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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原材料质量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原材料质量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原材料质量管理制度

原材料质量管理方案

1.管理总则

1.1在本项目使用的各种原材料,必须满足目前国家制定的有关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及安全措施的要求,特殊原材料的采购、运输贮存和使用,除必须满足公路工程的技术、质量、安全要求外,还必满足相关行业、相关规范的特殊要求。

1.2 项目部自行采购的材料均应与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报监理工程师备案。

1.3凡用于本项目的所有原材料必须严格按照工程技术规范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以及监理工程索要求的抽检频率和方法进行检测,按施工报检程序向监理逐级报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免检材料或自行提供的试验报告、证明等规避监理工程师的现场检测。

1.4 原材取样与试验项目部工地试验室应做好原材料各项指标自检,配合监理工程师做好原材料的抽检工作,取样应有代表性。

2.原材料的采购制度

2.1采购原则

2.1.1物资采购部门必须按照“质量第一”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做好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

2.1.2 设备物资部通过“同等条件,质优优选、直接生产单位优选、信誉好单位优选”的方式,综合考虑“质量、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四个方面的内容,在“重质量,尊合同、守信用、看服务”的前提下,做好物资供应商的考察选择工作。

2.1.3 项目主要物资采购必须各有3-5家“资质完备、质量可靠、诚信度高、服务周到”的备选供应商。

2.1.4 所有的物资采购前由相关部门填写采购申请单,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

由分管部门的领导与项目经理批准后由设备物资部进行采购。

2.2 一般原材料的采购

工程所需用得一般原材料包括路基填筑材料、黄砂、碎石、粉煤灰等、需符合外购工作程序;

2.2.1 开工前,项目部工地试验室应会同驻地试验监理工程师对材料源进行考查,根据技术规范所要求的质量标准、项目部调查、取样、试验,一种材料的确定不少于三家主要供货厂家,进货多家比选。

2.2.2 项目部对进货多家比选后,应把确定厂家的结果以书面形式向驻地监理工程师申请许可,并报总监办备案。

2.2.3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批复意见,项目部应及时和供货厂家签订供货合同,根据供货合同所规定的数理和质量要求,分期、分批组织进货,每批材料进场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抽检。抽检不合的材料禁止进入施工现场,杜绝不合格产品在本工程中使用。

2.2.4 原材料采购

a)路基填料应做好批量的控制检测工作,防止出现混填和不合格填筑材料用于路基填筑。

b) 所用黄砂、碎石等集料必须满足相应技术规程、和合同文件的要求。

c) 结构混凝土用砂必须满足技术规范要求,且必须过5mm 筛后方能使用,承重结构所用集料必须水洗,水洗方法须经监理工程师的认可批准。

d) 所用石料必须符合设计规定的类别、规格和强度要求,且石质均匀、不易风化、无裂纹。

2.2.5 在开工之前,原材料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向供货厂家索要真实、完善的材料试验报告、出场证明或质量证明书、合格证等材料,并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

2.2.6 项目部工地试验室必须按规范要求的频率和标准,根据材料进场的批次或数量,对原材料进行试验检测及外委试验,检测合格后以书面形式报监理工程师批准方可用使用。

2.3主要原材料的采购

主要原材料由主材和特殊材料组成,主要材料包括:水泥、钢材、碎石、黄砂,特殊原材料主要包括:预应力钢铰线、锚夹具、土工格栅、支座、伸缩缝、混凝土外加剂等。

2.3.1主要材料采购程序

a) 项目部首先进行市场调查,择优用社会信用好,质量稳定的生产厂家,对生产厂家主要调查企业的性质、经营状况、生产工艺、生产规模、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企业诚信度等,经过调查、比选,初步确定厂家范围。

b) 每种产品的确定不少于三家供货单位,项目部工地试验室对初步确定厂家的产品取样试验,进行比选。

c) 项目部应将每种产品确定不少于三家供货厂家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相关资料包括:生产厂家企业性质、经营状况、生产工艺、生产规模、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企业诚信度,产品品牌、取样试验结果、进货数量等,以书面形向驻地办审查批复。

d) 项目部应根据总监办的确认结果及意见,签订材料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签订后将复印件送驻地监理办核备。

e) 项目部应根据采购合同所规定的数量、质量组织采购进货,项目部工地试验室应按照有关规定对进场材料行抽检,不合格产品应不予进场。

2.3.2所有主材要必须在自行提供并经监理审核通过的供货厂家范围内进行主材采购,采购前必须与厂家签订供货合同。

2.3.3 特殊原材料采购工作程序

a) 特殊原材料进入场前,厂家必须提供最近、有效的行业试验检测报告原件。

b) 对于一些特殊原材料(如支座)进入项目时,项目部应会同监理亲自到现场验货、取样抽检,以保证产品质量满足工程要求。

3.原材料进厂检验制度

3.1 原材料进厂检验原则

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器具设备等进场时材料员,质量员,专业工长,专业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对原材料进行进场验收,形成进场检验记录,涉及结构安全,使用功能的有关材料,构配件,设备应按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定进行复试或有见证取样送检,有相应的检验报告。在材料员,质量员,专业工长,专业项目技术负责人对进场的主要原材料进行自检,复试,测试合格后报项目监理机构进行验收,形成原材料进场检验记录,并得出检验结论。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规定,才能在施工中使用,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原材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

3.2主要原材料的质量进场检验项目和方法

3.2.1 钢筋质量检验:

3.2.1.1主控项目:

a)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规定抽取试件作为力学性能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的规定标准。

b) 检查数量:按进厂的批次和产品抽样方案确定。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重量不大于60t, 进行验收,不足60t按一批进行验收。

c) 检验方法:检验其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试报告。

d) 当发现钢筋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等现象时应对该批钢筋进行化学成分检验或其他专项检验。

