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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点疫病推荐免疫方案

2018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点疫病推荐免疫方案
2018年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点疫病推荐免疫方案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点疫病

推荐免疫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免疫病种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犬狂犬病、小反刍兽疫和羊布病实行强制免疫;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实行全面免疫;根据市农业局批复,对奶牛布病实行针对性免疫。

(二)免疫要求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要求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和鸡新城疫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 以上。

(三)免疫主体

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动物免疫主体,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北京市动物防疫条例》承担免疫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免疫义务。具备自主免疫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应自行实施程序化免疫,可参考以下推荐免疫方案进行。散养户,每隔4个月集中免疫一次,及时补免新补栏畜禽,有条件的区要全面实行程序化免疫。

二、推荐免疫方案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

1.工作要求

对全市所有鸡、水禽(鸭、鹅)、人工饲养的鹌鹑等,进行 H5亚型和 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对鸽子,在未列入疫苗说明书的使用范围前,暂不实施免疫。

供研究和疫苗生产用的家禽、进口国(地区)明确要求不得实施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的出口家禽,有关企业报市农业局批准后,可以不实施免疫。

2.推荐免疫程序

(1)种鸡、蛋鸡

7~14日龄时进行首免,28~35日龄时进行二免,18~20周龄时进行三免。以后,规模养殖场根据检测的抗体水平确定免疫时间,或每隔4个月免疫一次;散养家禽每隔4个月集中免疫一次。

(2)商品代肉鸡

根据具体情况,7~14日龄时进行一次免疫即可。

(3)种鸭、蛋鸭、种鹅和蛋鹅

7~14日龄时进行首免,28~35日龄时进行二免。以后,规模养殖场根据检测的抗体水平确定免疫时间,或每隔4个月免疫一次;散养家禽每隔4个月集中免疫一次。

(4)商品肉鸭、肉鹅

肉鸭:7~10日龄时进行一次免疫即可。

肉鹅:7~10日龄时进行首免,28~35日龄时进行二免。

(5)鹌鹑、等其他禽类免疫

根据饲养用途,参考鸡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3.紧急免疫

发生家禽疫情、人间疫情或检出病原学阳性禽群时,要根据受威胁区家禽免疫抗体监测情况,对受威胁区域的所有家禽进行一次加强免疫;最近1个月内已免疫的家禽可以不进行加强免疫。

4.使用疫苗种类

重组禽流感病毒(H5+H7)二价灭活疫苗(H5N1 Re-8株+H7N9 H7-Re1株)以及经国家农业部批准生产的其他类型重组禽流感病毒灭活疫苗。

5.免疫方法

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6.免疫效果监测

家禽免疫后21天,进行免疫效果监测。

(1)检测方法

血凝抑制试验(HI)方法。

(2)效果判定

禽流感抗体血凝抑制试验(HI)抗体效价≥24判定为合格。禽群免疫抗体合格率≥70%判定为合格。

(二)口蹄疫

1.工作要求

对全市所有猪、牛、羊、骆驼、鹿进行 O型口蹄疫免疫;对所有奶牛和种公牛进行 A 型口蹄疫免疫。(肉牛)2018年 6月 30日前,对本市所有牛、羊、骆驼、鹿进行亚洲Ⅰ型口蹄疫免疫。自2018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

围内停止亚洲I型口蹄疫免疫。

对全市所有猪进行 A 型口蹄疫免疫。生物安全条件好的生产企业报区兽医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实施免疫。

2.推荐免疫程序

仔猪、羔羊:30~35日龄时进行首免;犊牛:90日龄左右时进行首免。首免后间隔1个月,进行一次强化免疫。以后,规模养殖场根据检测的抗体水平确定免疫时间,或每隔4个月免疫一次;散养家畜每隔4个月集中免疫一次。其它偶蹄动物,参照牛免疫程序实行。

3.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对疫区、受威胁区域的所有易感家畜进行一次加强免疫。最近1个月内已免疫的家畜可以不进行加强免疫。

4.使用疫苗种类

口蹄疫O型-亚洲I型-A型三价灭活疫苗,口蹄疫O型-亚洲I型二价灭活疫苗,口蹄疫O型高效灭活疫苗,口蹄疫A型灭活疫苗、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

国家政策调整时,我市使用疫苗种类会随时调整。

5.免疫方法

各种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6.免疫效果监测

免疫28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

(1)检测方法

亚洲I型口蹄疫:液相阻断ELISA。

O型口蹄疫:正向间接血凝试验、液相阻断ELISA。

A型口蹄疫:液相阻断ELISA。

(2)效果判定

O型:灭活类疫苗抗体正向间接血凝试验的抗体效价≥25判定为合格,液相阻断ELISA的抗体效价≥26判定为合格;A型:液相阻断ELISA的抗体效价≥26判定为合格;亚洲I 型:液相阻断ELISA的抗体效价≥26判定为合格。畜群免疫抗体合格率≥70%判定为合格。

(三)狂犬病

1.工作要求

犬只饲养者应当按规定为犬只接种狂犬病疫苗。

2.推荐免疫程序

出生满三个月的或者饲养者不能确定其狂犬病免疫情况的三月龄以上的犬只进行首次狂犬病免疫接种。在首次免疫后,参照疫苗说明书每年按期进行加强免疫。

3.使用疫苗种类

狂犬病灭活疫苗。

4.免疫方法

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5.免疫效果监测

免疫28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

(1)检测方法

ELISA检测方法。

(2)效果判定

狂犬病ELISA检测试验抗体阳性判定为合格。

(四)小反刍兽疫

1.工作要求

对全市所有羊进行小反刍兽疫免疫。

2.推荐免疫程序

参考疫苗使用说明书推荐程序。

3.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对疫区、受威胁地区的所有羊进行一次加强免疫。最近1个月内已免疫的羊可以不进行加强免疫。

4.使用疫苗种类

小反刍兽疫活疫苗。

5. 免疫方法

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6.免疫效果监测

免疫28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

(1)检测方法

ELISA检测方法。

(2)效果判定

小反刍兽疫ELISA检测试验抗体阳性判定为合格。羊群抗体合格率达到≥70%判定为合格。

(五)布病

1.工作要求

对全市所有羊(不包括种羊)进行布鲁氏菌病免疫;对

奶牛布鲁氏菌病继续实行申请批准后免疫;种畜禁止实施布鲁氏菌病免疫。

2.推荐免疫程序

参考疫苗使用说明书推荐程序。

3.使用疫苗种类

本市统一使用S2株布病活疫苗,暂不使用其它种类的布病疫苗。

4.免疫方法

注射免疫:皮下或肌肉注射均可,山羊注射25亿CFU 活菌、绵羊50亿CFU活菌,注射法不能用于孕畜、牛和小尾寒羊。

口服(灌服)免疫:山羊和绵羊不论年龄大小,一律口服100亿CFU活菌,奶牛一次免疫剂量为500亿CFU活菌。

禁止采用饮水或拌料方式进行免疫。

(六)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1.工作要求

对所有猪进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全面免疫。

2.推荐免疫程序

(1)商品猪免疫

活疫苗:仔猪断奶前后首免,4个月后进行一次强化免疫。灭活苗:仔猪断奶后首免,可根据实际情况,1个月后进行一次强化免疫。

(2)种母猪免疫

使用灭活疫苗进行免疫。150日龄前的免疫程序同商品

猪,以后每次配种前进行一次强化免疫。

(3)种公猪免疫

使用灭活疫苗进行免疫。70日龄前的免疫程序同商品猪,以后每隔4个月进行一次强化免疫。

3.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对疫区、受威胁区域的所有猪使用活疫苗进行一次加强免疫。最近1个月内已免疫的猪可以不进行加强免疫。

