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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公告指引:第四十八号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上交所公告指引:第四十八号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上交所公告指引:第四十八号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第四十八号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公告编号:

XXXX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或二者相结合)

●股份来源:(定向发行、向特定股东定向回购、从二级市场回购、其他方式)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

一、公司基本情况

披露上市公司基本情况,包括上市时间、注册地、主营业务、最近三年业绩情况、董事会、监事会、高管层构成情况等。

最近三年业绩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基本财务指标,且必须包括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业绩指标。

二、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披露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目的。公司是否同时实施其他股权激励计划以及其他长期激励机制,如有,披露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及长期激励机制的简要情况,并说明其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关系。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股权激励方式是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两种方式中的一种或两种。标的股票的来源是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从二级市场回购本公司股份、向特定股东定向回购本公司股份或其他方式。以定向发行为股票来源的,应说明拟发行的股票种类。以回购本公司股份为股票来源的,应说明回购资金安排及对公司的财务影响、回购程序,且上市公司对回购股份的处置应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即必须在一年内将回购股份授予激励对象。以其他方式为股票来源的,应详细说明股份的来源、交付方式及对公司的财务影响。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披露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的权益数量、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若分次实施的,每次拟授出的权益数量、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的百分比、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

同时实施两期以上股权激励计划的,披露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及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披露是否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相符合;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披露激励对象的人数,占公司全部职工人数的比例。说明所有被激励对象均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任职,已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领取薪酬。

(三)以列表或其他有效方式,详细披露激励对象的名单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及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除预留部分外,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管人员的,须披露其姓名、职务、获授数量。其他激励对象,须通过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其姓名、职务。同时,公司须在发布的相关公告中,提示投资者关注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内容。预留股份激励对象经董事会确认后,须参照上述要求进行披露。

(四)披露激励对象中是否存在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亲属。如有,说明其所获授权益与所任职务是否相匹配,股东大会应将该事项作为一项单独议案进行表决,且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须回避表决。

(五)激励对象不存在同时参加两家或两家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六)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如发生不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情况时,公司对相关激励权益的处理方法。

六、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激励方式为限制性股票的,应披露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其确定方式。授予价格有折扣的,分析说明定价依据及合理性。

激励方式为股票期权的,应披露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分次授出权益的,应当披露将在授出权益前召开董事会,确定该次授出的权益数量及激励对象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行权价格或授予价格、权益行使安排,并说明权益价格、权益行使安排将按照首次授予时的原则确定。

七、限售期或等待期、行权期安排

激励方式为限制性股票的,披露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解除限售的安排、各期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及占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解除限售以前激励对象对限制性股票拥有的权利等内容。

激励方式为股票期权的,披露股票期权的等待期、等待期满后的行权期安排、各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及占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总量的比例。

八、获授权益、解除限售或行权的条件

披露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如有)、解除限售条件,股票期权的授权条件(如有)、行权条件。

披露绩效考核指标的设定依据及合理性分析。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可设定适合于本公司的绩效考核指标。绩效考核指标应包含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绩效考核指标如涉及会计利润,说明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上市公司各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股权激励计划公告前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说明上述指标中涉及的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较低值为标准。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激励费用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净资产收益率”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鼓励公司同时采用下列指标:

(一)市值指标:如公司各考核期内的平均市值水平不低于同期市场综合指数或成份股指数。

(二)行业比较指标:如公司业绩指标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个人绩效考核指标由公司依据自身情况确定,绩效考核办法在股权激励计划中作为其附件上网详细披露。

九、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授权日)、限售期、等待期、可行权日的起止日

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起止日,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的具体授予(授权)日期或确定方式,限售期的起止日、可行权日期或确定方式、等待期的起止日。

十、权益数量和权益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推出后,上市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的,应披露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权益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的权益数量=调整前的权益数量×(1+红股比例+转增比例+配股比例)或缩股比例(折细比例)

调整后的权益价格=(调整前的权益价格-每股派息额+配股价格×配股比例)/(1+送红股比例+转增比例+配股比例)或缩股比例(折细比例)

配股比例=实际配股总量/认购前总股本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前、股票期权行权前公司发生增发事项的,权益数量和权益价格不作调整。

(三)发生除上述情形以外的事项需要调整权益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说明上市公司必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一)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建立完善的议事规则。

(二)披露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安排,说明成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已回避表决。

(三)披露股权激励计划是否需要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如需要,应当说明报批程序,

并承诺将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批准进展及批准结果。

(四)披露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安排,说明将由独立董事向所有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并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五)披露限制性股票的授予、解除限售程序或股票期权的授权、行权程序。具体程序由上市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公司自身情况设定。

