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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汇编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汇编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汇编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汇编

盐源县速康医院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汇编)

盐源县速康医院编制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院感科管理制度

1、各部门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见附3,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2、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处”,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

3、运送人员应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用防渗漏、防遗撒、并标有明显的专用医疗废物标识的专用运送车辆,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处”。转运车辆和工具使用后应在指定地点及时清洗和消毒。

4、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理等工作的人员,必

须按要求加强卫生防护,防止受到健康损害。

5、科室管理人员应与专职收集人员做好内部交接。暂存处管理员应做好对外交接工作。资料至少保存3年。

6、各部门及“医疗废物暂存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应立即按应急预案报告、处理。

7、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

1、各科室应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见附件3,将废物分置于相应的包装袋或容器内。

2、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放射性废物不得混合收集。

3、锐器放入锐器盒。其余医疗废物均放入黄色专用包装袋。

4、病理性废物使用双层黄色垃圾袋包装。

5、批量的过期、淘汰、变质的废弃一般性药品,以及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极其相关废物,由药剂科回

收,报药监局统一处理。并登记保存备查。

6、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交由专门部门处理。

7、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交设备科报废。

8、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首先在检验科分类收集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每锅进行化学监测并做好记录(资料保存3年),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用双层垃圾袋。

9、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包装袋,并及时密封,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三、医疗废物交接管理制度

严格遵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一)医院内部收集交接规定:

1、各部门应定人或定班负责与废物收集人员进行交接。

2、当专职收集人员到达各部门时,部门管理人员应将完好无损的包装袋(否则就加一层包装)交给专职收集人员,当面称重量。填写记录单,内容包括日期、垃圾名称、科室、重量等内

容,贴在包装外。

交接时,专职人员必须检查包装袋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渗漏等情况,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处》。

3、交接时应填写交接三联单,内容包括:日期、科室、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等。

4、三联单填写后,由双方核对确认后签名。交接单由收集人员提供,一式三份。一份由产生部门留存,一份交医院感染管理科,一份由暂存处管理员保存。资料保存3年以上。

5、专职收集人员另外登记一份,每日作全院各类废物统计,月底总计。

(二)离院交接规定:

在每次医疗废物交给市指定单位时,应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按规定登记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交接时间,车牌号、并有双方签名。月底将第一联和第二联交医院感染管理科,由医院感染管理科将保存3年以上。

四、医疗废物暂存管理制度

1、专职人员应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2、每天使用专车、专用工具、走指定路线,及时收集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有明显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的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袋或密闭容器内。

3、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五大类医疗废物分开放置。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

4、做好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5、医疗废物不得买卖,不得交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密闭存放。

6、地面、墙面、垃圾筒每日用1000PPM有效氯拖、擦二次,每天使用后的运送工具和车辆必须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医疗废物转运出去后,及时对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保持暂存处室内外环境清洁。

7、严格执行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每日对全院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统计,月底总计并留存备查。

8、禁止在非收集地点、非暂存处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9、暂存处不得带入或存放与处理无关的用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禁止吸烟、饮食。

五、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制度

1、所有医务人员包括工勤人员都应当接受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培训,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

2、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理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应掌握废物管理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

3、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1)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院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3)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4)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理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5)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六、医疗废物内部运送管理制度

1、运送人员在转运前检查包装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

2、运送人员每天在上午:8:30--9:30,下午4:30--5:30用专用工具医疗废物运送至集中暂存地点。

3、运送医疗废物要防止渗漏、遗撒,运送人员做好自我防护。

4、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七、医疗废物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教育职工提高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

2、对从事收集、运送、处理等人员进行培训。

3、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院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4、掌握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和紧急处理知识。

5、对从事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体检,必要时进行免疫接种。

6、工作中被锐器刺伤时,按锐器刺伤处理要求进行处理。

八、医疗废物发生流失、泄漏和意外事故报告制度

1、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当立即报告医院管理部门(医院感染管理科、综合保障部、分管院长,节假日报行政总值班)。

2、医院管理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卫生局、环保局,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将调查处理结果报告卫生局和环保局。

3、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12小时内向卫生局、环保局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4、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5、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6、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按照应急预案,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7、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8、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理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它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9、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九、医疗废物的奖惩制度

1、各科室和责任人必须按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登记、包装、贮存工作。凡有下列情节之一者,按医院奖惩条例处理:

(1)对医疗废物未按要求进行分类收集的,包装袋不符合要求的。

(2)对医疗废物未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

(3)医疗废物存放地点、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2、各科室和责任人必须按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防护工作。凡有下列情节之一者,按医院奖惩条例处理:

(1)未按要求加盖密封运送医疗垃圾的。

(2)收集、运送过程中未按要求作好个人防护的。

3、各科室和责任人必须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医疗废物、生活垃圾的管理处理工作。凡有下列情节之一者,按医院奖惩条例处理。

(1)将医疗垃圾混入其它垃圾和生活垃圾的。

(2)对传染病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未按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理的。

4、医院废物一律由综合保障部统一处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处理和倒卖。凡私自处理和倒卖医疗垃圾的,按医院奖惩条例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及要求

(一)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

1、各科室应按照“部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操作流程”见(附4)、“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规章制度”、“医疗废物贮存规章制度”、“医疗废物交接管理制度”及其它规章制度管理医疗废

物。

2、每次治疗护理后产生的废物,应由产生废物的人直接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及时分类,并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袋或容器内。“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见附3。

3、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使用双层包装袋,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4、少量的药物性废物能够混入感染性废物(针剂丢入锐器盒)中,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5、化学性废物如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可灌入原来的空桶中,外面贴上标签。

6、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交设备科报废。无汞的破碎体温计丢入锐器盒。

7、损伤性废物直接放入锐器盒。

(二)特殊科室医疗废物处理方法

1、病理科:病理性废物均放入专用周转箱内双层包装袋中,、严防遗失。

2、药剂科:将近失效药物性废物放入专用包装袋中,严防遗失。

3、检验科:一次性使用玻璃涂片放入锐器盒中,严防遗失。

4、化学性废物:大量的危险化学性废物均放入专用桶中,严防遗失,交有关单位处理;某些可燃性的可采用焚化处理(含大量卤代有机溶剂的不能焚化处理);也可采用化学法处理;但不能排入下水道系统,也不能采取封存或填埋方法处理。

(三)内部运送的管理及要求

1、专职收集人员每天2次到各科室将医疗废物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处》。

2、必须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3、每天在规定时间内使用专车,走指定路线,使用专用加盖容器,乘专用电梯到达各科室暂存点收集医疗废物。

4、专职人员收取废物时,应当检查有无中文标识,封口是否符合要求。

5、双方交接人员应严格执行“医疗废物交接管理制度”。

6、防止在运送过程中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一旦发生,应立即按应急预案报告、处理。

7、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8、专职人员在工作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如口罩、帽子、手套、袖套、胶鞋。

9、医疗废物运回暂存处后,感染性废物、损伤系性废物和其它医疗废物分别定点放置。

10、每次转运后车辆和容器必须及时清洗和消毒,并做好记录,资料保存3年。

11、暂存处的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及时将暂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四)专用包装和容器的管理及要求

1、包装袋标准: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PVC)塑料为制造原料;聚乙烯(PE)包装袋正常使用时不得渗漏、破裂、穿孔;最大容积为0.1m3, 大小和形状适中,便于搬运和配合周转箱(桶)盛状;如果使用线型低密度聚乙烯(LLDPE)或低密度聚乙烯与线型低密度聚乙烯共混(LLDPE+LDPE)为原料,其最小公称厚度应为150μm;如果使用中密度或高密度聚乙烯(MDPE,HDPE),其最小公称厚度应为80μm;包装袋的颜色为黄色,并有盛装医疗废物类型的文字说明,如盛装感染性废物,应在包装袋上加注“感染性废物”字样;包装袋上应印制医疗废物警示标识。

2、利器盒标准:利器盒整体为硬制材料制成,密封,以保证

利器盒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盒内盛装的锐利器具不撒漏,利器盒一旦被封口,则无法在不破坏的情况下被再次打开;利器盒能防刺穿,其盛装的注射器针头、破碎玻璃片等锐利器具不能刺穿利器盒;满盛装量的利器盒从1.5m高处垂直跌落至水泥地面,连续3次,利器盒不会出现破裂、被刺穿等情况;利器盒易于焚烧,不得使用聚氯乙烯(PVC)塑料作为制造原材料;利器盒整体颜色为黄色,在盒体侧面注明“损伤性废物”;利器盒上应印制医疗废物警示标识。

3、周转箱(桶)标准:周转箱整体为硬制材料,防液体渗漏,可一次性或多次重复使用;多次重复使用的周转箱(桶)应能被快速消毒或清洗;周转箱(桶)整体为黄色,外表面应印(喷)制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文字说明;箱体箱盖设密封槽,整体装配密闭。箱体与箱盖能牢固扣紧,扣紧后不分离;表面光滑平整,无裂损,不允许明显凹陷,边缘及端手无毛刺;浇口处不影响箱子平置。不允许≥2mm杂质存在;箱底、顶部有配合牙槽,具有防滑功能。