4.使用疫苗种类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活疫苗、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灭活疫苗。

5.免疫方法

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6.效果监测

活疫苗免疫28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

(1)检测方法

ELISA检测方法。

(2)免疫效果判定

高致病性猪蓝耳病ELISA抗体检测阳性判为合格。猪群免疫抗体合格率≥70%判定为合格。

(七)猪瘟

1.工作要求

对所有猪实施猪瘟全面免疫。

2.推荐免疫程序

(1)商品猪免疫

25~35日龄时进行首免,60~70日龄时进行一次强化免疫。

(2)种猪免疫

种公猪:30~35日龄时进行首免,65~70日龄时进行一次强化免疫,以后每4个月免疫一次。种母猪:30~35日龄时进行首免,65~70日龄时进行一次强化免疫,以后每次配种前免疫一次。

3.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对疫区、受威胁地区的所有猪进行一次加强免疫。最近1个月内已免疫的猪可以不进行加强免疫。

4.使用疫苗种类

猪瘟活疫苗。

5.免疫方法

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6.免疫效果监测

免疫28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

(1)检测方法

ELISA检测方法。

(2)效果判定

猪瘟抗体阻断ELISA检测试验抗体阳性判定为合格;猪瘟抗体间接ELISA检测试验抗体阳性判定为合格;猪瘟抗体正向间接血凝试验抗体效价≥25判定为合格。猪群抗体合格率达到≥70%判定为合格。

(八)新城疫

1.工作要求

对鸡实行全面免疫。

2.推荐免疫程序

商品肉鸡:1~3日龄时,用新城疫活疫苗(低毒力)和进行初免,10-14日龄时,用新城疫活疫苗加强免疫一次。

种鸡、商品蛋鸡:1~3日龄,用新城疫活疫苗进行初免;10~14日龄用新城疫活疫苗进行二免;12周龄用新城疫活疫苗和(或)灭活疫苗强化免疫,17~18周龄或开产前再用新城疫灭活疫苗免疫一次。开产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情况进行强化免疫。

3.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对疫区、受威胁地区的所有鸡进行一次加强免疫。最近1个月内已免疫的鸡可以不进行加强免疫。

4.使用疫苗种类

鸡新城疫灭活疫苗或活疫苗。

5.免疫方法

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6.免疫效果监测

免疫28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

(1)检测方法

血凝抑制试验(HI)方法。

(2)效果判定

新城疫抗体血凝抑制试验(HI)抗体效价≥25判定为合

格。禽群免疫抗体合格率≥70%判定为合格。

三、其他事项

(一)各种疫苗具体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操作。对于新的疫苗批次先进行小范围使用,如果发现过敏等不良反应,应及时停止免疫并上报相关情况。

(二)切实做好免疫效果监测评价工作,群体免疫抗体水平达不到要求时,应立即实施加强免疫。

(三)必须使用经国家批准生产或已注册的疫苗,并加强疫苗管理,严格按照疫苗保存条件进行贮存和运输。

(四)使用疫苗前应仔细检查疫苗外观质量,如是否在有效期内、疫苗瓶是否破损等。免疫接种时应按照疫苗产品说明书要求规范操作,并对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实施免疫时,要切实做好个人生物安全防护工作,避免通过皮肤伤口、呼吸道、消化道、可视粘膜等途径感染病原或引起不良反应。

(六)免疫过程中要做好消毒工作,猪、牛、羊、犬等家畜免疫要做到“一畜一针头”,鸡、鸭等家禽免疫做到勤换针头,防止交叉感染。

(七)要做好免疫记录工作,建立规范完整的免疫档案,确保免疫时间、使用疫苗种类等信息准确详实、可追溯。

高致病性禽流感疫病的预防与控制

高致病性禽流感疫病的预防与控制 禽流感(AI)是一种主要流行于鸡群中的烈性传染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该疫病列为A类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2003年冬、2004年春在泰国、越南、日本、韩国、老挝、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等亚洲国家和地区先后发生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进入2004年,我国16个省份的40多个疫点,先后发生了H5N1亚型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对我国养禽业构成了严重威胁。由于我国政府采取了科学有力的预防和控制措施,使疫情很快得到控制并扑灭。但禽流感传染源的威胁依然存在,今后不论在何时何地都有突然发生的可能,以冬春季节多发,因此,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制工作,已成为我们的当务之急。 一、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症状及病变 症状:高致病性亚型主要是含H5和H7的毒株。禽流感潜伏期一般为3-5天,该病常突然暴发,流行初期的急性病鸡可不出现任何症状而突然死亡。一般病程1-2天,症状变化很大。病鸡可见呼吸道症状,如打喷嚏、鼻炎和结膜炎,病鸡头部常出现水肿,同时出现或不出现腹泻;体温升高,羽毛蓬松,鸡冠发绀。有的腿变红,鼻分泌物增多,呼吸困难,甩头,严重者可窒息死亡,产蛋率明显下降。 病变:头、颈及胸部皮下组织胶冻样浸润,消化道病变明显,喉头、腺胃粘膜、肌胃角质膜下及十二指肠粘膜、泄殖腔充血、出血;腿部肌肉有出血点、出血斑;胰腺表面有针头至芝麻大灰白色坏死点;典型的腹膜炎,有大量干酪样渗出物;卵巢、输卵管、卵泡充血、出血。 二、认清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特点和危害 1、高致病性禽流感发病急,潜伏期短,传染迅速,发病率与死亡率高,可给养禽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甚至是毁灭性打击。因此,我国把该疫病列为一类传染病。 2、野生禽鸟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重要传染源,尤其是野生水禽,他们都是禽流感病毒的正常带毒者,要彻底地消灭这些带毒者是不可能的。所以,这些野生禽鸟所携带的禽流感病毒对家禽也是一个严重的威胁,野鸟迁移是造成禽流感发生和流行的主要原因之一。我国这次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发生可能与野鸟迁移有密切关系。 3、禽流感病毒具有高度的变异性。其血清型众多且变异频繁。H5与H7为高致病亚型。我国这次发生的高致病性禽流感属H5N1亚型。 4、高致病性禽流感可传染给人类,使人发病甚至死亡,证明禽流感病毒具有重要的公共卫生意义。 三、要进一步做好禽流感的防制工作 1、搞好科普宣传工作。使农村和城市的男女老少对其都有深刻的认识,使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预防措施家喻户晓,使预防高致病性禽流感成为大家自觉行动,上上下下齐心合力把预防工作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在我国属首次发生,许多人员对该病缺乏足够的认识。大型养禽场和养禽户,还比较重视。但农村散养家禽户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即不防疫,又不消毒,总认为既是感染了高致病性禽流感,也不会造成多大的经济损失。从不考虑社会经济意义,也不考虑公共卫生意义,这样的散养户还很多。在禽流感防制工作中,很容易出现一些疏忽和漏洞。因此,必须搞好科普宣传,使大家都认识到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危害。 2、防止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传入养禽场(户)。养禽场要严格控制饲养点的合理布局,要避免养禽场靠近河流和人员密集的地区,强力推进生物安全防护措施(彻底清扫冲洗,定期消毒),限制饲养人员流动,禁止车辆、杂物进入饲养场等,彻底切断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进入养禽场的一切渠道,确保家禽安全。要避免在一个养禽场内饲养多种家禽,尤其要防止多种家禽混养。 3、加强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检疫、检验工作和日常疫情监测。搞好进出口检疫工作,尤其是禽类及产品、观赏鸟、生物制品、各种动物及产品的检疫工作要加强,严格各项入境检验措施,严防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传入我国,同时要及时掌握世界各地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发生清况,禁止从发生疫情的国家和地区进口家禽及其产品。各地兽医卫生检疫部门要做好家禽流通领域的检疫工作,尤其是对集贸市场、活禽交易市场,禽类屠宰场等进行重点检疫和监督检查,必须尽快健全农村兽医防疫检疫机构。确保机构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以保证动物防疫检疫工作的顺利进行。 4、搞好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免疫接种工作。除了采取必要的卫生防疫措施外,搞好高致病

