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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市政)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市政)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市政)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

根据本企业特点,以及对施工现场危害因素识别,对以下危险

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制定措施: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预防监控措施

、支护结构的选型应考虑结构的空间效应和基坑特点,选择有利支护的结构型式或采用几种型式相结合。

、当采用悬臂式结构支护时,基坑深度不宜大于 基坑深度超过 时,可选用单支点和多支点的支护结构。地下水位低的地区和能保证降水施工时,也可采用土钉支护。

、寒冷地区基坑设计应考虑土体冻胀力的影响。

、支撑安装必须按设计位置进行,施工过程严禁随意变更,并应切实使围檩与档土桩墙结合紧密。档土板或板桩与坑壁间的回填土应分层回填夯实。

、支撑的安装和拆除顺序必须与设计工况相符合,并与土方开挖和主体工程的施工顺序相配合。分层开挖时,应先支撑后开挖;同层开挖时,应边开挖边支撑。支撑拆除前,应采取换撑措施,防止边坡卸载过快。

、钢筋混凝土支撑其强度必须达设计要求(或达 )后,方可开挖支撑面以下土方;钢结构支撑必须严格材料检验和保证节点的施工质量,严禁在负荷状态下进行焊接。

、应合理布置锚杆的间距与倾角,锚杆上下间距不宜小于 ,水平间距不宜小于 ;锚杆倾角宜为 ~ ,且不应大于 最上一道锚杆覆土厚不得小于 、锚杆的实际抗拔力除经计算外,还应按规定方法进行现场试验后确定。可采取提高锚杆抗力的二次压力灌浆工艺。

、采用逆做法施工时,要求其外围结构必须有自防水功能。基坑上部机械挖土的深度,应按地下墙悬臂结构的应力值确定;基坑下部封闭施工,应采取通风措施;当采用电梯间作为垂直运输的井道时,对洞口楼板的加固方法应由工程设计确定。

、逆做法施工时,应合理的解决支撑上部结构的单柱单桩与工程结构的梁柱交叉及节点构造并在方案中预先设计,当采用坑内排水时必须保证封井质量。

、基坑支护与降排水措施

坑底面以上土层对基坑边坡的稳定性都将产生一定的影响,通过实验室土样试验指标,并结合当地经验,综合考虑,须对基坑井进行支护加固处理。

为确保基础施工能正常进行,必须采取降水措施。为防止地表水及雨水流入基坑,坑顶地表水采用明沟排水,沿坑口周围设 砖砌排水沟,经沉淀后引至附近下水道排放。

在基坑土方开挖期间施工期间,安排专人用经纬仪、水准仪、目测等方法观测护壁的沉降、裂缝、位移情况,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反映,以便采取加固措施。

二、土石方工程预防监控措施

进行土方工程前应已作了必要的调查和勘察工作;在靠近建筑物旁挖掘基坑的时候,应视挖掘深度,作好必要的安全措施。

挖掘土方应该从上而下施工,不得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并应做好排水措施;挖掘基坑、井坑的时候,应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者固壁支架。

对于土质疏松或者较宽、较深的沟坑,不得使用一般的支撑方法,应按照特定的设计进行支撑;拆除固壁支架的时候,应按照回填顺序,从下而上逐步拆除;更换支撑时,应该先装上新的,再拆下旧的,拆除固壁支架和支撑的时候,应由工程技术人员在场指导。

使用机械挖土前,应先发出信号;挖土的时候,在挖土机挺杆旋动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工作;装土的时候,任何人不得停留在装土车上;一切爆炸物的运输,应指定专人负责;雷管和炸药不得放在同一舟车或者同一容器内运输,运送时应妥为包装捆扎,不能散装、改装,也不能震动、冲击、转倒、坠落和摩擦等;运输时不得抽烟。

三、起重吊装工程预防、监控措施

各类垂直运输机械的安装及拆卸,应由具备相应承包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其工作程序应严格按照原机械图纸及说明书规定,并根据现场环境条件制定安全作业方案。

转移工地重新安装的垂直运输机械,在交付使用前,应按有关标准进行试验、检验并对各安全装置的可靠度及灵敏度进行测试,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运行。试验资料应纳入该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起重机的基础必须能承受工作状态的和非工作状态下的最大载荷,并应满足起重机稳定性的要求。

除按规定允许载人的施工升降机外,其它起重机严禁在提升和降落过程中载人。

起重机司机及信号指挥人员应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每班作业前,起重机司机应对制动器、钢丝绳及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各机构进行空载运转,发现不正常时,应予排除。

起重机司机开机前,必须鸣铃示警。

必须按照垂直运输机械出厂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使用条件正确操作,严禁超载作业或扩大使用范围。

起重机处于工作状态时,严禁进行保养、维修及人工润滑作业。当需进行维修作业时,必须在醒目位置挂警示牌。

作业中起重机司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或交给非本机的司机操作。工作结束后应将所有控制手柄扳至零位,断开主电源,锁好电箱。

维修更换零部件应与原垂直运输机械零部件的材料、性能相同;外购件应有材质、性能说明;材料代用不得降低原设计规定的要求;维修后,应按相关标准要求试验合格;机械维修资料应纳入该机设备档案。

四、拆除、爆破工程预防监控措施

建筑拆除施工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其内容应包括下列各项:

)对作业区环境包括周围建筑、道路、管线、架空线路等,准备采取的措施;

)被拆除建筑的高度、结构类型以及结构受力简图;

)拆除方法设计及其安全措施;