(五)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设备管理及要求

1、医疗废物暂存处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区,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

2、有严密的封闭设施,设专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

触医疗废物。

3、分设清洁区、医疗废物堆放区。

4、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和预防儿童接触的安全设施。

5、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避免阳光直射。

6、贮存设施设备易于清洁和消毒;墙面贴瓷砖、地面有地砖、地面有地漏通往污水处理系统。

7、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六)医疗废物工作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及要求

1、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理等工作的人员,必须掌握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

2、从事上述工作的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防护用品破损时,应当及时予以更换。

3、在接触医疗废物时,必须穿戴工作衣、口罩、帽子、手套、胶鞋等防护用品。防止医疗废物接触身体。

4、进行清洗和消毒工作时,必须加穿防水饭单、袖套。

5、每次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按规定对污染防护用品和手进行消毒和清洗。

6、所有接触医疗废物的工作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

(七)专职人员收集废物标准程序

1、医疗废物收集人员防护流程:

(1)工作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戴防护口罩→戴乳胶手套→穿防水胶鞋→防水围裙

(2)工作完成后:洗手→脱防水围裙→脱手套→洗手→脱口罩→脱帽子→脱胶鞋→脱工作鞋→淋浴

2、医疗废物收集、处理流程

(1)产生科室→分类收集→装袋放置于周转箱内→满3/4时封口→由专人按时按规定线路加盖转运→暂存处临时存放→由市指定单位统一收取。

3、注意事项:

(1)放置锐器的锐器盒,放使用后一次性注射器和输液皮条的包装袋,必须存放在治疗室的污染区,严防遗失。其余一切感染性废物均存放在污物间。

(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3)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或破损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4)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5)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6)在处理废物过程中严格按标准操作,防止废物伤害自身。一旦发生刺伤擦伤,按相关程序上报。

(7)各科室在外出开展医疗服务时,必须将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废物交由相关单位就地处理,如果不具备条件的,必须带回来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8)不可私自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9)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但必须回收处理。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671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设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 二、医疗废物的暂存场所要合理选址,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鼠、防蚊蝇、防盗等安全措施,定期消毒,保持环境整洁。 三、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登记、分类收集、暂存、密闭运送。 四、医务人员出诊治疗后,应将医疗废物带回,不得留在出诊地点与生活垃圾混放。 五、 .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的包装物或密闭的容器内,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字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六、收集医疗废物的容器或收集袋要有统一标识,锐利废物和高度污染的医疗废物按规定分别放入密闭、防刺、防渗容器或收集袋内。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 二、范围 医院所有的临床、医技科室、后勤服务保障部门。 三、职责 1、建立健全医院的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医院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科主任、护士长为本部门具体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级人员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2、临床医技科室医务人员负责垃圾的分类投放,原则上清洁工人负责垃圾收集、包装密封并运送到科室医疗废物暂存点,在现有条件下,医院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消毒后在24小时内彻底焚烧。 3、原则上清洁工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运送到医院暂时贮存地点,并与产生点工作人员交接登记签名,按要求存放。每天/隔天与上级医疗废物处理中心交接并做好交接记录。每月收集各科室及上级医疗废物处理中心的交接记录,并检查数量是否一致。交接表保存3年。按要求为临床科室提供合格的包装容器,在现有条件下,将以上垃圾分类后彻底焚烧并做好记录。 4、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医疗废物处理进行监督检查及相关人员的培训。 四、标准

1、临床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科室主任为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 (2)医务人员负责垃圾的分类投放,在24小时内消毒后进行彻底焚烧并做好交按记录,交接记录由护士长签名后统一保存。 (3)科室设感染性废物收集桶(黄色污物袋)、锐器合(黄色)及生活垃圾收集桶(黑色污物袋),容器必须加盖、防渗漏、防锐器穿透,各种污物桶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污物收集桶每周定期清洁消毒二次,有污染时随时消毒。 (4)进行污物收集、处理的工作人员必须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工作时应穿工作服、戴胶手套、戴口罩、帽,必要时穿橡胶围裙等。(5)病人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注射器(带针头)、输液器(带针头)、等用后直接投入锐器合。治疗室加药后的注射器可分离针头后投入感染性废物桶,针头投入锐器盒。 (6)未作回收的一次性卫生用品、医疗用品(包括指套、手套、吸痰管、阴道窥镜、肛镜、印模托盘、治疗巾、皮肤清洁巾、擦手巾、压舌板、臀垫等)、医疗器械等投放于感染性废物收集桶。 (7)使用后的针头、缝合针、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采血后针头、玻璃安培等直接投放于锐器盒。 (8)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如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它各种敷料;废弃的被服;其它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等,投放于感染性废物收集桶。 (9)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投放于感染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65160

