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确定法律结构

确定法律结构

确定法律结构
确定法律结构

12.1 确定法律结构

有远见的企业家必须先确定最适合企业需要的法律结构,再决定如何组织企业。考虑到多变的税法、债务环境、融资环境及商业形式的复杂性,这样做是必要的。

三种基本的法律组织形式是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因为每种形式都有它各自的优缺点,因此不可能说其中哪一种优于其他几种。企业家各自所处的环境、所关心的对象及需要将影响最后的选择结果。

12.2 独资企业

独资企业(sole proprietorship)即由一人所有并经营的企业。离开了它的所有者,企业也就不复存在了。所有者个人享有全部的收益权并承担企业的所有债务和其他义务。所有者个人还负有无限责任(Unlimited Libility),这就意味着所有者以他/她的企业资产和个人资产来支持经营。假如企业不能偿还债务,所有者将不得不变卖其私人的汽车,住宅,甚至一切可以偿还债权人债务的资产。

要建立一家独资企业,所有者只需获得建立企业所需的当地与本州的经营许可证。若企业主想自己杜撰一个的企业名称,他或她还必须和当地部门签署一份“假定企业名称证明”的文件。正是由于独资企业成立的便利性,它是使用范围最广的法律组织形式。

独资企业的优点

以下是独资企业所具备的优点:

●易于成立。与其他的组织形式相比,独资企业的成立手续较简单且限制较少。它只需要

很少的甚至不需要政府的审批,而且相对于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它的成立费用更低。

●利润的独享权。所有者不必和别人分享利润。

●由一个所有者决定和控制。在企业运营中没有必须征询的共同所有者或合伙人。

●灵活性。能够根据企业的需要及时地做出管理决策,这种决策是基于各种法律和企业家

的主观判断并以日常管理决策的形式出现的。

●相对较少的政府控制。除了必要的许可证,独资企业很少受到政府的干预。

免除公司企业的税收。企业主以个人而非以企业作为纳税人。

独资企业的缺点

独自企业也有它的缺点,如:

●无限连带责任。企业主个人对企业所有债务负责。这种义务设计企业主的所有资产。

●企业缺乏连续性。由于所有者的疾病或死亡,企业可能削弱或倒闭。

●较难获得资金。与合伙企业或有限公司制企业形式相比,通常独自企业只能获取较少的

资金。

●较难积累长期发展资金。由于企业完全依赖个人,在长期发展资金积累上一般较困难。

●相对有限的眼光和经历。由于企业的决策只依靠一个人,单个人的能力、知识和专长就

将限制企业的发展方向和发展空间。

12.3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partnership)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为了获益而作为共同的企业所有者而形成的企业。每位合伙人提供资金、财产、劳动力或技术,并且分享企业的利润(或分担企业损失)

统一合伙企业法案(Uniform Partnership Act)被作为许多州合伙企业成立的指导性法律文件。虽然该法案没有作出详细规定,但有关合伙企业的书面条款总是被建议使用和实施。这是因为除非书面约定,法院通常假定合伙人有平等的合伙权利——相同的分享权益、损失、资产、管理以及企业其他方面的权利。

合伙企业条款明确地指出了合伙人在财务和管理中的参与程度,并详细描述了他们在合伙企业中的地位。一下就是通常书面约定的相关信息:

●名字、目的、住所

●合同期限

●各合伙人在企业中的具体角色(无限或有限责任、参与或不参与经营管理)

●合伙人提供的资金、财务、劳务或技术(初始时,建立以后)

●利润和损失分配

●提成或薪金

●将来进入的合伙人(congtinuing partner)的权力

●合伙人的死亡(合同的解除和结束)

●债务的解除

●企业费用(处理方式)

●债务分离

●权限(各合伙人关于企业经营的权限)

●账目、记录和财务清算方式

●合伙人股份(partnership interest)的出售

●仲裁

●纠纷的解决

●合伙关系的增加、变更和修改

●必要和切忌的行为

●缺席和无资格

●员工管理

除了书面条款,企业家必须考虑许多不同类型的合伙企业组成形式。根据企业需要可以采用它们中的一种或几种。应该牢记在典型的合伙企业组成方式中至少有一个合伙人是必须对企业债务负无限责任的主要合伙人(general partner)

合伙企业的优点

合伙企业组织形式的优点是:

易于成立。与成立一个更加复杂的企业(如有限公司)相比,创建程序和费用都较

少。

●直接报酬。合伙人直接分享利润,这激励他们竭尽全力去工作。

●企业更易成长和壮大。合伙企业通常比独资企业能获得更多的资金和技能。

●灵活性。在日常决策(day-to-day decision)的形式下,合伙企业能针对企业的需要

作出快速的反应。

●相对自由的政府监管。合伙企业的运营中政府干预非常少。

●可能的税赋优势。大部分合伙企业都以个人作为纳税人,从而规避了以有限公司作

为纳税人的高额税费。

合伙企业的缺点

合伙企业还存在缺点,如:

●至少一个合伙人负有无限连带责任,虽然部分合伙人只承担有限责任,但至少有一

个主要合伙人要承担无限责任。

●缺乏连续性。假如任何一个合伙人患病或死亡或仅仅是简单的撤资,合伙企业就解

体了。但也有可能其余的合伙人继续维持企业的运转,或是吸纳新的合伙人成立新

的企业。

●获得大笔资金相对困难。大部分合伙企业在大额融资上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长期

资金的筹措上。通常合伙人的出自数额决定了合伙企业所能募集到的总资本,尤其

在起步阶段。

●受制于某一个合伙人的行为。一个主要合伙人的擅自决定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灾难性

的合同或债务,同时也连累其他合伙人。

●处理合伙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存在困难。除非被详细写入协议,否则从某一合伙人手

中回购股权是很困难的。

合伙企业的成功

创办合伙企业的愿望和决定是很容易理解的,然而,除了建立合伙企业的最初决定之外,我们所能获取的有关创业者发展和培养合伙企业的过程的信息却非常少。如果说我们已经知道了成本和风险总是与合伙企业的失败紧密相关的话,那么洞悉影响合伙企业成功的因素是非常有用的。一项调查研究试图清楚地呈现这些问题,并且提出对合伙人之间相互作用的形式和内容的更恰当的理解。

研究表明,合伙人之间的相互信任、协调行为的意愿与传达委托的技巧对合伙企业是十分重要的。中肯的批评也是各方经常采用的交流策略。

合伙人之间的相互合作能使所有合伙人都更好地理解他们所面对的战略选择。研究者发现相互的信任、委托、交流质量、联合策划,已及共同解决问题都能是各合伙人的期望、目标、目的更好地融合在一起。而他们所面临的挑战是发展管理哲学的企业文化。这要求各合伙方能在计划和组织时要考虑到所有当事人的需要,懂得放弃一些自身利益。

12.4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corporation)是“一种人为的、无形的、模糊的、仅仅存在于法律条款中”的产物(最高法院法官John Marshall,1819).正是如此,有限公司是一个与它的所有者和分离的法律实体。成立有限公司须经州司法当局批准,通常以股东(所有者)投入的资金或财

产转化为公司的股权(所有权证书)为有限公司成立之标志。成立有限公司通常的程序是:(1)必须认购股本并成立其试运行的组织;(2)必须得到公司所在地州务卿(Secretary of State)的批准,即是颁发公司的营业执照,确定该企业的权力与经营范围。跨州经营的有限公司必须遵循联邦州际商业法以及各个州有关非本州公司的法律规定。