3.2.1.2一般项目:

a) 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b) 检查数量:进场时和使用前全数检查。

c) 检查方法:观察

3.2.2水泥质量检验

a) 水泥进厂是应对其品种,级别,包装,出厂日期等进行检查,并应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进行复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等的规定。

b) 检查数量:按统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水泥,袋装200t为一批。每批抽样不少于一次,不足200t的按一批进行验收。

c)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试报告。

3.2.3砂的质量验收

a) 砂子进场验收时,以400m3或600t为一批,不足上述规者应以一批检验,每批应至少进行颗粒级配合含泥量检验。

b) 在新产源开发前,应对产品按有关要求进行全面检查。

c) 砂的使用单位的质量检测报告内容应包括:委托单位、样品编号、工程名称、样品产地和名称、代表数量、检测条件、检测依据、检测项目、检测结果、结论等。

d) 检查方法:检查实验报告。

3.2.4 石子质量验收

a) 石子进场时应按不同产地、不同规格分批验收,以400m3 或600t为一批验收,不足上述者以一批验收。

b) 每验收批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及针片状粒含量检验。

c) 当使用新产源的石子时,应由生产厂家或供货单位按质量要求进行全面检查。

d) 石子的使用单位的质量检测报告内容应包括:委托单位、样品编号、工程名称、样品产地、类别、代表数量、检测依据、检测条件、检测项目、检测结果、结论等。

4.原材料原储存

4.1各类原材料在采购、运输、加工、搬运和使用工程中,要保证其质量不受损

坏,原材料储存要建立入库、出库台帐,做到帐物相符,入库、出库、试验、加工、使用记录台帐一一对应,保证原材料使用过程的每一个环节能溯源。

4.2 进场材料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后,应明确标示规格、使用部位、已检验合格的标牌,未检验的材料不得使用。

4.3 水泥、钢材、钢铰线及锚夹具等需要设备防雨、防潮、防尘的专用储存库。水泥必须搭建符合规范要求的水泥库,不同标号的水泥分库存放,堆放高度不宜超过10 袋。

4.4 不同料源、品种、规格的原材料必须分类堆放整齐,做好分类标示,界限分明,界限分明,分界墙要有足够高度、强度。堆放场应清理、整平、硬化和围砌,未经监理工程师同意不得将原材料堆放于公路用地范围内,已检验合格的原材料和待检原材料要分开堆放,不许随进随用。为防止石料离析,堆放石料不宜过高且应分层存放。

4.5 混凝土拌和站及料场必须进行硬化,混凝土集料存放场地硬化要高出地面。所有硬化场地都必须设单向坡,确保排水及时、顺畅。

4.6 钢筋骨架应放在距离地面300-500mm 高的方木或砖墩上,且分批次、型号存放,钢筋加工场、半成品存放应搭设钢筋棚。

5.原材料使用要求

5.1 出厂期超过3个月或可能受潮的水泥必须做复检试验,根据试验结果及监理要求决定正常使用或降低等级使用或不得使用。

5.2 不同标号、厂牌、品牌、出厂日期的水泥不得混合堆放,严禁混合使用,并对水泥数量、生产日期、存放地点,使用时间建立使用台帐。

5.3 同一个构件用混凝土宜使用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型号的水泥,以保证混凝土结构外观颜色一致。

高速公路原材料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从源头上控制工程质量,规范原材料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XX高速公路河北徐水至涞源(冀晋界)段(以下简称本项目)从事建设活动的施工、监理、设计、检测和管理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凡在本项目使用的各种原材料,必须满足国家及交通部制定的相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及安全措施的要求。 第四条特殊原材料的采购、运输、贮存和使用,除必须满足公路施工的技术、质量、安全要求外,还必须满足相关行业、相关规范的特殊要求。 第五条凡用于本项目的所有原材料,不论在采购、运输、存储、加工、使用过程中有多少管理环节,不论是承包人自行采购材料还是业主统购材料,承包人都必须严格按本项目技术规范和国家及交通部制定的有关技术规范以及监理工程师所要求的频 率和方法进行检测,按施工监理程序逐级报验,承包人最终对原材料负全部质量责任。监理工程师严格按规定的抽检频率进行抽检,检查结果与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进行对比决定是否使用,对原材料质量负监理责任。本项目无免检原材料。 承包人按规定接受业主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单位的检测。

第六条筹建处(或业主)负责本规定执行的监督检查,对原材料采购、运输、存储、加工、使用的每一个环节随时进行抽查。有权对本项目所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随时、随地、随机进行抽样试验检测。本办法将原材料分为一般原材料、主要原材料、特殊原材料。 第二章一般原材料 第七条一般原材料指地材,包括路基填料、砂、石料、石灰、粉煤灰等,由承包人自行采购、征用,需外购地材的采购工作程序: 1、在开工前,承包人应会同驻地监理工程师对料源进行考查,根据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质量标准,经过调查、取样、试验,一种材料确定不少于三家主要供货厂家,进行多厂家比眩 2、承包人把多厂家比选结果书面向驻地监理工程师申请许可。驻地监理工程师根据平行试验结果确认许可。 3、根据驻地监理工程师的许可意见,承包人和供货厂家签订供货合同。并将供货合同报驻地办、总监办核备,报业主备查。 4、分期、分批组织进货。每批材料进场时还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者要坚决清理出常 5、路基填土的征用,严格按照业主和地方政府确定的程序进行。

原材料管理制度及不合格管理制度

原材料管理制度及 不合格材料处理制度 中铁x局集团兰新铁路甘青段项目经理部中心试验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

原材料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检查生产用原材料、辅料的质量是否符合施工的要求提供准则,确保来料质量合乎标准,严格控制不合格品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进厂用于生产的原、辅材料和外协加工品的检验和试验。 3. 定义 来料检验又称进料检验,是工地制止不合格物料进入生产环节的首要控制点。来料检验由工地试验室具体执行。 3.1 通过试验确定各种工程材料、半成品、成品、构件的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要求。 3.2 检测工程质量参数,进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3.3 指导工程材料的合理使用。 3.4 研究开发新材料,参加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的推广应用工作。 3.5 参与有关的施工工艺制订,并进行技术指导。

4. 试验工作职责 4.1 中心试验室 4.1.1严格按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授权的业务范围开展工作。 4.1.2负责工程材料:水泥、外掺料、外加剂、质量检验的质量检验;配合比 (耐久性混凝土、孔道压浆、级配碎石、改良土) 选定;耐久性混凝土特殊指标(冻融、电通量)试验;确定路基填料,测定最大密实度、最佳含水量,选定填料改良方案和路基填筑施工工艺;工程实体耐久性检测、隧道衬砌质量检测。 4.1.3对本试验室不能进行试验的项目负责联系外检单位。 4.1.4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质量检查;配合第三方现场检测(桩基、梁体静载、路基、隧道检测); 4.1.5参加质量管理会议;协助集团公司指挥部进行施工前原材料及配合比检测,过程抽查检验、工后检测及验收等工作。 5.1.6统一管理工程检测工作,对工区试验室的检测质量、标准化建设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4.1.7定期与工区试验室进行比对试验及人员培训。 4.1.8做好检测工作计划、工作记录、台帐及各种统计报表。每月对各工区、梁场试验资料、轨枕场试验资料进行统计,汇总后填写《工程试验工作报表》,上报给集团公司指挥部相关部门、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 4.1.9按《程序文件》要求,做好中心试验室、工区试验室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