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 1、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医疗废物分置于黄色塑料容器内,并认真检查有无破损。 2、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分类进行收集不能混装。 3、隔离传染病人生活垃圾归在感染性废物中,并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密封。 4、在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及容器外表面贴有警示标识和标签(标签上注明: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备注)。 5、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物及时消毒后运送。 二、医疗废物内部运送工作制度 1、运送人员在转运前检查包装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虽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 2、运送人员每天在上午:8:30-9:00,下午4:30-5:00用专用工具医疗废物运送至集中暂存地点。 3、运送医疗废物要防止渗漏、遗撒,运送人员做好自我防护。 4、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三、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转移联单工作制度 1、护理部(组)保存与市环保局签定的处理医疗废物合约和收集处理转移联单,转移联单保存3年。 2、责任人保存与签定的处理用后一次性医疗用品合约和收集处理转移联单,转移联单保存3年。 3、各科室与责任人交接医疗废物时登记日期、种类、数量、经办人签名,登记资料保存3年。 四、医疗废物职业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1、教育职工提高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 2、对从事收集、运送、处置等人员进行培训。

3、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院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4、掌握专业技术、安全防护、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和紧急处理知识。 5、对从事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体检,必要时进行免疫接种。 6、工作中被锐器刺伤时,按锐器刺伤处置要求进行处理。 五、医疗废物暂存场所管理工作制度 1、医疗集中医疗废物暂存地必须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处。 2、医疗废物暂存处要有严密和封闭措施,防止渗漏,避免阳光直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由专人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3、专门管理人员按时对医疗废物暂存处喷洒药液,以防鼠、防蚊蝇、防蟑螂。并进行清洁消毒。 4、医疗废物暂存地设有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禁止饮食”的警示标识。 5、严格禁止医疗废物与生产垃圾混放、转让或买卖。 6、暂存病理性废物,尽可能采取低温或防腐贮存。 六、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制度 1、对全员进行医疗废物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 2、向各科室发放本院《医疗废物管理实施方案》,通过对医院感染管理网络人员培训再由网络人员组织本科室学习。 3、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 4、组织保洁人员学习相关法律,工作要求,操作方法和安全防护知识。并掌握锐器伤后处理方法。 七、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发生事故报告制度 1、发生在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护散和意外事故时,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并在48小时内向卫生局报告。

2019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2019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对于医疗的废物,应该如何处理呢。下面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为加强医疗废弃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护人体健康,医院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 __ __令第380号文件,关于《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及《环境保护法》规定,根据医院医疗、科研、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 一、在医院感染科指导下,有专人负责医院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各科室医疗废物有专人处理,污物处理人员(卫生员)应接受一定的专业知识培训。不得让病人或家属自行处理各种污物。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实施由院感科、总务科、护理部,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二、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要严格分开,不能混放;医疗废物用专用包装袋(黄色、防渗漏)盛装,扎紧袋口,双层封闭处理,并粘贴明显的警示标识。 三、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做好医疗废物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

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禁止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四、各科室不得直接向垃圾道内倾倒污物,保证污物入袋(治疗室、手术室、病房、诊疗室、换药室、化验室、输血库、病理科、供应室等),送至指定地点,由环保、城管部门统一收集、集中焚烧。 五、患者的生活垃圾每天由卫生员清理,集中盛放于专用污袋(黑色)送垃圾站集中处理。 六、有机废弃物收集容器,必须密封有盖,防渗漏、防蝇、防鼠,便于搬运及消毒。 七、一次性使用的注射器、输液器、针头等,各科室使用后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60分钟后,由供应室按数回收、毁形后按要求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绝不可自行处理和随意扔掉,防止造成社会污染。 八、传染病人使用的注射器、输液器、针头等用2019mg/L含氯消毒剂浸泡60分钟后,用双层黄色污袋双扎口,密闭运送医院指定地点,由医院统一收集,送焚烧。

