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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治制度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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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治制度简介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美国政治制度简介1776年7月4日制定了宪法性文件《联邦条例》。1787年5月制定了宪法草案,1789年3月第一届国会宣布生效。它是世界上第一部作为独立、统一国家的成文宪法。两个世纪以来,共制定了27条宪法修正案。重要的修改有:1791年9月由国会通过的包括保证信仰、言论、出版自由与和平集会权利在内的宪法前10条修正案,后通称“民权法案”(或“权利法案”);1865年和1870年通过的关于废除奴隶制度和承认黑人公民权利的第13条和15条修正案;1951年通过的规定总统如不能行使职权由副总统升任总统的第25条修正案。

宪法的主要内容是建立联邦制的国家,各州拥有较大的自主权,包括立法权;实行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立法、行政、司法三部门鼎立,并相互制约。宪法规定,行政权属于总统,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职权集中于总统一人,总统兼任武装部队总司令,总统不对国会负责。总统的行政命令与法律有同等效力。总统通过间接选举产生,任期四年。政府内阁由各部部长和总统指定的其他成员组成。内阁实际上只起总统助手和顾问团的作用,没有集体决策的权力。国会为最高立法机构,由参议院和众议院联合组成。国会的主要职权有:立法权、行政监督权、条约及官员任命的审批权(参议院)和宪法修改权。对总统、副总统的复选权等。两院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参议员每州2名,共100名,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1/3。众议员按各州的人口比例分配名额选出,共435名,任期两年,期满全部改选。两院议员均可连任,任期不限。参众议员均系专职,不得兼任政府职务。此外,国会可通过不需要总

统签署的决议案,它们无法律作用。国会对总统、副总统及官员有弹劾权,提出弹劾之权属于众议院,审判弹劾之权属于参议院。美国设联邦最高法院、联邦法院、州法院及一些特别法院。联邦最高法院由首席大法官和8名大法官组成,终身任职。联邦最高法院有权宣布联邦和各州的任何法律无效。

奥巴马家庭出身与成长经历

出生:只见过一面的黑人父亲+影响终身的白人母亲

奥巴马的父亲生于非洲肯尼亚一个牧民家庭。老奥巴马于1960年去美国夏威夷读书,与奥巴马的白人母亲结合,1961年8月4日奥巴马出生。

奥巴马一生只和已于1983年离世的父亲见过一次面,其他的时间他都是由母亲和外祖父母抚养的。奥巴马曾在自传中写道:“在我的生命中,母亲是独一无二的永恒。在她身上,我看到了最仁慈,最高尚的精神。我身上的所有优点都源于我的母亲。”在一次父亲节演讲中,奥巴马再次谈到自己的单身母亲,称“她一直努力维持家庭生计,别的孩子有的她也会满足我们,扮演着父亲和母亲的双重角色”。

实际上,奥巴马的出生环境更像是一个“联合国”,他跟随母亲去过印尼,他的兄妹或亲属来自各种族裔和国家。很多人会拿奥巴马与40年前的马丁·路德·金相比,如果说金的梦想是为黑人追求与白人同等的权利,那么奥巴马反复强调的梦想则是各种族的人不分肤色,亲如一家——正是他的家庭给了他这样的梦想。

成长:迷茫而自卑的“街头混混”

奥巴马10岁的时候回到美国本土,学校中白人孩子占绝大多数,只有3个黑人小孩。因为自己的肤色与大多数同学不一样,奥巴马产生了严重的身份认同危机。

这种如影随形的自卑和迷茫导致奥巴马一度过着沉沦“混混”生活,他曾经回忆说,“我在十几岁的时候是个瘾君子。当时,我与任何一个绝望的黑人青年一样,不知道生命的意义何在。”他承认自己曾在夏威夷海滩和街头游荡、逃学,“中学时候的我是每一个老师的噩梦,没人知道该拿我怎么办。”

奥巴马的“街头混混”生涯并非毫无意义,这段经历使奥巴马特别能理解草根阶层的需求,也让他更懂得怎样和草根阶层对话。

职业生涯:街道办服务--哈佛精英--联邦参议员

哥伦比亚大学毕业后,奥巴马决定到芝加哥最贫困的黑人社区服务。1985年,一个民权组织雇用奥巴马为社区组织者,他在这个职位上一干就是3年,改善道路,修缮房屋,协调劳资关系,每一小事他都全力以赴。

奥巴马于1988年进入哈佛大学法学院。1990年2月,由于被选为首个哈佛法律评论的首位非洲裔美国人主席,奥巴马首次获得了全国性的认可。1991年在获得哈佛大学法学博士学位后,他返回芝加哥,成为一名律师,并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教授宪法。在学校里,他的选修课永远都坐满了来旁听的学生,大家都觉得奥巴马老师观点深入而独到,颇为受益。

1997年,奥巴马进入政坛,当选伊利诺伊州参议员,并连任8年。2000年,他已在全国政坛崭露头角,并应邀在2004年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主题演讲,演讲非常成功,让他成为令人瞩目的政坛新星。同年11月,他在国会选举中当选伊利诺伊州联邦参议员。

奥巴马的政策

经济政策如何应对金融危机

支持实施金融救援计划,但认为救市只是临时措施,应同时加强监管;支持在救市同时推动实施为中产阶级减税和刺激经济增长的计划。

尽管奥巴马的政策看起来会使美国经济有大的变革,但实际上无非就是减税和扩大政府支出的策略。奥巴马主张减税,麦凯恩主张的也是减税,差别就在于后者较多地减高收入阶层的税,而前者较多地减低收入阶层的税。减税会使政府收入减少,然而美国国家的支出仍然巨大,结果仍然要靠进一步扩大赤字财政。同时,奥巴马还主张要使财富比较平均地分配,政府赤字还会更加巨大。所以实际上他并没有提出比较有效的解决办法。

伊拉克和阿富汗问题

主张立即开始撤军,每个月撤回一到两个旅,直至2010年夏季撤回所有作战部队。奥巴马承诺采取更多长期外交政策,包括与伊朗以及叙利亚举行会谈,并向难民提供20亿美元的援助。

外交与国土安全问题

为增强美国的外交实力,愿意与美国的盟友以及敌人对话。注重通过谈判协商和多边合作解决重大国际问题,重新确立美国的领导地位,表示会与伊朗、叙利亚、朝鲜等“敌对国家”谈判。

住房政策

支持减少负资产房主的按揭贷款额﹑并由联邦政府提供保险的立法;支持破产法庭调整按揭条款。提出建立总资产高达100亿美元的基金会,基金会必须有偿或无偿向拥有住房者提供咨询服务。

