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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转专业通知

2012年转专业通知
2012年转专业通知

关于2012年学生转专业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盐城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盐工办〔2010〕44号文)及《盐城工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方案》(盐工教[2011]17号文)要求,2012年学生转专业工作从第九周开始,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第九周,教务处印发转专业通知,提出转专业工作要求。

(二)第十周前,各学院根据学校要求和本学院教学资源状况,确定本年度可接收转专业计划数(见附件1)报教务处。

(三)第十一周前,校转专业领导小组审核各学院转专业计划,确定学校本年度转专业计划,并通过教务处网站公示。

(四)第十二周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教务科递交《盐城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见附件2)。

(五)第十三周前,各学院审核转专业学生资格,在学生申请表签署转出意见后交教务处。

(六)第十四周前,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参加考核学生名单。

(七)第十五周前,教务处、监察处组织转专业考试。个别学院完成特殊专业加试的考核工作。

(八)第十六周前,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申请材料、考核成绩,提出可转专业学生名单,由教务处上网公示。

(九)第十七周前,教务处将转专业学生名单报省主管部门审批。

(十)第十九周前,学校下达学生转专业文件。

(十一)秋学期开学时,相关部门和单位办理学生转专业手续。

以上安排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教务处

二0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附件1:盐城工学院转专业计划表

附件2:盐城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盐城工学院学院转专业计划表单位(盖章):日期:

盐城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国家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及名称代码表.doc

附件3(3) 研究生学科专业参考目录 此目录仅供在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中对于研究生学历层次专业条件设置的参考。 目录中的专业都有自己的专业代码,两位数的代表学科门类,如03法学;四位数代表一级学科,如0301法学;六位数代表专业名称,如030101法学理论专业。在进行岗位条件设置时,对于本岗位所涵盖哪些专业要表述清楚,例1:“35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法学专业”,此条件设置的专业即为03法学,那么所涵盖的专业为03代码下的所有专业,即0301法学—0306公安学,同时也包括0351法律硕士—0353警务硕士;例2:“35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法学(一级学科)专业”,那么所涵盖的专业仅为0301代码下的所有专业,即为030101法学理论—030110军事法学,0351法律硕士—0353警务硕士不包括在内。如果想涵盖住专业硕士专业,需设置为“35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法学(一级学科)、法律硕士专业”;例3:“35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刑法学专业”,那么该岗位仅“030104刑法学”这一专业符合招聘条件。 需要强调的是,在进行专业设置的时候,对于学硕专业和专硕专业,虽然相近,但是专业代码不同,研究方向不同,不能视为同一专业,因此,在进行岗位条件设置的时候,要尽量考虑全面,像

“金融(学)、税务(税收学)、保险(学)、教育(学)、学前教育(学)、特殊教育(学)、体育(学)、应用心理(学)、作物(学)、园艺(学)、草业(科学)、草学、林业(林学)、渔业(资源)、兽医(学)、护理(学)、军事(学)、会计(学)、艺术(学)、音乐(学)、电影(学)、戏剧戏曲(学)、广播电视(艺术学)、舞蹈(学)、美术(学)等”此类专业名称仅一字之差的,尽量都要涵盖进来。

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体现“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给学生提供更多自由选择的机会和良好的个性发展空间,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科学生在校修读两学年内、专科学生在校修读一学年内,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转专业:(一)学习兴趣、志向转移至其他专业者; (二)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后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三)学生入学后,因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学习者; (四)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无法完成学业者。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 (一)已认定为应退学者; (二)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者; (三)不符合国家转专业规定者。 第四条转专业的原则 (一)高考为文科类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入理工科专业; (二)艺术类学生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三)新生入学报到期间原则上不得转专业;

(四)第二、三、四学期跨专业类转专业的,原则上应留级或降级,学生应转入的年级由接收学院根据学生学业状况确定; (五)各专业接收的转专业学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核定的人数; (六)学生转专业应达到转入专业规定的基本要求; (七)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含获准转专业放弃者)。 第五条各专业转入条件 各专业的转入条件由各学院拟定,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六条转专业工作程序 (一)制定转专业工作计划。第15周,第14周前,学校制定转专业工作计划,各学院根据学校转专业工作计划,制定专业转入基本要求(包括转入条件、考试或考核办法、内容和安排等),教务处审批后向学生公布各专业转入条件。 (二)学生申请。第16周,第15周,学生提出转专业申请,填写《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经家长同意签字后,将相关的证明材料交所在学院,经所在学院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由学生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交拟转入学院。 (三)考核与审查。第17周,第16周前,完成对申请转专业学生的考核。各学院根据专业转入条件基本要求对拟

