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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明细表(嘉定区) - 嘉定教育

2017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明细表(嘉定区) - 嘉定教育
2017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明细表(嘉定区) - 嘉定教育

2017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明细表(嘉定区)

单位:万元

-关于项目预算表

项目预算表 项目名称:单位:万元

项目资金支出预算填报说明 1、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房屋维修改造费和其他支出等。 (1)设备费: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单台设备价值达到或超过5万元人民币时(包括用自筹经费购置的设备),需要单独列5万元以上的设备的清单。不得使用专项经费作为基建支出和购置生产性设备;不允许列支办公室、实验室的维修改造费,使用属于承担单位支撑条件的设备不得在专项经费中列支设备租赁费。专项经费形成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科学数据、自然科技资源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放共享,减少重复浪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专项经费购置的设备必须纳入承担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否则视为帐外资产。 与专用设备同时购置并与之配套的备品备件,应纳入设备费列支,以后单独购置的相关备品备件,应纳入材料费列支。 (2)材料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大型仪器设备等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材料是指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消耗的材料,材料费支出的明细表中填列材料清单以及数量、价格等。原则上,不可以使用专项经费购买生产性材料、基建材料、大宗工业化原料及普通办公材料。 (3)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对于总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各项测试化验加工项目,合同中应详细说明其与课题研究的关系,选择的测试化验加工单位的次数、价格等。 课题研究过程中发生数据加工费用的,数据加工任务如果是由课题承担单位自行完成的,可将相关费用列入相应科目;如果是委托外单位完成的,可以在测试化验加工费预算列支。 (4)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

关于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报告 县财政局: 为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发[2011]94号文件精神,我公司重点对2010年财政拨付企业的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09年至2010年专项资金的收支情况 1、2010年1月7日收到财政拨付贷款贴息资金万元, 2、2010年11月10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万元。 3、2010年12月6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万元。 4、2010年12月18日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万元。 5、2010年12月23日收到财政拨付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万元。 2010年度共收到财政拨付项目资金万元,其中:万元资金分期列入利息支出。万元列入递延资产科目,分项细化支出,购置设备支出万元,土建工程支出万元。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负总责,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并用好管好规划专项资金的使用。专项资金的投入对企业的挖潜改造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逐步规范。规划项目得到实施,资金效益日益体现。

二、存在的问题 经过自查我们认为资金能按项目计划来执行,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下列几点: (一)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二)项目资金预算不够完整,部分资金未列入预算。一是一些经费没有列入项目预算,如设计费、评审经费、项目可性行研究报告费用、特别是请省内外专家的费用没列入项目规划经费中,而这些经费又是需要支出的; (三)制度不够健全,监督不够有力。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等方面目前没有具体的规定或办法, (四)个别合同签订不够规范、自查中发现,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先有支出才有项目合同,一些规划设计的工作经费列支不够合理。 三、整改措施 通过这次自查,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 1、建立或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 2、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3、科学合理编制项目,要科学合理选定项目,不断完善项目论证、评审、报批程序,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包括资金规模、实施年限、实施目标和效益等);

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案例分析

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案例分析

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案例分析 一、虚报项目骗取财政资金 项目申请单位获取财政专项资金要符合相关的规定且要履行法定程序,在这个过程中,各单位必须要以真实的财政财务收支状况和其他相关情况作为申领财政资金的依据。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本质特征就是采用虚构事实或歪曲事实的手段,非法谋取不应当得到的财政资金。 案例: 定性依据: 1、《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各部门、各单位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一)法律、法规;(二)本级政府的指示和要求以及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的部署;(三)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任务和事业发展计划;(四)本部门、本单位的定员定额标准;(五)本部门、本单位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 2、《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8]49号)第十一条:会计核算应当以行政单位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客观真实地记录、反映各项收支情况及结果。 3、《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财预字[1997]286号)第十条: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客观真实地记录、反映各项收支情况和结果。 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