移民问题

他希望加强对雇佣非法移民的惩罚力度。他支持向非法移民发放驾照;持增加签证数量,以便使移民家庭团聚。

能源环保问题

承诺在2020年前将美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减至1990年时的水平。呼吁通过发展清洁能源技术和使用可替代能源实现这一目标。

堕胎问题

支持堕胎权,反对限制堕胎。他仅支持对某些晚期堕胎加以限制,不过如果是为了保护孕妇的健康可以另当别论。

内阁人选预测未来道路展望当选后面临的四个问题

■承受75年来最大经济压力:奥巴马政府恐怕要承受自75年前罗斯福总统以来最大的经济压力。在截止到9月30日的2008财年,政府财政赤字达4550亿美元,占全国经济总量的3.2%。而按照奥巴马之前公布的税收制度和政府开支政策,财政赤字将会雪上加霜。预计2009财年财政赤字将突破1万亿美元,占经济总量的7%。

■外交关系:美军深陷伊拉克的泥潭,本拉登还没有抓到,,世界范围内反美主义高涨。如何改善对外关系,也将是奥巴马面临的难题之一。

■三权分立的制衡关系面临考验:在总统选举的同时,美国国会也在进行新一轮改选,而此次民主党很有希望取得历史性胜利,凌驾共和党之上,使后者无法施展阻挠议案通过的议会程序手段。总统可能会通过未经考验的法案,带来难以预测的后果。

■ 2012年总统大选:前白宫第一夫人希拉里此番落败,她的许多支持者很不甘心,四年后她卷土重来也并非不可能。共和党副总统候选人佩林表示已做好准备参加下届选举。她经历本届大选声名鹊起,政治资本渐渐累积,四年后的实力定会令人刮目相看。

首位黑人总统入主白宫完美诠释美国梦

奥巴马将以美国首位黑人总统的身份被载入史册。 200多年来,美国43任总统清一色都是白皮肤的男性。不过,非裔美国人竞选总统并不算新闻。黑人民权领袖杰克逊、夏普顿等人都曾尝试,但都没能闯过初选。尽管有人认为奥巴马运气太好,是经济危机和伊战泥潭助其登顶,但所谓时势造英雄,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2008年美国大选在世界观众面前上演了一出洋溢着美国社会主旋律的大戏,收视率颇为壮观。正如泰晤士报之前发表的评论所说,“如果美国将选出它的第一位非洲裔美国人,所发出的信息就是,通过和平斗争以及民主抗议,压迫是可克服的,自由是可以赢得的,宽容是可以获胜的。奥巴马的总统就职演讲在发出第一个音节之前就已经布道了西方价值观。”

0706 刘方舟提供

美国政治制度及其评述

美国政治制度及其评述 16世纪,当第一批欧洲探险者发现美洲这片新大陆时,他们看到的或许仅仅是一望无际的荒野,绝不会想到日后一个世界性大国将于此崛起;若干年后,满载政治流亡者,清教徒的五月花号在普利茅斯靠岸,那些理想主义者们也不会想到一个新型民主制度将由此奠基;从弗吉尼亚议会,到托马斯·潘恩的常识,一直到1787宪法等等,历史见证了美国政治制度的成熟。 美国国家结构形式为联邦制,政治组织形式为总统制,实行三权分立与制衡相结合的政治制度和两党制的政党制度。我们不妨选取关键词,并从以上角度来审视美国政治的形成特点与发展历史。 一、联邦制度的形成及特点 独立前的美国先后经历了前殖民时代与殖民时代, 其国民构成极其复杂,不妨简单分为原住居民与外来移民。 研究显示,最早的美洲人可能来自两万年前的白令海峡对岸,他们也成为了印第安人的祖先。而有据可考的资料显示,最早到达美洲的白种人应该是维京人。地理大发现之后的两百年时间内,先后有来自英国,荷兰,法国等欧洲移民来到美洲东海岸。他们最早在詹姆士敦建立移民聚居点,而后逐渐发展为带有殖民性质的地方机构。在18世纪,形成了西到阿巴拉契亚山脉,东到大西洋的北美13块殖民地。正是由于移民来源广泛的历史原因,造成了北美各殖民地在人种构成,风俗习惯,经济模式,发展期望等方面有很大差异。由此导致了1776年美国独立后难以形成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以保证每一个州的利益得以实现。其政体大致经过如下变迁:1、英属北美殖民地时期,拥有受英王控制的总督府和代表殖民地利益的地方议会。2、独立战争期间,形成了适应军事形势需要的大陆会议,领导整个战争。3独立初期(1776-1787),为了巩固统一形势,采取复合式国家形式-邦联制。4、费城制宪会议后,颁布1787年宪法,决定实行联邦制。(注:邦联制较联邦制松散,是由主权国家为某一经济,政治目的,通过签订条约订立的联盟,无统一政府,无统一宪法,各州有非常大的独立性,中央政府只存在与形式。) 美国实行联邦制,究其根源,是由于各州先于中央政府而存在,各州拥有较大差异,没有实行单一制的物质条件,加之美国移民所特有的自由主义精神,也决定了其只能成为滋生相对松散的联邦制的沃土。联邦制的优势是很大程度上保留了各州的独立性,使各州能更好的按照自己的特点制定法律,决定发展道路,体现了美国崇尚的自由民主精神。从历史上看,联邦制更容易为各州所接受,很好的维护了美国的统一与稳定。但事情皆有两面性,联邦制亦然。过于松散的统治,较为单薄的中央政府,独立的州政府,必然会导致一些法律政策难以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同时也不利于集中全国力量搞发展,一定时期也会出现各州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甚至有可能滋生分裂势力。美国在其发展过程中形成了比较成熟的联邦制度,处理好了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使中央政府与各州恰当的分权,中央处理军事,外交,财政等全国性问题,而教育,医疗等则由地方做主。总而言之,美国的联邦制适应了美国发展的需要,有很强的生命力。 二、总统制简谈 1789年美国制宪后,曾在对英作战中担任大陆军总司令的乔治·华盛顿在选举中毫无疑问的当选美国第一任总统,同时也是世界上第一个称为总统的领导人。美国总统制的诞生,虽然说是宪法中保障人权,捍卫自由的必然体现,但其中也

