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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陕西省医疗保险政策

2017陕西省医疗保险政策
2017陕西省医疗保险政策

2017陕西省医疗保险政策

从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了解到,从2017年1月起,

陕西将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陕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个人缴费按人均年不低于150元筹集,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医

药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75%左右。

陕西发布的《关于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要求,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除按政

策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外,其他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大

中专院校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参保。

陕西全省将统一制定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财政补助标准。2017年陕西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按人均年不低于150元筹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计生特殊困

难家庭、重度残疾的学生儿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

“三无”人员、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及未成年人等参保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减免个人缴费。

陕西省卫计委要求,各市区要统一全市住院费用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及封顶线。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保

持在75%左右。其中,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按

照以下标准支付:

在统筹区内,一级定点医院(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报销比例85%左右,但不得超过90%;二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70%左右;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不低于50%。参

保居民在统筹区外定点医院住院,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不低于7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不低于6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不低于50%。

关于加快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

陕卫体改发〔2016〕135号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局(委)、人社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社

会事业局、人社局、财政局,韩城市卫生计生局、人社局、财政局,神木县、府谷县卫生计生局、人社局、财政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深化医药

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16〕26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提升服务效能

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79号)精神,为积极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建设,现就统一城乡医

保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实施政策统一

(一)统一覆盖范围。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除按政策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外,其他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大中专院校学

生以学校为单位参保,促进应保尽保,避免重复参保。

(二)统一筹资政策。

全省统一制定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财政补助标准。2017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按人均年不低于150元筹集,筹资时间从文件下发之日至12月31日。对城乡居民个人缴费差距

较大的市(区),力争用两年时间完成过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计生特殊困难家庭、重度残疾的学生儿童、完全丧

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三无”人员、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及未成年人等参保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减免个人缴费,减免

部分由各市政府确定的相关部门缴纳。

(三)统一保障待遇。

各市区要统一全市住院费用的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及封顶线,稳定住院保障水平。统筹区域政策范围内住院医药费用报销比例保

持在75%左右。统一门诊统筹限额标准和报销比例,建立统筹区域内统一的门诊特殊病种保障机制。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

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https://www.wendangku.net/doc/4715550027.html,

1.设立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具体标准由各市确定。

2.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按照以下标准支付:在统筹区内,一级定点医院(含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住院报销比例85%左右,但不得超过90%;二级定点医院住院,报

销比例70%左右;三级定点医院住院,报销比例不低于50%。参保

居民在统筹区外定点医院住院,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不低于70%,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不低于6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不低于50%。

3.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门诊大病医疗费用累加,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当地城乡居民上年度可支配收入的6倍。

4.建立门诊统筹保障制度。城乡居民医保依托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含社区卫生服务站)实行定点签约、限额管理。参保居民在社区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门诊统筹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按照以下标准支付:村卫生室(含社区卫生服务站)发生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力争达到70%;乡镇卫生院(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生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50%。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在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大病保险等政策后,按照民政医疗救助相关政策享受相应补助。对符合疾病应急救助患者,按照卫生计生部门疾病应急救助相关政策享受补助。各级工会、残联、慈善协会、红十字会等社会

团体,要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做好低收入和因病致贫救助对象的医

疗救助工作。

(四)统一医保目录。

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目录,执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目录,做到种类基本

齐全、结构总体合理。同时不断完善医保目录管理办法。

2017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陕西省基本药物补充目录》作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目录,允许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可分别使用30%、20%的非基本药物的政策,并根据当地慢病患者诊疗实际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处方,将

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用药纳入其中,同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县

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执行《陕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

险药品目录》报销目录。

(五)统一定点管理。

制定城乡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按照“先纳入,再规范”的原则,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定点机构,实现市域内各类定

点医疗机构的资格互认,统一实行协议管理,对非公立医疗机构与

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同等政策。加强对统筹区域外的省、市定点医疗

机构的管理监督。各市尽快完善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

考核评价机制,强化监督管理。

(六)统一基金管理。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基金支付由各市(区)城乡居民医保经办

机构申请,财政部门审核后拨付。各市(区)财政要建立城乡居民基

金预决算制度,年初预算、季度拨付、年终决算。2016年年底前,各市、县(区)不得制定出台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新政策。

二、精心组织实施,稳步推进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统一工作由各级医改办牵头推动。各级医改办要及时研究解决统一政策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统

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二)严肃工作纪律。

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是今年省委省政府确定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统一的政策实施是基础,各有关方面必须进一步增

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纪律意识。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的运行

不得出现亏损,当期出现缺口的,由原统筹地区根据有关规定解决,不得相互调剂。要科学管理,防止出现因管理责任上缴而导致基金

管理风险,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明确工作时限。

各市要于2016年10月底前对统一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工作做出安排,11月底前出台政策具体实施方案。2017年1月起,实行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

(四)强化监督考核。

省医改领导小组已经将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纳入对各市政府年度医改目标责任考核。各级经办机构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医保智能审核和实时监控,促进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保障城乡居民享受基本医保权益。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建立考核监管机制,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五)注重宣传引导。