)垃圾、废弃物的处理;

)采取减少对环境影响的措施,包括噪声、粉尘、水污染等; )人员、设备、材料计划;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建筑拆除施工前,必须将通入该建筑的各种管道及电气线路切断。建筑拆除作业区应设置围栏、警告标志,并设专人监护。建筑拆除作业必须有统一指挥人员,施工前应向全体作业人员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进行岗位分工和岗位交底,使全体人员都清楚作业要求。

建筑拆除过程中,需用照明和电动机械时,必须另设专用配电线路,严禁使用被拆除建筑中的电气线路。由于建筑改造、装修工程,当涉及建筑结构的变动及拆除时,应由建设单位提供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的设计方案,否则不得施工。

爆破施工应按批准的允许经营范围施工,参加爆破作业人员应由专门培训考核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爆破作业前,应清理现场,并准备现场药包临时存放与制作场所。

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施工方案中应预估计拆除物塌落的震动及对附近建筑物的影响,必要时采取防震措施。可采取在建筑物内部洒水、起爆前用消防车喷水等减少粉尘污染措施。

爆破时,可采用对爆破区周围道路的防护、避开道路方向或规定断绝交通时间等方法。爆破作业应有设计人员在场,并对炮

孔逐个验收以及设专人检查装药作业,并按爆破设计进行防护和覆盖。

爆破时,除对爆破体表面进行覆盖外,还应对保护物做重点覆盖或设防护屏障。爆破时,必须待爆破稳定后,方可进入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研究处理,经检查确认爆破作业安全后,方可下达警戒解除信号。

五、施工临时用电工程预防监控措施

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大容量电箱上进线加滴水管。支线绝缘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应沿墙或电杆架空敷设,并用绝缘子固定。过道电线应采用硬质护套管埋地并作标志。室外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接头不受拉力并符合绝缘要求。

现场照明一般场所采用 电压。危险、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的照明及手持照明机具,应采用符合要求的安全电压。照明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脚手架上。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回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 ,室内距地面不得低于 ,碘钨灯固定架设,要保证安全。钠、铊等金属卤化物灯具的安装高度宜在 以上,灯线不得靠近灯具表面。

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或脚手架上。

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子,其规格、线间距离、档距等应符合架空线路要求,其电杆板线离地 以上应加绝缘子。架空线一般应离地 以上,机动车道为 以上。

电箱应有门、锁、色标和统一编号。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各类接触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无积灰、杂物,箱体不得歪斜。线箱安装高度和绝缘材料等均应符合规定。电箱内应设置漏电保护器,选用合理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进行分极配合。配电箱应设总熔丝、分熔丝、分开关,零排地排齐全,动力和照明分别设置。配电箱的开关电器应与配电线或开关箱一一对应配合,作分路设置,以确保专路专控;总开关电器与分路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熔丝应和用电设备的实际负荷相匹配。金属外壳电箱应作接地或接零保护。开关箱和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保险。同一移动开关箱严禁配有 和 两种电压等级。

接地体可用角钢、圆钢或钢管,但不得用螺纹钢,其截面不小于 ,一组两根接地体之间间距不小于 ,入土深度不小于 ,接地电阻应符合规定。

橡皮线中黑色或绿 黄双色线作为接地线,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接地或接零线截面最小不能低于 多股芯线;手持

式民用电设备应采用不小于 的多股铜芯线。电杆转角杆、终端杆及总箱、分配电箱必须有重复接地。高层配电箱重设接地,必须从地下引入

高压露天变压器间的面积不应不于 ,围墙高度不应低于 ,地平整无杂草,金属门应向外开启并接地,配有安全警告标牌,室外有散水坡。单列配电柜(板)通道,正面不小于 ,侧面不小于 ,背面不小于 ,双列配电柜正面不小于 配电间必须符合 四防一通 的要求。交配电间应配有安全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并有各类警告标牌。开关应有编号及用途标记,保持室内清洁无杂物。

一、路基工程施工安全应急预案

、当路基施工发生坍塌时,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塌方继续扩大, 施工人员应迅速撤离塌方现场。

、利用施工机械,转移其他要被掩埋的材料,尽量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当有施工人员受伤时,应迅速抢救伤员,同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 立即报告。

、根据受伤人员的受伤部位和受伤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如

伤者 出血量无法控制的情况下,必须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止血治疗。如伤者 被压在塌方之下,抢救时不能盲目拉扯伤员,避免伤势继续扩大,如 伤者失去知觉、休克等症状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心胸按摩等急救措施,并立即拨打

、应急小组应立即了解现场情况,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总结经验 教训,事故原因没有找到不放过,人员没有吸取教训不放过,上级有关部门没有同意不放过。

、救援人员应及时调查事故发生及伤亡情况,初步估算损失,应以最快的速度简明扼要的将事故伤亡情况,初步损失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再将详细的调查报告以书面形式向上级主管部门补报事故经过和结果。

二、路面工程施工专项安全应急预案

、路面施工过程中,难免发生安全方面的事情,为了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坦然应对,不至于手忙脚乱,在平时就要养成一个良好的习惯,那就是防范于未然,对路面施工制定安全应急预案。

、事故发生后,要立即保护好现场,维持好现场秩序,施救伤员,疏导过往车辆和人员,并设立警告标志和警示标志,及时向上级和交警部门报告,尽快采取措施,防止是太扩大。

、事故发生后,应急领导小组接到险情报告后应及时上报上级

领导,并立即赶往现场。

、发生险情后,施工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业务部门要立即查明事故原因,上报有关资料。

