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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处方点评的制度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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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及实施方案,为了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促进临床合理用药,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抗菌药物处方点评制度。

1、由医院合理用药监督小组监督,处方点评小组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我院临床科室医师的抗菌药物处方,医嘱实施专项点评。

2、处方点评小组每个月组织对临床科室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重点为化疗科,外科、妇瘤科及Ⅰ类切口手术的病例,点评结果上报医院。

3、医院将根据有关规定,将处方点评结果给予奖罚和公示,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前3名医师,提出表扬并在全院公示和奖励,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3名的医师在全院进行通报,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4、遵照上级部门的规定,医院今年将加大抗菌药物处方查处力度,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予以警告,限期整改,依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规定,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的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将视情依法、依规予以取消其处方权、降级使用、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理。附件1

卫生部规定:抗菌药物使用率和使用强度控制合理范围

1、医疗机构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

2、门诊患者抗菌药物使用处方比例不超过20%,使用强度力争控制

在40DDD以下。静滴处方比例不超过20%。

3、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例不超过30%

4、住院患者外科手术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制度

精品文档

处方点评指南基本药物

基本药物处方点评指南 一、概述 基本药物是适应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1975年,世界卫生组织(WHO)开始向其成员国推荐制定基本药物目录,目的在于使其成员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大部分人口得到基本药物供应。1977年WHO出版了第1份《世卫组织基本药物标准清单》,此后每两年更新一次,现已发布了17版。为了响应WHO 的倡导,1982年我国首次颁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自1992年起结合医疗保险制度的改革,开展了制定国家基本药物的工作。2009年,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2009年8月18日,国家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9部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相关要求及建议,发布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 暂行)》,同日,卫生部发布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正式启动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建设工作。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对基本药物的遴选、生产、流通、使用、定价、报销、监测评价等环节实施有效管理的制度,通过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药品报销目录,以达到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的目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版)收录了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205种、中成药102种(中药饮片未列具体品种),由于该目录收录药物品种偏少,不能满足实际临床需要,因此,多个省市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确定了纳入基本药物管理的非基本药物目录。 2012年1月30日,卫生部发布了《2012年卫生工作要点》,提出多项完善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促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措施,如:扩大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完成适用于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的制定工作;规范地方增补非目录药品;制定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管理办法;开展基本药物临床使用综合评价等。 开展基本药物处方点评,了解基本药物用药状况,对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具体而言,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可从“可获得性”、“使用合理性”方面进行评价。 “可获得性”评价可从整体上分析处方使用基本药物情况,考察医疗机构对基本药物制度

处方抗菌药物专项点评总结

二0一七年门诊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 按照卫办政发(2016)32号文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2017年7月对医院门诊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开具的抗菌药物处方进行点评。点评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药品说明书等,对处方的用药指征、联合用药、用药频次、给药剂量等项目进行合理性评价。 点评中提取门诊2017年6月处方3900张,含抗菌药物处方941张,占总处方百分比为24.13%;其中急诊处方454张,抗菌药物165张,使用率36.34%;;门诊处方3446张,抗菌药物776张,抗菌药物使用率22.5%。 分科使用情况如下:儿科处方591张,抗菌药物284张,使用率48.05%;妇产科249张,抗菌药物138张,使用率55.42%;口腔科62张,抗菌药物31张,使用率50%;内二科495张,抗菌药物134,27.07%,耳鼻喉科116张,抗菌药物28张,使用率24.14%;便民门诊346张,抗菌药物50例,14.45%;内一科147张,抗菌药物16例,10.88%;外二科185张,抗菌药物19例,10.27%;外一科806张,抗菌药物67例,8.31%。 不合理抗菌药物处方416张,占总处方数10.67%,占抗菌药物处方数的44.21%。限制级处方73张(美洛西林钠舒巴坦钠、替卡西林克拉维酸钾、头孢替安、头孢他啶),占抗菌药物处方数7.76%;含口服抗菌药物处方591张,占抗菌药物处方数的62.81%;含静脉滴注处方数350张,占抗菌药物处方数37.19%。 抗菌药为处方点评结果分析: 给药途径:静脉滴注的抗菌药物占37.19%。静脉输液可以使抗菌药物在患者感染部位集中,快速提高有效血液浓度,对抵抗抗原菌的侵袭十分有效。静脉输液是一种创伤性的给药方式,其可以直接对患者的循环系统进行影响,患者经此方法治疗效果较好,但也易导致患者出现不良反应。注射液中的不溶性微粒进入血液循环,极易出现肺肉芽肿、肺水肿、静脉炎症和过敏反应,严重时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并严格控制门诊患者静脉输注使用抗菌药物比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推荐大部分轻、中度感染予以口服治疗。现浙江、江苏、广东等省以全面取消普通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安徽省卫计委公布53种不需要输液的疾病清单(后附)。 给药频次:青霉素及头孢菌素等β-内酰胺类抗菌药物绝大多数为时间依赖型抗菌药物,其杀菌活性与药物浓度超过对细菌MIC 时间长短有关,血液或组织低于MIC时,细菌可重

