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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类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

Ⅰ类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
Ⅰ类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

遂医字〔2017〕号

关于印发《Ⅰ类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科室:

现将《遂川县人民医院Ⅰ类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七年一月十八日

Ⅰ类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一)为规范我院Ⅰ类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下称预防

用药)的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减少细菌耐药,达到医院等级评审指

标要求,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

导原则》《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和控制技术指南(试行)》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Ⅰ类切口手术的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

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Ⅰ类切口手术预防性用药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预

防用药不能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

(三)医院成立工作管理小组,管理小组由医务科牵头,质控科、院感科、药剂科、信息科、病案室、检验科、麻醉科及手术科室等共

同参与,对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全过程进行管理,并负责相关人员

的培训、指导等工作。管理小组每月进行1次专项检查,对违规者按

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以确保本实施细则得到贯彻落实。

管理小组:

组长:龙圣根

成员:梁传军康琳王晓平丁小春肖鸣张军华叶永健江世林黄小华曾广花胡志伟郑清华

王亮军袁珍娥

二、预防性用药的适应证

(一)Ⅰ类切口手术预防性用药目的: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

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和腔隙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二)Ⅰ类切口手术范围及名称:

1.Ⅰ类切口手术范围:包括甲状腺、乳腺、腹股沟疝、关节镜检查、颈动脉内膜剥脱、颅骨肿物切除、内眼手术和冠脉造影等血管介入诊断,以及心脏、颅脑、膝髋关节、肾脏手术。

2.Ⅰ类切口手术名称:

(1)甲状腺手术:甲状腺切除术、甲状腺部分切除术、甲状腺大部分切除术、甲状腺次全切除术、甲状腺病损切除术、甲状腺根治术、甲状腺改良根治术;

(2)乳腺手术:乳房切除术、乳房部分切除术、乳房次全切除术、乳房改良根治术、乳房根治性切除术、乳房扩大根治性切除术、乳头切除术、乳腺腺叶切除术;

(3)腹股沟疝手术(包括补片修补术):腹股沟疝修补术、腹股沟直疝修补术、腹股沟斜疝修补术、腹股沟直疝无张力修补术、股沟斜疝无张力修补术、腹股沟斜疝疝囊高位结扎术、腹股沟直疝-斜疝修补术;

(4)关节镜检查手术:膝、髋、肩关节镜检查手术;

(5)非开放性骨折内固定术,骨折内固定取出术;

(6)膝髋关节置换手术:膝关节置换术、膝关节部分置换术、髋关节置换术、全髋关节置换术、髋臼置换术、人工股骨头置换术;

(7)颅骨肿物切除手术:颅骨切除减压术、线形颅骨切除术、条带状颅骨切除术。

(8)开颅手术:颅内肿瘤切除术、脑膜瘤切除术、颅内血肿清除术、脑内血肿清除术、颅内血肿引流术、颅内血管成形术、开颅探查术、脑室切开引流术;

(9)眼科手术:白内障囊外摘除术、晶状体单纯抽吸囊外摘除术、经颞侧晶状体囊外摘除术、睑内翻矫正术、睑外翻矫正术、眼睑重物切除术、青光眼睫状体冷凝术;

(10)心脏手术:瓣膜置换术、瓣膜修补术、瓣成形术、瓣切开扩张术、心脏乳头肌修补术、主动脉瓣膜下环切除术、房间隔缺损修补术、室间隔缺损修补术、卵圆孔未闭修补术、心内膜垫缺损修补术。

(11)肾脏手术:肾切除术、肾部分切除术(脓肿除外)、肾根治性切除术、肾囊肿切除术、肾固定术、肾修补术、肾上腺切除术、肾上腺部分切除术;

(12)妇科手术:输卵管切除术、输卵管妊娠切开取胚术、附件切除术、卵巢畸胎瘤剥出术、子宫肌瘤剥出术(除外截石位手术和经阴道手术);

(13)口腔手术:面颈部未涉及口鼻腔和唾液腺的脂肪瘤切除术、未发生感染的鳃裂囊肿摘除术、下颌下腺良性肿物切除术;

(14)其它手术:包括骨肿瘤、关节肿瘤、神经源性肿瘤及其它体表肿瘤手术,鞘膜积液手术、额面部体表肿块手术,腮腺肿瘤手术,头颈部肿瘤切除术、颈部神经鞘瘤摘除术、睾丸固定术、经血管途径介入诊断手术、赘生指切除术;

我院Ⅰ类切口手术具体名称及编码的目录由医务科会同质控科、院感科、病案室及手术科室主任讨论后予以公布,信息科在系统中予以默认维护。

3.Ⅰ类切口手术原则上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考虑预防用药,并在病历中详细记录:

1手术范围大、持续时间超过该类手术的特定时间或一般手术﹥

3h、污染机会多;

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大血

管手术、门体静脉分流术或断流术、脾切除术等;

3异物植入术,如人工心脏瓣膜置换、永久性心脏起搏器置入、

人工关节置换等;

4有感染高位因素者,如高龄(>70岁)、糖尿病、恶性肿瘤、

营养不良等;

5经监测认定在病区内某种致病菌所致手术部位感染发病率异常

增高。

三、预防用药品种选择

(一)以第一代头孢菌素类的头孢唑啉、第二代头孢菌素类的头

孢呋辛为主要预防用药;

(二)头孢曲松或头孢噻肟仅限于开颅、膝髋关节置换手术,其

他手术不宜使用;

(三)β-内酰胺类过敏患者可选用克林霉素、磷霉素(无β-内

酰胺类过敏患者选用该药视为不合理);预防革兰阴性杆菌感染,但

又对β-内酰胺类药物过敏者,在符合特殊使用级药物的管理规定下,可酌情选用氨曲南;