5、强化管理,落实责任,制定切实有效的施工方案,确保施工路段安全、有序、畅通。

6、应急小组应立即现场了解情况,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事故原因没有找到不放过,人员没有吸取教训不放过,上级有关部门没有同意不放过。

7、救援人员应及时调查事故发生及伤亡情况,初步估算损失,应以最快的速度简明扼要的将事故伤亡情况,初步损失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在事故处理完毕后,再将详细的调查报告以书面形式向上级主管部门补报事故经过和结果。

三、桥涵工程施工安全预案

1、根据中小桥工程施工的特点,在桥涵下部施工中,容易在桥梁基础挖方中造成塌方,或在水中施工中,围堰容易被水冲垮等因素,以及在浇筑水泥混凝土时,易造成人身伤害,根据这些已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中小桥涵施工安全应急预案。

2、应惊颤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作业安全知识培训,全面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和处理事故的方法,并根据施工现场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采取各种应对事故发生的措施,并进行实战演练。

3、建立健全适用施工安全的规章制度,安全管理方案,配备与施工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明确施工桥涵的危险点和控制措施。

4、监理健全施工桥涵的突发时间预控、监控机制,建立相应的组织,明确职责,落实到人。

5、标志设置规范,不错设、不漏设、突出重点部位、重点岗位。

6、发生事故后,迅速赶到事发现场,救助伤员,控制车辆,有效疏导交通,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把损失降到最小的限度。

7、当事故发生后,值班人员了解险情后,应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和中心指挥组,要立即保护好现场,维持好现场秩序,抢救伤员,疏导人员,组织人员设立进行禁行标志,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并及时报告上级机关,同时尽快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8、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根据事故情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事故采取紧急处理措施,确保事故不在扩大。

四、特殊季节与夜间施工安全应急预案

1、特殊季节及夜间施工有与其他季节和白天施工的特点,就是施工特殊,需要采取安全措施特殊,因此,需采取特殊的施工安全应急预案。

2、特殊季节及夜间施工如果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施工单位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以最快捷的方法,处理事故,并迅速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事故部门必须严格保护好现场,并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伤员,防止是太扩大一级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

移动现场时,必须作出标志并拍照,纤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中的重要痕迹、物证等。

3、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人员),(根据事故大小同时向 110、120、119 报告),实施紧急救助和采取有效自救,控制事发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指挥中心应立即启动,调动各方在最短时间内感到事发现场,到达现场后救助伤员,疏散人员,隔离事故现场,现场勘察,查明事故原因,调查事故伤亡情况,采取措施。事故处理结束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处理全过程,并提出处理和整改意见。

4、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根据事故情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事故采取紧急措施措施,确保事故不在扩大。

5、应急小组应立即现场理解情况,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总结经验教训,事故原因没有找到不放过,人员没有吸取教训不放过,上级有关部门没有同意不放过。

五、边通车、边施工地段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1、边通车、边施工地点极易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以交通事故为多,因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特别是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施工程序进行施工,不得违规操作,各种警示标志、警告标志按照规范设置,要有专人指挥交通,防治事故的发生。

2、事故发生后,要立即保护好现场,维持好现场的秩序,施救伤员,疏导过往车辆和人员,并设立警告标志和警示标志,及时想上级和交警部门报告,尽快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对国道、省道

及重要干道,当发生险情不能通行时,应立即采取措施,以确保施工路段畅通,对于其他道路,要设立绕行标志,使车辆分流。

3、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根据事故情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事故采取紧急处理措施,确保事故不在扩大。

4、当事故发生后,值班人员了解险情后,应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和中心指挥组,要立即保护好现场,维持好现场秩序,抢救伤员,疏导人员,组织人员设立进行禁行标志,严禁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并及时报告上级机关,同时尽快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5、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通知相关部门(人员),(根据事故大小同时向 110、120 报告),实施紧急救助和采取有效自救,控制事发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指挥中心应立即启动,调动各方在最短时间内感到事发现场,到达现场后救助伤员,疏散人员,隔离事故现场,现场勘察,查明事故原因,调查事故伤亡情况,采取措施。事故处理结束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处理全过程,并提出处理和整改意见。

触电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1、防范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2)电工、电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

(3)带电设备的防护。对经常带电设备,应保证防止意外情况下的接触,对偶然带电设备应采用保护接地和保护接零,并安装继电保护器。

(4)检修作业防护:应采用文字、符号等标志来区分电气设备各部分电缆和导线的用途、电器装置的运行情况等。向其他人员警告和指示运行和正在检修的情况。

(5)按施工用电安全规范规定,若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应急响应

(1)脱离电源对症抢救

当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首先使触电者脱离心源。迅速急救,关键是“快”

(2)对于低压触电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1)如果触电地点附近有电源开关或插销,可立即拉开电源开关或拔下电源插头,以切断电源。

2)可用有绝缘手柄的电工钳、干燥木柄的斧头、干燥木把的铁锹等切断电源线。也可采用干燥木板等绝缘物插入触电者身下,以隔离电源。

3)当电线搭在触电者身上或被压在身下时,也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绳索、木板、木棒等绝缘物为工具,拉开提高或挑开电线,使触电者脱离电源。切不可直接去拉触电者。

