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导游讲解管理制度
1.导游讲解员行为规范
1.1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游客着想,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和认真执行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永不自满,谦虚谨慎。高标准严要求,为游客提供高标准的服务,在工作中增长才干。
1.2导游讲解员必须服从导游部的统一管理,严格服从导游部的日常工作安排,遵守关于团队运行中的相关注意事项,自觉维护景区利益,以最优质的服务接待各方游客。严禁不服从工作安排,随意挑团、甩客。
1.3自觉遵守导游部工作作息时间规定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病假、事假应及时履行相关职责,严禁未经批准随意外出或无故连续缺勤和旷工。
1.4如要带实习导游讲解员跟团学习时,必须经导游部主要领导批准,禁止导游讲解员在带团过程中将旅游团交给实习员工讲解。
1.5讲解活动必须经导游部委派,导游讲解员不得私自承揽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或借口直接承揽导游、讲解业务。如确因游客临时需要讲解服务的,应事先告知导游部并经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再提供讲解服务。
1.6向旅游者讲明景区的环保须知。同时在服务全程中,讲解员应始终自觉当好“景区卫生宣传员”,用实际行动影响、带动每一位旅游者自觉遵守景区环保卫生规定。
2.安全管理
2.1导游讲解员在工作中应始终和游客在一起,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时刻做好提示工作,确保游客生命、财产的安全。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情况,做出及时的警告和强调。
2.2在屋檐下、台阶处随时提示,严防游客摔伤。阴雨天不带游客去高处,提醒游客不在高出撑雨伞。
3.3带老年团、未成年人、醉酒游客时要请其监护人随团照顾。客流高峰时要避免拥挤和踩踏事故的发生。
3.4时刻提醒游客不要在禁烟区内吸烟,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提醒游客严禁攀爬高墙,不许在危险处取物、拍照。
3.5严禁其它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
4.导游讲解员应认真遵守和执行以下规定:
4.1遵守职业道德,着装统一整洁,仪表端庄、仪态自然,微笑服务、用语文明,礼貌待人、热情服务,树立良好形象、自觉维护景区荣誉。
4.2必须当佩戴贴有照片,载明姓名、性别、编号、服务旅游景区景点的导游证进行讲解服务。4.3导游讲解员应尊重旅游者的民族尊严、宗教信仰,民族风俗和生活习惯。
4.4导游讲解员应当向旅游者讲解旅游景区景点的人文和自然情况,介绍风土人情和习俗。讲解内容及语言应规范准确、健康文明;不得在讲解中掺杂庸俗下流及其他不健康内容。
4.5导游讲解员应对涉嫌欺诈经营的行为向旅游者作出真实说明或明确警示。
4.6导游讲解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游览线路和游览内容进行讲解服务,不得擅自减少服务项目或中途终止讲解活动。
4.7应充分照顾到每位游客,协调好游览速度,保证每位旅游者都能顺利进行游览,完整听到讲解。不得使游览速度过快,让旅游者无法清楚了解景区。若因游客要求延长讲解时间的,讲解员应及时导游部取得联系。若旅游者游览时间有限,要求加快游览速度的,同样应取得确认。
4.8导游讲解员不得无故离团,若旅游者中途自愿减少游览内容或终止讲解服务的,应请旅游者正式确认。
4.9导游讲解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礼品,不得欺骗、胁迫、敲诈旅游者消费。4.10讲解服务费由导游部统一收取,按照导游票据结算。讲解服务收费实行限价管理,严禁导游讲解员擅自违规收费。
4.11导游讲解员必须严格遵守景区景点旅游门票管理规定,严禁带客偷逃旅游门票。
4.12导游讲解员有权拒绝旅游者下列无理要求:侮辱其人格尊严的要求;违反其职业道德的要求;与我国民族风俗习惯不符的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要求。
4.13旅游者对讲解员违反本规定的行为,有权向市、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景区管理中心、游客中心和导游部进行投诉。景区管理中心、游客中心、导游部对讲解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将进行及时调查和据实严肃处理。
5.导游讲解服务质量巡查管理
5.1导游部应每天指派专人对导游讲解员带团的相关程序和手续是否规范执行进行检查,对讲解服务活动进行综合检验,以此来分析、评价服务质量,及时改进和加强导游讲解员的管理。
5.2导游部检查人员应每天对巡查情况进行书面记录、分析、信息返馈,同时将把讲解员服务质量巡查记录结果作为对讲解员进行奖惩考核的重要依据。
5.3导游部服务质量巡查人员应严格按照“不徇私情、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开展工作,并重点根据有关导游讲解员的管理规定和以下巡查内容要求,全面加强对讲解员带团行为的及时跟踪监督:
5.3.1是否佩带讲解证、统一着装、使用导游旗。
5.3.2讲是否甩点,是否按照规定的线路带客参观。
5.3.3讲解员是否详细对游客进行景点讲解。
5.4导游服务部应切实加强对讲解员带团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并将讲解员的工作情况按月向分管领导进行汇报。
导游人员管理办法 根据国务院《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杭州市旅委《杭州市导游人员安全责任》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导游人员的管理 1、本办法所定义的导游,系指为本公司工作的所有性质的导游人员,包括专职导游、持有导游证而安排在非导游岗位的公司员工、及实习导游。 2、为本公司工作的导游,除按《劳动法》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外,还应取得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导游证》。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从事本公司的导游工作: ⑴、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⑵、患有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不适宜从事导游工作疾病的; ⑶、受到刑事处罚的,过失犯罪的除外; ⑷、被吊销导游证的; ⑸、其他本公司认为不宜从事导游工作的。 4、为本公司工作的导游,应服从公司的管理、监督、工作安排,遵守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 5、在本公司签约的导游人员,由本公司负责对其教育培训,每年每人不少于60小时;并协助办理年度“清卡”、换证及晋级。