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

鹤盛中心卫生院处方点评制度及实施细则 (试行) 一、总则 1、为规范我院处方点评工作,提高处方质量,促进合理用药,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处方点评是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要求,对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法用量、药物相互作用、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促进临床药物合理应用的过程。 3、实施处方点评是我院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和药品临床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临床药物治疗水平的重要手段。 二、组织管理 1、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分管院长负责,医务科、药剂科、各临床科主任参加的处方点评领导小组 成员如下: 组长:夏财荣 成员:王建森谢中新周赛妃陈银燕

2、处方点评领导小组成员职责:审定处方点评结果,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向医务科提出建议限制或停止处方权的医师名单和理由,药剂科依据《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药品说明书等,按处方点评要求的内容,对经药剂科抽查出的明显的“问题处方”(包括住院医嘱)进行点评,发现不合理用药处方(医嘱),提出合理化建议;汇总药剂科的处方点评结果,向医务科写出书面报告。 3、处方点评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三、处方点评的实施 1、根据我院诊疗科目、科室设置、技术水平、诊疗量等实际情况,由处方点评工作组确定每个月抽查一天门诊处方,根据本办法的评价内容进行针对性的处方评价,有问题的处方进行处方分析和评价, 2、处方点评小组应当按照确定的处方抽样方法随机抽取处方,并按照《处方点评工作表》(附件 1)对门急诊处方进行点评;病房(区)用药医嘱的点评应当以患者住院病历为依据,实施综合点评。 3、根据药事管理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确定点评的范围和内容,对特定的药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如国家基本药物、血液制品、中药注射剂、肠外营养制剂、抗菌药物、辅助治疗药物、激素等临床使用及超说明书用药、肿瘤患者和围手术期用药等)使用情况进行的专项处方点评。 4、处方点评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有完整、准确的书面记录,并通报临床科室和当事人。

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制度 (2)

9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制度20110603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 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制度 为落实《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促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抽样方法 医院组织感染、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进行专项点评工作。每月选择全院部分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数量不低于25%,重点进行检查。每名医师的处方或医嘱不少于50份~重点抽查感染/肝病科、呼吸内科、重症医学科、外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医学科医师处方。 二、点评内容 1、病区医嘱抗菌药物专项点评 ,1,临床科室抗菌药物管理小组每月要对本科室20%医师应用抗菌药物的病历进行评价~并填写《手术病历抗菌药物合理性评价表》、《非手术病历抗菌药物合理性评价表》~汇总被评价医师抗菌药物应用合理率~经科主任审核签字后~在次月的10日前~送交医务部备案。 ,2,医务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科室上报的数据进行抽查~结果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2、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专项点评 处方点评小组对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门诊处方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如不足50份~按实际份数计算,~填写《门诊处方抗菌药

物合理性评价表》,附件三,~统计相关医师的抗菌药物使用合格率~按月汇总点评结果后上交医务部。 1 三、监督管理 根据处方点评结果~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问责~对其所在科室的科主任提出警告~并将点评结果纳入科室医疗质量、绩效考核以及职称晋升、评优选先体系中。 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并处以超常处方药费10倍罚款,从责任人奖金中扣除,,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并处以超常处方药费10倍罚款,从责任人奖金中扣除,。 附件:1(手术病历抗菌药物合理性评价表 2(非手术病历抗菌药物合理性评价表 3. 门诊处方抗菌药物合理性评价表 附件1 2 手术病历抗菌药物合理性评价表( 月) 科室: 病案号医师是否合理 (是?/否?) 药品通用名单次剂量给药频次途径起止时间(月日时分) 抗菌药物 预防? 治疗? 溶媒及剂量 科室评价评价项目 (合理?,不合理×) 适应证不合理:无预防用药指征