(四)在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MRSA)检出率高时,如果

进行人工材料植入手术(人工心脏瓣膜置换、永久性心脏起搏器置入、人工关节置换等),可选用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预防感染;

(五)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作为围手术期预防用药;氟喹诺酮类

仅限用于泌尿系手术;氨基糖苷类有耳、肾毒性,不主张预防用药;

大环内酯类属抑菌药;糖肽类一般不作为手术预防用药,MRSA发生

率高的科室进行人工材料植入手术,可选用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

(六)剂量参照药品说明书或按最新版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

典临床用药须知》相关规定计算;

(七)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不宜联合用药。

四、预防用药的给药时机及方法

(一)严格把握预防用药时机,应于切开皮肤(粘膜)前0.5-

1h或麻醉诱导时开始给药,保证在发生细菌污染之前血清及组织中

的药物已达到有效浓度;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应在术前1-2h给药,在麻醉诱导开始前滴完。

(二)预防性用药应静脉滴注,一般溶媒体积≤100ml,常用溶

媒为葡萄糖或氯化钠注射液,且应30min滴完以达到有效浓度。对万

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克林霉素按药品说明书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和手术结束

后4h。选择半衰期短的抗菌药物时,若手术时间≥3h,或失血量≥1500ml,应补充一次剂量,必要时还可用第三次;选择半衰期长的抗

菌药物(如头孢曲松)则无须补充给药。术中给药应由手术医师带入

手术室,麻醉医师掌握时间,手术室护士按医嘱执行。

(四)一般应短程预防用药,择期手术结束后不必再用。若患者

有明显感染高危因素,或应用人工植入物时,可再用一次或数次致

24h,特殊情况可延长致48h,并在病程中注明理由。

五、预防手术部位感染的其它措施

(一) 实施Ⅰ类切口手术应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手术室进行;

(二)尽量缩短手术前住院时间,减少院内感染机会;

(三)做好术前准备工作,使病人处于最佳状态,如控制糖尿病

患者的血糖、改善营养不良状况、积极治疗原有感染等;

(四)手术备皮:毛发稀疏部位无需剪毛,毛发稠密区可以剪毛

或用电动剪刀剪毛,且应在进入手术室前即刻备皮;

(五)严格遵守术中无菌原则,细致操作,爱护组织,彻底止血。切口的感染与失活组织多、残留有异物、血块、死腔等关系密切,局

部用温生理盐水冲洗创腔或伤口有助于清除血块、异物碎屑和残存细菌,不提倡全身用抗菌药物溶液冲洗手术部位。

(六)尽量不放置引流装置,如需放置应使用闭合式引流装置,并尽早拔除。长时间放置引流装置不是持续预防用药的指征。

(七)尽可能使用单股不吸收缝线缝闭切口皮肤,使用可吸收缝线缝闭切口皮肤以下各层组织;

(八)若发现切口感染,应及时进行相关抗感染治疗,有渗出或脓液的应及时取样做病原学检查和药物敏感性试验;

(九)需联合的Ⅰ类切口手术应安排在Ⅰ类切口手术后。在污染或污秽切口手术后应关闭手术室进行消毒,符合要求方可实施连台手术;

(十)术前患者和医护人员准备、环境消毒、器械灭菌、术中通风、围手术期保温、术后伤口护理等均应严格参照中华医学会外科学分会订制的《外科手术部位感染预防指南》中相关规定执行。

六、用药管理

(一)严格控制限制性使用级和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于Ⅰ类切口手术;

(二)对于有特殊病理、生理状况的患者,预防用药应参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药品说明书等规定执行。

(三)院感科会同药剂科、检验科应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监测工作,定期进行细菌耐药分析,并根据耐药病原菌的分布及其耐药状况,调整预防用药品种,并及时通报。

七、Ⅰ类切口预防用药合理应用评判标准

本评判标准仅适用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合理判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判定为围手术期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不合理:

1.无预防用药指征者;

2.给药时机未在术前0.5-1h之内或麻醉诱导期给药者;

3.手术时间大于3h、或手术时间长于所用抗菌药物半衰期的、或术中失血量大于1500ml未追加一剂者;

4.违反《实施细则》预防用药品种选择规定者;

5.给药途径不正确者;

6.给药剂量超过说明书一般治疗剂量或预防用药剂量者;

7.给药频次:需追加剂量者,β-内酰胺类药物等半衰期短的药物没有一日多次或分次给药者(头孢曲松除外);

8.溶媒:溶媒种类和(或)体积选择不当者;

9.用药时间:总预防用药时间大于24h者,或个别情况大于48h 未在病例中详细说明理由者;

10.无指征的联合用药。

八、处罚措施

(一)每月统计临床各科Ⅰ类切口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率,并在全院进行通报。

(二)对使用比例超过30%的科室按相关规定进行扣罚。科主任对本科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率超比例的医师,有权划分责任并予以扣罚。

(三)医院监察室每月随机抽取不少于30例的Ⅰ类切口手术归档病历,由医院抗菌药物管理组针对预防使用指征、用药品种、给药时机、给药方法等进行点评,对违规者按医院《处方点评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九、本细则自2017年2月起执行,由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已于2012年2月13日经卫生部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竺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水平,促进临床合理应用抗菌药物,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根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就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病原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与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六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安全性、疗效、细菌耐药性、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三级:非限制使用级、限制使用级与特殊使用级。具体划分标准如下: (一)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就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就是指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大,或者价格相对较高的抗菌药物; (三)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就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抗菌药物: 1、具有明显或者严重不良反应,不宜随意使用的抗菌药物; 2、需要严格控制使用,避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的抗菌药物; 3、疗效、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的抗菌药物; 4、价格昂贵的抗菌药物。