口蹄疫免疫技术规范

口蹄疫免疫技术规范 1、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牲畜口蹄疫灭活疫苗的运输、贮存、使用、免疫程序和免疫效果评价的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牲畜口蹄疫的免疫接种。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1)批次 具有相同代码、组成均一的全部疫苗。 (2)剂量 标签上标定的特定年龄动物,经特定免疫途径,一次接种疫苗的使用剂量。 (3)效力 使用疫苗所产生的特异的免疫保护能力。 3、疫苗选用和贮运 (1)选择与流行毒株相同血清型的口蹄疫疫苗用于牲畜的预防接种。 (2)根据饲养牲畜的数量,准备足够完成一次免疫接种所需要的指定厂家生产的同一批次的疫苗。 (3)疫苗的运输和贮存 ①疫苗应包装良好,2-8℃冷藏运输,冬季运输要注意防冻。 ②疫苗应在2-8℃避光保存。 ③疫苗的运输和保存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④疫苗的入库和发放必须做好记录。 ⑤每批次疫苗应留样。 4、疫苗使用要求

(1)牲畜要求 待接种的牲畜经临床观察应未见异常。凡有病、体弱的牲畜不应接种。患病牲畜待康复后再按规定接种。怀孕牲畜、仔畜的免疫应严格按疫苗使用说明书要求进行。 (2)疫苗检查 ①疫苗使用前要仔细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标签是否完整,包括疫苗名称、生产批号、批准文号、保存期或失效日期、生产厂家等。 ②出现瓶盖松动、疫苗瓶裂损、破乳、超过保存期、色泽与说明不符、瓶内有异物、发霉的疫苗,不得使用。 ③接种前将疫苗升至室温,充分混合均匀,但要防止气泡影响免疫剂量的准确性。 (3)接种器械 ①仔猪使用12-16号(2.5cm)针头,育成猪和成年猪使用16-18号(4.0cm)针头,牛使用16-20号(4.0cm)针头,绵羊和山羊使用12-18号(2.5-4.0cm)。 ②注射器和针头应洁净无菌。 (4)接种安全 ①次使用疫苗的地区,建议应选择一定数量牲畜进行小范围试用,观察7-10d,临床无不良反应后,方可扩大接种面。 ②注射疫苗人员应携带肾上腺素,用于疫苗过敏反应时急救。 ③发生疫情时,免疫接种应先从安全区域到受威胁区、最后到疫区。 (5)接种操作 ①注射部位剪毛后用碘酊或75%酒精棉擦拭消毒,再用

主要动物疫病免疫实施方案

主要动物疫病免疫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实行强制免疫,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总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对猪A型口蹄疫, 经过自治区全面评估后再确定是否实施免疫;在X年6月30日前, 对全市所有牛、羊等进行亚洲I型口蹄疫免疫。 对犬只狂犬病实行全面免疫,常年免疫密度达到90%以上,免疫抗体保持在70%以上。 对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新城疫的免疫,按照原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办公室印发的《X族自治区猪瘟防治实施方案》《X族自治区高致病性猪蓝耳病防治实施方案》《X族自治区新城疫防治实施方案》(X渔牧办发〔X〕109号)要求开展免疫,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猪瘟、新城疫免疫抗体总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对猪链球菌病、炭疽、山羊痘、牛出败等其他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评估决定是否免疫。免疫程序参照《X族自治区常见动物疫病免疫推荐计划(试行)》(原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 局X年4月14日印发)。 规模养殖场按免疫程序实行常年免疫,免疫程序详见本方案附 件。散养畜禽实行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和常年补免,有条件的地方按

程序常年免疫。春季集中免疫时间为3月上旬至5月上旬;秋季集中免疫时间为9月上旬至10月底。 二、使用疫苗种类 使用经国家批准的H5+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新城疫、兽用狂犬病等疫苗,疫苗产品具体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中查询。 三、免疫主体 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免疫主体,依据《动物防疫法》承担免疫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免疫义务,自主实施免疫接种,做好免疫记录,建立免疫档案,主动接受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监测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四、职责分工 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辖区内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责职分工,实施免疫方案。 各级兽医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免疫方案,负责组织政府采购动物疫苗的管理和使用监管、养殖场户自购强制免疫疫苗备案,组织监督检查养殖场户免疫开展情况。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确保实施免疫方案相关经费落实到位。加强经费使用监管,规范经费合理使用。 市县(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具体负责政府采购动物疫苗的管理,组织技术培训,指导养殖场户开展免疫工作,开展使用环节免疫效果监测和评价,及时向养殖场户反馈免疫效果评价结果。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

