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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钱江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钱江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一、规划演变过程

杭州市钱江新城核心区的规划从90年代初开始酝酿到现在的10多年时间里,经历了从设想到逐渐成熟的各个阶段,其中的几轮规划和无数次的论证都为本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具体来说:

第一阶段:定性与功能探讨

虽然在80年代末到90年代中期,有许多规划界专家学者提出城市向钱塘

江边发展的思路,但最终以法律的形式确认是在1996年对杭州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中,明确提出了在钱塘江边的原江滨二、三号区块建设杭州未来的商务中心区(CBD)。以此为契机,由杭州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该地区的功能定位进行了探讨,并提出建设为城市内部服务并兼顾中央商务职能的城市新中心的概念。

第二阶段:规划雏形初现

99年杭州市规划局组织编制了《杭州市钱塘江两岸城市景观设计》,对该地区与城市的联系,空间形态、功能区块的划分进行了概念方案的设计,并由杭州市规划院进行了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的编制。以此为基础,2000年底开始由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为主进行了《杭州市江滨城市新中心城市设计》,规划中对区域与外围城市交通的衔接、与城市形态、功能结构的关系等内容提出了大量建设性意见,并通过借鉴国内外CBD的开发建设经验对杭州城市新中心(现称钱江新城核心区)的开发容量提出明确的建议,规划中提出的交通保护核、办公园区(OFFICE PARK)等概念都为此后的规划所贯彻和采纳。

上海院《杭州市江滨城市新中心城市设计》

第三阶段深化完善阶段

在上两个阶段规划、论证基础上,伴随杭州市政府要求设立15平方公里钱江新城这一重大决策的提出,和以杭州大剧院为代表的一些重要市级公共建筑在核心区块的启动,杭州从“西湖时代”转向“钱塘江时代”不再是纸上谈兵,已经跨出了坚实的一步。为了更好地建设杭州新城市中心地区,杭州市规划局邀请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对整个钱江新城地区进行了概念规划;与此同时,钱江新城建设指挥部邀请德国欧博迈亚公司对核心区进行了城市设计方案咨询,杭州市规划局组织了《京杭运河杭州段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战略规划》等规划,为核心区的建设提供了大量好的设计理念,在综合上述规划后最终形成了由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钱江新城概念性规划设计》,成为本规划的主要编制依据。

第四阶段后续规划与建设阶段

本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并非最终规划文件,在该规划基础上还将进行核心区地下空间开发规划和数字新城规划等内容,核心区部分地区的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还将进一步深化,区域外围的交通分析研究、轨道交通线路研究、市政工程设施研究等大量的规划工作还有待进行。

二、规划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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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本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我们以德国欧博迈亚公司的核心区咨询方案为基础,结合杭州市城市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对该规划的批复意见和其他规划的特点,重点采纳并补充完善了以下几方面内容:

1、钱江新城核心区范围扩大,开发容量控制在650万平方米左右。

2、德国公司对核心区提出的分等级和到达式的交通设计理念是合理的,但之江路的功能不能完全弱化,核心区交通压力也不能

完全放在钱江路上,应该适当增加区域内部道路与周边

城市主干道的连接或预留通道。

3、本规划贯彻了钱塘江边建设“城市阳台”的设

计构思,并对每个“阳台”的建设高度、功能提出了原

则性要求。

4、以高层建筑群构建新城天际轮廓线,符合钱塘

江时代开放、大气

的要求,与西湖周

边灵秀的建筑风格

形成了鲜明的对

比。与上海院规划

相比,德国方案更加注重错落有致、通透和多视角的韵律感,同时避免了沿江形成“墙”的感觉。本次规划将在贯彻这一设计思想的基础上,结合现状210米的长途电信枢纽大楼,进一步研究沿江天际线景观构成和该区域对西湖景观的影响。

5、规划增大了楔型绿地的面积,既可作为办公园区,又为以后的发展留有余地,增强了规划弹性。

6、对于会展中心的选址,规划采纳了德国公司提出的“2#”调整方案,考虑到上海世博会申办成功等多方面因素,我们认为在核心区边缘交通可达性好的地段预留会展中心用地是有必要的。

7、从核心区城市空间形态分析出发,规划在大剧院对面增加了文化、科技类建筑,高度控制在60米左右,形成“日月同辉”创意;原博物馆和艺术馆位置近期按照公园绿地控制,但远期不排除设置其他文化类公共设施的可能性,为以后的发展留有余地。

8、关于城市轴线,规划认为德国公司提出的“生态发展轴线”是非常大胆和富有创意的,但在理解上并非常规意义上的“公园”概念,包括市民中心北侧的中央公园绿地内均可以安排建筑,只是在提出控制指标方面应体现高绿地率、低建筑密度,并通过详细规划确定具体的开发容量和布局形态。

9、规划认为在轨道交通站场附近发展步行商业设施的设计思想是比较理想的,应该予以采纳。

三、外围交通结构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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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江新城核心区交通组织必须依靠大范围的交通体系支撑,为此早在2002年10月由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钱江新城15平方公里概念性规划中即以核心区块交通组织为基础,对外围交通结构进行了必要的分析和全面的整合,提出了一些概念性要求,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存在问题的提出

目前钱江新城内的交通网络无法承担大容量的新区开发,必须进行整合;

(1)萧山国际机场区位将加大过江交通需求,穿越性交通大量增加;

(2)滨江区和萧山区的发展,将会加大通勤、公务和商务出行量;

(3)之江路承担着富阳方向进城和东西向旅游交通的功能,增加了规划区域的交通压力;