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及疗程

附件 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 注:1. Ⅰ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为头孢唑啉或头孢拉定。

2. Ⅰ类切口手术常用预防抗菌药物单次使用剂量:头孢唑啉 1-2g;头孢拉定 1-2g;头孢呋辛 1.5g;头孢曲松 1-2g;甲硝唑 0.5g。 3. 对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预防葡萄球菌、链球菌感染,可选用氨曲南预防革兰氏阴性杆菌感染。必要时可联合使用。 4. 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检出率高的医疗机构,如进行人工材料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置换、永久性心脏起搏器置入、人工关节置换等),也可选用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预防感染。 围术期抗菌药物用药疗程 临床手术名称/用药疗程/特殊情况 疝修补术≤24h ≤72h (用补片) 甲状腺次全切≤24h ≤72h (用引流管) 乳腺肿瘤切除术≤24h (瘤直径≤2cm) ≤72h (瘤直径> 2cm) 乳腺癌根治术5~6d( ≤6d) (用引流管) 胃肠道手术5~7d 胆道手术5~7d 痔手术3~5d 急性单纯性阑尾炎3d 化脓性阑尾炎≥7d 穿孔和脓肿酌情延长 体外循环5~6d(不需补片) 7~9d ( 置入人工器官或补片)

纵隔肿瘤切除4~5d(不切肺) 5~7d (如需切肺) 输尿管镜碎石术(无感染者) ≤3d 5~6d (伴感染者) 前列腺曲切术( Turp) ≤3d 肾切除术≤3d 经皮肾穿碎石术( PCNL) 3~5d 伴感染者酌情延长 膀胱全切,前列腺癌根治5~7d 肾上腺肿瘤切除术≤3d 精索静脉高位结扎术及阴囊内容物手术1~2d 阴茎癌根治5~7d 肾切开取石术3~5d 5~7d (伴感染者) 输尿管切开取石术≤3d 耻骨上前列腺摘除术3~5d 包皮环切术2~3d 粉瘤2~3d 脂肪瘤2~3d 颅骨缺损钛网植入修补术、脑室腹腔分流术、脑积水外引流术、闭合性颅腔外伤开颅术、颅内肿瘤开颅切除术、经鼻垂体瘤切除术、脑出血开颅血肿清除术、颅内动脉瘤介入治疗、疤痕切除植皮和皮瓣移植术非植入性手术3~7d ,植入性手术大于7d ,合并糖尿病,贫血,休克,低蛋白症等用药时间相对延长 全身性感染术后一般需要用抗生素4d 闭合性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5~7d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与规范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与规范

为加强我院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以下简称预防用药)的管理,改变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状况,规范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文件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供所有手术诊疗预防用药工作相关的医师、药师、护士及其他医务人员遵照执行。 一、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由医院主管院长负责,药事管理委员会提供咨询与技术支持,医务科、药剂科、感染科、质控科、护理部、外科病区、麻醉科、检验科等共同参与,并由医务科组织协调,负责本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指导、管理等工作,确保本制度贯彻落实。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目的 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所涉及的器官和腔隙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术后可能发生的感染。预防用药不能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 三、手术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适应症 1.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2.清洁手术:为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应严格控制,用药比例不超过30%,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如: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

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等。 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大于3小时)、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眼内手术等;(4)存在感染相关高危因素者:年龄超过70岁、糖尿病控制不佳、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如艾滋病患者、恶性肿瘤放化疗患者、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者等)、营养不良等。 3.清洁-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4.污染手术: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除术,属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5. 经监测认定在病区内或手术室内某种致病菌所致手术部位感染发病率异常增高时,除应针对性预防用药外,手术科室、感染科还应积极调查和处理感染原因。 四、

(推荐)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根据《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要求医疗机构按照“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一、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经长期临床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2.“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与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相比较,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级药物使用。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3.“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由主任签名方可使用。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 (一)总体原则: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 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二线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征,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主任签名方可使用。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二级及以上药物。 (1)重症感染患者:包括重症细菌感染,对一线药物过敏或耐药者,脏器穿孔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发感染。 三、督导、考核办法 (一)药事管理委员会、药剂科及医务科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定期与不定期对各科室应用抗菌药物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二)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检查内容和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三)检查、考核办法:定期对门、急诊处方、住院病历包括外科手术患者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1、门诊、急诊抗菌药物检查考核要点: 患者基本情况书写,包括年龄、性别、诊断; 抗菌药物使用情况,包括名称、规格、用法、用量、给药途径、是否按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用药等。

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卫办医政发〔2009〕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卫办医发〔2008〕48号)下发以来,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部分地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应用比例有所下降,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进一步规范。为继续推进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根据2008年度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与细菌耐药监测结果,现就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以严格控制Ⅰ类切口手术预防用药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 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有关规定,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管理,改变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状况。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指征的,参照《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见附件)选用抗菌药物。也可以根据临床实际需要,合

理使用其他抗菌药物。 医疗机构要重点加强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管理和控制。Ⅰ类切口手术一般不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确需使用时,要严格掌握适应证、药物选择、用药起始与持续时间。给药方法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有关规定,术前0.5-2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首次给药;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大于1500ml,术中可给予第二剂;总预防用药时间一般不超过24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二、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 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氟喹诺酮类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严格掌握临床应用指征,控制临床应用品种数量。氟喹诺酮类药物的经验性治疗可用于肠道感染、社区获得性呼吸道感染和社区获得性泌尿系统感染,其他感染性疾病治疗要在病情和条件许可的情况下,逐步实现参照致病菌药敏试验结果或本地区细菌耐药监测结果选用该类药物。应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对已有严重不良反应报告的氟喹诺酮类药物要慎重遴选,使用中密切关注安全性问题。 三、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要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中“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和“特殊使用”的分级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明确各级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监测情况,以下药物作为“特殊使用”

