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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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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提升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整体水平,树立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形象,提高客户满意度,根据《中国银行业服务文明公约》、《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准会员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柜面服务是指各单位在营业网点内柜面人员为客户所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以下简称服务。柜面人员是在营业网点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人员的统称。

第四条本规范主要包括组织管理、服务环境、服务标准、服务操作、服务培训及投诉处理等内容。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服务管理实行“统一标准,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统一标准”指各单位统一制定柜面服务的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归口管理”指各级机构应指定部门牵头负责服务管理工作;“分级负责”指各级机构应对辖内服务管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服务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服务相关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

(二)负责辖内服务相关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三)负责服务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四)负责相关岗位服务技能培训工作;

(五)负责服务检查与督导;

(六)负责服务档案管理。

第七条各单位要合理设置营业网点服务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分工。一般情况下标准营业网点柜面人员可设置如下岗位(具体岗位名称可调整):

(一)大堂服务人员。大堂服务人员在营业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在营业期间要主动迎送、引导分流客户,指导客户办理业务,提供咨询服务,积极为客户解决问题,维护营业秩序。

(二)柜员。柜员主要负责处理日常交易业务,要做到服务热情、操作熟练、及时准确回答客户问题。

(三)个人客户经理。个人客户经理要遵照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做好金融产品的销售工作,做到诚信、专业、严谨、周到。销售基金、理财产品、保险产品时,要做好客户风险评估,充分揭示风险,严禁误导客户和夸大产品收益率。

第八条服务流程管理。各单位要根据自身业务特点,从客户角度出发,制定科学的柜面服务流程,积极进行新产品的开发、新技术的推广和新设备的应用,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便捷的多元化服务。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不断完善系统功能,优化服务流程,充分发挥自助设备、电子银行等渠道功能,大力推行离柜业务,提高服务效率。

第九条各单位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把服务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之一,保证考核公平、公正,保持服务质量稳定。

(一)建立科学的多层级服务激励机制,定期开展服务考核评比和表彰奖励。倡导开展服务等级的动态管理。

(二)建立服务违规行为约束机制,对违反服务制度、规范的机构及人员进行相应惩处。

(三)建立服务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基本内容应包括检查情况、客户投诉、服务奖惩、问题分析与建议等。

第十条服务应急机制。各单位要建立服务应急处理机制,定期开展相关培训与考核,提高服务人员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客户满意度管理。各单位要定期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通过对客户满意度调查结果的分析和研究,发现问题,不断改进服务,创新服务内容、形式和手段,拓宽服务渠道和空间,提高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第三章 服务环境

第十二条服务环境基本要求。营业网点要保持明亮、整洁、舒适。物品摆放实行定位管理。

第十三条网点标牌和标识。各单位应制定营业网点视觉形象标准,行标、行名、营业时间等标识牌要规范统一。在规定位置悬挂营业执照、金融经营许可证等证照。在合适位置设置安全提示。

第十四条 客户服务设施。营业网点要合理配置客户服务设施及无障碍设施。可提供点(验)钞设备、书写用具、老花镜、等候座椅、防滑垫等服务设施。要提供书写整齐规范的单据填写范例。在网点醒目位置放置意见(评价)簿,并公示客户服务电话。

第十五条 金融信息及营销材料。营业网点要及时向客户提供准确的利率、外汇牌价、服务价格等公示信息。各种公告、海报、折页等宣传资料要符合有关规定,并及时更新。

第十六条 网点功能分区设置。各单位要根据营业网点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功能分区。可设置现金区、非现金区、自助服务区、高端客户服务区和等候区等区域。

第十七条 自助服务区。自助服务区内应公示自助设备名称、操作使用说明、受理外卡等中英文对照服务信息;自助机具界面应显示安全提示和24小时服务电话。

第四章 服务标准

第十八条基本原则。深入贯彻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客户提供优质、规范的服务。

第十九条职业道德

(一) 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 精诚合作、密切配合。

(三) 诚信亲和、尊重客户。

(四) 求真务实、不断创新。

第二十条服务要求

(一)真诚服务。热情接待客户,语言文明,耐心解答客户疑问,塑造以诚待人、以情动人的服务形象。

(二)文明服务。坚持微笑服务,提倡使用普通话,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三)规范服务。严格按照相关业务规章及操作流程,准确、快速办理业务。

(四) 优先服务。当解决客户服务需求与处理行内事务发生冲突时,应先解决客户服务需求,然后处理行内事务。

(五) 品牌服务。努力提高业务技能和综合素质,树立品牌服务意识。

(六) 安全服务。保证客户信息及资金安全,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第二十一条服务效率

各单位要从客户需求出发,在控制操作风险、保证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提高业务处理速度。

(一)根据业务量合理设置营业窗口。各单位可通过分析网点

地理位置、客户群体性质及业务量历史数据,科学地设置营业窗口

和调配人员,缓解客户排队现象,缩短客户等候时间。

(二)加强客户分流,维护营业秩序。各单位可在网点设置排

队叫号设备,加强客户分流与疏导,保持网点内和谐有序。

(三)科学设置弹性窗口,缓解柜面服务压力。各单位可针对

业务量时间性波动较大的网点,适时增减弹性窗口,降低员工劳动

强度,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十二条服务形象

(一)示牌服务。柜面人员上岗须佩戴规范挂牌(胸牌)或摆

放统一服务标识牌。

(二)统一着装。柜面人员应按要求统一着装,保持服装整洁

合体。

(三)仪容仪表。柜面人员发式应端庄大方,佩戴饰物应简单

得体,女员工应淡妆上岗。

第二十三条服务语言

(一)服务语言要以普通话为主;如遇使用方言客户,要以普

通话首问,可根据客户回答情况调整用语。

(二)语言要规范、准确、简洁,语句清晰,音量适中。

(三)要善于倾听,言谈得体。

(四)要坚持使用“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等文明

用语。

(五)避免使用专业术语,便于客户理解。

第五章 服务操作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要规范营业网点柜面服务操作,加强服务

质量的同时兼顾服务效率。

第二十五条营业前操作

(一)提前到岗做好准备工作,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

(二)整理柜台和工作台。

(三)清洁并开启日常使用的设备机具,确认设备机具运行正常;发生故障,及时报修;检测各系统运行情况,确保处于正常状态。

(四)检查整理各类服务设施。

(五)营业网点负责人应在营业前召集全体人员召开晨会,检查仪表仪容,适时开展工作提示、文件传达、教育培训、服务讲评、情况交流等,并做好记录。

(六)网点开门时,大堂服务人员应站于岗位,微笑迎接第一批客户。如客户较多,应采取提前发号等灵活措施,有效疏导客流。

第二十六条营业中操作

(一)主动迎接客户。大堂服务人员应在见到客户的第一时间作出反应,主动上前询问业务需求,得到确切答复后做出具体指引。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情况客户,给予优先照顾,提供人性化关怀服务。柜员在接待客户时,应面带微笑,有目光交流,向客户礼貌问候,主动向前倾身或站立,规范接交客户的单据、证件、现金等物品。