美国政体概要

美国政体概要 一.美国政体起源 1.多元主义民主政体国家 同世界上其它国家相比,美国的政治生活是处于一种独特的权力结构。政治权力广为分散于社会各阶层之中,权力的安排不是等级式的,而是竞争式的。作为美国权力机构的政府包括立法、行政、司法三个系统,每个系统起着各自的作用,同时又相互制约,它们是最直接的政策制定者。而参与和影响政策制定的还包括其他各种力量和角色,例如企业界、金融界、法律界、基金会、大学、新闻界文化机构以及民间组织(妇女、种族、民族团体)等。戴维·杜鲁门(David Truman)把最直接决策者和选民之间的利益团体称为“中间结构”,并把它们视为政府机构的一部分。“这种中间结构,包括一大批利益集团、公司、工会、教会、各种专业性团体、新闻媒介、政党等,这些组织介于政府和人民之间,成为政府机构和人民联系的纽带。它们既不处于从属地位,也不处于统治地位。这种多元化的结构是美国社会权力分配的重要表现形式。” 希尔斯曼(Hilsman) 的解释更为简洁,他把政府称为第一圈的政策制定者,政党和利益集团属于第二圈的政策制定者,新闻媒介则是政党和利益集团争取政治权力的舆论工具。可见,美国政府政策的制定决不只局限于政府机构和最上层领导人,各种社会力量和社会机构发挥着重要的乃至决定性的作用。 因此,美国被认为是典型的多元主义民主政体国家,也就是著名政治学家罗伯特·达尔所说的“polyarchy”。多元主义政体的本质特征是权力分散,或曰权力中心的多元化。权力多元化使得各种政治力量在决策过程中起作用,它们竞相对政府机构施加影响,反映各种利益,力图使政策的制定符合它们的需要。 2.多元主义政治具体表现 多元主义政治具体表现为: (1)美国社会存在着许多力量强大的利益集团,它们能以某种有效的方式参与决策过程。美国官方的政策通常是各个集团之间讨价还价和进行妥协的结果。 (2)各重要集团之间处于一种相对均势与相互制约状态,没有一个集团强

美国政治制度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美国政治制度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摘要:政治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中,统治阶级通过组织政权以实现其政治统治的原则和 方式的总和。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制度是由其特定的国情、积极性质、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状况以及历史渊源等所决定的。当今世界美国已成为最大的资本主义国家。这个历史仅有200多年的移民国家能够有如此成就,绝不是偶然的。与其政治制度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由于其特殊的历史和国情美国的政治制度又有其与众不同的地方。本文将就美国政治制度的主要内容及特点展开阐述。 1787年宪法规定: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为总统制,实行三权分立与制衡相结合的政治制度和两党制的政党制度。美国政治制度的理论基础是“天赋人权”学说和“三权分立”原则。政权体制实行分权制衡和法治原则。它的本质是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维护资本主义制度,实行资产阶级专政。 一、主要内容 (一)政权组织形式 美国采用总统制,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美国实行分权与制衡的原则,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由国会、总统、法院掌管,三个部门行使权力时,彼此互相牵制,以达到权力平衡。(1)从立法和行政的关系看:国会拥有相当权力,总统对于官员的任命,须经过国会参议院同意才能生效。同时,总统拥有更大的权力,总统有权介入立法领域,可以通过本党议员和本党议会团的领袖来影响某一法案的命运等。(2)从总统与联邦法院的关系看,总统可以任命法官,有权赦免一切罪犯,有行政裁判权。同时,法官一经任命可以终身任职,可以作出对总统不利的裁定;法院掌握司法审查权,可以宣布总统的行政立法违宪等。此外,国会同法院的关系也是相互制衡的。这种分权制衡关系并不否定三方有合作的基础:在和平时期,三方面的制衡多于合作;在动乱或者紧急事件中,三方面的合作多于制衡。因为以总统为首的行政部门所维护的利益从根本上与国会一致,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国会对总统采取忍让默许甚至支持的态度。不仅在国内事务上,国会往往与总统采取合作态度:在战争和外交问题上,法院遵循“司法依从”和“政治问题回避”等原则,也常常与总统合作,放任总统的行为。这种时而分权,时而合作,具体什么时候怎样表现,主要取决于美国统治集团的利益和民族国家的利益。 (二)国家结构形式 一个国家的结构形式简单的说就是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在美国实行的的国家结构形式是联邦制,包括一个最高的权力机构即联邦政府,以及各州政府。在建立统一的联邦政权的基础上,各州仍保有相当广泛的自主权。联邦设有最高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但有统一的法和法律,是国际交往的主体;各州有自己的宪法、法律和政府机构;若各州的宪法和法律与联邦宪法和法律发生冲突,联邦宪法和法律优于州的宪法和法律。美国宪法列举了联邦政府享有的权力,如征税,举债,铸币,维持军队,主持外交,理州际和国际贸易等。不经宪法列举的其他权力,除非宪法明文禁止各州行使者外,一概为州政府保留。州的权力主要是处理本州范围内的事务,如以地方名义征税,管理州内工商业和劳工,组织警卫力量和维持治安,等等。 (三)政党制 美国的政党制是典型的两党制。民主党和共和党交替执政。共和党以象为徽民主党。以驴为徽。美国的政党组织松散,美国选民可以自由注册成为某个党派的成员,可以自由投票给某个党派,不过这些都无法限定选民的选择,也不会带给该选民针对该党派任何特殊的权利或

【管理制度)美国政治制度简介

(管理制度)美国政治制度 简介

美国政治制度简介 1776年7月4日制定了宪法性文件《联邦条例》。1787年5月制定了宪法草案,1789年3月第壹届国会宣布生效。它是世界上第壹部作为独立、统壹国家的成文宪法。俩个世纪以来,共制定了27条宪法修正案。重要的修改有:1791年9月由国会通过的包括保证信仰、言论、出版自由和和平集会权利于内的宪法前10条修正案,后通称“民权法案”(或“权利法案”);1865年和1870年通过的关于废除奴隶制度和承认黑人公民权利的第13条和15条修正案;1951年通过的规定总统如不能行使职权由副总统升任总统的第25条修正案。 宪法的主要内容是建立联邦制的国家,各州拥有较大的自主权,包括立法权;实行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立法、行政、司法三部门鼎立,且相互制约。宪法规定,行政权属于总统,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职权集中于总统壹人,总统兼任武装部队总司令,总统不对国会负责。总统的行政命令和法律有同等效力。总统通过间接选举产生,任期四年。政府内阁由各部部长和总统指定的其他成员组成。内阁实际上只起总统助手和顾问团的作用,没有集体决策的权力。国会为最高立法机构,由参议院和众议院联合组成。国会的主要职权有:立法权、行政监督权、条约及官员任命的审批权(参议院)和宪法修改权。对总统、副总统的复选权等。俩院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参议员每州2名,共100名,任期6年,每俩年改选1/3。众议员按各州的人口比例分配名额选出,共435名,任期俩年,期满全部改选。俩院议员均可连任,任期不限。参众议员均系专职,不得兼任政府职

