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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康复中的社区康复:国外模式及启示

工伤康复中的社区康复:国外模式及启示
工伤康复中的社区康复:国外模式及启示

工伤康复中的社区康复:国外模式及启示

社区康复具有传统的工伤康复模式不可比拟的优势,是工伤康复中的关键环节。英、德、美三国在早期的工业化过程中就已开始重视和发展工伤社区康复事业,并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实践模式。英国实施全民健康服务,重视社区卫生服务事业,提倡全面康复;德国高度重视康复立法,奉行“社会事社会办”,践行职业康复,提倡“社会康复”;美国重视发展市场化的私人职业康复行业,提倡专业化的职业康复咨询,重视社区护理服务,走出了一条市场化、专业化的社区康复道路。英、德、美三国的实践模式对我国推动工伤社区康复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益的启示:一是要发挥政府在社区康复中的主导作用;二是要实现社区康复与职业康复相结合;三是要健全社区康复的社会支持网络;四是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事业;五是要建立社会化的社区康复筹资体制;六是要建设一支复合型的社区康复人才队伍;七是要加强对工伤社区康复的宣传力度。关键词:工伤康复;社区康复;英国模式;德国模式;美国模式;启示

工作安全和健康一直是世界各国政府十分关注的问题。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工伤问题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工伤不仅严重影响了工伤职工个人及其家庭生活,而且也由此造成了大量社会劳动力的丧失,严重影响了社会的进步和工业的发展。因此,以恢复劳动者的身体功能和职业劳动能力为主要目标的工伤康复在世界各国都显得十分重要。我国制定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2006年—2010年)》中就明确提出,要“积极探索工伤补偿与工伤预防、工伤康复相结合的有效途径,建立起预防工伤事故的有效机制,逐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工伤康复制度”。可见,工伤康复是“十一五”时期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之一。工伤康复是一项

利用现代康复的手段和技术,整合各种社会资源,为工伤人员提供医疗康复、职业康复、社会康复等服务,最大限度地恢复和提高他们的身体功能和生活自理能力,尽可能恢复或提高伤残职工的职业劳动能力,从而促进工伤人员全面回归社会和重返工作岗位的实践活动。我国工伤康复需求日益增长,它的发展已由传统的“医疗康复模式”推进到现代的“生物一心理一社会医学康复模式”,而这一模式更适合在社区中开展。

社区康复(Community-Based Relabilitation,CBR)是1976年世界卫生组织(WHO)提出的一种经济有效、广覆盖、在家庭和社区层次为病、伤、残者提供康复服务的新途径。自从1994年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教科文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发表了《关于社区康复的联合意见书》后,社区康复在世界范围内进人了一个新阶段。英、德、美三国在早期的工业化过程中就已开始重视和发展工伤社区康复事业,并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实践模式。学习和借鉴这些发达国家在工伤社区康复方面的经验和实践模式,必将为我国推进有中国特色的工伤社区康复事业的发展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

一、英国的工伤社区康复模式

英国以“福利国家”著称于世,拥有许多现代化的康复中心,社区康复同样受到工伤康复者的欢迎,得到政府的倡导。社区康复的管理是通过闻名于世的“全民健康服务(National Health Service,NHS)”及世界卫生组织所倡导的“初级卫生保健(Primary Health Care,PHC)”这两个组织系统进行的。英国提倡全面康复,强调社区康复资源中心的作用,实行“通科开业医生”制度,并且拥有先进的社区卫生服务模式。

1.实施全民健康服务英国的全民健康主旨在于改善全民族的健康水平;提供医疗服务;支持医学科研事业的发展。英国政府按人口将全国划分成若干个地区,在此基础上细分成许多个“健康区”。地区可以从英国政府获得资金,然后根据情况将资金合理分配至所管辖的健康区。每个健康区内有“总医院”和许多“小型医院”、“健康中心”或“诊所”,社

区中还成立了许多“服务点”。自上而下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形成英国很有特色的“全民健康服务”体系,真正实现了“人人享有健康权利”的目标。英国保健系统大致是由“家庭一初级保健(通科医生)-院外治疗(一般专家)一院内治疗(各种专家)”组成。英国“初级卫生保健”是国家卫生体系向个人、家庭和社会团体提供卫生服务的第一阶段,通过“通科开业医生”在“健康区”的基层诊所或健康中心实现。“通科开业医生”要和政府签订合同,为政府的医疗、保健、康复工作服务。“通科开业医生”经过通科医院严格的培养考核方能执业,他们具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及实践能力,能解决90%以上的疾病的诊断、治疗、康复问题,是社区康复的主要承担者”。“通科开业医生”不仅要了解病人及其家庭情况、工作生活环境,还要与其他医疗保健康复等单位发生联络,所有病人在接受其他治疗、培训前,必须经过“通科开业医生”的初步处理。在英国,基本实现了“人人享有康复”。

2.重视社区卫生服务事业英国是现代社区卫生服务的发源地,社区卫生服务在英国卫生系统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英国虽然是市场经济国家,但卫生服务完全是计划调节的模式。国家卫生系统(National Health System,NHS)的卫生经费中,至少40%用于社区卫生服务,从服务人次看,社区卫生服务占90%,医院服务占10%。由此看来,社区卫生服务在英国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使常见病病人尽量留在社区,有效地节约了卫生资源,实现了“小病在社区,大病在医院”。

3.提倡全面康复英国将“全面康复”作为社区康复工作的理论依据和努力目标。全面健康旨在使残疾人在医疗、教育、职业、社会等方面,尽可能地获得康复。1986年,“英国伦敦皇家内科医师学会”在一篇题为“残疾医学及其展望”的报告中,阐明了在每一个“健康区”中为残疾人提供服务的必要性,特别强调了因人而异及因地制宜的采取不同措施实现残疾人的全面康复。报告还指出,一方面,医疗康复不是单靠康复医学专业人员就能完成,而要涉及诸如社会学、心理学等其他学科的专业人士;另一方面社区康复是包括教育部门、劳动部门、社会服务部门及其他组织在内的共同协作。英国政府要求,每一个有条件的健康区都要设立配套的服务,使残疾人实现全面康复。

二、德国的工伤社区康复模式

德国是一个法制的国家,具有健全的法律制度,公民的法律意识很强,一切行为均以法律为依据。德国的“康复”概念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医疗康复、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他们认为康复优于补偿,职工发生工伤后,重要的不是对职工进行经济上的补偿,而是要尽最大的努力,采取一切适合的手段,对职工进行最好的康复,使工伤者能够重返工作岗位并享受生活,从而“降低社会总成本”。政府非常重视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通过职业康复早期介入、设立康复培训基地、资助改善康复人员生活条件等措施取得明显的社会效益。

1.高度重视康复立法德国是世界上第一个建立社会工伤保险制度的国家。于1883年、1884年和1889年分别颁布了疾病保险法、意外事故保险法、伤残老年保险法三项立法。于1894年颁布了世界上第一部“社会工伤保险法”——《工人灾害赔偿法》。1923年建立矿工社会保险制度,1927年建立失业保险制度,1938年起手工业者只要没有参加私人保险,也可以纳入法定社会保险的范围。在德国的工伤保险中极为重视兴办康复事业。社会法典第1卷第10条最早把残疾人康复作为法律上的概念确定下来,在社会法的意义上界定了使残疾人或者使受到残疾威胁的人参与到社会,尤其是工作或职业中去的措施即是康复的措施。尤其是社会法典第1卷第29条第3项明确规定了一般社会康复待遇。德国于1974年通过康复补贴基准法,目的在于确保残疾人得到康复医疗。康复的目的是防止、消除、改善残疾,防止残疾恶化,减轻残疾后果;为残疾人融入社会、恢复职业提供保障。

2.奉行“社会事社会办”劳动和社会秩序部是德国社会工伤保险最高行政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能是制定或修订社会工伤保险法规,经联邦政府议会通过立法后执行。该宏观管理

部门不直接管理社会工伤保险具体运作事务,也不下达任何指令性指示,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去执行、贯彻;而是各同业公会——社会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法律规定去办理社会工伤保险事宜,体现出宽松的社会工伤保险的宏观管理。自1884年7月6日颁布《灾害赔偿法》并于1885年10月1日生效后,德国政府在社会工伤保险具体业务上,就基本采取了“社会事社会办”的管理办法,由社会团体独立自主去管理和运行。同业联合公会,是个非政府管理体系的社会团体组织,组织结构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两个:一是自我管理,二是雇主和雇员享有平等的共决权。联合公会管理者也是通过民主选举而产生的,其议事的方式也主要通过对话和民主协商解决,表现出其宽松的管理方式。该机构下设劳动保护、职业病两个研究所,65%的经费来源于联合公会征集的基金中提取部分管理费,35%来源于研究所的创收。全国性的同业公会共有35个,以行业自成体系进行工伤保险管理,各同业公会根据需要在各地设办公室,作为同业公会的派出机构,各同业公会设在全国各地的办公室共有139个,这一组织的代表委员会6年选举一次,由劳资双方代表大会选出代表组成委员会。同业公会在德国的康复事业中担任着重要的角色。