原材料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

原材料质量控制措施和 方法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原材料质量控制措施和方法 5.1原材料质量控制的内容 材料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主要有以下部分: 5.1.1掌握材料质量标准 衡量材料质量的尺度是材料质量标准,它也是作为验收、检验材料质量的依据,不同的材料有不同的质量标准,掌握材料的质量标准就便于可靠地控制材料和工程质量。 5.1.2材料质量的检(试)验 1)材料质量检验的目的在于通过一系列的检测手段;将所取得的材料数据与材料的质量标准进行比较,从而判断材料质量的可靠性,同时还有利于掌握材料的信息。 2)材料质量的检验方法一般有书面检验、外观检验、理化检验和无损检验等。 3)根据材料信息和保证资料的具体情况,材料质量检验程度分为免检、抽检和全部检查。 4)材料质量检验通常进行的试验为“一般检验项目”;根据需要进行的试验项目为“其他试验项目”。 5)材料质量检验的取样必须有代表性。 6)材料抽样一般适用于对原料、半成品或成品的质量鉴定。 7)对于不同的材料,有不同的检验项目和不问的检验标准,而检验标准则是用以判断材料是否合格的依据。 5.1.3材料的选择和使用要求

材料的选择和使用不当;均会严重影响工程质量或造成质量事故。故必须针对工程特点,根据材料的性能、质量标准、适用范围和对施工要求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慎重地来选择和使用材料。 5.2原材料质量控制的原则 1)主要材料、设备及构配件在定货前,承包单位必须向监理工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定货; 2)监理工程师协助承包单位合理地、科学地组织材料采购、加工、储备、运输、建立严密的计划、调度、管理体系,加快材料的周转,减少材料占用量,按质、按量、如期地满足建设需要; 3)合理地组织材料使用;减少材料的损失,正确按定额计量使用材料,加强运输、仓库、保管工作,健全现场材料管理制度。避免材料损失、变质; 4)加强材料检查验收,严把质量关; 5)重视材料的使用认证,以防错用或使用不合格材料。 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控制基本程序

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规章制度.doc

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99 一目的 对工作的不合格和不合格品进行识别和控制,以防止不合格品的流出所造成的影响,避免工作上的疏忽造成重大的损失。 二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原材料验收、产品生产过程和使用现场不合格品及成品检验不合格的控制 三职责 3.1本程序由品管科管管理 3.2评审职责

本公司授权检验人员负责本厂内不合格品的评审 现场不合格品的评审由本公司委派的人员负责 3.3处置职责 检验人员作出不合格品的处置决定。若不能处置,则上报品管科处置 生产人员根据处置决定及时进行处理 3工作程序 原料、成品检验和试验中发现不合格品进行标识、评审,确定不合格品的范围和性质;决定并实施不合格品处置方案,并割据不合格品的严重程度和范围,通知品管领导,品管科有关负责人

四评审、记录 4.1.1原料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收购检验人员根据合同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补充要求作出评审,做好记录,不合格原料不予收购。 4.1.2经辅料质检员检验且判定为不合格的进货物料,辅料质检员应在不合格物料的原辅材料进货检验单上标识不合格,仓库保管员对其标示、隔离存放 4.1.3产品生产过程中不合格品判定由生产技术人员根据标准作出评审,做好质量记录,并通知质管科。 4.1.4对标有本厂标识的成品进行调查、评审、记录,并写出书面报告交供销科。 4.2标识、隔离 4.2.1原料收购检验时发现的不合格品,一律拒收。储存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由仓库保管员作出如下标识不合格品应设立红色标志另行隔离堆放。

4.2.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品,由该岗位人员根据技术规程规定作出相应标识,有条件时,应与合格品隔离。 4.2.3对不合格品粘贴不合格识别标记,并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及注明不合格原因 4.2.4不合格品的隔离方法。对不合格品要有明显的标记,存放在工厂指定的隔离区,避免与合格品混淆或被误用,并要有相应的隔离记录 4.2.5不符合规定检验标准的产品,不允许包装入库 4.3处置 4.3.1检验人员对不合格品评审有作置决定,由相关人员进行处置。若有争议,则由品管部负责人仲裁。 4.3.2收购原料时发现不合格,由供应方自行处置。

(完整版)供应商质量管理制度

供应商质量管理程序 一.目的 对供应商提供的外购件·外协件·进口件进行质量管控,确保采购的产品能够持续满足客户需求。二.适用范围 本质量管理程序仅适用于为我公司提供材料配件的供应商的品质异常管控。 三.职责 (一)质量管理中心负责对来料件进行产品的质量检测,品质的异常处理,并负责配合采购部门实 施对供应商选择和评价。 (二)采购部门负责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价·考核管理,按季/年度组织供应商业绩评鉴·督促·供应商品质整改。 (三)工程项目管理中心负责将材料送至质量管理中心验收抽检,并及时反馈材料不良信息。(四)仓库负责入库材料的验收·库存管理和不良品标识等。 (五)生产管理中心负责制程在线材料(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进口件)不良信息的反馈·退库办理,配合不良品的处理。 四.管理要求 (一)材料(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进口件)品质异常发现和处理 1.来料检验,经质量管理中心IQC依据图纸,材料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来料检验指导书》抽检判定为不合格品时,由IQC作出处理意见,并经部门领导批准执行处理方式:筛选·拒收·让步接受·返工·退货。 ⒉生产部在加工中心发现材料(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进口件)品质不良时,反馈给质量管理中心查实并提出处理意见,经生产部领导确认执行。在线材料(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进口件)处理方式:筛选·让步接受·返工·退货。 (二)供应商品质不良的处置和索赔 ⒈当发现供应商材料(原材料·外购件·外协件·进口件)品质不良时,IQC应将不良材料标识·隔离,在线不良品时,还应立即通知仓库冻结·标识和隔离不良材料 ⒉质量管理中心应将不良信息立即反馈给采购部,重大批量不良时,采购部必须通知供应商两个工作日内到公司确认解决。 ⒊供应商对品质异常的处理时限:收到投诉两个工作日必须书面回复解决方案。 ⒋供应商材料不良的索赔和处罚: ①批量不良材料让步使用特采时,涉及功能性不良材料的特采批,扣除当批货款的10%,外观不良 的特采批,扣除当批货款的5%。 ②生产·安装在线材料批量不良:需要公司生产或安装人员100%筛选或返工,所发生费用由供应商 承担,人员费按ⅩⅩ元/小时计。 ③供应商经多工序加工后发现批量品质不良,所造成加工材料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④供应商材料品质不良造成工程投诉,索赔等严重后果,相关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⑤供应商不守诚信,不按我公司的质量整改要求进行改善,连续三批次重复提交同类品质不良产品, 零星产品以ⅩⅩⅩ-ⅩⅩⅩ元处罚,批量性不良处以ⅩⅩⅩⅩ-ⅩⅩⅩⅩ元处罚。 ⒌质量索赔的执行:由质量管理部填《写质量不良索赔通知单》,附加《投诉/退货通知单》,损失 计核单据等,交采购部送于供应商签章。 ⒍供应商将签章后的索赔单扫描或快递至采购部,由采购部把索赔单发放至质量管理中心与财务室,由财务室扣除其款项。 (三)供应商的质量考评(占供应商考评业绩的40%权重)