转专业通知

教务〔2011〕11号 关于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转专业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创造有利于学生个性发展、勤奋学习的环境,根据《浙江理工大学校内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10修订)(浙理工教[2010]32号)精神,经各学院申报,确定各专业接收转专业人数、接收条件、考核方式及录取原则。现将本学期2010、2011级学生转专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人数、要求及录取原则: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考虑转专业: (1)招生时确定为定向、委托培养的; (2)招生类别不同的; (3)在校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4)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5)新办专业(非织造材料与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生物制药)在未通过教育厅新专业检查前不得转入和转出。 2.各学院根据学生学业成绩、专业测试及面试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未安排面试和专业测试的专业以学生学业成绩排名比为序择优录取,安排面试和专业测试的专业按学生考核成绩择优录取。学生获得专利、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或在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奖可优先录取。 3.各专业接收转专业计划和要求(见附表)。 二、转专业的程序: 1.学生12月2日起可登陆现代教务管理系统报名(活动报名----转专业申请),填好所需信息(如图中所示)后打印申请表一份,填写申请

理由并签名,于2011年12月16日(周五)前交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处。(未交申请表者报名无效) 2.学院对本学院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在申请表上签字后,对同意转出的学生在现代教务管理系统中确认(学生管理—学籍管理—学生转专业—转专业审核),于2011年12月23日(周五)前将符合条件学生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教务处。 3.学院对申请转入本学院的学生进行考核(各专业的考核安排在第17、18周,具体时间于16周通知)后,于2012年1月13日前将考核结果报送教务处,并对同意转入的学生在现代教务管理系统中确认(学生管理—学籍管理—学生转专业—转专业审核)。 4. 教务处对上报学生材料审核后进行公示(2011年2月1日起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报主管校长批准,并于下学期第一周正式公布同意转专业的学生名单。 6. 转专业学生于下学期开学初到转入学院报到注册。 7. 转专业学生在开学两周的试读期内如不适应可申请回原专业学习,超过试读期后不再更换专业。 各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应充分学习《浙江理工大学校内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相关条例,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教务处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教育部专业分类使用简介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简介 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将普通高等教育分为12个学科门类,92个专业类,506种专业,其中基本专业352种,特设专业154种。另有编号11为“军事学”学科门类预留。这12个学科门类“地位”是相同的,但包含的专业数量有多有少,相差很大,见下表。

1. 哲学是社会科学最重要的基础学科之一,只有哲学类一个专业类,含4个专业,基本专业有哲学、逻辑学、学,特设专业有伦理学。哲学专业全国有73个学校设点,另3个专业设点很少,逻辑学有3所学校开设,9所学校开设学。知名高校: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大学、中央民族大学、清华大学。 2. 经济学是近些年非常热门的学科,有4个专业类,分别是经济学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经济与贸易类,共10个基本专业,7个特设专业。基本专业中的“金融学”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两个专业最受考生青睐。金融学有263所高校开设,国际经贸有466所学校开设,这里既有一流的985高校,也有一般的二本高校。其它如经济学专业也有301所学校开设,税收学有40所学校开设,保险学有82所学校开设,也算是热门。特别说明一下,会计、审计不属于经济学而属于管理学。知名高校:中国人民大学、大学、复旦大学、大学、南开大学、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大学、清华大学、大学、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经大学、大学、西南财经大学。 3.法学有6个专业类,分别是法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民族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公安学类,共13个基本专业,19个特设专业,特设专业多于基本专业是因为有一些很特殊的公安类专业如禁毒、警犬技术等。法学无疑是最大的专业,开设学校452所,政治学与行政学116所。社会学类的两个专业越来越得到重视,社会学开设学校93所,社会工作开设学校242所。公安学类的专业一般都在提前批招生。知名高校:中国人民大学、大学、大学、中科技大学、大学、复旦大学、中央民族大学。 4. 教育学分为教育学类和体育学类两个专业类,有13个基本专业,3个特设专业。其中教育学、教育技术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几个专业开设学校都在百所甚至二百所以上。可以看出,教育学的各个专业研究的是某一特定教育围的综合的知识。运动训练是个例外,主要培养运动员,故一些现役运动员同时也是在校大学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补充规定

校教字〔2011〕35号签发人:辛彦怀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关于《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学生转专业的补充规定(试行)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的有关条款和我校《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一、总则 在坚持现实性、注重个性发展和公正性原则的前提下,学校对转专业的年级和学生人数实行宏观控制。各专业转入、转出学生控制人数视转入转出专业班级容量及教学资源情况而定,当转入转出人数超出控制人数时按学分平均绩点分排序,至额满为止。

