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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规范方案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实施方案实施计划书

金寨县规范方案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实施方案实施计划书
金寨县规范方案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实施方案实施计划书

关于印发《金寨县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

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后,预防接种疫苗的种类进一步扩大,人民群众对预防接种工作的需求不断提高。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进一步提升我县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程度,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安全和人性化的接种服务,根据根据省卫计委《关于印发〈安徽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的通知》(卫疾控秘〔2015〕227号)(见附件,以下简称《建设标准》)要求和市卫计委相关文件精神,我委组织制定了《金寨县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5年8月30日

金寨县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我县预防接种门诊的管理水平,全面规范接种流程,提高接种质量,保证接种安全,根据省卫计委《关于印发〈安徽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的通知(卫疾控秘〔2015〕227号)》(见附件,以下简称《建设标准》)要求和市卫计委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规范预防接种工作流程,提高预防接种门诊服务水平,更好的开展免疫接种服务,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顺利完成我县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和评审。

二、范围

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组织实施

1.县卫计委成立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和评审领导小组,负责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和评审工作的领导,组织培训和督导工作,按时完成建设和评审任务。

2.县疾控中心

落实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和评审具体培训和技术指导,做好建设和评审资料的整理和上报。

3.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按照《建设标准》的要求,落实规范化预防接种建设房屋、设备

以及人员资质、接种服务、区域责任等各项标准,规范化接种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业务水平,严格遵守规范化门诊建设的各项要求。

四、工作进度安排

1.2015年8月31日前将遴选出50%的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2015年申报单位报市卫计委。

2、2015年11月20日前,完成50%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初审,并将结果报到市疾控中心。

3.2016年6月20日前,完成所有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和初审,并将评审材料报市疾控中心。

4.2017年6月20日前,全面完成辖区内所有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和初审,完成初审并报市疾控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的重要意义,将预防接种门诊的规范化建设,作为当前免疫规划工作的重点,结合正在实施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对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投入,认真做好人财物的调配,统一部署、因地制宜、有计划、分步骤实施。

(二)层层成立组织

为保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评审工作如期完成,县疾控中心要成立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技术指导小组,负责计划安排、实施、督导、评审的领导和协调工作,解决建设和评审中的具体问题,落实各

项措施,按时完成初审和资料上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要成立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的创建和落实工作,并开展自评,做好验收工作。

(三)开展人员培训

县疾控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新的《建设标准》,县疾控中心负责制定全县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实施方案,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组织好辖区预防接种门诊的初审工作,深入推进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

六、其他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标牌发放按省文件要求执行。自发文之日起,原六安市规范化、示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及评审办法同时废止。

联系人:丁俊飞

联系电话:7356278

附件:

1.金寨县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和评审领导小组

2.《安徽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2015版)》

附件1:

金寨县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和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吴杰县卫生局副局长、县人民医院院长

副组长:袁伟县疾控中心主任

祝尊坤县卫生局疾妇股副股长

成员:俞亮县疾控中心副主任

谢华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俞亮

成员:谢华侯磊丁俊飞

县级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和评审办公室电话:7356278 联系人:丁俊飞。

附件2:

安徽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标准(2015版)

一、布局设置

预防接种门诊(简称接种门诊)的设置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上农村以乡镇为单位、城市以街道(或社区)为单位,每个乡镇、街道(或社区)设置一个接种门诊。