3.践行职业康复德国工伤康复非常重视“早期康复”。这种“早期康复”实质上就是职业康复。在德国,职业康复是与医疗康复同时进行的,在工伤发生之后同业公会由负责职业康复的专门人员立即同工伤人员及其家属保持联系,了解具体伤残和家庭情况。工伤患者住院治疗期间,职业帮助人员会同负责医疗的医生和伤残者本人制定出各项计划以及需要进行的锻炼活动,并且对病人今后的职业前景进行详细的建议咨询。这种咨询的目的是使伤残人员或职业病患者可根据自己伤残后的潜在素质与其实现再就业的愿望合理结合,从而选择今后可能从事的职业。医学治疗、运动治疗、语言训练、假肢安装、体能测试、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都是经常使用的康复手段。职业康复的形式有:同业公会设有转业培训基地进行转业(转岗)培训,给培训证书,为择业做准备;同业公会给雇主支付安置(伤残人员)补助费,使其在原单位或原岗位工作;帮助伤残人员到劳动市场找工作或安排其在残疾人工厂工作;提供受伤害人员及其家庭在再培训期间的生活补贴等等。培训基地提供电脑、财务、销售、文员、机械、自动控制、机床机械加工等劳务市场需要的专业培训,同时伤残人员也可在实习中得到锻炼,这种理论联系实际的做法,可以使伤残人员较好地习得职业技能,增加实践经验。通过早期康复的介入,伤残人员得到很好的职业技能恢复,大部分康复人员实现了再就业。

4.提倡“社会康复”德国不仅重视对工伤患者的职业康复,也提倡“社会康复”,使他们有能力参加社会、家庭及文化活动。同业公会出资帮助提供或改建适合工伤残疾人员居住的房屋,帮助他们改装特殊类型的汽车,并帮助他们练习开车;帮助重残人员做家务、维修家庭设施、改造门、电梯和轮椅等,还为他们提供参加残疾人体育运动的路费补助,使他们能够通过体育活动稳定身体健康状况,参加社交活动,增强自信心及社会适应能力。德国共有70多所相应的职业培训基地,能提供30000多个培训岗位,70年代创建时,由国家、州政府及工伤保险机构各出资金1/3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及购置设备”“。这些康复基地培训了大批工伤事故伤残人员,使这些人能够适应社会、服务社会。

三、美国的工伤社区康复模式

美国最开始实行的是将工伤人员与疾病人员合为一体的公共康复,其结果是许多工伤人员未能受到正常的照顾或同等待遇。于是随着需求的增加,导致了私人康复行业的出现和保险康复的发展,形成了私立的职业康复机构与保险公司合作的一种以私营为主的“私人康复企业”型工伤康复模式,美国的社区护理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广受欢迎的工伤社区康复方式。

1.发展市场化的私人职业康复行业私人职业康复事业的出现及其发展是从1970年2

月在美国明尼苏达州圣保罗成立国民职业康复咨询委员会(NRC)开始的。NRC的创始人理查德·W·尼尔逊曾受雇于3M公司,他试图开展一项使严重伤残的人员能够部分恢复能力的重新就业计划,并提出设立私人职业康复企业的建议,得到3M公司的支持,NRC最后作为一家独立企业成立了。NRC工作包括访问申请人、询问其以前的工作史、了解其原来的工作技能、查看其工伤后的医院记录,从处置医生那里得到必须减轻工作的担保后,为其设计一项特殊的职业康复(恢复工作)的计划,包括帮助他们找工作等。NRC做出了卓有成效的业绩,使被服务者得到较好的职业社会康复,

通过广泛宣传,带动了全美国私人康复事业,“保险康复”也得到存在和发展的契机。

2.提倡专业化的职业康复咨询(VRC) VRC通常是营利的私人机构。根据美国教育部1987年的一项研究报告,专门进行康复事业的被调查者中,大约27%是个体,34%有几名雇员和一间小办公室,39%是大一些的公司。对VRC企业的资格审查在全美各地不同。VRC 不仅需要特别许可证,还需要执业者有相当的教育背景或是拿到律师、护理及与职业康复相关的专业证书;物理或职业疗法医生(技师)等,要有等级证书。VRC企业提供下述服务作为其工作宗旨:(1)同等的医疗关怀。确保提供最适宜的医疗关注,以最节省经费的方式,在最短的时间内使伤残人员得到最大限度的康复。(2)职业计划。系统制定一项与伤残职工医疗及恢复职业能力相一致的、各方意见统一的返回工作的计划。(3)工作变更咨询。评估原雇主对伤残人员工作可能的安置或其他方式的对工人工作的安置,最大限度地使为之服务的伤残人员享有同原来工作时一样的福利。(4)工作分析。详细评估工作的职责、体力要求以及从事某项工作所必需的其他要素,这是工作变更的先决条件。(5)安置。帮助伤残工人再就业,特别是那些原雇主不能将其安置于原来的岗位,转岗(或转换新工作)、换了新雇主的伤残人员,使其安置并适应。(6)工作发展。帮助申请人运用有效的手段寻找工作,或是通过各种途径与某些特殊行业的雇主接触,寻求可能接收的雇主,增加就业机会。(7)工作寻找的技能培训。帮助申请人训练找工作的适宜的技能。(8)面试技巧。训练“自我推销术”并随访。(9)劳动市场调查。进行某一特殊职业的展望,包括符合工伤保险的工作登记、合同签订、体力要求、雇用频度及发展的机会等。VRC的目标就是帮助其申请人(伤残者)快速获得职业康复。VRC企业在工作实践中得出一个结论:早期的VRC介入是职业康复成功的钥匙。

3.重视社区护理服务美国是社区护理发展较早的国家之一。由于美国住院医疗费用较高,工伤者在医院治疗到病情稳定后就会出院,很多的治疗和护理都会转到社区护理机构——社区护理服务中心。在社区的康复过程中,社区与医院密切联系,为病人制定康复计划。社区护士在这一过程中担任着重要角色,是社区服务的主体。他们将服务送到患者家中,定期进行家庭访视,内容包括家庭评估、病人的生理心理评估,也包括对家庭成员的指导和紧急情况的应对。在康复过程中,医生、社会工作者、营养师等康复专业人员会与社区护士团结协作,提供工伤者最需要的康复服务,深受民众欢迎。美国的社区服务与同行竞争、与医生的竞争非常激烈,每一个社区服务中心都是自负盈亏,它们的经济来源一部分依靠社会的捐助,另一部分依靠服务对象支付的医疗保险。社区护理极大的降低了工伤康复医疗卫生服务成本,扩大了工伤康复的覆盖面。

四、英、德、美三国工伤社区康复模式对我国的启示

英、德、美三国在工伤康复实践中体现了不同的思路和模式。英国虽然是市场经济国家,但卫生服务完全是计划调节的模式,其政府投人大量的资金用于公共卫生事业,尤其在社区康复方面给予特殊的政策倾斜,并且一开始就建立了遍布全国的初级卫生保健康复系统,为社区康复打下坚实的基础;德国重视工伤康复立法,通过遍布全国、劳资双方共同参与的非政府社团——同业工会自主管理,将政策制定和实施环节分开,实现社会事社会办的良性局

面,其运行方式可以概括为:国家立法、政府放权、行业自成体系、同业公会自主管理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美国则将工伤康复走向了市场化、专业化的道路,私人职业康复行业和专业康复咨询机构与社区卫生服务相结合,较好地解决了工伤者的康复需求。英、德、美三国虽然工伤康复模式有很大的差异,但都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其有益的经验给我们推进工伤社区康复事业发展带来很多启示。

1.发挥政府在社区康复中的主导作用德国康复事业的顺利进行得益于健全的法律法规。我国很多地区经济欠发达,观念落后,工伤康复工作难度相当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健全和政府的大力支持显得尤为重要。1990年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和指导城乡社区服务网、医疗预防保健网、残疾人组织、残疾人家庭和其他社会力量,开展社区康复工作。同年,国务院批转实施的《中国残疾人事业“八五”计划纲要》及配套实施方案,对全国社区康复工作的任务目标、实施步骤、主要措施等作出具体规定。可见,我国社区康复工作已得到法律的保障。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颁布以法律的形式保障了工伤者及其亲属享受工伤保险待遇。1996年劳动部颁布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一次将工伤保险作为单独的保险制度实施,同时颁布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2003年4月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之后相继出台了《工伤认定办法》等系列政策措施,但工伤社区康复并未写进具体的法律法规,职业社会康复标准、待遇也无法可依,工伤者的全面康复不能得到立法的保障。