务。此外,国会可通过不需要总统签署的决议案,它们无法律作用。国会对总统、副总统及官员有弹劾权,提出弹劾之权属于众议院,审判弹劾之权属于参议院。美国设联邦最高法院、联邦法院、州法院及壹些特别法院。联邦最高法院由首席大法官和8名大法官组成,终身任职。联邦最高法院有权宣布联邦和各州的任何法律无效。 奥巴马家庭出身和成长经历 出生:只见过壹面的黑人父亲+影响终身的白人母亲 奥巴马的父亲生于非洲肯尼亚壹个牧民家庭。老奥巴马于1960年去美国夏威夷读书,和奥巴马的白人母亲结合,1961年8月4日奥巴马出生。 奥巴马壹生只和已于1983年离世的父亲见过壹次面,其他的时间他均是由母亲和外祖父母抚养的。奥巴马曾于自传中写道:“于我的生命中,母亲是独壹无二的永恒。于她身上,我见到了最仁慈,最高尚的精神。我身上的所有优点均源于我的母亲。”于壹次父亲节演讲中,奥巴马再次谈到自己的单身母亲,称“她壹直努力维持家庭生计,别的孩子有的她也会满足我们,扮演着父亲和母亲的双重角色”。 实际上,奥巴马的出生环境更像是壹个“联合国”,他跟随母亲去过印尼,他的兄妹或亲属来自各种族裔和国家。很多人会拿奥巴马和40年前的马丁·路德·金相比,如果说金的梦想是为黑人追求和白人同等的权利,那么奥巴马反复强调的梦想则是各种族的人不分肤色,亲如壹家——正是他的家庭给了他这样的梦想。 成长:迷茫而自卑的“街头混混”

浅谈美国政治制度

浅谈美国政治制度 关键词:美国政治制度国会政治总统选举制度 摘要:美国的政治制度是多元因素的混合体,各种因素在不同的时期内起着不同的作用;其基本特点是权力分散,机构庞杂。美国政治制度是当代资本主义国家最为完善的政治制度,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为总统制,实行三权分立与制衡相结合的政治制度和两党制的政党制度。就以下几个方面简单的分析美国一下的政治制度。 政治制度属于上层建筑范畴,一般是指与本国的社会性质相适应的国家权利机构和基本制度。政治制度与人类社会的各种制度一样,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带有时间和空间的烙印。“百年前制定的美国宪法规定了奉行至今的美国政治制度。不同于英国政治制度是经过极为缓慢,因而也更为自然平和的漫长历史演变积淀而成。美国政治制度是人类智慧的人工产物,它从一开始便显示了自己的独特性:复杂性和个性。美国政治制度的理论基础是“天赋人权”学说和“三权分立”原则。政治制度的具体内容包括议会制度,选举制度,司法制度,政府制度,公务员制度和政党制度等;标榜“人民民主”,以代议制为民主的主要形式;政权体制实行分权制衡和法治原则。它的本质是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维护资本主义制度,实行资产阶级专政。” 美国政治制度的形成及特点 美国是当今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而美国政治制度是当代资本主义国家最为完善的政治制度。美国仅仅用了三百年的时间就经历了其他国家用了一两千年才走完的历史阶段。两三百年以前,最早的殖民者飘洋过海前往美洲。他们有的为了逃避宗教压迫,有的为了到新世界去发财致富。他们到达美洲后,不但要同荒芜人烟的原野和印第安人作斗争,而且还要管理他们的内部问题。他们头脑中关于政治的概念不可避免的主要来自他们离开的那个社会。所以美国的政治制度必然有欧洲政治制度的影子,不过,欧洲的政治观念与美国也不是全都相容的,这是因为在美洲自行建立的社会不是按照当时欧洲存在的社会模式组织起来的,并且美国社会所赖以建立的环境也与欧洲的环境不同。正如美国作家路易斯哈茨极中肯的解释那样,美国历史的最重要因素是美国根本没有旧秩序;封建主义从未在美国存在过,尽管在殖民地时代有过拥有大量土地的“贵族”,也有来自欧洲的奴隶。美国不是一个“无产阶级社会”,而是一个中产阶级社会,除了对待黑人奴隶之外,美国并没有欧洲的阶级观念,美国没有社会主义传统,这主要是因为美国不存在社会主义者需要加以反抗的那种阶级结构。当时美国人总有一种基本的信念,即为了创立一个廉洁的社会,他们已经与腐败老朽的欧洲一刀两断。另有一个方面美国的政治制度又有其宗教因素。因为移民和殖民者主要是一些基督徒,所以在某些方面政治制度受到了宗教的影响。 我认为,美国的政治制度主要有两特点:独特性,多样性。美国的政治制度是有意识的创造物,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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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治制度简介1776年7月4日制定了宪法性文件《联邦条例》。1787年5月制定了宪法草案,1789年3月第一届国会宣布生效。它是世界上第一部作为独立、统一国家的成文宪法。两个世纪以来,共制定了27条宪法修正案。重要的修改有:1791年9月由国会通过的包括保证信仰、言论、出版自由与和平集会权利在内的宪法前10条修正案,后通称“民权法案”(或“权利法案”);1865年和1870年通过的关于废除奴隶制度和承认黑人公民权利的第13条和15条修正案;1951年通过的规定总统如不能行使职权由副总统升任总统的第25条修正案。 宪法的主要内容是建立联邦制的国家,各州拥有较大的自主权,包括立法权;实行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立法、行政、司法三部门鼎立,并相互制约。宪法规定,行政权属于总统,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职权集中于总统一人,总统兼任武装部队总司令,总统不对国会负责。总统的行政命令与法律有同等效力。总统通过间接选举产生,任期四年。政府内阁由各部部长和总统指定的其他成员组成。内阁实际上只起总统助手和顾问团的作用,没有集体决策的权力。国会为最高立法机构,由参议院和众议院联合组成。国会的主要职权有:立法权、行政监督权、条约及官员任命的审批权(参议院)和宪法修改权。对总统、副总统的复选权等。两院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参议员每州2名,共100名,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1/3。众议员按各州的人口比例分配名额选出,共435名,任期两年,期满全部改选。两院议员均可连任,任期不限。参众议员均系专职,不得兼任政府职务。此外,国会可通过不需要总