接种门诊设置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卫生机构内,有明确的接种服务责任区。

二、房屋及设备配备

(一)房屋

1.选房

接种门诊宜选在第一层或第二层,第四层以上应有电梯。尽可能避免受种者与医院患者走同一通道,避免接种门诊与临床科室在同一楼层。2.面积

建筑面积至少60平方米;管理0-6岁儿童数如在2000-2999名之间,建筑面积至少80平方米;如在3000名以上,建筑面积至少100平方米。

3.接种场地分区

接种场所应设有候诊宣传室/区、问诊登记室/区、疫苗接种室/区、反应留观室/区。应保证候诊宣传室/区和反应留观室/区有足够面积和座椅。

(二)普通设备

配备登记台、接种台、转椅、体温表、紫外线消毒灯、资料柜、洗手池、空调、印章、印泥等。

(三)冷链设备

应至少配备2台冰箱(至少1台含冷冻室)、2个冷藏箱包。冰箱的数量和容积应适应存放农村2个月、城区1个月的疫苗接种用量。(四)信息化设备

应至少配置1台电脑、1个条码扫描器、1台打印机。有宽带网络和固定电话。

(五)宣传设备

有条件的门诊可配备平板电视机、光碟播放器等设备。

三、人员配备

(一)接种资格

接种人员均应获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护士或者乡村医生的资格,经过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安徽省预防接种培训合格证书”后持证上岗。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每年组织上岗人员进行培训,每次培训考核合格后应在“安徽省预防接种培训合格证”的培训记录页加盖本次培训单位印章。每三年对上岗人员验证一次,验证合格后加盖验证单位印章。

(二)配备数量

至少配备1名专职接种人员和1名兼职接种人员。责任区0-6岁儿童数

如在2000-2999名之间,接种人员至少3人;0-6岁儿童数每增加1000名,增加接种人员1人。

四、业务管理

(一)疫苗和注射器管理

1.制定本单位疫苗与注射器储存和出入库管理制度,并张贴在墙上。2.上报计划

每月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上报下一个月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需求计划和第二类疫苗的购买计划。

3.接收

(1)在接收或购进第二类疫苗时,应当进行查验、审核疫苗生产企业或疫苗批发企业的资质,并索取由药品检定机构依法签发的生物制品每批检验合格或者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要有企业印章);购进进口疫苗的,还应当索取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要有企业印章)。

(2)接收疫苗时,索取送苗单位的“疫苗运输温度记录表”。领取疫苗时,也应填写“疫苗运输温度记录表”。符合规定冷藏运输要求的疫苗,方可接收。

(3)上述证明文件,保存至超过疫苗有效期2年备查。

4.入库和使用登记:在入库前,应查看疫苗运输途中的温度记录,应测量并记录疫苗的温度,应核对疫苗和注射器的品种、剂型、数量、规格、批号、有效期、供货单位、生产厂商等。用“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入库和使用情况登记,做到冰箱内储存的疫苗数量与信息系统内的疫苗库存的数量相符。卡介苗放入红色的盒子中单独

存放。

5.低温贮存: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在-20℃以下或2~8℃避光保存,其他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在2~8℃条件下避光保存;第二类疫苗和所有疫苗稀释液的储存和运输温度要求按照“药典”和使用说明的规定执行。

6.储备量:国家免疫规划疫苗至少储备1个月疫苗使用量,且品种齐全,不得短缺。

(二)冷链管理

1.制定本单位冷链设备管理制度,并张贴在墙上。

2.把冷链设备有关信息录入“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定期更新。

3.每天上下午各一次测量冰箱温度,并填写“冰箱温度记录表”。应及时为冰箱除霜。平时制备适量的冷冻冰排,用于临时停电等情况。在长时间停电、停用和维修时,应及时把疫苗转移至正常运行的冷链设备中,并做相应记录。

(三)接种服务形式和接种时间的确定

1.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以下合适的接种服务形式。

(1)门诊接种:应实行按日、周或旬开展预防接种。

(2)定期巡回设点接种:农村如服务半径超过5公里,应在村卫生室设立固定的临时接种点,乡镇接种人员每月至少巡回开展一次常规免疫接种。对于行动困难的家庭,应安排入户接种。

(3)临时设点接种:查漏补种、强化免疫和应急接种时,选择合适的

地点,设立临时接种点,开展临时接种。

2.根据本责任区域服务对象数和接种人员数量,选择开诊时间。一般情况下,每周至少提供2天接种服务,每天接种服务的时间至少3小时。城市接种门诊应在双休日安排1天开诊,以便上班的父母携带子女接种。

(四)责任区服务对象的掌握

1.确定服务对象

为居住本责任区0-6岁儿童。

2.掌握服务对象方法

(1)家长主动上门登记、接种。

(2)主动搜索适龄儿童,常见方式有:

-每月安排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采取查阅健康档案、入户调查等方式,搜索本村或本社区返乡、或流入、或流出的0-6岁儿童。

-每月到当地妇幼机构和计生机构收集本责任区出生儿童名单。

-在开展查漏补种、强化免疫和应急接种活动时,安排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摸底登记工作。