卫生院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制度

杨梅山镇卫生院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实行申报登记制度,每年年初向环保部门进行申报。危险废物产生数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及时向环保、卫生等部门申报。 二、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人为第一责任人。制定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方案,设置专人负责检查、督促、落实医疗废物的管理,建立完善医疗废物管理档案,做好产生、处置交接记录,杜绝因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人员培训,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 四、加强对医疗垃圾的环境监管,实现医疗垃圾的单独分类收集,禁止与生活垃圾混放,杜绝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现象的发生。 五、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并定期消毒和清洁。医疗垃圾暂时贮存场所应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密集区、给排污明渠及生活垃圾存放场所,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属、防蚊蝇、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六、配备专人负责对医疗垃圾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处置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医疗废物 七、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型处理。

八、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按要求设置医疗废物收集箱(桶),收集箱(桶)要防渗漏,并按规定在外表面印(喷)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多次重复收集箱(桶)每次使用后快速消毒和清洗,科室要将产生的医疗废物做到一班一移送,及时将产生的医疗废物移送本单位暂时贮存场,并做好移交记录。 九、医疗废物要做到随产生随消毒。在送本单位暂时贮存场之前,进行再次集中认真消毒处理。 十、医疗废物采用焚烧方式处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作到随到随焚烧,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在焚烧时加强管理,杜绝对周围造成环境的污染。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院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湖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范》,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对全院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各科室应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设置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兼任,成员由医教部、护理部、院务部、保卫科、感染管理办公室、护保中心等负责人组成。 1、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1)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湖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范》、本规定及上级有关规定,规范全院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2)明确各有关部门、人员在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3)审核院务部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计划、管理制度及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4)建立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5)对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2、院务部的职责 (1)承担全院医疗废物处置全过程技术和管理工作,拟定医疗废物管理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价。 (2)组织医疗废物处置人员的知识培训。 (3)履行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合同的签署。 (4)负责全院医疗废物处置日常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5)定期总结、分析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及时向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汇报和向有关人员反馈。 (6)负责医疗废物包装袋及容器的质量检查,确保产品符合要求。(7)制定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意外事故和高危感染性医疗废物实行消毒处置操作等的应急处理措施。 (8)管理环卫站、污水处理站的日常工作。 3、保卫科的职责 (1)加强门卫管理,不得发生医疗废物的流失。 (2)加强对运送车辆的管理,给指定回收单位的专用车辆办理有明显标志的通行证,其它车辆不许运送医疗废物。 (3)禁止废品回收人员私收医疗废物,门卫应对出院废品 进行严格检查,严禁医疗废物外流。 4、感染管理办公室的职责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总10页)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总10 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一、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相关制度及工作要求。、 二、诊所负责人负责医疗废物暂贮、管理、消毒、交接等具体工作。 三、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四、做好医疗废物处置的登记,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5年。 五、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暂存时间不超过48小时。 六、对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在规定的地点进行清洁和消毒。 七、定期对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进行卫生学效果监测、评价、存档、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要及时上报。 八、按规定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执行双签字,资料保存5年。 九、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监控损害。

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为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废物管理,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 二、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1.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2.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3.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4.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5.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管理。 6.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 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督导医疗废物处置相关工作。 四、负责人负责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分类收集、运送交接、交接登记。不得使医疗废物外流、泄漏。如发现医疗废物外流、泄漏,按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对科室和当事人进行处罚。 五、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人员,负责医疗废物接收、交接登记。认真填写与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转移联单,并负责保存。负责暂存处物品和场所的消毒隔离工作。 医疗废物运送管理责任状

(完整版)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处置管理制度 一、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 二、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他缺陷。 三、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物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四、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五、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处理。 六、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盛装达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采用有效方式封口,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七、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要及时消毒处理污染处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八、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专职管理人员安全运送到医疗垃圾暂存站,认真做好交接、登记。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运送时应防止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露和扩散,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九、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妥善保管、存放回收的医疗废物,防止流失、泄漏和扩散。 十、医疗废物专职人员及时做好和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的转运交接工作,及时对暂存站室内外进行冲刷、清扫和消毒,并保存相关记录。 十一、各种登记资料,要记录准确、详细,妥善保管三年以备查。 十二、禁止任何科室和个人将医疗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禁止买卖、转让医疗垃圾。十三、接触医疗废物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相关法律及有关文件,处理医疗废物时应做好自身防护,如不慎被刺伤或污染应按规定做好清创、消毒及预防用药。附1:医疗废物处理过程中的防护 1.处理医疗废物时应穿工作衣、裤、戴工作帽、带手套、穿工作鞋。处理后立即脱去工作用品并认真洗手。 2.处理传染病患者污染的垃圾时,按传染病防护要求进行防护。 3.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流失、泄露和扩散,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4.医疗废物管理人员每两年健康查体一次。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5.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被传染病患者污染的医疗废物刺伤或擦伤时,应立即消毒。 6.被锐器伤的处理:如不慎被锐器伤刺伤,应立即采取相应保护措施,清创、对创面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并进行血源性传播疾病的检查和随访。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大全

郁南县人民医院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各职能管理部门在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医疗废物产生地点的工作人员职责...................................... 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专(兼)职人员职责........................................ 医疗废物内部运送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医疗废物转运工作制度................................................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职责.......................................... 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件的应急预案........................ 郁南县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理流程图.................................... 医疗废物分类........................................................ 医疗废物院内运送与暂存制度.......................................... 医疗废物暂存间清洁消毒制度..........................................