(二)分流、引导客户。对办理一定金额以下取款、特定缴费、查询、转账等业务的客户,大堂服务人员应引导其到自助服务区,必要时指导客户了解、掌握并自行完成自助交易;对其他客户,要询问客户业务需求、是否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资料,配合叫号分流至不同服务区或等候区,必要时指导客户填单。

(三)维护营业场所秩序。大堂服务人员应注意维护业务秩序和客户等候秩序,缓解柜面压力。临时离开岗位时,应安排其他

人员替岗。

(四)主动识别客户。接待客户时应集中注意力倾听,有效询问、循序渐进地了解客户的需要,根据客户不同的需求类别,提供个性化服务。

(五)双手接递。交接钞、单、卡、折或有关证件时,双手自然接交,给予必要的提示,对需要帮助的客户指导填单。

(六)点验现金确保无误。点验现金应在客户视线及监控设备范围内进行。

(七)妥善处理假币。发现假币时,应向客户说明判定为假币的依据,诚恳地向客户讲解识别假币的方法,按规定履行假币没收手续。

(八)中断服务及时明示。营业期间,柜员因故离柜中断服务,须及时明示,引导客户在其他柜台办理业务,避免客户在无人柜台前等待。

(九)利用间歇处理轧账。柜员轧账须在柜台无客户情况下进行。不应出现柜员为轧账或处理内部事务而随意停办业务现象,特殊情况须征得网点负责人的同意。

(十)主动提醒客户当面点验钱款。客户离柜前,必须主动提醒其在柜台前点验清楚,避免发生纠纷。如客户对现金数量提出异议,应为客户当面点验,确保无误。

(十一)对非受理范围内业务主动引导。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业务,应主动告知或请大堂服务人员引导客户至相关窗口(部门)办理。

(十二)送别客户体贴提示。柜员办结业务,应向客户提示是否需要其它服务,微笑提示客户带齐各类物品、保管好财物并向客户告别。

第二十七条营业后操作

(一)登记待处理事项。

(二)登记工作日志,为次日工作做好准备。

(三)清理桌面,保持柜台环境整洁。

(四)关闭日用设备机具及电源。

第六章 服务培训

第二十八条各单位要建立服务培训机制,定期组织服务培训和考核,主要包括服务技能和服务教育培训。

第二十九条服务技能要求

(一)持证上岗,定期考核。各单位要严格规定柜面人员上岗标准,要求持证上岗,定期对在岗人员进行考核,不合格者须离岗接受培训。从事基金、理财产品、保险等销售岗位工作的柜员,应取得相关销售资格及从业人员资格认证。

(二)业务规章,遵照执行。熟练掌握与柜面业务相关金融业务知识和规章制度,能够运用并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业务技能,勤学苦练。熟练掌握业务操作技能,准确识别假钞及伪造、变造的票据,熟练操作本岗位的各种机具、设备。

(四)特殊语言,倡导掌握。倡导掌握外语、哑语等服务语言,实现语言无障碍服务。

(五)加强学习,善于沟通。灵活掌握柜面服务技巧,具备良好的服务沟通能力。

第三十条服务教育培训。

(一)培训形式与对象。服务教育培训应包括上岗前培训和在职教育培训。可采取授课、座谈、交流、问卷、短期脱产培训、集中听课、实地观摩先进网点或个人、集体讨论、撰写体会等多种形式。培训对象包括服务管理人员、柜面人员等。倡导采取建立档案、

定期考核等形式强化教育培训的效果。

(二)培训内容。服务教育培训的内容应包括员工职业道德、职业操守、合规制度、服务规范、服务礼仪与语言技能技巧等。要以预防为主,加强教育培训,建立员工心理保健机制。

第七章 投诉处理

第三十一条明确职责,及时处理。

各单位服务管理部门是服务投诉的牵头管理部门,要明确相关人员职责,制定并完善投诉受理流程。服务管理部门负责协调投诉涉及的各部门,全程督促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处理投诉。做好客户投诉档案管理工作,做到有据可查。客户投诉和处理情况作为相关人员绩效考核内容之一。

第三十二条受理投诉,规范操作。

(一)营业网点直接受理的客户投诉。

1.投诉登记。柜面人员接到客户投诉后,要耐心倾听、详细记录,积极做出正面解释。不与客户争论,避免矛盾升级,产生不良影响。网点负责人应视情况主动出面调解和安抚;若超出网点负责人处理权限,要及时向上级服务管理部门汇报。

2.投诉调查。通过询问当事人,了解客户投诉的原因,初步判断是否为有效投诉,形成书面调查及处理结果,必要时向服务管理部门汇报。涉及重大责任事故或案件时,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二)服务管理部门受理的客户投诉。

1.投诉登记。各级服务管理部门接到客户投诉或相关部门转接的投诉,要认真对投诉情况进行登记,及时向负责人汇报。

2.投诉调查。服务管理部门要及时调查客户投诉情况,需要相关部门协助调查的,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了解投诉

原因,形成书面调查结果,报服务管理部门。必要时服务管理部门可对投诉原因进行实地调查。

3.投诉处理。服务管理部门根据投诉调查情况,对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三十三条及时沟通,反馈结果。各单位要规定客户投诉受理及反馈时限。投诉调查结束后,要将调查及处理结果及时通过电话或登门告知客户,并与客户进行有效沟通,求得客户对柜面服务工作的支持。受理客户投诉后,如无法当天给予客户处理解决方案,应及时告知客户投诉处理的进度,并向客户承诺再次回复的时间。

第三十四条总结完善,不断改进。要定期对客户投诉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和分析,针对客户反应比较集中的问题,推动相关部门做好服务改进工作。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各会员单位应依据本规范制定实施细则,并组织落实。

第三十六条本规范由中国银行业协会自律工作委员会制定,自律工作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三十七条本规范由中国银行业协会自律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