一类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Ⅰ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Ⅰ类(清洁)切口手术的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Ⅰ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药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预防用药不能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 预防用药的适应证 一般情况下,普外科Ⅰ类(清洁)切口手术不需预防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考虑预防用药: (一)手术范围大、持续时间超过该类手术的特定时间或一般手术持续时间超过2小时、污染机会多; (二)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三)异物植入术; (四)有感染高危因素者,如高龄、糖尿病、恶性肿瘤、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营养不良等; (五)经监测认定在病区内某种致病菌所致手术部位感染发病率异常增高;

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规范 选择抗菌药物时要根据手术部位的常见病原菌、患者病理生理状况、抗菌药物的抗菌谱、抗菌药物的药动学特点、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等综合考虑。原则上应选择相对广谱、效果肯定、安全及价格相对低廉的抗菌药物。 Ⅰ类(清洁)切口手术一般首选第一代头孢菌素作为预防用药。当考虑主要感染病原菌是革兰阴性菌,建议使用第二代头孢菌素。 对β-内酰胺类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0.6~0.9克静脉给药)预防葡萄球菌感染;可选用氨曲南(1~2克静脉给药)预防革兰阴性杆菌感染。 普外科Ⅰ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药不宜联合用药。

预防用药的给药方法 严格把握预防用药时机,应于切开皮肤(粘膜)前30分钟或麻醉诱导时开始给药,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应在术前2小时给药,在麻醉诱导开始前给药完毕,以保证在发生细菌污染之前血清及组织中的药物已达到有效浓度。 第十六条预防用药应静脉滴注,溶媒体积不超过100毫升,一般应30分钟给药完毕,以保证有效浓度。 第十七条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和手术结束后4小时。选择半衰期短的抗菌药物时,若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超过1500毫升,应补充一个剂量,必要时还可用第三次。 第十八条一般应短程预防用药,择期手术结束后不必再用。若患者有明显感染高危因素,或应用人工植入物时,可再用一次或数次至24小时,特殊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第五章预防手术部位感染的其他措施 第二十条尽量缩短手术前住院时间,减少院内感染的机会。 第二十一条做好术前准备工作,使病人处于最佳状态,如控制糖尿病患者的血糖、改善营养不良状况、积极治疗原有感染等。

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得基本原则 一、非手术患者抗菌药物得预防性应用 (一)预防用药目得 预防特定病原菌所致得或特定人群可能发生得感染、 (二)预防用药基本原则 1、用于尚无细菌感染征象但暴露于致病菌感染得高危人群。 2、预防用药适应证与抗菌药物选择应基于循证医学证据、 3。应针对一种或二种最可能细菌得感染进行预防用药,不宜盲目地选用广谱抗菌药或多药联合预防多种细菌多部位感染。 4、应限于针对某一段特定时间内可能发生得感染,而非任何时间可能发生得感染。 5、应积极纠正导致感染风险增加得原发疾病或基础状况。可以治愈或纠正者,预防用药价值较大;原发疾病不能治愈或纠正者,药物预防效果有限,应权衡利弊决定就是否预防用药。 6.以下情况原则上不应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普通感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昏迷、休克、中毒、心力衰竭、肿瘤、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患者;留置导尿管、留置深静脉导管以及建立人工气道(包括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口)患者、 (三)对某些细菌性感染得预防用药指征与方案 在某些细菌性感染得高危人群中,有指征得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预防对象与推荐预防方案,见附录1:抗菌药物在预防非手术患者某些特定感染中得应用。此外,严重中性粒细胞缺乏(ANC≤0、1×109/L)持续时间超过7 天得高危患者与实体器官移植及造血干细胞移植得患者,在某些情况下也有预防用抗菌药物得指征,但由于涉及患者基础疾病、免疫功能状态、免疫抑制剂等药物治疗史等诸多复杂因素,其预防用药指征及方案需参阅相关专题文献、 二、围手术期抗菌药物得预防性应用 (一)预防用药目得

主要就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浅表切口感染、深部切口感染与手术所涉及得器官/腔隙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得、术后可能发生得其她部位感染。 (二)预防用药原则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用药,应根据手术切口类别(表1-1)、手术创伤程度、可能得污染细菌种类、手术持续时间、感染发生机会与后果严重程度、抗菌药物预防效果得循证医学证据、对细菌耐药性得影响与经济学评估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就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但抗菌药物得预防性应用并不能代替严格得消毒、灭菌技术与精细得无菌操作,也不能代替术中保温与血糖控制等其她预防措施。 1。清洁手术(Ⅰ类切口):手术脏器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得器官。手术部位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但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①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②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等;③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④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功能低下(尤其就是接受器官移植者)、营养不良等患者。 2.清洁-污染手术(Ⅱ类切口):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部位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通常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3.污染手术(Ⅲ类切口):已造成手术部位严重污染得手术、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4、污秽—感染手术(Ⅳ类切口):在手术前即已开始治疗性应用抗菌药物,术中、术后继续,此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表1-1手术切口类别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表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表 The pony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