6、与本公司签约的导游人员,与本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其导服关系亦不复存在,离职导游应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理脱离导服关系证明。因导游本人原因不按时办理的,由其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二、导游人员的执业活动 1、导游人员从事导游工作时,应佩带导游证。 2、导游人员的人格尊严应当受到尊重,其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在服务过程中,有权拒绝游客提出的侮辱其人格尊严或违反其职业道德的不合理要求。 3、导游人员应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不得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的言行。 4、导游人员应恪守职业道德,着装整洁,礼貌待人,尊重游客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和生活习惯。 5、导游人员应向游客讲解旅游地点的人文和自然情况,介绍风土人情和习俗;但是,不得迎合个别游客的低级趣味,在讲解、介绍中掺杂庸俗下流的内容。 6、导游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公司确定的行程表安排游客的旅游、游览活动,不得擅自增减旅游项目、购物场所或者终止导游工作。导游人员在引导旅游者旅行、游览过程中,遇到可能危及游客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形时,经征得多数游客的同意,可以调整或者变更行程表,
湖北李时珍健康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景区导游工作职责
湖北李时珍健康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景区导游工作流程 1、准备工作 ⑴领取《导游派遣单》、《团队消费明细表》、《游客意见反馈表》、导 游旗和扩音器。 ⑵熟悉接待计划,根据团队成员情况准备讲解内容。 ⑶出团前一天联系全陪,确定具体的接团时间、地点及车牌号。 2、接团 ⑴接团前准备 ①于约定接团时间前2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并联系全陪,确保团队 能按计划游览,如有突发状况及时向景区计调汇报。 ②接到团队后,清点人数并告知景区计调。 ③因到达时间延迟而不能按原计划游览等情况发生时,与全陪、领 队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并通知景区计调对用餐、用房及景点游览等作出相应调整。 ⑵沿途导游 ①致欢迎词,并简单介绍旅游行程及游览活动的注意事项,迅速进 入角色。 ②进行沿途导游,介绍当地的风土人情。善于借景生情,注意讲解 的同步性,讲解的内容尽量和车外所见的景物保持一致。 ③随时准备解答游客的提问。 ⑶景区景点导游
①游览前对景点概括性的讲解,自由活动十分钟,迅速购买门票。 ②集合,重申有关注意事项及返程时间和地点,配合景点负责人整队进入景区。 ③进入景区后注意导、游结合,把握行进节奏和观赏的位置,随大部分旅客一起活动。 ④在指定返程时间前15分钟到达预定地点,联系全陪导游确保所有游客按时返回。 ⑷住宿服务 ①协助全陪办理入住手续。 ②介绍饭店设施和注意事项,照顾行李进房。 ③告知当日或次日的活动安排,协助处理游客住宿中发生的问题和要求。 ④团队离开时协助办理退房手续,并告知客人清点随身重要物品。如客人有物品遗漏在酒店,导游应积极联系酒店帮组客人找寻遗失的物品。 ⑸餐饮服务 ①落实游客用餐安排,带领团队入座。 ②检查菜肴质量和标准,发现问题及时补救。 ③客人用餐途中,导游须巡餐,客人用餐途中出现的问题给予协调、解决,确保客人用餐愉快。 ⑹购物服务 ①在游客“愿意购买,需要购买”的基础上,做好购物促销工作 ②带客去定点商店购买,做好购物参谋。
***景区导游人员管理制度 一、导游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及公司要求进行各项工作。 二、导游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穿着朴素大方,带团严禁穿高跟鞋、奇装异服、浓妆艳抹。 三、导游人员应提前半个小时抵达团队集合的地点,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携带话筒、社旗、出团预算书、确认书、意见表、团款。团队出发时致欢迎词,行程概况、景区概况,注意事项,路途中要尽量调动游客情绪,最少要表演三到五个节目,结束时要致欢送词,到家后要写工作日记。 四、导游人员应始终坚持微笑服务,认真负责,细心周到,体贴入微,尽量满足游客合理要求,能与每一位游客交流、沟通。如遇问题立即报公司解决。 五、导游人员应配合并监督司机、地陪工作,尊重领队意见。团队夜间行车时导游要提醒司机行车安全,不开疲劳车。每开四个小时车,要停车休息20分钟。 六、导游人员处理各种事情要以大局为重,时刻维护公司利益与游客合法权益。 七、导游人员应公私分明,严禁与地陪联合鼓动游客购物,擅自增加景点与购物点,严禁私拿回扣,发现老乡店要
立即中止。 八、导游人员带团时帐目要清楚,随时记清每一笔开支,保存好发票,严禁虚开、虚报,损公肥私,团队返回后一天内交清账目。 九、导游员严禁与游客共餐(特殊团队除外),每餐最少要看三次,住宿时要检查房间,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十、导游人员要时刻与游客在一起,严禁脱离游客,单独活动。 十一、导游人员要与驾驶员、地陪保持距离,严禁与司机、地陪单独行动或交头接耳。 十二、导游人员要保守公司各项机密,不得泄露。 十三、导游人员应加强学习,在上团前要熟知前往地的景点特色、民俗风情,沿途交通状况,途经省份、城市、景点概况,要准备好调节团队气氛的节目。 十四、遇到紧急事件应立即通知公司,并采取各种应急措施。 十五、导游人员应时刻监督团队食、宿、游、行质量,发现问题立即解决,严禁把问题团带回来,确保团队质量。 十六、导游人员在带团期间,要严格按照团队确认书上行程执行,如因导游擅自更改行程或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由导游个人承担。 十七、导游带团返回,周末团及长线团休息一天。