原材料进厂检验的管理制度

原材料进厂检验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为检查生产用原材料、辅料的质量是否符合企业的采购要求提供准则,确保来料质量合乎标准,严格控制不合格品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进厂用于生产的原、辅材料和外协加工品的检验和试验。 第3条:定义来料检验又称进料检验,是工厂制止不合格物料进入生产环节的首要控制点。来料检验由质量管理部来料检验专员具体执行。 第4条:职责 (1)质量管理部负责进货的检验和试验工作。 (2)库房负责验收原材料的数量(重量)并检查包装情况。 (3)质量管理部制定《来料检验控制作业标准》。 第2章来料检验的规划 第5条:明确来料检测要项 (1)来料检验专员对来料进行检验之前,首先要清楚该批货物的质量检测要项,不明之处要向来料检验主管咨询,直到清楚明了为止。 (2)对于新来料,在明确该料的检测标准和方法之后,将之加入《来料检验控制作业标准》。 第6条:影响来料检验方式、方法的因素 (1)来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 (2)供应商质量控制能力及以往的信誉。

(3)该类货物以往经常出现的质量异常。 (4)来料对公司运营成本的影响。 (5)客户的要求。 第7条:确定来料检验的项目及方法 (1)外观检测。一般用目视、手感、限度样品进行验证。 (2)尺寸检测。一般用卡尺、千分尺等量具验证。 (3)结构检测。一般用拉力器、扭力器、压力器验证。 (4)特性检测。如电气的、物理的、化学的、机械的特性,一般采用检测仪器和特定方法来验证。 第8条:来料检验方式的选择(见抽检方案) (1)全检。适用于来料数量少、价值高、不允许有不合格品物料或工厂指定进行全检的物料。 (2)抽检。适用于平均数量较多,经常性使用的物料。(抽检比例待定) 第3章来料检验的程序 第9条:质量管理部制定《来料检验控制标准及规范程序》,由质量管理部经理批准后发放至检验人员执行。检验和试验的规范包括材料名称、检验项目、标准、方法、记录要求。 第10条:采购部根据到货日期、到货品种、规格、数量等,通知库房和质量管理部准备来验收和检验工作。 第11条:来料后,由库房人员检查来料的品种、规格、数量(重量)、包装情况,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检验专员到现场检验。 第12条:来料专员接到检验通知后,到库房按《来料检验控制标准及规范程序》

原材料质量管理制度

原材料质量管理方案 1.管理总则 1.1在本项目使用的各种原材料,必须满足目前国家制定的有关技术规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及安全措施的要求,特殊原材料的采购、运输贮存和使用,除必须满足公路工程的技术、质量、安全要求外,还必满足相关行业、相关规的特殊要求。 1.2 项目部自行采购的材料均应与供货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报监理工程师备案。 1.3凡用于本项目的所有原材料必须严格按照工程技术规和国家有关技术规以及监理工程索要求的抽检频率和方法进行检测,按施工报检程序向监理逐级报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免检材料或自行提供的试验报告、证明等规避监理工程师的现场检测。 1.4 原材取样与试验项目部工地试验室应做好原材料各项指标自检,配合监理工程师做好原材料的抽检工作,取样应有代表性。 2.原材料的采购制度 2.1采购原则 2.1.1物资采购部门必须按照“质量第一”和“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做好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 2.1.2 设备物资部通过“同等条件,质优优选、直接生产单位优选、信誉好单位优选”的方式,综合考虑“质量、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四个方面的容,在“重质量,尊合同、守信用、看服务”的前提下,做好物资供应商的考察选择工作。 2.1.3 项目主要物资采购必须各有3-5家“资质完备、质量可靠、诚信度高、服务周到”的备选供应商。 2.1.4 所有的物资采购前由相关部门填写采购申请单,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