(3)对于高压触电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触电者脱离电源

1)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

2)带上绝缘手套,穿上绝缘鞋,用相应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按顺序拉开开关。

3)用高压绝缘杆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

(4)触电者如果在高空作业时触电,断开电源时,要防止触电

者摔下来造成二次伤害

(1)如果触电者伤势不重,神志清醒,但有些心慌,四肢麻木,全身无力或者触电者曾一度昏迷,但已清醒过来,应使触电者安静休息、,不要走动,严密观察并送医院。

2)如故触电者伤势较重,已失去知觉,但心脏跳动和呼吸还存在,应将触电者抬至空气畅通处,解开衣服,让触电者平直仰卧,并用软衣服垫在身下,使其头部比肩稍低,一面妨碍呼吸,如天气寒冷要注意保温,并迅速送往医院。如果发现触电者呼吸困难,发生痉挛,应立即准备对心脏停止跳动或者呼吸停止后的抢救。

3)如果触电者伤势较重,呼吸停止或心脏跳动停止或二者都已停止,应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法及胸外心脏挤压法进行抢救,并送往医院。在送往医院的途中,不应停止抢救,许多触电者就是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的。

4)人触电后会出现神经麻痹、呼吸中断、心脏停止跳动、呈现昏迷不醒状态,通常都是假死,万万不可当作“死人”草率从事。

5)对于触电者,特别高空坠落的触电者,要特别注意搬运问题,很多触电者,除电伤外还有摔伤,搬运不当,如折断的肋骨扎入心脏等,可造成死亡。

6)对于假死的触电者,要迅速持久的进行抢救,有不少的触电者,是经过四个小时甚至更长时间的抢救而抢救过来的。有经过六个小时的口对口人工呼吸及胸外挤压法抢救而活过来的实例。只有经过医生诊断确定死亡,停止抢救

(5)人工呼吸是在触电者停止呼吸后应用的急救方法。各种人工呼吸方法中以口对口呼吸法效果最好

1)施行人工正呼吸前,应迅速将触电者身上妨碍呼吸的衣领、上衣等解开取出口腔内妨碍呼吸的食物,脱落的断齿、血块,粘液等,以免堵塞呼吸道,使触电者仰卧,并使其头部充分扣仰(可用一只于拖触电者颈后),鼻孔朝上以利呼吸道畅通。

2)救护人员用手使触电者鼻孔紧闭,深吸一口气后紧贴触电者的口向内吹气,儿时约2秒中。吹气大小,要根据不同的触电人有所区别,每次呼气要个触电者胸部微微鼓起为宜。

3)吹气后,立即离开触电者的口,并放松触电者的鼻子,使空气呼山,工时约3秒中。然后再重复吹气动作。吹气要均匀,每分钟吹气呼气约12次。触电者已开始恢复自由呼吸后,还应仔细观察呼吸是否会再度停止。如果再度停止,应再继续进行人工呼吸,这时人工呼吸要与触电者微弱的自山呼吸规律一致。

4)如无法使触电者把口张开时,可改用口对鼻人工呼吸法。即捏紧嘴巴紧贴鼻孔吹气。

(6)胸外心脏挤压法是触电者心脏停止跳动后的急救方法

1)做胸外挤压时使触电者仰卧在比较坚实的地方,姿势与口对口人工呼吸法相同,救护者跪在触电者一侧或跪在腰部两侧,两手相叠,手掌根部放在,心窝上方,胸骨下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处。掌根用力向下(脊背的方向)挤压压出心脏里面的血液。成人应挤压3~5

厘米,以每秒钟挤压一次,太快了效果不好,每分钟挤压60次为宜。挤压后掌根迅速全部放松,让触电者胸廓自动恢复,血液充满心脏。放松时掌根不必完全离开胸部。

2)应当指出,心脏跳动和呼吸是无法联系的。心脏停止跳动了,呼吸很快会停止。呼吸停止了,心脏跳动也维持不了多久。一旦呼吸

和心脏跳动都停止了,应当同时进行口对口人工I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如果现场只有一人抢救,两种方法交替进行。可以挤压4次后,吹气一次,而且吹气和挤压的速度都应提高一些,以不降低抢救效果。

3)对于儿童触电者,可以用一只手挤压用力要轻一些免损伤胸骨,而且每分钟宜挤压100次左右。

(7)事故后处理工作

1)查明事故原因及责任人。

2)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写出报告,包括发生事故时间、地点、受伤(死亡)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工种、伤害程度、受伤部位。

3)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4)组织所有人员进行事故教育。

5)向所有人员进行事故教育。

6)向所有人员宣读事故结果,及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火灾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1、防范措施

(1)施工现场应实行严格的明火作业审批制度,明火作业必须经项目负责人审批签字,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不得擅自动用明火。施工现场严禁吸烟。要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线路敷设必须符合有关标准,使用的电线和配电设备必须是合格产品,线路周边不得随意堆放可燃物;要定期对线路进行检查,

发现隐患及时整改;要及时更换老化电线,避免电线、电器设备起火;要处理好施工与焊接、气焊切割等施工工序,杜绝因焊接、电气焊引起的火灾事故。

(2)施工现场必须购置、使用符合消防安全、结构安全规定的彩板房,并附有产品安装拆卸使用说明书。严禁购置无生产厂家、铭牌、无产品合格证书的彩板房。彩板房内应使用36V安全电压电源,电线线路不得随意改动,严禁私拉乱接,不得使用220V电压以上电源。当彩板房内使用空调、油汀式大功率电暖气等取暖设备时,必须单独设置电源线,电源线要做穿管保护,加设符合规定的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器,按规范标准敷设。