诊所医疗废物各项制度(全)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必须由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环保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集中处置单位统一收集处置,不得出售给个体商贩、废品回收站或交由其他任何单位收集处理。 二、医疗一次性废物应分类放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须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由专人应用专用的转运工具按照确定的时间、路线转运到指定贮存地点。转运工具和容器使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进行焚烧。 四、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五、使用过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如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和输血器等物品必须就地进行消毒毁形。无回收价值的可放入专用收集袋直接焚烧。 六、锐器不应与其他废弃物混放,用后必须稳妥安全地置入锐器容器中进行焚烧。 七、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各科室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

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八、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九、加强监督,定期检查。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 1.感染性废物是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包括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垃圾等; 2.病理性废物是指在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试验动物尸体,包括手术中产生的废弃人体组织、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3.损伤性废物是指能够刺伤或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包括医用针、解剖刀、手术刀、玻璃试管等; 4.药物性废物是指过期、淘汰、变质或被污染的废弃药品,包括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等; 5.化学性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化学物品,如废弃的化学试剂、化学消毒剂、汞血压计、汞温度计等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汇编

宜良德和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2 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件应急预案4 医疗废物安全防护制度6 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7 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体系8 医疗废物处理相关工作人员要求8 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流程9 医疗废物产生地点的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及工作要求10 医疗废物暂存地点的工作人员职责14 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制度15 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16 医疗废物院内运输管理规定17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18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复习题21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4 第一章总则24 第二章医疗废物管理的一般规定25 第三章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25 第四章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26 第五章监督管理27 第六章法律责任28

第七章附则30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31 医疗废弃物产生地点分类收集方法示意图及文字说明33 医疗垃圾收集办法及流程图36 宜良德和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2.医疗机构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为防止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的传播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的第一责任人,每年对本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3.在各医疗机构内要确定一名专职或兼职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4.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程序》处理,并做好登记和持续保管登记资料工作。 5.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必须由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环保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集中处置单位统一收集处置,不转让、不买卖、不丢弃、不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不流失、不泄露、不扩散、不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医疗废物的时间不超过2天。 6.一次性医疗废物应分类放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须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由专人应用专用的转运工具按照确定的时间、路线转运到贮存地点。转运工具和容器使用后应当及时进消毒和清洁。 7.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

临床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临床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根据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医疗废物产生科室必须按照以下工作要求,及时做好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工作。 1、科主任、护士长为医疗废物产生科室第一责任人,负责督促科室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 2、工作人员自觉遵守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对医院感染的认识,除参加医院组织的医疗废物知识培训外,科室应定期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3、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4、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块及其他各种敷料物被视为感染性废物。 5、医疗废物必须置于套有黄色袋的医疗废物桶内;损伤性废物一律置于锐器盒内。 6、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7、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8、传染病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的黄色医疗废物包装袋包装,并及时密封。 9、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10、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还应当有中文标签,标签的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类别、日期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11、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登记、交接管理工作。任何个人不得私自收集贩卖医疗废物。 定义、符号、缩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大全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河南省卫生厅关于重申加强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建立健全医院相关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全面加强我院医疗废物规范化管理。 二、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组织,认真落实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本科室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安全管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三、科室要指派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科室医疗废物的检查、督促本科室人员执行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及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规范管理工作。防止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造成医疗废物被盗、被随意丢弃对人体健康和环境产生危害事件发生。 四、根据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的要求,切实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放置等工作;使用医院统一购置的医疗废物专用装放容器,不得使用民用桶及纸篓。 五、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棉签、敷料、输液器、注射器等医疗用品使用后应按感染性医疗废物,直接放入医疗废物专用黄色包装袋及容器中,针头、刀片等锐器放入专用利器盒中,3/4满封口,放入指定专用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内严禁随意丢弃,严禁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六、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由专职回收人员统一回收并与相关科室人员双方签字后,经专用运送路线运至医疗废物暂存处。 七、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及暂存处的管理,严禁随意丢弃和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杜绝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等恶性事件的发生。为医疗废物专职回收人员配置脚踏式流动水洗手设施和工作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及职业暴露处理用物、用品。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及其他突发事件,要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时采取减少危害的紧急处理措施,同时按规定逐级报告。 八、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市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处置。与产生医疗废物科室的交接登记和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的交接登记日期、数量及签名要详实,交接登记本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保存三年。 九、生活垃圾使用黑色塑料袋,生活垃圾及私人用品不得使用医疗废物专用黄色塑料袋。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制度 一、医疗废物的分类 1、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2、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 一、医疗废物的分类 1、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2、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 二、医疗废物包装要求 损伤性医疗废物放入利器盒,其他类别医疗废物放入黄色包装袋;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袋,并及时密封;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的包装袋或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 三、医疗废物收集要求 1、放入包装袋或容器内的医疗废物不得取出。 2、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闭方式使包装物或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3、包装物或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 4、批量的含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5、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并设立专门登记本、有专人负责。 6、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和中文标识,中文标识的内容应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生产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7、五类医疗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8、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9、医院污物的分类收集:黑色袋装生活垃圾,黄色袋装医疗废物,红色袋装放射垃圾。 四、医疗废物登记要求 1、科室必须建立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与废物处置工作人员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2、科室废物处置工作人员与医院医疗废物暂存点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医院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组织机构 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 具体管理科室: 责任人: 负责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各临床科室责任人为:护士长 医技科室责任人为:科主任 医疗废物管理员: 二、培训 1、加强对各临床科室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废物分类处置、自身防护等知识培训。 2、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医疗废物分类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三、防护 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储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