CBR要求政府将责任和必要的资源移交给社区,使其能作为康复的基地。政府在社区康复的发展过程中始终发挥着主导的作用。英国根据人口分配康复资源,国家对伤残者的康复买单。虽然我国目前经济实力还不能达到那样,并且存在很大的地区差异,但政府也要根据不同的社情采取相适应的政策移交责任和资源,不能制度政策一刀切。对经济不发达、康复需求大的地区应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对康复资源匮乏的地区也要有倾斜的支持措施,对特殊工伤群体(如农民工)、特种行业也应制定特惠支持政策。工伤的起因和过程千差万别,但政府应充分发挥宏观调控的主导作用,调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使每一个工伤者得到最大的康复,重返社会和工作岗位,努力使工伤人员“人人享有康复”,在工伤康复的结果上体现公平公正。

2.实现社区康复与职业康复相结合2004年,德国工商业同业公会工伤保险基金共支出94亿欧元,其中7亿欧元用于工伤预防,占基金总支出的7.5%;26亿欧元用于工伤康复,占基金总支出的27.7%。德国重视工伤康复,在这方面的费用投入也是很可观的,但实际上,工伤职工通过工伤康复特别是职业康复,能够生活自理甚至重新回到工作岗位,不仅对个人身心和他们的家庭生活有益,而且会大大降低社会对工伤职工的投入。工伤康复介入越早,对工伤职工生理功能的恢复越有利。德、英、美三国在长期的经验中都总结出:早期职业康复的介入是职业解决成功的钥匙。由于早期职业康复的介入,及时采取了有效的措施,这样就避免走弯路,康复资源得到最有效的合理利用,这对于我国的工伤康复是极有借鉴价值的。通过社区职业帮助人员的早期介入,调动工伤者、其家属和医护工作者的积极参与,充分与其家属和负责治疗的医务工作者沟通,尽早掌握工伤人员的详细情况,对其潜在工作素质进行初步评估,从而在医疗康复的同时进行职业康复计划,使医疗康复成为职业康复的良好基础,既节约了康复资源,又缩短了康复周期。在早期介人过程中,更能及时消除伤者的不良情绪,让他们感受到来自社会的关心。这样,也有利于身体、心理功能的尽快康复,较早地融人社会生活,返回到工作岗位。

3.健全社区康复的社会支持网络社区康复是一个精细的社会工作系统。被誉为世界“康复之父”的腊斯克博士(Dr.H.A.Rusk)很早就提出,康复不是单纯的技术和方法问题,而是与社会因素有密切关系的,因为一个完整的人是一个有生理、情绪、职业、社会活动的人,应从以上各方面促使患者康复。这就是指包括职业、社会的全面康复,由于康复具

有社会性,它需要多组织、多专业、多团体的共同参与。德国的同业公会网起到了全面的社会支持作用。美国是通过市场化的操作模式形成康复的社会工作系统,康复协会、私人职业康复行业、职业康复咨询(VRC)、保险康复也都发挥了一专多能的作用。在我国,社区康复事业还不能完全走向市场化,与社会的关联更是必不可少的,它涉及到卫生、教育、职业与社会服务机构;需要技术、人才、资金和物质等等方面的支持。社区康复虽然依托社区开展康复,实质上是要依靠社会化的工作机制。一方面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加强其纵、横向联系。包括工伤者、其家属的互助组织,专业康复工作组织,工会、工伤者协会等其他非政府组织以及地方政府组织,形成丰富的工伤康复人力资源网。另一方面,要充

分利用社会资源,比如联合企业设立职业培训基地、实习基地,开办福利工厂,做好劳务市场调查,开发工伤康复者的就业渠道等。再者,可以借鉴德国经验,探索“社会事社会办”新模式,学习美国社区服务社会化模式,使工伤康复事业成为走向市场、有活力的服务产业。总之,要争取社区、地区、国家三层的支持,建立组织管理、咨询转诊、社区服务、职业培训、信息交流等多个方面的支持网。唯有让全社会都参与支持社区康复,这项事业才能长盛不衰地发展下去。

4.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事业英国的初级卫生保健是在健全的社区卫生服务系统中实现的,通过社区卫生服务解决了大多数康复人员的常见疾病,有效节约了卫生资源;美国也通过社区卫生服务降低了医疗成本。这种与初级卫生保健相结合的康复模式是解决我国工伤康复问题的有效途径。工伤社区康复是为了住在社区基层的广大工伤人员就地、就近、省钱、省力、及时地得到康复治疗和服务而进行的,这与社区卫生服务的宗旨并行不悖。康复是社区卫生服务组织职能的一个组成部分。2000年,民政部、卫生部等14个国家部委和社团文件指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将残疾人的社区康复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社卫中心主要负责开展社区的医疗康复,比如负责工伤者的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康复;还可以提供康复咨询和转介服务;可以在社卫中心的门诊和病区配合进行工伤者的康复功能评定、剩余职业能力测试和康复治疗;可以开设家庭康复病床,定期上门康复治疗;还可以进行流动服务,组成社区康复小组,到边远村镇提供康复服务和指导。没有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的投人,社区康复不可能全面、持久地层开。社卫中心的社区医疗康复工作还要有上级资源中心的支持。在英国,一些大型的医疗机构不但承担着培训、指导、监督、解决复杂残疾的康复及科研任务,还在促进社区康复信息交流方面担负着重要的角色。在我国,已形成以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广州工伤康复医院)为核心的大型康复中心资源网。所以,我们有条件充分发挥社卫中心的灵活机制,依托中心资源机构的支持,建立像英国的“健康区”一样遍布全国的社区康复资源网。

5.建立社会化的社区康复筹资体制在现阶段,我国财政拨款有限,地方财政投入很少,社区康复经费严重不足,解决经费问题迫在眉睫,应探索出适合国情社情的筹资机制。德国初建的康复培训基地由国家、州政府及工伤保险机构各出资金1/3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及购置设备,同业工会65%经费来源于联合公会征集的基金中提取部分管理费,35%来源于研究所的创收;在美国,康复经费可以由保险公司支付。而瑞士的LO(蓝领雇员工会)通过对社会工伤保险的调查研究,发现社会工伤保险的赔偿不足以使受伤雇员的生活维持在原来的水平。LO认为,如果保证雇员和家人不因受工伤而导致生活水平下降,就应该为会员提供另外一种工伤保险作为补充--集体公约工伤保险。对雇员而言,集体公约工伤保险提高了工伤后的待遇,从而保证了工伤后生活各方面水平不下降;对雇主而言,参加集体公约工伤保险的雇员不得再因工伤到法庭状告雇主,从而避免了法律带来的麻烦。由此看来,工伤康复的经费来源应是多样的,我们要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使社区康复经费多元化。发挥社会工伤保险的保障作用,引入商业工伤保险作有益补充。除此之外政府财政拨款、社会捐助、社区筹措都是工伤社区康复经费的筹资渠道。发挥社区基层力量募集资金,通过社会福利事

业获得资金支持,争取国际项目的资金扶持,分散资金压力。在我国社会分配和财富尚不富裕的情况下,社会化的筹资渠道是工伤康复的必经之路。

6.建设一支复合型的社区康复人才队伍由于我国工伤康复起步较晚、起点低,不仅康复基础设施薄弱、康复技术落后,康复专业人才也严重匮乏,要推进社区康复更是难上加难。英国的初级卫生保健是由大量的分布在社区的“通科开业医生”实现的。“通科开业医生”要经过5年的医学高等教育,毕业工作1年后,再经过3年通科医学院培养,才予承认,他们能解决90%以上的疾病的诊断、治疗、康复问题l’6J。我国的医卫人才集中在城市中心的医疗机构中,数量有限,分布面窄;他们往往从医学院毕业直接就业,未经过全科培养,只能解决某些方面的疾病的诊断、治疗。这种差距导致我国医卫人才不能适应日益增长的康复需求,对社区康复更加难以适应。我们应该根据国情调整专业医护人才的培养输送模式,使他们成为复合型专业康复人才,让社区基层成为全科医生的工作中心,通过他们对本地工伤人员进行初级治疗或确定是否需要转诊或专门治疗。