(4)现状秋涛路、中河路交通趋于饱和。

(5)庆春路南段虽规划有过江隧道,但随着萧山和滨江区的快速发展,其交通压力显而易见,因此必须减少穿越交通对区域内交通的干扰。

(6)必须加强区域北部东西向交通的贯通性,宏观上对东西向交通进行分流。

(二)交通疏解与整合

以江滨城市新中心的交通支持为核心,展开对整个钱江新城地区的交通分析:

1、秋涛路作为城市南北向主要快速路,构成规划内环线的一边,目前交通流量已趋饱和,规划建议主线高架,并先期实施艮山路至清江路段,解决城市新中心开发后大量的交通需求。

2、庆春路向东延伸,并跨江与萧山区市心路联系后,将成为联系主城老中心、江滨新中心、江南未来商务区和萧山区中心四个核心的联系道路,交通量大大增加,规划建议钱江新城范围内的庆春东路主线高架增强车辆通过能力。从跨江采用隧道或桥梁的方案比较分析,桥梁较容易解决与富春江路、钱江路等道路交叉口交通,造价相对低,景观上与西兴大桥遥相呼应,界定了城市新中心的边界;而建设隧道一方面由于钱塘江水文条件的限制,埋深大、坡道长、造价高,另一方面过江交通的通过能力较桥梁低,不易解决出入口处的交通;因此,本规划建议采用桥梁方案,具体应专门立项进行可行性分析、比较后确认。

3、艮山路按城市快速路标准设计,并设置辅道,改善城市与东部九堡、下沙和高速公路进出交通的条件。

4、钱江路作为城市新中心与江北地区东、西部联系的主干道,必须保证其直行交通的顺畅,考虑到市民中心的景观要求,规划建议该段钱江路路面适当加宽,中央建议设双向四车道隧道。

5、之江路目前仍承担着城市东西向旅游交通的任务,它西连富阳320国道和之江国家旅游度假村,东至下沙,其交通功能不能弱化,因此在城市新中心段必须处理好与城市阳台的关系和与新中心其他道路的衔接。本规划提出新中心内至少应有两条城市次干道与之相接。

6、内外交通节点整合:规划在庆春东路与钱江路、秋涛路,秋涛路与清江路、艮山路交叉口设置互通立交,来保证两个方向的直行交通顺畅;秋涛路高架快速路在与新安江路、灵江路、凤起路交叉口附近设置上下匝道。

钱江新城道路系统规划图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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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共交通

1、构筑公交单元

结合轨道交通和用地结构布局,规划在中心区、望江社区和运河社区各构筑一个公交单元,它们以轨道交通线串联,并通过常规公交的辅助,将轨道交通、地面公交、自行车、P+R等出行方式组织在一个区域内,保证了各地块的交通可达性和出入的方便快捷。

2、轨道交通

规划范围内共有三条轨道交通线路,分别为北部沿新塘路折西沿富春江路直通之江国家旅游度假村,沿庆春路过江连接几个城市中心,和即将动工的地铁一号线。规划区内设置两个换乘枢纽站,分别位于上城区中心和江滨城市新中心范围内,此外分别在汽车东站、江干区级中心、新中心市民中心、滨江四号地块住宅区内等地设置地铁站。规划结合换乘枢纽站设置公交首末站,结合地铁站设置社会停车场地。

3、地面常规公交

(1)公交专用道:规划在秋涛路、艮山路、庆春东路、清江路设置公交专用道,为长距离公交出行提供道路空间;

在新塘路、钱江路、之江路、凤起路、望江路设置限时公交专用道,为规划区域内的公交出行提供快速通道;

在灵江路和新安江路设置公交专用道,为进出中心区提供方便。

(2)公交站场

轨道交通换乘枢纽——在五号区块和江滨城市新中心各设置一处轨道交通换乘枢纽。

中心站——结合运河以东的电车三场用地和汽车东站设置公交中心站二处。

首末站——分别在中心区市民中心、五号区块中心设公交首末站。

换乘点——结合轨道交通站点和公建集中区域内设置若个公交换乘点。

公共交通与停车场系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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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规划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规划范围、原则、目标与功能定位

第三章用地布局规划

第四章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

第五章开发容量与土地使用强度控制

第六章建筑间距、建筑后退道路红线、绿线距离的规定

第七章道路交通及停车设施控制

第八章住宅配套公用设施控制

第九章绿地控制

第十章城市设计控制

第十一章人防与地下空间开发

第十二章消防

第十三章奖励与处罚

附录一:名词解释与技术规定

附录二:钱江新城核心区各项规划控制指标

附录三:庆春东路东北部地区各项规划控制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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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钱江新城核心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杭州市钱江新城核心区块的各项建设与城市发展相一致,使区域内土地功能开发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交通设施建设相协调,增强城市中心地区的开发潜力,合理利用土地,创造良好的城市环境,控制和引导区域内的各项建设,特制定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条本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5、《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6、《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7、《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8、《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1988年10月3日公安部、建设部联合颁布)

9、《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0-2020年)》

10、《杭州市居住区规划定额指标》(送审稿)

11、《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建设部1993年)

12、《杭州市城市规划建筑管理技术规定》(试行)

13、《杭州市钱江新城概念性规划设计》、《杭州市江滨城市新中心城市设计》等规划文件

14、杭州市人民政府对《关于钱江新城核心区城市规划国际咨询成果专家评审意见的报告》的答复意见

第三条本文本适用于本次规划的钱江新城核心区块,总用地面积401.6公顷范围,和庆春路、钱江路、之江路围合的76.47公顷范围内各地块和各类用地的土地使用、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及改、扩建的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文本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图则三部分组成,文本是对规划的各项指标和内容以及规划的实施和管理,提出规定性要求,文本和图纸两者互为补充,不可分割,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说明是对文本和图则的补充和解释。