各市要加强对统一城乡居民医保政策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及时准确解读相关政策,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和社会认知度,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进一步增进人民健康福祉。

2017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2017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一、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方式 1、城镇户籍居民:以家庭为单位缴费,已办理参保代扣手续的,需保证扣费存折余额充足;未办理参保登记的,持户口簿、身份证和银行卡(存折)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镇(街)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办理参保和银行代扣缴费手续。 2、农村户籍居民:由各村(社区)委会组织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和征收工作,各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负责办理相关参保、变更手续。 3、在校学生:可以随家庭一起参保缴费,也可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参保。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一)学生、儿童(18万元以下) 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 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3、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 (二)70周岁以上老年人(10万元以下) 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 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3、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 (三)其他城镇居民(10万元以下) 1、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0%; 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

3、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三、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比例 (一)一级医院报销 1、一级医院基本药物报销比例为20%; 2、未实施基本药物报销比例为40% (二)二级医院报销 1、基本药物按42%报销。 (三)三级医院报销 1、基本药物按55%报销。 四、门诊报销的比例 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全体参保居民均享受普通门诊待遇。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进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60%的比例报销,统筹基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五、住院报销比例 连续参保时间越长报销比例越大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每满5年,医保基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累计不超过10个百分点。如果从2007年连续10年参保,那么在三级、二级、一级医院的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80%、90%。 六、非参保地就医报销的比例 二档缴费,在非参保地二级及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不需要转诊审批,直接在就医医院按规定比例结算报销。一档缴费,凭转诊证明,方可在就医医院按市外比例正常报销,未转诊审批的需要先行自付10%的医疗费用。 七、异地就医报销比例 二档缴费,凭转诊证明到省内指定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出院后直接在就医医院报销,享受省住院报销政策,个人不需要垫付住院费用。一档缴费,出院后个人全额垫付住院费用,凭转诊证明回当地转出医院报销。 八、二次报销比例 “二次报销”后还可能有“再次报销”在参保居民单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中,属城镇居民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部分,在基本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后,其个人负担超过8000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二次报销”。 参保居民个人年度多次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及“二次报销”支付后,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住院医疗费(含合规、合理的自费部分)超过2.5万元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对超过部分按55%的比例给予“再次报销”,大病保险资金年度个人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

2017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精

2017职工养老保险新政策 1?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加养老保险、缴纳养老保险费 答:对城镇个体工商户和未在企事业单位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到各人事代理机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冀政函 〔2014〕88号文件规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其雇主和雇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按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单位部分按20%缴纳。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达到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待遇。根据冀人社发 〔2011〕72号规定,从2011年10月1日起,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收入状况,申请选择按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至300%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调整后,仍实行低缴费低待遇、高缴费高待遇的原则。因此,个人在选择缴费基数时,应根据自己的承担能力,尽可能选择较高的缴费基数,以利于到达领取养老金年龄时,能够领取较高的养老金。 2?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需符合什么条件可以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在单位应保未保和中断缴费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答:(1用人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单位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需为职工补缴在单位期间养老保险费的,补缴起止时间不早于我省规定不同性质企业原职工身份实行个人缴费起始时间(劳动合同制职工1986年10月;原临时工1990年3月;原固定工1993年1月;乡镇企业职工2003年1月。 (2用人单位未及时为职工办理参保造成应保未保的,用人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等材料,经确认后,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起,补缴在单位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3职工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的,单位或本人申请,可按照我省规定不同性质企业原职工身份实行个人缴费制度起始时间,补缴在单位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原行业统筹企业的原固定职工,按照原行业开始实行个人缴费制度起始时间补缴养老保险费。

2017年医院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计划

平泉县医院 城乡居民、医保2017年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医保管理质量,完善医保管理体制,确保城镇医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针对2016年城镇医保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特制订2017年度工作计划: 一、在2017年医务科加大城镇医保工作的检查力度,严格控制科室均次费用。 1、2016年我院新农合均次费用控制较好,全年中仅有5月份超标,新农合均次费用全年扣款18万余元,但个别科室农合均次费用较高,感染科(4684元)、普外科(4950元)、呼吸内科6-12月份(4535元)2017年医保科经对以上三个科室加强监管及审查力度。对各科室医疗质量进行监检,对违反医疗治疗,不能严格执行医院制定控费制度的违规医师及科室进行指导及干预。 2、2016年12月份,国家医政医管局召开关于分级诊疗工作会议中提到,全面覆盖分级诊疗工作,临床路径病种加大到1010种,严格执行“临床路径”实施管理,患者住院后符合临床路径入径标准的病历,尽量进入“临床路径”,入组不低于55%,尽量减少变异出组率。 3、每月及时将住院医疗费用信息报表报上级领导审核,对医疗费用(人次均费用)较高医师及科室负责人进行约谈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持续改进。 4、对于新农合、医保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重点问题,病历中存在漏洞、病历医嘱与检查单不符等问题,医保科将在2017年度每月抽查病历20份,对查出相应问题向主管领导汇报,制定相应处理措施。