-每年9月底前,应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及我省相关文件要求,完成本责任区内幼托、学校接种证查验工作,并按时为漏种儿童进行补种,12月20日前全面完成补证补种工作。

五、预防接种现场服务

(一)服务用语

在与儿童家长或受种者交谈过程中,应经常使用“您好、请、对不起、

谢谢、再见”这十个字;并应同时伴有微笑。

(二)接种前服务

1.接种场所环境要求

(1)安全:门诊内无危险品;受种者活动区域不能接触到插座等电器、注射器和针头、玻璃、尖锐物等;室内人员不得拥挤;废弃的注射器及针头应安全存放和安全处理。

(2)卫生:室内清洁整齐、光线明亮、通风保暖;地面无痰迹、无污物、无垃圾;室内四壁无尘,不乱贴纸张;门窗明亮。操作台无灰尘、无杂物;注射器等物品摆放整齐;有数量适宜的有盖垃圾桶。张贴醒目的“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大小便”等提示牌。

(3)便捷:受种者在医院门口能看到醒目的“预防接种门诊”标牌或指示牌;进入接种门诊时,能看到醒目的候诊宣传区、问诊登记区、疫苗接种区、反应留观区等指示牌;候诊和留观时,能看到预防接种常识等内容的宣传材料。有条件的门诊可增加取号叫号设施或实行数字信息化接种流程。

(4)宣传:张贴预防接种告知书、预防接种流程、安徽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可预防疾病与接种禁忌、安徽省第二类疫苗公示信息、安徽省预防接种门诊基本信息、安徽省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等。

宣传内容应当客观、科学,具有针对性,不得涉及具体的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不得夸大宣传、类比或者诋毁其他疫苗的作用和安全性。不允许张贴、播放或变相协助疫苗生产企业、疫苗批发企业

进行产品广告宣传。

有条件的,可以通过QQ群、微信等网络信息媒介与受种者进行沟通和宣传。

2.接种工作准备

(1)接种人员:接种时至少有2名接种人员。接种人员数量与受种者数量相匹配;如开诊半天(按4小时工作时间计算),预约接种对象数30人左右时,应安排2名工作人员;预约接种对象数每超15人,增加1名工作人员。

接种人员按时上下岗,穿戴干净的工作衣、帽、口罩,双手要洗净。(2)疫苗和注射器:备有足够本次使用的疫苗品种及数量和一次性注射器。

(3)药品和器械:备好75%乙醇、棉签、1:1000肾上腺素、注射器毁型装置或安全盒、污物桶等。

(4)办公用品及其他:备好“安徽省儿童预防接种证”(以下简称接种证)、“安徽省预防接种门诊日志”(以下简称接种门诊日志)、电脑、空调等。可直接饮用的水、汤匙、一次性杯子等。

(三)接种中服务

1.候诊宣传

(1)候诊:接种人员或指示牌引导受种者按先来后到的顺序依次排队。让等候的受种者有座位。合理安排接种时间,尽量不让受种者排队和等候的时间超过半小时。

(2)宣传:室内有预防接种常识的宣传栏、或宣传册、或视频等。

2.建证建档

实行“谁建档、谁迁入,谁负责全程免疫”的原则。不得任意对未全程免疫儿童从客户端迁出。

(1)建立预防接种证和电子档案

必备条件:一是未满月或刚满月的儿童;二是没有在其他接种门诊建证;三是打算长期居住本接种责任区。

需要资料:一是儿童的出生证和《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卡(第三联》),如无,则要家长说清原因;二是儿童母亲和/或父亲身份证,至少1人为原件;三是儿童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本接种责任区的户口薄或其他的有效证明(如房产证等)。

操作过程:审查儿童家长提交的资料,对同时符合上述3个条件,为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电子档案;建证建档时,不可漏项,不出现姓名、出生日期、母亲身份证号码等关键字段的填写和录入错误。对不符合的,请儿童家长补齐资料或按属地管理的政策予以配合。(2)办理迁入手续