(二)截留、挪用财政资金; (三)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 (四)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五)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二、截留、挪用财政资金 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预算或其他财政制度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财政资金,未经法定程序报请财政部门批准,不得改变资金用途,以切实保证预算的严肃性、权威性,以及保证相关事业正常发展。同时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各预算支出科目之间会发生有的资金结余,有的资金不足的情况,为了保证完成各项事业计划,在必要时可以在各科目之间进行必要的调剂,但这种调剂要按规定的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得到批准方可实施,未报告或报告未批准的,不得实施。 (一)截留应拨财政资金,挪作他用。在财政支出管理过程中,截留财政资金只是一种具体的手法,最终的目的还是通过某种手法,达到挪用财政资金的目的,所以,截留的本质还是挪用。从现行财政体制来看,国家机关对于其下属单位或具体用款项目单位,具有财政资金再分配职能。国家机关履行这项职能,必须严格根据预算安排和拨款计划下拨资金,保证相关事业正常运行,国家机关不能以虚列支出等手段,将应下拨下级单位或具体用款项目单位的财政资金截留在本级,挪作他用。 审计发现,部分项目主管部门和单位,擅自截留中央项目资金,用于其他支出款项;无依据按一定比例提取消名管理费。 (二)挪用财政专项经费,支付基建工程款。有的行政事业单位由于违规进行基建项目,开工资金不到位,基建资金来源又没有保障,就挪用财政专项资金支付基建工程款,以此来支撑基建项目的进行。 (三)挪用财政专项经费,弥补人员经费或用于其他活动。项目单位未按专项经费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而是将资金另行分配使用,将部分资金或全部资金用于弥补本单位事业费或其他经费不足,主要包括:购车修车、支付房租、住宅供暖、物业费;支付所属单位人员工资、医药费、补贴,购置资产。 (四)挪用财政资金,将财政资金用于对外借款。项目单位与其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申请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 申报日期:年月日 丽水学院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编制 填写说明 1.申请书的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真实可靠。文字表达要明确、简洁。所在单位应严格 审核,对所填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表中空格不够时,可另附页,但页码要清楚。 3.项目包含各级政府财政支持项目和引进企业等外来资金的建设项目。具体项目按建设 内容分为六类:(1)学科建设类;(2)教学实验平台建设类;(3)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类;(4)科研平台类;(5)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类;(6)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类。 4.项目申请书限用A4纸张打印填报并装订成册,其中上边距25 mm,下边距25 mm,左边距32 mm,右边距25 mm,页脚15 mm。从目录开始按顺序编排页码,申请书正文内容的同级标题应采用统一的字间距、行间距、字体和字号。一般地,文中标题可设三级,一级标题采用三号黑体,二级标题采用小三号黑体,三级标题采用四号黑体,且都采用左对齐排版;标题以外正文段落,一般采用小四号宋体。

目录 1.项目申报单位总体情况 (1) 2.建设内容 (2) 3.预期绩效目标 (3) 4.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4) 5.实施条件 (5) 6.经费预算及进度安排 (6) 7.主要结论 (7) 8.单位审核意见 (8) 9.附件(支撑材料) (9) 1.项目申请单位总体情况

3.预期绩效目标 4.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5.实施条件 6.经费预算及进度安排 7.主要结论

2017年度全面预算季度执行分析报告模板

××年××季度××集团 全面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一、企业经营预算执行环境分析 详细分析企业内外部经营环境,行业动态变化情况,同比/环比趋势情况,以及预算执行与时间进度差异分析。 二、预算执行总体情况 1、对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的主要特点,提质增效工作实施情况以及取得效果,主要预算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简要分析。 2、主要指标预算执行情况:

三、主要经济指标的执行情况分析 (一)效益指标预算执行分析。 1.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预算执行情况。 重点分析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预算执行情况,以及与时间进度差异原因说明。对于同比变动较大的指标或偏离预算目标较大的指标要做进一步分析。(业务收入按出口、进口、内销、代理服务及境外收入进行分类分析)