高致病性禽流感H5防控策略

高致病性禽流感H5防控策略 高致病性禽流感(Highly pathogenic Avian Influenza HPAI),是由正粘病毒科流感病毒属A型禽流感病毒引起的禽类类型传染病。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将其列为A类动物疫病,我国将其列为一类动物疫病。为预防、控制和消灭高致病性禽流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家专门制定了《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技术规范》。 当前,正值雏鸡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易发、高发季节。从国际疫情情况来看,2010年以来,全球有19个国家和地区报告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或在野禽中发现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从国内情况看,尽管去年全年高致病禽流感疫情形势平稳,但禽流感等多种亚型病毒并存,原流行毒株容易发生新的变异。特别是目前,进入后年迁徙的时期,病毒随后年迁徙传播的风险显著增大,春节后家禽开始大批补栏,育雏市场活跃,贩运频繁,疫病防治的漏洞增多,去年秋防免疫的家禽逐步超过免疫有效保护期,非常容易感染。因此,各级动物防疫部门和广大养殖户应高度重视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控,严格执行《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技术规范》,抓免疫促效果,提升家禽免疫保护水平;抓检测促预警,提升家禽疫病风险控制水平;抓监督促检疫,提升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抓管理促防疫,提升养殖人员防疫灭病能力;抓应急促防控,提升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水平。广大养殖场户要严格科学执行国家《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技术规范》,全面掌握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有关知识,积极科学防控,杜绝疫病发生。 1.流行病学 高致病性禽流感可引起各种日龄的鸡发病,主要发生在冬春和季节交替时期,气温多变时更易发病,近期是高风险期。病死禽和其粪便、被污染的饮水、饲料、衣物、蛋托(箱)、运输工具等都是很危险的传染源和传播媒介。经呼吸道、消化道感染,也可通过气源性媒介传播。拉淘汰鸡的车辆,如果不严格消毒,到处乱窜,会给鸡场招致致命的打击。本病易与大肠杆菌、支原体、新城疫等疾病混合感染,导致更大的死亡损失。 2.症状 潜伏期从几小时到数天,最长可达21天。在发病初期,大群精神正常,产蛋鸡产蛋率和蛋壳质量无明显变化。随后出现鸡只几乎没有任何症状突然死亡,然后向周边扩散,“同窝(笼)”蔓延最快。病鸡表现为体温升高,精神沉郁,头部和脸部水肿,鸡冠发绀、教脚鳞出血;少数鸡出现点头、扭颈等神经症状。饲料和饮水消耗量及产蛋量急剧下降。非免疫鸡群,7~10天死亡率可达90%~100%. 免疫过的鸡群,在疫苗保护期内,由于饲养环境严重污染或部分鸡免疫应答低下,引起发病,呈散发性非典型症状。发病后大群采食量、精神、产蛋率及蛋壳颜色无明显变化。鸡只变现一定数量的死亡,但死亡的鸡则表现出典型禽流感的临床症状和病理变化。在发病早期,紧急接种10天以后,鸡群可停止死亡。超出免疫保护期的鸡群,发病程度好于无免疫史的鸡群,但比保护期内散发鸡群严重。 3.病理变化 全身组织器官严重出血。腺胃粘液增多,刮开可见腺胃乳头出血、腺胃和肌胃之间交界处粘膜可见带状出血;消化道粘膜,特别是十二指肠广泛出血;呼吸道粘膜可见充血、出血;心冠脂肪及心内膜出血;产蛋鸡输卵管的中部可见乳白色分泌物或凝块;乱跑充血、出血、萎缩、破裂、破裂,有的可见“卵黄性腹膜炎”。胰脏沿长轴常有淡黄色斑点和暗红色区域。急性死亡病例有时未见明显病变。 4.防治措施 建立良好的生物安全体系是预防高致病性禽流感的最有效手段,也是必须措施,再无捷径可言,更不能有侥幸心理。要从鸡场设计布局、建筑工艺、隔离饲养、消毒净化、检疫诊

口蹄疫疫苗制备工艺

口蹄疫疫苗制备工艺 猪口蹄疫是由口蹄疫病毒(Foot and Mouth Disease Virus ,FMDV)引起的猪等偶蹄动物多发的一种急性、热性和传播极为迅速的接触性传染病。该病早在14 世纪的意大利学者第1 次描述了FMDV。1898 年,Loeffler 和Frosch 等证明了口蹄疫的病原体为滤过性病毒。本病广泛分布于世界各地,目前除有少数国家已经扑灭本病外,至今仍有70 多个国家还时有发生。该病的发病率几乎达100%,但病程一般呈良性经过,死亡率只有2% ~ 3%,仔猪呈恶性病型,死亡率可达50% ~ 70%,该病除导致猪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外,最为严重的是由于其传染性极强和引起大规模流行,并影响一个国家的畜产品进出口贸易,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政治影响,所以国际兽疫局将该病列为A 类家畜传染病之首,并列入世界范围内重要传染病研究行列。 口蹄疫病毒属于微核糖核酸病毒科口蹄疫病毒属。其最大颗粒直径为23纳米,最小颗粒直径为7—8纳米。目前已知口蹄疫病毒在全世界有七个主型c A、O、C、南非1、南非2、南非3和亚洲1型,以及65个以上亚型。O型口蹄疫为全世界流行最广的一个血清型,我国流行的口蹄疫主要为O、A、C三型及ZB 型(云南保山型)。据观察,一个地区的牛群经过有效的口蹄疫疫苗注射之后,1—2月内又会流行,这往往怀疑是另一型或亚型病毒所致。这是因为该病毒易发生变异。该病毒对外界环境的抵抗力很强,在冰冻情况下,血液及粪便中的病毒可存活120—170天。阳光直射下60分钟即可杀死;加温85℃15分钟、煮沸3分钟即可死亡。对酸碱之作用敏感,故1%一2%氢氧化钠、30%热草木灰、1%一2%甲醛等都是良好的消毒液。 1.材料 1.1 主要设备生物反应器、细胞计数仪。 1.2 BHK 21 细胞悬浮适应株 1.3 口蹄疫种毒OJMS/2000株为现行牛口蹄疫双价疫苗制苗毒株,每0.2 mL 含有的LD 50 为107.0 ,亚洲I型为Asia 1/JSL/GSZY/06株,每0.2 mL含有的LD 50 为107.5 1.4 培养基细胞培养用培养基、病毒繁殖用细胞维持培养液、犊牛血清。1.5 其他主要化学试剂消化液:EDTA - 胰酶

2020年XX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

2020年XX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 案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0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根据《2020年XX省动物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强制免疫病种 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鸡新城疫、犬狂犬病。 (二)免疫要求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鸡新城疫,群体免疫密度应常年保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应达到100%。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和猪瘟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在做好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的同时,按规定做好其他动物疫病的免疫工作。 (三)免疫动物种类和区域 高致病性禽流感:对县内所有鸡、水禽(鸭、鹅)、人工养的鹌鹑、鸽子等,进行H5亚型和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 口蹄疫:对全县所有猪进行O型口蹄疫免疫;对所有牛、羊进行O型口蹄疫免疫。