有限公司的优点

有关有限公司的优点如下:

●有限责任。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于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所有权的转移。可通过把股票转让给感兴趣的买家的形式来转移所有权。

●存在时间无限,有限公司存在的期限独立并区别于其所有者的存在时间,可以无限

期地存在。

●大额融资的相对容易性。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行债券和股票,或是以企业资产或个

东个人担保而过的短期借款等方式来获得资金。

●能力与专长的增加。有限公司可以充分利用从大股东到职业经理等各方面的优势以

提高公司自身的专长和技能。

有限公司的缺点

有限公司也存在着缺点,其中一些列举如下:

●活动限制。有限公司的活动受营业执照上所规定的经营范围和各种法律的限制。

●缺乏代表性。大股东可能凭借其实力侵蚀小股东的利益,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小股东。

●监管。广泛的地方、州及联邦政府机构的监管与大量的报告经常导致烦琐的文书工作和

官样文章。

●组织费用。创建有限公司通常花费很大。

●双重税赋。所得税要在公司的利润和个人所得两个环节征收。

表12.1比较了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之间的特征。

12.5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的特殊形式

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的多种特殊形式应引起特别注意,阐述如下。

有限合伙企业

以不承担管理责任,也不承担初始投资以外的资金债务的方式出资设立的企业组织形式叫做有限合伙企业(limited partnerships)。既可以只承担有限的责任却共享利润。

有限合伙企业受统一有限合伙企业法案(Uniform Limited Partnership Act,ULPA)管辖。该法案形成于1916年并于1976年进行了修正,1985年再次增加了修正条款。该法案包含11款,64个涵盖广泛的方针,如(1)总纲(2)设立(3)有限合伙人(4)无限主要合伙人(5)金融(6)分配和提成(7)合伙企业利润分配(8)合同解除(9)境外有限合伙企业(10)衍生行为(11)其他方面。假如有限合伙企业是企业可能采用的法律组织形式,准合伙人就必须仔细阅读这些ULPA准则。

不同于无限合伙企业自发的成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创建是一个相对正式的过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必须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且他们必须先签署一份证明文件,其中至少包含以下信息:

1.企业总称

2.企业类型

3.企业总部所在地

4.每位成员的名字和居住地,以及各自分别是无限还是有限合伙人

5.合伙期限

6.每位有限合伙人投入的现金额以及其他资产的评估值

7.每位有限合伙人的额外出资(若需要)和出资的次数

8.合伙人的人事变动的方式(若需要)和随后企业的持续经营

9.利益分享和每位有限合伙人应得到的报酬

证明文件的内容和申请的方式与有限公司的证明文件类似。此外,私下的非正式协议通常包括公开的证明文件中没有的项目,比如合伙人的利益分配。

创业实践

有限责任合伙企业

有限责任合伙企业(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LLP)使一种相对较新的合伙企业形式,这类企业可让专业人员既享受合伙制的税收优惠,又可避免为其他合伙人的错误决策而承担个人责任。在LLP中,无辜的合伙人不必为其他合伙人的错误决策而负有无限连带责任。LLP与下文要提到的有限责任企业(LLC)相似。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更适合于以合伙性质来正是开展业务的专业人员。与有限责任企业一样,有限责任合伙企业必须按照州法律成立和运营。

在专业人员的眼中有限责任合伙企业颇受青睐的原因之一是因为在大部分法律规定中它的设立比较便利。尤其适合那些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合伙关系的专业人员。例如,在得克萨斯州要成立有限责任合伙企业,要做得全部就是满足以下要求:

1.向州务卿提交相关得申请表格;

2.每位合伙人支付200美元得年费;

3.至少投保10万美元得职业责任保险;

4.企业名称上加上“L.L.P”或“注册有限责任合伙企业”。

从合伙企业变成有限责任合伙企业(LLP)也很容易,因为它们得基本组织结构是相同的。此外,所有针对合伙企业的现行一般法律仍然适用于有限责任合伙企业(除被L.L.P章程所修改的)。通常情况下,各州有关LLP的法律条款只是在现有的合伙企业法的基础上略作修改而已。(上标11)

S公司

S公司(S corporation)(以前称作 Subchapter S公司)的名字由美国内税收法案(Internal Revenue Code)中的 Subchapter S 而来。S公司这种法律形式既可以使企业规避作为公司所需交纳的企业所得税,又可以享受有限公司形式下的好处(尤其是有限责任)。

S公司通常不被看作一个“可进行税收选择的公司”,起纳税类似于合伙企业。(上标12)美国国税局(IRS)只将股东收入这一信息记录在案,进行征税。这种情况下双重征税问题便迎刃而解。公司利润不再纳税,而是直接分配给股东,股东再按个人收入纳税。

虽然这对于小企业是非常有用的,但必须遵守严格的方针;

1.公司必须是境内公司。

2.公司不能是其他公司的附属公司.

3.公司股东必须是个人,集团和财产托管会。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及不合格的财产托管会不能成为S公司的股东。

4.公司股东不能超过75名。

5.虽然不一定所有股东都要有同样的表决权,公司只能发行一种股票,及不得同时存在优先股,普通股等不同类型的股票。

6.公司股东不能是非常驻本国的外国人。

选择S公司的好处

S公司提供了很多好处.例如:当公司出现亏损时,S公司(Subchapter S) 可以让股东们用这些亏损来冲消应税收入.而且,如果股东的应纳税低于公司的应纳税级,那无论收入是否分配,公司的整个收入都可以按股东的税级纳税.对于想为企业的未来发展积累资金的公司来说,公司这一形式就更具吸引力了.公司的应税收入只包阔公司年终派发给股东的红利.

公司可以选择不同的会计年度来分配利润以帮助股东缓交税款.这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公司的未分配利润要等到分配时当年的会计年度结束后方才纳税.此外,公司的股东可以把他或她自己的一些股票转让给家庭中的税法规定应纳税级较低的成员.最后,公司还拥有一些税收减免,比如股东们的联邦税储蓄.

有限责任企业

从1997年以来,越来越多的州涌现出一种新的企业组织形式,叫做有限责任企业.有限责任企业是一种混合的企业组织形式,它既像有限公司一样承担有限责任,又想有合伙企业得纳税优势.

有限责任企业主要的优点是不以实体纳税;这类企业的利润直接分配给企业成员个人.另一个优点是企业的成员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在一个有限责任企业中,所有者可以完全参与管理活动,而且至少在一州的法律中,企业的经理人甚至可以不是所有者.还有一个优点是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与境内外投资者都可以成为的股东.同时不限制股东人数.

LLC的缺点相对较少.也许最大的不足之处是各州的法案均有所不同,从而任何涉及跨州经营的企业都将面临麻烦.国家统一洲法律委员会为了把各州的法案统一,草拟了一份各州法案可遵循的统一有限企业法案,可以考虑采纳.然而,在所有的州采纳统一法之前,一个有限责任企业不得不了解其他州有关企业营业的规定以确保有限责任.

其他公司类型

公司也可以按照所处地址,资金来源,目标,法人行为和所有权形式来划分.