备注:1、项目/指标与预算报表业务损益预算表一致。

2. 期间费用指标预算执行情况。 (1)销售费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以及与时间进度差异原因说明。对于同比变动较大的指标或偏离预算目标较大的指标要做进一步分析。 (2)管理费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以及与时间进度差异原因说明。说明重点费用预算控制情况。对于同比变动较大的指标或偏离预算目标较大的指标要做进一步分析。 重点费用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上表内容进行简要说明。 (3)财务费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以及与时间进度差异原因说明。重点说明利率变化及融资借款额变动影响。对于同比变动较大的指标或偏离预算目标较大的指标要做进一步分析。 3. 利润预算执行情况。 重点说明利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以及与时间进度差异原因说明。对于同比变动较大的指标或偏离预算目标较大的指标要做进一步分析。 备注:标注“-”栏为不需要填写。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价报告总结归纳精选文档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价报告总结归纳精选文 档 TTMS system office room 【TTMS16H-TTMS2A-TTMS8Q8-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项目 主管部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自评价单位: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2017年8月 目录 一、基本概况………………………………………P 2 (一)立项背景………………………………………P 2 (二)绩效目标………………………………………P 3 (三)资金预算及拨付情况…………………………P 3 (四)综合得分………………………………………P4 二、组织实施……………………………………...P 5 (一)评价目的………………………………………P 5 (二)组织形式………………………………………P 5 (三)评价方式………………………………………P 5 三、工作成效………………………………………P 6 四、存在问题………………………………………P 8 五、整改措施………………………………………P 9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依据《南京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宁

财绩〔2009〕544号)、《南京市市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宁财绩〔2009〕545号)、《关于印发南京市市级财政绩效目标管理操作指南的通知》(宁财绩〔2010〕721号)以及《南京市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宁政办发〔2015〕1号)、《关于开展2017年度预算绩效信息公开试点》(宁财绩〔2017〕157号)等要求,我局对2016年度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居保”)专项资金绩效情况进行了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概况 (一)立项背景 伴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结构转型,人口老龄化和家庭结构小型化趋势愈加明显,城乡居民的问题越来越突出,养老保障问题备受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和全社会的高度关注。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要求,在总结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4年2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13年、2014年省政府分别颁布了苏政发〔2013〕144号和苏政发〔2014〕104号文件,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2015年5月我市依据国、省文件精神,出台了《南京市城

天津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表

天津市科技创新专项资 金项目预算表 LG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LGA16H-LGYY-LGUA8Q8-LGA162】

宝鸡市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专项 (成果转化项目) 资金预算申报书 项目名称: 起止时间:年月—年月 承担单位:(公章)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E-mail: 主管部门: 宝鸡市科学技术局制 二O一年月 填报说明 1、封面 “项目名称”:应与项目申请书中的名称一致,并写全称。 “起止时间”:指项目自申请立项至结题验收的起止时间,按“××××年××月—××××年××月”的格式填写。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指直接参与研究的项目组负责人员。 “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应根据科技局确定的该项目承担单位主管部门填写,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承担单位为民营企业或确无主管部门,可不填写此项。 “承担单位”:项目的组织、主持或牵头单位,必须填写全称,并与单位公章以及项目立项建议、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中的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2、项目预算表和预算科目 各预算科目预算明细表均须详细填写,科目内各项支出的计算依据、方法、用途以及与项目实施的关系,必须详加说明,空间不够可另附页。 (1)技术购买费:指经批准用于购买具有国际先进水平高新技术的使用权或所有权所支付的相关费用。 (2)工程咨询设计费:指经批准用于实施引进技术和项目所必须支出的设计、调研、咨询、论证、评估等费用。 (3)能源材料费: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或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过程中所支付的原材料、燃料动力、低值易耗品的购置等费用。一次购置但可重复使用(使用寿命在一年以下)且单台价值在1万元以下(不含1万元)的各类仪器设备,在能源材料费项下列支。