星、左氧氟沙星 星、加替沙星、司帕沙星、莫西沙星 呋喃类呋喃妥因、呋喃 唑酮 抗真菌药制霉菌素、克霉 唑、联苯苄唑、 特比奈酚、酮康 唑、氟胞嘧啶氟康唑、咪康唑伊曲康唑、两性 霉素B 硝咪唑类甲硝唑、苯酰甲 硝唑、替硝唑 奥硝唑 药品分类 由细菌、霉菌或其它微生物在生活过程中所产生的具有抗病原体 不同的抗生素药物

或其它活性的一类物质。自1943年以来,青霉素应用于临床,现抗生素的种类已达几千种。在临床上常用的亦有几百种。其主要是从微生物的培养液中提取的或者用合成、半合成方法制造。其分类有以下几种: (一)类:青霉素类和菌素类的分子结构中含有β-内酰胺环。近年来又有较大发展,如硫酶素类(thienamycins)、单内酰环类(monobactams),β-内酰 (β-lactamadeinhibitors)、甲氧青霉素类(methoxypeniciuins)等。 (二):包括链霉素、、卡那霉素、妥布霉素、、新霉素、核糖霉素、小诺霉素、阿斯霉素等。 (三)四环素类:包括、、及等。 (四)类:包括氯霉素、甲砜霉素等。 (五)大环内脂类:临床常用的有红霉素、、无味红霉素、乙酰螺旋霉素、麦迪霉素、交沙霉素等、。 (六)作用于G+细菌的其它抗生素,如林可霉素、氯林可霉素、、杆菌肽等。 (七)作用于G菌的其它抗生素,如多、、卷霉素、环丝氨酸、利福平等。 (八)抗真菌抗生素:如灰黄霉素。 (九)抗肿瘤抗生素:如、、博莱霉素、阿霉素等。 (十)具有免疫抑制作用的抗生素如环孢霉素。 链霉素 是从链霉菌(灰色链丝菌)培养液中提取出来的一种抗生素。链霉素的硫酸盐是白色或微黄色的粉末或结晶,易溶于水,比较稳定,对某些杆菌,特别是结核杆菌,具有显着的抑菌乃至杀菌作用。链霉素主要用于治疗、、、和等。 金霉素

手术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规定

手术预防性应用抗菌药 物的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及各级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订以下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一、预防用药目的 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污染或者严重污染-感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二、手术预防用药的基本原则 根据手术野是否有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1、清洁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椎间盘植入术、人工关节置换等;(4)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2、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3、污染手术: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4、严重污染-感染:手术前已形成感染者,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除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一类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I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使用管理规范第一条总则 一、I类(清洁)切口手术的手术手术脏器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二、I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药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三、预防用药不能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 第二条预防用药的适应证 一般情况下,普外科I类(清洁)切口手术不需预防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考 虑预防用药: 一、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 二、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等; 三、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 四、有感染高危因素如高龄、糖尿病、免疫功能低下(尤其是接受器官移植者)、营养不良等患者; 第三条预防用药的选择 一、根据手术切口类别、可能的污染菌种类及其对抗菌药物敏感性、药物能否在手术部位达到有效浓度等综合考虑。 二、选用对可能的污染菌针对性强、有充分的预防有效的循证医学证据、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适当的品种。 三、应尽量选择单一抗菌药物预防用药,避免不必要的联合使用。 四、I类(清洁)切口手术一般首选第一代头抱菌素作为预防用药。当考虑主要感染病原菌是革兰阴性菌,建议使用第二代头抱菌素。有循证医学证据的第一代头抱菌素主要为头抱唑啉,第二代头抱菌素主要为头抱呋辛。 头抱菌素过敏者,针对革兰阳性菌可用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克林霉素; 针对革兰阴性杆菌可用氨曲南、磷霉素或氨基糖苷类

五、不应随意选用广谱抗菌药物作为围手术期预防用药。鉴于国内大肠埃希菌对氟喹诺酮类药物耐药率高,应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第四条预防用药的给药方法 一、给药途径大部分为静脉输注,仅有少数为口服给药。 二、静脉输注应在皮肤、黏膜切开前0.5?1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给药,在输注完毕后开始手术,保证手术部位暴露时局部组织中抗菌药物已达到足以杀灭手术过程中沾染细菌的药物浓度。万古霉素或氟喹诺酮类等由于需输注较长时 间,应在手术前1?2小时开始给药。 第五条术中追加原则 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手术时间较短(V 2小时)的清洁手术术前给药一次即可。如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超过所用药物半衰期的2倍以上,或成人出血量超过1500ml,术中应追加一次 第六条用药时间 清洁手术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必要时可视情况延长至48小时

-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为进一步规范围手术期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围手术期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合理性将严格纳入质控考评,各科室须严格遵照执行。 一、预防用药目的 预防手术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二、预防用药基本原则 (一)种类:应选用杀菌剂,不宜选用抑菌剂。原则上应选择一、二代或三代头孢类等药物,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 (二)剂量:应给足剂量,静脉快速滴入;药物溶媒量100~150ml(成人)为宜,不宜用大量液体长时间慢速滴入。 (三)给药时间:应在切皮前0.5-2小时内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参考抗菌药物的达峰时间和半衰期),剖宫产术应在结扎脐带后给药。 (四)给药地点:手术室。 三、预防用药条件 (一)清洁手术(Ⅰ类切口手术):清洁手术通常不需要预防使用抗菌药物,主要应加强消毒灭菌和无菌操作。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应用抗菌药物: 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超过3小时)、污染机会增加; 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会造成严重后果者,如