十二、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披露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所要承担的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不为激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它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公司与激励对象应当相互配合,完成授予(授权)、解除限售、行权等事宜;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死亡等重要事项时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发生质押、司法冻结、扣划或依法进行财产分割(如离婚、分家析产)等情形,导致公司在激励对象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时不能回购激励对象已获授股票的,公司与激励对象约定的相关补偿措施。

十三、股权激励计划变更与终止

(一)公司应披露股权计划变更与终止的一般程序,并明确说明如公司拟修改权益价格或激励方式,应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变更与终止原股权激励计划的决议,同时公司应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变更与终止原股权激励计划备案的申请。

(二)披露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三)激励对象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或行权条件而需要由公司回购已授予股票或注销股票期权的,明确拟回购股票或注销的股票期权不能再授予其他激励对象。说明股票回购价格的确定方法及回购程序。

(四)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终止的情形,至少包括《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所规定的情形。

十四、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披露股权激励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方法、影响期间。

(二)按照现行会计准则的要求,披露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成本的计算方法、计算过程,

并按照一定前提条件估计对股权激励实施期间的业绩影响。说明选取估值模型及有关参数的原则与方法,分析其合理性。

(三)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终止、激励对象放弃行权时的会计处理方法。

十五、上网公告附件

绩效考核办法

特此公告。

X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月日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模板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模板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_ 日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模板 协议编号:______ 签订地点:_

甲方(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职务:________ 营业执照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员工):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住所: 鉴于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月日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万元;乙方系公司员工,于年月日入职公司,曾对公司做出贡献,公司有意对乙方进行额外奖励和激励;根据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股东会决议》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之规定,公司决定赠与乙方股的激励股权。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 商,针对赠与激励股权一事,订立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激励股权的定义 除非本协议条款另有说明,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激励股权:指公司对内名义上的股权,激励股权拥有者

不是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激励股权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此激励股权对内、对外均不得转让,不得继承。 2、分红:指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可分配的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包括公司实际股东持有的股权及本协议下的激励股权)的比例进行分 配所得的红利。 二、激励股权的总额 1、甲方以形成股东会决议的形式,同意乙方受赠股的激励股权。 2、甲方每年可根据乙方的工作表现及对公司的贡献,参照公司业绩的情况,增加或减少乙方受赠激励股权的份额。 三、激励股权的行使条件 1、甲方根据《股权激励方案》的规定,对乙方进行业绩考核,计算出乙方可分红的比例。 2、甲方在每年度的三月份将乙方可得分红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乙方可得分红应当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4、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5、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股份以及分红等情况。 若乙方离开甲方公司的,乙方仍应遵守本条第4、5项约定。

上交所指定交易协议书格式

编号:YB-HT-022245 上交所指定交易协议书格 Format of trading agreement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文档中文字均可自行修改 编订:YunBo Network

上交所指定交易协议书格式 甲乙双方根据《上海*券交易所全面指定交易制度试行办法》及其有关规定,经过自愿协商,就指定交易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选择乙方为证券指定交易的代理商,并以乙方所属____________证券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为指定交易点。乙方经审核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甲方指定交易的股东帐号为____________甲方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若甲方为机构投资者,则写明指定经办人的身份证号码) 第二条指定交易的证券品种范围,以在上海*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记名证券为限。 第三条本协议书签订当日乙方应为甲方完成指定交易帐户的申报指令。如因故延迟,乙方应告知甲方,并最迟于本协议书

签订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完成该指定交易帐户的申报指令。指定交易生效日为乙方完成指定程序之日起下一交易日。 第四条甲方在乙方处指定交易生效后,其证券帐户内的记名证券即同时在乙方处托管。乙方根据上海*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传送的指定交易证券帐户的证券余额,为甲方建立明细帐,用于进行相关证券的结算过户。 第五条甲方在指定交易期间的证券买卖均需通过乙方代理,并有权享有乙方提供的交易查询,代领记名证券红利,证券余额对帐等服务。甲方需要其他服务项目,应与乙方另订协议。 第六条甲方*券帐户内的记名证券余额一经托管在乙方处,必须遵守乙方有关严禁证券帐户“卖空”的规定。 第七条甲方*券帐户一旦遗失,应持有效证件先行向乙方挂失,乙方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该帐户再被他人使用。甲方持乙方挂失证明到上海*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及其代理机构申请补办证券帐户。帐户一经补办,甲方应持补办帐户在乙方办理证券余额的过户手续。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3