内部和外部公司

公司必须在某一个特定的州注册成立。因为在其所在州(其注册的所在州),这类公司被称作内部公司(domestic corporation)。相比之下,在美国任何其他州开办的公司称作外部公司(foreign corporation)。(这儿不涉及跨国公司;这儿的内部和外部仅指美国内部而言。)

公营和私营公司

公营公司(pulic corporation)由政府成立用来达到行政或管辖目的的公司。城市和乡镇公司是常见例子。此外,许多联邦政府的组织也是公营企业。私营企业(private coropration)的创立或多或少都是为了私人利益。许多商业公司都是私人的。私营公司也能像公共设施一样服务于大众。但既是如此,他们仍由私人而非政府所有。

非营利公司

一类熟悉的非营利公司(nonprofit corporation)(或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是宗教·慈善或教育机构。他的目的并不是营利,但倘若赢利不派发而是留在公司用以发展,那么赢利也是合法的。非营利公司在州法案下组织成立,这些法案通常提供不同的组织形式模式和组织运行方针。这种公司可以发行股票但不能给持有人派发股息。大部分非营利公司是私人的。

专业公司

大部分专业公司(professional corporation)是私人公司,成员有律师·会计师或医生等

专业人员。因为它在纳税上合伙企业形式获得更多优惠(养老金·医疗补助等),使得专业公司已经变得非常盛行。

封闭性公司

封闭性公司(close corporation)或者封闭性持股公司,其典型之处在于所有的股票都被一个或少数股东(实际数量视个州法律而定)所掌握。对于公众来说,这些股票无法购买。封闭公司的股东直接管理公司。

公司费用

任何人都能开办一个公司。但是。开办和经营公司要产生大量的费用。

·律师费。范围从1500到5000美元。

·会计费。建立一套公司薄记系统要花费1000到2500美元。

·付给州政府费用。州政府要求公司交纳的年费为几百美元。

·失业保险税。即使公司只有一个雇员,仍要缴纳失业保险税,或者交给注册地州政府,或者交给联邦政府。

·雇主对社会安全的出资。假如一个人不仅是他或她自己公司的一名员工,还兼职其他公司的有偿工作,那他或她就必须为社会安全支付雇主“捐款”。该资金不得退还。

·每年的法律和会计费用。在不同的州公司必须填写各种报表。此外,公司档案和记录处理也不能断。这需要一名会计或律师来做。每年这些工作的费用要达数百美元。

12.6特许经营权

如今,超过三分之一的零售额以及越来越多的国内生产总值由私人的特许经营产生。所谓特许权(franchise)即商标、商标名、版权所有者许可其他人使用它来销售商品和开展服务。特许经营者(特许经营权的购买者)一般有法律独立性但对于销售精英全的商业系统存在经济上的依赖。换句话说,特许经营者作为独立的经营者却有着区域性或是全国性或是全国性组织的经营优势。

特许经营的优点

特许经营有许多优点

培训和指导

与创业或是收购一个企业相比,购买特许经营权的最大优点可能在于特许经营权的出售者通常要为购买者提供培训和指导。结果就是,接受这些帮助的全国范围内的购买者要比普通的小型企业破产率总体上士特许经营企业的四到五倍。

品牌效应

购买了有名品牌,尤其是著名品牌的特许经营权的个人有发家致富的好机会。如果经营权出售方的品牌是受到欢迎的,则很容易产生品牌效应。人们通常更愿意购买由全国特许经营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不喜欢鲜为人知的产品。

已有记录的成功记录

购买特许经营权的另一个好处在于出售方已经证明它是成功的。当然,如果某人是第一个此经营权的购买者,则不在其列。然而,加入这个组织已经存在了五至十年并有了50乃至更多的特许经营店,就不难看出其经营是否成功。如果所有的特许经营店仍然营业,并且经营者说他们经营良好,那就证明了经营权出售方在店面的布置和地段、价格策略、商品或服务质量,以及总的管理系统上是成功的。

金融帮助

特许经营成为一种骄傲的投资方式的另一个理由是特许经营权的出售方能够帮助购买者

获取运营所需的资金援助。事实上,有些出售方个人借钱给购买者以帮助他们起步,而且直到企业运行步入正轨才要求偿还。简单的说,购买特许经营权通常是一个从金融机构获取援助的理想方法。

特许经营的缺点

与特许经营优点相伴的还有它的缺点。最重要的缺点是:

1.特许经营费

2..出售方施加的控制

3.出售方的一些空口承诺

以下详细阐述了以上每一个缺点。

特许经营费

商业活动中,没有人可以不劳而获。对于经营规模越大、经营的越成功的出售方,其特许经营费也越高。对于全国范围的特许经营,5000至10000美金的特许经营费是不足为奇的。而规模较小或还没取得巨大成功的出售方则收费较小。然而,企业家在决定是否在小企业中采用特许经营路线时应权衡特许费和将这笔钱用作别处可得的收益,即他的机会成本。还要记住这笔费用仅包括前面谈及的取得特许经营权。虽然出售方可以提供银行信贷方面的资助,购买方也要为店面修建和租赁付费。此外,特许费总是与总销售额挂钩的。通常情况下,特许经营权的购买方最初支付特许经营费。自己出钱建店铺,购买设备和货物,然后根据销售额按比例支付特许费。一般销售额的5%至12%。大部分特许经营权的出售方要求购买者对初始成本得25%~50%以现金支付。余额可以从特许经营组织内部借给购买者,包括一些现金。表12.2列出了一些与购买特许经营权有关的成本。

出售方的控制

当一个在大公司工作时,公司要控制这个员工的行为。如果个人拥有一家私人企业,那他或她就要控制他或她自己的行为。特许经营者在某方面位于这两个极端之间。出售方通常对运营施加相当的控制以使各特许经营店达到一定程度的统一。如果企业主不服从出售方的界定,那当合同到期时,他们的特许经营许可就不会续签。

空口承诺

有时,尤其是一些鲜为人知的特许经营出售方,其承诺并未全部兑现。例如,许多购买者防线商品名称并没有吸引力。也有许多购买者防线出售方承诺的帮助落空了,例如,与开始承诺的能从出售方便宜地购买商品相比,许多经营者防线他们为此支付了过高的价格。如果购买方不满,他们则会有终止同出售方的合约或是合约到期后不再续费的风险。

表12.2 特许经营的费用

—————————————————————————————————————不要让特许经营的优点掩盖了他费用巨大的事实。好比说虽然特许经营费可能只有7。5万美元,而你要真正开始营业的实际费用可能不止20万美元!与特许经营有关的费用有:

1.基本的特许经营费这方面你可以得到大量的服务:个人培训、许

可证、运营手册、培训设备、位置选择和开业准备的帮助,或更多的东西。你也

可能一样也得不到。

2.保险金你需要为许多物品保险,如厚玻璃、办公用品、

交通工具等。你也应该购买有用的保险。这类保险并不昂贵,可以在你面临巨额

损失的官司时帮你脱困。

3.开业产品购买费如果你的特许经营费中没包括最初产品,你将

不得不另外交钱。

4.改建和租赁费大部分商业租赁中,你都要为此付费。

5.公用设施使用费通常要缴纳前一两个月的水、电、气、油和电

话定金

6.工资这应包括开业前受训雇员和你自己的薪水

7.债务偿还包括本金和利息支付

8.簿记和会计费除了出售者在本地区提供的服务外,你最好有

自己的注册会计师

9.法律和专业咨询费你的开业成本计划中还应包括律师费,这可以

帮助你检查特许经营合同、制定必要的规章条例及应付不可预见的纠纷

10.州和当地的执照、同意书及证件文件包括开业时的执照和经营发生变动的许可资料来源:Donald F.Kuaraiko,“Achieving the American Dream as a Franchisee,”small business Network(July1987):2.