第五条本规划以土地使用的性质及其相应的指标进行管理与控制。并与国家和本省、市的其他法规,如土地、环保、消防、交通、卫生、绿化、电力等相关条例规定一起,实施多因素控制。

第六条本规划的现状时间界定为2002年12月。

第七条本规划由杭州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注:下划线部分为强制性条文,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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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7号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7号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已经第6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规划行政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四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应当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六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行为。 第二章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第六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第七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编制单位承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第八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综合考虑当地资源条件、环境状况、历史文化遗产、公共安全以及土地权属等因素,满足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需要,妥善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第九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经批准的城市、镇总体规划,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十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一)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 (二)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 (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 (四)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等“四线”及控制要求。 第十一条编制大城市和特大城市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城市空间布局、规划管理要求,以及社区边界、城乡建设要求等,将建设地区划分为若干规划控制单元,组织编制单元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文本

控规文本标准化文件 注意:若地方有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定,则文本形式与内容深度按照地方规定来。 注意:不同规划项目会有相应表达重点及增减内容。如旧城改造、工业园区要突出其特殊性。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文本第一条一般应阐明规划编制目的。 范例: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如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规定,结合××××××的实际情况,特编制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 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国家规范,城乡规划法及道路交通规范等,二是地方规范,编制区所在省、市、县的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三是与编制区相关的上层规划,如总规、分区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注意:1、下位规划、同级控规不能作为规划依据 2、规划依据应注明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时间,政府文件应注明文号,相关规划应注明规划期限 3、上层次规划须经法定程序批准 范例: 本规划涉及的控制指标和技术规定是根据现有的相关标准、规范,针对编制区的开发、建设、管理而制定的,对未涉及的内容应符合国家、××××××省及××××××市有关的 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2)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版) 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6.《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 7.《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08)

钱江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前言 在世纪之交,杭州市以行政区划调整为契机,开始实施跨江、沿江发展新战略,城市空间从围绕西湖建设发展的“西湖时代”正式跨入以钱塘江沿岸为依托,两岸夹江联动发展的“钱塘江时代”。作为这一转折的标志,在钱塘江北岸滨江地带建设15平方公里的钱江新城成为新世纪杭州城市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 本次规划区域位于钱江新城的核心地段,经过几轮规划和一系列分析论证后,其规划面积由原来的2.56平方公里扩大到4.01平方公里,目前杭州大剧院和部分区域性基础设施已先期启动,钱江新城核心区的建设已进入实质性阶段。2001年初由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杭州市江滨城市新中心城市设计》,又邀请德国欧博.迈亚公司编制了“钱江新城核心区城市规划国际咨询”方案等,为有利于将上述方案中好的设计理念得以贯彻实施,并指导下一步各具体区块的城市设计、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特编制本规划。 2003年1月30日,由杭州市政府组织,在钱江新城建设指挥部召开了由各职能部门参加的规划审查会,提出很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本规划文件以该会议纪要(见附件)为依据,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形成该正式文本。 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二○○三年三月

第一部分回顾与总结

回顾与总结 一、规划演变过程 杭州市钱江新城核心区的规划从90年代初开始酝酿到现在的10多年时间里,经历了从设想到逐渐成熟的各个阶段,其中的几轮规划和无数次的论证都为本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具体来说: 第一阶段:定性与功能探讨 虽然在80年代末到90年代中期,有许多规划界专家学者提出城市向钱塘江边发展的思路,但最终以法律的形式确认是在1996年对杭州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中,明确提出了在钱塘江边的原江滨二、三号区块建设杭州未来的商务中心区(CBD)。以此为契机,由杭州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该地区的功能定位进行了探讨,并提出建设为城市内部服务并兼顾中央商务职能的城市新中心的概念。 第二阶段:规划雏形初现 99年杭州市规划局组织编制了《杭州市钱塘江两岸城市景观设计》,对该地区与城市的联系,空间形态、功能区块的划分进行了概念方案的设计,并由杭州市规划院进行了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的编制。以此为基础,2000年底开始由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为主进行了《杭州市江滨城市新中心城市设计》,规划中对区域与外围城市交通的衔接、与城市形态、功能结构的关系等内容提出了大量建设性意见,并通过借鉴国内外CBD的开发建设经验对杭州城市新中心(现称钱江新城核心区)的开发容量提出明确的建议,规划中提出的交通保护核、办公园区(OFFICE PARK)等概念都为此后的规划所贯彻和采纳。 上海院《杭州市江滨城市新中心城市设计》 第三阶段深化完善阶段 在上两个阶段规划、论证基础上,伴随杭州市政府要求设立15平方公里钱江新城这一重大决策的提出,和以杭州大剧院为代表的一些重要市级公共建筑在核心区块的启动,杭州从“西湖时代”转向“钱塘江时代”不再是纸上谈兵,已经跨出了坚实的一步。为了更好地建设杭州新城市中心地区,杭州市规划局邀请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对整个钱江新城地区进行了概念规划;与此同时,钱江新城建设指挥部邀请德国欧博迈亚公司对核心区进行了城市设计方案咨询,杭州市规划局组织了《京杭运河杭州段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战略规划》等规划,为核心区的建设提供了大量好的设计理念, 在综合上述规划后最终形成了由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