5、严格控制药占比,对药占比较高个人及科室进行原因分析,严格执行药占比处罚制度,要求科室及个人对月药占比过高原因进行分析整改,并进行持续改进。 6、2016年7-12月份目录外诊疗项目未达到农合规定标准,并造成扣款,通过院领导多方沟通,仍造成10于万元扣款。2017年我们会按照新政策做出调整,达到政策标准。 二、加强对城乡居民、城镇医保工作的日常巡查 1、组织全员学习城乡居民新政策。 2、针对2016年医保所检查中存在的身份核实及挂床问题,医务科要加强管理,每月不定期深入一线临床科室抽查,病人医保证收取情况,病人是否存在挂床等多次重复出现问题进行质控考核。 3、要求科室加强培训,增强医护人员城镇医保身份核实意识,医生及护士随时对病人进行宣教,要求病人在住院期间不要离院。 4、加大处罚力度,对由于工作疏忽导致造成扣款,由责任科室全部承担扣款费用。 2017年新农合、城镇居民整合为城乡居民,我们要学习政策、解读政策、运用政策,与管理机构多沟通,努力在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工作中少扣款、不扣款,让医院减少不必要的损失,让患者减轻负担。在此基础上提高科室及医院的收入,让我们的医院更好的发展。 2016年12月20日

2017医保制度

慈溪同济医院文件 院办[2017] 13号 关于成立医保管理领导小组的 通知 为加强本部门的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保障基本医疗保险各项政策的落实,坚决贯彻执行杭州市医疗保险相关规章制度,经研究决定滨江诚铭门诊部医保管理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严 X 副组长:卓X 组员:郑 X(负责药品管理、医保审核反馈) 王X(负责财务管理) 刘X(医保处方管理) (负责计算机信息管理) 林X(医保卡审核与收费管理) XXXX医院 2017年4月1日 主送: 医保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全院社保定点医疗工作的执行、监督和管理。 2、负责传达并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社保政策,贯彻落实各项措施。

3、负责监督检查各科室参保患者合理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情况。 4、负责对本院工作人员医疗保险方面的业务知识进行培训和指导。 5、负责参保患者特定门诊的申请、审核工作。 6、负责医院医疗保险各项报表上报工作及社保统筹基金使用情况的审核工作。 7、负责做好各项协调工作,配合社保部门做好参保人的身份核实工作。 9、及时处理好病人(群众)对医疗保险问题的咨询及投诉,并耐心地做好解释工作。 医保管理小组工作制度 1、贯彻落实各项医保政策,认真履行与各相关部门的服务协议。 2、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宣传医保政策,做好临床科室医保政策及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管工作。 3、对来信来访及前来办理医保手续的参保患者或家属要热情接待,耐心解释。 4、对参保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应进行详细的了解和解释,不确定之处要及时与社保局等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妥善解决,不拖延,不推诿。 5、认真执行各项申请、审批程序和医保结算办法,落实参保患者转诊、转院制度。

2020年劳动法对社会保险的最新规定

2020年劳动法对社会保险的最新规定 完整的社保包括五险一金,即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和 住房公积金. “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 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是什么?目前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部 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失 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5%;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 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 个人不交钱。 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10%。(统筹基金即:在养老保险制度从国家—单位制逐渐向国家—社会制 转变的过程中需要国家统筹,以解决经济发展不平衡及人口老龄化 等问题。 (1)以企业缴费为主建立社会统筹基金; (2)由职工和企业缴费为主建立个人帐户; (3)政府负担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费用。 这种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半基金制有利于应付中国人口老龄化危机,逐渐分散旧制度到新制度的转轨成本,逐步实现由企业 养老保险制度到个人养老保险制度的转变。

试用期内是否享有保险?在试用期内也应该有享受保险,因为试 用期是合同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不是隔离在合同期之外的。所以 在试用期内也应该上保险。另外,企业给员工上保险是一个法定的 义务,不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思或自愿与否,即使员工表示不需要交 保险也不行,而且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的享受待遇累计缴纳养老保险15年以上,并达到法定 退休年龄,可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1、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基本养老金 的计算公式如下: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 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0%(缴费年限不满15年 的按15%)+个人账户本息和÷120+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1997年 底前缴费年限×1.4%。 2、死亡待遇。(1)丧葬费(2)一次性抚恤费(3)符合供养条件的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按月发放,直至供养直系亲属死亡。注意:养老保险应尽量连续缴纳,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凡企业或被保险人 间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按有关 规定不缴费的人员除外),被保险人符合国家规定的养老条件,计算 基本养老金时,其基础性养老金的计算基数,按累计间断的缴费时 间逐年前推至相应年度上一年的本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累计间断的 缴费时间,按每满12个月为一个间断缴费年度计算,不满12个月 不计算) 5、住院医疗 住院押金:符合住院条件的参保人员,在收入住院时,医院收取参保人员部分押金,押金数额由医院根据病情按比例确定。如被派 遣人员单位和参保人员未能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住院押金 由派遣人员个人全额垫付; 结算周期:参保人员住院治疗每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不超过 90天的,每次住院为一个结算周期; 参保人员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家庭病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每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

最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2017年版)