转专业一般在一年级第一学期末办理。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 第一学期学分平均绩点分达3.0及其以上的; 2. 高考成绩不低于拟转入专业当年相同生源最低录取分数的; 3. 因患有某种疾病或因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经校医院复核,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我校其它专业学习的; 4. 学生对拟转入专业确有特长和浓厚兴趣的(要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经考核验证); 5. 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或非本人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 三、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 1. 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 由招生时下一批次录取专业转入上一批次录取专业、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 3. 专升本生源的; 4. 对口、艺术、体育类生源专业申请转入非本类生源专业的; 5. 文、理科互转的; 6. 由外校转学到我校学习的; 7. 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8. 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四、转专业的流程 1. 拟转专业的学生本人于第一学期末提出申请(寒假前第三周),填写《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 所在院(系)领导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 3. 拟转入院(系)领导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 4. 报学校教务处汇总审核后,在教务处网站上公示,报请学校分管领导审批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6. 学生所在院(系)负责通知本院(系)同意转专业学生开学一周内到转入专业所在院(系)报到。 五、其它 1. 学生转专业后,应按转入专业培养方案培养,原已获得的学分若与转入专业课程学分一致,予以承认,所缺课程应予以重修或补考; 2. 未接到转专业通知前,学生一律在原专业学习,参加原专业的活动,否则视为旷课。 六、本补充规定(试行)从印发之日起试行,解释权归教务处。 二○一一年九月十日

转专业考试试题类型分类

上册 一、求极限P189 一(1)(2)P184 一(1)P179 一(1)二(2)P180 三(1)P175 一(2)(1.2)数列的极限P175二(2) 二、(1.6)无穷小量及其比较P189二(1) 三、(2.1)导数概念P179 二(1)P180四(1)P175二(1) (2.2)求导法则与高阶导数一(2)(2.3)微分P175一(1) 四、(3.3)泰勒公式P185 四P176 四(2) 五、(3.4)函数的单调性与极值P184二(1)(2)二(3)(4) 六、(6.1)一阶微分方程P189一(3)(6.3)可降阶的高阶方程P184二(3) 七、(5)定积分P190 三(1)P180 三(1)P175一(3)P175二(3) 八、微分中值定理与导数应用P190 五P180六 下册 九、二元函数连续,可微,偏导存在的关系P190 四(1)P184 一(5)二(4)(5)P180 三(3)P175二(5)P176三(1) 十、曲面在一点处的切平面方程P190 四(2) 十一、多元函数梯度P185三(4) 十二、二重积分P189一(4)P179 一(4)P175一(4) 十三、三重积分P189 二(5)P190三(5)P184一(3)P185三(2)P179 一(5)P176 三(2) 十四、第一类曲线积分P184 一(4)P185三(3)P179 二(5)P175一(5)十五、第二类曲线积分P189二(2)(3)P180四(3)P176三(3)四(1) 十六、格林公式P189 二(4)P179 一(2) 十七、第一类曲面积分P189一(5)P180五(2) 十八、第二类曲面积分P190 三(2)(4)P185 三(1)P180 四(2)五(1)十九、柱面方程一(3) 二十、多元函数极值P175二(4)

集美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集美大学文件 集大教〔2011〕19号 关于印发《集美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现将《集美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集美大学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集美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学分制改革,调动学生学习的自觉性与积极性, 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和特长的发挥,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0〕11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基本原则 (一)现实性原则。转专业必须以学校的专业办学资源为前提,必须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二)注重个性发展原则。转专业主要是根据学生专长,转专业有利于因材施教,培养学生的个性发展。 (三)公正性原则。转专业必须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 (四)程序正当性原则。转专业必须符合学校规定的程序。 第二条 申请转专业的条件 在校本科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在某一学科方面确有特长的一、二年级学生,例如:发表所特长学科方面的学术性论文、著作、作品,或在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或提供确凿证明证实申请者转到相应专业能进一步发挥其特长、并经本校相关学科3位高级职称教师推荐。 (二)在校一、二年级学生,因入学后患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 —2—

其他专业学习,且高考成绩不低于拟申请转入专业当年相应生源地的最低录取分数。 (三)在校一年级学生通过转专业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成才,一年级第一学期在本专业所修的各门课程成绩都在及格以上(不含补考),且平均分在70分以上(不含体育)。 第三条 不能申请转专业的情形 学生符合第二条所规定的申请转专业条件,但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一)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二)在校期间受过处分者。 (三)身体条件不符合转入专业学习者。 (四)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者。 (五)定向生或委培生未经定向单位或委托单位同意者。 (六)师范类专业的学生申请转入非师范类专业者,航海类专业的学生申请转入非航海类专业者。 (七)艺术类专业的学生申请转入非艺术类专业者,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申请转入艺术类专业者;体育类专业的学生申请转入非体育类专业者,非体育类专业的学生申请转入体育类专业者。 (八)招生时有特殊要求或特殊形式招生者(专升本、单独招生等)。 (九)应受到开除学籍处分或应予退学者。 第四条 转专业程序 —3—