XX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说明

目录 腾鳌镇控制性详细规划 规划说明 第一章规划概况 (1) 一、项目背景 (1) 二、区位 (1) 三、规划范围 (1) 第二章现状综合分析 (1) 一、自然条件 (1) 二、土地使用现状 (2) 三、现状基本特点 (2) 四、现状建筑高度 (2) 五、现状建筑质量评定 (2) 六、现状道路交通 (3) 七、现状市政公用设施 (3) 八、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 (3) 第三章规划依据、原则、目标与重点 (3) 一、规划依据 (3) 二、规划原则 (3) 三、规划目标 (4) 四、规划重点 (4) 第四章规划范围、规模与功能定位 (4) 一、规划范围 (4) 二、规划规模 (4) 三、功能定位 (4) 第五章规划理念 (4) 一、基本单元理念 (4) 二、缓冲带理念 (5) 三、城市设计理念 (5) 第六章用地布局规划 (5) 第一节规划结构 (5) 第二节居住用地规划 (6) 一、规划原则 (6) 二、居住单元划分 (6) 三、居住人口预测 (6) 四、社区中心规划 (6) 五、中小学规划 (6) 六、表6-2-5 小学用地和建筑标准 (7) 七、幼儿园规划 (7) 第三节公共设施规划 (7) 一、规划原则 (7) 二、规划布局 (7) 三、便利中心的建设模式 (7) 第四节工业用地规划 (7) 一、工业布局原则 (7) 二、规划布局 (7) 三、就业岗位推估 (7) 第五节道路广场用地规划 (8)

第六节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8) 第七节物流(仓储)用地规划 (8) 一、物流用地 (8) 第八节绿地、特殊用地与其他用地规划 (9) 一、绿地用地规划 (9) 二、特殊用地规划 (9) 第七章工业产业发展规划 (9) 一、现状分析 (9) 二、工业发展指导思想 (10) 三、产业择定 (10) 四、产业布局规划 (11) 五、工业发展政策 (11) 六、都市工业发展理念 (12) 七、工业发展实施措施 (13) 第八章道路交通规划 (13) 一、规划原则 (13) 二、对外交通规划 (14) 三、道路系统规划 (14) 四、道路衔接规划 (18) 五、城市交通瓶颈解决措施 (18) 第九章绿地系统及水系规划 (18) 第一节绿地系统规划 (18) 一、绿地规划原则 (18) 二、规划措施 (18) 三、绿地系统规划 (18) 第二节水系规划 (19) 一、规划目标 (19) 二、规划布局 (19) 三、规划策略 (19) 第十章城市设计引导 (19) 第一节城市设计原则 (19) 第二节城市设计控制要素 (20) 第三节景观规划 (20) 一、景观规划原则 (20) 二、景观带规划 (20) 三、景观节点规划 (20) 四、城市景观轴线 (20) 五、滨水景观建设 (20) 六、居住景观设计 (21) 七、工业区景观 (21) 八、标志系统 (21) 九、桥梁景观规划 (22) 第四节广告规划控制 (22) 第十一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22) 第一节给水工程 (22) 一、现状概况 (22) 二、规划依据 (22) 三、规划原则 (22) 四、规划用水量 (22) 五、水源选择 (23) 六、给水管网规划 (23) 七、消防用水 (23)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 第7号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已经第6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规划行政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四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应当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六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行为。 第二章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第六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第七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编制单位承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第八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综合考虑当地资源条件、环境状况、历史文化遗产、公共安全以及土地权属等因素,满足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需要,妥善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第九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经批准的城市、镇总体规划,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十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一)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 (二)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

钱江新城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一、规划演变过程 杭州市钱江新城核心区的规划从90年代初开始酝酿到现在的10多年时间里,经历了从设想到逐渐成熟的各个阶段,其中的几轮规划和无数次的论证都为本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具体来说: 第一阶段:定性与功能探讨 虽然在80年代末到90年代中期,有许多规划界专家学者提出城市向钱塘 江边发展的思路,但最终以法律的形式确认是在1996年对杭州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中,明确提出了在钱塘江边的原江滨二、三号区块建设杭州未来的商务中心区(CBD)。以此为契机,由杭州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对该地区的功能定位进行了探讨,并提出建设为城市内部服务并兼顾中央商务职能的城市新中心的概念。 第二阶段:规划雏形初现 99年杭州市规划局组织编制了《杭州市钱塘江两岸城市景观设计》,对该地区与城市的联系,空间形态、功能区块的划分进行了概念方案的设计,并由杭州市规划院进行了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的编制。以此为基础,2000年底开始由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为主进行了《杭州市江滨城市新中心城市设计》,规划中对区域与外围城市交通的衔接、与城市形态、功能结构的关系等内容提出了大量建设性意见,并通过借鉴国内外CBD的开发建设经验对杭州城市新中心(现称钱江新城核心区)的开发容量提出明确的建议,规划中提出的交通保护核、办公园区(OFFICE PARK)等概念都为此后的规划所贯彻和采纳。 上海院《杭州市江滨城市新中心城市设计》 第三阶段深化完善阶段 在上两个阶段规划、论证基础上,伴随杭州市政府要求设立15平方公里钱江新城这一重大决策的提出,和以杭州大剧院为代表的一些重要市级公共建筑在核心区块的启动,杭州从“西湖时代”转向“钱塘江时代”不再是纸上谈兵,已经跨出了坚实的一步。为了更好地建设杭州新城市中心地区,杭州市规划局邀请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和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对整个钱江新城地区进行了概念规划;与此同时,钱江新城建设指挥部邀请德国欧博迈亚公司对核心区进行了城市设计方案咨询,杭州市规划局组织了《京杭运河杭州段综合整治与保护开发战略规划》等规划,为核心区的建设提供了大量好的设计理念,在综合上述规划后最终形成了由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钱江新城概念性规划设计》,成为本规划的主要编制依据。 第四阶段后续规划与建设阶段 本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并非最终规划文件,在该规划基础上还将进行核心区地下空间开发规划和数字新城规划等内容,核心区部分地区的城市设计和修建性详细规划还将进一步深化,区域外围的交通分析研究、轨道交通线路研究、市政工程设施研究等大量的规划工作还有待进行。 二、规划解读 1