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股权激励的目的: (1)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薪酬激励体系,使高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的利益与公司的利益挂钩,激励他们为公司创造长期价值。 (2)吸引和保留关键技术人才,增强公司竞争实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第二条股权激励的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即个人的长远利益和公司的长远利益及价值增长相联系,收益与风险共担。 (3)存量不动,增量激励的原则,即在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在净资产增值中解决奖励股份的来源问题。 第二章股权激励方案执行与管理机构 第三条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为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执行与管理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汇报工作。 第四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1)研究对股权激励人员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研究和审查董事与高层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 (2)制定股权激励方案的具体条款,包括激励对象、奖励基金的提取比例、执行方式、个人分配系数等。 (3)定期对股权激励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在发生重大事件时可以变更或终止股权激励方案。 第三章股权激励方案的内容 第五条股权激励对象: (1)在公司领取董事酬金的董事会成员 (2)高层管理人员

(3)中层管理人员 (4)公司专业技术骨干人员 (5)由总裁提名的卓越贡献人员 股权激励对象的人数一般不超过公司员工总人数的20%,且不包括独立董事,具体人员由公司董事会确认。 第六条股权激励的授予期设为3年,根据公司发展状况和个人业绩每三年重新设定一次。 第七条奖励基金提取指标确定 本方案奖励基金的提取以净资产增值率为指标,在净资产增值额中提取奖励基金。净资产增值率计算公式为 例:假定期初净资产为100万,期末净资产为280万,则期末的净资产增 值率为: 以上公式中所有数据以经过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上交所指定交易协议书模板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上交所指定交易协议书模板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 年 ______ 月_______ 日 上交所指定交易协议书上交所指定交易协议书甲乙双方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全面指定交易制度试行办法》及其有关规定,经过自愿协商,就指定交易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甲方选择乙方为证券指定交易的代理商,并以乙方所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______________ 证券营业部为指 定交易点。乙方经审核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甲方指定交易的股东帐号为___________ ______ 甲方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 (若甲方为机构投资者,则写明指定经办人的身份证号码)第二条指定交易的证券品种范围,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记名证券为限。第三条本协议书签订当日乙方应为甲方完成指定交易帐户的申报指令。如因故延迟,乙方应告知甲方,并最迟于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完成该指定交易帐户的申报指令。指定交易生效日为乙方完成指定程序之日起下一交易日。第四条甲方在乙方处指定交易生效后,其证 券帐户内的记名证券即同时在乙方处托管。乙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传送的指定交易证券帐户的证券余额,为甲方建立明细帐,用于进行相关证券的结算过户。第五条甲方在指定交易期间的证券买卖均需通过乙方 代理,并有权享有乙方提供的交易查询,代领记名证券红利,证券余额对帐等服务。甲方需要其他服务项目,应与乙方另订协议。第六条甲方证券帐户内 的记名证券余额一经托管在乙方处,必须遵守乙方有关严禁证券帐户卖空”的 规定。第七条甲方证券帐户一旦遗失,应持有效证件先行向乙方挂失,乙方应 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该帐户再被他人使用。甲方持乙方挂失证明到上海证券中央 登记结算公司及其代理机构申请补办证券帐户。帐户一经补办,甲方应持补办帐户在乙方办理证券余额的过户手续。第八条甲方选择指定交易后,有权撤销在乙方处的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案例--

XXX公司:股东直接提供现金用于管理层业绩激励 新疆中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3月3日和3月5日分别公告《股东提供资金用于管理团队激励计划》、《关于股东捐赠的补充公告》,披露: [计划的基本模式] 股东通过捐赠方式提供1500万元资金给上市公司,用于上市公司管理团队的激励。本计划将2008年度作为一个计划周期进行考核,2009年根据年度考核满足情况兑现。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为1455万元,预留45万元对本计划考核期间新入人员以及职位提升人员等进行激励,届时按照本计划要求条款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相应机构审议批准授予人员与数量。公司股东-乌鲁木齐XXX实业有限公司承诺在可行权日前向上市公司以捐赠的方式提供1500万元资金。[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公司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和业务骨干等。具体包括:…… 还有分(子)公司经理、部门经理和业务骨干152人,均为中国国籍,均无本公司股份。共计160人。 [激励计划的基本操作模式和实施时间] (一)基本操作模式 公司股东-乌鲁木齐XXX实业有限公司捐赠1500万元资金给上市公司用于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若上市公司2008年度内完成兑现条件,公司将于审议通过2008年度报告董事会公告后30日内予以兑现。