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学生转专业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2年学生 转专业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华中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打通培养后分流选择专业及跨学科专业门类转专业管理办法》(华师行教字〔2004〕191号)和《华中师范大学完善和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的实施方案》(华师行字〔2012〕130号)),学校决定启动本年度学生转专业工作,现将此项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和条件 1.报名学生范围 华中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2011级非师范类专业学生和2012级学生。 2.专业选择范围 (1)2011级非师范类专业学生只能在非师范类专业中选择报考专业。2011级报考学生经考核批准转专业后,学籍编入2012级。 (2)2012级非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入免费师范专业学习,所选专业原则上为所在学院的免费师范专业,并需与学生本人生源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门协商、获得同意并签署就业协议,方可转换专业;学校退还其已交纳的学费和住宿费,补发相应的生活补贴。(目前已获知,海南、天津、山东确定不接受增加免费师

范生) (3)2012级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入其他师范专业学习,也需与学生本人生源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门协商、获得同意并更改就业协议,方可转换专业。 (4)2012级师范类专业学生退出,申请转入非师范专业学习,也需与学生本人生源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门协商、获得同意并撤销就业协议,方可转换专业;并按相应的标准向学校补交学费和住宿费,退还生活补贴。 (5)自主招生小语种保送生的学生仅限于日语、俄语、法语、韩国语几个专业之间互转。 3.免费师范生转入、退出规定 免费师范生退出、进入及转专业等有关情况,可参见相关文件精神(华师行字〔2012〕230号)。 师范专业学生若在校学习年限超过四年,则超过年限期间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二、报名工作 1.网上申请 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登陆:https://www.wendangku.net/doc/4417584815.html,/zyybm/index.asp报名,并到学院交报名费50元确认报名。学生填报申请表时可以填报两个拟转入的专业考试科目,具体专业可参见《跨学科专业门类各专业拟接

转专业考试说明

转专业考试说明 一、考试时间 5月12日上午9:00-11:00 高等数学(语文) 5月12日下午2:00-4:00 英语 二、考试地点 禹洲楼,具体见准考证 三、各科考试说明 ●转专业考试语文考试说明 考试内容为文学常识,考试题型及分值如下: 1.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包括诗句补充完整和文学常识) 2.简答题(每题8分,共16分) 3.论述题(每题12分,共24分) 4.作文(40分) ●转专业考试高等数学考试说明 考试内容: 1.函数 2.函数极限与连续 3.导数与微分 4.中值定理及导数的应用 5.不定积分 6.定积分及其应用 考试题型及分值 1.填空题(每空3分,共18分) 2.单项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12分) 3.求极限(每小题5分,共10分)

4.求函数的导数或微分(每小题5分,共15分) 5.求积分(每小题5分,共15分) 6.计算题(本题满分6分) 7.应用题(本题满分12分) 8.证明题(本题满分12分) 转专业考试大学英语考试题型及分值 Part I Reading Comprehension (30 points, 2 points each) 选择题(3段,15小题) Part II Vocabulary and Structure (20 points, 1 point each) 选择题(20小题) Part III Cloze (10 points, 1 point each) 选择题( 1段,10个空) Part IV Reading in Depth (10 points, 1 point each) 选词填空(15个词中选10个) Part V Translation (15 points, 3 points each) 汉译英(5个句子) Part VI Writing (15 points) 作文

2015年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2015年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说明 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是高等教育工作的基本指导性文件之一。它规定专业划分、名称及所属门类,是设置和调整专业、实施人才培养、安排招生、授予学位、指导就业,进行教育统计和人才需求预测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二、本目录根据《教育部关于进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修订工作的通知》(教高〔2010〕11号)要求,按照科学规范、主动适应、继承发展的修订原则,在1998年原《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原设目录外专业的基础上,经分科类调查研究、专题论证、总体优化配置、广泛征求意见、专家审议、行政决策等过程形成的。 三、本目录的学科门类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2011年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学科门类基本一致,分设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12个学科门类。新增了艺术学学科门类,未设军事学学科门类,其代码11预留。专业类由修订前的73个增加到92个;专业由修订前的635种调减到506种。本目录哲学门类下设专业类1个,4种专业;经济学门类下设专业类4个,17种专业;法学门类下设专业类6个,32种专业;教育学门类下设专业类2个,16种专业;文学门类下设专业类3个,76种专业;历史学门类下设专业类1个,6 种专业;理学门类下设专业类12个,36种专业;工学门类下设专业类31个,169种专业;农学门类下设专业类7个,27种专业;医学门类下设专业类11个,44种专业;管理学门类下设专业类9个,46种专业;艺术学门类下设专业类5个,33种专业。 四、新目录分为基本专业(352种)和特设专业(154种),并确定了62种专业为国家控制布点专业。特设专业和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分别在专业代码后加“T”和“K”表示,以示区分。 五、本目录所列专业,除已注明者外,均按所在学科门类授予相应的学位。对已注明了学位授予门类的专业,按照注明的学科门类授予相应的学位;可授两种(或以上)学位门类的专业,原则上由有关高等学校确定授予其中一种。 一、基本专业 01学科门类:哲学 0101 哲学类 010101 哲学