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整体水平,树立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形 象,提高客户满意度,根据《中国银行业服务文明公约》、《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准会员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柜面服务是指各单位在营业网点内柜面人员为客户所 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以下简称服务。柜面人员是在营业网点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人员的统称。 第四条本规范主要包括组织管理、服务环境、服务标准、服务操作、服务 培训及投诉处理等内容。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服务管理实行“统一标准,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统一 标准”指各单位统一制定柜面服务的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归口管理”指各级机构应指定部门牵头负责服务管理工作;“分级负责”指各级机构应对辖内服务管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服务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服务相关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 (二)负责辖内服务相关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三)负责服务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四)负责相关岗位服务技能培训工作; (五)负责服务检查与督导; (六)负责服务档案管理。 第七条各单位要合理设置营业网点服务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分工。 一般情况下标准营业网点柜面人员可设置如下岗位(具体岗位名称可调整):(一)大堂服务人员。大堂服务人员在营业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在营业期间要主动迎送、引导分流客户,指导客户办理业务,提供咨询服务,积极为客户解决问题,维护营业秩序。 (二)柜员。柜员主要负责处理日常交易业务,要做到服务热情、操作熟练、及时准确回答客户问题。 (三)个人客户经理。个人客户经理要遵照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做好金融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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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管理办法 1、总则 1.1 为认真贯彻“优质、方便、规范、快捷”的供电服务方针,牢固树立客户至上的服务理念,提高客户服务水平,树立公司崭新的社会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南方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南方电网公司”)各子公司客户服务的管理、监督与考核。 1.3 本办法所指的“客户服务”是指供电企业及其员工在涉及客户的业扩报装、抄表、收费、用电检查、计量装拆表、“95598”客户服务系统、供电抢修、需求管理等供用电业务中,以满足客户需要为目标的行为和活动。 2、职责分工 2.1南方电网公司市场交易部是客户服务的综合管理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2.1.1 制定公司城市、农村供电规范化服务标准以及考核细则。指导各子公司制定供电服务承诺。 2.1.2 制定公司供电营业示范窗口标准和考核办法。 2.1.3 制定供电营业厅统一配置标准。 2.1.4 制定公司客户服务支持系统建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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柜员 柜员是指拥有柜员号,在我行营业网点办理各种柜面业务的人员。根据级别的不同,柜员从低到高依次分为一级柜员(储蓄柜员)、二级柜员、三级柜员和四级柜员。根据岗位职责的不同,柜员又分为封闭式柜台柜员和开放式柜台柜 员。只有二、三、四级柜员才可以担任开放式柜台柜员。其中,四级柜员主要办 理一、二、三级柜员较难解决的复杂柜面业务。根据需要,二、三、四级柜员可以临时担任封闭式柜台柜员。各类型网点要根据客户结构和业务结构合理配 备封闭式柜台柜员和开放式柜台柜员。基础网点至少配备 2 名开放式柜台柜员,精品网点和财富网点至少配备 3 名开放式柜台柜员。(一)封闭式柜台柜员 1.岗位职责(1)遵照各项会计核算、内控管理的规章制度,准确快速地办理存取款、国债、汇兑等简单现金业务。(2)识别推荐优质客户。利用柜台交易识别客户,将识别出的优质客户(或潜在优质客户)及时推荐给个人客户经理。2.工作内容(1)每天按时到岗做好营业前一切准备工作,佩戴工号牌。(2)严格遵守国家金融法规、银行规章制度、储蓄管理条例及 ABIS 业务操作规定,认真审查业务凭证,准确无误地办理每一笔业务。(3)营业前做好银箱出库和交接手续。合理控制现金库存,超限额钱款应按规定捆扎上解入库。(4)各币种库款每天应坚持做到中午、晚上两次轧库;中途离柜,签退机器,钱章入箱;休息及临时离岗,应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5)严格遵守授权手续,遇需授权业务时,自觉回避,请主管授权。(6)保管好柜员卡及密码,密码做到每月至少不定期更换一次。(7)营业终了晚班送库人员应认真核对入库箱数,做好银箱入库交接手续,双人送箱入库,注意安全保卫,离开时要关闭终端、打印机、点钞机。(8)做好电脑、点钞机日常维护保养工作。(9)根据《金融机 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规定,熟练掌握大额交易审核内容,相关交易资料复印留存备案,对可疑支付交易的记录进行分析,并向网点反洗钱专管员 报告。(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11)积极参加管辖行和网点组织的产品、规章制度培训和考试,提高业务知识和业务技能,通过内部网络主动学习业务知识。(二)开放式柜台柜员 1.岗位职责(1)通过开放式柜台销售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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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银行柜面综合业务系统柜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柜面综合业务系统柜员(以下简称柜员)的操作和管理,明确柜员职责与权限,达到优化劳动组合,简化操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改善服务质量,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防范,现结合我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柜员是指凡在柜面综合业务系统中拥有一定权限直接和间接为客户提供服务的各类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包括业务柜员、非业务柜员、管理柜员和审批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XX银行各营业网点及使用柜面综合业务系统的各业务管理部门。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四条柜员应热爱本职工作,工作责任心强,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熟练掌握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操作规程,能够坚持按制度办事。 第五条业务柜员上岗前,应进行全面业务培训,保证柜员能够熟练掌握各项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六条审批人员应在柜面综合业务系统中设置与其管理职务、级别相对应的权限,行使会计业务审批和管理的权限。 第七条柜员操作代码由各层级管理柜员在综合业务系统柜员

管理模块审批确认后,由系统自动生成柜员操作代码。每个柜员只能拥有一个操作代码,操作代码必须由柜员本人使用,不得交与他人使用,日间临时离岗须锁屏或退出系统,严禁串用或混用操作代码。 第八条柜员角色变更必须由管理柜员在综合业务系统柜员管理模块进行调整后生效(库管员除外),每个营业网点每日只能有一个柜员添加一个临时库管员附加角色。 第九条柜员登录系统原则上使用指纹登录方式,对于指纹采集不成功等特殊情况可使用密码登录,但需报总行备案。 第三章柜员角色及职责 第十条综合业务系统柜员角色分为业务柜员、非业务柜员、管理柜员和审批人员。 (一)业务柜员是指在综合业务系统具有业务操作权限,直接或间接为客户办理业务的操作人员。业务柜员分为对公低柜柜员、对私低柜柜员、综合柜员及库管员等,由能够熟练掌握各项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并且取得上岗资格的人员担任。 1.对公低柜柜员是指在营业网点敞开式办公区办理对公客户的开户、转账存取款、汇款、支付结算等业务。 2.对私低柜柜员是指在营业网点敞开式办公区办理对私的零余额开户、转账、特殊业务及销售理财、保险、基金等业务。 3.综合柜员是指在营业网点封闭式办公区办理对公、对私及其他各种现金和非现金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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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 丁归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整体水平,树立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形象,提高客户满意度,根据《中国银行业服务文明公约》、《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准会员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柜面服务是指各单位在营业网点内柜面人员为客户所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以下简称服务。柜面人员是在营业网点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人员的统称。 第四条本规范主要包括组织管理、服务环境、服务标准、服务操作、服务培训及投诉处理等内容。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服务管理实行“统一标准,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统一标准”指各单位统一制定柜面服务的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归口管理”指各级机构应指定部门牵头负责服务管理工作;“分级负责”指各级机构应对辖内服务管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服务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服务相关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 (二)负责辖内服务相关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三)负责服务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四)负责相关岗位服务技能培训工作;