最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2017年版) 2017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一、门诊报销比例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到医院门诊、急诊看病后,20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而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举例来说,如果您是在职职工,在门诊看病的花费是2500元,那么500元的部分可以报销50%,就是250元。 二、住院报销比例 目前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三、住院起付标准 三级含三级以上医院:7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500元、400元、300元。 二级含二级专科医院:6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400元、300元、200元。 一级含以下医院:5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依次为300元、200元、100元。在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甲类及普通诊疗费在职职工支付为85% 退休人员支付:90%。乙类药品支付75%高精尖支付70%。 职工医疗保险慢病和特殊疾病、重大疾病,年度内起付标准为700元。甲类及普通诊疗支付80%,乙类为75%高精尖为70%。 【温馨提示】因为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目前统筹层次为地市级。不同的省市,因为经济水平的不同。给予报销的比例也不同。具体报销比例可拨打当地社保局电话12333进行免费咨询。

2020养老保险个人补缴新政策

2020养老保险个人补缴新政策 2017养老保险个人补缴新政策 一、养老保险个人补交范围 二、中断缴费人员补缴 1、由于用人单位原因部分人员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用 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 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由企业和职工个人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补缴基本 养老保险费。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可以按 优惠政策补缴。原长期病休6个月以上时间、判刑人员服刑期间, 不允许补缴。 2、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企业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09年12月底前主动补缴养老保险费的,可以按优惠政策补缴。但补缴的时间最早不早于1995年1月(乡镇 企业最早从2003年1月起补缴),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应按上条规 定的最早补缴时间补缴(即将企业和个人实行缴费制度后,应缴费的 时间均补缴齐,其中,建立个人账户后连续缴费满5年以上,才能 计算视同缴费年限)。 三、养老保险个人一次性补齐可按月领养老金 1、一次性补缴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自补缴全部费用到账后的次月起,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 2、养老保险费补缴及养老金计发标准分为三个档次,由补缴纳 入人员自行选择:按一档标准补缴的,月养老金为601元:按二档 标准补缴的,月养老金为492元:按三档标准补缴的,月养老金为383元。 3、在确定补缴额度时,对年满61周岁及以上的人员,年龄每增加1年,补缴额度相应减免1500元,最大减免额度为1.5万元。

四、超龄人员一次性补缴53590元 1、2011年6月30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人 员一次性补缴15年需缴纳53590元。 2、2011年6月30日前达到或超过70周岁的人员,一次性补缴 标准可以按每增加一岁减少缴费1000元确定,最多减少1万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本月补缴能否提前领? 2016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 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 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省(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 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 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部会同财政部依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 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也就是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经建立,社保管理机构就为其提供终身服务,无论在哪里缴费,也无论是否间断性缴费,个人账户都累计记 录参保人权益。 即使是参加了其他的社保制度(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也可以全额转移。除个人缴费外,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和其他 资助也都计入个人账户,体现了国家对参保人缴费的支持。

2017江苏省医疗保险政策

2017江苏省医疗保险政策 省政府出台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实行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和基金管理“六个统一”,统一后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承担行政管理职能。 覆盖5100多万人,避免重复参保 目前国内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包括三大类:城镇企业职工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没有工作的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农村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其中,城镇企业职工医疗保险由个人和企业共同缴费,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医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 有城乡居民。截至2015年底,我省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人员合计5168万人,覆盖范围超过98%。 以前,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分属两个部门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居民医保,卫生部门负责新农合,制度间相对独立, 缺乏衔接与协调。一些外出打工人员在城市参加职工医保后,往往 还会在老家参加一份新农合。制度整合后,两项制度经办机构和信 息系统也将整合,可有效避免重复参保,重复享受待遇现象。 起付标准支付比例逐步统一 《实施意见》明确,两项制度整合后,不损害参保人员利益,不降低现有医保报销水平。在此基础上,逐步统一城乡居民医保住 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政策范围内基金 平均支付比例在75%左右。

完善门诊统筹,主要保障城乡居民在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门诊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医药费、一般诊疗费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等费用支出,基金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严格控制目录外药品和医用材料的使用,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 整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推动儿童先心病等22类重大疾病保障向按病种付费和大病保险平稳过渡,并确保待遇水平不降低。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满足城乡居民多层次医疗保障需求。 以前,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实行不同的医保目录。新农合的基本药品目录范围较窄,只有几千种药品,而我省居民医保目录涵盖3万多种药品。《实施意见》统一城乡居民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含特殊医用材料)、医疗服务设施等基本医疗保险3个目录,明确支付范围。

2017年一次性补缴15年养老保险的话,退休后每月能领多少钱

2017年一次性补缴15年养老保险的话, 退休后每月能领多 少钱 当今社会,大多数的人都已经参保了,尤其是养老保险,直接关系每个人以后的生计问题。事实上,虽然你每年都在交社保,但对于退休后能领取多少养老金各位并不知道。尤其是武汉人民,竟出台了这等房屋限购,没在武汉本地交满10年社保的人不能购房,意思就是你想要在武汉买房吧,麻烦先补交完10年的社保。点击加载图片跑题了,今天讨论的是:2017年一次补缴15年养老保险的话,每月能领取多少钱?根据最新政策规定:男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累计未满15年,不论什么时候开始参保缴费,都可以一次性趸缴至满15年。(但注意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般是不能一次性趸缴15年的)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种。基础养老金:是以当地上年度员工的工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作为基数的,算法:退休时上年度当地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退休时上年度当地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平均缴费指数)÷2×缴费年限×1% 点击加载图片个人账户养老金:是以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所得。而计发月数则是以职工退休时的年龄、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以及利息等因素确定的。如60岁退休,所对应的就是139个月。算法: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