(3)施工现场严禁明火取暖,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毯和热得快等不符合规范和消防安全的电器产品。农民工宿舍应有专人值班,坚持24小时值班制,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4)施工现场所使用的密目式安全网必须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阻燃型安全网,脚手架上不得堆放易燃材料,采用竹笆板防护的,必须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

(5)建筑施工现场进行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在进行施工组织时,要对施工现场的平面布局进行合理规划,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办公区、生活区建筑要设定防火间距,划分出明确的用火区;易燃、可燃材料要集中堆放,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仓库要作为防火检查的重点部位,加强日

常管理。建筑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电气焊工作点、办公室、食堂、仓库等)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灭火器材(临时手提式灭火器,消防水桶、消防沙袋等)。各种消防器材一定要放在明显和方便提取的位置,并悬挂“消防用品,不得挪用”的标志牌,临时用水不能满足消防要求的,应设置消防水池,以便发生火灾时能及时就近取水灭火。

(7)要加强日常安全教育,开展全员消防安全培训,通过授课、培训等形式,对工地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知识。

2、应急响应

发生火情,第一发现人应高声呼喊,使附近人员能够听到或协助扑救,同时通知施工管理部或其他相关部门,第一发现人负责拨打火警电话;“119"。电话描述如下内容:单位名称、所在区域、周田显著标志性建筑物、主要路线、候车人姓名、主要特征、等候地址、火源、着火部位、火势情况及程度。随后到路口引导消防车辆。

(1)发生火情后,电工负责断电,值勤人员负责水源,项目经理组织各部门人员用灭火器材等进行灭火。如果是由于电路失火,必须先切断电源,严禁使川水或液体灭火器灭火以防触心事故发生。

(2)火灾发生时,为防止有人被困,发生窒息伤害,由值勤人员准备部分毛巾,湿润后蒙在口、鼻上,抢救被困人员时,为其准备同样毛巾,以备应急时使用,防止有毒有害气体吸入肺中,造成窒息伤害。被烧人员救出后应采取简单的救护方法急救,如用净水冲洗一下被烧部位,将污物冲净。再用干净纱布简单包扎,同时联系急救车抢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三、二、土方开挖工程 四、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五、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六、(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七、(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 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八、(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九、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十、(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十一、(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十二、(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十三、五、脚手架工程

十四、(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十五、(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十六、(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十七、(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十八、(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十九、(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二十、六、拆除、爆破工程 二十一、(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十二、(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它 八、(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九、(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十、(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十一、(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十二、(五)预应力工程。 十三、(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 根据本企业特点,以及对施工现场危害因素识别,对以下危险性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1、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①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②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 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 m2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4、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①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②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③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5、脚手架工程:①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②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③悬挑式脚手架工程。④吊篮脚手架工程。⑤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⑥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①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②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7、其它:①建筑幕墙安装工程。②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③人工挖扩孔桩工程。④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⑤预应力工程。⑥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范围(需专家论证):1)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支护与降水;或工程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在坑底以上的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2)开挖深度实行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由总包单位编制。但起重机械安拆、深基坑、升降脚手架工程由分包单位编制;3)(滑模、爬模、大模板等)工程,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工程(搭设高度8m以上,搭设跨度18m以上,总荷载15KN/m2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以上;4)起重吊装工程(单件起吊重量100kn以上,起重量300KN以上的设备工程,高度200m以上。5)脚手架工程(高度超过50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提升高度150m脚手架工程,架体高度20m以上的悬挑式脚手架)。6)施工高度50m以上幕墙。7)开挖深度16m以上的人工挖孔桩。 专项方案的编制单位:实行总包的,由总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承包组织编制。专项方案内容:1)工程概况2)编制依据3)施工计划4)施工工艺技术5)施工安装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6)劳动力计划7)计算书及相关图纸。审批流程: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对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后,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工)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包和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确认。不需要专家论证的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专家论证:1、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会。2、专家论证会的参会人员:1)专家组成员、2)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3)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4)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专家论证的内容:1)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2)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定。3)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原则:①符合合同或招标文件的要求②开发、使用四新③实现均衡施工,达到合理的经济技术指标④推广建筑节能和绿色施工⑤与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三个管理体系有效结合。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依据:施工合同,施工图纸,主要规范、规程,主要图集,主要标准,主要法规,地质勘察报告,企业的各项管理手册、施工工艺标准、程序文件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内容:①编制依据②工程概况③施工部署④施工进度计划⑤施工准备与资源配置计划⑥主要施工方法⑦施工现场平面布置⑧主要施工管理计划 施工组织动态管理:①工程设计有重大修改②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实施、修订和废止③主要施工方法有重大调整④主要施工资源配置有重大调整⑤施工环境有重大改变 建筑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合理施工程序和顺序安排的原则:①先安排相应的准备工作②首先进行全场性工程的施工,然后进行单位工程的施工③三通工程应先场外后场内,由远而近,先主干后分支,排水工程要先下游后上游④先地下后地上和先深后浅的原则⑤主体在前,装饰在后⑥尽可能实现相邻工种的最大限度搭接。 进度计划的调整分为:资源优化、费用优化、工期优化的原则(①缩短持续时间对质量和安全影响不大的工作②有备有资源的工作③缩短时间所需增加的资源费用最少的工作)。 基坑支护安全控制要点:①支护方案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工)、总监签字②支护结构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③基坑支护结构(包括支撑等)的实际水平位移和竖向位移,必须控制在设计允许范围内④控制好基坑支护与降水、止水帷幕等施工质量,并确保位置正确⑤控制好基坑支护、降水与开挖的顺序⑥控制好管涌、流沙、坑外地下水位变化和地表的沉陷

