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办好暨南大学、华侨大学的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办好暨南大学、华侨大学的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办好暨南大学、华

侨大学的报告的通知

【法规类别】华侨办学

【发布部门】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日期】1984.10.04

【实施日期】1984.10.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办好暨南大学、

华侨大学的报告的通知

(一九八四年十月四日)

国务院同意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办好暨南大学、华侨大学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办理。

关于办好暨南大学、华侨大学的报告

为了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复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办好暨南大学和华侨大学的意见》文件的精神,我们就如何把暨南大学、华侨大学(以下简称两校)办成有特色的、在海外具有良好声誉的大学的问题征求了各有关方面的意见。现报告如下:

一、两校要面向海外和港澳地区,积极扩大学生来源。两校招生的主要对象是华侨、港

澳、台湾和外籍华人青年。根据目前学生来源主要来自港澳地区的实际情况,要特别注意对港澳地区各种政治倾向、各种类型的学校多做工作,广开渠道,积极争取,扩大学生来源。国内学生的比例应逐步降低,应主要招收华侨、归侨、港澳同胞的子女和台湾省籍青年。对华侨和归侨子女,在招生录取时,应给予适当照顾;对低于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分数线的,可以择优招入预科班,也可招收不包分配的收费生,为更多的华侨、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青年创造升学的机会。

二、两校要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在海外具有吸引力,必须大胆进行改革。两校应与国内其他大学有所不同,在专业设置上,要从适应港、澳、台和国外就业的需要出发,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进行调整和改革。要改变过去完全与国内一样的做法,可以采用一些国外和港澳地区的课程和教材。在办学形式上,要灵活多样,可以采取多种层次、多种规格、多种形式,也可以采取扩大预科,增设函授,实行多种学制,允许插班、转系、试行两科文凭(双学位)等措施。两校可以单独制定学籍管理办法,报我办、教育部备案。在教学、文体及生活设施的建设标准上,应高于国内其他大学。管理上,要照顾海外学生的习惯和特点。总之,要尽量方便海外学生回来升学就读。

两校都应加强董事会的工作,发挥董事会的作用。要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