除此之外,医疗康复不是单靠康复医学专业人员就能完成,而要涉及诸如社会学、心理学、特殊教育等其他学科的专业人士,物理疗法师、职业疗法师、社会工作者、心理治疗师、特殊教师等等,都是社区康复所必需的专业人员。我们可以通过多学科院校或研究机构联合开设包括社会医学、行为医学、社会工作、社区康复等在内的工伤社区康复专业,培养输送康复人才;通过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等大型康复基地的辐射作用,大力开发复合型康复人才培训基地;依托国内外康复机构开展培训进修等多种方式,全面培养工伤康复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发挥康复专业人才、管理人才在基层社区中的督导作用,以点带面,培养锻炼一大批专业、务实、有爱心的基层康复工作者和家庭康复辅助人员,形成遍布全国的家庭、社区、地方、国家各级工伤康复人才网,为推进工伤社区康复的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7.加强对工伤社区康复的宣传力度目前我国的工伤康复还处在依靠工伤保险对工伤人员进行医疗救治的个体功能改善水平上,工伤者重返社会和工作岗位的社会自立能力恢复较差。一方面,全社会对于“工伤康复不仅是个人、家庭的责任,而应是全社会来共同关心参与的事业”的认识还不深入,许多专业工作人员对于康复的理解也还停留在医疗康复的层面上,对职业--社会康复的认识也很浅显;另一方面,工伤者和其家属受到经济条件、个人意识、社会观念等因素的制约,对自身权益的保护缺乏法律意识,康复积极性不高,对社区康复的接受还存在较长的一个过程;再者,受“功利思想”的影响,许多组织对非营利或营利少的工伤康复事业缺乏热情,有些企业甚至不愿意承担起应有的责任义务,法律意识淡漠。这些滞后的思想观念对推动社区康复带来很大的阻力。我们一方面要从提高人们的法律及道德意识着手,加强社会舆论的引导,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进行全面宣传,使社会各界人士都认识到:工伤者是曾经为社会做出贡献的人,而他们的康复需要通过人们的关心帮助、社会的支持才能实现。另一方面,在实践中要发挥信息资源的作用。建设“社区康复信息中心”,建立有关工伤康复人员档案、康复需求、就业情况等数据库以及有关康复工作动态管理资料库。通过数据分析、总结经验,研究适合当地经济水平、文化习俗、康复资源状况和康复需求的工伤社区康复模式,并将成果印刷成册,举办工伤康复者、家属、康复工作人员讲习班,使社区康复经验得到广泛传播。再者,可以通过派遣专家与国际组织进行交流学习,带回先进的经验,进行有所借鉴的本土化研究,提高中国特色工伤社区康复的理论水平,发展相关的教育事业。这样,通过理论联系实践的立体宣传,逐渐使全社会形成对工伤社区康复的科学认识。

资产为本社区发展模式的五个步骤

资产为本社区发展模式的五个步骤社区发展属于社会工作的范畴,1915年美国社会学家法林顿最先提出了社区发展的概念。一百年来,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对“社区发展”与“社区工作”两者持有不同的观点,从广义上说,社区发展等同于社区工作,它们都是社会工作的介入手法,都是一项有计划的行动或过程;从狭义上说,社区发展可作为社区工作的重要方法之一。因此,掌握科学的社区发展模式对于社区工作者来说尤为重要。 从国际经验来看,社区发展主要有5种模式:需求为本模式(Needs-Based Approach),即传统模式,参与性农村评估模式(PRA),可持续生计模式(SLA)以及资产为本社区发展模式(Asset-Based Community Development)。1993年美国学者John P. Kretzmann首先提出了资产为本社区发展模式,并创建了资产为本社区发展研究所,为世界各地的社区发展提供理论和实证指导,目前,资产为本社区发展模式已得到了广泛的认可。 不过在实际工作中,不少社区工作者对资产为本社区发展模式还比较陌生,例如某些工作者已经选择利用资产为本模式进行社区工作,但其关注的焦点问题却是“社区需求”而不是“社区资产”,甚至会有“以需求为导向的资产为本模式”的错误提法。实质上需求导向和资产导向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方向,在选择模式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明白两种模式的区别,如表1所归纳。 表1 传统模式与资产为本模式的区别 (2009). 传统(需求为本)模式与资产为本模式并没有孰好孰坏之分,需要澄清的是资产为本模式并非完全无视需求,相反它的目标包括通过建设社区自组织,培养公民意识来回应需求。我们选择资产为本模式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社区的需求存在多元性、重叠性和复杂性,难以

国外大学生志愿服务发展的经验与启示_王左丹

国外大学生志愿服务发展的经验与启示 王左丹 (华南师范大学党办,广东广州510631) 摘 要:在国际志愿服务大发展的背景下,志愿服务起源地美国、英国以及与我国地域文化相似的日本、韩国的志愿服务活动也在蓬勃发展,形成了参与全民化、管理体系化、运作市场化、教育课程化和研究阵地化的模式,探析以上四个国家大学生志愿服务的成功例案,为我国大学生志愿服务的建设与发展提供有益的启示。 关键词:国外; 大学生志愿服务; 经验; 启示 中图分类号:G64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9743(2013)07-0095-03 Experience and Enlightenment from the Development of College Students p Voluntary Service Overseas WANG Zuo -dan (Party Committee Office,South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Guangzhou,Guangdong 610631) Abstract :Voluntary service has been flourishing in the USA and the UK )places of origin for voluntary service,and Japan and Korea )places si milar to China in regional culture.It has achieved greatly in citizen participation,managemen t systematism,marketization,and the construction of curriculu m and research base.By analyzing some successful cases i n the above four countries,experience would be abstracted to provide enlightenment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our college students p voluntary service. Key words :overseas; college students p voluntary service; experience; enli ghtenment 收稿日期:2013-05-29 作者简介:王左丹(1962-),女,辽宁宽甸人,华南师范大学讲师,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高等教育方面的研究。 综观世界,第三部门的勃兴,减轻了政府的行政成本,发挥了很好的/补台0功用,推动社会健康有序发展。各国第三部门参与/社会管理0水平已成为国际社会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标。在中国,第三部门以志愿组织为主体,其成员又以高校青年大学生为生力军。为此,加强大学生志愿服务组织管理,提升大学生志愿服务水平就显得极为重要。 一、国外大学生志愿服务发展 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大学生志愿服务经验,主要有两条进路:一是借鉴志愿服务起源的欧美发达国家经验,二是借鉴地域文化相仿的亚洲发达国家经验。欧美发达国家推介美国、英国经验;亚洲发达国家推介日本、韩国经验。 (一)美国大学生志愿服务发展 美国大学生的志愿服务工作历史悠久,归结起来,美国大学生志愿服务的发展大体上经历了16世纪中叶的萌芽发端期、工业革命后的形成确立期、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成熟发展期和目前的深化拓展期。 据5美国志愿者活动6报告(2008年7月7日由美国国家和社区服务社团公布)统计,2007年美国约6080万16岁 以上的人参与社区志愿活动,累计志愿服务时间约81亿小时,为经济社会创造价值超过1580亿美元,值得关注的是这些志愿者大部分是在校大学生。 (二)英国大学生志愿服务发展 英国大学生志愿服务主要推动四方面工作:一是推动社区服务。英国的/做起来0、/千年志愿者0等计划皆以社区为单位,大力提倡大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活动,为社区少年儿童提供课业辅导、专业咨询、假期或课后陪伴等活动。二是志愿服务和促进就业结合。例如, /马克社区0(Community Mark)积极推动就业劳工投入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行列,贡献个人经验与专业,协助解决社区面临的现实问题。三是推动服务弱势群体。部分大学生志愿组织主要以提升少数民族或弱势群体的志愿服务意识为目标,进而改善其志愿服务品质,并且为少数民族或弱势群体提供相关服务资源。四是发展志愿服务文化。大学生志愿者通过从事志愿服务活动,协助公共事务的开展,借此推动并发扬志愿服务文化。 (三)日本大学生志愿服务发展 自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日本的大学生志愿者活动在社会福利、环境保护、青少年教育、终身教育及国外援助等 第32卷第7期 怀化学院学报 Vol 1321No 172013年7月 JOURN AL OF HUAIHU A UNIVERSITY Jul .2013