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制度

9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制度20110603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可以编辑修改,等待你的下载,管理,教育文档---------------------- -----------------------------------------------------------------------------------------------------------------------------------------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 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制度 为落实《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促进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抽样方法 医院组织感染、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进行专项点评工作。每月选择全院部分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数量不低于25%,重点进行检查。每名医师的处方或医嘱不少于50份~重点抽查感染/肝病科、呼吸内科、重症医学科、外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医学科医师处方。 二、点评内容 1、病区医嘱抗菌药物专项点评 ,1,临床科室抗菌药物管理小组每月要对本科室20%医师应用抗菌药物的病历进行评价~并填写《手术病历抗菌药物合理性评价表》、《非手术病历抗菌药物合理性评价表》~汇总被评价医师抗菌药物应用合理率~经科主任审核签字后~在次月的10日前~送交医务部备案。

,2,医务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科室上报的数据进行抽查~结果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2、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专项点评 处方点评小组对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门诊处方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如不足50份~按实际份数 --------------------------精品文档,可以编辑修改,等待你的下载,管理,教育文档---------------------- ----------------------------------------------------------------------------------------------------------------------------------------------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可以编辑修改,等待你的下载,管理,教育文档---------------------- ----------------------------------------------------------------------------------------------------------------------------------------- 计算,~填写《门诊处方抗菌药物合理性评价表》,附件三,~统计相关医师的抗菌药物使用合格率~按月汇总点评结果后上交医务部。 三、监督管理 根据处方点评结果~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问责~对其所在科室的科主任提出警告~并将点评结果纳入科室医疗质量、绩效考核以及职称晋升、评优选先体系中。 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并处以超常处方药费10倍罚款,从责任人奖金中扣除,,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并处以超常处方药费10倍罚款,从责任人奖金中扣除,。

【二级医院等级评审】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制度-药事管理-药剂科

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制度 一、抽样方法 医院组织感染、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进行专项点评工作。每月选择全院部分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数量不低于25%)重点进行检查。每名医师的处方或医嘱不少于50份,重点抽查感染科、呼吸内科、重症医学科、外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医师处方。 二、点评内容 (一)病区医嘱抗菌药物专项点评 1、临床科室抗菌药物管理小组每月要对本科室20%医师应用抗菌药物的病历进行评价,并填写《手术病历抗菌药物合理性评价表》、《非手术病历抗菌药物合理性评价表》,汇总被评价医师抗菌药物应用合理率,经科主任审核签字后,在次月的10日前,送交医务部备案。 2、医务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科室上报的数据进行抽查,结果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二)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专项点评 处方点评小组对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门诊处方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如不足50份,按实际份数计算),填写《门诊处方抗菌药物合理性评价表》(附件三),统计相关医师的抗菌药物使用合格率,按月汇总点评结果后上交医务部。 三、监督管理 根据处方点评结果,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问责,对其所在科室的科主任提出警告,并将点评结果纳入科室医疗质量、绩效考核以及职称晋升、评优选先体系中。 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附件:1.手术病历抗菌药物合理性评价表 2.非手术病历抗菌药物合理性评价表 3. 门诊处方抗菌药物合理性评价表

四川省医疗机构辅助用药处方点评指南模板

四川省医疗机构辅助用药处方点评指南(试行) 为促进辅助用药的合理使用,依据原卫生部发布《医院处方 点评管理规范》和《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建立医疗机构重点监控药品管理制度的通知》(川卫办发〔2016〕16号), 将辅助用药纳入专项点评范畴。 四川省药事管理质量控制中心制定辅助用药处方点评指南,促进辅助用药专项点评工作规范、有效开展,有利于促进辅助用药临床合理使用。 一、概述 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对辅助用药的定义:是一类有助于疾病 或功能紊乱的预防和治疗的药品,在疾病治疗中可以适当补充人体必需物质,降低主治药物的不良反应,提高患者免疫力,常用于预防或者治疗肿瘤、肝病、以及心血管等重大疾病的辅助治疗。我省现有辅助用药目录见川卫办发〔2016〕16号文件。 在实际临床治疗过程中,辅助用药的使用存在着以下问题: 1.剂量选择不当,过量使用; 2.使用指针把握不严; 3.联合用药方法不当; 4.溶媒选择不适宜; 5.操作不当引起污染; 6.给药途径选择错误; 7.用药监测执行不到位或未开展;8.用药疗程过长等。 以下药品使用说明仅供参考,按医院实际使用的药品说明书为准。 二、点评依据 1.《处方管理办法》(部长令53号) 2.《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 28 号)