必备条件:一是返乡或流入的6周岁以下儿童;二是已在其他接种门诊建证;三是打算长期居住本接种责任区或已经连续居住本接种责任区时间≥3个月。

需要资料:一是接种证,如无,则要儿童家长说清原因;二是儿童母亲和父亲身份证,至少1人为原件;三是儿童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本接种责任区的户口薄或其他的有效证明(如房产证、租房合同等)。

操作过程:接种人员审查儿童家长提交的资料,对同时符合上述3个条件,为儿童办理迁入手续;省内儿童应从省平台下载电子档案,并与接种证核对,不得重复建立电子档案;省外儿童应建立电子档案等。对不符合的,请儿童家长补齐资料或按属地管理的政策予以配合。(3)办理临时接种手续

对于居住本接种责任区时间小于3个月的6周岁以下返乡或流入儿童,其监护人要求接种1-3剂次疫苗的,应参照“(2)办理迁入手续”执行。

3.问诊登记

(1)查验:查验受种者的接种证和电子档案,并与受种者核对其姓名及出生日期、预约接种的疫苗,询问电话号码是否修改等。

(2)问诊:详细询问受种者,自出生后是否患有严重疾病或经常生病,是否患有哮喘、皮疹、牛奶过敏等过敏性疾病,以前接种疫苗是否发生过不良反应,近期是否患有发热、咳嗽、腹泻或其他不舒服症状等。将上述询问结果分别记录在接种证、门诊日志和电子档案上。

(3)建议:根据受种者的病史、现在身体状况、疫苗使用说明书及接种禁忌等,提出接种、缓种或不予接种的建议。必要时建议全科医生或专科医生进行体检。对不符合接种的,做好解释工作和提出医学建议。

优先保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不得诱导以第二类疫苗代替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严禁将治疗性生物制品作为疫苗向群众推介使用。(4)登记:对于符合接种条件的,要在门诊日志上记录接种的疫苗名

称及第几剂次,并要求受种者签名。

(5)告知:对于符合接种条件的,口头告知受种者接种疫苗的品种、预防的疾病。解释第二类疫苗的自费自愿、知情同意的接种原则和收费标准;在未征得受种者同意前,不得安排接种第二类疫苗。有条件的接种门诊可以以书面形式告知。

(6)收费: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免费;第二类疫苗接种收费,收费的标准要符合规定,收费后应开具接种单位的正式收据/发票,禁止收费后不开具收据/发票的行为。

(7)时长:接种人员的有效工作时长不少于5分钟/人。

4.疫苗接种

(1)查验:查验受种者的接种证,并与受种者核对其姓名及出生日期、此次接种的疫苗及剂次。

(2)检查疫苗:从冰箱中取出疫苗后,检查疫苗品名是否正确,外观是否正常,效期是否有效。接着,摇匀疫苗、消毒开启部位。

(3)检查和消毒接种部位:仔细观察接种部位的皮肤是否正常,触摸皮下是否有包块。如有可能,避开上次接种的部位。如无异常,用75%酒精消毒皮肤。

(4)抽取和注射疫苗:摇匀疫苗(吸附制剂应用力摇匀),用一次性注射器抽取规定的剂量,并按规定的接种途径和技术注射疫苗。注射完后,用新的无菌干棉签轻压注射部位。如为口服脊髓灰质炎糖丸疫苗,用凉开水送服。

(5)安全注射:在注射过程中防止被针头误伤,注射完毕后不得回套

针帽。应将注射器具直接投入安全盒或防刺穿的容器内,或者用截针器毁型后,统一回收销毁。

(6)告知:请受种者把干棉签轻压注射部位1分钟,不要揉,并把用过的干棉签扔垃圾桶。告知接种后注意事项和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要求受种者在疫苗接种后留在接种现场观察30分钟;如出现不舒服等症状,及时报告给接种人员。

(7)登记:当场在预防接种证上记录接种疫苗的年、月、日及接种部位、批号、生产厂家、接种单位,接种人员签字;并录入客户端。(8)预约接种:口头预约受种者并用铅笔在接种证上预约下次接种的疫苗和时间。