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案例分析

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案例分析 一、虚报项目骗取财政资金 项目申请单位获取财政专项资金要符合相关的规定且要履行法定程序,在这个过程中,各单位必须要以真实的财政财务收支状况和其他相关情况作为申领财政资金的依据。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本质特征就是采用虚构事实或歪曲事实的手段,非法谋取不应当得到的财政资金。 案例: 定性依据: 1、《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各部门、各单位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一)法律、法规;(二)本级政府的指示和要求以及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的部署;(三)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任务和事业发展计划;(四)本部门、本单位的定员定额标准;(五)本部门、本单位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 2、《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8]49号)第十一条:会计核算应当以行政单位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客观真实地记录、反映各项收支情况及结果。 3、《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财预字[1997]286号)第十条: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客观真实地记录、反映各项收支情况和结果。 处理处罚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

(二)截留、挪用财政资金; (三)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 (四)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五)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二、截留、挪用财政资金 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财政预算或其他财政制度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财政资金,未经法定程序报请财政部门批准,不得改变资金用途,以切实保证预算的严肃性、权威性,以及保证相关事业正常发展。同时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各预算支出科目之间会发生有的资金结余,有的资金不足的情况,为了保证完成各项事业计划,在必要时可以在各科目之间进行必要的调剂,但这种调剂要按规定的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得到批准方可实施,未报告或报告未批准的,不得实施。 (一)截留应拨财政资金,挪作他用。在财政支出管理过程中,截留财政资金只是一种具体的手法,最终的目的还是通过某种手法,达到挪用财政资金的目的,所以,截留的本质还是挪用。从现行财政体制来看,国家机关对于其下属单位或具体用款项目单位,具有财政资金再分配职能。国家机关履行这项职能,必须严格根据预算安排和拨款计划下拨资金,保证相关事业正常运行,国家机关不能以虚列支出等手段,将应下拨下级单位或具体用款项目单位的财政资金截留在本级,挪作他用。 审计发现,部分项目主管部门和单位,擅自截留中央项目资金,用于其他支出款项;无依据按一定比例提取消名管理费。 (二)挪用财政专项经费,支付基建工程款。有的行政事业单位由于违规进行基建项目,开工资金不到位,基建资金来源又没有保障,就挪用财政专项资金支付基建工程款,以此来支撑基建项目的进行。 (三)挪用财政专项经费,弥补人员经费或用于其他活动。项目单位未按专项经费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而是将资金另行分配使用,将部分资金或全部资金用于弥补本单位事业费或其他经费不足,主要包括:购车修车、支付房租、住宅供暖、物业费;支付所属单位人员工资、医药费、补贴,购臵资产。 (四)挪用财政资金,将财政资金用于对外借款。项目单位与其

江苏省省级部门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办法

江苏省省级部门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省级部门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江苏省省级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是指省级部门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实现某一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用于省本级和对市县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专项资金来源包括预算资金、非税资金、转移性收入、单位其他资金以及债务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仅指省级部门预算中用预算资金安排的用于省本级和对市县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第四条省对市县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是指省政府为保证全省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对下级政府按照省级要求负责实施项目的专项补助资金。省对市县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编入省级各部门预算,但不计入省本级支出。对于省级主管部门通过统一采购方式实施对市县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和通过省级专户直接拨付的对市县的专项转移补助资金列入省级财政支出预算,列作省本级支出。 第五条专项资金分为资本性专项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不含统筹基建专项资金)。 (一)资本性专项资金:指符合固定资产管理标准的专项资金,包括固定资产购置、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基础设施购建、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二)其他专项资金:指各单位除适用于资本性专项资金之外的所有专项资金,包括会议项目、培训项目、转移性支出项目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第六条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管理要求 (一)体现公共支出需求。为使资金更好地发挥效益,项目资金的安排要重点满足政府公共管理和服务方面的需要,严格财政供给范围,取消部门预算中不属于公共财政范围的支出项目。 (二)整合优化专项资金。在对省级承担的预算项目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国家和 省委、省政府的各项政策以及省本级财力和部门收入状况,“打包”整合同类专项资金,优先安排省委、省政府已经确定的项目、有法定增长比例要求以及部门事业发展急需的项目。省对市县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不允许用于一般性基本支出,应集中财力,着力解决全省和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努力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三)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各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对财政预算安排的项目从立项、执行、完 成全过程进行跟踪监督。在立项阶段,对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进行分析审查;在执行阶段,按项目实施进度拨付资金,并确保资金按规定的用途使用;项目完成后要进行效绩评价。对于安排用于部门单位本级使用的重点专项,将逐步实行重要专项使用效果分析报告制度。对于安排用于市县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有条件的要实行验收报告制度。 (四)兼顾效率与公平。财政专项资金安排要科学论证、政策公开、管理规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支持各项改革,支持经济可持续发展,支持和谐社会建设,支持社会事业发展。 (五)统一财权与事权。按照一级政府、一级财权、一级事权的管理体制,省级专项资金重点 用于省本级支出,对市县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资金,逐步推行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第二章编制与分配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组织事务专项经费 项目单位:省委组织部组织一处 主管部门: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 评价时间:2016年1 月1日至2016 年12 月31 日 组织方式:□财政部门□主管部门√项目单位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专家组√项目单位评价组评价单位(盖章):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组织一处 上报时间:2017年6月