3.《药物临床信息参考》(四川美康、国家食药监药品评审中 心,重庆出版社) 4.《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2009年版基层部分》(卫办药政发〔2009〕232号) 5.药品说明书 【点评标准】 1.适应症不适宜; 2.遴选的药品不适宜; 3.给药途径不适宜; 4.用法、用量不适宜; 5.联合用药不适宜或有不良相互作用; 6.重复给药; 7.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 1. 适应症不适宜; 处方药品与临床诊断不符。 我省现有各辅助用药说明书及指南适应症: 环磷腺苷葡胺注射液:用于心力衰竭、心肌炎、病窦综合 症、冠心病及心肌病,也可用于心律失常的辅助治疗。 小牛血清去蛋白注射液:1.改善脑部血液循环和营养障碍 性疾病(缺血性损害、颅脑外伤)所引起的神经功能缺 损。2.末稍动脉.静脉循环障碍及其引起的动脉血管病, 腿部溃疡。3.皮肤移植术;皮肤烧伤、烫伤、糜烂;愈合

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制度

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制度 为有效推进抗菌药物专项治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28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56号)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医院加强抗菌药物处方质量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2、医院抗菌药物领导小组组织感染、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提供专业技术咨询。医院药学部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的具体工作。 3、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医师处方、医嘱数量不足者按实际数量点评),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Ⅰ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手术治疗病例。 3、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前10名医师予以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前10名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在院内共享信息栏进行公示。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4、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

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5、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有完整、准确的书面记录,并反馈至临床科室和当事人。 6、处方点评小组在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工作过程中发现不合理处方、医嘱,应当及时通知医疗管理部门和药学部门。 7、医院药学部会同医务部对处方点评小组提交的点评结果进行审核,定期公布处方点评结果,通报不合理处方;根据处方点评结果,对医院在药事管理、处方管理和临床用药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评价,提出改进建议,并向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报告;发现可能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发生。 8、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根据药学部门会同医疗管理部门提交的质量改进建议,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临床用药质量管理和药事管理改进措施,并责成相关部门和科室落实质量改进措施,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9、本制度所指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抗结核药、抗寄生虫药、抗病毒药、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在此不列为抗菌药物。

基本药物的点评表

点评表1 基本药物处方用药状况点评工作表 注:有(或是)=1,无(或否)=0;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A:使用基本药物的处方数F:无正当理由未首选基本药物处方数K:基本药物处方百分率=A/处方总数 B:用药品种总数G:单张处方用药品种数L: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品种百分率=C/B*100% C:处方中基本药物总品种数H:单张处方使用基本药物品种数M: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金额百分率=E/D*100% D:处方总金额I:单张处方用药金额N:基本药物未优先选用处方百分率=F/处方总数*100% E: 处方中基本药物金额J:单张处方使用基本药物金额O:基本药物平均品种单价=E/C

点评表2 基本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工作表 注: 1. 是=1,否=0;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A:合理基本药物处方数; B:基本药物用药方案与《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一致的处方数; C:合理基本药物处方百分率=A/基本药物处方总数*100%; D:基本药物用药方案与《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一致的处方百分率(%)=B/基本药物处方总数*100% 2. 不合理问题代码 (1)不规范处方: 1-1: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 1-2:医师签名、签章不规范或者与签名、签章的留样不一致的; 1-3:药师未对处方进行适宜性审核的(处方后记的审核、调配、核对、发药栏目无审核调配药师及核对发药药师签名,或者单人值班调剂未执行双签名规定); 1-4:新生儿、婴幼儿处方未写明日、月龄的; 1-5: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 1-6:药品的剂量、规格、数量、单位等书写不规范或不清楚的; 1-7:用法、用量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的; 1-8:处方修改未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或药品超剂量使用未注明原因和再次签名的; 1-9: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 1-10: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 1-11:无特殊情况下,门诊处方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超过3日用量,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需要适当延长处方用量未注明理由的; 1-12: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管理药品处方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 1-13:医师未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开具抗菌药物处方的; (2)用药不适宜处方: 2-1:适应证不适宜的; 2-2:遴选的药品不适宜的; 2-3:药品剂型或给药途径不适宜的; 2-4:用法、用量不适宜的; 2-5:联合用药不适宜的; 2-6:重复给药的; 2-7:有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的; 2-8:其它用药不适宜情况的。