(五)负责服务检查与督导; (六)负责服务档案管理。 第七条各单位要合理设置营业网点服务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分工。一般情况下标准营业网点柜面人员可设置如下岗位(具体岗位名称可调整): (一)大堂服务人员。大堂服务人员在营业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在营业期间要主动迎送、引导分流客户,指导客户办理业务,提供咨询服务,积极为客户解决问题,维护营业秩序。 (二)柜员。柜员主要负责处理日常交易业务,要做到服务热情、操作熟练、及时准确回答客户问题。 (三)个人客户经理。个人客户经理要遵照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做好金融产品的销售工作,做到诚信、专业、严谨、周到。销售基金、理财产品、保险产品时,要做好客户风险评估,充分揭示风险,严禁误导客户和夸大产品收益率。 第八条服务流程管理。各单位要根据自身业务特点,从客户角度出发,制定科学的柜面服务流程,积极进行新产品的开发、新技术的推广和新设备的应用,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便捷的多元化服务。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不断完善系统功能,优化服务流程,充分发挥自助设备、电子银行等渠道功能,大力推行离柜业务,提高服务效率。 第九条各单位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把服务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之一,保证考核公平、公正,保持服务质量稳定。 (一)建立科学的多层级服务激励机制,定期开展服务考核评比和表彰奖励。倡导开展服务等级的动态管理。 (二)建立服务违规行为约束机制,对违反服务制度、规范的机构及人员进行相应惩处。 (三)建立服务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基本内容应包括检查情况、

银行客户服务管理办法

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管理办法 (暂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建行客户服务管理组织体系 第三章总公司建行项目管理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第四章客户服务中心服务职责与要求 第五章客户服务监督考核 第六章建行服务费用管理 第七章附则 附件:总公司项目领导小组与项目管理工作小组人员名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作好中国建设银行(以下简称“建行”)保险经纪服务与服务管理工作,增强金诚国际的服务竞争力,在建行系统内树立金诚国际保险经纪服务品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建行客户服务管理组织体系 第二条总公司成立建行项目领导小组 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公司总裁任副组长,设立项目经理与副经理。 小组职责:全面负责建行统保项目保险经纪服务的领导、指挥、部署、决策、协调与管理工作。 第三条总公司成立建行项目管理工作小组 工作小组由市场开发中心、客户服务中心、机构发展中心、经纪技

术中心、风险研究中心、计划财务中心、数据信息中心相关管理人员参与组成。 工作小组职责:在项目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建行统保项目的具体组织与实施,并负责保险期内客户服务的组织、管理、监督与考评工作。项目经理具体负责管理工作小组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对应属于公司服务范围的建行各分行,各地客户服务中心成立建行项目小组 项目小组由1名负责人和1-2名服务专员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服务人员持有保险经纪人资格证书。服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高度的责任心与良好的敬业精神,能胜任客户的服务要求。 项目小组职责:在总公司建行项目管理工作小组的领导下,按照《中国建设银行固定资产保险经纪服务委托协议书》及本办法的要求为建行各级分行提供一流的保险经纪专业服务。 属于公司服务范围的分行: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大连、吉林、黑龙江、江苏、苏州、山东、青岛、河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分行和总行本级。 第三章总公司建行项目管理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管理办法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管理办法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管理办法 为促进债券市场发展,扩大直接融资比重,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管理办法》,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颁布单位:中国人民银行 文号: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2号 颁布时间:2016-02-14 实施时间:2016-02-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债券市场发展,扩大直接融资比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9〕第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 (以下简称柜台业务)是指金融机构通过其营业网点、电子渠道等方式为投资者开立债券账户、分销债券、开展债券交易提供服务,并相应办理债券托管与结算、质押登记、代理本息兑付、提供查询等。

第三条金融机构开办柜台业务应当遵循诚实守信原则,充分揭示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得利用非公开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与发行人或者投资者串通进行利益输送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柜台业务开办机构 第四条开办柜台业务的金融机构 (以下简称开办机构)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是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活跃的做市商或者结算代理人; (二)具备安全、稳定的柜台业务计算机处理系统并已接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以下简称债券登记托管结算机构); (三)具有健全的柜台业务管理制度、风险防范机制、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及会计核算办法等; (四)有专门负责柜台交易的业务部门和合格专职人员; (五)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条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应当于柜台业务开办之日起1个月内向中国人民银行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柜台业务开办方案和系统实施方案; (二)负责柜台业务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营业网点柜员服务规范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柜员服务规(2014年修订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服务职责 (1) 第三章营业前准备 (2) 第四章营业中的服务 (3) 第五章中高端客户服务 (6) 第六章营业终了 (7) 第七章附则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柜员的服务行为,全面提升全行服务水平,根据《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中国银行业文明服务公约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文明规服务工作指引》、《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等行业规,制定本规。 第二条本规适用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营业网点柜员。本规所称柜员指在营业厅现金和非现金业务区办理业务的人员,包括高柜柜员和低柜柜员。凡办理现金业务的柜员称为高柜柜员,凡办理非现金业务的柜员称为低柜柜员。 第二章服务职责 第三条柜员应格执行规章制度,牢固树立竞争意识、服务意识,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第四条规服务。执行规化的服务流程、礼仪、语言、行为,展现银行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 第五条高效办理。熟练掌握业务操作流程,熟知所办理的银行产品或代销金融产品的业务性质和产品功能,向客户提供准确、快捷、规的服务。 第六条格保密。遵守保密制度,禁泄露业务和客户资料信息。 第七条主动提醒。对处理流程复杂、业务收费、客户容易操作错误、容易形成风险或造成客户损失的业务要做好业务提示

及客户提醒,密切关注业务办理过程中的异常情况,积极防风险,维护银行与客户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适时推介。以客户需求为核心,提供业务咨询、建议,适时进行产品及服务的推介营销。 第九条客户挖掘。负责中高端客户的识别及引见,挖掘潜在客户资源。 第十条首问负责。坚持执行首问负责制,若遇客户投诉,要积极受理、妥善化解。 第十一条定置管理。负责所在台席物品定置定位及清理工作,配合大堂经理、保洁人员,做好网点环境维护。 第三章营业前准备 第十二条柜员应以饱满的精神和积极的态度参与晨会。仪容仪表须符合礼仪规。 第十三条营业开始前10分钟做好班前准备。 (一)开启计算机终端、打印机等相关电子设备,并检查各类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查看业务单据、凭证、业务章戳等用品用具是否齐备。服务监督桌牌与柜员信息一致,且规摆放。 (二)维护好桌面、柜台的整洁,做到干净、有序,手机等私人物品不能带入现金区。 第十四条网点开门营业,所有柜员应以规的站姿站立在各自的工作位置上,面带微笑迎接首批客户。