(二)实施时间本计划实施时间不超过1年半,即2008年-2009年6月30日。其中:2008年度为考核期即等待期;2009年6月 30日前为兑现期。 [激励对象的分配]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资金总额为1500万元,本次分配1455万元,预留45万元用于职务升降、人才引进、重大贡献等情形。预留45万元的分配经董事长提名,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合格后实施。所有分配方案需经监事会核实。此次授予的1500万元之分配基于责任、权利和义务相结合的原则,结合激励对象所承担的岗位职责及其绩效表现确定。本激励计划参考2008年所在职务为对应的标准,职务变动从变动次月计算。标准及目前确定的人数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职务人数人均(万元)合计(万元) 一、董事 1 二、高管人员 7 三、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业务骨干等 152 合计 160 分子公司经理根据公司薪酬与绩效制度中关于分子公司业务性质、业务规模不同,分为不同的标准。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在2008年度考核期间退休、病休人员,按照本计划全部计算资金兑现;期间个人辞职、被辞退、开除的人员等已经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不享有此兑现。

上交所主板与深交所中小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方案

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方案 本次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是在总结已有的上市公司退市实践经验和问题的基础上进行的。方案设计坚持积极稳妥、统筹兼顾的原则,以建立明晰、合理、有效的退市机制为方向,重点从两个方面对现行退市制度进行了调整。一是为提高退市制度的完备性和可操作性,增加相关暂停上市、终止上市指标,细化相关标准,明确恢复上市的条件,完善退市程序;二是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权益,提出风险警示板、退市整理板、退市公司股份转让服务、退市公司重新上市等退市衔接安排。 一、增加退市指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了多项退市指标,可分为财务指标、市场交易指标、合规指标、主体资格存续指标等4类。总体而言,现有指标存在类型比较单一、标准不够清晰等不足。从实践看,对于退市指标的完善,在适度增加退市指标的同时,应着眼于提高退市指标的可操作性,减少退市指标的规避空间。 (一)增加净资产指标 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数或者被追溯重述后为负数的,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项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数的,其股票应暂停上市。

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项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数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 (二)增加营业收入指标 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或者被追溯重述后低于1000万元的,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项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其股票应暂停上市。 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项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 (三)增加审计意见类型指标 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项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其股票应暂停上市。 上市公司的股票因前述事项被暂停上市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保留意见的,其股票应终止上市。

指定交易协议

指定交易协议 甲方(投资者): 乙方:齐鲁证券有限公司营业部 第一条甲乙双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交易实施细则》及其有关规定,经过自愿协商,甲方选择乙方为其证券指定交易的代理商,并以乙方为指定交易点。乙方经审核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甲方指定交易的证券账户为:; 甲方的身份证号码为:(若甲方为机构投资者,则写明指定代理人的身份证号码)。 第二条指定交易的证券品种范围,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为限。 第三条本协议书签订当日,乙方应为甲方完成指定交易账户的申报指令,如因故延迟,乙方应告之甲方,并最迟于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完成该指定交易账户的申报指令。 第四条甲方在乙方处办理指定交易生效后,其证券账户内的证券即同时在乙方处托管。乙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传送的指定交易证券账户的证券余额,为甲方建立明细账,用于进行相关证券的结算过户。 第五条甲方在指定交易期间的证券买卖均需通过乙方代理,并有权享有乙方提供的交易查询、代领证券红利、证券余额对账等服务。乙方提供其它服务项目的,应与甲方另订协议。

第六条甲方证券账户内的证券余额一经托管在乙方处,须遵守乙方有关严禁证券账户“卖空”的规定。 第七条甲方证券账户一旦遗失,应先行向乙方挂失,由乙方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该账户再被他人使用。甲方持乙方挂失证明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及其代理机构申请补办证券账户。账户一经补办,甲方应持补办账户在乙方处办理证券余额的转户手续。 第八条甲方根据需要可申请撤销在乙方处的指定交易(因甲方未履行交易交收等违约责任情况除外),乙方应在甲方申请的当日为其办理撤销指定交易申报。 第九条甲乙双方在指定交易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的各项业务规则。 第十条甲方若在乙方处办理指定交易之前已经在其他券商处办理指定交易,甲方应及时在原指定处撤销指定。乙方对甲方因其在原指定处有关手续办理不妥影响甲方在乙方处的正常交易而遭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无权在其《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业务范围之外与甲方签订业务合同。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确认:双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了解本协议所有条款的真实含义,乙方对于其中免除、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已依法并以合理的方式提请甲方注意并按甲方的要求进行了说明。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直至乙方撤销其指定交易止。 第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史上最全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完整版)