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 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 4、年龄大于70岁; 5、糖尿病控制不佳; 6、恶性肿瘤放、化疗中; 7、免疫缺陷或营养不良。 (二)清洁-污染手术(Ⅱ类切口手术)、污染手术(Ⅲ类切口手术): 1、清洁-污染手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用药; 2、污染手术需要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 (三)术前已经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 术前已经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开引流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于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四、预防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原则 1、抗菌药物选择视预防目的而定。 (1)为预防术后切口感染,应针对金黄色葡萄球菌选用药物; (2)针对手术部位感染或全身性感染,则需依据手术野污染或可能污染菌种类选用。 2、既往该部位感染细菌的种类及其抗菌药物耐药性; 3、参考抗菌药物药效及药代动力学参数; 4、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应参照卫生部办公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绵竹市第二中医医院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以下简称预防用药)的管理,改变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状况,规范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合理应用,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09〕38号等文件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供所有手术和介入诊疗预防用药工作相关的医师、药师、护士及其他医务人员遵照执行。 一、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管理由医院主管院长负责,药事管理委员会提供咨询与技术支持,医务科、药剂科、感染科、质控科、护理部、外科病区、麻醉科、检验科等共同参与,并由医务科组织协调,负责本机构相关人员的培训、指导、管理等工作,确保本制度贯彻落实。 二、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目的 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或污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所涉及的器官和腔隙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术后可能发生的感染。预防用药不能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 三、手术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适应症 1.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根据手术野有否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2.清洁手术:为I类切口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应严格控制,用药比例不超过30%,用药时间不超过24小时,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如:腹股沟疝修补术(包括补片修补术)、甲状腺疾病手术、乳腺疾病手术、关节镜检查手术、颈动脉内膜剥脱手术、颅骨肿物切除手术和经血管途径介入诊断手术等。 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大于3小时)、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博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4)存在感染相关高危因素者:年龄超过70岁、糖尿病控制不佳、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如艾滋病患者、恶性肿瘤放化疗患者、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者等)、营养不良等。 3.清洁-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4.污染手术: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除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表

由细菌、霉菌或其它微生物在生活过程中所产生的具有抗病原体或其它活性的一类物质。自1943年以来,青霉素应用于临床,现抗生素的种类已达几千种。在临床上常用的亦有几百种。其主要是从微生物的培养液中提取的或者用合成、半合成方法制造。其分类有以下几种:(一)类:青霉素类和菌素类的分子结构中含有β-内酰胺环。近年来又有较大发展,如硫酶素类(thienamycins)、单内酰环类(monobactams),β-内酰 (β-lactamadeinhibitors)、甲氧青霉素类(methoxypeniciuins)等。 (二):包括链霉素、、卡那霉素、妥布霉素、、新霉素、核糖霉素、小诺霉素、阿斯霉素等。 (三)四环素类:包括、、及等。 (四)类:包括氯霉素、甲砜霉素等。 (五)大环内脂类:临床常用的有红霉素、、无味红霉素、乙酰螺旋霉素、麦迪霉素、交沙霉素等、。

(六)作用于G+细菌的其它抗生素,如林可霉素、氯林可霉素、、杆菌肽等。 (七)作用于G菌的其它抗生素,如多、、卷霉素、环丝氨酸、利福平等。 (八)抗真菌抗生素:如灰黄霉素。 (九)抗肿瘤抗生素:如、、博莱霉素、阿霉素等。 (十)具有免疫抑制作用的抗生素如环孢霉素。 链霉素 是从链霉菌(灰色链丝菌)培养液中提取出来的一种抗生素。链霉素的硫酸盐是白色或微黄色的粉末或结晶,易溶于水,比较稳定,对某些杆菌,特别是结核杆菌,具有显著的抑菌乃至杀菌作用。链霉素主要用于治疗、、、和等。 金霉素 也叫做“氯四环素”,是从金霉菌(金色链丝菌)培养液中提取出的一种抗生素。金霉素的盐酸盐是金黄色的结晶,味苦,能溶于水中。金霉素主要用于治疗对青霉素产生了抗药性的细菌性感染,以及斑疹伤寒、异型、、阿米巴痢疾等疾病。 又叫“稻瘟散”、“布拉叶斯”,是一种从放线菌培养液中提取出来的抗生素,用于防治稻瘟病、稻胡麻斑病、水稻菌核病等。但是,番茄、烟草、茄、桑、豆类等植物对灭瘟素较敏感,不能使用。 已知抗生素的作用部位大致有几种: (1)抑制细胞壁的形成,如青霉素,主要是抑制细胞壁中的合成。(一种效果很好的杀真菌剂)主要作用是抑制真攻细胞壁中几丁质的合成。 (2)影响细胞膜的功能,如多粘菌至少与细胞结合,作用于脂多糖、脂蛋白,因此对革兰氏阴性菌有较强的杀菌作用,制霉菌素与真菌细胞膜中的类固醇结合,破坏细胞膜的结构。 (3)干扰蛋白质的合成,通过抑制蛋白质生物合成抑制微生物生长的抗生素较多,如卡那霉素、链霉素等。 (4)阻碍核酸的合成,主要通过抑制DNA或RNA的合成,抑制微生物的生长,例如利福霉素、博莱霉素等。 抗生素杀菌作用主要有4种机制 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抑制细胞壁的合成会导致细菌细胞破裂死亡,以这种方式作用的包括青霉素类和,哺乳动物的细胞没有细胞壁,不受这些药物的影响。 与细胞膜相互作用:一些抗菌素与细胞的细胞膜相互作用而影响膜的渗透性,这对细胞具有致命的作用。以这种方式作用的抗生素有和。 干扰蛋白质的合成:干扰蛋白质的合成意味着细胞存活所必需的酶不能被合成。干扰蛋白质合成的抗生素包括福霉素(放线菌素)类、氨基糖苷类、四环素类和氯霉素。 抑制核酸的转录和复制:抑制核酸的功能阻止了细胞分裂和/或所需酶的合成。以这种方式作用的抗生素包括和二氯基吖啶。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使用规定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使用规范 为进一步加强全院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围手术期尤其是清洁手术的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使用,提高临床预防用药效果,纠正当前过度依赖抗菌药物预防手术感染的现象,根据2015 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范 一、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原则 1、预防用药目的 主要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浅表切口感染、深部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 / 腔隙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的、术后可能发生的其他部位感染。 2、预防用药原则 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用药,应根据手术切口类别、手术创伤程度、可能的污染细菌种类、手术持续时间、感染发生机会和后果严重程度、抗菌药物预防效果的循证医学证据、 对 细菌耐药性的影响和经济学评估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但抗菌药物的预防性应用并不能代替严格的消毒、灭菌技术和精细的无菌操作,也不能代替术中保温和血糖控制等其他预防措施。 清洁手术(Ⅰ类切口):手术脏器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 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手术部位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但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①手术范围大、手术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②手术涉 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等;③异物植入手 术, 如人工心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等;④有感染高危因素如 高龄、糖尿病、免疫功能低下(尤其是接受器官移植者)、营养不良等患者。 清洁 - 污染手术(Ⅱ类切口):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 术部位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通常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污染手术(Ⅲ类切口):已造成手术部位严重污染的手术。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污秽 - 感染手术(Ⅳ类切口):在手术前即已开始治疗性应用抗菌药物,术中、术后 继续,此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3、抗菌药物品种选择:

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围手术期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管理规定 为加强各类手术围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规范管理,预防手术部位感染,避免因抗菌药物使用不当导致细菌耐药,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要求,制定本规定。 一、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负责全院各类手术围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管理工作。 二、医务人员严格掌握使用抗菌药物预防感染的指证。对具有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指征的,首选第一、第二代头孢菌素,主要参照《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执行(附件)。若使用其他类抗菌药物,在病历中有理由与指征的记录。 三、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严格控制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使用。 四、预防性抗菌药物在手术前0.5-2小时内开始使用。若用万古霉素或喹诺酮类药物,则为手术前两小时。 五、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双侧关节同时手术,或术中出血量大于1500ml ,术中应加用抗菌药物一次,以维持血内药物浓度。 六、外科患者在手术结束后24小时,停止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心脏外科、脑外科、骨关节置换等深部大型手术在手术结束后48-72小时,停止预防性抗生素使用;未按要求停止使用、用药时间超过规定者应在病程记录中说明理

由。 七、处方点评和超常预警工作纳入医院质量考核目标,评估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适宜性,促进医疗质量持续改进。 八、将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处方点评结果作为医师定期考核、临床科室绩效考核依据。对于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医师未按照规定开具处方或未按照规定使用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医院取消其处方权;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用药医嘱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医院取消其药物调剂资格。 附件 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 手术部位抗菌药物选择 头颈外科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 经口咽部粘膜切口的大手术第一代头孢菌素+甲硝唑 心脏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 神经外科手术第一、二代头孢菌素,头孢曲松 第一代头孢菌素 血管外科手 术 乳房手 第一代头孢菌素 术 腹外疝手 第一代头孢菌素 术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及具体措施

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行为,控制细菌耐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不包括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和寄生虫病的治疗药物。 第三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 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第六条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行分级管理。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建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评估与持续改进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医疗机构负责人是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由医务部门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十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在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下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由医务、药学、感染性疾病、临床微生物、护理、医院感染管理等部门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 员组成。其他医疗机构设立抗菌药物管理工作小组或指定专职技术人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相关技术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三)对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与细菌耐药情况进行监测,定期分析、评估监测数据并发布相关信息,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 (四)对医务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规培训,组织对公众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宣传教育。 第十二条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置感染性疾病科,配备相应数量的感染性疾病专业医师,负责对本机构各临床科室抗菌药物临床应用进行技术指导,参与本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Ⅰ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规范

台山市第二人民医院 I类切口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促进我院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规范我院I类(清洁)切口手术围手术期预防用 抗菌药物的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病人安全,根据卫生部《2011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 整治活动方案》和《I类(清洁)切口手术围手术期预防用抗菌药物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I类切口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适应症 一般情况下,I类(清洁)切口手术不需预防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考虑预防用药: 1、手术范围大、持续时间长、污染机会多; 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心脏手术、眼内手术、大血管手术、门体静脉分流术或断流术、脾切除术等; 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心脏瓣膜植入、永久性心脏起搏器放置、人工关节置换、腹外疝人工材料修补术、异物植入的血管外科手术等; 4、有感染高危因素者,如高龄(大于70岁)、糖尿病、恶性肿瘤、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如艾滋病患者、肿瘤放化疗患者、接受器官移植者、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者等)、营养不良等。 二、I类(清洁)切口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原则 1、I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药不准联合用药。 2、选择抗菌药物时要根据手术部位的常见病原菌、病人病理生理状况、抗菌药物的抗菌谱、抗菌药物的药动学特点、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等综合考虑。原则上应选择相对广谱、效果肯定、 安全及价格相对低廉的抗菌药物; 3、I类(清洁)切口手术主要感染病原菌是葡萄球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 菌),一般首选第一代头抱菌素作为预防用药。预防手术部位感染或全身感染则需依据手术野污 染或可能的污染菌种类选用,不准使用三代头抱菌素作为I类(清洁)切口预防使用。 4、常见手术预防用药见附件: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 三、预防用药的给药方法 1、严格把握预防用药时机,接受清洁手术者,在术前0. 5 ~ 2小时内或麻醉开始时给药, 使手术切口暴露时局部组织中已达到足以杀灭手术过程中入侵切口细菌的药物浓度。择期手术预 防使用抗菌药物医嘱应在术前1日下达,术晨药物带入手术室,由手术室巡回护士在规定时间 内配置使用并记录。 2、预防用药应静脉滴注,溶媒体积不超过100毫升,一般应30分钟给药完毕,以保证有效浓度。 3、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和手术结束后4小时。选择半衰期短的抗 菌药物时,若手术时间超过3小时,或失血量超过1500毫升,应补充一个剂量,必要时还可用 第三次。 4、一般应短程预防用药,择期手术结束后不必再使用。若病人有明显感染高危因素,或应 用人工植入物时,可再用一次或数次至24小时,特殊情况可延长至48小时。 附件1:手术切口分类 附件2:常见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表 附件1 手术切口分类 一、手术切口分类标准 I类(清洁)切口:手术未进入炎症区,未进入呼吸、消化及泌尿生殖道,以及 闭合性创伤手术符合上述条件者。