小反刍兽疫:对全县所有羊进行小反刍兽疫免疫。 猪瘟:对全县所有猪进行猪瘟免疫。 鸡新城疫:对全县所有鸡进行新城疫免疫。 狂犬疫苗:对全县所有犬只进行狂犬疫苗免疫。 其他病种免疫:各养殖业主根据各场(户)实际情况进行其他病种免疫。 二、疫苗种类 经国家批准使用的 H5+H7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疫苗。疫苗产品具体信息可在中国兽药信息网“国家兽药基础信息查询”平台“兽药产品批准文号数据”中查询。 三、免疫主体 饲养动物的单位和个人是强制免疫主体,依据《动物防疫法》承担强制免疫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强制免疫义务。畜禽规模养殖场自主免疫,实施程序化免疫;散养畜禽采用春秋集中免疫与补免相结合方式组织实施;应做好免疫记录,建立免疫档案。鼓励采用购买动物防疫服务方式开展强制免疫工作。 四、职责分工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对辖区内动物防疫工作负总责,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强制免疫计划。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 工作方案

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确保全年动物防疫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促进养殖业可持续发展,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规定,根据市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靠法律,群防群控,果断处理”的防控工作方针,落实“无疫严防、有疫严控,立足早发现,全力抓救治”的工作要求,强化“政府负总责,部门各司其职”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动物防疫工作“五包”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以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保证动物产品卫生安全为中心,以高致病性禽流感和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为重点,以实施集中免疫行动为主线,以深入推进无疫区建设为契机,实行“市指导、县负责、乡为主、村落实、户联防”,建立健全常态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的防控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高防控能力和水平,坚决防止疫情的发生、蔓延和染人,确保我市养殖业经济持续发展,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主要目标是:1、全面完成市动物防疫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区域性动物防疫监督分所建设任务。2、所有乡镇全面推行动物防疫规范化建设和管理。3、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施100%免疫。4、已免畜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抗体检测合格率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标准。5、免疫证发放率达到100%,猪、牛、羊二维码标识打挂率达100%。种畜禽场、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养殖档案建档率达到100%,散养畜禽户籍式档案建档率达到100%。6、加大狂犬病免疫力度,城区狂犬病免疫密度达100%,农村狂犬病免疫密度达70%。免疫和发证同步进行,并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7、统筹抓好猪链球菌病、鸡新城疫、鸡传染性法氏囊、奶牛布病和结核病等其它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使其发病率控制规定标准以下。8、按时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疫病监测任务,按时报送疫情月报、快报、年报,重大动物疫情规范上报率达100%。制定重大动物疫病监测方案,开展高 3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做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以下简称“人禽流感”防)控工作,提高人禽流感的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人禽流感病例,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政府领导,部门配合;依法防控,科学应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群防群控,分级负责。 1.3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试行)》。 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的人禽流感防治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 2组织管理 2.1组织机构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本级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人禽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系统内的人禽流感防控工作。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人禽流感防控工作主要领导负责制、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 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由临床、流行病学和实验室检验等相关专业人员组成的人禽流感防控技术专家组。 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成立人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置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和卫生行政部门指派,负责开展本单位或本地区的人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农村乡镇(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在上级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指导下,开展本地区的人禽流感防控工作。 2.2职责分工

2.2.1卫生行政部门职责 (1)卫生部负责全国人禽流感疫情防控管理和协调工作,组织制订人禽流感应急处置的政策、技术规范和专项预案,指导各地做好人禽流感防控工作;组织开展全国卫生系统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组建国家级专家组为各省(区、市)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省级师资,组 织专家组对各省(区、市)的年度首例人禽流感病例进行诊断,组织开展对全国人禽流感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负责流感大流行及特别重大的人禽流感疫情应急控制的组织协调及社会动员,拟定国家应急防控物资储备清单,开展人禽流感防控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指导和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人禽流感防控知识培训。 (2)各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指挥、协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人禽流感防控工作,制定本行政区域内人禽流感应急预案和防控策略,进行社会动员并指导各地(市)县做好人 禽流感防控工作;组织开展人禽流感专业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组建省级专家组为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组织专家组诊断本行政区域内人禽流感病例,开展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组织对重大人禽流感疫情的应急控制,拟定应急防控物资储备清单,指导和协助相关部门开展人禽流感知识培训。 (3)各地(市)级、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指挥、协调、管理本行政区域区内人禽流感防控工作,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人禽流感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人禽流感应急培训和演练,组织专家组排查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开展督导检查和社会动员及宣教活动,组织开展对人禽流感疫情的应急处置。 (4)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其它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和固定联络员制度,及时与有关部门交流协商,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 2.2.2医疗卫生机构职责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责 ①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国人禽流感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及技术方案的制订, 组织、评估和督导疫情监测工作,负责全国疫情资料的汇总分析、反馈及上报,开展技术 培训,指导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制定实验技术操作规范及各级网络实验室质量控制指标体系,收集、鉴定各省(区、市)送检的人禽流感病毒标本,开展人禽流感病例的实验室诊断及对省级检测结果的复核工

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程序

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程序 根据农业部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方案,结合我县家禽养殖实际情况,特推荐如下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程序: 1.种鸡、蛋鸡免疫 雏鸡7~14日龄时,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或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LH5-6株)进行初免;3~4周后再进行一次加强免疫;开产前再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进行加强免疫,以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结果,每隔4~6个月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免疫一次。 2.商品代肉鸡免疫 7~14日龄时,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免疫一次。或者,7~14日龄时,用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LH5-6株)免疫;2周后,用禽流感-新城疫重组二联活疫苗(rLH5-6株)加强免疫一次。 饲养周期超过70日龄的,参照蛋鸡免疫程序免疫。 3.种鸭、蛋鸭、种鹅、蛋鹅免疫 雏鸭或雏鹅14~21日龄时,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进行初免;间隔3~4周,再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进行一次加强免疫。以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结果,每隔4~6个月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免疫一次。 4.商品肉鸭、肉鹅免疫

肉鸭7~10日龄时,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进行一次免疫即可。 肉鹅7~10日龄时,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进行初免;3~4周后,再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进行一次加强免疫。 5.散养禽免疫 春秋两季用H5N1亚型禽流感灭活疫苗各进行一次集中全面免疫,每月定期补免。 6.鹌鹑、鸽子等其他禽类免疫 根据饲养用途,参考鸡的相应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注:各种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崇仁县畜牧水产局提供)

口蹄疫免疫实施方案

口蹄疫免疫实施方案 一、要求 对所有猪进行O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所有牛、羊、骆驼、鹿进行O型和亚洲I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所有奶牛和种公牛进行A型口蹄疫强制免疫。 二、免疫程序 规模养殖场按推荐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散养家畜在春、秋两季各实施一次集中免疫,对新补栏的家畜要及时补免。 1.规模养殖家畜和种畜免疫 仔猪、羔羊:28~35日龄时进行初免。 犊牛:90日龄左右进行初免。 所有新生家畜初免后,间隔1个月后进行一次加强免疫,以后每隔4~6个月免疫一次。 2.散养家畜免疫 春、秋两季对所有易感家畜进行一次集中免疫,每月定期补免。 三、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对疫区、受威胁区域的全部易感家畜进行一次加强免疫。边境地区受到境外疫情威胁时,要对距边境线30公里以内的所有易感家畜进行一次加强免疫。最近1个月内已免疫的家畜可以不进行加强免疫。