柜面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精心整理 在此粘贴要随机抽取添加到文档中的版权文字列 表1,每行最多30字 断创新,持续改进,为客户提供安全、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 第二章柜面服务组织管理 第五条柜面服务实行“统一标准,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统一标准”指总行统一制定柜面服务的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归口管理”指各级行应指定专门的部门负责柜面服务的全部管

理工作;“分级负责”指各级行应对辖区内的柜面服务管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柜面服务管理部门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1.负责提炼柜面服务理念,制定或补充制定柜面服务管理有关的规章制度; 2.负责辖内柜面服务工作的组织管理; 宣传折页,明示产品和服务的价格与收费标准,并简述产品与服务的主要功能,正确引导客户办理业务;配备必要的安全保密设施,维护服务场所正常营业秩序,增强客户的安全感。 第九条柜面服务场所应根据业务需要和客户需求配备必要的服务设施,为客户办理业务提供方便。

第十条柜面服务场所内布置规范: (一)柜面设置规范,整洁有序。各类物品应按照使用频率区分为必用物品和非必用物品。必用物品定点定位放置,必要时加以标识,非必用物品应放在隐蔽位置,废弃物品应及时清除。 (二)保持服务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定期对环境和机具设备 方便客户办理业务。 第四章柜面服务人员管理 第十四条柜面服务人员应牢固树立“卓越的银行源于卓越的服务,卓越的服务源于卓越的员工”理念,为客户提供优质规范的服务。 第十五条柜面服务要科学合理地设置工作岗位,明确岗位分工

和岗位职责,符合内部控制的各项要求,并有利于柜面服务人员开展服务工作,提高服务效率。 第十六条柜面服务人员应遵循以下优质服务原则: (一)真诚服务。热情接待客户,语言文明,耐心解答客户疑问,塑造以诚待人、以情动人的服务形象。在操作失灵或者系统、网络运 第十七条受理客户投诉实行首问负责制。当营业网点或服务管理部门接到客户或95533等相关部门转接的投诉时,第一个接到投诉的员工应在其处理权限内负责该问题的解决,若超出其处理权限,该员工应及时将投诉问题转交网点或部门负责人,由网点或部门负责人协调、研究、解决,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回复客户。

银行分行柜面现金业务管理实施细则

xx银行湖南省分行柜面现金业务 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部门职责 第三章岗位设置与管理 第四章调拨业务 第五章现金收付管理 第六章现金整点清分 第七章柜员尾箱管理 第八章风险控制 第九章附则 — 1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xx银行湖南省分行柜面现金业务管理,规范柜面现金收付行为,保障柜面现金业务安全高效运营,根据《xx 银行柜面现金业务管理办法(试行)》(xx发〔2016〕14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xx银行湖南省分行所辖各营业网点柜面现金业务操作和管理。 第三条柜面现金业务是指柜面现金(本、外币现钞)的收付、兑换、整点清分和实物的调拨、保管等业务以及对上述业务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柜面现金业务主要内容包括: (一)本外币现钞实物的保管、交接和调拨; (二)柜面现金收付、兑换业务; (三)假币收缴及人民币的鉴定; (四)人民币冠字号码管理和整点清分; (五)残损人民币的回收和上缴; (六)柜员尾箱管理。 第二章部门职责 第五条省行渠道与运营管理部是全行柜面现金业务工作的— 2 —

综合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柜面现金业务管理相关制度,细化柜面现金业务相关流程; (二)负责柜面现金业务的指导、培训、检查和考核; (三)负责柜面现金库存限额管理; (四)负责柜面现金业务相关需求的收集、汇总; (五)负责柜面出纳机具需求的审核、报送、分配和使用管理。 第六条各二级行柜面现金业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柜面现金业务管理相关制度,细化柜面现金业务操作流程; (二)负责柜面现金业务的指导、培训、检查和考核; (三)负责营业网点现金库存限额管理; (四)负责柜面现金业务相关需求的收集、报送; (五)负责柜面出纳机具的使用管理和需求报送。 第七条安全保卫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营业网点安全防护标准的制定与实施; (二)负责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及录像资料的保管; (三)负责营业网点的安全守护管理; (四)负责本外币现钞实物调运的护卫,保障调拨过程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第八条信息技术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 3 —

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的通知银协发[2009]50号

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印发《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的通知银协发[2009]50号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标准,规范营业网点柜面服务行为,中国银行业协会组织制定了《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经自律工作委员会第二届第二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各单位将《规范》转发辖属分支机构,认真执行,并请各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其落实到位。希望通过《规范》的推广落实,切实提升银行业柜面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服务效率,提高客户满足度,树立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整体形象。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 中国银行业协会 二00九年七月七日 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中国银行业柜面服务整体水平,树立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形象,提高客户满意度,根据《中国银行业服务文明公约》、《中国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工作指引》,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国银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准会员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柜面服务是指各单位在营业网点内柜面人员为客户所提供的各类金融服务,以下简称服务。柜面人员是在营业网点为客户提供金融服务的人员的统称。 第四条本规范主要包括组织管理、服务环境、服务标准、服务操作、服务培训及投诉处理等内容。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服务管理实行“统一标准,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体制。“统一标准”指各单位统一制定柜面服务的相关管理制度和标准:“归口管理”指各级机构应指定部门牵头负责服务管理工作:“分级负责”指各级机构应对辖内服务管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服务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服务相关制度办法及实施细则; (二)负责辖内服务相关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三)负责服务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四)负责相关岗位服务技能培训工作; (五)负责服务检查与督导; (六)负责服务档案管理。 第七条各单位要合理设置营业网点服务工作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分工。一般情况下标准营业网点柜面人员可设置如下岗位(具体岗位名称可调整): (一)大堂服务人员。大堂服务人员在营业前要做好各项准备,在营业期间要主动迎送、引导分流客户,指导客户办理业务,提供咨询服务,积极为客户解决问题,维护营业秩序。 (二)柜员。柜员主要负责处理日常交易业务,要做到服务热情、操作熟练、及时准确回答客户问题。 (三)个人客户经理。个人客户经理要遵照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做好金融产品的销售工作,做到诚信、专业、严谨、周到。销售基金、理财产品、保险产品时,要做好客户风险评估,充分揭示风险,严禁误导客户和夸大产品收益率。 第八条服务流程管理。各单位要根据自身业务特点,从客户角度出发,制定科学的柜面服务流程,积极进行新产品的开发、新技术的推广和新设备的应用,为客户提供更全面、更便捷的多元化服务。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不断完善系统功能,优化服务流程,充分发挥自助设备、电子银行等渠道功能,大力推行离柜业务,提高服务效率。 第九条各单位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把服务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之一,保证考核公平、公正,保持服务质量稳定。 (一)建立科学的多层级服务激励机制,定期开展服务考核评比和表彰奖励。倡导开展服务等级的动态管理。 (二)建立服务违规行为约束机制,对违反服务制度、规范的机构及人员进行相应惩处。 (三)建立服务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基本内容应包括检查情况、客户投诉、服务奖惩、问题分析与建议等。 第十条服务应急机制。各单位要建立服务应急处理机制,定期开展相关培训与考核,提高服务人员应急处理能力。