配备必要防护用品,上班必须穿工作服,必要时戴手套、口罩、帽子、眼罩、围裙、防护服等。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四、医院应按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分类具体见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1、各临床科室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分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可降解的垃圾袋或密闭的容器内。生活垃圾装黑色袋、医疗废物装黄色袋、放射性垃圾装红色袋。针头、刀片等锐器装入锐器盒。禁止将生活垃圾与医疗废物混装,如发现混装时,应按医疗废物处理。 2、垃圾袋的外表不得沾有任何医疗废物。如发生垃圾袋的外表被污染时,必须对污染处进行消毒,必要时再加一层包装。 3、对传染病区的生活垃圾按感染性废物处理,使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包装。 4、检验科的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送医疗废物暂存处前应当就地高压消毒,并做好登记。 5、对医疗污水、传染病病人、传染病病毒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标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五、运送 1、医疗废物收集人员每天下午4点将医疗废物袋封口并做好科室、类别、日期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标志后放入医疗废物周转箱(黄色)内,然后进行登记、交接和签名并注明交接时间后运送到指定的医疗废物收集地点。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汇编

集贤县丰乐镇中心卫生 院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 目录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 各职能管理部门在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的职责2? 医疗废物产生地点的工作人员职责 ...................................................... 4医疗废物登记交接制度 . (5)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 .................................................................. 6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制度 . (7) 医疗废物管理专(兼)职人员职责8? 医疗废物内部运送管理制度9? 医疗废物暂存间管理制度10?

医疗废物职业安全防护制度12? 医疗废物转运工作制度13? 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职责14? 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件的应急预案15?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为加强我院的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切断病源性的传播途径,有效地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特制定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各科室主任及负责人为本部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人,要经常性组织本科室人员认真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增强管理意识,落实部门医疗废物管理职责。 2、各科室对产生的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分类收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医疗废物要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内。 3、盛装医疗废物前,认真检查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有无破损、渗漏。盛装医疗垃圾达到包装袋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袋的封口紧实、严密,以防在运送过程中遗撒。 4、化学性废物中,批量报废的化学试剂要交专门机构处理。 5、批量报废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械要交专门机构处理。 6、医疗废物中有病原体的培养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前,应当就地消毒处理后按感染性废物

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汇编

民和中心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根据国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和《医疗废物包装物、容器标准和标识》等相关文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修订本制度。 (一)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 一、由医院办公室、临床科室负责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二、生活垃圾置黑色垃圾袋中,由清洁人员定时收集,院用密封容器按固定线路进行运送,不能污染环境。集中收集后的生活垃圾应请环保部门及时运走,如无法及时运走的生活垃圾,必须置密封容器中存放。 三、治疗室的废物筒应加盖或置存放柜,分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利器盒等。未被污染的废弃物(如药品外包装、盐水瓶、青霉素瓶等)可以当作生活垃圾处置。敷料、棉签等放置黄色垃圾袋、玻璃安瓿、玻璃器皿、一次性注射器及针头等置于套有黄色垃圾袋的锐器盒中,小心处理以免损伤。放射性废物置红色垃圾袋中。 四、临床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须置黄色垃圾袋中,当装满3/4时扎紧袋口后放入专用医疗废物暂存容器中,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