史上最全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完整版) 2018-05-15 18:01 来源:股权投资论坛(PE821010),转载请注明 作者:吕顺辉 摘要 通过本报告搞清楚股权激励的如下几个核心问题 01资本运作下的股权激励意义 资本运作下的股权激励如何去做,如果公司没有资本运作的预期,让员工去搞股权激励,尤其是搞一些虚拟股忽悠员工最终没啥实际效果,一句话,没有资本运作的股权激励基本等于耍流氓。 02股权激励模式与工具选择 股权激励模式与工具的选择,每个企业行业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员工的素质和诉求不同,其股权激励模式和工具应有所区别,或者多种工具配合使用 03股权激励的局限性 股权激励只是公司激励体系的中的一种,股权激励不是一个万能药能解决一切问题,做股权激励的同时考虑其他激励方式配合 04股权激励激励对象考虑 股权激励不是做全员激励,而是要对现有的及未来需要招募的核心人员进行激励,能够独挡一面或不可或缺的人是重点激励对象,同时需要考虑激励对象的出资能力与解决方案的结合,真正替激励对象去考虑 05股权激励税收及股份支付 股权激励的过程中可能涉及相关税收,在合法合规的条件下,进行股权激励税收的筹划,有志于未来资本运作IPO的企业需要充分考虑股权激励的股份支付问题,需要提前规划,不要影响公司的IPO 06股权激励的考核 股权激励核心要旨是对预期进行管理,进而激励和提升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因此公司在制定的股权激励方案必须要有一套制度与规则,明确激励对象的授予条件,并且通过公司绩效考核,确保相对的公平合理 07股权激励管理与调整 股权激励的管理与后续调整,通过与拟授予对象进行签署股权激励相关协议,并且在核心激励对象离职或新授予对象加入进行调整 08股权激励的宣讲与公司愿景 股权激励方案完成后需要做的一点就是要全员宣讲,让公司员工了解,有欲望才有动力,并且结合公司发展愿景,让激励对象有希望 本报告主要针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激励了解与认知、股权激励要不要做、股权激励什么时候做、股权激励怎么做、股权激励怎么管、股权激励相关管理制度与协议等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本报告核心内容包括如下五个部分

上交所指定交易协议书格式标准样本

协议编号:WU-PO-303-61 上交所指定交易协议书格式标准样 本 In Order T 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Each Party, The Cooperative Parties Reach An Agreement Through Common Consultation And Fix The Responsibilities Of Each Party,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Restricting All Par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上交所指定交易协议书格式标准样 本 使用说明:本协议资料适用于协作的当事人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过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把各方所承担的责任固定下来,从而实现制约各方的效果。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甲乙双方根据《上海*券交易所全面指定交易制度试行办法》及其有关规定,经过自愿协商,就指定交易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选择乙方为证券指定交易的代理商,并以乙方所属____________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为指定交易点。乙方经审核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甲方指定交易的股东帐号为 ____________甲方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若甲方为机构投资者,则写明指定经办人的身份证号码)第二条指定交易的证券品种范围,以在上海*券

关于股权激励的备忘录

关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备忘录 一、股权激励的基本方式 (一)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是指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获得的转让等部分权利受到限制的本公司股票。 (二)股票期权 股票期权是指上市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 二、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主体资格 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股权激励对象的资格 (一)积极条件 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

其他员工。在境内工作的外籍员工任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的,可以成为激励对象。 (二)消极条件 1、独立董事和监事不得成为股权激励对象。 2、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3、下列人员也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上市公司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知悉内幕信息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不属于内幕交易的情形除外。 泄露内幕信息而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四、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 拟实行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可以下列方式作为标的股票来源: (一)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 (二)回购本公司股份; (三)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五、授出权益的数量与授予/授权日 (一)授出权益的数量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设计样本及方案要点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要点 一、确定股权激励对象 从人力资本价值、历史贡献、难以取代程度等几方面确定激励对象范围 根据这个原则,股权激励对象被分成了三个层面: 第一层面是核心层,为公司的战略决策者; 第二层面是经营层,为担任部门经理以上职位的管理者; 第三层面是骨干层,为特殊人力资本持有者。 二、确定股权激励方式 股权激励的工具包括权益结算工具和现金结算工具,其中,权益结算中的常用工具包括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业绩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这种激励方式的优点是激励对象可以获得真实股权,公司不需要支付大笔现金,有时还能获得现金流入;缺点是公司股本结构需要变动,原股东持股比例可能会稀释。 现金结算中的常用工具包括股票增值权、虚拟股票计划、利润分红等,其优点是不影响公司股权结构,原有股东股权比例不会造成稀释。缺点是公司需要以现金形式支付,现金支付压力较大。而且,由于激励对象不能获得真正的股权,对员工的激励作用有所影响。 确定激励方式,应综合考虑员工的人力资本价值、敬业忠诚度、员工出资意愿及公司激励力度等方面。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之上,可考虑如下激励方式: 对于人力资本价值高且忠诚度高的员工,采用实股或期股激励方式,以在员工身上实现经营权与所有权的统一; 对于不愿出资的员工,可以采用分红权激励和期权激励,以提升员工参与股权激励的积极性。上述激励方式并非一成不变,在结合公司与激励对象现实需求的基础上可灵活运用并加以整合创新,设计出契合公司实际需求的激励方案。 三、股权激励的股份来源 针对现金结算类的股权激励方式,不涉及公司实际股权激励,故不存在股份来源问题,以下仅就权益类股权激励方式中的股份来源进行如下阐述:

上交所指定交易协议书模板

上交所指定交易协议书模板 Shanghai stock exchange designated transaction agreement template 合同编号:XX-202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上交所指定交易协议书模板 前言: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本文档根据买卖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上交所指定交易协议书 甲乙双方根据《上海*券交易所全面指定交易制度试行办法》及其有关规定,经过自愿协商,就指定交易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选择乙方为证券指定交易的代理商,并以乙方所属____________证券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为指定交易点。乙方经审核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甲方指定交易的股东帐号为____________甲方身份证号码为 ____________(若甲方为机构投资者,则写明指定经办人的身份证号码) 第二条指定交易的证券品种范围,以在上海*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记名证券为限。 第三条本协议书签订当日乙方应为甲方完成指定交易帐户的申报指令。如因故延迟,乙方应告知甲方,并最迟于本

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完成该指定交易帐户的申报指令。指定交易生效日为乙方完成指定程序之日起下一交易日。 第四条甲方在乙方处指定交易生效后,其证券帐户内的记名证券即同时在乙方处托管。乙方根据上海*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传送的指定交易证券帐户的证券余额,为甲方建立明细帐,用于进行相关证券的结算过户。 第五条甲方在指定交易期间的证券买卖均需通过乙方代理,并有权享有乙方提供的交易查询,代领记名证券红利,证券余额对帐等服务。甲方需要其他服务项目,应与乙方另订协议。 第六条甲方*券帐户内的记名证券余额一经托管在乙方处,必须遵守乙方有关严禁证券帐户“卖空”的规定。 第七条甲方*券帐户一旦遗失,应持有效证件先行向乙方挂失,乙方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该帐户再被他人使用。甲方持乙方挂失证明到上海*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及其代理机构申请补办证券帐户。帐户一经补办,甲方应持补办帐户在乙方办理证券余额的过户手续。 第八条甲方选择指定交易后,有权撤销在乙方处的指定交易(因甲方未履行交易交收等违约责任情况的除外),乙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法规汇总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上市公司实行的股权激励计划,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实行股权激励计划中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条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办法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意见的专业机构,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任何人不得利用股权激励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和进行证券欺诈活动。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七条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 下列人员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一)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受行政处罚的:上市公司一年,个人三年】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

非上市公司的期权激励方案两篇

非上市公司的期权激励方案两篇 篇一: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设计样本及方案要点 一、确定股权激励对象 从人力资本价值、历史贡献、难以取代程度等几方面确定激励对象范围 根据这个原则,股权激励对象被分成了三个层面: 第一层面是核心层,为公司的战略决策者; 第二层面是经营层,为担任部门经理以上职位的管理者; 第三层面是骨干层,为特殊人力资本持有者。 二、确定股权激励方式 股权激励的工具包括权益结算工具和现金结算工具,其中,权益结算中的常用工具包括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业绩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这种激励方式的优点是激励对象可以获得真实股权,公司不需要支付大笔现金,有时还能获得现金流入;缺点是公司股本结构需要变动,原股东持股比例可能会稀释。 现金结算中的常用工具包括股票增值权、虚拟股票计划、利润分红等,其优点是不影响公司股权结构,原有股东股权比例不会造成稀

释。缺点是公司需要以现金形式支付,现金支付压力较大。而且,由于激励对象不能获得真正的股权,对员工的激励作用有所影响。确定激励方式,应综合考虑员工的人力资本价值、敬业忠诚度、员工出资意愿及公司激励力度等方面。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之上,可考虑如下激励方式: 对于人力资本价值高且忠诚度高的员工,采用实股或期股激励方式,以在员工身上实现经营权与所有权的统一; 对于不愿出资的员工,可以采用分红权激励和期权激励,以提升员工参与股权激励的积极性。 上述激励方式并非一成不变,在结合公司与激励对象现实需求的基础上可灵活运用并加以整合创新,设计出契合公司实际需求的激励方案。 三、股权激励的股份来源 针对现金结算类的股权激励方式,不涉及公司实际股权激励,故不存在股份来源问题,以下仅就权益类股权激励方式中的股份来源进行如下阐述: 一是原始股东出让公司股份。如果以实际股份对公司员工实施激励,一般由原始股东,通常是大股东向股权激励对象出让股份。根据支付对价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种情形:其一为股份赠予,原始股东向股