(9)时长:接种人员的有效工作时长不少于5分钟/人。

5.现场留观

(1)安排休息:接种人员或指示牌引导受种者在留观室坐下休息,室内应确保每位受种者有座位。

(2)巡查:应至少每20分钟到留观室查看一次,询问受种者是否有不适症状。

(3)告知:如观察受种者接种30分钟后没有任何不适,告知受种者可以离开接种门诊,强调回家后要留意近几天的身体健康状况。如出现脸色发白、发高烧、或接种部位大面积红肿等,及时就医。如有疑问,可以电话咨询接种医生。

6.反应处理

(1)过敏性休克:一旦发生过敏性休克,立刻采取皮下注射1:1 000

肾上腺素等措施,并要求有临床经验的医师参与救治。救治后,及时报告给当地县级疾控机构。

(2)晕厥:如果出现晕厥,保持安静和空气新鲜,平卧,头部低下,肢抬高,同时松解衣扣,注意保暖。轻者一般不需要特殊处理,可给予喝热开水或热糖水,短时间内即可恢复。经过上述处置后不见好转,可按过敏性休克处理,并要求有临床经验的医师参与救治。

(四)接种后服务

1.审核记录

当天检查门诊日志和客户端电子档案,补填“疫苗批号”和“生产厂家”,避免缺项和错误;核对疫苗使用支数和接种剂次数是否相同,避免错误接种疫苗。

2.搜索未种

每月至少一次在客户端上搜索“逾期未接种儿童”,采用电话、QQ等方式联系这些未种者。出现以下情形时,应分别处置。

(1)联系上逾期未接种儿童,如未外出,应预约接种时间;如外出,应告知到当地接种单位接受接种。

(2)联系不上逾期未接种儿童,如属于本责任区的儿童,交由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联系;如不属于本责任区的儿童,本门诊接种人员应上门入户调查未接种原因。

(3)联系上的逾期未接种儿童已外出,如外出至省内其他地方,不得主动从客户端迁出电子档案,应在客户端注明外出地点和调查人员;如外出至省外3个月以上,应主动从客户端迁出,并在客户端注明外

出地点和调查人员。

3.反应回访

对留观时出现反应的受种者进行电话回访,直至受种者痊愈或去医院就诊。

4.投诉处理

接种单位负责人受理服务投诉,按照单位规定的程序处理,在5个工作日内给受种者答复,并负有受种者满意度调查的责任。

5.废物处理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注射器等医疗废物及器械、用过的或者报废的疫苗。

六、资料管理

(一)纸质资料

1.责任区区划和人口资料

每年责任区内的行政区划、总人口数、<15岁分年龄组人口数、出生儿童数、流入和流出儿童数、学校和幼儿园的名单、新生和在校生数。2.疫苗储运和使用资料

疫苗生产企业或疫苗批发企业的资质、疫苗每批检验合格或者审核批准证明复印件(要有企业印章);进口疫苗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要有企业印章)。“疫苗运输温度记录表”、“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需求计划和第二类疫苗的购买计划”、“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卡(第三联)”、“安徽省预防接种门诊日志”,入托入学查验资料,强化免疫和应急接种等资料。

3.冷链资料

冷链设备资料,“冰箱温度记录表”。

4.文件等资料

上级和本级有关免疫规划的文件、宣传、培训、督导等资料。5.收集、整理、归档

至少每年年底收集、整理一次资料,下一年度初归档资料。

(二)电子数据

1.安徽省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客户端

当天录入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客户端疫苗及其接种数据,并24小时内上传和用移动硬盘或U盘备份。

2.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

当天录入疫苗、冷链设备、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等数据。

七、工作指标

(一)建证建档率

儿童建接种证和建电子档案率达95%。

(二)接种率

1.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各剂次接种率达90%;

2.含麻疹成分疫苗8月龄及时接种率达90%,各剂次达95%;3.本单位接生的新生儿乙肝疫苗首针及时接种率达90%。

(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储存品种齐全率

接种门诊内储存品种齐全率达100%。

(四)疫苗及接种信息录入正确率和完整率

1.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网页上,疫苗关键信息录入正确率和完整率达到100% ;

2.客户端上,儿童基本信息和接种关键信息录入正确率和完整率达到100% ;

3.门诊日志使用的正确率和完整率达100%。

(五)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率和补种率

1.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率达100%;

2.补种率达95%。

(六)服务对象满意度和知晓率

1.受种者服务满意度达95%;

2.种者预防接种常识知晓率达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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