应防渗漏,外表面粘贴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的标签。科室的医院废物暂存地应粘贴医疗废物标志。 五、废弃后的注射器与输液器的针头等利器、被血液和体液污染的注射器与输血器等应放入利器盒,定时由保洁公司的专职人员运至医疗废物暂存点,减少工作人员针刺伤的发生。 六、清洁人员收医疗废物时,应记录,临床科室签名认可。科室收集总量应与运出医院的总量进行核对,以免流失。 七、被血液、体液污染的口罩、帽子、鞋套、中单、尿布、便盆等按医疗废物处理。 八、病原体的培养基、菌种等高危废弃物,应先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剂消毒后,再按医疗废弃物处理。 九、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废物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垃圾包装袋,并及时密封。 十、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各类废物不得取出。包装物或者容器外表面被污染,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十一、禁止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合,如不慎将生活垃圾混入医疗废物中,那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十二、医疗废物由医院专人、定时、固定线路、密封容器进行收集、运送,不能污染环境。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汇编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汇编

盐源县速康医院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汇编)

盐源县速康医院编制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院感科管理制度 1、各部门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见附3,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2、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处”,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 3、运送人员应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用防渗漏、防遗撒、并标有明显的专用医疗废物标识的专用运送车辆,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处”。转运车辆和工具使用后应在指定地点及时清洗和消毒。 4、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理等工作的人员,必

须按要求加强卫生防护,防止受到健康损害。 5、科室管理人员应与专职收集人员做好内部交接。暂存处管理员应做好对外交接工作。资料至少保存3年。 6、各部门及“医疗废物暂存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应立即按应急预案报告、处理。 7、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 1、各科室应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见附件3,将废物分置于相应的包装袋或容器内。 2、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放射性废物不得混合收集。 3、锐器放入锐器盒。其余医疗废物均放入黄色专用包装袋。 4、病理性废物使用双层黄色垃圾袋包装。 5、批量的过期、淘汰、变质的废弃一般性药品,以及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极其相关废物,由药剂科回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及标准预防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医院成立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履行职责确保对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2、建立培训制度,对全院医务人员以及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处置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 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教育。 3、医疗单元须做到定位收集、存放使用后的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 疗废物。 4、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全院统一规定医疗废物使用黄色有标识塑料袋盛装、生活垃圾使用黑色塑 料袋盛装,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中。 5、加强医疗废物的院内交接管理。各医疗单元的医疗废物袋必须使用有医疗废物标识的黄色垃圾袋, 指派专人每日与垃圾运送人员进行交接,并做好记录。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6、垃圾运送人中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送至内部指 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7、医院设有醒目标志区分的生活垃圾区、医疗废物贮存区,并在医疗废物贮存区进出口加锁由专人管 理,严禁拾捡垃圾。生活垃圾区,医疗废物贮存区每日定时搬运、定时清洗、定期消毒、保持清洁。 8、每日收集的医疗废物交由卫生局指定人员集中处理,并做好交接登记。 9、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工作人员应遵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 施,并按规定的时限上报主管部门。 10、严禁任何个人或单位私自转卖医疗废物。如有发生或有人举报,一经查实将予严厉的处罚。 概念简介 标准预防是指认为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需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迹,污染,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预防措施。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完整版

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相关制度及工作要求。、 二、诊所负责人负责医疗废物暂贮、管理、消毒、交接等具体工作。 三、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四、做好医疗废物处置的登记,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5年。 五、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暂存时间不超过48小时。 六、对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在规定的地点进行清洁和消毒。 七、定期对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进行卫生学效果监测、评价、存档、发现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时要及时上报。 八、按规定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执行双签字,资料保存5年。 九、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监控损害。

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为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废物管理,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 二、医疗废物管理监控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1.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2.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储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工作。 3.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4.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5.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管理。 6.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它问题。 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负责督导医疗废物处置相关工作。 四、负责人负责科室医疗废物管理、分类收集、运送交接、交接登记。不得使医疗废物外流、泄漏。如发现医疗废物外流、泄漏,按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对科室和当事人进行处罚。 五、医疗废物暂存处管理人员,负责医疗废物接收、交接登记。认真填写与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转移联单,并负责保存。负责暂存处物品和场所的消毒隔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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