核心景区讲解员管理规 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核心景区讲解员管理办法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心讲解员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升导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确实提高核心景区(景点)讲解服务的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讲解员实行星级管理,依次为:三星级、二星级、一星级。 第三条:讲解员的星级评定以基本素质、业务技能、服务质量、工作业绩、服从性、考核积分等为依据。 第四条:公司根据讲解员的综合素质,结合武陵源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和景区讲解员服务中心及服务对象的反馈信息进行星级评定。 第五条:讲解员星级评定实行季评制,每季度一次,每季度底公布星级评定结果,并于当日将结果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六条:评定程序 1、讲解员服务中心文员核实《服务质量跟踪表》,收集旅游质监所的相关资料,提出拟评定星级意见,报送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核,评定讲解员星级。 2、服务中心将星级评定结果上报公司导服部门主管,公司领导审定后公布。 3、将讲解员星级评定结果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分
讲解员行为规范 1、讲解员必须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制度。 2、讲解员应妥善保管和使用讲解证,严禁随意转借、涂改、伪造讲解证,未经批准不得擅自使用讲解证外出带团。 3、遵守景区管理规定,自觉维护景区形象,以优质的服务态度和高质量的服务水平诚待各方游客。严禁不服从工作安排,随意挑团、甩客或中途私自换团。 4、讲解员应自觉遵守讲解工作作息时间规定,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病假、事假须事先具备书面手续,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请假(迟到超过30分钟后再临时请假的将一律不予准假,并视同旷工处理),病假三天以上需持医院证明和医院收费收据,如无医院收费收据视同事假处理。
景区讲解员的服务流程-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景区讲解员的服务流程 1准备工作 熟悉接待计划:旅游团的基本信息,旅游团成员的情况,交通工具,是否有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 落实接待事宜:落实旅游车辆、住宿及用餐,掌握全陪或者司机的联系电话。与他们联系商定第二天的接团时间及地点。 物质准备:游客接待确认书,游客意见单,话筒,导游旗。 形象准备:上团前要做好仪容、仪表方面的准备。整洁、大方、自然、不浓妆艳抹。 语言和知识准备:要在大脑里面准备好第二天要讲解的内容;接待有专业知识的团队,要做好相关的专业知识、词汇的准备工作。语言要生动、流畅和清楚。 心理准备:我们要能有技巧的回答客人提出的任何问题,面对客人的指责、抱怨,我们要冷静、沉着的面对。 联络畅通准备:上团前一天,要把手机,话筒的电充足,随时保持畅通。 2接团服务 出发前的准备:在旅行团到达之前,打电话给全陪或者司机,前一天晚上20:00前确定好到达时间、人数、停车位置、集合地点等,在集合地点恭候旅游团的到来。旅游团到达后,协助全陪或者司机购票,提醒客人山顶温度较低,指引乘客上车,清点一下车上的人数。检票后通知司机师傅开车。 途中导游:致欢迎词,山路崎岖,提醒客人把车辆扶手打下并系好安全带,当日活动安排(参观景点名称、途中所经地点、所需时间),介绍游览景点(讲安全讲游客接待中心,讲内循环通道,讲景区公交车的发班时间,讲游览线路,讲中途会经过哪几个景点,讲三条游步道),活跃气氛(做些娱乐互动,与游客互动) 景点讲解:抵达景点下车之前,告知游客车牌号、停车地点、开车时间、游览线路、游览所需时间、游览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不能随便雕刻、不能在景区乱扔垃圾、不能在景区内吸烟、不能随意摘取野果实,以免误食)等。抵达景点后,组织客人有顺序的下车,提醒客人注意脚下的安全,带领游客沿着游览线路对所见景物进行精彩的导游讲解。在游览过程中要随时随地注意游客的安全,特别是老弱病残的游客,要防止游客走失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3送团服务 清点团队人数,后提醒客人清点一下随身携带物品,如无遗漏则请司机开车离开。致欢送词(感谢语、惜别语、征求意见语、致歉语、祝愿语)。致完欢送词后,将“游客意见反馈表”发给游客,请其填写。游客填写完毕后如数收回,妥善保留。 4总结工作 认真做好带团小结,实事求是的汇报接团情况。 2
博物馆讲解员管理制度三篇 篇一:博物馆讲解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热爱讲解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向社会和观众提供优质的讲解服务。 第二条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加强品德修养,微笑服务,文明服务,工作时间使用普通话(外语种讲解员讲解中除外)。 第三条根据讲解材料提炼、编写讲解词,文字流畅、词汇丰富、实事求是,在实际讲解中找到适合自己的讲解风格。 第四条做好咨询解答工作,认真解答观众提出的书面或口头问询,虚心听取观众意见,善于向观众学习。 第五条积极反映讲解接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合理建议。 第六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第七条完成单位安排的其它工作。 讲解员接待工作 (一)讲解员按照每日排序和管理人员的安排进行讲解接待。(二)将要上岗讲解的讲解员需提前站至服务台前,主动协助游客办理耳麦的清点、领取、调试等讲解手续,不得无故推诿 客人、坐视不管或让游客等待讲解员。
(三)游客未办理讲解付费手续的,讲解员不得私自讲解并收取讲解费,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游客索取小费或礼物。 (四)严格按照本单位确定的参观线路和参观内容进行讲解服务,客人未提要求,不得擅自更改讲解路线、减少讲解内容、 缩短讲解时间,讲解时间一般不得少于30分钟。 (五)讲解接待过程中不得做与讲解接待无关之事,如使用手机、吃零食、与人寒喧、聊天等。 (六)讲解接待中要随时保持正确的行姿、站姿和手势,不得弯腰驼背,抓扶栏杆或倚靠展柜,不能将手交叉于胸前,或背 于身后,或揣进衣袋。 (七)讲解接待中要随时保持和客人的交流。引领客人时,一般走在客人前方右侧1米处,不得将客人置于身后。 (八)讲解员对每一次讲解都必须认真负责,实事求是,不得违背讲解材料,讲解内容不允许有严重的错误。 (九)讲解结束时应引领客人到耳麦回收处退还耳麦,并报讲解结束时间(未领取耳麦的讲解员也必须报时),无特殊情况 (急病、紧急接待等)20分钟内须回岗。 (十)讲解接待中引起客人不满或投诉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十一)正确对待游客投诉,不得与客人在现场争吵。
旅行社的导游管理制度