四十多年的人生经历告诉我,我的风格一向都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的。像我这种高手的世界里,要早盘30分钟解决战斗的龙头标的,然后开始喝茶泡妞吹水。这样才是人生大赢家,所以像我这种高手严格来讲是超短界的文艺青年,而你们见过的大神严格来讲都是从九点十五盯盘直到尾盘集合 最后一秒,收盘还他妈的复盘4小时的超短民工罢了。我这套出神入化的简单交易模式,虽然已经让赚钱的学员遍布全国各地,但真想对一些人说一句:出来社会里面混,先把自己的身段放低再说话,好像别人都欠他似的,我为什么要带你上路,你是天王老子吗?所以能虚心求学的朋友,每日一骨,不谈推建,只讲分享,请自己来验证。所以如果你在60岁时退休,也已经交满了15年的养老保险,而你在广东深圳退休,且退休时的上年度当地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000元。这时的平均缴费指数为1.0,每月缴费为500元。你在退休后可获得养老金就是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 金的总数。其中,基础养老金为 (7000+7000×1.0)÷2×15×1%=1050元;而个人账户养老金为500×12×15÷139=647元。两者加起来,那你每个月可以获得的养老金就是1697元。点击加载图片 15*12*500=90000元,60岁前总共交90000元,退休后每个月领取1697元,一年就是12*1697=20264,所以只要你至少保证要活到65岁的话,那还是划算的,现在的医疗

2017年补缴社保新政策_2017年社保新政策

2017年补缴社保新政策_2017年社保新政策【劳动社保就业】 2017年关于社保退休工资有什么新规定?下面是小编整理的2017年社保退休工资新规定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社保新消息:缴费基数将调整低收入者也交得起社保。 1.基本工资工人按照工人资格定 10年工龄2000元,15年工龄2300元,20年工龄2500元,25年工龄2800元,30 年工龄3000元,40年工龄3500。(随国民经济增长)

2.工龄工资(含工龄) 每年30元,随着工龄增长。工龄工资的实行这不仅是对老工人的照顾问题,更重要的是鼓励终身从是工人,有利于工人队伍的建设和工人队伍的稳定。 3.工作工资 补贴按照实际按劳取酬原则;主要是鼓励工人多干活,特别是年轻工人精力充沛,他们多劳动多生产,并得到应有的报酬,不仅是心理的安慰,也是对他们的鼓励。 4、绩效工资 月份和年奖金(取代职称工资)。这部分奖金,只能占工资的10%左右。大家推荐竞比实绩,每年年奖金,不终身制。 5、特优津贴 全体工人公认的特别优秀工人,无名额限制,县市以上部门高标准考核认定,象领国务院津贴领县/市人民政府津贴,不终身制。

6、工人的退休金 按工龄,每工作一年100元。依此类推工龄10年的退休金是1000元。参加工作20年的退休金是2000元,参加工作30年的退休金是3000元,工龄40年的退休金是4000元。不分高级工,中级工,还是普通工人。退休金一律平等。公务员也要不分职位高低一律平等。和工人的退休金一样。三年以内执行完成。 7、养老保险 一般要交满15年,到退休的时候才能终生享受养老金,所以想拿养老金的人请务必在自己退休前15年就开始交。如果到退休年龄交养老保险不满15年,那等到你退休的时候国家会把你个人帐户上存的8%的养老金全部退给你。那单位给你交的21%到哪里去了?国家把单位为你交的21%的钱全部划到国家的养老统筹基金里了。 8、医疗保险 单位每月给你交的是9%,你个人每月交的大概是2%外

社保新政策:2018长沙社保缴费标准

社保新政策:2018长沙社保缴费标准 由于每年城市平均工资水平都会调整,那么,社保缴费标准也会跟着变,主要体现在社保缴费基数上。那么,2018长沙社保缴费标准是什么样的呢? 2018长沙社保缴费标准受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社保缴费基数,而是社保缴费比例。后者基本上变化不大,重点看公司缴纳多少。因此,我们在看2018长沙社保缴费标准时,保险同城提醒,只需要关注社保缴费基数就行了。 由于目前2017年长沙平均工资水平还未公布,所以目前2018长沙社保缴费标准还是和以前一样的,暂未调整。具体如下: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与比例: 1、缴费基数:上限13473元;下限2695元; 2、单位缴纳比例19%,个人缴纳比例8%。 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与比例: 1、缴费基数:上限13473元;下限2695元; 2、单位缴纳比例8%,个人缴纳比例2%。 生育保险缴费标准: 1、缴费基数:上限13473元;下限2695元; 2、单位缴纳比例0.7%,个人不用缴费。 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与比例: 1、缴费基数:上限13473元;下限2695元; 2、单位缴纳比例0.7%,个人缴纳比例0.3%。 工伤保险缴费费率: 1、缴费基数:上限13473元;下限2695元; 2、单位缴纳费率根据行业标准,个人不用缴费。 2018长沙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 和企业职工社保缴费标准一样,灵活就业人员的也还未调整,沿用2017年的。2017年度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确定为高、低两档:高档为4491元/月,低档为2695元/月;缴费比例为20%。 如果参保人员选择按高档缴纳标准:4491×20%×12=10778.4元(898.2元/月),低档缴纳标准为:2695×20%×12=6468元(539元/月) 2017年度长沙市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695元/月,缴费比例为5.6%,另加大病医疗互助130元/年。具体缴纳标准为:2695×5.6%×12+130=1941.04元(161.75元/月)。