由分管部门的领导与项目经理批准后由设备物资部进行采购。 2.2 一般原材料的采购 工程所需用得一般原材料包括路基填筑材料、黄砂、碎石、粉煤灰等、需符合外购工作程序; 2.2.1 开工前,项目部工地试验室应会同驻地试验监理工程师对材料源进行考查,根据技术规所要求的质量标准、项目部调查、取样、试验,一种材料的确定不少于三家主要供货厂家,进货多家比选。 2.2.2 项目部对进货多家比选后,应把确定厂家的结果以书面形式向驻地监理工程师申请许可,并报总监办备案。 2.2.3根据监理工程师的批复意见,项目部应及时和供货厂家签订供货合同,根据供货合同所规定的数理和质量要求,分期、分批组织进货,每批材料进场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抽检。抽检不合的材料禁止进入施工现场,杜绝不合格产品在本工程中使用。 2.2.4 原材料采购 a)路基填料应做好批量的控制检测工作,防止出现混填和不合格填筑材料用于路基填筑。 b) 所用黄砂、碎石等集料必须满足相应技术规程、和合同文件的要求。 c) 结构混凝土用砂必须满足技术规要求,且必须过 5mm 筛后方能使用,承重结构所用集料必须水洗,水洗方法须经监理工程师的认可批准。 d) 所用石料必须符合设计规定的类别、规格和强度要求,且石质均匀、不易风化、无裂纹。 2.2.5 在开工之前,原材料应严格按照规要求,向供货厂家索要真实、完善的材料试验报告、出场证明或质量证明书、合格证等材料,并报驻地监理工程师审批。 2.2.6 项目部工地试验室必须按规要求的频率和标准,根据材料进场的批次或数量,对原材料进行试验检测及外委试验,检测合格后以书面形式报监理工程师批准方可用使用。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对不合格品的管理作出规定。 2.不合格品是指凡是不符合法规、标准、设计图样、合同协议要求的产品零部件均为不合格品。 2.1.不合格品分为一般性不合格,及质量事故性不合格。 2.2.一般性不合格由责任质检人员鉴定,并填写不合格检查记录。 2.3.质量事故不合格,由质检人员填写“不合格报告”一式3份,报质管、技术部门1份,自留1份。 3.管理职责 3.1.总工程师负责审批事故性的评审意见的批准。 3.2.质量检验部负责不合格控制程序的管理,并保存评审及处置的记录。 3.3.质量检验部生产中的一般不合格品的管理。 3.4物质供应部负责不合格原材料、外协外购件、外委件的管理。 4.不合格品的标识和控制 4.1.所有经检验鉴定为不合格产品均由责任质检人员负责给予明显的标识。 4.2.生产部负责对不合格品应按指定区域单独存放或挂牌标识。 4.3.质检责任人有权立即终止已鉴定为不合格的制造工作,不得进入下一制造工序。 5.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

5.1.一般性不合格品由质量检验部负责召开技术评审,生产部、技术部等部门参加,会议决定返工或返修处置后,在不合格品处理报告单上履行签字手续。检查员验证并重新按检验程序检验,并做好记录,质量检验部门应做好不合格品的登记台帐。 5.2.质量事故性不合格品由质量检验部召集生产部、技术部、物质供应部等共同评审,必要时经营部与总工程师及质保师共同参与。提出具体的纠正措施,由总工程师审批后由生产部组织实施,处置实施后应重新申请检验。

原材料管理制度

原材料管理制度 篇一:原材料管理制度 京石改扩建高速公路JS15标项目部 公 路 工 程 原 材 料 管 理 制 度 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 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三年一月 1.管理总则 ................................................ . (3) 2、编制依据 ................................................ . (3) 3.原材料的采购制

度 ................................................ (4) 3.1采购原则 ................................................ .. (4) 3.2 一般原材料的采购 ................................................ (4) 3.3主要原材料的采购 ................................................ . (5) 4.原材料进厂检验制度 ................................................ .. (6) 4.1 原材料进厂检验原则 (6) 4.2主要原材料的质量进场检验项目和方法 (7) 5.原材料储存 ................................................ (8) 6.原材料使用要求 ................................................ . (9)

不合格原料管理制度

不合格原料管理制度 1.目的 确保原材料不合格品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原材料到厂,以及在生产中出现的原材料问题。 3.职责 3.1 质检部负责对不合格原材料发现分析及反馈。 3.2质检部主管负责对原材料问题的确认。 3.3 质检部主管、质量负责人及总经理负责对来料问题的分析并给出处理方案。 3.4仓库负责对不合格原材料的保存以及对现有该物料的清点。 3.5供销部负责对供应商联系与质量处理。 4.规定 4.1 原材料不合格的处理。 4.1.1 质检部发现来料不合格时,按《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处理,并由质检部通知供销部部进行处理。 4.1.2 经确认可以让步合格收货的,质检部负责追踪。 4.1.3经确认可以取用时,由生产部进行挑选使用,质检部负责监督,经全检确认后,对不合格物料加以标识隔离摆放,标示《不合格标识卡》。退货到仓库不合格区,由仓库作退货处理。 4.1.4经确认为材料不合格品时,供销部应及时通知供货商退货,限期对不合格品作出处理。 4.2 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原材料不合格。 4.2.1生产各个工序出现原材料质量问题时,车间主管进行确认;对因质量问题比较严重的导致不合格数量较多,需补数生产或补料生产的,由车间主管与质检部主管协商补料生产事宜,并由车间主管安排进行补料生产。 4.2.2工序人员负责前去仓库领料,同时将原材料问题的不合格品进行摆放整齐,挂好待处理标识卡,退回仓库,由仓库进行保管,同时仓库应立即清点该问题物料库存数量。通知质检部;。

4.2.3质检部出示检验报告,质量负责人及总经理负责对原材料品质异常作出分析,质量负责人给出解决措施,总经理签字,由采购部立即反馈客户或供应商,并确定来人处理质量问题时间。 4.2.4当供应商到公司处理原材料问题时,则由相应的人员带到质检部门,由质检部处理原材料不合格品的人员,与供应商进行质量处理。 5.相关文件 5.1 《采购控制程序》 5.2 《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5.3 《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

原材料质量管理制度

原材料质量管理制度 (1)为了确保进入施工现场的原材料符合规范要求,确保工程质 量。 (2)为加强原材料管理,保证产品质量,防止不合格原材料投入使用,特制定本检验制度。原材料进场应按照批次检验和验收,未经检验和验收的材料不得使用,原材料进场必须有生产厂家的材料质量证明书和检验报告,其性能、质量指标应符合国家及产品相应标准规定。(3)检验职责物机部负责材料的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及材质证明书的检查核对,试验室负责原材料性能、质量指标的试验,并出具试验结果报告。 (4)检验程序原材料进场后,首先由物机部核对质量证明书、材料牌号、品种规格、数量、炉号、出厂日期、编号、包装及检查外观表面质量、尺寸偏差等,并做好检查记录。 (5)经外观质量等项目检验合格后,物机部填写《试验委托单》送试验室,试验室收到委托单后,到材料库取样试验,试验结果按规定要求填写试验报告,并进行合格性能判定,把试验结果通知物机部。(6)材料经外观质量检查和性能试验合格后,方能验收入库和投入使用。材料经检验结果如不符合标准规定时,不得验收入库。