旅行社导游管理制度 一:导游出团前准备工作 1、导游出团前应认真准备和阅读团队文件,了解、研究带团文件中涉及的问题,向导游部经理、负责操作该团的计调了解详细情况。 2、全陪导游出团前应与地接导游,司机、客源单位进行电话沟通,核实团队情况。地接导游领到计划单后,与全陪打电话核对人数,并提示:××旅游目的地天气温度,穿什么衣服。 3、导游出团前应查阅团队游览涉及的相关资料,丰富讲解内容。 4、导游出团前应认真参加出团说明会,对重点内容要做记录,不清楚问题要及时提问。 5、新导游带团前,应向熟悉此条线路的老员工请教,老员工有责任和义务帮助新员工做好出团准备。 6、导游出团前领取团费时要认真清点并妥善保管,领取带团物品要过数,导游在出团前应和操作人员沟通好所有的带团工作细节,检查所有应配备的签单、介绍信、派团单等,如有遗漏现象,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全额赔偿所产生的损失。 带团必带的东西有:导游旗,公司专用接站牌,导游IC卡,话筒,组团社确认件,计划单,派团单,介绍信,公司签单纸,意见卡(组团地接均要填写) 二:导游地接团服务 1、导游的带团表现是代表公司的对外形象,在工作期间,应严格按照标准的服务程序完成各项服务工作,处理好组团社、公司及客人之间的关系,维护公司经济利益不受到损害。 2、导游应按公司指定接人地点:火车团在出站口接人;飞机团在机场出口;自带车团在高速路出口处接车;接站时应举接站牌或导游旗接团,接到客人后要热情地表示问候,向他们介绍自己和旅行社,并告诉与自己联络的办法;致欢迎词要热情、介绍讲解要详尽要给客人及全陪留下好的第一印象;向客人告知行程和三餐的安排,及第二天早上集合的地点和时间。
张掖丹霞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讲解员接待服务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加强讲解员队伍建设,为游客提供优质、快捷、高效的旅游讲解服务,维护和提高景区文明服务形象,促进公司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讲解员应热爱讲解工作,树立良好的责任意识,统一着装,佩戴工作证、文明用语、礼貌待人,做到热情、主动、周到服务,自觉维护景区形象。 二、做好上车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包括观光车上的麦克风、音响设施等的调试检查。 三、在游客进入景区后,讲解员应在观光车门前等待迎接,并致欢迎词,引导游客有序乘车。 四、耐心解答在讲解服务过程中游客提出的各种问题,不断提高应变能力及服务水平。 五、讲解员应针对游客的特点和需求,因人施讲,调动游客的游览兴趣,提高参观的效果。要注意收集游客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做好信息的反馈工作。 六、讲解内容应规范准确、语言应风趣幽默。在游览过程中,及时将景区卫生间分布状况和到达时间告知游客。 七、讲解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游客兜售物品和索要小费、礼品,不得串通摊主、店主、车主欺骗、胁迫、敲诈游客消费。
八、讲解员讲解费由售票处统一收取,月底结算,严禁讲解员擅自违规收费。 九、讲解员在服务过程中要主动做好地貌保护的宣传和现场维护工作。 十、在讲解结束后应送游客到景区门口,并致欢送词。 十一、讲解员不得与游客发生争执,遇到特殊情况沉着应对并及时向领导反映,避免与游客发生冲突。 十二、讲解员违反本管理办法的,将给予每次20元—100元罚款;脱岗1次,罚款20元;因讲解员失误发生投诉案件的,每次处100元罚款;同时责令其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或情节严重的,建议调整岗位。 十三、本办法由景区运营部负责解释。 十四、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讲解员管理制度 一、为圆满顺利地完成各项讲解员日常接待和重大接待任务,根据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单位文明接待服务管理工作由宣传教育部门负责。 三、讲解接待服务的基本工作能力要求: ㈠、工作认真负责,遵纪守法,遵守工作制度; ㈡、服务态度热情大方,耐心细致,操作中作到准确无误,无游客投诉; ㈢、具有较强的语言组织和语言表达能力; ㈣、关心单位,及时、准确地向领导报告游客要求、意见和建议; ㈤、具备基本的社交礼仪知识。 四、讲解接待服务人员的仪表要求: ㈠、外表端庄大方,有较强的表述能力和应变能力; ㈡、上班期间工作人员必须身着统一工作服装,佩戴胸牌; ㈢、头发须定期修剪,经常清洗,保持清洁; ㈣、女职工应画淡妆,不可浓妆艳抹,不允许使用香味浓烈的香水;
㈤、定期修剪指甲,保持手部清洁,尽量减少佩戴的首饰,女职工不允许涂颜色鲜艳的指甲油; ㈥、上班前不能喝酒或吃带异味的食品,随时保持口腔气味清新。 五、讲解接待服务人员的基本礼仪要求: ㈠、与观众交谈要面带微笑,使用“请”“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谢谢参观”“欢迎您再来”等礼貌用语; ㈡、称呼他人,不要直呼其名,应使用礼貌称谓,如同志、先生、女士、职称、职务等; ㈢、握手时目视对方眼睛,表情自然、不卑不亢。同性间地位高者向年长者先伸手,异性间向女性先伸手; ㈣、在和游客接触的过程中,必须保持热情、谦和的态度,在任何情况下,不得和游客发生冲突,否则要追究本单位职工的责任;如有游客投诉,视情况给予警告或辞退处理; ㈤、工作期间要精神饱满,坐姿、站姿端正,如没有外出业务安排,一律不得脱岗,不允许翻看与业务无关的书刊、不允许打电话、听音乐、聊天、串岗等影响工作的行为; ㈥、游客有问必答,遇到不能解答的问题,向游客表示歉意,切不可乱答。 六、讲解接待服务人员的考评: ㈠、宣教科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考核,记录出勤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落实具体工作任务完成情
景区导游讲解管理制度 1.导游讲解员行为规范 1.1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游客着想,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和认真执行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永不自满,谦虚谨慎。高标准严要求,为游客提供高标准的服务,在工作中增长才干。 1.2导游讲解员必须服从导游部的统一管理,严格服从导游部的日常工作安排,遵守关于团队运行中的相关注意事项,自觉维护景区利益,以最优质的服务接待各方游客。严禁不服从工作安排,随意挑团、甩客。 1.3自觉遵守导游部工作作息时间规定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病假、事假应及时履行相关职责,严禁未经批准随意外出或无故连续缺勤和旷工。 1.4如要带实习导游讲解员跟团学习时,必须经导游部主要领导批准,禁止导游讲解员在带团过程中将旅游团交给实习员工讲解。 1.5讲解活动必须经导游部委派,导游讲解员不得私自承揽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或借口直接承揽导游、讲解业务。