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组织事务专项经费 注:以预算批复的绩效目标为准填列。如预算申报时没有填报绩效目标的,根据项目测算明细或实施计划填写。

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专项资金概况 (一)专项资金用途和主要内容 原省委组织部组织处于2016年6月2日分设为省委组织部组织一处和省委组织部组织二处。组织一处和组织二处是负责研究和指导全省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

员队伍建设的重要职能处室。2016年组织事务专项经费由组织一处和组织二处共同使用,主要用于开展全省各级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 (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1.专项资金预期总目标 2016年组织事务专项经费预期总目标是加大基层党建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农村、社区、机关、企业和学校等基层组织建设,积极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为海南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 2.2016年度绩效目标 2016年组织事务专项经费2016年度绩效目标是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总抓手,组织做好市县乡村等三级党组织换届工作,有效保障基层党建工作有条不紊推进,较好地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二、专项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专项资金安排落实、投入等情况 2016年组织事务专项经费全额来源于当年财政拨款,具体情况为:向省财政申请组织事务专项经费415.56万元,核拨415.56万元,实际使用资金415.56万元。为充分发挥资金效益,组织一处联同组织二处认真拟定2016年组织事务专项经费使用计划,呈报省委组织部部务会审议同意。主要用于以下十三个方面:一是举办省级示范培训班费用233.55万元。二是基层党建工作例会费用21.2万元。三是市县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经费12.3万元。四是大学生村官工作经费36.1万元。五是全省乡镇换届工作经费11.83万元。六是全省市县换届选举工作经费2万元。七是全省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经费15.648万元。八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经费48.9万元。九是全省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工作经费8万元。十是“百佳村官”评选工作费用21万元。十一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资料汇编费用0.3万元。十二是常规工作材料编印费用2.37万元。十三是各项基层党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一、目的: ①规范政府机构投资的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保障政府投资项目按批准的规划实施到位; ②合规、有效、节约地使用财政专项资金,保障并提升项目的经济效益,达到项目验收标准并通过项目的验收和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以及《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请各部门及分子公司遵照执行。 二、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集团各公司(含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 本文件主要针对财政专项资金,非财政专项资金的新项目建设可参考执行。 三、财政专项资金的定义和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指公司向国家、省、市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进行具有特定用途的专项申请,并获得批复或批准,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且该专项资金形成的成果需要验收和审计。 本制度所称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主要包括: ①财政等政府机构预算内安排的建设资金; ②上级部门专项补助的建设资金; ③集团公司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融资建设资金; ④其他用于项目建设的财政性资金。 四.专项资金的管理原则: ①专户管理原则。按专项资金划拨部门、资金来源部门的要求在银行开立专户,用于接收划拨的专项资金、使用专项资金、调拨专项资金。新开立账户、注销账户按集团《集团银行账户管理办法》执行。承担项目的分公司财务经理在落实清楚专项资金划拨部门、资金来源部门不需要专户管理后,可申请非专户管理,且需报请集团财务总监批