学生转专业考核方案

学生转专业考核方案 2008年学生转专业考核方案 1)法学院 (2) 2)新闻学院 (4) 3)材料科学系 (6) 4)管理学院 (7) 5)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9) 6)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10) 7)化学系 (11) 8)环境科学与工程系 (12) 9)经济学院 (13) 10)力学系 (14) 11)历史系 (15) 12)软件学院 (16) 13)上海医学院 (17) 14)生命科学院 (18) 15)数学科学院 (19) 16)外文学院 (20) 17)文博系 (21) 18)物理系 (22) 19)哲学学院 (23) 20)公共卫生学院 (25) 21)中文系 (26) 22)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 (27) 23)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28) 24)护理学院 (29) 25)药学院 (30) 26)高分子科学系 (31)

法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审核规则 根据学校教务处《复旦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细则》,结合法学院实际情况,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2008年拟申请转入我院法学专业的学生实行以下考核规则。 第一条计划录取额度 要求转入的学生只能按法学专业申请,接受学生名额为学校公布计划。 第二条申请学生条件 1、符合学校教务处有关规定的2007级本科生;或符合学校教务处有关规定、去年未申请转专业的2006级本科生; 2、申请人必须通过已修读学年修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申请之时的平均绩点在3.0以上; 3、品行端正,没有任何违法或违犯校规校纪的记录。 第三条工作流程和审核程序 1、公示法学院法学专业的审核规则,并接受学生咨询 根据学校规定、法学院规则、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对申请学生的补充审核规则,所有审核规则将一并进行明确公示,发布于教务处网站。 规则公示期间,学院集中安排时间接受拟申请学生咨询,时间和地点咨询院系。 2、接受学生申请,并审核申请材料 根据学校时间进度,学生在学校URP信息化教务管理系统报名,填报申请表格。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对所有申请学生材料进行初选审核,接受符合学校有关规定和本规则第二条要求的学生申请。 3、组织笔试和面试 如果申请学生人数超过学校核定的录取名额2倍,则于面试之前先行组织一次笔试。通过笔试,学院选拔拟录取名额的1.2倍的学生数进入面试,如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限额的2倍,则所有申请学生直接进入面试阶段。面试语言为中英文;笔试的科目以及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请咨询院系。 (1)笔试内容:与申请转入专业的相关基础学科知识以及英语。

关于2018年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2018年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坚持“学生中心”的大学教育观,本着有利于学生就业和学校专业结构调整的原则,坚持对学校的学生负责任和学校能可控的实施转专业工作,现将2018年转专业的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专业完成学业 (二)转专业学生的选拔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三)尊重学生个性发展与兼顾教学资源原则 1.尊重学生个性发展,以满足学生对专业选择的需求; 2.根据社会发展与学校实际,各二级学院应依据各专业的师资力量和教学资源条件设施情况,合理确定各专业转入学生的人数。在各学院上报各专业可转入学生人数基础上学校可根据具体报名情况作适当调整。 (四)凸显二级学院的办学主体地位,落实二级学院在办学中的责权利。各二级学院应根据各专业的具体情况,制定公布各专业转入学生的选拔条件和选拔方式,并自主组织实施转入学生选拔工作。 二、基本条件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学生确有专长,本人申请,经转入学院考核证实,转入该专业确能发挥其专长者; 2.个别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医务部门确诊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可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3.经学校确认学生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4.根据毕业分配制度的改革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在学生自愿的情况下,学校可适当调整部分学生所学专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转专业 1.新生入学不满一学期者; 2.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者; 3.大学三年级及以上者(除学校进行的专业调整外); 4.应作退学处理者; 5.无正当理由者; 6.在校期间已经转过一次专业者; 7.高考招生类型不同者; 8.高考为文科类考生转入理工类专业者或理工类考生转入文科类专业者(文理兼收专 1

本科生转专业考核方案

2010年本科生转专业(含学科大类)考核方案 1)法学院 (2) 2)新闻学院 (4) 3)材料科学系 (6) 4)管理学院 (7) 5)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9) 6)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10) 7)化学系 (11) 8)环境科学与工程系 (12) 9)经济学院 (13) 10)力学系 (14) 11)历史系 (15) 12)软件学院 (16) 13)医学院 (17) 14)生命科学院 (18) 15)数学科学院 (19) 16)外文学院 (20) 17)文博系 (21) 18)物理学系 (22) 19)哲学学院 (23) 20)公共卫生学院 (25) 21)中文系 (26) 22)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 (27) 23)药学院 (28) 24)高分子科学系 (29) 25)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30) 26)核科学与技术系 (31)