上交所指定交易协议(正式版)范本书

YOUR LOGO 如有logo可在此插入合同书—CONTRACT TEMPLATE— 精诚合作携手共赢 Sincere Cooperation And Win-Win Cooperation

上交所指定交易协议(正式版)范本书The Purpose Of This Document Is T o Clarify The Civil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Parties Or Both Parties. After Reaching An Agreement Through Mutual Consultation, This Document Is Hereby Prepared 注意事项:此协议书文件主要为明确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的民事关系,同时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特此编制,文件下载即可修改,可根据实际情况套用。 甲乙双方根据《上海*券交易所全面指定交易制度试行办法》及其有关规定,经过自愿协商,就指定交易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选择乙方为证券指定交易的代理商,并以乙方所属____________证券有限责任公司____________证券营业部为指定交易点。乙方经审核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甲方指定交易的股东帐号为____________甲方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若甲方为机构投资者,则写明指定经办人的身份证号码)第二条指定交易的证券品种范围,以在上海*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记名证券为限。 第三条本协议书签订当日乙方应为甲方完成指定交易帐户的申报指令。如因故延迟,乙方应告知甲

方,并最迟于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完成该指定交易帐户的申报指令。指定交易生效日为乙方完成指定程序之日起下一交易日。 第四条甲方在乙方处指定交易生效后,其证券帐户内的记名证券即同时在乙方处托管。乙方根据上海*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传送的指定交易证券帐户的证券余额,为甲方建立明细帐,用于进行相关证券的结算过户。 第五条甲方在指定交易期间的证券买卖均需通过乙方代理,并有权享有乙方提供的交易查询,代领记名证券红利,证券余额对帐等服务。甲方需要其他服务项目,应与乙方另订协议。 第六条甲方*券帐户内的记名证券余额一经托管在乙方处,必须遵守乙方有关严禁证券帐户“卖空”的规定。 第七条甲方*券帐户一旦遗失,应持有效证件先行向乙方挂失,乙方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该帐户再被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新整理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新整理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上市公司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股权激励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的长期性激励。 上市公司以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及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第三条上市公司实行的股权激励计划,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实行股权激励计划中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四条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办法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五条为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出具意见的专业机构,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第六条任何人不得利用股权激励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和进行证券欺诈活动。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七条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 下列人员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一)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第九条激励对象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以绩效考核指标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 第十条上市公司不得为激励对象依股权激励计划获取有关权益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第十一条拟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可以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通过以下方式解决标的股票来源: (一)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 (二)回购本公司股份; (三)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