如确因游客临时需要讲解服务的,应事先告知导游部并经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再提供讲解服务。 1.6向旅游者讲明景区的环保须知。同时在服务全程中,讲解员应始终自觉当好“景区卫生宣传员”,用实际行动影响、带动每一位旅游者自觉遵守景区环保卫生规定。 2.安全管理 2.1导游讲解员在工作中应始终和游客在一起,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时刻做好提示工作,确保游客生命、财产的安全。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物安全的情况,做出及时的警告和强调。 2.2在屋檐下、台阶处随时提示,严防游客摔伤。阴雨天不带游客去高处,提醒游客不在高出撑雨伞。 3.3带老年团、未成年人、醉酒游客时要请其监护人随团照顾。客流高峰时要避免拥挤和踩踏事故的发生。 3.4时刻提醒游客不要在禁烟区内吸烟,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提醒游客严禁攀爬高墙,不许在危险处取物、拍照。 3.5严禁其它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 4.导游讲解员应认真遵守和执行以下规定: 4.1遵守职业道德,着装统一整洁,仪表端庄、仪态自然,微笑服务、用语文明,礼貌待人、热情服务,树立良好形象、自觉维护景区荣誉。 4.2必须当佩戴贴有照片,载明姓名、性别、编号、服务旅游景区景点的导游证进行讲解服务。
北川地震纪念馆讲解员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提高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特制订以下管理办法,望各讲解员遵照执行。 总则 第一条坚持依法办事,廉洁奉公,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监督,不得以任何借口损害单位的合法利益。 第二条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履行职责,勤奋工作,争先创优,为创造单位和谐的工作环境和单位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三条对待客人要谦虚谨慎,热情待人,微笑服务;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 第四条提高服务水平,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四难”现象。 第五条加强思想道德修养,讲操守,树诚信,重品行,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明辨是非,克己慎行,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 第六条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从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支笔等细微之处做起,切实降低办公成本,建设节约型队伍。 第七条遵守劳动和工作纪律,遵守岗位职业规范,坚持正常的作息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爱岗敬业。 第八条上岗时间严禁玩游戏、上网聊天、听音乐、看网络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事。 岗位职责
第九条热爱讲解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向社会和观众提供优质的讲解服务。 第十条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加强品德修养,微笑服务,文明服务,工作时间使用普通话(外语种讲解员讲解中除外)。 第十一条根据讲解材料提炼、编写讲解词,文字流畅、词汇丰富、实事求是,在实际讲解中找到适合自己的讲解风格。 第十二条做好咨询解答工作,认真解答观众提出的书面或口头问询,虚心听取观众意见,善于向观众学习。 第十三条积极反映讲解接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合理建议。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第十五条完成单位安排的其它工作。 实施细则 第十六条上班时间 (一)讲解员试行上六天休一天的工作制,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二)每日上班时间:8:30—18:30单位可根据旅游淡旺季情况进行调整。 (三)每日中午就餐时间为1小时,午餐时间分两班进行就餐(一班11:30—12:30,二班12:30—13:30),在就餐时间内有讲解任务的讲解员在完成讲解任务并向管理人员通报后方可就餐。 第十七条请假与加班制度 (一)事假:事前需填写请假单,报组长和现场管理人员,经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有事不请假或不履行手续均作旷工处理。事假一天扣考核分值0.3分,并按实际天数扣发日工资(日工资=基本工资+岗位津贴/26)。
睢宁县白塘河湿地公园景区管理有限公司导游(讲解员)管理办法(暂行) 为了规范和提升景区导游(讲解员)人员工作,提高游客接待水平,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结合本景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公司设立导游(讲解员)专属管理部门—导游管理课,主要负责导游(讲解员)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和承业任务安排等工作。 2、景区导游(讲解员)岗位设置包括专职、兼职和见习导游(讲解员),以下统称为“导游(讲解员)人员”。导游(讲解员)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管理制度,除轮休日外,严格执行工作作息时间制度,按时到岗,严禁擅自脱岗、离岗。 3、景区导游(讲解员)实行考核上岗制度。考核分为笔试和技能测试,经考试成绩合格者,择优录取,招聘上岗,并签订《劳动合同》。 4、导游(讲解员)课每月组织不少于两次以上业务培训或讲解实训,以增强导游(讲解员)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导游(讲解员)人员管理实行日常测评和定向考评相结合方式。导游(讲解员)人员每带一个团都作为日常测评科目,同时,每月再组织专场考核,实行优胜劣汰管