特许经营法

特许经营活动的发展已经远远超越了相关法律的发展。联邦或州法律中与特许经营有关的条款仍有待完善。在缺少特许经营的相关判例的情况下,法院倾向于运用惯例的一般法原则以及适当的联邦或州法律定义和条款。特许经营关系的特征在某些方面类似与总部、分支机构,雇主、雇员和雇主、承包人的关系,但真正的特许经营关系并不适合于这些传统划分中任何类型。(参照创业实践)

12.7最后的思考

如前所述,一个企业家总是应该寻找专业人士的法律建议以避免误解、失误,当然还有额外的花费。

在企业形式中,企业家一般要遭遇各种各样的难题和绊脚石。由于他或她没有完整的会计、法律、房地产、税收和行政法规方面的知识,因而掌握一点这些领域的基本概念是必不可少的。

这一章的材料是解释法律组织形式的良好开端。它能为企业家们寻求最适合他们处境的更进一步和更具体的建议提供准则。(参见表12.3企业家的选择回顾)

以下主要问题有助于规划未来的法律企业形式:

1.风险程度如何,投资者有何债务和税收责任?

2.如果资本变动企业如何延续?

3.什么样的法律结构才能确保企业具有更加管理

4.联邦、州及地方法律对企业运营有何影响?

5.有何吸收额外资本的机会?

6.对外部专业人才和需求如何,吸引他们的可能性有多大?

7.开始营业的成本和程序有那些?

各种法律文书大全范本

法律文书格式及应试技巧精讲 随堂笔记 对策: 在浩如烟海的格式中抓出规律,使零散而繁杂的格式变得易记;搞清常考 的不同文书的特点,做到准确命题;记一些成文化用语,使表述规范且节省构 思时间;掌握重要文书的写作要素,记清注意事项。 格式选编: 一、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人民法院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一审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用) (××××)×刑初字第××号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 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 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羁押处 所)。 辩护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人民检察院以×检×诉〔〕××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 ×犯××罪,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附 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 者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合并审理。×××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 持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法定(诉讼)代理人×××,被告人 ×××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 翻译人员×××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人民检察院指控……(概述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证 据和适用法律的意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诉称……(概述附带民事诉讼原 告人的诉讼请求和有关证据)。 被告人×××辩称……(概述被告人对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附带 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请求予以供述、辩解、自行辩护的意见和有关证据)。 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概述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有关证据)。 经审理查明,……(首先写明经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既要写明经法庭查 明的全部犯罪事实,又要写明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 事实;其次写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及其来源;最后对控辩双方有异议的事实、证 据进行分析、认证)。 本院认为,……(根据查证属实的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论证公诉机关

教育法律法规

第一章教育法律基础 第一节教育法规概述 一、教育法规的内涵:教育法规是一切调整教育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即有关教育方 面的法律、条例、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总和,是现代国家管理教育的基础和基本依据。 我国的教育法规是社会主义教育的法律管理手段,是人民利益和意志的体现。制定和实施教育法规,是国家管理教育的重要方式,它对于推进我国教育管理和教育事业发展的规范化、制度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教育法规的类型: (一)依据教育法规创制方式和表达方式的不同,可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成文法主要是指国家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制定发布的具体系统的法律文件,也称制定法。不成文法是指不具有法律条文形式,但国家认可其具有法律效力的法。不成文法并非来自立法机关的创制,它包括习惯法和判例法两种形式。我国现行的教育法规基本上都属于制定法、成文法之列。 (二)依据教育法规的效力等级和内容重要程度的不同,可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本法(或称基本法)通常指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法律,即《宪法》。 普通法(或称单行法)是根本法之外的其他法律,普通法不得和根本法相抵触。在我国教育法规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我国教育的根本法、基本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位普通法、单行法。(三)依据教育法规规定的内容的不同,可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实体法是指规定具体权利义务内容或者法律保护的具体情况的法律,如民法、合同法、婚姻法、公司法等。 程序法就是规定行使具体实体法所要遵循的程序的法律,如民事诉讼法、仲裁法等。(四)根据教育法规的适用范围不同,可分为一般法和特殊法:一般法指适用于一般的法律关系主体、通常的时间、国家管辖的所有地区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特殊法指适用于特别的法律关系主体、特别时间、特别地区的法律,如《XX 省职业教育条例》。 三、教育法规的体系结构:教育法规体系是指教育法作为一个专门的法律部分,按照一 定的原则组成的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协调、完整统一的法律有机整体。 (一)纵向结构:教育法规体系的纵向结构,即教育法规的表现形式,是指由不同层级的教育法律文件组成的等级、效力有序的纵向体系。我国教育法律体系的纵向结构为:1.《宪法》中有关教育的条款:《宪法》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其他一切法律法规制定的依据。2.教育基本法律:教育基本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调整教育内部、外部相互关系的基本法律准则。对整个教育全局起宏观调控作用,或称为“教育宪法”“教育母法”.我国的教育基本法律为1995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3.教育单行法律:教育单行法律一般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定教育领域某一方面具体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其效力低于《宪法》和教育基本法。 4.教育行政法规:教育行政法规是行政法规的形式之一,是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依据《宪法》和教育法律制定的关于教育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其效力低于《宪法》和教育法律,高于地方性教育法规和教育规章。教育行政法规的名称一般有三种:条例、规定、办法或细则,如《国务院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教师资格条例》等。 5.地方性教育法规:地方性法规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专称。制定地方性

法律逻辑学简答题

一,简答定义的规则,以及违反规则所犯的逻辑错误. 1义必须相应相称.,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定义过宽,或定义过窄你的逻辑错误。 2定义中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包含被定义项,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同语反复或循环定义的逻辑错误。 3不能用负概念去定义正概念.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定义否定一的逻辑错误. 4定义必须清楚确切.违反这条规则就会犯“定义含混的逻辑错误.- 二,简答演绎推理与归纳推理的区别. 1.思维进程的方向不同.演绎推理是从一般到特殊,而归纳推理则是从特殊到.-般. 2.前提与结论的联系性质不同,演绎推理的结论不超出前提所断定的范围,因而其结论是必然的.而归纳推理的结论则一般超出前提所断定的范围,因而其结论一般是或然的._ 三、简答直言命题的种类,写出其逻辑形式公式,并分别描述其主、谓项的周延性情况. 1.全称肯定命题.SAP.主项周延,谓项不周延. 2.全称否定命题.SEP.主项周延,谓项周延. 3.特称肯定命题.SIP.主项不周延,谓项不周延. 4,特称否定命题.SOP,主项不周延,谓项周延. 5.单称肯定命题.SAP.主项周延,谓项不周延. 6.单称否定命题。SEP.主项周延,谓项周延。- 四、简答三段论的基本规则。 1.一个三段论有且只有三个不同的项。 2.中项在两前提中至少周延一次. 3.前提中不周延的项在结论中也不得周延。 4.两否定前提推不出任何必然性结论。 5.如果前提之一是否定的,则结论也是否定的l如果结论是否定的,那么必有一个前提是否定的, 五、简答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规则,并写出其有效的推理形式.规则: 1.肯定前件就要肯定后件.但否定前件不能否定后件. 2.否定后件就要否定前件.但肯定后件不能肯定前件, 有效的推理形式.1.肯定前件式 2.否定后件式. 六、简答充分条件假言推理的规则.并举例说明它的一个有效的推理形式”规则: 1.肯定前件就要肯定后件,但否定前件不能否定后件 2.否定后件就要肯定前件,但肯定后件不能肯定前件。 举例说明:如果物体不受外力作用,那么它将保持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 七、简答必要条件假言推理的规则,并写出其有效的推理形式。