原材料进场报验制度 (1)在材料、半成品及加工订货进场时,物资部负责组织质检员、材料员、试验人员参加联合检查验收。检查内容包括: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外观质量、产品出厂合格证、准用证以及其他应随产品交付的技术资料是否符合要求。(2)物资部按照进场材料批次,数量及时填写《材料进场检验委托单》通知试验室进行取样。 (3)对于钢材、水泥、砂石料、砼、防水材料等须复试的产品,试验室根据试验委托单由试验员严格按规定对原材料进行取样。同时,做好监理参加的见证取样工作,试验室将材料复试结果及时反馈至物资部,合格后填写材料报验单,报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 (4)专业工程师对材料的抽样复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5)原材料未经检查验收或检验不合格者,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由试验室通知物资部门限期清退出场

进场原材料管理规定

进场原材料管理规定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进场原材料管理制度 一、材料检验制 所有进入现场材料,须由供货部门提供合格证或经检验合格的技术文件,方可进入现场,进入现场后按规定进行送检,检验合格后才允许使用。现场制作产品,须按试验室配比单和施工规范及图纸进行施工,并经检验合格后才准使用,绝不允许不合格材料投入使用。 二、严格执行三检制 施工中对工程质量严格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和质监站进行抽检,凡对不合格部位进行返工处理,严把每一工序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 三、原材料和成品、半成品质量检测制度 1、凡进场原材料,必须具有出厂合格证和化验报告单,如无原件而使用抄件,须注明原件存留处,原材料进场时,按规范要求抽取试件进行试验,合格后才允许使用,不合格不准使用。 2、凡所购买成品,必须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并检查其外观、型号。并按规范规定取样送实验室进行检验。现场制作的半成品,必须由现场监理共同取样,送实验室试验,并将各种资料整理完成。 3、进入现场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如材料不合格,一律不准使用,如有使用者,将追究其责任。 4、对不合格原材料必须建立不合格管理台帐,详细记录其产地、规格、不合格项等信息,对不合格品及时进行处理。 各工地试验室必须严格遵守此项制度,严格把好质量关。贯彻执行此制度。

不合格产品管理制度 目的:控制不合格产品流入生产工序影响最终产品,保障出厂产品合格。 管理程序: 1、化验员检出不合格中间体或最终产品后,应做扩大取样重新分析,确认不合 格后,马上报主管领导,同时通知现场不得用不合格中间投料。出厂产品不合格的,不得签发检验报告。 2、对于货源紧缺、生产急需但不符合主含量要求的不合格原材料,由供应部门 和生产部门协商解决,化验员在原始记录上做好备注。 3、检出得不合格品,化验员填写“检验报告单”留存。作为原始记录归档和产 品可追溯记录。 4、出现的不合格产品时,重调或返工后的产成品,需重新检验,合格后入成品 库存放。 5、当不合格产品为出厂成分及含量等不合格时,可通过营销中心查找比对后进 行处理,存放在库房的应通知库管员将不合格产成品做明显标识,并隔离放置。

原材料管理办法

精心整理 原材料质量管理办法一、 总则 第一条为了从源头上控制工程质量,规范原材料的管理,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凡在本项目从事建设活动的施工、监理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 加工、法进行检测,按施工监理程序逐级报验,承包人最终对原材料负全部质量责任。监理工程师严格按规定的抽检频率进行抽检,检查结果与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进行对比决定是否使用,对原材料质量负监理责任。本项目无免检原材料。 第六条取样与试验

1、试验应在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由承包人在现场的试验室进行,所有试验结果都应一式两份提供给监理工程师1份,监理工程师另有规定者除外。 2、承包人应为监理工程师的试验与取样提供方便,凡与抽样复检、补充试验、试验证书、签订证书等有关的一切试验费用,应由承包人负责。 1 2 3、根据驻地监理工程师的批复意见,承包人和供货厂家签订供货合同。根据供货合同所规定的数量和质量要求,分期、分批组织进货。每批材料进场时还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者要坚决清理出场。 4、路基填土的征用,严格按照业主和地方政府确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条本项目所用的地材均由承包人自行采购、征用,承包人自行采购、征用的地材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路基填料应做好批量的控制检测工作,防止出现混填或不合格的填筑原材料用于路基填筑中。对于不能直接用于路基的填筑原材料,因工程需要经处理用于本项目的须经承包人、驻地办、总监办三方试验室检测,驻地办、总监办、业主逐级审批。 2、所用砂、石等集料必须满足相应技术规范、合同文件的要求。详 水泥、 第十四条主材采购工程程序: 1、承包人首先进行市场调查,择优选用社会信誉好、质量稳定的生产厂家。对生产厂家主要调查企业的性质、经营状况、生产工艺、生产规模、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企业诚信度等。经过调查、比选,初步确定厂家范围。 2、承包人对初步确定厂家的产品取样试验,进行比选,每种产品确

原材料管理制度及不合格管理制度讲解

原材料管理制度及不合格材料处理制度 江西省新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原材料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检查生产用原材料、辅料的质量是否符合施工的要求提供准则,确保来料质量合乎标准,严格控制不合格品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进厂用于生产的原、辅材料和外协加工品的检验和试验。 3. 定义 来料检验又称进料检验,是工地制止不合格物料进入生产环节的首要控制点。来料检验由工地试验室具体执行。 3.1 通过试验确定各种工程材料、半成品、成品、构件的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要求。 3.2 检测工程质量参数,进行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3.3 指导工程材料的合理使用。 3.4 研究开发新材料,参加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的推广应用工作。 3.5 参与有关的施工工艺制订,并进行技术指导。

4. 试验工作职责 4.1 中心试验室 4.1.1严格按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授权的业务范围开展工作。 4.1.2负责工程材料:水泥、外掺料、外加剂、质量检验的质量检验;配合比 (耐久性混凝土、孔道压浆、级配碎石、改良土) 选定;耐久性混凝土特殊指标(冻融、电通量)试验;确定路基填料,测定最大密实度、最佳含水量,选定填料改良方案和路基填筑施工工艺;工程实体耐久性检测、隧道衬砌质量检测。 4.1.3对本试验室不能进行试验的项目负责联系外检单位。 4.1.4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质量检查;配合第三方现场检测; 4.1.5参加质量管理会议;协助集团公司指挥部进行施工前原材料及配合比检测,过程抽查检验、工后检测及验收等工作。 5.1.6统一管理工程检测工作,对工区试验室的检测质量、标准化建设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4.1.7定期与工区试验室进行比对试验及人员培训。 4.1.8做好检测工作计划、工作记录、台帐及各种统计报表。每月对各工区、梁场试验资料等进行统计,汇总后填写《工程试验工作报表》,上报给集团公司指挥部相关部门、集团公司中心试验室。 4.1.9按《程序文件》要求,做好中心试验室、工区试验室计量器具的管理工作。 4.1.10及时审核、签发本标段的试验报告。