售后服务管理办法

售后管理售后服务管理办法 1. 总则 . 制定目的 为加强售后服务工作,提升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 适用范围 本公司产品销售之后,为为提供各种服务工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执 行。 . 权责单位 (1)售后服务部负责本细则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细则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 售后服务规定 2.1.售后服务种类 (1)免费服务:在本公司售后免费保修期限内,为客户作产品保养或维护时, 免向客户收取费用(包括免收零配件费用及维修工时费用),称为免费服务。 (2)合同服务:在本公司产品售后,依与客户订立之产品保修合同或约定,为 客户作产品的保养或维护时,向客户收取一定费用(一般收取零配件成本 费用,免收维修工时费用),称为合同服务 (3)有偿服务:在本公司产品售出且逾保修期后,为客户作产品的保养或维护 时,向客户收取服务费用(包括零配件费用及维修工时费用),称为有偿服 务。 (4)其他服务:除上述三种服务类型之外的其他服务,包括产品咨询服务、产 品使用或日常保养指导、客户额外要求的满足等工作。 2.2.售后服务流程 (1)服务部或分公司接到客户需作产品维修服务之电话或文件时,应立即登记 于《客户服务需求表》,并委派区域服务责任人员前往服务。 (2)服务人员行前应根据客户预留的联络方式与客户取得联系,约定上门服务 时间,并进一步核查故障或其他需服务的情形。 (3)服务人员到达客户现场,应忙查明原因,并向客户作合理之解释,凡可当 场处理妥当者,均应立即着手维修完成。 (4)确属无法当场处理妥当之项目,服务人员应耐心向客户说明,并承诺完成 时间,然后将需带回本公司或分公司处理之零组件、产品取回。 (5)取回零组件、产品应与客户办妥书面交接手续,同时按时处理完成交还客 户,并安装调试完好。 (6)服务人员在保养、维修完后,应于客户之产品保修卡上注明维修时间、内 容,供下次维修时参考。 (7)服务人员应请客户在《客户服务需求表》上签字,作为认可维修工作之凭 证。 (8)属合同服务或有偿服务的,服务人员应填妥正式发票给客户,并向客户收 取合理之费用。 2.3.其他服务规定 (1)售后服务部应根据客户购买本公司产品的时间,定期向客户垂询产品使用

服务柜面管理规定

服务柜面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柜面服务管理,规范柜面服 务行为,提升公司服务品牌和服务形象,提高客户满意度。 根据保监会有关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以及公司员工行为规范,结合公司柜面服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遵循如下原则 (一)诚信为本原则。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 相关规定,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地履行保险合同约定,保障客户合法权益。 (二)保守秘密原则。严格遵守公司安全制度,不得泄 露公司机密,对客户信息和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三)规范操作原则。严格按照相关业务制度规则流程 办理各项业务,杜绝违规操作。 (四)优质服务原则。保持良好服务形象与专业品质, 为客户提供主动、及时、准确的服务,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 (五)持续改进原则。不断优化柜面服务环境,持续改 进柜面服务管理,提高柜员服务质量和服务时效,使柜面服务得到长期而有效的全面提升。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柜面是指公司直接面向客户、公众 和销售人员而设立,负责提供保险合同约定或依法应由公司

提供的各种服务的固定场所,是公司的服务窗口。 第二章柜面功能 第四条柜面应具备保险业务受理、业务咨查询、投诉 等基本服务功能,有条件的柜面可增加业务处理、收付费等功能。 第五条柜面服务区域主要包括接待区、资料填写区、 休息等候区、业务受理区及收银区,有条件的分公司可以设置客户洽谈室、VIP 客户室等。 第三章柜面环境 第六条柜面环境要保持明亮、整洁、舒适。物品摆放 整洁有序。各类宣传资料、图片应保持整洁、美观,如有破 损、污脏,即刻更换。 第七条柜面应设置营业时间公示牌、服务标识牌及岗 位标识牌。服务标识牌包括保全业务流程图及应备资料一览表、理赔业务流程图及应备资料一览表、投诉办理须知等。 第八条柜面应设置投诉意见箱或者客户意见簿,并公 示服务监督电话。 第九条日常所需的各类单证应分类放置在文件架或 文件柜,且标识清晰,不得随意堆放。各类印章和有价单证须妥善保管。 第四章服务时间 第十条分公司应根据当地实际,合理安排日常营业时 间,以满足不同客户的服务需求,方便客户办理业务。

公司客户服务管理办法

公司客户服务办法■★第一条本公司为强化对客户服务,加强与客户的业务联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不断地开拓市场,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服务,包括对各地经销商、零售商、委托加工工厂和消费者(以下统称为客户)的全方位的系统服务。 ■★第三条客户服务的范围1.巡回服务活动。(1)对有关客户经营项目的调查研究。(2)对有关客户商品库存、进货、销售状况的调查研究。(3)对客户对本公司产品及其他产品的批评、建议、希望和投诉的调查分析。(4)搜集对客户经营有参考价值的市场行情、竞争对手动向、营销政策等信息。2.市场开拓活动。(1)向客户介绍本公司产品性能、特点和注意事项,对客户进行技术指导。(2)征询新客户的使用意见,发放征询卡。3.服务活动。(1)对客户申述事项的处理与指导。(2)对客户进行技术培训与技术服务。(3)帮助客户解决生产技术、经营管理、使用消费等方面的技术难题。(4)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客户提供本公司的新产品信息。(5)举办技术讲座或培训学习班。(6)向客户赠送样品、试用品、宣传品和礼品等。(7)开展旨在加强与客户联系的公关活动。 ■★第四条管理各营业单位主管以下列原则派遣营销员定期巡访客户。(1)将各地区的客户依其性质、规模、销售额和经营发展趋势等,分为A、B、C、D四类,实行分级管理。 (2)指定专人负责巡访客户(原则上不能由本地区的负责业务员担任)。