理制度。 二、导游(讲解员)人员行为准则 (一)职业道德规范 1、自尊自强,敬业爱岗 2、热情友好,宾客至上 3、不卑不亢,光明磊落 4、真诚公道,信誉第一 5、意志坚定,沉着冷静 6、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7、团结协作,顾全大局 8、身心健康,积极向上 9、文明礼貌,仪容端庄 10、耐心细致,优质服务 (二)服务行为规范 1、仪表礼仪 导游是景区的窗口,是景区形象,所以导游(讲解员)人员必须注意自己的仪表和礼仪,保持良好的形象,仪表端庄,发型大方,面部清洁,表情自然,服饰整洁。上岗前要全面检查自己的仪容仪表,以便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做好充分准备。 2、服饰礼仪 (1)导游(讲解员)人员着装的基本原则:
游客接待管理制度1.总则 1.1 景区应制定游客接待程序化文件,明确接待服务的规范及程序。 1.2 游客接待服务包括:检票口问讯服务、游客物品(行李和车辆)保管、导游服务及有关表演、安全、景区交通、环境等项服务。 2.问讯服务 2.1 景区应在检票口等位置设立问讯处,负责游客的咨询服务。 2.2 咨询人员应经过充分的培训,熟悉景区及相关信息,对于不能准确回答的问题,应明确告诉游客其他的问讯渠道。 2.3 咨询人员应掌握的知识至少应包括: 2.3.1 景区的基本情况; 2.3.2 景区的主要活动及时间; 2.3.3 景区内的车船服务,餐饮、购物的有关信息; 2.3.4 景区周边情况、酒店及入住标准等。 2.4 游客中心接待应备有当地的交通旅游地图、当地至全国各地的交通时刻表等,以方便游客查询。 2.5 游客中心接待应有明显标志,并有专人值班。 3 游客物品保管 3.1 景区在检票口设置游客物品保管室,为游客存放物品。 3.2 景区应制定书面的游客物品保管标准,并向游客公布。 3.3 根据游客存放的物品,设置必要的保管实施。 3.4 对游客物品应准确核对、妥善保管,并形成必要的记录。 4.导游服务 4.1 导游服务的对象: 4.1.1 散客; 4.1.2 旅游团队; 4.1.3 领导、贵宾。 4.2 导游服务的联络方式: 4.2.1 散客的导游服务直接在检票口联络提供;
4.2.2 旅游团队的导游服务应进行需求评审。 4.3 景区应明确规定导游的上岗资格和服务规范,确保导游服务质量。 4.4 领导、贵宾及团队的导游服务,导游员要有相应的记录。 5.散客接待 5.1 景区的售票人员、检票人员应热情、快捷地为游客提供入园门票服务及游船等其他票务服务。 5.2 景区导游员为要求提供讲解服务的游客提供导游服务。 5.3 市场开发部员工按规定的时间、场次,为游客提供各类表演及广场演出活动服务。 5.4 景区保洁和安保部门做好景区卫生、安全工作,维持景区旅游秩序。 5.5 景区各岗位员工应按景区服务规范,热情、礼貌地提供服务,满足游客要求,接纳游客建议、抱怨、投诉,并按景区的有关规定处理。 6.贵宾接待 6.1 游客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制定详细的接待计划,做好相应的接待工作,接待计划应经景区主要负责人审批后,由办公室下发各有关单位。 6.2 景区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提前到达指定地点,做好接待的准备工作。 6.3 客人到达景区入口,景区领导出面迎接,也可组织适当的演出活动。 6.4 景区领导陪同重要宾客进入景区参观,导游员可随同讲解。 6.5 安全保卫部门负责接待过程的安全保卫工作。 6.6 如安排植树等活动,有关部门应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6.7 如安排题词或赠送礼品活动,由工程部负责组织实施。 6.8 领导或重要宾客游览结束后,可组织演出活动进行欢送。 6.9 整个接待过程应根据情况做好保密工作。 6.10 在接待过程中临时增加或取消的参观内容,接待前导人员应迅速通知有关部门。 7.团体及有特殊要求游客的接待 7.1 游客中心制定团体游客及有特殊要求游客的接待计划,报景区主要负责人审批后,下发到相关接待部门。
导游带团操作流程 一、导游出团前准备工作: 1、导游出团前应认真准备和阅读团队文件,了解、研究带团文件中涉及的问题,向导游部经理、负责操作该团的计调了解详细情况,领好《质量反馈单》。 2、导游出团前应与客户、司机、合作单位进行电话沟通,核实团队情况。 3、导游出团前应查阅团队游览涉及的相关资料,丰富讲解服务所需知识。 4、导游出团前应认真参加出团说明会,对重点内容要做记录,不清楚问题要及时提问。 5、新导游带团前,应向熟悉此条线路的老导游请教,老导游有责任和义务帮助新导游做好出团准备。 6、导游出团前领取团费时要认真清点并妥善保管,领取带团物品要点数,并填写领物出库单。 7、出团前,向全体游客进行旅游安全宣讲,内容包括游客的健康状况,是否存在隐性疾患;参加有一定危险性的旅游项目;食物中毒;突发疾病;防偷防抢;遭遇突发事件等一切旅游安全常识。 二、导游带一日学生团服务: 1、导游应当提前三十分钟抵达带车(接车)地点,如带车(接车)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向部门经理或公司汇报。 — 10 —
2、导游在带车时应当主动热情与司机打招呼,介绍接人地点等情况,检查车辆卫生等是否符合用车标准,如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或计调报告,及时解决。 3、遇团队用车数量较多时,总负责导游(领队)应在出发前召集司机说明行驶路线和景点停车地点等事宜,避免车辆走散或车辆走散或停错地点。 4、导游提前组织车辆按指定地点停车,之后粘贴车号并在《团队司机联系记录单》上记录每辆车的车牌号和编号,每辆车的导游应该记住该司机的联系方式。 5、发车前到接团地点与负责老师联系,组织学生有序上车。 6、发车前与学校负责老师一起清点各班人数、核实当天实到数,征得学校负责老师同意后发车。 7、总负责导游(领队)应与学校负责老师一起乘座首车先行,途中照应后面车辆,确保按正确线路行驶。 8、抵达景区停车场后组织学生先上卫生间,同时到景区售票处办理购票手续,避免因购票中出现问题使学生、老师在景区等候的时间过长。 9、景区游览前,导游应向学生讲解景区游览及安全注意事项,约定返程集合地点和时间。 10、导游应与学校负责老师一起在检票处检票,请学校负责老师与景区检票人员一起核实人数,并与负责老师确认实际人数,避免因人数不准引起结帐纠纷。 — 11 —
景区讲解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景区导游活动,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景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景区从事讲解活动,必须依照规定参加培训,通过考试合格取得讲解员证。 第三条讲解员应规范保管和使用讲解证,严禁随意转借、涂改、伪造讲解证和未经批准擅自使用讲解证外出从事讲解活动。 第四条讲解员进行讲解活动时,必须佩戴讲解员证。 第五条讲解员进行讲解活动时,应当着装统一整洁,礼貌待人,尊重旅游者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和生活习惯。 第六条 10人以上旅游团队团队,需持话筒向游客进行讲解。 第七条散客需要讲解员进行讲解服务的,讲解员可收取讲解费,收取标准如下:10人以内(含10人)30元;11人—20人(含20人)40元;20人以上50元。 第七条讲解员应严格服从景区的日常工作安排,遵守景区关于团队运行中的相关注意事项,自觉维护景区利益,积极以最优质的服务接待各方游客。严禁不服从工作安排,随意挑团、甩客。 第八条讲解员进行讲解活动时,不得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旅游者索要小费。 第九条讲解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游览线路和游览内容进行讲解服务,不得擅自减少服务项目或中途终止讲解活动。若旅游者中途自愿减少游览内容或终止讲解服务的,讲解员应请旅游者以书面形式确认。