原材料质量管理办法

原材料质量管理办法 原材料质量治理方法 (草稿) 河北省大广高速公路衡大段筹建处 二 ○ ○ 七 年 五 月 目 录 一、总则1 二、一样原材料1 三、要紧路用原材料3 四、原材料的质量治理5 五、原材料的储存5

六、原材料的使用要求6 七、违约处理7 八、附则7

原材料质量治理方法 (草稿) 总则 为了从源头上操纵工程质量,规范原材料的治理,特制定本方法。 凡在河北省大广高速公路深州至大名(冀豫界)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从事建设活动的施工、监理、设计和治理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方法。 凡在本项目使用的各种原材料,必须满足国家制定的关于公路施工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及安全措施的要求。 专门原材料的采购、运输、贮存和使用,除必须满足公路施工的技术、质量、安全要求外,还必须满足有关行业、有关规范的专门要求。 凡用于本项目的所有原材料,不论在采购、运输、储备、加工、使用过程中有多少治理环节,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承包人)都必须严格按本项目技术规范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以及监理工程师所要求的频率和方法进行检测,按施工监理程序逐级报验,承包人最终对原材料负全部质量责任。监理工程师严格按规定的抽检频率进行抽检,检查结果与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本项目的专门要求进行对比决定是否使用,对原材料质量负监理责任。本项目无免检原材料。 本项目筹建处(以下简称业主)负责本规定执行的监督检查,对原材料采购、运输、储备、加工、使用的每一个环节随时进行抽查。有权对本项目所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随时、随地、随机进行抽样试验检测。本方法将原材料分为一样原材料和要紧路用原材料。 一样原材料 工程所需用的一样原材料指地材,包括路基填料、砂石料、石灰、粉煤灰等,需外购地材的采购工作程序:

不合格材料管理制度

青岛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工程不合格材料管理制度 编制: 复核: 审批: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工程07标段项目经理部

1.目的 通过对不合格材料的识别和处理,防止不合格材料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制定并实施纠正和处理制度,保证原材料质量管理,促进进场材料质量管理,不断完善和持续改进。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青岛蓝色硅谷城际轨道交通工程07标项目经理部施工区域。 3. 职责 3.1本标段内各试验室负责不合格材料的检测及上报,负责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具体实施工作。 3.2针对材料不合格的纠正措施由负责处置的项目负责人批准,针对体系性不合格的纠正措施由项目经理批准。 3.3安质部负责施工质量管理工作中的不合格信息的收集、汇总,并下发纠正和预防指令。对不合格材料实施监督、检查及处置。 3.4工程部负责施工质量管理工作中的不合格信息的收集、汇总,并下发纠正和预防措施。对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实施监督、检查及处置。 3.5试验室参与不合格品的判定、评审和处置。 3.6设备物资部负责对不合格采购产品的控制进行监督、检查。 3.7各级相关部门均应向上级主管部门传递不合格信息。 4. 工作程序

一旦发现材料质量出现不合格(不符合)时,应立即执行本制度。 4.1不合格的分类 不合格品分为不合格采购产品、不合格中间产品、不合格最终产品。 不合格采购产品:凡按规定检验和试验后,不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有关规定的物资,均属于不合格物资。 4.2不合格中间产品和不合格最终产品等级划分 A级:未酿成质量事故的一般不合格; B级:一般质量事故。经整修质量达到合格要求,返工经济损失5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者。 C级:重大(严重)质量事故。按国家有关文件划分为四个等级。 4.3不合格品处置权限 A级不合格由项目部进行评审。B级、C级不合格由工程公司组织评审和处理。C级不合格需要上报集团公司质量管理部门。 评审人员通过现场调查、查阅有关记录,根据不合格的类型、发生的时间、地点、数量、影响范围、造成的损失等确定不合格的等级,分析不合格发生的原因,制定处置措施。 4.4不合格品的标识 (1)施工过程的不合格品: a)对严重的不合格材料,须采取区域性标识,对事故区加以封闭,并责成专人监护; b)对一般的不合格材料,采取油漆涂识、挂牌等方式加以标识; c)对轻微不合格以记录形式加以标识。 (2)对不合格物资,按《物资管理办法》中相关规定标识。 4.5不合格品的评定内容和标准

[管理制度]原材料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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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质量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壹条为了从源头上控制工程质量,规范原材料的管理,特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凡于本项目从事建设活动的施工、监理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凡于本项目使用的各种原材料,必须满足国家制 定的关于公路施工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技术作业指导书等关联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及安全措施的要求。特殊原材料的采购、运输、贮存和使用,除必须满足公路施工的技术、质量、安全要求外,仍必须满足关联行业、关联规范的特殊要求和《邯大高速施工标准化管理实施细则》及邯大高速《招标文件》(专用本)的关联规定。 第四条除业主统壹招标采购的材料外,承包人自己采购的材料均应签订采购合同,且报监理工程师备案。 第五条凡用于本项目的所有原材料,不论于采购、运输、存储、加工、使用过程中有多少管理环节,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承包人)均必须严格按本项目技术规范和国家有关技术

规范以及监理工程师所要求的频率和方法进行检测,按施工监理程序逐级报验,承包人最终对原材料负全部质量责任。监理工程师严格按规定的抽检频率进行抽检,检查结果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进行对比决定是否使用,对原材料质量负监理责任。本项目无免检原材料。 第六条取样和试验 1、试验应于监理工程师于场的情况下由承包人于现场的试验 室进行,所有试验结果均应壹式俩份提供给监理工程师1 份,监理 工程师另有规定者除外。 2 、承包人应为监理工程师的试验和取样提供方便,凡和抽样复检、补充试验、试验证书、签订证书等有关的壹切试验费用,应由承包人负责。 第七条路面用原材料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第八条总监办负责本规定执行的监督检查,对原材料采购、 运输、存储、加工、使用的每壹个环节随时进行抽查。有权对本项 目所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随时、随地、随机进行抽样试验检测。 本办法将原材料分为壹般原材料和主要原材料。 二、壹般原材料 第九条工程所需用的壹般原材料指地材,包括路基填料、砂 石料、石灰、粉煤灰等,需外购地材的采购工作程序: 1 、于开工前,承包人应会同驻地监理工程师对料源进行考 查,根据技术规范所提供的质量标准,承包人经过调查、取样、试 验,壹种材料确定不少于三家主要供货厂家,进行多厂家比选。 2、承包人把多厂家比选结果书面向驻地监理工程师申请许