从2000年美国大选看美国政治制度

从2000年美国大选看美国政治制度 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 07政教班张淮 这次大选是在现任美国总统和戈尔之间竞争,在此之前戈尔已经赢得19个州和首都华盛顿特区的总共262张选票,而布什也有29个州的246张选票在手。但是据我们所知要想入住白宫最少要有270张选举人票,也就是在这个时候还是只有一个州的选票没有得出——佛罗里达州,这个州还有25张选举人票,因此,不论戈尔和布什,只要在佛州取胜,谁就算拿到了进入白宫的金钥匙。其中佛罗里达州的计票被认为是不公平的,双方的竞选人团都拿出自己的杀手锏,而这个州的选票在而与我咋的下几易其主,但是不管其中的经过怎么样,那不是我研究的重点,我只说最终是经过法院根据佛罗里达州的法律判决把这关键的25张选举人票给了布什,从而这美国选举上的百年的奇观也最终落幕,但是我们可以知道的就是不管是谁入住了白宫都讲是不可避免的成为美国现代历史上的最弱的一个总统。 经过这样的选票战,律师战,我们就可能是会很迷惑这个美国到底是什么样的国家,怎么这样的在中国看起来是比较简单的到美国会成为这样麻烦的一件事情,这就要求我们要很好的了解美国的政治制度,其中也几个是其中的“三权分立”、联邦制。 三权分立,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主要内容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独立、互相制衡。三权分立制度的理论基础是17—18世纪西欧资产阶级革命时期英国资产阶级政治思想家洛克和法国资产阶级启蒙学者孟德斯鸠提出的分权学说。这一学说基于这样一个理论前提,即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所以,国家权力应该分立,互相制衡。资产阶级的思想家们希望据此建立一个民主、法治的国家。英法资产阶级革命和美国独立战争以后,三权分立成为资产阶级建立国家制度的根本原则。在当代,尽管西方国家的政治制度发生了很大变化,但三权分立仍然是它的一个根本特点。对于这种制度,西方的政治家和思想家非常推崇,认为只有实行三权分立,才是民主和法治的标志;不实行这种制度,就是专制。 最早由17世纪英国著名政治学家洛克提出,用以巩固当时英国的资产阶级革命成果。后来该学说不断传播,并被法国著名人物孟德斯鸠诠释为行政、司法、立法三权分立的形式,解决了在该种政治制度下可能出现的部分问题。该学说在当时被广泛认为是民主制度的有力保证。 分权的目的在于避免独裁者的产生。古代的皇帝以至地方官员均集立法、执法(行政)、司法三大权于一身,容易造成权力的滥用。即使在现代,立法、运用税款的权力通常掌握在代表人民意愿的议会中,司法权的独立在于防止执法机构滥权。这样也就不容易出现我们中国古代的那种封建专制,权利之间的制衡可以更好的确保征服的决策的正确,当政府的决策在国会看来是不很好的话,就可以否认这项措施的实行。也就达到权利的制约平衡。 其中三权是指: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美国立法权属于国会。但是总统有权否决国会立法;可以发布拥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命令;还有立法倡议权,即建

美国政治制度优缺点概论

比较政治制度美国组 欧阳学文 针对美国政治制度,我组将分别从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联邦制度、政党制度、公民权利、选举制度等五个方面来分别探讨其优缺点以及感想。 一、三权分立制度 (一)特点 三权分立的思想最初是由洛克、孟德斯鸠等人提出的,尤其是孟德斯鸠系统地对其内容进行了阐述。他的三权分立思想中既强调权力的分工,又强调权力的制衡,这对美国三权分立的确立产生了深远影响。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是独立战争后,为适应资本主义发展的需求,在1787年美国宪法中所确立的政权组织形式。其主要内涵是指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与司法权,分别由国会、总统与法院行使,三权彼此独立,但又互相制约、保持均衡的一项政治制度,所以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是三权既分工又互相牵制的综合体。美国200多年的历史也已经证明:三权分立制度对于维护美国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功不可没。

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1、美国三权分立制度从权力的来源上保障各自的独立性,使三种权力保持平行,是一种严格的三权分立模式。三大部门权力来源不同,相互平行。根据这个原则所设计的体制,国会参议院议员由各州选民选举(最初是由各州议会选举产生,1913年第十七条修正案生效后改为现制),众议员由各选区选民选举产生;总统由选民选出的选举人组成的选举团选出;联邦各级法院的法官由总统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但一旦被任命,如无失职行为就终身任职。因此,三个机关的地位是平行的,其中没有一个是最高权力机关。 2、三权分立体制下的立法权、行政权与司法权在动态的运作过程中维持彼此之间的制衡关系。三权的分立与制衡不是简单的权力分配,也不是简单的权力制约,而是在动态的权力运作过程中体现各自的价值,展现各自的权威,实现相互的协作。这也是三权分立的资产阶级政治制度与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重要区别。君主专制的集权统治下,国家权力是僵化的,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权力分工,君主是绝

美国政治制度优缺点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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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政治制度美国组 针对美国政治制度,我组将分别从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联邦制度、政党制度、公民权利、选举制度等五个方面来分别探讨其优缺点以及感想。 一、三权分立制度 (一)特点 三权分立的思想最初是由洛克、孟德斯鸠等人提出的,尤其是孟德斯鸠系统地对其内容进行了阐述。他的三权分立思想中既强调权力的分工,又强调权力的制衡,这对美国三权分立的确立产生了深远影响。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是独立战争后,为适应资本主义发展的需求,在1787年美国宪法中所确立的政权组织形式。其主要内涵是指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与司法权,分别由国会、总统与法院行使,三权彼此独立,但又互相制约、保持均衡的一项政治制度,所以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是三权既分工又互相牵制的综合体。美国200多年的历史也已经证明:三权分立制度对于维护美国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功不可没。

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1、美国三权分立制度从权力的来源上保障各自的独立性,使三种权力保持平行,是一种严格的三权分立模式。三大部门权力来源不同,相互平行。根据这个原则所设计的体制,国会参议院议员由各州选民选举(最初是由各州议会选举产生,1913年第十七条修正案生效后改为现制),众议员由各选区选民选举产生;总统由选民选出的选举人组成的选举团选出;联邦各级法院的法官由总统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但一旦被任命,如无失职行为就终身任职。因此,三个机关的地位是平行的,其中没有一个是最高权力机关。 2、三权分立体制下的立法权、行政权与司法权在动态的运作过程中维持彼此之间的制衡关系。三权的分立与制衡不是简单的权力分配,也不是简单的权力制约,而是在动态的权力运作过程中体现各自的价值,展现各自的权威,实现相互的协作。这也是三权分立的资产阶级政治制度与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重要区别。君主专制的集权统治下,国家权力是僵化的,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权力分工,君主是绝对权威。而在美国制宪者的设定下,国家权力的任何一方均不拥有绝对