四、使用疫苗种类 牛、羊、骆驼和鹿:口蹄疫O型-亚洲I型二价灭活疫苗、口蹄疫O型-A型二价灭活疫苗和口蹄疫A型灭活疫苗。 猪:口蹄疫O型灭活类疫苗或口蹄疫O型合成肽疫苗(双抗原)。 空衣壳复合型疫苗在批准范围内使用。 五、免疫方法 各种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六、免疫效果监测 1.检测方法 亚洲I型口蹄疫:液相阻断ELISA; O型口蹄疫:灭活类疫苗采用正向间接血凝试验、液相阻断ELISA,合成肽疫苗采用VP1结构蛋白ELISA。 A型口蹄疫:液相阻断ELISA。 2.免疫效果判定 猪免疫28天后,其他畜21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 亚洲I型口蹄疫:液相阻断ELISA的抗体效价≥26判定为合格。 O型口蹄疫:灭活类疫苗抗体正向间接血凝试验的抗体效价≥25判定为合格,液相阻断ELISA的抗体效价≥26判定为合格,合成肽疫苗VP1结构蛋白抗体ELISA的抗体效价≥25判定为合格。 A型口蹄疫:液相阻断ELISA的抗体效价≥26判定为合格。 存栏家畜免疫抗体合格率≥70%判定为合格。

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方案

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方案 寄语:下面是我们的为大家的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免疫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扎实抓好我镇xx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突击免疫工作,防止高致病性 __、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情发生、流行和蔓延,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xx年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及**、**市、**区《xx年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突击免疫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按照“政府保免疫密度、部门保免疫质量”的要求,紧紧围绕“两个努力确保”的总体防控目标,利用一个多月时间全面完成高致病性__、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牲畜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集中突击免疫工作。要求做到高致病性 __、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牲畜口蹄疫、猪瘟、鸡新城疫等五种动物疫病免疫全覆盖,应免动物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完成首免工作之后,全力开展二次强化免疫。 集中突击免疫工作从3月1日起至4月30日结束,4月中旬开展免疫效果监测和查漏补免工作。期间区重防办组织督查三次,分别为3月27日至31日、4月10日至14日、5月5日至14日。

(一)准备阶段(3月1-14日)。成立本镇领导机构,制定突击月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春防工作;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对现有的冷藏设备进行检修或调换;备足注射用具,领取所需疫苗等物资。 (二)实施阶段(3月15日-4月30日)。 3月15日-3月30日:对免疫示范村、规模养殖场、公路沿线等重点区域的畜禽开展第一次免疫工作; 4月1日-4月20日:免疫工作向其他村屯延伸,确保应免尽免,不留死角; 4月20日-4月30日:对免疫示范村、规模养殖场、公路沿线等重点区域的畜禽开展第二次免疫工作。 (三)督促检查阶段。区重防办第一次督查时间从3月27日至31日,第二次督查时间从4月10日至14日,第三次督查时间从5 月5日至14日;

XX区2016年主要动物疫病免疫实施方案【模板】

**区2016年主要动物疫病免疫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6年全区主要动物疫病免疫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和上级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对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口蹄疫、猪瘟、小反刍兽疫等5种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其中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总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对鸡全面实施鸡新城疫免疫,应免鸡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总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70%以上。 对犬只全面实施狂犬病免疫,年末免疫密度达90%以上。 二、时间安排 规模养殖场要严格按照动物疫病免疫方案(见附件)规定的免疫程序、时间要求实施常年免疫。 散养畜禽实行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和常年补免。春季集

中免疫时间为3月1日至4月30日;秋季集中免疫时间为9月1日至10月30日。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动物疫苗管理。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动物疫苗管理办法》(桂渔牧办发〔2015〕54号)规定,进一步健全、细化动物疫苗管理制度,落实各单位、各环节管理岗位责任,切实加强动物疫苗管理。要加大投入,完善各级动物疫苗冷链设施,加强冷链的维护和运行监控,严格按规定运输、贮存、保管、分发、使用动物疫苗,严格按会计管理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建立完整的实物、财务档案。要重点加强对规模养殖场申领、贮藏、使用计划指标动物疫苗的监管、指导,严禁随意堆放、丢弃、倒卖,杜绝浪费。各镇水产畜牧兽医站要切实加强动物疫苗使用、调拨等计划的衔接,按规定时限和有关要求做好动物疫苗使用计划上报、调拨等工作。要坚决打击非法销售、倒买倒卖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等违法行为。 (二)切实加强对自购强制免疫用疫苗养殖场的监管。符合《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2007年农业部令第3号)第七条规定的养殖场,可以向获得农业部批准的生产企业采购自用的国家强制免疫疫苗,采购后应及时将自购的动物疫苗品种、数量和生产企业等情况报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备案,如实建立完整的动物疫苗采购、使用记录档案,档案材

养殖场的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措施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4111203638.html, 养殖场的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措施 作者:王贵全贾文星 来源:《畜牧兽医科学》2017年第03期 摘要:高致病性禽流感对家禽养殖业的影响十分严重,不仅会导致大范围疫病的暴发,给养殖户带来经济损失,还能够传染给人,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因此预防此病应受到足够的重视,为了广大养殖场(户)能更好地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笔者对高致病性禽流感作简要介绍并提出综合防控措施方案。 关键词:养殖场;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措施 中图分类号:S858.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6-3637(2017)03-0031-01 近年来,我国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总体平稳可控,但局部零星暴发时有发生,主要是由于毒株变化引起。2016年,农业部印发了2016~2020年《国家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计划》,该计划明确制定了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治目标,技术路线和防治措施等综合防控方案,为我们有效防控和消灭高致病性禽流感提供了技术保障。 1病毒特性 禽流行性感冒简称为禽流感,也叫真性鸡瘟,是一种由A型流感病毒引起的在禽类之间 传播的传染病。根据禽流感病毒感染禽类致病性的不同,可将其分为高致病性,低致病性和非致病性3个类型。其中,高致病性禽流感是最严重的一种,发病率和死亡率都很高,被感染的鸡群通常会全部死亡。 高致病性禽流感是由正粘病毒科流感病毒属的A型流感病毒引起的禽类烈性传染病。该 病的主要特征是发病急、传播速度快、发病率及死亡率高,对家禽业有很严重的危害,直接影响养殖户的经济效益。该病还能够感染人和其他哺乳动物,持续威胁人类健康,并可导致巨大的经济损失,危害公共卫生安全。该病是我国的一类动物疫病,并被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列为必须报告的动物疫病。 截至目前已发现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主要为H5和H7亚型的一些毒株,如H5N1、 H5N2、H5N6、H5N8、H7N1等。每种毒株都会导致很高的发病率。 当前对禽类危害较大的低致病性禽流感是H9N2,在养殖场的发病率在过去几年一直较高,需要加强防控。当前人感染的H7N9亚型流感病毒,对禽类为低致病力,但禽类可携带病毒传染人类,所以也要加强对禽类H7N9的防控,重点开展监测和剔除工作。 2临床症状