国外典型社区管理模式

国外典型社区管理模式及对我国社区建设的启示  不论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社区管理模式无外乎三种类型:政府主导模式、社区自治模式和混合模式。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政府与社区结合的紧密程度不同。正是由于这种结合紧密程度的不同,使社区的组织管理工作各具特色。在国外众多的社区管理模式中,较为突出的有以美国为代表的社区自治模式、以新加坡为代表的政府主导模式和以日本为代表的混合模式。本文汇编了三国的社区建设模式,供大家参考。 美国:公民自治的典型 一、美国社区治理的模式 美国的社区治理一直被认为是一种公民自治的典型形态,社区并不是作为政府的一个基层管理单元(行政区划) 而存在。联邦各州乃至各个市、镇,都有其独特的社区治理方式,但是社区发展和管理上,基本都采取了“政府负责规划指导和资金扶持,社区组织负责具体实施”的运作方式。他们将具体事务交给社区组织和民间团体,政府只负责宏观调控。在社区的日常运作中,社区委员会、社区主任、专业社区工作者、非营利组织和社区居民、志愿者均是社区治理的主体, 对社区建设和社区发展负有职责和义务。 (一) 政府机构制定政策 美国政府一般通过制定政策影响社区的发展。例如,联邦、州地方政府一方面负责评估和修改社区的社会和经济政策,另一方面又采取措施消除在就业、信誉和住房等问题的种族、民族以及其他形式的歧视。联邦、州地方政府鼓励和支持社区组织的发展,并和慈善部门、社区企业形成合作伙伴关系,通过这些活动,联邦、州地方政府可以建立一个合作机制,探索社区发展的途径。联邦、州地方政府还通过扩展社区组织来执行有关政府社区开发项目,为了推动社区发展,政府还通过各种政策(包括税收优惠)和法规,引导私营企业投入社区建设。 (二) 第三部门提供服务 国际上一般将非政府非企业的机构称为非政府组织(NGO),又称第三部门,它是美国社区治理的支柱力量。上世纪60年代以来,随着美国政府的财政缩减,

《社区矫正》重点整理

社区矫正 一、单选(每小题1分,共15分) 1、小军因吸毒被强制戒毒结束后,矫正社会工作者小张跟进了小军的个案。接案时小张了解到小军为非婚生子女,母亲改嫁后一直无人管他,小张对小军的需要进行了评估。此时,小军最需要满足的是( B )要求。 A. 生理脱毒 B. 基本生活保障 C. 就业 D. 法制教育 2、阿丽新婚不久,因挪用公款被判缓刑,失去了奋斗多年获得的财务主管职位,成为矫正对象,她痛苦万分,情绪低落,沉默寡言,闭门不出。社会工作者在对阿丽的辅导中,不仅帮助他重新认识自己,还为他收集了很多就业信息。阿丽调整了心态,终于又找到了一份工作,开始了新生活。本案例中,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服务主要满足了矫正对象(D)的需要。 A. 基本生存 B. 教育保护 C. 家庭生活 D. 再社会化 3、矫正社会工作的服务内容涵盖生活照料、经济支持、疾病医治、心理辅导、就学就业指导、家庭关系调适等。这主要体现了矫正社会工作的(C)。 A. 监管功能 B. 矫正功能 C. 服务功能 D. 指导功能 4、矫正社会工作从本质上讲是司法体系中的(B)。

A. 社会行政 B. 社会福利服务 C. 社区矫正 D. 监督管理 5、矫正社会工作具有社会工作的基本性质,它同其他领域社会工作的区别体现在(D)。 A. 组织动员社会工作 B. 改善困难社会成员社会状况 C. 服务方式不同 D. 服务对象较为特殊 6、下列哪项不能说明矫正社会工作是司法矫正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C)。 A.矫正社会工作者所从事的福利服务尤其法律上的依据 B.矫正社会工作贯穿于罪犯进行司法矫正的各个方面以及整个过程 C.矫正社会工作位于司法矫正之后,是司法矫正的有力补充 D.矫正社会工作的目的与司法工作的目的都是预防犯罪、维护社会安全 7、社会工作者为罪犯及其家人,在审判、监禁、社区矫正或刑释期间,提供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纠正、信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以及满足矫正对象(D)的需求。 A.维持身体健康 B.基本身存条件 C.教育、就业权益保障 D.再社会化 8、现代矫正社会工作起源于(D)。 A.中国 B. 英国 C. 德国 D. 美国 9、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会同公安机关搞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考察,组织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和帮助工作是(C)在社区矫正中的职责。

_两型_社区_农村社区建设的创新模式_袁方成

收稿日期:2009-12-02 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07J ZD0024);2008年度湖北社会科学基金重大课题([2009]035)作者简介:袁方成,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社会建设# 5探索62010年第1期 /两型0社区:农村社区建设的创新模式 袁方成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 430079) 摘 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需要明确建设目标,合理定位建设模式。本文在评述目前农村社区建设模式的基础上,从湖北老河口市农村社区建设经验出发,侧重于从实践的角度解读老河口实践的经验与启示,进而对老河口实践进行总结和提升,拟建构/两型0社区这一农村社区建设的创新模式。 关键词:关键词:农村社区;/两型0社区; 中图分类号:C911;C912.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5194(2010)01-0130-06 农村社区建设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无论在学术界,还是在农村社区发展实践中都已经得到了足够的重视。农村社区建设不可避免地要回答的问题是:如何结合各地实际进一步明确农村社区建设的目标、模式定位和发展方向。然而,在具体的实践甚至学界都对此存在着困惑与分歧,/这些分歧不仅影响着我们对于当前农村现状、问题及未来发展和改革方向的把握,也直接影响到我们如何推进新农村建设以及如何推进农村社区建设。无疑是必须认真清理和严肃回答的问题。0 [1] 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必须明确农村社区建 设目标,合理定位、适时创新建设模式,探索和选择具有地域特色的农村社区建设模式。认真研究并审慎地回答这一问题问题迫切需要理论工作者和实践工作者给予深入探讨。本文旨在对湖北省老河口农村社区建设典型经验的调查和总结的基础上,探讨农村社区的目标定位和模式选择、创新问题,探索既符合民主政治发展,又依据中国农村实际情况而定位的农村社区建设模式,这对于正处在初步探索和发展之中的农村社区建设引向深入,落到实处,具有重要意义。 一、已有的实践模式及其研究评述 我国近年兴起的农村社区建设,虽还处于试点探索阶段,但已在各自的探索实践中形成了诸多卓 有成效的建设模式,概括起来大致分为以下几种典型模式: 1.江西模式:/一会五站0。 作为欠发达省份的江西是全国农村社区建设的 /第一块试验田0,在实践中创造性地把农村社区建设的落脚点放在了自然村落,摸索出了符合江西农村特点的建设模式。/一会五站0是江西农村社区建设模式的核心,具体而言,是在村落社区中成立以老党员、老干部、老农民、老教师、老复员军人和无职党员为主体,热心村落社区建设的志愿者参加的村落社区志愿者协会。通过志愿者协会下设社会互助救助站、卫生环境监督站、民间纠纷调解站、文体活动联络站、公益事业服务站和科技信息传递站,组织村民开展各类活动。在村落社区建设中,强调坚持自愿参与、量力而行、服务村民、互帮互助、形成合力、公道正派的原则,社区建设不背负任何的硬性任务、指标,也不给村民添任何麻烦。 [2] 2.秭归模式:/组织再造0。 杨林桥镇是湖北秭归县农村社区建设模式的典范。杨林桥镇地处山区,自然条件差,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受到当地运行良好的/红白理事会0等农民自组织协会的启发,杨林桥镇领导人提出了划小村级管理单位,撤销村民小组改建社区的工作方案。/组织再造0是秭归杨林镇社区建设模式的内核。 # 130#

城中村改造的国内外经验和启示

城中村改造的国内外经验和启示 时间:2010-04-24 作者:韩斌,李笠来源:资源网 纵观世界城市发展史,城市贫困和贫民窟是城市化进程中的一种普遍现象。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曾经或者正在面临贫民窟或者类似贫民窟问题的困扰。一个明显的规律是,发展中国家当前面临的贫民窟问题,很大程度上也曾在发达国家发生;同时,当今的发达国家依然或多或少地存在贫民窟问题,贫民窟并没有因为发达国家完成了城市化进程而消失。 正因如此,全球应对城市贫民窟挑战的政策具有了一定的延续性,并大致经历了几个“住房战略”演变阶段,即,住房供应和清除贫民窟→场地和服务→贫民窟的升级改造→使用权保障。 而在我国,20世纪80年代末,我国最早的“城中村”现象开始出现,而后,随着城市化进程加速发展,城市用地急剧膨胀,需要通过征收周边农村的土地获得扩展的空间,农村土地逐步被 蚕食,大量实行集体所有制、农村经营体制的村落被城市建设用地所包围,至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城中村”便已经成为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普遍现象。而随之产生的社会、经济、环境等方面的诸多问题亦日益成为影响我国城市健康和谐发展的痼疾。 在这个渴望和谐的时代, “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城中村”作为与城市发展不和谐现象的缩影,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认识已成为我国城市健康和谐发展所面临的紧迫问题。 1 国外城中村(贫民窟)改造历史和经验 1.1 巴西 在巴西,相当数量的城市人口居住在非正式的或不合法的居民区中,常常占用公共土地。据统计,贫民区人口约占里约热内卢全部居民人口的25%。这些贫民区是一些外来打工者的家园,但是其卫生条件极差,常常遭受自然灾害和犯罪的侵扰。 1.1.1在社会政治以及地理上把贫民区纳入这些城市。 80年代初期,许多城市努力规范或把贫民区纳入到城市有机体内,从法律上认可它们。巴西在全国范围实行了新的规划措施,允许把某些居民区指定为“特殊社会利益居住区”,以便于规划和对各个区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要求。 1.1.2保证投资支持贫民区的改造 政府改变了过去反对贫民区的做法,无偿向居民提供建筑材料和资金。巴西应用经济学会1998年的一项研究表明,至少794个市政当局制定了贫民区或“非正规居民区”的改造计划,其中约506个市政当局的改造计划包括在不同形式上实现土地占有的规范化。