英语论文-美国政治制度

Title: The polity of Untied State Name:Zhiqiang Li Student No.:201672182 Department:School of GeoSciences Major:Petroleum Geology ,Oil and Gas Geochemical Advisor:Qing Chen November 20, 2016

Contents 1 Branches of the federal government (3) 1.1Legislative (3) 1.2 Judicial (3) 1.3 Executive (3) 2 American federalist system (4) 3 The main parties in the United States (4) 3.1 Republican Party (4) 3.2 Democratic Party (4) 3.3 Other Parties (5) 4 The last U.S. presidential election (5)

The polity of Untied State The United States is a typical Federal State,A handful of bourgeois regime of control is the basic characteristics of American politics .These basic system mainly contains two aspects:On the one hand, the federal government is composed of three branches, legislative, judicial and executive; on the other hand, in the American federalist system ,citizen are usually subject to three levels of government , federal, state and local . The main parties in the United States including Republican Party and Democratic Party. 1 Branches of the federal government 1.1Legislative Congress,United State has the legislative authority. Be composed of the Senate and the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Congress also has other some of the rights: (1) The law took effect need to pass by the senate and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 the final approval by the President (2) Congress can directly tax to the citizens. (3) Congress can start a war on behalf of the United States to other countries (4) The government officials can't be a Congressman (5) To impeach the President 1.2 Judicial Federal 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 has the judicial authority. It is The federal court system's highest case-hearing level and the highest judicial organ, is the only by the constitution of a federal court. In 1869, according to the law of congress by Chief Justice and judges 1 of 8 people, in the nine justices, one is the Chief Justice of the United States. 1.3 Executive Obviously, we all know that the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works in the White House,POTUS has the executive authority. POTUS is the commander in-chief of the military, can veto legislative bills before the become law, and appoints the Cabinet and the officers, who administer and enforce federal laws and policies. POTUS serves a four-year term may be elected to the office no more than twice. The president is not elected by direct vote, but by an indirect electoral college system in which the determining votes are apportioned by state .

美国政治制度

美国政治制度 摘要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为总统共和制,实行三权分立与制衡相结合的政治制度和两党制的政党制度。 关键字政治制度三权分立国会总统法院 美国的国家组织是依据三权分立与联邦制度、二大政治思想而制定,当初在起草宪法时因恐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或某一部门将危害人民的自由,因而将立法、司法,行政三种权力分别独立,互相制衡,以避免政府滥权。美国现行政治制度是1787年宪法规定的。主要是三部分:国会、总统及行政机构和联邦法院 1、国会。美国国会实行两院制,由众议院和参议院组成。众议院共435人,全部选举产生,任期2年,可连选连任。参议院共100人,每州2人,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其中的三分之一,可连选连任。国会议员不得兼任其它国家公职。参、众两院均设有议长和各种委员会,参议院议长由副总统担任,众议院议长一般是多数党领袖担任。国会拥有立法权。国会制定全国统一的宪法和法律。各州政府也由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部门组成。各州有自己的宪法和法律,但不能与联邦宪法和法律相冲突。联邦政府享有的权力有外交、维持军队、处理州际关系及贸易、征税、举债、铸币等;各州政府主要处理本州范围内的事。 2、总统及行政机构。总统由选举产生,集四种职务于一身,即:行政首脑,国家元首,武装部队总司令,同时还是本党领袖。其职责是履行国会通过的法令和处理美国政府日常的事务。美总统选举实行间接选举,首先由各州选民选出本州选举人,再由各州选举人同时在各州首府投票选出正、副总统。总统下设总统办事机构,包括白宫办公厅、国家安全事务委员会、中央情报局、行政管理与预算局等9个部门;总统咨询机构,即内阁;13个部(国务院、财政部、国防部、司法部、内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劳工部、卫生及公共服务部、住房及城市发展部、交通部、能源部、教育部)和各种独立机构。各部部长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批准后任命。 3、联邦法院。包括1个最高法院,共有9名法官组成;16个联邦上诉法院,每个上诉法院的法官从4至26名不等;94个联邦地方法院。联邦法院具有司法权。 国会、政府、法院三者以宪法为基础,按照三权分立的原则和要求运行,即国会、政府、法院三者地位平等,互不从属,但又相互制约。怎么制约呢?国会可以弹劾总统,总统也可以否决国会的立法。总统掌握着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提名权和任命权,控制着联邦最高法院的组成。法院可以宣布总统发布的行政命令违宪作废。国会可以弹劾法官,法官也可以运用司法审查权宣布国会的立法违宪作废。这是三权分立理论比较彻底的运用,是现代西方民主的典型。 总体上讲,美国本质上是一个典型的资本主义国家代表资产阶级的少数人掌权是美国民主制度的根本性质,为了掩盖政权的这一性质,使国家机器能够以大多数人意志的名义有效的运转,它设计了一整套较为系统的政治制度和政治规范,这些制度规范的基本要素是:在政治体制上采用“三权分立”和权力制衡制,行政、立法、司法这三种最基本的权力由总统、国会和法院分别承担并相互制约以维持权力结构的平衡;在中央与地方关系上实行联邦制,联邦和地方各有一套相对独立的权力机构,根据宪法的权力界定各行其是;在行政体制上实行总统制,一个拥有巨大权力的总统负责处理美国的内政外交事务;在立法体制上实行两院制,两院由一个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众议院和各州选举产生的参议院组成;在政党制度上实行两党制,共和党和民主党轮流执掌政权,在这些正式的制度规范之

美国政治制度简介

美国政治制度简介1776年7月4日制定了宪法性文件《联邦条例》。1787年5月制定了宪法草案,1789年3月第一届国会宣布生效。它是世界上第一部作为独立、统一国家的成文宪法。两个世纪以来,共制定了27条宪法修正案。重要的修改有:1791年9月由国会通过的包括保证信仰、言论、出版自由与和平集会权利在内的宪法前10条修正案,后通称“民权法案”(或“权利法案”);1865年和1870年通过的关于废除奴隶制度和承认黑人公民权利的第13条和15条修正案;1951年通过的规定总统如不能行使职权由副总统升任总统的第25条修正案。 宪法的主要内容是建立联邦制的国家,各州拥有较大的自主权,包括立法权;实行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立法、行政、司法三部门鼎立,并相互制约。宪法规定,行政权属于总统,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职权集中于总统一人,总统兼任武装部队总司令,总统不对国会负责。总统的行政命令与法律有同等效力。总统通过间接选举产生,任期四年。政府内阁由各部部长和总统指定的其他成员组成。内阁实际上只起总统助手和顾问团的作用,没有集体决策的权力。国会为最高立法机构,由参议院和众议院联合组成。国会的主要职权有:立法权、行政监督权、条约及官员任命的审批权(参议院)和宪法修改权。对总统、副总统的复选权等。两院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参议员每州2名,共100名,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1/3。众议员按各州的人口比例分配名额选出,共435名,任期两年,期满全部改选。两院议员均可连任,任期不限。参众议员均系专职,