抗菌药物处方点评情况总结

2017年度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情况总结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精神,为进一步促进我院抗菌药物合理应用,2017年度医院抗菌药物处方、医嘱点评专家小组对我院门、急诊抗菌药物处方进行了11次专项点评,共抽取抗菌药物门、急诊处方2067张,发现不合理处方共171张,不合格率约为8、3 %。具体情况如下: 一、门、急诊抗菌药物处方点评总体情况 二、不合理处方主要涉及如下问题: 1、无明确指征即给予抗菌药物治疗或诊断不完整,如诊断为“非感染性肠炎”、“乳腺增生”、“肠系膜淋巴结炎”、“疱疹咽峡炎”、“发热查因”、“便血”、“混合痔”、“胆囊结石”、“慢性支气管炎”、“皮炎”等患者给予抗菌药物治疗;如普通“结膜炎”、“睑板腺炎”无全身应用抗菌药物得指征;如诊断为“胃炎”得患儿、诊断为“消化不良”得患者给予抗HP感染治疗;如处方开具头孢呋辛、

伪麻黄碱等用于治疗上感得药物,而无相关诊断。 2、抗菌药物品种选择不合理,主要为革兰氏阳性菌感染得患者如“扁桃体炎”、“喉炎”、“咽炎"、“鼻窦炎”、“鼻炎”、“中耳炎”、“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毛囊炎”、“蜂窝织炎”、“口腔溃疡”、“外伤软组织感染"等患者选用三代头孢治疗;如“混合痔"患者无静脉使用抗菌药物指征;如成人使用儿童剂型阿奇霉素干混悬剂。 3、手术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不合理,不建议选用氟喹诺酮类抗菌药物。 4、无明确指征联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抗菌药物,如“皮肤溃疡”患者联用头孢硫脒+奥硝唑治疗,如“鼻窦炎”患者联用左氧氟沙星+奥硝唑+阿奇霉素,如“外痔”患者联用头孢唑肟粉针+奥硝唑氯化钠注射液+安妥沙星片,如“泌尿系感染”患者联用头孢克肟分散片+阿奇霉素肠溶胶囊+多西环素粉针,如“乳腺炎”患者联用头孢她啶+奥硝唑治疗;“支气管炎”患者联用注射用头孢唑肟/头孢美唑+克拉霉素缓释片、阿奇霉素/克拉霉素+左氧氟沙星注射液、头孢硫脒+头孢克洛、头孢替安注射剂+克拉霉素缓释片;如“尿道炎”患者同时开具四种抗菌药物,头孢克肟分散片+多西环素分散片+左氧氟沙星注射液+注射用头孢硫脒。 5、用法用量错误,部分需每日多次给药得头孢类抗菌药物每日只给药一次,如头孢美唑、头孢唑肟、头孢替安、头孢硫脒、五水头孢唑啉注射剂,头孢呋辛酯片等,如克林霉素棕榈酸酯分散片每日2次,如甲硝唑片、阿莫西林每日2次给药、奥硝唑注射剂每日一次给药频次不足;给药频次过多,又如克拉霉素缓释片每日只需给药一次,如诺氟沙星胶囊每日4次给药频次过多,如阿奇霉素肠溶胶囊每日3次给药频次过多,如头孢克洛缓释胶囊每日给药3次,给药频次过多;给药剂量偏大,如五水头孢唑林用于手术预防感染给药剂量达4g高于常规得1-2g,如头孢呋辛酯片0。75g,3/日给药剂量偏大,如左氧氟沙星注射液0。5g静滴2/日、或1g静滴1/日给,药剂量偏大,如多西环素分散片每次给药0.2g,单次给药剂量偏大;给药剂量不足,如奥司她韦颗粒单次给药15mg给药剂量不足,如安妥沙星单次给药0、1g给药剂量不足,又如安妥沙星片0、1g口服2/日用量不当;如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胶囊156mg,2/日,给药剂量与频次不足,建议应为312.5mg,3/

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守则1.doc

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制度1 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制度 为有效推进抗菌药物专项治理,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细菌耐药,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28号)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1〕56号)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医院加强抗菌药物处方质量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师处方行为,落实处方审核、发药、核对与用药交待等相关规定;定期对医务人员进行合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制定并落实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2、医院抗菌药物领导小组组织感染、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提供专业技术咨询。医院药学部成立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的具体工作。 3、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医师处方、医嘱数量不足者按实际数量点评),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Ⅰ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手术治疗病例。 3、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前10名医师予以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前10名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

通报,在院内共享信息栏进行公示。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4、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 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 5、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有完整、准确的书面记录,并反馈至临床科室和当事人。 6、处方点评小组在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工作过程中发现不合理处方、医嘱,应当及时通知医疗管理部门和药学部门。 7、医院药学部会同医务部对处方点评小组提交的点评结果进行审核,定期公布处方点评结果,通报不合理处方;根据处方点评结果,对医院在药事管理、处方管理和临床用药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评价,提出改进建议,并向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报告;发现可能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害发生。 8、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根据药学部门会同医疗管理部门提交的质量改进建议,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临床用药质量管理和药事管理改进措施,并责成相关部门和科室落实质量改进措施,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处方抗菌药物专项点评总结