2019年法律文书格式大全

2019年法律文书格式大全 篇一:法律文书 第一节经济仲裁申请书 教学目的:明确经济仲裁申请书的涵义和用途,认识经济仲裁申请书的特点,掌 握经济仲裁申请书的写法,能够写出合格的经济仲裁申请书。 教学重点:1、经济仲裁申请书的结构内容及写法 2、例文析评 教学难点:1、经济仲裁申请书的案由、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的写法 2、例文析评 3、病文分析 德育目标: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精神。

教学时数:理论教学1、0课时 实训教学1、0课时 一、【习题预览】 请阅读本节习题,提前熟悉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泛读例文 【例文1】 仲裁申请书 申诉方:××县××镇××村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牛××,村长 被诉方:××县××厂,地址:××县城关镇东方红路13号法定代表人:南××,厂长

案由:被诉方单方终止合同。 请求事项: (一)继续履行协议; (二)赔偿申诉方经济损失。 事实与理由: 20××年5月5日,申诉方与被诉方签订“联办淀粉厂协议书”,约定双方共同投资建厂。申诉方投资为三分之一,被诉方投资为三分之二,投产后利润也按投资比例分成。协议书第12条规定:“本协议签订后,双方信守协议, 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终止。任何一方终止协议,一切后果由提出终止协议方负责。”(见附件2) 双方于20××年5月筹建施工。申诉方与被诉方各投资10万元,计划20××年元月底建成投产。不料被诉方20××年8月突然提出:“经请示县经计委,不再给淀粉厂投资”(见附件3),为此,申诉方

数次找被诉方协商,同时主动向县经计委申明情况,希望督促被诉方履约。但被诉方竟不予理会,公然单方终止协议,不但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还无理要求申诉方承担被诉方全部投资款项。不仅如此,被诉方还背着申诉方函告县电力局,要求停止使用用电补贴,故意给筹建工作设臵障碍。申诉方多次规劝其继续履行协议,但被诉方却根本听不进去,臵经济合同法和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于不顾,一直奉行违法行为。申诉方在做出多方努力毫不见效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国家的法律尊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向贵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仲裁委员会 申诉方:××镇××村民委员会(印) 20××年4月1日 附:1.本申请书副本一份。 2.协议书一份(复印件)。

教育法律法规

第一章教育法规基础知识 本章主要知识点: 1、教育法的含义及特征 2、教育法律关系的含义及构成要素 3、教育法律责任的主体和归责要件 第一节教育法概述 一、教育法的含义 1、法的含义: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规定权利和义务为内容,具有国家强制力和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 即以条文的形式规定主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它调整的是主体间的法律关系或叫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法律关系是一种权利义务关系,权利和义务是法律关系的核心,所谓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以法律规范为前提,在法律规范的基础上调整的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 如:民法,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是国家根据统治阶级的意志,对一定范围的财产关系和一定范围的人身关系进行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宏观调控经济活动中形成的经济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教育法: 指一切调整教育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教育法是调整教育主体之间(教育主体包括教育行政机关、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其他社会组织)教育关系的法律规范。即调整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例子:杨不管事件:母亲阻止女儿上学事件;歹徒在幼儿园搞破坏事件。 狭义的教育法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即教育法律。如:教育法,教师法等 广义的教育法包括所有的教育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教育的规定。制定机关多样。 二、教育法的特征 1、教育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国家制定和认可教育法律的主要目的是要在全社会范围内协调个人的教育利益与社会的教育利益的矛盾,采用设定教育权利和教育义务的方式来确定人们的教育活动方式,把教育主体的行为限制在国家意志许可的范围内。 2、教育法的实现由国家强制力作保障 教育法区别于教育政策、教育道德等社会规范的特定之一,就是在其运行过程中,教育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即是以国家暴力为后盾的,它所规定的各法律主体的权利不能非法剥夺,其义务必须履行,否则,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我国《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等都明确地规定了各法律主体的法律责任,就是这一法律精神的体现。教育政策、教育道德是调整人们行为的重要的社会规范,但它依靠的不是国家强制力,而是依靠先进分子的带头作用和舆论、良心等手段,来实现对人们行为的规范,从而达到调整社会关系的目的。 3、教育法规定了教育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教育主体包括教育行政机关、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其他社会组织的权利和义务。 教育权利是教育法规赋予人们所享有的有关教育的权益,它允许人们根据自己的愿望选择作为或不作为某种教育行为。 教育义务是教育法规要求人们应履行的有关教育的责任,它规范人们必须作为或不作为某种

法律文书范文

法律文书范文 篇一:各种法律文书大全范本 法律人(https://www.wendangku.net/doc/4610175782.html,) 对策: 在浩如烟海的格式中抓出规律,使零散而繁杂的格式变得易记;搞清常考 的不同文书的特点,做到准确命题;记一些成文化用语,使表述规范且节省构 思时间;掌握重要文书的写作要素,记清注意事项。 格式选编: 一、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人民法院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一审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用)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所)。 ×××人民检察院以×检×诉〔〕××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 被告人×××辩称??(概述被告人对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请求予以供述、辩解、自行辩护的意见和有关

证据)。 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概述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有关证据)。 经审理查明,??(首先写明经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既要写明经法庭查 明的全部犯罪事实,又要写明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 事实;其次写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及其来源;最后对控辩双方有异议的事实、证 据进行分析、认证)。 本院认为,??(根据查证属实的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论证公诉机关 法律人网——成功在于执着随堂笔记 法律人(https://www.wendangku.net/doc/4610175782.html,)指控的犯罪是否成立,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的什么罪,应否追究刑事责任;论证被害人是否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经济损失,被告人对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应否负民事赔偿责任;应否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从重处罚。对于控辩双方 关于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应当有分析地表示是否予以采纳,并阐明理 由)。依照??(写明判决的法律依据)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分四种情况:

教育法律法规知识考试题与答案

>>>>>> 1.依法治校是指学校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为依据,完善部各项管理制度和纪律,使学校管理的各个方面都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 《教育法》规定,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 3.《义务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4.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 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5.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规定,营业性歌舞厅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场所,应当设置未成年人禁止进入的标志。 6.《刑法》是规有关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的总称。 7.《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规定,学生每天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中学不超过 8 小时,小学不超过 6 小时。 8.实施教育行政处罚的机关,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必须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 9.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 3 年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0.学校对校舍、体育设施、消防设施、各种仪器设备安全状况,应当每月检查一次。 11.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1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立足于教育和保护,从小抓起,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 13.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随意开除学生。 14.《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的总称。 15.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16.《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学校每学年至少举行一次以田径项目为主的全校性运动会。 17.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18.《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于2004 年 7 月 1 日正式施行。