城关乡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范文知识讲解

新郑市城关乡(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小组成员:张俊杰5 魏娟朋8 张鑫鑫2 指导老师:郭芳华 王昭娜 2015年6月

第一章总则 为了落实《城关乡镇总体规划》(2009-2030)的意图,为城关乡镇的建设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的控制标准,使城关乡镇的建设能够协调有序,适应当前小城镇快速发展的需要,合理利用土地和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水平及居民生活环境,特制定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5、《新郑市城市总体规划》 6、《新郑城市规划条例》 7、《新郑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8、《新郑市控制性详细编制审批办法》 9、《新郑市控制性详细编制成果办法》 13、各种相关设计规范 第四条规划原则 1、整体发展的原则:加强城镇与周边的整体关系,通过合理的用地布局和交通基础设施网络规划,发挥城镇综合功能。 2、以人为本的原则:关注人们不断发展的需求,为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工作、学习和休闲环境。 3、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合理利用资源,整合土地,体现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协调发展要求。 4、有效规划控制的原则:通过有效的合理优化土地及建立规划控制手段,营造适合于21世纪生活观念和发展方式的新型城镇。 5、近远期结合的原则:兼顾不同发展阶段,保证发展与实施的分阶段相对独立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并使规划有一定的弹性和灵活性。 第五条规划目标

建设一个布局合理、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社区职能互补的现代中心城镇。 第六条本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各种规划图(则)和规划说明书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规划图(则)同时使用,二者不可分割,规划文本及规划图(则)具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规划区内的规划建设,包括修建性详规、城市设计以及建(构)筑物的新建及改、扩建的规划管理工作,均应以本规划为依据。 第二章规划区功能及规模 第八条功能定位 依托城关乡镇所富有的自然生态景观,以农业和旅游业为发展导向的新型生态城镇。 第九条用地规模 总规划用地为6.7平方公里,建设用地3.0平方公里,人口规模30000人。 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 第十条规划结构 依据规划区的规划定位,结合规划区内的地形情况及用地的市场开发态势,形成了一横三纵的景观轴线,各个中心散布其间,形成系统通透的结构体系。 第十一条用地规划布局 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1.14平方公里,占总建设用地的37.90%,人均38.43平方米。 2、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用地 规划教育机构用地0.14平方公里,占总建设用地的4.63%,人均4.67平方米。 保持现有中学用地规模。在各个居住片区集中布置小学幼儿园,0.12平方公里 3、道路广场用地 规划对外交通用地0.15平方公里,占总建设用地的4.91%,人均5.04平方米。 4、绿化用地

弥河镇控制性规划文本

目录 一、总则 二、规划依据 三、功能定位与布局结构 四、道路交通规划 五、绿化景观系统 六、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管理通则 七、地块指标控制一览表及用地平衡表

一、总则 1.1为顺利实施青州市弥河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导驻地的开发建设,统筹土地使用、道路交通、环境容量等提供技术依据和措施。制定本规划。 1.2本规划的主要依据为《青州市弥河镇总体规划》以及弥河镇政府对驻地开发建设的政策文件。 1.3弥河镇规划区范围南至市场南路,北至增福路,东至东红公路,西至东方南路,面积约为388.7ha。 1.4本规划范围内的土地使用及一切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划的有关规定。 1.5本规划的实施及规划实施过程中对各种问题的协调处理,由镇规划主管部门负责。 二、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设部 4.《镇、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办法》住房建设部 5.《城市用地分类与城市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90-83 7.《城市道路交通设计规范》GB50220-95 8.《青州市弥河镇总体规划》 三、功能定位与布局结构 3.1 功能定位 青州市的以机械加工制造业、食品加工业为主的现代化 绿色型小城镇。 3.2 布局结构: 弥河镇规划结构可以概括为: “一心、两带、五片区”的格局 “一心”是指依托于镇政府,在政府街南北两侧形成行政办公、商业和教育文体中心。 “两带”是指依托于小河及其支流形成的东西向的绿化景观带和沿春光路形成的商业景观带。 “五片区”是指规划形成北部公园绿地片区;西部居住 片区;东部生产建筑片区,南部以装载机市场城为主形成的 商贸片区和中部的行政办公、商业和教育文体中心片区。 3.3 用地布局 3.3.1 居住用地布局