不得兼任政府职务。此外,国会可通过不需要总统签署的决议案,它们无法律作用。国会对总统、副总统及官员有弹劾权,提出弹劾之权属于众议院,审判弹劾之权属于参议院。美国设联邦最高法院、联邦法院、州法院及一些特别法院。联邦最高法院由首席大法官和8名大法官组成,终身任职。联邦最高法院有权宣布联邦和各州的任何法律无效。 奥巴马家庭出身与成长经历 出生:只见过一面的黑人父亲+影响终身的白人母亲 奥巴马的父亲生于非洲肯尼亚一个牧民家庭。老奥巴马于1960年去美国夏威夷读书,与奥巴马的白人母亲结合,1961年8月4日奥巴马出生。 奥巴马一生只和已于1983年离世的父亲见过一次面,其他的时间他都是由母亲和外祖父母抚养的。奥巴马曾在自传中写道:“在我的生命中,母亲是独一无二的永恒。在她身上,我看到了最仁慈,最高尚的精神。我身上的所有优点都源于我的母亲。”在一次父亲节演讲中,奥巴马再次谈到自己的单身母亲,称“她一直努力维持家庭生计,别的孩子有的她也会满足我们,扮演着父亲和母亲的双重角色”。 实际上,奥巴马的出生环境更像是一个“联合国”,他跟随母亲去过印尼,他的兄妹或亲属来自各种族裔和国家。很多人会拿奥巴马与40年前的马丁·路德·金相比,如果说金的梦想是为黑人追求与白人同等的权利,那么奥巴马反复强调的梦想则是各种族的人不分肤色,亲如一家——正是他的家庭给了他这样的梦想。 成长:迷茫而自卑的“街头混混” 奥巴马10岁的时候回到美国本土,学校中白人孩子占绝大多数,只

美国政治体制架构的演变

论影响美国政治制度架构的发展变化因素美国现行政治制度是1787年宪法规定的。主要是三部分:1、国会。美国国会实行两院制,由众议院和参议院组成。众议院共435人,全部选举产生,任期2年,可连选连任。参议院共100人,每州2人,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其中的三分之一,可连选连任。国会议员不得兼任其它国家公职。参、众两院均设有议长和各种委员会,参议院议长由副总统担任,众议院议长一般是多数党领袖担任。2、总统及行政机构。总统由选举产生,集四种职务于一身,即:行政首脑,国家元首,武装部队总司令,同时还是本党领袖。总统下设总统办事机构,包括白宫办公厅、国家安全事务委员会、中央情报局、行政管理与预算局等9 个部门;总统咨询机构,即内阁;13个部(国务院、财政部、国防部、司法部、内政部、农业部、商务部、劳工部、卫生及公共服务部、住房及城市发展部、交通部、能源部、教育部)和各种独立机构。各部部长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批准后任命。3、联邦法院。包括1个最高法院,共有9名法官组成;16个联邦上诉法院,每个上诉法院的法官从4至26名不等;94个联邦地方法院。 国会、政府、法院三者以宪法为基础,按照三权分立的原则和要求运行,即国会、政府、法院三者地位平等,互不从属,但又相互制约。怎么制约呢?国会可以弹劾总统,总统也可以否决国会的立法。总统掌握着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提名权和任命权,控制着联邦最高法院的组成。法院可以宣布总统发布的行政命令违宪作废。国会可以弹劾法官,法官也可以运用司法审查权宣布国会的立法违宪作废。这是三权分立理论比较彻底的运用,是现代西方民主的典型。 一、早期《独立宣言》和《邦联条例》是推动美国宪法诞生的前奏。 英属北美13个殖民地依据1776年颁布的《独立宣言》,成为13个相互自由独立之邦。也就是说,它们和原宗主国英国不再有隶属关系,而且它们之间也是互相独立的国家。然而随着战争形势的发展,独立各邦召开第二届大陆会议,决定正式联合起来,组建美利坚合众国,并且制定了《邦联和永久联合条例》,简称《邦联条例》。但是,邦联没有单独的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它只有国会这个唯一的政府机关。可见,在美利坚合众国建国初期,就中心和地方的权力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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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政治制度简介 Revised by Liu Jing on January 12, 2021

美国政治制度简介1776年7月4日制定了宪法性文件《联邦条例》。1787年5月制定了宪法草案,1789年3月第一届国会宣布生效。它是世界上第一部作为独立、统一国家的成文宪法。两个世纪以来,共制定了27条宪法修正案。重要的修改有:1791年9月由国会通过的包括保证信仰、言论、出版自由与和平集会权利在内的宪法前10条修正案,后通称“民权法案”(或“权利法案”);1865年和1870年通过的关于废除奴隶制度和承认黑人公民权利的第13条和15条修正案;1951年通过的规定总统如不能行使职权由副总统升任总统的第25条修正案。 宪法的主要内容是建立联邦制的国家,各州拥有较大的自主权,包括立法权;实行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立法、行政、司法三部门鼎立,并相互制约。宪法规定,行政权属于总统,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职权集中于总统一人,总统兼任武装部队总司令,总统不对国会负责。总统的行政命令与法律有同等效力。总统通过间接选举产生,任期四年。政府内阁由各部部长和总统指定的其他成员组成。内阁实际上只起总统助手和顾问团的作用,没有集体决策的权力。国会为最高立法机构,由参议院和众议院联合组成。国会的主要职权有:立法权、行政监督权、条约及官员任命的审批权(参议院)和宪法修改权。对总统、副总统的复选权等。两院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参议员每州2名,共100名,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1/3。众议员按各州的人口比例分配名额选出,共435名,任期两年,期满全部改选。两院议员均可连任,任期不限。参众议员均系专职,不得兼任政府职务。此外,国会可通过不需要总