第十条讲解内容及语言应规范准确、健康文明;不得在讲解中有恐吓及强迫游客的言词。 第十一条旅游者对讲解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有权向生态园管理处或游客中心进行投诉。生态园管理处或游客中心对讲解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将进行及时调查和据实严肃处理。 第十二条违反上述规定,由生态园管理处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罚:(一)对讲解员未经批准,随意不假外出或无故连续缺勤(随意不假外出或无故连续缺勤视同旷工处理)和旷工15天以上的,将予以暂扣讲解证停团或除名处理。 (二)对讲解员未佩戴讲解证或未按照要求配带话筒的处于50元罚款。 (三)对讲解员不服从工作安排,随意挑团、甩客的,将对第一次不服从安排者处罚50—100元,第二次不服从安排者将予以停团整顿、暂扣讲解证,直至除名处理。 (四)对造成游客投诉或重大影响的,将责令停团整顿,暂扣讲解证和深刻检查,并经学习合格后方可重返讲解岗位。 (五)对讲解员在讲解过程中有恐吓游客的言词或其他原因造成游客投诉的,无重大影响的将责令停团整顿,暂扣讲解证和深刻检查,并经学习合格后方可重返讲解岗位;有重大影响的将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或除名处理。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古北水镇导游部规章制度 1.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每天准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不吃零食、不窜岗、不闲杂、不吵架、不打瞌睡。 2.上岗期间注重个人仪容仪表,必须化淡妆,着装得体,保持个人卫生整洁。 (男士上衣以衬衫或者西服为主,女士禁止穿无袖上衣和膝盖以上超短裙) 3.导游员在岗期间必须佩带工作证,按照出团顺序上团,不拒团,不挑团。 4.导游员进行讲解时,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尊重旅游者对的宗教信仰、民俗民 风和生活习惯,礼貌待客、微笑服务,在合理进而可能的情况下,尽量满足游客的要求。 5.导游员不私自带团,在咨询台值班时,禁止私自预定团队。 6.导游员在任何情况下应严格做好公司内部情况的保密工作。 7.导游员带团返回后必须认真填写带团日志并上交。 8.每周一及时上交工作总结,过期未交者每次10元并补交,再次未交者翻倍 罚款。 9.导游旗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无褶皱。 10.导游员带团中不得脱离旅游团,时刻保持及时服务状态。 11.尊重上级指示,服从工作安排,导游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工作分配。 12.在岗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之事,不得擅自离岗、窜岗等。 13.导游词要生动、精彩。导游服务既有整个团队性,又注重个性化服务。不得 随意臆造、戏说、篡改解说词。 14.咨询台工作人员做好游客的咨询问题,热情主动并且耐心的倾听游客的问题 及意见,耐心解释游客的咨询。 15.导游员在引导旅游者游览的过程中,遇到有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财产 安全的情况,应及时向旅游者做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 16.导游员不得以明示或者暗示的方式索要小费,不得欺骗和强迫游客消费。 17.导游员在岗期间手机必须为振动或者静音状态,在带团过程中禁止接听私人 电话。尽量保持导游部工作群的畅通,方便信息的传递和更新
景区讲解员的服务流程 1准备工作 熟悉接待计划:旅游团的基本信息,旅游团成员的情况,交通工具,是否有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 落实接待事宜:落实旅游车辆、住宿及用餐,掌握全陪或者司机的联系电话。与他们联系商定第二天的接团时间及地点。 物质准备:游客接待确认书,游客意见单,话筒,导游旗。 形象准备:上团前要做好仪容、仪表方面的准备。整洁、大方、自然、不浓妆艳抹。 语言和知识准备:要在大脑里面准备好第二天要讲解的内容;接待有专业知识的团队,要做好相关的专业知识、词汇的准备工作。语言要生动、流畅和清楚。 心理准备:我们要能有技巧的回答客人提出的任何问题,面对客人的指责、抱怨,我们要冷静、沉着的面对。 联络畅通准备:上团前一天,要把手机,话筒的电充足,随时保持畅通。 2接团服务 出发前的准备:在旅行团到达之前,打电话给全陪或者司机,前一天晚上20:00前确定好到达时间、人数、停车位置、集合地点等,在集合地点恭候旅游团的到来。旅游团到达后,协助全陪或者司机购票,提醒客人山顶温度较低,指引乘客上车,清点一下车上的人数。检票后通知司机师傅开车。 途中导游:致欢迎词,山路崎岖,提醒客人把车辆扶手打下并系好安全带,当日活动安排(参观景点名称、途中所经地点、所需时间),介绍游览景点(讲安全讲游客接待中心,讲内循环通道,讲景区公交车的发班时间,讲游览线路,讲中途会经过哪几个景点,讲三条游步道),活跃气氛(做些娱乐互动,与游客互动) 景点讲解:抵达景点下车之前,告知游客车牌号、停车地点、开车时间、游览线路、游览所需时间、游览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不能随便雕刻、不能在景区乱扔垃圾、不能在景区内吸烟、不能随意摘取野果实,以免误食)等。抵达景点后,组织客人有顺序的下车,提醒客人注意脚下的安全,带领游客沿着游览线路对所见景物进行精彩的导游讲解。在游览过程中要随时随地注意游客的安全,特别是老弱病残的游客,要防止游客走失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3送团服务 清点团队人数,后提醒客人清点一下随身携带物品,如无遗漏则请司机开车离开。致欢送词(感谢语、惜别语、征求意见语、致歉语、祝愿语)。致完欢送词后,将“游客意见反馈表”发给游客,请其填写。游客填写完毕后如数收回,妥善保留。 4总结工作 认真做好带团小结,实事求是的汇报接团情况。
讲解员管理办法 工作规范 1、工作时间: 讲解员应自觉遵守讲解员工作作息时间规定,按时上、下班(夏季8:30-11:45,14:30-18:00;冬季8:30-11:45,14:00-17:30),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2、请假手续: 因病因事需休病假,事假时,需履行书面请假手续,请假半天由各处室(场馆)负责人批准,同时报告分管领导;一天以上(含1天)及处室(场馆)负责人请假有分管领导批准,并报常务主任,凡请事假,病假者,请假条上须附事假、病假相关证明,经领导批准后,准假人应将假条交办公室存档。 3、着装要求: (1)应着装统一整洁。 (2)必须当佩戴贴有照片,载明姓名、性别、编号、服务景区景点的讲解证进行讲解服务。 4、岗位要求: (1)每日分上(8:30)下(14:00)午到各处室相关负责人处进行签到。 (2)讲解活动必须经单位委派才可以接待讲解。 (3)讲解员应始终自觉当好“景区环境监督员,仪器设备检查员”。当设备出现问题时,要及时登记上报。 (4)讲解员应尊重旅游者的民族尊严、宗教信仰,民族风俗和生活习惯。 (5)讲解内容及语言应规范准确、健康文明。