准,否则一律实行专户管理。 ②专款专用原则。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不允许超过被批准(批复)的、已备案的、具体的投资项目预算内。挪用、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需项目负责人申请,分公司财务经理审核,且需报请集团相关领导批准,否则一律实行专款专用原则。 ③事前预算原则。专项资金纳入公司预算管理范围,事前明确支出的具体内容、时间、规模、产出目标,项目预算按资金拨付要求进行评审,设定项目绩效目标。 ④绩效管理原则。集团对专项资金的管理、项目竣工财务审计决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全方位综合考评,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五、专项资金管理操作办法: 5.1、专项资金管理职责 ①各公司财务部门是专项资金的管理部门,各公司单位负责人和财务经理是专项资金的主人,负责本单位专项资金使用的日常工作,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②集团项目部是专项资金管理的直接责任部门,负责专项资金收支计划的编制。 5.2、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与评审 ①项目支出预算由集团项目部按照预算编制的要求,依据事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年度投资计划或项目实施方案、项目施工图等编制,并明确项目绩效目标,报市财政局评审。代建项目支出预算须经项目单位审查同意后,报市财政局评审。 ②项目支出预算应当按各项支出用途明细编列,并明确建设项目各项资金的具体来源;项目前期费中的各项支出,要详细填列支出明细;项目绩效目标要符合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 ③项目支出预算实行“先评审后下达”的管理方式。项目支出预算下达前,集团项目部不得组织招标采购。经过评审之后下达的预算,作为建设单位开展招标采购的控制性上限,不得突破;招标采购价款超出预算的,作废标处理;对部分工期要求紧的项目,预算评审与项目招标采购可同步进行,但支出预算下达前,建集团项目部不得开标。 5.3 项目支出预算的执行 ①集团项目部根据工程实际进度,编制年度分季用款计划,集团根据审查后的分季用款计划将资金拨付专用账户,由集团项目部按照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资金结报手续。

推行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预算管理(1)

推行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预算管理(1) 部门预算在全国财政系统逐步推开,各级财政机关部正式编制了本部门2001年的部门预算。其中涉及人员部分和公用经费部分的问题,因政策标准比较清楚,易于统一,故都有了较为明确的处理方法,但是对于占每年财政支出相当大比例的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却一直存在着审批管理人为影响大、随意性强等方面的问题,而专项追加的随意性正是造成财政预算软约束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为适应部门预算管理的要求,规范各单位安排专项预算的行为,避免财政部门和各行政事业单位专项资金审批和申请的随意性,降低人为因素的影响,有必要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体系来安排预算,规范审批程序,严格控制专项资金的追加。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建立了《海淀区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和《海淀区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以达到量化专项资金的审批程序,增强专项预算安排的透明度,从而最大限度地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一、总体构想 专项资金的管理核心是一个滚动项目库,一套数量化指标体系。主要目的是通过建立依公共财政的思想设立的量化指标体系,将单位报送的若干年专项项目,按照指标体系的要求进行量化评价,将评价的结果按照分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并依次提供资金安排意见,以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优化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为领导科学决

策和外部有效监督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简历大全/html/jianli/ 一个滚动项目库。各单位申报财政补助的所有专项项目,均纳入项目库管理,项目库本身具备项目维护、项目评价、项目排序、财力控制、审批流程管理等多项功能,并与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编审系统相结合,将专项资金预算纳入整个部门预算,并将明确的财政补助专项转入财政预算执行系统进行管理。 一套量化指标体系。作为专项项目库管理的基础,专项指标评价体系要按照公共财政的原则进行设立,将审批专项资金的思维过程予以细化、量化,分解为若干指标,并对应相应的分值。将申请财政补助的所有专项项目全部纳入此指标体系进行量化评价,得出相应的分值,供项目库进行排序。 二、细化指标,建立体系 从各角度全方位地评价每一个专项资金项目,就必须根据可能涉及的专项资金的情况,设立一整套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其结果才有说服力,也才能据以提出科学的项目取舍和资金拨付的决策参考意见。因此,细化指标和建立指标体系是专项资金项目库工作的重中之重。 专项资金项目库指标体系遵从全面评价原则、财政效率原则和项目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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