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功能规模与布局 (3) 第三章土地利用控制 (5) 第四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6) 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 (6) 第六章市政工程规划 (7) 第七章绿地系统规划 (8) 第八章城市设计导则 (9) 第九章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10) 第十章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10) 第十一章附则 (11) 附表一土地利用汇总表 (12) 附表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 (14) 附表三地块指标控制一览表 (15) 附表四:各类用地使用性质适建性规定表 (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xx县xxxx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0-2025)和xx县“十二五”发展规划的相关内容,适应xx县城镇和工业园区的发展需求,优化利用和合理配置城镇空间资源,指导园区合理高效的发展建设,特编制《xx县xxxx工业园(xx-xx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依据 (一)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实施);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第146号, 2006.4);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住建部令第七号、2010.13);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08); (二)xx地方法规、文件 《xx省重点工业园区实施办法(暂行)》; 《xx省新型工业化重点产业发展规划纲要》(云政发[2004]号); 《xx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园区建设的意见》; 《昆明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三)其他现行法律法规、条例规范 《xx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xx县“十一五”工业经济发展规划》; 《xx县xxxx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10-2025)》 《xx县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09-2025)》; 《xx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 第三条规划理念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循环经济理论,构筑xx-xx工业园区的总体框架。 (二)立足大经济区域,分析xx-xx工业区在xx县以及昭通市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及作用,科学确定其职能和发展规模,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的原则,工业园区规划服从于上位总体规划。 (三)注重工业园区的环境建设,充分发挥当地自然资源优势,从有利于生态发展的角度出发,构成有现代xx的工业园区风貌。 (四)规划体现市场运作原则,提高土地利用率,强调规划管理的规范化,重视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增强工业园区的吸引力和竞争力。 第四条规划原则 (一) 因地制宜与生态优先原则 规划在深入调查现状的基础上,立足现实,面向未来,统筹考虑地形、地貌、水系等自然条件,因地制宜,结合山水的自然肌理特征,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景观,以体现规划区的山水文化品质,融山、水、城、林为一体。 (二) 整体协调原则 从整体性出发,贯彻落实总体规划对规划区的相关要求,合理衔接周边区域的土地使用情况,创造功能配套、环境协调、宜居宜业的城市空间。本规划表现了城市总体规划中对空间结构的具体要求,深化和落实了用地布局、道路交通、绿地和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合理划分地块,确定通过各项规划控制指标,为综合开发和相关规划管理提供依据。 (三) 刚性控制与弹性引导原则 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高度等控制性指标为刚性控制指标,其建筑形式、色彩等为弹性控制指标,规划采取刚性控制和弹性引导相结合的方法,充分考虑土地使用的兼容性,以利于规划的实施。 遵循价值规律,适应市场变化需求,规划具有适应性和灵活性,用以适应系统外部环境和内部条件千变万化的形势。 (四) 以人为本的原则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办法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第三章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审批 第四章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7号《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已经第6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规划行政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四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应当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六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行为。 第二章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第六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第七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编制单位承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第八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综合考虑当地资源条件、环境状况、历史文化遗产、公共安全以及土地权属等因素,满足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需要,妥善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第九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经批准的城市、镇总体规划,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十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一)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 (二)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7号《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已经第64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一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规划行政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应当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四条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应当按照《城乡规划法》第六条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行为。

第二章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第六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其他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第七条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镇人民政府(以下统称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规划编制单位承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具体编制工作。 第八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综合考虑当地资源条件、环境状况、历史文化遗产、公共安全以及土地权属等因素,满足城市地下空间利用的需要,妥善处理近期与长远、局部与整体、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第九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依据经批准的城市、镇总体规划,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十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一)土地使用性质及其兼容性等用地功能控制要求; (二)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用地指标; (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的用地规模、范围及具体控制要求,地下管线控制要求;

毕业设计---桃花源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规划区功能及规模 (1) 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与控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与控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与控制. (4) 第六章城市设计导则 (5) 第七章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八章城市防灾规划. (6) 第九章规划实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章附则 (6) 第十一章附录 (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控规概况 本控规范围为桃花源镇总体规划确定的镇区范围,本次规划区范围东起水溪河,南至桃花湖,北靠沿江,西抵桃兴路,总建设用地面积193.3公顷。规划到2030年镇区规划总人口为13000人。城镇性质:集镇性质:全镇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县域南部的旅游服务型中心镇。功能定位:扩大镇区规模,使人口居住相对集中,各种设施配套完善;以商贸、服务业为主,促进经济发展,增强实力,提高镇区的辐射功能,把桃花源镇建设成交通发达,城市功能齐全,布局合理,宜居宜业的小城镇。 第二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 3、《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 4、《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中国家有关规定、规范。 5、《防洪标准》GB50201-94 6、《城市规划设计手册》 7、《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发展的意见》 第三条规划原则 1、整体发展的原则:加强城镇与周边的整体关系,通过合理的用地布局和交通基础设施网络规划,发挥城镇综合功能。 2、以人为本的原则:关注人们不断发展的需求,为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工作、学习和休闲环境。 3、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合理利用资源,整合土地,体现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协调发展要求。 4、有效规划控制的原则:通过有效的合理优化土地及建立规划控制手段,营造适合于21世纪生活观念和发展方式的新型城镇。 5、近远期结合的原则:兼顾不同发展阶段,保证发展与实施的分阶段相对独立的完整性和连续性,并使规划有一定的弹性和灵活性。 第四条规划目标 1.总目标:促进城镇协调发展,全面提高城镇素质,取得经济、社会、环境三者的综合效益,并充分发挥桃花源镇的区位优势和交通优势,增加城镇的吸纳、承载、辐射功能,强化区域中心集镇的地位,合理布局城镇,提高运营效能,将桃花源镇建设成为经济繁荣、文化发达、交通便捷、环境优美的旅游服务型中心镇。 2.具体目标 2.1适应二十一世纪初城镇发展需要,合理估测城镇规模,确定城镇发展方向,提供可选择的发展用地并为城镇再发展提供储备用地。 2.2合理分布城镇产业与人口,建立城乡一体化多层次的村镇布局结构体系。 2.3建立健全城镇内外交通体系,提高交通效能。 2.4调整城镇用地功能布局,改善环境质量。 2.5充实完善公共设施,为发展第三产业提供空间,提高生活质量。 3.发展战略 3.1广辟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加强城镇建设力度,加强基础设施与环境建设。发挥中心集镇凝聚力,促进桃花源镇的经济发展。 3.2大力发展服务业,当好桃花源风景区的旅游接待镇。 3.3充分利用桃花源镇的地理区位优势,塑造现代化宜人的滨水城镇环境,增强自身的凝聚力与辐射力。 3.4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发展战略,提高城镇的综合效益,提高镇区人们生活水平。 第二章规划区功能及规模 第五条功能定位 依托桃花源镇所富有的自然生态景观,以农业和旅游业为发展导向的新型生态城镇。 第六条用地规模 总规划用地为193.3建设用地179.41公顷,人口规模13000人。