处方抗菌药物专项点评总 结 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二0一七年门诊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按照卫办政发(2016)32号文件,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2017年7月对医院门诊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开具的抗菌药物处方进行点评。点评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药品说明书等,对处方的用药指征、联合用药、用药频次、给药剂量等项目进行合理性评价。 点评中提取门诊2017年6月处方3900张,含抗菌药物处方941张,占总处方百分比为%;其中急诊处方454张,抗菌药物165张,使用率%;;门诊处方3446张,抗菌药物776张,抗菌药物使用率%。 分科使用情况如下:儿科处方591张,抗菌药物284张,使用率%;妇产科249张,抗菌药物138张,使用率%;口腔科62张,抗菌药物31张,使用率50%;内二科495张,抗菌药物134,%,耳鼻喉科116张,抗菌药物28张,使用率%;便民门诊346张,抗菌药物50例,%;内一科147张,抗菌药物16例,%;外二科185张,抗菌药物19例,%;外一科806张,抗菌药物67例,%。 不合理抗菌药物处方416张,占总处方数%,占抗菌药物处方数的%。限制级处方73张(美洛西林钠舒巴坦钠、替卡西林克拉维酸钾、头孢替安、头孢他啶),占抗菌药物处方数%;含口服抗菌药物处方591张,占抗菌药物处方数的%;含静脉滴注处方数350张,占抗菌药物处方数%。 抗菌药为处方点评结果分析: 给药途径:静脉滴注的抗菌药物占%。静脉输液可以使抗菌药物在患者感染部位集中,快速提高有效血液浓度,对抵抗抗原菌的侵袭十分有效。静脉输液是一种创伤性的给药方式,其可以直接对患者的循环系统进行影响,患者经此方法治疗效果较好,但也易导致患者出现不良反应。注射液中的不溶性微粒进入血液循环,极易出现肺肉芽肿、肺水肿、静脉炎症和过敏反应,严重时可能危及患者生命安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制定并严格控制门诊患者静脉输注使用抗菌药物比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2015》推荐大部分轻、中度感染予以口服治疗。现浙江、江苏、广东等省以全面取消普通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安徽省卫计委公布53种不需要输液的疾病清单(后附)。

(完整word版)处方点评通报干预记录

处方点评通报 2018年三季度住院医嘱、门诊处方点评情况通报 本次对2018年三季度的门急诊处方100张和出院病历30份进行点评。其中门急诊处方9张不合理,合格率为91%;出院病历2份不合理,合格率为93.3%。 一、门急诊处方点评数据: 门急诊100张处方点评数据:(201---6-26) A:用药品种总数=296 B:平均每张 处方用药品种=2.96 C:使用抗菌药的处方数=12 D:抗菌药使用百分率=12% E:使用注射剂的处方数=20 F:注射剂使用百分率=20% G:处方中基本药物品种总数=157 H: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的百分率=53% I:处方中使用药品通用名总数=219 J:药品通用名占处方用药的百分率=74% K:处方总金额=2668.1 L:平均每张处方金额,26.68 O: 合理处方总数=91 P: 合理处方百分率=91% 三、门急诊、病房处方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1、不规范处方 : 处方的前记、正文、后记内容缺项,书写不规范或者字迹难以辨认的2例 未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开具处方的4例 单张门急诊处方超过五种药品的0例 开具处方未写临床诊断或临床诊断书写不全的3例 2、用药不适宜处方: 无正当理由不首选国家基本药物的0例 联合用药不适宜的0例 四、分析: 1、平均每张处方用药品种数为2.96种,符合要求。《处方管理办法》规定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抽取的处方中,有0张处方超出5种药品,我们应提倡尽量减少多种药物联用,因为用药品种越多,发生药品不良反应的机会也就越大,本月较规范。