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计划

高致病性禽流感免疫计划 一、要求 对所有鸡、水禽(鸭、鹅)和人工饲养的鹌鹑、鸽子等禽只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强制免疫。 二、免疫程序 规模养殖场、专业养殖户按免疫程序进行免疫,对散养家禽实施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每月对新补栏的家禽和免疫抗体监测合格率低于70%的禽群及时补免。 1、鸡 (1)种鸡、蛋鸡 2周龄(14日龄)首免,6周龄(42日龄)二免,开产前三免。 以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结果或每隔6个月加强免疫1次。 (2)商品代肉鸡 10日龄首免,对饲养周期超过8周的肉鸡,在首免3周后,再加强免疫1次。 2、鸭 (1)种鸭、蛋鸭 2周龄(14日龄)首免,6周龄(42日龄)二免,开产前

三免。 以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结果或每隔6个月加强免疫1次。 (2)商品肉鸭 10-14日龄首免,对饲养周期超过8周的肉鸭,在首免3周后,再加强免疫1次。对体型较大品种的肉鸭可适当增加剂量。 3、鹅 (1)种鹅、蛋鹅 2周龄(14日龄)首免,4周龄(28日龄)二免,开产前三免。 以后根据免疫抗体检测结果或每隔6个月加强免疫1次。 (2)商品肉鹅 2周龄(14日龄)首免,4周龄(28日龄)二免。 4、鸽子、鹌鹑等其他禽类 根据饲养用途,参考鸡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三、紧急免疫 发生疫情时,要根据受威胁区家禽免疫抗体监测情况,对受威胁区域的所有家禽进行1次强化免疫;市境地区受到境外疫情威胁时,要对距市境30公里范围内所有家禽进行1次强化免疫。最近1个月内已免疫的家禽可以不强化免疫。

四、使用疫苗种类 除水禽外,均使用重组禽流感病毒H5亚型三价灭活疫苗(Re-6株+Re-7株+Re-8株)。水禽使用禽流感二价灭活疫苗(Re-6株+Re-8株)。 五、免疫方法 各种疫苗免疫接种方法及剂量按相关产品说明书规定操作。 六、免疫效果监测 1、检测方法 血凝抑制试验(HI)。 2、免疫效果判定 家禽免疫灭活疫苗21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禽流感抗体HI抗体效价≥24判定为免疫合格。 存栏禽群免疫抗体合格率≥70%判定为合格。 口蹄疫免疫计划 一、要求 对所有猪进行O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所有牛、羊、鹿进行O型-亚洲I型口蹄疫强制免疫,对所有牛只进行A型口蹄疫强制免疫。

口蹄疫免疫

1.概述 口蹄疫(Foot and mouth disease, FMD)是由口蹄疫病毒(Foot and mouth disease virus, FMDV)引起的牛羊猪等家畜严重的急性传染病,由于其传播快,给畜牧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严重影响国际贸易,世界动物卫生组织将其列为必须上报的疫病之一。FMD 血清型众多,包括O、A、Asia1、SAT1、SAT2和SAT3型共7个血清型,血清型间无交叉保护,造成疫病控制难度较大。截至到2010年12月,全球FMD流行国家达60个,大多集中在亚非拉等发展中国家,给这些国家的畜牧业发展带来消极的影响,而因FMD贸易壁垒造成的畜产品出口损失远远大于疫病本身所带来的动物死亡的损失。世界各国都通过种种努力实现OIE认定的“无FMD疫区国”地位,发达国家通过扑杀等措施几乎没有FMD的流行,而南美洲一些国家通过免疫接种等措施实现了无FMD疫区或部分地区无疫区。欧洲上世纪90年代开始实行不免疫策略,在疫情暴发时采用扑杀的手段控制FMD,但英国2001年FMD的爆发给当地经济社会造成巨大的损失,促使相关机构开始修订FMD防控策略,2003年欧盟修订了FMD防控策略,肯定了疫苗免疫在FMD爆发时的作用,随后欧盟多个国家将疫苗免疫作为补充手段用于FMD的控制。灭活疫苗在欧美等地的FMD防制和根除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直到今天,灭活疫苗仍然是成功防控FMD的重要措施,经过几十年的发展,FMD灭活疫苗在抗原生产、灭活、浓缩纯化、乳化等方面不断丰富和发展,在动物疫苗生产中已形成具有示范性的工业化生产体系。

目前,世界上FMD灭活疫苗生产和应用的主要有BEI灭活油佐剂疫苗和甲醛灭活铝胶皂素疫苗,对于灭活疫苗的质量控制上,更注重于疫苗的生物安全和免疫效力两个方面,因此,近些年来,FMD研究机构和生产厂家将力量集中到抗原生产工艺、灭活剂选择、浓缩纯化、佐剂以及生产过程疫苗效力的替代检验等关键技术的研究。 2.FMD灭活疫苗历史 纵观FMD疫苗的研究和应用历史,FMD疫苗经历了灭活疫苗、活疫苗、灭活疫苗、新型疫苗这一历史进程和发展趋势。而灭活疫苗从最初的舌皮组织毒经甲醛灭活制成的疫苗到后来的细胞培养病毒经BEI灭活制成疫苗,经历了20年的时间。FMD病毒抗原生产方式也主要有三种方式: 牛舌皮组织生产的Frenkel培养方法;转瓶BHK21细胞单层培养法;BHK21细胞悬浮培养方法,转瓶单层培养方法是劳动密集型生产方式,生产过程生物安全较难控制,容易散毒,而悬浮培养法属于技术密集型生产方式,制备病毒抗原快速便捷,能很好的保持生产过程生物安全,是目前疫苗的主要生产方式。截止2011年年初,我国已有两个国家指定口蹄疫疫苗企业采用了悬浮工艺生产口蹄疫疫苗。该工艺的推行势必会给口蹄疫疫苗的生产甚至动物疫苗的生产的工艺带来巨大革新,也势必会促进我国兽用疫苗质量的巨大提升。有报道称目前我国的口蹄疫疫苗质量及检验技术已达到世界水准。 2.1组织舌皮毒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方案