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

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四区一岛”管委会人力社保部门,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 为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就医购药和办理医保相关事项,完善参保关系转移及待遇接续办法,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经研究,决定调整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部分政策,简化优化相关服务流程。现就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就医管理办法 (一)扩大转外地就医范围,简化备案手续。参保人员办理转外地就医备案手续的,转外就医范围扩大到当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有效期从原来的6个月放宽到12个月,期间参保人员可多次到转外就医地就医。 参保人员办理转外地就医(含异地居住就医)备案的,就医地区域范围扩大到境内当地地级市的区域范围,上海、北京、天津、重庆、海南、西藏为直辖市的区域范围或省域范围。 (二)调整转外地就医的基金支付下浮标准。经备案转往当地医保定点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基金支付比例下浮10个百分点;转往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下浮20个百分点;转往当地医保定点其他医疗机构的,下浮30个百分点。未办理备案自行去外地就医,经审核情况属实的,上述基础上再下浮10个百分点。 异地就医的医疗机构等级按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上的机构等级执行,未纳入国家结算平台的,按当地人社部门确定的医保结算等级执行。 (三)参保人员通过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医疗费的,当地医保目录外的个人自费医疗费纳入医保历年个人账户资金和家庭共济账户资金使用范围。 (四)扩大异地居住就医备案人员范围。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成年居民、学生、婴幼儿、未成年人等参保人员,长期异地居住(6个月以上)均可按规定办理异地居住就医备案。 (五)延长医疗费报销期限。参保人员按规定申请医疗费零星报销的,报销期限统一延长到12个月,参保人员应在医疗机构结算票据出具之日起的12个月内申请医疗费零星报销。 (六)调整个人账户购买非处方药的限额标准。参保人员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在本市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非处方药的,一天内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总额不超过120元,购药量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规定执行。

2017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

退休越晚养老金越多 “新人”多缴多得“新人”缴费年限越长,得到的养老金就越多,这与老政策相比 有一定的优越性。假设条件如下:1.假设从2004年开始工作,且每年工资固定增加3%.2.假设每年养老金年利率为:1.98%.3.假设每年社会平均工资上调2%,不考虑通货 膨胀。 小张2006年7月份参加工作并开始参保,如果他现在的税前工资或基本工资为1000 元的话,小张愿意工作20年。据测算(测算过程复杂,故省略),到 2026年退休后,小 张可领取的退休金为每月824元;如果小张愿意工作30年,则到2036年领取的退休金为 每月1238元。 “中人”受损政策补偿李先生是1984年参加工作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从1996年 才开始有存储,到2016年退休。也就是说,李先生再过10年就退休了。 假设李先生今后10年内平均工资为3000元,按老政策,今后这10年内他个人账户 里应存储:3000元×12(个月)×10(年)×11%= 39600元。按照新政策,今后10年内李 先生的个人账户里应储存为:3000元×12(个月)×10(年)×8%=28800元。也就是说,新 的养老政策实施后,李先生的个人账户里将会少10800元。 基于这种情况,再加上“中人”以前个人账户的积累少,新政策对“中人”作出了 政策补偿。待他们退休后,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 性养老金和调节金。另外,对新政策实施后5年内退休的参保人员,按养老新政策计发 的基本养老金高于按原政策规定计发数额的,高出部分按其退休年度所对应的比例发给,5年内比例逐渐提高;按养老新政策计发基本养老金低于按原政策规定计发数额的,予以补足。 “老人”仍按照原来的规定发给基本养老保险金,同时随养老金的调整而增加待遇。 总之,新政策鼓励晚退休,“新人”越晚退休养老金越多:“中人”养老金不会减少:“老人”会随养老金的调整而增加待遇。 2017年完成养老金制度并轨2018年开始延迟退休