浅谈美国的政治发展史

学院:政法学院 专业:思想政治教育班级:一班 姓名:孙晓娟 学号:20095011159

浅谈美国的政治发展史 美国人民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在不到一百年的时间里,成功的进行了两次资产阶级革命,从英国的殖民统治和奴役制度的枷锁下解放出来。特别是独立革命的胜利,对欧洲资产阶级革命和拉丁美洲各殖民地的独立革命,也起了推动和促进作用。但是1898年美、西战争以后,美国就进入了帝国主义时代,日益成为世界强国,不断向外侵略扩张。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更登上了世界霸主宝座。一九五三年朝鲜战争结束,美国的霸主地位虽开始动摇,但仍是世界上两个超级大国之一,在国际事务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一九七九年初,中美两国关系正常化,两国人民来往日益频繁,两国经济与文化交流也日益发展。 对于这样一个重要的国家,无论从哪一个角度说,我们都应进行全面而深入地了解。尤其是美国的政治制度史,我们都要有所了解。 一、建国的历史 (一)十三个殖民地同英国统治阶级的矛盾和独立战争 1.十三个殖民地的起源 自从一四九二年哥伦布发现美洲后几十年间,西班牙、荷兰等国都有人相继到北美殖民,以后有法国人。十七世纪初,美国人到北美建立了永久的殖民地。一六零六年,英国曾设立伦敦和普利茅斯两公司,在北美大西洋沿岸一带殖民。次年,有一百二十个英国人到北美南部佛吉尼亚的詹姆士城建立殖民地,这是十三个殖民的中最早建立的一个。这里的居民,多半是由伦敦公司的契约奴组成的,他们都是因贫困而卖身一定年限为奴隶的可怜人。一六零二年,又有为避免本国宗教迫害的英国清教来到北美北部的马萨诸塞,建立新普利茅斯殖民地。到北美建立殖民地的英国人,在时间上虽较晚,但得利却最大。他们首先打败荷兰人,夺取了新尼德兰,改名纽约。以后又先后先后战胜法国人和西班牙人,夺取其殖民地。至一七三三年,最后建立佐治亚殖民地。至此北美大西洋沿岸大部分土地,皆归英国人所有,共有十三个殖民地。这就是英属十三个殖民地的起源。 2.十三个殖民地的经济发展和英国统治阶级对其限制 十三个殖民建立不久,自有资本主义经济逐渐出现。当时北部各殖民地,从事农业和渔业的虽占多数,但从事工业和商业的市民逐渐兴起,手工业和手工工场陆续出现,造船、航运工具、木器等工商业比较发达。一七零二年,马萨诸塞首府波士顿已有造船工场十四所,可造出船二百只。十八世纪中,悬挂英国国旗的船舶,有四分之三是由北美殖民地造的。总之,北部各殖民地,已成为工商业占优势的地区。南部各殖民地,虽多属蓄奴地区,经营农业,但也有比较大的城市出现。但是英国统治者采取种种措施限制殖民地经济的发展,使殖民地永为其原料产地和销售市场,并限制殖民地同他国贸易,这些行为激化了与十三个殖民地的矛盾。 3.独立战争的爆发 英国统治阶级苛刻的商业上的限制已经激化了同殖民地的矛盾,以及课税问题直接侵犯了英国殖民地人民的经济利益,课税问题使独立战争一触即发。一七七五年爆发了波士顿倾茶事件,一七七六年七月四日,第二届大陆会议上通过了杰斐逊起草的《独立宣言》,宣布十三个殖民地各为“自由独立之邦”,正式与英国脱离关系,经过殖民地人民的共同努力,一七八三年取得了独立战争的胜利。独立战争的胜利,推翻了英国统治者对原来十三个殖民地的统治,从外部解除了

美国政治制度优缺点概论

比较政治制度美国组 针对美国政治制度,我组将分别从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联邦制度、政党制度、公民 权利、选举制度等五个方面来分别探讨其优缺点以及感想。 一、三权分立制度 (一)特点 三权分立的思想最初是由洛克、孟德斯鸠等人提出的,尤其是孟德斯鸠系统地对其内容进 行了阐述。他的三权分立思想中既强调权力的分工,又强调权力的制衡,这对美国三权分 立的确立产生了深远影响。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是独立战争后,为适应资本主义发展的需求,在1787 年美国宪法中所确立的政权组织形式。其主要内涵是指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 权、行政权与司法权,分别由国会、总统与法院行使,三权彼此独立,但又互相制约、 保持均衡的 一项政治制度,所以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是三权既分工又互相牵制的综合体。美国 200 多年 的历史也已经证明:三权分立制度对于维护美国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功不可没。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有以下几方面的特 点: 1、美国三权分立制度从权力的来源上保障各自的独立性,使三种权力保持平行,是一种严 格的三权分立模式。三大部门权力来源不同,相互平行。根据这个原则所设计的体 制,国 会参议院议员由各州选民选举(最初是由各州议会选举产 生,1913 年第十七条修正案生 效 后改为现制),众议员由各选区选民选举产生;总统由选民选出的选举人组成的选举团选出; 联邦各级法院的法官由总统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但一旦被任命,如无失职行为就终身任 职。 因此,三个机关的地位是平行的,其中没有一个是最高权力机关。 2、三权分立体制下的立法权、行政权与司法权在动态的运作过程中维持彼此之间的制衡 关 系。三权的分立与制衡不是简单的权力分配,也不是简单的权力制约,而是在动态的 权力 运作过程中体现各自的价值,展现各自的权威,实现相互的协作。这也是三权分立的 资产阶 级政治制度与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重要区别。君主专制的集权统治下,国家权力是僵化 的, 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权力分工,君主是绝对权威。而在美国制宪者的设 定下,国家权力的任何 一方均不拥有绝对权。宪法根据各自特点赋予每种权力以威力的同 时,又为每种权力戴上了 “紧箍咒”。美国国会是立法机关,有权制定法律,但法律若想生效的话,必须经过总 统的 批准。当总统不认可国会通过的议案 时,他就可以行使否决权。而参议院和众议院又可以分别以 2/3 多数推翻总统的否 决。最高法院可以对国会及总统行为进行违宪性审查,使二者的 活动纳入宪法设定的轨道。同样,国会和总统也有制约最高法院的上方宝 剑:最高法院的大 法官由总统提名和任命,由参议院批准。国会拥有对联邦法院法官的弹劾权。简而言之,只 有在权力行使的过程中,三权分立的价值才得以充分体 现。这就是美国三权分立制度设立的 精妙之处。 3、三权分立制度所设定的权力界限存在含混不清、相互交叉之处,为权力在现实中的倾轧 埋下伏笔。一方面,这是美国三权分立制度的制衡思想的体现。三权的制衡是通过模糊权 力的界限、重叠权力的行使领域而实现的。比如缔约权、人事任命权,均需在国会与总统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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