社区矫正-矫正方案例子

社区矫正个案矫正方案 一、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 赵某某,男,1961年7月16日出生,已婚,原系张家港市某镇某村党总支部委员会书记,目前经商。 2001年至2004年间,赵某某利用职务便利,擅自将其担任党总支部委员会书记职务所在村的土地征用补偿款人民币500万的存单进行质押贷款并将所贷款项用于其与他人合股的企业进行赢利活动,被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二、矫正对象的背景资料 (一)家庭背景 赵某某的家庭是典型的三口之家,妻子和女儿赵某,家庭关系和谐。 (二)生活经历 赵某某于1978年中学毕业;1978年7月到1980年5月务农;1980年5月到1982年5月,在张家港市某镇某村通风管道设备厂工作;1982年5月到1998年8月先后在张家港市某毛纺厂、某彩印厂和某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工作;1996年上半年到2004年9月任某村党支部副书记、书记;2004年至今,经商,为张家港市一较大规模厂家的大股东。纵观赵某某的经历,我们可以看出,其社会地位、经济状况随着经历和年龄的增长也逐步上升。这些经历使得赵某某在个性上十分的自信、好强、对自己的面子很看中,经济独立和成功意识强。 (三)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赵某某与其周遍的人关系处理的不错,善于交朋友,和其亲兄弟一起经商创

业,通过他们的努力,拥有多处实体企业,业务发展到了海外,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繁荣做出了贡献。但是,由于一直忙于工作和生意,赵某某本人对法律的规定并不是很了解和熟悉。 三、存在问题 (一)社会适应情况 赵某某在入矫后,能迅速适应社会,积极再创业,成功经营某制铁公司,该企业发展迅速,规模越来越大,为张家港市的经济发展做出了不小的贡献。 (二)求职或求学意识 该对象求职意识强,通过自主创业获得事业的成功,其经营企业的发展良好。 (三)思想观念问题 但是如前所述,赵某个性上十分的自信、好强、对其自己的面子很看中,经济独立和成功意识强;而且,因为成为了生意人,其社交圈子很广。所以,在法院判决后,其能认罪服法,认识到自己过去的错误,接受法院的判决。可是赵某某一直对自己矫正对象的身份抱有一定的抵触心理,认为成为矫正对象就很没面子,对社区矫正的帮助性、教育性认识不是很高。 四、风险评估 从再犯罪的客观条件来说,现在赵某某事业比较成功、经济条件良好、家庭关系和睦,促使再犯罪的客观因素较少;主观条件上来说,赵某某以前犯错是因为法律意识不高,犯错后能认识到过去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时自首,入矫后能认罪服法,悔罪行为和意识明显,所以从主观上看,赵某某再犯罪主观因素也较弱。而且根据以上的主客观情况,入矫后,能够通过社区矫正机构的帮助和教育,提升其法律知识水平和守法意识,能够有效的控制其再犯罪的可能性。综上所述,

互联网_社区健康管理服务模式探讨

doi:10.3969/j.issn. 1672-5166.2016.01.018 互联网+社区健康管理服务模式探讨李晓南①孙俊菲②倪小玲①张金贵①熊 蕊③李小红①陈 敏②孟 浦①△ 文章编号:1672-5166(2016)01-085-04 中图分类号:R- 39;R 197.61 文献标志码:A 摘要“互联网+”为创新社区健康管理服务提供了新的思路,针对目前社区健康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利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智能传感技术、云计算技术、大数据技术等现代信息化技术手段,建立以社区健康服务团队为基础,以社区健康管理服务系统为依托,同时与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网络化联接的互联网+社区健康管理服务模式,面向社区居民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智慧健康管理服务。 关键词社区健康管理服务模式互联网 A Discussion on the Internet plus Community Health Management Services Model Li Xiaonan, Sun Junfei, Ni Xiaoling, Zhang Jingui, Xiong Rui, Li Xiaohong, Chen Min, Meng Pu Huazhong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mmunity Health Service Center, Wuhan 430074, HuBei, China Abstract“Internet plus” provides a new way for the innovation of community health management services, aiming at the existing problems of community health management, this paper proposes to use a series of moder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means such as mobile Internet, Internet of things, smart sensor technology, cloud computing technology, big data technology to establish the internet plus community health management services model which based on community health service team, relied on community health management service system and connected with the regional population health information platform, so as to provide personalized and professional intelligent health management services for community residents. Key words Community health management, Service model, Internet 当前社会已全面进入移动互联时代,“互联网+”成为促进经济发展、创新创业最热门的抓手。2015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互联网+”一词,将“互联网+”提升到了国家级战略高度。“互联网+”即利用互联网平台和信息通信技术,将互联网与传统行业创新融合,从而提升传统行业的创新力和生 基金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HUST(项目编号:2014YGYL010) ① 华中科技大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武汉市,430074 ②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医药卫生管理学院,武汉市, 430030 ③ 华中科技大学信息化管理办公室,武汉市,430074 作者简介:李晓南(1966),女,学士学位,副主任医师;研究方向: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社区健康管理;E-mail:hustlinan@https://www.wendangku.net/doc/486512596.html, 通讯作者:孟浦(1963),男,学士学位,华中科技大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院长,主任医师;研究方向:医院管理、儿科心血管;E-m a i l:Mpu401@https://www.wendangku.net/doc/486512596.html, △通讯作者

总结报告-国外的经验与启示 精品

国外的经验与启示 城市化,主要是指人口、非农产业向城市集聚,以及城市文明、城市地域向乡村 推进的过程。现代意义的城市化起于英国工业革命,伴随工业革命的发展,城市化扩 散到欧美大陆。二次大战后,广大发展中国家始城市化进程,而欧美发达国家则步入 郊区化发展阶段。至21世纪初,城市人口已占世界人口的近半数。联合国有关机构 预测,不远的未来,世界大多数人口将在城市居住。随着经济持续增长,城市化水平(这里指城市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在不断上升,并成为衡量一国或地区现代化水平 的重要指标。积极推进城市化有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当然,由于国情不同,各 国的城市化道路以及所面临的问题也不尽相同,但这些国家在城市化与经济社会协调 发展方面的经验或教训,对我们来说仍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城市化的不同类 型及特点一国的城市化进程从属于该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总过程。从世界范围来看,凡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城市化,都会产生积极的影响;反之,则会产生消极 的作用。以大都市区为特色的美国城市化。美国是一个在不断移民基础上建立 起来的城市化国家,其城市化进程脉络清晰完整,带有一定“原型”特征,同时又具 有明显的阶段性特点,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从建国到20世纪20年代。美国19世纪初才开始工业化进程,19世纪中期起工业化进程加速,其工业发达地 区也成为城市化发展最快的地区。1920年,美国近半数人口在城市居住,已进入 城市时代。第二阶段,20世纪20-70年代。其中50-70年代是美国城市化 进程最为迅猛的阶段。该时期城市化有两大特点。一是郊区化现象出现。郊区化在很 大程度上是罗斯福新政大规模推动公共工程建设的结果。高速公路的建设带动人口从 中心城市向郊区迁移,促使城市向郊区蔓延,由此出现了城市向大都市区的转化。二 是城市化发展的重点逐渐转向早先经济较为落后的西部和南部。大批新的城市中心在 新兴高科技行业以及国防工业的支撑下崛起。第三阶段,20世纪70年代至今。美 国郊区化进程更加迅速,部分地区甚至出现逆城市化现象,即城市人口向农村迁移。 伴随郊区化的进程,大都市区的数量不断增加。1990年,人口在百万以上的大都 市区数量达40个,人口占总人口的51.5%,美国成为一个以大型都市区为主的 国家。美国的郊区化不是一种孤立的现象,伴随人口郊区化,先后出现了制造业、零售业、个人服务业和办公业的郊区化。大量的就业岗位迁到郊区,形成现代化 的中心区。中心城市由于受到了周边郊区城市的有力挑战,人口不断减少,而产业的 转移又造成自身功能的衰落。到20世纪70年代,由郊区化导致的中心城市财政危机、失业、种族骚乱、贫困等问题持续恶化,衰落的中心城市成为美国社会问题的中心,造成很大的社会压力。从80年代起,一些老工业城市针对旧城衰落采取许多振 兴对策,部分城市如纽约通过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或旧城的再开发,吸引中产阶级从郊 区回迁中心城区,使中心城区经济重新焕发生机,这种现象被称为“再城市化”或 “中产阶级化”。不过,人们对“中产阶级化”也有争议,反对者认为旧城改造往往 以少数民族或低收入阶层居住区为对象,这些弱势群体成为中心城区“中产阶级化” 的牺牲品。由政府引导的日本城市化。日本城市化开始于明治维新时期,但直