2017年河北省医保新政解读

年河北省医疗保险政策变动地通知 一、门诊 无慢性病人员: 职工个人在其门诊定点医院自付元后(划社保卡中地钱或现金.如选择交现金地话,交现金地同时记得划一下社保卡),个人账户负担,医保负担;个人账户没有余额地,个人现金负担,医保负担,医保年度支付限额暂定元.药房拿药不享受优惠待遇,将可能导致自付比例地提高(以上所指地各项负担比例一律指医保范围内地用药、检查、治疗等). 有慢性病人员: 职工个人在其门诊定点医院划社保卡拿药(无门槛费),个人账户有余额地,个人账户负担,医保负担;个人账户无余额地,个人负担,医保负担,医保年度支付限额为已所认定地慢性病限额为最终限额.药房拿药不享受优惠待遇,将可能导致自付比例地提高(以上所指地各项负担比例一律指医保范围内地用药、检查、治疗等). 二、住院 参保人员在省医保联网医院(能压卡住院地医院)住院,起付线不分在职退休或有无慢性病,起付线标准:一级医院元,二级医院元,三级医院元.起付标准自第二次住院起依次降低,最低不低于元.报销比例:不分医院等级,在职人员个人负担,报销;退休人员个人负担,报销(以上所指地各项负担、报销比例一律指医保范围内地用药、检查、治疗等). 三、转外就医 必须事先到省医保中心备案审批. 望看到通知地人员互相转告,谢谢! 医中心医 举例说明:(无慢性病地人员) 例一:已年初个人社保卡注入元为例,需在门诊定点医院买元药物(切记划社保卡),然后再买元药物时,只需要再刷社保卡上元即可.医保统筹基金按照:配比支付剩余地元,总共买了元药物.此时社保卡中还剩元,还可以买元地药物. 例二:已年初个人社保卡注入元为例,需在门诊定点医院买元药物(切记划社保卡),然后再买元药物时,只需要再刷社保卡上元即可.医保统筹基金按照:配比支付剩余地元,总共买了元药物.此时卡上没有钱了,但是当再买元药物时,只需要支付元即可,因为医保统筹基金按照:支付了剩余地元.也就是说刷了社保卡内元,同时支付了元现金,前后总共购买了元地药物. 举例说明:(有慢性病地人员,指已经在省医保中心申报成功地慢性病人员) 例一:已年初个人社保卡注入元为例,在门诊定点医院购买元药物时,只需刷社保卡支付元,其余元由医保统筹基金按照:配比支付.此时社保卡上还剩余元,此时仍可继续购买元地药物(医保年度支付限额为已所认定地慢性病限额为最终限额). 例二:已年初个人社保卡注入元为例,在门诊定点医院刷社保卡中地元实际可以购买到元药物,其中元由医保统筹基金按照:配比支付.此时社保卡内已没有钱,但再购买元药物时,只需要支付元现金,其余元由医保统筹基金按照:支付,前后总共使用社保卡内金额元及现金元.共购买药物价格为元(医保年度支付限额为已所认定地慢性病限额为最终限额). 年七方面人员门诊待遇: 本人在其门诊定点医院就医,账户有余额地,个人账户负担,医保负担;个人账户无余额或者个人账户虽有余额,但统筹基金支付已达到万元地,个人支付,医保支付;七方面人员患有重症门诊慢性病地,统筹基金支付超出万元限额地,随时向医保局申请备案. 七方面人员(举例说明用法): 已年初社保卡注入元为例,在门诊定点医院买元药物,只需要刷社保卡支付约元,剩余元由

2017年度医保工作总结

2017年医保工作总结 2017年,我院根据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规定,认真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针对《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考核细则》内容,总结如下: 我科在2017年度医保总工作现结果汇报如下: 一、认真核对病人身份。参保人员就诊时,应核对医疗保险手册。遇就诊患者与参保手册身份不符合时,告知患者不能以医保手册上身份开药、诊疗,严格把关,遏制冒用或借用医保身份开药、诊疗等违规行为;对车祸、打架斗殴、酗酒、工伤、自杀、自残、整容、镶牙、流产等类病人不能享受医保、合作医疗政策待遇,对不能确认外伤性质、原因的不得使用医疗保险卡直接办理住院登记,门急、诊医生如实记录病史,严禁弄虚作假。 二、履行告知义务。对住院病人告知其在规定时间(24小时)内提供医疗卡(交给住院收费室或急诊收费室)和相关证件交给病区。 三、严格执行《山东省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不能超医疗保险限定支付范围用药、诊疗,对提供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须事先征得参保人员同意,并在病历中签字确认,否则,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诉等,由相关责任人负责自行处理。 四、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西药和中成药可分别开具处方),门诊每次配药量,一般疾病不超过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过半月量。住院病人必须在口服药物吃完后方可开第二瓶药,否则医保做超量处理。严格掌握用药适应症,住院患者出院时需巩固治疗带药,

参照上述执行。 五、严格按规定审批。医疗保险限制药品,在符合医保限制规定的条件下,同时须经过医院审批同意方可进医保使用。否则,一律自费使用,并做好病人告知工作。 六、病历书写须规范、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记录参保病人的门诊及住院病历,各种意外伤病人,在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程录中必须如实的记录意外伤害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原因。 七、合理用药、合理检查,维护参保病人利益。住院病人需要重复检查的必须有原因分析记录。 八、严格掌握医疗保险病人的入、出院标准。严禁分解门诊处方开药、人为分解住院人次;禁止挂床住院或把门诊治疗、检查的病人作住院处理,住院病历内容必须规范完整,如发现住院医嘱中只有药物医嘱或只有检查、检验医嘱的情况引起医保的拒付款,全额由科室、诊疗组和相关责任医生负责。 九、严格按照规定收费、计费,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等现象。各科主任、护士长高度重视,做到及时计费,杜绝重复收费和出院当天补记材料费(如导管、肠内营养管)或出院一次汇总计费、累计计费(如氧气费等),各种费用记帐必须与病历医嘱相符合。 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工作重点: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医保新年度政策、规定及服务协议。 2.及时、积极宣传医保新政策。 3.严格按照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的原则,切实做好新年度医保工作。