2010年法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审核规则 根据学校教务处《复旦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细则》,结合法学院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2010年拟申请转入我院法学专业的学生实行以下考核规则: 第一条计划录取额度 要求转入的学生只能按法学专业申请,接受学生名额为学校公布计划。 第二条申请学生条件 1、符合学校教务处有关规定的2009级本科生;或符合学校教务处有关规定、去年未申请转专业的2008级本科生; 2、申请人必须通过已修读学年修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申请之时的平均绩点在3.0以上; 3、品行端正,没有任何或违犯校规校纪的记录。 第三条工作流程和审核程序 1、公示法学院法学专业的审核规则,并接受学生咨询 根据学校规定、法学院规则、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对申请学生的补充审核规则,所有审核规则将一并进行明确公示,发布于教务处。 规则公示期间,学院集中安排时间接受拟申请学生咨询,时间和地点咨询院系。 2、接受学生申请,并审核申请材料 根据学校时间进度,学生在学校URP信息化教务管理系统报名,填报申请表格。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对所有申请学生材料进行初选审核,接受符合学校有关规定和本规则第二条要求的学生申请。 3、组织笔试和面试 如果申请学生人数超过学校核定的录取名额2倍,则于面试之前先行组织一次笔试。通过笔试,学院选拔拟录取名额的1.2倍的学生数进入面试,如报名人

教育部专业分类简介(

教育部专业分类简介(DOC)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简介 教育部本科专业目录将普通高等教育分为12个学科门类,92个专业类,506种专业,其中基本专业352种,特设专业154种。另有编号11为“军事学”学科门类预留。这12个学科门类“地位”是相同的,但包含的专业数量有多有少,相差很大,见下表。 1.哲学是社会科学最重要的基础学科之一,只有哲学类一个专业类,含4个专业,基本专业有哲学、逻辑学、宗教学,特设专业有伦理学。哲学专业全国有73个学校设点,另3个专业设点很少,逻辑学有3所学校开设,9所学校开设宗教学。知名高校: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北京大学、中央民族大学、清华大学。 2.经济学是近些年非常热门的学科,有4个专业类,分别是经济学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经济与贸易类,共10个基本专业,7个特设专业。基本专业中的“金融学”和“国际经济与贸易”两个专业最受考生青睐。金融学有263所高校开设,国际经贸有466所学校开设,这里既有一流的985高校,也有一般的二本高校。其它如经济学专业也有301所学校开设,税收学有40所学校开设,保险学有82所学校开设,也算是热门。特别说明一下,会计、审计不属于经济学而属于管理学。知名高校: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武

汉大学、南开大学、厦门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南京大学、清华大学、吉林大学、山东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上海财经大学、辽宁大学、西南财经大学。 3.法学有6个专业类,分别是法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民族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公安学类,共13个基本专业,19个特设专业,特设专业多于基本专业是因为有一些很特殊的公安类专业如禁毒、警犬技术等。法学无疑是最大的专业,开设学校452所,政治学与行政学116所。社会学类的两个专业越来越得到重视,社会学开设学校93所,社会工作开设学校242所。公安学类的专业一般都在提前批招生。知名高校: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厦门大学、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复旦大学、中央民族大学。 4.教育学分为教育学类和体育学类两个专业类,有13个基本专业,3个特设专业。其中教育学、教育技术学、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几个专业开设学校都在百所甚至二百所以上。可以看出,教育学的各个专业研究的是某一特定教育范围的综合的知识。运动训练是个例外,主要培养运动员,故一些现役运动员同时也是在校大学生。知名高校:北京体育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上海体育学院、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成都体育学院。 5.文学是一门非常传统的学科,有3个专业类,分别是中国语言文学类、外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有72个基本专业,4个特设专业。文学学科的专业数量较多,在12个学科门类中排第二,这是因为外语各语种占了60个。中文类的汉语言文学专业开设学校369所,外文类的英语600所,日语355所,这3个专业是语言类的大户。另一个大热门是新闻学,207所学校开设,很受考生欢迎;广告学的开办学校更是多达25所,各有特色,学这个专业需掌握一定的美术技能,即使入学前没学过入学后也得学;广播电视学开办学校177所,有过热的感觉。知名高校:北京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传媒大学、武汉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 6.历史学是社会科学最重要的基础学科之一,只有历史学类一个专业类,4个基本专业2个特设专业。历史学专业是大专业,有210所高校开设,包括几乎所有的一流综合大学。考古、文物与博物馆学、文物保护技术则都是很专的专业,开设学校少,有的学校还只录有志愿的考生。知名高校:北京大学、南京大学、四川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西北大学、山东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