第二节 法律原则

第二节法律原则 一、法律原则的概念 法律原则是可以作为法律规则的基础或本源的具有综合性、稳定性特点的原理和准则。①法律原则具有两方面的属性: 1.具有道德性。“法律原则通过自身的协调反映了我们的道德情感,使法律获得了道德特征,获得了道德权威”②; 2.具有法律性。它们之所以被称为法律原则,是因为它们已经被法律确认下来,成为法律的一个内在组成部分。 法律原则是法律与道德相联系的桥梁。 法律原则,尤其是一般法律原则,始终体现着法的本质和根本价值,是整个法律活动的知道思想和出发点,构成了法律体系的灵魂,决定法的统一性和稳定性。 二、法律原则的特征 (一)概括性 它们是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赖以存在并从其中逻辑地展开的精神价值内核。它们集中表达了各自领域法律的价值诉求,因而具有高度的概括性。 (二)稳定性 法律的稳定性是维持稳定的社会秩序的基础。法律原则是法律的精神内核,法律原则比法律规范的稳定性更强,法律的稳定性集中体现在法律原则的稳定性。法律规范以及某些法律制度的变化,正是为了使法律的具体内容和具体规定能更好地实现法律原则所体现的政治目标和道德价值。 “法律所以能见成效,全靠民众的服从,而遵守法律的习性须长期的培养,如果轻易地对这种或那种法制常常作这样或那样的废改,民众守法的习性必然消减,而法律的威信也就跟着削弱了。”③ (三)指导性 法律原则对法律的创制和适用具有指导作用,决定了法律规范的废除和修改的方向。 例如:我国宪法中规定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三、法律原则的分类 (一)从层次看 宪法原则和部门法原则 在法律原则体系中具有最高权威和最高效力,它们是整个法律的基本价值取向。部门法原则必须与宪法原则保持一致。 (二)从调整范围看 1.基本原则 是法律在调整各种社会关系时所体现的最基本的精神价值,反映了它所涵盖的各部门法或子部门法的共同要求。 2.具体原则 ①参加张文显:《二十世纪法哲学思潮研究》,第391页。 ②参见【美】罗纳德.德沃金:《认真对待权利》,第21页。 ③【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政治学》,第81页。

各类法律文书写作(全是干货)

法律文书写作串讲笔记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法律文书的概念、类别 法律文书的概念: 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以及公证机构、仲裁组织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 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 法律文书的类别:依制作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一一侦查文书 (原称预审文书)、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文书、法院的诉讼文书、公证文书、仲裁文书和律师实务文书;依写作和表达方法的不同,可分为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和笔录式文书;依文种的不同,可分为报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判决类文书、裁定类文书、决定类文书等。 第二节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 法律文书的基本特点: (1 )制作的合法性; (2 )形式的程式性; (3)容的法定性; (4 )语言的精确性。 第三节法律文书的作用 法律文书的作用: (1)具体实施法律的重要手段; (2)进行法制宣传的生动教材; (3)有关法律活动的忠实记录; (4)综合考核干部的重要尺度。第四节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 法律文书写作的基本要求: (1 )遵循格式,写全事项; (2 )主旨鲜明、阐述精当; (3 )叙事清楚、材料真实; (4 )依法说理、折服有力; (5 )说明情况,简洁明晰; (6 )综合表达,叙议为主; (7 )行文章法,因文而异; (8 )语言精确,朴实庄重。 第二章公安机关的法律文书 ——侦查文书 第一节概述 侦查文书的概念: 侦查文书是指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和其他依法具有侦查职能的检察机关、海关缉私 机关、监狱在刑事诉讼活动中依法制作或者认可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 第二节立案、破案文书 呈请立案报告书的概念: 呈请立案报告书是指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在对接到报案、控告、举报、自首的材料进行审查 后,对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立案时制作的报请领导审批决定是否立案侦查的文书。呈请 立案报告书是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必经的法律程序,它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便成为制作立案决定书的依据。

教育法律法规学习笔记

教育法律法规学习心得体会通过认真学习《教育法》有关教师职业道德要求的条文及规定,我认识到教师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不仅要教好书,还要育好人,各个方面都要为人师表。热爱幼儿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幼儿的爱,即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自我表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 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教育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在幼儿心目中,教师是社会的规范、道德的化身、人类的楷模。教师的人格魅力来源于对事业的忠诚,他们不是紧紧把教书看成谋生的手段,而是毫无私心杂念地投身其中,以教书育人为崇高的职责,并能从中享受到人生的乐趣。他们以自己的真诚去换取幼儿的真诚,以自己的纯洁去塑造幼儿的纯洁,以自己人性的美好去描绘幼儿人性的美好,以自己高尚的品德去培养幼儿高尚的品德。他们应是最能以身作则的人。教师时时处处要以大局为重,克服个人主义,自觉遵守宪法和社会公德守则,遵守校纪校规,以模范行为为幼儿做出表率。俗话说:“教育无小事,事事是教育;教育无小节,节节是楷模。” 热爱幼儿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疼爱自己的孩子是本能,而热爱别人的孩子是神圣!这种爱是教师教育幼儿的感情基础,幼儿一旦体会到这种感情,就会“亲其师”,从而“信其道”。教师是塑造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应具有十分强烈的质量意识,要真正在培养幼儿高尚情操、塑造幼儿美好心

灵方面下功夫。一个教师只有对自己的幼儿充满执着的爱,才能激发出做好这一工作的高度责任感,才能坚定不移地辛勤耕耘,获得丰硕的育人之果。热爱幼儿,是教师全部职业活动中最宝贵的一种情感,没有对幼儿的爱,也就不可能有真正成功的教育,教师应当把它无私地奉献给全体幼儿。爱是打开心扉的钥匙。要把真挚的爱融在整个班级之中,不仅要爱那些好幼儿,更要爱那些缺点较多的幼儿,要让每一个幼儿都从教师这里得到一份爱的琼浆,从中汲取奋发向上的力量,更加自爱、自尊、自强和自信。然而,教师只有“爱的教育”和“奉献的教育”还远远不够,了解幼儿、理解幼儿、尊重幼儿、引导幼儿,才是教师在爱幼儿这一基础上的发展方向。 总之,教书不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育人。我应平等的对待每一个幼儿,不歧视差生。爱一个幼儿就等于塑造一个幼儿,而厌弃一个幼儿无异于毁掉一个幼儿。慈祥的笑容、亲切的言语、文雅的举止,以及善解人意的目光,比声色俱厉的严格,更能贴近幼儿的心灵,更能取得教育的实效。教师,应以虚怀若谷的胸怀,诲人不倦的精神,用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人格魅力,去影响幼儿的言行举止,去照亮幼儿的心灵,去培养好每一个幼儿,让每一个幼儿适应时代发展。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还要继续认真学习《教育法》、《教师法》等。坚持以人为本、以德立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并紧紧围绕新时期师德素质要求和师德规范,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幼儿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

法律规则的三要素文档

是法律规则中有关适用该规则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包括适用条件和主体行为条件;行为模式即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如何具体行为之方式的部分,包括可为(授权)模式、应为(义务)模式和勿为模式;法律后果是法律规则中规定人们在作出符合或不符合行为模式的要求时应承担相应的结果部分,包括肯定的后果和否定的后果。 法律规则的要素1、“旧三要素说”该学说认为,法律规则通常由假定、处理和制裁三个要素构成。法律规则