2、国家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的53%,基本药物目录是按照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的原则遴选的,应该大力宣传和使用基本药物。 3、抗感染药物的不合理应用 抗菌药物应用病历中缺少规范记录和说明,在所抽查病历中无一例规范的抗菌药物病程记录。具体表现在对使用抗菌药物无药名、剂量、无阶段性抗菌药物有效性使用评价,停药或换药没有分析说明。另病程记录过于简单,病志中仅以“抗炎”、“抗感染”、“加强抗感染治疗”等到一笔带过。仅有少数病例,在病程记录中,只记录了所使用的抗菌药物名称。 4、注射剂使用率20%,根据WHO制定的标准,发展中国家平均处方注射剂使用率应为13(4,一24(1,,药物的使用原则是,能口服的尽量口服,特别是抗菌药物的使用,要严格控制静脉给药的形式。而频繁使用注射剂增加感染和不良反应的机会,20%的使用率在WHO制定的标准范围内,应发扬。 5、药品通用名的使用率为74%,药品通用名的使用可减少处方错误,有利于学术交流,并且在一定程度上预防商业贿赂。我院74%的 使用率还存在一定差距,这与医生个人习惯有关及之前没有重视药品通用名有很大关系,大部分的医生都为了“快”,“方便”,而忽略了其可能给患者带来不便与安全隐患的可能性。 五、整改措施 1、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实行处方点评。药剂科每月抽查100张处方对处方进行点评,填写处方评价表。把处方点评内容反馈给科主任,由科主任反馈给本人,并在医院内部公示栏里公示,以督促本人能得到及时的改正。同时院质管办每月定期抽查100张处方,实行奖惩制度。对抽查不合格处方的医师、处方质控不严的药师纳入科对个人考评中,给于扣分和奖金挂钩。

医院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制度

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 评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抗菌药物处方专项点评制度 一、抽样方法 医院组织感染、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进行专项点评工作。每月选择全院部分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数量不低于25%)重点进行检查。每名医师的处方或医嘱不少于50份,重点抽查感染/肝病科、呼吸内科、重症医学科、外科等临床科室以及I类切口手术和介入医学科医师处方。 二、点评内容 (一)病区医嘱抗菌药物专项点评 1、临床科室抗菌药物管理小组每月要对本科室20%医师应用抗菌药物的病历进行评价,并填写《手术病历抗菌药物合理性评价表》、《非手术病历抗菌药物合理性评价表》,汇总被评价医师抗菌药物应用合理率,经科主任审核签字后,在次月的10日前,送交医务部备案。 2、医务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各科室上报的数据进行抽查,结果报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二)门诊处方抗菌药物专项点评 处方点评小组对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门诊处方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如不足50份,按实际份数计算),填写《门诊处方抗菌药物合理性评价表》(附件三),统计相关医师的抗菌药物使用合格率,

按月汇总点评结果后上交医务部。 三、监督管理 根据处方点评结果,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前10名的医师,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问责,对其所在科室的科主任提出警告,并将点评结果纳入科室医疗质量、绩效考核以及职称晋升、评优选先体系中。 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并处以超常处方药费10倍罚款(从责任人奖金中扣除);限制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并处以超常处方药费10倍罚款(从责任人奖金中扣除)。知丁

关于建立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的指导意见

临沂市卫生局文件 临卫发〔2011〕30号 关于建立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的指导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与要求,规范基本药物的临床使用与管理,我市根据卫生部《医院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行)》和《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就建立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制度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点评目的 通过建立健全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和监督制度,规范医师处方行为,推动医疗机构持续改进和提高处方质量,保证医疗安全。完善基本药物使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药品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基本药物使用,纠正不合理用药行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二、点评范围 政府举办的各级医疗机构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涉及基本药物的门急诊处方、病房(区)医嘱单。 三、点评内容 根据相关法规、技术规范,对涉及基本药物处方书写的规范性及基本药物临床使用的适宜性(用药适应证、药物选择、给药途径、用

法用量、配伍禁忌等)进行评价,查找发现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促进基本药物合理应用。重点加强对抗菌药物、中药注射剂、激素类药物的使用,以及大额处方和基本药物使用比例的监测评价。 四、点评方法 (一)实施主体。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工作在医院药物与治疗学委员会(组)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由医院医疗管理部门和药学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医院药学部门成立基本药物处方点评工作小组,负责处方点评的具体工作。 (二)工作程序。医院药学部门会同医疗管理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确定基本药物处方抽样方法和抽样率;处方点评小组按照确定的处方抽样方法随机抽取处方,每月对门急诊处方和病房(区)用药医嘱进行点评,要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有完整、准确的书面记录;药学部门会同医疗管理部门对处方点评小组提交的点评结果进行审核,定期公布处方点评结果,通报不合理处方,同时对药事管理、处方管理和临床用药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汇总和综合分析评价,提出质量改进建议,督促相关科室及时整改落实。 (三)评判标准。医疗机构要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制定具体的处方点评细则和评价标准,内容包括:1、处方格式的准确性;2、书写内容的完整性和规范性;3、处方签名的合法性;4、用药的合理性;5、用法用量的正确性;6抗菌药物的合理使用等。处方点评结果分为合理处方和不合理处方,不合理处方包括不规范处方、用药不适宜处方及超常处方。 五、保障措施