关于组织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2011年新修订的《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杭电教[2011]190号)第三十一条中转专业相关规定,现将本学期转专业各项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专业的时间: 2011年12月31日8:30至2012年1月12日14:00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请转专业的方式及各专业接收人数: (1)在校园网范围内登录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4417584815.html,)提交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转专业系统学生操作指南》),可同时申报2个专业。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学生在网上提交申请,学校不再受理书面申请(注:转专业报名只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先后不影响转专业结果)。(2)为方便需要的同学,学校将开放第三教学楼南217机房用于转专业申请,时间为: 2011年12月31日8:30-16:00。如有疑问,可咨询86915015刘老师。 (3)本学期各专业接收人数见附件二:《各学院接收转专业人数计划表》。 三、申请转专业的年级及选择专业的范围: (1)一年级(2011级)学生在全校范围内选择专业或学科大类;(2)二年级(2010级)学生在同一学科门类中选择专业(见附件三:《二年级转专业学科门类列表》); (3)三年级(2009级)学生在本学院内同一个二级类中选择专业(见

附件四:《三年级转专业本学院内同一个二级类列表》)。 四、转专业成绩统计的范围: 学生在校期间包括已修且成绩已记载的全部课内教学环节课程和实践环节课程(不含课外教育课程)。 五、录取方法: 学校在下一学期初参照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方法确定转专业(类)名单。对全校申请转入同一年级、同一专业(类)的学生,如报名人数超过计划人数(上限),按绩点排名比排序的原则,依次录取,如果绩点排名比相同,再比较绩点(绩点排名比:学生的绩点排名除以所在年级专业的在校生总人数)。 六、选课时间: 下学期初名单公布后,转专业成功的学生应根据转入专业的课程安排,在下学期初全校学生第二轮选课时自行网上退课和选课。如选课出现问题,到行政楼106室咨询。 七、到新专业报到时间: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须到新专业学习,学校不再受理放弃转专业而要求转回原专业的申请,请各位学生认真、慎重考虑后再提交转专业申请。学生在名单公布后两周内,到转入学院报到。学生名单公布两周后,由转出学院将学生档案等相关材料统一移交到接收学院。 八、特殊专业转专业受限情况: (1)转入英语专业需要面试; (2)包装工程(艺术设计)专业、工业工程(工业技术管理方向)专业不接收其他专业学生转入。

大学计算机基础转专业考试大纲20190424

南京工程学院本科生转专业考试 《大学计算机基础》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制定说明:本大纲制定时参照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的要求,根据书面考试的特点,回避了实际操作,主要考查基本概念和操作功能理解,考试也不涉及具体的版本和菜单/命令。 一、基本要求 1. 了解计算机的发展、应用 2. 了解微型计算机系统的组成和各部分的功能 3. 了解计算机软件的基本概念 4. 掌握进制的基本概念及相互转换,了解计算机中信息的表示方法 5. 了解计算机网络的基本概念和因特网(Internet)的初步知识 6. 了解操作系统的基本功能和作用,掌握Windows的基本操作和应用 4. 了解文字处理的基本知识,熟练掌握文字处理MSWord的基本操作和应用,熟练掌握一种汉字(键盘)输入方法。 5. 了解电子表格软件的基本知识,掌握电子表格软件Excel 的基本操作和应用。 6. 了解多媒体演示软件的基本知识,掌握演示文稿制作软件PowerPoint 的基本操作和应用 二、考试内容 (一)计算机的诞生及发展 1. 计算机的诞生、分类及应用 2. 计算机的新技术,如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及物联网的基本概念 (二)计算机硬件 1. 微型计算机的组成及各部分功能 2. 计算机的基本工作原理 (三)计算机软件 1. 软件的基本概念及分类 2. 操作系统的基本概念、功能及常用操作系统 3. 程序设计语言的基本概念 (四)数制和信息编码 1. 数制的基本概念及不同进位计数制间的转换 2. 数值在计算机中的表示及基本计算 3. 字符、声音、图像等非数值数据的表示

(五)计算机网络及信息安全 1. 计算机网络的基本概念及发展 2. 计算机网络的组成及分类 3. 计算机网络体系结构的基本概念 4. 因特网的发展、应用及常用协议 5. 网络信息安全的基本概念 (六)数据库技术基础 1. 数据库的基本概念及发展 2. 数据模型及常见的数据库管理系统 3. SQL语言的基本概念及简单应用 (七)Windows操作系统的基本概念和功能 1.桌面外观的设置,基本的网络配置 2.资源管理器的操作与应用 3.文件、磁盘、显示属性的查看、设置等操作 4.中文输入法的安装、删除和选用 5.检索文件、查询程序的方法 (八)文字处理软件的基本概念和功能 1. Word的基本概念,Word的基本功能和运行环境,Word的启动和退出 2. 文档的创建、打开、输入、保存等基本操作 3. 文本的选定、插入与删除、复制与移动、查找与替换等基本编辑技术;多窗口和多文档的编辑 4. 字体格式设置、段落格式设置、文档页面设置、文档背景设置和文档分栏等基本排版技术 5. 表格的创建、修改;表格的修饰;表格中数据的输入与编辑;数据的排序和计算 6. 图形和图片的插入;图形的建立和编辑;文本框、艺术字的使用和编辑 7. 文档的保护和打印 (九)电子表格软件基本概念和功能 1. 电子表格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功能,Excel 的基本功能、运行环境、启动和退出 2. 工作簿和工作表的基本概念和基本操作,工作簿和工作表的建立、保存和退出;数据输入和编辑;工作表和单元格的选定、插入、删除、复制、移动;工作表的重命名和工作表窗口的拆分和冻结 3. 工作表的格式化,包括设置单元格格式、设置列宽和行高、设置条件格式、使用样式、自动套用模式和使用模板等 4. 单元格绝对地址和相对地址的概念,工作表中公式的输入和复制,常用函数的使用 5. 图表的建立、编辑和修改以及修饰 6. 数据清单的概念,数据清单的建立,数据清单内容的排序、筛选、分类汇总,数据合并,数据透视表的建立 7. 工作表的页面设置、打印预览和打印,工作表中链接的建立 8. 保护和隐藏工作簿和工作表