■★第五条实施各营业单位主管应根据上级确定的基本方针和自己的判断,制订年度、季度和月份巡回访问计划,交由专人具体实施。计划内容应包括重点推销商品、重点调查项目、特别调查项目和具体巡访活动安排等。■★第六条赠送对特殊客户,如认为有必要赠送礼品时,应按规定填写《赠送礼品预算申请表》,报主管上级审批。 ■★第七条协助为配合巡回访问活动展开,对每一地区配置1—2名技术人员负责解决技术问题。重大技术问题由生产部门或技术部门予以协助解决。■★第八条除本规定确定事项外,巡访活动需依照外勤业务员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第九条日报巡回访问人员每日应将巡访结果以“巡访日报表”的形式向上级主管汇报,并一同呈报客户卡。日报内容包括:(1)客户名称及巡访时间。(2)客户意见、建议、希望。(3)市场行情、竞争对手动向及其他公司的销售政策。(4)巡访活动的效果。(5)主要处理事项的处理经过及结果。(6)其他必要报告事项。 ■★第十条月报各营业单位主管接到巡访日报后,应整理汇总,填制“每月巡访情况报告书”,提交公司主管领导。 ■★第十一条通报各营业单位主管接到日报后,除本单位能够自行解决的问题外,应随时填制“巡访紧急报告”,通报上级处理。报告内容主要包括:(1)同行的销售方针政策发生重大变化。(2)同行有新产品上市。(3)

柜面服务管理办法.docx

. 自贡农商村镇银行 营业机构柜面服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柜面服务管理,规范柜面服务行为,提高柜面服务质量,塑造我行的企业形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评价营业网点及柜面人员服务质量的依据,是规范柜面人员服务行为的标准。 第三条网点服务管理主要包括职业道德规范,语言规范管理,服务态度管理,客户投诉处理,以及网点服务工作 的检查等方面。 第二章职业道德 第四条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柜面人员要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要爱岗敬业,兢兢业业,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 程。 第五条精诚合作、密切配合。柜面人员要牢固树立全局概念和整体意识,要服从大局,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及人员 工作。 第六条诚信亲和、尊重客户。讲信用,对客户的合法权益要高度负责,加强职业技能学习,提高工作效率。 第七条求实务真、不断创新。柜面人员要以求实务真的精神,扎扎实实开展工作,创新服务方式,实现一流服务。 第三章语言规范 第八条柜面人员上岗时,要语句清晰,音量适中,语

言文雅,并注意在不同合运用适当的言及称。 第九条理,接受咨气平和,持使用“十字”文明用:您好,,不起,,再。接 自位 ----您好!自商村行?如是我打 客要主表明自己的身份 , 您好!自商村行?交束的候要 再 , 在等方挂机以后方可挂机。 第十条同事,客用平和,言范,不粗,,不叫他人的外号,乳名等。自使用文明用,做到称得体,意明确,用切,气和,杜使用服禁,做到和气,文雅,。 第十一条文明用示例: (1)稍候 (2)不起您久等了,您理什么? (3)不起,我柜台不理此,您到 XX号柜台理 (4)您用黑()笔填写凭(条)。 (5)您的凭条填写有,您重填一好? (6)出示您的身份,合作。 (7)您把款当面点清一下。 (8)客气,是我做的。 (9)您的光,迎下次再来 , 再 ! (10)与同事 , 客相遇 : “您早 . 您好”。 (11)得到人帮助:“ ”。 (12)要求人予帮助:“ 您 ... ” (13)向人表示歉意 : “ 不起”。 (14)他人向自己表示歉意或意:“没关系” “ 客气”

大客户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编号: 大客户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了加强大客户服务质量的精确化管理,贯彻“用户至上,用心服务”的服务理念,增强员工服务意识和质量观念,使大客户服务质量受控,提高大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上海电信大客户部。 3 引用标准/文件 3.1 GB/T 19000 idt ISO9000:2000 《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3.2 GB/T 19000 idt ISO9000:2000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3.3《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务院291号,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 3.4《电信服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36号令颁布,2005年4月20日起施行) 3.5 《电信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信息产业部令[第6号])3.6 《电信服务质量通告制度》(信息产业部信部[2001]114号) 3.7 《中国电信营业服务规范》(中国电信[2005]538号) 4 定义/术语 4.1大客户服务质量包括业务受理、安装/维修、产品质量、价格、客户经理服务等多方面的质量。 5 职责 5.1营销管理部是大客户服务规划和服务质量监督管理的部门

5.1.1负责大客户本部客户投诉的归口处理及分析; 5.1.2负责大客户本部各部门、区局大客户中心的大客户服务质量指标的检查,负责监督持续改进的效果; 5.1.3负责组织大客户服务质量常态调查和评估分析; 5.1.4负责协调、改进大客户服务方面的相关流程、制度; 5.1.5负责对影响大客户服务质量的热点问题提出改进方案,并跟踪落实情况。 5.1.6负责指导大客户本部各部门、区局大客户中心客户关怀工作,维系客户关系,提升客户满意程度。 5.2人力资源处根据每年度服务质量要求,落实各部门KPI服务考核 指标。 5.3综合支撑部是大客户服务工作的支撑部门、服务对口部门 5.3.1负责日常服务支撑工作,解决业务受理、安装/维修、产品质量、账务等出现的问题。 5.3.2负责向后端传递满意度报告中客户反映的问题,跟踪反馈意见。 5.4营销部 5.4.1履行日常客户服务工作,根据发现的问题,按《客户经理服 务规范》等要求,与客户进行沟通。 5.4.2与客户加强交流,获取客户对电信的所提供的产品/服务的 需求、看法和建议,维系客户关系。 6 流程图

信用社优质文明服务规范标准

信用社柜面服务规范标准(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柜面服务整体水平,树立行业文明规范服务形象,提高客户满意度,根据《中国信用社业柜面服务规范》,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信用社各营业网点,包括主社、分社、储蓄所、营业部(清算中心)、贷款中心。 第三条本标准是评价营业网点及员工服务质量的依据,是规范服务行为的标准。 第四条本标准主要包括服务准则、职业道德、语言规范、服务态度、职业形象、服务纪律、服务技能、服务场所、服务设施和受理客户投诉等内容 第二章服务准则 第四条换位思考,用心服务。客户是信用社赖以生存的基础,服务好客户、让客户满意是我们生存和发展的必然选择。网点员工要树立换位思考的观念,站在客户的角度思考问题、安排工作、替客户解决问题,做到用心服务。 第五条注重细节,周到服务。细节决定成败,“以客户