中药注射剂处方点评指南word版本

中药注射剂处方点评指南 一、概述 中药注射剂是指药材经提取、纯化后制成的供注入体内的溶液、乳状液及供临用前配制成溶液的粉末或浓溶液的无菌制剂。其药效迅速,便于昏迷、急症、重症、不能吞咽或消化系统障碍患者使用,在心脑血管疾病、呼吸系统疾病和肿瘤等疾病的治疗方面有着独特的治疗优势。 自抗战时期第一种中药注射剂(柴胡注射液)问世以来,已有多种中药注射剂被开发应用于临床,为国家多个药品目录所收载(见附件)。然而,在中药注射剂的开发和临床应用范围不断扩增的同时,“葛根素注射液”、“鱼腥草注射液”、“刺五加注射液”、“茵栀黄注射液”、“双黄连注射液”等中药注射剂所引起的严重不良反应/事件,使得中药注射剂的安全性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话题。 2011年4月2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10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指出,2010年全年,中药注射剂引起的不良反应/事件、严重不良反应/事件在中成药中的占比分别为50.9%、87.2%,在引起不良反应/事件、严重不良反应/事件排名前20位的中成药中,中药注射剂分别占据17位、20位。由此可见,中药注射剂的安全性问题已不能忽视。 为警示社会关注中药注射剂的使用,自2001年11月起,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不断以发布《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的形式,将中药注射剂的不良反应情况告知社会,以促进中药注射剂的合理使用(《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相关中药注射剂信息见附件)。 纵观中药注射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导致不良反应/事件产生的原因,可归纳为:1. 药物自身问题,如:原料药材、制备工艺、组成成分、质量控制标准、运输和存储等不符合相关要求,未能保证药品质量;2. 安全性研究与风险管理缺乏,如临床前动物试验、临床试验、上市后临床研究等不足或不完整,未能充分证实药品的安全;3. 个体差异,如患者年龄、性别、生理状态、伴随治疗、合并用药、中医证候或体质等的不同,导致机体对药品的反应不同; 4. 临床不合理使用。 为促进临床合理使用中药注射剂,2008年,卫生部发布了《中药注射剂的临床使用基本原则》,指出,使用中药注射剂时应做到:1. 选用品种严格掌握适应症,合理选择给药途径; 2. 辨证施药,严格掌握功能主治; 3. 严格掌握用法用量及疗程; 4. 严禁混合配伍,谨慎联合用药; 5. 用药前仔细询问过敏史,对过敏体质者慎用; 6. 对老人、儿童、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中药注射剂的患者慎重使用,加强监测; 7. 加强用药监护。

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制度

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制度 一、医院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组织感染、药学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成立抗菌药物专项点评专家组对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提供专业技术支持。药学部成立抗菌药物点评小组,负责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工作,也包括将点评结果每月及时上报,对于有疑问的点评由抗菌药物专项点评专家组最终裁定。 二、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物处方权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手工统计有难度的,重点抽查感染科、外科、呼吸科、重症医学科等临床科室以及Ⅰ类切口手术和介入手术治疗病例,每月至少抽查5到10名医师、30张门急诊抗菌药物处方和10份抗菌药物医嘱。并做好相应记录。 三、根据点评结果,对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前10名医师予以全院公示,对不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前十名医师进行勉励谈话,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点评结果作为科室及医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医院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暂停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3个月,并进行抗菌药物相关专业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恢复其相应的抗菌药物处方权;恢复处方权后,仍连续出现2次以上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抗菌药物处方权。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用药医嘱,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等情况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医院应当取消其抗菌药物调剂资格,并进行抗菌药物相关专业知识和规范化管理再培训,

经考核合格后,按规定恢复其相应的抗菌药物调剂资格。抗菌药物医师处方权和药师调剂资格被取消后,原则上在6个月内不得恢复。 五、抗菌药物处方、医嘱专项点评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务实的原则,有完整、准确的书面记录,并及时反馈至临床科室和当事人。 六、本制度所指抗菌药物是指治疗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病原微生物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不包括治疗结核病、寄生虫病和各种病毒所致感染性疾病的药物以及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抗结核药、抗寄生虫药、抗病毒药、具有抗菌作用的中药制剂在此不列为抗菌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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