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房屋市政工程中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大工程单独编制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本省危大工程范围的补充。 县级以上住建部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

全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可委托给各地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或其他相关机构实施。 第二章前期保障 第五条危大工程范围包括: (一)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3.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

2018新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18年2月12日第37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 部长王蒙徽 2018年3月8日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前期保障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

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土方、基坑开挖施工方案 (1)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作业、开挖方法、放坡、排水、边坡支护应根据有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边坡支护要有设计计算书。 (2)挖土方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如发现有不能辨认的物品或事先没有预见到的地下电缆等,应及时停止操作,报告上级处理,严禁敲击或玩弄; (3)机械挖土,多台阶同时开挖土方时,应验算边坡的稳定。根据规定和验算确定挖土机高边坡的安全距离。 (4)人工挖基坑时,操作人员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一般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离应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 (5)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坡的稳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加固处理。 (6)在深基坑操作时,应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动情况,如发现有大面积形象裂缝现象,必须暂停施工,报告项目经理进行处理。 (7)在基坑或深井下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严防上面土块及其物体下落砸伤头部,遇有地下水渗出时,应把水引到集水井加以排除; (8)涵洞基坑周边的防护:洞口尺寸大于等于300mm均作

防护,洞口小于1.5×1.5m时预埋通长筋或加固定盖板,大于1.5×1.5m的洞口,周围设两道护身栏杆,中间支搭水平安全网。 (9)人工吊运泥土,应检查工具,绳索,钩子是否牢靠,起吊时垂线下不得有人,用车子运土,应平整走道,清除障碍; (10)修坡时,要按照要求进行,人员不能过于集中,如土质比较差时,应指定专人看管; (11)运土道路的坡度、转弯半径要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12)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作业,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准进行下一道工序作业。 高处作业施工方案 在进行高处作业时,应该结合工程特点,相应地制定各种安全防护技术措施。其要求如下: (1)每个工程项目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要列入该项目所涉及到高处作业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并要尽量采取地面作业,减少各种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问题,范围较为广泛,既有一般要求,如设置安全标志,张挂安全网等,也有各种专项措施(3)高处作业人员,一般每年需要进行一次体格检查。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等不适合从事高处作业的人

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实施方案

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实施方案 xx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七年三月一日

1 目 录 1 安全工作要点 2 2 引用标准 2 3安全工作程序及实施要点 3 4 安全工作程序控制 5 4.1施工组织设计审查要点 5 4. 2施工起重机械等安装、拆卸专项方案审查要点 5 4. 3重大危险源的确定 5 4.4旁站安全要点 6 5 检查标准 6 5.5基坑支护安全检查标准 6 5.6模板工程安全检查标准 7 5.10起重吊装检查标准 12 5.11施工用电检查标准 14 5.12施工机具检查标准 18 5.13“三宝”、“四口”防护检查标准 22

一、安全工作要点 (1)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3)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 二、引用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 4、《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99) 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 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7、《建设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30-2001) 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 9、《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作守则》

三、安全工作程序及实施要点 不同意 同 意 不同意 同 意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制定安全方案 (项目经理) 审批施工组织设计 (总工程师) 编制安全实施细则 (专职安全工程师)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 (安全工程师) 上报总监办 审查意见 (专职安全工程师)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以下简称《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4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大工程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负责全市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履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执法抽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对工程项目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测单位成果文件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执法抽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纳入施工安全监督范围的危大工程实施具体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履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执法抽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本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中危大工程具体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有关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危大工程范围详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详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2)。 第五条本市成立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分

住建部【2018】37号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住建部【2018】37号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 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 第二章前期保障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和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 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第九条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交危大工程清单及其安全管理措施等资料。 第三章专项施工方案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 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十一条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 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 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 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第十二条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 证。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专家应当从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选取,符合专业要求且人数不得少于 5名。与本工程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第十三条专家论证会后,应当形成论证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提出通过、修改后通过或者不通过的一致意见。专家对论证报告负责并签字确认。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附属文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它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五)预应力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住建部印发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明确自6月1日 起施行。《规定》要求: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以及相 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障危大工程施工安全。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按照本规定编制并审核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单位进行处罚,并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0日。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勘察单位应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2018年5月22日住建部再次下发文件,对危大工程的围和专项施工方案的容 予以明确。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围: 1、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3m (含3m )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2、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 施工总荷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2及以上, 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15kN/m 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

陕建发〔2019〕1116号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关于印发《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陕建发〔2019〕1116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结合全省实际,我厅制定了《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5月16日

陕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活动中的危大工程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第四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可委托相应安全监督机构负责。 第二章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第五条危大工程范围包括: (一)基坑工程 1.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六种危险性较大工程

六种危险性较大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必须经专家论证的工程: 1、深基坑:开挖深度达到5m及超过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工程;(含高切坡大于6 m分项工程). 2、地下暗挖工程; (含人工挖孔桩工程、遇有溶洞、暗河、瓦斯、岩爆、涌泥、断层等地质复杂的 隧道工程). 3、高大模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面荷载大于10kN/㎡,或线荷载大于15kN/m 的模板支撑系统。 4、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方大爆破工程; 5、30 m及以上无法使用操作平台的高空作业工程; 6、大江河中的深水作业; 注:①、以上6种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后。必须由施工企业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进行论证。论证后由施工企业按论证意见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修改后的专项施工方案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再审查签字,方可交付实施。(如5名专家其中有1名认为该“方案”不可行,则该“方案”即需另行编制,然后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②、由业主、施工、监理企业三方以《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危险性较大工程情况告知书》 ,加盖公章后连同一份“专项方案、专家论证意见书”书面报告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安监站。 ③、若因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或施工方案变更而产生危险性较大工程的,由施工企业按程序补报安监站;