钱江新城二期介绍

1)地理位置与定位 钱江新城位于浙江省杭州市城区的东南部,钱塘江北岸,距离西湖风景区约4.5公里,距萧山国际机场约18公里。一期所辖范围为:东临钱塘江,南靠复兴地区,西依秋涛路,北至钱塘江二桥、艮山西路,占地面积约15.8平方公里。 钱江新城集行政办公、金融、贸易、信息、商业、旅游、居住等功能于一体,发挥着中央商务区所具有的综合服务、生产创新和要素集散等作用。重点将发展银行、保险、证券、信息、咨询等行业,鼓励发展物流、商业、文化体育、住宅等产业,吸引全球的大公司、大集团总部入住新城。钱江新城代表了新世纪杭州大都市的形象和风貌。 钱江新城二期比邻钱江新城一期核心区,北依高铁都市门户城东新城,东接下沙副城;东至九田路与和睦港、南至钱塘江、西接钱江新城一期、北至艮山东路,二期总用地面积为7.86平方公里(含钱江金融城用地0.76平方公里),总出让地块85宗,出让土地面积约2920亩,其中出让住宅36宗,出让土地面积约1760亩。 按照与一期功能互补的定位(一期以商务办公、行政中心为主),二期将主要承担钱江新城居住配套服务、公共服务功能延伸的作用。整个区域没有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只有居住和现代服务业、总部经济等第三产业。也就是说,钱江新城一期以商务办公、行政中心为主;而二期作为一期的功能配套,将主要承担钱江新城居住配套服务、公共服务功能延伸的作用。二期致力于通过对用地功能区块的划分和路网系统的完善,逐步建成高品质、功能齐全、交通便捷、环境优美、设施完善而富有生活气息的现代化城区,同时也进一步优化和完善钱江

新城整体城市功能和发展格局。 2)二期规划 钱江新城二期的规划,由钱江二桥分为东西两部分。在钱江二桥西侧的范围内为三堡、景芳单元,东侧范围为扩容区块。 1、三堡地块 三堡、景芳单元横跨京杭运河东西两侧,东至二号巷、南至钱江路、北至景芳路和昙花庵路、西至钱潮路,与钱江金融城和渔人码头隔钱江路咫尺相望。 钱江新城二期——三堡、景芳单元横跨京杭运河东西两侧,运河以东主要涉及三堡单元中部居住区,运河以西主要涉及景芳单元滨河商贸区、钱江苑组团区域,均位于单元规划核

北闸口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北闸口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一、总则 1、控规概况 本控规范围为北闸口镇总体规划确定的镇区范围,其四至范围:东至:后营路;南至:月桥东路、月桥西路;西至:西右营路;北至:前进东路、前进西路。总面积约569.69公顷。规划到2020年镇区规划总人口为29000人,其中城镇人口为10000人,农村居民人口为19000人。城镇性质:北闸口镇区是全镇的行政、经济、文化中心,是以居住、现代工业、商业服务于一体的一般镇。功能定位:扩大镇区规模,使人口居住相对集中,各种设施配套完善;以电子工业和商贸、服务业为主,促进经济发展,增强实力,提高镇区的辐射功能,把北闸口镇建设成交通发达,城市功能齐全,布局合理,宜居宜业的小城镇。 2、规划依据 2.1 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 2.2 津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3 天津市北闸口镇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4 国家、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及技术标准; 2.5《村镇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 2.6《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 2.7《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 3、适用范围 3.1本控规范围内土地使用及开发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划文本和图则的有关规定,还必须符合国家、天津市的有关规定; 3.2本规划文本和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不可分割使用。 4、规划的批准、修改和解释 4.1本规划经津南区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主管部门批准后,自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0年,原相同规划自行废止; 4.2 本规划由津南区规划分局负责解释; 4.3 本规划若需修改,须经原批准部门同意,按规定程序重新编制,再由原批准部门批准。 二、土地使用 1、依据北闸口镇总体规划中的用地和路网规划情况将镇区划分为3个单元。 2、土地使用性质分类依据《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中的规定。 3、现有土地使用性质若与本规划不符,暂时不须更正,但若对用地的部分或全部进行改造,则新的用地性质必须与本规划相符。 4、为保证土地使用的灵活性、适应性,地块内建设项目可以在《土地使用兼容表》的允许范围内进行调整,且按不同兼容类型须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同意。(附:土地使用兼容表)

最新4杭州市钱江新城规划技术规定汇总

4杭州市钱江新城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杭州市钱江新城核心区 规划建设管理导则 (土地使用建筑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用地性质分类、使用兼容性和地块出让 第三章建筑容量控制指标 第四章建筑边界控制 第五章建筑设计和景观控制 第六章基地绿化和交通组织 第七章特定区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杭州市钱江新城核心区开发建设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指导地块出让与建筑设计,促进新城建设协调有序进行,根据有关法规,结合钱江新城实际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适用于钱江新城核心区(4.02平方公里)范围内各项新建及改(扩)建、临时建设工程。本导则第七章的规定适用于特定区域内的建设工程。 第三条各项建设工程的功能性质、建筑密度、容积率、建筑高度、绿地率和景观特征,应当根据批准的所在地段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确定,其中城市景观还应满足计算机虚拟现实模拟系统仿真效果要求。 第四条依据: 1、《杭州市钱江新城核心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2、《杭州市钱江新城核心区块城市设计》 3、《杭州市钱江新城核心区块地下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 *4、《杭州市钱江新城核心区块步行系统控制性详细规划》 *5、《杭州市钱江新城核心区块景观系统控制性详细规划》 6、市委[2003]20号文件(2003年10月22日)“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钱江新城建设的若干意见” 7、《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8、《杭州市城市规划建筑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等相关规范、标准 注:*为正在编制中

