五”时期,我国制定并实施了城镇化发展战略。“十五”即将过去,在这期间以及此前的城市化进程中有哪些经验教训值得我们总结?“十一五”即将开始,未来的城镇化目标和道路应该如何选择?可能面临哪些难题?应该采取哪些对策?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就此 专访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研究员、研究室主任刘勇博士。 中国经济时报:请您介绍一下中国城市化目前的水平以及它所处的宏观经济发展背景。 刘勇:统计显示,中国的城市化水平2004年为41.3%,处于30%—70%这一城市化快速发展的时期。我认为,城市化本身由两种力量推动:一是大城市的拉动;二是农村人口收入和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推动城市化进程。 30%到70%之间是城市化快速发展的时期,是和中国正处于工业化的中期阶段相配合的。工业化中期阶段,各种产业特别是城市里面都兴旺发达,所以人口向城市集中。著名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说过,21世纪将由两大力量或者说是两个基本因素推动世界经济发展,一是美国的高科技,另一个就是中国的城市化。城市化对中国来说的确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战略,也是一种发展趋势,也是工业化中期发展阶段的要求。大的背景就是如此。 中国经济时报:中国确定城市化发展战略已有五年,您如何评价这五年的发展? 刘勇:第一,城市化的确成为推动我国十五发展的重要力量,它的确起到了重要作用,我们当初的判断是正确的,是符合国际潮流的。第二,在“十五”这五年的城市化发展过程中也确实存在着许许多多的问题。 中国经济时报:主要有哪些问题,我们在制定“十一五”规划时又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刘勇:第一个问题,也是中国城市化最大的问题,那就是土地的城市化快于人口的城市化。也就是说虽然土地非农业化了,但是人口并没有非农业化。实际上城市化就两点,一个是人口向城市集中,职业从农业转到非农产业,这是从人口上说的;第二个是土地的非农业化,即土地由原来的农业用地变为二产和三产用地。 第二个问题就是经营城市的误区。所谓经营城市,说白了就是借钱去搞建设,或者说是卖地去搞建设。这是完全不对的。问题就在于它把城市化仅仅理解为城市建设。城市建设当然是必须的然而城市建设毕竟是公共产品,过分依赖于非财政性资金是存在风险的。 中国经济时报:这会产生哪些问题呢? 刘勇:经营城市误区造成的典型问题就是开发区在全国范围内遍地开花。开发区遍地开花这是绝对绝对的错误。开发区是重要的,有的城市老城推不动,就搞新城来开发,这是对的,但遍地开花就不可行。举个极端的例子,某沿海省份的一个县,本来有十二个乡镇,为了使各个地方都发展起来,就把乡镇都改为街道,因为有街道就可以搞开发区,就大量地开发土地,小小的县搞了十二个开发区,且不说底下的村镇都可以搞开发区。 中国经济时报:这确实是个很重要的问题。 刘勇:基础设施的钱从哪里来且不说,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核心就是集中,而那十二个分散的开发区是分散的,人口离土不离乡,一点经济效益都没有,反而会造成土地大量的浪费。

土地出让制度对房价的影响

每次的宏观调控中都少不了房地产,每次的重点都集中于对房价的调控,但为什么每次对房价的调控中却从来未涉及到对土地价格的调控,或对土地出让制度的调控或修改呢? 自2002年实行土地出让的招拍挂制度之后,价格者得成为防止腐败的唯一路径,从而推高了土地的出让价格,并刺激了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而地王的频出让中央政府不断的出台打压房价的措施,甚至不惜用行政的限购手段、约谈手段。但是却始终不肯调整出让制度,宁愿限房价而竞地价也绝不肯限地价而竞房价。 从经济学角度看,土地的价格应由土地的产出能力决定,如能种水稻的土地要比只能种地瓜的土地值钱,因为水稻的产量高、价格高、收益大,因此土地的价格高,土地的产出预期决定着土地的价格。 但中国的土地出让制度决定了政府垄断的土地供给,并以竞争的出让方式一次性的收取若干年的“批租制”,这就扭曲了土地的价格。如政府不出让种水稻的土地而只出让种地瓜的土地,于是饥饿就让民众不得不出更高的价格购买种地瓜的土地而去生产水稻。如果政府连种水稻都垄断和控制了,那么地瓜也能卖个水稻的价格,水稻就价格更高了。 正是这种预期让土地的价格不断升高,而产出的不管是地瓜还是水稻价格都在上升并被扭曲了。 两年前全国工商联黄主席曾将土地问题的报告在全国两会上提交了大会发言,也曾引发一轮关于土地价格在房价中所占比重的争论,但并未最终得到解决。今天这个问题则越演越烈、更加突出。土地成本占房价中的比例不是缩小而是不断的扩大,土地交易的价格指数上升的速度与幅度不是小于房价上升的速度与幅度,反而大大的超越了房价的指数。自2002年实施招拍挂制度之后,两者之间的差距则逐年加大,成为推动房价上升的主要动力,而不对土地出让制度进行调控就必然只能不断的那个房价升级,不管用什么样的行政手段都无法阻止房价继续上涨的脚步。 2000—2010年,我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累计上涨了76.8%,其中商品住宅价格累计上涨了86%,二手房住宅价格累计上涨了96%,但同期我国70个大中城市地价累计上涨了123%,其中住宅用地价格累计上涨了163.5%,普通住宅用地价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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