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要点 (三) 、 (建筑工程) 施工方必须单独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监理审查要点: 1、土方开挖、高切坡支护、降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查要点: (1)“深基坑与高切坡”的施工图设计的单位是否有资质?如施工单位无此资质建议业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或是由施工单位设计之后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签暑确认; (2)、“专项施工方案”对本项目的施工是否:有针对性、有效性、可操作性。并附有计算书与计算结论; (3)、“方案”中是否已将相关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全部涵盖编入? (3)、边坡支护结构设计时,其强度计算:立柱、面板、档墙及其基础的抗压、抗剪及局部承载力以及锚杆抗拉承载力是否满足要求?支护局部与整体的稳定性等要有计算书,有验算结论; (4)、是否说明对基坑开挖前、开挖过程中对基坑周边、相邻建筑物自行或请求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作水平位移、垂直位移的观测? (5)、是否单独或集中编制“应急救援预案”?是否明确有安全施工责任人与专职安全员? (6)、程序审查: “专项方案”编写人: (项目经理或企业技术人员); 审核人: (项目部技术主管或企业 技术人员); 审批人: (公司法人一级技术负责人)是否是括号内的人员签字? (如经监理机构审查符合,签字认可,即可同意实施) 注: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表格版)

附表X 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工程名称:XXXXXX 工程地点:XXXXXX 一、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本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目录是否存在 一、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是□否□(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 是□否□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隧道模等工程。是□否□(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或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或施工总荷 是□否□ 2 载(荷载效应基本组合的设计值,以下简称设计值)10kN/m 及以上,或集中线荷载(设计值) 15kN/m 及以上,或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 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是□否□ 三、起重吊装及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 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是□否□(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是□否□(三)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是□否□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包括采光井、电梯井脚手架)。是□否□(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是□否□(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是□否□(四)高处作业吊篮。是□否□(五)卸料平台、操作平台工程。是□否□(六)异型脚手架工程。是□否□ 五、拆除工程 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是□否□ 六、暗挖工程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是□否□ 七、其它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是□否□(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是□否□(三)人工挖孔桩工程。是□否□(四)水下作业工程。是□否□(五)装配式建筑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工程。是□否□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可能影响工程施工安全,尚无国家、行业 是□否□及地方技术标准的分部分项工程。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市政)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 根据本企业特点,以及对施工现场危害因素识别,对以下危险 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制定措施: 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预防监控措施 、支护结构的选型应考虑结构的空间效应和基坑特点,选择有利支护的结构型式或采用几种型式相结合。 、当采用悬臂式结构支护时,基坑深度不宜大于 基坑深度超过 时,可选用单支点和多支点的支护结构。地下水位低的地区和能保证降水施工时,也可采用土钉支护。 、寒冷地区基坑设计应考虑土体冻胀力的影响。 、支撑安装必须按设计位置进行,施工过程严禁随意变更,并应切实使围檩与档土桩墙结合紧密。档土板或板桩与坑壁间的回填土应分层回填夯实。 、支撑的安装和拆除顺序必须与设计工况相符合,并与土方开挖和主体工程的施工顺序相配合。分层开挖时,应先支撑后开挖;同层开挖时,应边开挖边支撑。支撑拆除前,应采取换撑措施,防止边坡卸载过快。 、钢筋混凝土支撑其强度必须达设计要求(或达 )后,方可开挖支撑面以下土方;钢结构支撑必须严格材料检验和保证节点的施工质量,严禁在负荷状态下进行焊接。

、应合理布置锚杆的间距与倾角,锚杆上下间距不宜小于 ,水平间距不宜小于 ;锚杆倾角宜为 ~ ,且不应大于 最上一道锚杆覆土厚不得小于 、锚杆的实际抗拔力除经计算外,还应按规定方法进行现场试验后确定。可采取提高锚杆抗力的二次压力灌浆工艺。 、采用逆做法施工时,要求其外围结构必须有自防水功能。基坑上部机械挖土的深度,应按地下墙悬臂结构的应力值确定;基坑下部封闭施工,应采取通风措施;当采用电梯间作为垂直运输的井道时,对洞口楼板的加固方法应由工程设计确定。 、逆做法施工时,应合理的解决支撑上部结构的单柱单桩与工程结构的梁柱交叉及节点构造并在方案中预先设计,当采用坑内排水时必须保证封井质量。 、基坑支护与降排水措施 坑底面以上土层对基坑边坡的稳定性都将产生一定的影响,通过实验室土样试验指标,并结合当地经验,综合考虑,须对基坑井进行支护加固处理。 为确保基础施工能正常进行,必须采取降水措施。为防止地表水及雨水流入基坑,坑顶地表水采用明沟排水,沿坑口周围设 砖砌排水沟,经沉淀后引至附近下水道排放。 在基坑土方开挖期间施工期间,安排专人用经纬仪、水准仪、目测等方法观测护壁的沉降、裂缝、位移情况,如发现有问题应及时反映,以便采取加固措施。 二、土石方工程预防监控措施