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管理制度

贵州省紫云至望谟高速公路原料、半成品、成品管理制度 中冶交通紫望项目第二分部 编制: 审核: 二零一六年八月

目录 1 目的 (1) 2 适用范围 (1) 3 内容 (1) 3.1、职责 (1) 3.2、入库 (1) 3.2.1、原材料、外协品、半成品的入库 (1) 3.2.2、成品入库 (2) 3.3、贮存 (3) 3.4、发放 (4) 3.5、仓库内部管理 (5) 3.6、本制度由生产部、工程部共同制定并解释。 (7) 3.7、本制度由生产部、工程部负责实施、检查与考核。 (7) 3.8、本制度施行后,原有的类似制度自行废止。 (7)

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管理制度 1 目的 本制度对于仓库的收、发、贮、管作了规定,以确保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不入库、不发出,贮存时不变质、不损坏、不丢失。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料库和成品库及待处理品库的管理。 3 内容 3.1、职责 3.1.1、原料库管员负责原材料、外协品、半成品的收、发、管工作。 3.1.2、成品库管员负责成品的收、发、管工作以及退回货物的前期验收。 3.1.3、待处理品库管员负责待处理品的收、发、管工作。 3.2、入库 3.2.1、原材料、外协品、半成品的入库 3.2.1.1原材料、外协品到公司后,由库管员指定放置于仓库待验区内,大宗的货物可以直接放在仓库合格区内(于栈板上码垛存放),但应做出“待验”标识。然后,库管员按《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程序》的规定进行到货验证和报验。 3.2.1.2验证的内容包括:品名、型号规格、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或批号、保质期、数量、包装状况和合格证明等。经验证合格的,

食堂食品原材料管理制度

食堂食品原材料管理制度 为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效控制运营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一、进货验收制度 1、由厨师长根据每周拟定的菜谱申购次日的原材料(蔬菜、肉类、鱼类)并填报《食堂物资采购申请单》,待库管员确认并报食堂主管审批后再进行采购; 2、厨师长每月底根据当月常用物资(纸、茶叶等)使用情况估算次月用量,报经库管员确认并报食堂主管审批后再进行采购; 3、所有原材料采购必须由食堂库管员及时入库并填写入库单,入库单要求为三联式。第一联保管留存作为记账核查的依据,第二联每日汇总后报财务,第三联食堂确认后给供应商作为结算货款的凭据; 4、食堂库管员、厨师长、协管员当场验收货物,认真检查核对货物的数量、质量(食品包装标识)、规格、单价、金额等,并立即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对未按要求填报送货单,收货人员不予签字; 5、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2)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认证认可标志; (3)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

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6、凡进入食堂的食品都应当实行进货检查验收,审验供货方的经营资格(包括: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验明食品合格证明和食品标识,索取相关票证。应当检验检疫的,还应当向供货方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索要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者由供货方签字或者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 7、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进货。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购买; 8、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二、食堂食品采购索证及建立台账制度 1、采购的食品及其原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规定。采购食品时必须索证、进货验收并建立台帐; 2、供货商供货时,应查验食品是否有按照产品生产批次由符合法定条件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或者由供货商签字(盖章)的检验报告复印件。不能提供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的产品,不得采购; 3、配送生猪肉应查验是否为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的产品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控制、提高产品质量,确保不合格品得以控制,防止其非预期使用或交付,特制定本规定,各相关部门遵照执行。 二、不合格品的处理方法 (一)外购、外协件不合格品处理管理规定 1.不合格品的判定 (1).检验员对外购、外协产品进行检验或验证,发现不合格品告知相关负责人将不合格品进行标识、隔离存放以防止误用,填写≤不合格品处置单≥,相应责任人分别填写其内容: ③.供应部对采购的不合格品提出处置建议,执行质检部评审意见。 (2).检验员负责将不合格品责任部门填写处理建议后的≤不合格品处置单≥送质检部负责人,质检部提出对不合格品进行返工、返修、报废或退货的处理意见。检验员对评审意见跟踪落实,并将不合格品的处置情况填写在“不合格品处置记录栏”中。 2.不合格品的处理 (1).需返工的不合格品,由技术部下发《返工单》,责任单位根据《返工单》技术要求进行返工。返工后的产品,检验员应重新对其进行检验,以证实其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要求。 (3).评审确定的废品,检验员填写“废品通知单”,质检部经理签字后按要求将废品转移至废品库并标识。 (二)车间生产产生的不合格品处理管理规定

1.不合格品区域的规划 ①、操作工当场检测出来的不合格品和质检员检测出来的不合格品,都集中存放在规定的不合格品存放区。各车间不合格品存放区由车间主任负责根据车间所生产产品种类、特点具体规划。 ③、不合格品存放区应分区为返修件区、工废件区、料废件区。 2.不合格品标识 ①.生产中出现的不合格品必须用不合格品标签标识清班次、生产日期、班次、操作人及原因; ②.不合格品标识分料废、工废和返修三种,使用红色记号笔在工件显眼部位标出。其标识符号分别为:料废“×”,工废“”,返修“○”,料废件应用记号笔将料废处圈出,工废和返修标识符号后面应写出不合格尺寸值。标识好后应将不合格品放入相应的不合格品存放区。应用举例:某工件外圆要求尺寸φ30+0.02-0.01,实际检验尺寸φ30.05时,则应标识“○φ30+0.05”,若实际检验尺寸为φ29.97时,则应标识“φ30-0.03”。 3.不合格品的处理 ①.每班生产结束前由操作责任人将所产生的不合格品送到车间的不合格品收集区。由质检员进行确认处理,如果质检员不能处理的问题由质检员汇报车间主任召集生产、技术共同解决。 ②.确认可返修的工件由当事操作工负责返修,确认报废的工件在质检员开了报废单后(当事操作工签字)由当事操作工将其运至废料区。 4.待处理区产品的管制规定 ①.待处理区内的不合格品,在没有质量管理部的书面处理通知时,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处理或动用不合格品。 ②.处理不合格品时,必须要在质量管理部的监督下进行。 5.不合格品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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