北京社区矫正模式发展研究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486512596.html, 北京社区矫正模式发展研究 作者:王希 来源:《华夏地理中文版》2015年第04期 摘要:我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已经进行十多年有余,其中在法制化程度较高的城市如北京、上海等地都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矫正模式”,但各地还急需相关理论和经验指导。由于我国与西方不同的历史文化传统、社会氛围及背景,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不仅需要借鉴西方较为成熟的理论和实践模式,更需要总结、分析试点省市数年来在实践中总结的经验,以探索出更贴近国情和民情,具有针对性和适用性的本土化社区矫正模式。文章主要分析和探索“北京模式”的最新发展,因为“北京模式”主要形成于试点经验的总结上,而2009年后全面试行后,各地的社区矫正实践也在不断的推广,引领着“北京模式”进一步向前发展,在国内乃至先关国家都产生了不小影响。 关键词:北京;社区矫正;发展 阳光中途之家是我国内地由政府主导建设的第一个中途之家。朝阳区司法局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探索出了一套在当前司法制度体制下,以中途之家统领全区社区矫正的运行模式。它主要负责对朝阳区管理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集中教育矫正、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心理咨询、临时安置的一种矫正管理培训机构。其管理实行主任负责制。中途之家主任由区司法副局长兼任,另设一名经验丰富的常务副主任,负责中途之家的日常管理。机构下设教育矫正部、心理咨询与技能培训部、宿舍管理部、办公室等四个部门。阳光中途之家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对两类人员进行教育矫正、提供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心理咨询、过渡性安置、社区矫正帮教研究。 一、工作方式和特点 阳光中途之家当前开展工作的主要特点是,在一定时期组织两类人员进行集中教育、培训和辅导。每期培训一般为期2~5天,主要安排了心理测试、心理辅导和训练、学习社区矫正规定、社区矫正奖惩规定、观看区情介绍短片、就业技能培训等内容。在这些集中培训中,阳光中途之家的工作方式和特点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封闭式管理和人性化关怀相结合 每期培训均对学员实行封闭式的半军事化管理,体现社区矫正工作的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学员在培训期间,未经请假,不得擅自离开中途之家,同时在培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学习和食宿等方面的纪律规定和作息制度。培训期间,还要求学员统一上课、统一娱乐、统一晨练、统一吃住,统一参加公益劳动等。在严格管理的同时,阳光中途之家还注重对参加培训的学员进行人性化的关怀,要求干警和司法社工在培训期间与学员同吃、同住、同学习、同娱

创新社区管理模式的基本思路

创新社区管理模式的基本思路 社区是整个社会的窗口和缩影,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础和抓手。社区管理模式,一般是指社区管理过程中形成的突出特点和经验。加强社区管理创新,形成富有特点的社区管理模式,对于满足居民多层次、多样化需要,壮大基层力量,夯实基层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围绕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积极推进社区内部组织结构创新。当前,影响和制约社区管理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仍然是社区居委会与街道职责不明,政社不分,导致在行政事务上错位,自治功能上的缺位。为破解这些难题,北京市在社区原有组织结构的基础上增设服务站,专事居委会在组织群众自治过程中剥离出来的行政事务,成为政府加强基层社会管理的依托和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的场所。同时,居委会复原自治职能,发挥了解居民需求、提供便民服务方面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协助社区服务站提供社区公共服务,这样就形成了以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和以居委会为自治服务体系、以服务站为公共服务体系的“三驾马车”式的新型社区治理结构,三者互相配合、相互支持,共同推进基层社区协调运转。 围绕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积极推进社区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是完善社区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目前,社区工作者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专业的不职业,职业的不专业,难以承担复杂的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应加快建立健全社区工作者的录用、考评、培训和使用等各项制度,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措施,不断提高社区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围绕促进社区可持续发展,积极推进资金经费保障机制创新。将社区服务配套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对符合固定资产投资支持范围的项目,应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吸引社会力量兴办社区基础设施,在社区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 围绕培育壮大社区参与主体,积极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管理创新。社区社会组织如老年人协会、志愿者协会、舞蹈协会等这些非政府和非营利性组织,在丰富社区生活、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但由于管理不善,地位不合法,制约了其进一步发展。应借鉴北京市“枢纽型”社会组织管理经验,将性质相同、业务相近的社会组织联合起来,改革设立审批程序,实行“一站式”审批,引导鼓励其健康发展。围绕社区管理健康运行,积极理顺居委会与各参与主体的关系。推行社区服务站与居委会分设,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和服务半径,推行一个服务站对应多个居委会,开办“一门式”服务窗口,方便服务居民。推进居委会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对应,在设立居委会时,不必拘泥于小区户数的多少,尽量单独设立居委会。推进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的整合,在“居站分设”情况下,二者范围重合起来,将会实现两种居民自治力量的联合,成为基层民主新的增长点。

社区矫正的目的是什么

社区矫正的目的是什么? 社区矫正的目的是国家创制社区矫正这一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希望达到的结果。我国社区矫正的目的可分为直接目的、间接目的和根本目的,它们构成了统一整体。 (1)直接目的。社区矫正的直接目的,是通过社区组织进行的社会化教育,使罪犯适应并顺利回归社会。对于罪行较轻,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经过教育改造后不至再伤害社会或已经丧失了危害社会能力的犯罪分子,适用非监禁刑罚,在社会中进行改造,利用社会资源和社会力量实施矫正,可以最大可能的消除罪犯回归社会的心理障碍和行为障碍,加速再社会化进程。 (2)间接目的。社区矫正的间接目的是增强社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社区公民在矫正组织的引导下,积极参与对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和监督,这对于丰富人民群众的法制实践,增强社会责任感无疑具有积极影响。 (3)根本目的。社区矫正的根本目的是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社区矫正预防犯罪目的分为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两个方面。特殊预防,即通过对犯罪分子适用社区矫正,消除他们继续犯罪的条件,并将其改造为守法公民,防止其重新犯罪。通过教育矫正使罪犯永久性的放弃犯罪意识,消除犯罪心理,成为守法公民。一般预防是通过对罪犯分子适用社区矫正,用非监禁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惩罚性威慑社会上的不安定分子及潜在的犯罪人,防止他们走上犯罪之路。同时社区矫正一般预防也体现为其他守法公民所起到的法制教育和行为鉴别作用。 社区矫正的功能是什么?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有六个功能:一是惩罚功能。就是将确定的刑罚义务落实到犯罪人身上,不能享有被法律剥夺或限制的一定权力,必须遵守各项矫正制度并参加公益活动,切实感受到刑罚痛苦和国家法律的威严,从而矫正其不良的思想和行为习惯。 二是教育功能。社区矫正的教育就是对矫正对象实施的有目的、有计划、积极的系统影响活动。矫正组织通过法制教育、劳动教育、文化教育、技能教育和心理健康知识教育,提高矫正对象道德水平和法制观念,改造成为新人的目的。 三是塑造功能。通过矫正活动的连续实施,促进矫正对象公民人格的最终塑造。社区矫正将罪犯置于社会化的环境之中,使他们不脱离自己的家庭,保持基本正常的社会交际生活,使其能够最大可能的承担家庭和社会责任,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心理引导和行为规范,促进矫正对象的再社会化,形成健康人格,最终能够以普通社会成员的身份,顺利回归社会,避免监禁矫正可能出现的以消极服从、自信心与进取心丧失为特征的"监狱人格"、"囚犯人格"的出现。 四是感化功能。指实施社区矫正的过程中,矫正对象基于矫正组织所给予的人道待遇和人性关怀产生的积极的心理效应。社区矫正组织对矫正对象进行思想教育与行为引导,通过多种形式传授文化知识与生产技能,并积极推荐就业,有条件享受政府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通过人道待遇和关怀矫正对象的措施,是矫正对象产生感化的心理效应,调动其改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五是治疗功能。主要体现为矫正对象进行普遍的心理教育和对有心理危机的矫正对象,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实施有效的心理矫治,帮助罪犯逐步消减或消除犯罪心理和各种消极心理。 六是控制功能。矫正对象处于社区矫正组织和人民群众的视野之内,其行为置于监督管理之下,其行踪由矫正组织及时掌握,有利于防止其重新犯罪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