2016一类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I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使用规范 为了合理规范使用抗菌药物,减少耐药,减轻人民群众负担,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版)》、《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评价指标及要求》、《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规范》、《1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使用规范》、《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制定本规范。 第一条总则 I类(清洁)切口手术的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 I类(清洁)切口手术预防用药应当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 预防用药不能代替严格的无菌操作。 第二条预防用药的适应证 一般情况下,普外科I类(清洁)切口手术不需预防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考虑预防用药: (一)手术范围大、持续时间超过该类手术的特定时间或一般手术持续时间 超过2小时、污染机会多; (二)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 (三)异物植入术; (四)有感染高危因素者,如高龄、糖尿病、恶性肿瘤、免疫功能缺陷或低下、营养不良等; (五)经监测认定在病区内某种致病菌所致手术部位感染发病率异常增高; 第三条预防用药的选择 选择抗菌药物时要根据手术部位的常见病原菌、患者病理生理状况、抗菌药物的抗菌谱、抗菌药物的药动学特点、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等综合考虑。原则上应选择相对广谱、效果肯定、安全及价格相对低廉的抗菌药物。 I类(清洁)切口手术一般首选第一代头抱菌素作为预防用药。当考虑主要感染病原菌是革兰阴性菌,建议使用第二代头抱菌素。 对B -内酰胺类过敏者,可选用克林霉素(0.6?0.9克静脉给药)预防葡萄球菌感染;可选用氨曲南(1?2克静脉给药)预防革兰阴性杆菌感染。

手术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规定

手术预防性抗菌药物应用管理制度 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及各级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订以下手术预防用抗菌药物管理制度。 一、预防用药目的 预防手术后切口感染,以及清洁-污染、污染或者严重污染-感染手术后手术部位感染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 二、手术预防用药的基本原则 根据手术野是否有污染或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 1、清洁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考虑预防用药:(1)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2)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如头颅手术等;(3)异物植入手术,如人工椎间盘植入术、人工关节置换等;(4)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 2、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如经口咽部大手术、经阴道子宫切除术、经直肠前列腺手术,以及开放性骨折或创伤手术。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3、污染手术: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 4、严重污染-感染:手术前已形成感染者,如腹腔脏器穿孔腹膜炎、脓肿切除术、气性坏疽截肢术等,属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 三、预防用药的选择及给药方法

(一)用药选择 1、选择抗生素时要根据手术种类的常见病原菌、切口类别和病人有无易感因素等综合考虑。原则上应选择相对广谱、效果肯定、杀菌剂而非抑菌剂、安全及价格相对低廉的抗菌药物。头孢菌素是最符合上述条件的。头颈、胸腹壁、四肢软组织手术和骨科手术,主要感染病原菌是葡萄球菌,一般首选第一代头孢菌素如头孢唑啉、头孢拉定。进入腹腔、盆腔空腔脏器的手术,主要感染病原菌是革兰阴性杆菌,则多使用第二代头孢菌素如头孢呋辛,复杂、易引起感染的大手术可用第三代头孢菌素如头孢曲松、头孢噻肟。下消化道手术、涉及阴道的妇产科手术及经口咽部粘膜的头颈部手术多有厌氧菌污染,须同时合用抗厌氧菌药物。一般是在第二、三代头孢菌素基础上加用针对厌氧菌的甲硝唑。肝、胆系统手术,可选用能在肝、胆组织和胆汁中形成较高浓度的头孢曲松、头孢哌酮或头孢哌酮/舒巴坦,或哌拉西林。 2、病人对青霉素过敏不宜使用头孢菌素时,针对葡萄球菌、链球菌可用克林霉素,针对革兰阴性杆菌可用氨曲南,大多二者联合应用。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具有耳、肾毒性,不是理想的预防药物。但因其价廉易得,在我国耐药情况不严重的基层医院,在密切监控防止不良反应的情况下,仍有一定的实用价值。万古霉素一般不作预防用药,除非有特殊适应证,例如已证明有MRSA(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所致的SSI(手术切口感染)流行时。喹诺酮类在国内滥用造成恶果,革兰阴性杆菌耐药率高,一般不宜用作预防,除非药物敏感试验证明有效。 3、下消化道手术除术中预防用药外。术前一日要分次口、服不被吸收或少被吸收的肠道抗菌药物(如新霉素、庆大霉素、红霉素),并用口服泻剂或灌肠清洁肠道。不主张术前连用数日。 (二)给药方法 1、给药的时机极为关键,应在切开皮肤(黏膜)前30min-2h内开始给药,以保证在发生细菌污染之前血清及组织中的药物已达到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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