学生转专业具体规程

烟台大学文件 烟大校发〔2015〕19号 关于印发《烟台大学本科生 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烟台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烟台大学 2015年6月4日

烟台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的规定,允许部分符合条件的在校本科生转入其他专业学习。为规范此项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1.学校允许本科生在入学一学年后转专业一次。转专业由教务处统一规划,依据学生的学习成绩,择优办理。每年转专业的学生数一般控制在本专业同届学生总数的10%以内。 2.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也可申请转专业: (1)确有某种特长,转专业之后有利于发挥其特长者; (2)入学后发现有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校医院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3)确有某种特殊原因,经学校认可,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者。 3.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转专业申请: (1)第一学年所学课程有不及格者(以期末正常考试成绩为准); (2)入学以来因违纪受到学校处分者; (3)艺术类、体育类、合作办学类、对口高职、专升本、3+2、3+4和国家专项计划录取的学生以及其它招生时国家已

有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特殊类型专业的学生不得调整专业; (4)招生专业跨文理大类者一般不予调整(文理兼招的专业除外); (5)学生转专业可以在同一招生录取批次的专业之间进行,也可以由一批次录取的专业转入二批次录取的专业,不得由二批次录取的专业转入一批次录取的专业。 二、具体程序 1.制定计划: 每年6月份,由各学院提出接收专业、名额和要求,并报学校教务处,经教务处审核确认后向学生公布。 2.报名: (1)学生转专业前须对拟转入专业进行全面了解,慎重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由所在学院在不超过本专业同届学生总数10%的范围内,择优确定转专业学生名单,并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 (2)转专业学生须填写《烟台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表》,每人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 (3)经所在学院审核确定的学生名单,由院领导签字盖章,报送至学校教务处。 3.考试和录取: (1)教务处根据转入专业的要求,组织公开考试或专业测试; (2)学校根据考试(或专业测试)成绩,择优选拔,

修-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学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讨论稿) 为了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健全学籍管理制度,加强学生转专业管理,根据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及学院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1、基本原则 (一)学院在办理学生转专业时必须在教学资源允许的情况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学生转专业必须是本人意愿,其他人不得包办代替,且在校期间每位学生只有一次转专业的机会; (三)学生转专业应符合学院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从严控制的原则。 2、转专业对象 本细则的适用对象为取得专科学籍的一年级学生。 3、转专业条件 (一)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申请转专业: 1、因身体健康原因,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能够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2、学生因参军、休学,在复学时无后续班级者; 3、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原因,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经学院审核认定者; (二)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可以申请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第一学期所学课程成绩有补考科目的;

3、在校学习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 4、申请转入的专业招生名额已满的; 5、学生的入学分数低于所转入专业的同一招生类别最低录取分数的;所录取批次的无相应转入专业的,原则上不能转入; 6、转出人数已超过本专业人数10%的。若申请转出人数超过10%,则按第一学期平均成绩排序择优考虑。 4、转专业流程 (一)第二学期第一周内申请转专业的学生转入相同年级学习;二年级时提出申请,则转入下一年级学习; (二)第二学期第一周以内,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附学习成绩单、医院证明等材料,经转出系、转入系同意后,上报至教务处; (三)教务处根据学院教学条件进行审核、公示,经分管院长审批后通知相关系部及学生。 5、转专业学生管理 (一)学生转入新专业后,学号不变; (二)学生转入新专业后,执行转入专业的教学计划。学生在原有专业修读课程(已获得学分)与转入专业有对应的,经转入系和教务处确认后有效;对尚未修读或未获得学分的课程,学生本人须随转入专业低年级学生补修相应课程并获得学分; (三)转专业后,学生按照转入专业学费标准收费,当学年学费高于原专业时,需补交差额部分。 6、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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