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

Sweeping over the Management | 管理纵横 MODERN BUSINESS 现代商业136 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探讨 黄加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 100044 摘要:众所周知,股权激励对改善公司治理结构、降低代理成本、提升管理效率、增强公司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将起到积极作用,为此越来越多的拟上市公司在上市前后会考虑选择实施股权激励方案。本文拟探讨拟上市公司如何选择适当的股权激励方案,以及在方案设计过程中会涉及到哪些会计和法律问题,如何规避其中的风险等,以期对拟上市公司提供参考。 关键词:股权激励方案;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股份支付 一、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是一种通过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的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法。 (一)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工具 股权激励的工具包括权益结算工具和现金结算工具,其中,权益结算中的常用工具包括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业绩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这种激励方式的优点是激励对象可以获得真实股权,公司不需要支付大笔现金,有时还能获得现金流入;缺点是公司股本结构需要变动,原股东持股比例可能会稀释。 现金结算中的常用工具包括股票增值权、虚拟股票计划、业绩单元、利润分享计划等,其优点是不影响公司股本结构,原有股东股权比例不会造成稀释。缺点是公司需要以现金形式支付,现金支付压力较大。而且,由于激励对象不能获得真正的股票,对员工的激励作用有所影响。 (二)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股份来源 1、老股东出让公司股份。如果以实际股份对公司员工实施激励,一般由老股东,通常是大股东向股权激励对象出让股份。根据支付对价的不同可以分为两种情形:其一为股份赠予,老股东向股权激励对象无偿转让一部分公司股份;其二为股份出让,出让的价格一般以企业注册资本或企业净资产的账面价值确定。 2、采取增资的方式。公司授予股权激励对象以相对优惠的价格参与公司增资的权利。需要注意的是,在股权转让或增资过程中要处理好老股东的优先认购权问题。公司可以在股东会对股权激励方案进行表决时约定其他股东对与股权激励有关的股权转让与增资事项放弃优先购买权。 3、公司回购股份。公司将回购的股份无偿或低价转让给股权激励对象。 (三)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资金来源 在现金结算的情况下,公司需要根据现金流量情况合理安排股权激励的范围、标准,避免给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资金压力。而在权益结算的情况下,除公司或老股东无偿转让股份外,股权激励对象也需要支付一定的资金来受让该部分股权。根据资金来源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1、自有资金。在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时,激励对象是以自有资金购入对应的股份。由于员工的支付能力通常都不会很高,因此,需要采取一些变通方法,比如,在股权转让中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而在增资中则可以分期缴纳出资或者由大股东提供担保。 2、提取激励基金。为了支持股权激励制度的实施,公司可 以建立相应基金专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用于股权激励。公积金既可以用于现金结算方式的股权激励,也可以用于权益结算方式的股权激励。 二、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探讨 (一)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 1、股东人数问题。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不能超过50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不能超过200人。因此,在设计股权激励方案时,需要注意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后的股东人数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有的公司为了规避公司法的规定,采取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设立投资公司的方式,委托持股和信托持股在公司上市的时候会面临法律上的障碍,而设立投资公司时,最终的股东数量也不能超过200人。 2、股权转让限制问题。《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年内,发起人不得转让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回购股份问题。《公司法》规定:奖励给公司职工的回购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4、会计处理问题。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IPO公司大股东若将其持有的拟IPO企业股份以较低价格转让给高管、核心技术人员,或高管、核心技术人员以较低的价格向IPO企业增资,上述两种行为均应视为股权激励,以股份支付进行会计处理。 (二)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实务操作问题 1、缺乏具体实施细则。目前法律框架下,我国已对上市公司如何进行股权激励做出了规定,但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激励依然缺乏可操作性规定。在实务中,有限责任公司对其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股权激励有多种形式,如虚拟股票、现金出资加大股东配股、大股东附条件赠与等。但在上市的考量下,作为拟上市公司则还需更多考虑首发管理办法以及证监会的要求。 2、操作不当,可能构成上市障碍。根据首发管理办法以及证监会保代培训的相关要求,拟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不得使公司股权处于不稳定状态,且不得产生纠纷或潜在纠纷。因此,也就宣布了股票期权方式进行股权激励进入了死路。 因此,目前大多数拟上市公司对高管及核心人员进行股权激励,多采取迂回前进的方式,即在拟上市主体股东层面进行,如设

最新整理上交所指定交易协议书.docx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最新整理上交所指定交易协议书.docx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上交所指定交易协议书上交所指定交易协议书 甲乙双方根据《XX证券交易所全面指定交易制度试行办法》及其有关规定,经过自 愿协商,就指定交易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方选择乙方为证券指定交易的代理商,并以乙方所届 ffi 券有限责任公司 券营业部为指定交易点。乙方经审核同意接受甲 方委托.甲方指定交易的股东帐号为甲方身份证号码为 (若甲方为机构投资者,则写明指定经办人的身份证号码) 第二条指定交易的证券品种范围,以在XX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记名证券为限。 第三条本协议书签订当日乙方应为甲方完成指定交易帐户的申报指令。如因故 延迟,乙方应告知甲方,并最迟于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下一个交易日完成该指定交 易帐户的申报指令。指定交易生效日为乙方完成指定程序之日起下一交易日。 第四条甲方在乙方处指定交易生效后,其证券帐户内的记名证券即同时在乙方 处托管。乙方根据XX证券交易所及其登记结算公司传送的指定交易证券帐户的证券余额,为甲方建立明细帐,用于进行相关证券的结算过户。 第五条甲方在指定交易期间的证券买卖均需通过乙方代理,并有权享有乙方提供的交易查询,代领记名证券红利,证券余额对帐等服务。甲方需要其他服务项目,应与乙方另订协议。 第六条甲方证券帐户内的记名证券余额一经托管在乙方处,必须遵守乙方有关严禁证券帐户“卖空”的规定。 第七条甲方证券帐户一旦遗失,应持有效证件先行向乙方挂失,乙方应及时采 取措施防止该帐户再被他人使用。甲方持乙方挂失证明到XX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及其代理机构申请补办证券帐户。帐户一经补办,甲方应持补办帐户在乙方办理证券余额的过户手续。 第八条甲方选择指定交易后,有权撤销在乙方处的指定交易(因甲方未履行交 易交收等违约责任情况的除外),乙方应在甲方申请日为其办理撤消指定交易申报,并经上交所确认后即生效。 第九条甲方在指定交易期间办理证券帐号的挂失、补领或非交易过户等手续,应先取得乙方证明文件。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出具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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