在逻辑结构上形成了“如果—则—否则”的公式。 2、“两要素说” 该学说认为,法 相应的法律后果组成。这种观点认为,在法律条文中常常没有假定部分,或在法律总则中作了原则的规定,甚至有时候假定部分已包含在行为模式中,所以没有必要单列“假定”或“适用条件”部分。 法律规则的要素 事物的要素,是指构成某种事物必须具备的条件及其内在逻辑关系。

的逻辑结构,它一方面是指法律规则作为一个整体由哪些必须具备的内在条件构成,另一方面又指这些构成条件之间是何种逻辑关系。 本来,任何事物应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法律规则也是一样,作为一个概念,它本身就表达着一个整体。但人们之所以还要在这个整体中 目的就在于更深入地进入法律规则概念内部,解析其逻辑构成机理,认知其内在原理。

学术观点,大致有如下三种,即“三要 理和制裁三要素。这在上世纪八十年 教科书中经常可以看到。这一主张的缺陷是明显的,且不说在词语上,处理和制裁在行外人看来具有明显的逻辑包含关系,更重要的是这种学说所表达的是一种强烈的以刑为主(高 不利于人们自觉地接受法律观念。指出该观点对以刑为主或者高压与强制的关注,不是说这些学者就在字里行间这样表述法律(而是我们通过其构成要素说所做的推论,也许主张者

各种法律文书大全范本

法律文书格式及应试技巧精讲 随堂笔记对策: 在浩如烟海的格式中抓出规律,使零散而繁杂的格式变得易记;搞清常考 的不同文书的特点,做到准确命题;记一些成文化用语,使表述规范且节省构 思时间;掌握重要文书的写作要素,记清注意事项。 格式选编: 一、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人民法院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一审公诉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用) (××××)×刑初字第××号 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 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 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羁押处 所)。 辩护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人民检察院以×检×诉〔〕××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 ×犯××罪,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公诉。在诉讼过程中,附 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向本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 者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合并审理。×××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 持公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其法定(诉讼)代理人×××,被告人 ×××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 翻译人员×××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人民检察院指控……(概述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证 据和适用法律的意见)。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诉称……(概述附带民事诉讼原 告人的诉讼请求和有关证据)。 被告人×××辩称……(概述被告人对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和附带 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讼请求予以供述、辩解、自行辩护的意见和有关证据)。 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概述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和有关证据)。 经审理查明,……(首先写明经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既要写明经法庭查 明的全部犯罪事实,又要写明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 事实;其次写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及其来源;最后对控辩双方有异议的事实、证 据进行分析、认证)。 本院认为,……(根据查证属实的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论证公诉机关

教育法律法规精华知识

教育法律法规精华知识 依法执教——当代教师应具备的基本法律素质 1、依法执教:就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按照教育法律的规定,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逐步使教育教学工作走上法制化和规范化。 2、依法执教具有四个特点:①执教主体的特定性;②执教依据的专门性;③执教性质的特殊性;④权利和义务的双重性。①依法执教的主体是特定的微博@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只能是在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中任教的教师和其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员;②作为整个教育活动中的一个环节——实施教育的教师的执教活动,必须依照教育法律进行并受教育法律调整和规范;③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行为,既不能任意行使也不能随意放弃,而是集权利处义务为一体,表现为权利和义务的双重性。 3、当代教育为什么必须依法执教?(或简述当代教师依法执教的义务)答:当代教师依法执教是因为:①我国教育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②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③教师法律素质的亟待提高;④教师以德执教的必然要求;⑤教师依法维权的迫切需要。 4、简述全国人大制订教育法律有哪几部?答:全国人大制订教育法律有:①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②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③《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④199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⑤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⑥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⑦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微博@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与教育有关法律《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 5、我国第一部教育法律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颁布实施至今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1980年。 6、“依法执教”和“以法执教”区别:依法执教是指依据法律来进行执教活动,其内容和形式都必须符合法律的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以法执教则是指运用法律手段进行执教活动,它侧重于法律形式的应用。 【教师资格证考试】

法律文书的种类

法律文书的种类 篇一:法律文书分类 法律文书分类 依制作主体的不同: 1、公安机关的刑事法律文书—侦查文书(原称预审文书) 2、人民检察院的检察文书 3、法院的诉讼文书 4、公证文书 5、仲裁文书 6、法律实务文书 依写作和表达方法不同:1、文字叙述式文书2、填空式文书3、表格式文书4、笔录式文书依文种的不同:1、报告类文书2、通知类文书3、判决类文书4、裁定类文书5、决定类文书 侦查类文书: 1、立案、破案文书 2、律师介入文书 3、强制措施文书 4、讯问犯罪嫌疑人文书 5、调查取证文书(含搜查、扣押类) 6、延长羁押期限文书 7、侦查终结文书 8、补充侦查、复议复核文书 人民检察院的法律文书—检察文书:1、按照案件诉讼性质不同: 刑事、民事、行政类法律文书。2、按法律文书适用程度和范围: 诉讼法律文书,检查内部工作文书3、按法律文书所处诉讼阶段及作用:立案法律文书,侦查法律文书公诉法律文书,执行法律文书

刑事抗诉法律文书,刑事赔偿法律文书刑事法律文书,民事、行政法律文书4、按业务分工和案件程序: 刑事检察文书,直接受理侦查案件检查文书(发贪污与渎职侵权检察)监所检查文书,控告申诉检察文书民事、行政检察文书,人民监督员检查文书5、按文书制作形式不同: 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表格式文书 常用检察文书的:P961、立案、侦查类文书: 1)立案决定书2)批准逮捕决定书3)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2、公诉类文书 1)诉讼意见书2)起诉书 3)不起诉书决定书4)公诉意见书3、抗诉类文书 1)刑事抗诉书2)民事抗诉书3)行政抗诉书 4、其他法律文书—检察建议书 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 1、第一审刑事判决书P121 2、第二审刑事判决书P132 3、第一审刑事裁定书P145 4、第二审刑事裁定书P147 5、第一审民事判决书P153 6、第二审民事判决书P160 7、再审民事判决书P164 8、第一审民事裁定书P168 9、第二审民事裁定书P17110、第一审民事调解书P17311、第二审民事调解书P17412、再审民事调解书P17513、第一审行政判决书P17814、第二审行政判决书P18715、再审行政判决书P190 监狱法律文书—执法文书:1、按写作和表达方法的不同:文字叙述式文书,填空式文书笔录式文书,表格式文书2、依文种的不同:

教育法律法规要点整理

宪法 1.《宪法》规定我国教育的性质(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目标:(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 途径:(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 制度: (①国家发展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鼓励自学成才。 ②国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国家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依照法律规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 2.《宪法》规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途径( ①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 ②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指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3.《宪法》中规定的五爱:(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4.《宪法》中规定的公民受教育的基本权利: 劳动前进行的就业训练权利; 残疾公民也具有受教育的权利; 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 公民具有进行科学研究、艺术创作等文化活动的权利; 国家对于那些有益人民利益的创造性工作应给予鼓励和帮助。) 5.公民受教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6.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教育法 7.《教育法》是(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1995年9月1日实施。共有十章八十四条) 8.《教育法》宗旨:(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9.《教育法》根据(《宪法》)指定。 10.《教育法》的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以及三个代表理论为指导。) 11.《教育法》遵循的基本原则;(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12.《教育法》规定的党的教育方针:(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13.《教育法》规定受教育公民权利的公平性:(A.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B.国家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C.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教育事业;D.国家扶持和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 E.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 14.(汉语言文字)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 15.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当地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进行教学)。 16.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进行教学应当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17.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管理教育工作。 18.(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管理全国的教育事业。 19.教育的基本制度:(①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③国家实行职业教育制度和成人教育制度;④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⑤国家实行学业证书制度;⑥国家实行学位制度;⑦国家实行扫除文盲制度;⑧国家实行教育监督制度和教育评估制度。) 20.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具备的条件:(①有组织机构和章程;②有合格的教师;③有符合规定标准的设施、设备等;④有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21.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权利:(①按照章程自主管理;②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③招收学生或其他受教育者;④学籍管理及奖惩;⑤颁发学业证书;⑥聘任教职工及实施奖惩;⑦对本单位设施及经费使用和管理;⑧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非法干涉;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22.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义务;(①遵守法律法规;②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

民法逻辑结构

民法总论的逻辑结构 1, 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指一切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民法的调整对象: 民法调整的对象就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法的本质: 民法是权利法;民法是私法. 民法与商法、经济法的关系: 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和组成部分,商法必须遵守民法的基本原则,与此同时,商法的一些规则也反映了商事活动领域的某些特许性。 民法作为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的地位得以确立。经济法作为国家队经济生活进行宏观调整的法律手段,主要由保证市场秩序多行政法规所构成,其中,反垄断法、反不当竞争法是其重要组成部分。 民法的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权力不得滥用原则 2,民事法律关系 概念:民事法律关系就是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民事权力义务关系,它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 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民事主体是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力、承担民事义务的人,主要是自然人和法人。 客体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的民事权利和承担的民事义务所共同指向的事物,包括物、行为和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 内容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所享受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民事权利的分类: A、财产权和人身权。 B、支配权、请求权、形成权、抗辩权 C、绝对权和相对权 民事法律事实 原因:民事法律事实是民事法律关系变动(产生、变更、消灭)的原因。 概念:民事法律事实是根据民法的规定,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情况。 类型:事件(不可抗力、时间的经过、人的出生和死亡) 行为: 事实行为:是法律仅凭行为所产生的一定事实而直接赋予其法律后果的行为。主要有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 违法行为: 是指当事人实施的违背法律禁止性规定,损害他人合法利益的行为。主要有侵权行为和违约行为。 民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实施的、试图发生一定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包括:民事法律行为、效率未定的民事行为、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无效的民事行为。

法律文书格式大全

法律文书格式大全 篇一:法律文书 第一节经济仲裁申请书 教学目的:明确经济仲裁申请书的涵义和用途,认识经济仲裁申请书的特点,掌 握经济仲裁申请书的写法,能够写出合格的经济仲裁申请书。 教学重点:1、经济仲裁申请书的结构内容及写法 2、例文析评 教学难点:1、经济仲裁申请书的案由、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的写法 2、例文析评 3、病文分析 德育目标: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精神。 教学时数:理论教学 1、0 课时 实训教学 1、0 课时 一、 【习题预览】 请阅读本节习题,提前熟悉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泛读例文 【例文1】

仲裁申请书 申诉方:××县××镇××村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牛××,村长 被诉方:××县××厂,地址:××县城关镇东方红路13号法定代表人:南××,厂长 案由:被诉方单方终止合同。 请求事项: (一)继续履行协议; (二)赔偿申诉方经济损失。 事实与理由: 20××年5月5日,申诉方与被诉方签订“联办淀粉厂协议书”,约定双方共同投资建厂。申诉方投资为三分之一,被诉方投资为三分之二,投产后利润也按投资比例分成。协议书第 12条规定:“本协议签订后,双方信守协议, 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终止。任何一方终止协议,一切后果由提出终止协议方负责。” (见附件2) 双方于20××年5月筹建施工。申诉方与被诉方各投资10万元,计划20××年元月底建成投产。不料被诉方20××年8月突然提出:“经请示县经计委,不再给淀粉厂投资”(见附件3),为此,申诉方数次找被诉方协商,同时主动向县经计委申明情况,希望督促被诉方履约。但被诉方竟不予理会,公然单方终止协议,不但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还无理要求申诉方承担被诉方全

学校教育法律法规教学内容

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辅导材料 一、教育法的渊源 (一)教育法的渊源 我国教育法的主要渊源是:宪法、教育法律、教育行政法规、地方性教育法规、教育规章以及教育条约和协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解读 一、义务教育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和宗旨 1、根本指导思想: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2、根本宗旨: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 (二)实施义务教育原则 “义务教育事业,在国务院领导下,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 二、义务教育的性质 就其性质而言,其具有强制性、普及性、公共性、免费性和基础性。 三、义务教育的对象 (一)义务教育的对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二)义务教育的学制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第七条规定:“义务教育可以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目前,我国小学和初中的学制种类有“六三制”、“五四制”和九年一贯制等多种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基本知识问答 1、《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是哪一年颁布施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86年7月1日颁布施行,2006年进行了修订,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2、我国现行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是什么? 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3、什么是义务教育?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取哪些费用? 《义务教育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4、谁负责保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5、谁负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义务教育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部门如何分工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法律结构

第二章法律结构(法律的构成要素) 在中国当代的法律实践中普遍认为法的构成要素有法律概念,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构成。 第一节法律概念 一法律概念的含义(是指对各种有关法律的事物,状态,行为进行概括而形成的术语。) 具体而言,法律概念具有以下功能: 1 认知功能 2 表达功能 3 构成功能 4 提高法律科学化程度的功能。 二法律概念的分类 1 主体概念,关系概念,客体概念和事实概念 主体概念,是指用以表达各种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如公民,社团法人,原告,行政机关等。 关系概念,是指用以表达法律关系主体同权利,义务关系的概念。如所有权,抵押权,交付义务,赔偿责任等。 客体概念,是指用以表达各种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的概念。如动产,主物,著作,支票等。 事实概念,是指用以表达各种事件和行为的概念。如失踪,不可抗力,违约,犯罪中止等。 2 确定性概念和不确定性概念

根据法律概念的确定程度不同,可将其分为两类。 确定性法律概念,通常指有明确的法律确定其含义的概念,对这些概念的解释不允许自由裁量,只能依法解释。 不确定性法律概念,指没有明确的法律确定其含义,在运用时需要法官或执法者运用自由裁量权解释的概念。 第二节法律规则 一法律规则的含义 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完整的逻辑结构和普遍的约束力,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 与法律原则相比,法律规则具有以下特征: 1 微观的指导性。 2 较强的可操作性。 3 较高的确定性。 二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 一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的含义(指的是一条完整的法律规则是由哪些要素或成分所组成,这些要素或成分是以何种逻辑联系结为一个主体的问题。) 法律规则有严密的逻辑结构。对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主要有“三要素说”和“两要素说”两种观点。 对于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既要考虑其全面性,又要考虑其简练性。参照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可以把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理解为由适用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三个要素组成。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