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内容

一、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必须按要求严格履行编制,审核,审批程序,内容要做到全面具体、科 学安全可行、 二、基坑方案内容;现场工况、放坡要求、支护结构、机械选择、开挖时间、开挖顺序、分层开挖深度、坡道 位置、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 三、模板方案;工况、绘制模板设计图、根据施工条件确定荷载、对模板结构进行强度、刚度、稳定性验算、 制定安装与拆除程序及方法、冬季施工保温措施、施工安全及防火措施等 四、塔吊安拆方案;现场工况、安全施工作业程序、按拆作业人员及工作位置、配合作业的起重机类型及工作位置、地 锚位置、索具准备、现场作业环境、安全防护等 五、塔吊布置;塔吊布置要从建筑物的形状、建筑物四周、施工场地的条件、吊装工艺、塔吊与其他物体的安 全距离等多方面考虑等 六、平面图的布置;设计步骤是;确定起重机的位置---确定仓库、堆场加工场地的位置---布置运输道路----布 置临时房屋----水电管线---计算技术经济指标 七、混凝土施工质量控制;水泥进场必须对品种、级别、出场日期进行检查、核对产品合格证和出场检验报告 八、填充墙应采取哪些抗震措施;墙长大于5米时墙顶与圈梁宜有拉结、墙长超过层高的2倍时设置钢筋混凝 土构造柱、高超过4米时墙体半高处宜设置与柱连接且全长贯通的钢筋混凝土水平系梁 九、高强螺栓的紧固;高强螺栓的紧固顺序应使螺栓群中所有螺栓都均匀受力从节点中间向边缘施拧、初拧和 终拧都应按一定顺序进行、当天安装的螺栓应在当天终拧完毕外露丝扣不少于2-3扣 十、幕墙主要材料的复验;复验材料的品种及复验指标1、铝塑复合板的玻璃强度2、石材的弯曲强度、寒冷 地区的石材的耐冻融性、室内花岗石的放射性3、硅酮结构密封胶的邵氏硬度、标准条件下的拉伸粘结强度4、 石材密封胶的污染性 十一、幕墙隐蔽过程验收及质量的关键;1预埋件和后置埋件2、构建的连接节点3、变形缝及墙面转交处的构造节点4、防雷装置5、防护构造6、四周、内表面与主体结构之间的封堵7、隐框玻璃幕墙玻璃板块的固定8、 单元式幕墙的封口节点。下面是隐蔽;保温材料的厚度及固定、幕墙周边与墙体接缝处保温材料的填充、隔汽 层、热桥部位断热节点、冷凝水的收集与排放、通风换气装置 十二、脚手架检查及验收程序; 十三、文明施工管理要点;现场必须实施封闭管理,现场出入口应设大门和保安值班室、现场出入口明显处应设置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消防保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施工现场总 平面图。现场的主要机械设备脚手架安全网及围挡、模具、道路、仓库、土方及垃圾的堆放办公及生产临时设 施的布置与搭设等要符合施工平面图及相关规定要求 十四、施工现场的综合考评内容;建筑企业的施工组织管理、工程质量管理、施工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和建设、监理单位现场管理等、、、安全管理考评内容;安全生产体系和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实施情况等。 十五、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检查的资料;设计文件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洽商。主要材料、设备构件的质量证明文件进场检验记录、进场核查记录、进场复验报告、见证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相关图像资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构造现场实体检验记录、 十六、项目经理应履行的职责;1、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职责。2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对项目目标整体管理3对资源进行动态管理4建立各专业的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5进行授权范围内的利益分配6收集工程资 料、准备结算资料、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十七、项目经理安全生产岗位职责的内容: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根据工程的施工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措施计划消除安全事故 隐患、及时如实安全生产事故 十八、项目经理权限;参与项目的招标、投标及合同签订2参与组建项目经理部3主持项目经理部的工作4决定授权范围内的项目资金的投入和使用5制定内部计酬办法6参与选择分包单位7参与选择和使用具有相应资质 的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企业8企业法人授予的其他权利 十九、大体积混凝土裂缝控制;1优先选用低水化热的矿渣水泥适当使用缓凝减水剂2降低水灰比减少水泥用量3降低混凝土的入模温度控制混凝土的内外温差4及时对混凝土覆盖保温保湿材料5还可参入适当的微膨胀剂 或膨胀水泥6设置后浇缝7可二次抹面工艺减少表面收缩裂缝 二十、施工缝、后浇带的设置及处理;浇筑之前确定,宜留置在结构受力较小的部位、柱宜留置在基础、楼板、梁的顶面。与板连成的大截面梁(高超1米)留置在板底20-30mm处。单向板留置在平行板的短边位置。有次

苏建质安〔2019〕378号-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2019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以下简称《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江苏省行政区划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拆除、装修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危大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第四条危大工程范围详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1)。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围详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附件2)。 —1 —

第五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危大工程安全管理的监督指导,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对各级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简称“安监机构”)履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委托的安监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大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对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履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执法抽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第六条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运用“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安全管理系统”)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进行动态监管。 第二章前期保障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建(构)筑物、地下(上)管线、人员密集场所等施工可能影响到的工程周边环境等资料。 有深基坑分部分项工程的,建设单位所提供的工程周边环境资料范围自基坑底部边线向外不得小于基坑开挖深度的两倍。 第八条勘察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和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提出安全技术控制措施方面的建议。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2 —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它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五)预应力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附件二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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