第二章土地使用和地块出让 第五条核心区建设用地,按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除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进行明确划分外,根据中心区土地开发功能的混合性和城市景观特征,为增强规划弹性与可操作性,增加如下用地性质代码: 用地性质代码及适用范围 注:地块内标有两种用地代码,为综合建设用地,可容许两种用地性质的兼容。 第六条土地使用相容性 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 凡须改变规划用地性质的,应先提出调整规划,按规划调整的有关规定程序和权限批准后执行。

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格式

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格式 一、总则 1.编制背景 2.基本依据 3.适用范围 4.规划原则 5.主管部门和管理权限 二、土地使用和建筑规划管理通则 1.用地使用分类及控制 a关于用地分类的一般原则及必要的说明 b用地使用分类一览表 c用地与建筑相容性规定 d用地控制要求、用地控制分为规定性和指导性两大类(a类和b类)。前者是必须遵照执行的,后者是参照执行的。 A类(规定性指标) 用地性质、建筑密度、建筑控制高度、容积率、绿地率、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及其他需要配置的公共设施 B类(指导性指标) 人口容量、建筑形式、体量、风格要求、建筑色彩要求、其他环境要求 2.地块建设容量控制 a建筑密度容量控制

b建筑间距规定 c容积率规定 d容积率奖励和补偿规定 3.建筑高度控制 a一般原则 b沿街建筑高度控制 c沿街道路交叉口建筑高度控制 d其他 4.建筑后退的控制 a沿路建筑退道路红线和道路边界规定 b相邻地块建筑退地块边界的规定 5.街坊或地块交通设施的配置和管理 a区内各级道路的宽度 b地块配建停车场车位的规定 c出入口位置的规定 6.配套设施的控制 a配套设施项目 b相邻地块建筑退地块边界的规定配套设施数量、用地面积、建筑面积 c关于变更的一般原则 三、绿地控制 1.绿地控制的基本内容

2.对市、区级公共绿地的控制 3.对地块绿地面积的控制 4.绿地指标 四、景观控制 1.单体建筑的控制(形体、色彩等要求) 2.高层建筑的控制 3.标志物控制 4.相邻地段的建筑规定 5.特殊地段的控制(城市广场、广场环境、街景、中心区、历史地段等) 五、附则 1.规划成果的组成 2.解释权 3.其他

钱江新城CBD项目调研报告

A.钱江新城CBD调研报告 B.一、片区概况 1、片区总体概况 1)位置及范围 片区具体位置和行政所辖范围描述 钱江新城位于杭州市老城区的东南部,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与开阔的钱塘江咫尺之遥,距离西湖风景区约4.5公里,距萧山国际机场约18公里。 所辖范围为:东临钱塘江,南靠复兴地区,西依秋涛路,北至钱塘江二桥、艮山西路,规划面积约15.8平方公里。 目前正开开发的为沿江近8平方公里的区域,其中约4平方公里为核心区,即杭州的中央商务区(CBD);同时沿钱塘江东上,规划了2.86平方公里的钱江新城扩容区域(二期),东至和睦巷,北至规划中的凤起东路,西至钱江二桥,南至钱塘江。 2、片区土地利用现状 目前规划范围内有保留建筑(含在建项目)约79.28万平方米,在建、待建项目约7项(意向性项目未计),可开发地块面积约173.41万平方米。具体开发建设情况如下:(1)保留现状采荷东区和观音塘地区30.85公顷住宅及配套公建用地。 (2)保留杭州第二长途电信枢纽大楼、江干区政府、邵逸夫医院等公共建筑用地24.91公顷。 (3)在建、待建项目:包括市民中心,杭州大剧院和其对应的“日月同辉”建筑——国际会议中心,宋都房产开发公司二处住宅用地等; (4)此外在清江路、之江路、新安江路和钱江路围合的范围内已有部分土地有招商意向。

3、片区写字楼市场发展 钱江新城核心区可建30幢商务大楼,这些项目基本在2005年逐步开工建设,2006年起可进入市场预售,开发量预计达152万平方米。 目前为止,新城核心区块内尚无商务写字楼项目预售;边缘区域在预售的商务写字楼项目有:采荷嘉业、四季星座等;北部区域的商务写字楼基本已售完,现以租赁为主,主要有:新城市广场、新城时代广场、元华旺座等。 在建项目开发已是一片热火朝天的景象。据了解,新城目前已经动工的项目有高150米的集美大厦、高100米的荣安大厦、高100米至150米的国际时代广场、高160米的尊宝大厦、高150米的日出钱塘大厦、高150米至268米的浙江财富中心等项目,而高70米至150米的光彩国际广场等项目也将于今年下半年陆续开工。 开发趋势:核心区开发量达400万平方米 据统计数据,2005年以前钱江新城核心区块内公开出让了34宗公建用地,总建筑面积达到370万平方米。而钱江新城管委会的数据显示,今后5年,钱江新城将继续推出综合办公用地,预计每年推出的公建项目开发量约40-60万平方米,钱江新城开发量基本呈现高开低落走势。到2010年,核心区块公建项目开发基本完毕。 3、片区各项配套设施现状 1、综合配套: 学校:附近有浙江大学华家池校区、杭州市第九中学、南肖埠小学、南肖埠幼儿园。 娱乐设施:附近有富士温泉、中豪酒店棋牌中心、中豪夜总会、外海夜总会、酒吧、茶楼、网吧。 宾馆、饭店:附近有外海宾馆、中豪大酒店、金川宾馆、东茂宾馆、田园宾馆、四季青大酒店、张生记大酒店、片儿川等。 购物商场及市场:附近有外海家友超市、可的超市、快客超市、东方家私市场、佳好佳家居市场、四季青市场、中豪建材市场、国美家电市场、永乐家电市场、百安居家居市场、华东电子市场、浙江省家电市场、新型材料市场、凤起花鸟城、文具市场。 银行:附近有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商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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