水槎乡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方案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A(H5N1)(简称“人禽流感”)是人类在接触该病毒感染的病/死禽或暴露在被A(H5N1)污染的环境后发生的感染。在2003年下半年世界上多个国家爆发家禽和野生禽类的A(H5N1)病毒感染,其中有14个国家出现人禽流感病例。截止至2008年1月15日,由世界卫生组织报道的全球确诊病例共350例,其中217例患者死亡,病死率高达62.0%[1]。我国大陆从2005年10月底确诊第一例人禽流感病例以来,现已确诊30例,其中17例患者死亡,病死率为66.7%[1]。住院患者的临床资料分析提示,呼吸衰竭是最常见的并发症,许多患者的病情迅速进展至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甚至多器官功能衰竭。从现有临床报道分析,发现晚、病情重、进展快、死亡率高是现阶段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特点。如何尽早发现患者并给予适当的治疗,改善预后,是我国临床医务工作者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本建议(草案)基于2005年11月《人禽流感诊疗方案(2005版修订版)》[2]和世界卫生组织人禽流感相关建议[3,4],并参考相关文献,结合我国的现状,整理制定成文,以指导临床人禽流感的诊治。 一、病毒学[5] 高致病性禽流感A(H5N1)病毒结构与人甲型流感病毒相同,是

多型性囊膜病毒,常为球型,病毒颗粒直径为80~120nm。A(H5N1)流感病毒的基因组含有8个节段负链单股RNA,至少编码11种蛋白。每个RNA节段均与核蛋白(NP)和3种RNA多聚酶(PB2、PB1和PA)相连接形成RNP复合物。RNPs被一层基质蛋白(M1)所环绕,然后是含有病毒主要抗原的膜结构。禽流感的主要抗原有两种,一种呈棒状,能凝集一些动物的红细胞,称为血凝素(HA或H);HA为病毒表面最大的囊膜糖蛋白,在感染细胞中以单多肽链(HAo)形式合成,合成后裂解成重链(HA1)和轻链(HA2),两者又通过二硫键以共价键形式相连。HAo经裂解后,病毒囊膜才能与宿主细胞膜发生融合,此时病毒颗粒方具有感染性,并刺激机体产生中和抗体。另一种呈蘑菇样,能使病毒颗粒从凝集的红细胞表面游离下来,称为神经氨酸酶(NA或N)。NA的主要功能是促进新合成的病毒颗粒从感染细胞表面游离下来,从而使病毒再感染新的细胞。除此以外,还有数目不清的少量M2突起。M2蛋白为甲型流感病毒囊膜中含量较少的第三种膜蛋白,它是具有离子通道活性的四聚体。M2在病毒感染中的作用是通过调节病毒颗粒内的pH来减弱病毒核糖核蛋白(Ribonucleoproteins, RNPs)与病毒核心部分M1蛋白之间的相互作用,从而在病毒的复制过程中发挥作用。 抗流感病毒的药物目前有两类,一类针对M2蛋白的烷胺类药物,包括金刚烷胺和金刚乙胺;另一类主要针对神经氨酸酶,为神经氨酸酶抑制剂类药物,目前包括奥司他韦(Oseltamivir,商品名达菲)、扎那米韦(Zanamivir)以及帕那米韦(peramivir),但在我国上市的只有奥司他韦。目前烷胺类药物在普通季节性流感中的耐药比例相

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免疫

高致病性禽流感疫苗免疫 如何预防高致病性禽流感? 对禽流感的预防必须采取综合性预防措施。养殖场应远离居民区、集贸市场、交通要道以及其他动物生产场所和相关设施等;不从疫区引进种蛋和种禽;对过往车辆以及场区周围的环境、孵化厅、孵化器、禽舍笼具、工作人员的衣帽和鞋等进行严格的消毒;采取全进全出的饲养模式,杜绝鸟类与家禽的接触;在养殖场中应专门设置供给工作人员出入的通道,对工作人员及其常规防护物品应进行可靠的清洗及消毒;严禁一切外来人员进入或参观动物养殖场区。在受高致病性禽流感威胁的地区应在当地兽医卫生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进行疫苗的免疫接种,定期进行血清学监测以保证疫苗的免疫预防效果确实可靠。 是否有疫苗预防高致病性禽流感? 我国已经成功研制出用于预防h5n1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疫苗。非疫区的养殖场应该及时接种疫苗,从而达到防止禽流感发生的目的。 高致病性禽流感推荐免疫方案是什么? 一旦疫情发生,必须对疫区周围5公里范围内的所有易感禽类实施疫苗紧急免疫接种,同时,在疫区周围应建立免疫隔离带。疫苗接种只用于尚未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毒的健康禽群,种禽群和商品蛋禽群一般应进行2次以上免疫接种。免疫接种疫苗时,必须在兽医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疫苗免疫对所有家禽都有效吗?能否考虑对野禽实施免疫? 在家禽机体机能处于良好状态的情况下,疫苗免疫家禽后其有效率可达到80%或更高,但由于家禽的品种、遗传因素、营养状况、环境因素、疫苗质量、母源抗体、机体状态等原因,也会有一定差异。我国使用的h5n2灭活疫苗对鸡的免疫效果很好,但对鸭等水禽的免疫效果还有待于评估。我国于2005年研制成功的h5n1重组基因工程灭活疫苗对鸡的免疫效果优于h5n2灭活疫苗。 免疫禽流感灭活疫苗应注意什么? 免疫灭活疫苗应注意:首先应在家禽机体情况良好的情况下进行;其次,灭活疫苗一般需免疫2次以上,采用肌肉接种;再次是在小日龄家禽作首次免疫时,应尽量避开母源抗体高峰期。另外,对鸭等水禽的免疫接种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副反应。 世界上很多国家不主张使用禽流感疫苗免疫,如何评价中国禽流感免疫政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为了彻底扑灭病原,在以往的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中,一些发达国家基本上是采取扑杀措施,这便于从根本上消灭禽流感。但在一些国家则允许在紧急情况下使用疫苗,如1994年墨西哥是通过疫苗免疫最后才控制了疫情。巴基斯坦也采用疫苗免疫控制疫情的策略,美国允许火鸡使用禽流感灭活疫苗,意大利使用抵抗低致病力毒株的疫苗。但不提倡使用活疫苗。近期在意大利罗马召开的关于禽流感防治的会议上达成共识,把疫苗免疫作为控制高致病性禽流感的一项主要措施。我国是养殖大国,养殖户分散,养殖条件相对较差(特别是农户小型养殖场),控制禽流感难度较大,特别是在目前多省市、多地区同时出现禽流感的情况下,采用扑杀为主,同时进行疫苗免疫建立免疫隔离带是非常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目前,我国对疫点周围3公里内的家禽采取扑杀,疫区以外5公里范围内的家禽采取紧急免疫接种的措施来控制禽流感的流行。疫苗接种与扑杀相比在近期能降低经济损失,但遇到强毒攻击时,这些免疫的禽只虽然不表现发病症状,但是有可能因病毒不能从群体中被消除掉,而形成带毒免疫。所以,抓免疫的同时,还要抓扑杀,扑杀能彻底消灭传染源。 疫苗注射后多长时间能产生免疫保护?免疫期有多长?哪些因素影响禽流感的免疫效果? 一般来说灭活疫苗注射后机体需14天才能产生免疫保护。疫苗的免疫期为4个月。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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