2017年社保欠费和滞纳金怎么回事

2017年社保欠费和滞纳金怎么回事 和大家娓娓道来~ 社会保险欠费了,滞纳金是怎么计算的? 据相关规定,长时间未缴纳保险费,超过6个月后就会产生滞纳金。养老保险费滞纳金计算方法是:应缴费总额欠费天数2%。滞纳金封顶的金额是本金的40﹪,最高不能超过8000元,超过了也按照8000元收取。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59号)第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减免社会保险费。缴费单位确因特殊困难暂时无能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当提供资产担保或者其他有效缴费担保,经县级以上地方税务机关征求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意见后予以批准,可以缓缴除基本医疗保险费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缓缴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缓缴期满后,缴费单位应当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及其银行活期存款利息。缓缴期内不加收滞纳金。 第十六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代扣代缴社会保险

费或者在缓缴期满后不足额补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经县级以上地方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依法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冻结相当于应缴社会保险费和滞纳金的数额,或者扣押、查封其价值相当于应缴费额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单位欠缴社保费将加收滞纳金(以长沙市为例) 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补足,并自欠费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近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加收滞纳金的有关事项发布通告,提醒广大欠费单位及时缴费。 长沙市人社局表示,对2011年6月30日以前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参保的用人单位应自3月31日通告发布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到所属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确认欠费及滞纳金数额,并主动及时清缴;经审查确认确有清缴困难的,用人单位须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到所属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签订《延期缴费协议书》并提供担保,然后按《延期缴费协议书》清缴。对依法催告仍不申请确认欠费数额、不及时清缴欠费或没有依法签订《延期缴费协议书》的用人单位,根据不缴费、不记录个人账户权益、不计算缴费年限的政策,相关社会保险关系中止。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由欠费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对2011年7月1日以后发生的社会保险费欠费及依法产生的

(完整版)2017年医疗服务协议范本

驻马店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 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 (征求意见稿)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463000 联系电话: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驻马店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处制订 2017年元月

为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构建和谐医、保、患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驻马店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细则》、《驻马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驻马店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有关事宜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甲乙双方应当认真贯彻国家、省、市以及本统筹地区有关基本医疗保险、医药卫生、物价等规定,保证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第二条乙方提供医疗服务的对象包括:本统筹地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的参保人员以及其他保障人员。 第三条乙方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范围,包括:门诊、住院、门诊特殊病(重症慢性病)等医疗服务,乙方所提供的医疗服务应当符合卫生行政部门许可并经甲方同意的项目、服务范围。 第四条甲乙双方应当依照国家、省、市及本统筹地区有关的政策法规,正确行使职权,有权监督双方执行有关政策法规和履行职责的情况,举报或投诉对方工作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向对方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五条甲方应当履行以下业务: (一)及时向乙方通报基本医疗保险法规政策和管理制度、操作

2016-2017年福建省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及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2016-2017年福建省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及医疗保险报销范 围 2016-2017年福建省补充医疗保险政策 及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感谢访问《2016-2017年福建省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及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以下是智坤教育网ZKJZlxl170小编整理的最新资讯欢迎阅读,部分内容沿用往年信息,如有变动,请以官网公布为准。欢迎阅读! 2016-2017年福建省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及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2月3日讯:今年底前全省要全面实施基本医疗救助费用“一站式”结算服务。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省医改办等部门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医疗救助体系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通知,表示我省将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切实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努力实现困难群众“病有所医”的目标。该《意见》从2月1日开始实施。 医疗救助对象分为四类 根据《意见》,我省医疗救助对象是具有当地户籍、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居民,分为四类。第一类: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 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人员;第二类:低保对象、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重点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指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参与社会生活和自理困难的肢体、智力、精神、视力、语言、听力残疾,残疾等级为二级(含二级)以上的人员];第三类: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第四类: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

对第一、二类救助对象给予全额资助 《意见》表示,对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缴费进行资助。对第一、二类救助对象给予全额资助,保障其获得基本医疗保险服务。 特殊门诊救助是对因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者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负费用较高的第一、二类救助对象进行医疗救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确定的门诊特殊病种,特殊门诊救助比例为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的60%。 第一、二类救助对象在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中,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 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第一类救助对象按90%、第二类救助对象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 第三类救助对象年度内因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仍有困难的,可申请一年一次性定额救助。 救助对象只需支付自付部分 《意见》在医疗救助服务方面也做出明确规定。第一、二类救助对象住院和特殊门诊救助程序为:救助对象持社保卡等相关证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医疗救助的有关规定,为救助对象提供医疗救助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垫付应由医疗救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再与救助对象参保所在地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再与当地县级民政部门结算,救助对象只需支付自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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