(6)讲解员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游览线路和游览内容进行讲解服务。 (7)讲解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旅游者兜售物品和索要小费、礼品,不得串通摊主、店主、车主欺骗、胁迫、敲诈旅游者消费。 (8)讲解服务收费实行定额限价管理,严禁讲解员擅自违规收费。 (9)讲解员必须严格遵守景区景点旅游门票管理规定,严禁带客偷逃旅游门票。 5、讲解员应当执行《导游服务质量》国家标准,为旅游、参观、考察者提供优质服务。讲解员要求做到: (1)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 (2)着装大方得体,表达流利,有亲和力,有热情。 (3)认真接受培训,刻苦练习基本功,勤奋学习,扩大知识面,提高讲解质量。 6、讲解人员在引导旅游者游览过程中,遇有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形时,经征得多数旅游者的同意,可以调整或者变更活动内容,并及时报告有关管理机构。 7、讲解员的人格尊严受到尊重,其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并有权拒绝旅游者提出侮辱其人格尊严或违反职业道德的不合理要求。 8、讲解员在引导旅游者参观游览或在开展旅游娱乐活动时,应当就可能发生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等注意事项,向旅游者作出警示说明,并按景区(点)管理机构的要求,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讲解员考核奖惩规定
旅行社领队导游管 理规定
XXX旅行社领队、导游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出境游领队、国内游导游服务,保障领队、导游合法权益,提高领队、导游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领队,指取得国家旅游局领队证,接受本公司委派,为出境游团队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本规定所称导游,指取得市旅游局导游证,接受本公司委派,为入境游、国内游团队提供向导、讲解、接送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领队,分为本公司专职领队、本公司临时聘用的社会专职或兼职领队、社内兼职领队三大类;本规定所称导游,分为本公司专职导游、本公司临时聘用的社会专职或兼职导游、社内兼职导游三大类。 前款所称的社会专职领队、导游,是指具备领队、导游资格,与任何单位不存在真实的劳动和人事关系,专门为不固定的旅游企业提供临时领队、导游服务,属于没有固定职业的自由职业者。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社会兼职领队、导游,是指具备领队、导游资格,与其它单位存续劳动和人事关系的在职人员,或与其它单位存续人事关系的退休、内退人员,在业余时间为不固定的旅游企业提供临时领队、导游服务。
第二章条件 第四条担任领队、导游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领队证或导游证,具备带团所需的外语口语或中文表示能力。 2、男性50岁以下,女性45岁以下,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口才较好、具有亲和力、大专以上学历。 3、热爱旅游事业,喜欢从事旅游服务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 4、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应变能力和处理问题的能力,责任心强、耐心细致。 第三章待遇和服务报酬 第五条领队、导游分别享受如下待遇: 1、社内专职、兼职领队和导游享受的待遇: (1)与本公司签订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本公司正式员工编制。 (2)享受本公司领队、导游岗位工资待遇。扣除“五险一金”后,实发工资不低于哈尔滨市当期最低工资。 (3)本公司和社内专职、兼职领队及导游按照国家和哈尔滨市规定的比例缴纳“五险一金”。 2、社会专职、兼职领队和导游服务报酬: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
旅游景区的导游服务 主要内容: 旅游景区导游服务的功能 旅游景区导游服务的内容 旅游景区人员导游的技能 旅游景区导游服务的功能 门票的设计 1.引导游客的游览行为 2.丰富游客的游览体验 3.提高景区的综合效益 旅游景区导游服务的内容 引路引路+讲解引路+讲解+个性化服务 古代现代未来 景区标识系统 介绍 警示 引导 公共信息 说明 一个引导标志通常由图标、符号和语言三部分内容组成。图标、符号的使用要标准化,一般采用通用规范的方法制作,如交通、厕所、电话、医院、防火
等标志,景区不能自创,国家标准《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对通用符号和旅游设施与服务符号进行了规范。 人员导游服务 景区导游员又称定点讲解员,他们的讲解使景区赋予了生命,使画面赋予了音符。 景区导游员集多种身份于一体,游览途中他(她)们既是引路员又是讲解员,在车上、船上、危险地段他(她)又是安全员,在纪念品商店他(她)们还是导购员。 景区导游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基本素质要求 个人条件要求 知识素养要求 人格品德条件 业务能力要求 图文声像导游 图文声像导游是一种利用现代图文、电子声像等手段向游客提供的导游服务方式,亦称物化导游方式,它包括导游图、交通图、旅游指南、景点介绍册页、景区产品目录、广告、招贴、景区旅游纪念品、介绍景区(点)的VCD和DVD 及电影等。 静态宣传资料: 图文宣传资料 导游图、交通图 导游手册、景区服务指南
风光图片、书籍 画册、广告 招贴、旅游纪念品 动态宣传资料: 电影 录像 电视 光盘 广播宣传 使用方便、保留时间长、阅读层次面广 内容直观、生动活泼、携带方便 图文声像导游 电子导游是利用数码语音技术制作的自助式导游服务设备,它可以让游客在参观游览的过程中,通过自行操作控制来选择聆听景物或展品的介绍。 1)电子导游的发展历程 2)电子导游的特点 (1)信息存储方式的先进性 (2)解说服务系统的实时性 (3)解说语言具有可选性 (4)具有一定程度的可控性 (5)保持景点解说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