为中心”的理念必须全面贯穿到网点服务的每个环节,把服务的细节做精细;关注细节,为客户提供超值的服务;注重细节,展示良好的形象和气质;服务无止境,注重操作过程中的创新和突破。 第六条真诚如一,标准服务。无论客户大小、业务多少,都要一视同仁,对待每一位客户都要有始终如一的热情、真诚,使客户走进每一个网点都能享受到统一标准的服务。 第七条合理引导,个性服务。要善于了解客户的不同需求,根据客户需求的不同提供相应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方式。 第八条准确定位,专业服务。网点员工要善于钻研,熟练掌握各种金融知识和业务技能,努力为客户提供有深度有广度的专业服务。 第三章职业道德 第九条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员工要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要爱社爱岗、兢兢业业,要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塑造信用社良好的企业形象。 第十条精诚合作、密切配合。要牢固树立全局观念和整体意识,要服从大局,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及人员的工作,为信用社的业务发展勇于奉献。 第十一条诚信亲和、尊重客户。要讲信用,守承诺,对客户的合法权益要高度负责;要树立客户至上、信用第一的服务意识;要提高职业技能,提高工作效率;要讲究服务

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分行等级柜员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银行安徽省分行等级柜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柜员管理,增强柜面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操作技能,提高柜面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强化内部控制,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快全行柜面操作人员队伍的建设,提升我行核心竞争力,根据总、分行相关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等级柜员管理办法的指导思想:以客户为中心,以等级管理为手段,以金融业规范化服务为标准,精心打造一支业务技能精、服务意识强、工作质量高的高素质柜面操作人才队伍,全面提高我行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提升农行的社会形象和服务品牌。 第三条等级柜员管理的制定原则:以人为本、提高技能、促进业务经营发展原则,按劳分配、劳酬挂钩原则,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科学、合理、系统性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农行辖内营业机构。 第二章等级柜员设置与标准 第五条等级柜员考试和聘用对象主要为全省农行辖内营业机构在ABIS中有柜员号并直接办理业务的营业机构人员,包括营业间前、后台柜员,1、2、3级主管等,对没有柜员号,但在营业间工作(如专职从事票据交换人员、后台综合人员等)且与业务办理直接相关的人员也视同等级柜员考试和聘用。其他岗位人员愿意参加等级柜员可参加等级柜员考试,但在其他岗位工作期间不能作为等级柜员聘用。 第六条柜员上岗实行准入资格考试。 第七条等级柜员考聘的基本条件: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无损害农业银行利益和形象的言行举止。 第八条参加评定柜员全部实行等级管理,按技能标准设置由低到高 1

的四个级别:初级、中级、高级、特级。 第九条计分方法、计分规则。 计分方法:等级柜员采用千分制计分,加权分值来计算总分。考核内容为:ABIS集中版业务操作,占总分值的50%;点钞业务技能,占总分值的15%;会计业务知识书面考试,占总分值的35%。ABIS技能:30分钟。单指单张点钞技能:限时不限量,时间为10分钟。业务知识考试:40分钟。除高级、特级柜员具体项目设定结构分外,初级、中级柜员总分达标即为合格。 计分规则:ABIS,按总分800分折算,柜员考试得分为:ABIS考试得分/800×1000×50%;单指单张点钞,按30把折算,柜员考试得分为:点钞正确把数/30×1000×15%;会计业务知识,按100分折算,业务知识考试得分为:考试得分/100×1000×35%。 第十条各级别得分标准如下: 1、初级柜员。总得分350分(含350分)。 2、中级柜员。总得分450分(含450分)。 3、高级柜员。总得分750分(含750分),其中,ABIS折算前得分在550分(含550分)以上,点钞折算前正确把数在15把(含15把)以上,业务知识考试折算前得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 4、特级柜员。总得分850分(含850分),其中,ABIS折算前得分在600分(含600分)以上,点钞折算前正确把数在18把(含18把)以上,业务知识考试折算前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得分标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第十一条上述各等级技能考试内容和标准原则上保持不变,省分行将根据执行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适时组织研究修订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择期调整。 2

某银行大堂经理服务规范

XX银行大堂经理服务规范 第一章岗位职责 第一条日常卫生打扫及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本单位实际,合理安排打扫时间,制订值班表,责任到人。早晚各打扫一次,白天视情况进行打扫,时刻保持大厅整洁有序; 2、保持地面无烟头、纸屑、果皮等杂物、无污渍,大理石地面、墙身有光泽; 3、保持大厅玻璃门、玻璃窗以及柜台防弹玻璃洁净无水渍、手印和污迹; 4、服务台物品(凭证、签字笔、老花镜、宣传牌、点钞机等)摆放整齐、有序,及时填充凭证,保证上班期间拿取方便及时; 5、有饮水机的单位,保持饮水机洁净,并在纸杯盒里摆放纸杯(纸杯个数要根据实际情况适量摆放,防止浪费); 6、整理图书架,确保报纸、宣传页及书籍摆放整齐、美观,易拿取; 7、大厅内摆放的盆栽、花木,定期浇水、摘除黄叶,保持美观; 8、打扫大厅内所有设备,保证设备无灰尘和杂物,擦拭时

注意不要用湿毛衣擦拭电源接口和易损坏部位; 9、有回单柜的单位,在上班前须将前日回单投放进回单柜; 10、有大客户室的,定时打扫卫生,并放置报纸、产品折页及小包装零食和新鲜水果; 11、参加所在网点晨会及其他会议,确保能够及时了解和掌握会议传达精神; 12、每天进行两次设备检查(包括自助柜员机、电子信息显示屏、叫号机以及其他便民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向网点负责人汇报,联系相关部门予以维修、更换; 13、每天登记大堂经理工作日志,内容包括当日营销产品登记、优质客户识别、工作中存在或发现的问题、客户回访记录(回访时间、回访项目、回访对象名称及联系电话、回访意见等)和其他需记录的内容; 14、下班后查看客户意见簿,与单位会计以及内勤人员一同回复,关闭大厅内所有电源包括空调、回单柜、取号机、饮水机、电脑及其它电源开关。 第二条服务礼仪 1、仪容仪表。着装规范,形象大方。营业期间不做与业务无关的事,不当客户面打哈欠、打喷嚏、喝水等。着装整齐,不将头发着染异色,不佩戴夸张饰品,不佩戴墨镜或造型怪异的眼镜。女员工化淡妆上岗,不涂有色指甲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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