社区医疗管理与服务模式的分析

社区医疗管理与服务模式的分析 社区医疗管理与服务模式的分析 摘要: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我国经济有了长足发展。城市人口急剧增加。社区医疗机构管理与服务必须跟上时代发展。本文对社区医疗机构与服务模式的改革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社区医疗机构社区居民档案社区居民医保 社区是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群众基础机构。最初由德国学者提出,我国学者从英文意译而来。社区医疗服务在国外开展已经有半个世纪,我国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出现[1]。改革开放三十年后的今天,城市已与上世纪相比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从而成为市民。这样原来的社区也有了发展壮大,管理的人员也相对加大,就医人员逐渐增多。为了更好的管理社区的医疗,掌握社区居民的健康,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社区医疗管理急需改革。 一、社区医疗机构的建设与服务 目前我国政府对社区医疗机构经费投入不足,社区医疗服务能力差,社区医疗价格不完善。社区医疗服务人员总体素质较差,知识陈旧,技能不够熟练[2]。因此急需改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物质条件?环境条件?强化服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建设社区服务机构的文化建设,使社区服务人员的服务理念成为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指南。建立民主化、人性化的规章制度,进一步地鼓励与调动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建设社区理疗机构的精神文化建设,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文化素养[1]。建立定期的专业培训制度,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建设定期著名医生服务日,定期的著名医生坐诊社区,为社区民众提供医疗服务。建设定期开展居民健康医学知识讲座,丰富社区居民的医学知识。开展定期普查,及时发现社区居民身体健康状况。 通过社区医疗机构改革与建设,为社区居民提供一个安全、舒适、温馨的就医环境。 二、社区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建设与服务

国外大学建设创新团队的经验与启示

国外大学建设创新团队的经验与启示 摘要:科研创新团队建设是高校科技创新的重要源泉。本文列举了部分国外大 学在建设创新团队上的经验,分析了中外大学在这方面的差距,在此基础上得出 了国外大学成功经验带给我们的几点启示。 关键词:高校创新团队经验启示 随着国家科教兴国战略的确立,以及国家“九五”规划、国家“211工程”“985 工程”和“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实施,为高校科技工作的迅速发展奠定了基础。高 校不仅是国家基础研究的主力军,还是应用研究的重要方面军,以及高科技产业 化的生力军。 近年来,教育部着重规划并构建高校科技创新体系,包括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创新人才的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重大科研项目的凝练和组织、科技创新环境的 营造等。高校以推动教学、科研和服务的有效结合为目标,以不同层次高校分工 协作为动力,以科技创新、传播和应用前后衔接、协同互动为中心,加强科技创 新和创新人才培养能力的提高,可以说高校科技创新体系正在日趋形成。但也应 当看到,高校科技创新工作也面临一些困难,亟待解决,概括起来主要有:科技 经费严重不足成为制约高校科技创新的瓶颈;整合科技队伍缺乏有效的凝聚机制,较难产生重大成果或突破;技术转移上的困难对科研工作有负面影响。欧美各国 大学在激励科研创新和技术成果产业化方面比我国走过更长的路,有许多值得借 鉴之处。 一、科技经费的来源 各国投入大学的研究与开发经费,2007年美国为494亿美元,2004年日本为149.3亿美元。2008年我国高校的科技经费为654.5亿人民币,折合为96亿多美元,显然,与发达国 家相比,我国对高校的科技经费投入有很大的差距。而科技投入的严重不足,造成我国高校 科技创新基地科研基础设施条件与国外相比差距较大,难以产生重大科研成果。同时,高校 自由研究经费的筹集也较为困难。 综观欧美国家大学科研经费的来源,可以发现主要的资金渠道源自企业、政府和各种非 盈利性基金组织,其中企业和政府是主要的投资者;此外,大学通过技术许可办公室(Office of Technology Licensing,简称OTL)创造的专利许可收入对科研创新也有非常积极的影响。 英国的做法是,政府在投入经费时执行选择性措施,奖励高质量的研究。英国大约有 180所大学,但通过公开竞争,英国研究理事会25%的资金援助都流入了4所大学,这一点 能直接通过这4所大学在国际排名中的突出地位表现出来。工业界也对参与大学学科研究的 战略意义有充分认识。一方面,行业在大学里投入资金,资助长期的研究项目;另一方面, 大学帮助行业分担风险,并且提供了一个在中期内行业领域不会关注的研究环境。由于各行 业的时间有限,基本上无法参与基础研究;许多大公司都已削减了内部研究项目,并且选择 将研究实验室建在大学旁边。以剑桥地区为例,剑桥地区是欧洲最大的公共研究基地,一直 吸引着跨国公司的研究实验室进驻。 德国的科研工作主要在三种不同类型的部门中进行:高等院校、大学以外的研究机构以 及工业企业,整个创新体系的特点是,众多研究机构从上游的基础研究到中游的应用研究再 到下游的技术开发与成果产业化工作的承接转换十分清楚。德国高校有着“科研与教学统一” 的优良传统,全国约有高等院校350所,其中综合性大学90多所,专科大学180所左右。 德国有四大科研组织,包括马普学会(MPG)、弗郎霍夫学会(FHG)、赫尔姆霍尔兹研究中心(HGF)和莱布尼兹学会(WGL)等。此外还有若干非大学的研究所和大量的企业研发机构。这些 大学和非大学研究机构根据德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形成了较明确的研究领域定位,分工 明确,相互补充。其中马普学会以从事高水平的基础研究工作著称于世,而弗郎霍夫学会则 以应用研究为主,主要从事自然科学和工程科学方面的研究,为企业提供有偿的技术开发和 技术转让。

国内外社区现状及比较分析

国内外社区现状及比较分析 社区的概念是1887年由法国的著名社会学家斐迪南?滕尼斯提出的。滕尼斯认为社区是由共同价值取向的同质人口组成的关系密切、守望相助、疾病相抚、富有同情味的社会团体。人们加入这种团体不是有目的的选择,而是自然形成的结果。是以共同利益和共同目的,以及亲戚、邻里、朋友等血缘或地缘为纽带;是家庭、经济、教育、文化、卫生、福利、娱乐及社会保障等主体构成的一个整体。 结合我们国家历史和现实情况看,社区是与整个社会密切相连的、以一定地域为基础的关系密切的社会群体。在这样的社会群体里,人们具有共同的生活空间、共同的权利义务、共同的文化特质,利益相连、感情相依、守望相助、危困相抚。 一、国外社区现状及主要特点 社区发展(community development)在西方国家已有100多年的历史,特别是在英美等国,社区发展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社区工作已成为城市行政管理工作中重要的一部分,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目前,社区主要形成了“自治模式”、“行政模式”和“混合模式”三种模式。 (一)“自治模式”。 “自治模式”的主要特点是:政府行为与社区行为相对分离,社区内的具体事务完全实行自主自治,与政府部门并没有直接的联系。政府对社区的干预主要以间接的方式进行,其主要职能是通过制定各种法律法规去规范社区内不同集团、组织、家庭和个人的行为,协调社区内各种利益关系并为社区成员的民主参与提供制度保障。比较有代表性的是美国和北欧国家的社区。 1.美国的社区。 美国的市是州政府的分治区,市政体制采用的是“议行合一”或“议行分设”的地方自治制度。美国的社区是政治 制度下一个最小的单位,它是一个高度民主自治的机构。社区自治组织不仅享有社区发展规划与目标、社区公共事务、社区文化活动等方面的决策权与管理权,还享有对政府的社区行政管理以及专业机构的社区服务管理的建议权、监督权。社区委员会(又称社区董事会)成员由居民民主选举产生,具有一定的任期,他们大都是志愿者,利用业余时间义务为社区服务。社区公共卫生和公共环境等物业方面的管理,由社区委员会聘用的专业社区管理公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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