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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XX县汉儿庄乡岔沟铁选厂年处理60万吨铁矿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模板】

关于《XX县汉儿庄乡岔沟铁选厂年处理60万吨铁矿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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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环书[2020]03号

关于《XX县汉儿庄乡岔沟铁选厂年处理60万吨铁矿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

XX县汉儿庄乡岔沟铁选厂:

所报《XX县汉儿庄乡岔沟铁选厂年处理60万吨铁矿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批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报告书》结论、专家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XX县汉儿庄乡岔沟铁选厂分为两个厂区(2个厂区相距2.5km),其中,1#厂区位于汉儿庄乡沙峪沟东北,建有破碎车间2座,主要设备包括破碎机和振动筛;2#厂区位于汉儿庄乡孟子岭村西北,建有磨选车间、成品库、尾矿库,主要设备包括球磨机、磁选机、高频筛。该企业已取得我分局颁发的省排污许可证,现有工程主要采取破碎、球磨、磁

选等工艺,年加工铁矿石9万吨,年生产铁精粉4.5万吨。

本项目为改扩建工程,总占地面积为13333平方米,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0万元。项目1#厂区主要新建原料库、半成品库、废石库等,破碎车间利用原有设施,颚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振动筛均使用原有设备;1#厂区主要新建尾矿砂库,磨选车间、成品库等均利用原有设施,新增1台球磨机、3台磁选机及尾矿干排系统相关设备,其余设备均利用原有。项目投入运营后,年处理铁矿石60万吨,年生产铁精粉30万吨。项目已经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冀发改产业备字〔2019〕585号)。

现有工程的尾矿库同时进行闭库及生态恢复,尾矿排放方式由湿排改为干排。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可行,我分局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实施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及相关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你单位须按照《报告书》要求加强施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工作时间,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确保施工扬尘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要求;妥善处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防止施工期间废水、扬尘、固废、噪声等污染环境。

2、严格落实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⑴废气:主要为1#厂区破碎、筛分工序及2#厂区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各种物料装卸、堆存、转运过程产生的颗粒物。

须按照环评要求,在1#厂区2个破碎车间分别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2#厂区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破碎、筛分及投料工序各产尘点均设集气罩,收集的粉尘分别经各自除尘器处理后,由18m高排气筒排放,外排颗粒物浓度均须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6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原料、半成品、粉矿、废石、尾矿砂、成品等均须在各自封闭库房内堆存、装卸,禁止露天作业;除成品库外,其余料库均加装喷雾抑尘装置(电伴热),定期喷水;物料转运均须在全封闭皮带通廊中进行;两个厂区出入口均设置洗车平台,防止车辆带尘出入;厂区地面全部硬化,生产期间及时洒水、清扫。采取措施后,确保两个厂区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均满足《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表7中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⑵废水:主要为选矿废水、洗车废水、职工生活污水。

球磨、磁选等生产工序产生的尾矿浆经尾矿干排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返回生产工序,禁止外排;成品过滤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收集至储水池,回用于生产工序;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车辆清洗;职工盥洗废水全部用于厂区内泼洒抑尘。

2#厂区设置事故池1座,能够满足事故状态下排放的矿浆量,避免事故排放矿浆直接排入厂区外。

洗车平台、事故池及各生产车间、各料库等须按照环评要求做好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

⑶噪声:主要为破碎机、振动筛、球磨机、磁选机、过滤机和水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确保1#厂区各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2#厂区东侧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要求,其余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⑷固废:主要为尾矿干排系统产生的尾矿砂,除尘器更换的废滤袋和收集的除尘灰,球磨机产生的废钢球,干选工序产生的废石,沉淀池、储水池沉淀的污泥,生产设备在维护保养过程产生的废机油,职工生活垃圾。

尾矿砂、废石暂存在各自库房内,定期外售;除尘灰、废钢球分别收集,定期外售;沉淀池和储水池污泥、废滤袋及职工生活垃圾定期均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废机油使用专用密闭容器收集后,暂存于2#厂区危废储存间内,定期送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危废储存间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规范建设和维护使用。

3、其他环境管理要求严格按照《报告书》规定的措施落实。

三、根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均为零。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进行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五、项目实施中涉及工程性质、规模、工艺和选址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环评文件。工程自批复之日起五年后决定开工建设的,需将环评文件报我分局重新审核。

六、项目“三同时”制度落实日常监管由我分局环境执法大队负责。

二O二O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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